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必备(15篇)
在现实社会中,需要使用制度的场合越来越多,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那么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工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工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
一、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生产工作的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事业的发展,根据有关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执行总经理(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各级领导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第三条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团体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给予严肃处理,触及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论处。
二、机构与职贡
第四条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由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制订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调查处理事故等工作。安委会的日常事务由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安委办)负责处理。第五条公司下属生产单位必须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对本单位的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制订安全生产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贯彻执行安委会的各项安全指令,确保生产安全。安全生产小组组长由各单位的领导提任,并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各机楼(房)、生产班组要选配一名不脱产的安全员。第六条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人的划分:单位行政第一把手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分管生产的领导和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人。第七条各级工程师和技术人员在审核、批准技术计划、方案、图纸及其他各种技术文件时,必须保证安全技术和劳动卫生技术运用的准确性。
第八条各职能部门必须在本职业务范围内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
第九条公司安全生产专职管理干部职责:
1、协助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令、制度,综合管理日常安全生产工作。
2、汇总和审查安全生产措施计划,并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
3、制定、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对这些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经常深入现场指导生产中的劳动保护工作。遇有特别紧急的不安全情况时,有权指令停止生产,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5、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专业培训。
6、参加审查新建、改建、扩建、大修工程的设计文件和工程验收及试运转工作。
7、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有关部门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督促其按时实现。
8、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的劳动防护用品、保健食品发放标准,并监督执行。
9、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防止职业危害的措施,并监督执行。
10、对上级的指示和基层的情况上传下达,做好信息反馈工作。
第十条各生产单位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要协助本单位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处理本单位安全生产日常事务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工作。第十一条各机楼(房),生产班组安全员要经常检查、督促本机楼(房)、班组人员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做好设备、工具等安全检查、保养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本机楼(房)、班组的安全生产情况。做好原始资料的登记和保管工作。
第十二条职工在生产、工作中要认真学习和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爱护生产设备和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劳动保护用品。发现不安全情况,及时报告领导,迅速予以排除。
三、教育与培训
第十三条对新职工、临时工、民工、实习人员,必须先进行安全生产的三级教育(即生产单位、机楼(房)或班组、生产岗位)才能准其进入操作岗位。对改变工种的工人,必需重新进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岗。
第十四条对从事锅炉、压力容器、电梯、电气、起重、焊接、车辆驾驶、杆线作业卜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严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证(执照)后,才能准其独立操作。对特殊工种的在岗人员,必须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四、设备、工程建设、劳动场所
第十五条各种设备和仪器不得超负荷和带病运行,并要做到正确使用,经常维护,定期检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陈旧设备,应有计划地更新和改造。
第十六条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电气设备应有可熔保险和漏电保护,绝缘必须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护措施;产生大量蒸气、腐蚀性气体或粉尘的工作场所,应使用密闭型电气设备;有易燃易爆危险的工作场所,应配备防爆型电气设备;潮湿场所和移动式的电气设备,应采用安全电压。电气设备必须符合相应防护等级的安全技术要求。
第十七条引进国外设备时,对国内不能配套的安全附件,必需同时引进,引进的安全附件应符合我国的安全要求。第十八条凡新建、改建、扩建、迁建生产场地以及技术改造工程,都必需安排劳动保护设施的建设,并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简称三同时)。
第十九条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在组织工程设计和竣工验收时,应提出劳动保护设施的设计方案,完成情况和质量评价报告,经同级劳资、卫生、保卫等部门和工会组织审查验收,并签名盖章后,方可施工、投产。末经以上部门同意而强行施工、投产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二十条劳动场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洁、整齐。有毒有害的作业,必须有防护设施。
第二十一条生产用房、建筑物必须坚固、安全;通道平坦、畅顺,要有足够的光线;为生产所设的坑、壕、池、走台、升降口等有危险的处所,必需有安全设施和明显的'安全标志。
第二十二条有高温、低温、潮湿、雷电、静电等危险的劳动场所,必须采取相应的有效防护措施。
第二十三条雇请外单位人员在公司的场地进行施工作业时,主管单位应加强管理,必要时实行工作票制度。对违反作业规定并造成公司财产损失者,须索赔并严加处理。
第二十四条、被雇请的施工人员需进人机楼、机房施工作业时,须到保卫部办理《出入许可证》需明火作业者还须填写(公司临时动火作业申请表卜办理相关手续。
五、电信线路
第二十五条电信线路的设计、施工和维护,应符合邮电部安全技术规定。凡从事电信线路施工和维护等工作人员,均要严格执行《电信线路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二十六条电信线路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安全施工程序组织施工。对架空线路、天线、地下及平底电缆、地下管道等电信施工工程及施工环境都必须相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施工工具和仪表要合格、灵敏、安全、可靠。高空作业工具和防护用品,必须由专业生产厂家和管理部门提供,并经常检查,定期鉴定。
第二十七条电信线路维护要严防触电、高空坠落和倒杆事故,线路维护前一定要先检查线杆根基牢固状况,对电路验电确认安全后,方准操作。操作中要严密注意电力线对通信线和操作安全的影响,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不准聘用或留用退休职工担任线路架设工作。
六、易燃、易爆物品
第二十八条易燃、易爆物品的运输、贮存、使用、废品处理等,必须设有防火、防爆设施,严格执行安全操作守则和定员定量定品种的安全规定。
第二十九条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地和贮存点,要严禁烟火,要严格消除可能发生火种的一切隐患。检查设备需要动用明火时,必须采取妥善的防护措施,并经有关领导批准,在专人监护下进行。
七、电梯
第三十条签订电梯订货、安装、维修保养合同时,须遵市劳动部门规定的有关安全要求。
第三十一条新购的电梯必须是取得国家有关许可证并在劳动部门备案的单位设计、生产的产品。电梯销售商须设立有(经劳动局备案认可的)维修保养点或正式委托保养点。第三十二条电梯的使用必须取得劳动部门颁发的电梯使用合格证。
第三十三条工程部门办理新安装电梯移交时,除应移交有关文件、说明书等资料以外,还须告诉接受单位有关电梯的维修、检测和年审等事宜。
第三十四条负责管理电梯的单位,要切实加强电梯的管理、使用和维修、保养、年审等工作。发现隐患要立即消除,严禁电梯带隐患运行。
第三十五条确需聘请外单位人员安装、维修、检测屯梯时,被雇请的单位必须是劳动部门安全认可的单位。第三十六条电梯管理单位须将电梯的维修、检测、年审和运行情况等资料影印副本报公司安委办备案。
八、个人防护用品和职此危害的预防与治疗
第三十七条根据工作性质和劳动条例,为职工配备或发放个人防护用品,各单位必须教育职工正确使用防护用品,不懂得防护用品用途和性能的,不准上岗操作。
第三十八条努力做好防尘、防毒、防辐射、防暑降温工作和防噪音工程,进行经常性的卫生监测,对超过国家卫生标准的有毒有害作业点,应进行技术改造或采取卫生防护措施,不断改善劳动条件,按规定发放保健食品补贴,提高有毒有害作业人员的健康水平。
第三十九条对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要实行每年一次定期职业体检制度。对确诊为职业病的患者,应立即上报公司人事部,由人事部或公司安委会视情况调整工作岗位,并及时作出治疗或疗养的决定。
第四十条禁止中小学生和年龄不满18岁的青少年从事有毒有害生产劳动。禁止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哺乳期从事影响胎儿、婴儿健康的有毒有害作业。
九、检查和整改
第四十一条坚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公司安委会组织全公司的检查,每年不少于二次;各生产单位每季检查不少于一次;各机楼(房)和生产班组应实行班前班后检查制度;特殊工种和设备的操作者应进行每天检查。第四十一条发现不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整改,如本单位不能进行整改的要立即报告安委办统一安排整改。工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6
为维护车间生产正常秩序,确保人力、物力的合理运用,提高生产效率,制定本制度:
1、生产车间的员工必须按时上班、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2、员工进入车间必须穿着公司统一的工作服,佩带服务胸卡和公司标志,并保持仪容整洁。
3、上班时间员工必须坚守岗位,不得串岗、闲逛,不得无故返回宿舍。待工待料期间在员工休息室休息待令。
4、车间内严禁吸烟,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
5、自觉维护车间整洁卫生文明,严禁破坏车间文明卫生现象发生。
6、员工必须维护车间各项设备和工具,按章操作,严禁违反规程乱用;下班前必须按规定进行班后维护,做到“工具归箱,设备复位,场地清洁”;上班前必须对设备进行常规检查。
7、配备齐全的车间安全防火设备,并定期维护调整,确保设备技术状况良好;人人皆知防火设备的放置位置,并熟练掌握使用技术。
8、禁止无故到非本组工位或非本组维修的车辆中去。
9、禁止无故启动汽车,包括启动汽车电器。
10、上班时间,必须绝对服从统一调度。
11、生产工作必须凭任务委托书进行。禁止任务委托书或随意扩大、缩小工单内容施工。
12、进入车间送修车辆统一由维修顾问移位;任何员工未经准许,不得擅自开动车辆;非技术检验员和车间调度不得外出路试检验,没有驾驶证的人员不得移动车辆。
13、上班时间尽量少打私人电话,属个人家庭紧急情况,说明情况后回复电话;属工作问题,经有关经理批准后可以回复电话。
14、员工出入车间不得携带与生产无关的物品,发现可疑或特别情况时,门卫或有关管理人员有权监督检查出入员工。
15、车间设备、工具未经公司批准,一律不得带出车间。
16、员工在上班时,需外出办理个人紧急事情,须向车间管理人员请假。
17、经公司批准的人员由车间主管或有关管理人员陪同参观。员工不应主动找参观者攀谈。关于技术问题可以在车间经理同意下为客户解答。
工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2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生产工作的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事业的发展,根据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执行总经理(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各部门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第三条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团体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给予严肃处理,触及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论处。
第四条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由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制订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调查处理事故等工作。
第五条各级工程师和技术人员在审核、批准技术计划、方案、图纸及其它各种技术文件时,必须保证安全技术和劳动卫生技术运用的准确性。
第六条各职能部门必须在本职业务范围内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
第七条各生产单位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要协助本单位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处理本单位安全生产日常事务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工作。
第八条各机房,生产班组安全员要经常检查、督促本机房班组人员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做好设备、工具等安全检查、保养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本机房、班组的安全生产情况。做好原始资料的登记和保管工作。作业员必须熟悉本岗位的操作顺序或经培训后达到作业要求。作业员开始操作前应检查机械设备各部位紧固件是否脱落或松动迹象。调整机器时必须停机,断掉电源,下班时必须关闭所有设备的总电源。
第九条职工在生产、工作中要认真学习和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爱护生产设备和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劳动保护用品。发现不安全情况,及时报告领导,迅速予以排除。
第十条对新职工、临时工、民工、实习人员,必须先进行安全生产的学习(即生产单位、机房或班组、生产岗位)才能准其进入操作岗位。对改变工种的工人,必需重新进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岗。
第十一条从事锅炉、压力容器、电气、起重、焊接、车辆驾驶、杆线作业、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严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证(执照)后,才能准其独立操作。对特殊工种的在岗人员,必须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第十二条各种设备和仪器不得超负荷和带病运行,并要做到正确使用,经常维护,定期检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陈旧设备,应有计划地更新和改造。
第十三条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电气设备应有可熔保险和漏电保护,绝缘必须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护措施;产生大量蒸气、腐蚀性气体或粉尘的.工作场所,应使用密闭型电气设备;有易燃易爆危险的工作场所,应配备防爆型电气设备;潮湿场所和移动式的电气设备,应采用安全电压。电气设备必须符合相应防护等级的安全技术要求。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程序:
(1) 依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的规定,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为:
1) 伤亡事故发生后,负伤者或者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直接或者逐级报告企业负责人。
2) 企业负责人接到重伤、死亡、重大死亡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企业主管部门和企业所在地劳动部门、公安部门、人民检察院、工会。
3) 企业主管部门和劳动部门接到死亡、重大死亡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按系统逐级上报;死亡事故报至省、自治区、直辖市企业主管部门和劳动部门;重大死亡事故报至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劳动部门。
4) 发生死亡、重大死亡事故的企业应当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
(2) 依据《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的规定,工程建设重大事故的报告制度为:
1) 重大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必须以最快方式,将事故的简要情况向上级主管部门和事故发生地的市、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检察、劳动(如有人身伤亡)部门报告;事故发生单位属于国务院部委的,应同时向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2) 事故发生地的市、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向人民政府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向人民政府和建设部报告。
3) 重大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应当在24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按1)所列程序和部门逐级上报。
4) 重大事故书面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 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工程项目、企业名称;
② 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③ 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④ 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⑤ 事故报告单位。
(3) 依据《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的规定,对于建设工程特别重大事故的报告要求如下:
1) 特大事故发生单位在事故发生后,必须做到:
① 立即将所发生特大事故的情况,报告上级归口管理部门和所在地地方人民政府,并报告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国务院归口管理部门。
② 在24小时内写出事故报告,报本条①项所列部门。
2) 涉及军民两个方面的特大事故,特大事故发生单位在事故发生后,必须立即将所发生特大事故的情况报告当地警备司令部或最高军事机关,并应当在24小时内写出事故报告,报上述单位。
3)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国务院归口管理部门,接到特大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向国务院作出报告。
4) 特大事故报告应当包括的内容同“重大事故书面报告应当包括的内容”
工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3
1、目的
规范本公司安全生产的变更管理,消除或减少由于变更而引起的潜在事故隐患。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过程中工艺技术、设备设施及管理等永久性或暂时性的变化。
2、编制依据《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
3、职责
3.1变更申请人负责填写《安全生产变更申请表》。
3.2各部门负责归口部门的变更审核。
3.3总经理负责变更的审批。
3.4变更的审核部门负责对变更情况进行验收。
4、工作程序
4.1变更分类
4.1.1工艺技术变更包括以下内容:
1)原料介质变更;
2)工艺流程及操作条件的重大变更;
3)工艺设备的改进和变更;
4)操作规程的变更;
5)工艺参数的变更;
6)公用工程的水、电、气、风的变更等。
4.1.2设备设施变更包括以内容:
1)设备设施的更新改造;
2)安全设施的`变更;
3)更换与原设备不同的设备或配件;
4)设备材料代用变更;
5)临时的电气设备变更等;
6)监控、测量仪表的变更;
7)计算机及其软件的变更。
4.1.3管理变更包括以下内容:
1) 法律、法规和标准的变化;
2)人员的变更;
3)管理机构的较大变更;
4)管理职责的变更;
5)安全标准化管理的变更等。
4.2变更申请人填写《安全生产变更申请表》,说明变更及其技术依据,并对变更的风险情况进行分析,变更申请部门领导签字认可。
4.3申请变更部门将《安全生产变更申请表》报至管理部,管理部负责人对变更的情况进行审核。
4.4申请变更部门将《安全生产变更申请表》报至总经理,进行变更审批。
4.5变更审批后,变更申请部门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变更的实施。
4.6变更实施前,变更的实施部门对变更实施过程进行风险分析,制定控制措施后实施变更。
4.7变更审核部门对变更的实施结果进行验收。
5、相关制度《风险评价程序》。
6、相关记录
6.1变更申请表。
6.2变更验收表。
工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4
1、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操作规程。防止出现任何事故。
2、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3、经常开展安全活动,开好班前会,不定期进行认真整改、清除隐患。
4、注意搬运机械的操作,防止压伤、撞伤。
5、正确使用带电设备及电气开关,防止遭受电击。
6、易燃、易爆物品应单独堆放,并树立醒目标志。
7、消防器材要确保灵敏可靠,定期检查更换(器材、药品),有效期限标志明显。
工厂生产纪律管理
1、生产过程中必须严格按产品规格要求生产。
2、厂区及生产车间内严禁吸烟。
3、爱惜生产设备、原材料和各种包装材料,严禁损坏,杜绝浪费。
4、员工必须服从合理的'安排,尽职尽责做好本岗位的工作,不得故意叼难、疏忽或拒绝组长或上级主管命令,对不服从者按公司管理制度执行处罚。
5、衣着清洁整齐,按照要求上班必须穿工作服。
6、严禁私自外出,有事必须向生产主管请假。
7、保持车间环境卫生,不准在车间乱扔杂物,禁止随地吐痰,每次生产任务完成后要将地面清扫干净。
8、当产品出现不良状况时应立即停工并上报,查找原因后方可继续生产。
工厂安全操作规程
1、正确使用生产设备,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指导书或是使用说明书)非相关人员严禁乱动生产设备。
2、严格按照设备的使用说明进行生产,严禁因抢时间而影响产品质量,若因抢时间造成原材料浪费的按原价赔偿。
3、员工在工序操作过程中,不得随意损坏物料,工具设备等,违者按原价赔偿。
4、所有员工必须按照操作规程操作,如有违规操作者,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
5、操作机器要切实做到人离关机,停止使用时要及时切断电源。
工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5
长城雪茄烟厂是四川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的主要生产企业,也是四川省重点防火单位,长城雪茄厂内的诸多材料与成品均属于易燃物品,存在非常大的火灾危险,另外烟厂内锅炉、压力容器、叉车等设备种类繁多,所以烟厂的安全管理是领导人员最为关注的内容。如何真正实现烟厂安全管理工作的有序发展,笔者认为需要从三点出发,分别是责任、制度与落实。
一、烟厂安全生产责任问题
从实际角度出发,烟厂安全生产是谁的责任是一个极具思考的问题,由于烟厂具有特殊性,如果仅仅将安全生产界定在安全部门以及安全员的身上,那么烟厂的安全状况不尽人意。现如今,安全管理问题仍被部分员工与领导人员所误解,当企业发生事故之后,无法采取有效的措施解决实际问题,长此久往,则会导致安全事故层出不穷。除此之外,在烟厂需要制定切实可行的责任制度,安全责任书是保障安全责任落实的主要方法,但是由于缺乏对安全管理的认识,导致安全责任书是一纸空文,往往会形成纸上谈兵的现象,另外在安全责任书的执行过程中会忽视考核,对企业的发展造成影响[1]。经过多年改革,长城雪茄厂成功解决这一问题,并且从整体性分析,长城雪茄卷烟厂(长城雪茄烟厂)对安全生产中的责任梳理的非常清楚,严格按照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相关要素分析,需对各个部门在安全工作中所承担的责任进行重新界定,并根据这一界定标准签订了相应的安全责任书。
除此之外,长城雪茄厂依据各个部门在安全工作中所承担的.责任、风险程度等要素,烟厂制定不同安全风险金收缴标准,并且对相关部门工作进行考核与分析,所以在考核过程中,安全责任书是一个极其重要的指标。与此同时,若按照相关部门安全责任区域内发生的安全事故,长城雪茄厂将追究责任主体与管理主体两者的责任。截止到20xx年,长城雪茄厂共收缴安全风险近百万(数据来源?我也不清楚),并将安全责任书落实到各个部门、各个车间(班组)、各个员工身上。
二、安全制度的可操作性
明确的责任关系是安全生产的第一步,制度是安全生产的第二步,所以在烟厂的发展进程中需要制定切合实际的制度与准则,但是如何保证制度与准则的可操作性则成为了当前最为主要的问题。
在长城雪茄烟厂主要采取的管理模式借鉴了先进的职业安全监控管理体系,从实质角度分析,该体系属于PDCA循环系统,主要强调对安全管理以及安全技术标准的持续改进,并且对安全生产的工作流程、监督检查、应急预案进行了细致性的规范与管理。在前几年为进一步响应当地政府的号召,长城雪茄烟厂构建职业安全监理管理体系,并且收集了安全管理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发展情况进行了适宜性的评价,以此用来保证制度具有针对性与可操作性[2]。另外,长城雪茄烟厂当前所进行的标准体系建设属于基础性工作,能够让员工明白应该做什么,应该做到什么程度,并且可以让安全监管人员真正做到“有法可依”,能够保证标准的可操作性以及针对性。长城雪茄烟厂还实施了安全轮值制度,这一制度的实施形成了三种局面:第一是能够督促职工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第二是负责提醒、监督,杜绝不安全行为的出现;第三是提出完善、优化的安全管理制度。这种方式能够让其它部门理解安全部门的主要做法,并且为做好安全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础工作。
三、烟厂安全制度的落实
从整体性分析,烟厂安全管理工作是琐碎的,烟厂领导人员清楚的认识到只有将安全生产工作做好,才能提高管理水平,才能将安全管理制度进行落实,才能真正提高烟厂的整体执行力。但是如何将安全制度进行落实成为了当前最为主要的任务与内容。为进一步解决这一现象,长城雪茄烟厂将落实安全制度作为发展载体,并且强调所有的工作需要严格按照制度办事,并且构建制度管理、制度办事的良好局面,形成了安全生产的良好局面。并且在落实安全制度的时候体现在了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是强调各个部门,如果发现问题需要及时解决;而是所有部门需要严格遵循相关的安全制度,采取奖惩措施;第三是强调制度运行规则,按照先僵化、后优化的方式对各类制度进行改进;第四是实施“弹勋”制度,如果发现的现象需要进行弹勋;第五是制定新的收入机制,将安全业绩放在分配收入之中;第六是构建烟厂事故隐患举报平台,进一步整改各类隐患。
在长城雪茄烟厂的整改与发展过程中,将责任、制度与落实作为三个主要环节,其中落实制度是最为困难的,虽然当前长城雪茄烟厂的安全管理水平得到了显著提高,但是从整体角度分析仍旧不太成熟。所以在未来的发展进程中,长城雪茄烟厂仍然不断优化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将基础性工作进行改进,不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与工作技能,加强对员工的教育与培训,针对烟厂实际发展需求制定相应的安全文化[5]。此外,长城雪茄烟厂还需要确定安全责任“零”事故指标,争取将火灾事故转变为零,将生产安全事故转变为零,将烟厂治安案件转变为零。笔者相信,长城雪茄烟厂只有经过安全管理的“三重门”,才能真正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才能保证安全工作上升到更高的台阶,推动烟厂得到更好更快发展与进步。
工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6
在现在社会,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想学习拟定制度却不知道该请教谁?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工厂规章制度-安全生产,供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一、工厂规章制度安全生产
1、填写要认真,严肃,实事求是,要经班长同意。
2、班长负责检查有关记录的情况,并按月上交有关记录,并立卷入档。
3、记录情况应保存五年以上。
二,事故报告制度
1、锅炉事故。锅炉运行中因锅炉受压部件,附件或辅助设备发生故障或损坏,造成锅炉被迫停炉或减少供汽量的称锅炉事故。
2、锅炉事故报告的类别,一般分锅炉事故,重事故和一般事故。
事故:使用中或试压时发生破裂,使压力瞬时降至等于气压力称为事故。
重事故:由于受压部件严重损坏(变形,渗漏),附件损坏或炉膛等被迫停止运行,必须进行修理的称为重事故。
一般事故:损坏程度不严重,不需停炉修理的事故称为一般事故。
3、事故报告程序。根据事故的不同类别,采取不同的报告办法。
(1)发生或重事故造员伤亡时,应立即将事故概况尽快地报告单位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分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及锅炉检验所,以便组织调查。
(2)锅炉发生重事故时,应尽快地将事故情况,原因及改进措施书面报告分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及锅炉检验所。
(3)设备发生一般事故时,应分析原因,采取改进措施,可以不报告分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由所属单位分析调查,处理,制定改进措施并存档。
4、锅炉发生事故后,除了事故扩或抢救人员采取必要的措施以外,一定要保护好现场,以备调查分析。
5、发生事故的当班人员应如实映和提供情况,主动配合和协助查人员开展工作,并做到不隐瞒真相,不推卸责任。
6、调查事故报告时,必须认真查清事故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和对责任者的处理意见,根据调查结果填写"锅炉事故报告书",报送单位的安全主管部门和分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工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7
电力行业是我国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火电厂是我国应用较为广泛的主要发电形式之一。随着电力工业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发展,对电力行业安全生产问题的重视程度也逐渐提升,火电厂的内部生产过程较为复杂,应用设备也较为庞大,在生产环节中存在众多的干扰因素,为保证火电厂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的实现,加强安全管理是其重要的工作手段和必然发展趋势,对这一问题进行探讨,对于促进火电厂的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1、火电厂的安全管理现状分析
火电厂在我国已经具有较长的应用历史,同时在其不断的工作中已经积累了较为丰富的工作经验,与此同时伴随科学技术的发展进步,火电厂的众多生产设备已经逐渐被智能控制的现代化生产设备取代,这些因素都为火电厂的安全生产奠定了基础,进而使一些火电厂的管理和工作人员对于安全管理工作存在一定的侥幸心理和漠视态度。现代化的生产设备以及工作经验能够为安全生产提供保证,但是工作人员的工作态度仍是决定其工作行为的关键,对于安全管理工作的不重视则会导致工作中的一些细节问题落实不到位,安全管理培训工作流于形式,对于生产设备没有定期进行安全维护或者维护措施不规范,检修项目没有落实责任考核制度等,这些问题的'存在都给电力生产企业留下潜伏的安全隐患,限制了火电厂安全管理工作水平的提高。
2、加强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
火电厂正常的生产运行能够源源不断地为社会进行电力的生产和输送,一旦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则会造成电力生产和供电设备的损害,影响企业的正常生产秩序,给电力生产企业造成较大的损失。同时电力系统的瘫痪,会导致大面积的停电现象,严重影响社会民众的正常生活,较为严重的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甚至会造成电力企业工作人员的人身伤亡,造成灾难性的严重后果,也给社会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安全管理工作的有效落实,能够使火电厂在生产运营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被排除,降低发生安全事故的风险,最大程度地保证火电厂的经济效益,促进企业实现安全生产的同时,为企业的长久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3、火电厂加强安全管理工作的可行措施
3.1、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工作制度
火电厂的管理者和工作人员需要强化自身的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实现安全管理工作的常态化管理机制,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利用制度的完善来有效管理和约束相关工作人员的工作行为,明确各工作岗位的岗位职责以及责任人,管理人员需要督促相关管理制度能够在日常工作中有效落实,通过制度的建设和不断完善,促进火电厂安全管理工作水平的提高。
3.2、加强对火电厂的电力设备检修工作
火电厂的生产运行主要依靠电力生产和输送设备进行,加强安全管理工作首先需要加强对生产设备的管理,管理监督部门要保证工作人员能够定期对相关生产运营设备进行检查、保养和维修工作,在维护的过程中及时发现设备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并及时进行完善,对于火电厂的生产区域要定期进行全面检查,通过工作程序以及工作制度的落实强化检修工作质量。另外,工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需要密切关注生产设备的运行状态,对于设备的正常运作程序有深入的了解,一旦出现异常现象,及时分析原因并采取有效的应对措施,保证生产设备的正常运行。
3.3、加强对火电厂工作人员的安全管理培训
现代化的电气生产设备对于相关工作人员的专业技能有较高的技术要求,火电厂要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有关的技术培训,使工作人员能够具备过硬的专业技术进行安全生产工作,通过责任意识的强化使其能够严格按照安全生产制度进行技术操作,避免违规操作、安全生产工作落实不到位等现象的出现,有效降低安全隐患,进而避免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另外,火电厂还可以建立安全管理和生产的综合考核制度,对于对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到位的工作表现予以奖励,对于存在工作疏漏的行为进行一定程度的惩处,通过这种方式强化工作人员的安全管理责任意识,进而促进其在工作中有良好的表现。
4、结论
火电厂的安全管理工作要秉持预防为先的工作原则,将安全管理工作常态化,提升工作人员的安全责任意识,落实日常生产运行工作中的安全管理行为,促进管理目标的实现以及管理工作水平的提高,进而促进火电厂的持续发展,为社会经济的发展建设服务。
工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8
为减少生产事故,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工作方针,规范厂区安全管理工作,提高应对风险和防范事故的能力,保证员工生命健康安全,最大限度的减少财产损失、环境损害和社会影响。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一、使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各职能部门和全体员工。
二、职责
安全领导小组负责本制度的执行和监督;
三、工作内容及要求
1、人员管理
(1)全体员工应严格遵守公司制度,加强防火、防盗、防自然灾害的安全意识。
(2)工作时间,职工要按规定穿戴整齐保持端正整洁。夏季禁止袒胸赤膊、穿拖鞋进入厂区。
(3)进入厂区,外来人员会客(来访)需进行证件登记。
(4)工作时间,禁止在车间门口及厂区主干道两旁聚集逗留。
(5)酔酒后禁止上岗。
(6)外来人员进入厂区时参照执行。
2车辆管理
(1)非生产
车辆禁止进入生产区域。
(2)所有车辆(包括业务单位的货运车辆)要按指定区域停放,禁止堵塞厂区交通;禁止停放在厂区车间门口及标识的禁停区域。
(3)厂大门外两侧50米内禁止停放任何车辆。
3、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1)必须将安全生产工作列入办公会议的重要议事日程,不定期的根据上级有关安全的规定、要求对厂区安全生产形势进行研究部署。各分管领导在汇报工作的同时,必须认真汇报各管辖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2)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会议,会议由厂长负责召集,汇报分管工作内的安全生产工作,针对发现的安全生产问题,研究部署下阶段的工作任务。
(3)各分管领导要根据分工系统内的安全生产管理情况,不定期召开本分管内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确定安全工作重点,明确安全生产目标。
(4)生产部门作为企业具体负责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机构,要根据本企业安全工作重点、上级部门的统一部署,不定期的召开车间的安全生产会议,做到及时上传下达,不延误时间。 4、安全培训制度
一、公司安全教育
(1)对新入厂员工,在进厂时进行安全教育,使新员工了解公司安全生产方面的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注意事项,树立遵章守纪安全第一
的'观念。
(2)每年进行一次安全培训,学习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学习安全防火、安全用电、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知识,提高员工的安全素质,预防事故的发生。
(3)结合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利用标语、板报、会议、事故总结等不同形式,让员工明白事故发生的原因和预防事故的措施,从中认真吸取教训,增强自我保护能力。
(4)不定期的学习外地经验和重大事故通报。
二、新工艺、新技术的培训
在新工艺、新技朮、新设备、新材料、新产品投产前,要按新的安操作规程,对岗位作业人员和有关人员进行专门培训,经培训合格后,方能进行独立操作。
三、安全生产评价管理制度
(1)厂主管部门及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不定期的对各基本生产车间、重点生产岗位进行安全生产检查。通过检查发现事故隐患,责令其及时整改。并定期对车间、班组进行安全生产评价,总结经验教训,杜绝事故发生。
(2)厂生产主管部门对车间、班组及重点岗位的安全生产评价要与职工的经济利益挂钩,以鼓励职工积极参加全面、全员、全过程的安全生产管理,努力实现企业的安全生产目标。
四、禁止烟火
(1)所有人员厂内生产区域禁止吸烟,不乱携带和使用火种。
(2)对于厂区内爆品,仓库应在醒目位置标明“严禁烟火”警示标识;
如有必要可派专人看守。
(3)厂区内明火作业需向安全监督部门提出申请,申明动火原因、地点及安全防护措施,安全监督部门进行现场勘察及审核,确认有必要动火且安全防护措施合格的,允许同意后,方可动火。
(4)厂区内禁止焚烧树叶、垃圾,冬季禁止使用电火炉或者其它限制级设备取暖。
(5)消防器材的放置位置地点要经安全领导小组审定,原则上不影响生产现场的正常操作,便于取用,醒目的固定位置,并防止于特制箱内,有明显标识。消防设施执行“三定”管理。即定人管理、定位管理、定期管理。
(6)贯彻“以防为主,以消为辅”的方针,积极采用先进的防火,灭火技术,建立健全保卫义务消防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加强防火检查和灭火器材管理。
五、应急体系
(1)全体员工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工作指导方针。
(2)各职能部门要把预防事故发生、控制事态发展和减少事故损失作为应急救援工作的中心环节和重要任务。
(3)公司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小组”,以下简称“应急小组”由公司生产厂长和副厂长担任组长,其它职能部门和相关人员组成。发生
意外时“应急小组”必须优先开展抢救生命,最大限度避免意外扩大并于第一时间报告总经理。
(4)为体现预防为主的原则,“应急小组”负责日常安全生产排查、监督,负责联络各相关职能部门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安全生产管理和厂区安全隐患的排除工作。工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3
为进一步加强对公司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运输运营过程中安全生产的监督和管理,进一步规范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运输运营工作,确保安全无事故。根据《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上海市关于加强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运输安全管理的通告》、《宝山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安全生产管理若干规定》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海淞公司《海淞公司建筑渣土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建筑渣土车辆运输运营过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和制度,按规定建立安全组织管理机构。建立健全建筑渣土运输运营安全生产责任制,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配备建筑渣土运输运营安全生产专职人员。
2、建立健全渣土运输车辆管理基础台账(驾驶员管理台账、车辆管理台账、安全教育台账、违章与事故台账、“三不放过”台账)和有关信息资料。对渣土运输车辆驾驶员进行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及时宣传安全生产方面的方针、政策、法规、法令和规章制度。
3、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每月对渣土车辆驾驶员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驾驶员出车前坚持“三分钟安全教育”,及时查找隐患、消除隐患,杜绝违规现象,有效地控制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
4、建筑渣土运输车辆必须按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有关规定进行车辆登记、车厢密闭改装年检、办理市区《通行证》。公司安全员及分管领导每月定期对渣土车辆运输驾驶员进行考核计分,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应立即整改,不能整改的或整改难度较大的隐患,应制定整改计划,限期整改。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有关条款要求,建筑渣土运输车辆驾驶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培训,取
工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9
为全面贯彻区安监局关于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的要求,社区结合全辖区实际制定安全生产、卫生道路车辆等安全工作责任制。
一、社区主任是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卫生道路车辆等安全第一责任人,分管安全生产、卫生道路车辆等安全的副职是本行政区域内的直接责任人,其他副职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卫生道路车辆等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社区设专职机构和专职工作人员负责本辖区的安全生产、卫生道路车辆等安全工作。
二、宣传及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卫生道路车辆等安全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并组织实施本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的'规章制度。综合管理本社区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分析和预测安全生产、卫生道路车辆等安全形势,拟定安全生产、卫生道路车辆等安全工作规划、年度考核、奖惩办法对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卫生道路车辆等安全工作负总责。
三、综合协调管理本街道安全生产、卫生道路车辆等安全工作,承担社区安全生产、卫生道路车辆等安全办公室日常业务。负责本街道各类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和分析工作,定期向有关部门报送安全生产、卫生道路车辆等安全信息。参与事故抢险救灾工作,协助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卫生道路车辆等安全管理部门对辖区内各类伤亡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四、组织开展辖区内安全生产、卫生道路车辆等安全检查工作。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中大危险源进行监督;督促存在事故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整改;对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卫生道路车辆等安全条件的单位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协助、配合有关部门督促其落实整改措施。
工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0
一、入厂教育
新职工、合同工、临时工、外包工、培训和实习员工和外单位调入本企业员工,必须进行公司级(厂级)、车间(部门)级、班组三级安全教育。
1、厂级岗前安全教育培训由用人部门负责人组织实施,由用人部门负责人负责进行教育培训,内容为:
1)、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2)、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
3)、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4)、员工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
5)、有关事故案例等。
2、车间级岗前安全教育培训由车间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由车间负责人负责进行教育培训,内容为:
1)、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
2)、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
3)、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
4)、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
5)、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
6)、本车间(工段、区、队)安全生产状况及规章制度;
7)、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8)、有关事故案例;
9)、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3、班组级岗前安全教育培训由本部门班组长负责组织实施,由班组长负责进行教育培训,内容为:
1)、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2)、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
3)、有关事故案例;
4)、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二、学时要求:
1、主要负责人:
公司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员工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
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部门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员工安全资格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
2、新上岗的员工:
公司各部门新上岗的员工,岗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危险化学品、储存部门等部门新上岗的员工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每年接受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3、在岗的员工:
每年接受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8学时。
4、换岗的员工 :
接受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4学时。
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后,应进行安全试卷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试卷备档。
三、培训记录:
每次安全教育培训应有记录。记录培训时间、培训内容、培训人及受训人签字;
四、建卡备档:
1、每名员工,应认真建立三级教育培训记录卡,留本部门备档。
2、特种作业员工操作证经查后,留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备档,并按规定,组织、督促特种作业员工进行年度复审。
3、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投产使用前,要按新的安全操作规程对岗位有关员工进行专门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立操作。
4、企业发生重事故或未逐事故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要组织有关员工进行事故现场教育,吸取经验教训,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一般事故,各部门组织本岗位员工进行事故现场教育。
五、日常教育:
1、各级领导和主管部室,应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技术和遵章守纪的教育,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及法制观念。使职工自觉遵章守纪,履行安全职责,确保安全生产。
2、主管安全部门安全主要负责人应利用各种安全活动,黑板报、录相、简报、宣传画等多种形式,经常对全所职工进行安全教育。
3、车间和班组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教育活动,做好车间,班组安全活动记录。
4、停产修,重点项目修,和重危险性作业,(含施工项目)时,安全主管部门安全主要负责人应配合主管部门和检修单位进行检修前的专门安全教育。
六、其它:
确保各级安全教育时间和教育质量。
凡未经安全教育培训,或经安全教育培训考试不合格者不得上岗操作,否则追究有关员工责任。
工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1
一安全管理
1.计划依据
(1)根据《劳动保护法》和主管部门有关劳动保护制度及标准,制定本厂安全生产制度。
(2)根据影响安全生产的重大隐患制订有关防范措施。
(3)做好预防火灾、爆炸、工伤等的发生,职业病要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
(4)完善生产所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以及采纳职工提出的有利于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
2 .计划编制
(1)各车间或各职能部门提出年度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并报生产技术科。
(2)生产技术科编制工厂年度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并报厂长办公室审批。
(3)主管安全生产厂长定期召开有关部门及车间负责人参加的专项会议,研究确定年度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执行措施。
(4)经审核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由生产设备科负责贯彻执行。
3 .资金来源
(1)生产设备的改造或大修(不增加固定资产),由大修修理费开支;
(2)不增加固定资产的安全技术措施,由生产维修费开支;
(3)每年从当年留用的设备折旧资金中,提取10%用于安全技术措施不足。
4.物资供应
(1)安全技术措施项目所需设备、材料,由经营供应科采购;
(2)小型设备易损设备备用配件,由生产技术科负责采购。
5.检查和报告
(1)主管厂长定期(每季度)组织有关部门负责人对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由主管厂长作出总结。
(2)生产设备科要定期检查,并向主管厂长汇报安全技术措施执行情况,重大项目,向厂长办公会议汇报。
6.设备安装验收
(1)新设备安装试车后,经试运行三个月正常后,在主管厂长领导下,由生产设备科和车间或部门按要求组织验收,必要时邀请同行业技术人员和有关部门参加验收;
(2)使用车间对设备安全运行情况安全技术和指标需改进的情况;安全技术科用书面形式报告主管厂长,
(3)生产安全技术措施项目经验收合格使用正常后,纳入正常管理。
7.安全检查
(1)任务与要求
7.1.1发现和查明各种不安全隐患,督促整改。
7.1.2监督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实施。
7.1.3制止违章调度,严禁违章操作。
7.1.4厂区防盗、防火和重点部位重点防范工作。
7.2安全检查时间。
7.2.1全厂性的.安全综合大检查(包括节假日前的检查)。
7.2.2季节性检查。
7.2.3日常安全和保卫工作检查。
7.3安全检查人员
7.3.1主管生产技术的厂长。
7.3.2厂办公室负责人;
7.3.3生产科负责人;
7.3.4经营供应科负责人;
7.3.5车间负责人、各机(组)长;
7.4检查的内容
7.4.1安全检查必须有明确的目的、要求、及具体计划,在安全检查过程中,要边检查,边整改,检查工作结束,及时总结奖评,将检查材料汇总后,报厂办公室进行考核。
7.4.2综合检查(每月一次)主要是查思想、查纪律、查制度、查隐患;
7.4.3专业检查(半年一次)主要是电气装置、机械设备、厂房建筑、防爆、防尘、防火和厂区防盗工作等。
7.4.4季节检查,主要是有针对性的检查,防火、防雨、防洪、防雷电、防暑降温、防风、防冻保温和厂区防盗工作等。
7.4.5日常检查主要是分岗位,车间管理人员和工人检查自检查。
7.4.6生产一线职工上岗应认真履行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交接班进行检查和班中自查。
7.4.7各级检查人员对查出的隐患都要逐项分析研究,并提出整改措施。
7.4.8对安全生产隐患,要做到“三定”(定项目、定时间、定人员),“四不准”(凡个人能整改的不推给班组,凡班组能整改的不推给车间,凡车间能整改的不推给厂部,凡厂部能整改的不推给上级主管部门)限期整改。
7.4.9各级检查组织人员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要把整改情况报告生产技术科,对重大隐患及整改情况,及时向主管厂长汇报。
8事故管理
8.1事故分类
8.1.1工艺事故:指生产过程中,由于违反工艺规程、操作规程或操作
工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2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对电力的需求也越来越大,火力发电厂在缓解我国电荒问题上发挥了重要地作用,但是火力发电厂的增加,也产生了更多地安全事故,给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都带来了不利的影响。因此,目前必须重视火力发电厂的安全生产问题,对各种安全隐患以及相应的应对策略的分析和探讨是一个非常具有现实意义的研究课题。
1 火力发电厂存在的安全隐患分析
目前,我国逐渐开始重视火力发电厂的安全管理工作,其安全水平也不断提高。但是我国的火力发电厂仍存在着诸多的安全隐患,主要表现为如下几个方面:
(1)自然因素带来的隐患。
自然因素导致的隐患是火力发电厂运营过程中产生各种隐患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包括各种自然灾害如地震、洪水以及恶劣天气等自然的原因对火力发电厂安全运行带来的隐患,这些因素可能会对火力发电厂的设备、建筑物以及操作人员带来侵害,进而引发一系列的安全问题。自然因素带来的隐患很多且难以控制,只有通过采取各种相关的措施来尽量将自然因素导致的安全隐患降至最小化。
(2)设备因素带来的隐患。
火力发电厂一般都有较多的高层建筑、大型压力容器设备和带电设备,而且高温高压的管道特别多,在火力发电的过程中必须要产生各种酸性或碱性化学物质,一旦这些大型的压力设备或者带电设备由于老化等因素产生问题,就会给火电厂的安全运行带来了重大的安全隐患,这些隐患包括火灾、爆炸、触电、灼伤、高空坠落、建筑倒塌等等,这些隐患也是火力发电厂发生频率最高的安全隐患。
(3)人为因素带来的隐患。
人为因素带来的隐患主要是由于火力发电厂的操作人员在进行现场操作的过程中由于违规操作或者注意力不集中等诸多的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也有些是由于火力发电厂设计施工的缺陷造成的安全隐患,如特殊设备未设置防护栏、栏杆强度不够等等。人为因素带来的安全隐患都是可以通过前期安全准备工作进行事先预防的,可控性高。
2 造成火力发电厂安全问题的原因分析
通过对火力发电厂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介绍可以发现,除了一些自然因素带来的安全隐患具有不可抗性,只有通过补救措施将损失降低到最小化以外,设备因素和人为因素带来的安全隐患都可以通过一定的措施来进行有效的预防。因此,目前我国火力发电厂安全事故频发的主要原因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缺乏安全管理意识。
很多火力发电厂的相关领导并没有将安全工作作为电厂的首要工作来抓,缺乏必要的安全管理意识,主要表现为没有设立专门的安全管理部门,明确相应的安全管理职责,没有建立相关的安全管理制度,对电厂的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到位,没有实实在在的研究电厂的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问题,研究有效的解决对策。在电厂内缺乏对安全生产的有效宣传和员工的安全生产相关的教育培训,整个电厂都没有进行安全生产的氛围,员工的安全操作意识也薄弱。
(2)安全监管不到位。
由于缺乏相应的安全管理部门和制度,使得安全生产工作不能够很好开展,很多员工在日常操作过程中就缺乏必要的安全意识,经常存在违规操作等现象。此外,电厂的各种压力容器设备和压力管道都没有定期进行检测,存在巨大的安全隐患,以致于某些电厂经常会发生触电死亡等事故。
3 火力发电厂安全管理的基本原则
(1)安全第一的原则。火力发电厂必须把安全生产作为电厂的首要原则,必须把安全工作放在非常重要的位置上,在安全的前提下安排生产计划,组织生产工作。
(2)预防为主的原则。事故一旦发生就很难补救,尤其对于火力发电厂来说,事故的规模和影响一般情况下都非常大,因此,必须事先做好各种事故的预防工作,排除各种安全隐患,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
(3)安全一票否决的原则。将电厂的安全管理工作与员工的职业晋级和评优工作结合起来,具有一票否决的作用,从而促使各级管理者和员工都能够更加积极主动的运用各种手段做好电厂的安全管理工作,避免事故的发生。
4 促进火力发电厂安全生产的有效措施
在火力发电厂存在的安全隐患中,自然因素带来的隐患具有不可抗性,很难进行有效的控制,因此,火力发电厂安全生产管理的重点工作就是有效控制人为因素带来的隐患,建议从如下几个方面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1)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完善的管理体制。
1)电厂的领导要意识到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将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作为电厂工作中的重中之重来抓。
2)设置专门的'安全监管部门,建立和完善与安全生产相关的管理制度,明确相关职位的安全生产职责,确保安全生产的各项制度都能够得到有效落实,杜绝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
3)建立安全生产的动态改进机制,对电厂的安全生产状态进行定期评价,及时发现和改进问题,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的管理水平。
(2)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相关培训,提高全员的安全意识。火力发电厂的安全事故绝大部分都是因为人为因素造成的,在人为因素里面主要表现就是缺乏安全操作意识,进行违规操作。因此,必须加强对电厂全体员工进行现代安全管理知识和方法方面的培训,开展安全警示教育,提高其安全操作意识。此外,还要组织全体员工积极学习电厂相关的安全操作制度和流程,加强对其日常操作的监督,确保其能够严格按照制度操作,避免违规操作现象的发生,从而降低安全隐患,避免事故的发生。
(3)将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与员工绩效考核有效的结合起来。完善的考核机制是保证火力发电厂工作得以顺利进行的保障之一,火力发电厂要坚决执行和落实安全一票否决的原则,将电厂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与员工的绩效考核有效的结合起来,落实各级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从厂至班组和车间都形成一种严密的安全责任网络。此外,管理人员应该根据责任单位以及责任人的工作表现,对表现优秀,为火力发电厂避免损失的工作人员给予适当的安全奖励,将个人利益与火力发电厂的集体利益进行结合,从根本上提高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通过这种完善的考核机制让火力发电厂的每一位管理人员和职工都能明确自己在工作中应负的责任,将电厂内的安全事故的发生控制到最小概率。
(4)加强对电厂各种电力设施的检查、维修工作。火力发电厂的安全管理工作是一个系统的工作,必须要从不同方面和渠道狠抓安全工作,严把安全关,对于火力发电厂的运行来说,设备的安全运行是火力发电厂的安全运行基础,监管部门除了要做好人员的安全管理工作,还要加强对各种电力设备的检查、维修和保养。要定期对其进行检查,制定好完善的检修模式,在设备的运行检查过程中要遵循仔细、认真的检查原则,对整个生产区域的设备以及楼梯、护栏、通道等安全防护设施都进行全面的检查,提高工艺的标准和检查的质量,延长设备运行时间,此外,还要做好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工作以及检修过程中的质量验收工作。为此,设备检修人员必须要深入现场,全面了解现场设备运转情况,在开展检修工作时要认真对待,按照规定的标准和规范来进行。
5 结语
发电厂安全管理必须适应形势的变化,重视预防工作,做好事故分析与预测,使用先进的技术对电力生产设计、安装、运行、维护全过程进行控制。同时应该加倍重视人的因素对安全的影响。现代电力企业的安全管理涉及到自然科学和安全社会科学两个方面,与安全心理学、安全生理学等密切相关。引用现代安全管理理念,采用先进的安全管理技术,建立安全法制,坚持业已形成、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搞好企业安全文化建设,使电力企业的人员、设备、环境都处于一种高度可控状态,则实现安全生产无事故是完全可能的。
工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3
1、公司中基层管理人员、班组长和工程项目负责人等、各级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并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2、担负各级危险作业生产许可审批和监护的人员(如:动火审批、监护;涂装作业审批、监护;可燃性气体测爆、测氧;密闭有限空间作业、审批、监护等)都必须经培训并取得审批、监护资格证书后方可任职。
3、国家和船舶行业规定的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电工操作、电焊、气焊与气割、起重机械指挥、起重机械作业、企业内机动车驾驶、涂装作业、压力容器作业、压力管道作业、电梯作业、船用高空吊蓝作业、危化品相关作业、有毒有害有限空间作业、脚手架搭设作业等,应按照规定,必须经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相关培训机构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并按期复训。
4、新进入公司的从业人员上岗前必须经三级安全教育(公司级、部门级、班组级),经各级考核合格才能安排上岗,同时各级教育必修进行规范的记录。
5、凡变换工种岗位或离岗达3个月重新回到原岗位的人员、以及员工因工负伤歇工天数超过3个月后返岗的,应接受转岗和复岗二、三级安全教育,由用工部门负责实施。 6、凡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生产新产品时,应对参与生产管理和作业人员进行相应新施工工艺安全操作规程,风险辨识和应急防范措施的安全教育。 7、外协服务工作人员,须由相关部门指定专人负责相应的安全教育;临时参观、学习和指导的人员,须经接待部门进行相关安全教育;船东、船检人员,由总经办负责组织,由安环部定期进行安全教育。
8、生产班组在每日班前会、每周安全学习时应对全体组员进行作业前日常安全教育,开展危险预知指出活动,由班组长在布置当天生产工作任务的.同时进行安全交底,并明确分工及安全负责人,检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具)佩戴是否正确完好。班前会或班组安全活动应有相应的台帐记录。工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8
1、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2、建立健全各级生产管理人员及一线工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3、各项目工程的安全措施必须齐全、到位。安全技术资料必须齐全,无安全措施不准施工,未经验收的安全设施一律不准使用。
4、坚持特殊工种持证上岗,对特殊工种按规定进行体检、培训、考核,签发作业合格证;未经培训的作业人员一律不准上岗作业。
5、定期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新工人入场后要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新进场工人、调换工种工人,未经安全教育考试,不准进场作业。
6、发生工伤事故及时上报,严肃处理未遂事故的责任者。
7、安全网、安全带、安全帽必须有材质证明,使用半年以上的安全网、安全带必须检验后方可使用。
8、机械设备安全装置齐全有效,手持式电动工具必须全部安装漏电保护器。
9、施工用电符合安全操作规程。
10、任何机械设备不准带病作业。
11、对采取新工艺、特殊结构的工程,都必须先进行操作方法和安全教育,才能上岗操作。
12、在安全教育基础上,每半年组织全体职工安全知识考试一次。
13、坚持各级领导、生产技术负责人安全值班制度,每班必须有安全值班员。
工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4
1.目的:为加强对生产设施的安全管理,提高生产设施运行的安全性和可靠性,确保设施安全、稳定、长期满负荷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内的生产设施。
3.职责:生产部为本制度的具体落实部门,安全环境管理委员会为日常监督部门。
4.生产设施安全管理内容:
生产设施安全管理工作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必须坚持生产全过程的系统管理方式;坚持不断更新改造,提高安全技术水平的原则;能及时有效地消除生产设施运行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确保公司财产和人身安全。
4.1生产设施选购
4.1.1必须坚持“安全高于一切”的生产设施选购原则,要求做到生产设施运行中,在能保证自身安全的同时,确保操作工和环境的安全。
4.1.2生产设施管理人员应根据本企业生产特点、工艺要求广泛搜集信息(包括:国际、国内本行业的生产技术水平,生产设施安全可靠程度、价格、售后服务等),经过论证提出初步意见报总经理批准实施。
4.1.3安装、调试、验收、建立档案等。
4.2生产设施使用前的管理工作
4.2.1生产部门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开停车方案、设备停修吹扫方案。
4.2.2生产部门制定生产设施维护保养计划,设备定期检查和考核记录。
4.2.3安全环境管理委员会负责监督安装安全防护装置。
4.2.4生产部工务负责员工培训。内容包括生产设施原理、结构、操作方法、安全注意事项、维护保养知识等。经考核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4.2.5特种设备的`操作人员应持有有效的操作资格证书,否则不准上岗。
4.3生产设施使用中的管理工作
4.3.1严格执行本制度,由生产部工务人员负责检查落实。
4.3.2生产设施操作工人须每天对自己所使用的机器做好日常保养工作。生产过程中生产设施发生故障应及时给予排除。
4.3.3为了便于操作工日常维护保养,由生产设施管理人员确定生产设施“点检”位置和技术要求,由生产设施管理人员负责检查实施。
4.3.4预检预修,是确保生产设施正常运转,避免发生事故的有效措施。生产设施管理人员根据生产设施零件的使用寿命,预先制定出安全检修周期和检修内容,落实专人负责实施。将生产设施故障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生产设施从本质上的安全性。
工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5
安全生产检查是保证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之一。为保证本单位在各个生产环节中的生产安全、监督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实施、及时发现和查明各种危险和隐患,做到早发现、早治理、早排除,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生产检查,由本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组织落实。
二、检查时段及责任划分:
1、按照逐级安全责任制的`分工,开展单位安全检查工作。
2、各岗位、班组要做到天天查,部门每周查,公司每季度检查。
3、每次检查负责人应提前制定检查计划。
4、每次检查应有记录。检查中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安全生产员会(安全主要负责人).
三、单位在有重活动、节日前,安全生产员会安全主要负责人要组织安全检查。
四、设备修、改造和新设备安装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要进行专业性检查。
五、根据季节性特点,特种设备或专业性较强的设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要进行专项检查。
六、对每次检查和上级指导机关查出的隐患、提出的整改建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要负责及时按期整改,并将结果报告有关部门,对暂时难以解决的问题,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要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并记录在案。
七、检查内容及要求
1、每次检查必须对本部门重点部位进行安全检查。认真检查,填写检查记录,规定限改日期,到期复查,填写复查记录。检查含复查全过程及记录交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安全主要负责人存档。
2、日常检查应对日常工作中各种安全隐患现象进行安全检查,并填写检查记录,本部门存档。
3、每次检查应由各部门负责人及安全员进行检查。
【工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相关文章:
工厂生产安全管理制度08-27
工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09-24
工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02-07
工厂安全生产制度09-09
工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精选10篇)02-14
工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精选21篇)03-29
工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5篇03-07
工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常用15篇09-24
(优选)工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5篇10-12
工厂生产管理制度0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