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舍安全管理制度

时间:2024-10-31 18:46:19 制度 我要投稿

校舍安全管理制度15篇【优】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这些规则蕴含着社会的价值,其运行表彰着一个社会的秩序。制度到底怎么拟定才合适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校舍安全管理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校舍安全管理制度15篇【优】

校舍安全管理制度1

  一、目标任务和基本原则

  (一)目标任务

  总体目标:对全市中小学校开展抗震加固、提高综合防灾能力建设,使学校校舍达到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标准,并符合对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和洪水、火灾、雷击等灾害的防灾避险安全要求,将学校建成最安全、家长最放心的地方。

  主要任务:从年开始,用三年时间,对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七度以上地震高烈度区,洪涝灾害易发地区、山体滑坡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易发地区的各级各类城乡中小学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舍进行抗震加固、迁移避险,提高综合防灾能力。其他地区,按抗震加固、综合防灾的要求,集中重建整体出现险情的D级危房、改造加固局部出现险情的C级校舍,消除安全隐患。年完成加固、改造规划三年总工作量的30%,年完成三年总工作量的,年完成三年总工作量的。

  (二)基本原则

  1.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结合当地中小学布局调整规划,充分考虑社会发展和学龄人口变化等因素,科学制定校舍安全工程总体规划。

  2.统筹安排,均衡发展。整合项目和资金,把校舍安全工程与农村初中校舍改造、校舍维修改造、农村寄宿制小学建设、新农村卫生新校园建设等专项工程结合起来,促进区域间、校际间办学条件均衡发展。

  3.分级负责,分步实施。市本级重点负责对市属学校的排查、加固和改造,县区政府分别负责本辖区内学校的排查、加固和改造。在确保校舍安全工程全面展开的前提下,要确定优先顺序,分清轻重缓急。根据绝大多数区域属工程重点解决的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七度以上地震高烈度区及洪涝灾害易发地区、山体滑坡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易发地区的实际,应优先解决好规模较大、寄宿学生较多学校校舍的加固改造。

  4.严格标准,确保质量。严格按照国家建筑方面的法律法规、中小学校建设标准、建筑设计规范以及重点类抗震设防标准(在一般建筑设防标准基础上提高一度)等强制性标准和规范要求,进行中小学校舍的选址、勘察、设计建设和加固改造,确保安全、经济、实用和适用。

  二、实施范围和工作步骤

  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的范围是全市所有公办、民办中小学(含初中等职业学校和特殊教育学校)。根据中小学布局调整规划,年底前撤并的学校不再加固改造。其工作步骤是:

  (一)全面进行中小学校舍排查、鉴定。各县(区)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和技术力量,对本行政区域内的中小学校(含民办)现有校舍进行逐栋排查,按抗震设防和有关防灾要求,出具校舍安全排查报告。根据排查结果,组织具备相应资质的机构对校舍逐栋鉴定,并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鉴定报告。凡是没有按照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要求进行建设的校舍,以及建筑管理基础资料缺漏严重、建设程序不合规范的校舍,都要由有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检测鉴定。依据排查、鉴定结果,为每一栋校舍建立安全档案,并纳入全国中小学信息管理系统,全面反映中小学校舍基本安全情况,并据此研究和制订校舍安全工程规划和具体工作方案。年月底前,各县区和市直各学校要完成校舍的排查鉴定。xx年5月以后已经排查并形成鉴定报告的校舍,可不再重新鉴定。市直学校的排查、鉴定工作由市教育局牵头,会同有关部门统一组织。

  (二)科学制定校舍安全工程实施规划和方案。根据排查、鉴定结果,按照优化中小学布局和结构的要求,制定校舍安全工程工作总体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与具体改造、加固方案。

  年月底前,各县区要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以及本年度完成安全工程总量30%的要求,制订年度加固、改造计划,并启动实施一批加固、改造工程项目;年月底前,要制订出校舍安全工程三年总体规划及、年度计划。各县区上述工程计划报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后汇总报省审定。

  (三)分步、分类实施中小学校舍改造。对通过维修加固可以达到抗震设防要求和标准的校舍,按照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标准改造加固;对经鉴定需要重建的校舍,按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标准和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重建;对严重地质灾害易发地区的校舍进行地质灾害危险评估并实行避险迁移;对根据学校布局规划确应废弃的危房以及不具备加固条件的校舍要及时拆除,不再使用;坚持以抗震为主,综合防灾原则,严格执行校舍防火、防雷等综合防灾标准,提高综合防灾能力。

  每项工程完工后,各县区、各学校要及时上报,市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工程项目组织检查验收,对未通过验收的项目要提出处理意见。

  三、资金筹措与管理

  工程资金实行省级统筹,市县负责,多渠道筹措,中央财政补助。各县区要根据工程总体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积极筹措落实资金,列入财政预算,确保资金及时到位。中央、省专项资金采用因素法进行分配,主要补助工程量大、财力较为困难的县,其它县区工程所需资金原则上由县区政府负责解决,市财政视情况予以补助;市直学校所需资金由市政府负责;民办学校校舍安全工程所需资金由主办者负责。

  各县区人民政府要多渠道筹措专项资金,积极调整支出结构,集中财力,确保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顺利进行。在保证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和国家助学金本级分担资金落实的前提下,县区政府可从以下渠道筹措工程资金:

  (1)农村义务教育校舍维修改造资金;

  (2)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资金;

  (3)中小学布局调整中被调整学校的置换资金;

  (4)城建税用于教育事业资金;

  (5)按规定比例用于职业教育后的教育费附加;

  (6)年通过调整预算支出结构调剂解决部分资金,年本级预算安排的部分资金;

  (7)市、县(区)政府确定的其它资金来源渠道;

  (8)鼓励社会各界积极捐资捐物,支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

  凡捐赠校舍安全工程的,执行《张家口市捐资助教办法》的有关表彰奖励规定。

  校舍安全工程建设执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实施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有关减免行政事业性和经营服务性收费等优惠政策。

  要加强工程资金管理,建立健全管理制度,规范工程资金的分配使用。工程资金要分账核算,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截留和挪用,也不得用于偿还过去拖欠的工程款和其他债务。要建立工程资金专项审计制度,加大对工程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力度。

  四、工程管理与监督

  (一)实行项目管理,确保工程质量。校舍安全工程建设要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始终把工程质量放在首位。重建、迁建项目设计应坚持“安全牢固、功能齐全、方便适用、科学合理”的原则,严格执行相关建筑安全标准,满足抗震设防和其他综合防灾要求。加固项目应当根据校舍鉴定报告和具体规范进行加固改造,提高房屋结构的抗震和综合防灾能力。要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竣工验收合格后使用的原则,严禁搞边勘察、边设计、边施工的“三边工程”。在工程立项、勘察设计、招(议)标、施工监理、资金管理、竣工验收、预决算审计、档案管理等方面,都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行业标准。

  (二)建立工程监测和评估机制。各县区校舍安全工程办公室要对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进展情况进行监测,定期上报工程进展情况,及时反映工程实施中出现的情况和问题,保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的顺利运行;市校舍安全工程办公室要组织专家对各县区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情况和资金使用等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对资金落实到位和工作成效突出县区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负责任、造成工程质量问题的,以及挤占、挪用、截留工程专项资金等违规违纪行为的,要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要将工程实施情况作为各级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

  (三)建立公示制度,实施阳光工程。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坚持阳光操作,公开透明。全过程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所有工程项目,都要将项目负责人、施工队伍名称、设计单位名称、监理监督人员姓名等镌刻于项目标志牌上便于群众监督。工程实施方案、规划和年度计划、工程招投标、施工监理、资金管理、竣工验收、预决算审计等列入政务公开内容,向社会公布。工程验收可吸收当地媒体、学生家长代表参加。

  (四)建立中小学校舍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各级政府主要领导是校舍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分管校舍安全工作的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其他负责人对其分管工作涉及的校舍安全负管理责任。要强化工程安全责任制,将工作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个人。对改造后的校舍,如因选址不当或建筑质量问题影响防灾能力致人伤亡的,或者忽视校舍安全隐患不履行改造职责造成校舍安全事故的,以及对因工作不力、管理不严或违规操作等造成工程安全隐患或事故的,要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组织领导和部门职责

  (一)强化政府领导。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行国务院领导、省级政府统一组织,市、县级政府负责实施,充分发挥专业部门作用的领导和管理体制。

  县区人民政府全面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的实施和管理。主要职责包括:组织对辖区内校舍进行逐一排查鉴定,建立健全本县中小学校舍安全档案;结合本县区中小学布局调整规划,制订本县区校舍安全工程总体规划、年度实施计划和每一栋建筑的加固改造方案;足额落实本级政府应承担的校舍安全工程资金;按有关规定减免校舍安全工程建设收费;组织项目前期论证、招投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竣工验收、办理基建财务决算等环节工作;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加强对项目学校管理人员的培训,保证校舍安全工程进度和质量;保证校舍安全工程建设用地;对学校项目建设期间校舍的使用、管理和安全进行监督检查,及时更新中小学校舍信息管理系统;定期向上级报告校舍安全工程进展情况。

  为加强对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的领导,市政府已成立由主管副市长任组长,教育、建设、财政、发改、水利、国土、地震、安监、公安(消防)、监察、审计等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张家口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统一协调全市校舍安全工程的实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制订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负责审核、汇总本辖区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及项目规划;组织指导工程实施,协调解决工程实施中的相关问题,监督、检查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各县(区)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明确责任,加强领导,统一部署,认真组织实施。

  (二)明确部门职责。市县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在同级人民政府及工程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相互配合,协调联动,各司其职,合力攻坚。

  教育部门负责组织拟定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和工程规划,会同发展改革、财政、建设等有关部门做好规划协调工作。督促检查校舍安全工程进展情况,总结推广先进经验。组织开展工程全面验收。

  建设部门负责校舍安全工程的技术指导工作。在校舍排查鉴定、加固改造和工程建设管理等方面,会同国土、地震、水务、公安(消防)等部门给予技术指导和监管,督促各责任主体执行有关建筑抗震设防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组织协调相关专业人员对校舍安全性能进行技术鉴定,指导校舍工程验收工作。

  财政部门要充分发挥公共财政职能,落实好财政预算内应承担的工程资金;加强资金监管,提高使用效益。

  发改部门要将校舍安全工程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落实专项投资,按建设程序加强项目监管;完善相关政策与标准,为校舍安全建设提供政策支持。

  国土资源部门要配合建设部门对校舍安全工程给予技术指导,具体负责学校校舍排查鉴定中的地质灾害评估,负责提供学校中心点的经度、纬度和海拔高度。

  地震部门要配合建设部门对校舍安全工程给予技术指导,具体负责学校校舍地震安全性评价。

  水务部门要配合建设部门对校舍安全工程给予技术指导,具体负责学校所在地洪涝灾害性质的评估。

  公安部门要配合建设部门对校舍安全工程给予技术指导,由消防安全部门负责对学校校舍消防安全设施进行综合性评估。

  监察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负责校舍安全工程的监督检查并组织定期巡查,设立举报电话,调查处理工程中的违纪案件。

  审计部门要配合监察部门负责校舍安全工程的监督检查工作,具体负责工程专项资金的审计工作。

校舍安全管理制度2

  校舍的安全管理是学校整个管理工作的一个部分,通过加强管理,提高校舍的使用效益,是校舍安全管理的主要目的;为学校创造一个良好的育人环境,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1、校舍安全管理主要由学校总务处统管,并实行使用班级及各处室分管责任制,班级教室由班主任负责,各处室由各处室主任负责。分配给教职工居住的.宿舍,属学校固定资产,居住期间由入住教职工负责,调离时无条件完好归还学校。住宿生宿舍楼,由分管各幢的负责内宿管理老师负责。未具体分配使用的校舍,由总务处统筹负责。对于校舍的使用,任何个人未经同意,不得擅自调换和占用,不准私自改动内部装修和结构等。

  2、建立健全校舍档案资料管理工作,施工后的各幢楼房图纸,要按各幢进行整理归档、装妥,以便日后查阅。如校舍产权变动、大修、拆迁、改建,需由学校校长室研究决定,并按有关程序,呈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批。

  3、校舍的修缮维护:

  (1)要经常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维修、改造,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门窗地板注意保养维护,墙壁地面要干净无污溃,保持完好状态。

  (2)经常检查各处室内网络、水、电、窗帘等设施设备,建立健全报修制度,确保正常运转,使用。

  (3)对各幢建筑物大面层,保持经常清理,排水管道要畅通不被堵塞,无积水;要及时发现大面层有无裂纹渗漏滴水情况,并及时组织修补。

  (4)设立定期检查制度,特别是在每年台风雨季来临之前,应及时组织检查,做好准备应对。

  (5)每学期末,都要进行全面彻底总检,利用假期时间,彻底维修,保持校舍完好。

  4、按上级指示要求,在一定时段对每幢建筑物定期请市防雷检测所进行防雷检测,检查避雷线路情况,及时发现问题排除隐患,确保师生人身及设备安全。

校舍安全管理制度3

  1、学校配备专职或兼职校舍管理员一名,负责对校舍安全方面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向学校分管校长报告。

  2、校舍设施要求避雷设施完好,发现损坏要及时修复,定期请有关部门做好检测。

  3、门窗开启灵活,不松动,不腐朽。玻璃物件齐全,油灰饱满不松动,维护及时。

  4、平房使用XX年以上,楼房使用15年以上,邀请有资质的房屋鉴定部门进行质量鉴定,鉴定合格方可继续使用。

  5、学校要在已发生危险的地方或设施前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预防事故发生。

  6、学校校舍按规定要求进行普查和鉴定,发现已坏校舍要及时上报,并迅速请有资质部门进行安全鉴定,,依据鉴定报告处理意见进行整改,否则不得使用。学校严禁使用危房,d级危房要限期拆除,其他危房按规定进行处理。

  7、学校的`避雷设备要齐全完好。

校舍安全管理制度4

  一、学校成立校舍安全检查领导小组,目标明确,责任到人。

  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吴文斌

  副组长:龚建军

  组员:秦念峰姬广地石兴红及各班班主任。

  二、学校要定期组织师生学习校舍安全防范常识和安全防范技能,教育师生防火、防电、防震、防拥挤、防意外事故的发生,对校舍安全隐患和事故的发现和发生及时作好逐级上报,排除和积极处理工作。

  三、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对校舍安全检查要坚持"八查八看"的原则,即查墙基看下陷风化,查墙体看倾斜裂缝,查屋架看断裂虫蛀,查围墙看雨淋风刮程度,查流水看排水畅通,查校址座落看滑坡水冲,查校外四周看危及师生安全因素,查死角看隐患。

  四、学校后勤人员要经常对学校用电进行检查和报告修缮,在组织各类活动用电时,要考虑不利于安全的隐患,以免意外事故的发生。

  五、检查项目:

  1、校园各区域的使用功能必须有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批准才能更改。

  2、校舍的`门、窗、楼板、楼梯、屋面、屋顶有无异常情况,疏散口、厕所、围墙、大门、门垛是否有隐患。

  3、校舍墙体、梁、柱子有无下沉或断裂等现象,

  4、校舍内外墙皮有无空鼓、脱落的危险,校舍周围。

  5、用火点要安全,设备、设施有无隐患。

  6、学校电器设备、设施,供水设备、设施,采暖设备、设施要安全可靠。有无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等。

  7、防火、防盗、体育器材、设施要安全可靠。

  8、要对师生定期进行安全教育。

  9、要注意发现是否还有其它隐患、险情等现象。

  10、加强体育器材的安全管理,设警示语,杜绝不安全隐患等。

  六、校园校舍检查时间:每月的上旬、下旬各检查一次,按时、按项进行检查,不得漏检,并做好检查记录。

  七、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全校教职工要充分认识学校安全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做好长期作战准备,坚持警钟常鸣。常抓不懈,不能时紧时松、时冷时热。

  2、各校要建立领导小组,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由领导小组负责安全工作的检查,落实工作,健全责任制度,明确分工,层层落实责任,做到安全工作不留死角。

  3、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学校安全工作由校长负责,如发生安全事故,要在第一时间上报,做到及时、详细、真实、不得瞒报、迟报、漏报或虚报等。

  4、各校认真执行安全检查管理制度。

校舍安全管理制度5

  为了规范学校校舍安全管理工作,减少因校舍发生的不安全事故。制定以下制度:

  一、学校成立校舍安全检查领导小组,组长:雷尔定 副组长:苏立明 成员:董希金 李少慧 陈维鋆 沈世斌 黄陈苹,做到目标明确,责任到人。严格执行《安全责任追究制》。

  二、学校定期组织师生学习校舍安全防范常识和安全防范技能。对校舍安全隐患和事故的发现和发生及时作好逐级上报、排除和积极处理工作。

  三、学校安全领导小组要坚持对校舍安全作到“六查六看”,即查墙基看下陷风化,查墙体看倾斜裂缝,查屋架看断裂虫蛀,查流水看排水畅通,查校外四周看危及师生安全因素,查死角看隐患。强化责任人目标责任。

  四、学校管电人员要经常对学校用电进行检查和修缮,在组织各类活动用电时,要考虑不利于安全的隐患,以免意外事故的发生。

  五、学校要经常作好校舍安全防范工作。学校和班主任、班主任和科任教师、教师和学生家长要定期签订安全责任书和安全保证书。并认真组织学习实施。

  六、校舍安全领导小组要作好有关校舍安全工作的会议、检查、安全责任等记录工作,一并纳入学校安全档案。

  七、校舍安全领导小组要作好消防器材检查,气压是否充足,药剂有无失效,罐体是否锈蚀,喷射软管是否老化,有无随意挪动,喷嘴是否堵塞变形等。每学期检查两次,同事做好详细的检查记录。

  八、教室由班主任负责管理使用,并具体落实到个人。门窗有专人负责,做到及时关、锁;教室做到手不摸墙,不乱涂、乱画,不乱拉乱刻桌凳,不随意开启照明灯及电教设备;爱护教学用具、生活用具、卫生用具。

  九、实验室、图书室、阅览室由专人管理,定期排查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上报解决。

  十、校教职工都要增强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加强校园校舍等方面的安全检查和管理,发现事故隐患及时向领导汇报,及时处理,把事故消灭在萌芽之中,杜绝事故的发生,保障国家财产安全和教职工的人身安全。

  校舍安全工程档案管理员岗位职责

  1、认真学习贯彻执行《档案法》、《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档案管理办法》及有关档案管理的工作方针、政策和档案主管部门的各项规定、办法,不断提高政洁素质、政策水平,积极接受上级校安办及地方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与指导。

  2、热爱本职工作,忠于职守,遵守纪律,努力学习档案专业知识,不断提高档案的.科学管理水平。

  3、负责本级档案的收集、整理、移交、借阅、查阅等管理工作,完成上级安排的各项档案工作,指导监督下级部门和学校的档案工作。

  4、督促各学校做好各类工程档案的归档、材料收集等工作,确保档案的齐全、完整和质量等工作。

  5、及时对归档的纸质档案材料进行数字化处理,实现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的对应,并按要求纳入《全国中小学校舍信息管理系统》。

  6严格遵守档案管理制度,严守档案秘密。 、做好防火、防潮、防鼠等工作,保持室内清洁卫生,确保档案的安全。

校舍安全管理制度6

  一、校舍设施是学校教学工作物质条件,必须加强管理,将管理使用责任包干到处室、班级和个人,提高使用效益。

  二、教室由班主任负责管理使用,并具体落实到个人。门窗有专人负责,做到及时关、锁;教室做到手不摸墙,不乱涂、乱画,不乱拉乱刻桌凳,不随意开启照明灯及电教设备;爱护教学用具、生活用具、卫生用具。

  三、实验室、图书室、阅览室等处由专人管理,定期排查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上报解决。

  四、校教职工都要增强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加强校园校舍等方面的安全检查和管理,发现事故隐患及时向领导汇报,及时处理,把事故消灭在萌芽之中,杜绝事故的'发生,保障国家财产安全和教职工的人身安全。

  五、学校领导和总务人员要经常对学校围墙、室内天棚门窗、火源、电源进行等重点部位进行检查,定期做好记录。

  六、校园校舍要经常进行维修,学校防盗设施要不断加强,做到有备无患,要时时刻刻把学校安全放在第一位。

校舍安全管理制度7

  一、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管理,保障学校、学生及教职工的人身、财产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本制度所指的校舍是:学校的建筑物(如教学楼、办公楼、科技楼、艺术楼、图书馆、体育馆、游泳池、田径场、学生食堂、学生公寓、亭、廊、教师宿舍等);构筑物(如景石、假山、雕塑、鱼池等)。

  三、学校校舍安全是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把校舍安全工作落到实处,责任到人。(详见《都成七中校舍安全责任制》)。

  四、管理常规

  1、总务处安全管理员、维修管理员要坚持每日巡查学校校舍。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安排维修,并作好记录。

  2、总务处接到报告,必须到现场,查明情况。涉及安全的'项目立即作出处理,一般问题及时安排维修。

  3、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应报告主管校长,再报都成市教育局,同时采取保护措施。

  4、全校教职工,特别是处(室)班主任、教研组长、班主任发现所辖范围校舍安全隐患,应及时报告。

  五、学校应根据校舍的特点,每学期组织对全校校舍进行全面检查。雨季前检查全校排水,检查办公楼屋面,检查围墙。同时严格按上级的安排,组织对校舍进行检查。校舍安全检查,应做好记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报告。

  六、学校对校舍建筑物中的幕墙、网架、办公楼的屋架、避雷设施等重点校舍,拟定定期检测计划,委托国家认定资质的机构检测。

  七、学校定期(三至五年)更换室外的体育设施、塑胶场地、室外栏杆、屋面防水,避免产生安全隐患。

  八、学校每年要根据校舍安全情况,制定维修计划,重点安排涉及校舍安全的维修项目。校舍重大维修按照都成市教育局的规定,公开招标选择信誉好、质量优的公司施工。一般维修,要注意使用合格的材料,保证质量。

  九、总务处应建立全校校舍档案,详尽记载校舍以下基本情况:

  1、安全检查(或检测)的情况;

  2、重大安全隐患发现和处理;

  3、涉及安全的重大维修改造事项;

  4、发生校舍安全事故和处理情况。

  十、校舍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都成七中校舍安全应急预案”的要求组织实施。

  十一、使用校舍举行各种集体活动(超过300人以上),应遵循“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事先必须制定并熟悉相应的安全预案,正确使用校舍。活动时,主办活动的负责人应当在场,(必要时应通知总务处、办公室的有关人员到场监护)。如果发生问题,要负责按“都成七中校舍安全应急预案”的要求组织实施。

  十二、校舍发生安全事故后,一般事故由学校安全事故调查小组调查提出处理意见,重大事故由上级主管部门组织调查处理。

校舍安全管理制度8

  为了加强校舍、设施管理,确保幼儿园财产和师生的人身安全,使园舍设施定期安全检查规范化,把责任、防范、落实到实处,特定本制度,以确保园舍有情况早发现、早解决。

  一、园舍、设施检查的领导机构和职能部门由分管园长任组长的园舍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后勤处为园舍设施安全检查的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对园舍设施安全检查的具体工作。

  二、园舍安全检查要做到制度化、规范化、严格化,要做到每天班主任检查一次;每周安全管理人员检查一次;每月由分管安全工作的领导会同有人员定期进行全面检查,并不定时的抽查;每学期初、学期末各进行一次拉网式检查。各科室、各年级组负责人员积极配合幼儿园对园舍安全的管理,密切关注园舍状况,发现问题及时汇报。

  三、在风、汛、雨、季要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排查。

  四、检查项目:

  1、园舍检查的范围为教学用房,办公用房,生活用房,其中包括道路、围墙、食堂、库房、各科室等各项建筑设施。

  2、幼儿休息室的.门、窗、楼板、楼梯、屋面、屋顶、有无异常情况,疏散口、厕所、围墙、大门等设施是否有隐患。

  3、园舍墙体、梁、柱子有无下沉或断裂等现象。

  4、园舍外墙皮有无空鼓、脱落的危险。

  5、食堂用火点要安全,设备、设施有无隐患。

  6、幼儿园电器设备、设施、供水设备、设施,采暖设备、设施要安全可靠。有无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等。

  7、防火、防盗、体育器材、设施要安全可靠。

  8、要注意发现是否还有其他隐患、险情等现象。

  五、后勤部门应对园舍进行经常性的维修保养工作,以确保安全使用,除特殊安全隐患应及时采取措施排除外,一般的园舍维修应安排在暑假或寒假进行。

  六、有关责任人因未及时检查或检查出问题未及时解决而造成安全事故的,追究其责任。

  凡发现园舍重大险情的均应及时上报中心校。

校舍安全管理制度9

  一、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管理,保障学校、学生及教职工的人身、财产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本制度所指的校舍是:学校的建筑物(如教学楼、办公楼、科学楼、图书馆、体育馆、田径场、学生食堂、学生公寓、长廊、教师宿舍等);构筑物(如景石、假山、雕塑、鱼池等)。

  三、学校校舍安全是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把校舍安全工作落到实处,责任到人。

  四、管理常规

  1、总务处安全管理员、维修管理员要坚持每日巡查学校校舍。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安排维修,并作好记录。

  2、总务处接到报告,必须到现场,查明情况。涉及安全的项目立即作出处理,一般问题及时安排维修。

  3、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应报告主管校长,再报区教育局,同时采取保护措施。

  4、全校教职工,特别是处(室)班主任、教研组长、班主任发现所辖范围校舍安全隐患,应及时报告。

  五、学校应根据校舍的特点,每学期组织对全校校舍进行全面检查。雨季前检查全校排水,检查办公楼屋面,检查围墙。同时严格按上级的安排,组织对校舍进行检查。校舍安全检查,应做好记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报告。

  六、学校对校舍建筑物中的膜结构钢架、避雷设施、配电房等重点校舍,拟定定期检测计划,委托国家认定资质的机构检测。

  七、学校定期检测室外的体育设施、塑胶场地、室外栏杆、屋面防水,避免产生安全隐患。

  八、学校每年要根据校舍安全情况,制定维修计划,重点安排涉及校舍安全的维修项目。校舍重大维修按照区教育局的规定,公开招标选择信誉好、质量优的公司施工。一般维修,要注意使用合格的材料,保证质量。

  九、总务处应建立全校校舍档案,详尽记载校舍以下基本情况;

  1.安全检查(或检测)的情况;

  2.重大安全隐患发现和处理;

  3.涉及安全的重大维修改造事项;

  4.发生校舍安全事故和处理情况。

  十、校舍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学校安全应急预案”的要求组织实施。

  十一、使用校舍举行各种集体活动(超过300人以上),应遵循“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事先必须制定并熟悉相应的安全预案,正确使用校舍。活动时,主办活动的负责人应当在场,(必要时应通知总务处、办公室的有关人员到场监护)。如果发生问题,要负责按“学校安全应急预案”的要求组织实施。

  十二、校舍发生安全事故后,一般事故由学校安全事故调查小组调查提出处理意见,重大事故由上级主管部门组织调查处理。

校舍安全管理制度10

  一、学校的水、电、气及食堂锅炉的安装,必须严格按照设计单位的设计要求,根据国家有关强制性的规范标准进行选址、施工和安装。

  二、完善减灾、防灾基础设施和设备,配备必要的安全消防设备、逃生自救器具、应急照明灯和应急广播系统等。在紧急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应急避难场所等地,要设置明显的指示标志。

  三、应对学生宿舍、校园内教职工宿舍、食堂、实验室、教室、电脑室、图书室、会议室等人群较集中场所列为重点监控部位,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及时排除各类安全隐患。

  四、落实房屋安全防范措施,建立每房一档的危房档案,实行动态跟踪管理。凡经有资质的鉴定单位确认为危房的马上停止使用;危害程度不严重的`房屋,通过抢修、维护后经有资质的房屋安全专业鉴定部门确认后方可使用。

  五、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检查和避雷、防雷设施安全检测。对电路、锅炉、煤气、化学物品等易引发火灾的设施、物品重点进行检查,对避雷、防雷设施重点进行安全检测,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六、指定专人,对办公楼、教学楼、综合楼、实验室、宿舍、食堂、文体活动等场所用电、用火安全进行管理和检查,建立检查记录台帐制度。

  七、对师生员工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向师生员工宣传安全用电、安全用气、实验操作等安全知识,促使他们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帮助他们提高应对各类险情的能力。

  八、通过多种途径和方法,指导学生预防事故和实施自救、逃生、紧急避险的方法和手段。

  九、制定和落实防火、防自然灾害等应急预案,建立健全校舍安全预警体系。应急预案要体现及时性、有效性。

  十、加强应急演练,提高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树立“以人为本”思想,学校要根据当地实际情况,适时组织师生员工开展多种形式的应急预案演练。使师生掌握在各种突发性灾难面前避险、逃生、自救的方法。要将应急演练纳入学校的年度工作计划。

  十一、建立健全值班制度,落实具体人员。值班人员一旦发现异常情况或发生安全事故,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妥善处置突发事件,并按规定及时报告。

校舍安全管理制度11

  为了规范学校校舍安全管理工作,减少因校舍发生的不安全事故,经研究特制定以下制度。

  1、学校要成立校舍安全检查领导小组,目标明确,责任到人,严格管理。

  2、学校定期组织全校师生学习校舍安全防范意识和安全防范技能,教育师生防火、防电、防震、防拥挤、防意外事故的发生,对校舍安全隐患和事故的.发现和发生及时作好逐级上报,排除和积极处理工作,在每层楼梯口处标明“上下楼梯,请勿拥挤的警示。

  3、学校安全领导小组要坚持对校舍安全做到”八查八看“。即查墙基看下陷风化,查墙体看倾斜裂缝,查屋顶木梁看断裂虫蛀,查围墙看雨淋风刮程度,查流水看排水畅通,查校址坐落看前后水冲,查校外四周看危及师生安全因素,查死角看隐患。

  4、学校管电人员经常对学校用电进行检查和报告和维修,在组织各类活动用电时,要考虑安全隐患,以防事故发生。

  5、学校要经常作好校舍安全防范工作,学校和班主任、教师、家长、学生要定期签订安全责任书和安全保证书。并认真组织学习实施。

  6、对学校的安全责任区划分实行上墙警示,重点地段要有警示标语和明显标志。校舍安全领导小组要作好有关校舍安全工作的会议、检查、安全责任等记录整档工作,一并纳入学校安全档案。

校舍安全管理制度12

  一、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管理,保障学校、学生及教职工的人身、财产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本制度所指的校舍是:学校的建筑物(如教学楼、办公楼、学生宿舍楼、图书馆、室外厕所、、学生食堂、亭、廊、教师宿舍等);构筑物(如田径场、景石、假山、雕塑等)。

  三、学校校舍安全是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把校舍安全工作落到实处,责任到人。

  四、管理常规

  1、总务处主任、事务员、校产管理员要坚持每日巡查学校校舍。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安排维修,并作好记录。

  2、总务处接到报告,必须到现场,查明情况。涉及安全的项目立即作出处理,一般问题及时安排维修。

  3、全校教职工,特别是处(室)班主任、教研组长、班主任发现所辖范围校舍安全隐患,应及时报告。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应报告后勤主管校长,再报锦江区教育局,同时采取保护措施。

  五、学校应根据校舍的特点,每学期组织对全校校舍进行全面检查。雨季前检查全校排水,检查办公楼屋面,检查围墙。同时严格按上级的安排,组织对校舍进行检查。校舍安全检查,应做好记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报告。

  六、学校对校舍建筑物中的幕墙、门窗、网架、屋架、避雷设施等重点校舍,拟定定期检测计划,委托国家认定资质的机构检测。

  七、学校定期(三至五年)更换室外的体育设施、塑胶场地、室外栏杆、屋面防水,避免产生安全隐患。

  八、总务处每年要根据校舍安全情况,制定维修计划,重点安排涉及校舍安全的维修项目。校舍重大维修按照成都市教育局的规定,公开招标选择信誉好、质量优的公司施工。一般维修,要注意使用合格的材料,保证质量。

  九、总务处应建立全校校舍档案,详尽记载校舍以下基本情况;

  1.安全检查(或检测)的'情况;

  2.重大安全隐患发现和处理;

  3.涉及安全的重大维修改造事项;

  4.发生校舍安全事故和处理情况。

  十、校舍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学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要求组织实施。

  十一、使用校舍举行各种集体活动(超过300人以上),应遵循“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事先必须制定并熟悉相应的安全预案,正确使用校舍。活动时,主办活动的负责人应当在场,(必要时应通知总务处、办公室的有关人员到场监护)。如果发生问题,要负责按“学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要求组织实施。

  十二、校舍发生安全事故后,一般事故由学校安全事故调查小组调查提出处理意见,重大事故由上级主管部门组织调查处理。

校舍安全管理制度13

  为保证师生健康安全,避免学校校舍发生不应有的险情,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1、建立校舍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校长王金华任组长,周舵任副组长,总务人员任组员。房屋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对学校内建筑的管理和安全检查。各老师如发现房屋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向管理小组汇报,管理小组应在较短的时间内制定应变措施。

  2、房屋管理领导小组要经常检查校舍的'安全使用情况,重点察看校舍内是否有白蚁,横梁是否存在开裂现象,地基是否下陷等。如发现上述情况,应及时采取防范措施,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和汇报。

  3、如校舍需要装潢或改建,要事先征得上级有关部门的批准。装潢和改建要符合国家的安全标准。

  4、如发现学校校舍内存在违反师生安全的设施,应及时想方设法予以改建或拆除。

  5、加强师生安全防火意识,提高大家在紧急情况下的求生本领。

校舍安全管理制度14

  第一条:新建、改扩建和维修改造的校舍建筑,必须严格按照规划、建设部门的审批意见和设计单位的设计要求,进行科学建设。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进行规划建设报批和工程招投标工作;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地质勘察设计、建筑设计、工程施工和工程质量监督、工程监理;严格执行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制度。凡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不得交付使用。新建、改扩建校舍的选址要由专业部门进行灾害危险性评估,坚决避免在灾害高危地区新建校舍。新建、改扩建校舍建筑应将施工图设计文件必须委托有审查资格的施工图审查机构进行审查,施工图未经审查合格的,不得使用。

  第二条:学校的水、电、气及食堂锅炉的安装,必须严格按照设计单位的设计要求,根据国家有关强制性的规范标准进行选址、施工和安装。

  第三条:完善减灾、防灾基础设施和设备,配备必要的安全消防设备、逃生自救器具、应急照明灯和应急广播系统等。在紧急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应急避难场所等地,要设置明显的指示标志。

  第四条:应对学生宿舍、校园内教职工宿舍、食堂、实验室、教室、电脑室、图书室、会议室等人群较集中场所列为重点监控部位,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及时排除各类安全隐患。

  第五条:落实房屋安全防范措施,建立每房一档的.危房档案,把房屋、产权人、使用人、主管部门等相关情况资料都记录在档,实行动态跟踪管理。凡经有资质的鉴定单位确认为危房的马上停止使用;危害程度不严重的房屋,通过抢修、维护后经有资质的房屋安全专业鉴定部门确认后方可使用。危害程度严重的房屋,应立即封闭或撤除。

  第六条: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检查和避雷、防雷设施安全检测。对电路、锅炉、煤气、化学物品等易引发火灾的设施、物品重点进行检查,对避雷、防雷设施重点进行安全检测,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七条:指定专人,对办公楼、教学楼、综合楼、实验室、宿舍、食堂、浴室、文体活动等场所用电、用火安全进行管理和检查,建立检查记录台帐制度。

  第八条:对师生员工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向师生员工宣传安全用电、安全用气、实验操作等安全知识,促使他们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帮助他们提高应对各类险情的能力。

  第九条:学校应当通过多种途径和方法,指导学生预防事故和实施自救、逃生、紧急避险的方法和手段。

  第十条:各校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和落实防火、防自然灾害等应急预案,建立健全校舍安全预警体系。应急预案要体现及时性、有效性。已经制订的应急预案,要根据学校情况的变化,及时进行修订完善。

  第十一条:加强应急演练,提高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树立“以人为本”思想,学校要根据当地实际情况,适时组织师生员工开展多种形式的应急预案演练。使师生掌握在各种突发性灾难面前避险、逃生、自救的方法。要将应急演练纳入学校的年度工作计划。

  第十二条:台风和洪水期间,各级教育部门要加强与当地气象部门的联系,针对山洪、山体滑坡、泥石流、基础沉陷等自然灾害及时采取应对措施,确保农村学校特别是地处山区农村学校师生的安全。要有针对性地组织中小学校开展专题安全培训和教育,切实提高师生应对台风等灾害的能力。

  第十三条:建立健全值班制度,落实具体人员。值班人员一旦发现异常情况或发生安全事故,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妥善处置突发事件,并按规定及时报告。

校舍安全管理制度15

  1、学院要成立校舍安全检查领导小组,目标明确,责任到人,严格执行《安全责任追究制》。

  2、学院要定期组织师生学习校舍安全防范常识和安全防范技能,对校舍安全隐患和事故的发现和发生及时作好逐级上报、排除和积极处理工作。

  3、学院安全领导小组要坚持对校舍安全作到“八查八看”,即查墙基看下陷风化,查墙体看倾斜裂缝,查屋架看断裂虫蛀,查围墙看雨淋风刮程度,查流水看排水畅通,查校址坐落看滑坡水冲,查校外四周看危及师生安全因素,查死角看隐患,强化责任人目标责任。

  4、学院管电人员要经常对学校用电进行检查和修缮,在组织各类活动用电时,要考虑不利于安全的隐患,以免意外事故的发生。

  5、学院要经常作好校舍安全防范工作。学院和教务处、教务处和班主任、要定期签订安全责任书,并认真组织学习实施。

  6、校舍安全领导小组要作好有关校舍安全工作的`会议、检查、安全责任等记录工作,一并纳入学校安全档案。

  7、校园校舍要求按时、逐项检查,不得漏检。

  8、检查项目:

  ①校舍的门、窗、屋面、屋顶、基础有无异常情况,疏散口、厕所、围墙、大门、门跺是否有安全隐患。

  ②校舍墙体、板、梁、柱有无下沉或断裂现象。

  ③校舍内外墙皮有无空鼓、脱落现象,校舍周围等隐患。

  ④用火点要安全,设备、设施无隐患。

  ⑤要对师生定期进行安全教育,有记录和视频资料。

  9、发现有重大的不安全因素时,要及时向上级领导报告,并写出书面材料,报上级主管部门。

【校舍安全管理制度】相关文章:

校舍安全管理制度09-26

校舍安全管理制度(精选10篇)04-04

幼儿园校舍安全管理制度04-10

校舍管理制度08-14

校舍管理制度02-26

校舍安全应急预案05-29

(荐)校舍管理制度08-15

校舍管理制度(优选)08-15

校舍管理制度范本12-06

学校校舍管理制度07-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