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卫生管理制度

时间:2024-11-06 13:23:21 制度 我要投稿

食堂卫生管理制度15篇【实用】

  在现实社会中,我们都跟制度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制度是指在特定社会范围内统一的、调节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一系列习惯、道德、法律(包括宪法和各种具体法规)、戒律、规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条例)等的总和它由社会认可的非正式约束、国家规定的正式约束和实施机制三个部分构成。那么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食堂卫生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食堂卫生管理制度15篇【实用】

食堂卫生管理制度1

  一、配餐间要相对独立、密间、有洗手消毒水池,空气消毒装置,传菜和能推拉封闭。

  二、操作人员着装规范,个人卫生状况良好。

  三、操作前应清洗、消毒手部,在配餐间内操作应符合专间操作卫生要求。

  四、操作人员应认真检查待供应食品,发现有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供应。

  五、操作时要避免食品受到污染。

  六、菜肴分派,造型整理的用具应经消毒。

  七、用于菜肴装饰的`原料使用前应洗净消毒,不得反复使用。

  八、在烹任后至食用前需要较长时间(超过2小时)存放的食品,应当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条件下存放。

食堂卫生管理制度2

  一、坚持为干部职工服务的方向,做到食品价廉物美,使就餐者吃得便宜,吃得好。

  二、做好食品卫生工作,严格执行政府部门有关食品卫生的.条例和规定,搞好环境卫生和个人卫生,配备必要的卫生设施,做好食品的采购、储存、保鲜工作和污染、防毒工作,防止食品污染和腐烂变质,杜绝实物中毒事故。

  三、提高服务质量,不断提高烹调技术和饭菜质量,增加花样品种,多搞有特色和经济实惠的食品。

  四、严格进行经济核算,减少消耗,节约开支,降低成本,增加收入。

  五、端正服务态度,搞好服务质量,做到待人热情有礼,耐心周到。

  六、建立健全工作岗位责任制,把办好食堂落到实处。

食堂卫生管理制度3

  1.目的

  规范前后台各区域环境卫生,为前来就餐的客人提供一个干净舒适的就餐环境。

  2.范围

  XXXX公司员工餐厅、厨房。

  3.术语

  四害:指苍蝇、老鼠、蚊子、蟑螂。

  4.职责

  灭四害小组成员负责对本区域内定期实施灭四害工作,并做好各项记录,做到有据可查。

  5.管理制度的内容

  5.1成立灭四害小组。

  5.2每周二晚前后台进行药物灭蟑螂(前台由各区域主管负责,后厨由当日值班人员负责)。

  5.3定期投放鼠药、粘鼠板、老鼠夹(由专人负责),后厨每周五晚进行药物喷洒(由专人负责)。

  5.4所有的药物统一管理、统一存放、统一使用。

  5.5防蝇设施健全(如纱窗、灭蝇灯、苍蝇拍等)。

  5.6建立灭四害纪录,做到有据可查。

  6.检查

  前后台指定专人负责每周定期灭蟑,并认真填写灭四害记录,项目经理不定期进行检查。

  (六)餐用具消毒管理制度

  1.餐用具清洗消毒、保管专人负责;

  2.严格执行“一洗、二清、三消毒、四保洁”程序;

  3.严格执行餐用具物理、药物操作规程,确保消毒效果;

  4.药物消毒后的食用具用消毒毛巾抹干;

  5.消毒后的餐用具要专柜保管,与未消毒的餐用具分开存放;

  6.未消毒的'餐用具不能供厨房、员工餐厅使用;

  7.消毒后餐用具必须符合食(饮)具卫生标准。

  (七)垃圾房管理制度

  1.每天定时清理厨房垃圾房,将餐厨垃圾废弃物分类放置,做到日产日清。

  2.严禁乱倒乱堆餐厨垃圾废弃物,禁止将餐厨垃圾废弃物直接排入公共水域或倒入公共厕所和生活垃圾收集设施。

  3.干、湿垃圾分开,垃圾桶须加盖存放于垃圾房,垃圾房需安排空调,保证温度在25度。

  4.餐厨垃圾废弃物应当实行密闭化运输。运输设备和容器应当具有餐厨垃圾废弃物标识,标识应整洁完好,运输中不得泄露、撒落。

  5.禁止将餐厨垃圾废弃物交给未经相关部门许可或备案的餐厨垃圾废弃物收运、处置单位或个人处理。

  6.建立餐厨垃圾废弃物产生、收运、处置台账,详细记录餐厨垃圾废弃物的种类、数量、去向、用途等情况,并定期向相关部门汇报。

  7.每餐结束后对垃圾房地面及地沟进行冲洗。

  8.定期对垃圾房进行消毒工作,如:消灭老鼠、蚊子、苍蝇等害虫,保持垃圾房环境卫生。

  9.垃圾房清洁卫生纳入厨部整体卫生管理中,每日清洁两次。

  10.垃圾房的温度控制在25度以内。

食堂卫生管理制度4

  为了贯彻落实教育部、卫生部《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搞好我校食堂环境和食品卫生,提高服务质量,防止传染病的发生,保护全校师生员工的健康,特制定本管理暂行办法。本办法所指食堂包括教工食堂、学生食堂及在校园内开办的饮食餐饮门店。

  一、环境卫生

  食堂操作间、餐厅及店堂内外环境要整洁,做到随时清扫,全天保洁;保持灶面、操作台、售饭台、售菜台无污垢、无积灰;下水道畅通,无积水,无蚊蝇孳生地,有灭蝇防蝇措施。

  二、原材料采购

  坚持大宗主副食品原料集中采购,统一供应制度,食品原料入库和出库要有专人负责验收,并有记录备查;严禁出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卫生不合格食品、腐烂变质食品;严禁贪便宜购进无检验合格证的.肉食品及病死畜禽产品。

  三、食品原料存放

  存放的食品要先进先出,储存物要加盖,防霉、防虫、防鼠设备要齐全, 做到食品无霉变、虫蛀、发馊和变质。生、熟食品做到分开存放,其它工具、餐具等物品必须上架。

  四、餐具、炊具管理

  刀具、砧板和盛食品的容器应生熟分开,专用;炊具使用后应彻底清洗;餐具、饮具在每次使用后应专人负责洗净并消毒存放。各餐饮食堂必须配备餐具消毒设施,碗筷应该每餐用消毒剂泡洗,或用消毒柜消毒,熟食要加罩;销售熟食品要使用工具,不得用手抓。

  五、食堂从业人员个人卫生

  要讲究个人卫生,营业人员上班必须穿工作服,戴口罩;工作衣帽要勤换勤洗;工作时不得吸烟,工作前和便后要洗手;勤修剪指甲、勤理发。

  六、坚持持证上岗

  食堂工作人员必须遵守体检合格、持证上岗制度。每年必须到市或区防疫站进行健康检查一次,对体检不合格者,要及时调离;新进工作人员要及时进行健康检查,检查合格后才能上岗。

  七、严格执法,接受监督

  各食堂要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虚心接受政府、学校卫生部门检查和学生伙食监督委员会的监督,如发现或检查有违反上述规定者,通报全校并实行罚款处理,情节严重者勒令其停业整顿或取消经营资格。

  八、严格奖惩措施

  (一)每学年进行一次“食堂卫生先进单位”评选活动。对食堂卫生工作成绩突出者予以表彰和奖励。

  (二)适时对反映举报食堂违犯卫生管理制度的教工或学生给予奖励。

  (三)对于下述违犯规定的行为予以处罚:

  (1)因具体措施未落实到位而出现问题,受到上级卫生管理部门批评或通报者,对食堂负责人罚款300-500元。

  (2)炊事人员违犯个人卫生制度,出售食品时用手直接抓熟食品者,每次罚款30-50元。

  (3)食堂出售变质、过期、不洁食品,被师生举报经查属实者,对负责人罚款每次100元。

  (4)因食堂卫生环境差或出售变质食物等原因引起的肠道疾病或食物中毒事故,食堂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并处罚款2000-10000元,情节严重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5)食堂工作人员没有做到每年体检一次,或新进工作人员不经体检合格即上岗者,每人次罚款200-500元;对体检和健康证弄虚作假者,对食堂和个人各罚款500元。

  九、建立学校饮食卫生监督检查组织 ,分工协作,各负其责

  (一)领导机构:由主管副院长牵头,后勤管理处、后勤服务中心、保卫处、学生处、团委、工会、校医院等单位领导组成学校食品安全监督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学校食品安全工作。

  (二)日常监管:由后勤服务中心主任牵头,后勤服务中心副主任、伙食科长、各食堂经理、食堂管理员负责全校各食堂卫生安全日常具体管理监督工作,派专人负责对各食堂早、中、晚三餐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三)定期监督检查:由学生会生活部和学生伙食监督管理委员会对各个食堂的卫生情况每周检查,并将检查结果每周公布并及时报学生处、后勤管理处和后勤服务中心。

  (四)不定期监督检查:后勤管理处、后勤服务中心、校医院、学生处、保卫处、团委和工会有关成员组成联合检查组,每月至少进行2次不定期检查,并及时通报监督检查结果。

  (五)定期消毒:校医院具体负责检查食品卫生和食品安全方面的问题,并负责指导食堂内外环境的消毒和除四害工作;食堂 负责人要定期到校医院领取消毒剂,定期对食堂内外环境进行消毒灭虫和除四害,确保师生员工的饮食安全。

  (六)取缔违规经营:由保卫处和后勤服务中心负责取缔校园内流动商贩,不允许校外人员私自在校园内露天摆摊设点售卖食品,各经营门店必须按协议规定范围经营,不准在食堂以外经营餐饮业,不准店外经营,违者处以200-500元罚款。

  十、本办法从公布之日起实施,原《XX工学院食堂卫生管理暂行办法》(平工[2005]68号文件)即行废止。

食堂卫生管理制度5

  为搞好饮食卫生,保障广阔职工的`身体健康,特制订以下管理制度。

  1、食堂炊事员需接受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上岗。

  2、餐具、刀具等应定时消毒,并做到生、熟分开。

  3、食堂荤菜需经登记检验,质量符合要求方可食用,肉类、禽蛋、水产品等食物要留意保鲜期。

  4、食堂从业人员要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上岗前要先洗手消毒、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做到不留长指甲、不涂指甲油、不戴戒指等级做到'三白'工作。

  5、食堂公共场所要时刻保持卫生整齐,并备有灭蝇、灭鼠设施。

  6、食堂禁止出售腐败变质的食物,每餐出售的菜肴均需做好食堂留样记录。

  7、项目部每月组织两次对食堂卫生管理状况进行检查,依据有关制度进行奖惩。

食堂卫生管理制度6

  1、膳食科设卫生检查小组,各餐厅设卫生员(兼),科长直接领导、布置上级卫生部门的检查、指导,接受用膳者的监督,及时改正存在的问题。

  2、非饮管人员(领导、卫生检查人员除外)不得进入厨房和熟食间。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对不合要求的人员及时调离。全体炊管人员必须经过二级或一级的食品卫生知识培训。

  3、请校医室或卫生部门人员每学期为炊事人员上饮食卫生和营养卫生课,并经常对各餐厅进行营养卫生、饮食卫生的指导与监督。

  4、餐厅、工作场所的卫生实行划区包干,落实到人。

  5、各餐厅(组)的卫生工作列入当月考核内容,对不合规定卫生要求的予以扣分。

  6、餐厅、工作场所必须天天几小扫,每周一大扫,经常保持餐厅、工作场所的整洁。

  7、库房做到整齐整洁,食品分类存放做到先进先用的原则。

  8、荤素菜拣净洗清,切配分开,防止交叉污染。

  9、根据食品卫生要求,做到:

  (1)、食品道道验收,对腐败变质(含过保质期)的'食品,采购人员不买,保管员拒收,厨师(或炊事员)不加工,服务员不出售。把好食品的各个卫生环节,保证饮用安全。

  (2)、生熟样样分开:操作人员分开,盛具、工具分开,冰箱(库)存、放分开。

  (3)、食具件件清毒:熟食盛具、刀、出售用的工具,使用前严格清毒,同时做好消毒后保洁工作。

  (4)、食物烧熟煮透,防止外熟内生,隔餐饭菜必须经蒸烧后方能出售。

  (5)、环境卫生整洁无害,件件工作落手清,下脚料及时清理并倒放指定地点,有防蝇、防鼠装置或设施,人人动手消灭老鼠、苍蝇、蟑螂。

  (6)、讲究个人卫生: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开饭时必须穿白工作服,戴白工作帽,个人卫生除做到“四勤”外,(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服),还应做到“四不”(不随地吐痰、扔烟蒂,不在开饭、加工熟食时吸烟、嬉闹,不面对食品咳嗽、打喷嚏,不穿白工作服上厕所)和“四洗手”(加工生食品后再加工熟食前洗手,工作前洗手,大小便后洗手,搞完卫生后洗手)。

食堂卫生管理制度7

  一、食堂必须领取“食品卫生许可证”后方可营业,食堂工作人员每年健康检查一次并接受卫生知识培训,在取得健康合格证和卫生培训证后才能从事食堂工作,食品卫生许可证应悬挂在食堂显眼处。

  二、食堂存放实行“二隔离”生与热离,成品与半成品隔离,食品与杂物,药物隔离。

  三、食品实行“四过关”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

  四、环境卫生采取“三定”办法,定人、定时间、定质量。

  五、个人卫生做到“四勤”,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服。

  六、食品要新鲜,应当无毒、无害,符合营养要求,具有相应的色、香、味,不出腐烂变质、霉变、生虫、污染不洁等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

  七、要积极做好预防和控制食物中毒工作,一旦发生食物中毒,要立即向卫生防疾机构报告,并应保留现场,封存可疑食品以更查清原因。

  八、消灭苍蝇、老鼠、蟑螂和其它有害昆虫。

食堂卫生管理制度8

  一、食堂卫生实行岗位区域负责制。

  二、把好食物储藏关,切实搞好防鼠、防蚊工作,避免食物腐烂变质,严禁销售霉变或者有毒食品。严禁向学生销售馊饭、馊菜,违者,罚领班、当事人各500元。

  三、把好食品清洗关,各类食品进行加工之前,要认真清洗,尤其是蔬菜,对可能带农药较多的蔬菜要置于水中浸泡一小时以上,要认真细致清洗方能加工,保证菜中无泥沙、杂物。

  四、各食堂的厨房、储藏室摆设整齐干净,每次开完餐,要及时对工作地面、炊具、案板、灶炉、窗口等服务设施及时打扫干净。

  五、煤灰、菜叶等垃圾要及时倒在规定的地方。

  六、食堂副主管每天对各食堂进行卫生检查,其他管理员不定期抽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落实。

  七、领班必须对员工的'卫生区域责任有明确的分工,并及时督促员工搞好卫生。

  八、食堂工作人员每期体检一次,凡带有传染病的员工不能上岗。

  九、食堂员工在炒菜、买饭菜时,不准抽烟、吃食物,违者,罚款50元。

食堂卫生管理制度9

  ⑴食堂必需切实搞好安全保卫工作,避开不必要的损失。

  ⑵食堂以管理人员、承包人为主要责任人,必需做好防鼠、防蝇、防盗、防潮湿、防食物中毒的“五防”工作。

  ①防鼠:食堂配餐间、操作间,仓库等存放食物的地方必需有密闭的铁门、铁窗户,以老鼠进不去为标准。

  ②防蝇:食堂配餐间、操作间,仓库要有防蝇设施,一经发觉应马上喷药或消杀。

  ③防盗:食堂的.一切物品必需堆放保管好,保管员应常常清点物品,食堂、仓库要有铁门,窗户要有防护网。

  ④防潮湿:对食堂主副食品、炊、用具、机械设备等,保管员应清理分类堆放整齐,应分别上架、隔墙、离地、加盖。

  ⑤防食物中毒:青菜要浸泡、开水烫,肉类、油类要有合格证,禁止出售变质、变味、腐烂和不卫生的食品,炊具、用具、快餐用品要严格消毒。

  ⑶做好预防工作,防止疾病传播和细菌交叉感染,炊事员必需搞好清洁卫生,常剪指甲和饭前洗手。

食堂卫生管理制度10

  为切实搞好学校食品卫生管理工作,从源头防治食物中毒,为学校师生营造一个安全、卫生的环境,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总则:

  1、学校食品卫生管理机构:

  组 长:贾苗生

  副组长:向建红

  组 员:向富兴、食堂从业加工人员

  2、积极配合、主动接受卫生行政部门对学校食品卫生的监督检查,对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3、实行事故责任追查做到“四不放过”,即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事故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受处理不放过,教师、学生未受教育不放过。

  4、实行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检查制度,督促食堂、商店加强食品卫生安全管理。

  二、学校食堂、商店食品卫生管理要求:

  1、 从业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及穿戴工作衣帽、仪表整洁上岗操作。

  2、操作间:设施布局合理,生熟分开,标志明显,餐具存放整齐,密闭保存。

  3、采购食品符合卫生标准,有检验证明,有冷藏冻设施,库存

  4、整洁通风,防鼠设施齐全,原料摆放整齐,物品分类存放。

  5、餐具消毒,消毒设施必须监测合格、符合要求,能正常运转,有专人负责餐具消毒,并及时登记。

  6、环境卫生:环境整洁卫生,加防鼠、防蝇、防尘设施。

  7、餐厅卫生:餐厅店堂整洁卫生,摆放餐具符合卫生要求,销售直接入口食品有专用工具。

  8、卫生管理制度,有卫生许可证并进行年审,有专人分管食品卫生工作,并经常检查加记录,对从业人员定期培训。

  三、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

  1、严格杜绝用腐败变质及其它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及其原料加工食品的行为。

  2、粗加工过程中动物卫生食品与植物性食品必须分开存放。

  3、加工后的原料、成品存放符合卫生要求,防止交叉污染。

  4、 食物没有烧煮透不得食用,隔餐的热制品食用前必须充分加热,加热不彻底的严禁食用。

  5、 不得出售感观异常或变质食物。

  四、严把食品采购关,验收关

  1、食品采购定人、定责、定岗,必须有两人采购,每天采购的食品都要有登记记录,注明名称、数量、价格、金额等事项。

  2、必须到持有卫生许可证和有营业执照及质检合格的经营单位采购食物,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索证。

  3、应相对固定食品采购的场所,同时也要掌握定点与不定点的原则,关注市场行情。

  4、采购的食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与规定,必须新鲜、卫生、清洁。

  5、严禁采购以下食物:

  (1)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被有毒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

  (2)未经生猪产品卫生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制品。

  (3)超过保质期或不符合食品标签的定型包装食品。

  (4)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包括半成品。

  6、验收时由专职验收员和食堂主任多人验收,有验收记录,注明名称、数量、价格、金额等事项,并签明意见和验收人的名字及日期。

  7、认真做好蔬菜农药检测工作,对蔬菜、豆制品、肉类每次有记录,并48小时留样。对达不到食品卫生标准和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要坚决清退。

食堂卫生管理制度1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制度制定的目的是保证xx食堂的食品卫生安全,以确保全体员工和客人的身体健康。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员工食堂(餐饮部各厨房)的食品卫生管理工作。

  第二章食堂卫生管理细则

  第三条餐具卫生。

  (1)每日使用过的菜墩、菜刀必须放在适量的消毒液中浸泡,浸泡时间为15—30分钟。不能浸泡的不锈钢桌、不锈钢架等用具,必须定期用适量浓度消毒液擦拭。

  (2)清洗餐具、用具时.应做到“四池分开”,并在水池的明显位置标明不同。

  (3)餐具、用具在清洗消毒过程中必须做到“一洗、二清、三消毒、四冲洗”,任何环节缺一不可。

  (4)清洗时,须在水池里放入5‰—10‰的洗涤剂,注入热水,将洗洁剂搅拌均匀水温以40℃为宜;

  然后将餐具、用具内的杂物刮掉,放入水池浸泡5—10分钟后清洗。

  (5)洗净后,凡能用蒸汽消毒的餐具、用具、器皿等,均应放入蒸车内消毒,蒸汽温度不低于95℃,蒸煮时间为15—30分钟;

  凡不能用蒸煮的塑料餐具、用具等,应用药物浸泡消毒(浓度参照说明书),浸泡时间为15—30分钟。

  (6)每餐未使用的餐具,必须收回洗碗间冲洗、消毒后,方可再用。

  (7)消毒后餐具、用具、器皿干燥后,放入指定位置并加盖封闭,以防细菌侵入。

  (8)洗碗间及消毒间必须保持整洁卫生,严禁存放有毒物品、气体、污物和易燃易爆鞠品等。

  (9)下班时,有专职管理人员应锁好餐具间、洗碗间的柜门和房间门窗。

  第四条人员卫生。

  (1)食堂工作人员应参加基础卫生培训,持合法有效的`《健康证》,否则不予上岗。

  (2)食堂工作人员必须在指定地点进行体检,统一办理《健康证》,《健康证》有效期为一年。

  (3)食堂工作人员须本人办理《健康证》,严禁代检代查;

  严格遵守体检注意事项。

  (4)《健康证》到期后再次体检人员,检查未合格的应立即停岗停岗期间禁止进入加工间,禁止接触原材料。

  (5)每月都要对食堂工作人员进行一次卫生知识培训。

  (6)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制度上墙,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杜绝操作事故发生。

  第五条卫生检查。

  (1)卫生管理人员负责每天不定时地抽查食堂及餐厅的大厅、外厅、后堂、用具、设施、设备等,记录存在的问题,并及时向食堂和餐厅负责人提出改进意见。

  (2)抽调相关卫生管理人员组成专项卫生检查考评小组,每周五全面检查食堂、餐厅的卫生状况,做好卫生检查记录。

  (3)食堂、餐厅卫生状况经多次通报仍未完善的,卫生管理人员有权对相关负责人予以批评等相应的处罚;

  卫生执行情况将与年终考核挂钩。

  第六条食品卫生

  (1)厨师在进货验收环节要严把质量关,要除了要检查食品有效期、包装是否正常外,还要检查食品是否存在有效期内发生变质的情况。

  (2)应加强食品保存期间的安全检查,需要低温、保险保存的物品必须存入指定冷库,不得随意存放在常温环境中。

  (3)向员工或客人提供食品时,相关人员必须对所发放的冷冻、保险食品进行检查,发现有腐败、变质的食品时一律不得对外发放。

  (4)每日应根据实际需要情况进行订货,库存数量不得超过2天的使用需要量,对于有日期限制的食品应坚持先进先出的原则,坚决不得使用过期、变质食品。

  第七条员工餐厅卫生。

  (1)员工餐厅卫生由专人负责,定岗、定人、定区域。

  (2)员工餐厅必须每天清洁1—3次,每周定期大扫除,并用杀虫剂、消毒剂进行全面的杀虫消毒。杀虫剂与消毒剂分开摆放,并指派专人管理。

  (3)员工在工作时,应穿戴整洁,不留长发、长指甲;

  不得用手接触或沾染盛装食物的容器内部及食物成品,尽量使用夹子等用具取用。

  (4)员工餐厅工作人员在上班前和如厕后,要彻底清洁消毒双手,保持双手卫生清洁。

  (5)摆放在餐厅的保洁设施应清洁卫生,非食品用具不得与食品用具混放。

  第三章附则

  第八条发生任何安全生产事故一律要检查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妥善处理,并在第一时间通报xx安委会。

  第九条本卫生管理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食堂卫生管理制度12

  1. 工地食堂有条件的话应聘请有厨师证、健康证和有工作经验的人员从事餐饮工作,食堂员工工作绩效由项目部后勤主管负责管理、考核。

  2. 严格遵守本规章制度,要按时上下班,坚守工作岗位,服从工作安排,遇事要请(消)假,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3. 树立全心全意为员工服务的.思想,讲究职业道德,热爱本职工作。文明服务,态度和蔼,平等、礼貌待人;饭熟菜香,味美可口,份量足够。

  4. 坚持实物验收制度,搞好成本核算;做到日清月结,账目相符;接受员工监督。

  5. 爱护公物,食堂的一切设备、餐具应登记,做到有帐可查;不贪小便宜。

  6. 食堂员工的个人卫生要做到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换、勤洗工作服,工作时要穿戴工作衣帽、口罩、消毒手套;无健康合格证者,不准在食堂工作。

  7. 坚决杜绝饭菜出现不热、有杂质、量不足,碗筷不洁,浪费水、电、油等不良情况。

  8. 餐厅做到餐餐打扫、清洁;操作间做到一菜一扫,一餐一冲,一天一洗,三天一消毒,碗筷顿顿消毒;工具、作料、碗筷摆放有序。

  9. 提前计划采购,严禁采购腐烂、变质食物、油类、调料等,防止食物中毒。

  10. 按时开餐,每天制定一次食谱,早、中、晚餐品种要多样,提高烹调技术,改善员工伙食;对因工作需要不能按时就餐和临时客餐可事先预约或通知。

  11. 做到安全工作。使用炊事械具或用具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防止事故发生;严禁随带无关人员进入厨房;易燃、易爆物品要严格按规定放置,杜绝意外事故发生;食堂工作人员下班前,要关好门窗,检查电源开关、设备等,检查,做好防盗工作。

  12. 后勤主管要定期对食堂各项工作进行考核、监督,加强管理,团结协作,严格执行规章制度,保障工地员工餐饮工作顺利进行。

食堂卫生管理制度1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食品卫生许可证的申请与发放,保障卫生行政部门有效实施食品卫生监督管理,维护正常的食品生产经营秩序,保护消费者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以下简称《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申报,并按照规定办理卫生许可证申请手续;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并承担食品生产经营的食品卫生责任。

  第三条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遵守本办法,对食品生产经营者发放卫生许可证。

  第四条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和新资源食品生产企业生产活动的卫生许可,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发放卫生许可证。

  其他食品生产经营者生产经营活动的卫生许可证由省级、设区的市级、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关于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若干规定》确定的职责范围发放。

  地方性法规或省级人民政府规章对发放卫生许可证的卫生行政部门级别做出明确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五条卫生行政部门发放卫生许可证,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权限、范围、条件与程序,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便民原则。

  第六条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卫生许可证信息管理制度,定期公告取得或者注销卫生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名录。

  第七条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发放卫生许可证的监督制度,加强对卫生行政部门内部发放卫生许可证的监督检查。

  第八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不得采取备案、登记、注册等方式重复或者变相重复设置食品卫生许可。

  第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卫生许可证发放和管理过程中的违法行为有权进行举报,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及时核实、处理。

  第十条卫生行政部门实施食品卫生许可所需经费,应当列入本行政机关预算。按照规定可以收费的,应当按照公布的法定项目和收费标准收取,所收缴的费用全部上缴国库。

  第二章卫生许可证申请

  第十一条任何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申请卫生许可证的,应当符合相应的食品卫生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具有与其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条件。

  第十二条申请从事食品生产加工的,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卫生管理制度、组织和经过专业培训的专兼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

  (二)具有与食品生产加工相适应的、符合卫生要求的厂房、设施、设备和环境;

  (三)具有在工艺流程和生产加工过程中控制污染的条件和措施;

  (四)具有符合卫生要求的生产用原、辅材料、工具、容器及包装物料;

  (五)具有能对食品进行检测的机构、人员以及必要的仪器设备;

  (六)从业人员经过上岗前培训、健康检查合格;

  (七)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三条申请从事食品经营的,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卫生管理制度、组织和经过专业培训的专兼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

  (二)具有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符合卫生要求的营业场所、设施、设备和环境;

  (三)具有在食品贮藏、运输和销售过程中控制污染的条件和措施;

  (四)从业人员经过上岗前培训、健康检查合格;

  (五)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四条申请从事餐饮业和食堂经营的,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卫生管理制度、组织和经过专业培训的专兼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

  (二)具有符合卫生条件和要求的加工经营场所、清洗、消毒等卫生设施、设备;

  (三)具有在食品采购、贮存、加工制作过程中控制污染的条件和措施;

  (四)从业人员经过上岗前培训、健康检查合格;

  (五)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五条申请卫生许可证所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完整,具体要求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统一规定。

  第三章卫生许可证发放审查

  第十六条卫生行政部门对食品生产经营者提出的卫生许可证申请,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按照法定的权限、范围、条件与程序,对其必须具备的生产经营条件进行量化评分和审查。必要时,可以要求其提供卫生检验检测报告。

  第十七条卫生行政部门对卫生许可证申请的审查应当包括对申请材料的书面审查和现场实地审查。

  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受理的卫生许可证申请,可以委托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进行现场实地审查。

  第十八条卫生行政部门对食品生产加工者申请卫生许可证的审查内容包括:

  (一)卫生管理制度、组织和经过专业培训的专兼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设置情况;

  (二)厂房、选址、布局设计、环境卫生状况及设施设备设置运行情况;

  (三)工艺流程和生产过程中的`污染控制措施;

  (四)生产用原、辅材料、工具、容器及包装物料卫生状况;

  (五)产品检验设施与能力;

  (六)从业人员健康检查情况;

  (七)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内容。

  第十九条卫生行政部门对食品经营者申请卫生许可证的审查内容包括:

  (一)卫生管理制度、组织和经过专业培训的专兼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设置情况;

  (二)贮存、运输和营业场所选址、面积、布局、环境卫生状况及供水、防尘防鼠防虫害、专间等设施设备设置运行情况;

  (三)食品采购、贮藏、运输和销售过程中污染控制措施;

  (四)从业人员健康检查情况;

  (五)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条卫生行政部门对餐饮业、食堂经营者申请卫生许可证的审查内容:

  (一)卫生管理制度、组织和经过专业培训的专兼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设置情况;

  (二)食品加工经营场所的选址、环境、建筑结构、布局、分隔、面积等情况;

  (三)厕所、加工制作专间、更—衣室、库房、供水、通风、采光、防尘防鼠防虫害、废弃物存放、清洗、消毒、餐用具等卫生设施和设备设置情况;

  (四)食品采购、贮存、加工制作及供餐等操作过程中的污染控制措施;

  (五)从业人员健康检查情况;

  (六)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一条申请卫生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其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评分应达到总分60%以上。

  第二十二条卫生行政部门对符合发放条件的食品生产经营者颁发食品卫生许可证。不予发证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依法享有的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第二十三条卫生行政部门对未达到卫生许可证发放条件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提出整改意见;对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的整改意见,还应当及时通报教育、建设主管部门,提请有关主管部门督促整改。

食堂卫生管理制度14

  1、膳食科设卫生检查小组,各餐厅设卫生员(兼),科长直接领导、布置上级卫生部门的检查、指导,接受用膳者的监督,准时改正存在的问题。

  2、非饮管人员(领导、卫生检查人员除外)不得进入厨房和熟食间。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对不合要求的人员准时调离。全体炊管人员必需经过二级或一级的食品卫生学问培训。

  3、请校医室或卫生部门人员每学期为炊事人员上饮食卫生和养分卫生课,并常常对各餐厅进行养分卫生、饮食卫生的指导与监督。

  4、餐厅、工作场所的卫生实行划区包干,落实到人。

  5、各餐厅(组)的卫生工作列入当月考核内容,对不合规定卫生要求的'予以扣分。

  6、餐厅、工作场所必需每天几小扫,每周一大扫,常常保持餐厅、工作场所的干净。

  7、库房做到整齐干净,食品分类存放做到先进先用的原则。

  8、荤素菜拣净洗清,切配分开,防止交叉污染。

  9、依据食品卫生要求,做到:

  (1)、食品道道验收,对腐败变质(含过保质期)的食品,选购人员不买,保管员拒收,厨师(或炊事员)不加工,服务员不出售。把好食品的各个卫生环节,保证饮用安全。

  (2)、生熟样样分开:操作人员分开,盛具、工具分开,冰箱(库)存、放分开。

  (3)、食具件件清毒:熟食盛具、刀、出售用的工具,使用前严格清毒,同时做好消毒后保洁工作。

  (4)、食物烧熟煮透,防止外熟内生,隔餐饭菜必需经蒸烧后方能出售。

  (5)、环境卫生干净无害,件件工作落手清,下脚料准时清理并倒放指定地点,有防蝇、防鼠装置或设施,人人动手毁灭老鼠、苍蝇、蟑螂。

  (6)、讲究个人卫生: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开饭时必需穿白工作服,戴白工作帽,个人卫生除做到“四勤”外,(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服),还应做到“四不”(不随地吐痰、扔烟蒂,不在开饭、加工熟食时吸烟、嬉闹,不面对食品咳嗽、打喷嚏,不穿白工作服上厕所)和“四洗手”(加工生食品后再加工熟食前洗手,工作前洗手,大小便后洗手,搞完卫生后洗手)。

食堂卫生管理制度15

  为保证食堂食品卫生,加强对学校食堂卫生的管理和监督,保障师生健康,特制定以下学校食堂卫生投诉处理管理制度:

  食堂卫生投诉处理具体由学校食品卫生管理小组负责收集投诉意见,同时对投诉意见及时进行分析、研究、反馈、督促整改和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1、在校内设立校长信箱,定人每天开启信箱收集食堂卫生投诉意见。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学校卫生工作管理条例》、《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等食堂卫生管理要求,对被投诉的责任人,经查实违反有关食堂卫生规定和要求的,对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有关责任人必须以书面形式作出整改意见,同时学校对责任人参照学校奖惩条例按工作失误处理。

  3、对经教育没及时进行整改或有严重工作失误的食堂工作人员,学校不再聘任其担任食堂工作人员。

  4、根据投诉情况,学校食品卫生管理小组应及时召集食堂管理负责人开会对食堂卫生工作进行分析和督促整改,从而加强食堂卫生管理工作。

  5、及时把处理意见反馈给投诉人,征求投拆人的意见,直至满意为止。

  6、如有疑似食物中毒的人员对学校食堂进行投诉的',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做好下列工作:

  ①立即停止食品加工出售活动,并在第一时间报告当地卫生、教育和公安等部门。

  ②立即将发病师生送往医院,并协助医疗机构救治病人。

  ③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待确认后交予卫生部门处理。

  ④积极配合卫生、公安部门进行调查,并按其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⑤落实卫生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并妥善处理善后事宜,维持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⑥配合卫生部门分析引起食物中毒的原因,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整改意见,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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