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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存货管理制度
在现实社会中,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那么相关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公司存货管理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公司存货管理制度1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存货管理,规范存货的采购、耗用、销售与核算等,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是公司经营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适用于公司各个部门。
第三条存货的范围的确认,以公司对存货是否具有法定所有权为依据。凡在盘存日,法定所有权属于公司的一切物品,不论其存放何处或处于何种状态,都应作为公司的存货。
第四条存货的分类:原材料、低值易耗品、库存商品、包装物等。
第五条存货的核算与摊销方法:存货按照实际成本计价,发出的存货成本采用加权平均法计算确定,低值易耗品一般采用一次摊销法摊销。对于价值超过20xx元,但不作为固定资产管理的机具和工具,采用领用和报废时各摊销50%的'方法进行摊销。
第六条存货的入库:
(一)购进原材料等存货,入库前必须办理验收入库手续。
1.核对实物规格、型号,生产单位与采购合同一致;
2.观察包装完好程度,并清点实物数量;
3.完成实物品质检查;
4.完成上述工作后填制'入库单'一式三份。
(二)验收中发现溢余时填制'溢余货物单'。
(三)验收中发现毁损短缺时填制'毁损短缺货物处理单'。
(四)按实收数量入库,并记录实物账卡。
第七条存货的出库:
(一)根据调拨单、领料单等发货指令发出存货之前,必须填制'出库单',出库单是报告仓库已按发货指令将存货发出,并办妥交接签字手续的程序性凭据。凡未办理出库单手续者,一律不得发货。
(二)出库单以仓库为主体,分年度编写和顺序编号,并按下列程序运作:
1.本单一式四份;
2.完成出库单全部内容,空白行应盖'以下空白'章;
3.发货并经清点完毕,应盖'存货已全部发出'章。
4.仓库内所有存货,没有调拨指令,均不准出库,禁止以白条抵库。
第八条仓储要求
(一)库房设施必须符合防火、防盗、防潮、防尘标准,货架应达到安全要求。
(二)仓库物资必须严格按照规定存放,每种存货应挂卡片,标明品名、规格、型号、产地、单位等,并标明现存数量。
(三)仓库保管员应履行以下基本职责:
1.严格禁止无关人员进入仓库;因业务工作需要进入仓库的有关人员,保管人员必须亲自陪同;
2.定期检查消防器材,更新、补充消防物料;
3.保持库房清洁卫生,库容整齐、美观;
4.注意门锁安全,贵重物品应设内库存放;
5.经常核对账、卡、物,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处理。
第九条实物账务
(一)存货明细账是记录实物的收入、发出、结存情况的重要账册,必须按品种、规格登记,妥善保管,年终装订成册,至少保存五年。
(二)记账应有合法依据,凭证必须完整无缺,并遵守以下记账规则:
1.根据入库单记收入,出库单记发出,有关指令资料作为其附件,分别顺序编号,作为记账索引号,按月装订成册,以便日后查询;
2.账页不准撕毁,遇有改错,可以划红线加盖私章订正。账面记录,严禁挖、补、刮、擦和用涂改液;
3.账面记录采用'永续盘存制',每次发生增减变动,及时计算结存余额;
4.启用账簿,应在账簿封面载明公司名称、年度,在启用页内载明账簿名称,启用日期,由记账人员签名或盖章,并加盖公章。调换记账人员时,应注明交接日期,并由移交人、交接人签名或盖章。
5.废损处理
(1)存货在库保管期间,由于各种原因发生存货毁损、变质、霉烂造成损失时,必须严肃、认真、及时填制'废损报告单',上报审批。
(2)根据审批意见,仓库方可作减少账务记录;财务部方可作有关账务处理。
第十条存货盘点按照《中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财物盘点制度》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本制度由财务部制定,解释权、修改权归财务部。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20xx年1月1日起实施。
公司存货管理制度2
第一条为了加强集团酒店业(包括餐饮、客房和休闲娱乐三大部分)的存货管理,规范存货的购进、领用、耗用、节余库存保管及存货各环节核算的操作流程和管理行为,现根据酒店管理公司经营管理的需要,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中的存货是指集团酒店业在日常经营过程中行将消耗的原物料、燃料及经营性辅助设备(不包括固定资产部分)。
具体包括:
1、原材料:餐饮业各种制作的基础性原材料,如鱼、肉、蔬菜等,以及干货调料等;
2、库存商品:存放于仓库及水吧的香烟、酒水、纸巾等出售商品;
3、物料用品:一次性餐具、客用拖鞋等一次性耗材和经营性辅助设备(不包括固定资产部分);
4、燃料:指酒店各设备正常运营维护所需的各种燃料等。
第三条存货的购进管理
一、存货的购进采取“采购计划审批制”:
1、单价在500元及以上的各种经营性辅助设备(指低值易耗品部分)的购进审批办法,参照集团的相关规定执行;单价在500元以下的各种经营性辅助设备、日常经营所需的原物料及燃料的购进审批办法,按照本规定中的相关条款执行。
2、对不同存货,采取不同时期申报计划:
(1)日计划:指需购进的'各种基础性原材料食品,由厨部、餐饮部于头
一天预测第二天的需要量,据此拟定需求,填制《厨房订货申请表》,报使用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后,交采购部办理正式采购业务。申报计划时间为每天下午4:00—8:30。
(2)周计划:指需购进的冻品、烟等,填制《天怡酒店管理公司申购单》
由部门或仓库申报,交采购部办理采购业务。申报计划时间为每周六下午。
(3)半月计划:指需购进的干货调料,由仓库报计划,填制《天怡酒店
管理公司申购单》,仓库领班签字后,送交采购部办理正式采购业务。申报计划时间为每月1—5号和15—20号。
(4)月计划:指需购进的客房用品、印刷用品等,由仓库以及各部预测
该月需要量,并据此拟定需求,填制《天怡酒店管理公司申购单》,送交采购部,并办理正式采购业务。申报计划时间为每月25—30号。
3、上述第(3)、(4)项填制《天怡酒店管理公司申购单》,经使用部门负责人签字后需交仓库核签:仓库主要核查需购进的物料在计划申报时仓库中实有的各物料(包括可代用品)库存数量,并将相应的数量据实填入对应栏次,并提出计划意见。
公司存货管理制度3
公司存货盘点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加强公司存货资产管理,保障公司存货资产的安全性、完整性、准确性,及时、真实地反映公司存货资产的结存及利用状况,使公司存货资产的盘点更加规范化、制度化,为公司销售、生产计划及财务成本核算提供依据,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与有关定义
2.1 适用范围
2.1.1 本制度规范了存货盘点工作的方法、程序、要求及责任。
2.1.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仓库存货、车间存货、外协存货的清查盘点。
2.2 有关定义
2.2.1 仓库存货盘点:对所有存放公司物资的仓库(包括在外库房)中存货的盘点,如原材料、燃料、辅料、外购件、自制件、产成品等的盘点。
2.2.2 在制品盘点:各部门已从库房办理领料手续或尚未办理完工入库手续的所有在制品(在建工程),包括滞留在车间、工地的原材料、半成品、产成品等。
2.2.3 外协件存货盘点:对已经发到外协单位尚未回司的产品的盘点。
2.2.4 自盘:存货管理部门仓管人员对存货进行的盘点。
2.2.5 复盘:仓库主管或材料主管对存货进行的盘点。
2.2.6 抽盘:财务部对自盘的结果进行的复核和抽查盘点。
3 职责分工
3.1 财务部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存货盘点工作。包括发布盘点通知、监督盘点过程、抽查复核盘点结果、发布盘点工作考核通报,根据公司领导的批复意见对盘点结果进行帐务处理。
3.2 存货管理部门负责盘点的具体实施、确认、统计、上报工作。
4 盘点时间
4.1 自盘:每月23日前进行,节假日顺延。具体时间由各仓库管理部门拟定《盘点计划表》并组织实施。
4.2 复盘:每季度末月25日前进行,节假日顺延。具体时间由各仓库管理部门
拟定《盘点计划表》并组织实施。
4.3 抽盘:每季度末月的30日前进行,节假日顺延。具体时间由财务部拟定《盘点计划表》,经分管领导批准后于盘点日一周前发各有关部门。
4.4 财务部每季度应至少安排一次不定期盘点,具体工作由财务部负责拟定计划并组织实施,重点检查卡、物相符率或账、卡相符率或账、卡、物相符率。
4.5 若要变更时间,必须征得财务部负责人同意方可。
5 盘点方法
5.1 实地盘点法是在财产的存放地点逐一对其进行清点或用计量仪器确定实存数量的一种方法。
5.2 抽样盘点法是对某些价值小、数量大,不便逐一清点的财产,采用从总体或总量中抽取少量样品,确定其样品数量,然后再推算总体数量的方法。
5.3 估算法是对某些数量大、堆放不规则、价值低廉、不适合实地盘点法对财产进行逐一计量,而估计其数量的一种方法。
5.4 实际盘点过程中,对于价值较大的外购件、自制件、自制半成品、产成品必须采用实地盘点法,对于价值小、数量大、不便逐一清点的存货可采用抽样盘点法和估算法。
6 盘点要求
6.1 每月20日所在周的周五下班时间为盘点关账时点,关账前发生的单据必须入账,关账后发生的单据待盘点结束后入账至下个月。
6.2 各物料使用部门将盘点日需领物料在仓库盘点日前2天到仓库领取,于盘点前3天将剩余物料办理好退仓手续入库,以便仓库盘点工作顺利进行。
6.3 存货盘点前各部门应进行清理整顿,分类、分区域按规定堆放好存货,并粘贴好《物料标识卡》。抽盘要求盘点之日仓库物料尽量停止流动。
6.4 收货待处理尚未进帐的物品应置于收货待检区,备好待发物料应置于备料区,并做好标识,不列入盘点范围,但须保留相关进出单据,以便盘点时作为补充证据。
6.5 参与盘点的有关人员在进行盘点前要明确自己的职责、任务,事先做好准备。盘点使用的单据、表格需要修改时,须经财务部部长签字后生效,否则追究盘点记录人员的责任。
6.6 盘点工作要连续进行,不准中间中断,负责盘点各有关人员原则上不准请
假,遇紧急事情时,应事先向盘点总指挥请假,获准后方可离开,各有关人员不
得擅自离开岗位。
6.7 盘点人员必须认真、准确对盘点物品进行清点、称量,如实填报盘点结果,真实反映资产结存状况,严禁弄虚作假,盘点报表填报要求数据准确、字迹清楚。
6.8 盘点时应先清点或称量实物,后对《物料标识卡》,再填《盘点表》核对账面数,盘点时发现物、卡、账不符,实物保管人员负责核实、查明原因。
6.9 盘点时仓管人员需认真回答复盘、抽盘人员提出的问题,并说明实物出现盈亏、残损的原因,并由复盘、抽盘人员记录在案,当场未查实的.问题由仓库管理部门于盘点后三天内查清原因,并出具实物盘点异常报告交财务部。
6.10 各类存货的账、物、卡种类相符率要求为100%。
7 盘点程序
7.1 自盘
7.1.1 仓管部门负责人指定材料主管在盘点日打印《盘点表》分发给盘点人员,同时报财务部电子表格一份。
7.1.2 自盘人员按照盘点进度计划及《盘点表》进行盘点。
7.1.3 自盘人员核对盘点结果是否与《盘点表》结存数量一致,如不符,则在确认后查找不符原因,直至清楚无误为止。
7.1.4 自盘人员在《盘点表》上签名后交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
7.1.5 材料主管对盘点确认的差异物料填写《盘点盈亏报告单》交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
7.1.6 仓库管理部门将《盘点表》(打印装订并签名)、《盘点盈亏报告单》在盘点日后两天内交财务部。
7.2 复盘
7.2.1 复盘人员在初盘人员的陪同下进入盘点区域进行实物盘点。
7.2.2 复盘可采用100%复盘,也可采用抽盘,由仓库管理部门在《盘点计划表》中确定,但复盘比例不得低于物料种类的50%。
7.2.3 复盘人员按复盘安排分工进行盘点,点数员应边点数、边报数,记录员应将盘点结果记录在《盘点表》上,如须称量,由点数员进行称量作业。
7.2.4 复盘与自盘如有差异,须与自盘人员进行盘点确认,确认有误的,由自盘人员在《盘点表》中“复盘数量”旁签字,以示负责。
7.2.5 若复盘物料种类差错率超过15%(含15%)以上时,则报告部门负责人
处理,必要时,部门负责人要求实物保管员对所管全部物料进行重新盘点。
7.2.6 复盘完成后,如与自盘无差异,复盘人将《盘点表》上交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如与自盘有差异,则按7.1.6办理。
7.3 抽盘
7.3.1 抽盘人员在自盘、复盘人员的陪同下随机抽样物料,抽查比例不得低于所盘物料的20%、盘点金额达到80%以上,对单位价值较大的材料、产成品必须做到逐一盘点。
7.3.2 抽盘人员将抽盘结果记录在《盘点表》上。
7.3.3 对于抽盘与复盘有差异的物品,须与复盘人员进行再次盘点,确认有误的,复盘人员应在《盘点表》中“抽盘数量”旁签字,以示负责,并记录最终盘点的结果。
7.3.4 在整个抽盘作业中,抽盘组织人员对抽盘情况进行巡查,对抽盘中遇到的问题,抽盘人员应向抽盘组织人员或部门负责人反馈、报告。
7.3.5 若抽盘发现物料种类差错率超过10%(含10%)以上时,则报告财务部负责人处理,必要时,应要求实物保管员对所保管全部物料进行重新盘点(复盘人员也参加盘点)。
7.3.6 盘点结束后,财务部盘点人员要在盘点表上做简要总结,注明抽盘项数、不合格项数、其他事项,抽盘双方当事人进行签字确认。
8 不定期盘点
8.1 财务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指派人员抽查资产结存状况,抽查时各实物保管部门要派人在盘点现场协助,抽查物品数量不得低于所抽查实物保管部门物料的5%。
8.2 抽查日期及项目,以不预先通知经管部门为原则,组织工作可适当简化。
8.3 抽查可采取由账至物或由物至账的方式,抽查人员应将抽盘结果填写在《抽盘表》上,若有差异则须计算出差异数量,并要求存货保管人员在《抽盘表》上签字确认。
9 财务处理
9.1 盘点若产生盈亏,于盘点后2个工作日内,由仓库管理部门材料主管编制《盘点盈亏报告》,报部门负责人审核后交财务部。
9.2 财务部对《盘点盈亏报告》复核无误后,编制《盘点汇总表》,将《盘点
盈亏报告》、《盘点汇总表》交总公司审批,要求在两个工作日内完成。
9.3 财务部、仓库管理部门在接到审批后的《盘点盈亏报告》1个工作日内完成账、卡调整工作。
10 盘点报告编制
10.1 每月自盘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仓库管理部门应编写《盘点总结报告》(内容主要包括盘点情况说明、盈亏和处理建议、相关责任人的奖罚建议等)报财务部。
10.2 每季抽盘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财务部应编写《盘点总结报告》(内容主要包括盘点情况说明、盈亏和处理建议、相关责任人的奖罚建议等),并呈总会计师、总经理审阅。
11 本制度未涉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确认。
12 本制度自二〇一一年四月一日起实施。
公司存货管理制度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农业公司的资产管理,确保农业公司存货的科学管理和有效利用,提高农业公司的经济效益,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农业公司存货管理制度适用于农业公司的所有存货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农业公司存货的管理工作应坚持科学决策、规范操作、公平公正、高效快捷的原则。
第四条农业公司存货管理工作,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科学有效的管理制度,明确权限和责任,建立健全的管理体系,确保农业公司存货管理的合法性、合规性和效益性。
第五条农业公司存货管理工作,应遵守合同制度,保证存货的质量和数量的准确性,及时进行盘点核实。
第六条农业公司存货的管理应当注重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积极开展节能减排和清洁生产,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第七条农业公司存货管理应当积极推动信息化建设,建立存货管理系统,提高管理效率和信息的准确性。
第八条农业公司存货管理工作应遵循经济、合理、实用、科学的原则,确保存货安全、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第二章存货的分类与管理
第九条农业公司存货分为原材料、半成品和成品三大类。
第十条农业公司原材料的管理应严格按照采购计划执行,通过合法渠道采购原材料,确保原材料的质量符合公司要求。
第十一条农业公司半成品的管理应进行记录,及时监督加工制作,合理安排生产进度,确保半成品的质量和数量。
第十二条农业公司成品的管理应根据销售计划制定生产计划,严格控制生产进度,确保成品的质量和数量。
第十三条农业公司应建立完善的存货管理制度,确保存货的安全和稳定。
第十四条农业公司应加强对存货的仓库管理,建立专业化的仓储团队,制定详细的仓库管理规程,确保存货的安全、整齐、易取。
第十五条农业公司应定期对存货进行核查,建立盘点制度,及时发现和纠正存货数量和质量的问题。第十六条农业公司应按照存货的不同特点和需求,合理安排存货的堆放位置和存放方式,保证存货的保管和使用。
第三章存货的采购与销售
第十七条农业公司存货的采购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和公司的采购计划执行,采用竟价、招标、询价等方式公开、公平、公正进行采购。
第十八条农业公司存货的销售应当制定销售计划,根据市场
需求进行销售,确保存货的质量、数量和价格符合公司的要求。
第十九条农业公司应建立健全的供应商评价制度,对供应商进行周期性的评估,维护良好的合作关系,保证供应的稳定性和质量。
第二十条农业公司应建立客户回馈制度,及时了解客户需求,提供满足客户要求的产品和服务。
第二十一条农业公司应建立完善的配送体系,确保存货能够按时送达客户,并及时收回滞销的产品。
第二十二条农业公司应建立完善的售后服务制度,及时处理客户的投诉和意见,保证公司形象和品牌声誉。
第四章存货的使用与维护
第二十三条农业公司存货的使用应根据生产需求和市场需求进行合理的'安排,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操作规程,保证存货的安全使用。
第二十四条农业公司应加强存货的维护保养工作,确保存货处于良好的状态,延长存货的寿命和使用年限。
第二十五条农业公司应建立健全的设备维修制度,定期维护
和保养存货的设备,及时处理设备故障,确保存货的正常运转。
第二十六条农业公司应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对存货的安全监控和防范,确保存货和人员的安全。
第五章存货的财务管理
第二十七条农业公司应建立科学的财务管理制度,做好存货
的财务核算和报表编制工作,确保财务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第二十八条农业公司应按照会计准则和相关规定,对存货的价值进行准确计量,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建立妥善的资产负债表。
第二十九条农业公司应建立完善的存货成本核算制度,做好存货成本的计算和分配工作,提高存货成本核算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第三十条农业公司应加强对存货的预算和费用控制,优化存货结构,提高资金利用效率。
第六章存货的风险管理
第三十一条农业公司应建立风险管理制度,加强对存货的风险评估和控制,降低存货的经营风险。
第三十二条农业公司应建立健全的风险防控机制,加强对存货的质量把关,确保存货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第三十三条农业公司应建立健全的应急预案,及时应对各类突发事件,保障存货的安全和稳定。
第三十四条农业公司应加强对存货的市场信息和竞争对手动态的监测,积累行业经验,提高存货的竞争力。
第三十五条农业公司应加强对存货的知识产权保护,确保存货的独特性和市场竞争力。
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六条农业公司对违反本管理制度的行为,按照公司的规定进行处理,视情节轻重予以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农业公司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八条农业公司存货管理制度的解释权属于公司。
第三十九条本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替代原有的存货管理制度。
第四十条本管理制度的修改和补充,经公司领导同意后执行。
农业公司存货管理制度是农业公司重要的管理工具,通过规范存货的采购、销售、使用和财务管理,有效控制存货的成本和风险,提高农业公司的经济效益和竞争力。农业公司应认真落实该管理制度,加强对存货的管理和维护,提高存货的质量和供应能力,为农业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公司存货管理制度5
1、检查残次商品,其处理需经批准;
2、货物收发需登记并与相关凭证相一致;
3、所有的存货账目需与总账核对一致,不一致处应查清原因;
4、存货数量应由负责仓库以外的人定期根据记录来检查,不一致处应查清原因;
5、没有保存连续记录的仓库应进行一次全面的`清点;
6、最高和最低记录应作预先设定并评审;
7、再订货点应预先设定并评审;
8、各类商品的存放地点应标识;
9、商品应存放于安全之处,以防止损失;
10、所有商品应标识相应信息并按类存放于各处;
11、进入仓库应受到限制。
公司存货管理制度6
一、存货管理的范围
包括原材料、辅助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详见低值易耗品管理办法)、半成品和产成品的`入出库及库存的管理。
二、入库管理
1、外购时,首先由用料部门提出用料计划,由分管领导审核,由供应部门负责实施采购,制定合同后,交财务部门纳入收支计划,并通过单位内部支付款项
2、到货后,由质检部门、仓储部门按ISO9001企业规程验收入库
3、准确按货物名称、数量、规格填写入库单。
4、对于外购物资数量短缺、品种质量不符合,由采购部门负责与供货方来联系解决
5、外购原料的入库单据各个环节经手人签字后,交由财务成本会计进行核算。
三、出库管理
1、领用物料由使用部门按生产经营所需履行出库手续,填具出库单,仓库保管员凭“出库单”据实发货。
2、每日已领用但尚未耗用的物资(包括残余料),应及时退回仓库,便于财务如实核算成本。
3、会计在每周应将当月的存货出入库按部门分项目汇总,与仓库保管、生产部门核对一致后,作为成本费用原始资料做出凭证。
四、库存管理
1、保管员应设各种存货明细账,并根据出入库单进行账簿登记,定期与财务核对账目,实地盘点实物,保证账账相符,账实相符。物资要堆放整齐,标签清楚,存放安全,保管员对存货的安全和完整负责。
2、对用量或金额较大,领用次数频繁的物资应每月盘点一次,对于所有存货至少要一年彻底清查一次。
3、年末盘点,由仓储部门财务部门对存货进行实地盘点,查找盈亏、积压等原因,编制盘存表,提出处理意见,报告主管经理。
存货管理以公司ISO9001认证程序文件为基础,如有未尽事宜,公司经理会讨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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