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勤制度
在现实社会中,制度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制度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制定制度而烦恼吧,下面是小编整理的考勤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考勤制度1
一、目的
为持续良好的工作秩序、加强考勤管理,让企业员工具备最基本的员工素质,结合公司管理的实际状况,特定考勤管理制度。旨在帮忙员工养成良好的'职业习惯,同时为公司科学调度人员、合理配置资源及员工奖惩、晋升等带给科学依据。
二、适用范围
新疆多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全体员工
三、工作时间
夏令时,上班时间为10:00,10:10晨会,下班时间为20:00
冬令时,上班时间为10:00,10:05晨会,下班时间为19:30
考勤与早会10分钟时间员工须做好一切上岗前准备,早会后立即进入各自岗位的状态,若继续进行与作业无关的事情者,按迟到进行扣分。
四、程序资料
、员工每一天上下班时需先指纹签到,签到时应按考勤机提示进行考勤,听到“谢谢”后打卡成功:若听到“”请重新按手指“时,应重新刷指纹。
2、未参加早会者应填写“未按时早会说明书”说明原因并由部门主管签字批准,交办公室备案,否则按缺勤处理。
3、因外出任务不能按时打卡早会者,因提前告知领导做好考勤记录,否则按缺勤处理。
4、因指纹签到机出现故障而不能正常考勤,由办公室登记上下班时间。
5、员工正常休息时间为每月4天。以先后顺序为准,如超过2人,或需要调换休息时间,由员工自行协商并上报领导。
6、由于其他不可抗拒的因素影响而迟到者,状况特殊可不记迟到。
7、全勤奖:一个月无迟到,早退,请假,每人每月奖励50元,以签到和宣誓为准。
8、员工连续三天缺勤,未告知上级原因,未办理请假手续者,视为员工自行离职。
五、迟到细则
1、迟到一次扣1分即10元(10:00打卡,10:10早会);
2、迟到30分钟以上,以早合时间为准,扣除2分即20元;迟到超过一小时以上的扣3分即30元;11:00点以后到岗的,扣5分即50元;单月累计迟到超3次(含)以上,除按以上方式正常考核后,同时额外扣5分纪律分即50元。
3、单月累计迟到超六6次(含)以上,除按以上方式正常考核后,同时额外扣10分纪律分即100元。
4、单月累计迟到超9次(含)以上,除按以上方式正常考核后,同时属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
六、旷工处罚制度
1、未经请假,并未电话通知或转告公司领导原因,缺勤半天以上即视为旷工。
2、员工在上班时间内因各种原因须外出任务或作业时,应办理外出手续,员工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达两小时以上者,按旷工处理。
3、以上旷工行为按职责人当月日双倍工资处罚。
七、请假的相关规定制度
1、事假须提前一天办妥请假手续,由部门主管胡立明凭本人在事假单说明的实际状况进行批准,如请假理由不充分或足以影响公司业务和正常运营者,公司有权不准假或缩短、暂缓请假。
2、员工事假天数原则上半年不得超过15天,月累计不得超过2天。如特殊原因须超出上述假期时限的,须经总经理签字批准,否则视为旷工。员工事假期间按事假时间扣除薪资,以本人当月工资为准。
八、病假的相关的规定制度
病假个人须带给病假单日的门诊病例或医疗证明,病假前均需报部门主管批准。相关病例证明须在病假结束后2个工作日后移交考勤主管。
九、其他
1、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人事行政部。
2、本制度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3、本制度自签发之日起严格执行,望作为企业员工认真遵守。
新疆多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人事部制(执行)
考勤制度2
为严明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防止上岗人员迟到、早退、脱岗、离岗,影响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并严格执行。
一、每班的班前、班中、班后,进行查岗。
二、各部门、科室、区队负责人对本部门、科室、区队员工进行查岗考勤。
三、安监站对各部门、科室、区队负责人进行查岗考勤。
四、对于下井人员,管理干部下井由调度员考勤,其他人员下井由井口检查员考勤。
五、考勤时,对于迟到、早退在半小时、1小时内,按半班考勤,超过1小时的当缺勤考勤。
六、特殊工种、特殊岗位人员必须执行交接班制度,迟到、早退、脱岗、离岗的都当作缺勤考勤。
七、当月出勤天数达不到应出勤天数80%的,扣除其当月工资的50%,达不到应出勤天数50%,扣除其当月全部工资。特殊工种和特殊岗位当班不上班又无人顶班的',扣除其当月全部工资。(因公出差、学习人员,该出差、学习天数累入出勤天数。)
八、每月底各考勤负责人将考勤表交总工综合审核,由劳资部门执行,如果考勤负责人不负责任乱考勤,多考漏考的,每发现一次给予罚款50~500元。
考勤制度3
一、制订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员工考勤管理,严肃工作纪律,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规范指纹考勤机的使用方法和管理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补充制订本制度。
二、刷指纹方法和注意事项
1、按指纹前手指保持清洁,手指上不要带有脏物及可能的化学腐蚀物,确保指纹考勤的一次成功率。
2、将已经存档的手指轻轻平放于刷指纹镜面上,指纹机语音提示“谢谢”即操作成功;如果不成功,就需要再次放入指纹,不可用力按压。
3、刷指纹要尽可能大面积接触感应板,不要有翘、刮、滑、晃动、抠镜面等动作。
4、指纹考勤机上其他键盘不许随便按动,刷指纹成功后,不得重复、随意乱刷。
5、指纹考勤机对手指干燥、太冷等会感应失灵,自己要提前处理后再试(可用口呵温、润)手不可有水。
6、刷指纹时,如考勤机不能识别指纹或不能正常工作,要第一时间向办公室反应并采取补救措施,否则视为未出勤。
7、指纹处脱皮严重,十指都无法准确采集指纹的应及时告知办公室。
8、为防止恶意破坏考勤机,门卫保安负责监理。如发现人为损坏,由当事人负责赔偿。
三、指纹考勤规定
1、保安上班时间:白班7:30~19:00,晚班19:00~7:30。
2、清洁服务部上班时间:上午7:30~11:30;下午13:30~16:30。
3、管理办公室上班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4、迟到:1~5分钟(含5分钟)口头警告;5~10分钟(含10分钟)扣款5元;10分钟~20分钟(含20分钟)扣款10元;20分钟~30分钟(含30分钟)扣款15元;30分钟以上按事假半天,早退逆同于迟到。以此为准,《员工手册》中的迟到处罚取消。
5、请假人员必须按《员工手册》的规定递交请假条,否则视为旷工。
6、因故不能签到或临时外出办公未能签到的,必须填写《补签条》由上级领导批准后递交办公室,无《补签条》者视为无故缺勤。
四、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考勤制度4
一、休假类别、期限及待遇
(一)寒暑假、带薪年休假
1、医院正式在编职工享受寒暑假,合同制人员享受带薪年休假(详见北大六院[20xx]人字第4号《合同制人员享受带薪年休假规定》)。
2、在编人员每年应享受寒暑假天数以本人工龄为基础确定:
(1)工龄不满5年者,每年可连续休假2周,如不连续则可休假10天;
工龄5—14年者,每年可连续休假3周,如不连续则可休假15天;工龄15年及以上者,每年可连续休假4周,如不连续则可休假20天。
(2)硕士研究生毕业的,硕士学习期间折合1年并入工龄计算寒暑假天数。
(3)博士研究生毕业的,博士学习期间以3年计工龄计算寒暑假天数,其硕士期间不再折合年限。
3、休病假、事假应先利用寒暑假、年休假。
4、当年6月30日之前来院者可享受当年一半寒暑假,7月1日以后来院者均不再享受当年寒暑假。
(二)病假
1、凡因病必须治疗和休养的,需有本院保健医、三院医师证明,经科室领导批准后方可休假。急诊可在其它医院就诊并开病假证明(须附诊疗记录及相关资料)。
2、病假期限及待遇
(1)凡休满规定的寒暑假或年休假后,当月连续或累计病休8-15天者,扣发下月岗位工资、薪级工资之和的20%,扣发浮动工资100%,补贴1-10的50%。
(2)凡休满规定的寒暑假或年休假后,当月连续或累计病休16天及以上者,扣发下月岗位工资、薪级工资之和的40%,扣发浮动工资、补贴1-10的100%。
(3)病假期间按比例计发的工资待遇,如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可按本市最低工资标准数额发放。
(4)半日工作者,两个半天折合为一天,累计后按规定扣发。
(5)凡寻衅滋事、打架斗殴受伤者,在休息期间工资停发,医药费自理。
3、病假包括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
(三)事假(出国探亲除外)
1、事假期限及待遇
(1)凡休满规定的寒暑假或年休假后,需请事假1—3天者,由科室领导审批;
需连续请事假4—7天者,由人事处审批;需连续请事假8天及以上者,由人事处报主管院领导审批。
(2)凡休满规定的寒暑假或年休假后,当月连续或累计休事假4天及以上者扣发下月岗位工资、薪级工资之和的40%;
扣发浮动工资、补贴1-10的100%。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经科室领导批准,可以不计入事假,但要计入考勤:
(1)职工凭子女幼儿园、学校通知书参加家长会的;
(2)女职工有一周岁以内的婴儿需要哺乳者,每天享有1小时哺乳时间。
3、事假不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假日。
(四)婚假
1、凡来我院工作后领取结婚证者,自领取结婚证之日起一年内可休婚假。
2、法定婚假为3天。初婚登记结婚,男女双方均为晚婚者(男25周岁、女23周岁),可另享受奖励假7天。
3、婚假不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假日。
(五)生育假、节育手术假
1、生育假
(1)已婚女职工生育后可享受生育假。生育假为90天;
晚育者(指24岁及以上初育者)可另增加奖励假30天;难产、剖腹产再增加生育假15天(须有诊断证明);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生育假15天,但只享受一份独生子女奖励待遇;
(2)女方护理婴儿确有困难的,男方在女方单位出具证明的情况下可享受所增加的30天奖励假协助女方护理婴儿,而女方就此不再享受奖励假。
(3)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者,每月享受10元独生子女奖励费(父母各5元),奖励费自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月起发至独生子女年满18周岁时止。
2、节育手术假
(1)已采取长效措施而接受人工流产及节育手术者,凭医疗单位证明休假。人工流产休假14天;
人工流产同时放节育环休假17天;人工流产同时结扎休假30天;人工流产同时取节育环休假15天;单纯结扎休假20天。中期引产休假30天,同时输卵管结扎休假50天;生育后输卵管结扎者,生育假增加20天。放置宫内节育器,自手术之日起,休假3天;取节育环休假1天。
(2)未采取长效措施做人工流产者,按病假处理;
一年内做两次及以上人工流产者,第二次起按事假处理,医药费自理。
3、生育假、节育手术假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节假日。
(六)探亲假
1、职工工作满一年后,与配偶或父母不在同一城市居住的,可按规定享受探亲假并根据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路程假。
2、探亲假期限及待遇
(1)未婚职工探望父母,每年有探亲假一次,假期20天。
(2)已婚职工探望父母,每四年有探亲假一次,假期20天。
(3)已婚职工探望配偶,每年有探亲假一次,假期30天。
3、休探亲假应利用寒暑假,寒暑假天数不足的可根据相应的探亲假天数予以补足。
4、出国探亲除寒暑假或法定节假日外,可根据情况给予最多1个月的事假。出国时间超过3个月及以上的,不再保留公职。
5、职工探亲路费报销根据财务有关规定执行。
6、探亲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假日。
(七)丧假
1、凡职工本人的配偶、直系亲属、自幼抚养人及岳父母、公婆死亡的可以请丧假,北京地区假期为3天,外省市假期为7天。
2、丧假不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假日。
二、严格考勤制度及对旷工的`处理
(一)有关考勤的相关事宜
1、各科室应严格考勤登记制度,上述各类休假原则上均为当年有效,确因工作安排当年无法休假的,经科室同意,允许保留至下一年度的第一季度。对于休值班休原则上应于一个月内完成补休,禁止累积数月值班休集中补休。
2、考勤员应于每月22日前将当月考勤表报送人事处。考勤员每月应向本科室人员公布一次考勤情况。
3、职工请假,应由本人向科室负责人提出申请及休假期限,经批准后方可休假。如因特殊情况确不能到单位请假者,事后需附有关证明材料办理补假手续。续假应在假期期满前提出,经批准后方为有效。休假完毕后应及时到科室或人事处销假,以便恢复相关待遇。凡不按规定及审批程序休假或放任违反规定者,当事人和科室负责人共同承担责任。
4、当年退休人员可在退休前休完当年相应的寒暑假、探亲假,不再单独享有其他假期。
5、根据考勤登记,除寒暑假和值班补休外 ,其他休假均不享受卫生津贴、午餐补贴、交通补贴;除寒暑假外连续休假1个月以上者不享受当月的电话补贴。连续休寒暑假或值班补休等2周以上者,超过2周的天数不享受岗位奖金。
(二)旷工及处理
1、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为旷工:
(1)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擅自不上班者;
(2)假期已满不续假或未获批准而逾期不归者;
(3)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分配或调动,经教育仍不按要求报到上岗者;
(4)经查明请假理由不属实或伪造者;
(5)擅自离岗从事非本职工作者。
2、旷工期间的相应处理:
(1)对旷工者除进行批评教育外,必要时应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2)每旷工1天即扣发1个月岗位工资、薪级工资之和的40%,扣发浮动工资、补贴1-10的100%。
三、以上未尽事宜,按照北京大学医学部人事处有关规定执行。
四、本规定从20xx年9月1日起执行,由人事处负责解释。原有我院规章制度中内容与此规定有冲突的,以本规定为准。
我院合同制人员享受带薪年休假规定
为了维护合同制人员休息休假权利,根据国务院《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1、在我院连续工作满1年以上的合同制人员可享受带薪年休假。
2、合同制人员在我院连续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3、各科室根据工作具体情况,统筹安排合同制人员年休假。年休假当年有效,不得跨年度休假。
4、合同制人员休年休假期间的各种待遇与在编人员休寒暑假期间的各种待遇相同。
5、本规定自20xx年1月1日起实施。未尽事宜,参照国务院《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执行。
考勤制度5
一、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全体人员一律实行坐班制。
二、严格遵守学院的作息时间,做到上班不迟到,不早退,不串岗脱岗,不在上班时间做与工作无关(闲聊、玩游戏等)的.事情。
三、有特殊情况(事、病等)需事先办理正常的书面请假手续,经有关领导批准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无请假者一律按缺勤统计。
四、中心事假批准权限:1、天以内由部主任审批; 2—3天由中心主任批准; 3天以上由中心主任签署意见后报分管院长批准。各部主任请假3天以内,均由中心主任批准;3天以上由中心主任签署意见后报分管院长批准;中心主任请假3天以内,由分管院长批准;3天以上由分管院长签署意见报院长批准。因公外出也应报中心主任知晓。所有请假均应安排好相关工作,并报中心办公室、人事处或组织部备案。
五、申请病假的有关手续同事假,看病应提前办理请假手续,特殊情况可先电话请假,事后补办请假手续;病休则需凭医院病历和本人申请,按上述批准程序和权限履行报批手续,按病假计算考勤。
六、法定假(婚、丧、产、探亲等)按学院有关文件执行。手续与事假相同,并按相应假期分别计算考勤。
七、假期期满应及时销假,并报相关部门备案。因故需延长假期的须重新办理请假手续。假期期满仍未按时上班者,按旷工处理。
八、正式职工参加各类学习、培训和进修,均应得到中心主任的批准,并按学院相关规定执行。
九、考勤工作由中心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考勤应严格把关,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每月对考勤结果进行汇总,经中心主任审核批准后报院人事处,考勤结果将同个人年终考评及利益直接挂钩。
考勤制度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管理,严肃工作纪律,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强化对工作人员的制度化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有关法规和《门源县副科级以上干部外出报告制度》、《中共门源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精神,结合门源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全县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病假、事假、公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生育产假等考勤和因公外出的考勤及日常出勤情况。
第三条工作人员考勤管理,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原则,坚持监督约束与激励保障并重的原则,坚持依法办事的原则。
第四条组织部负责全县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含非领导职务)考勤的综合管理工作。各部门(单位)负责本单位(部门)工作人员的日常考勤工作。
第二章审批程序及批准权限
第五条科级干部因公外出和因私请假,必须提前向组织部报告外出和请假事由,办理报批手续。因公外出报告和因私请假方式以书面为主。如遇特殊情况,可口头或电话报告和请假,事后及时补办有关手续。
第六条县级党政正职领导干部因公出省、出国(境)或因私离开工作岗位,必须向州委书记、州长请假,并分别向州委副书记、州政府常务副州长履行告知手续;县人大、县政协正职领导及副县级领导干部(不包括县人大、县政协副职领导干部),因公出省、出国(境)或因私离开工作岗位3天以内的,应向书记、报告,并分别向副书记、县政府常务副履行请假手续,报组织部备案;3天以上的,经书记、县政府签署意见后,向州委副书记、州政府常务副州长报告,并报州委组织部备案。县人大、县政协副职领导干部因公出省、出国(境)或因公离开工作岗位3天以内的,由单位正职领导批准;3天以上的,由单位正职领导签署意见,报书记同意后,向州委副书记通报,并报州委组织部备案。
第七条各乡镇、各部门党政正职领导干部因公出省、出国(境)或因私离开工作岗位,必须向书记、报告,并分别向副书记、县政府常务副履行请假手续,同时报组织部备案。
第八条各乡镇和县直各部门党政副职领导干部(含非领导职务)因公出省、出国(境)或因私离开工作岗位3天以内的,向单位正职领导报告;3天以上的,由单位正职领导签署意见后分别向副书记、县政府常务副履行请假手续,同时报组织部备案。
第九条各乡镇、各部门国家机关一般干部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公出省、出国(境)的参照第六条、第七条履行相关手续。
第十条各乡镇、各部门国家机关一般干部请假时间在3天以内的由单位负责人批准,3天以上的由主管部门领导批准,假期结束后向审批人销假。
第三章请假手续及相关要求
第十一条工作人员因公外出应有外出的文件依据可证明材料。因公外出或因私请假期满需延长的,应按审批权限事前报告。如不履行延长报告手续,所延长的天数按旷工处理。
第十二条工作人员请公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生育产假等,按有关规定执行。如遇特殊情况需延长假期的,应按审批权限事前报告,延长的天数按事假处理。如不履行延长报告手续,所延长的天数按旷工处理。
第十三条工作人员因事请假,应有具体事由及事假的期限。事假期满需延长的,延长的.天数继续按事假处理。如不履行延长报告手续,所延长的天数按旷工处理。
第十四条工作人员因病请假10天以上的,要有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疾病证明。如遇特殊情况,医疗疾病证明可后补。
第十五条工作人员既不履行因公外出报告和因私请假手续,又不在岗的,按旷工处理。
第十六条国家法定的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公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
第四章考勤管理及审核
第十七条建立健全领导干部考勤档案。各部门(单位)办公室负责建立本部门(单位)科级以下干部的考勤档案。组织部负责审核各部门(单位)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的考勤情况。
第十八条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应每半年汇总一次领导干部考勤情况,并将科级领导干部考勤情况汇总后报备案。
第十九条各部门、各单位每月汇总一次工作人员考勤情况,并进行公布。
第五章请假期间有关待遇规定
第二十条请假期间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省人事厅《关于青海省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病假期间生活待遇的通知》(青劳人薪字[1999]165号)、《关于青海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病假期间生活待遇的通知》(青劳人薪字[1999]166号)、《关于国家工作人员事假期间工资待遇的通知》(青劳人薪字[1999]18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的通知》(青人薪字[20xx]538号)等文件精神执行。
第二十一条公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生育产假期间工资待遇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六章考勤管理与奖惩
第二十二条考勤纳入平时工作考核之中,考勤统计结果作为年度考核、评优评先、奖励和干部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
工作人员的日工资,按工作人员本人的月工资(不含规定按考勤发放的各种津贴、补贴)除以每月制度工作天数进行折算。根据国家关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的工作时间,星期六和星期日为休息日”的规定,每月制度工作天数可统一按21.5天计算。
(一)工作人员因不履行请假手续,无故旷工,扣除当月工作津贴;旷工或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30天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工作人员因病请假当年累计超过3个月以上的,不参加本年度评优评先。病假期间工资待遇:
1、工作人员病假在当月累计超过10个工作日,停发当月工作津贴;
2、工作人员病假超过2个月不满6个月: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从第3个月起,按月工资的90%计发;工作年限满10年及以上的,按月工资的100%计发(以上均不含工作津贴,下同);
3、工作人员病假超过6个月:停发年终一次性奖励工资和精神文明奖,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从第7个月起,按月工资的70%计发;工作年限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月工资的80%计发;工作年限满20年以上的,按月工资的90%计发;
4、身患重大疾病的工作人员,在停止工作进行治疗期间,原则上照发本人标准工资(含工作津贴),一切福利待遇与在职人员同等对待;
5、工作人员病假期间享受单位的生活福利待遇;
6、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虚假证明请病假后从事经营或其它盈利性活动,经查实,即停发工资。
(三)工作人员因事请假当年累计超过2个月以上的,不参加本年度评优评先。事假期间工资待遇:
1、事假累计不得超过30天,事假30天以内的,工资照发(不含工作津贴);超过30天的,从第31天起,每请事假1天,扣除1天工资;
2、超过5个月以上的,停发年终一次性奖励工资和精神文明奖,并取消当年公休假;
3、工作人员的直系亲属有重大疾病需陪护治疗或随患者出省诊断时间较长的,经本人申请,部门(单位)研究同意,根据审批权限,报组织、人事部门批准后,可不扣除工资。
第二十三条工作人员因健康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工作一年以上的,安排病休。领导干部病休期间免去现职。病休后视其健康状况和工作需要,予以重新安排工作。
第二十四条工作人员在编但长期不在岗者,按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处理。
第二十五条在考勤管理工作中有下列情形的,予以追究责任:
第七章考勤工作纪律及监督
1、考勤工作不认真、不负责任,不定期公布考勤情况的,对考勤工作人员、主管领导给予通报批评;
2、考勤工作中如发现弄虚作假,造成考勤登记失实的,视情节轻重追究有关领导责任。考勤工作实行部门(单位)主要领导负责制。
3、考勤工作中不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原则,对本部门(单位)工作和团结造成不良影响的,视情节轻重对有关人员进行处理。
第二十六条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不定期组织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员对各部门(单位)工作人员考勤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七条全年考勤情况在每年年底目标责任考核情况公布时一同公布。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各部门(单位)对见习岗位的大学生、大学生志愿者、公益性岗位人员、聘用人员的考勤管理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本规定由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考勤制度7
一、上班时间、按网吧办公室制定的排班周表执行,休假需要提前在上周申请。
二、正常工作时间视部门工作需要而定,因其它变化由主管另行通知员工,具体工作班次及休息日,以每周编排的工作班次为准。
三、员工每月可休息两天,周一至周五(非节假日)定为轮休日。若排休与节假日有冲突,将延后安排,因工作需要当月安排不下的,公司将按日工资给予补助。
四、采用考勤打卡制度。考勤卡不得有涂改现象,发现有涂改的将扣除当日一半工资。
五、员工忘记打卡时,须向经理说明情况,由经理签卡。员工每月签卡超过三次以上无全勤奖;第四次签卡无全勤奖并扣除50元;超过四次以上者将取消其员工资格。
六、任何员工不得委托或代他人打卡,违者双方均严厉处罚,发现一次双方各扣除50元(因工作需要由主管或经理另行通知的除外),三次以上者将取消其员工资格。
七、员工迟到或早退按每5分钟1元计算,且无全勤奖。超过1小时按旷工处理。
八、无故旷工一天包括事后请假扣除3倍当日工资另作严重警告,两天将作辞退处理。
九、请假要提前一天申请,正常轮休在前一周申请,遇紧急情况需马上请假的,均需得到经理批准方可。事假扣当天工资,且无全勤奖。病假要出示医院证明加盖公章及医生签字。急诊可立即打电话,非急诊要提前请示。病假无当日工资,不扣全勤。
十、员工整月全勤,且无不良记录者,将给予50元全勤奖励。
十一、公司例会无故缺席者扣除当日工资,迟到者按每分钟1元计算。
十二、除正常休息外,有请假者请假的'班次另外员工加班平分其当日工资。
十三、员工做满一年可享有7天有薪假期。按工龄计算,不累计。
十四、员工辞职须提前15天向经理递交辞职信,公司安排好岗后批准生效。
十五、辞职到期办好离职手续公司于15天内结算所有工资。因个人工作问题由公司辞退者将扣除相应的工资,视其情况处理,15天内结算所有工资。
考勤制度8
一、考勤目的:严明工作纪律、提高工作效率,同时又能保证员工的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
二、考勤作用:作为计算当月薪金的依据;
考核员工工作表现的一项重要内容;
实行奖罚的依据;
员工试用期满转正的一项依据:员工试用期间累计事假达3天(含);累计病假达5天(含);旷工,则被证明为不符合公司录用或延期转正条件之一。
三、考勤范围:公司全体员工,含试用期人员。
四、工作时间:
公司在内工作上班时间为08:00-16:00
公司在外工作上班时间为07:30-17:00
因季节变化或工作需要,调整工作时间由公司另行通知。员工应遵守公司的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
五、考勤管理:公司考勤管理由综合行政部负责执行、监督、检查。
1、项目公司现场办公人员,各部门应指派一人负责本部门员工的考勤统计工作;次月2日前将本部门上月员工考勤表及经部门经理签字后的请假单报行政部(遇节假日提前)。
2、总部办公楼人员(董事会、总裁办人员除外)实行上、下班打卡制。
[1]员工应于工作日08:00之前;16:00之后在前台门卫处打卡。
[2]严禁他人代替打卡,一经发现,将给予严肃处理:对双方当事人分别给予罚款100元/人/次,并通报批评。
[3]遗忘打卡,应由部门经理证明当日出勤情况,并给予20元/次的罚款。
[4]门禁卡应妥善保管,避免损坏及遗失。如卡丢失,请及时到前台登记当日考勤情况并通报网管员。办理新卡应交纳工本费10元。
3、各部门应严格据实记录出勤情况,不得虚报、漏报,综合行政部负责对考勤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一旦发现虚假考勤,公司将视情节严重情况对责任人进行处分。
5.4、迟到、早退、旷工:
员工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迟到:
[1] 由于个人原因而延误上班时间;
[2] 没有得到部门主管领导的许可,上班前私自外出而延误上班时间;
[3] 属于类似上述情况的。
员工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视为早退:
[1] 因私事于规定的工作时间中途离开公司的;
[2] 属于类似上述情况的。
迟到、早退处罚标准:
[1]迟到、早退在10分钟以内扣款20元;
[2]迟到、早退在10分钟(含)以上扣款50元;
[3]每迟到或者早退超过1小时的按事假半天处理;
[4]一个月内迟到、早退超过三次(指15分钟以上)的,罚款100元。
员工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旷工:
[1]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被批准擅离工作岗位;
[2]逾期未经续假又无正当理由;
[3]谎报请假事由,经查属实;
[4]经分配工作,无故延期不到;
[5]因违法乱纪,被有关部门拘留或传讯等影响上班;
[6] 属于类似上述情况的。
旷工者,按公司规定给予经济处罚,并批评教育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处罚标准:
旷工1日,扣除工资200元。
当月无故旷工2日,全年累计旷工4日,即时解除劳动关系。
六、休假种类、请假规定及批准权限
公司规定休假的种类有:每周公休假日、每年法定节假日、婚假、丧假、计划生育假、带薪年休假。
6.1、每周公休假日:每星期日。
6.2、每年法定节假日:元旦、春节、清明、“五·一”国际劳动节(五月一日)、端午节、中秋节、“十·一”国庆节(十月一日、二日、三日),法定节假日适逢公休假日,顺延补假。每年的具体休假时间按照国家规定,由行政部统一通知。
6.3、婚假:
在公司工作满一年以上者,依国家婚姻法履行登记手续的员工,可享受3天婚假;符合晚婚年龄且初婚的条件,可享受晚婚假10天(含3天法定婚假,含节假日)。婚假应在结婚注册日后1年内一次休完,过期不予补休。
6.4、丧假:
[1]员工的直系亲属(双方父母、配偶、子女)去世者,给予4天丧假;员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时需要员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可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2]旁系亲属(双方祖父母、外祖父母)去世者,给予丧假2天。
6.5、计划生育假:包括产假、哺乳假。
产假: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即一般情况下,女员工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15天;难产、剖腹产增加产假15天;晚育增加产假30天。申请产假须有医院的产检或分娩证明,并符合计划生育规定。
休产假须于预产期前十周向综合行政部申请,并出示医院出具的妊娠证明。产假期间工资为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或按国家政策享受生育保险津贴,不享受绩效工资+加班工资及工作补助。
女员工在工作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须出据有效证明),给予半天/次的产检时间;超时应履行请假手续,按病假累计计算;未事前请假的,记为旷工。
哺乳假:女员工自生育后享有哺育未满周岁婴儿的哺乳假;每天给予1小时哺乳时间(不含午餐时间)。超时应履行请假手续,按事假累计计算;未事前请假的,记为旷工。
员工违反婚姻法、计划生育规定等国家法律法规,不享受本假。
6.6、带薪年休假:员工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
年休假天数按员工连续工作年限计算。 其中: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满20年以上的,年休假15天。年休假的休假时间不足一天的按一天计算;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假期;
申请年休假的员工,应提供自参加工作以来,本单位或主管上级单位出示的连续不间断的工作证明;
因行业特点,年休假原则上由公司统一在春节或特定时间段安排休假。 当年年休假应在本年度内休完。
全年请事假累计15天以上,或请病假累计1个月以上,不享受年休假。
员工在未得到公司同意的情况下,不得以年休假为理由离开工作岗位。
6.7、病假:
[1]员工因病无法坚持工作者,3天以上者提供医疗证明,在部门经理批准后休假,无医疗证明一律视为事假;
[2]病假期间,不得借故外出(如旅游或从事其他活动),一旦发现,均按旷工处理;
[3]连续超过一个月至长期病休者,经区级以上医院证明,并参照进入公司时间长短分别给予1-6个月的医疗期。(进入公司每满一年增加一个月,最长至六个月止)。医疗期满后,不能继续从事本人原工作,且本人又不愿意接受其他职位的,将按公司劳动合同有关办法执行;
[4]经劳动保障部门认定为工伤的,其工伤、医疗期间待遇按照北京市企业职工工伤保险的有关规定执行。
[5]凡因违反社会治安,在公司内、外酗酒、赌博、打架斗殴、酒后驾车等其它违法行为造成伤病,按旷工处理;
病假期间工资发放:3天(含)以内,发放基本工资+岗位工资,不享受工作补助;3天以上,发放基本工资,不享受工作补助。
6.8、事假:
[1]员工因个人原因或私事,不能坚持工作,应提出书面申请,经主管领导批准、综合行政部备案;
[2]若因特殊情况不能事先请假者,必须于事后一天内补假;如无特殊原因,事后一天内不补办请假手续的,按旷工处理;
[3]事假为无薪假、无工作补助,事假扣款以半天为计算单位;
[4]一年内累计事假原则上不超过15天;
[5]全年事假累计15天以上或病假累计30天以上者,不享受当年年终奖金的分
配。
[6]为保证公司的.正常生产秩序,连续请事假30天以上者,视为自动离职。
6.9、出差、因公外出:
[1]员工因公参加社会活动、赴外地出差,应填写《外出公务登记表》(见附表),并按公司规定履行审批程序。
[2]一个工作日内的公出,应在部门填写《外出公务登记表》,并经部门领导签字。
[3]员工出差期间必须抓紧时间,除因患病或特殊原因推迟差期外,不得随意因私事逗留而延长差期,一经查实按旷工处理;
[4]未填写《员工外出公务登记表》或未被批准,将按缺勤或旷工处理。
[5]各部门考勤员于每月底将本部门员工外出公务登记情况报综合行政部。
6.10、请假手续:
[1]员工因故不能正常上班,需要请假的,本人须事先填写《请假单》提出申请,经相关领导批准后方能休假。
[2]原则上不允许口头请假。遇有特殊情况,应事后及时补填《请假单》;否则按旷工处理。
[3]员工不允许以短时间的间隔或连续性的请假为由,骗取长时间的休假;同时,经审查员工出具的医院证明不真实,本人假期按旷工处理。
6.11、批假权限:
[1]部门副经理以下员工请假3天以内由部门经理批准,3天(含)以上由项目公司总经理、中心总经理批准;
[2]经理及以上人员请假由主管副总裁、总裁批准;
[3]总裁、董事长请假由董事会批准。
6.12、销假、续假:
[1]员工请假或休假期满后,应准时到部门报到上班。
[2]需继续请假的,应于假期期满前三天,按请假手续和审批权限办理续假手续。如未办理续假或未获批准不按时到岗,除确因生病或发生意外等不可抗力事件,均视为旷工行为。
[3]特殊情况规定:公司因工作需要,有权变更和缩短员工的假期。当员工接到通
知后,必须按要求到公司报到,逾期不到者,按旷工处理。
七、加班:
公司提倡统筹、合理安排工作,提高办事效率,尽量减少加班工作,确保员工得到充分休息。
7.1、确因工作需要加班的,由各部门与员工协商后自行安排,或填写《加班审批表》经主管领导批准,综合行政部备案。
7.2、因突发事件等特殊原因需要加班的,由公司统一组织。
7.3、因员工个人原因造成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应该完成的指定工作任务而没有完成,导致延长工作时间的不属于加班。
八、本制度经行政人力中心审核,综合行政部负责解释。
九、本制度中未尽事宜按北京市相关规定执行,如今后本办法与国家和北京市有关的政策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和北京市的政策法规及文件为准。
考勤制度9
一、考勤管理
1.考勤对象:全体人员。
2.考勤内容:
(1)行政人员:在上班时间以后到岗未经请假即为迟到,在下班时间之前因私离岗即为早退。
(2)业务部室人员:按完成策划、组织宣传报道,完成稿分情况、完成编辑出版情况、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
(3)全体职工未经批准不上班为矿工。
3.考勤原则:
(1)从严要求,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
(2)考勤由报社办公室具体负责。
二、请假管理
全体职工实行请、销假制度。因公外出、因私、因病不能上班的,必须履行请假手续,返回工作岗位后及时销假。
1.报社总编辑请假按市上有关规定办理。
2.副总编辑及纪检组长请假1天以上必须以书面形式报总编辑批准后,将假条交办公室登记备查。
3.全体干部职工请假1天以上须以书面形式请假,并经相关领导签字批准后,将假条交办公室登记备查。一般职工请假半天由部室主任审批,请假1天以内由分管领导审批。中层干部请假1天以内由分管领导审批;所有职工请假1天以上由总编辑审批。
4.工作人员在上班期间因公临时外出,向所在部室负责人报告。
(二)违反请销假制度的处理
1.请假一律为事前请假,严禁事后或事中补假,请假由本人亲自办理,特殊情况无法事前具备书面假条,请假者需按审批权限电话请假,由批准者告之办公室,事后完善手续,违者按旷工处理。
2.有以下行为之一者,记为旷工:
(1)请假审批程序不符合规定,请假无效的;
(2)未经批准请假或先假后报的;
(3)擅自超假的。
3.返岗后,要在一个工作日内按请假程序进行销假。
4.对不假外出,逾期不归又不完善有关请假手续者,及先休假后报告人员,一律按矿工处理,期间所发生的一切问题,报社概不负责。
5.一年内连续矿工超过15天或累计矿工超过30天者,依照劳动人事有关规定作辞退处理。
三、假期及待遇
(一)病假
1.病假必须凭医院诊断证明请假,否则不予批准;弄虚作假者以旷工处理。
2.因公致伤者,经总编辑批准可休息,不扣发奖金(津补贴)和各种外勤补助。
3.每月病假不超过五天,每超过一天按比例扣发当月稿编费,以此类推;月超过20天的,不享受当月稿编费。
(二)事假
因办理私事请假的,先休当年的年休假;当年的年休假已休完的,或没有年休假的,才能请事假。每月事假不超过2天,超过天数按比例扣除当月稿编费。
(三)探亲假
1.凡工作满1年的.固定职工,与配偶或父母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享受探亲假。但是,职工与父亲或母亲一方能够在公休假团聚的,不能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
2.《探亲规定》所称的父母,包括自幼抚养职工长大的养父母;或者职工父母双亡后,自幼抚养职工长大,现仍与职工保持联系的亲属。不包括岳父母、公婆。
3.《探亲规定》所称的“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是指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在家居住一夜和休息半个白天的。
4、双职工都具备每四年享受探望父母条件的,男方探望父母时,女方可一同探望公婆;女方探望父母时,男方也可一同探望岳父母。但在改探望公婆或岳父母后,本四年不再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
5.季节工、临时工不能享受《探亲规定》的待遇。
6.见习生、实习生、试用人员,在见习生、实习生、试用期间,不能享受《探亲规定》的待遇。
7.职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30天。
8.未婚职工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如果因工作需要,当年不能给予假期,或者职工自愿两年探亲一次,可以两年给假一次,假期为45天。
考勤制度1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公司规范化建设,维护办公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参照国家有关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是对公司全体职工进行出勤检查与管理的基本依据。
第三条必要的、严格的、实事求是的考勤管理,是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的重要保证,是提高全体职工素质的必要条件。
第四条自觉维护正常的办公秩序,是公司全体职工的共同职责,要严以律已,互相监督,确保考勤管理工作落到实处。各部门领导要加强检查和督促,严格管理、严格要求,以保证本规定的实施。
第二章考勤
第五条根据岗位不同,工作时间分为四种:
1、常日班。每日工作时间为上午8:30-11:30,下午1:00-5:30。
2、特殊岗位,由其主管安排工作时间,报公司经理审批。
第六条迟到、早退
1、于规定上班时间五分钟后三十分钟内到职为迟到;
2、于规定下班时间前三十分钟内离去为早退;
3、月迟到/早退三次以旷工一日计。
4、员工因不可抗力导致无法准时到职,可呈请分管领导核准后,办理请假手续,不列入缺勤记录。
第七条事假
1、职工人员因私人事务必须亲自处理时,可以申请事假;
2、事假以半日为最小计算单位,不满半日以半日计;
3、事假年累计达14天者取消其,达20天者取消当月基本工资外的一切待遇。
第八条病假
1、职工因疾病、非因公负伤必须休养时,可以申请病假;
2、病假以半日为最小计算单位,不满半日以半日计;
3、申请一天以上病假需出示医院证明,否则按事假处理;
4、员工因患病或工伤不能工作并进行医疗期时按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旷工
1、未经准假或未办理请假手续而未到职者,以旷工论处;
2、迟到、早退超过三十分钟者视为旷工半日;
3、一个月内累计旷工三日或一年内累计旷工六日者,视为自动离职。
第十条值班
1、领导安排非工作时间守岗者为值班。
第三章假期
第十一条国定假日
1、元旦:一天;
2、春节:三天;
3、劳动节:三天;
4、国庆节:三天。
第十二条休假
1、在公司工作一年以上的职工,均可按规定享受休假。
2、员工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定时间,按下列规定给予休假:
一年以上五年以下者十天;
五年以上者,每一年加给一天,最多不超过二十天;
如有其他安排者,另行协定。
3、休假最小额度为一天。
4、休假不得跨累计,如确因工作需要不能休假,公司将按规定给予补偿。
5、职工休假应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妥善安排。
6、休假可优先用于抵扣事假。
第十三条婚假
1、员工晚婚休婚假十个工作日,非晚婚休婚嫁三个工作日。
2、申请婚假须附结婚证明。
3、婚假不可分次申请。
4、婚假需在结婚一年内使用,由于工作原因经公司特殊调整者除外。
第十四条产假
1、女职工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
2、符合晚育年龄的夫妻并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女职工增加产假30天,男职工给予假期3天;
3、难产者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4、妊娠3个月内自然流产或子宫外孕者给予产假30天;妊娠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自然流产者给予产假45天;
5、申请产假需复医院证明或预产期证明;
6、女职工在其婴儿一周岁内,每天授乳两次,每次30分钟。
第十五条工伤假。
1、工伤假依据医院诊断书核给,期限按国家和上海市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丧假
1、父母(含配偶的)、配偶、子女、兄弟姐妹逝世可请丧假三天;
2、(外)祖父母、配偶的(外)祖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逝世可请丧假一天;
3、申请丧假须附医院死亡证明或讣告或户籍注销证明;
4、需赴外地的.员工可增加路程假二天。
第十七条公假
1、公司指派参加公司外的集会、训练或其他活动;
2、政府召集或公司安排与工作有关的考试、技能鉴定;
3、依法律规定应给予公假的;
4、公司核定的其他公假日。
第四章请假、调班、消假、计划外值班审批权限和程序
第十八条职工请假应由本人填写《请假单》。一天以下(包括一天)的假期由部门领导审批,一天以上假期由部门领导审批后交公司总经理审批。三天以上(包括三天)的假期需提前一周申请。
第十九条职工调班应由本人及代班人员填写《调班单》。节假日值班调班由部门领导审批,夜间值班调班由办公室主任审批。
第二十条职工将经过审批的《请假单》、《调班单》交到考勤人员处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第二十一条员工因特殊情况当天无法出勤且未事先请假的,须在上班后30分钟内电话报备上级领导,并在上班第一天补办请假手续。
第二十二条须提供证明的假期,如果事先无法提供,须在上班后第一天到考勤人员处提交证明,方可消假。无法提供证明者,按旷工从严处理;
第二十三条员工因工作需要,申请计划外值班,须事先填写《计划外值班登记表》,经部门领导审批后交与考勤人员,否则不记入考勤记录。
第五章考勤管理
第二十四条公司考勤。
1、记录员工出勤情况。
8:30~8:40前台每天记录已到公司员工
8:40前台将考勤交给考勤人员。
8:40~9:00考勤人员核对前台未记录人员的出勤状况、请假单、调班单。
2、每周一考勤人员根据周末考勤状况、调班单、请假单、计划外值班登记表核对周末值班出勤。
3、每月26、27日统计当月公司考勤,28、29日汇总公司其他办公地点的考勤,30日下班前将考勤资料上报审批。
第二十五条其他办公地点
1、各办公地点考勤人员每日记录员工考勤。
2、每月27日下班前将考勤资料交本办公地点负责人审批后,连同所有考勤资料交公司考勤人员。
第二十六条各部门领导对本部门考勤,应随时掌握、经常检查职工出勤情况。
负责考勤工作的同志要坚持原则,履行职责,切实做好考勤登记和统计工作。
第六章工资的扣发及处罚
第二十七条迟到、早退者,每次扣发一小时薪资。
第二十八条旷工者,扣发旷工时间三倍的薪资。
第二十九条事假者,扣发事假期间薪资。
第三十条病假者,在本公司工作五年以上者扣发薪资的50%;三年以上五年以下者扣发薪资的70%;三年以下者扣发薪资的90%。
第三十一条负责考勤者和有关人员有意隐瞒或弄虚作假,发现一次,处以伍拾元罚款。
第三十二条考勤延误或薪资核算延误对主要责任人处以贰百元罚款。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三条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今后若法律法规变更将作相应的调整。
第三十四条本规定由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
考勤制度11
近年来,随着企业的快速发展,大量年轻员工逐步成为企业发展的主力军,对公司的后勤工作也提出了新的挑战。如何丰富公司员工的精神文化生活,为员工提供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完善公司的后勤管理制度,已经成了事关公司发展和稳定的重要课题。
公司后勤管理也在积极探索、寻求一种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与公司情况相符合的、优质高效、具备市场竞争力的后勤管理模式,以推动公司事业的发展。作为公司的后勤工作部门,充分体现自己的功能,优化组织结构,提高人员素质,改善服务质量,提高管理水平,确立后勤工作的创新意识,适应公司的发展,积极探索能为公司提供可靠、稳定的后勤保障和服务的新模式,是亟需考虑的事情。
一、公司后勤管理体制
目前,公司后勤实行三级体系管理的模式:第一层次为计划与决策,是副总领导后勤管理中首要的基本环节;第二层次为组织与实施,是公司总务处实现计划与决策的组织保证;第三层次为监督与控制,是后勤各组室检验管理目标和实现服务目的的重要手段。公司后勤管理体制是基于精干和高效这一原则的,即公司以最少的人员搭配,最短的时间占用,最低的财力支出和物力消耗,获得最佳的成果输出。从公司实际情况出发,建立了完善配套的'后勤管理体系和指挥体系,同时部门与组室制定了严而细的规章制度(包括工作范围、职责、岗位责任制),因地制宜开展工作,做到分工不分家,防止业务交叉和人浮于事。一级管理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以保证后勤职能作用的充分发挥。
公司后勤管理工作是公司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管理是一个科学的概念,是一种意识,有目的指导我们去实现公司后勤工作的总目标,探明它内在的客观规律,明确其基本要素,可以提高工作效能,使后勤工作更好地为开创公司工作新局面做贡献。
二、公司后勤管理存在的问题
2.1后勤管理人员的技术和思想素质需要提高。后勤工作涉及到广大员工,要求后勤管理者发挥高度的主观能动性,积极、主动、热情、周到地做好服务工作。后勤职工必须牢固树立为公司服务的思想,提高后勤服务的综合水平和能力,进一步优化后勤服务环境,提升服务质量,提高工作效率,提高管理水平,为公司的持续发展营造一个良好的环境。后勤职工还必须增强时间观念,拖拖拉拉的作风,必然贻误大事,必然遭到反对。
2.2后勤管理人员创新意识需要提高。虽然目前已经建立了一些服务设施及娱乐场地,但在原来的基础上还应继续创新,继续提高改善及改进措施,多收集员工反馈的意见和建议,让员工全员参与到管理中来,对建立的这些设施不定期的进行维护保养,及时发现问题,分析问题,不断在实践中提炼精华,不断改善不断创新,提高管理效率。
2.3员工队伍自身存在的问题。后勤服务员工有些还习惯原来的管理模式,大锅饭、铁饭碗思想严重,对当前整体形势了解不多,个别员工不思进取,稍遇改革,思想接受不了。知识结构老化,缺乏对现代知识经济、科技知识的了解。随着企业改革改制的进一步推进,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无法从理论的高度认识。
2.4绩效考核制度仍需健全。后勤部门存在固定资产利用不合理,资源不能有效调配,缺乏管理者和专业技能岗位公开选聘制度,考核和制约机制不健全等现象,因此浪费、不负责任现象时有发生,限制了企业的发展。同时后勤工作缺乏实施精细化管理,绩效考核制度不合理,出现工作懒散被动等现象,使得后勤工作对整个企业的发展只能提供有限作用。
三、创新后勤服务的探讨
后勤在完成各项服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追求的是服务质量,只有充分发挥后勤服务功能,创新工作方法,提高管理水平,优化服务,树立服务育人、管理育人、形象育人的观念,才能全面促进公司后勤管理,才能适应新时期公司发展的需要。
3.1创新服务理念,提高认识水平。先进的服务理念是做好后勤服务工程的前提条件,伴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服务的形式日趋多样化,商品概念已经引入到服务中来,服务逐渐被商品化、有价化。服务工作更加规范,如:程序化的服务工作、服务精品意识、服务后的服务、服务质量的回访、服务的培训等等。与此同时,煤炭系统后勤管理的思维天地也大大扩展了,目前开滦服务分公司的后勤服务理念仅跟时代步伐,进行了系统改革,将后勤服务产业直接面对服务对象,接受市场规律的约束和消费者的检验,对一系列后勤服务产业已经实施关联交易改革,将后勤服务的价值更好的转化为商品价值,逐步实现有偿服务,使后勤的生产辅质转变为商品交易性质,从而为企业带了更多的经济利益。这些先进的服务理念为煤炭企业后勤服务系统的规范营运、强筋健骨,逐步走向更加广阔的市场打下了坚实基础。
3.2加强制度创新,提高管理效率。明确岗位职责,实行指标管理。制度科学合理的关键点是要职责明确、标准清晰、奖惩结合。各部门在公司统一要求下,通过详细划分责任区域,明确各岗位职责,将具体任务和指标的控制落实到各个班组和工作岗位,做到每一个水电开关、每一台机械设备都有专人负责,定期检查,定期维护,以防责任事故的发生,同时避免能源浪费。优化工作流程,降低运行成本。建立并落实科学量化的标准和可操作、易执行的作业程序和工作流程,对影响和制约后勤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和工作流程进行认真分析研究,抓住要害,经过充分的酝酿讨论,集思广益,形成共识,固化形成切实可行的制度机制,力求精密细致,便于实施。规章制度固化节能经验,归口管理封堵资源流失。要经常性地汇总梳理服务一线各部门、人员的宝贵经验,整理形成质量手册或各类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予以明确固化,实行归口管理,封堵各类资源的流失,真正实现“凡事有章可循,凡事有据可查,凡事有人监督,凡事有人负责”。
3.3提高员工素质,建设高效团队。加强培训,培训是提升后勤管理干部综合素质的重要内容和手段,一方面使后勤管理干部更新观念、增长知识、提高技能、改进方法,激发他们的创造力和潜能;另一方面可以增强他们自身的素质和能力,提高人力资源价值。对于一些专业性特别强的岗位,可选派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专项技能训练和学习,鼓励员工学历深造。在培训中,要讲究质量和效果,必须根据后勤干部的文化程度、社会阅历等情况,选择不同的培训内容,把理论培训和实际案例结合起来,让干部带着问题参加培训,使培训工作能对实际工作产生实质性的指导作用。在培训过程中要努力提高员工几种技能:经营能力、管理能力、科学决策能力、协调能力、服务能力,使后勤管理队伍成为一支专业型、知识型的年轻化服务队伍。此外,后勤管理人员还应有一定的市场策划意识和经营管理能力,能深入社会,分析市场,做出预测,制定与企业建设和发展相适应的方案措施,满足企业发展的各项社会需求。新时代的企业后勤管理队伍必须具有建立在科学合理知识结构基础上的雄厚扎实的文化底蕴和专业知识。
考勤制度12
为了加强机关效能,改进机关作风,提高办事效率,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工作秩序,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完成,特制定本制度。
一、考勤的对象
本考勤制度的适用对象为在岗的全体干部职工。
二、具体细则
1、乡政府干部、职工的作息时间原则上按照国务院规定执行,确定每星期的星期一至星期五为工作时间,星期六、星期日为公休时间。每月乡集镇赶集日为工作时间。因驻村工作需要可适当调整作息时间。
2、乡政府干部职工必须按时上下班,每天上午8点至9点半、下午4点至5点半,在政府办公室签到,除特殊情况外,任何人不准代签、补签或提前签到。
3、下村工作人员签到后向办公室说明事由及去向,因下村或其他工作不能按时签到的,须事先向办公室说明情况。
4、机关干部职工在上班时间内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尤其不准打牌赌博,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5、凡因病、因事需请假且符合国家公务员法相关请假规定的干部职工可以申请病假、事假。非国家公务员法相关请假规定的事由,一律不得请假。
6、凡需请假的干部职工,必须写好请假条,注明请假的事由、期限,经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交存乡政府办公室。
7、干部职工请假,在2天以内的,由各片组长审批;3天以上的时间的,由书记或乡长审批。除特殊婚假、产假外,一般请假不得超过5个工作日。
8、休假期满后,必须按时上班并到办公室销假。若因特殊情况确需延期的'',必须在假期满之前向书记或乡长说明情况,经书记或乡长同意后,方可延长假期。未获批准的,应及时上班且销假。
9、双休日或请假期间必须保证手机24小时畅通,否则发现第1次扣电话费50元,发现第2次扣除当月电话费,发现第3次扣除当季电话费,发现第4次扣除半年电话费,发现第5次取消全年电话费。
10、干部职工接到会议通知后,必须按时参会,不得无故迟到或缺席,每迟到一次扣20元,缺席一次按照旷工1天处理。
11、干部职工出勤情况与岗位责任制直接挂钩,乡办公室每月将考勤情况予以汇总、整理公布,并报领导会议审议后,交乡财政所按季兑现奖罚。
三、奖惩办法
1、参照《公务员法》中有关出勤奖惩制度规定,实行干部补贴与考勤情况挂钩制度,实行倒扣制。每无故未签到一次扣10元;旷工一天扣40元;代签一次,对代签者与被代签者各扣20元。每月累计旷工达3天以上者,取消当月的福利待遇,对全月出满勤者,月底给予200元奖励;全年累计旷工达15天以上者,扣发全年福利待遇。
2、凡未经领导同意擅自离岗的,或未经同意延期而逾期不销假的,均作旷工处理,旷工时间符合公务员法相关处理规定的,将坚决按照相关规定提交县有关职能部门进行处理。
本制度从宣布之日起执行。
考勤制度13
关键词:后勤;精细化;管理
中图分类号:R197.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xx)011-000-01
随着精细化管理理念的不断深入,将该管理理念应用到中小学后勤管理工作中也引起了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精细化管理工作的开展,其核心内容是通过实现各个管理环节的精细化,从根本上提高后勤管理部门的工作效率和质量,以此来更好地为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服务,促进学校可持续发展目标的顺利实现。
一、树立精细化的管理理念
被誉为科学管理之父的泰勒,最早提出了精细化管理。精细化管理是一种理念,一种文化。随着中小学对后勤管理工作重视程度的不断提高,想得周到,管得到位,实施后勤管理精细化已经成为了一种新常态。想要确保精细化管理目标的实现,首要任务就是要在正确认识精细化管理的基础上,切实树立精细化的管理理念,扎实树立全体后勤人员参与后勤部门精细化的管理意识。潜移默化地渗透精细化管理方法,做到“复杂的事情简单化,简单的事情流程化,流程化事情定量化,定量的事情信息化”。不仅仅是要将这种管理理念深植于管理人员的心中,而且还要将其渗透到后勤部门的每一位员工心中,促进各个员工正确认识精细化管理,了解精细化管理对后勤工作及学校发展的重要性。
二、落实精细化的建章立制
制度和计划是确保中小学管理工作顺利开展的重要依据。就目前中小学后勤工作建章立制的管理现状来看,必须坚持原则,做好科学合理的管理计划,要做到制度与计划精细化。一是要制度建设全覆盖。从管理工作的整体出发,确保后勤管理制度建设的科学性和全面性,制度内容的制定尽可能将后勤管理工作全部涵盖。比如说财产物资的采购、固定资产的管理、预算制度的执行、大额支出的.集体联签、公务接待的审批以及后勤管理人员的职责等。为了实现制度精细化,后勤部门还应该制定相应的应急方案和控制措施,以此来进一步对管理制度进行完善。
二要坚持原则全覆盖。“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只有坚持原则,不碰红线,才能促进后勤精细化管理落实到位,才能保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为了确保后勤管理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必须要遵循一定的原则。比如说统一性原则、灵活性原则、重要性原则和集中领导与分级管理原则等,只有严格遵守以上几条原则,才能够进一步实现制度建设的精细化和合理性。
三要统筹规划全覆盖。后勤工作的精细化通过工作流程得以体现。科学完善的计划能够促进后勤管理工作的进一步开展,从而使精细化管理工作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精细化管理必须进一步统筹规划相应的流程和细则。比如说,计划中要对学校未来一段时期的发展中,需要添置哪些设备设施、校舍的改扩建和小型维修以及校园绿化的维护等,对于这些计划内容,必须要做好目标明确、责任清楚,且具有可行性。
三、推进精细化的校产管理
校产管理是中小学后勤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管理内容主要包括学校的房屋建筑物、设备设施、图书资料、家具等。要实现校产的精细化管理,后勤管理部门首先要建立校产制度。在校产制度中,应该包含每样校产的登记清单、购买金额以及购买时间等,以此实现手续完备,账目清楚。这种登记制度虽然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满足后勤部门对校产管理的需求,但同时也存在一些弊端,比如说,设备在经过一段时间的使用之后,使用过程中的故障记录和维修记录没有得到及时记录,导致记录与实际情况不相符,从而影响到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因此,为了改善这种现状,后勤管理部门在实施精细化管理的时候,应该做到定期对记录进行重新登记,同时要利用现代化技术,保证原始记录和网络数据记录的双份保障,保证资产监管网数据和财务软件数据相一致。其次要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建立科学完善的校舍管理制度,管理制度应该包括对校内所有资产的管理,比如说排水系统的维护、供电线路的检查以及消防器材的管理等。一旦发现线路老化、排水系统故障等问题,应及时采取措施将其解决,以此来确保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和师生的生命安全。
四、规范精细化的财务管理
规范财务管理,提升中小学财务管理精细化程度,首先要提高对物资采购管理的重视程度。对于学校事业发展所需的物资采购,后勤管理部门应该安排专人负责,并做好详细的物资采购记录,从而为财务管理工作的开展提供依据。其次,由于后勤部门在对物资进行采购之前,需要向财务部门提交物资采购申请表和预算清单,这就涉及到了编制预算工作。后勤部门在编制预算工作的时候,必须确保其科学性和真实性,应尽可能做到“统筹兼顾,保证重点,照顾一般”,既要确保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又要尽可能保证教育经费的最优化使用。如果在物资采购过程中遇到特殊情况,需要在原有预算基础上增加采购资金的话,应该向财务部门提出申请,并说明理由。最后,为了能够做好财务管理的科学性和准确性,管理部门还应该定期或不定期的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分析,对出现的问题应分析原因,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各中小学要依托效能监察,有效整合各级管理资源,督促各类管理人员严格按制度、依规则办事,全面提升财务管理标准化水平,增强财务管理的计划性和预控性。只有这样,才能够从根本上实现财务管理的精细化。
精细化管理是分工精细化、服务质量精细化对现代管理的必然要求。实现后勤管理精细化日益成为中小学发展过程中的一项重要工作。后勤部门是确保教育教学工作顺利开展的重要部门,厉行节约的现实形势需要后勤管理部门负责人必须提高对精细化管理的重视程度,并结合本校的实际情况,采取科学合理的精细化管理措施,以期更好地推动中小学教育事业的良性发展。
参考文献:
[1]高树山.探索小学后勤精细化管理实践[J].新课程:小学,20xx(11).
[2]苏锦彬.略论小学后勤工作精细化管理[J].福建基础教育研究,20xx(06).
考勤制度14
为加强学校管理,切实做好我校教职工的考勤工作,使学校各项工作能够正常有序的开展。经学校校委会、学校党支部研究决定,特制定《拜城县第二小学考勤细则》,具体资料如下:
一、请假、销假程序
教职工无论-公派、病假、事假,产假等请假类型,须提前到行政办领取请假条进行填写相关事项,依次由校领导、教务处、年级组、保卫处、行政办等科室进行通报签批,进行上课带班工作交接安排;值班安全工作交接安排;年级组内相关事物交接安排;离岗前行政登记等相关事物就绪后,方可离岗。若由于身体疾病等紧急原因没有书面请假的,务必电话请假,依次电话通报校领导、教务处、保卫处,主要先进行教学工作和值班安全工作交接安排,待返校后及时补签书面假条,上交行政办存档。行政办按照书面请假条进行汇总公示,没有相关书面请假的一律按照旷工进行统计和纳入绩效量化考核。擅自或无故离岗,一律按旷工处理。病假不论几天务必出具县级或县级以上医院证明,住院治疗者住院手续务必齐全,否则按一般病假制度执行。请假期满后应立即到校长处或行政办销假。如需继续请假者,应提前告知学校续假。二、请假类型
(一)、公假
1、婚假。贴合法定年龄婚假为一周;凡男方年龄在25岁以上,女方年龄在23岁以上,婚假为6天。(备注:均为连续计假)
2、丧假。凡亲生父母过世,丧假为6天;凡配偶父母过世,假期为6天。(备注:均为连续计假)
3、考试假、培训学习假。教师参加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安排的各类国培、比赛、参观学习、计算机培训、继续教育、各类考试期间一律为公假,其余均按事假计算。
4、产假。产假一般为98天。难产者,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大龄产妇产假按照统一标准为120天。如男教师妻子生育,可放假10天,作为护理假。(备注:均为连续计假)
5、探亲假。根据教育工作的行业特点,探亲原则上应放在全县教育系统正式放假以后寒暑假期间,不得影响正常工作。具体事宜按照国家或教育行政部门文件执行,提前离开的按照事假处理,超假部分按事假处理;凡不享受探亲假者,一律按事假处理。(所谓探亲假是指夫妻双方父母均不在当地的',按照工作时间确定探亲假,按照上级部门相关文件执行)
(二)、病假。病假者须持定点医疗机构(不包括私立医院、私立门诊)诊断证明,若无病,经调查持假证明者,按旷工处理。短期病假由学校领导签字批准;长期病假由教育局主要领导审批,病情特殊或紧急需住院治疗的先住院治疗,并尽早在5天内给学校带给住院手续和相关证明材料。教职工在病休期间应在住所或医院安心休养,小病大养或以休病假为名,从事其他经济活动,一经发现即刻终止病假,免予病假待遇,到岗上班,拒不到岗上班的,按旷工论处。当年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等次,取消当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资格,并进行批评教育。病假期间按实际工作日计算(如周六、周日和节假日正常上班,请假时间计算在内,按相关条款执行)。
(三)、事假。工作人员处理私事应主要利用节假日和公休时间,如须占用工作时间办理私事的,应由本人事先提出申请,经领导批准后,按事假处理。未经领导批准,私自离开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利用事假从事第二职业的教职工,加倍扣发日工资,当年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等次,取消当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资格,并根据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或行政处分,并按指定日期或到工作岗位;拒不回到工作岗位的按旷工论。事假期间按实际工作日计算(如周六、周日和节假日正常上班,请假时间计算在内,按相关条款执行)。
备注:按课时请假:一天内请假时间到达4节课,按事假半天计算;一天内请假时间在2节课内,且不影响正常上课,能完成当日教学任务的,不计算请假时间,但一个月内累计请假课时到达4课时按事假半天计算,累计请假时间超过4课时按一天计算(带病坚持工作期间看病打针者除外)。
(四)、迟到、早退。
1、教职工务必严格遵守上下班签到制度,上班时间务必在预备铃之前,预备铃后签名按迟到计算;
2、教师上课铃响务必进教室,超过5分钟进教室者按迟到计算;
3、升旗仪式、政治学习、各种群众活动等,全体教职工务必按时参加,超过5分钟者按迟到计算
4、教师误课一节,算缺勤一天;政治学习及各种大型活动,集会不参加者,每次按缺勤一天记;迟到或早退每月累计6次按缺勤一天计算。
5、每月累计迟到6次,算作缺勤1天,扣除一天工资。
(五)、旷工、旷课。
请假没有履行请假手续,无故不上班,或请假未被批准而不上班,及无特殊状况超假又未办理续假手续均视为旷工。
(六)、其他。包括全校性应急例会、周一教职工大会、假期前后政治学习、业务学习、教研会、升旗、学校重大活动、校外重大活动、校内外临时性工作或活动、安全保卫稳定。
1、假期前后政治学习、全校性的群众加班,由行政办负责,不纳入绩效考核,具体操作按照前五条执行。
2、全校性应急例会、周一教职工大会、学校重大活动、校内外临时性工作或活动,由行政办或工会负责考勤,按照学校绩效考核办法,将考勤结果纳入教职工个人绩效考核。其结果将作为评优评先参考依据。
3、班主任例会、教研会、升旗、业务学习、学习兴趣小组等考勤由分管科室负责,按照本科室绩效考核办法执行,将考勤结果纳入教职工个人绩效考核。其结果将作为评优评先参考依据。
4、凡是涉及安全保卫稳定工作的考勤,实行一票否决,由于教师个人离岗脱岗,没有认真履行安全职责,导致学校学生安全事故的发生或被上级通报的,根据情节,除承担相应经济职责外,年终考核拟定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等次。同时由保卫处按照学校安全职责管理办法和绩效管理办法执行。
二、审批权限
1、教师当天临时请假。不影响正常教育教学工作,完成本职工作前提下,由年级组长和科室主任审批,不需填写请假单;离岗1天以上者
在5天以下,由主管校长审批;
请假在6-30天,由校长审批;
请假在30天以上,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2、教师在教职工例会、教研会、假期政治学习、应急事宜、校内群众加班、校内外群众活动时请假,由主管校长审批,由分管科室负责考勤,按照本科室绩效考核办法执行。校内外临时性短暂活动由分管科室负责考勤,一般下发通报表扬,纳入应急绩效。
3、教师在升旗时,因特殊原因不能到时,向党支部书记请假。
三、登记及考勤项目
1、公假、事假、病假、迟到、早退、旷工、旷课、应急例会、业务学习、周一教职工大会、假期前后政治学习、教研会、升旗、学校重大活动、校外重大活动、校内外临时性工作或活动。
2、考勤时间每年分两次:每年1月1日――6月30日;7月1日――12月30日,全年计假,含群众加班、考试、阅卷、应急活动等。
3、公假、事假、病假、迟到、早退、旷工、旷课、假期政治学习等均不在列入绩效考核之中,在每学期期末绩效工资中扣除;应急例会、周一教职工大会考勤由行政办负责,以校内小红头文件进行通报表扬,纳入应急绩效考核,升旗考勤由德育办负责,每月汇总一次,以校内小红头文件进行通报表扬,纳入个人师德师风绩效考核;学校重大活动、校外重大活动、校内外临时性工作或活动由工会负责、每次以校内小红头文件进行通
报表扬,纳入应急绩效考核。按照学期计算,无缺勤的,在绩效考核中单独设立全勤奖。其余均由本科室负责考勤,纳入本科室相应绩效考核。
4、病假、事假、旷工、无故不上课、超出公假等产生的超课时均由本人承担,缺课一节扣除6元,顶课一节补6元,在个人学期绩效工资中扣除,短期病假若有本人协调同学科教师或其他学科教师进行调课,没有产生超课时不在统计之列;公假期间产生的超课时由学校支付,由教务处负责汇总统计超课时。
四、计扣标准
1、公假:按照国家或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规定执行,经学校主要领导审批后,按全勤对待,对超出公假审核天数的一律按照事假处理。
2、事假:事假月累计1――2天,一天扣除20元;事假月累计3天以上者(含3天),一天50元;全年累计事假超过15天者取消当年评优资格。
3、病假:
不住院病假规定:女50岁、男55岁以上者,工龄30年以上者不住院病假每一天扣10元;女50岁、男55岁以下者,工龄30年以下者不住院病假每一天扣15元。当月无全勤奖。(备注:须出具县级公立医院诊断证明在家休息证明)
住院病假规定:
40岁以下县级住院每一天扣8元,地区级住院每一天扣6元,自治区级住院每一天扣4元。当月无全勤奖。
40岁以上县级住院每一天扣6元,地区级住院每一天扣4元,自治区级住院不扣发工资。但当月无全勤奖。
住院病假规定:住院原则上要求出具县级公立医院住院相关手续,如需往上一级医院住院,则需层层出具转院手续。无转院手续按县级医院扣发标准执行。
4、迟到、早退一次扣除5元。
5、旷课一节扣除50元,旷职一天扣除100元,在两节(或两天)以上扣除200元,旷课、旷职同时累加。
6、其余均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考核。
备注:
1、升旗点名时教师没到,也未向主管领导请假,由德育办按照师德师风绩效考核办法执行。
2、因病因事不参加各类会议,由行政办负责汇总构成通报纳入应急绩效进行考核。
3、计划外受孕手术,按病假各条款执行。
4、计划生育、产假、婚丧假,人事部门文件规定(法定节假日算在内)
工资照发,但不能享受全勤奖。
5、请假教师愈期后,迅速返校,否则按旷工对待,愈期一周以上报请县教育局,按教育局相关精神处理。
6、属于学校或教育局委派外出学习培训的,由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的各类学习培训活动一律按正常工作日算,按照全勤照发全额工资,享受一切工资及福利待遇。根据培训学习相关文件,由派出科室提前确定离校和返校时间,上报校委会,自行超出规定时间按事假处理。
7、根据年度考核相关文件精神,全年累计请假超过15天以上者年终考核不得评优,超过两个月者年终考核不合格,根据当年考核要求,以考勤为主要依据确定必须比例的基本合格人员。(备注:重大疾病患者可另行思考不在此规定内,按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8、长期病假:长期病假或家里有特殊困难的由校委会研究后报教育局领导批示酌情处理。
9、外出学习培训、病、事假等人员务必提前填写《拜城县第二小学教职工离岗请假审批表》,由五个科室审批进行相关工作的交接安排后方可生效。如不按要求办理请假手续的,将按旷工处理。(相关科室没有签字审批,未进行工作交接擅自离岗的,每处扣款10元,当月兑现同时进行绩效量化,若在离岗期间发生意外造成损失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并追究相应职责。
五、公示制度
对公假、病假、事假、迟到、早退、旷工、假期前后的政治学习的考勤结果予以公示,行政办每月公示一次,公示项目为姓名、时间、天数、扣款金额,理解全校监督。
此规定自20xx年1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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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勤制度15
1、为保证工作的正常运行,全局人员须按规定的时间上下班,上班时间为8:30中午下班时间为11:30下午上班时间为13:30下午下班时间为17:30。
2、实行“签到制”。工作人员早上到岗后应在8:30前签到。下班前应在到岗后,离岗前立即签到。月底以签到器的登记为准考核工作人员的出勤情况。
3、各种考勤时间均以小时为单位计算。30分钟以上1小时以内为1小时;超过1小时不到2小时为2小时,2小时以上不到3小时为半天。以此类推,其中病假含法定假日,其他不含法定假日。
4、关于迟到当月迟到或早退1次扣发当月工资的`1元;当月迟到或早退累计两次者扣发当月工资5元;当月迟到、早退累计3次扣发当月工资15元;当月迟到或早退累计4次以上(含4次)每次扣发当月工资60元,直到将当月工资扣完为止。迟到或早退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否则按旷工处理。
5、关于旷工当月累计旷工1个小时扣发当月工资1%,当月累计旷工2个小时扣发当月工资2%,当月累计旷工半天扣发当月工资5%,当月累计旷工1天扣发当月工资10%,当月累计旷工2天扣发当工资30%,当月累计旷工3天以上扣发当月工资。全年累计旷工超过6天扣除年终奖的30%,全年旷工累计超过10天以上的扣发年终奖70%,全年累计旷工超过13天扣发全部年终奖,全年累计旷工15天按规定扣发相应的工资,并按自动辞职处理。
6、关于事假事假3天以内须本人提前向主管局长请假,当月事假超过4天以上须本人提前向局长请假。全年事假累计超过25天,扣发年终全部奖金的50%,累计超过40天扣发年终奖金。
7、关于病假病假应当提前由本人或家属向主管局长请假,过后补交请假条,连续超过3天(含3天)须出具医院的诊断书。全年病假超过40天扣发年终奖50%,全年病假累计60天以上(含60天)扣发年终奖,并按有关规定扣发相应工资。
8、全年迟到、早退、旷工、病假、事假累计超过50天扣除年终奖的50%,累计超过70天扣除全部年终奖。
9、工作人员必须保证工作时间,严禁无故外出,不得以办公事下基层为由办私事,一经发现报主管局长后按旷工处理,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10、年度代薪休假代薪休假应根据工作实际,由本人在年初将代薪休假计划报科(室)负责人审核后,报主管局长审批,由局内统一安排。
11、不得占用工作时间参加学习或培训,特殊情况须经局长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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