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车辆管理制度【精】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大家逐渐认识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对社会经济、科学技术、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对社会公共秩序的维护,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那么拟定制度真的很难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公司车辆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1
1、 为加强对集团车辆维修的管理,降低维修费用,有效的`延长车辆的使用寿命,特制定本规定。
2、 车辆司机在每日下班前对车辆进行检查、发动,发现问题后应立即上报车辆主管,并进行自修。
3、 若司机无法自行修复车辆存在的问题,需要定期保养或者维修,需经得主管部门同意后,送到修理厂维修。
4、 司机将车辆送修理厂维修时,必须送到公司指定的修理厂进行修理,如果私自在其他地点维修,费用不予报销。
5、 在车辆的修理过程中司机和车辆主管需要加强监督,发现修理项目与送修项目不符时,应及时上报集团办并与修理厂进行协商。
6、 根据车辆的行驶里程或使用时间,公司车辆的大修、中修事宜由车辆主管统一安排,确因实际情况需要进行大修、中修时,必须填写《车辆维修申请单》报交综合办报审,经审批同意后方可送修理厂修理。
7、 司机与车辆主管应向修理厂索要车辆修理的详细项目及费用明细,车辆主管应将其与维修说明表、车辆管理表等相关内容存在一起,结算维修费用时一并出具查证。
8、 在日常维修车辆时,更换零部件的费用在预算以内时,给予报销;否则,多余部分不予报销。
9、 车辆在中途发生故障急需维修时,须电话征得车辆主管同意方可维修,如果有随车人员时需在修理费用单上作签字证明。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2
一、总则
1、为加强公司车辆维修与保养管理,确保车辆维修保养的及时、经济、可靠,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车辆,包括北京公司车辆。
3、车辆维修与保养实行统一管理,定点维修与保养。定点厂家择优选定两家。
4、行政人事部负责全部车辆维修与保养管理。成立车队,车队长由兼任。
二、驾驶员职责
1、日常检查、保养、维护,确保车辆安全驾驶;
2、定期对车辆进行清洗,保持车辆内外清洁;
3、定期对车辆进行保养;
4、车辆需要维修保养的,提出维修与保养申请,填写《车辆维修审批单》;
5、负责车辆年检。
三、车队长职责
1、协助行政主管对公司全部车辆实施统一管理;
2、对需要维修与保养的车辆,从技术上对维修与保养项目把关,确定维修与保养项目。
3、负责与组织大修车辆的出厂验收(大修指单次维修与保养费用在5000元以上的维修与保养)。
四、行政主管职责
1、组织车队长每年确定两家维修与保养厂家;
2、负责车辆使用费用的初审与登记;
3、会同车队长对车辆维修与保养项目询价,提出建议,按程序报部门审批。
五、维修与保养
车辆维修与保养按照“先申请批准后维修”的原则进行。未批准同意的,驾驶员不能擅自对车辆进行维修与保养。
六、车辆维修保养程序
1、驾驶员提出维修或保养报告,填写《车辆维修审批单》;
2、车队长对车辆维修保养项目进行现场核实,确定维修与保养项目,并签署意见;
3、行政主管会同车队长一道对车辆维修保养项目询价,按照质优价廉的原则,提出维修保养厂家与维修保养金额的`初步建议;
4、询价金额超过5000元的,报总经理审批。
5、驾驶员持《车辆维修审批单》到定点厂家维修或保养;
6、车辆维修或保养完毕,驾驶员验收合格后,对所用材料、工时费等在维修清单上予以签字确认,更换的零配件交车队长查验并登记保管。属大修的,还需车队长签字。
7、车辆在维修或保养过程中,遇到超出《车辆维修审批单》确定的维修范围的,驾驶员应及时按车辆维修保养程序的规定办理报修审批手续。
8、车辆在外出途中或异地发生故障等特殊情况下需维修或更换零配件的,应及时通知行政人事部,车队长同意后方可进行维修。返回单位后,驾驶员应按程序补办手续。
9、车辆原则上每5000公里保养一次,每30000公里更换轮胎一次(特殊情况除外)。
七、费用报销
1、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费用不予报销:
1)未申请或申请但未获批准同意,对车辆维修与保养的;
2)更换的零配件未上交的;
3)超出《车辆维修审批单》确定的维修范围的;
4)未在定点厂家维修与保养的;
2、在车辆维修与保养费用报销时,行政主管要认真核对经车队长核签的《车辆维修审批单》与维修清单上的维修与保养项目。核对无误后,按照财务管理规定进行报销。
3、驾驶员违反驾驶规定或其它有关规定产生的费用,由驾驶员负责。
八、其它
1、行车安全奖(全年无事故的)按1000元/年·车发放;
2、车队队长岗位津贴(300元/月)。
3、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执行。此前制度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3
一.目的
1 为加强公司人员、车辆、物资出入管理,确保公司财产安全及有序的生产经营环境,维护公司良好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适用范围
2 本制度规定了保安的职责、管理内容和要求、责任及考核,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及所有与公司有业务往来的单位或个人。
二.职责和权限
3.1 行政部负责本制度的制定、修改、培训和监督实施。
3.2 保安负责本制度的落实,公司各部门配合制度的执行。
值班工作时间
4 .1根据每天早、晚规定的交接班时间,接班人需提前分钟到岗,工作交接完毕后,交班人方可离岗。交班确认无误后所发生的状况由当前值班人承担。
三.保安人员工作纪律
5.1 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确保小时有人值勤严格执行本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汇报。
5.2 遵纪守法,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领导听从指挥,恪尽职守、文明执勤、礼貌待人,展示公司良好形象。
5.3 保安在岗期间应着保安服,仪容严整,精神饱满,姿态端正。上班前和下班后30分钟内,值班保安必须在大门口立岗,检查过往车辆和携带物品人员。
5.4 不得酒后上岗,不得无故离岗、脱岗、空岗、睡岗。在岗期间不得从事吸烟、喝酒、吃零食、聚众聊天、嘻笑打闹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5.5 执勤期间注意安全,大门随开随关。
5.6 保持保安室及责任区域卫生干净、整洁。
四.工作职责及要求
6 6.1 人员出入管理
6.1.1 内部员H
6.1.1.1 所有员工上下班期间进出厂区必须佩带工作证出入。
6.1.1.2 上班时间因公或个人请假外出者,必须凭《出门证》才能放行。《出门证》月末报送行政部用于考勤校对查证。
6.1.2 外部人员
6.1.2.1 公司实施来人来访登记管理,值班保安在接待外来人员时,必须文明用语、礼貌对待,认真做好登记H作。
6.1.2.2 所有外来人员进入厂区时,须提前电话联系接待人,经接待人批准后,方可登记并佩戴厂牌(访客证、施工证等)入厂。
6.1.2.3 针对尚无业务关系、无法自行联系接待人的来访人员,保安要认真询问,确需进厂者要及时通知相关人员到门卫室接待或报告行政部妥善处理。
6.1.2.4 外来人员离厂时须将进厂时领取的'证件交还给保安室。
6.1.2.5 保安负责对外来人员进行禁烟宣传和进厂的其他注意事项说明。
6.1.3 任何人进出厂门必须接受保安的例行检查,主要检查携带物品进出的人员,若在检查过程中发现有异常的,被检查人必须进行登记,由保安交由行政部调查处理。
6.1.4 按规定时间下班以后,外来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公司。住公司宿舍职工,务必于晚上点前返回公司(酗酒、醉酒者,不论时间早晚,一律不允许进入公司)。未经公司领导同意,非本厂人员和车辆不得在厂内过夜。
6.2 车辆出入管理
6.2.1 内部车辆
6.2.1.1 公司公务用车外出需在门卫处登记外出时间,返回时由司机填写记录返回时间。
6.2.1.2 公司员工车辆(机动车及非机动车)需在相应的停车区域/车棚或指定位置有序停放,进出厂区时按指定的路线行走,减速慢行,注意安全。
6.2.2 外部车辆
6.2.2.1 外来机动车辆须由驾驶人或随车人员到保安室进行登记,保安根据接待部门负责人口头或电话沟通进入的时间进行登记,登记后方可领取内部相关证件佩戴进入。
6.2.2.2 外来车辆进入后必须按指示牌行走和指定地点停放,不得在厂区内随处行驶或停放。
6.2.2.3 货车或其他任何有拉货需求并在装卸区域停留的外来车辆,离厂时要有相应的车辆/物品放行单或销货单方可放行。
6.224外来非机动车不允许驶进厂区须有序停放在厂外规定的区域,对乱停乱放者,保安处有权按公司规定处理。
6.3 物品管理
6.3.1 产品外运。严格执行公司产品的提货流程,对进厂拉货的车辆认真登记,产品出厂必须凭产品出厂的相关单据证明并且根据单据的数量及型号对物品进行盘查并登记后方可放行,同时做好出厂时间记录。月末将产品出门证及登记表报送行政部存档,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当班保安个人承担。
6.3.2 外来物品进入公司,保安需与接待部门确认后,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登记放行。除公司生产经营、施工作业所需外,严禁任何人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入司。
6.3.3 保安有权对所有外出的员工车辆上携带的物品进行抽查,凡公司物品需带出厂门者,所携带者必须出具行政部签署并加盖印章的《物品放行单》,经认真核查无误后方可放行。发现不符合规定者,及时报告行政部处理
6.3.4 离职或其他原因离厂员工个人行李须带出大门的,需到行政部开具《出门证》,保安人员经认真核查无误后方可放行。
6.3.5 保安对任何未办理出门手续的公司物品(包括但不限于产品、物料、工具等)不得放行;除销货单外,任何未加盖印章的《物品放行单》均无效,所拉物品不得放行。
6.3.6 各部门需外送的样品、礼品、物料、工具等,所属部门需凭部门负责人签署的放行单(注明名称、数量、规格、运输工具等),到行政部签字确认并加盖印章,保安检查、核对无误后方可放行。
6.3.7 外来施工作业、临时务工人员所带物料和工具等出司,需由主管部门进行安全检查并签署《物品放行单》,到行政部签字确认并加盖印章,保安检查、核对无误后方可放行。
6.4 防火防盗及突发事件管理
6.4.1 做好防水、防火、防盗和防毒工作,加强夜间巡查,定时或不定时对厂区内重点防护目标如财务室、仓库、车间、食堂、四周围墙等重点查看,同时做好夜班巡逻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如有公司财物被盗,值班保安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6.4.2 维护公司正常的生产、工作秩序,及时制止在公司内无理取闹、大声喧哗、打架斗殴等影响正常工作的行为。不予制止者,对值班保安按失职处理。
6.4.3 119)全体保安人员,要熟练掌握必要的消防安全知识,会报火警(、匪警(IIO),会使用灭火器、消防栓,会组织人疏散,出现异常情况要敢于冲在前面。
6.5 安防设施运行监督及巡逻、巡视
6.5.1 监督管理公司所有的安防设施正常运行熟悉公司布局,重要位置重点监控,汇总异常情况的信息并即时反馈,对厂区公共安全部位的监督巡查、巡视并及时做好记录,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上报行政部,保证公司及员H财产安全。
6.6 快件函件管理
快递员原则上不可自行进入厂区,所有发来的快件、函件需放在指定存放处,并由快递员电话联系收件人/发件人,自行到存放点处理。
6.6.2收到总(副总)经理函件、快件登记后电话告知行政部去领取。
五.工作考核
7.1 门卫保安工作属行政部管理,行政部负责每月对保安进行考核,对因工作疏忽大意、未尽职责,给公司造成不好的影响和损失的,将按公司有关规定对当事保安进行处理。
7.2 20-50人员、车辆、物品未按规定登记放行的,发现一次,罚款元;若对公司造成损失的,按规定承担赔偿。
7.3 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领导消除,避免公司的经济损失的公司视情况给予表彰、奖励。
相关表单记录
8.1 《门卫值班及交接班记录》
8.2 《来访登记表》
8.3 《出门证》
8.4 《物品放行单》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4
1 .总则
为进一步规范燃油消耗管理和燃油领用程序,减少燃油浪费、损耗及流失,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全公司所属各单位、科部室对燃油申报限额消耗计划、燃油领用和实际消耗情况统计作出相关规定。
3 .主管部门
生产运行部、供应部、xx车间。
4.部门职责
4.1生产运行部负责审核燃油月度限额消耗计划申报表、生产用油补加领用计划及IC卡变动申请。
4.2供应部卖力燃油的采购办理。
4.3 xx车间负责油库管理、燃油发放,IC卡信息录入、发放、充值、信息变更及回收,每月通报燃油消耗统计情况等。
5 .实施内容
5.1各单位、科部室每月按规定要求和规定时间填报燃油采购计划,经主管公司领导审批后由供应部负责采购。
5.2 IC卡充值及其管理
5.2.1用油单位(科部室)必须按照要求填写月度燃油限额消耗计划表,经单位主管带领和行政带领审核后报生产运行部审核,经公司主管带领审批后作为IC卡充值根据。
5.2.2用油单位(科部室)IC卡若有遗失或损坏,应及时到xx车间办理挂失和补办手续,以避免燃油流失或对生产形成影响。
5.2.3当月IC卡上金额不足需要补充时,用油单位(科部室)应填写增加充值申请并说明情况,生产用油由生产运行部主任审批,其他用油由主管公司领导审批。
5.2.4因生产工艺、产量或使用情况发生变化,需要调整月度充值金额的,用油单位(科部室)应及时提出,生产运行部复核,由主管公司领导批准后交xx车间修改。
5.2.5当持卡人、用油设备(车型)或设备编号(车牌号)等IC卡信息发生变化时,用油单位(科部室)应及时提出,生产运行部复核后交xx车间办理信息变更。
5.3燃油领用
5.3.1全公司各单位(科部室)必须持卡到油库加油,无卡不得加油。
5.3.2各单位应安排专人负责油罐车的加油管理,应认真核对加油车辆(设备)和加油量,不得超出限额用油;xx车间应做好各车辆(设备)用油统计台账,超出限额停止供油。
5.3.2各单位(部室)零星用油由单位行政领导审批,注明用油项目、用途、数量等信息,超出限额的由主管公司领导审批。
5.4用油情况统计与公示
5.4.1用油单位必须保持车辆(设备)里程表(发念头计时表)完好,发现损坏或失准应及时更换或维修,并做好最少止码记录,不得随意调整其读数。
5.4.2用油单位应派专人负责燃油计量和车辆(设备)里程表(发动机计时表)的日常管理工作,每月的`28号统一读取里程表(发动机计时表)计数,并统计好车辆(设备)实耗燃油量,于次月5日前做好统计表交生产运行部,要求统计数据真实可靠,严禁弄虚作假,xx车间10日之前把数据在局域网上公示。
5.4.3车辆外出加油应据实统计,并在统计表中如实登记。
5.4.4生产运行部对统计表复核后交xx车间,xx车间应及时安排在局域网上予以公示,并对消耗异常的车辆(设备)采用红色予以标记。
5.4.5各单位、部室应加强行车和油耗的管理,对用油单耗异常的车辆(设备)应认真分析原因,对车辆(设备)故障及时进行维修,并对违规情况报矿或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6.办理流程
6.1生产运行部牵头,供应部、保卫部、xx车间等单位和部门配合做好燃油办理工作。
6.2生产车辆(设备)燃油限额消耗计划由生产运行部审核,xx车间负责变更。
6.3其他超过限额计划的用油、零星用油由主管公司领导批准,xx车间负责变更。
6.4 xx车间每月按照批准的燃油限额消耗计划进行充值,油库加油一概凭卡加油。
7.考核
7.1在燃油领用、管理过程中,出现违纪行为的,进行批评、教育、换岗等政纪处理,造成经济损失的,给予经济处罚,严重违反矿相关规定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7.2各单位应如实填写车辆的里程数、设备及发动机工作小时数,如实报告车辆(设备)实耗燃油量,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在局域网上进行通报并处罚1000元/台。
8 .本制度说明权属生产运行部,修改权属公司。
9.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5
1.目的
为加强公司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合理调配、使用车辆,确保行车安全,更好地为公司生产经营服务,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广东广田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3.定义
车辆交通安全管理:指对公司使用的车辆、驾驶员以及交通安全等的综合管理。
4.职责
4.1人事行政中心
4.1.1负责本制度的解释与修订;
4.1.2负责建立、健全公司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制定相关安全管理措施并负责监督实施;
4.1.3负责公司车辆的配置规划、具体购置与统一管理,并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配使用;
4.1.4负责公司车辆的保养与维修,办理车辆年审、保险等相关手续;
4.1.5负责建立、健全公司车辆档案资料;
4.1.6负责公司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4.2车辆使用部门
负责对本部门驾驶员和使用车辆进行管理,贯彻执行公司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4.3公司领导
根据不同权限负责公司车辆交通安全管理有关事项及费用的审批。
5.管理内容与方法
5.1车辆使用管理
5.1.2未经审批,其他人员不得公车私用。
5.1.3未经审批,公司车辆不得外借和租赁。
5.1.4车辆使用贯彻“谁使用谁负责”原则。
5.1.5用车申请流程
5.1.5.1以部门/个人名义申请用车,须填写《车辆使用申请表》(详见附件一),注明各次用车的理由、时间、地点等信息,并由用车部门负责人签名确认后交至人事行政中心;如出现异地办公等用车部门负责人不方便签名确认的情况时,用车申请人可填写好电子版《车辆使用申请表》后发至用车部门经理,用车部门经理在网上确认后转发至人事行政中心总监处。原则上《车辆使用申请表》至少提前一天交给人事行政中心,如计划有变,应及时通知人事行政中心。
5.1.5.2如当天来回,经人事行政中心行政主管确认后即可出车;如需过夜,应报人事行政中心分管领导确认后方可出车。确认后,人事行政中心根据当天用车情况安排司机、车辆。未经批准擅自动用车辆的,追究当事人责任。
5.1.5.3如临时工作急需用车的,当天来回/过夜分别须经人事行政中心经理/人事行政中心分管领导电话确认同意后才能使用车辆,并于用车后三天内补办相关审批手续。
5.1.5.4驾驶员出车前,需进行证件检查和车况检查:检查行车证件是否齐全有效,检查车辆轮胎、机油、冷却水、仪表、后视镜、方向、刹车等。
5.1.5.5车辆行驶中,驾驶员必须注意车辆使用状况,发现故障或安全隐患要做好记录,并及时向人事行政中心行政主管报告。
5.1.6人事行政中心在调派车辆时,要根据公司当天使用车辆的型号、乘车人数、次数、行车路线和急缓程度,有计划地安排使用车辆。
5.1.7驾驶员交接车辆时,要办好交接手续,并检查车上各种证件和随车设备是否齐全、车辆外观有无破损、车况是否良好等。
5.2车辆的保养、维修
5.2.1驾驶员要爱护车辆,精心保养,保持车容整洁、车况良好。
5.2.2恶劣天气检查:雷雨、台风、大雾等恶劣天气必须加强车辆的安全检查工作,检查内容与月度检查内容相同,重点检查车辆灯光、雨刮是否正常。
5.2.3公司所有车辆原则上必须在定点维修保养厂家进行维修/保养。如发生异地出差时车辆爆胎等特殊情况,应及时报告人事行政中心行政主管,经批准后,方可在外维修/保养,否则不予结算。
5.2.4车辆维修前,专职司机应进行现场检查,鉴定故障原因、维修项目及维修价格,并填写《车辆保养维修申请表》(详见附件二),按流程报领导审批后方可进行维修。单次维修/保养金额为1000元及以下的由人事行政中心分管领导审批,1000元以上的需由董事长审批。
5.2.5车辆维修后,需由专职司机及维修公司共同验收,检查车上装备、物品是否齐全,故障是否排除,损坏的机件是否修复;确认维修达标后,由专职司机签名后方可作为报账依据。
5.3车辆燃油管理
5.3.1公司车辆统一由人事行政中心办理加油卡,定点加油。如出现油卡余额不足的情况,需及时报告人事行政中心行政主管。
5.3.2人事行政中心在审核费用时,应根据车辆型号、排气量大小进行审核,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处理:车辆故障造成损耗的,要马上检修;驾驶员弄虚作假的,不予报销并提请予以相应处罚。
5.4车辆保险
公司车辆的保险统一由人事行政中心到公司指定的承保单位进行投保。
5.5车辆路桥费及其他费用管理
5.5.1公司车辆统一由人事行政中心办理粤通卡交纳路桥费。如在省外或在粤通卡连网范围外等特殊情况,可酌情处理,但事后要及时报告人事行政中心或上级领导。
5.5.2公司车辆所产生的其他费用,统一由人事行政中心行政主管负责组织审验、登记,并送人事行政中心总监审批后方可报销。
5.6驾驶员管理
5.6.1公司驾驶员必须遵守交通规定和操作规程,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和《广东省道路管理实施办法》,严格执行驾驶员安全行车规定,贯彻安全行车要点。
5.6.2驾驶员必须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观念和高度的安全责任感,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规,加强驾驶技术学习,爱护车辆,文明驾驶。
5.6.3驾驶员要依时办理驾驶证年审。
5.6.4公司聘用专职司机,必须验证并进行驾驶技术考核后,才能予以聘用。
5.6.5严禁疲劳驾驶、酒后驾驶。
5.5.6每次出车完毕后,驾驶员要及时将车辆使用状况及停放地点等情况告知人事行政中心行政主管。人事行政中心行政主管组织专职司机填写好《出车情况登记表》(详见附件三),并做好里程数等的统计。
5.6.7人事行政中心行政主管负责组织建立、健全公司车辆档案资料,妥善保管车辆的各种证件、钥匙等。每辆车的购车发票、行驶证、购置附加缴费凭证、保险凭证等,必须复印备查。
5.6.8人事行政中心行政主管负责组织专职司机对公司的车辆进行每月定期检查,并将检查情况详细记录在《车辆检查登记表》(详见附件四)。
5.6.9人事行政中心行政主管负责公司车辆使用费用的审核和控制,并做好费用统计,具体包括:油料、年审、保险、停车、保养、维修等费用项目。每月、每季度、每年结束,需填写好《车辆使用费用统计表》(详见附件五)并上交至人事行政中心总监。
5.6.10人事行政中心行政主管负责对公司的车辆违章、维修等情况进行定期统计汇总。每季度结束,需填写好《车辆违章情况季报表》(详见附件六)及《车辆维修情况季报表》(详见附件七)并上交至人事行政中心总监。
5.7车辆安全管理
5.6.1车辆平时要停放在公司指定的地方,外出办事时要尽量将车辆停放在正规的停车场,严禁乱停乱放。离开车辆时要将车上各种证件带走,锁好车门及上好防盗锁,保管好车钥匙。
5.7.2专职司机对车辆的各项技术指数定期检查,确保车辆随时处于良好的状态,严禁车辆带“病”上路。
5.7.3严禁用车人员强令驾驶员疲劳驾驶、酒后驾驶或违章驾驶。连续行车2小时或行驶200公里要安排驾驶员休息约20分钟,然后再行驶。
5.8交通事故处理
5.8.1发生交通事故时的'处理
5.8.1.1立即停车保护现场,抢救伤员及财物。
5.8.1.2迅速报告公安交警部门及人事行政中心总监或上级领导,听候事故处理,并由相关管理人员到现场协助公安交警部门对事故进行处理,同时通知保险公司进行现场定损,赔偿金额。
5.8.1.3事故发生后3天内,当事人应书面向公司提交事故发生的详细报告。
5.8.1.4发生严重事故时(包括:人员伤亡、车辆被抢被盗等),应即时上报人事行政中心和上级领导,并于1天内补报书面资料。事故处理完成后,必须将事故的详细报告及处理结果报公司人事行政中心备案。
5.8.2发生交通事故,事故的性质和事故驾驶员的责任认定以交警部门的书面裁决为依据。
5.9处罚规定
5.9.1因管理不善造成车辆被盗、严重损坏等事件,当事人负直接管理责任,公司视具体情况酌情处理。
5.9.2工作用车时因未做足防盗措施造成车辆被盗的,公司要视具体情况,由驾驶员承担部分损失。
5.9.3因车辆检查、保养不到位、事故隐患消灭不及时造成行车过程中的车辆损坏事故,由该车的直接责任人负主要责任,间接责任人负连带责任。
5.9.4凡驾驶车辆违章行驶或违章停放而被交通管理部门处罚的,公司有权要求驾驶员支付罚款及其他费用。
6.附录
附件一:《车辆使用申请表》(另附);
附件二:《车辆保养维修申请表》(另附);
附件三:《出车情况登记表》(另附);
附件四:《车辆检查登记表》(另附);
附件五:《车辆使用费用统计表》(另附);
附件六:《车辆违章情况季报表》(另附);
附件七:《车辆维修情况季报表》(另附)。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6
1、必须确保每天所有地坑式垃圾箱的.垃圾不得外溢。
2、坑内积水不得超过垫堆(雨天除外),发现积水过多需及时找分管人员派吸粪车清除,并随时清除坑内垃圾确保坑内清洁。
3、随时检查地坑式垃圾箱是否能正常使用,发现不能正常使用应及时向分管人员汇报并检修。
4、对所使用的车辆需随时检修并保持车辆清洁,需要修理应随时向分管人员汇报,分管人员应及时通知办公室检修以确保车辆能正常行驶。
5、司机开车不得闯红灯或超速行驶等违章驾驶行为,如果因上述原因发生交通事故后果自负。
6、司机上班期间不得酒后驾车,违者每次罚款50元,履教不改者单位可随时辞退。
7、司机利用垃圾车干私活或在运输途中长久停留,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8、司机必须服从分管人员的领导和调动,有事不能上班需提前向分管人员请假,经批准后方可休班,同时自己找人替班。
9、司机应将垃圾箱及时放回原位,不准在运输途中长久停留,发现一次处罚200元。
10、每日完成清运工作后,及时将车辆停在单位车库。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7
为增强渣土治理,整顿渣土运输次序,严厉打击非法渣土运输行为,特提出以下关于渣土运输管理的意见:
一、提升渣土运输企业管理,严格市场准入
1. 严禁个人或未经批准的企业参与渣土运输。运输渣土的企业需拥有至少20辆产权属于自己的运输车辆。禁止挂靠行为,一旦发现,即取消其渣土运输资质。
2. 凡是渣土运输车辆引发交通事故致死,导致恶劣社会影响的,应立即清退出南京市场:
- 城管部门拒绝审批该企业的所有渣土运输和处理请求,禁止其在南京市内进行任何形式的渣土运输和处理活动;
- 将该企业和法定代表人列入“黑名单”,不再允许其进入市场,法定代表人不得参与渣土运输相关活动;
- 公安机关依法追诉责任人刑事责任,将其列入“黑名单”,终身不得在南京市从事渣土运输及其他运输业务;
- 公安交管部门取消该企业所有车辆的苏AX专段号牌。
3. 对渣土运输企业及其员工实施信用评估,纳入渣土处置招标条件。城管部门主导,交管、环保、住建等部门每月对企业进行评审,未通过信用评估的,不得参与渣土处置招标。
4. 规范招投标流程,严厉打击围标、串标等违法行为;物价部门应每年公布渣土运输指导价。住建、城管部门应促使建设单位选择信用等级高的渣土运输企业承担渣土运输任务。
二、严格运输过程管理,严查违规行为
1. 渣土运输必须全程封闭运输。城管部门会与交管、质监、交通等部门共同确定全封闭改造的.验收标准。运输企业应选择符合国家要求、具有封闭化改造能力的厂家进行全封闭改造,确保设备满足防止遗撒、扬尘的需求,并通过公安车辆管理机构的检验。
2. 渣土运输采用集中运输方式,运输公司应配置安全员和引导车,引导车应设有明显的标识。渣土运输时,渣土运输车辆必须由引导车和安全员引导,按规定的时间、路线和速度行驶,禁止单独运行。
3. 对违反渣土运输相关规定,不按规定路线行驶、不按时运输、随意倾倒渣土、沿途洒落污染物等行为,导致恶劣社会影响的:
- 城管部门禁止该企业在南京市内进行为期六个月的所有渣土运输和处理活动;
- 在此期间,公安交管部门对该公司所属渣土运输车辆不予发放《安全证》和《通行证》;
- 驾驶员如有上述违反市容管理法规以及闯红灯、酒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由公安交管部门禁止其在南京市从事渣土运输长达半年,对该车辆暂停发放《安全证》、《通行证》;若再犯,禁止其一年内在南京市从事渣土运输;第三次犯,将其列入“黑名单”,终身不得在南京市从事渣土运输。
4. 渣土运输车辆、工程车、沙石车、混凝土搅拌车等大型车辆不得在隧道、主要高架道路上行驶。如违反此项规定,公安交管部门将收回该车《安全证》、《通行证》等证件,对驾驶员罚款并扣除3分。
5. 城管、交管、住建、环保等部门要严厉查处渣土处理运输过程中的各种违法行为。对违反规定的个人罚款5千以下,对单位罚款20万以下;交管部门应对违反交通法规的渣土运输驾驶员依法进行处罚和扣分;住建、环保应依据各自的管理职能对违规单位进行上限罚款。
三、加强从业人员管理,提高驾驶员的责任意识
1. 城管、交管、住建、环保等部门应定期对渣土运输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驾驶员进行操作规范和安全运输的培训、教育和考核。渣土运输企业也应定期组织驾驶员进行训练。未按规定参加培训的企业和个人,不得参与渣土运输活动。
2. 渣土运输企业应不断改进和完善内部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合理的奖励惩罚机制,加强对驾驶员的管理,确保渣土运输规范、安全,塑造良好的企业形象。
3. 发挥渣土清理协会的作用,建立健全渣土运输行业的自律机制,制定渣土运输行业规范,教育和督促会员遵守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促进公平竞争,维护市场秩序。
四、强化联动管理,构建协同管理的有效机制
1. 市政府副秘书长领导各部门、各区县,实行渣土运输联动管理,城管部门作为渣土管理的主导部门。成立由城管、住建、环保、公安等多个部门组成的渣土联合整治管理办公室,负责研究渣土运输动态状况,指导协调全市渣土运输管理执法工作,监督考核各区渣土运输整改情况,指挥全市渣土运输重大整治行动。
2. 各区由主管副区长成立相应的管理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本区域渣土运输管理工作,检查督促区域内的工地遵守文明施工的相关规定,并做好本区域内装饰装修垃圾的收容和清除。
3. 各部门应尽职合作:城管部门依法做好渣土处理作业的管理;交管部门强化渣土运输车辆及从业驾驶员的道路交通安全的监督和管理,严格执行交通安全管理;住建委加强建设和施工单位的管理,强化施工现场内部监控,确保渣土车规范装载、车辆清洗、防尘降尘等措施得以实施;环保、水利、交通、地铁等单位根据自身职责做好监管工作,敦促相关建设单位守法经营,规范渣土处置行为。
4. 建立南京市渣土执法队伍,整合公安交管部门夜查中队和现有的城管渣土联合执法队伍,形成由交警、城管、治巡警构成的联合执法队伍,由市公安交管部门统一领导管理、统一规划勤务、统一指挥行动,重点打击渣土运输车辆的违法行为,开展长期的渣土运输违规行为整治。
5. 相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未依法履行渣土运输和处置的监管职责的,由同级监察机关或上级行政部门对单位作出限时改正,通报批评;对相关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6. 各个工程建设项目、土地所有权单位应加强自有的场地、工地的监管,坚决贯彻“四有两不”(有工地围挡、有硬化路面、有冲洗设施、有前门清洁措施、渣土运输车辆装载不超过高度、轮胎车身不携带泥土)的规定;因管理不当造成渣土乱扔问题的,建设单位、所有权单位应承担责任。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8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车辆使用管理规定,保证公司各项工作的正常、有序开展,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小区巴士归口管理责任部门为所在管理处,工具车由综合部归口管理,并由综合部统一调度。
第三条公司车辆主要用于:
一、外出采购物品或装运花木;
二、员工外出办公事用车;
三、公司来客接送用车;
四、员工因私用车:如结婚、重病、孕(产)妇去医院等用车;
五、其它特殊情况用车。
第四条使用车辆的申请审批程序:
一、各部门因事需使用车辆时,必须填写《小车使用申请单》,写明用车事由、办事地点、出发时间和返回时间,必要时写明车号;
二、租赁车辆须事先提出租赁申请,经综合部审核并由总经理同意后,写明车主及车牌号(特殊情况可事后补),并据《小车使用申请单》结算运费;
三、员工因私用车,申请人填好申请审批单后,须经部门负责人、综合部审核经总经理同意,方可有车;
四、除规定驾驶员外,其它员工一律不得私自驾驶公司车辆;
六、星期天、节假日、中夜班等非上班时间原则上不安排用车,确有特殊情况,则由申请部门填写好申请审批单后报总经理审批;突发事件应急用车,事前可以无申请审批单,但事后必须补上;
第五条调度员须根据审批有效的申请审批单调度车辆。出车单开出后,申请人应及时交给司机,以便司机做好出车准备;
第六条车辆(包括班车、巴士)用后必须停放在公司规定的地点,夜间严禁在公司外擅自停放。
第七条车辆在指定修理厂进行维修,车辆维修前驾驶员须填写送修单,由所在车辆管理部门负责人审核,综合部审批后方可进行修理。
第八条为尊重员工,确保安全,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车辆在上班前15分钟、下班后15分钟内一律避让员工先行,严禁进出大门。
二、员工自行车、助动车、摩托车一律推行进出大门。
第九条驾驶员、调度员及员工未遵照规定执行的.,视情处以100-500元的罚款。
第十条本规定由公司综合部负责解释,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9
第一章车辆使用
1.公司车辆不得借予非本公司人员使用。
2.使用人于驾驶车辆前应对车辆做基本检查(如水箱、油量、机油、煞车油、电瓶液、轮胎、外观等)如发现故障、配件失窃或损坏等现象,应立即报告,否则最后使用人要对由此引发的后果负责。
3.驾驶人须严守交通规则,若有违规罚款由驾驶员承担。
4.驾驶人不得擅自将公司车辆开回家,或作私用,违者处罚50~200元,经公司特许或返回时已逾晚上8时者例外。
5.车辆应停放于指定位置、停车场或适当、合法位置。任意放置车辆导致违犯交规、损毁、失窃,则由驾驶人赔偿损失,并予以处分。
6.为私人目的借用公车应先事先向主管申报,由主管核实车辆暂无公用方可批准。私用时若发生事故,而导致违规、损毁、失窃等,于扣除理赔额后全部由使用人承担。
7.驾驶员应爱护车辆,保证机件、外观良好,并定期将车辆清洗干净。
8.车辆的各类证件要保管完好,贵重物品及车匙不得放在车内,以防发生盗窃。
第二章车辆保养
1.车辆维修、保养、打蜡等,应先填“车辆保养申请单”,注明行驶里程,核准后方得送修。
2.车辆应由指定地点保养,特约修护厂维修。可自行修复者,可报销购买材料零件费用。
3.车辆于行驶途中发生故障或其他耗损急需修复或更换零件时,可视实际情况需要进行修理,但无迫切需要或修理费超过300元时,应与主管联系请求批示。
4.若由于驾驶人使用不当或车辆疏于保养,而导致车辆损坏或机件故障,所需的修护费,应依实际情况与情节轻重,由单位与驾驶人或主管负担。
第三章驾驶员管理
1公司驾驶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安全驾车,并应遵守本公司其它相关的规章制度。
2.司机应爱惜公司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发现有故障的应及时报告领导,经批准后送汽修厂维修。
3.驾车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包括高速紧跟、争道、赛车等),不准疲劳驾车、不准酒后驾车。如因故意违章或以上原因被罚款的`,费用由当事人负责(因公务经特批的情况除外)。
4.上班时间未派出车的,应在公司配合工厂做好各方面工作,必要时协助其它部门工作。
5.未经批准不得将车辆随意交给他人驾驶或练习驾驶,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负面效果由当事人全部承担。
第四章违规与事故处理
1.各种车辆如在公务途中遇不可抗拒之车祸发生,应先急救伤患人员,立即向附近交警部门报案,并立即与公司领导联络协助处理。
2.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在扣除保险金额后再视实际情况由驾驶人与公司共同负担。
3.发生意外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当事人赔偿损失,经扣除保险金额后,其差额由驾驶人与公司经协商后共同负担。
第五章奖励条例
1.驾驶员在一月内若没有任何交通违章以及赔付,并且在安装过程中没有出现包括返工、客户投诉、延时延期等在内的一切造成影响公司声誉和形象以及损失的事件,则奖励驾驶员100元的额外绩效奖。
2.对全年无违章、无事故的驾驶员奖励300元。
3.积极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采纳的奖励100元。
4.举发、设法防止危害公司利益之事情,使公司免受损失者,奖励100元。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1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机动车辆管理,提高用车效率,降低用车成本,减少管理脱节现象,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公务用机动车辆管理和驾驶员管理。
第二章车辆管理
第三条公司公务车辆的管理、调度、养护、年检等事务由管理中心负责。管理中心的行政事务专员担任车辆管理员。
第四条公司公务车辆由专职司机定期对车辆检查及保养,确保行车安全。
第五条车辆工作任务结束后和节假日应停放在公司指定场所。
第六条公司公务车辆的所有权证书、年检、保险等有关资料由管理中心保管。
第三章车辆调度
第七条公司对外接待活动、各部门天津市区的公务活动、天津市区以外的长途公务出行及紧急处理突发事件,由管理中心调派公务车。
第八条部门有紧要公务申请使用公务车时,需由各中心负责人提前填妥《用车申请单》,标明用车事由、时间、目的地、乘坐人员等,报管理中心,管理中心总监审核确属派车范围的,给以合理调度,保障用车。各中心负责人外的员工无权申请用车。非紧要公务不能申请用车。
第九条超过第七条范围的用车申请,须经总经理批准后,管理中心方可派车。
第十条各部门派车洽谈业务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车辆仅供执行公务,不得搭载任何与公司业务无关的人员或物品;
(二)车辆应严格按预批路线行驶,不得绕行办理其他事务;
(三)为确保行车安全,严禁无证驾驶。驾驶员亦不得违章驾驶车辆。如出现无证
驾驶、酒后驾驶、闯红灯、违法停车等一切违章行为,所产生的后果及费用均由驾驶员自行承担。交通事故除保险理赔外的一切费用均由驾驶员承担,公司不予负责。
(四)驾驶员用车结束后,应马上将公车钥匙交至管理中心车辆管理员处,并认真填写完《用车申请表》,将用车时间和行车里数填写清楚。
第四章油料管理
第十一条为加强油料控制,公司的公务车辆实行定点加油制度,由专职司机在定点加油站以加油卡加油。
第十二条驾驶员在执行任务的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增加里程或绕道时,要及时报告管理中心,有同乘人时需经同乘人签字证明,否则,油料费用由驾驶员承担。
第十三条长途出差需在定点加油站以外站点加油的,需由同乘人签字证明。
第五章维修管理
第十四条驾驶员发现所驾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自行检修。故障情况应立即报告管理中心车辆管理员,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包括维修项目和大致需要的`经费等。管理中心组织有关人员检查、鉴定;如管理中心不能鉴定的,需要到有关维修单位进行检查核实。
第十五条维修费用在500元以下的,须报管理中心总监批准后再安排专职司机进行修理。维修费用超过500元的,管理中心总监核准后,须再报总经理批准方可安排专职司机进行维修。未经批准,不许私自将车辆送外维修,否则费用自付。
第十六条车辆维修要本着注重质量、价格适中、选择修理单位的原则进行。维修方必须对经修理的车辆必须保证质量。
第十七条车辆在行驶途中发生故障急需修理的,应立即报告管理中心,维修费超过500元的,再由管理中心及时报总经理审批。报销时须有同乘人签字证明。
第十八条车辆修理期间,专职司机应随车进行监督修理,严格把好质量关、时间关,凡涉及需要更换材料的,大件、废旧材料必须全部回收。
第六章驾驶员管理
第十九条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公司相关的规章制度,提高警惕和安全意识,严禁酒后驾车。
第二十条驾驶员在出车前应对自己所驾驶车辆的各种证件以及自身证件的有效性进行检查,出车时一定保证证件齐全、有效;驾驶员因违章或证件不全被罚款的,费用不予报销。违章造成后果由驾驶员负责,并视情节给予处罚。
第二十一条专职司机负责适时清洗公司公务用车,保持车辆的整洁(包括车内、车外、底盘、引擎、玻璃的清洁)。
第二十二条出车前,驾驶员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机油及其他机件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申请加补或调整。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存油不足时,应及时报告管理中心车辆管理员进行加油。
第二十三条车辆管理员负责每次将《用车申请表》进行审核并核对实际里程。《用车申请表》所载里程数应与车辆实际行驶里程表相符,不符数额应由驾驶员自行负担差数里程的油料费。
第二十四条晚间驾驶员要注意休息,不准疲劳驾驶。
第二十五条驾驶员出车执行公务,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应及时设法通知车辆管理员并说明原因。如不及时通知,出现任何后果自负。
第二十六条驾驶员手机必须保持开通。
第二十七条驾驶员不得将自己驾驶的公车交给他人驾驶或练习驾驶,如有违反,产生的一切损失和后果均由驾驶员承担。
第七章交通事故处理
第二十八条交通事故发生后驾驶员或同乘人须迅速通知车辆管理员或管理中心总监,并在回到公司时立刻填写车辆交通事故报告呈报管理中心总监。
第二十九条管理中心总监接获通知后,必要时应立即派专职司机赶往事故地点勘查
处理。
第三十条事故原因查清后,如驾驶员有肇事责任,由管理中心报请总经理审定处理。
第三十一条对应负主要责任的肇事驾驶员的处分:
(一)如肇事赔偿金额超过保险金额时,其超出部分由当事驾驶员负担;并按其肇事性质与理赔金额予以经济处罚。
(二)肇事后经法院判决缓刑者,公司予以辞退;经判决服刑者,自判决之日起予以开除、解除劳动合同,并不承担任何经济补偿。
(三)肇事后畏罪逃逸者,即予开除、解除劳动合同,并请司法机关缉办。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11
日常保养即日常维护,是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的作业,由驾驶员负责执行,作业中心内容是清洁、补给和安全检视,是保持车辆正常工作情形的常常性、必需的工作。一级维护是由专业维护和修理企业负责执行,作业中心内容除日常维护作业外,以清洁、润滑、紧固为主,并检查有关制动、操纵等安全部件。二级维护是由专业维护和修理企业负责执行,作业中心内容除一级维护作业外,以检查、调整为主,并拆检轮胎,进行轮胎换位。二级维护前应进行检测诊断和技术评定,依据结果,确定附加作业或小修项目,结合二级维护一并进行。各级维护的周期,依汽车类型和运行条件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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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汽车保养特别紧要。对日常保养稍有大意不仅会给车辆造成无谓的损伤而且危及行车安全。如润滑油缺乏会引起的拉缸烧瓦,车辆某一部分功能失常引交通事故等;反之,假如日常工作做得认真认真,不仅能使车辆保持常新,同时把握车辆各部分的技术情形,避开机械事故和交通事故。
其实,日常保养工作很简单,归纳起来就是:清洁、紧固、检查、增补。
一、清洁
空气中含有大量灰尘、泥沙和酸性物质,不仅简单被泄漏的燃油黏附,在高温烘烤下简单形成坚硬的保温层,使机件的散热性能变差,而且简单被车身静电吸而侵蚀油漆面,使其过早褪色。
1、清洁空气滤清器
空气滤清器过脏会陡阻拦新鲜空气进入汽缸,导致合气过浓、燃烧不完全、功率下降、排气超标。现代空气滤清器一般都接受纸质滤芯,清洁时注意:不用水或油洗,应接受轻拍法和吹洗法。轻拍法即轻轻拍打滤芯端面,使灰尘脱落。吹洗法即用压缩空气滤芯内部往外吹洗,空气压力:力不应超过0.3N/Pa
2、清洁机油滤清器
机油滤淆器堵塞,会阻拦润滑油的流动,使发动机润滑不良、磨损加大甚至烧瓦等。为此,应定期清洗或更换。通常每行驶8000km更换一次,若气候干。应缩短为5000km更换一次。
3、清洁蓄电池
现代轿车一般都接受免维护蓄电池,首先清洁蓄电池顶部,避开极柱间因电解液或其他杂质而造成短路;其次清洁蓄电池接线柱,防止接头产生氧化物而导致接触不良。通气孔应畅通,以免蓄电池内压力或温度过高而使手爆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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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紧固
车辆清洗干净后,就要对各连接处进行紧固。由于车辆行驶过程中的振动、颠簸、摇摆等原因,必定造成连接件松动、磨损。因此,在日常保养中要适时紧固。连接件的日常紧固工作直接关系到行车安全,特别是紧要部件转向、制动、传动等,切不可掉以轻心。
1、首先,对发动机四周各胶管的接头进行紧固,防油液泄漏。
2、其次,紧固各线路及用电设备的连接器,防止断路、短路、搭铁等情况影响用电设备的正常工作。
3、再次,对紧要的连接件进行检查紧固。如发电机传动带、转向联动机制动装置联结点、传动系以及轮胎等。
三、检查
连接件紧固后,贝l应检查油液的高度和品质,因液在高温下会渐渐损耗与氧化而导致液面降低和性能变差
1、检查蓄电池液面高度用一个直径为5N6mm的试管,从加液口垂直力至与滤网接触后,用大拇指封闭住试管的'上端,提起管,测其液柱的高度即为蓄电池液面高度,标准应10N15mm。
2、检查润滑油液面的高度
冷车时取出机油尺,擦净后,插入油底壳底部,出后察看其高度应在上下标线之间。热车时应熄火,待机油全部流入油底壳后再进行测量。
3、检查冷却液液面的高度冷车时水箱中的冷却液应是满的,膨胀箱内液面高度应在标线之间。热车时液面高度应略高于上标
4、检查制动液、转向液液面高度
旋下螺栓,直接察看液面是否在规定标线范围内。
5、检查油液的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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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是何种油液,均可接受下列方法检查。
(1)外观法:查看取出的油液样品,若比较透亮,表明污染不严重;
若呈雾状,则油液中渗有水;若呈灰色,可能是被铅或其他磨料污染;若呈黑色,则是被高温废气所污染。
(2)扩散法:将取出的油液样品滴一滴于滤纸上,若扩散很宽且油滴区与扩散区无明显的区分,表明油液的干净性良好;
反之则为油液干净性变差。
四、增补
1、油液的增补
检查时若没有发觉油液有明显的变质,应查找到是否泄漏,若有应予以排出,并适时补足同等级别的油液。
2、油液的更换
若油液变质或超过更换周期,应适时更换。
通常每行驶8000km或半年就更换一次机油;每行驶2万~4万千米或2年更换一次制动液;使用12年更换一次冷却液;每使用一年或行驶万千米更换一次液压油。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12
1目的
本规程规定了公司内部车辆的使用、维修管理办法,提高车辆工作效率,保证驾驶安全和车辆完好率。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对本公司内部车辆调度、行驶、维保、使用的管理。
3职责
3.1驾驶员负责车辆安全驾驶、维修、保养及年检。
3.2办公室主管负责对车辆车况、驾驶员身体状况、情绪、行为的检查、监督。
3.3办公室主任负责统一调度公司用车,轻微交通事故处理及车辆维修、保养、年检的管理。
3.5总经理主管公司车辆管理的控制。
4相关文件
《交通守则》
《交通道路法规》
5工作程序和管理办法
5.1车辆的调度管理
5.1.1车辆统一由办公室主任调度,各部门因公用车须提前一天提出申请,按实填写[派车单](qr-wd01-03-01),否则办公室有权拒绝派车要求。
5.1.2各部门公务用车原则上满足:紧急公务、载物、取款、雨天远途接送客人等工作需求。
5.1.3驾驶员根据派车单指定地点路线出车,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改变行车路线。
5.2车辆维修保养管理
5.2.1驾驶员每日出车前,应用湿布对车辆外部及内座擦拭一遍,并对车况进行详细检查后,试发动五分钟。
5.2.2驾驶员要爱惜车辆,加强车辆的维护保养,按车辆维保规定,定期更换润滑油和易损件,保证车辆的完好率。
5.2.3保持车辆内外的`干净、整洁,雨天泥泞地段用车后应及时清洗保养,正常情况下应在本单位车库清洗。
5.2.4出车途中遇到意外刮碰,或交通事故应及时报告和向交通事故处理部门报警,不得私下协商或擅离事故地点。
5.2.5车辆需要保养、大修、更换配件及年检时,必须事先报告办公室主任,填写[车辆维保、年检申请单](qr-wd01-03-02),经办公室主任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进行。
5.2.6车辆年检、检修,日常维修及更换零配件,结算时必须附上维修厂家更换零配件的明细清单上报财务,否则财务有权不予报销。
5.3车辆使用管理
5.3.1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和公司车辆管理规定,文明行车。
5.3.2树立安全第一、服务第一的思想,保证乘员的安全、舒适、准时。
5.3.3办公室主管负责检查并监督驾驶员不得在酒后、疾病、情绪反常等不适宜驾驶的情况下出车。
5.3.4严禁利用职权私自用车或将车交给非驾驶员和外单位驾驶员驾驶。
5.3.5按照公司指定地点停放车辆,严禁将车开到非指定地点过夜或逗留。
5.3.6办公室主任对车辆行驶公里和油耗进行测量、检查和控制。
5.3.7经常自检车辆,做好年检,保持车辆的良好状态。
5.4车辆肇事处理
5.4.1车辆碰擦
驾驶员应立即向办公室汇报,由办公室主任按实际情况决定处理意见:
a)双方协商解决;
b)报交通事故管理部门解决。
5.4.2交通事故
在公共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驾驶员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若有受伤人员,首先对受伤人员进行护救,呼叫救护车或另外叫车将伤员送往就近医院进行抢救;
保护现场,通知交通事故管理部门到场进行检查和处理;
向办公室主任汇报,由办公室主任到场协助交警进行事故处理;
通知保险公司到现场勘察,以确定理赔方法。
6使用的记录表格
序号名称编号存放地点存放时间
1[派车单]qr-wd01-03-01办公室一年
2[车辆维保、年检申请单]qr-wd01-03-02办公室一年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13
1、车辆的管理、调度
1.1公司所有车辆由总经办负责管理。
1.2配送车辆由物流部调度,公务用车和私人借车必须是保证物流业务的基础之上方可调度,否则不予以批准。
1.3公务车由总经办进行调度,员工因公务出车,必须填写出车申请单,报部门领导和总经办负责人审批签字后,方可出车,同时,在出车申请单上真实地填写出车情况;
1.4员工个人不得随意借用公司车辆,但员工有特殊原因,需要用车的,填写出车申请单,经批准后,方可出车;所发生的停车费、过桥过路费等附加费用由员工自己负担。
1.5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私自调用公司车辆。私自开车造成的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由责任人承担,公司有权根据情节给予扣绩效分、通报批评、降级、降职的处分,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
2、车辆的安全
2.1车辆需按规定进行维修和保养。
2.2驾驶员须严格遵守国家的`道路交通法规和公司制定的有关规定。因违反上述法规和规定,所造成的损失由驾驶员负责全责。
2.3坚持定人定车制度,驾驶员不得将车交与他人驾驶(特殊情况报总经办批准)。
2.4应坚持“六不”开车:酒后不开车、疲劳不开车、有情绪不开车、有故障不开车、证照不齐不开车、无安排不开车。
2.5收车后,车辆必须停放在公司规定地点,不得异地停放或开回家停放(特殊情况经总经办批准)。
2.6坚持每周六安全检查工作。
2.7为保证车辆行驶的安全,对于连续行车及休息不足的驾驶员应安排适当的休息。
3、车辆的维护及修理
3.1驾驶员必须经常性地进行车辆的日常维护保养,每天上班前对车辆进行例行检查(如油、水、胎、电等)和卫生清理。每周六对车辆内外及引擎进行全面的清洁、检查、保养。
3.2车辆维修由配送部主管负责鉴定。对于车辆出现的问题,鉴定是小问题,由驾驶员自行维修;鉴定为须进修理厂维修的,由配送主管填写《车辆报修单》,经行政人事部经理签字,每次预计超过500元的报总经理签字。
3.3驾驶员凭批准后的报修单到公司指定修理厂修理,在修理过程中驾驶员应在场监督厂家修理,发现问题及时向配送主管汇报。
3.4公司车辆实行定点加油。
4、驾驶员管理
4.1保持车辆卫生,爱护车辆,发现问题和故障及时处理或报告领导。
4.2认真填写出车日志,做好时间、里程、配送量、停车费、过桥过路费等记录。
4.3违章驾驶的罚款由驾驶员自行承担,因驾驶员违章而造成的交通事故,并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由驾驶员自己负担。
4.4配送主管负责好驾驶员管理、车辆加油、维修、保养安排,证照手续办理及管理,费用核算等工作。
4.5保管好随车工具资料和物品,若需增换随车物品,应按有关规定执行。违者照价赔偿。
4.6每月第一个工作日,驾驶员必须将该月的行车日志和驾驶员月报报物流部和总经办检查,核实。
5、使用表格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14
1.目的
对公司所有车辆的保养和维修进行控制,以确保车辆安全、良好的运行状况以及保养和维修的及时、经济、可靠,特制订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所有运输车辆和行政用车。
3.职责
3.1行政办主任负责对维修服务提供方进行评定和选择,对维修项目进行审核。
3.2车队负责人对维修质量进行验证,并保存相关的评定、维修质量、维修记录等资料。
3.2维修人员负责定期检查车辆状况,并处理简单的车辆故障。
3.3驾驶员负责及时发现、检查故障;并填写《车辆维修申请单》;确认保养维修合格;保留更换部件交公司验审;对维修质量进行及时反馈。
4.工作流程
4.1日常检查、保养、维护
4.1.1驾驶员须做好车辆出、收车检查,保持车辆内、外清洁。
4.1.2行驶中注意车辆是否有异常声响。
4.1.3经常检查各润滑点,发现缺油或油变质应立即补充或更换。
4.1.4驾驶员每周一进行检查保养。
4.1.5每月由驾驶人员对电瓶外表进行清洁,经常检查电瓶使用情况,保持电瓶周围干燥清洁和有效工作能力。
4.1.6每月由驾驶人员检查车辆消防设施。
4.1.7车队负责人对车辆进行不定期抽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避免车辆造成机械事故及影响运输任务。
4.1.8定期保养内容
4.1.8.1行驶5000公里,检查调整制动片间隙,更换机油滤芯、柴油滤芯、机油,紧固各部件连接螺栓,检查、保养电路系统。
4.8.1.2行驶20000公里,更换空气滤芯。
4.2具体实施
4.2.1保养维修必须在指定的维修厂进行,驾驶员不得自行选择修理厂。
4.2.2驾驶员根据车辆运行里程数填写运行记录,经车辆管理人员核实后,由车队负责人安排车辆保养时间。
4.2.3一般情况:由驾驶员将所需修理的项目填写《车辆维修申请单》,行政办主任检查---审批---对审批后的项目进维修---维修过程中如需增加维修项目,由行政办主任确认维修---凭审批后的'《车辆维修申请单》(项目、金额)支付费用----对维修质量进行反馈和记录。当实际维修与申报内容存在较大差异时,必须重新填写报批。
4.2.4在行驶过程中发现故障,驾驶员应及时检查,查明原因并判断故障严重程度和对行驶安全的影响程度,主动设法排除故障,或估算费用并征得主管同意就近寻找修理厂处理。如故障严重应及时汇报,请示处理方案;发生修理必须将更换的部件交回公司验审:口头向主管进行维修申请(陈述例外性)---获批准后进行维修(不能到指定处修理时,选择就近的修理厂)---补填《车辆维修申请单》---对维修质量进行反馈和记录。
4.2.5保养、维修后的车辆须经车车队负责人及驾驶员验收,合格后方可出厂。
4.2.6行驶途中发生的修理,修理工时费、材料费必须有正式发票方可报账。
4.2.7维修费用预估超过3000元须经公司总经理批准。
4.3建立车辆档案,所有车辆的事故、故障和相应的保养维修必须进行记录并进行存档。
4.4易损件和易耗品的采购和领用
4.4.1公司负责统一购买车辆维修的易损件。
4.4.2易损件和易耗品的领取需填写领料单,经上级批准后方可领用。未经批准不允许在外自行补购。
4.4.3随车工具由驾驶员领用,定期清点;如报废必须经主管同意后,以旧换新,遗失全额赔偿;
4.5 油料的补充
4.5.1 燃油的补给应在公司指定的加油站加油,特殊情况需请示行政办主任。
4.5.2 每天行车回来后应将油箱加满,并记录加油量和加油时的公里数。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15
一 概述
1、 为规范公司车辆使用管理,提升公务车使用效率,确保使用人及车辆的交通安全,减少费用开支,特制定本制度。
2、公司所有车辆的使用管理适用于本制度。
3、严禁用公务车办私事,特殊情况由总经理或董事长审批。
二范围
1 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因工作需要可以直接向管理部申请用车。
2 其他人员使用公务用车时,由本部门负责人或公司领导批准后,由管理部统筹安排。
三 权责
1、管理部统一负责公务车管理。
专人负责调度公务车辆,其他人员未经授权不得擅自调用公务车辆。负责人不在时,可由负责人指定人员负责调度。
所有公务车的使用、借用、日常管理以及车辆的钥匙管理等。 车辆的日常保养,投保事宜及保险单的管理。 公务车加油卡的日常监督管理。
2、财务部统一负责公务附属资料管理。
公务车车辆行驶证、保险卡及附属物品的保管(所有公务车的备用钥匙,备存一份于公司财务部保管)。 公务车加油卡办理、冲值。
四、公务车申请使用流程
(1)、工作时间使用
1、市内用车,用车人应提前半小时提出申请,填写《公务车用车申请单》(附件一)交管理部统筹安排。公司员工用车必须有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交于管理部领取车钥匙和填写《公务车出车登记表》(附件二),遇特殊情况可随时提出用车申请。
2、外出(除市区以外)用车,除履行上述手续外,必须提前一天报管理部和总经理批准。
3、为提高公务用车的使用效率,凡可合并或不必要的用车,管理部综合考虑用车的先后、人数、轻重缓急安排公务车的使用。
4、因公务紧急来不及填写《公务车用车申请单》的,获得总经理或管理部负责人同意可使用公务车,于事后一天内补办相关派车手续。
5、公务车使用人每次用车结束后,应自觉填写《公务车出车登记表》上的时间、里程等相关内容并及时将车钥匙交到管理部。
(2)非工作时间使用
1、非工作时间用车(夜间、节假日等)须经公司总经理或董事长批准后方可使用。
2、外单位借用车辆,需经公司总经理或董事长批准同意后方可使用。
五、相关规定
1、公务车使用者仅为取得有效汽车驾驶执照者。
2、驾驶员与使用者应爱惜车辆,公务车每次使用结束后,及时清理车上垃圾与物品,保持车辆的.干净整齐。
3、驾驶员为公务车具体负责人,车辆有关证件及资料由驾驶员妥善保管。并负责公务车日常管理与维护,做到定期清洗,定期保养。
4、公务车驾驶员应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严格执行行车守则,出车前、行车中、返回后检查。车辆停放在公司指定地点,离开车辆时锁好门窗。
5、公务车驾驶员对公司公务车每半个月进行一次检修,定期维护与保养,提前一天填写《公务车维修保养申请表》(附件三)。自觉维护使车辆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如发现车况不佳或损坏及时向管理部报告车况,征求车辆处理意见。
6、公务车驾驶员每天及时向管理部汇报车辆使用情况,以便管理部对车辆进行有效调度。对不及时报告车辆情况影响车辆调度的驾驶员,公司将视情节严肃处理直至取消驾驶公司公务车辆资格。
7、未经公司领导同意私自使用公务车辆,一经发现处罚当事人100元罚款,如果造成车辆损坏的费用全部由当事人承担。
8、 下列情况,违反交通或事故的经济损失及责任由驾驶员负担
(1)无照驾驶。
(2)未经许可将车借予他人使用。
(3)违反交通规则,其罚款由驾驶人员负担。
(4)由于本身操作不当或违章操作发生交通事故。
9、对于领导特批的私人用车,对其期间产生的油费、过路费等费用由当事人承担。
10、公司正式员工婚、丧(直系亲属)事件用车,可由公司派司机提供车辆一台并免费使用一天时间,如需车辆二台或二天时间按相关规定执行。
11、公务车在使用途中如发生不可抗拒的事故,应先抢救伤患人员,及时向附近警察机关报案,并立即向公司管理部或总经理报告。
六 其它
1 财务部每月填写《公务车加油统计表》(附件四)与《公务车加油汇总明细表》(附件五),月度管理部与财务部核对车辆用油台账,严格按行车里程与百公里耗油标准核发油料,做到每月核对无误。
2 驾驶员应做到合理用车,节约用油,将油耗控制在制定标准以内,特殊情况下需要增补油料费用的须报公司批准。
3 车辆在外加油须经公司领导审批,否则不予报销。
4公司公务车为公司财产,任何人无权损坏,驾驶员不得私自出卖油料和将油料赠送他人,如有发现,按论处。
附件一《公务车辆使用申请表》 附件二《公务出车登记表》 附件三《公务车维修保养申请表》 附件四《公务车加油统计表》 附件五《公务车加油汇总明细表》
七 本管理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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