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施工管理制度

时间:2024-10-16 09:57:22 制度 我要投稿

安全施工管理制度[集合]

  在现在社会,人们运用到制度的场合不断增多,制度是指一定的规格或法令礼俗。那么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安全施工管理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安全施工管理制度[集合]

安全施工管理制度1

  1、在已编制并经审批的安全施工措施的基础上,凡属下列情况之一,在施工前必须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

  1.1.各类起重机械达到额定负荷的90%及以上起吊或吊运物体积庞大、施工环境复杂、危险性较大的吊运作业。

  1.2、二台及以上起重机抬吊作业。

  1.3.起重机械在输电线路下方或其附近作业。

  1.4.大型起重机械(指起吊能力在30t及以上的)的组装、拆除作业。

  1.5、起重机械的试吊作业。

  1.6、超载、超宽、超高、超长对象和重大精密、价格昂贵设备(如主变、发电机定子、凝汽器、汽包、除氧器水箱)的装卸及运输。

  1.7、起吊危险品。

  1.8、变压器吊罩、吊芯,发电机穿转子。

  1、9、特殊高处脚手架及大型脚手架的搭拆。

  1.10、金属升降塔及施工电梯的装拆。

  1.11、在易燃、易爆区域作业(如氧气站、乙炔站、油库、油区、煤粉仓、制氢站等)。

  1.12、土石方爆破作业,导地线爆压作业。

  1.13、高压带电作业和临近高压带电作业。

  1.14、金属容器内及封闭管道内进行电、火焊、反腐、接触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的作业。

  1.15、锅炉及其它压力容器的水压试验、酸洗,电气蓄电池室配酸作业,制氢、制氧设备投运作业。

  1.16、石棉瓦屋面作业。

  1.17、在发电、受电运行区作业。

  1.18、烟囱工程平台试压、扒杆试吊、外平台安装、操作平台及井架拆除作业。

  1.19、其它危险作业。

  2、安全施工作业票与安全施工措施不能互相代替。

  3、安全施工作业票填报时,使用统一格式。

  4、安全施工作业票填报除执行已编制的安全施工措施外,应根据施工前的现场状况、天气变化等作必要的补充完善,要填写所使用的机具和防护用具的数量及完好状况、人员分工及其职责、施工起止时间、施工负责人、监护人,如夜间施工要标明灯具名称、数量及布置点等内容。

  5、一般项目的安全施工作业票由项目技术人员填写经专业工程师审查,送施工技术、安监部门审核,其中有关起重机械拆装及负荷试验的.安全施工作业票应经施工机械管理部门审查,安全施工作业票由项目总工程师审批。重要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作业票由专业工程师报审,按同样程序经过审查和审批。

  6、分包工程项目中的特殊作业、危险作业以及必须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的项目,相关单项工程技术人员应监督协作单位编制安全施工措施,填写安全施工作业票。施工时,协作单位安全施工作业票编制及审批人员应亲临现场监督指导,相关专业部门派员现场监督。

  7、安全施工作业票的项目必须经安全交底才能施工,并由交底人负责填写《安全施工交底记录》。重要项目的安全施工作业票不论其是否涉及多个专业部门、多个作业班组均由专业工程师亲自进行交底。必要时,交底会可请安全施工作业票审查、审批人参加。

  8、经审批后的安全施工作业票,如填报项目发生变化,必须重新履行填报手续。

  9、安全施工作业票的填报审批手续,一般在施工前三天办理,最迟应在施工前一天办理完毕。

  10、安全施工作业票填报时一式三份,填报人、施工单位、安监部门各一份,如多个部门施工,可视情况增加填报份数。

  11、《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规定办理的热力机械作业票,第一、第二种工作票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要求办理。

  12、凡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的项目,施工时均须指派监护人员进行监护。

  13、安全监护的条件及职责

  13.1.安全监护人员由施工负责人指派坚持原则、工作负责、有专业安全知识和实际工作经验的人员担任,安全监护人应佩有明显标志。

  13.2、安全监护人、施工负责人应和施工区域其它施工单位及有关部门联系,协助搞好安全监护工作。

  13.3.监护人首先督促做好施工前的交底工作。

  13.4.监护人协助施工负责人检查安全用具、安全设施、人员到岗和防护用具使用情况。

  13.5、坚守工作岗位,密切注意现场施工人员的活动状态,有权制止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并有权提出警告和批评,发现事故隐患及时通知施工负责人采取消除措施;如情况危及到施工人员安全和施工安全时有权先令其停止施工,并向上级报告,对违章人员有权提出处罚意见。

  13.6、安全监护人暂离现场时,必须临时委派有安全监护资格的人代理其工作,并向施工人员宣布后方可离开。

安全施工管理制度2

  为提高现场施工人员的交通安全意识,强化交通安全管理,杜绝重大、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减少一般交通事故,提高各类机动车辆的完好率、使用率,更好的保障施工生产,结合我单位及现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项目工程施工现场、交通道路、厂门、弯道以及单行道交叉等禁止各种车辆停放,并结合现场的具体情况设置禁止车辆停放标记。

  2、对破路施工和跨越道路拉设绳、电缆,应报公司和监理、总包单位批准,并设有明显的标记,夜间还应设红灯。对施工场地狭小、车辆和行人来往频繁的道路应设置临时交通指挥。

  3、严禁在道路上堆放材料、设备,禁止在路面上进行阻碍交通的作业,如确应施工需要临时占用路面或破土施工时,必须报公司和监理、总包单位批准后方可占用。

  4、道路两旁堆放的设备材料要距离道路2m以上,跨越道路拉设钢丝绳或架设电缆时高度不得低于7m。

  5、施工用的机动车辆和特种车辆(吊车、叉车、翻斗车等)的车况必须良好。进厂应严格检查,并按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规定定期年审,除发给的年审证外,还应持有经公司安全部门考核的`司机上岗证,司机必须持“三证”上岗。

  6、运输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氧气、乙炔气)的机动车辆,还需持省市安全部门签发的危险物品专用运输证。

  7、项目工地内各种机动车辆限速行驶

  1)机动车辆进出装置大门及转弯处为5km/h,直线行10-15km/h。

  2)运输危险物品的机动车和进出装置的机动车,其排气管应装阻火器,装危险物品的车辆还必须挂“危险品”标志牌。行车过程中,保持安全车速和保持一定的车距,严禁超车、超速、强行会车。

  8、机动车辆载货规定:

  1)不准超过驾驶证上核定的载货量。

  2)散装及粉状或滴漏的物品,不能散荡、到处飞物、滴漏在车外,必须用帆布等封盖严密。

  3)货车不准人、货混装,除驾驶室内可以按额定人员定座外,其它部位(驾驶室顶部、脚踏板、叶子板等处)不准载人。

  9、施工作业现场及机械设备附近不准停放自行车、三轮车、自行车必须按指定的地点停放。

  10、吊车在吊装作业时,360度旋转区域和吊车扒杆底下禁止站人。

  11、吊装作业时应有专人统一指挥。

  12、机动车进出本市,必须办理长途车会签制度,由项目经理签发。

  13、为提高机动车辆安全生产管理,确保现场交通安全,对施工项目部及机动车辆驾驶人员实行奖惩制度。对全年安全无事故的项目部及驾驶人员给予奖励;对发生事故的项目部及驾驶人员除承担事故赔尝责任外还要给予经济上的处罚,造成重大、特大人员伤亡的依法移交安全机关处理并强制解聘驾驶人员等。

安全施工管理制度3

  一、组织治理

  1、施工现场(工地)应成立以工地主任(或工程经理)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的工地安全生产治理小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管生产管安全。施工现场安全治理制度。工地主任(工程经理)对工程施工安全负全面责任。施工技术负责人对施工安全负技术责任。

  2、工地应建立由工地领导成员(包括施工员、工长等)轮番安全值日制度,做好安全值日记录。并检查监视班组安全制度的执行。同时还要建立和健全工地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技术交底、安全宣传教育、安全检查、安全设施验收和事故报告等治理制度。

  3、班组新调入工地时,应将班组安全员名单报告工地安全生产治理小组。属特种作业班组还应报告本班组持有操作证状况。同时,工地安全治理小组要向班组进展安全交底。

  4、总、分包工程或多单位联合施工工程,应以总包单位为主,分包单位(或参与施工单位)参与的联合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统筹、协调、监理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工作。各分包单位(或参与施工单位)依据管生产管安全原则,都应成立分包工程安全治理组织或确定安全负责人,负责分包工程安全治理,并听从总包单位的安全监视检查。

  二、施工现场安全技术治理

  现简述关于施工现场安全技术治理方面的要求。

  1、施工现场(单位工程)安全技术治理根底资料

  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或方案)。

  安全技术交底书。

  安全设施任务单(简单或特别要求的设施,还应有设计图纸、计算书)。

  安全设施验收书。

  采纳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安全交底书和安全操作规定。

  特种作业人员验证记录。

  安全检查、隐患整改材料。

  2、安全技术措施的组织实施和检查验收

  经审定批准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或方案),应层层进展安全技术交底。施工安全设施要列入任务单,布置落实,责任到人。

  完成后必需组织验收,合格后才准使用。在使用过程中,要进展常常性的检查修理,确保安全有效。

  3、防火防爆

  施工现场要明确划分用火作业区;易燃、可燃材料堆放场、仓库处;易燃废品集中点和生活区等。各区域之间间距要符合防火规定。配备足够数量的防火、灭火设施和器材,如,防火工具(消防桶、消防梯、铁锹、安全钩等)、砂箱地、消防水池(缸)、消防栓和灭火器。

  施工现场特殊需重视并做好防爆方面的'工作,一是爆破及引爆物品的储存、保管、领用都必需严格按规定执行;

  二是各种气瓶的正确运输、存放、使用。气瓶放置地点应距明火作业点10m以外,要防曝晒,气瓶防振圈、瓶帽等爱护装置必需齐全。瓶阀嘴制止沾染油脂,手或手套和工具上有油脂时,不准开启瓶阀;

  三是对各种可燃性液体、油漆涂料等都必需熟识其运输、保存、使用要求,并依据其性能特点实行相应的防爆措施,在运输、保存、使用时都要做好安全交底。

安全施工管理制度4

  1、各班组要以车辆伤害、防触电、防高空坠落为重点,加强对冬季所特有的雾、风、雨、雪等不良天气情况下和夜间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班组安全交底中要增加相应特殊施工条件下的安全措施。

  2、遇到雨雪等恶劣天气时,严禁雨雪和大风大雾天气强行组织施工作业,特别是是吊装作业;霜和雨雪过后要及时清扫作业面,对使用的临时支架和临边防护设施必须由安全管理人员检查合格后才能继续使用,防止因霜、雨雪致使场地太滑而引起高处坠落事故。

  3、上岗前必须认真检查应佩戴的防护用品是否完好,并按规定穿戴到位。

  4、高处作业人员必须佩戴防滑鞋、防护手套等防滑、防冻措施,并按要求正确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不得穿塑料底鞋,作业前注意查看脚手架上是否有霜雪或者冷凝水,先清除脚手架上堆积的霜雪,确保脚手架架身无明水再登高作业,且注意滑落。高处作业必须先扎好安全带,保证安全带高挂低用,高处作

  业时间不易太久。

  5、 要注意防绞挂。冬季天冷,施工人员为御寒,衣着厚长的衣服,这就需要在施工过程中防止衣着被绞挂进机械设备中造成人身伤害。同时在操作台钻电钻等禁止佩戴手套进行作业的机械设备时应严格禁止佩戴手套。

  6、 重视施工机械设备的防冻防凝安全工作,所有在用的施工机械设备应结合例行保养进行一次换季保养,换用适合寒冷季节使用的润滑油、液压油等。

  7、 冬季环境风干物燥,用火用电增多。为防止火灾发生,再次强调现场严禁吸烟宿舍内禁止使用电炉子、碘钨灯、大功率灯泡等方式取暖,个人使用的电褥子做到人走关闭,防止因电源短路,引起火灾事故。

  8、 严格执行动火证制度。易燃材料的附近不得有易燃物品,禁止在易燃材料附近使用明火。现场所用的.易燃物品应专门堆放,易燃物堆放距离应符合防火规定,易燃物堆放区应设置足够的消防器材消防器材严禁挪用,违反者,应给予处罚,以确保消防器材到位。

  9、 严禁使用裸线,电缆线破皮三处以上不得投入使用,电缆线破皮处必须用防水绝缘胶布处理,电缆线铺设要防砸、防碾压、防止电线冻结在冰雪之中,大风雪后应对用电气线路进行检查,防止电缆线断线和破损造成触电事故。

  10、现场的施工用水及生活用水管道做好防冻措施。冬期施工用水严禁常流水,工地施工操作面不得积水,防止结冰后造成安全隐患滑倒伤人。

  11、宿舍内禁止采用明火取暖以防止发生火灾、煤气中毒的危险。

  12、封闭的场所必须保证能够正常通风换气。若有使用燃气热水器必须安装在通风良好的地方,使用时必须保持通风。

  13、宿舍内严禁卧床吸烟,宿舍内工人不得私拉电线,更不得在电线晾挂衣物。

  14、雨雪天气后,应注意防冰坠。冬季雨雪过后天气放晴,化雪过程中会在结构悬空地段结成冰坠。因此要注意及时清理,防止冰坠掉下伤人。

  15、加强车辆的维护、保养,杜绝由于车辆故障而引发事故。按照规定及时安排对车辆进行维修和保养,做到定期检查、计划维修、合理使用,使车辆始终保持良好的状况。要采用符合冬季使用的防冻液、润滑油和制动液、发动机和散热器外壳要安装防寒保温罩,尤其是刹车系统、转向系统、灯光系统必须完好可靠,确保车辆处于良好的技术状况。

  16、 遇严重冰雪路面要求加装防滑链、车辆行进中应保持行车距离,并适当拉长车距降低车速,防止追尾事故的发生。

  17、 司机遵守交通规则和职业道德,严禁酒后开车、无照驾驶、疲劳驾驶,做到礼让“三先”确保行车安全。

安全施工管理制度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积极防范和事故应急与处理安全事故、保障职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追究的规定》,《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四川省劳动安全条例》的规定,结合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安全事故应急范围

  1、施工现场事故伤亡人员应急。

  2、施工现场事故的安全应急。

  第三条本预案是指一般以上事故的应急。

  第四条各施工项目部应严格执行本预案,坚持“以人为本,珍惜生命,安全第一”的原则,落实安全责任,保障职工安全。

  第二章安全事故的防范

  第五条各施工项目部应严格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各项安全规范、安全操作规程。落实安全责任和安全防护措施,加强安全监督和管理,坚持安全教育和培训、坚持安全技术交底制度,防止伤亡、事故后应立即向公司、主管部门、当地安全监督管理局及相关职能部门汇报,组织人员保护现场,按照预案程序迅速进行妥善处理。

  第六条各施工项目部每周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会,由项目经理和项目主管安全负责人主持,各分项项目经理、安全管理人员参加,布置、督促、检查伤亡事故的防范工作,并作出会议记录和防范措施。公司安全部每月对各分项项目部进行一次大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落实整改措施。对不按期整改的施工项目进行经济处罚。

  第七条公司安全部应加强安全管理和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如发现有伤、亡事故隐患的责令立即整改,无法保证安全的责令停工整改,经检查合格后才能复工。

  第八条各施工项目部未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职责的。发生伤、亡事故的,对主要负责人和第二责任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触犯刑法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项目工程部安全第一责任人:

  安全第二责任人:

  第三章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九条为了切实加强对安全事故的防范和应急救援的演练和实施成立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一、公司发生安全事故后安全事故救援领导小组,按以下职责,划分开展工作。

  1、组长:刘军

  职责:负责安全事故发生后,全面领导工作,,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协助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筹集善后处理资金。

  2、副组长:孙大武

  职责:负责安全事故发生后,立即向本地新闻、媒体取得联系,做好引导工作。协助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

  3、副组长:蒋治武

  职责:负责安全事故发生后,立即与事故家属取得联系做好安抚工作。

  4、组员:罗维

  职责:负责安全事故发生后,对事故家属进行善后处理及安抚工作。负责联系大型机械的动用,及车辆和事故现场保卫工作。

  5、组员:刘军(该项目工地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

  职责:立即向公司领导汇报事故,配合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

  6、该工地责任工长:孙大武

  职责:立即送伤者到就近医院抢救及时拨打急救电话,协助有关部门进行善后处理及事故调查。

  7、组员:该工地安全员

  职责:立即封锁、保护事故现场以便有关人员取证,配合有关人员取证和善后工作。

  8、组员:冯多华

  职责:立即引导工地民工就地待命,不得离开工地,取证、调查原因、配合有关人员取证和善后处理。

  9、组员:该工地门卫

  职责:立即关闭大门,保护事故现场不得让工地以外人员进入,等待上级部门进行调查取证勘察事故现场等。

  二、如事故发生后,项目经理不在现场,项目经理职责由责任工长承担以此类推,如公司总经理不在或外出由副总经理承担总经理职责,各级人员以此类推。做到有事故发生,有责任人负责。

  三、幢号、分公司、站、厂对发生的突发事故,(如食堂中毒、工地发生火灾、特大安全事故、一般安全事故、病疫等)必须立即向公司汇报,如发生不报,一经查实,公司将对责任人进行严厉处罚,情节严重的.将交司法机关处理。项目、分公司、厂、站必须成立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救援小组和后勤保障组。报公司审批实施。

  第四章施工现场安全应急处理

  第十条施工现场的火灾抢救

  1、火灾急救施工现场发生火灾时,应了解起火部位,燃烧的物质等基本情况,拨打“119”报警,同时组织撤离和扑救。消防部门到达前,对易燃易爆的物质采取正确有效的隔离。如切断电源,撤离火场内的人员和周围易燃易爆物及一切贵重物品,根据火场情况,机动灵活地选择灭火器具。在扑救现场,应统一行动,如火势扩大,一般扑救不可能时,应及时撤离扑救人员,避免伤亡,防止中毒,坍塌、坠落、触电,物体打击等二次事故的发生。在灭火后,应保护火灾现场,以便事后调查起火原因。

  2、火灾现场自救注意事项

  (1)救火人应注意自我保护,使用灭火器材救火时应站在上风口防止烈火、浓烟熏烤而受到伤害。

  (2)火灾袭来时要迅速疏散逃生,不要贪恋财物。

  (3)必须穿越浓烟逃走时,应尽量用浸湿的衣物披裹身体,用湿毛巾或湿布捂住口鼻,或贴近地面爬行。

  (4)身上着火时,可就地打滚,或用厚重衣物覆盖压灭火苗。

  (5)大门封门无法逃生时,可用浸湿的被褥衣物等堵塞门缝,泼水降温,呼吸待援。

  3、烧伤人员现场救治在出事现场,立即采取急救措施,使伤员尽快与致伤因素脱离接触,以免继续伤害深层组织。

  (1)伤员身上燃烧着的衣服一时难以脱下时,可让伤者躺在地上滚动,或用水洒扑灭火焰,切勿奔跑或用手拍打,以免助长火势,防止手的烧伤。如附近有河沟或水池,可让伤员跳入水中。如果肢体烧伤则可把肢体直接浸入冷水中灭火和降温。以保护身体组织免受灼伤的伤害。

  (2)用清洁包布覆盖烧伤面并做简单包扎,避免创面污染。自己不要随便把水泡弄破,更不要在创面上涂任何刺激性的液体或不清洁的粉和油剂。

  (3)伤员口渴时可给适量饮水或含盐饮料。

  (4)经现场处理后的伤员要迅速送医院救治,转送过程中要注意观察呼吸、脉搏,血压等的变化。

  第十一条严重创伤出血伤员的现场救治

  1、止血

  (1)压迫止血法:先抬高伤肢,然后用消毒纱布或棉垫覆盖在伤口表面,在现场可用清洁的手帕、毛巾或其他棉织品代替绷带或布条加压包扎止血。

  (2)指压动脉出血近心端止血法:按出血部位分别采用指压面动脉、颈总动脉、锁下动脉、肢动脉,胫动脉,胫前后动脉止血法。

  (3)弹性止血带止血法:当肢体动脉创伤出血时,就先抬高肢体,使静脉血充分回流,然后在创伤部位的近心端放上弹性止血带,在止血带与皮肤间垫上消毒纱布棉垫。止血必须扎紧,要加压扎紧到切实将该处动脉压却。同时记录上止血带的具体时间,争取上止血带后2个小时以内尽快将伤员转送到医院救治,若途中时间过长,则应暂时松开止血带数分钟:同时观察伤口出血情况。若伤口出血已停止,可暂勿再扎上止血带;若伤口继续出血,则再重新扎紧上止血带加压止血。

  2、包扎、固定创伤处用消毒的敷料或清洁的医用纱布覆盖,再用绷带或布条包扎。

  3、搬运经现场止血、包扎、固定后的伤员,应尽快正确地搬运送医院抢救。搬运伤员要点:

  (1)在肢体受伤后局部出现疼痛、肿胀、功能障碍,畸形变化,就提示有骨折存在。宜在止血包扎固定后再搬运。

  (2)在搬运严重创伤伴有大量出血或已休克的伤员时,要平卧运送伤员,头部可放置冰袋或戴冰帽,路途中要尽量避免震荡。

  (3)在房屋倒塌、上方陷落、交通事故中,在肢体受到严重挤压后,一般在解除肢体压迫后,应马上用弹性绷带缠绕伤肢,给以固定少动。

  (4)胸部受损的伤员,实际损伤常较胸壁表面所显示的更为严重,有时甚至完全表里分离。

  (5)人体创伤的,尤其在严重创伤时,常常是多种性质外伤复合存在。引起创伤性休克的主要原因是创伤后的疼痛。处于休克状态的伤员要让其安静,保暖、平卧、少动,并将下肢抬高约20度左右,及时止血、包扎、固定伤肢并送医院进行抢救。

  第十二条触电事故处理

  一、对症救护处理

  1、触电者伤势不重,神志清醒,未失去知觉,但内心惊慌,四肢麻木,全身无力,或触电者在触电过程中曾一度昏迷,但已清醒过来,则应保持空气流通或注意保暖,使触电者安静休息,不要走动,严密观察,并请医生进行诊治,或送往医院。

  2、若触电者伤势严重,已失去知觉,但心脏跳动和呼吸还存在,对此种情况,应使触电者舒适,安静平卧;周围不围人,使空气流畅;解开他的衣服以利呼吸,如天气寒冷,要注意保温,并迅速请医生诊治或送往医院。若触电者呼吸困难。面色发白,发生抽搐,应立即请医生作进一步抢救。

  3、若触电者伤势严重,呼吸停止或心脏停止跳动,或二者都已停止,仍不可以认为已经死亡,应立即施行人工呼吸或胸外心脏挤压,并迅速请医生诊治或送往医院。但应注意:急救要尽快地进行,不能等医生的到来,在送往医院的途中,不能中止急救。

  二、人工呼吸法人工呼吸法是触电者停止呼吸后应用的急救方法。各种人工呼吸法中以口对口人工呼吸法效果最好,而且简单易学,容易掌握。施行人工呼吸前,应迅速将触电者身上妨碍呼吸的衣领、上衣、裤带解开,使胸部能自由扩张,并迅速取出触电者口腔内妨碍呼吸的食物,脱落的假牙、血块、粘液等。以免堵塞呼吸道。作口对口人工呼吸时,应使触电者仰卧,并使头部后仰,使鼻孔朝上,如舌根下陷,应把它拉出来,以利呼吸畅通。

  三、胸外心脏挤压法胸外心脏挤压法是触电者心脏跳动停止后的急救方法。作胸外心脏挤压时,应使触电者仰卧在比较坚实的地方,在触电者胸骨中段叩击1-2次,如无反应再进行胸外心脏挤压。人工呼吸与胸外心脏挤压持续4-6小时,直到病人清醒或出现尸斑为止,不要轻易放弃抢救。当然应尽快请医生到现场抢救。

  四、外伤的处理若触电者受外伤,可先用无菌生理盐水和温开水洗伤,再用布绷带或布类包扎,然后送往医院处理。如伤口出血,则应设法止血。通常方法是:将出血肢体高高举起,或用干净纱布扎紧止血等,同时急请医生处理。

  第十三条中暑后抢救夏季,在建筑工地上劳动最容易发生中暑,轻者全身疲乏无力,头晕、头痛、烦闷、口渴、恶心、心慌;重者可能突然晕倒或昏迷不醒。遇到这种情况应立即进行急救,让病人平躺,并放在阴凉通风处,解开衣扣腰带,慢慢地给患者喝一些凉开(茶)水、淡盐水或西瓜汁等,可以给病人服用十滴水、仁丹、藿香正气片(水)等消暑药。病重者要及时送往医院治疗。预防的简单方法是:平时应有充足的睡眠和适当的营养;工作时,应穿浅色且透气性好的衣服,争取早出工,中午延长休息时间,备好消暑解渴的清凉饮料和一些防暑的药物。

  第十四条

  一氧化碳中毒抢救对一氧化碳急性中毒患者的抢救,首先要及时将病人转移至空气新鲜流通处,使其呼吸畅通;中毒较重的病人,要给其输氧,促进一氧化碳排除;对已发生呼吸衰竭的患者,要立即进行人工呼吸,直到恢复自动呼吸,再送往医院治疗。

  第十五条亚硝酸钠中毒抢救亚硝酸钠毒性剧烈,中毒死亡率也较高,但只要抢救及时,方法适当,仍可化险为夷。抢救的方法有以下几种:

  一、迅速洗胃,清除毒物。洗胃一般用1:5000的高锰酸钾水冲洗,仰灌或胃管插入均可。同时,要用硫酸镁导泻,排除肠道内的毒物。

  二、对轻微中毒患者,可采用高渗葡萄糖加维生素C静脉注射。一般用15%葡萄糖60—100ML加维生素C0.5—1克,注入静脉。

  三、血压下降时,可用阿拉明强心剂,但禁用肾上腺素。

  四、对呼吸困难、青紫严重、昏厥休克的严重中毒者,要立即送医院救治。

  第五章应急器材、应急物资

  第十六条应急电话

  1、应急电话分类:

  工伤事故重病人抢救拨打120救护电话,请医疗单位急救。火警、火灾事故拨打119火警电话,请消防部门急救。发生抢劫、偷盗、斗殴等情况拨打匪警电话110,向公安部门报警救助,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立即向主管部门和市安监局汇报。

  2、保证电话在事故发生时能应用畅通工地安装电话,在室外张贴119电话的安全提示标志。电话一般应放在室内临现场通道的窗扇附近,以便节日、夜间等使用,房内无人、上锁,有紧急情况无法开锁时击碎玻璃,就可向有关部门、单位、人员拨打电话报警报救,电话机旁变应张贴采用紧急电话和工地注要负责人和上级单位的联络电话。

  3、电话报救须知救护电话“120”,火警电话“116”,匪警电话为“110”,拨打电话时要说清楚以下几件事:

  (1)说明伤情(病情、火情、案情)和已经采取了些什么措施。

  (2)讲清楚伤者(事故)在什么地方,什么路几号附近有什么特征。

  (3)说明报救者单位、姓名(或事故地)的电话或移动电话号码。应派人在现场处等候救护车,把救护车进入工地现场的路上障碍及时清除。

  第十七条常备应急物资

  一、常备药品

  1、消炎药:先锋霉素Ⅳ号、增效联磺片、氟哌酸、奥复星、痢特灵。

  2、治疗冠心病及降血压药:硝酸甘油、消心痛、心痛定、复方降压片、利血平。

  3、止咳平喘药:克咳敏、复方甘草片、氨茶碱、喘定、博利康尼。

  4、解痉止痛及止吐、助消化药:阿托品、654-2、灭土灵、吗丁啉、酵母片、多酶片。

  5、通便药:果导片、开塞露。

  6、解热止痛药:安痛定、去痛片、阿斯匹林。

  7、镇静药及脱敏药:安定、扑尔敏等。

  8、脱水药:20%甘露醇。

  9、抢救药:可拉明、洛贝宁、多巴胺、肾上腺素、利多卡因。

  10、治疗配药的液体:5%葡萄糖、10%葡萄糖、25%葡萄糖、5%葡萄糖盐水、0.9%盐水。

  二、常用物品体温计、血压计、听诊器、冰袋、各种消毒液及物品、一次性注射器及输液装置。

  三、急救药品20%甘露醇注射液、0.9%盐水注射液、低分子右旋糖酐注射液、多巴胺、西地兰。

  四、消毒药品75%酒精、2%碘酒、3%过氧化氢(双氧水)、0.1新洁尔灭、0.9%盐水、1%龙胆紫夜、红汞。灭菌棉球、棉签、持物钳。

  五、急救物品急救包(内含无菌敷料、绷带);缝合包(内含持针器、缝合针、线,止血钳、镊子、剪刀、手术刀、敷料等);气管切开包(内含气管套、手术刀、止血钳、剪刀、镊子、持针器、缝合针、线、敷料等);各种常用小夹板或石膏绷带,担架;止血带、氧气袋。

  六、眼科常备药物及器械洗眼壶、清创缝合包、简单的缝合器械、生理盐水、3%硼酸液、2%—3%碳酸氢钠溶液、抗生素眼药水、抗生素眼药膏、破伤风抗菌素、止血药、消炎药等。

  第六章救援人员、救援器材、救援培训及演练经费

  第十八条救援救护小组及后勤保障组从各项目部抽调人员组建一支精干、训练有素的救援队伍,保证召之即来,保证救援工作顺利实施。

  第十九条救援救护组及后勤保障组负责人对人员的基本抢救知识培训,学习结束后进行考试,确保培训质量,培训时间不低于20个学时。

  第二十条救援救护小组根据各项目工程部提供的伤、亡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提前做好车辆器材准备工作,随时调用。

  第二十一条为保障伤、亡事故抢救救援,公司与项目部共同落实专项经费。

  第七章重、特大事故处理程序

  第二十二条亡事故发生后,项目工程部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时限立即上报,不得瞒报、谎报或拖延报告,并应配合、协助事故调查,不得以任何方式阻碍,干涉事故调查。

  第二十三条重、特大事故应急处理程序

  1、报告及报警:接到各项目部发生事故报告后,应立即报告公司和市安监局、安监站。

  2、下达救援指令:接到伤、亡事故报告,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达指令,救援小组立即赶赴事故现场,进行救援抢险。由救援小组组长负责现场指挥,保持与领导小组的通讯联络,随时将施救情况报告领导小组。

  3、后勤援助,后勤保障组在接到领导小组指令后,立即赶赴现场,及时抢救伤员转到医院抢救,汇同、配合相关部门准备好下一步的善后工作,保持与领小组的通讯联系,随时报告情况。

  4、现场保护和清理,各项目部应保护好现场,待调查小组事故调查完毕后,救援小组汇同项目部清理现场。

  第八章监督检查和考核

  第二十四条各领导小组负责对救援救护组执行本预案所规定的各项工作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各项目工程部对伤、亡事故的防范及具体救援人员、设备、器材落实情况并及时报告。

  第二十五条加强对伤、亡事故防范和应急救援工作的考核,考核工作由公司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项目部进行考核。

  第二十六条本预案涉及人员变动,由继任者担任。

安全施工管理制度6

  1、电焊工须特种作业证上岗,作业证过期未年审的不准作业。

  2、施焊作业必须办理动火审批手续。

  3、电焊机外壳,必须接地良好,要有触电保护器,电源的拆装应由电工完成。

  4、电焊机要设置单独的开关,开关应在防雨的开关箱内。

  5、焊钳与把线必须绝缘良好,连接牢固,更换焊条要戴手套,在潮湿地点工作,应站在绝缘胶板或木板上。

  6、严禁在压力的容器或管道上施焊,焊接带电的.设备必须先切断电源。

  7、焊接贮存过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容器或管道,必须清除干净,并将所有气孔打开。

  8、在密闭金属容器内施焊,容器必须可靠接地通风良好,并应有监护,严禁向容器内输氧气。

  9、雷雨时,应停止露天施焊作业。

  10、施焊场地周围应清除易燃易爆物品,或进行覆盖、隔离,并在施焊部位配备灭火器材。

  11、焊点下方未设接焊时不准施焊作业。

  12、必须在易燃易爆气体或液体扩散区施焊时,应经有关部门检试许可后,方可施焊。

  13、作业结束,应切断焊机电源,并检查作业地点,确认无起火危险后,方可离开现场。

安全施工管理制度7

  由于本工程要进行很多的钢结构吊装作业,不安全的因素较多,我们将按工程进展的实际情况即时做好划分和调整安全区域的工作。区域的安全性质用安全标志牌说明。施工安全区分为两类:

  除环境本身要安全外,应设有足够的防护设施,一般人员的正常活动不会发生危险。

  有正常的防护设施,做作业人员应各自带好安全防护用具,做作业时可以保证安全。

  1.1牢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积极参加各项安全活动,接受安全教育,努力提高自我防护意识。

  1.2认真学习掌握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及有关的安全生产知识,自觉遵守施工现场一切规章制度,听从现场安全员指挥,不违章作业,不冒险蛮干。

  1.3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爱护现场一切安全设施,严禁随意拆解脚手架、安全网、防护栏杆、防护门等,严禁随意开动他人使用的电力设备、运输设备,严禁无证操作特殊工种作业。

  1.4经常检查工作岗位的安全状态,保证安全作业面,努力贯彻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做好文明施工。

  1.5工人有拒绝违章作业、违章指挥的权力,有越级上报安全生产情况的权力,任何人不得阻挠、压制。

  2.1认真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一切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对本班组及所管理民工的安全生产负责。

  2.2经常组织本班组人员(民工)认真学习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学习安全操作规程,监督检查施工作业人员(民工)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积极开展现场危险预知活动,不断提高作业人员的自保能力,安全意识。

  2.3认真落实领工员(技术员)的安全交底,做好班前检查和班前教育,不违章指挥,不冒险蛮干。

  2.4经常检查班组作业现场安全情况,保护好各种安全标志与安全设施,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上报有关领导。

  2.6发生已、未遂工伤事故,保护好现场并立即上报。

  3.1认真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对所辖班组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3.2认真执行安全技术措施,按照施工方案,针对生产任务特点,周围作业环境,向班组进行详细的.安全交底,并随时检查其实施情况。

  3.3随时检查施工现场内的各项防护设施、设备的安全装置是否完好,职工(民工)的操作是否正确,纠正任何违章作业、野蛮施工。

  3.4负责组织各班组学习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积极开展安全教育,危险预知活动,强化安全意识,加强安全管理。

  3.5负责本施工区内分包队伍、民工队伍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对方必须遵守总包制定的一切规章制度,服从各级管理人员指导,要求他们保护好一切安全设施,使用好个人防护用品,严禁野蛮施工、冒险作业。

  3.6发生已、未遂工伤事故,要组织保护好现场并立即上报。

  4.1积极宣传和贯彻上级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4.2制定工程项目定期安全工作规划,并负责贯彻实施。

  4.3坚持现场巡回检查,发现不安全隐患和不安全动态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制止违章作业,有权进行罚款直至停止其作业,做好安全日记录,每月向安全领导小组做出安全小结分析。

  4.4负责组织本项目安全活动和安全检查,并认真做好总结分析,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4.5针对生产任务特点,向有关施工班组进行具体的安全交底,做好班前教育,并对安全要求随时进行检查,负责设置、保护施工现场的各种标志、警示和防护设施。

  4.6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职工、民工、分包队伍的安全教育工作。

  4.7参加施工现场管理达标评比工作,督促有关工种处理安全隐患,督促检查个人安全防护用品使用情况。

  4.8参与施工现场事故调查、分析、处理工作,做好统计报表及时上报。

  5.1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和贯彻有关安全生产和安全技术管理规定,协助项目总工程师对本项目安全生产负技术责任。

  5.2主持制定年、季、月技术措施计划和施工方案的同时制定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督促执行,对执行中的存在的问题及时予以解决。

  5.3组织编制单位工程、分项工程、重大的单项作业如大型临时设施的支搭、拆除及特殊的施工设施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同时要把安全技术措施溶合到设计和方案的各个环节中去,并负责组织实施。对确定后的方案(特别是方案中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如有变更,应及时修订,上报审批。

  5.4领导安全技术攻关,认真吸取合理化建议,对新技术、新工艺的实施从技术上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操作工艺要求。

  5.5主持各种安全设施和设备的审查、验收,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

  5.6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对施工中存在的技术性事故隐患应提出意见,落实措施,予以解决。

  5.7参加重大、已、未遂事故技术性问题的调查,针对事故原因从技术上提出防范措施。

  6.1积极宣传,认真贯彻国家和上级部门制定的安全、管理的各项法规、标准和各项规章制度。

  6.2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制定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制定现场管理各项制度,实施办法,并负责布置监督落实。

  6.3经常深入施工现场掌握各阶段的安全生产动态落实情况、检查安全技术措施,消除不安全隐患、落实检查施工技术措施和操作规程,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消除安全隐患。

  6.4组织、实施、接受上级部门、地方部门有关安全管理的各项检查,各种活动、组织有关业务部门进行定期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并做好记录。

  6.5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教育,经常检查施工现场,纠正‘三违’下达整改通知和违章罚款通知。

  6.6组织开展施工现场达标活动,认真贯彻‘一标三规范’监督检查现场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参与特殊工种人员的培训、教育、考核、发证工作。

  6.7收集整理好安全管理内业资料,做好统计报表并及时上报。

  6.8参加工伤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事故报告的编写、送批工作。

  7.1对本项目工程安全生产负技术领导责任,协助项目经理认真贯彻执行上级下发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7.2负责组织落实本项目各管理人员、各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提出措施,检查落实,做好考核。

  7.3负责从技术措施上保证项目部年、季、月安全生产工作规划、目标的实施完成,注意听取安质部门的意见,积极指导安质部门的工作。

  7.4认真组织落实施工组织设计中有关的安全技术措施,督促、检查各类技术人员编制具体可行的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并随时检查实施情况,认真执行设施、设备的交接验收、使用制度。

  7.5定期分析各类事故,探索事故规律,积极开展进入现场危险常识预知训练,负责组织实施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提高全体职工(民工)的自我保护意识。

  7.6掌握本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状况,从技术上保证安全生产顺利进行,督促、检查各级管理人员认真落实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7.7参与本项目发生的(重大未遂)各类伤亡事故技术性问题的调查,并对事故原因从技术上提出防范措施。

  8.1对本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协助项目经理认真贯彻上级下发的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

  8.2组织施工生产时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全面贯彻落实有关的安全技术措施,认真执行安全交底制度和设施、设备的交接使用验收制度.

  8.3负责组织制定、实施项目部安全工作规划、目标及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认真贯彻执行上级下达的安全考核指标。

  8.4随时掌握安全生产情况,具体组织本项目安全、文明、施工检查,负责全面完成处联合月检时提出的有关整改事项,认真消除事故隐患制止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

  8.5组织项目部各工班、工种,各级管理人员全面落实生产责任制,督促、检查各级管理人员认真履行其安全生产责任,真正形成人人管安全的良好局面。

  8.6负责监督、检查本施工区的分包队伍,按照总包制定的一切施工现场管理条例进行施工,严禁违章作业野蛮施工,并要求其参加总包组织的各项安全活动。

  8.7负责组织项目部有关人员参加各项活动及各项安全检查。

  8.8参与各类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认真吸取教训。

安全施工管理制度8

  1、所有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公司规章制度;

  2、所有员工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各项安全规定、增强安全意识,确保人身安全;

  3、员工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配戴好安全帽。必须正确使用个人劳保用品;

  4、员工进入施工现场,应选择有安全保障的巡视线路;

  5、员工进入施工现场应与设备及施工车辆、坑槽、洞口等位置保持安全距离;

  6、严禁在吊装区域逗留;

  7、严禁饮酒后进入施工现场;

  8、严禁在施工现场吸烟;

  9、服从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合理的指挥和建议;

  10、与施工人员沟通应文明友善,主动协调好双方关系;

  11、所有员工应服从公司的.统一安排、统一管理。

安全施工管理制度9

  1.1外来施工人员的技术水平低,安全意识弱

  因为电力检修和施工的环境差,劳动力消耗大,所以,电力企业在与外来施工单位签订合同时,只要求外来人员的身体素质强,吃苦耐劳,而对外来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与文化素质的要求较低,使外来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普遍较低和安全意识弱。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由于外来人员的自我保护意识不强,安全责任意识差,在实际的施工过程中,不按照操作要求进行,甚至是违规操作,进而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

  1.2外来人员高难度作业所占的比例较高

  外来人员在变电站建设或者是新架空线作业中占据了较高的比例,在这些高难度的作业中,由于正式职工不足等原因,无法保证每一个施工点都有相关专业的人员进行指导,增加了安全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1.3缺乏完善的施工安全管理监督制度

  部分电力企业不重视外来人员施工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使外来人员施工安全管理的制度不完善,缺乏外来人员安全施工安全管理的依据。同时,由于缺乏对外来人员的施工安全管理监督制度,电力工程的相关负责人,忽视了监督外来人员施工的重要性,没有及时安排专业的安检人员对外来人员的工作进行动态监督,没有在第一时间内制止外来人员的违规操作和发现安全问题,进而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

  1.4外来人员施工安全管理的其它难点

  电力企业安全防护设备的质量和更新,外来人员的安全防护设备性能差,没能及时更换出现老化现象的`设备,都会为外来人员的安全造成一定的影响。另外,施工单位的分包单位与招标时企业的建筑资质不一致,排出的施工企业的资质要低于中标书上的要求,甚至是不具备建筑资质的外包单位,增加了施工安全事故发生的几率,同时也增加了电力企业对外来人员施工安全管理的难度[1]。

  2电力企业外来人员安全管理的相关措施

  2.1提高外来人员的技术水平,强化安全意识

  电力企业在与外来施工企业签订施工合同时,要重视外来人员身体素质要求和吃苦耐劳等要求外,还要注重外来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和文化素养,在使用外来人员时,要对其专业技术水平和文化素养进行测试,测试合格者聘用,反之,则不用。外来人员的技术水平和文化素养对电力企业外来人员施工安全管理有着重要影响,所以,电力企业在引进外来人员时,一定要重视这一问题。在电力工程施工期间,还要定期对外来人员进行相应的技术知识培训,提高外来人员的施工技术水平,增加外来人员施工安全管理的保障,保证电力工程的施工进度和施工质量[2]。

  2.2建立完善的高难度作业监督制度

  在电力维修和高架线作业中,外来人员的比例较高,由于外来人员缺乏相应的专业知识,所以在外来人员进行电力维修和高架线作业时,电力企业要安排专业的技术人员进行全程的技术指导,监督整个工作过程,及时发现安全问题并解决。建立高难度作业安全责任制,将高难度作业施工安全的责任细化到各部门或个人,根据施工安全责任制度制定相应的奖罚制度,增强相关负责人的安全责任感和工作积极性,确保外来人员施工安全的管理质量。

  2.3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

  施工现场安全是影响外来人员施工安全管理的重要因素,所以,为确保外来人员的施工安全,电力企业要对施工现场的指导书、外来人员施工组织的流程、外来人员的技术交底、施工流程、作业分工、安全责任制度等等进行严格的检查,以确保其符合施工要求,不会造成安全事故的发生,影响施工的进度和质量。另外,还要加强外来人员施工设备防护功能的检查,对防护性能差和出现老化现场的施工设备要进行及时的更换,以确保电力企业外来人员的施工安全。

  2.4依法对外包工程进行管理

  电力企业要采取合理的手段,对外包工程进行依法管理,保证工程进行安全施工。电力企业要严格审查外来人员的工作资质,保证其工作资质的真实性;对外来人员,制定相应的考核试用期制度;安排专门人员对外来人员的施工实施动态监督,确保外来人员的施工质量;制定相应的奖惩制度,对进行优质作业的外来人员给予一定的奖励,对进行违规操作的外来人员则给予一定的惩罚。才能更好地激励其工作的主动积极性,最终促进整个电力工程质量提升。

  3结语

安全施工管理制度10

  一、一般规定

  1、施工单位必需制定施工防火安全制度,施工人员必需严格遵守。

  2、住宅装饰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标准》(GB50222)的规定。

  二、材料的防火处理

  1、对装饰织物进展阻燃处理时,应使其被阻燃剂浸透,阻燃剂的干含量应符合产品说明书的要求。

  2、对木质装饰装修材料进展防火涂料涂布前应对其外表进展清洁。涂布至少分两次进展,且其次次涂布应在第一次涂布的涂层表干后进展,涂布量应不小于500g/㎡。

  三、施工现场防火

  1、易燃物品应相对集中放置在安全区域并应有明显标识。施工现场不得大量积存可燃材料。

  2、易燃易爆材料的施工,应避开敲打、碰撞、摩擦等可能消失火花的操作。配套使用的照明灯、电动机、电气开关、应有安全防爆装置。

  3、使用油漆等挥发性材料时,应随时封闭其容器,擦拭后的棉纱等物品应集中存放且远离热源。

  4、施工现场动用电气焊等明火时,必需去除四周及焊渣滴落区的可燃物质,并设专人监视。

  5、施工现场必需配备灭火器,砂箱或其他灭火工具。

  6、严禁在施工现场吸烟。

  7、严禁在运行中的营道、装有易燃易爆的容器和受力构件上进展焊接和切割。

  四、电气防火

  1、照明、电热器等设备的高温部位靠近非A级材料、或导线穿越B2级以下装修材料时,应采纳岩棉、瓷管或玻璃棉等A级材料隔热。当照明灯具或镇流器嵌入可燃装饰装修材料中时,应实行隔热措施予以分隔。

  2、配电箱的壳体和底板宜采纳A级材料制作。配电箱不得安装在B2级以下(含B2级)的装修材料上。开关、插座应安装在B1级以上的材料上。

  3、卤钨灯灯管四周的导线应采纳耐热绝缘材料制成的护套,不得直接使用具有延燃性绝缘的导线。

  4、明敷塑料导线应穿管或加线槽板爱护,吊顶内的导线应穿金属管或B1级PVC管爱护,导线不得暴露。

  五、消防设施的爱护

  1、住宅装饰装修不得遮挡消防设施、疏散指示标志及安全出口,并且不应阻碍消防设施和疏散通道的正常使用,不得擅自改动防火门。

  2、消火栓门四周的装饰装修材料颜色应与消火栓门的颜色有明显区分。

  3、住宅内部火灾报警系统的'穿线管、自动喷淋灭火系统的水管线应用独立的吊管架固定。不得借用装饰装修用的吊杆和放置在吊顶上固定。

  4、当装饰装修重新分割了住宅房间的平面布局时,应依据有关设计标准针对新的平面调整火灾自动报警探测器与自动灭火喷头的布置。

  5、喷淋管线、报警器线路、接线箱及相关器件宜暗装处理。

安全施工管理制度11

  临时线路是解决特殊情况下,各部门急需电源的临时措施。各单位应当严格控制临时线路的架设并加强管理。

  1、凡是需要使用临时线路的.部门,必须提前向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架设临时线路。

  2、凡使用临时线路,必须由专职电工负责按批准日期安装和拆除,非电工人员一律不准私自安装、架设、使用。

  3、露天使用临时线路的部门,必须设专人负责巡回检查管理。

  4、凡不合格的用电设备、机械、器具均不得使用临时线路。

  5、任何部门必须在申报批准日期内使用临时线路,逾期必须重新申报,不得以任何借口长期使用临时线路。

  6、凡违反上述规定的临时线路,安全生产主管部门有权通知电工停止供电;因自身安装使用或挪用临时线路而发生事故的部门,其后果由当事者负责,安全委员会根据事故等级给予行政处罚。

安全施工管理制度12

  1、目的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预防为主保平安”的安全生产方针,保护人民生命及国家财产的安全,不断提高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水平,建立安全、文明、舒适、有序的施工环境,确保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2、范围

  本管理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项目的在建工程。

  3、术语和定义

  采用gb/t19001-20xx;gb/t24001-1996;gb/t28001-20xx标准,国家经贸委<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指导意见>和<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审核规范>及公司<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手册>中的有关术语和定义。

  4、职责

  4、1公司总经理为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

  4、2分管生产的副总经理对本规定的实施承担领导责任。

  4、3分公司对本规定的实施进行全面的控制,负责对公司所有安全员进行协调调度。

  4、4质检部负责施工过程中有关安全技术方面的控制各检查。

  4、5财务部负责有关安全经费的安排与落实。

  4、6公司行政办公室负责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与再教育,在安全员的使用上与分公司进行有效接口。

  4、7分公司行政办公室负责施工现场及生活区消防保卫的管理及检查。

  4、8各分公司项目部负责本安全管理规定的具体实施。

  5、程序

  5、1安全计划

  5、1、1公司的年度安全计划

  分公司在每年年底制定下一年度的安全生产工作计划,确定指导思想、指导方针、奋斗目标和工作要点。在奋斗目标中应明确事故的控制率、单位工程安全达标的合格率与优良率。

  5、1、2公司的月度计划

  分公司在每月月底制定下月的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及时传达到国家及上级部门的工作指示,布置当前的安全工作,指出各单位应重点注意和解决的问题。

  5、1、3安全生产责任制

  5、1、3、1公司制定总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各项目部制定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要明确总经理、分管生产的副总经理、项目经理、安全员等相关领导和各有关部门的安全职责。安全生产责任制要从上至下覆盖全员,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专管成线,群管成网,责任明确,协调配合,同时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身在其中,必负其责”。

  5、1、3、2分公司及项目部要在每个季度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量化考核,量化考核的结果作为衡量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依据。

  5、1、3、3公司每年初与项目部签定<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该项目部本年度安全生产的目标,项目部要把安全目标层层分解,责任落实到人。

  5、2实施

  5、2、1安全生产技术措施

  5、2、1、1项目部安全员要在工程项目开工之前根据工程施工特点制订全面、可行、有指导性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的内容包括:

  1)本工程的安全奋斗目标;

  2)沟槽开挖及基坑施工支护方案及临边防护方案;

  3)特殊的支护要绘制立面、剖面构造图。

  4)不断交通作业的施工现场要有具体的防护方法,并要绘制交通导流图。

  5)施工用电,包括:

  a、确定电源进线、配电室、总配电箱、分配电箱的装设位置、线路走向和相序排列。

  b、选择导线截面积和电器类型、规格。

  c、绘制主要电气系统的施工平面布置及接线图。

  d、制定用电安全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要求。

  6)吊装作业,包括各种预制构件的吊装。

  7)沟槽排水及井点降水措施。

  8)沥青摊铺安全防护措施。

  9)平面管理,包括:

  a、现场平面布置图(包括:道路、生活区、生产区、办公区、机械、材料、水路、电路、及安全标志牌所处位置)

  b、工程出入口、安全通道方位的布置。

  c、社区防护。

  5、2、1、2安全技术措施方案要经质检部重点审核,随施工组织设计一起由各相关部门审核,并经总工程师审批。

  5、2、2安全教育、培训

  1)分公司要监督安全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对安全员进行业务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不能上岗,分公司应保存公司所有安全员上岗证的.复印件。

  2)项目部安全员要组织新入场的员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并填写<职工三级安全教育名册>。

  3)项目部安全员监督本项目部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填写<特种作业人员登记表>,并保存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复印件一式二份,一份项目部存底,一份交分公司备案存档。

  4)项目部安全员要督促各施工班组进行班前安全活动,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任务的同时一定要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并督促每个班组填写<班前安全活动记录>。

  5、2、3安全交底、验收

  1)在单项安全技术措施实施前,安全员要向施工人员作书面交底,并填写<安全生产技术措施交底记录>。

  2)安全员要向所有施工人员作安全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法律法规的交底,并填写<安全生产书面交底>。

  3)项目部质检员填写<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记录>(武汉市市政质量监督站指定用表)。

  4)项目部安全员要按照<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50326—20xx的有关规定进行项目安全控制。

  5、2、4安全检查

  1)项目部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落实各项安全防护措施。

  2)项目部安全员履行日常的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并填写<安全检查记录>。项目部电工要作好施工现场日常的巡视与维修,并填写<用电安全检修记录>。

  3)项目部要成立以生产副经理为组长的安全巡检小组,每月对整个施工现场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

  4)质检部每月对在建工程作一次安全检查,填写<安全检查记录>,每个季度要对每一个在建工程进行考核评分,作为公司百分比量化考核的依据。

  5)在安全检查中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必须定人、定时间、定措施限期整改。

  6)项目部安全员配合项目部主任工程师对模板及钢板桩拆除工作的控制。

  7)项目部安全员要严格控制施工现场的动火工作。

  5、2、5对劳务分包方的安全管理

  工程项目管理部在每年年初与各劳务分包方签定<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其安全职责。

  5、2、6工伤事故

  项目部安全员于每月底填写<工伤事故月报表>,加盖项目部公章,并上报工程项目管理部。若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则按<事故(事件)报告、调查和处理控制程序>处理。

  5、3安全评价

  5、3、1依据<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jgj/t77—20xx对所有在建工程进行安全等级核定,评价等级分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作为工程最终安全评价。

  5、3、2在工程竣工后,根据市质量安全监督站对本工程的安全评定等级,、质检部在日常工作中的巡检记录及行政办公室对与各分公司签定的<安全生产责任书>中责任目标的完成情况的考核,公司对分公司(或项目部)进行安全奖惩,具体奖惩办法:

  5、3、2、1奖励与处罚按照<汉阳区市政建设工程总公司管理实施细则>执行。

  5、4改进

  每年年底,工程项目管理部及分公司对本年度的安全工作进行书面总结,召开分公司所有安全员总结会议,提出来年的改进措施。

  6、相关文件

  6、1<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50326—20xx

  6、2<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6、3<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393号令)

  6、4<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397号令)

  6、5<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jgj/t77—20xx

  6、6<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xx-11

  6、7<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程序>(国务院75号令)

  6、8<湖北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省政府227号令)

  6、9〈〈武汉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计分考核实施工细则〉〉武建建管字[20xx]136号

  6、11<事故(事件)报告、调查和处理控制程序>

  6、12<汉阳区市政建设工程总公司管理实施细则>

  7、记录

  7、1<安全生产责任书>

  7、2<职工三级安全教育名册>

  7、3<特种作业人员登记表>

  7、4<班前安全活动记录>

  7、5<安全生产技术措施交底记录>

  7、6<安全生产书面交底记录>

  7、7<安全检查记录>

  7、8<用电安全检修记录>

  7、9<工伤事故月报表>

安全施工管理制度1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本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保护环境质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施工的,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建设工程施工是指前款所列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活动。

  第三条市和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的行政管理工作,并依法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施工安全生产的指导和监督。

  市和区、县建设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具体负责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四条建设工程施工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第五条建设工程施工应当采取先进、科学的安全施工技术,推广先进的安全防护设施,促进施工安全的规范化、标准化和科学化管理,提高施工安全水平。

  第六条建设工程施工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妨碍和阻挠依法进行的建设工程施工活动。

  第七条建设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要求被检查单位提供有关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的文件和资料;

  (二)进入被检查单位的施工现场进行检查;

  (三)发现有影响施工安全的问题时,责令改正。

  建设安全监督管理机构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检查时,应当出示行政执法证件,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

  第二章安全责任

  第八条工程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的责任和义务,确保建设工程施工安全。

  第九条建设工程实行安全生产监督制度。建设单位确定施工单位后,应当向建设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办理施工安全监督手续。未办理施工安全监督手续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核发施工许可证。

  建设单位应当选择具备相应资质等级并取得安全施工资格证书的单位施工。未取得安全施工资格证书的施工单位不得承揽建设工程。

  第十条涉及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委托原设计单位或者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没有设计方案的,不得施工。

  第十一条拆除房屋及构筑物,建设单位或者拆迁人应当选择取得安全施工资格证书的施工单位承担。

  第十二条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工程开工前,对建设施工用地设置符合规定的实体围档。临近主干道和市容景观道路的建设施工用地的围档高度不得低于2.5米,其他路段的围档高度不得低于1.8米。

  第十三条建设工程设计应当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保证建设工程的.安全性能。

  第十四条监理单位应当将建设工程的施工安全纳入监理范围,与工程质量、工期和投资控制同步组织实施。

  第十五条建设单位应当向施工单位提供与施工现场相关的地下管线设施等资料,施工单位应当采取措施加以保护。

  施工单位应当对与施工现场相邻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市政、公用、电力、通讯等设施进行安全防护。

  第十六条施工单位必须依法加强对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的管理,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建立健全施工安全保障体系,建立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实行施工安全岗位责任制。

  第十七条施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是本企业施工安全生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本企业的施工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项目经理是本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安全全面负责。

  第十八条建设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全面负责。分包单位应当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对分包范围内的施工现场安全向总承包单位负责。

  建设工程未实行施工总承包的,施工现场的安全由各施工单位分别负责,由建设单位统一协调。

  第十九条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施工安全教育培训,取得合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施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按照规定取得职业证书后,应当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施工安全教育培训。

  施工单位应当对进入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未经安全教育培训的人员不得进入施工岗位。

  第二十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施工安全检查考核制度,定期组织全面检查或者专项检查,对存在的事故隐患应当及时整改。

  第二十一条施工单位在建设工程开工前必须为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负责支付保险费;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为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负责支付保险费。

  施工现场作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

  第三章施工现场管理

  第二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当在建设工程开工后10日内,报请建设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监督检查,经检查不合格的,不得继续施工。

  第二十三条施工单位应当配备与施工规模相适应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技术人员。

  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设置专职安全技术人员。专职安全技术人员按照规定独立行使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职责。

  第二十四条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建设工程特点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对于下列施工作业必须单独编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采取安全技术措施:

  (一)基础施工和地下工程施工;

  (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基坑支护以及模板工程;

  (三)垂直运输机械设备、脚手架、架设机具的拆装和起重吊装作业;

  (四)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拆除;

  (五)其他危险作业。

  第二十五条施工现场的用电线路、用电设施的安装和使用应当符合安装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并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架设,严禁任意拉线接电。

  第二十六条施工现场的各类脚手架(含操作平台及模板支撑)应当采用符合规定的工具和器具,按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搭设,并用绿色密目安全网封闭。

  第二十七条施工现场的孔、洞、口、沟、坎、井以及建筑物临边,应当设置围档、盖板和警示标志,夜间应当设置警示灯。

  第二十八条施工现场的入口处应当设置工程平面布置图和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及监督电话牌、安全生产牌、消防保卫牌、文明施工管理制度牌,接受群众监督。

  第二十九条施工现场内的地坪应当平整、硬化,道路应当坚实畅通。施工现场入口处应当设置长度不少于30米的混凝土路面和冲洗车辆污泥的设备。

  施工现场应当保持排水系统畅通,不得随意排放。

  施工现场各种设施和材料的存放应当符合安全卫生和施工总平面图的要求。

  第三十条施工现场起重吊装作业应当设置专业指挥人员,并禁止在起重物下作业。

  第三十一条施工现场各类塔式起重机、提升高度30米以上的物料提升机、施工电梯的拆装,应当由具备拆装资格的单位承担。

  第三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为施工现场作业人员提供符合安全、卫生标准的安全防护用具、用品。

  第三十三条施工单位和施工现场应当采购、使用具有生产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的产品,并建立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的采购、使用、检查、维修、保养的责任制。

  建设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可以对施工单位或者施工现场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进行抽检,发现不合格产品或者技术指标和安全性能不能满足施工安全需要的产品,应当责令施工单位立即停止使用并清除出施工现场。

  第三十四条拆除建筑物或者构筑物应当指定专人指挥,拆除现场的周围应当设置围栏,对危险区域或者危险部位的拆除应当设专人监护。

  第三十五条施工现场应当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消防安全规定,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设置符合消防要求的设施,严格明火作业管理。

  第三十六条施工单位的作业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应当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安全生产规定,不得违章指挥或者违章作业。作业人员对危及生命安全和人身健康的行为,有权拒绝并进行检举和控告。

  第三十七条施工现场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伤亡和其他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施工现场发生重伤和死亡事故的,施工单位应当保护事故现场,绘制现场简图,做出书面记录,并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建设工程施工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办理。

  第三十八条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做好施工安全记录,建立安全资料档案。安全技术资料应当设专人管理,做到及时、完整归档。

  第三十九条建设单位应当设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由施工单位对施工现场采取混凝土硬地坪、出入口混凝土硬化、立面封闭处理等文明施工措施。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应当在建设工程施工招标中单列,不得将其作为招标投标竞价条件。

  第四十条施工单位应当采取措施控制污染,做好施工现场的环境保护工作。

  第四十一条施工现场的生活区与施工区、加工区应当分离。

  施工现场应当设置必要的生活设施,并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要求。

  第四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二条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建设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实施行政处罚。其中,降低资质等级和吊销资质证书的行政处罚,由颁发资质证书的机关决定。

  依法被吊销资质证书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

  第四十三条建设单位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以3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选择无安全施工资格证书的施工单位施工的;

  (二)确定施工单位后未办理施工安全监督手续的;

  (三)在开工前未对建设施工用地设置符合规定实体围档的;

  (四)涉及建筑主体或者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建设单位未委托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擅自施工的;

  (五)建设单位不向施工单位支付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

  第四十四条施工单位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以3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无安全施工资格证书而承揽建设工程施工的;

  (二)对建设安全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予以消除的;

  (三)未按期报请建设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的;

  (四)违反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标准的。

  第四十五条施工单位违反本规定,发生施工伤亡事故后隐瞒不报或者谎报、破坏事故现场、拒绝接受调查的,责令停工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施工安全资格证书并降低资质等级。

  第四十六条施工单位违反本规定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第四十一条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或者改正不合格的,责令停工,并可处以20xx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七条施工安全管理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附则

  第四十八条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对交通、水利等专业建设工程的施工安全管理有其他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十九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安全施工管理制度14

  1、建筑施工企业必须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

  2、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企业法定代表人为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3、建筑施工企业应根据施工生产特点和规模,实施安全生产体系管理。

  4、建筑施工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设立独立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足额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5、建筑施工企业应依法确保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并有效使用。

  6、建筑施工企业各管理层应适时开展针对性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

  7、建筑施工企业必须建立健全符合国家现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满足安全生产需要的各类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8、建筑施工企业应依法为从业人员提供合格劳动保护用品,办理相关保险。

  9、建筑施工企业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安全技术、工艺、设备、设施和材料。

  10、建筑施工企业应对照本规范要求,定期对安全生产管理状况组织分析评估,实施改进活动。

安全施工管理制度15

  一、目的

  为确保机械设备正常运转,防止和杜绝重特大安全机械事故的发生,保护国家财产和员工的人身利益不受侵害,特制定本制度。

  二、机械设备使用原则

  1.按机械设备规定的性能指标使用,严禁不合理使用机械。

  2.使用机械时要保证人身及机械安全,严禁机械设备超负荷运转。

  3.机械使用的燃油、润滑油、液压油等油料应符合规定,电压等级必须满足使用要求。

  4.机械操作人员必须听从施工员的正确指挥,确保工作质量,与施工员密切配合,及时完成任务。

  5.保证机械设备的完好和在用,提高其利用率,以满足施工现场生产所需。

  三、工作职责

  1.物资设备部,对全项目的机械设备进行统一管理,负责全项目机械设备需用计划申报。

  2.物资设备部对项目机械设备进行协调、调配,办理设备进出场和租赁手续。

  3.物资设备部应建立健全各种机械设备台帐,做好机械维修和运转记录,保证机械设备的`完好率和利用率。

  四、机械设备使用要求

  1.操作人员应体检合格,无妨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并应经过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操作证或公安部门颁发的机动车驾驶执照后,方可持证上岗。

  2、机械管理人员,应熟悉各种机械安全操作规程和机动车交通安全法规。

  3.操作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集中精力正确操作,注意机械工况,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将机械交给其他无证人员操作。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作业区或操作室内。

  4.操作人员应遵守机械有关保养规定,认真及时做好各级保养工作,经常保持机械的完好状态。

  5.实行多班作业的机械,应执行交接班制度,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接班人员经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工作。

  6.在工作中操作人员和配合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

  7.机械进入作业地点后,施工技术人员应向操作人员进行施工任务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操作人员应熟悉作业环境和施工条件,听从指挥,遵守现场安全规则。

  8.机械必须按照出厂使用说明书规定的技术性能、承载能力和使用条件,正确操作,合理使用,严禁超载作业或任意扩大使用范围。

  9.机械上的各种安全防护装置及监测、指示、仪表、报警等自动报警、信号装置应完好齐全,有缺损时应及时修复。安全防护装置不完整或已失效的机械不得使用。

  10.机械不得带病运转。运转中发现不正常时,应先停机检查,排除故障后方可使用。

  12.根据施工情况,对不再使用的机械设备申请报停,办理调出手续。

  12.建立健全机械设备的卡片、台帐和技术档案,每台设备必须挂牌作业,注明统一编号,机械设备名称、技术性能、机长、操作规程。所有机械设备统一标识。

  13.为了保证施工生产机械设备及操作人员的安全,定期检查机械设备的使用性能,确保生产安全。

  14.注意机械防雨、防洪及防风工作,要采取措施防止机电设备及输电线路因洪水及风灾造成的损失。

  15.各类机械使用和操作人员,应做到撊勤、四懂、三即:勤学习、勤检查、勤保养,懂原理、懂构造、懂性能、懂用途,会熟练操作、会维修、会排故障。

  五、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要求

  1.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使用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特种设备。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使用单位应当核对其是否附有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___及使用维修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文件。

  2.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___日内,应当向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登记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3.物资设备部应当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定期(至少每月进行一次)自行检查,并做出记录,发现异常及时处理。投入使用前应由项目部进行联合检查验收,试吊合格并经有关部门检查验收合格发证后方能使用。

  4.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特种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或者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应当给予及时报废。

  5.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使用单位应当及时报请物资设备部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6.特种设备的作业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者管理工作。

  7.物资设备部应当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特种设备安全作业知识。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应当严格执行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

  8.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安全环保部、设备物资部和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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