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电设备管理制度

时间:2024-11-02 12:52:23 制度 我要投稿

机电设备管理制度

  在现在社会,制度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我们该怎么拟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机电设备管理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机电设备管理制度

机电设备管理制度1

  一、设备领用制度:

  1、所有机电设备器材管理权、发放权在机电科,机电设备器材的修理、发放、回收及验收等,由机电科进行统一管理。

  2、各单位领用、上交的设备,必须到机电科设备管理办理上帐、消帐手续,建立帐、卡,做到帐、物、卡三相符。

  3、工作面安装设备和大型设备,由调度室牵头,机电科、安装单位、使用单位共同验收,机分厂必须填写设备检修卡,杜绝不完好设备入井,确认设备完好,几方共同签字后,方可入井使用。

  4、各单位工作面设备移交、安装、更换必须经设备动态员做表,三方共同签字方可生效,各队组不允许井下互借,否则对双方责任人管理性罚款各50元。

  5、凡工作面移交,队组必须当天内到机电科办理下帐、上帐签字手续,每超一天对责任人(机电队长、包机组长)罚款30元。

  6、每月23日以前由各队机电队长把所在队组缆线、设备数量、型号、使用地点报动态员,双方共同核实数量,如有丢失当场开具罚、赔款;凡不报者,对责任人罚款30元。

  二、设备的使用与维护:

  1、设备使用要实行定人、定机、规范操作,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和设备操作规程。

  2、各类司机必须经过培训,达到本设备操作的技术等级“应知”、“应会”要求,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做到“三好”(管好、用好、修好),“四会”(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故障),严禁超负荷、超规范使用,杜绝野蛮操作,否则,发现一次对责任人罚款30元。

  3、严格执行设备定期保养制度,确保设备经常保持整齐、清洁、润滑、安全经济运行。

  三、设备检修:

  1、机分厂所检修的设备由机电科下达检修计划,按下达的计划,机分厂到设备待修库领取所检修的设备,并由双方对设备的状况现场检查,所修理的部位及需领取的配件填表、签字,完不成检修计划,每台件对车间罚款20元。

  2、对各车间检修的设备实行三级验收制度,严把检修质量关,每台设备清洁、卫生、刷漆、通电试运转,验收合格后入库。

  3、委外修理的设备,填写《委外修理设备审批单》,严格按程序审批,修理后的设备,要做好检查、试验工作,不合格设备严禁入库、上帐。对工作不负责任,将不合格设备验收上帐,造成损失的,严肃追究责任,并对设备组负责人罚款20元。

  四、设备回收:

  1、井下闲置设备应及时出坑,大型设备要求五天内出坑,小型设备三天内出井,在规定的时间内不及时出井,每推迟一天,对单位负责人(队长、机电队长、领料员)每台件罚款20元。

  2、对回收出井的`设备,由设备大材组设备验收员和交回设备队组联合验收,认真把关,属人为损坏、短缺设备及配件的,设备验收员根据丢失损坏情况按原价开据赔款单。损坏严重者进行分析通报处罚。

  3、井下工作面回撤结束,必须按调度组织的现场办公纪要在规定时间内出井。若在规定时间内没有出井按设备管理规定处罚,工作面回撤结束后,各队组(单位)必须在设备大材组通知时间三天内到机电科办理对账结账手续,超过规定时间对责任人每天20元罚款。

  五、井下动态巡回检查管理:

  1、井下备用设备要做到摆放整齐,文明卫生。为保证正常生产,电气设备必须接上电缆,不定时的通电运转,以确保备用设备起到备用作用,发现没有通电,摆放地点不合理,每台件罚队长、包机组长各30元。

  2、井下动态员必须经常下井,深入现场,了解设备使用情况,对闲置、更换下来的设备,及时下达出坑通知单,经双方签字交机电科设备回收,验收员考核。

  3、动态员坚持对使用设备巡回检查,发现野蛮操作、超负荷运行、不合理使用、不维护使用及不按操作规程操作,发现一次对责任人处罚20元。

  六、电机车、矿车奖罚管理办法:

  1)电机车、矿车统一由机电科管理,运输队使用、修理或委托机分厂修理。

  2)运输队矿车报废必须经机电科,并同时办理报废手续。1吨矿车报废允许为每年5%,底卸车为1%,多一辆运输队按实际现价赔偿。

  3)机电科每月对矿车进行全面清查,发现丢失按原价赔偿。

  4)直流电枢(电机转子)修理由机电科负责外委修理,验收。

机电设备管理制度2

  1.停送电工作人员必须是经过培训,熟悉工作系统,有一定电气知识、取得安全资格操作证书并经队认可的专职机电工种。

  2.必须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使用好本矿统一印发的“有人工作,禁止合电”的停电牌,悬挂停电牌必须锁在闭锁栓上。

  3.停电后必须做好验电(使用与电压相适应的验电笔)放电工作。严格杜绝本人停电,他人作业或一人停电同时作业的违章行为,做到谁停电谁送电。

  4.送电前必须检查需送电电路,确认无误后方可送电。遇他人悬挂停电牌时,只摘自己的停电牌,最后由他人送电。

  5.职工因工作变动或当班没完成输送工作时,必须严格办好与下班的交接事项,交接时必须摘下自己的停电牌,接班人重换停电牌,方可工作。

  6.以上内容如出现问题,由机电副队长根据(停送电管理制度)予以考核。

  7.停送电手续必须齐全,停电申请必须有相关单位及主管领导批示,有具体的'技术及施工负责人、工作地点和调度室平衡的工作时间,有被影响单位负责人签字。

  8.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工作票必须有指定的工作许可人和工作负责人共同签字,一式二份,一份交变电所值班人员,另一份由工作负责人保管,不得丢失,以便送电联系使用。

  9.变电所值班人员见到齐全的停电手续和工作票后,方可填写所内操作票,进行停电操作。

  10.停送电作业,必须由持证人员进行,无证人员和停电申请方不得操作。

  11.停送电作业,严格按所内“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工作监护制”进行。

  12.如工作间断时,停送电申请方负责人必须把情况向变电所值班人员汇报,变电所值班人员必须把情况逐班交待清楚,并认真做好详细记录。

  13.工作结束后,由工作负责人和变电所值班人员共同在工作票上填写工作终结时间。

  14.坚持谁停电、谁送电的原则。送电时必须由停电负责人亲自联系,严禁委托他人送电。

  15.停、送电时,变电所值班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一人唱票、一人操作制度,停、送电后要对停电设备挂牌。

  16.工作票填写要认真、整洁,不得有涂改,并保留三个月。

  17.停送电结束时,必须汇报调度室,并记录在案。

  18.停送电设备必须保持经常完好状态。

机电设备管理制度3

  机电设备润滑管理制度之相关制度和职责,为了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加强机电设备润滑,减少设备的损耗,特制定本制度:

  一、各种润滑油的选型根据设备说明书要求确定。

  二、润滑油到货后,物资供应部必须出示油脂化验合格证后方可发放,否则扣责任者100...

  为了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加强机电设备润滑,减少设备的损耗,特制定本制度:

  一、各种润滑油的选型根据设备说明书要求确定。

  二、润滑油到货后,物资供应部必须出示油脂化验合格证后方可发放,否则扣责任者100元。

  三、各使用单位都要建立各种设备的润滑制度,要做到五定:即“定人、定质、定量、定点、定期”,要做好油质化验和换油的'各种记录,主要设备必须建立润滑卡片。润滑卡上要写清设备需要油脂规格,注明润滑部位,加油和换油周期,包机人等。设备没有润滑卡片不准投运。

  四、机电管理部要负责做好设备润滑的检查、考核工作;每月要组织人员对各种设备的润滑情况进行检查。要将设备润滑工作做为设备管理考核的一个主要指标。

  五、要严格追查由于润滑不良而造成的设备损坏事故,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责任者100―500元的罚款处理,报废的设备责任单位要照价赔偿,对于重大事故要按照事故类别给予相应处罚。

  六、基层队组使用设备每满三个月的,润滑油要及时化验,化验结果不合格的润滑油不得使用。

  七、新设备按照说明书要求定期更换润滑油(脂)。

机电设备管理制度4

  一、为了加强我矿机电设备管理,充分发挥设备效能,保证安全运转。贯彻执行原煤炭部设备管理规程、国家局矿用产品安全管理办法和公司机电运输设备管理制度,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制度,本制度与以前所定制度有抵触条款则按本制度执行。

  二、设备管理组织

  1、设备的保管、使用、维护和修理,必须实行矿、队、班组三级管理。

  2、机电运输部设备管理组配备专职设备管理人员,负责全矿机电设备管理工作。各队有一名副队长(包机组长)负责设备管理,及零部件发放。

  3、各队所有设备均要固定人员,包机到人,落实包机责任。

  4、各采掘队必须配备3—4名专职维修人员负责维修本队所属设备。

  三、设备管理职责

  1、矿设备管理员职责:

  (1)负责建立机电设备的台帐、卡片、牌板、编号以及煤安标志的登记和验证;掌握设备使用动态,实行帐、卡、物三对口;编制年、季、月检修计划和年度设备更新购置计划并按时向上级机关呈报所规定的各种报表。

  (2)设备管理员负责办理设备调入、调出、报废、外借和矿内转借手续。

  (3)负责矿内设备的合理使用,根据生产需要调整各队设备。

  (4)统计机运事故及设备零部件损坏情况,抓好采掘工作面接续,设备安装、回收和移交工作,及时掌握设备回收移交情况。

  (5)负责设备档案填写及保管。

  (6)组织鉴定设备报废工作。

  (7)负责新到设备到货数量、合格证、煤安标志及防爆证的登记、验收、入库工作,避免设备丢失或损坏。

  (8)负责设备的煤安标志的日常管理。自20xx年及以后新到设备,属于煤安标志管理范围的必须有煤安标志认证号,否则不得入库、使用。

  2、队设备管理员职责:

  (1)掌握本队所有设备的数量、规格及使用情况;负责维护检修机电设备。

  (2)建立本队设备使用手册,负责办理本队设备增减及更换手续。

  (3)每季度和专职设备管理员核对一次本队设备数量,掌握设备动态。

  (4)保证设备零部件及时回收,主持分析追查本队机电事故并向机电科汇报。

  (5)负责本队机电设备的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

  (6)负责本队设备一旬一检查,一月一总结,对查出的问题要及时整改。

  (7)填写设备运转记录及机电科所需报表。

  (8)每月底向机电运输部汇报一次设备使用情况及下月设备检修安排。

  (9)负责本队设备的安全、完好及煤安标志的管理工作。

  3、设备库管理工职责:

  (1)认真管理好设备存放场地,按规定手续发放库存设备及零部件。

  (2)要认真根据检修质量验收单,安装验收单和发放记录登记薄,验收各队存库的设备及零部件。

  (3)协助设备管理员工作。

  四、设备的`保管、发放和领用

  1、所有设备调入、调出、外借、外修、内部调配由设备管理员统一安排调拨。凡20xx年及以后调入新设备必须有煤安标志,否则不得入库、使用。

  2、库房设备由机电运输部管理,检修好未入库的设备由检修单位代保管,没有机电运输部的调拨手续严禁发放。

  3、入库新设备及大修设备要按装箱单、质量验收单检查,保持设备零部件完整、齐全完好,并存放整齐。

  4、新到设备,除机电运输部设备管理员开箱外,其余人员严禁开箱或取拿工具、资料。

  5、新到设备资料图纸由设备管理员负责保管。

  6、机电设备及零部件搬运出矿,任何单位不得私自办理,必须通过机电运输部、财务部办理调出手续或租借手续后,凭手续由设备管理员开出门证签字加盖机电运输部公章方可放行。

  7、新到设备的分配使用必须经部长批准。

  8、库房及车间代保管设备如有丢失或损坏零部件,要严肃追查责任。

  9、严禁设备拆套,如有特殊情况须经机电运输部同意后,报矿总工程师批准方可拆套,并要限期将拆套设备补齐。

  10、各队使用的设备,因生产需要互换或借用,双方必须到机电运输部办理手续,否则损坏或丢失均由原单位负责赔偿。

  11、领设备必须持本队设备保管手册和包机组长盖章的领料单,并进行登记后才能领取。

  12、领设备及零部件的人员必须当面验收,发现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应及时更换。

  13、采掘工作面新安装的电气设备,按电气设计组的设计图纸登记领取。

  五、设备的安装与回收

  1、新设计掘进头或工作面,生产技术部要提前十天出采掘设计图,以便机电运输部进行设备选型和供电设计。

  2、设备及供电线路安装前五天,生产技术部或施工队通知机电运输部准备设备,由生产技术部召开接续会组织巷道验收,决定设备安装日期。

  3、工作面安装的设备(溜子、绞车、开关、电缆、电铃、液压支架等),由机电运输部牵头,安装单位,采煤队共同参加验收,向采煤队移交,并填写质量验收单一式三份,各持一份作为设备回收依据。

  4、煤巷掘进队的溜子,由使用队负责运输、安装和管理。

  施工完毕需要给采煤队移交的,经机电运输部、生产技术部会同掘进队、机电一队向采煤队移交,移交中发现设备及零部件损坏或丢失的,均由掘进队负责赔偿;移交后应填写质量验收单一式四份,掘进队可持验收单清帐。不需要移交的设备由掘进队拆除回收。移交后需更换调整的零部件均由机电一队负责进行。

  5、工作面回采完后,由使用单位,生产技术部、机电运输部、机电一队现场清点移交,清点后填写移交单,除使用单位回收的设备外,其余均由机电一队回收。移交过程中如有损坏或丢失由使用单位负责赔偿。

  6、机电一队回收的设备,由机电一队有关车间根据移交清单进行回收,若在回收过程中损坏及丢失零部件,由该队负责赔偿。

  7、新安装的工作面,设备不得出现失爆现象,完好率必须达到100%,否则接收队可以拒绝签字接收。

  8、生产中拆下的成套设备(包括溜皮、大链、护煤板)由采煤队回收交机电一队,机电一队出具回收清单,采煤队凭借回收清单在机电运输部销帐。

  9、采掘队在生产中更换的设备零部件由该队负责三日内回收交机电队检修,机电队出具回收单,采掘队凭借回收单在机电运输部注销该零部件。若不交回,停止一切设备和零部件的发放。

  10、凡损坏、丢失设备或零部件的单位拒不签字又不写追查报告,机电运输部将按有关文件进行罚款处理。

  六、设备检修与维护

  1、机电运输部根据设备维修周期规定和使用情况,每月25日前编制下月检修计划、大修计划。使用单位根据本队维修周期和使用情况提前编制下月计划,并报机电运输部汇总、安排。中、小修由使用单位自行负责处理。

  2、送机电队维修的设备,由本队机电副队长会同车间维修班长共同检查、鉴定、签字。

  3、每月大修的设备,由技术副队长和技术员负责作好竣工报告并会同机电科主管工程师或技术员进行质量验收并填写质量验收单,方可结算大修费用。

  4、认真搞好停产检修和定期保养工作,坚持每月停产一天检修和每班一小时的维修保养。

  5、严禁无证司机操作设备。有证操作人员未经机电科和教育科同意不得更换。

  七、设备管理奖惩办法

  1、机电、运输等队(不包括采掘队)设备管理有关指标按承包工资考核办法执行。

  2、采掘设备管理奖罚办法:

  (1)设备完好率低于矿下达指标,按矿承包经营责任书奖罚办法执行。

  (2)落实检修责任,提高检修质量。凡车间检修的设备及零部件必须经过严格验收,并做好检修记录,质量不合格不出车间。凡领出的设备及零部件安装后带负荷运转72小时内出现故障,修理单位要承担经济责任,每出现一次按矿生产管理办法执行。车间检修的设备,机电运输部进行不定期抽查,发现一台不合格罚款100元。入井设备,因检修质量不合格,影响安全生产,除按矿有关文件执行外,并追查落实到人头。

机电设备管理制度5

  为加强矿用设备、器材的管理和维护,确保设备、器材正常使用,保证矿区生产的正常进行,特制定了本制度。

  1、经常检查矿用设备及器材的使用、维修、保养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与有关单位联系解决,并采取相应的措施督促整改。

  2、每月组织一次全矿设备、器材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当场指出,限期整改,并复查整改情况。

  3、发生机电事故及时组织追查处理,并写出事故报告,对人为损坏设备现象要及时追查,根据设备的损坏情况,由当事人按有关文件规定赔偿。

  4、严格执行设备管理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新增设备、器材的验收、发放、调拨、停用、鉴定、报废、修复、配套等制度。

  5、严格执行矿区设备的.投入、回收制度,回收的设备按指定的地点存放,避免丢失。

  6、按时准确地填写各类报表。

  7、矿区的设备巡检工作,每天在交接班时,由矿区设备维护班及生产设备使用人员共同进行,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上报并进行处理。

机电设备管理制度6

  一、凡发生机械设备或供电事故,造成损失在1万元以下者,由机电科组织有关单位分析处理;造成损失在1万元以上者,由安监科组织分析,查明原因,划分责任,拿出处理意见,机电科积极配合。

  二、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调度室及当班领导,当班领导应当立即赶往现场,调查分析取证,初步查明事故原因,报机电部审核。

  三、机电部组织现场有关人员召开事故分析会,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过程及经济损失情况,确定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及防范措施,并检查有关责任人及单位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四、被通知到的单位或人员应按要求的时间准时参加事故分析会,否则不再分析,直接按规定加倍罚款。

  五、事故调查人员有权向发生事故的`有关单位、有关人员了解有关情况,索取相关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

  六、对于违反本规定单位或个人,视情节轻重,对责任单位,给予100—500元的罚款;对责任人给予50—100远罚款。

机电设备管理制度7

  为认真搞好我矿机电设备管理,改变机电设备管理方面的落后局面,特制订九里山矿设备管理制度,希各单位认真组织学习,贯彻执行。

  一、设备资产管理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对设备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和规程,搞好设备的综合管理,保证生产需要;

  2、本矿所有机电设备一律由机电科设备组统一分类打号,建帐、建卡,予以管理。设备管理应做到帐、卡、物、牌板四对照;

  3、矿属各机电班,应指定一名兼职设备管理员,负责本单位设备的领取、使用、维修、回收、建帐建卡等管理工作。在领取设备时,予先办理好建帐手续。上井设备要及时委托销帐。对设备损坏和丢失的要追查责任人,并采取一定的防范措施;

  4、每台设备应有领用、发放、回收制度。设备组对全矿机电设备有权调整使用。使用单位无权外借、互借、转让、转售设备。更不准随意改装,拆套设备。如工作需要在井下转让时,应予先与设备组联系查清数量,办理好手续,方可进行。违者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5、固定资产和租赁的机电设备,不准借出和出售,易耗机电设备经矿、科领导签字批准,并办理财务手续,方可出售;

  6、各使用单位需要设备和其他部件时,必须提前做出月计划报设备组,设备组积级组织货源,保证生产需要。使用单位新增设备时,必须持电管组批发的设备用电申请单;

  7、使用中的设备,不准随意倒装。机电设备改变安装地点,应先同设备组联系好,否则设备组有权停发该单位的机电设备。

  8、新地区机电设备的安装,应由机电科画出机电设备安装示意图,设备组按图准备设备。安装队办理领用手续,设备安装结束后,由使用单位,安装单位和设备组到现场清点手续,办理设备移交手续。

  9、各单位不准存放闲置设备。井下闲置设备必须在5天内回收上交,停产工作面设备回收时间不超过10天。回收上交的设备,设备组应抽专人检查,零部件要保持齐全,无损,否则按价值赔损。

  10、各单位要加强设备的管理工作,主要设备要实行包机制,分片包干,健全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做到帐物牌一致,防爆设备不准失爆,完好率必须保持在90%以上。

  11、大修理返矿和新进的设备,在投入使用前,必须经维修工和防爆员检查,发放合格证后,方准投入使用,在检查中发现的一般问题由维护工处理,确系大修质量和制造厂家的问题,由设备组与有关单位联系解决。

  12、设备库房的设备要分类摆设,库房要清洁,设备要完好。检修过的设备凭合格证方可入库。库内设备不准拆套,确因生产急需,应有领导批准。不经设备管理人员许可,任何人不准在库房拉运,拆用设备和配件,否则按丢失论处。

  13、设备管理人员要努力提高业务水平,全心全意为生产服务,保证设备的合理使用。若因设备人员失职造成损失者,应追查责任。

  二、设备选型、购置制度:

  1、设备选型:购置前应先作出设备规划工作,对于重要的生产设备,应由机电矿长、机电总工组织计划科、财务科、供应科、使用单位和机电科,根据生产发展,设备更新,改造等方面的要求,提出方案;根据调查研究所掌握的情况,进行可行性分析和技术经济论证,综合平衡后,作出设备的规划决策。同时还要结合生产发展和生产经营总体规划,补充制订出设备购置年度计划和中长期规划。

  2、如单位要求增置主要生产设备时,应由使用单位会同设备组提出设备的技术性能、可靠性和维修性的要求,在机电总工或机电矿长的主持下,由计划、财务、供应、租赁站和使用单位参加技术经济论证,做出租赁、购置的决策。

  3、设备的选型应注意通用化,标准化,同时应遵循“先进、适用、经济”的原则,选购的设备应是经过鉴定,有生产许可证,非淘汰型产品。

  4、购置计划应由设备组会同租赁站及供应部门共同编制,经机电总工或机电矿长审批后执行。

  5、设备组应参与新建、扩建、开拓延深、技术改造的设备规划、选型、购置等工作,提出设备的可靠性、维修性要求,并参与设备的检验和安装调试工作。

  6、设备组在领取设备时,应预先办理设备租赁或调拨手续,租赁或购置的设备应台台完好,并有即: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质量验收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装箱单及有关资料。

  三、设备开箱验收制度:

  1、检查外观包装情况;

  2、按照装箱单清点零件、部件、工具、附件、备品、说明书和其他技术文件齐全。

  3、检查设备各部件、各零部件、附件有无锈蚀和破损。

  4、核对设备基础和电气线路图与设备的地脚螺栓孔、电源接线口的位置及有关参数是否相符。

  5、对不需要安装的备品、附件、工具等妥善装箱保管,注意集中移交,防止丢失。

  6、保护好搬运及吊装装置,凡属未清洗过的滑动面严禁移动,以防损伤设备。

  7、做好详细的检查记录,对破损、锈蚀情况要拍照或作图示说明。

  四、设备安装、调试、移交生产制度:

  1、不完好的设备不准安装。

  2、新地区机电设备的安装,由机电科画出机电设备安装示意图,经主管领导批准后,设备组按图准备设备,安装队办理领用手续。

  3、安装队按作业进度要求及有关图纸和技术要求进行施工,机电科会同主管安装的矿领导和使用单位进行施工质量的现场监察、质量验收和设备的调试,安装、调试要有记录。

  4、设备的安装计划实施情况由机电科和矿主管领导进行评价考核。

  5、设备安装结束后,由使用单位、安装单位和设备组到现场清点设备,办理设备移交手续。

  6、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和资料和交接凭证记录应存入设备档案。

  五、设备调拔制度:

  煤炭基建施工设备,属下列情况可以实行无偿调拔:

  1、经省主管部门批准,省(区)内基建公司所属基建施工单位之间的调拔。

  2、经国家主管煤炭公司批准,跨省(区)煤炭基建施工单位之间的调拔。

  3、经国家主管煤炭公司批准,因管理体制,组织结构调整企业或企业的一部分改变原来的.隶属关系的设备调拔;支援新建工业基地,人员成建制调动,设备也应随着转移。

  4、设备一律以调拔通知单(或国家主管煤炭公司文件)下达办理调拔手续。调出、调入单位均无权更改调拔通知单所列的设备。调出设备的全部配套附属设备,技术资料、专用工具以及已增加国家资产价值的库存配件,均随主机一并调拔;未增加国家资产价值的库存配件按有价转让处理。

  六、设备更新改造制度:

  1、矿要根据长远发展规划和现有设备技术状态制订设备的更新改造计划,由设备组制订年度计划,经机电总工审核后报矿长批准,由设备组组织实施。

  2、一般设备的改造更新计划,由设备组提出方案,由机电总工程师审批。对主要设备的更新改造,应由总工程师组织技术经济论证,经矿长批准后,由计划科报局计划处审批。

  3、设备的技术改造应结合大修理进行。改造所需费用不超过所改造设备大修费用的70%时,可列入大修理费开支;若超过时,应列入企业技术改造计划,所需费用从折旧费基金中安排解决。设备改造后新增的价值,用大修理基金开支的不办理增值,用折旧基金开支的应办理增值手续。

  4、设备的更新原则是:用技术性能先进的设备更换技术性能落后又无法修复改造的老旧设备。

  5、设备更新改造计划由矿局谁审批下达后,机电科设备组负责同供应处及租赁站联系,办理有关领用手续。

  七、设备封存报废制度:

  1、暂不需要或需要连续停用六个月以上的设备应进行封存。封存设备由设备组提出申请,矿有关领导同意后,上报矿务局批准。

  2、经局批准的封存设备,财务上可以不提折旧。封存设备必须检修完好,妥善保管,定期保养,严禁拆套,防止丢失损坏。

  3、封存设备在使用前,应向局写出启封使用报告,经局有关部门同意后,才可使用。

  4、设备报废要根据上级文件精神贯彻执行,并结合本矿实际情况,每年进行一次设备报废工作。

  5、设备报废要广泛征求使用单位意见,参照报废规定,根据设备使用年限,有无余值,有无修理价值,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现场鉴定,数据要准确可靠,记录和资料要齐全。

  6、进行设备报废时,要写出报废申请书,交送上级业务部门,批准后残体上交,并按凭证设备库和财务科同时作消帐处理。

  7、主机报废后,附件如电动机尚可使用时,可以不予报废,但要做好这些附件的管理工作。

  8、对设备报废工作要认真负责,不准割头换相,冒名顶替,残体一律全部上交。

  9、易耗设备报废时,由设备组提出报废申请,经有关人员现场鉴定后,上报矿有关领导审批后即可按报废处理。

机电设备管理制度8

  一.设备安装

  1.设备安装前应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明确施工、安全、技术负责人。

  2.设备安装应根据生产厂家提供的说明书或图纸要求进行。

  3.安装设备应执行《煤矿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矿《机电设备安装质量标准》。

  4.应有详细的施工记录。

  5.设备安装前、后应有开工报告和竣工报告(井下常用生产机械的安装不受此限)。

  6.不完好的设备不准投入安装和使用。

  二.设备调试

  1.设备调试由安装单位进行。

  2.调试中应检查设备运行状态是否符合设备技术要求和完好标准,不合要求的,安装单位应及时整改。

  3.应有记录详细的.调试报告(井下常用生产机械的调试不受此限)。

  三.设备验收与移交

  1.安装完毕后,由安装队、使用单位、总工办、机电科等单位有关人员进行验收及设备试运转。大型主要设备应在验收前编写验收大纲。验收大纲由安装队、使用单位联合编写,报机电科审批。

  2.验收合格后,办理签字移交手续,设备由使用、维护单位接管。

  3.所有设备安装、调试资料由安装单位移交机电科进行整理建档后交档案室。

机电设备管理制度9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煤矿机电运输管理是煤炭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中的基础工作,是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把安全关口前移、安全重心下移的重要所在。为了促进XXXXXX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煤炭产业科学发展,提升集团公司辖下各煤矿机电运输工作管理水平,认真落实煤矿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加强煤矿安全技术管理,结合集团公司体制和各煤矿生产管理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制定的依据为:《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煤矿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煤矿煤矿机电设备检修标准》等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制度、规定的相关条文。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及辖下承担煤炭产业管理、生产职能的区域(产业)公司、煤炭(煤电)公司、基层煤矿的机电运输管理工作。

  第四条 本制度包括煤矿机电运输管理工作中的基础管理、技术管理、设备管理、现场管理、事故管理、能耗及环境保护管理等内容。

  第二章 组织与职责

  第五条 集团公司及辖下承担煤炭产业管理、生产职能的区域(产业)公司、煤炭(煤电)企业、基层煤矿必须建立健全煤矿机电运输管理机构,配备专业、专职管理人员负责机电运输管理工作。

  第六条 集团公司对煤矿机电运输管理工作遵循“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

  第七条 集团公司本部煤矿机电运输管理职能部门按照“宏观、指导、引导、服务”的原则对集团公司辖下各煤矿机电运输管理工作进行组织、监督、检查和协调服务。主要职责如下:

  1、宣传、贯彻、落实国家、行业的有关方针、政策、规程、标准,并监督执行。

  2、协同集团公司其它职能部门对公司煤炭产业进行中长期规划工作;

  3、负责集团公司煤矿机电运输管理文件、制度、方法和标准的制定并组织实施。

  4、负责集团公司煤炭产业重机电运输设备修、更新改造计划的审批工作。

  5、参与、组织集团公司煤炭产业安全生产的检查活动。

  6、参与、组织集团公司煤炭产业机电运输事故的调查处理。

  第八条 区域(产业)公司本部机电运输管理职能部门负责所属煤炭(煤电)公司煤矿机电运输管理工作的组织、监管、检查和协调服务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1、在集团公司领导下,宣传、贯彻、落实国家和上级部门的有关方针、政策、规程、标准。

  2、负责区域(产业)公司煤矿机电运输业务管理工作,及时掌握煤炭(煤电)公司、基层煤矿机电设备运行状态,解决机电运输方面重的技术问题,消除安全隐患。

  3、负责编制区域(产业)公司煤矿机电运输中长期规划、科技创新及新技术、新工艺的推广应用。

  4、负责区域(产业)公司煤矿机电运输管理文件、制度、方法和标准的制定并组织实施。

  5、负责区域(产业)公司权责范围内重机电项目的.技术论证、设备选型和型技术改造,参与、监管设备招投标。

  6、监督煤炭(煤电)公司各生产煤矿机电运输战线的质量标准化达标工作。

  7、参与、组织煤炭(煤电)公司、基层煤矿安全生产的检查活动。

  8、参与、组织煤炭(煤电)公司、基层煤矿机电运输事故的调查处理。

  9、基层煤矿的上一级煤炭(煤电)公司尚未成立,煤炭(煤电)公司承担的。机电运输管理工作。

  第九条 煤炭(煤电)公司本部机电运输管理主管部门负责所属煤矿机电运输管理工作的组织、监管、检查和协调服务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1、在区域(产业)公司领导下,宣传、贯彻、落实国家和上级部门的有关方针、政策、规程、标准。

  2、负责煤炭(煤电)公司机电运输业务管理工作,及时掌握生产煤矿机

  电设备运行状态,解决机电方面存在的问题,消除安全隐患。

  3、负责编制煤炭(煤电)公司机电运输中长期规划、科技创新及新技术、新工艺的推广应用。

  4、负责煤炭(煤电)公司机电运输管理文件、制度、方法和标准的制定。

  5、负责煤炭(煤电)公司权责范围内型机电项目的技术论证、设备选型,参与设备招标,组织型固定设备的安装和验收。

  6、负责煤炭(煤电)公司所属各煤矿停产检修计划的审批,组织煤矿停产检修。

  7、负责协调煤炭(煤电)公司权责范围内型机电设备技术测定、探伤、电气试验和型技术改造项目,保障型机电设备安全经济运行,做好机电设备的更新、报废、检修工作。

  8、负责煤炭(煤电)公司各生产煤矿机电运输战线的质量标准化达标工作。

  9、参与、组织煤炭(煤电)公司安全生产检查活动。

  10、参与、组织煤炭(煤电)公司机电运输事故的调查处理。

  第十条 机电动力科为各基层煤矿机电运输管理主管部门,负责煤矿机电运输现场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服务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1、在煤炭(煤电)公司领导下,宣传、贯彻、落实国家和上级部门的有关方针、政策、规程、标准,并作为现场执行第一责任人。

  2、负责本煤矿机电运输业务现场管理工作,具体负责煤矿机电运输系统设备的安装、运行、检修、技术改造和设备资产管理等技术工作。

  2、负责对本煤矿各基层单位的机电、运输工作进行指导、服务、协调、监督和检查考核。

  3、参照相关标准、规范和上级要求编制本煤矿机电运输管理文件、制度、方法和标准并组织落实。

  4、负责本煤矿机电运输战线的质量标准化达标工作的具体实施和对基层区队进行考核。

  5、负责对本煤矿机电、运输“管理对标”活动的组织实施及检查考核工作。

  6、负责本煤矿机电、运输工作规划及年度、月度工作计划的编制及组织实施。

  7、负责本矿机电运输系统设备更新改造计划的编制及技术改造项目(包括设备购置)的可行性研究和方案论证,并编写可行性报告或实施方案,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后组织实施。

  8、负责本矿机电运输系统设备(设施)周期性及预防性检修计划(包括设备修计划)的编制和组织实施。

  9、负责本矿机电运输系统雨季“三防”工作计划的编制和组织实施。

  10、负责开展本矿机电运输系统的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工作,积极进行新技术、新装备、新工艺的推广应用和学习交流工作。

  11、负责组织开展本矿机电运输系统职工岗位培训与岗位技术练兵活动,不断提高从业者和管理者的操作技能和管理水平。

  12、负责本矿机电运输系统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工作,积极开展危险源辨识与控制工作,定期组织机电、运输系统各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演习活动,不断提高各级人员防事故、事故能力。

  13、负责本矿机电运输事故的处理,并配合上级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分析工作,积极落实整改措施。

  14、负责本矿机电运输工作的总结、分析工作。要分月度、季度、年度对全矿机电运输系统的管理、装备、培训、创新、安全和质量标准化等各方面的工作进行认真的总结分析并及时汇报。

  第十一条 矿长对煤矿机电运输工作负全面责任,机电矿长对煤矿机电运输安全工作负主要责任。

  第十二条 煤矿负责建立矿、区(科)、班、组四级机电、运输管理机构,明确工作范围和管理责任,健全机电、运输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十三条 煤矿主提升系统、供电系统、通风系统、压风系统、主排水系统和供热系统等系统各环节的运行和维护应责任到人,实行包机制。

  第三章 基础管理

  (一) 职业技能培训

  第十四条 煤矿必须建立健全职工从业技能和安全方面长期全面的培训体制,在矿一级、区队一级分别建立对应的培训机构,责专人专职负责。

  第十五条 煤矿所有机电运输方面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岗前专业培训,特种

  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操作资格证书,方可持证上岗作业。

  第十六条 煤矿机电运输方面新从业人员必须与熟练工建立师徒带关系,对“岗位应知应会”、“岗位危险源判定”、“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程”不熟悉的不允许单盲目作业。

  第十七条 集团公司及辖下各级机电运输管理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坚持专业技能学习,通过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发挥专业特长,更好的为煤矿机电运输安全管理工作服务。

  第十八条 集团公司及辖下各级机电运输管理部门可以通过技术比武、技能赛、评优活动和专项整治的方式对煤矿机电运输从业人员的技能水平和安全隐患排查进行激励。

  (二) 供用电系统管理

  第十九条 年产于6万吨的煤井必须有两回路电源线路,当任一回路发生故障停止供电时,另一回路应能担负煤矿全部负荷,严禁线路“T”接。正常情况下,煤矿电源应采用分列运行方式,一回路运行时另一回路必须带电备用。煤矿通风、提升、排水、压风、抽放瓦斯、监测监控等设备的主要负荷,以及井下变(配)电所和下山开采的采区排水泵房供电的线路及其控制回路和辅助设备供电线路,不得少于两回路电源。

  第二十条 煤矿供用电管理工作必须遵守《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条文,参照《电业安全作业规程》制定适用本矿的供用电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并报上一级主管部门备审。

  第二十一条 煤矿停送电作业必须明晰停送电操作流程,严格执行停送电工作“两票”制,停送电操作必须穿戴绝缘用具,并落实“停电、验电、放电、装设接地线、安装遮栏和悬挂警示牌”等安全措施。

  第二十二条 电气设备的安装、试验、检查、维护和调整工作,必须由熟悉系统和设备的专职电气维修工进行,并双岗作业,其中一人作业,另一人监护。

  第二十三条 严禁带电检修、搬迁、作业电气设备、电缆、电线;井下检修、作业或搬迁带电设备前,必须落实断电、闭锁、检查瓦斯、验电、放电等安全措施,瓦斯超限的区域严禁电气设备带电或检修作业。

  第二十四条 煤矿在用电气设备必须符合完好标准,对供电设备保护整定不合格、甩保护、保护装置损坏、存在功能缺陷和风电、瓦斯电闭锁功能不合格的要建立责任追究制度,严肃处理。

  第二十五条 矿用电气设备必须有“产品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MA)”,非本质安全型设备还要有“防爆合格证”,设备入井前要对安全性能检查合格。

  第二十六条 煤矿要认真做好井下电气设备的防爆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煤矿电气设备防爆检查网,严禁电气设备“失爆”运行。各煤炭(煤电)公司要参照相关标准、办法制定煤矿井下电气设备防爆标准和检查办法,各基层煤矿要根据井下电气设备防爆标准和检查办法制定适用的井下电气设备“失爆”考核办法。

  (三) 提升运输系统管理

  第二十七条 煤矿提升运输系统包括井上下煤流运输系统、井上下轨道运输系统、无轨辅助运输系统,各煤矿需参照相关标准、规程及煤矿实际制定适用的提升运输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并报上一级主管部门备审。

  第二十八条 煤矿提升运输系统巷道断面、车场硐室、躲避硐、物料装卸站等的设计应符合有关规程、规定的要求,并便于现场设备安装和人员操作。

  第二十九条 煤矿主要提升运输系统的设备选型、改造和更换必须由有资质的单位设计,准入、使用、维护及标准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

  第三十条 煤矿煤流系统胶带输送机应使用阻燃输送带,有纵撕、堆煤、跑偏、温度、烟雾(主要巷输送机须配齐八保护装置)和电气保护装置并动作灵敏、可靠,下运输送机应有阻尼或制动装置,机头、机尾及中部行人过桥应有安且防护设施。

  第三十一条 煤矿轨道系统轨道、道岔质量达到优良标准,巷轨道与采区轨道应采用绝缘道夹板连接,架线轨道回流线、绝缘、分区开关符合规程要求,各种绞车系统应信号清晰、制动可靠、保护齐全和有序调度。

  第三十二条 煤矿斜巷串车提升时,斜巷必须配齐“一坡三挡”装置,各连接装置、钢丝绳、强力防护装置的强度、安全防护距离必须科学校验并符合有关规定,提升时严格执行“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规定。

机电设备管理制度10

  一、开机前的检查工作:

  1、检查水箱是否满水;

  2、检查机油是否在规定的油面位置;

  3、检查柴油箱是否有充足柴油,供油伐门是否已打开,并确认管道内无空气;

  4、检查柴油机外观各部分是否正常,机械、风机上有无妨碍运转杂物;

  5、检查电起动系统电路接线是否正常、牢固,蓄电池液面高度是否正常,是否已充足电;

  6、检查高压线路进线变压器的隔离开关,确认是在分闸位置;低压A1柜进线隔离开关,确认是在分闸位置;低压A1柜—A8柜系统的各隔离开关,确认是在分闸位置;

  7、发电机开关以及发电机房配电柜是否都在分闸位置;B系统供电的所有分路隔离开关是否都在分闸位置;B系统供电的'所有分路负荷开关是否都在分闸位置;

  8、检查柴油发电机各仪表初始值是否正常,配电柜各仪表指示是否正常。

  二、开机步骤及运行:

  1、确认开机前的各检查工作完成后手动泵油。

  2、按“起动”按钮,机组即由起动自动完成进入运行状态;

  3、机组起动后应即检查柴油机各参数仪表指示是否正常,机组运转声音、振动等情况是否正常;

  4、机组运转一切正常后,首先合上发电机出线空气开关,然后再合上发电机房配电柜隔离开关,再合上发电机房配电柜各出线负荷开关。再合上B系统供电的所有分路隔离开关;最后合上B系统需要供电的所有分路负荷开关;隔离开关严禁带负荷操作;不允许先合负荷开关,后合隔离开关,否则造成拉弧电离事故;

  5、发电机带负荷后应立即检查机组运行情况,并同时检查各配电柜开关、仪表、信号灯、电缆、接头等是否正常,并在运行中不断进行监视;

  6、为了柴油发电机安全运行,柴油机机油压力应保持在2、5kg/cm2,冷却水出水温度不得高于95C,发电机负荷电流控制在720A范围内运行;

  7、每隔壹小时记录一次电机的电流、电压、频率以及柴油机的机油压力和冷却水出水温度值。发现漏油漏水现象应及时处理。

  三、停机步骤:

  1、当市电来电柴油发电机停车前,应首先通知各大型用电设备暂时停止工作,然后才进行机组的卸载拉闸操作;首先应逐个切开B系统供电的所有分路负荷开关,切开B系统B1负荷开关,拉开B系统供电的所有隔离开关,然后再切开发电机房配电柜负荷开关,拉开发电机房配电柜隔离开关,最后切开发电机开关。隔离开关严禁带负荷拉闸;不允许切开发电机开关后切开各分路开关,防止柴油发电机突然甩负荷可能造成超速和飞车事故;

  2、按“停车”按钮,柴油机即停车;

  3、进行恢复市电供电的操作前;检查B系统供电的所有分路隔离开关是否都在分闸位置;B系统供电的所有分路负荷开关是否都在分闸位置;

  4、将柴油发电机组供油开关转到“关断”位置;检查和清洁柴油发电机组,补油、补防冬液,检查机油情况。

  四、注意事项:

  柴油发电机组空载运行不能超过15分钟;市网停电,发电机投入使用停机后,要对发电机的水位、机油位、柴油位、蓄电池电压、蓄电池液位等进行一次检查,保证正常状态。如运行在半小时内不需要检查,运行在半小时以上必须进行全面检查。每次投入运行均要做好运行记录。每15天蓄电池一次充足电。

  五、紧急状况停机:

  1、发电机出线紧急情况,而发电机的自身保护系统拒动时,应紧急停机,按下“紧急停车”按钮,将柴油发电机组供油开关转到“关断”位置。

  六、设备保养与维护

  1、例行保养作业项目:

  ⑴保持机身清洁,清除机身污垢;

  ⑵紧固各部螺栓,润滑指定部位;

  ⑶检查各仪表是否正常;

  ⑷补充发动机燃油、润滑油、冷却水;

  ⑸排除各连接处的漏油漏水现象。

  2、定期保养项目(周期:500小时):

  ⑴检查各绕组绝缘电阻,若绝缘电阻太低应进行干燥处理;

  ⑵检查各润滑部位,保持油道畅通;

  ⑶检查集电环表面质量,若有锈斑或污垢,应进行清洁处理;

  ⑷检查电刷压力,磨损严重时予以更换;

  ⑸清洗发动机各部滤清器,更换润滑油。

机电设备管理制度11

  一、各种相关人员的职责

  (一)主管经理的职责

  1.坚持“安全第一”方针,把安全生产工作做为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抓好,做到企业管理工作与安全工作同步进行。

  2.协助组织搞好安全性评价工作,积极推广应用现代化安全管理方法。

  3.企业发生安全责任事故要对事故负连带责任。

  (二)工程机械部主管职责

  1.贯彻执行(安全第一)的方针,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组织好生产,不违章指挥。

  2.坚持安全生产“五同时”做到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应同时考虑安全生产工作。

  3.发生死亡,重伤和多人事故(三人和三人以上)应立即报告主管经理并负责保护现场,参加事故调查。

  对轻伤事故坚持“三不放过”原则。

  (三)操作者的职责

  1.认真执行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做好作业中三检检查,发现隐患及时组织排除,不能解决的须立即上报部门领导。

  3.发生工伤事故迅速抢救受伤人员,保护现场,并立即报告部门领导,按“三不放过”原则,认真分析事故原因,吸取教训提出防范措施。

  二、操作人员守则

  1.认真执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并劝阻他人的违章作业,自觉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排除或向领导报告。

  2.爱护和正确使用设备工具及各种安全防护设施,做到设备保养及时,安全,工作现场符合文明生产。

  3.积极参加班组安全活动,不断提高安全意识,主动为搞好安全生产献技献策。

  4.发生和发现工伤事故,立即采取应急措施,防止事态扩大,紧急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并尽快报告领导。

  三安全操作规程

  设备名称:正面吊、叉车

  正面吊:

  1.操作前的准备:

  每班工作前司机需对正面吊进行车况检查,具体项目有:

  (1)车体卫生状况。

  要保持车体内外的清洁,不许有油污、灰尘等杂物。

  (2)检查柴油油位,需要时加柴油。

  (3)检查空滤的堵塞情况,必要时用压缩空气吹净。

  (4)检查冷却液的液位,必要时添加冷却液。

  (5)检查轮胎的气压、轮胎的紧固状况。

  (6)检查吊具的功能。

  (7)检查各部位有无漏油、漏水、漏气现象,检查各仪表盘工作是否正常。

  有异常立即报告工程机械部,车辆不能带病工作。

  2.装卸箱操作

  1在集装箱堆(车)上提取集装箱的步骤:提起吊具靠近集装箱,把吊具放在需要提起的集装箱上面,确认吊具与集装箱的中心线是吻合的;

  开始放低吊具,检查旋锁正确地进入集装箱的四个锁角,旋锁完全放好后黄灯亮,旋锁闭锁,若正确闭锁绿灯亮,否则开锁,慢慢提起吊具重复以上步骤。

  小心提升集装箱,慢慢倒退,降低集装箱,注意不要与其它物品相碰。

  2把集装箱放在集装箱堆(车)上的步骤:靠近集装箱需要堆放的位置,对中,使集装箱对整齐,把集装箱就位、等待黄灯亮,开锁,等红灯亮,慢慢提升吊具直到所有的锁角都已经完全从集装箱的锁角 。

  慢慢后退,降低吊具,注意不要和其它物品相碰。

  3停车步骤:卸下所有负载,把机器移至指定的地方,要远离车辆集中的区域。

  启用驻车刹车,并降低吊具,确认所有手柄都已经归零,所有电气 都处于 位置,把钥匙打到“off”的位置。

  4现场操作要求:司机按现场理箱员的计划安排,在仔细检查车辆周围环境,确认车下无人和障碍后,启动车辆小心驾驶,将车辆准时开至操作地点,根据现场理箱员的工作指令进行集装箱空重箱装车、卸车、落垛、归垛、摆箱等操作,操作中注意对作业周边环境的瞭望,并听从现场理箱员的绝对指挥。

  5正面吊吊具底盘中心在距前轮前端

  1.90米垂直角度下,可进行集装箱负载45吨的装车、卸车、摆箱、归垛等操作,重箱归垛限制在4个箱体的垂直高度内,在进行提升箱、落箱操作时必须确认开锁、着床指示灯提示,确认无误后方可将箱体提升或脱离箱体,随时关注车内告警装置的提示。

  6跨箱作业中,应采取起吊与伸臂联动动作,使箱体垂直提升或下落,以免箱体提升或下落时对相邻的箱体发生摩擦碰撞等现象,跨一个箱体提落箱时负载不得超过30吨,跨2个箱体提落箱时负载不得超过15吨(跨2个箱体提落箱原则上只限空箱操作)。

  7为保证作业场区内的人员安全,车辆在行进时负载行驶速度不得超过10公里/小时,空载时行进速度不得超过15公里/小时。

  箱体处于静止悬空状态时不得熄火或司机离开驾驶室,行走搬移箱体作业时,必须收臂,将箱体提升至一定高度,避免因提升箱高度不够阻碍前行的视线,目视距离应不低于50米以上,便于采取紧急的'制动措施。

  8负载行驶时,集装箱箱体不准倾斜,需进行必要的侧移调整,使箱体平衡,重心居中,禁止在操作中出现急进、急停、急转弯等粗暴驾驶的现象,在转弯时要减速慢行,控制好负载箱体的惯性,如遇视线不良及复杂的作业状况时,需由地面现场理箱员给予瞭望引导,禁止在斜坡上横向行驶或转弯。

  9集装箱空重箱、卸车、归垛、落垛、摆箱操作中,必须按现场理箱员的工作安排将集装箱单垛、单排箱门朝向一致,箱角对齐,按标志线或区域整齐排列,遇到有框架空箱,应在理箱员的安排下,将箱体侧板放倒后归垛,不准悬空码放。

  10框架及开顶箱载货超高的卸箱与装车,应由理箱员安排司索工领取专用的索具,固定在正面吊吊具底盘四个孔洞内,在确认四角索具与箱体使用卡环旋紧连接牢固后,在地面理箱员的指挥下方可起吊操作,操作完毕后,应由理箱员安排司索工将索具全部拆除后,方可进行其它的正常作业。

  11特殊货物需正面吊悬挂钢丝绳装卸货物作业时,由现场理货员根据货物的尺码、件重领取适宜的索具,固定在正面吊吊具底盘四角孔洞内,由现场理货员指挥司索工将货物固定牢固后,在理货员的指挥下起吊货物,起吊后需行走移动货物时,不准有急进、急停、急转弯操作动作,由此会引起货物摇摆不稳,易造成因惯性冲力引发货物脱落及车辆倾翻事故。

  12停车步骤:卸下所有负载,把机器移至指定的地方,要远离车辆集中的区域。

  启用驻车刹车,并降低吊具,确认所有手柄都已经归零,所有电气 都处于 位置,把钥匙打到“off”的位置。

  3.处罚措施

  凡不听从指挥未按机械操作要领及操作要求违章、违规操作所造成的车损、货损及人身伤害事故,由责任人承担直接经济损失。

  责任重大的将按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公司的相关规定给予处置。

  叉车:

  1、人员

  1.1、驾驶叉车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通过安全生产监督部门的考核,取得特种操作证,并经公司同意后方能驾驶,严禁无证操作。

  1.2、严禁酒后驾驶,行驶中不得饮食、闲谈、打手机和讲对讲机。

  2、启动2.1、车辆启动前,检查起动、音响信号、电瓶电路、运转、制动性能、货叉、轮胎,使之处于完好状态。

  2.2、当有机械问题的时候, 不能自己进行修理。

  应关掉叉车并告知机械修理人员。

  2.3、起步时要查看周围有无人员和障碍物,然后鸣号起步。

  2.4、叉车在载物起步时,驾驶员应先确认所载货物平稳可靠。

  起步时须缓慢平稳起步。

  3、行驶3.1、叉车在运行时,不准任何人上下车,货叉上严禁站人。

  确实需要叉车辅助人员工作时,应配有专用的用于叉车的篮子,货叉应叉入篮子下面专用的固定槽中。

  3.1.1、在吊笼中工作的人员:数量不超过2人,必须佩戴安全帽、安全带,所有工具装在工具袋内,以免掉落。

  3.1.2、在吊笼高空作业过程中,叉车驾驶员:3.

  1.2.1、如果高空作业性质为盘点、贴标签等基本无危害的工作,叉车驾驶员不要离开叉车,以便及时提供协助;3.

  1.2.2、如果是维修灯具、管路等需要使用金属工具的工作,驾驶员在叉车周围8~10米之内戴好安全帽作安全监护,提示行人绕行以及警告无关人员不得操作叉车。

  3.1.2.3 只能将安全框放到2米以下后,叉车才能移动3.2、除装卸货外,必须靠右边行驶;3.3、空载时货叉距地面50-150毫米;

  载货行驶时货件离地高度不得大于500毫米,起升门架须后倾到限。

  3.4、如遇前面有人,应当按喇叭提示你的行车路线;3.5、应与其它叉车保持三台自身叉车长的安全距离,叉车会车时除外;3.6、在交叉或狭窄路口,应小心慢行,并按喇叭随时准备停车;3.7、进出作业现场或行驶途中,要注意上空有无障碍物刮撞。

  非紧急情况下,不能急转弯和急刹车;3.8、在斜道上行驶时,

  3.8.1空车上下斜坡 - 如果在斜坡上空车行驶, 需要倒退上坡, 货叉向前行驶下坡。

  这样重心会落在前轮上。

  3.8.2载货时上下斜坡 -如果在斜坡上载货行驶, 需要货叉向前行驶上坡, 倒退行驶下坡。

  这样重心也会落在前轮上,任何情况下都不允许在斜坡上掉头;3.9、叉车原则上不准超车,但要超越停驶车辆时,应减速鸣号,注意观察,防止该车突然起步或有人从车上跳下。

  4、作业

  4.1、严禁超载、偏载行驶。

  4.2、装卸货物时,即货叉承重开始至承重平稳以及相反的过程期间,必须启动刹车。

  4.3、作业速度要缓慢,严禁冲击性的装载货物。

  4.4、遵守“七不准”

  4.4.1 不准将货物升高做长距离行驶(高度大于500毫米)。

  4.4.2 不准用货叉挑翻货盘和利用制动惯性溜放的方法卸货。

  4.4.3 不准直接铲运危险品。

  4.4.4 不准用单货叉作业。

  4.4.5 不准利用惯性装卸货物。

  4.4.6 不准用货叉带人作业,货叉举起后货叉下严禁站人和进行维修工作。

  4.4.7 不准用叉车去拖其他车,如确实需要叉车牵引,则需经过主管领导同意。

  4.5、停车后禁止将货物悬于空中,卸货后应先降货叉至正常的行驶位置后再行驶。

  4.6、叉载物品时,货物重量应平均分担在两货叉上,货物不得偏斜,物品的一面应贴靠挡货架。

  小件货物应放入集物箱(板)内,防止掉落。

  叉车所载物品不得遮挡驾驶员视线,如出现遮挡驾驶员视线时应倒车缓慢行驶,如遇上坡则不应倒车行驶,应有一人在旁指挥货叉朝上前进。

  4.7、货叉在接近或撤离物品时,车速应缓慢平稳,注意车轮不要碾压物品、垫木(货盘)和叉头,不要刮碰物品扶持人员。

  4.8、叉车在起重升降或行驶时,禁止任何人员站在货叉上把持物件或起平衡作用。

  叉车叉物升降时,货叉范围半径1米内禁止有人。

  4.9、搬运影响视线的货物或易滑的货物时,应倒车低速行驶。

  4.10、运货上货柜车前,应先观察货柜车与发货台是否靠紧,货车车轮是否按规定将三角木垫好,车厢里是否有人,估计货车的承重能力和货车与踏板的倾斜度,确认安全后再进行装卸。

  4.1

  1、发现或损坏货物、设施要如实上报。

  5、停车

  5.1、尽量避免停在斜坡上,如不可避免,则应取其他可靠物件塞住车轮拉紧手刹并熄火。

  停放时应将货叉降到最底位置,拉紧后刹车,切断电路,并不能停放在纵坡大于5%的路段上

  5.2、不能将叉车停在紧急通道、出入口、消防设施旁。

  5.3、叉车暂时不使用时应关掉电源,拉刹车。

  6、充电

  6.1、使用充电器时,要选用与叉车配套的充电器,要轻拿轻放。

  6.2、充完电后,应先关掉电源,再拉出充电器插头,并将充电器挂好,严禁随意放在地上。

  7、维护

  7.1、发现叉车有不正常现象,应当立即停车检查。

  7.2、严禁在叉车启动的情况下进行维修、装拆零部件。

  不能自行维修叉车和装拆零部件

  7.3、严格按照公司的叉车保养、维修规程进行维保。

  8、意外

  如遇到意外,应该做到:

  8.1、紧伏到方向盘上或操作手柄,并抓紧方向盘或操作手柄。

  8.2、身体靠在叉车倾倒方向的反面。

  8.3、注意防止损伤头部或胸部,叉车翻车时千万不能跳车。

  四、常规检查制度

  1.对机电类特种设备和操作人员制定常规检查制度。

  2.本企业机电类特种设备叉车,特种作业员包括叉车司机、电工等。

  3.对上述设备要每日开班前进行常规检查。

  主要检查各部位性能是否良好。

  应该注油部位是否注油。

  并有检查记录着重对设备运转情况进行检查。

  4.对特种作业人员检查是否持证上岗;

  是否穿戴好必要的劳保用品;

  操作者当日的身体状况,操作者班前是否饮酒,对饮酒者拒绝上班生产。

  5.要经常组织巡视检查危险因素,对查出的问题逐项登记和改进,无力解决的重大隐患向主管经理报告,并同时采取临时安全措施。

  五、维修保养制度

  1.每班前按设备保养规定检查,向注油部位注油。

  2.每周末对刹车、转向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更换。

  3.对车辆的关键部位每周定期检查一次,并做载负荷试车。

  4.车辆每半年进行一次中修,每年进行一次大修,每二年一次报验总检。

  六、定期报检制度

  对我企业的正面吊、tcm3.吨、5吨、7吨叉车要严格执行定期报检制度。

  1.正面吊、叉车日常运行中发生一般异常要向工程机械部报告,通知专业检修人员进行检查维修,并做好检修记录存入技术档案。

  2.车辆每半年要由专业队伍进行一次中修检测,对检查出的问题进行修理,做好中修记录并存入技术档案。

  3.每二年进行一次车辆大修检测维护,做好记录存入档案,并报安监局进行定期鉴定,确保设备安全运转。

  七、作业人员及相关运营服务人员的培训考核制度

  1.本专业特种作业包括:电器技工,正面吊司机,叉车司机。

  2.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统一发放的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上岗。

  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每年进行一次身体健康检查,不符合特种作业身体健康要求的人员不得从事特种作业。

  4.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每两年进行一次复试培训和每四年进行一次换证培训。

  5.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费先由个人垫付,考试合格后再由公司报销,不合格者费用自理。

  6.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视为违章作业,按公司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八、意外事件和事故紧急救援措施及紧急救援演习制度

  1.本企业作业危险源主要有电器操作,叉车操作。

  2.要对以上危险源制定专项的操作规程,由安全员进行现场操作监督。

  3.一旦发生意外事件首先对受伤人员进行现场保护救援,在最短的时间内寻求到医护人员救助。

  4.建立紧急意外事故发生应急小组:

  组长:主管经理 副组长:工程机械部主管

  成员:安全员 班组长

  5.建立紧急救援演习制度每半年进行一次实战演习。

  九、档案管理制度

  (一)对特种作业设备叉车建立设备档案管理。

  (二)对叉车工,电工等特殊作业人员建立特殊工种档案管理。

  (三)特种作业技术档案管理内容包括:

  1.新购买进厂的设备要有出厂合格证,设备使用说明书并建立新的操作规程,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能投产使用,并建立技术档案。

  2.每次大中修的检修记录及技术性能鉴定材料存入技术档案。

  3.出现大的设备事故检修鉴定记录存入技术档案。

  4.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复试,升级发证的相关记载记入特种作业人员个人技术档案。

  (四)技术档案要有专人管理。

  一般情况下专业管理人员不要频繁更换,要保持相对稳定。

机电设备管理制度12

  当前正值高温季节,为确保大型主机设备安全良性运行,特作如下规定:

  1、3#水泥磨机所有设备的中控显示参数(温度、压力、电流、喂料量反馈等)数值必须确保显示准确,其误差必须在额定范围内(实测值的正负2%),现场显示温度必须与中控显示温度相一致,如出现仪表损坏后未及时发现更换或与实测值超出范围的.现象,罚当班车间负责人100元每点次,当班值班电工50元每点次,当班班长50元每点次。

  2、3#水泥磨必须严格控制出磨水泥温度,不得超过120℃,超过120℃时,中控操作员通知相关人员,如出现超过130℃的现象(含130℃)。出现大于130℃的现象,罚当班车间负责人50元每点次,当班班长20元每点次。

  3、运行中的磨机前后瓦温不能大于65℃,3#磨机在运行中出现瓦温大于65℃而小于67℃时,中控操作员必须通知相关人员采取降温措施,68℃以上(含68℃),达到70℃时,必须立即采取必要保护措施并停机处理。出现大于70℃的现象,罚当班车间负责人50元每点次,当班班长30元每点次。

  4、主机设备必须确保良好的通风降温及润滑,运行中的主电机轴瓦(或轴承)温度不得大于65℃,主电机绕组温度不得大于100℃,如出现超温现象,罚当班车间负责人50元每点次,当班班长30元每点次.

  5、必须确保磨机电器连锁装置完好灵活可靠,不得任意私自拆除联锁保护装置,否则对车间负责人及分管负责人各罚款200元,当班值班电工罚款100元。

  6、现场操作人员必须积极配合中控操作员的相关指令,如出现应付或拒绝执行的现象,中控操作员白天必须立即汇报给化验室、机电科,夜间通知厂值班干部,按以上规定处理并落实相关人员的责任。

  7、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xxx

xx年xx月xx日

机电设备管理制度13

  1、采煤机各部缺油、滚筒缺截齿或损坏截齿齿座,采煤机各部位发现漏油,对检修工罚款30元/处。采煤机在割煤过程中掉滚筒,对集体罚款1000元,对责任人罚款50元/次。

  2、检修采煤机时,无防尘、防护措施打开液压箱,罚款200元/次。

  3、凡是水冷运行设备必须先开水后运行,无冷却水时强行开机者,对责任人罚款100元/次,非质量问题电机烧坏的,每次对集体罚款1000元,召开分析会追究责任并处罚。

  4、前、后部运输机及转载机出现断刮板、弯刮板、缺刮板(刮板间距不符合设备要求)现象,对检修工罚款30元/块。

  5、电缆槽缺连接销、螺栓,对检修工罚款20元/个。运输机(转载机)断链,对集体罚款500元/次,对责任人罚款100元/次。

  6、在采煤机割煤过程中因前部运输机提前推移运输机,造成运输机不平不直而损坏、推断齿轨哑铃,对责任人罚50元/处。

  7、机头、机尾减速器缺油,对集体罚款300元/次,对责任人罚款50元/次,液力偶合器充液不平?,对综采队罚款200元,对责任人罚款50元/次。

  8、采煤机割煤时不用内、外喷雾,对采煤机司机罚款50元/次。对采煤机截割部、运输机减速器加油以及检修电器设备时无有效的防尘、防护措施的,对责任人罚款50元/次。

  9、对机械需加黄油部位必须按规定加油,因缺油造成事故的,对集体罚款200元,对包机人罚款50元/次。

  10、运输机(转载机)各部螺丝松动或缺少,对责任人罚款20元/条。缺连接板,对责任人罚款20元/对。

  11、推移运输机时造成销子错口,对责任人罚款50元/次。

  12、运输机飘链对集体罚款200元/次。

  13、动力电缆被拉断、挤断,对集体罚款500元/处,对责任人罚款50元/次。信号控制及照明电缆被拉断、挤断或破皮,对责任人罚款50元/处。

  14、电机上有浮煤或电机被煤埋住对包机人罚款50元/次。

  15、各种电气设备被泡在水中或无有效防护措施,对包机人罚款50元/台。次。

  16、各种电气设备的按钮、手柄、闭锁不起作用对包机人罚款30元/处。各种保护必须灵敏可靠,整定符合要求,否则对包机人罚款50元。

  17、综采队严格按有关标准及要求对机电设备进行检修,实行包机制,认真填写机电设备运行检修记录,发现检修记录填写不规范或弄虚作假的,对责任人罚款30元/次。

  18、设备检修时发现故障隐患,必须及时处理,由于不及时处理造成设备损坏的,按设备原值的10%对综采队进行处罚。

  19、损坏的设备升井后必须及时交设备库或指定地点(千斤顶类交综采车间),否则罚款50元/次。由于不及时上交或保管造成设备或配件丢失的.对责任单位按配件或设备原值的20%进行罚款。

  20、更换的坏伸缩梁、放煤千斤顶等易丢失配件必须交上付巷工具室及时集中运走,并例行交接手续否则发现一次罚责任单位100元/件。

  21、所需配件每月23号以前造计划报生产科。

  22、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由生产技术科监督执行。

机电设备管理制度14

  1、机械操作,要束紧袖口,女工发辩要挽入帽内。

  2、机械和动力机的机座必须稳固。转动的危险部位要设防扪装置。

  3、工作前必须检查机械、仪表、工具等、确认完好方准使用。

  4、电气设备和线路必须绝缘良好,电线不得与金属物绑在一起。各种电动机具必须按规定接零接地,并设置单一开关。遇有临时停电或停工休息时,必须拉闸加销。

  5、施工机械和电气设备不得带病动转和超负荷作业,发现不正常情况应停机检查,不得在运转中修理。

  6、电气、仪表、管道和设备试运转,应严格按照单项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动转达时不准擦洗和修理,严禁将头手伸入机械行程范围内。

  7、在架空输电线路下面工作应停电。不能停电时,应有隔离防护措施。起重机不得在架空输电线下面工作,通过架空输电线路时应将起重臂落下。在架空输电线路一侧工作时,不论在任何情况下,起重臂钢丝绳或重物等与架空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应不小于表规定。

  输电线路电压1千伏以下1—20kv 35—110kv 154kv 220kv

  允许与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m)1、5 2 4 5 6

  8、行灯电压不得超过36v,在潮湿场所或金属容器内工作时,行灯电压不得超过12v。

  9、受压容器应有安全阀、压力表、并避免暴晒、碰撞、氧气瓶严防沾染油脂。乙炔发生器、液化石油气,必须有防止回火的安全装置。

  10、激光或y探伤作业区,非操作人员不准进入。

  11、从事腐蚀、粉尘、放射性的有毒作业,要有防护措施,并进行定期体验。

机电设备管理制度15

  设备监理师辅导:常见的油润滑方式

  常见的油润滑方式摘要:正交切削中切屑温度分布的研究机床改造大有可为BALZERS公司开发新一代PVD刀具涂层制造技术综合体现了纺织机械产品的技术水平采用复合刀具加工大型工件电动机轴承过热的原因及处理方法数控车床安全操作指南与维修手册YHCNC操作--执行和退出多角筛操作规程WFL的车削、钻镗、铣削成套加工中心获益于水切割系统的冲模制造JTEKT发动机生产线--缔造轴类加工完美解决方案数控机床润滑系统控制的改进FANUC车床编程--车床对刀圆弧插补G02、G03指令125吨全自动摩擦焊机研发成功PLC和交流伺服在数控钻铣床中的应用轴承的精度等级螺纹铣削的特点及应用数控机床的安全操作规程方式润滑常见轴承适用于润滑油高速使用利用冷却1.滴油润滑油油节流轴承滴油达到润滑目的节流口油调节结构简单使用方便适用于低速轴承润滑2.油浴润滑轴承部分浸入润滑油轴承一圈每个滚动浸入一次带到工作表面适用于低速轴承润滑3.飞溅润滑利用旋转部件润滑油散落轴承箱壁.

  1.滴油润滑滴油油杯中的节流口向轴承滴油,达到润滑的目的;节流口根据用油量可以调节;结构简单,使用方便,适用于低速、轻载轴承的润滑。

  2.油浴润滑将轴承部分浸入润滑油中,轴承每转一圈,每个滚动体都浸入油中一次,同时将油带到其他工作表面;适用于中、低速轴承的润滑。

  3.飞溅润滑利用旋转部件将润滑油溅起,散落到轴承上或沿箱壁流入预先设计好的油槽内润滑轴承,润滑油在箱体内可循环重复使用。

  4.压力供油润滑利用油泵将润滑油从油箱吸出,通过油管、油孔导入滚动轴承座中,再经回油孔返回油箱,经冷却、过滤后再使用;适用于重载荷、高转速的'支承轴承润滑。

  5.喷油润滑利用轴承座进油口的喷嘴将油喷射到轴承上,达到润滑和冷却轴承的目的;适用于高速或超高速轴承的润滑。

  6.喷雾润滑用干燥的压缩空气、经油雾发生器与润滑油混合形成油雾,通过喷雾嘴喷入轴承中进行润滑;适用于高速、高温轴承的润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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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设备管理制度

  在现在社会,制度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我们该怎么拟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机电设备管理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机电设备管理制度

机电设备管理制度1

  一、设备领用制度:

  1、所有机电设备器材管理权、发放权在机电科,机电设备器材的修理、发放、回收及验收等,由机电科进行统一管理。

  2、各单位领用、上交的设备,必须到机电科设备管理办理上帐、消帐手续,建立帐、卡,做到帐、物、卡三相符。

  3、工作面安装设备和大型设备,由调度室牵头,机电科、安装单位、使用单位共同验收,机分厂必须填写设备检修卡,杜绝不完好设备入井,确认设备完好,几方共同签字后,方可入井使用。

  4、各单位工作面设备移交、安装、更换必须经设备动态员做表,三方共同签字方可生效,各队组不允许井下互借,否则对双方责任人管理性罚款各50元。

  5、凡工作面移交,队组必须当天内到机电科办理下帐、上帐签字手续,每超一天对责任人(机电队长、包机组长)罚款30元。

  6、每月23日以前由各队机电队长把所在队组缆线、设备数量、型号、使用地点报动态员,双方共同核实数量,如有丢失当场开具罚、赔款;凡不报者,对责任人罚款30元。

  二、设备的使用与维护:

  1、设备使用要实行定人、定机、规范操作,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和设备操作规程。

  2、各类司机必须经过培训,达到本设备操作的技术等级“应知”、“应会”要求,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做到“三好”(管好、用好、修好),“四会”(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故障),严禁超负荷、超规范使用,杜绝野蛮操作,否则,发现一次对责任人罚款30元。

  3、严格执行设备定期保养制度,确保设备经常保持整齐、清洁、润滑、安全经济运行。

  三、设备检修:

  1、机分厂所检修的设备由机电科下达检修计划,按下达的计划,机分厂到设备待修库领取所检修的设备,并由双方对设备的状况现场检查,所修理的部位及需领取的配件填表、签字,完不成检修计划,每台件对车间罚款20元。

  2、对各车间检修的设备实行三级验收制度,严把检修质量关,每台设备清洁、卫生、刷漆、通电试运转,验收合格后入库。

  3、委外修理的设备,填写《委外修理设备审批单》,严格按程序审批,修理后的设备,要做好检查、试验工作,不合格设备严禁入库、上帐。对工作不负责任,将不合格设备验收上帐,造成损失的,严肃追究责任,并对设备组负责人罚款20元。

  四、设备回收:

  1、井下闲置设备应及时出坑,大型设备要求五天内出坑,小型设备三天内出井,在规定的时间内不及时出井,每推迟一天,对单位负责人(队长、机电队长、领料员)每台件罚款20元。

  2、对回收出井的`设备,由设备大材组设备验收员和交回设备队组联合验收,认真把关,属人为损坏、短缺设备及配件的,设备验收员根据丢失损坏情况按原价开据赔款单。损坏严重者进行分析通报处罚。

  3、井下工作面回撤结束,必须按调度组织的现场办公纪要在规定时间内出井。若在规定时间内没有出井按设备管理规定处罚,工作面回撤结束后,各队组(单位)必须在设备大材组通知时间三天内到机电科办理对账结账手续,超过规定时间对责任人每天20元罚款。

  五、井下动态巡回检查管理:

  1、井下备用设备要做到摆放整齐,文明卫生。为保证正常生产,电气设备必须接上电缆,不定时的通电运转,以确保备用设备起到备用作用,发现没有通电,摆放地点不合理,每台件罚队长、包机组长各30元。

  2、井下动态员必须经常下井,深入现场,了解设备使用情况,对闲置、更换下来的设备,及时下达出坑通知单,经双方签字交机电科设备回收,验收员考核。

  3、动态员坚持对使用设备巡回检查,发现野蛮操作、超负荷运行、不合理使用、不维护使用及不按操作规程操作,发现一次对责任人处罚20元。

  六、电机车、矿车奖罚管理办法:

  1)电机车、矿车统一由机电科管理,运输队使用、修理或委托机分厂修理。

  2)运输队矿车报废必须经机电科,并同时办理报废手续。1吨矿车报废允许为每年5%,底卸车为1%,多一辆运输队按实际现价赔偿。

  3)机电科每月对矿车进行全面清查,发现丢失按原价赔偿。

  4)直流电枢(电机转子)修理由机电科负责外委修理,验收。

机电设备管理制度2

  1.停送电工作人员必须是经过培训,熟悉工作系统,有一定电气知识、取得安全资格操作证书并经队认可的专职机电工种。

  2.必须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使用好本矿统一印发的“有人工作,禁止合电”的停电牌,悬挂停电牌必须锁在闭锁栓上。

  3.停电后必须做好验电(使用与电压相适应的验电笔)放电工作。严格杜绝本人停电,他人作业或一人停电同时作业的违章行为,做到谁停电谁送电。

  4.送电前必须检查需送电电路,确认无误后方可送电。遇他人悬挂停电牌时,只摘自己的停电牌,最后由他人送电。

  5.职工因工作变动或当班没完成输送工作时,必须严格办好与下班的交接事项,交接时必须摘下自己的停电牌,接班人重换停电牌,方可工作。

  6.以上内容如出现问题,由机电副队长根据(停送电管理制度)予以考核。

  7.停送电手续必须齐全,停电申请必须有相关单位及主管领导批示,有具体的'技术及施工负责人、工作地点和调度室平衡的工作时间,有被影响单位负责人签字。

  8.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工作票必须有指定的工作许可人和工作负责人共同签字,一式二份,一份交变电所值班人员,另一份由工作负责人保管,不得丢失,以便送电联系使用。

  9.变电所值班人员见到齐全的停电手续和工作票后,方可填写所内操作票,进行停电操作。

  10.停送电作业,必须由持证人员进行,无证人员和停电申请方不得操作。

  11.停送电作业,严格按所内“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工作监护制”进行。

  12.如工作间断时,停送电申请方负责人必须把情况向变电所值班人员汇报,变电所值班人员必须把情况逐班交待清楚,并认真做好详细记录。

  13.工作结束后,由工作负责人和变电所值班人员共同在工作票上填写工作终结时间。

  14.坚持谁停电、谁送电的原则。送电时必须由停电负责人亲自联系,严禁委托他人送电。

  15.停、送电时,变电所值班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一人唱票、一人操作制度,停、送电后要对停电设备挂牌。

  16.工作票填写要认真、整洁,不得有涂改,并保留三个月。

  17.停送电结束时,必须汇报调度室,并记录在案。

  18.停送电设备必须保持经常完好状态。

机电设备管理制度3

  机电设备润滑管理制度之相关制度和职责,为了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加强机电设备润滑,减少设备的损耗,特制定本制度:

  一、各种润滑油的选型根据设备说明书要求确定。

  二、润滑油到货后,物资供应部必须出示油脂化验合格证后方可发放,否则扣责任者100...

  为了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加强机电设备润滑,减少设备的损耗,特制定本制度:

  一、各种润滑油的选型根据设备说明书要求确定。

  二、润滑油到货后,物资供应部必须出示油脂化验合格证后方可发放,否则扣责任者100元。

  三、各使用单位都要建立各种设备的润滑制度,要做到五定:即“定人、定质、定量、定点、定期”,要做好油质化验和换油的'各种记录,主要设备必须建立润滑卡片。润滑卡上要写清设备需要油脂规格,注明润滑部位,加油和换油周期,包机人等。设备没有润滑卡片不准投运。

  四、机电管理部要负责做好设备润滑的检查、考核工作;每月要组织人员对各种设备的润滑情况进行检查。要将设备润滑工作做为设备管理考核的一个主要指标。

  五、要严格追查由于润滑不良而造成的设备损坏事故,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责任者100―500元的罚款处理,报废的设备责任单位要照价赔偿,对于重大事故要按照事故类别给予相应处罚。

  六、基层队组使用设备每满三个月的,润滑油要及时化验,化验结果不合格的润滑油不得使用。

  七、新设备按照说明书要求定期更换润滑油(脂)。

机电设备管理制度4

  一、为了加强我矿机电设备管理,充分发挥设备效能,保证安全运转。贯彻执行原煤炭部设备管理规程、国家局矿用产品安全管理办法和公司机电运输设备管理制度,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制度,本制度与以前所定制度有抵触条款则按本制度执行。

  二、设备管理组织

  1、设备的保管、使用、维护和修理,必须实行矿、队、班组三级管理。

  2、机电运输部设备管理组配备专职设备管理人员,负责全矿机电设备管理工作。各队有一名副队长(包机组长)负责设备管理,及零部件发放。

  3、各队所有设备均要固定人员,包机到人,落实包机责任。

  4、各采掘队必须配备3—4名专职维修人员负责维修本队所属设备。

  三、设备管理职责

  1、矿设备管理员职责:

  (1)负责建立机电设备的台帐、卡片、牌板、编号以及煤安标志的登记和验证;掌握设备使用动态,实行帐、卡、物三对口;编制年、季、月检修计划和年度设备更新购置计划并按时向上级机关呈报所规定的各种报表。

  (2)设备管理员负责办理设备调入、调出、报废、外借和矿内转借手续。

  (3)负责矿内设备的合理使用,根据生产需要调整各队设备。

  (4)统计机运事故及设备零部件损坏情况,抓好采掘工作面接续,设备安装、回收和移交工作,及时掌握设备回收移交情况。

  (5)负责设备档案填写及保管。

  (6)组织鉴定设备报废工作。

  (7)负责新到设备到货数量、合格证、煤安标志及防爆证的登记、验收、入库工作,避免设备丢失或损坏。

  (8)负责设备的煤安标志的日常管理。自20xx年及以后新到设备,属于煤安标志管理范围的必须有煤安标志认证号,否则不得入库、使用。

  2、队设备管理员职责:

  (1)掌握本队所有设备的数量、规格及使用情况;负责维护检修机电设备。

  (2)建立本队设备使用手册,负责办理本队设备增减及更换手续。

  (3)每季度和专职设备管理员核对一次本队设备数量,掌握设备动态。

  (4)保证设备零部件及时回收,主持分析追查本队机电事故并向机电科汇报。

  (5)负责本队机电设备的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

  (6)负责本队设备一旬一检查,一月一总结,对查出的问题要及时整改。

  (7)填写设备运转记录及机电科所需报表。

  (8)每月底向机电运输部汇报一次设备使用情况及下月设备检修安排。

  (9)负责本队设备的安全、完好及煤安标志的管理工作。

  3、设备库管理工职责:

  (1)认真管理好设备存放场地,按规定手续发放库存设备及零部件。

  (2)要认真根据检修质量验收单,安装验收单和发放记录登记薄,验收各队存库的设备及零部件。

  (3)协助设备管理员工作。

  四、设备的`保管、发放和领用

  1、所有设备调入、调出、外借、外修、内部调配由设备管理员统一安排调拨。凡20xx年及以后调入新设备必须有煤安标志,否则不得入库、使用。

  2、库房设备由机电运输部管理,检修好未入库的设备由检修单位代保管,没有机电运输部的调拨手续严禁发放。

  3、入库新设备及大修设备要按装箱单、质量验收单检查,保持设备零部件完整、齐全完好,并存放整齐。

  4、新到设备,除机电运输部设备管理员开箱外,其余人员严禁开箱或取拿工具、资料。

  5、新到设备资料图纸由设备管理员负责保管。

  6、机电设备及零部件搬运出矿,任何单位不得私自办理,必须通过机电运输部、财务部办理调出手续或租借手续后,凭手续由设备管理员开出门证签字加盖机电运输部公章方可放行。

  7、新到设备的分配使用必须经部长批准。

  8、库房及车间代保管设备如有丢失或损坏零部件,要严肃追查责任。

  9、严禁设备拆套,如有特殊情况须经机电运输部同意后,报矿总工程师批准方可拆套,并要限期将拆套设备补齐。

  10、各队使用的设备,因生产需要互换或借用,双方必须到机电运输部办理手续,否则损坏或丢失均由原单位负责赔偿。

  11、领设备必须持本队设备保管手册和包机组长盖章的领料单,并进行登记后才能领取。

  12、领设备及零部件的人员必须当面验收,发现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应及时更换。

  13、采掘工作面新安装的电气设备,按电气设计组的设计图纸登记领取。

  五、设备的安装与回收

  1、新设计掘进头或工作面,生产技术部要提前十天出采掘设计图,以便机电运输部进行设备选型和供电设计。

  2、设备及供电线路安装前五天,生产技术部或施工队通知机电运输部准备设备,由生产技术部召开接续会组织巷道验收,决定设备安装日期。

  3、工作面安装的设备(溜子、绞车、开关、电缆、电铃、液压支架等),由机电运输部牵头,安装单位,采煤队共同参加验收,向采煤队移交,并填写质量验收单一式三份,各持一份作为设备回收依据。

  4、煤巷掘进队的溜子,由使用队负责运输、安装和管理。

  施工完毕需要给采煤队移交的,经机电运输部、生产技术部会同掘进队、机电一队向采煤队移交,移交中发现设备及零部件损坏或丢失的,均由掘进队负责赔偿;移交后应填写质量验收单一式四份,掘进队可持验收单清帐。不需要移交的设备由掘进队拆除回收。移交后需更换调整的零部件均由机电一队负责进行。

  5、工作面回采完后,由使用单位,生产技术部、机电运输部、机电一队现场清点移交,清点后填写移交单,除使用单位回收的设备外,其余均由机电一队回收。移交过程中如有损坏或丢失由使用单位负责赔偿。

  6、机电一队回收的设备,由机电一队有关车间根据移交清单进行回收,若在回收过程中损坏及丢失零部件,由该队负责赔偿。

  7、新安装的工作面,设备不得出现失爆现象,完好率必须达到100%,否则接收队可以拒绝签字接收。

  8、生产中拆下的成套设备(包括溜皮、大链、护煤板)由采煤队回收交机电一队,机电一队出具回收清单,采煤队凭借回收清单在机电运输部销帐。

  9、采掘队在生产中更换的设备零部件由该队负责三日内回收交机电队检修,机电队出具回收单,采掘队凭借回收单在机电运输部注销该零部件。若不交回,停止一切设备和零部件的发放。

  10、凡损坏、丢失设备或零部件的单位拒不签字又不写追查报告,机电运输部将按有关文件进行罚款处理。

  六、设备检修与维护

  1、机电运输部根据设备维修周期规定和使用情况,每月25日前编制下月检修计划、大修计划。使用单位根据本队维修周期和使用情况提前编制下月计划,并报机电运输部汇总、安排。中、小修由使用单位自行负责处理。

  2、送机电队维修的设备,由本队机电副队长会同车间维修班长共同检查、鉴定、签字。

  3、每月大修的设备,由技术副队长和技术员负责作好竣工报告并会同机电科主管工程师或技术员进行质量验收并填写质量验收单,方可结算大修费用。

  4、认真搞好停产检修和定期保养工作,坚持每月停产一天检修和每班一小时的维修保养。

  5、严禁无证司机操作设备。有证操作人员未经机电科和教育科同意不得更换。

  七、设备管理奖惩办法

  1、机电、运输等队(不包括采掘队)设备管理有关指标按承包工资考核办法执行。

  2、采掘设备管理奖罚办法:

  (1)设备完好率低于矿下达指标,按矿承包经营责任书奖罚办法执行。

  (2)落实检修责任,提高检修质量。凡车间检修的设备及零部件必须经过严格验收,并做好检修记录,质量不合格不出车间。凡领出的设备及零部件安装后带负荷运转72小时内出现故障,修理单位要承担经济责任,每出现一次按矿生产管理办法执行。车间检修的设备,机电运输部进行不定期抽查,发现一台不合格罚款100元。入井设备,因检修质量不合格,影响安全生产,除按矿有关文件执行外,并追查落实到人头。

机电设备管理制度5

  为加强矿用设备、器材的管理和维护,确保设备、器材正常使用,保证矿区生产的正常进行,特制定了本制度。

  1、经常检查矿用设备及器材的使用、维修、保养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与有关单位联系解决,并采取相应的措施督促整改。

  2、每月组织一次全矿设备、器材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当场指出,限期整改,并复查整改情况。

  3、发生机电事故及时组织追查处理,并写出事故报告,对人为损坏设备现象要及时追查,根据设备的损坏情况,由当事人按有关文件规定赔偿。

  4、严格执行设备管理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新增设备、器材的验收、发放、调拨、停用、鉴定、报废、修复、配套等制度。

  5、严格执行矿区设备的.投入、回收制度,回收的设备按指定的地点存放,避免丢失。

  6、按时准确地填写各类报表。

  7、矿区的设备巡检工作,每天在交接班时,由矿区设备维护班及生产设备使用人员共同进行,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上报并进行处理。

机电设备管理制度6

  一、凡发生机械设备或供电事故,造成损失在1万元以下者,由机电科组织有关单位分析处理;造成损失在1万元以上者,由安监科组织分析,查明原因,划分责任,拿出处理意见,机电科积极配合。

  二、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调度室及当班领导,当班领导应当立即赶往现场,调查分析取证,初步查明事故原因,报机电部审核。

  三、机电部组织现场有关人员召开事故分析会,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过程及经济损失情况,确定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及防范措施,并检查有关责任人及单位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四、被通知到的单位或人员应按要求的时间准时参加事故分析会,否则不再分析,直接按规定加倍罚款。

  五、事故调查人员有权向发生事故的`有关单位、有关人员了解有关情况,索取相关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

  六、对于违反本规定单位或个人,视情节轻重,对责任单位,给予100—500元的罚款;对责任人给予50—100远罚款。

机电设备管理制度7

  为认真搞好我矿机电设备管理,改变机电设备管理方面的落后局面,特制订九里山矿设备管理制度,希各单位认真组织学习,贯彻执行。

  一、设备资产管理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对设备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和规程,搞好设备的综合管理,保证生产需要;

  2、本矿所有机电设备一律由机电科设备组统一分类打号,建帐、建卡,予以管理。设备管理应做到帐、卡、物、牌板四对照;

  3、矿属各机电班,应指定一名兼职设备管理员,负责本单位设备的领取、使用、维修、回收、建帐建卡等管理工作。在领取设备时,予先办理好建帐手续。上井设备要及时委托销帐。对设备损坏和丢失的要追查责任人,并采取一定的防范措施;

  4、每台设备应有领用、发放、回收制度。设备组对全矿机电设备有权调整使用。使用单位无权外借、互借、转让、转售设备。更不准随意改装,拆套设备。如工作需要在井下转让时,应予先与设备组联系查清数量,办理好手续,方可进行。违者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5、固定资产和租赁的机电设备,不准借出和出售,易耗机电设备经矿、科领导签字批准,并办理财务手续,方可出售;

  6、各使用单位需要设备和其他部件时,必须提前做出月计划报设备组,设备组积级组织货源,保证生产需要。使用单位新增设备时,必须持电管组批发的设备用电申请单;

  7、使用中的设备,不准随意倒装。机电设备改变安装地点,应先同设备组联系好,否则设备组有权停发该单位的机电设备。

  8、新地区机电设备的安装,应由机电科画出机电设备安装示意图,设备组按图准备设备。安装队办理领用手续,设备安装结束后,由使用单位,安装单位和设备组到现场清点手续,办理设备移交手续。

  9、各单位不准存放闲置设备。井下闲置设备必须在5天内回收上交,停产工作面设备回收时间不超过10天。回收上交的设备,设备组应抽专人检查,零部件要保持齐全,无损,否则按价值赔损。

  10、各单位要加强设备的管理工作,主要设备要实行包机制,分片包干,健全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做到帐物牌一致,防爆设备不准失爆,完好率必须保持在90%以上。

  11、大修理返矿和新进的设备,在投入使用前,必须经维修工和防爆员检查,发放合格证后,方准投入使用,在检查中发现的一般问题由维护工处理,确系大修质量和制造厂家的问题,由设备组与有关单位联系解决。

  12、设备库房的设备要分类摆设,库房要清洁,设备要完好。检修过的设备凭合格证方可入库。库内设备不准拆套,确因生产急需,应有领导批准。不经设备管理人员许可,任何人不准在库房拉运,拆用设备和配件,否则按丢失论处。

  13、设备管理人员要努力提高业务水平,全心全意为生产服务,保证设备的合理使用。若因设备人员失职造成损失者,应追查责任。

  二、设备选型、购置制度:

  1、设备选型:购置前应先作出设备规划工作,对于重要的生产设备,应由机电矿长、机电总工组织计划科、财务科、供应科、使用单位和机电科,根据生产发展,设备更新,改造等方面的要求,提出方案;根据调查研究所掌握的情况,进行可行性分析和技术经济论证,综合平衡后,作出设备的规划决策。同时还要结合生产发展和生产经营总体规划,补充制订出设备购置年度计划和中长期规划。

  2、如单位要求增置主要生产设备时,应由使用单位会同设备组提出设备的技术性能、可靠性和维修性的要求,在机电总工或机电矿长的主持下,由计划、财务、供应、租赁站和使用单位参加技术经济论证,做出租赁、购置的决策。

  3、设备的选型应注意通用化,标准化,同时应遵循“先进、适用、经济”的原则,选购的设备应是经过鉴定,有生产许可证,非淘汰型产品。

  4、购置计划应由设备组会同租赁站及供应部门共同编制,经机电总工或机电矿长审批后执行。

  5、设备组应参与新建、扩建、开拓延深、技术改造的设备规划、选型、购置等工作,提出设备的可靠性、维修性要求,并参与设备的检验和安装调试工作。

  6、设备组在领取设备时,应预先办理设备租赁或调拨手续,租赁或购置的设备应台台完好,并有即: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质量验收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装箱单及有关资料。

  三、设备开箱验收制度:

  1、检查外观包装情况;

  2、按照装箱单清点零件、部件、工具、附件、备品、说明书和其他技术文件齐全。

  3、检查设备各部件、各零部件、附件有无锈蚀和破损。

  4、核对设备基础和电气线路图与设备的地脚螺栓孔、电源接线口的位置及有关参数是否相符。

  5、对不需要安装的备品、附件、工具等妥善装箱保管,注意集中移交,防止丢失。

  6、保护好搬运及吊装装置,凡属未清洗过的滑动面严禁移动,以防损伤设备。

  7、做好详细的检查记录,对破损、锈蚀情况要拍照或作图示说明。

  四、设备安装、调试、移交生产制度:

  1、不完好的设备不准安装。

  2、新地区机电设备的安装,由机电科画出机电设备安装示意图,经主管领导批准后,设备组按图准备设备,安装队办理领用手续。

  3、安装队按作业进度要求及有关图纸和技术要求进行施工,机电科会同主管安装的矿领导和使用单位进行施工质量的现场监察、质量验收和设备的调试,安装、调试要有记录。

  4、设备的安装计划实施情况由机电科和矿主管领导进行评价考核。

  5、设备安装结束后,由使用单位、安装单位和设备组到现场清点设备,办理设备移交手续。

  6、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和资料和交接凭证记录应存入设备档案。

  五、设备调拔制度:

  煤炭基建施工设备,属下列情况可以实行无偿调拔:

  1、经省主管部门批准,省(区)内基建公司所属基建施工单位之间的调拔。

  2、经国家主管煤炭公司批准,跨省(区)煤炭基建施工单位之间的调拔。

  3、经国家主管煤炭公司批准,因管理体制,组织结构调整企业或企业的一部分改变原来的.隶属关系的设备调拔;支援新建工业基地,人员成建制调动,设备也应随着转移。

  4、设备一律以调拔通知单(或国家主管煤炭公司文件)下达办理调拔手续。调出、调入单位均无权更改调拔通知单所列的设备。调出设备的全部配套附属设备,技术资料、专用工具以及已增加国家资产价值的库存配件,均随主机一并调拔;未增加国家资产价值的库存配件按有价转让处理。

  六、设备更新改造制度:

  1、矿要根据长远发展规划和现有设备技术状态制订设备的更新改造计划,由设备组制订年度计划,经机电总工审核后报矿长批准,由设备组组织实施。

  2、一般设备的改造更新计划,由设备组提出方案,由机电总工程师审批。对主要设备的更新改造,应由总工程师组织技术经济论证,经矿长批准后,由计划科报局计划处审批。

  3、设备的技术改造应结合大修理进行。改造所需费用不超过所改造设备大修费用的70%时,可列入大修理费开支;若超过时,应列入企业技术改造计划,所需费用从折旧费基金中安排解决。设备改造后新增的价值,用大修理基金开支的不办理增值,用折旧基金开支的应办理增值手续。

  4、设备的更新原则是:用技术性能先进的设备更换技术性能落后又无法修复改造的老旧设备。

  5、设备更新改造计划由矿局谁审批下达后,机电科设备组负责同供应处及租赁站联系,办理有关领用手续。

  七、设备封存报废制度:

  1、暂不需要或需要连续停用六个月以上的设备应进行封存。封存设备由设备组提出申请,矿有关领导同意后,上报矿务局批准。

  2、经局批准的封存设备,财务上可以不提折旧。封存设备必须检修完好,妥善保管,定期保养,严禁拆套,防止丢失损坏。

  3、封存设备在使用前,应向局写出启封使用报告,经局有关部门同意后,才可使用。

  4、设备报废要根据上级文件精神贯彻执行,并结合本矿实际情况,每年进行一次设备报废工作。

  5、设备报废要广泛征求使用单位意见,参照报废规定,根据设备使用年限,有无余值,有无修理价值,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现场鉴定,数据要准确可靠,记录和资料要齐全。

  6、进行设备报废时,要写出报废申请书,交送上级业务部门,批准后残体上交,并按凭证设备库和财务科同时作消帐处理。

  7、主机报废后,附件如电动机尚可使用时,可以不予报废,但要做好这些附件的管理工作。

  8、对设备报废工作要认真负责,不准割头换相,冒名顶替,残体一律全部上交。

  9、易耗设备报废时,由设备组提出报废申请,经有关人员现场鉴定后,上报矿有关领导审批后即可按报废处理。

机电设备管理制度8

  一.设备安装

  1.设备安装前应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明确施工、安全、技术负责人。

  2.设备安装应根据生产厂家提供的说明书或图纸要求进行。

  3.安装设备应执行《煤矿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矿《机电设备安装质量标准》。

  4.应有详细的施工记录。

  5.设备安装前、后应有开工报告和竣工报告(井下常用生产机械的安装不受此限)。

  6.不完好的设备不准投入安装和使用。

  二.设备调试

  1.设备调试由安装单位进行。

  2.调试中应检查设备运行状态是否符合设备技术要求和完好标准,不合要求的,安装单位应及时整改。

  3.应有记录详细的.调试报告(井下常用生产机械的调试不受此限)。

  三.设备验收与移交

  1.安装完毕后,由安装队、使用单位、总工办、机电科等单位有关人员进行验收及设备试运转。大型主要设备应在验收前编写验收大纲。验收大纲由安装队、使用单位联合编写,报机电科审批。

  2.验收合格后,办理签字移交手续,设备由使用、维护单位接管。

  3.所有设备安装、调试资料由安装单位移交机电科进行整理建档后交档案室。

机电设备管理制度9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煤矿机电运输管理是煤炭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中的基础工作,是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把安全关口前移、安全重心下移的重要所在。为了促进XXXXXX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煤炭产业科学发展,提升集团公司辖下各煤矿机电运输工作管理水平,认真落实煤矿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加强煤矿安全技术管理,结合集团公司体制和各煤矿生产管理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制定的依据为:《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煤矿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煤矿煤矿机电设备检修标准》等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制度、规定的相关条文。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及辖下承担煤炭产业管理、生产职能的区域(产业)公司、煤炭(煤电)公司、基层煤矿的机电运输管理工作。

  第四条 本制度包括煤矿机电运输管理工作中的基础管理、技术管理、设备管理、现场管理、事故管理、能耗及环境保护管理等内容。

  第二章 组织与职责

  第五条 集团公司及辖下承担煤炭产业管理、生产职能的区域(产业)公司、煤炭(煤电)企业、基层煤矿必须建立健全煤矿机电运输管理机构,配备专业、专职管理人员负责机电运输管理工作。

  第六条 集团公司对煤矿机电运输管理工作遵循“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

  第七条 集团公司本部煤矿机电运输管理职能部门按照“宏观、指导、引导、服务”的原则对集团公司辖下各煤矿机电运输管理工作进行组织、监督、检查和协调服务。主要职责如下:

  1、宣传、贯彻、落实国家、行业的有关方针、政策、规程、标准,并监督执行。

  2、协同集团公司其它职能部门对公司煤炭产业进行中长期规划工作;

  3、负责集团公司煤矿机电运输管理文件、制度、方法和标准的制定并组织实施。

  4、负责集团公司煤炭产业重机电运输设备修、更新改造计划的审批工作。

  5、参与、组织集团公司煤炭产业安全生产的检查活动。

  6、参与、组织集团公司煤炭产业机电运输事故的调查处理。

  第八条 区域(产业)公司本部机电运输管理职能部门负责所属煤炭(煤电)公司煤矿机电运输管理工作的组织、监管、检查和协调服务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1、在集团公司领导下,宣传、贯彻、落实国家和上级部门的有关方针、政策、规程、标准。

  2、负责区域(产业)公司煤矿机电运输业务管理工作,及时掌握煤炭(煤电)公司、基层煤矿机电设备运行状态,解决机电运输方面重的技术问题,消除安全隐患。

  3、负责编制区域(产业)公司煤矿机电运输中长期规划、科技创新及新技术、新工艺的推广应用。

  4、负责区域(产业)公司煤矿机电运输管理文件、制度、方法和标准的制定并组织实施。

  5、负责区域(产业)公司权责范围内重机电项目的.技术论证、设备选型和型技术改造,参与、监管设备招投标。

  6、监督煤炭(煤电)公司各生产煤矿机电运输战线的质量标准化达标工作。

  7、参与、组织煤炭(煤电)公司、基层煤矿安全生产的检查活动。

  8、参与、组织煤炭(煤电)公司、基层煤矿机电运输事故的调查处理。

  9、基层煤矿的上一级煤炭(煤电)公司尚未成立,煤炭(煤电)公司承担的。机电运输管理工作。

  第九条 煤炭(煤电)公司本部机电运输管理主管部门负责所属煤矿机电运输管理工作的组织、监管、检查和协调服务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1、在区域(产业)公司领导下,宣传、贯彻、落实国家和上级部门的有关方针、政策、规程、标准。

  2、负责煤炭(煤电)公司机电运输业务管理工作,及时掌握生产煤矿机

  电设备运行状态,解决机电方面存在的问题,消除安全隐患。

  3、负责编制煤炭(煤电)公司机电运输中长期规划、科技创新及新技术、新工艺的推广应用。

  4、负责煤炭(煤电)公司机电运输管理文件、制度、方法和标准的制定。

  5、负责煤炭(煤电)公司权责范围内型机电项目的技术论证、设备选型,参与设备招标,组织型固定设备的安装和验收。

  6、负责煤炭(煤电)公司所属各煤矿停产检修计划的审批,组织煤矿停产检修。

  7、负责协调煤炭(煤电)公司权责范围内型机电设备技术测定、探伤、电气试验和型技术改造项目,保障型机电设备安全经济运行,做好机电设备的更新、报废、检修工作。

  8、负责煤炭(煤电)公司各生产煤矿机电运输战线的质量标准化达标工作。

  9、参与、组织煤炭(煤电)公司安全生产检查活动。

  10、参与、组织煤炭(煤电)公司机电运输事故的调查处理。

  第十条 机电动力科为各基层煤矿机电运输管理主管部门,负责煤矿机电运输现场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服务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1、在煤炭(煤电)公司领导下,宣传、贯彻、落实国家和上级部门的有关方针、政策、规程、标准,并作为现场执行第一责任人。

  2、负责本煤矿机电运输业务现场管理工作,具体负责煤矿机电运输系统设备的安装、运行、检修、技术改造和设备资产管理等技术工作。

  2、负责对本煤矿各基层单位的机电、运输工作进行指导、服务、协调、监督和检查考核。

  3、参照相关标准、规范和上级要求编制本煤矿机电运输管理文件、制度、方法和标准并组织落实。

  4、负责本煤矿机电运输战线的质量标准化达标工作的具体实施和对基层区队进行考核。

  5、负责对本煤矿机电、运输“管理对标”活动的组织实施及检查考核工作。

  6、负责本煤矿机电、运输工作规划及年度、月度工作计划的编制及组织实施。

  7、负责本矿机电运输系统设备更新改造计划的编制及技术改造项目(包括设备购置)的可行性研究和方案论证,并编写可行性报告或实施方案,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后组织实施。

  8、负责本矿机电运输系统设备(设施)周期性及预防性检修计划(包括设备修计划)的编制和组织实施。

  9、负责本矿机电运输系统雨季“三防”工作计划的编制和组织实施。

  10、负责开展本矿机电运输系统的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工作,积极进行新技术、新装备、新工艺的推广应用和学习交流工作。

  11、负责组织开展本矿机电运输系统职工岗位培训与岗位技术练兵活动,不断提高从业者和管理者的操作技能和管理水平。

  12、负责本矿机电运输系统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工作,积极开展危险源辨识与控制工作,定期组织机电、运输系统各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演习活动,不断提高各级人员防事故、事故能力。

  13、负责本矿机电运输事故的处理,并配合上级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分析工作,积极落实整改措施。

  14、负责本矿机电运输工作的总结、分析工作。要分月度、季度、年度对全矿机电运输系统的管理、装备、培训、创新、安全和质量标准化等各方面的工作进行认真的总结分析并及时汇报。

  第十一条 矿长对煤矿机电运输工作负全面责任,机电矿长对煤矿机电运输安全工作负主要责任。

  第十二条 煤矿负责建立矿、区(科)、班、组四级机电、运输管理机构,明确工作范围和管理责任,健全机电、运输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十三条 煤矿主提升系统、供电系统、通风系统、压风系统、主排水系统和供热系统等系统各环节的运行和维护应责任到人,实行包机制。

  第三章 基础管理

  (一) 职业技能培训

  第十四条 煤矿必须建立健全职工从业技能和安全方面长期全面的培训体制,在矿一级、区队一级分别建立对应的培训机构,责专人专职负责。

  第十五条 煤矿所有机电运输方面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岗前专业培训,特种

  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操作资格证书,方可持证上岗作业。

  第十六条 煤矿机电运输方面新从业人员必须与熟练工建立师徒带关系,对“岗位应知应会”、“岗位危险源判定”、“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程”不熟悉的不允许单盲目作业。

  第十七条 集团公司及辖下各级机电运输管理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坚持专业技能学习,通过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发挥专业特长,更好的为煤矿机电运输安全管理工作服务。

  第十八条 集团公司及辖下各级机电运输管理部门可以通过技术比武、技能赛、评优活动和专项整治的方式对煤矿机电运输从业人员的技能水平和安全隐患排查进行激励。

  (二) 供用电系统管理

  第十九条 年产于6万吨的煤井必须有两回路电源线路,当任一回路发生故障停止供电时,另一回路应能担负煤矿全部负荷,严禁线路“T”接。正常情况下,煤矿电源应采用分列运行方式,一回路运行时另一回路必须带电备用。煤矿通风、提升、排水、压风、抽放瓦斯、监测监控等设备的主要负荷,以及井下变(配)电所和下山开采的采区排水泵房供电的线路及其控制回路和辅助设备供电线路,不得少于两回路电源。

  第二十条 煤矿供用电管理工作必须遵守《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条文,参照《电业安全作业规程》制定适用本矿的供用电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并报上一级主管部门备审。

  第二十一条 煤矿停送电作业必须明晰停送电操作流程,严格执行停送电工作“两票”制,停送电操作必须穿戴绝缘用具,并落实“停电、验电、放电、装设接地线、安装遮栏和悬挂警示牌”等安全措施。

  第二十二条 电气设备的安装、试验、检查、维护和调整工作,必须由熟悉系统和设备的专职电气维修工进行,并双岗作业,其中一人作业,另一人监护。

  第二十三条 严禁带电检修、搬迁、作业电气设备、电缆、电线;井下检修、作业或搬迁带电设备前,必须落实断电、闭锁、检查瓦斯、验电、放电等安全措施,瓦斯超限的区域严禁电气设备带电或检修作业。

  第二十四条 煤矿在用电气设备必须符合完好标准,对供电设备保护整定不合格、甩保护、保护装置损坏、存在功能缺陷和风电、瓦斯电闭锁功能不合格的要建立责任追究制度,严肃处理。

  第二十五条 矿用电气设备必须有“产品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MA)”,非本质安全型设备还要有“防爆合格证”,设备入井前要对安全性能检查合格。

  第二十六条 煤矿要认真做好井下电气设备的防爆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煤矿电气设备防爆检查网,严禁电气设备“失爆”运行。各煤炭(煤电)公司要参照相关标准、办法制定煤矿井下电气设备防爆标准和检查办法,各基层煤矿要根据井下电气设备防爆标准和检查办法制定适用的井下电气设备“失爆”考核办法。

  (三) 提升运输系统管理

  第二十七条 煤矿提升运输系统包括井上下煤流运输系统、井上下轨道运输系统、无轨辅助运输系统,各煤矿需参照相关标准、规程及煤矿实际制定适用的提升运输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并报上一级主管部门备审。

  第二十八条 煤矿提升运输系统巷道断面、车场硐室、躲避硐、物料装卸站等的设计应符合有关规程、规定的要求,并便于现场设备安装和人员操作。

  第二十九条 煤矿主要提升运输系统的设备选型、改造和更换必须由有资质的单位设计,准入、使用、维护及标准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

  第三十条 煤矿煤流系统胶带输送机应使用阻燃输送带,有纵撕、堆煤、跑偏、温度、烟雾(主要巷输送机须配齐八保护装置)和电气保护装置并动作灵敏、可靠,下运输送机应有阻尼或制动装置,机头、机尾及中部行人过桥应有安且防护设施。

  第三十一条 煤矿轨道系统轨道、道岔质量达到优良标准,巷轨道与采区轨道应采用绝缘道夹板连接,架线轨道回流线、绝缘、分区开关符合规程要求,各种绞车系统应信号清晰、制动可靠、保护齐全和有序调度。

  第三十二条 煤矿斜巷串车提升时,斜巷必须配齐“一坡三挡”装置,各连接装置、钢丝绳、强力防护装置的强度、安全防护距离必须科学校验并符合有关规定,提升时严格执行“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规定。

机电设备管理制度10

  一、开机前的检查工作:

  1、检查水箱是否满水;

  2、检查机油是否在规定的油面位置;

  3、检查柴油箱是否有充足柴油,供油伐门是否已打开,并确认管道内无空气;

  4、检查柴油机外观各部分是否正常,机械、风机上有无妨碍运转杂物;

  5、检查电起动系统电路接线是否正常、牢固,蓄电池液面高度是否正常,是否已充足电;

  6、检查高压线路进线变压器的隔离开关,确认是在分闸位置;低压A1柜进线隔离开关,确认是在分闸位置;低压A1柜—A8柜系统的各隔离开关,确认是在分闸位置;

  7、发电机开关以及发电机房配电柜是否都在分闸位置;B系统供电的所有分路隔离开关是否都在分闸位置;B系统供电的'所有分路负荷开关是否都在分闸位置;

  8、检查柴油发电机各仪表初始值是否正常,配电柜各仪表指示是否正常。

  二、开机步骤及运行:

  1、确认开机前的各检查工作完成后手动泵油。

  2、按“起动”按钮,机组即由起动自动完成进入运行状态;

  3、机组起动后应即检查柴油机各参数仪表指示是否正常,机组运转声音、振动等情况是否正常;

  4、机组运转一切正常后,首先合上发电机出线空气开关,然后再合上发电机房配电柜隔离开关,再合上发电机房配电柜各出线负荷开关。再合上B系统供电的所有分路隔离开关;最后合上B系统需要供电的所有分路负荷开关;隔离开关严禁带负荷操作;不允许先合负荷开关,后合隔离开关,否则造成拉弧电离事故;

  5、发电机带负荷后应立即检查机组运行情况,并同时检查各配电柜开关、仪表、信号灯、电缆、接头等是否正常,并在运行中不断进行监视;

  6、为了柴油发电机安全运行,柴油机机油压力应保持在2、5kg/cm2,冷却水出水温度不得高于95C,发电机负荷电流控制在720A范围内运行;

  7、每隔壹小时记录一次电机的电流、电压、频率以及柴油机的机油压力和冷却水出水温度值。发现漏油漏水现象应及时处理。

  三、停机步骤:

  1、当市电来电柴油发电机停车前,应首先通知各大型用电设备暂时停止工作,然后才进行机组的卸载拉闸操作;首先应逐个切开B系统供电的所有分路负荷开关,切开B系统B1负荷开关,拉开B系统供电的所有隔离开关,然后再切开发电机房配电柜负荷开关,拉开发电机房配电柜隔离开关,最后切开发电机开关。隔离开关严禁带负荷拉闸;不允许切开发电机开关后切开各分路开关,防止柴油发电机突然甩负荷可能造成超速和飞车事故;

  2、按“停车”按钮,柴油机即停车;

  3、进行恢复市电供电的操作前;检查B系统供电的所有分路隔离开关是否都在分闸位置;B系统供电的所有分路负荷开关是否都在分闸位置;

  4、将柴油发电机组供油开关转到“关断”位置;检查和清洁柴油发电机组,补油、补防冬液,检查机油情况。

  四、注意事项:

  柴油发电机组空载运行不能超过15分钟;市网停电,发电机投入使用停机后,要对发电机的水位、机油位、柴油位、蓄电池电压、蓄电池液位等进行一次检查,保证正常状态。如运行在半小时内不需要检查,运行在半小时以上必须进行全面检查。每次投入运行均要做好运行记录。每15天蓄电池一次充足电。

  五、紧急状况停机:

  1、发电机出线紧急情况,而发电机的自身保护系统拒动时,应紧急停机,按下“紧急停车”按钮,将柴油发电机组供油开关转到“关断”位置。

  六、设备保养与维护

  1、例行保养作业项目:

  ⑴保持机身清洁,清除机身污垢;

  ⑵紧固各部螺栓,润滑指定部位;

  ⑶检查各仪表是否正常;

  ⑷补充发动机燃油、润滑油、冷却水;

  ⑸排除各连接处的漏油漏水现象。

  2、定期保养项目(周期:500小时):

  ⑴检查各绕组绝缘电阻,若绝缘电阻太低应进行干燥处理;

  ⑵检查各润滑部位,保持油道畅通;

  ⑶检查集电环表面质量,若有锈斑或污垢,应进行清洁处理;

  ⑷检查电刷压力,磨损严重时予以更换;

  ⑸清洗发动机各部滤清器,更换润滑油。

机电设备管理制度11

  一、各种相关人员的职责

  (一)主管经理的职责

  1.坚持“安全第一”方针,把安全生产工作做为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抓好,做到企业管理工作与安全工作同步进行。

  2.协助组织搞好安全性评价工作,积极推广应用现代化安全管理方法。

  3.企业发生安全责任事故要对事故负连带责任。

  (二)工程机械部主管职责

  1.贯彻执行(安全第一)的方针,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组织好生产,不违章指挥。

  2.坚持安全生产“五同时”做到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应同时考虑安全生产工作。

  3.发生死亡,重伤和多人事故(三人和三人以上)应立即报告主管经理并负责保护现场,参加事故调查。

  对轻伤事故坚持“三不放过”原则。

  (三)操作者的职责

  1.认真执行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做好作业中三检检查,发现隐患及时组织排除,不能解决的须立即上报部门领导。

  3.发生工伤事故迅速抢救受伤人员,保护现场,并立即报告部门领导,按“三不放过”原则,认真分析事故原因,吸取教训提出防范措施。

  二、操作人员守则

  1.认真执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并劝阻他人的违章作业,自觉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排除或向领导报告。

  2.爱护和正确使用设备工具及各种安全防护设施,做到设备保养及时,安全,工作现场符合文明生产。

  3.积极参加班组安全活动,不断提高安全意识,主动为搞好安全生产献技献策。

  4.发生和发现工伤事故,立即采取应急措施,防止事态扩大,紧急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并尽快报告领导。

  三安全操作规程

  设备名称:正面吊、叉车

  正面吊:

  1.操作前的准备:

  每班工作前司机需对正面吊进行车况检查,具体项目有:

  (1)车体卫生状况。

  要保持车体内外的清洁,不许有油污、灰尘等杂物。

  (2)检查柴油油位,需要时加柴油。

  (3)检查空滤的堵塞情况,必要时用压缩空气吹净。

  (4)检查冷却液的液位,必要时添加冷却液。

  (5)检查轮胎的气压、轮胎的紧固状况。

  (6)检查吊具的功能。

  (7)检查各部位有无漏油、漏水、漏气现象,检查各仪表盘工作是否正常。

  有异常立即报告工程机械部,车辆不能带病工作。

  2.装卸箱操作

  1在集装箱堆(车)上提取集装箱的步骤:提起吊具靠近集装箱,把吊具放在需要提起的集装箱上面,确认吊具与集装箱的中心线是吻合的;

  开始放低吊具,检查旋锁正确地进入集装箱的四个锁角,旋锁完全放好后黄灯亮,旋锁闭锁,若正确闭锁绿灯亮,否则开锁,慢慢提起吊具重复以上步骤。

  小心提升集装箱,慢慢倒退,降低集装箱,注意不要与其它物品相碰。

  2把集装箱放在集装箱堆(车)上的步骤:靠近集装箱需要堆放的位置,对中,使集装箱对整齐,把集装箱就位、等待黄灯亮,开锁,等红灯亮,慢慢提升吊具直到所有的锁角都已经完全从集装箱的锁角 。

  慢慢后退,降低吊具,注意不要和其它物品相碰。

  3停车步骤:卸下所有负载,把机器移至指定的地方,要远离车辆集中的区域。

  启用驻车刹车,并降低吊具,确认所有手柄都已经归零,所有电气 都处于 位置,把钥匙打到“off”的位置。

  4现场操作要求:司机按现场理箱员的计划安排,在仔细检查车辆周围环境,确认车下无人和障碍后,启动车辆小心驾驶,将车辆准时开至操作地点,根据现场理箱员的工作指令进行集装箱空重箱装车、卸车、落垛、归垛、摆箱等操作,操作中注意对作业周边环境的瞭望,并听从现场理箱员的绝对指挥。

  5正面吊吊具底盘中心在距前轮前端

  1.90米垂直角度下,可进行集装箱负载45吨的装车、卸车、摆箱、归垛等操作,重箱归垛限制在4个箱体的垂直高度内,在进行提升箱、落箱操作时必须确认开锁、着床指示灯提示,确认无误后方可将箱体提升或脱离箱体,随时关注车内告警装置的提示。

  6跨箱作业中,应采取起吊与伸臂联动动作,使箱体垂直提升或下落,以免箱体提升或下落时对相邻的箱体发生摩擦碰撞等现象,跨一个箱体提落箱时负载不得超过30吨,跨2个箱体提落箱时负载不得超过15吨(跨2个箱体提落箱原则上只限空箱操作)。

  7为保证作业场区内的人员安全,车辆在行进时负载行驶速度不得超过10公里/小时,空载时行进速度不得超过15公里/小时。

  箱体处于静止悬空状态时不得熄火或司机离开驾驶室,行走搬移箱体作业时,必须收臂,将箱体提升至一定高度,避免因提升箱高度不够阻碍前行的视线,目视距离应不低于50米以上,便于采取紧急的'制动措施。

  8负载行驶时,集装箱箱体不准倾斜,需进行必要的侧移调整,使箱体平衡,重心居中,禁止在操作中出现急进、急停、急转弯等粗暴驾驶的现象,在转弯时要减速慢行,控制好负载箱体的惯性,如遇视线不良及复杂的作业状况时,需由地面现场理箱员给予瞭望引导,禁止在斜坡上横向行驶或转弯。

  9集装箱空重箱、卸车、归垛、落垛、摆箱操作中,必须按现场理箱员的工作安排将集装箱单垛、单排箱门朝向一致,箱角对齐,按标志线或区域整齐排列,遇到有框架空箱,应在理箱员的安排下,将箱体侧板放倒后归垛,不准悬空码放。

  10框架及开顶箱载货超高的卸箱与装车,应由理箱员安排司索工领取专用的索具,固定在正面吊吊具底盘四个孔洞内,在确认四角索具与箱体使用卡环旋紧连接牢固后,在地面理箱员的指挥下方可起吊操作,操作完毕后,应由理箱员安排司索工将索具全部拆除后,方可进行其它的正常作业。

  11特殊货物需正面吊悬挂钢丝绳装卸货物作业时,由现场理货员根据货物的尺码、件重领取适宜的索具,固定在正面吊吊具底盘四角孔洞内,由现场理货员指挥司索工将货物固定牢固后,在理货员的指挥下起吊货物,起吊后需行走移动货物时,不准有急进、急停、急转弯操作动作,由此会引起货物摇摆不稳,易造成因惯性冲力引发货物脱落及车辆倾翻事故。

  12停车步骤:卸下所有负载,把机器移至指定的地方,要远离车辆集中的区域。

  启用驻车刹车,并降低吊具,确认所有手柄都已经归零,所有电气 都处于 位置,把钥匙打到“off”的位置。

  3.处罚措施

  凡不听从指挥未按机械操作要领及操作要求违章、违规操作所造成的车损、货损及人身伤害事故,由责任人承担直接经济损失。

  责任重大的将按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公司的相关规定给予处置。

  叉车:

  1、人员

  1.1、驾驶叉车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通过安全生产监督部门的考核,取得特种操作证,并经公司同意后方能驾驶,严禁无证操作。

  1.2、严禁酒后驾驶,行驶中不得饮食、闲谈、打手机和讲对讲机。

  2、启动2.1、车辆启动前,检查起动、音响信号、电瓶电路、运转、制动性能、货叉、轮胎,使之处于完好状态。

  2.2、当有机械问题的时候, 不能自己进行修理。

  应关掉叉车并告知机械修理人员。

  2.3、起步时要查看周围有无人员和障碍物,然后鸣号起步。

  2.4、叉车在载物起步时,驾驶员应先确认所载货物平稳可靠。

  起步时须缓慢平稳起步。

  3、行驶3.1、叉车在运行时,不准任何人上下车,货叉上严禁站人。

  确实需要叉车辅助人员工作时,应配有专用的用于叉车的篮子,货叉应叉入篮子下面专用的固定槽中。

  3.1.1、在吊笼中工作的人员:数量不超过2人,必须佩戴安全帽、安全带,所有工具装在工具袋内,以免掉落。

  3.1.2、在吊笼高空作业过程中,叉车驾驶员:3.

  1.2.1、如果高空作业性质为盘点、贴标签等基本无危害的工作,叉车驾驶员不要离开叉车,以便及时提供协助;3.

  1.2.2、如果是维修灯具、管路等需要使用金属工具的工作,驾驶员在叉车周围8~10米之内戴好安全帽作安全监护,提示行人绕行以及警告无关人员不得操作叉车。

  3.1.2.3 只能将安全框放到2米以下后,叉车才能移动3.2、除装卸货外,必须靠右边行驶;3.3、空载时货叉距地面50-150毫米;

  载货行驶时货件离地高度不得大于500毫米,起升门架须后倾到限。

  3.4、如遇前面有人,应当按喇叭提示你的行车路线;3.5、应与其它叉车保持三台自身叉车长的安全距离,叉车会车时除外;3.6、在交叉或狭窄路口,应小心慢行,并按喇叭随时准备停车;3.7、进出作业现场或行驶途中,要注意上空有无障碍物刮撞。

  非紧急情况下,不能急转弯和急刹车;3.8、在斜道上行驶时,

  3.8.1空车上下斜坡 - 如果在斜坡上空车行驶, 需要倒退上坡, 货叉向前行驶下坡。

  这样重心会落在前轮上。

  3.8.2载货时上下斜坡 -如果在斜坡上载货行驶, 需要货叉向前行驶上坡, 倒退行驶下坡。

  这样重心也会落在前轮上,任何情况下都不允许在斜坡上掉头;3.9、叉车原则上不准超车,但要超越停驶车辆时,应减速鸣号,注意观察,防止该车突然起步或有人从车上跳下。

  4、作业

  4.1、严禁超载、偏载行驶。

  4.2、装卸货物时,即货叉承重开始至承重平稳以及相反的过程期间,必须启动刹车。

  4.3、作业速度要缓慢,严禁冲击性的装载货物。

  4.4、遵守“七不准”

  4.4.1 不准将货物升高做长距离行驶(高度大于500毫米)。

  4.4.2 不准用货叉挑翻货盘和利用制动惯性溜放的方法卸货。

  4.4.3 不准直接铲运危险品。

  4.4.4 不准用单货叉作业。

  4.4.5 不准利用惯性装卸货物。

  4.4.6 不准用货叉带人作业,货叉举起后货叉下严禁站人和进行维修工作。

  4.4.7 不准用叉车去拖其他车,如确实需要叉车牵引,则需经过主管领导同意。

  4.5、停车后禁止将货物悬于空中,卸货后应先降货叉至正常的行驶位置后再行驶。

  4.6、叉载物品时,货物重量应平均分担在两货叉上,货物不得偏斜,物品的一面应贴靠挡货架。

  小件货物应放入集物箱(板)内,防止掉落。

  叉车所载物品不得遮挡驾驶员视线,如出现遮挡驾驶员视线时应倒车缓慢行驶,如遇上坡则不应倒车行驶,应有一人在旁指挥货叉朝上前进。

  4.7、货叉在接近或撤离物品时,车速应缓慢平稳,注意车轮不要碾压物品、垫木(货盘)和叉头,不要刮碰物品扶持人员。

  4.8、叉车在起重升降或行驶时,禁止任何人员站在货叉上把持物件或起平衡作用。

  叉车叉物升降时,货叉范围半径1米内禁止有人。

  4.9、搬运影响视线的货物或易滑的货物时,应倒车低速行驶。

  4.10、运货上货柜车前,应先观察货柜车与发货台是否靠紧,货车车轮是否按规定将三角木垫好,车厢里是否有人,估计货车的承重能力和货车与踏板的倾斜度,确认安全后再进行装卸。

  4.1

  1、发现或损坏货物、设施要如实上报。

  5、停车

  5.1、尽量避免停在斜坡上,如不可避免,则应取其他可靠物件塞住车轮拉紧手刹并熄火。

  停放时应将货叉降到最底位置,拉紧后刹车,切断电路,并不能停放在纵坡大于5%的路段上

  5.2、不能将叉车停在紧急通道、出入口、消防设施旁。

  5.3、叉车暂时不使用时应关掉电源,拉刹车。

  6、充电

  6.1、使用充电器时,要选用与叉车配套的充电器,要轻拿轻放。

  6.2、充完电后,应先关掉电源,再拉出充电器插头,并将充电器挂好,严禁随意放在地上。

  7、维护

  7.1、发现叉车有不正常现象,应当立即停车检查。

  7.2、严禁在叉车启动的情况下进行维修、装拆零部件。

  不能自行维修叉车和装拆零部件

  7.3、严格按照公司的叉车保养、维修规程进行维保。

  8、意外

  如遇到意外,应该做到:

  8.1、紧伏到方向盘上或操作手柄,并抓紧方向盘或操作手柄。

  8.2、身体靠在叉车倾倒方向的反面。

  8.3、注意防止损伤头部或胸部,叉车翻车时千万不能跳车。

  四、常规检查制度

  1.对机电类特种设备和操作人员制定常规检查制度。

  2.本企业机电类特种设备叉车,特种作业员包括叉车司机、电工等。

  3.对上述设备要每日开班前进行常规检查。

  主要检查各部位性能是否良好。

  应该注油部位是否注油。

  并有检查记录着重对设备运转情况进行检查。

  4.对特种作业人员检查是否持证上岗;

  是否穿戴好必要的劳保用品;

  操作者当日的身体状况,操作者班前是否饮酒,对饮酒者拒绝上班生产。

  5.要经常组织巡视检查危险因素,对查出的问题逐项登记和改进,无力解决的重大隐患向主管经理报告,并同时采取临时安全措施。

  五、维修保养制度

  1.每班前按设备保养规定检查,向注油部位注油。

  2.每周末对刹车、转向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更换。

  3.对车辆的关键部位每周定期检查一次,并做载负荷试车。

  4.车辆每半年进行一次中修,每年进行一次大修,每二年一次报验总检。

  六、定期报检制度

  对我企业的正面吊、tcm3.吨、5吨、7吨叉车要严格执行定期报检制度。

  1.正面吊、叉车日常运行中发生一般异常要向工程机械部报告,通知专业检修人员进行检查维修,并做好检修记录存入技术档案。

  2.车辆每半年要由专业队伍进行一次中修检测,对检查出的问题进行修理,做好中修记录并存入技术档案。

  3.每二年进行一次车辆大修检测维护,做好记录存入档案,并报安监局进行定期鉴定,确保设备安全运转。

  七、作业人员及相关运营服务人员的培训考核制度

  1.本专业特种作业包括:电器技工,正面吊司机,叉车司机。

  2.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统一发放的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上岗。

  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每年进行一次身体健康检查,不符合特种作业身体健康要求的人员不得从事特种作业。

  4.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每两年进行一次复试培训和每四年进行一次换证培训。

  5.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费先由个人垫付,考试合格后再由公司报销,不合格者费用自理。

  6.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视为违章作业,按公司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八、意外事件和事故紧急救援措施及紧急救援演习制度

  1.本企业作业危险源主要有电器操作,叉车操作。

  2.要对以上危险源制定专项的操作规程,由安全员进行现场操作监督。

  3.一旦发生意外事件首先对受伤人员进行现场保护救援,在最短的时间内寻求到医护人员救助。

  4.建立紧急意外事故发生应急小组:

  组长:主管经理 副组长:工程机械部主管

  成员:安全员 班组长

  5.建立紧急救援演习制度每半年进行一次实战演习。

  九、档案管理制度

  (一)对特种作业设备叉车建立设备档案管理。

  (二)对叉车工,电工等特殊作业人员建立特殊工种档案管理。

  (三)特种作业技术档案管理内容包括:

  1.新购买进厂的设备要有出厂合格证,设备使用说明书并建立新的操作规程,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能投产使用,并建立技术档案。

  2.每次大中修的检修记录及技术性能鉴定材料存入技术档案。

  3.出现大的设备事故检修鉴定记录存入技术档案。

  4.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复试,升级发证的相关记载记入特种作业人员个人技术档案。

  (四)技术档案要有专人管理。

  一般情况下专业管理人员不要频繁更换,要保持相对稳定。

机电设备管理制度12

  当前正值高温季节,为确保大型主机设备安全良性运行,特作如下规定:

  1、3#水泥磨机所有设备的中控显示参数(温度、压力、电流、喂料量反馈等)数值必须确保显示准确,其误差必须在额定范围内(实测值的正负2%),现场显示温度必须与中控显示温度相一致,如出现仪表损坏后未及时发现更换或与实测值超出范围的.现象,罚当班车间负责人100元每点次,当班值班电工50元每点次,当班班长50元每点次。

  2、3#水泥磨必须严格控制出磨水泥温度,不得超过120℃,超过120℃时,中控操作员通知相关人员,如出现超过130℃的现象(含130℃)。出现大于130℃的现象,罚当班车间负责人50元每点次,当班班长20元每点次。

  3、运行中的磨机前后瓦温不能大于65℃,3#磨机在运行中出现瓦温大于65℃而小于67℃时,中控操作员必须通知相关人员采取降温措施,68℃以上(含68℃),达到70℃时,必须立即采取必要保护措施并停机处理。出现大于70℃的现象,罚当班车间负责人50元每点次,当班班长30元每点次。

  4、主机设备必须确保良好的通风降温及润滑,运行中的主电机轴瓦(或轴承)温度不得大于65℃,主电机绕组温度不得大于100℃,如出现超温现象,罚当班车间负责人50元每点次,当班班长30元每点次.

  5、必须确保磨机电器连锁装置完好灵活可靠,不得任意私自拆除联锁保护装置,否则对车间负责人及分管负责人各罚款200元,当班值班电工罚款100元。

  6、现场操作人员必须积极配合中控操作员的相关指令,如出现应付或拒绝执行的现象,中控操作员白天必须立即汇报给化验室、机电科,夜间通知厂值班干部,按以上规定处理并落实相关人员的责任。

  7、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xxx

xx年xx月xx日

机电设备管理制度13

  1、采煤机各部缺油、滚筒缺截齿或损坏截齿齿座,采煤机各部位发现漏油,对检修工罚款30元/处。采煤机在割煤过程中掉滚筒,对集体罚款1000元,对责任人罚款50元/次。

  2、检修采煤机时,无防尘、防护措施打开液压箱,罚款200元/次。

  3、凡是水冷运行设备必须先开水后运行,无冷却水时强行开机者,对责任人罚款100元/次,非质量问题电机烧坏的,每次对集体罚款1000元,召开分析会追究责任并处罚。

  4、前、后部运输机及转载机出现断刮板、弯刮板、缺刮板(刮板间距不符合设备要求)现象,对检修工罚款30元/块。

  5、电缆槽缺连接销、螺栓,对检修工罚款20元/个。运输机(转载机)断链,对集体罚款500元/次,对责任人罚款100元/次。

  6、在采煤机割煤过程中因前部运输机提前推移运输机,造成运输机不平不直而损坏、推断齿轨哑铃,对责任人罚50元/处。

  7、机头、机尾减速器缺油,对集体罚款300元/次,对责任人罚款50元/次,液力偶合器充液不平?,对综采队罚款200元,对责任人罚款50元/次。

  8、采煤机割煤时不用内、外喷雾,对采煤机司机罚款50元/次。对采煤机截割部、运输机减速器加油以及检修电器设备时无有效的防尘、防护措施的,对责任人罚款50元/次。

  9、对机械需加黄油部位必须按规定加油,因缺油造成事故的,对集体罚款200元,对包机人罚款50元/次。

  10、运输机(转载机)各部螺丝松动或缺少,对责任人罚款20元/条。缺连接板,对责任人罚款20元/对。

  11、推移运输机时造成销子错口,对责任人罚款50元/次。

  12、运输机飘链对集体罚款200元/次。

  13、动力电缆被拉断、挤断,对集体罚款500元/处,对责任人罚款50元/次。信号控制及照明电缆被拉断、挤断或破皮,对责任人罚款50元/处。

  14、电机上有浮煤或电机被煤埋住对包机人罚款50元/次。

  15、各种电气设备被泡在水中或无有效防护措施,对包机人罚款50元/台。次。

  16、各种电气设备的按钮、手柄、闭锁不起作用对包机人罚款30元/处。各种保护必须灵敏可靠,整定符合要求,否则对包机人罚款50元。

  17、综采队严格按有关标准及要求对机电设备进行检修,实行包机制,认真填写机电设备运行检修记录,发现检修记录填写不规范或弄虚作假的,对责任人罚款30元/次。

  18、设备检修时发现故障隐患,必须及时处理,由于不及时处理造成设备损坏的,按设备原值的10%对综采队进行处罚。

  19、损坏的设备升井后必须及时交设备库或指定地点(千斤顶类交综采车间),否则罚款50元/次。由于不及时上交或保管造成设备或配件丢失的.对责任单位按配件或设备原值的20%进行罚款。

  20、更换的坏伸缩梁、放煤千斤顶等易丢失配件必须交上付巷工具室及时集中运走,并例行交接手续否则发现一次罚责任单位100元/件。

  21、所需配件每月23号以前造计划报生产科。

  22、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由生产技术科监督执行。

机电设备管理制度14

  1、机械操作,要束紧袖口,女工发辩要挽入帽内。

  2、机械和动力机的机座必须稳固。转动的危险部位要设防扪装置。

  3、工作前必须检查机械、仪表、工具等、确认完好方准使用。

  4、电气设备和线路必须绝缘良好,电线不得与金属物绑在一起。各种电动机具必须按规定接零接地,并设置单一开关。遇有临时停电或停工休息时,必须拉闸加销。

  5、施工机械和电气设备不得带病动转和超负荷作业,发现不正常情况应停机检查,不得在运转中修理。

  6、电气、仪表、管道和设备试运转,应严格按照单项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动转达时不准擦洗和修理,严禁将头手伸入机械行程范围内。

  7、在架空输电线路下面工作应停电。不能停电时,应有隔离防护措施。起重机不得在架空输电线下面工作,通过架空输电线路时应将起重臂落下。在架空输电线路一侧工作时,不论在任何情况下,起重臂钢丝绳或重物等与架空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应不小于表规定。

  输电线路电压1千伏以下1—20kv 35—110kv 154kv 220kv

  允许与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m)1、5 2 4 5 6

  8、行灯电压不得超过36v,在潮湿场所或金属容器内工作时,行灯电压不得超过12v。

  9、受压容器应有安全阀、压力表、并避免暴晒、碰撞、氧气瓶严防沾染油脂。乙炔发生器、液化石油气,必须有防止回火的安全装置。

  10、激光或y探伤作业区,非操作人员不准进入。

  11、从事腐蚀、粉尘、放射性的有毒作业,要有防护措施,并进行定期体验。

机电设备管理制度15

  设备监理师辅导:常见的油润滑方式

  常见的油润滑方式摘要:正交切削中切屑温度分布的研究机床改造大有可为BALZERS公司开发新一代PVD刀具涂层制造技术综合体现了纺织机械产品的技术水平采用复合刀具加工大型工件电动机轴承过热的原因及处理方法数控车床安全操作指南与维修手册YHCNC操作--执行和退出多角筛操作规程WFL的车削、钻镗、铣削成套加工中心获益于水切割系统的冲模制造JTEKT发动机生产线--缔造轴类加工完美解决方案数控机床润滑系统控制的改进FANUC车床编程--车床对刀圆弧插补G02、G03指令125吨全自动摩擦焊机研发成功PLC和交流伺服在数控钻铣床中的应用轴承的精度等级螺纹铣削的特点及应用数控机床的安全操作规程方式润滑常见轴承适用于润滑油高速使用利用冷却1.滴油润滑油油节流轴承滴油达到润滑目的节流口油调节结构简单使用方便适用于低速轴承润滑2.油浴润滑轴承部分浸入润滑油轴承一圈每个滚动浸入一次带到工作表面适用于低速轴承润滑3.飞溅润滑利用旋转部件润滑油散落轴承箱壁.

  1.滴油润滑滴油油杯中的节流口向轴承滴油,达到润滑的目的;节流口根据用油量可以调节;结构简单,使用方便,适用于低速、轻载轴承的润滑。

  2.油浴润滑将轴承部分浸入润滑油中,轴承每转一圈,每个滚动体都浸入油中一次,同时将油带到其他工作表面;适用于中、低速轴承的润滑。

  3.飞溅润滑利用旋转部件将润滑油溅起,散落到轴承上或沿箱壁流入预先设计好的油槽内润滑轴承,润滑油在箱体内可循环重复使用。

  4.压力供油润滑利用油泵将润滑油从油箱吸出,通过油管、油孔导入滚动轴承座中,再经回油孔返回油箱,经冷却、过滤后再使用;适用于重载荷、高转速的'支承轴承润滑。

  5.喷油润滑利用轴承座进油口的喷嘴将油喷射到轴承上,达到润滑和冷却轴承的目的;适用于高速或超高速轴承的润滑。

  6.喷雾润滑用干燥的压缩空气、经油雾发生器与润滑油混合形成油雾,通过喷雾嘴喷入轴承中进行润滑;适用于高速、高温轴承的润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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