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门诊工作制度

时间:2024-10-27 06:55:32 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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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门诊工作制度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很多情况下我们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是一种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那么制度怎么拟定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医院门诊工作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医院门诊工作制度

医院门诊工作制度1

  (一)诊治各种急性肠道传染病,重点以“02”为主,严防“02”传入。

  (二)遇有合并其他疑难疾病时,可请有关科室高年资医师会诊。

  (三)就诊患者均由值班医师负责按流行病学进行逐项登记,不得遗漏。发现痢疾等法定肠道传染病,必须填报传染病报告卡上报,发现肠道病的多发、暴发单位要电话报告保健科。

  (四)工作人员要熟练掌握“02”及一般常见肠道传染病的诊断、治疗、抢救、消毒等业务知识。符合可疑“02”者,应立即上报防保科和医务科,同时做好病人留验,封锁污染区,登记接触者。

  (五)详细询问病人流行病学史、症状,做到不漏诊,不误诊。

  (六)每例病人必须做到逢泻必采,并做好大便培养登记工作。

  (七)组织好危重病人的抢救治疗。护士要熟练掌握抢救输液技术,配合医生做好病人抢救及门诊病人注射工作。

  (八)做好各种医疗器械和抢救药品的准备,并定期更换消毒。肠道门诊护士或其他专人负责日常消毒工作。

  (九)掌握各种消毒药品的`配制及消毒方法,做好门诊及厕所消毒,保管好消毒药品。

  (十)医护人员检查每例病人后,应洗手或消毒手。

  (十一)每日下班前,诊室内桌面、门把、医疗器械及地面均应擦拭消毒。

  (十二)肠道门诊要开展预防肠道传染病的候诊宣传。

医院门诊工作制度2

  一、在分管院长领导下,科主任应加强对本科门诊的业务技术领导行政管理。

  二、对疑难病症两次复诊仍不能确诊者,应及时请上级医师诊视。

  三、在本院有条件诊治的情况下,不得随意向院外介绍和转诊病人。

  四、接诊病人要认真负责,按照省卫生厅规定的格式记载门诊病历,门诊部定期检查。

  五、门诊检查科室所做各种检查结果,必须做到准确、及时。

  六、门诊各科室与病房加强联系,以便根据病人病情安排病床,使病人及时得到救治。

  七、做好分诊工作,严格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做好疫情报告。

  八、门诊工作人员要做到主动热情服务,关心体贴病人,耐心解答问题,简化服务流程。

  九、门诊医师应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尽可能减轻病人的.负担。

  十、门诊医师工作期间不得饮酒,在院区内禁止抽烟,接诊病人时不得接听手机。

  十一、门诊各科根据本专业特点,建立必要的规章制度、各种诊疗常规、操作规程以及岗位职责,并认真做好登记、统计上报等工作。

  十二、门诊各科室医务人员在门诊部统一领导下进行工作。认真执行医院及科室规章制度,严守工作岗位。

医院门诊工作制度3

  1. 在分管院长的领导下,全面开展各项工作。切实做好门诊部医疗、护理、教学、科研等方面的工作及其他各方面行政管理工作。

  2.根据门诊部的工作性质和特点认真制定出工作计划及各项规章制度,并组织督促、检查和落实。

  3.做好门诊专家、离退休专家的管理工作。

  4.负责做好门诊部卫生科普宣教工作,根据不同季节流行病的情况有针对性的进行专科专病卫生宣教。

  5.负责管理门诊工作人员的劳动纪律,确保上岗人员仪表端庄,准时上岗,不脱岗,佩戴工牌,使用文明用语。

  6.门诊管理人员做到以身作则,对门诊人员的`工作情况,采取每日定时检查与每周不定期抽查相结合,发放落实满意度调查表,发现问题及时通报解决。

  7..定期组织召开门诊工作会议,认真听取门诊医护人员及患者反馈意见,尽力协调好各科间的关系,确保门诊工作的正常进行。

  8.认真做好门诊疾病证明的审查盖章,做到坚持原则,严格把关,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9.做好门诊各科室、诊室间的工作关系,解决工作中各种矛盾及问题,确保各科室、诊室的工作顺利开展。

  10.受理并登记各科室、各部门的申请、通知、建议,认真受理患者与群众的来信来访,并设立意见本做到热情接待,做到来信(来访)有登记、有处理、有结果。

  11.结合门诊部的具体情况,经常开展医德医风教育。整顿好门诊秩序,简化各种手续,方便患者就医。

  12.做好各项信息统计工作,每月抽查门诊病历、处方、检查单,发放门诊满意度调查表并作汇总、统计及上报。

  13.有计划组织安排实习人员及进修人员的业务学习,积极开展医护科研工作。

  14.负责做好门诊消毒隔离工作,坚持对候诊室、诊室、治疗室的定期消毒工作。

医院门诊工作制度4

  为体现对病人高度负责的精神,保证医疗服务的及时性、连续性、有效性、安全性,对来院就诊的病人,实行接诊科室和接诊医师的首诊负责制。

  一、首诊医师须按照要求对门诊病人进行病史采集、体格检查、做好必要的辅助检查及病历记录等,对诊断已明确的患者应及时治疗。

  二、对已接诊的非本科疾病患者,首诊医师应详细询问病史,进行必要的体格检查,认真书写门诊病历后,耐心向患者介绍其病种及应去的'就诊科室。

  三、对已接诊的诊断尚未明确的患者,首诊医师应在写好病历、做好检查后,请上级医师会诊或邀请有关科室医师会诊,诊断明确后及时转有关科室治疗。

  四、如遇危重患者需抢救时,首诊医师必须先抢救病人并及时报告相关诊疗组、上级医师或科主任参与抢救工作。对已接诊的非本科室范畴的重危病人,首诊医师首先对病人进行一般抢救,并马上通知有关科室值班医师,在接诊医师到场后,向其介绍病情及抢救措施后方可离开。如提前离开,在此期间发生问题,由首诊医师负责。被邀请的医师,应立即赶到现场,明确为本科疾病后应接收病员并按首诊医师的责任进行抢救,不得推诿,不得擅白离去。

  五、对复合伤或涉及多学科的危、急、重病人,首诊医师应积极抢救病人,同时报告上级医师或科主任,并及时邀请有关科室医师会诊、协同抢救。必要时通知医务科、门诊部,以便立即调集各有关科室值班医师、护士等有关人员参与抢救。诊断明确后及时转主要疾病相关科室继续治疗。在未明确收治科室之前,首诊医师应负责到底,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和拖延抢救。

  六、对群发病例或者成批伤员,首诊医师首先实行必要的抢救,并及时通知医务科、门诊部分流病人,组织相关科室医师、护士等共同参与抢救。

  七、对危重、体弱、残疾的病人,若需要进一步检查或转科或入院治疗,首诊医生应与有关科室联系并亲自或安排其它医务人员做好病人的护送及交接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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