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食堂卫生管理制度
现如今,制度的使用频率逐渐增多,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我们该怎么拟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幼儿食堂卫生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幼儿食堂卫生管理制度1
一、炊事人员要注意个人卫生,上岗前、便后要用肥皂流动水洗手,操作时必须穿工作服、带工作帽、口罩及手套。上岗时不化妆,不带戒指、耳环、手镯、不留长指甲、持有效健康证,培训合格证上岗。
二、不加工和食品霉烂变质的.食物,严格做到制作生熟分开,半成品和成品不落地放置。
三、冰箱专人管理,定期除霜,存放生熟分开。
四、荤素、生熟食品分池清洗、蔬菜按一清、二洗、三烫、四切的工序操作,该去皮的要去皮。
五、食品机具用后要及时冲洗干净,工具用具做到不生锈、案板不霉,抹布干净。
六、食品充分加热,防止里生外熟。隔顿、隔夜、外购熟食按规定加热后供应。
七、工作结束后,用料加盖,工具用具、灶台、地面清扫、洗刷干净,保持清洁卫生。
八、认真做好消毒工作。面案、菜案、餐具、地面每天擦洗,保持清洁。炊事用具要生熟分开、专用,菜刀、饭盆、饭桶每天消毒一次,专人负责,每次消毒要有记录。消毒后的餐具用具不得提前取出。
幼儿食堂卫生管理制度2
一、幼儿园从事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1、从事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包括纯净水生产加工人员)上岗前必须到市疾病预防控制部门进行健康检查,合格并取得健康证者方可上岗,工作时要佩戴或随身携带健康证。
2、从业人员每年定期体检,合格者领取当年的健康证,健康证超过一年者,视为无证。
3、本制度执行责任人每年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并掌握结果,发现五病\人员,及时调离岗位。
4、本制度执行责任人要定期检查从业人员持证情况,如有关部门检查时,发现无证上岗人员,除追究无证上岗人员责任外,还要追究本制度执行责任人责任。
二、幼儿园食堂卫生检查制度
1、建立健全食堂卫生清扫制度,坚持环境卫生清扫四定\(定人,定物,定时间,定质量,划片分工,包干负责)制度;
2、主管领导定期检查(每周三下午);
3、食堂负责人自查(每天上午);
4、卫生领导组成员抽查(不定期);
5、按标准严要求,不留死角;
6、查出问题,立即解决,并追究责任人责任。
三、幼儿园食堂餐厅卫生管理制度
1、建立健全餐厅卫生清扫制度,坚持四定(定人,定物,定时间,定质量,划清分工,包干负责)制度,并定期检查;
2、餐厅设防蝇、防鼠、防尘设施,消灭四害\;
3、餐厅地面保持清洁(无水、无油迹、无尘土、无垃圾);
4、餐厅服务人员要经常保持仪表整洁,勤洗头,洗澡,勤剪指甲,工作时间不得吸烟;
5、餐厅服务人员必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并用流水洗手后上岗;
6、餐厅服务人员出外办事,前必须脱下工作服,帽等,回来后用流水洗手;
7、餐厅服务人员上岗必须佩戴有效的健康证及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
四、幼儿园食堂粗加工管理制度
(一)、食堂管理员根据每日食谱要求,通知库管员准备每餐所用食品原料;
(二)、肉、禽类食品专用清洗池清洗,用菜板,专用刀进行切割,装入专用容器备用;
(三)、蔬菜类根据不同品种进行粗加工1、叶菜类摘除不可食部分,用洗菜池清洗干净后,用专用案板、专用刀,根据食谱要求切割装入专用容器备用;2、根茎类:在洗菜池中清洗干净外皮,需打皮处理的,打皮后再次清洗,然后用专用菜板、专用刀,根据食谱要求切割装入专用容器备用;
(四)、粗加工人员必须穿戴整齐工作衣、帽,佩戴有效的健康证及卫生知识培训证上岗工作。
(五)、负责人随时监督检查各岗位工作人员操作情况。
五、幼儿园食堂原料采购索证制度
1、食堂原料采购必须有专人负责并掌握食品卫生知识和采购常识;
2、定点采购食品及食品原料,采购定型包装食品时要索取食品的卫生许可证,食品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等,采购肉禽类食品要索取检疫证明,采购非定型包装食品时,要检查食品的`色、香、味、形等感官性状;
3、建立索证档案,索取的证明要分类并按时间顺序存档管理;
4、每次采购食物均要向货主索要收据,并保存收据至食品进行后无异常;
5、食品原料采购负责人应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并佩戴有效的健康证及卫生知识培训证。
六、幼儿园食物中毒应急处理预案
为了及时处理和控制食物中毒事故,保障本园幼儿的身体健康,特制定幼儿园食物中毒预案。
(一)、食物中毒抢救领导小组
(二)、发生食物中毒后的报告当共同就餐人员在就餐后的一段时间内同时出现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症状时,应怀疑食物中毒。此时,第一发现人应立即向幼儿园食物中毒领导小组组长报告,组长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通知领导小组成员立即到岗,部署各项救治及处理工作。
幼儿食堂卫生管理制度3
为加强和促进幼儿园食堂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后勤服务质量,确保食堂卫生和食品安全,保障供应更好的满足广大师生的就餐要求,特制定宜生阳光教育机构幼儿园食堂管理制度。
一、成立领导小组
幼儿园成立食品卫生安全领导小组,加强食品卫生的.监查,及时查处卫生管理和食品质量管理存在的漏洞,确保幼儿园食品卫生与饮食安全,将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1.食品安全卫生领导小组:
组长:(各园园长)副组长:(各园后勤主管)
组员:(各园保健医生、园长助理、厨师、厨工)
2.领导小组采取定期检查和定期抽查的方式对幼儿园食堂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检查结果将作为考核食堂工作业绩的主要依据。
3.食品安全卫生检查由副组长和组员组织实施。
二、落实责任
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和完善幼儿园内部食品质量和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层层落实,责任到人。
1.建立健全幼儿园食堂安全管理组织机构。
2.食堂环境卫生做到四定(定人、定物、定时间、定质量)
幼儿食堂卫生管理制度4
库房管理制度
1.主食、副食分库房存放,食品与非食品不能混放,食品仓库内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不得存放个人物品和杂物。
2.仓库内要定期清扫,保持仓库、货架清洁卫生,经常开窗或机械通风设备通风,保持干燥。
3.做好食品数量、质量合格证明或检疫证明的检查验收工作。.腐烂变质、发霉生虫、有毒有害、掺杂掺假、质量不新鲜的食品,无卫生许可证的生产经营者提供的食品,未索证的食品不得验收入库。
4.做好食品数量、质量入库登记,做好先进先出,易坏先用。
5.食品按类别、品种分架,隔墙、离地整齐摆放,散装食品及原料储存容器加盖密封,同时经常检查,防止霉变。
6.肉类、水产品、禽蛋等易腐食品应分别冷藏储存。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设备,必须贴有明显标识并有温度显示装置。肉类、水产品分柜存放,生食品、熟食品、半成品分柜存放,杜绝生熟混放。
7.冷冻设备定期化霜,保持霜薄(不超过1cm)、气足。
8.经常检查食品质量,及时发现和处理变质、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9.做好防鼠、防蝇、防蟑螂工作,安装符合要求的挡鼠板;不得在仓库内抽烟。
粗加工管理制度
1.分设肉类、水产类、蔬菜、原料加工洗涤区或池,并要有明显标志。食品原料的加工和存放要在相应场所进行,不得混放和交叉使用。
2.加工肉类、水产类、蔬菜的操作台、用具和容器、要分开使用,并要有明显标志。盛装海水产品的容器要专用。
3.各种食品原料不得就地堆放。清洗加工食品原料必须先检查质量,发现腐烂变质、有毒有害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不得加工。
4.蔬菜类食品原料要按“一择二洗三切”的顺序操作,彻底地清洗干净,做到无泥沙、无杂草、无烂叶。
5.肉类、水产品类食品原料的加工要在专用加工区或池进行。肉类清洗后无血、毛、污,鱼类清洗后无鳞、鳃、内脏,活禽宰杀放血完全,去净羽毛、内脏。
6.做到刀不锈、板不霉、整齐有序,保持室内清洁卫生。加工结束及时拖清地面,水池、加工台工具、用具容器清洗干净,定位存放;切菜机、绞肉机等机械设备用后拆开清洗干净。
7.及时清除垃圾,垃圾桶每日清洗,保持内外清洁卫生。
8.不得在加工、清洗食品原料的水池内清洗拖布。
烹调加工管理制度
1.加工前检查食品原料质量,变质食品不下锅、不蒸煮、不烘烤。
2.熟制加工的食品要烧熟煮透,其中温度不低于70摄氏度。油炸食品要防止外焦内生,加工后的'直接入口熟食品要盛放在已经过消毒的容器或餐具内,不得使用未经消毒的餐具或容器。
3.烹调后至使用前需要较长时间(超过两小时)存放的食品应当在高于60摄氏度或低于10摄氏度的条件下存放,需要冷藏的熟制品应当在放凉后再冷藏。
4.隔餐隔夜熟制品必须经充分再热后方可食用。
5.灶台、抹布要随时清洗,保持清洁。不用抹布揩碗盘,滴在盘边的汤汁用消毒布揩擦。
6.严格按照《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废气食用油脂管理规定》要求,收集处理废弃油脂,及时清洗抽油烟机罩。
7.剩余食品及原料按照熟食、半成品、生食的卫生要求存放,不可混放和交叉叠放。
8.工作结束后,调料加盖,工具、用具洗刷干净,定位存放;灶上、灶下地面清洗冲刷干净,不留残渣、油污,不留卫生死角,及时清除垃圾。
面食制作管理制度
1.加工前要检查各种食品原料,如米、面、黄油、果酱、果料、豆馅以及做馅用的肉、蛋、水产品、蔬菜等,如果发生虫、霉变、有异味、污秽不洁等不符合卫生要求的情况,不能使用。
2.做馅用的肉、蛋、水产品、蔬菜等原料要按照粗加工卫生制度的要求加工。蔬菜要彻底浸泡清洗,易造成农药残留的蔬菜(如韭菜)浸泡时间应在30分钟以上,然后冲洗干净。
3.各种工具、用具、容器需按照食品生熟不同分开使用,用后及时清洗,定位存放,菜板、菜墩洗净后立放。
4.糕点存放在专库或专柜内,做到通风、干燥、防尘、防蝇、防鼠、防毒,含水分较多的带馅糕点存放在冰箱内,做到生熟分开保存。
5.按规定要求正确使用食品添加剂。
6.各种食品加工设备,如绞肉机、豆浆机、和面机、馒头机等用后要及时清洗干净,定期消毒。各种用品如盖布、笼布、抹布等要清洗、晾干备用。
7.加工结束后及时清理面点加工场所,做到地面无污物、残渣,面板清洁;各种容器、用具、刀具等清洗后定位存放。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1.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
2.食品卫生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本单位的健康查体工作,建立从业人员卫生档案,督促“五病”人员调离岗位,并对从业人员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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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的要求,严格做好食堂食品卫生工作。
二、食堂工作人员每年按期举行健康检查一次。有消化道传染病和伤寒、结核、病毒性肝炎等疾病病原携带者,坚决隔离,不得从事食堂工作。
三、食堂工作人员工作时必须穿戴工作服、帽。平时要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惯,注意个人卫生。
四、坚决做好全面消毒工作。
1、食堂(包括菜盆、汤桶等)每餐沸水后煮30分钟。
2、碗、匙、筷子等物品每餐维持高压蒸汽消毒30分钟。
3、塑料制品用1:300的“84”消毒液浸泡10分钟再用清水清洗干净。
4、蔬菜浸泡半小时以上,以防残留农药。
5、做好“三防”与“四隔离”工作。采购员、保管员、工作人员都要各尽其责,严防食物腐烂变质,把好“病从口入”关,严防食物中毒。
幼儿食堂卫生管理制度6
一、食堂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卫生知识培训制度
(一)每年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培训和健康检查。
(二)新参加或临时参加的工作人员,必须持有健康合格证并经卫生知识培训后方可上岗工作。
(三)严格执行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申报制度,对从业人员卫生状况做好动态了解,凡发生腹泻或相关传染病症状及患有有碍食品卫生疾病者应立即调离。
(四)培养从业人员良好的个人卫生意识,坚持做到“四勤”。
(五)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卫生知识培训、健康情况台帐。
二、原料采购索证制度
(一)通过正规渠道采购食物及原料,原则上定点采购。
(二)所采购的食品及原料必须符合国家有关食品卫生标准,并向供货商索取食品及原料的卫生质量保证书。
(三)肉类原料必须索取兽医卫生检验合格证,并符合国家标准一级鲜度。
(四)水产类原料必须是新鲜的或冷冻的、组织有弹性、肉骨紧密连接的水产品。
(五)果蔬类原料必须是新鲜、风味正常、无病虫害、无农药净化、无腐烂、并对所采购的蔬菜使用“残留农药速测卡”检验并记实。
(六)采购各类定型包装食物,需向供方索取生产商的食物卫生许可证及检验合格证明。
(七)采购食品添加剂,需向供方索取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卫生许可证。
(八)采购食物用消毒剂,需向供方索取省级卫生行政部分颁发的卫生许可证及卫生部颁发的食物批件;采购食物用洗濯剂,需向供方索取卫生行政部分认可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证明。
(九)有专人负责食品验收,并做好食品验收记录。
三、食品运输卫生制度
(一)使用清洁、无毒、无害的盛放食品及食品原料,食品定期清洗消毒。
(二)食物运输车辆必须食物专用,并按期清洗消毒,保持干净,防尘、防晒、防蝇。生熟食物分车运输,易腐食物应冷藏运输。
(三)装卸时食品不得直接落地,不得踩踏食品及用手直接接触直接入口的食品。
四、食物库房管理制度
(一)食物库房专人管理。
(二)食物入库前必须举行验收、索证、登记、并做好台帐。
(三)凡不符合要求者不得入库,库内不得存放变质、有异味、污秽不洁、超保质期限食品,不得在食品库房内存放私人物品、有毒有害物品和杂物。
(四)食物保藏存放应分类分架、隔墙离地。易腐烂食物需冷藏。仓库要保持干净、干燥、做到防潮、防霉、防蝇、防鼠、库内食物要挂牌,标明进货日期,做到先进先出。
(五)储藏库(冰箱)有温度表现装置、冻肉、禽、水产类原料应储藏在—18℃以下,同一库内不得储藏相互影响风味的原料。冷藏库应实时除霜,按期消毒。
五、粗加工及切配卫生制度
(一)粗加工必须在粗加工间举行;切配必须专用(专案)或专室。加工前要检查食物原料的卫生质量,剔除不可食局部。
(二)食品粗加工蔬菜、肉禽制品、水产品分池清洗,水池上要标有“蔬菜清洗池”、“肉禽制品清洗池”、“水产品清洗池”标志。
(三)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刀、墩、板、盆、筐、抹布以及其他工具、标志明显,并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清洗,保持清洁。荤、蔬食品盛器应分开使用,应设立水产品专用墩板及相应的用具、,且有明显标志。
(四)冷冻的水产品、禽类肉类应解冻彻底。蔬菜应充分浸泡清洗干净。
(五)清洗后的食品应保持清洁,盛放清洗后原料的不能着地堆放。易腐食品及时冷藏。
(六)冰箱专人管理,定期化霜消毒,保持清洁。经常检查食品质量,半成品与原料分开存放,冰箱内食品不得重叠。食品应存放在清洁的内,不得直接接触冰箱,每天检查。
六、烹调加工卫生制度
(一)烧煮前检查食物格量,不得烧煮腐败变质食物。
(二)烹调食品应当烧熟煮透,中心温度不得低于70℃,防止里生外熟,尤其应注意易引起食物中毒的海水产品、四季豆、大块肉禽食品等。
(三)熟制品应尽可能现烧现吃,在烹饪后至食用前超过2小时存放的食品,应放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条件下存放。烹调后的食品要保洁存放,并应与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开放置。
(四)若有少量剩饭菜应废弃。需要冷藏的熟制品,必须凉透后放入熟食专用冰箱,加盖冷藏保存,不得存放在常温下。再次使用剩饭菜前,必须彻底加热,不可掺入新的熟食物中。
(五)烧煮、出菜流程合理,无交叉污染。生熟菜分层或分台放置。生熟食品有明显标记,不得混用,用后清洗消毒,定位保洁存放。
(六)盛装调料的`要保持清洁卫生,定期清洗消毒,无油垢。调料内无异物。
(七)不得用炒菜的勺子尝味。
七、面点制作卫生管理制度
(一)面点制作原料现用现领,酵母等添加剂按请求保管,并留意保质期。
(二)制作蛋糕时,鸡蛋应在粗加工间去壳后方能进入面点制作房加工。
(三)面点制作时,工作人员戴口罩并将手清洗、消毒。
(四)成品储存注意卫生操作,做好防蝇、防鼠工作。
(五)面点制作后及时清洁,保持制作房及用具的清洁和卫生。
八、餐饮具清洗消毒制度
(一)清刷餐饮具应在专设间内。
(二)餐饮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消毒后的餐饮具应贮存在专用保洁柜内备用,不得与其他物品混放。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饮具应分开存放,并在餐饮具保洁柜上有明显的标志。
(三)餐饮具采用煮沸或蒸汽消毒。煮沸消毒温度必须达到100℃,消毒工夫应在1分钟以上。蒸汽消毒温度达95℃以上,工夫不少于15分钟。
(四)不宜使用热气消毒的餐饮具可用化学药物消毒。消毒前应洗刷干净,有效氯配制浓度为4.5%~5.5%的施康消毒液,稀释100倍后浸泡20分钟,再用清水冲净。
九、环境卫生制度
(一)加工场所内外环境整洁,加工场地清洁无积水,下水道通畅,无垃圾积存,无异味、无蝇、无蟑螂。各加工专间均有专用污物箱(桶),及时加盖,随时清除,不积压、不暴露、不外溢。做到墙壁、顶棚无脱落、无霉斑、无油垢。排油烟罩不滴油。
(二)每次加工完毕,必须对加工场地、灶台、操作台、水池、食品、公共用具等进行彻底洗刷、消毒。食品、公共用具定位存放。加工场所每周五彻底清扫一次。
(三)防蝇、防鼠、防尘设施齐全,做好防蝇、防鼠和防止各种昆虫孽生等工作,定期或在必要时进行除害灭虫。
(四)为防止有毒物质净化食物,必须由颠末培训的专业人员负责有毒化学物质(如施康消毒液、杀虫剂、灭鼠药等)的保管和使用,并应储藏在远离加工厂所的加锁、密闭的专用橱柜内。
(五)每周对各岗位包干区卫生举行检查,并做好记实。
十、食物留样记实
(一)严格执行留样操作规程。
(二)留样食物放入专用留样冷藏柜。
(三)对当餐供应的所有菜肴,必须做好留样,每份留样不少于100克,置于消毒有盖的内,在摄氏~6℃条件下保留48小时,并做好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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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食品采购
采购食品,按国家规定进行索证,相对固定食品采购的场所,以保证其质量。禁止采购以下食品:
(1)禁止采购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清混有异物或有其他感官形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
(2)未经兽医卫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3)超过保质期或不符合食品规范规定的定型气装食品。
(4)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二、贮存
1、食品贮存应当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定期检查及时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2、食品贮存场所禁止储存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
3、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设备必须贴有标志。生、熟食品应分柜存放。
4、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刀、墩、板、桶、盆、筐、抹布以及其他工具、容器必须标志明显,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保持清洁。
三、食品的加工、存放
1、食堂的炊事员必须采用新鲜、洁净的原料制作食品。不得加工或使用腐败变质和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作原料。
2、加工食品必须做到熟透,熟制加工的大块食品,其中心温度不低于70度。
3、加工后的熟制品应当与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开存放,半成品应当与食品原料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食品不得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4、不得出售腐败变质或者感官性状异常有可能影响学生健康的食物。
四、食堂从业人员卫生要求
1、食堂从业人员和管理人员必须掌握有关食品卫生的基本要求。
2、食堂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都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3、食堂从业人员在出现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等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症状时,应立离开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4、食堂从业人员应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必须做到:
(1)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应洗手消毒。
(2)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
(3)加工食品时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及戴戒指等。
五、剩饭剩菜的处理
1、食堂管理人员应预测就餐人数,合理安排当餐数量,饭菜尽量少剩或不剩。
2、食堂剩余食品必须冷藏,冷藏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在确认没有变质的情况下,必须经高温彻底加热后方可继续食用。
3、对剩饭剩菜的'保管、处理,要有专人负责,并作详细记录。
4、食堂负责人要严格做好食堂卫生安全工作的监督和检查。
六、食堂留样要求的记录
1、食堂对外供应的所有食品、成品应安排专人负责,进行留样。
2、留样食品应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在冷藏条件下存放48小时,每个品种留样量不少于100克。
3、对留样食品的时间、菜名等其他留样情况进行详细登记、造册,负责人签字。
4、留样人员要切实重视食品流样工作的重要性,对留样的记录情况,食堂负责人检查、签名,相关记录至少保存12个月。
七、食品清洗和消毒
1、各食堂应制定清洗和消毒制度,以保证所有食品加工操作场所清洗卫生,防止食品污染。
2、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应符合《食品工具、设备用洗涤卫生标准》和《食品工具、设备用洗涤消毒剂卫生标准》等有关条款和标准。
3、采用化学消毒时应注意防止污染食品和食品接触面。
4、已清洗和消毒过的设备和工具应在保持设施内定位存放且有明显标记,避免再次受到污染。
5、做好餐具消毒的记录工作,对消毒的器具数量及其它情况进行记录。
八、库房卫生要求
1、食品和非食品(不会导致食品污染的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工具等物品除外)库房应分开设置。
2、同一库房内贮存不同性质食品和物品的应区分存放区域。不同区域应有明显的标识。
3、库房的构造应以无毒,坚固的材料建成且易于维持整洁。食品离地离墙。
九、食品处理及餐厅的卫生要求
1、食品处理区地面应用无毒、无异味、不透水、不易积垢的材料铺设且应平整、无裂缝。
2、粗加工、切配、餐具消毒等需经常冲洗场所,易潮湿场所的地面应易于清洗、防滑并有一定的排水坡度及排水高度。
3、设备的摆放位置应便于操作、清洗、维护和减少交叉污染。
4、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工具和容器应分开并有明显的区分标志。原料加工中需配植物性和动物性食品的工具和容器宜分开并有明显的区分标志。
5、生产加工经营场所内环境(包括地面、排水沟、墙壁、顶板、门窗等)应保持清洁和良好状态。
6、餐厅内桌、椅、台等应保持清洁。
7、废弃物至少应每天清除一次,清除后的容器应及时清洗,必要时进行消毒。
幼儿食堂卫生管理制度8
一、幼儿园从事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健康检查制度1、从事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包括纯净水生产加工人员)上岗前必须到市疾病预防控制部门进行健康检查,合格并取得健康证者方可上岗,工作时要佩戴或随身携带健康证。
2、从业人员每年定期体检,合格者领取当年的健康证,健康证超过一年者,视为无证。
3、本制度执行责任人每年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并掌握结果,发现"五病"人员,及时调离岗位。
4、本制度执行责任人要定期检查从业人员持证情况,如有关部门检查时,发现无证上岗人员,除追究无证上岗人员责任外,还要追究本制度执行责任人责任。
二、幼儿园食堂卫生检查制度1、建立健全食堂卫生清扫制度,坚持环境卫生清扫"四定"(定人,定物,定时间,定质量,划片分工,包干负责)制度;2、主管领导定期检查(每周三下午);3、食堂负责人自查(每天上午);4、卫生领导组成员抽查(不定期);5、按标准严要求,不留死角;6、查出问题,立即解决,并追究责任人责任。
三、幼儿园食堂餐厅卫生管理制度1、建立健全餐厅卫生清扫制度,坚持四定(定人,定物,定时间,定质量,划清分工,包干负责)制度,并定期检查;2、餐厅设防蝇、防鼠、防尘设施,消灭"四害";3、餐厅地面保持清洁(无水、无油迹、无尘土、无垃圾);4、餐厅服务人员要经常保持仪表整洁,勤洗头,洗澡,勤剪指甲,工作时间不得吸烟;5、餐厅服务人员必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并用流水洗手后上岗;6、餐厅服务人员出外办事,前必须脱下工作服,帽等,回来后用流水洗手;7、餐厅服务人员上岗必须佩戴有效的健康证及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
四、幼儿园食堂粗加工管理制度(一)、食堂管理员根据每日食谱要求,通知库管员准备每餐所用食品原料;(二)、肉、禽类食品专用清洗池清洗,用菜板,专用刀进行切割,装入专用容器备用;(三)、蔬菜类根据不同品种进行粗加工1、叶菜类摘除不可食部分,用洗菜池清洗干净后,用专用案板、专用刀,根据食谱要求切割装入专用容器备用;2、根茎类:在洗菜池中清洗干净外皮,需打皮处理的,打皮后再次清洗,然后用专用菜板、专用刀,根据食谱要求切割装入专用容器备用;(四)、粗加工人员必须穿戴整齐工作衣、帽,佩戴有效的健康证及卫生知识培训证上岗工作。
(五)、负责人随时监督检查各岗位工作人员操作情况。
五、幼儿园食堂原料采购索证制度1、食堂原料采购必须有专人负责并掌握食品卫生知识和采购常识;2、定点采购食品及食品原料,采购定型包装食品时要索取食品的卫生许可证,食品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等,采购肉禽类食品要索取检疫证明,采购非定型包装食品时,要检查食品的色、香、味、形等感官性状;3、建立索证档案,索取的证明要分类并按时间顺序存档管理;4、每次采购食物均要向货主索要收据,并保存收据至食品进行后无异常;5、食品原料采购负责人应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并佩戴有效的'健康证及卫生知识培训证。
六、幼儿园食物中毒应急处理预案为了及时处理和控制食物中毒事故,保障本园幼儿的身体健康,特制定幼儿园食物中毒预案。
(一)、食物中毒抢救领导小组(二)、发生食物中毒后的报告当共同就餐人员在就餐后的一段时间内同时出现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症状时,应怀疑食物中毒。此时,第一发现人应立即向幼儿园食物中毒领导小组组长报告,组长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通知领导小组成员立即到岗,部署各项救治及处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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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幼儿园应建立主管校长负责制,配备专职或兼职的食品卫生管理人员,同时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强化安全防范措施,严禁非食堂人员随意进入幼儿园食堂的食品加工间及食品原料存放间,防止投毒事件的发生。
2、幼儿园食堂必须依法取得卫生许可证后方可从事食堂经营活动,并且每年在卫生许可证可有效期满
30日前主动到原发证机关申请办理复验手续。
3、食堂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培训合格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工作期间应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4、食堂应当保持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苍蝇、蟑螂等有害昆虫孳生的条件。
5、严格把好食品采购关。食品采购员必须到持有卫生许可证的经营单位采购食品,并向供货方索取有效的检验合格证明,食品采购的场所应相对固定,以保证所采购食品的质量,禁止采购超期变质等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
6、严把供餐卫生质量关。食堂炊事员必须采用新鲜洁净的`原料制作食品,不得加工或使用腐败变质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及其原料,加工食品必须做到烧熟煮透,加工后的熟制品应当与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
7、食品在烹调后到出售前,若超过
2小时的,应当置于高于60摄氏度或低于10摄氏度的条件下存放。
8、学生集体用餐必须当餐加工,不得制售冷荤凉菜,食堂剩余食品必须冷藏,冷藏时间不得超过
24小时;剩余食品在确认没有变质的情况下,必须经高温彻底加热后方可继续出售。
9、食堂用餐场所应设置供用餐者洗手、洗餐具的自来水装置。
10、公用餐饮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消毒后的餐饮具必须贮存在餐饮具专用保洁柜内备用,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使用。
幼儿食堂卫生管理制度10
1、认真执行《食品卫生法》,严格按规范操作程序操作。
2、食堂工作人员须持有健康证明方可上岗,从业人员必须定期检查身体,有传染病者一律不得上岗。
3、食堂内由原料到成品实行“四不”,即采购员不买腐烂变质的原料,保管员不收腐烂变质的`原料,炊事员不用腐烂变质的原料,不向学生出卖变质的饭菜。
4、蔬菜加工做到一拣二洗三切工艺,洗净的蔬菜做到无腐烂、泥沙、杂质、昆虫等。
5、成品存放采取“四隔离”,即生熟隔离,成品与半成品隔离,食品与杂品隔离,食品与天然水隔离。
6、水池应每天清洗一次,案板、菜盆、滤筛、瓢勺等用具实行“四过关”,即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一定要放在架子上,不得乱堆放,不得直接着地。
7、食堂炊事员烧煮操作尝味须用小盆,不得用勺直接尝试,更不得用手直接抓食。
8、原料堆放要归类,要防鼠、防猫等动物性破坏,要防霉变。
9、经常灭蝇灭蚊,严防传染病。发现师生在食堂就餐者有传染病,应采取相应的分食措施以确保全体师生健康。
10、应保障供应师生净水、茶水,净水必须是经学校净化处理的水,不得以次充好。
11、环境卫生采取“四定”,即定人、定物、定时间、定质量,划片分工、包干负责,做到一日三扫。个人卫生做到“四勤”,即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换工作服。
幼儿食堂卫生管理制度11
一、幼儿园建立由园领导、后勤组长为食品卫生安全主管领导负责制,配备专职或兼职的保健为食品卫生安全管理人员。
二、幼儿园食堂在取得卫生局发放的有效食品卫生许可证后方可开办。
三、幼儿园食堂需符合上级部门的规定创设合理、卫生的食堂管理要求。
四、食堂员工必须每年一次定期体检,并持有效的健康证上岗工作。平时应当接受卫生知识培训,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搞好个人卫生,工作前做到洗手消毒、带上工作帽和佩戴口罩。
五、采购食品应当按照以下规定予以实施:
(1)食堂采购有后勤部负责,幼儿园指定送货单位,保健员验收,禁止三无食品、腐烂变质的食品进入厨房。
(2)采购原料必须做到无害无毒,不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动植物及有碍人体健康的原料,不使用无商品名称、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存期等不符合国家《食品标签通用标准》的.食品原料。
(3)采购食品原料时必须向供货商索取卫生许可证及产品检验合格证。不得擅自采购来历不明的食品。杜绝加工销售掺杂作假、以劣充好的伪劣食品,采购的原料须有专业人员验收质量和数量,并做到每天一次性配好中餐、点心的原料。
(4)配菜中心的报价和自行采购的发票都必须写明品种、数量、单价、金额。报价、发票应当与当天的菜单相符合。
(5)食品原料必须做到分类存放,生熟分开,并做好防尘、防蝇、防鼠、防潮。加工熟食品应当洗手消毒,佩戴口罩,使用售货夹。
(6)加工蔬菜做到反复漂洗,避免蔬菜污染,预防引起食物中毒。
(7)生熟食品分开存放,每天留样保存48小时,并标明时间,菜名,留样人员等。生熟砧板要分开,摆放食品和厨具要规范、整洁、有序。
(8)所有食堂物品由食堂工作人员负责,做到安全卫生,餐具、用具用后洗净,用前消毒,消毒后要用纱布盖好,并放在规定的位置。
(9)食堂应有食堂工作人员保持卫生、整洁、无异味、无虫害、地面无积水、污物,垃圾桶随时盖严、并及时清理,定时进行大扫除。
(10)脱排油烟机和烟道要定期清洗,厨房必须配全消防器材。非食堂工作人员严禁进入厨房。煤气要每天小查检查,每周大检查,用后及时拧紧开关。
六、饮水卫生应当按照以下规定予以实施:
(1)提供给幼儿的饮水设备必须具有卫生许可证。
(2)由总务处负责,保健室监督,定期请专业人员做好饮水机内部消毒清洗工作。
(3)要求保育员每天对幼儿的保暖桶和水杯进行消毒,严禁使用隔夜水,做到早放晚收,保暖水壶要上锁。
七、保健老师每天应认真做好食堂从业人员的晨检工作,一旦发现有腹泻、皮肤发炎出脓等不适合工作的症状应让其停止工作,回家治疗。
八、厨房工作人员要将安全放在第一位,下班后将厨房的门锁好,工作时间无特殊情况不准离开厨房,保证厨房有人,防止不法分子进入作案。
九、厨房仓库、储藏柜要及时上锁,由专人保管钥匙。
1、幼儿园领导要十分重视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由园长总管,副园长主管,兼职管理人员分管,每学期要定期研究食品卫生安全工作,要定期或不定期对食堂进行检查和督促。
2、积极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对食堂的餐具和食品作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检查食堂有关证照是否齐全,工作是否持证上岗,若有无证上岗者,立即劝退。
4、检查食堂是否严格执行各级各类关于食品卫生的法律法规和幼儿园饮食卫生制度,若有违者必须立即查处。
5、检查食堂有否出售腐烂变质的有害食品。如发现有腐烂变质食品,必须立即销毁。
6、检查食堂的卫生环境是否整洁。
7、检查食堂的餐具是否做到一清、二涮、三冲、四消毒,有无保洁设施。
8、检查食堂的食品是否做到生熟分开。
9、检查食堂是否有留取当天各种菜样各200克,并冷藏保存48小时。若没有按规定要求做,必须立即整改。
10、幼儿园的食品卫生安全,园长为第一责任人。
幼儿食堂卫生管理制度12
第一章
第一条幼儿园食堂、生活服务部购置食品时,应向有关供应商索取有关证、单,包括: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卫生许可证等复印件。
第二条在索取有关证件时,应注意查验证件有效期限,防止供应商提供过期、伪造、涂改、借用的证件。
第二章
食品采购制度第三条食品采购必须弄清供货方的名称和地址,查明供货方是否持有有效证件,不得贪便宜、图省事,随便购进"三无食品"。
第四条不得采购冒牌、伪造、掺杂、变质、超过保质期限或非食品原料加工的食品;不得采购《食品卫生法》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第五条采购定型包装食品时,必须仔细查看包装标识或产品说明书是否符合卫生标准。
第六条采购人员必须熟悉本单位所用的各种食品与原料的品种及其相关的卫生标准、卫生管理办法和其他相关法规。
第七条采购人员应掌握必要的感官检查方法,对采购食品进行检查。
第三章
运输卫生制度第八条使用清洁、无毒、无害的容器盛放食品原料及食品。用大容器盛装食品,要特别注意容器的洗刷、消毒和保洁,运输时不忘加盖。
第九条食品运输车辆必须专用,保持清洁、卫生、防尘、防蝇。生熟食品分车运输,易腐食品(肉类及其制品、水产品以及奶制品)应冷藏运输。
第十条装卸食品时不得落地,不得脚踏食品及用手直接接触入口食品。
第十一条尽量缩短食品运输时间。
第十二条运输车辆定期清洗、消毒。
第四章
贮藏卫生制度第十三条食品仓库设专人管理。
第十四条食品入库前必须进行验收、登记、检查感官性状是否正常,是否符合卫生要求。凡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入库。
第十五条不得存放变质、有异味、污秽不洁、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有毒有害物品(特别是外观与食品相似的有毒有害物品)。
第十六条食品库房内不得存放私人物品,不得存放其它杂物。
第十七条食品贮存须分类、分架、隔墙离地。易腐食品须冷藏。
第十八条仓库要经常通风,保持清洁、干燥,采取防潮、防霉、防蛀、防蝇、防鼠措施。
第十九条库房食品要挂牌,登记内容包括品名、供货单位、数量、进货日期、保质期限。出库时必须查验其感官性状和保质期。
第二十条应经常检查仓库内食品是否变质、包装损坏、保质到期等,发现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应及时处理。
第五章
切配卫生制度第二十一条配菜在专用区内进行。
第二十二条检查食品卫生质量,不切配腐败变质和有毒有害食品,原料要新鲜,随用随配,不积压。
第二十三条刀、砧、盘等用具必须专用,配菜结束,应对地面、台面、工作用具清洗干净、定位存放,保持室内清洁卫生。
第二十四条冰箱专人管理,定期化霜清洗消毒,经常检查食品质量,未成品与原料分开存放。冰箱内食品不得重叠,开罐的食品应倒入盛器加盖冷藏备用。
第六章
烧煮烹调卫生制度第二十五条烧煮前检查卫生食品质量,不得烧煮腐败变质的食品。
第二十六条食品必须充分加热,烧熟煮透,防止里生外熟,中心温度不得低于75℃。
第二十七条烹饪后熟制品必须盛放于专用容器内,并在相应的操作台或货架上临时放置。
第二十八条烹饪后的食品应在备餐间存放,食品在烹饪后至出售前一般不超过2小时,若超过2小时存放的,应当在高于65℃或低于10℃的条件下存放。
第二十九条烧煮、出菜流程合理,无主交叉污染;生熟容器有明显标记,不得混用,用后洗净消毒,定位保洁存放。
第三十条外购熟食品须回烧后方能供应;剩饭菜不得再次供食用,剩余食品必须冷藏,冷藏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隔夜、隔餐的.食品在确认没有变质的情况下,必须经高温彻底加热后方可供应食用。
第三十一条禁止供应下列食品:(1)毛蚶、泥蚶、魁蚶等水产品;(2)炝虾、醉虾、醉蟹、醉螃蜞等生食水产品;(3)超过保质期的食品;(4)变质、霉变、腐败、虫蛀及有毒有害食品;(5)改刀菜和生拌食品;(6)卫生法律法规规定禁止供应的其他食品。
第三十二条盛装调料的容器要保持清洁卫生,调料内无异物、无油垢,调料容器定期消毒。
第三十三条不得直接用炒菜勺尝味。
第三十四条工作结束后,调料加罩加盖,对加工场所、工用具等进行全面的清洗。做到墙壁、顶棚无脱落、无霉斑、无油垢、排烟罩不滴油;灶台、操作台、水池、地面、水沟及沟盖等保持清洁,无蝇、无蟑螂、无老鼠。
第七章
菜肴留样制度第三十五条菜肴留样由专人负责。
第三十六条留样容器必须洗净消毒,定期保洁存放。
第三十七条当日供应的各种菜肴(包括有馅的面制品)应当分别在冰箱内留样48小时,每种菜肴留样量为100—200克,并做好留样记录。
第八章
食品保质期限第三十八条验收入库的食品应进行登记,写明进货日期,货名、规格、数量、生产日期等。
第三十九条食品存放应隔墙离地、分类分架,挂上标牌;第四十条根据保质期限,掌握先进先出,尽量缩短贮存时间。
第四十一条注意防鼠、防虫、防潮、防霉,通风、干燥。
第九章
食品卫生管理员制度第四十二条幼儿园实行由主管园长负责的食品卫生管理员制度。
第四十三条幼儿园配备一名由卫生保健教师兼职担任园方食品卫生管理员;餐饮公司聘请一名熟悉食品卫生管理的同志担任专职食品卫生管理员。
第四十四条食品卫生管理员必须为全体师生负责,认真履行职责,按照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对食堂食品卫生进行管理,依法进行食品卫生监督检查。
第四十五条食堂或承包经营者应自觉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有关法律法规,诚恳接受食品卫生管理提出意见和建议,认真进行整改,不断提高卫生管理水平。
第十章
食品卫生监督制度第四十六条幼儿园实行由食品卫生管理员负责的食品卫生监督制度。
第四十七条食品卫生监督包括:(1)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监督、检查;(2)食品进货渠道监督;(3)食品加工过程卫生监督;(4)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监督;(5)菜肴留样监督;(6)食品贮藏监督;(7)内外环境卫生监督;(8)从业人员卫生培训监督;(9)硬件设施设备监督;(10)安全监督;(11)师生伙食质量监督。
第四十八条食品卫生监督应坚持经常性与突击性相结合。经常性检查由食品卫生管理员负责,每周两次,作好记载;突击性检查由校方负责,不定期检查。
第四十九条食堂应加强自我监督检查,并虚心听取食品卫生管理员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不断加强食品卫生管理,提高食品卫生管理水平。
第十一章
食品卫生事故报告制度第五十条幼儿园一旦发生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应及时报告。
第五十一条报告内容包括:发生时间、中毒人数、可疑食物、采取措施、控制方法等。
第五十二条幼儿园接到事故报告后2小时内向有关部门报告。上报内容包括:发生食物中毒事故的单位、地址、时间、中毒人数、可疑食物、救治措施等。
第五十三条对发生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事故隐瞒、谎报、拖延、阻挠报告的部门和个人,予以严肃批评,对直接责任人由卫生行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第十二章
事故应急预案第五十四条立即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第五十五条协助卫生机构救治中毒病人。
第五十六条保护好现场。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等。
第五十七条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按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第五十八条做好中毒病人家属思想工作,稳定情绪。第五十九条落实卫生行政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各项措施。
第十三章
事故责任追究制度第六十条园内发生各种食品卫生事故,应追究责任,对责任人根据其责任大小、情节轻重给予不同处理。
第六十一条对从事食品经营者,如违反《食品卫生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发生食物中毒事故或其他安全责任事故,经查实属于其责任的,立即终止经营协议,并由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卫生行政部门的处罚、中毒人员的医疗费用、赔偿费等一切费用。造成重大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二条从业人员擅自离岗、或玩忽职守、渎职,或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范造成事故的,视其责任大小、情节轻重,追究相关的责任或处罚。
幼儿食堂卫生管理制度13
为保证食品卫生,保障职工身体健康,根据《食品卫生法》有关规定,制定如下食品卫生管理制度。
一、食堂有卫生部门发的卫生许可证,炊事员必须有健康证。
二、坚决执行食品卫生法规,严格执行"五四"卫生制度,即:
1、由原料到成品实行"四不"制度:不收、不切、不做、不售腐烂变质食品。验收员不收腐烂变质食物,炊事员不做腐烂变质食物,售饭口不出售腐烂变质食物。
2、炊事员个人卫生做到"四勤":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换工作服。
3、炊事用具用实行"四过关":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
4、对食物存放"四隔离":生与熟,成品与半成品,食品与杂物、药物,食品与天然冰隔离。
5、对室内外卫生实行"四定":定人、定时间、定物、定制度。
三、要求炊事员做到"五不准"制度:
(1)不准穿背心拖鞋上岗。
(2)不准在操作间吸烟。
(3)不准用工作服擦汗
(4)不准穿工作衣进卫生间。
(5)不准随地吐痰。
四、餐厅、操作间、主副食库做到"四无制度":无蛆、无蝇、无虫、无鼠。
五、服务员工作态度要做到"四个一样":
1、领导和职工一样对待。
2、生人和熟人一样热情。
3、领导在不在一样工作。
4、平时与检查时间一样卫生。
六、违反上述食堂管理规定的每条处罚50元。炊事员个人卫生制度:
1、炊事员每年进项一次健康检查,无健康合格证者,不得在食堂工作。
2、上班要穿工作衣,戴工作帽,售饭人员要戴口罩。
3、炊事员要做到勤剪指甲、勤洗手、勤洗工作衣,上班时间严禁戴戒指,手镯耳环等装饰物品。
4、严禁在操作间吸烟、随地吐痰、大闹。
5、生病时应及时就医,不准带病上岗。
幼儿园食堂饮食卫生管理制度3
一、幼儿园膳食管理制度
(一)、幼儿伙食实行民主管理,成立膳食领导小组。明确膳食专人负责,编制膳食计划,安排好每周食谱并及早公布于家长。
(二)、炊事人员及办公室人员每周制定幼儿食谱,食物的调配力求做到平衡,主副食品种多样,并定期计算幼儿进食量和营养素摄取量。
(三)、伙食费专款专用,教职工伙食和幼儿伙食严格分开。
(四)、保持厨房清洁卫生,炊具、餐具、食具应洗涮干净、一餐一消毒。
(五)、严格执行幼儿的作息制度,按时供给饭菜、点心,两餐间隔不少于两个半小时。
(六)、不吃变质不新鲜的食物,做好食物48小时留样工作。
二、餐具用具卫生消毒制度
(一)餐具用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
(二)洗刷餐饮用具必须使用专用水池,不准与清洗蔬菜、肉类等其他水池混用。
(三)洗涤、消毒餐饮用具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必须符合食品用洗涤剂、消毒剂的卫生标准和要求。
(四)消毒后的餐饮用具必须存放在餐具专用的保洁柜内备用。餐用保洁柜定期清洗消毒,避免污染。
(五)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具应分开存放,存放柜上必须有明显标志。
三、配餐制度
(一)烹饪好的食品分别放进明显标志的容器内(盆、桶),并作好分开使用,定位存放。
(二)幼儿食品煮熟后,其中心温度不低于70摄氏度,煮熟后的食品应当与食品原料或半成品食品分开存放。
(三)在烹饪后,到食用前需要较长时间存放的食品,应当在高于60摄氏度或低于10摄氏度的'条件下存放。
(四)凡存放熟食品的容器要消毒后使用。
四、食品卫生“五四制”
(一)由原料到成品实行“四不”制度:
1、采购员不买腐烂变质原料。
2、保管员、验收员不收腐烂变质原料。
3、加工人员、厨师不用腐烂变质原料。
4、各班老师不给幼儿食用变质食品,不用手拿食品,不用不洁材料存放和包装食品。
(二)成品食品存放实行“四隔离”:
1、成品与半成品隔离。
2、生熟食品隔离。
3、食品与药物隔离。
4、食品与天然水隔离。
(三)用(食)具实行“四过关”: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蒸汽或开水消毒)。
(四)环境卫生实行“四定”:定人、定物、定时间、定质量,划片分工包干负责。
(五)个人卫生做到“四勤”: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工作服、勤洗换个人衣物。
五、食品卫生安全保卫制度
1、食堂应建立严格的安全保卫措施,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幼儿园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放间,防止投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师生用餐的卫生与安全。
2、食堂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都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3、食堂从业人员应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必须做到:
(1)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便后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
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应洗手消毒;
(2)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
(3)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
(4)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
4、认真执行“食品验收、储存、加工制度”,蔬菜和伙食品按当天的需要量定购和烹调。
5、严格执行“餐用具清洗、消毒、保洁制度”、“食堂从业人员晨检制度”、“食堂环境卫生保洁、检查制度”等一系列卫生管理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幼儿园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落实食品卫生责任追究制度,严防集体性食物中毒。
6、每天下班前,检查灶具、液化气、各电器开关是否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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