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责任制度

时间:2024-11-07 11:48:55 制度 我要投稿

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经典15篇)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我们都跟制度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消防安全责任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经典15篇)

消防安全责任制度1

  1、宿舍防火管理制度

  (1)宿舍防火工作由全体室员负责。

  (2)宿舍内严禁使用电加热器具。

  (3)宿舍内电线由电工安装完毕后,禁止他人乱拉乱接。

  (4)严禁躺在床上吸烟,电扇不得放在床内吹风。

  (5)防火工作负责人要保持高度警惕,经常巡视生活区域及宿舍,发现危险因素,及时消除隐患。

  2、食堂防火管理制度

  (1)食堂防火安全工作由炊事员全面负责,经常对炊事人员进行防火安全教育,提高灭火技术,增强防火意识。

  (2)炊事人员在作业时严禁吸烟,使用电器设备时要严格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3)食堂间内特别是灶间灭火器必须齐全、有效。

  (4)做好经常性防火检查工作。

  (5)灶间严禁堆入易燃物品,炊事人员如违反有关规定所引起的火灾事故,应追究当事人责任。

  3、防火守则

  (1)在驻地监理工程师领导下,学习消防知识,懂得消防工作重要性。

  (2)爱护消防设施及消防器材。

  (3)自觉遵守工地有关部位的消防制度。听从职能人员的劝告。

  (4)严禁在床上吸烟及乱扔烟头,严禁私自乱拉乱接电器设备。

  (5)严禁在宿舍内使用电加热器具和燃气具。要掌握排除电气故障的方法,并会使用灭火器扑灭电气火灾。

  (6)发现有火灾险情立即向领导反映,避免事故发生。

  (7)要熟悉火灾、救护、公安报警和上级主管部门电话号码,发生火灾,及时报警。

  4、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高级驻地全面审查施工单位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工作。

  (2)审查施工单位是否建立、健全防火检查制度,发现火险隐患,必须立即消除,一时难以消除的隐患,要定人员、定时间、定措施限期整改。

  (3)施工现场发生火警或火灾,应立即报告公安消防部门,并组织力量扑救。

  (4)根据“四不放过”的原则,在火灾事故发生后,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应共同做好现场保护和会同消防部门进行现场勘察的工作。对火灾事故的处理提出建议,并积极落实防范措施。

  (5)审查施工单位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施工总平面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要符合消防要求。

  (6)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易燃可燃材料堆场、仓库、易燃废品集中站和生活区等区域。

  (7)施工现场夜间应有照明设备,保持消防车通道畅通无阻,并要安排力量加强值班巡逻。

  (8)施工作业期间需搭设临时性建筑物,必须经施工技术负责人批准,施

  工结束后应及时拆除。不得在高压架空线下面搭设临时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物品。

  (9)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更新,保证完整好用。

  (10)在土建施工时,应先将消防器材和设施配备好,有条件的应敷设好室外消防水管和消火栓。

  (11)焊、割作业点,氧气瓶、乙炔瓶、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应符合有关规定;如达不到上述要求的,采取有效的安全隔离措施。

  4、审查施工单位工地防火检查制度

  (1)驻地办每月定期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一次防火安全专项检查;施工单位应每周一次定期安全检查中对防火安全进行检查。

  (2)检查以宿舍、仓库、木工间、食堂、脚手架等为重点部位,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并做好防范工作。

  (3)宿舍内严禁使用电炉、煤油炉。

  (4)按规定时间对灭火器进行药物检查,发现药物过期、失效的灭火器,应及时更换,以确保灭火器材处于正常可使用状态。

  5、审查施工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必须做到以下要求

  (1)在防火要害部位设置的`消防器材,由该部位的消防职能人负责维修及保管。

  (2)对故意损坏消防器材的人,按照处罚办法进行处理。

  (3)器材保管人员,应懂得消防知识,正确使用器材,工作认真负责。

  (4)定期检查消防器材,发现超期、缺损的,应及时向消防负责人汇报,及时更新。

  (4)管理本工地的义务消防队和灭火训练。

  (5)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组织消防知识学习,使职工懂得安全动火、用电和其他防火、灭火常识,增强职工消防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6)组织火灾自救,保护火灾现场,协助火灾原因调查。

  (4)严禁使用铜丝、铁丝代替熔丝,按容量正确适用熔丝。

  (5)要经常检查电气设备运行情况,对超负荷和擅自加大熔丝容量等隐患,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整改意见。

  (6)积极主动向用电人员宣传安全用电常识,组织职工进行电器知识讲座,制止违章用电行为。

  (7)配合义务消防员对电器防火器材进行维护。

消防安全责任制度2

  (一)消防安全例会制度

  1、幼儿园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消防安全工作会议,由幼儿园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召集。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及小组成员必须参加会议。必要时,可要求全体教职员工参加。

  2、消防安全工作会议研究分析幼儿园消防安全形势,通报火险隐患情况,分析、查找产生隐患的原因,总结教训,制定针对性整改方案和具体落实措施;提出有关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办法;研究部署幼儿园下一阶段的消防安全工作等。

  3、消防安全工作会议纳入幼儿园安全工作,对存在的重点问题做好记录。

  (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三)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消防工作要每日进行防火巡查。每月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应将检查情况及时通知负责人,对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4、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四)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摆放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按规范设置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保持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灭火器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在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五)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保证扑救火灾过程中操作有序、准确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和交接工作,工作期间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3、发现设备故障时,应及时报告,并通知有关部门及时修复。

  4、上班时间不准在消控中心抽烟、睡觉、看书报等,离岗应做好交接班。

  5、发现火灾时,迅速按灭火作战预案紧急处理,并拨打119电话通知公安消防部门并报告部门主管。

  (六)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后勤理员负责,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定期测试:

  (1)烟、温感报警系统的测试由后勤负责组织实施,每个烟、温感探头至少每年轮测一次。

  (2)其它消防设备的测试,根据不同情况决定测试时间。

消防安全责任制度3

  (一)消防器材管理制度

  1、酒店的消防器材由动力保安部按消防规范统一配备,由动力保安员定期检测、保养和维修。

  2、各部门对所配备的消防器材要妥善保管,防止丢失,并保持清洁卫生。

  3、动力保安人员定期检查和保养消防器材,保证消防器材处于有效状态。在对器材检查和保养中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门店经理,需要维修的要按设备规程进行检修,严禁违规操作。

  4、各类消防器材只能用于灭火,严禁挪做他用。严禁在消防器材上悬挂物品或用其他物品将消防器材遮挡,对破坏消防器材的人员将给予严惩。

  5、因灭火使用灭火器材后,动力保安人员要对灭火器材及时补充,并登记存档。

  (二)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各部门必须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如需在门店内部动火,动火部门须填报动火登记表,报门店总经理批准后方可进行。

  2、进行动火时,现场应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并有专门人员监管。

  3、进行电焊、氧焊和油漆物品等危险性较大的作业时,应采取严格的保护措施,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

  4、操作仪器设备作业时,操作人员要随时观察仪器设备的运行情况,发现故障及时排除,严禁带故障作业。操作完毕后,要及时关闭电源。

  5、各类机械设备和电源线路的安装维护,必须由有资质的专业人员按操作规程进行,严禁违规操作。

  6、动力保安员负责门店用火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7、建筑施工现场的用火、用电安全由施工承包单位负责,基建部门应在订立的施工合同中明确各方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责任。

  (三)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和存放场所防火防爆制度

  1、门店易燃易爆物品主要有:酒精、煤气瓶、易燃易爆化学试剂、燃气管道;有上述物品的场所为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

  2、易燃易爆物品和场所是门店的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由专人负责管理。

  3、易燃易爆物品和存放场所实行禁烟、禁火、禁非工作人员入内的三禁。

  4、易燃易爆物品和存放场所要按规定配置防爆灯具和消防器材,并保持室内通风和恒温。

  5、易燃、易爆化学试剂要严格控制领发数量,建立消耗台帐,并实行专人保管,专柜存放,专项使用。 6、高压容器工作人员要按规程定期检查和保养设备,并做好各项检查记录。

  7、使用氧气等助燃气体前,要检测压力表。

  8、管道燃气出现堵塞或漏气等问题,要立即通知燃气公司的专业人员到场检修。严禁非专业人员进行操作。

  (四)火险隐患整改制度

  1、酒店火险隐患整改由行政值班经理负责,由动力或保安人员具体组织实施。

  2、在组织防火检查时,一旦发现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视情填写《责令当场改正通知书》或《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责令被检查部门整改火险隐患。

  3、被检查部门对所存在的火险隐患,由本部门及时向酒店提交整改方案。酒店根据整改方案确定整改措施、限期部门的整改,行政值班经理负责监督与落实。

  4、火险隐患整改完毕,整改部门或人员应对整改情况写出书面报告,报酒店总经理,并存档备查。

  5、对自身不能解决的重大火险隐患,应及时向酒店报告。

  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9 为了加强施工现场仓库消防安全管理,保护仓库免受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定如下:

  一、项目施工必须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组织消防宣传工作,提高职工消防安全意识;

  二、现场仓库保管员应当熟悉储存物品的分类、性质、保管业务知识和防火安全制度,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维护保养方法,做好本岗位的防火工作。

  三、对仓库新职工应当进行仓储业务和消防知识的培训,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四、仓库严格执行夜间值班,巡逻制度,带班人员应当认真检查,督促落实。

  五、物品入库前应当有专人负责检查,确定无火种等隐患后、方准入库。

  六、库房不准使用碘钨灯和高温照明灯具,不准使用电炉、煤油炉、电烙铁、电烫斗、热水器等器具和电视机、电冰箱等家用电器。

  七、仓库应装置醒目的防火标志,按照国家有关消防规范,设置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

  八、消防器材应当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周围不准堆放物品和杂物。

  九、仓库的消防设施、器材,应当由专人管理,负责检查、维修、保养、更换和添置,保证完好有效,严禁圈占、埋压和挪用。

消防安全责任制度4

  消防安全职责

  ①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本酒吧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酒吧的消防安全情况。

  ②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③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④为本酒吧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①电工必须对本酒吧的电气线路和电气设备的种类及性能,对电气设备性能未充分了解,禁止冒险作业。

  ②电工每日应定期检查电线、电控制台等设备情况,检查中发现问题,必须及时处理。

  ③除临时施工用电或临时采取的措施外,不允许架临时电线,不允许乱挂灯、仪表工具等,应用安全的开关和插座,原电气线路不得擅自更改。

  ④按规定对电气设备定期检修保养,不用的电气设备线路要彻底拆除。

  ⑤使用电动工具时,有防触电保护。

  防火安全检查制度

  ①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确定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②针对本酒吧的线路特点进行防火知识教育。

  ③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④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消防器材完好、有效。

  ⑤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

消防安全责任制度5

  为切实加强消防安全工作,提高学校师生消防安全意识,有效防范学校火警、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管理

  1、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由校长全面负责。

  2、建立学校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法人代表)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安全的主任担任;成员由各年级班主任组成。

  3、学校全体教职员工均应依法履行消防安全教育管理责任。

  4、组织教职工适时开展消防知识和技能培训。

  二、学校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负责学校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和学校火警、火灾预防管理工作。

  2、将消防安全工作列入学校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使之与学校发展相适应,定期检查、部署、协调消防安全工作的重大问题,督促有关处室和工作人员履行消防安全工作职责。

  3、制定《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制度》、《学校防火防灾工作应急预案》等规章制度,明确相关人员岗位责任。

  4、保障消防安全经费投入,加强消防设备设施建设和管理。

  5、开展常用灭火器械使用和消防安全知识学习培训。

  6、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法规和常识的学习宣传,提高师生消防安全意识和防火、灭火、逃生自救能力。

  7、建立消防安全应急救援体系,一旦发生险情,按《学校防火防灾工作应急预案》实施抢救和救援。

  8、发生火灾事故,协助调查火灾原因,总结经验教训,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三、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常规管理

  1、加强消防安全法规和常识的学习宣传。学校德育处负责组织每期至少1次相关宣教活动,通过影视、板报,宣传橱窗、知识竞赛及专题讲座等形式,让师生了解防火、灭火逃生自救常识,了解应急疏散的主要通道位置;做到会报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逃生自救。

  2、学校消防安全工作领导组负责组织每期一次的相关学习培训,争取在公安消防机构指导下掌握预防火灾常识和扑救初起火灾技能。

  3、加强防火巡查和定期全面防火检查。学校保卫科坚持每日防火巡查,及时纠正违章行为;期末和期初以及重大节假日前均应组织全面防火检查,发现隐患及时书面通知相关部门,并督促其整改。消防安全责任制度6

  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事故危害,确保师生人身和国家财产的安全,保障教育、教学、生活秩序的正常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61号),结合《茅山九年一贯制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校消防安全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学校、处室逐级防火安全责任制和岗位防火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的防火安全责任人,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保障消防安全。学校校长是单位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组织、领导学校的消防安全工作;主管副校长是防火安全管理人,全面负责部署和协调,定期分析,研究消防安全工作,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各项防范措施;校内各处室的行政第一负责人是本部门消防安全工作责任人。

  第三条学校消防安全领导小组是对学校日常消防工作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讨论,并作出决策的机构。学校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安全办)是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管理职能部门,全面履行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制定的消防安全工作职责,对校内各处室的消防安全工作实施全方位的监督。校内各处室应接受安全办的监督。

  第四条学校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应当认真负责、忠于职守。因未尽职责,造成火灾事故和损失的,根据国家消防安全的有关法规及学校的相关规定予以追究责任。

  第五条对未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或违反下列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校内处室,学校对其消防安全责任人或管理人、其他直接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

  (一)消防安全责任人未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之一的:

  1.认真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部门消防安全符合规定,全面掌握本部门的消防安全情况;

  2.积极参加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人召集的有关消防安全工作会议,并认真传达、布置落实到全体师生员工;

  3.将消防安全工作列入本部门的重要议事日程,与本部门的教学、教育、行政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4.确定建立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5.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不安全隐患的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整改火险隐患;

  6.组织制定符合本部门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为本部门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7.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8.积极参加公安消防部门和学校安全办组织的消防知识培训等活动;

  9.建立本部门的消防安全管理档案;

  (二)校内各处室(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1.违反消防法规定,储存、运输、销售或使用、销毁易燃易爆危险品,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2.在易燃易爆或具有火灾危险性的场所违反禁令,吸烟或使用明火的;

  3.埋压、撞击造成消火栓损坏,挪用消防设施、器材的,非火警擅自动用消防器材的;

  4.堵塞人员聚集场所和高层建筑安全通道、出口的;

  5.有重大火灾隐患,经公安消防部门通知,逾期不改正的;

  6.指使或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冒险作业、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7.发生火灾事故后,隐瞒不报或不如实反映火灾情况、推卸责任的。

  (三)学校消防职能管理人员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1.发现火灾隐患不及时通知有关部门或个人整改的;

  2.利用职务之便,为使用单位购买假冒不合格消防器材的。

  第六条违反国家消防法规或学校消防管理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学校将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停产停业或停止有关活动,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一)装饰工程项目未经校安全办备案,未报公安消防机构审核或经审核不合格,擅自施工的;

  (二)依法应当进行消防设计的建筑工程竣工时未经消防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擅自使用的`;

  (三)擅自降低消防技术标准施工,使用防火性能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建筑构件和建筑材料;

  (四)组织集体活动,活动场所对存在的火灾隐患不及时消除,不按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不能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的;

  (五)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或者线路、管线的敷设不符合消防安全技术规定的。

  第七条因下列行为之一而造成火警或一般火灾事故的,该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或管理人、直接责任人先停职检查,待事故原因查实后,学校给予相关责任人以党政纪律处分,有损失的责令其赔偿相应的损失。

  (一)违反安全操作规程或冒险作业的;未及时发现重大火险隐患的;对责令整改的隐患不予组织及时整改的;

  (二)防火重点部位不按要求采取防静电、雷击等安全措施的;

  (三)在室内外私拉乱接电源的,使用可燃、易燃材料的;

  (四)违反禁令,在校园内流动吸烟、使用明火的;

  (五)其他一切因存有侥幸或疏忽大意行为而造成的。

  第八条若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的,有关责任人停职检查,取消当年评先授奖、晋职晋级的资格,并取消年度考核奖。由公安消防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查清事故引发原因,依法追究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或管理人、直接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因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时学校给予其党政纪律处分。

  第九条本制度由学校安全办负责解释。

  第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消防安全责任制度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的规定,制定本责任制。

  一、董事长、总经理

  (法定代表人)消防安全责任制

  按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规定: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是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1、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公司的消防安全情况。

  2、将消防工作与生产、科研、经营、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消防工作计划。

  3、为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4、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5、督促组织防火检查,落实火灾隐患整改,组织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6、批准建立防火机构及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

  二、总经理、分管消防工作副总经理(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责任制

  消防安全管理人对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实施和组织落实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组织拟订消防安全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组织制订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落实。

  3、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方案。

  4、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5、组织实施对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6、在员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7、完成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8、定期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

  三、副总经理消防安全责任制

  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集团(股份)公司副总经理对各自分管工作范围内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所分管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对董事长、总经理负责。

  2、针对所管辖范围内生产、经营、生活等不同的工作性质,组织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落实。

  3、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4、对新建、改建、扩建的项目,应按照国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进行审核验收,做到“三同时”。

  5、运用签订消防安全目标责任书的形式把各级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到实处,严格考核。

  6、主持召开分管范围内的消防工作会议,听取消防工作汇报。

  7、抓好义务消防组织建设,消防器材设施落实。

  四、分厂厂长、经理、部、处长(非法人单位主要负责人)消防安全责任制

  按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规定:非法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该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工作全面负责。主要职责是:

  1、全面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认真贯彻消防法律、法规及上级对消防工作的要求,拟订消防安全工作计划。

  2、支持、督促副职、安全管理人员做好分管工作范围内的消防安全工作,协调消防工作与生产经营工作的关系。

  3、定期召开消防工作会议,将消防安全工作与本单位的经济责任制考核挂钩,研究决定奖惩。

  4、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把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做到“五同时”。

  5、加强义务消防队伍建设,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防火灭火知识、技能培训。定期开展事故预案演练,并做好演练记录,不断完善预案。

  6、认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和不安全因素,接受上级消防部门的监督检查。

  7、组织实施对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完好有效,禁止挪用损坏或丢失。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8、定期向消防安全管理部门和分管副总经理报告消防安全情况。

  9、发生火灾事故,组织现场指挥扑救,并按事故“四不放过”的原则查明事故原因和责任。

  10、实行消防安全目标责任管理,逐级签定消防安全责任书。

  五、分厂、分公司、部、处室副职消防安全责任制

  在单位消防安全主要责任人的领导下,负责逐项落实分管工作范围内的消防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加强对生产装置、工艺设备、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管理。

  2、组织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分管工作范围内存在的火灾隐患。

  3、在参与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设计、施工的同时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4、及时协调处理生产、工艺、设备、检修、施工与消防安全工作的矛盾。

  5、定期向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所分管工作范围内的消防安全工作。

  6、配合做好分管工作事故调查。

  六、工段长、班组长消防安全责任制

  各单位的工段长、班组长是本工段、班组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工段、班组的消防安全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本工段、班组各项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规章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的制定和修订,实行消防安全目标管理。

  2、认真执行公司和本单位的各项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制止违章行为。

  3、组织员工学习国家有关消防法律法规、防火灭火的基本知识。积极组织员工参加各项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培训和消防安全活动。

  4、开展班前班后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预防事故发生。

  5、严格管理配备在本工段、班组的各类消防器材、设施,责任到人,实行“三定”,列入交接班制度,禁止用于消防无关的地方。

  6、发现火灾事故立即报警,并按公司《义务消防队扑救初起火灾的灭火程序及预案》迅速组织事故处置和扑救,协助专职消防队灭火救援。保护火灾现场,配合事故调查,落实防范措施。

  7、加强对火源、电源管理,严格动火审批手续。8及时汇报消防安全工作情况。

  七、设备、工艺技术人员消防安全责任制

  设备、工艺技术人员在进行设备、工艺设计时应严格执行国家消防法律、法规,其主要职责是:

  1、设备、工艺消防安全管理,要确保各项技术指标的安全可靠性。

  2、负责编制管辖范围内的设备、工艺消防安全操作技术规程及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3、对员工进行设备、工艺操作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培训和考核。

  4、检查设备安全运行和安全生产情况,及时消除设备、工艺事故隐患。制止违章操作。

  5、在新建、改建、扩建工程设计,设备、工艺改造和操作条件、工艺条件变动时,应充分考虑消防安全、消防设施,使其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6、参与调查处理设备、工艺火灾事故。

  八、员工消防安全责任制

  集团(股份)公司全体员工应自觉遵守消防法律法规以及企业的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其主要职责是:

  1、严格执行本岗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遵守本岗位消防安全操作规程,不擅离岗位,不违章作业。

  2、加强对本岗位火源、电源和易燃易爆危险化学物品的管理,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汇报、整改,并采取安全措施。

  3、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消防安全教育、活动和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掌握防火灭火知识。

  4、熟悉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掌握预防火灾的基本措施和灭火的基本方法,做到会报火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正确使用消防器材、会协助专职消防队灭火、会逃生自救。

  5、自觉维护和保养配备在本岗位上的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对扑救初起火灾使用的消防器材要及时上报。

  6、保证消防通道和疏散通道畅通。

  7、接受、协助、配合消防部门管理。

  九、安全员消防安全责任制

  安全员是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是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开展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助手,对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其主要职责是:

  1、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消防安全工作的指示和规定,制定消防安全工作管理目标和考核。

  2、负责制定或修订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执行情况。

  3、结合本单位生产经营的性质,负责制定或修订本单位灭火救援预案,并组织教育演练,做好演练记录。

  4、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防火灭火知识培训,积极组织员工参加消防安全活动。

  5、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制止违章行为,消除不安全因素。

  6、落实消防器材、设施的管理措施,及时上报消防器材损失,保证消防通道畅通。

  7、负责火灾统计、上报,参加火灾事故调查,分析提出防范措施。

消防安全责任制度7

  一、前言

  随着人类工业文明的不断进步,机械制造业已发展成为一个国家经济发展的基础产业,它包括动力机械、农业机械、矿山机械、金属加工机械、发电输配电设备、化工设备、冶金设备和汽车、船舶、航天设备等制造业。其生产经营活动无不与消防安全工作有着至关重要的联系。因此,各级政府和企业必须要高度重视。

  二、机械制造业的火灾危险性

  机械制造过程是一个十分复杂的生产过程,在生产过程中极易发生火灾。机械加工中使用较多的油、液压油和煤油等可燃液体,使用、保管不当时,容易形成着火源;加工时由于刀具和工件相互作用产生的高温和炽热的铁皮,容易引燃周围易燃、可燃物质;在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中要使用大量的棉纱,棉纱浸油后如处置不当,也容易引发火灾;机械加工设备多以电力为动力,车间里有较多电线和开关,如其绝缘损坏、发生短路等也会导致火灾的发生。此外,机械制造业还普遍存在如下火灾隐患:建筑物耐火性等级低;消防设施无法投入使用,消防器材严重不足;电气设备、供电线路陈旧老化,增大火灾荷载;使用和储存易燃易爆物品较多。

  三、机械制造业消防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

  1.消防安全负责人重视不够,未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

  消防安全责任人普遍存在着“重效益,轻安全”的麻痹思想,对消防安全只在“口头上、文件上、会议上”重视,没有真正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

  2.未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尽管大多数机械制造业建立了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但仍有部分企业仍未建立或已建立的制度和操作规程不健全。比如值班制度不落实,经常出现离岗、代岗、上岗不在位,发生火灾时不及时报警,延误灭火最佳时机,致使小火酿成大灾。

  3.员工消防意识淡薄,缺乏基本的防火灭火技能

  机械制造业的企业员工大多数年龄结构复杂,员工本身缺少安全方面的`知识和相关的技能,甚至部分新入厂的员工没有经过消防安全培训就进入企业工作。企业对此重视不够,缺少对员工的消防宣传教育和培训,绝大部分员工不了解生产岗位的火灾危险性,不懂初起火灾的扑救方法,发生火灾时,不会报警,不会使用灭火器材,不能逃生自救。

  4.未开展有效的防火检查,对存在的火灾隐患不能及时发现和消除

  机械制造业大多数沿用已有的消防管理制度,疏于管理。此外,由于企业资金困难,缺少必要的经费投入,也使火灾隐患长期得不到整改,以致养患成灾。

  四、机械制造业消防安全管理对策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有关的法律法规,必须要增强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的消防法制观念,不断提高消防管理能力,建立行之有效的消防安全管理模式,加强机械制造业企业的消防安全管理。本着“安全自管、隐患自除、责任自负”的原则,要做好以下八个方面的工作:

  1.狠抓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

  首先,机械制造业企业应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依法执行消防安全职责,狠抓“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制度落实。其次,要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企业的经营管理之中,提高自身抗御火灾的能力。

  2.建立消防安全组织、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制度,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1)建立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切实做好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

  (2)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针对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尤其要建立健全:消防安全例会、组织管理、安全教育培训、消防巡查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制度;消防值班、安全疏散、燃气、电气设备和用火、消防设施器材维护、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等管理制度。此外。还要建立健全:热处理工艺操作、电(气)焊操作、喷漆工艺操作、清洗工艺操作、电气线路、设备安装操作等规程。

  (3)建立防火档案,防火档案除了必要项目外要重点做好消防安全管理情况、消防设施检查、消防设施测试、维修保养记录;火灾隐患及其整改情况记录;防火检查、燃气、电气设备检测(包括防雷、防静电)、消防宣传、培训、灭火应急疏散及演练记录等。

  3.结合实际,开展多种形式的消费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员工灭火技能

  机械制造业企业消防安全责任人和员工应加强消防法规、防火灭火知识的学习,熟悉了解消防设施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做到会报火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等:“三懂、三会、四能”的要求。尤其要抓好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的岗前消防培训。

  4.开展有效的防火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存在的火灾隐患

  机械制造业企业应当按照消防法律法规有关规定要求,开展定期防火检查。检查的重点是: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以及灭火器材配置情况;用火、用电、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管理;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以及其他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仓库的安全管理等,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落实专人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五、结束语

  开展机械制造业企业的防火研究,是东北老工业基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应充分重视的一项重要课题。机械制造业企业的火灾危险性从实际情况看,隐患和问题十分突出,火灾呈逐年上升趋势。加强机械制造业企业不断增强自身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增强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责任心和紧迫感,认认真真地做好上述各个环节的消防安全工作,有效遏制火灾减少火情。另一方面也需要公安消防监督机构针对机械制造业的特点,有的放矢、常抓不懈地做好监督执法工作,不断加大监督执法力度,为机械制造业的发展和东北老工业基地的振兴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消防安全责任制度8

  为了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企事业单位安全可持续发展,遵循“安全生产,预防为主”的原则,制定本《消防安全责任管理制度》。

  一、规定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全体员工及管理人员,包括但不限于生产、办公所在建筑物,生产设备,库房、办公用品等的安全防护。

  二、责任及分工

  1.一级负责人:

  ①严格遵守国家、地方及企事业单位有关消防安全的法律法规、政策和规章制度;

  ②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加大对防火、灭火设备的投入和管理;

  ③建立和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特别制定防火计划和火灾应急预案;

  ④组织全体员工定期的消防演习,并对演习结果进行分析和总结;

  ⑤严格把控生产过程中的火源和易燃物料库存量,负责全员宣传消防安全知识。

  2.安全主管:

  ①全面负责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

  ②参与防火、灭火设备的选型、安装和维修工作;

  ③参与防火、灭火设备的日常检查和维护,如有问题及时进行处理;

  ④定期对本单位进行安全检查,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和督促落实;

  ⑤指导组织全员的'消防安全培训和演习。

  3.各部门负责人:

  ①全面负责本部门的消防安全工作;

  ②参与安全设备的使用、维护,确保防火、灭火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③开展本部门员工的消防安全培训,加强安全意识教育;

  ④建立部门消防安全台帐,每周一次对设备进行检查、记录;

  ⑤每季度对部门的消防工作开展一次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4.员工:

  ①严格遵守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及相关规定;

  ②遵循消防安全的工作作业程序和流程,严禁使用明火;

  ③参加本单位的消防演习,了解逃生自救和灭火方法;

  ④发现火灾和事故隐患,必须及时向上级或安全主管汇报,不能擅自处理或瞒报;

  ⑤积极配合本单位相关负责人的安全检查工作,如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

  三、处罚机制

  1.员工违反规定:

  ①发现员工违反消防安全规定时,一经核实,将作出相应处罚,如警告、记过、记大过等纪律处分,并加强安全教育;

  ②发现员工涉嫌严重危害单位消防安全违规行为,一经核实,将立即停职、调离现任职务,严肃追究其法律责任。

  2.部门负责人、安全主管违规:

  ①发现部门负责人、安全主管违反消防安全规定时,将作出相应处罚,如警告、降级、撤职等纪律处分,并加强安全教育;

  ②涉嫌严重危害单位消防安全违规行为,一经核实,将立即停职、调离现任职务,严肃追究其法律责任。

  3.一级负责人违反规定:

  ①发现一级负责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时,将作出相应处罚,如警告、降职、撤职等纪律处分,并加强安全教育;

  ②涉嫌严重危害单位消防安全违规行为,一经核实,将立即追究其法律责任,并向有关部门和群众公开通报处理结果。

  四、奖励机制

  一是建立安全生产奖励制度,通过节点安全、技能竞赛、安全投诉等方式,对消防安全得到突出成效且获得表彰的部门、个人进行奖励;

  二是确定安全生产优秀班组、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树立安全文化建设的标兵和榜样。

  五、其他要求

  1.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演习,把握演习、演练的成效和质量;

  2.定期开展消防设备的检查、维护和保养;

  3.及时修复消防设施的故障,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4.加强与消防机关的配合和沟通,互通有无,形成合作。

  六、执行和监督

  1.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安全主管负责实施并监督;

  2.每年至少两次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进行安全检查、审查;

  3.对不遵守本规定的行为,及时开展通报、批评、教育和惩戒。

  本《消防安全责任管理制度》是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的基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全体员工和管理人员,严格执行本规定,将能够坚决减少和避免火灾事故的发生,有效保障生命财产安全。

消防安全责任制度9

  第一条为明确消防安全管理职责,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依据《机关、团体、企业、事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各有关责任人员应按照本规定认真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保障消防安全。

  第三条主要负责人作为本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1、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

  2、将消防工作与本单位的生产、科研、经营、管理等活动统一安排,批准实施消防工作计划;

  3、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4、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5、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6、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义务消防队;

  7、组织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第四条生产副经理分管消防工作,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实施和组织落实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1、拟定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组织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落实;

  3、拟定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

  4、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5、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和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

  6、组织管理义务消防队;

  7、在员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8、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定期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第五条安全科是我单位消防工作的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安全科履行下列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消防法规,协助单位领导抓好日常和节假日的消防安全工作;

  2、具体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

  3、认真检查、落实各项防火制度和安全措施,加强对重点部位的消防管理;

  4、具体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具体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组织义务消防员进行消防训练和演习;

  5、具体组织日常和节假日防火检查,发现火灾隐患及时督促有

  关部门改正。对重大火灾隐患,及时向单位领导汇报;

  6、负责编制消防器材购置、维修计划,并按计划对单位的消防设施、器材进行检查、维修,确保完整好用;

  7、做好火灾事故现场灭火和应急疏散的组织工作,协助公安消防监督机构调查火灾原因,核定火灾损失,查明火灾事故责任;

  8、完成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工作。

  第六条各部门负责人应履行下列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消防法规和单位规章制度,对本部门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2、负责组织本部门制定、落实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3、制定本部门防火检查和巡查的要求,确定防火检(巡)查人员、内容、部位、频次,并做好检(巡)查记录,对于存在的火灾隐患及时进行改正。难于改正的,及时向消防归口职能部门报告;

  4、管理维护辖区内的消防设施、器材,做到专人专管,始终保持消防设施器材完好、有效;

  5、制定本部门消防工作计划,总结消防安全工作,提出奖惩意见。

  第七条班组长应履行下列职责:

  1、认真执行单位消防管理规定,负责本班组消防安全工作;

  2、督促本班组员工落实岗位防火责任制,对辖区内的火源、电源、易燃易爆化学物品进行严格管理,落实各项防火措施;

  3、负责组织辖区内的防火巡查,对发现的问题落实整改措施;

  第八条每位员工对本岗位的消防安全负责,每日对本岗位进行防火巡查,发现隐患及时上报并进行整改消除。

  第九条消防安全责任人应与各部门签定消防安全责任书。

消防安全责任制度10

  一、校长消防安全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消防法》、《安全生产法》和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有关消防法规。

  2.校长对学校范围内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负总责,组织实施各级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

  3.把消防工作纳入学校管理全过程,做到“五同时”即同时计划;同时部署;同时检查;同时总结;同时评比。

  4.主持召开消防安全工作会议,对重大消防措施和发现的火险隐患整治作出决策,并督促职能部门贯彻执行。

  6.对本单位发生的火灾事故,积极组织扑救,并责成有关人员查明事故原因,限期整改。

  二、分管校长消防安全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消防法律法规和上级指示,宣传消防安全知识,具体抓好各级消防安全管理措施的落实。

  2.协助校长做好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对校园内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负分管责任。

  3.组织消防安全检查,研究隐患整改措施,督促消防安全隐患的整改。

  4.组织制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认真贯彻落实。

  5.做好学校消防器材配置和管理工作,使之处于良好的状态。

  6.对本单位发生火灾,积极组织扑救,并会同有关部门或人员查明火灾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及处理意见,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明不放过;师生员工没有受到教育和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罚不放过;没有采取可靠的防范措施不放过;责任人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

  7.积极选派消防安全人员参加业务培训和学习,提高有关人员的'业务素质。

  三、志愿消防员消防安全责任制

  1.在学校校长或分管校长的领导下,做好本消防安全工作。

  2.熟悉和掌握本的工作职责和工作任务,认真贯彻落实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3.积极参加消防业务培训和学习,认真了解有关消防法律、法规,熟知“三懂三会”。即懂本火灾危险性;懂预防火灾的措施;懂扑救火灾的方法。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扑灭初起火灾;会报警。

  4.消防设施维护员工应做好学校消防设施的检查、维护、保养和管理工作,使之处于良好的状态。

  5.在日常消防安全工作中做到勤检查、勤巡逻,发现问题及时汇报,主动消防隐患,并认真做好台帐记录工作。

  6.树立高度的工作责任心,坚守工作,严禁酒后上岗。四、教职员工消防安全责任制

  1.了解和掌握有关消防常识,认真执行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做好职责范围内的消防安全工作。

  2.积极参加消防知识学习培训,熟知“三懂三会”具体内容。即:即懂本火灾危险性;懂预防火灾的措施;懂扑救火灾的方法。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扑灭初起火灾;会报警。

  3.爱护各类消防器材、设施,不随意挪用消防器材,不乱堆杂物而堵塞通道。

  4.严格遵守禁烟、火规定和动用明火申请制度。

  5.发生火灾及时报警,并服从命令,做到机智、勇敢、迅速参加扑救。

  6.加强对管辖范围内人员的消防安全教育,提高全体学生的消防安全意识。

消防安全责任制度11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十六届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精神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和管理观,按照上级下发的“关于加强元旦、春节市场监管确保消费安全的紧急通知”、“关于做好‘两节’、‘两会’期间维护稳定工作的通知”和“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的通知”等有关通知精神和会议要求,针对我区当前生产、加工、流通等环节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按照“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和“全面整治、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工作思路和原则,在当地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和部署下,积极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大力开展整治行动,严厉查处市场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维护良好的节日市场秩序,确保“两节”、“两会”期间市场繁荣稳定,确保人民群众消费安全。

  二、加强组织领导

  为确保200*“两节”、“两会”期间市场各项市场整治工作落到实处,我局决定成立xx区工商行政管理局200*“两节”、“两会”期间加强市场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全区“两节”、“两会”期间各项市场整治的组织领导和落实工作,协调各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做好“两节”、“两会”期间市场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xx局长担任,副组长由xx、xx副局长和纪检组长xx担任。领导小组成员由八个工商分局和相关科室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市场管理科长xx担任,副主任由公平交易科科长xx、登记科科长xx、商广科科长xx担任。

  八个工商分局也要成立相应机构,负责“两节”、“两会”期间各自辖区市场各项整治的组织领导和落实工作。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制定工作方案,把任务层层落实到人,明确各自的工作职责和范围,切实把200*“两节”、“两会”期间市场各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三、主要工作任务

  (一)重点加强对食品、副食品、饮料、酒类、肉类、保健品和防寒保暖商品和烟花爆竹等与人民群众节日消费密切相关的商品的监管工作,尤其要把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粮、肉、蔬菜、调味品、饮料、酒类和儿童食品、营养品、液态奶等节日商品,作为监管工作的重中之重。要以监管食品质量、“六查六看”、规范经营行为为主要内容,逐户排查,加大对年货街节日市场巡查力度,依法查处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案件。引导和监督食品经营者建立和落实各项自律制度。依法规范食品经营主体资格,坚决取缔无照经营。认真推行鲜猪肉销售“场厂挂钩”制度,加强对生猪屠宰市场的检查,防止病害猪肉流入市场。

  (二)加强农村节日市场监管,切实维护好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进一步加强对农村集市、城郊结合部市场的检查,特别要严格检查食品的保质期、保存期和食品、商品的质量,严厉打击销售过期变质食品、“三无”商品和不合格商品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在农村集贸市场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坑农害农的行为。严厉打击一些不法分子借展览、展销、庙会活动之机和“送货下乡”名义兜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违法违章行为,切实维护好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三)积极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继续做好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检查工作。要按照国家工商总局、省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和市防火安全委员会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今冬明春消防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商场、超市、室内市场和歌舞厅、游艺厅、夜总会、网吧、洗浴城等场所消防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排查整治,消除火灾隐患。要重点检查防火措施是否落实到位,值班人员是否在岗在位,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对存在问题的,要依法从严查处。要抓好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市场的整治工作,动用一切力量,用尽一切办法,力争在规定时限内整改完毕,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四)全力抓好学校安全及周边市场治理工作。要深入贯彻落实公安部“八条措施”,积极会同相关部门加大对学校尤其是寄宿制的学校、幼儿园的监督检查力度,落实重点部位防范措施,坚决拆除阻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铁栅栏。

  (五)加强易燃易爆物品的监督检查。积极会同相关部门加大对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和烟花爆竹生产、储存、经营单位的检查力度,发现安全问题,要依法督促其整改;对涉及公共安全的重大问题,要及时予以停产停业。

  (六)继续抓好消防产品专项整治行动。要按照国家三部委通知的统一部署,在已取得阶段性成效的基础上,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消防产品市场秩序,继续加大对生产、流通领域消防产品质量的监管力度,依法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消防产品违法行为,责令生产、销售单位召回不合格消防产品。

  (七)加强对商场促销活动安全保障工作的监管。对一些商场、超市在“两节”“两会”期间举办的一系列促销、庆祝活动,要积极会同相关部门,提前主动介入,审核活动方案,检查活动场所,督促制订消防安全、交通安全、商场保卫、应急处置等措施,保证活动绝对安全。同时,要严格把关,对不具备举办条件的.场所和场地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活动,要责令停止举办,坚决把事故隐患苗头控制在萌芽状态,确保节日安全。

  (八)进一步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继续深入贯彻落实《野生动物保护法》、《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强对野生动植物的保护,严厉查处经营野生动植物的违法违规行为,保护生态平衡,促进经济可持续性发展。

  (九)进一步抓好市场禽流感防控工作。继续认真落实市场防控禽流感的“六条措施”和“八项制度”,加强禽类市场巡查和监测工作,督促落实禽类经营索证索票、台帐登记、检疫上市、挂牌经营等制度,严防禽流感疫情通过市场传播。特别要加大对活禽批发市场、交易市场的监管力度,严防感染疫病、未经检疫和来自疫区的活禽流入市场。

  (十)进一步加强文化市场监管。积极配合文化、公安部门,加强对节日书市、音像市场、电子游艺室和网吧等经营场所的监管,重点取缔各种非法经营摊店,收缴各类政治性非法出版物和色情出版物,严厉查处以未成年人为对象的“口袋本”图书、画册、游戏软件。加强对网吧、游戏厅及歌舞娱乐场所的监管,严厉查处取缔“黑网吧”。严厉打击网络(网吧)侵权盗版行为,查处破坏或者规避他人作品、音像制品及软件的技术保护措施、未经许可运营或挂接运营他人享有著作权的互联网游戏以及网吧内侵权盗版等违法行为。

  (十一)进一步加强对旅游市场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非法经营旅游业务、销售假冒伪劣旅游商品、围追兜售、非法摆摊设点、欺诈和诱骗游客购物消费等违法行为。

  (十二)严厉打击商业欺诈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严厉打击虚假宣传、违法广告、欺诈性有奖销售等违法行为,对食品、美容美发、餐饮服务等行业开展重点检查,及时查处经营者对食品或服务质量进行虚假宣传,以谎称有奖、巨奖销售等不正当促销活动诱骗消费,假借促销活动推销不合格商品或者掺杂使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商品,以及违反国家有关规定虚假违法广告,特别是涉及食品、药品、保健品的虚假违法广告的行为,维护消费安全。

  (十三)严厉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重点打击利用旅游或以旅游为名,把他人骗往外地从事传销和以打工、找工作为名诱骗在校学生参与传销的行为。

  四、职责分工

  (一)“两节”期间我区的市场监管工作,由xx组长统一指挥调度和安排部署,办公室协调。责任人:xx。

  (二)食品安全整治检查工作,由xx副组长负责,公平交易科具体牵头组织实施。责任人:赵树江。

  (三)虚假宣传、违法广告整治检查工作,由xx副组长负责,商广科具体牵头组织实施。责任人:xx。

  (四)市场消防安全、烟花爆竹、旅游市场、禽流感防控、野生动物保护、促销活动等整治检查工作,由xx副组长负责,市场管理科具体牵头组织实施。责任人:xx。

  (五)商标侵权和制售“三无”商品整治检查工作,xx副组长负责,商广科、公平交易科具体牵头组织实施。责任人:xx。

  (六)安全生产整治检查工作,由xx副组长负责,登记科具体牵头组织实施。按照xx工商2005(372)号文件布置落实。责任人:xx。

  (七)不正当竞争、图书音像市场“扫黄打非”、传销和变相传销整治检查工作,由xx副组长负责,公平交易科具体牵头组织实施。责任人:xx。

  (八)“黑网吧”、网络(网吧)侵权盗版行为的整治检查工作,由xx副组长负责,公平交易科具体牵头组织实施。责任人:xx。

  五、工作步骤

  (一)12月21日至30日,为元旦节前市场整治检查阶段。

  (二)2006年1月4日至26日,为春节节前市场整治阶段。

  (三)2006年1月28日至2月5日,为春节假日旅游“黄金周”市场整治阶段。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确保“两节”、“两会”市场监管工作落到实处。“两节”、“两会”市场监管工作,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局属各分局及相关科室要站在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市场监管工作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齐心协力,密切配合,集中时间、精力,迅速开展“两节”市场专项整治。

  (二)突出重点,严格执法,严厉打击扰乱“两节”市场秩序违法行为。要加大对重点地区、重点市场、重点商品的监管力度,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市场整治。

  (三)要按照市局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要做到思想统一,组织落实,人员到位,责任明确。要进一步完善协调机制,把任务和责任落实到每一个科室、工商分局和个人。要加强市场巡查力度,对节日市场进行动态、不间断的监管。要充分发挥“12315”网络作用,及时、妥善处理消费者投诉。要严格报告制度,坚持节日值班、负责人24小时开机制度,节日期间对涉及食品安全、市场禽流感防控和有关重大突发事件的问题要及时报告当地政府和省、市工商局及局2006年“两节”、“两会”期间加强市场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严格节日市场监管责任制及追究制,对不履行职责或监管不力的责任人,要追究当事人责任。

  (四)各分局要互相配合,密切协作,形成统一指挥,互联互动工作格局,同心协力打好“两节”、“两会”市场整治攻坚战。对跨区、跨部门的大案要案,要及时上报局整规办(市管科)。做好与相关部门的配合和联动,加强办案协作,切实提高执法效能,保证整治取得实效。

  (五)正确处理好集中检查与加强日常监管的关系、专项整治任务与建立长效监管机制的关系。在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实施专项整治的同时,必须加强日常监管,堵塞各种漏洞,采取有力措施,确保“两节”、“两会”期间市场秩序良好。

消防安全责任制度12

  一、总则

  1、项目经理部确定项目部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规定各部门人员的消防安全责任。

  2、安全环保监察部负责按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的要求,制定各级人员消防安全责任制,会同有关部门对各级人员履行消防安全责任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3、各部门负责本部门消防安全责任的落实,对本部门人员履行消防安全责任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二、各级人员的消防安全责任

  1、项目经理消防安全职责

  1.1项目经理是项目部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对项目部的消防安全全面负责;

  1.2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消防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定,将消防安全作为项目部施工管理的重要内容,并与生产管理实行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

  1.3负责确定项目部消防责任人,各级人员的消防安全责任;

  1.4督促检查统计消防安全工作的落实情况,定期听取同级副职及有关部门关于消防安全工作的汇报,对项目部消防安全工作的重大问题提出指导意见;

  1.5将消防工作与项目部的施工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

  1.6为项目部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资源保证;

  1.7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2、安全副经理消防安全职责

  2.1为项目部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对项目部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

  2.2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组织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落实;

  2.3拟定项目部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4拟定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

  2.5组织制定符合项目部实际的灭火和应急预案,并实施演练;

  2.6组织实施对项目部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的畅通;

  2.7在员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2.8组织管理义务消防队;

  2.9组织实施项目部范围内的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2.10项目部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11定期向项目部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项目部消防安全工作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3、项目总工消防安全职责

  3.1贯彻执行消防法律法规和各项规定;

  3.2督促检查各分管部门消防安全工作落实情况;

  3.3参加项目部灭火和应急预案的审定,协助组织项目部灭火和应急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3.4参加项目部防火检查,与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及有关部门共同研究解决重大消防安全问题。

  4、工会消防安全职责

  4.1认真贯彻落实关与消防安全工作的法规和规定,督促协助消防安全管理人贯彻执行有关消防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定;

  4.2将消防安全工作列入工会工作的重要议程,并将其列为工会评比先进性的重要条件进行考核;

  4.3参加并协助组织项目部灭火和应急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4.4参加项目部防火检查,提出火灾隐患的整改意见,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4.5参加重大火警、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并对各有关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4.6定期听取有关部门的消防安全工作汇报。

  5、各职能部门负责人消防安全职责

  5.1贯彻落实消防方针,落实项目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各项规定和制度;

  5.2负责制定本部门的消防工作计划及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5.3参加拟定项目部年度消防工作计划及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5.4协助组织项目部灭火和应急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5.5负责配备、维护并定期检查本部门的消防器材、设施、通道、标志等;

  5.6指定本部门的义务消防队队员,组织本部门员工参加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事实和演练;

  5.7参加项目部防火检查,督促本部门整改火险隐患及落实安全措施;

  5.8组织本部门的.消防安全法规及消防基础知识宣传活动,使员工增强消防安全意识和防火、救火、火灾中逃生的技能;

  5.9定期向项目部主管领导报告消防安全工作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5.10在职责范围内,开展消防安全管理要求的各项工作。

  6、安全环保监察部消防安全职责

  6.1贯彻落实消防法律、法规,组织制定项目部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6.2组织拟订项目部各级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对消防安全责任制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6.3组织制定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6.4确定项目部重点防火部位及制定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同时定期组织演练;

  6.5组织实施对项目部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的畅通;

  6.6组织管理义务消防队,对义务消防队员进行消防知识、技能的培训;

  6.7在员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6.8组织项目部防火检查,督促各有关部门整改火险隐患及落实安全措施;

  6.9发生火警、火灾时,组织实施应急预案,组织扑救初期火灾;

  6.10参加火警、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并对有关事故责任者履行处理手续;

  6.11完成上级机关及项目部领导交办的工作;

  6.12负责对外来人员在项目部内工作期间的消防安全教育工作;

  6.13定期向项目部主管领导报告消防安全工作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7、技术部消防安全职责

  7.1在组织实施施工策划、制定施工方案和操作规程等,考虑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7.2参加项目部灭火和应急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7.3参加项目部防火检查,督促各部门整改火险隐患及落实安全措施;

  7.4参加重大火灾隐患的整改工作,参加火警、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

  7.5定期向项目部主管领导报告消防安全工作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8、综合办公室消防安全责任

  8.1参加并组织项目部灭火和应急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8.2组织起草综合性报告、计划和总结时应有消防工作内容;

  8.3与安全保卫主管部门配合及时批转有关消防工作的各类文件;

  8.4参加项目部防火检查,会同有关部门督促整改火险隐患及落实安全措施;

  8.5参与研究对重大火险隐患的整改工作,参加火警、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

  8.6负责对驾驶员的消防安全教育,加强对车库及燃油的管理。

  9、工程管理部消防安全责任

  9.1参加并协助组织项目部灭火和应急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9.2参加项目部防火检查,会同有关部门督促整改火险隐患及落实安全措施;

  9.3在编制项目部生产计划的同时,应编制防火安全措施计划,保证安全生产;

  9.4在布置检查生产工作的同时要布置检查防火安全措施,并经常检查消防措施的管理情况,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10、质量管理部消防安全责任

  10.1参加并协助组织项目部灭火和应急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10.2参加项目部防火检查,会同有关部门督促整改火险隐患及落实安全措施;

  10.3参加重大火灾隐患的整改工作,参加火警、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

  10.4在控制工程质量的同时要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及措施。

  11、机电物资部消防安全责任

  11.1参加并协助组织项目部灭火和应急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11.2参加项目部防火检查,会同有关部门督促整改火险隐患及落实安全措施;

  11.3组织安装机械和电气设备时必须符合《机械安装规程》、《电气安装规程》、《爆炸和危险场所电气装置设计规范》要求,对建设项目的“三同时”负责;

  11.4在消防重点部位安装、增设、拆除机械和电器设备时,必须会同安全保卫主管部门研究切丁消防措施,并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11.5参加火警、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

  12、财务部消防安全责任

  12.1对经批准的消防器材、装备、设施等费用纳入项目部财务计划、予以保证;

  12.2根据已批准的消防安全措施计划项目,监督专款专用,对已完成的项目技术办理结算手续。

  13、作业队消防安全责任

  13.1负责本厂队的消防安全工作,经常检查本岗位防火责任制和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

  13.2管理好本厂队的明火点,电气设备和各种易燃易爆物品,防止发生火灾事故;

  13.3坚持周检查制度,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或上报;

  13.4发现火情后,应积极组织人员扑救,立即报警并进行事故分析处理;

  13.5经常对本厂队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

  13.6保证本厂队的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的完好并落实到责任人。

  14、班组长消防安全责任

  14.1经常对班组员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确保安全生产;

  14.2坚持班组日检查制度,发现问题后立即解决整改,一时解决不了的要及时上报;

  14.3指定专人负责消防器材及消防设施;

  14.4如临时动火,需办动火手续,并指派现场监护人,防止发生火灾事故;

  14.5做好员工“三懂”、“三能”、“三会”的消防安全教育。

  15、员工消防安全责任

  15.1负责本岗位的消防安全工作,了解并掌握本岗位的火灾隐患、应急预案规定的职责、程序、措施、方法、通讯联络等要求;

  15.2管理好本岗位的明火点、电气设备和各种易燃、易爆物品、防止发生火灾事故;

  15.3每天对本岗位的安全防火、消防器材、消防设施、消防通道等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或上报主管领导;

  15.4发现火情后,应及时报警,条件允许时积极参加扑救、抢救物资、隔离火源、危险时按应急预案疏散。

消防安全责任制度13

  1 、消防安全工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项目部职能部门与职工相结合的原则,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

  我合同段消防安全责任牌已经张挂于各部门、各单位门口,具体消防安全责任划分如下:

  经理部驻地领导办公区消防安全责任人:xxx

  经理部驻地技术室、安全环保部、计划合同部消防安全责任人:xxx

  经理部驻地中心试验室消防安全责任人:xxx

  经理部驻地员工宿舍消防安全责任人:xxx

  经理部驻地员工食堂消防安全责任人:xxx

  混凝土拌和站消防安全责任人:李援朝xxx

  钢筋加工制作场消防安全责任人:xxxxxx

  梁板预制场消防安全责任人:xxx

  临时油库消防安全责任人:xxx

  2 、防火防爆安全工作由项目部办公室负责监管,安全监察部门协助管理,设置专职或兼职管理人员。

  3 、项目部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确定所属各部门、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针对项目特点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查、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

  4 、防火重点部位,必须做到“四有”:有责任人,有安全制度,有消防组织,有消防设施和器材。消防设施和器材必须放置在安全、醒目地点,必须悬挂明显标志。

  5 、对从事易于引起火灾爆炸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进行消防专业知识培训,达到“三懂三会”(懂得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懂得预防火灾的措施,懂得火灾的扑救方法;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会扑救初期火灾),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6 、项目部根据需要,建立由职工组成的义务消防队,有针对性的制定火灾应急预案,并实施演练,提高火灾扑救能力。

  7 、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区域,易燃、易爆可燃材料堆放区域,仓库、废品集中站和办公生活及机械站等区域。施工现场的道路应畅通无阻;夜间应设照明,并加强值班巡逻。不准在高压架空线下搭设临时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物品。开工前应将消防器材和设施配备好,并应敷设好室外消防水管、消防栓、砂箱、铁锹等。乙炔气瓶与氧气瓶的存放之间的距离不得少于5m,使用时两者之间的距离不得少于10m 。未经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不准进行焊割和生火作业。用可燃材料作保温层、冷却层、隔音、隔热设备的部位,或火星能飞溅到的地方,应采取切实可靠的防火措施。冬季施工采用煤炭取暖,应符合防火要求,并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制定施工现场火灾事故预案及紧急救援措施。建立防火制度,组织义务消防队,每班有消防员;定期、不定期检查,发现火灾隐患,必须立即消除;建立各级消防负责人责任制。

消防安全责任制度14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单位消防安全工作的监督管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公共财产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单位,是指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组织。

  第三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由市和区、县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市和区、县防火安全委员会具体负责对本辖区内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公安消防机构和公安派出所负责对单位消防安全工作的日常监督检查。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负责督促、检查本系统、行业各单位消防安全工作的落实。

  第四条 本市对单位消防安全工作实行责任制度。

  第五条 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第六条 单位应当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和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第七条 单位可以根据需要确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对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具体组织、落实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设置或者确定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管理的责任部门,并确定专职或者兼职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消防安全工作人员经本单位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八条 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义务:

  (一)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二)建立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考核、奖惩制度。

  (三)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消防知识培训,定期进行灭火技术训练。

  (四)进行经常性的内部防火安全检查,及时制止、纠正违法、违章行为,发现并消除火灾隐患。

  (五)按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器材并指定专人维护管理,保证消防设施、器材的正常、有效使用。

  (六)按规定设置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保证防火门、防火卷帘、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

  (七)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畅通。不得占用疏散通道或者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上设置影响疏散的障碍物,不得在营业、生产、教学、工作期间封闭安全出口,不得遮挡安全疏散指示标志。

  (八)消防值班人员、巡逻人员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

  (九)火灾发生后,及时报警、迅速组织扑救和人员疏散。不得不报、迟报、谎报火警,或者隐瞒火灾情况。

  (十)火灾扑灭后,及时保护现场,接受事故调查并如实提供火灾事故情况。未经公安消防机构许可,不得进入、撤除、清理火灾现场。

  (十一)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义务。

  第九条 商场、市场、宾馆、饭店、歌舞厅、影剧院、体育场(馆)、医院、学校以及其他公众聚集场所和发生火灾可能性较大或者一旦发生火灾可能造成人身重大伤亡、财产重大损失的单位是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除遵守本办法第八条规定外,还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义务:

  (一)制定并完善火灾扑救和应急疏散预案,并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

  (二)将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和落实方案以及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等情况向单位所在地公安消防机构备案。

  (三)对本单位工作人员至少每年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公众聚集场所至少每半年培训一次。

  (四)建立健全并统一保管消防档案。消防档案应当详实和全面反映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的基本情况,并根据情况变化及时补充、更新。

  (五)严格落实有关动用明火的管理制度。公众聚集场所在营业期间禁止动火施工;在非营业期间施工需要使用明火时,施工单位和使用单位应当共同采取措施,将施工区和使用区进行防火分隔,清除动火区域的易燃物、可燃物,配置消防器材,专人监护,保证施工和使用范围的消防安全。

  (六)在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第十条 实行承包、租赁或者委托经营、管理的,产权单位应当提供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建筑物。

  当事人在订立的合同中,可以依法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当事人未订立合同或者在合同中未明确消防安全责任的,承包、承租或者受委托经营、管理的单位应当承担消防安全责任。

  第十一条 城镇居民居住区(含居住小区)的`消防安全责任由产权管理单位负责;产权管理单位委托物业管理企业等单位管理的,由受委托的管理单位负责。

  城镇居民居住区(含居住小区)的消防安全责任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制定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二)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三)进行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四)划定和设置停车泊位及设施时,不得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对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的行为,及时制止、纠正。

  (五)保障公共消防设施和器材、消防安全标志、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设施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第十二条 单位应当定期进行内部消防安全检查;其中,公众聚集场所在营业期间应当至少每两小时进行一次防火巡查,营业开始前和结束后,应当对营业现场进行全面检查。

  单位应当填写消防安全检查记录,对消防设施和器材的状况、是否存在火灾隐患以及对火灾隐患的整改措施等作出记载,并由检查人员和有关责任人员签字。单位应当建立消防安全检查记录档案,妥善保管消防安全记录,以备查验。

  第十三条 单位应当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及时予以消除。

  在火灾隐患排除前,单位应当采取消防安全防范措施;对随时可能引发火灾或者一旦发生火灾将严重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应当立即停止对危险部位、设施的使用。

  第十四条 公安消防机构应当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一)建立监督检查制度,对单位贯彻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的情况进行定期的监督检查,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实行重点检查。

  (二)对发现火灾隐患以及单位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的,立即通知有关单位或者个人改正。

  (三)对火灾事故及时进行调查,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上报火灾事故情况,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

  (四)对涉及消防安全需要审查批准或者验收的事项,必须严格依法办理;对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不得批准或者验收通过。

  (五)对群众举报的火灾隐患和违反消防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进行调查、处理。

  第十五条 公安消防机构依法对单位进行消防安全监督检查时,应当将监督检查的情况和处理结果予以记录,并由监督检查人员签字后归档。公众有权查阅公安消防机构的监督检查记录。

  公安消防机构对发现单位中随时有可能发生火灾危险的部位或者设施,有权责令有关单位立即改正或者立即停止使用相关部位、设施。

  对严重存在火灾隐患的公众聚集场所,公安消防机构有权向社会公告。

  第十六条 公安消防机构依法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消防安全监督检查时,可以行使下列职权:

  (一)进入单位进行检查,调阅有关资料,向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

  (二)对检查中发现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当场予以纠正或者要求限期改正;对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三)对检查中发现的能够即时排除的火灾隐患,应当责令立即排除;重大火灾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责令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责令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重大火灾隐患排除后,经公安消防机构审查同意,方可生产经营和使用。

  (四)对有根据认为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设施、设备、器材予以查封或者扣押,并应当在15日内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第十七条 公安消防机构对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应当由其他有关部门处理的安全生产隐患问题,应当及时移送其他有关部门并形成记录备查,接受移送的部门应当及时进行处理。

  第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第八条、第九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规定的,对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由公安消防机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对其他单位,由公安消防机构处1000元罚款。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除依照前款规定处罚外,公安消防机构可以并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警告或者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第十九条 对违反本办法,存在火灾隐患,经公安消防机构通知逾期不改正,发生火灾的,由公安消防机构处警告或者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

  除依照前款规定处罚外,公安消防机构可以并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警告或者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条 公安消防机构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不履行或者不依法履行消防安全监督检查职责的,由有关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20xx年4月20日起施行。

  20xx年3月13日市人民政府第53号令发布的《北京市防火安全工作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第一条为明确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职责,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依据《机关、团体、企业、事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单位各有关责任人员应按照本规定认真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保障消防安全。

  第三条 作为本单位的法人,是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确保单位新建、扩建、改建(含室内装修、用途变更)等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施工必须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

  (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对单位新建、扩建、改建(含室内装修、用途变更)等建设工程办理相关消防手续,确保建设工程的合法性。

  (三)单位属于公众聚集场所的,在投入使用、营业前应向场所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安全检查。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经检查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不得投入使用、营业。

  (六)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八)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九)组织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第四条 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实施和组织落实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负责拟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三、组织制订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落实;

  五、负责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

  六、建立消防安全档案,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九、组织实行每日防火巡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建立巡查记录;

  十、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十一 、应当定期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消防安全责任制度15

  为落实消防安全教育工作的有关制度和规定,做到宏观有人管,微观有人抓,严防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1、学校消防安全教育宣传工作的领导、消防基础设施设备和消防宣传教育的所需经费的配置由校长负责,检查,督促。

  2、学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由负责消防安全工作的同志负责。

  3、按照逐级负责的.原则实行单位法人总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

  ①班主任负责本班的消防安全和消防安全教育。上课时由任课教师负责教室消防安全。

  ②各年级办公室消防安全由年级组长负责。

  ③茶水房消防安全由刘本学负责。

  ④微机室由秦公维喜负责。

  ⑤实验保管室由理化教师负责。

  ⑥男、女生宿舍消防安全由石立国负责。

  ⑦会议室消防安全由总务处负责。

  4、责任追究。凡是因工作措施不力、违规操作、责任心不强引发消防安全事故的,将追究责任:

  ①、一般轻微的事故(只造成校产轻微损失,无人员伤亡)责任。赔偿经济损失,不能评先进,评优。

  ②、校产损失较大,有人员出现伤害的消防安全事故。责任人应赔偿校产损失和大部分医疗费用。当年不评优、不能晋级。

  ③、校产损失较大,出现人员伤亡的消防安全责任事故。责任人赔偿损失,解除聘用合同,并由公安、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相关文章:

消防安全责任制度03-29

消防安全责任制度08-16

培训学校消防安全责任制度05-25

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精选20篇)03-01

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精选20篇)10-25

学校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精选12篇)05-25

消防安全制度04-22

销售责任制度09-28

责任追究制度09-03

责任奖惩制度05-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