医保管理制度15篇(优秀)
现如今,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那么相关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医保管理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医保管理制度1
医疗保险的会计控制是指医疗保险基金管理部门为了实现会计的规范化科学化管理,确保医疗保险基金内部会计资料的完整和准确,保障医疗保险基金资产的安全和增值,实现医疗保险基金的良性发展。要想实现医疗保险基金的快速发展,强化内部会计是时展的要求和医疗保险基金发展的内在要求。但是,就目前的医疗保险基金内部会计控制来说,还存在一系列的问题,必须想方设法的给与解决才能确保医疗保险基金的生机与活力。
1.医疗保险基金内部会计控制存在的问题
1.1 医疗保险基金内部控制环境薄弱
医疗保险基金的内部控制环境是否完善直接影响着会计内控制度建设是否健全。从市场调研来看,有实力的医疗保险基金部门往往都是国有医疗保险基金或者大型医疗保险基金管理集团,在医疗保险基金管理和经营的过程中医疗保险基金领导一般对医疗保险基金财务管理和会计内控制度建设关切度不足,缺乏一定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医疗保险基金经济效益的提高与医疗保险基金业务的拓展是息息相关的,虽然医疗保险基金内控制的良性运行和现代化管理水平的提高也是经济效益提高的因素,但它并不能显示在相应的报表上的,所以说它是隐性的因素。换句话说,认为医疗保险基金管理层的内控意识较薄弱不是问题,觉得它只是辅助性工作,而对于书面报表、书面制度、以及公示栏上的信息比较关心,至于这些栏上的内容是否真实,是否有效并不真正关心。对管理方面的忽视势必导致整个医疗保险基金内控氛围淡薄,造成大量无章可循或有章不循的现象存在。
1.2 医疗保险基金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
现阶段,很多医疗保险基金的负责人都不能够对内部会计控制度引起足够重视,不仅自我防范意识差,而且内部会计控制制度不能得到规范。在瞬息万变的经济社会,医疗保险基金新生的业务会层出不穷,当新业务产生时,如果不能及时有效的制定出相应的控制制度,那结果就会导致医疗保险基金财务管理发展滞后,甚至会影响到医疗保险基金的正常运行,这些都是造成内部会计控制制度不健全的原因。总之,目前国内医疗保险基金内部会计控制普遍缺乏系统性和针对性,不能全面涵盖医疗保险基金整个经济业务活动的内控制度体系。一套完整的有效的内控制度体系应该既能满足纵向管理的需要,又能满足横向管理的需要,为此,医疗保险基金制定完善的控制制度势在必行。
1.3 从业人员的素质参差不齐
人是完善内控制度的前提,任何制度的运行归根结底都是靠人来实现的,执行人员的素质高低,决定了制度执行的效果和效率。会计是一门与时俱进的学科,由于经济形势的变化,会有大量新的经济业务和现象出现,这就要求从业人员必须经常参加培训,扩展知识面,以适应不断发展的业务需要。当然,现阶段大多数医疗保险基金每年都会组织会计人员进行继续教育培训,但仍有相当一部分基层医疗保险基金忽略了会计从业人员的继续教育,忽视会计新知识的培训,导致了会计人员工的知识结构陈旧,业务水平停留在原来的程度,不能适应经济形势的新变化,为内控制度的有效执行增加了阻力。现实中由于从业人员责任心不强,导致记账错误,差错频出的现象比比皆是。此外,由于工作人员缺乏敏感性和分析辨别能力,导致了医疗保险基金的贪污挪用舞弊行为的时有发生。
2.完善医疗保险基金内部会计控制的对策探究
2.1 优化医疗保险基金内部控制环境
对于医疗保险基金会计的内控建设和管理来说,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医疗保险基金部门的领导和决策者对其态度和重视程度。说的直观点,在我国现有的'人事关系和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体制下,要想强化医疗保险基金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建设,就必须得到领导的首肯,并且能吸引到决策者的注意力,只有医疗保险基金领导层给与了会计控制一定的重视,才能让医疗保险基金上下关心和关注此项事物,最好的方法就是将其纳入职工考核体系,这是改善医疗保险基金现阶段内部会计控制环境较薄弱的唯一办法。在具体的操作中,医疗保险基金相关部门可以选择知名专家开设讲座和培训,向中下领导层讲授先进的管理理念和管理方法;可以强化医疗保险基金内部的交流,实现资源和信息共享等。
2.2 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在我们国家,由于各种原因的限制和影响,人们对制度的建设与遵循还没有形成良好的习惯,其实,实现医疗保险基金的现代化发展最为重要的就是现实医疗保险基金的制度化和规范化管理。对于医疗保险基金内部会计控制来说,最好的构建策略就是要完善医疗保险基金内部的会计控制制度,确保医疗保险基金的各项会计活动都能有章必循,违章必究。具体来说就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建立财务审批制度;二是建立内部控制机制;三是业务记录控制;四是建立票据管理制度。
2.3加强医疗保险基金财务会计人员的素质建设
人才是医疗保险基金发展最为依赖和依仗的力量,为此,对其会计控制建设来说,最为关键的仍然是打造一支强有力的高素养的专业化队伍。首先要做好人才的准入工作,选择那些拥有真才实学的专业人士来填充医疗保险基金财会队伍;其次,要完善医疗保险基金人才选拔机制,引入复合型的专业人才,同时要对财务会计人员队伍的专业知识等进行不断的优化;最后,为了更好的实施会计电算化必须要对财务人员的计算机能力进行加强,通过对财会人员进行计算机操作培训来加强财会人员对电算化系统的认知以及内部控制制度,增强其操作能力,对电算化会计信息能有比较好的思想认识以及对风险的防范意识,尽可能的减少因为认为操作失误而出先差错的可能性。另外,还需要强化医疗保险基金内控的监督力度,确保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
医保管理制度2
1、严格按照规定及各级医保经办机构的具体要求,做好医保患者各项费用的结算工作。
2、掌握各级各类医保政策,按照各级医保经办机构审批的'医疗项目及支付标准进行审核结算。
3、切实做好医保住院患者各项费用的审核工作。
4、严格执行入、出院标准,不分解住院次数,不推诿危重病人,不损害参保职工的利益。
5、加强医保费用的结算及管理,及时与各级医保经办机构联系,协调解决医保费用结算中出现的问题。
6、按照各级医保经办机构的要求及时报送各项报表,定期与财务科进行回款核对,做好各项存档资料的归整、装订及保存工作。
医保管理制度3
曾经某以OTC产品为主的制药企业的董事长在集团讲话中这样谈到企业的发展战略,我们要将集团打造成医药行业中集制药生产、医药物流和零售连锁整个医药链各个环节中的强势企业,有力保障我们生产的药品快速进入零售终端实现销售。此话听起来非常振奋员工的集团自豪感,倍感企业发展的强劲动力,但仔细分析起来却不太对劲。首先企业的战略目标是和企业整体经济实力和规模息息相关,这里所说的经济实力是指企业可以运转的资金实力,而非企业的规模,俗话说:有多大能耐干多大事情。其次,企业的发展战略中一定有主次之分,表现在资金投放上,一定是重点项目或主业业务投入的资金要重,同时企业在人力、物力、财力的.重心投放也是不一样的。所以对于一般企业来讲,针对不同领域或相同领域而不同细分领域市场上,人力资源和专业技术支持等细分领域中的发展基础和准备条件是不一样的。例如许多制药企业进军医药物流企业,一般采用的收购或改制当地现有的医药商业公司,新的医药商业公司的经营管理层一般又会从上属企业下派干部,而这些干部经营管理经验都不是具有医药物流行业经验的人员而是具有生产企业管理经验的干部,在企业经营管理上难免会出现偏差,尤其是在市场竞争程度急速加剧的今天,表现将更加明显。最后,随着经济社会不断发展,社会分工越来越细,专业化领域细分更加符合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而医药零售企业的上属投资企业为非该领域的企业,零售企业没有从资金、管理、经营理念、企业运作模式与上属投资企业主业务上完全独立出来,建立自身完整和健全的经营管理和资金体系,是很难在专业化领域中得到长足发展,尤其是很难适应市场瞬息万变的竞争格局。海王集团下属的海王星辰连锁药店在发展初期为什么能够迅速崛起,成为深圳地区四大连锁之列,与前期他完全独立运作有关。而近一两年来的迅速发展,有跟集团将他的业务拓展作为集团主业业务对待密不可分。
20xx年诸多连锁药店的退市是医药零售行业快速发展阶段的必然现象,首先,医药零售市场的发展阶段势必导致一些零售企业在竞争中被淘汰。其次,连锁企业整体盈利水平的不高,有的甚至出现亏损,而影响零售行业经营模式的平价之风使整个行业企业利润水平日趋降低。零售药店的平价之路既成就了零售药店的快速发展又演变成了目前零售行业发展的最大障碍。市场过度的价格竞争导致整个药品零售行业的利润急剧下降,并将药品零售行业带入了市场竞争恶性循环的泥潭之中,零售行业的发展明显受阻而缺乏未来发展的动力。在此关键时刻,零售连锁的经营管理者不改变经营思路和门店盈利模式,势必带来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危机。最后,投资者对零售行业的预期期望和现实目标达成的巨大反差,导致投资人的退缩也是重要的因素。
20xx年度诸多药店退市说明了目前的医药零售行业处在高度白热化的竞争之中,行业对经营管理者的企业经营管理技术层面的要求更高,不惜血本的简单价格拼杀以及简单的主推高毛利产品、多元化经营等手段是远远达不到目前市场竞争的需求。我们需要更加专业的技术性的经营管理。在零售药店经营的焦点问题是价格和利润,而单纯以价格竞争为主要竞争手段是一把双刃剑,如何脱离药店平价价格竞争泥潭,演变门店资源优势,提升经营管理水平,树立以顾客为中心,才是我们未来经营管理的核心思想。如有效挖掘门店客流资源,门店店员角色合理扮演,店员素质提升与产品有效的合理推荐,产品组合营销等等门店经营管理技巧上的提升,并通过精心经营、创造和积累门店资源,充分利用和合理转化门店资源优势,建立和完善自身经营优势资源,并通过有效途径换取药店经营利润和发展机会。
20xx年度诸多药店退市为我们零售企业的经营者敲响了警钟,大浪淘沙,激流勇进,市场的竞争是残酷而现实的,我们只有提升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加快企业发展步伐,各项工作深入细致的开展,全面提升门店盈利水平才能不被行业的发展所淘汰。
医保管理制度4
1加强医务人员意识及职业道德
医德与院内感染存在着密切的联系,防止院内感染是一项复杂而又细致的工作,只有通过不断提高医务人员的意识和职业道德,增强预防院内感染的自觉性和责任感,才能有效的降低院内感染率。
2加强医务人员感染知识的培训,提高对院内感染的认识
制定学习计划,定期进行感染知识的学习,使医务人员掌握消毒隔离技术和医疗器械消毒灭菌技术。必须使医务人员,认识到预防院内感染的重要工作,视所有患者都为感染病例,并按感染病例进行处理,将危险因素降至最低。
3加强对手带菌的预防控制
患者的院内感染,通过医务人员、病人手带菌污染最为严重。除医护人员外,医院清洁卫生员由于要经常清理污物、医疗垃圾、手的污染更为重严重。接触传播是许多疾病重要的治病原因。手的污染常造成医院环境物品的污染,就要有效的控制预防手带菌。
4观念改变
口腔治疗中要解决部分医务人员传统观念,即认为口腔本身就是有菌器官,无需严格的无菌操作,操作过程中自我防护观念和预防医院感染概念不强,因此应加强对口腔医务人员医院感染知识和自我防护的教育,引入标准预防概念,视口腔为感染源。接触病人诊疗时穿立领工作服,戴口罩、帽子、手套,必要时戴防护面罩或眼镜。值得注意的是,戴手套不能代替洗手。戴手套应和洗手相辅使用,每次诊疗前后、戴手套前、脱手套后均需洗手,严格遵循六步洗手法。有研究显示,虽然病人是感染的`直接来源,但是造成医院感染扩散的途径则主要是医务人员的手,洗手是控制医院感染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措施,用流动水冲洗、肥皂洗手,自然菌消除率达99.5%。
5完善制度,规范管理
5.1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
按照《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医院消毒技术规范》、《医疗机构口腔诊疗器械消毒技术操作规范》、等法规要求,制定适合本医院口腔科切实可行的各项规章制度,如消毒隔离制度、医务人员防护制度、医务人员培训制度、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管理制度等。
5.2制定诊室保洁和医疗废弃物管理制度
加强医疗废物管理可有效预防和控制医疗废物对人体健康和环境产生的危害。按照《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的要求,对医疗垃圾和生活垃圾进行严格分类,对于被患者血液、体液污染的棉球、纱布及各种敷料以及注射器、手套、帽子、口罩、一次性诊疗器械等,均按照感染性废物装入黄色包装袋中,对于针头、探针等锐器需按损伤性废物放入防渗漏、耐刺的锐器盒内,在包装袋和锐器盒外应当有警示标识,并标明科室、日期、类别,对于特殊感染患者产生的医疗废物应采用双包装袋双扎口。科室人员与专职回收人员严格交接登记手续后送焚烧站统一焚烧,进行无害化处理。
5.3制定器械清洗、消毒、灭菌的各项操作程序
进入患者口腔内的所有诊疗器械,必须达到“一人一用消毒或灭菌”的要求,凡接触患者伤口、血液、破损黏膜或者进入人体无菌组织的各类口腔诊疗器械,使用前必须达到灭菌。
5.4定期监测,规范化管理
口腔门诊建立医院感染监控小组,设立监控医师和监控护士,加强对本科室医院感染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形成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感染管理科—临床医院感染管理小组的三级医院感染监测网络。制定医院感染管理制度的考核标准及奖惩措施,感染管理科定期对口腔科的各项规章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形成标准—考核—奖惩三位一体的责任管理体系。
总之,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保护易感人群是预防和控制诊疗过程中交叉感染发生的核心,工作中严格执行现有的口腔器械消毒灭菌方案,加强口腔医务工作者的职业卫生习惯教育,增强行政部门的有效干预,可确保口腔医疗安全,降低医院感染因素。
医保管理制度5
一、建有医院医疗保险管理组,在院长领导下开展工作。设立医疗保险办公室(以下简称“医保办”),并配备2―3名专(兼)职管理人员,具体负责本院医疗保险工作。
二、制定医保管理措施和具体的考核奖惩办法,医保办有明确的岗位职责,健全与医疗保险管理相适应的内部管理制度和相应措施。
三、建立医保管理网络,贯彻落实相关的医保规章制度。负责定期对医保业务和医疗行为进行规范、协调、考核、监督,对门诊处方量、出院病历、出入院标准掌握以及出院带药情况进行定期的自查、抽查、考核、监测和分析。
四、规范医疗行为,认真贯彻执行医疗保险各项政策规定,按时与县医保中心签订医疗保险定点服务协议,按照协议规定履行相应权利和义务。
五、严格执行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各项医疗技术操作规范、病案管理和相关业务政策规定,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
六、明确专门部门扎口管理基本医疗保险慢性病确认、转院、特殊医疗等相关审批手续;采取措施杜绝如交通肇事、工伤、职业病、计划生育等非医保支付费用的划卡结付;落实为参保病人医疗费用自费告知制度。
七、采取切实措施,落实医疗保险住院费用控制标准,合理控制医疗费用过快增长,杜绝冒名住院、分解住院、挂名住院和其它不正当的医疗行为,控制并降低住院药品占比、自费率占比,确保医疗保险药品备药率达标,将医疗保险各项考核指标纳入医院整体考核管理体系之中。
八、做好医疗保险收费项目公示,公开医疗价格收费标准。规范药品库、费用库的对照管理,规范一次性医用材料的使用管理。
九、严格执行医保规定,确保数据的准确及时传送和网络的正常通畅运行。
十、及时做好协调工作,加强医院医保、信息、财务、物价部门与社保中心相关部门的对口联系和沟通。
十一、定期组织医务人员学习医疗保险相关政策和业务操作,正确理解、及时贯彻落实医疗保险有关规定,按照医疗保险政策规定和医疗规范指导检查各部门医疗保险执行情况。
十二、加强医疗保险的宣传、解释,设置“医疗保险宣传栏”,公布举报奖励办法和监督电话,公示诚信服务承诺书。正确及时处理参保病人的投诉,努力化解矛盾,保证医疗保险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
医保管理制度6
随着我国医疗体制改革的深入发展,定点药店随之产生。设置定点药店的初衷是为了进一步促进药店之间的良性竞争,合理控制、降低药价。定点药店制度实施以来,为社会和人民带来不少便利和优惠,定点药店让参与医疗保险的社会人员享有更加方便的自我医疗和购买药物的途径,社会参保人员自觉到定点药店购药,有利于减少社会费用的支出。另一方面,定点设置保证了销售药品的质量,有利于规范药品市场行为。定点药店实施以来,取得了巨大的社会成效,但就现阶段某些定点药店的实际运行现状来说,还存在许多问题有待解决。
1定点药店管理存在的问题分析
1.1药店监管存在疏忽
定点药店的选定,需要通过严格的准入政策。医保定点药店一般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并且还需要与同等规模药店相互竞争,比较之后由相关政府确定。但是实际上许多地区并没有按照政策严格执行,造成小范围内定点药店十分密集,大范围内没有定点药店可定的现象,有些定点药店的规模甚至远远达不到相关标准。这些现象都说明监管部门工作存在不足。首先是对药店的准入审批不严,其次是对定点药店的检查频率低,使得某些定点药店有空子可钻,继而违规操作,危害社会与人民。
1.2药店内部管理不善
定点药店内部经营管理过程中存在许多问题,例如在药店摆放一些保健品、滋补品代替药物进行医保结算,以提高药店自身的利润,有些定点药店还采用销售模式进行药物推销,使用推销手段销售药品,甚至还会销售医保目录以外的药品,让患者进行医保卡刷卡结算。这些做法在具体查账过程中很难查出,做法十分隐蔽,属于严重的违规操作。
定点药店另一重要问题集中在药店营业人员的构成上,相关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医保定点药店在营业时间内至少有一名药师在岗。但是大多数定点医院聘请的药师数量极少,有的药店仅有一名药师,无法满足正常规模的药店运营。还有部分较小的定点医保药店根本没有聘请药师,只是对相关营业人员进行简单的药学培训就上岗。药店内没有药师在岗,对于药店的运营是极为不利的,顾客购买药物也存在一定风险。药师在岗能够为顾客提供更专业的意见,从而减少买错药、吃错药的医疗事故发生。
1.3参保人购药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医保卡仅限参保人本人使用,但是有些参保人会将自己的医保卡以及保险证借给亲戚朋友,还有些参保人滥用医保卡,将从药店买来的药品卖给收药人,进行非法药物贩卖活动。
2完善定点药店管理政策构思
2.1完善并严格执行定点药店准入制度
随着国家经济水平的提高,药品零售业的高速发展,符合医保定点药店开设条件的药店越来越多,相关部门应该进一步改善和完善定点药店的准入制度,提高相关准入标准,并进行公开、公平、公正的评比,通过与定点药店签订服务协议,明确约定服务内容、服务药店,对定点药店的资格、期限作出明确规定。相关部门要建立完善的定点药店考核体系,对于考核不过关的药店,要及时淘汰。保证区域内的`定点药店按照相关规范运行,杜绝不合格的药店进入医保定点药店的队伍。
2.2制定系统的医保药店行为规范准则
目前医保部门对于定点药店的管理较为局限,多是单方面的监管,而定点药店对于有关部门的监管存在一定的抵触情绪,对有关部门颁布的一些规定通常只是敷衍了事,缺乏主动提高服务质量的意识。定点药店同样处于一种竞争之中,但由于相关部门没有制定系统的行为规范,使得这种竞争变成了一种恶性竞争。因此,医保部门必须建立定点药店服务考核体系,规范药店行为,通过评定使药店主动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2.3加强执业药师的培训
定点药店制度的实施让广大民众有了更多的药物购买自,这种自主购物存在一定的医疗风险,而药店执业药师的作用至关重要。执业药师要做好购药参谋,针对民众问题,给出专业合理的意见,避免盲目性购药。医保部门还应该强制要求定点药店配备与其经营规格相符合的执业药师人数,并且不定时进行抽查,对于某些定点药店经营时段执业药师不到岗、缺岗现象,采取严厉处罚措施,严重的可以取消其定点药店资格。
2.4加强对购买药物的参保人的监督
针对参保人滥用医保卡的现象,医保定点药店应该做好相应管理工作,做好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工作,使参保人自觉规范医保卡使用。应规定参保人使用特制的医保病历本,建立举报制度,鼓励参保人及定点药店对违规现象进行举报。
医保定点药店管理的好坏,影响到医疗改革的进程,许多医疗事故纠纷的源头,就在于基础管理工作没有落实到位,许多基础制度存在一定的漏洞,因此要严格规范制度,加大执行力度,保证定点药店合规操作,促进医改事业健康发展。
医保管理制度7
慢性病管理制度
1、设专(兼)职人员管理慢性病工作,建立辖区慢性病防治网络,制定工作计划。
2、对辖区高危人群和重点慢性病定期筛查,掌握慢性病的患病情况,建立信息档案库。
3、对人群重点慢性病分类监测、登记、建档、定期抽样调查,了解慢性病发生发展趋势。
4、针对不同人群开展健康咨询及危险因素干预活动,举办慢性病防治知识讲座,发放宣传材料。
5、对本辖区已确诊的三种慢性病(高血压、糖尿病、慢性呼吸系统疾病)患者进行控制管理。为慢性病患者建立健康档案,实行规范管理,跟踪随访,详细记录。
6、建立相对稳定的医患关系和责任,以保证对慢性病患者的连续性服务。
7、村医医生及卫生院坐诊医生发现上述各类慢性病时,及时上报公卫组,如有漏报、谎报等一经查实,必当严肃处理。
慢性病监测制度
1、公共卫生组全面负责慢性病管理工作。确定本辖区相关业务管理者和监督者,以及慢性病的报告责任人。
2、报告范围:高血压、糖尿病、慢性呼吸系统疾病。
3、接诊医生发现确诊的上述三种需要报告的病例,定期内向公共卫生组报告,公共卫生组收到报告卡,审核登记后,及时向县疾控中心报出卡片。
4、各种表卡填写要完整,字迹要清楚,不漏项。
5、凡未按要求上报者,按年度考核细则的规定与考核挂钩,若隐瞒不报的,一经查实后严肃处理。
健康教育工作管理制度
1、制定健康教育工作计划,定期召开例会,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
2、建立健康教育宣传板报,定期推出新的有关各种疾病的科普知识,倡导健康的生活方式。
3、提供健康心理和医疗咨询等服务。
4、针对不同人群的常见病、多发病开展健康知识讲座,解答居民最关心的健康问题。
5、发放各种健康教育手册、书籍,宣传普及防病知识。
6、完整保存健康教育计划、宣传板小样、工作过程记录及效果等资料。
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制度
1、加强档案的'管理和收集、整理工作,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健康档案采用统一表格,在内容上要具备完整性、逻辑性、准确性、严肃性和规范性。
2、建立专人、专室、专柜保存居民健康档案,居民健康档案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纪律,确保居民健康档案安全。居民健康档案要按编号顺序摆放,指定专人保管,转诊、借用必须登记,用后及时收回放于原处,逐步实现档案微机化管理。
3、为保证居民的隐私权,未经准许不得随意查阅和外借。在病人转诊时,只写转诊单,提供有关数据资料,只有在十分必要时,才把原始的健康档案转交给会诊医生。
4、健康档案要求定期整理,动态管理,不得有死档、空档出现,要科学地运用健康档案,每季度进行一次更新、增补内容及档案分析,对辖区卫生状况进行全面评估,并总结、报告、保存。
5、居民健康档案存放处要做到“十防”(即防盗、防水、防火、防潮、防尘、防鼠、防虫、防高温、防强光、防泄密)工作。
6、达到保管期限的居民健康档案,销毁时应严格执行相关程序和办法,禁止自行销毁。
医保管理制度8
一、卫生院成立慢性病管理科室,各村卫生服务站设立专(兼)职人员管理慢性病工作,建立辖区慢性病防治网络,制定慢性病工作计划、实施方案、年底有工作总结。
二、要落实35岁以上人群首诊测血压制度,并在门诊日志和病历中记录血压值。
三、在医疗卫生服务过程中,对于发现高血压、糖尿病的高危人群,应纳入管理,并及时给与指导和健康干预,督促其定期监测血压和血糖水平,积极落实慢性病三级预防措施。
四、对于发现的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应在其知情同意的情况下,为其建立健康档案,并发放健康教育处方,指导其接受规范治疗。
五、责任医生应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针对慢性病患者开展健康检查、每年至少4次的'健康随访。对于控制不满意的患者,应按照要求,及时规范转诊。
六、慢性病患者健康档案管理按照《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制度》要求执行,并确保卫生服务的连续性。
七、建立慢性病患者自我管理小组,在卫生服务站的指导下定期开展活动,在患者间相互交流心得体会,提高战胜疾病的勇气和信心。
八、定期针对目标人群开展慢性病防治知识的健康教育活动,宣传普及《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指导健康行为生活方式,提高群众自我防病意识和能力。
医保管理制度9
为确保医保联网计算机应用能够正常、高效、安全地运行,实现系统安全、数据安全、网络安全和应用安全的目标,特制定《医保联网计算机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一、安全管理机构
(1)平阳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负责所有医保联网单位计算机信息安全。
(2)医保联网单位计算机安全,温州市平阳县平安医药连锁有限公司自行负责。
二、人员管理
(1)应定期对系统所有工作人员从政治思想、业务水平、工作表现等方面进行考核,尽可能保证这部分人员安全可靠。对不适合接触信息系统的人员要适时调离。
(2)所有工作人员除进行业务培训外,还必须进行相应的计算机安全课程培训,才能进入系统工作。
(3)医保联网计算机专人负责,定期更改系统口令。
三、计算机安全管理
(1)除医保应用相关程序外,严禁随意安装其他软件。重要的数据文件必须多份拷贝异盘存放。
(2)严禁利用u盘、移动硬盘、光盘等移动外设,拷贝文件至医保联网计算机上。
(3)严禁修改、删除医保联网计算机上文件。
(4)医保联网计算机必须设置口令,对口令的.产生、登记、更换期限实行严格管理。口令最好在8位以上。
(5)严禁医保联网计算机上互联网。未经批准不得向他人提供查询或拷贝。
(6)、医保线路为专线专用,任何人员不得通过不正当手段非法进入医保信息系统网络。
4、收住病人时必须严格掌握入院标准,杜绝冒名住院、分解住院、挂名住院和其它不正当的医疗行为;住院用药必须符合医保有关规定,使用自费药品必须填写自费药品患者同意书,检查必须符合病情。
5、出院带药严格按规定执行。
(三)患者基本信息、医疗项目及费用录入管理制度。
①患者入院时,收费处要及时做好详细登记工作,登记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医保卡号、住院号、诊断、科别、门诊医师、入院时间。为初入院患者编上新住院号,或为再入院患者查回旧住院号才能办理有关手续,避免一人多号或一号多人的情况发生。
②患者入院后,各类医疗文件的书写由医护人员按规定按时完成;由护士核对、录入并执行医嘱;诊疗项目及费用的录入必须正确无误,对出现有项目无收费、有项目多收费或无项目有收费的,追究科室负责人责任。
③实行收费明细清单制,收费明细清单由住院科室提供,不按要求提供的追究科室负责人责任。
④医院医保办每月检查患者基本信息、医疗项目及费用录入情况,对电脑录入的患者基本信息、收费项目等与病历记录不相符的,按规定处罚并追究科室负责人责任。
(四)药房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国家发改委制定公布的药品零售价格和广西壮族自治区集中采购价格,按医院药品采购供应制度采购药品。
2、公布本院所使用的药品价格及一次性医用材料价格,接受监督。
3、确保医疗保险药品备药率达标,不得串换药品。
(五)财务管理制度
1、认真查对参保人员的医保病历、IC卡,把好挂号、收费关,按市医保中心医疗费管理的要求,准确无误地输入电脑。
2、配备专人负责与市医保中心医药费结算和衔接工作,并按医保规定提供相关资料。
3、新增医疗项目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市医保中心上报。
4、严格执行医保中心的结报制度,控制各项相关指标,正确执行医疗收费标准。
5、对收费操作上发现的问题,做到及时处理,并有相关处理记录。
6、参保人员出院结帐后,要求查询收费情况,医保窗口和财务室做到耐心接待,认真解释,不推诿。
(六)信息管理制度
1、当医保刷卡出现错误时,窗口工作人员及时通知医保办公室,由窗口工作人员利用读卡程序来检查卡的质量,如卡有问题,告知持卡人到市医保中心查询。
2、当医保结算出现问题时,窗口工作人员及时通知医保办公室,由医保办公室人员来查对,确保结算正确,如在查对过程中发现问题,及时向医保中心查询。
3、信息管理员做好医保的数据备份,定期检查服务器,确保医保系统的运行。
4、严格执行《医疗保险定点机构计算机局域网运行管理制度》。
医保管理制度10
为了做好广大参保人员的医疗服务,保证我院医疗保险诊疗工作的有序开展,根据省、市、区医保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1、对医保患者要验证卡、证、人。
2、定期对在院患者进行查房,并有记录。
3、应严格掌握出入院标准,实行宿床制,凡符合住院标准患者住院期间每日24小时必须住院。
4、住院期间医疗卡必须交医院管理。医疗证患者随身携带,不准交未住院的医疗卡、证放医院管理。
5、建立会诊制度,控制收治患者的转院质量。
6、如有利用参保患者的名义为自己或他人开药、检查治疗的',经查清核实后将进行处罚,并取消医保处方权。
7、严禁串换药品、串换诊疗项目、串换病种、乱收费、分解收费等行为。
8、严禁误导消费、开大处方、重复检查。
9、严格控制参保病人的医疗费用,严格执行抗生素使用指导原则等有关规定,实行梯度用药,合理药物配伍,不得滥用药物,不得开人情处方、开“搭车”药。
10、参保病人出院带药应当执行处方规定,一般急性疾病出院带药不得超过3天用量,慢性疾病不得超过7天。
11、严格按照病历管理的有关规定,准确、完整地记录诊疗过程。
医保卫生材料审批管理制度:
1、医用卫生材料的临床使用需经相关职能部门审核、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已经批准的除外)。
2、审批流程:
(1)由临床医生填写“新增卫生材料采购申请表”,表中材料名称、规格、用途、材料生产单位、代理单位、需要数量、参考单价等项目需填写完整,科主任签署意见。
(2)财务科根据相关规定,审核并签署意见。
(3)分管领导审批同意购置并签署意见。
3、已经审批的卫生材料再次使用时无需审批。
4、未经医保审核、分管领导审批同意的卫生材料在临床使用后所产生的不能列入医保支付等情况由申请科室负责。科主任为第一责任人。
财务管理制度:
一、严格遵守国家的各项财经政策、法律和法规,严格按财经制度办事,严禁贪污、挪用公款。
二、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区医保工作的财务政策,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三、按电脑自动生成的上月实际补助费用报表,扣除违规补助费用后,逐月向县合管办申报拨付补助基金。
四、每月公示一次本单位住院补助兑付情况。全方位接受职能部门审计和群众监督。
五、负责医保中心交办的各项任务。
六、加强院内财务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确保补偿资金的运行安全。
七、负责院内发票、卡、证、表册的管理与监督。
八、配合做好卫生、财政、审计等有关部门对医保基金收支和结余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
医保管理制度11
一、摸清全省离休干部医药费单独统筹超支的基本情况
首先必须摸清全省离休干部医药费单独统筹超支的详细情况。由省审计厅牵头,省劳动保障厅、省财政厅配合,在20xx年10月组织完成对各设区市、县(市、区)离休干部医药费单独统筹资金使用情况的审计。审计按下辖一级的方式进行,审计结果在送被审单位同级政府的同时,抄送同级劳动保障部门和财政部门。
二、解决离休干部医药费单独统筹历史超支
(一)对离休干部医药费单独统筹超支中不符合离休干部医药费单独统筹管理规定范围的开支,按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之间签订的医疗保险服务等协议的约定解决。对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擅自扩大离休干部医药费统筹范围,使用超出离休干部医药费单独统筹管理范围的药品、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及对离休干部使用自费药品、自费检查和治疗等发生的基金支出的费用,离休干部单独统筹基金不予支付,由各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按照离休干部医药费单独统筹的规定和医疗保险协议的约定处理。
(二)对省属企业单位的离休干部参加所在地离休干部医药费单独统筹的,其发生的医药费超支,按照审计部门确认的超支额度,由省财政厅下达至企业参保地财政局,并按规定拨付给同级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离休干部单独统筹管理规定和医疗保险服务协议的约定,经审核后,拨付给各定点单位。
(三)对市县区属企业单位的离休干部医药费单独统筹超支,符合离休干部医药费单独统筹管理规定发生的费用开支,按审计部门确认的总额,按企业隶属关系,省级财政帮助市、县解决50%,财政补助资金下达至企业参保地财政部门,并按规定拨付给同级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离休干部单独统筹管理规定和医疗保险服务协议的约定,经审核后,拨付给各定点单位。
三、建立长效机制,防止发生新的超支
(一)各统筹地区要认真查找发生离休干部医药费单独统筹超支的`各种原因,总结经验教训,并制定今后防止发生新的超支的措施。对查找及总结的情况要写出书面报告,在20xx年10月,报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二)加强经办管理和服务。各统筹地区要切实加强离休干部医药费单独统筹管理,建立健全管理制度,落实管理责任,进一步做好离休干部医药费单独统筹管理服务工作。
(三)要建立和完善离休干部医药费单独统筹的网络信息管理系统,加强对离休干部医药费支出各个环节的管理,以防止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对离休干部非正常医药费用支付的发生。
(四)要细化对定点医疗机构及定点零售药店的协议管理,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要认真落实协议要求,科学合理使用医疗资源,采取措施防止医疗资源过度消费。
(五)要健全离休干部健康档案,充分发挥其在防病治病中的特殊作用。
(六)要合理确定离休干部医药费单独统筹标准。从20xx年起,各统筹地区要在今年审计结论的基础上,根据上年度离休干部医药费单独统筹基金使用情况,并根据医疗费用增长情况,制定科学合理的统筹标准,做到当年收支平衡,并略有结余。
(七)建立离休干部医药费单独统筹新超支补偿责任制。因筹资标准低而发生的新的超支,由统筹地区政府补助解决;因超规定报销和支付医药费用而发生超支,由单独统筹经办机构承担,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因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违反医疗保险服务协议规定而发生的超支,由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承担,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因参加单独统筹人员或其他人员借其名义违反规定消费医药资源,违规费用由违规人承担,情节严重的,追究违纪违法责任。
医保管理制度12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定点零售药店,是指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卫生、财政、医药部门审查、确定的,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员提供处方外配服务的零售药店。
第三条处方外配是指参保人持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处方,在定点零售药店购药的行为。
第四条审查和确定定点零售药店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一)保证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的品种和质量;
(二)引入竞争机制,合理控制药品服务成本;
(三)方便参保人就医后购药和便于管理。
第五条定点零售药店应具备以下资格与条件:
(一)持有医药、卫生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药品经营企业合格证》和《营业执照》,并经有关部门年检合格;
(二)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有关法规,并达到药品营业质量管理规范(即GSP)的要求,有健全和完善的药品质量保证体系;
(三)严格遵守南昌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关政策规定,配备了为基本医疗服务的管理人员;
(四)严格执行国家、省、市物价管理部门制定的药品价格政策和标准,经物价部门监督检查合格;
(五)具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药师以上技术职称的技术人员,并保证营业时间内至少有一名药师在岗。其它上岗的营业人员必须持有市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培训合格证或上岗证;
(六)能按照基本医疗保险业务要求配置必要的微机应用设备(包括电脑和POS机),具有微机联网能力和熟练的操作人员;
(七)具备《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中规定的'药品,并确保24小时不间断提供服务;
(八)经营地址应相对固定,不得随意变更。经营场所面积不小于50平方米,药品的存放和保管必须符合各类药品的主要理化性能要求;
第六条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全面推开后,药店及职工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不能列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的零售药店。
第七条定点零售药店审定程序:
(一)申请资格
符合定点零售药店的基本条件,并愿意承担基本医疗保险服务的零售药店,可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填报《南昌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申请书》,并提供以下资料:
1、《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药品经营企业合格证》和《营业执照》副本;
2、药师以上药学技术人员的职称证明材料及复印件;
3、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内的药品品种清单;
4、上一年度基本医疗保险业务收支情况表;
5、药品监督管理、物价部门监督检查合格的证明材料;
6、药店的各项管理制度和服务程序。
(二)资格审查和确定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零售药店的申请和按规定提供的资料,会同卫生、财政、医药部门对零售药店的定点资格进行审查(具体审查考核办法另行制定)。审查确定合格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在《申请书》上签署合格意见,发给《定点零售药店资格证书》。
(三)签订协议
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与定点零售药店签订协议。协议内容包括服务范围、服务内容、服务质量、药费结算以及药费审核与控制等,并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协议有效期为1年。任何一方违反协议,对方均有权解除协议,但须提前3个月通知对方和参保人。
(四)公布挂牌
已签订协议的定点零售药店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向社会公布,并予授牌。其标牌样式,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统一订制。
第八条参保人住院期间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的处方药品时,必须凭定点医疗机构医师开具的处方,并有医师签名和定点医疗机构盖章。配药时处方要有医师审核签字,并保存2年以上以备核查。
第九条定点零售药店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和江西省制定的《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不得擅自更改处方中的药品或用其它药品代替,并严格按处方的用药量进行销售。
第十条定点零售药的医疗保险管理人员,应与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共同做好定点零售药店各项管理工作,对外配处方要单独建帐、分别管理。定点零售药店要按时向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报送《基本医疗保险外配处方费用月度统计表》等有关资料。
第十一条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有权对定点零售药店外配处方的情况和费用进行检查和审核。定点零售药店有义务提供与配药审核费用相关的全部资料。
第十二条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要按照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规定和结算办法,按月及时与定点零售药店结算购药费用。对违反规定配药的费用,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不予支付。
第十三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要会同药品监督管理、物价、医药等有关部门,加强对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和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定点零售药店,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视不同情况,可责令其限期改正、通报批评或取消其定点资格。
第十四条对定点零售药店的资格实行年检制度,年检时由定点零售药店提供以下资料:
(一)年检申请表;
(二)《定点零售药店资格证》;
(三)开展基本医疗保险业务的年度工作总结;
(四)有关医疗保险的财务资料;
(五)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所规定的其它资料。
第十五条未按规定办理年检手续的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在下一年度内取消其定点资格,并向社会公布。
医保管理制度13
1、传习所设立会计一名、出纳一名。负责传习所的日常账务管理。
2、认真学习国家的教育、财经方针政策和法规,运用科学的管理方法,合理安排、使用传习经费,认真贯彻《会计法》和《财政法规》。
3、建帐、记账、算账、报账等工作做到了手续齐全、数字准确、存档规范。
4、出纳负责办理支票和各项费用报销工作,会计负责各项开支的`记账工作。
5、严格执行事前申请、事后报销制度,不符合规定的不予支付。
6、定期向本中心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7、依照法律法规和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本中心的财务、会计制度和财产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主动接受上级相关部门及主管部门的监督,并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做出财务会计报告。
医保管理制度14
第一章 准 则
第一条 为了贯彻落实《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落实国家统计局对国家卫生健康委统计督察反馈意见的通知》精神,建立长效机制,切实提升医院统计工作的及时性、规范性、纪律性,保障统计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全院具有统计数据工作的单位、部门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
第三条 统计工作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经办谁负责的原则,建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
第四条 统计人员必须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工作。任何人不得自行修改统计部门和统计人员依法搜集、整理的统计资料;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统计部门、统计人员及其他部门、人员伪造、篡改统计资料;不得对依法履行职责或者拒绝、抵制统计违法行为的统计人员打击报复。
第五条 统计人员对各种统计工作数据依法严格保密,非本职工作所需禁止查阅。
第二章 组织管理及工作职责
第六条 统计工作实行“专人负责,归口管理”制度,压实责任,过错追究。医院统计管理部门为绩效办,负责制订全院统计工作的有关规章制度,负责全院内部统计工作的组织和协调,编制统计历史资料。
第七条 各部门要明确数据来源及责任主体,规范统计数据台账,数据标准、技术规范,保证源头数据质量。
第八条 医院统计报表分为内部统计报表和对外统计报表2种。各种报表必需经主管部门主任、主管院领导审核签字后才能上报。
第九条 各岗位工作职责。
财务科:负责卫生健康财务年报,医疗费用统计月报表等财务数据统计上报工作。
人事科:负责卫生人力资源基本信息调查表(卫生人力实时报表)等人力资源管理统计上报工作。
医务部:负责卫生统计数据网络直报及医疗相关数据统计上报工作。
医保办:负责与医保有关的数据统计上报工作。
药剂科:负责与药品管理有关的数据统计上报工作。
公共卫生科:负责基本公共卫生和健康管理统计要求的数据统计上报工作。
医改办:负责自治区医改领导小组秘书处要求统计上报的医改监测统计数据上报工作。
信息科:配合各部门从信息系统中提取各项统计数据。规范数据采集标准,统一采集路径,保证数据采集的'一致性。
绩效办:负责国家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统计数据的上报工作。负责审核各单位、部门对外上报的数据。
上述未提到的部门,上级有关部门要求上报的数据,按照部门职责分工进行统计上报。各单位、部门整理、归纳所管统计数据报表,按照月度报表、季度报表、年度报表的形式报绩效办备案。各种报表按照上级有关部门规定的时间要求先报绩效办审核,再上报。
绩效办统筹协调各部门统计工作,加强部门间沟通,确保各项统计数据、统计口径一致,同时加强各种数据的逻辑性和合理性审计,注重与历史数据的对比、分析和使用。
第三章 统计资料的管理
第十条 严格按照国家统计调查制度,扎实做好卫生资源、医疗服务、卫生健康监督、疾病预防控制、妇幼健康、人口监测等常规统计,以及卫生服务调查、医改监测等专项调查统计工作。
第十一条 建立“数据质疑,及时纠正”工作机制,对相关数据进行逻辑性和合理性审核,质疑数据要及时查找原因,追根溯源,分析整改,确保上报的数据真实、准确、无误。
第十二条 进一步加强数据质量管理和开发应用。利用信息化手段逐步完善数据质量评估体系,针对各项统计调查任务,建立数据质量评估和反馈机制,推动统计数据质量提升。
第十三条 探索推进新兴信息技术融合应用,创新数据采集、开发、存储方式,提升统计工作智能化水平。
第十四条 强化靠数据说话、用数据决策的理念,运用科学方法,挖掘数据价值,创新展示方式,以科学、客观的统计数据反映医院发展现状与趋势,支撑规划编制和政策制定。
第十五条 各种统计调查的原始资料与汇总性统计资料,应当多重备份、永久保存。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章 信息安全管理
第十六条 严格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有关管理制度和网络安全相关规定,落实网络信息安全基础设施建设规范要求,保障统计业务数据库及信息系统的可靠运行。
第十七条 强化对数据采集、管理、服务、开放、共享、使用全过程管理,建立安全信息通报和应急处置联动机制,有效保护个人隐私和信息安全。
第五章 监督检查及责任追究
第十八条 严格落实防惩问责制,加强防范和惩治卫生健康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为。医院自觉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不包庇、纵容统计违法行为。
第十九条 任何违法、违纪现象一旦查出,严格按照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依规处理。
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绩效办负责解释,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根据慈溪市社保局医疗保险管理和医疗管理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医院医疗保险、工作的有关规定。
一、认真核对病人身份。参保人员就诊时,应核对证、卡、人。严格把关,遏制冒用或借用医保身份开药、诊疗等违规行为;实行首诊负责制,接诊医生如实在规定病历上,记录病史和治疗经过,严禁弄虚作假。
二、履行告知义务。对住院病人告知其在住院时,要提供医保卡,住院期间医保卡交给收费室保管。
三、严格执行《宁波市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和医疗服务项目目录》,不能超医疗保险限定支付范围用药、诊疗,对提供自费的药品、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须事先征得参保人员同意,并在病历中签字确认,否则,由此造成病人的投诉等,由相关责任人负责自行处理。
四、严格按照《处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每张处方不得超过5种药品(西药和中成药可分别开具处方),门诊每次配药量,急性病一般不超过3日量,一般疾病不超过七日量,慢性疾病不超过半月量。住院病人必须在口服药物吃完后方可开第二瓶药,否则医保做超量处理。严格掌握用药适应症,住院患者出院时需巩固治疗带药,参照上述执行。
五、严格按规定审批。医疗保险限制药品,在符合医保限制规定的条件下,同时须经过医院审批同意方可进医保使用。否则,一律自费使用,并做好病人告知工作。
六、病历书写须规范、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记录参保病人的门诊及住院病历,各种意外伤病人,在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程录中必须如实的记录意外伤害发生的时间、地点和原因。
七、合理用药、合理检查,维护参保病人利益。住院病人需要重复检查的必须有原因分析记录。控制抗菌药物和自费药使用
八、严格掌握医疗保险病人的入、出院标准。严禁分解门诊处方开药、人为分解住院人次;禁止挂床住院或把门诊治疗、检查的病人作住院处理,住院病历内容必须规范完整,
九、严格按照规定收费、计费,杜绝乱收费、多收费等现象。住院部实行每日清单制,每日清单应交给患者签名确认,要做到及时计费,杜绝重复收费,各种费用记帐必须与病历医嘱相符合。由于乱收费、多收费、重复收费产生的医保拒付款全额由相关责任医生、护士负责。
十、全体医生通过各种渠道充分了解医疗保险的相关政策,医院定期对医保工作进行检查公示,对最新医保政策、文件等及时组织进行院内组织学习。
十一、医保管理中心所提供的终端软件,要妥善维护;医保新政策出台,按要求及时下载和修改程序,及时上传下载,确保医保数据安全完整,为参保病人提供全天候持卡就医服务。
对违反以上制度规定者,按职工奖惩条例处理,并全额承担医保拒付款。
医保管理制度15
参保病人病历是记录诊疗活动的真实记录,是核查医保政策执行情况的`原始资料。为规范保险病人的病历书写,制定以下制度。
1、病人住院期间,其住院病历由所在科室负责整理、统一保管。科室应将收到的住院病人的检查报告等结果于24小时内归入住院病历。病人出院后的住院病历由病案室负责保管。
2、科室必须严格保管病历,严禁病人翻阅病历。严禁隐匿、销毁、抢夺、窃取病历。
3、科室经治医生必须如实询问病史,准确记录,如出现因记录失实问题影响患者报销的,由当事人负责。
4、科室诊疗活动必须如实记录医嘱,如因医嘱不符合医保规定,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5、辅助检查,必须下医嘱,在病程记录中有上级查房意见,常规检查外的辅助检查要说明检查的原因。检查分析结果必须体现在病程记录中。
6、出院诊断、病种定额、辅助检查之间,必须具备严格的逻辑判断关系,严谨套用病种、诊疗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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