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
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制度,制度是一种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那么相关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1
一、新工人入场,必须接受“安全生产三级教育”。
二、进入施工现场人员配戴好安全帽。
三、深槽施工保持做到坡度稳定,及时完善护壁加固措施。
四、危险部位的.边沿,坑口要严加栏护,封盖,及设置必要的安全警示灯。
五、按规定设置足够的通行道路,马道和安全梯。
六、装卸堆放料具,设备及施工车辆,与坑槽保持安全距离。
七、大中型施工机械(吊装运输碾压等)指派专职人员指挥。
八、小型及电动工具由专职人员操作和使用。
九、严禁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
十、临时用电,执行三相五线制和三级漏电保护。由专职电工人员进行检查和维护,临时拉线要妥善保护。
十一、特殊工种持证上岗,特殊作业配戴相应的劳动安全保护用品。
十二、急救中心电话:120
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各项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企业经济发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依据国家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度和标准。制度中与其内容不符的,以其为准。
第三条公司各生产经营管理部门、各独立实体必须认真执行本制度,并结合本单位、部门实际制定相应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实施细则。
第四条公司成立安全生产(防火)委员会,作为安全生产的宏观管理组织机构,负责公司安全管理工作的重大决策,并制定各管理组的工作职责;设立安委会办公室,作为公司安全监督管理职责部门,负责对公司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各单位、部门要根据《安全生产法》规定,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
第五条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第六条公司各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法,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
第七条安全工作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管理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各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第八条工会依法组织员工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监督,维护员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
第九条各职能部门和单位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
第十条公司实行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依照安全生产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追究生产安全事故责任人员的经济责任、行政责任和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公司对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参加抢险救护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尽职尽责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扬和奖励;对失职不负责任造成事故者予以处罚。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部门正职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其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责任:
(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四)督促、检查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五)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六)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第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各分管副职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协助主要负责人或部门正职搞好安全生产工作,对本职工作中安全生产具体负责。
第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职能管理机构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负责按照本部门的职责,组织有关工作人员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对本岗位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具体负责职能机构工作人员在本职责范围内做好有关安全生产工作。
第十五条独立实体行政一把手和车间主任是安全生产的关键。制定并督促工厂和车间遵守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不强令工人冒险作业,遵守劳动纪律,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负责。
第十六条工段长和班组长是安全生产法规和制度的直接执行者。其职责是严格遵守、监督执行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对员工言传身教,强化管理,开展反违章作业活动,并不断提出安全生产改进的意见,完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对本车间工段、班组的安全生产负责。
第十七条岗位员工的安全生产职责是要接受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遵守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遵守劳动纪律,对岗位的安全生产负责。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接受专门的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书的方可上岗作业。
第十八条各单位要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程序。
主要有值班管理、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消防安全管理、防火防爆安全管理、防尘防毒安全管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建设工程安全管理、交通运输安全管理、装卸吊装安全管理、电气安全管理、仓储安全管理、饮食安全管理、公共娱乐场所安全管理、员工宿舍等安全管理制度和相关安全规定。制定安全生产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事故调查处理制度等。具体到每个工厂和岗位还要有安全操作规程(或作业指导书),危险品、合成等项目还要制定专项的事故应急救援等。
第三章安全生产保障
第十九条独立核算的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依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安排适当资金,用于改善安全设施,更新安全技术装备、设备以及其它安全资金投入。
第二十条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员工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员工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同时应当健全劳动防护用品的购买、验收、保管、发放、更新、报废、检查等管理制度。
第二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员工缴纳保险费。
第二十二条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投入生产的使用。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第二十三条对于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应当分别按照国家《安全生产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请有相应专业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安全条件论证和安全评价。
第二十四条对于建设项目从安全设施的设计和设计审查,到施工、项目竣工必须按照《安全生产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报请当地政府安监部门对其安全设施进行审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和使用。
第二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第二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维护、保养、检测应当作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
第二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的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以及危险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专业生产单位生产,并经取得专业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或者安全标志,方可投入使用。
第二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或处置废弃危险物品,必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建立专门的安全管理制度,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接受政府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管理。
第二十九条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车间、商店、仓库不得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物内,并应当与员工宿舍保持安全距离。
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应当设有符合紧急疏散要求、标准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禁止封闭、堵塞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员工宿舍的出口。
第三十条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爆破、吊装、大型设备卸运等危险作业,事先制定规范的作业方案,安排专人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操作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教育和督促作业人员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作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的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救援措施。
第三十一条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应当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
第三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
生产经营项目、场所有多个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生产经营单位应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
第三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对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应当立即处理;不能处理的,应当及时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直至公司领导。检查及处理情况应当记录在案。
第三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时,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立即组织抢救,同时立即向上级报告,不能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
第四章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第三十五条公司所属生产经营单位对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政府部门的监督人员贪污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应当予以配合,不得拒绝、阻挠。
政府监督检查人员到公司实施监督检查在与公司取得联系后,由公司生产部和生产经营单位予以配合,并提供方便。公司工作人员应当要求监督检查人员出示有效的监督执法证件;对涉及被检查单位的技术秘密和业务秘密,要求监督检查人员必须为其保密。
第三十六条公司安委会、工程管理部、生产部、质控部、行政部等部门根据其职责分别负责接待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的中介机构对有关项目进行安全评价、论证、检测、检验,并要求这些单位对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的结果负责。
第三十七条公司安委会定期组织对全公司的安全生产进行监督检查。生产部承担安委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并负责对公司安全生产进行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违章行为,当场予以纠正或者责令立即排除,要求限期改正;对因强调各种理由而拖延不改的,有权提出处罚意见,直至上报到公司总经理议处。
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当责令立即排除;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检查的,应当采取应急安全措施,并责令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按程序立即上报,经公司领导同意责令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后,经审查同意后,方可恢复经营和使用。
对有根据认为不符合保障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设施、设备、器材应予以及时处理。
各单位要开展季节性和日常性的安全检查,检查要有记录、有签字、有档案、有通报、有反馈。
第五章员工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十八条公司员工对安全生产有监督的权利和义务。在公司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当载明有关保障员工劳动安全的有关事项。员工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员工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员工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有权停止作业或者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各生产经营单位对员工以上的权利应当予以充分的尊重和保护。
第三十九条员工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第四十条员工应当接受公司的三级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各类特种作业人员、特殊工种人员和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建筑施工的人员,必须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和培训,经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第四十一条员工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
第四十二条工会对生产经营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侵犯员工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要求纠正;发现生产经营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或者发现事故隐患时,有权提出解决的建议,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及时研究答复;发现危及员工生命安全的情况时,有权向生产经营单位建议组织员工撤离危险场所,生产经营单位必须立即作出处理。对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进行监督,提出意见。
工会有权依法参加事故调查,向公司提出处理意见,并要求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六章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
第四十三条公司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体系和应急救援组织。预案中的人员可根据变动情况随时下文调整。
平时对应急预案中各机构的各类人员进行动员和演练,对配备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正常运转。
第四十四条公司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和公司安委会领导。
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公司领导及时宣布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立即如实报告当地政府安全委员会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
必要时求助社会救援,并为社会救援提供一切便利条件。
第四十五条积极配合上级事故调查组对事故的原因、性质和责任进行调查处理。根据事故处理意见和本公司的责任进行分项处理,并总结事故为训,研究整改措施。
第四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发生伤亡事故,必须立即上报公司安委会办公室,同时积极组织抢救,采取措施防止事故蔓延与扩大。
发生工伤事故后,应按《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执行。
事故发生单位应组织相关部门成立事故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提出处理意见。根据事故大小、损失、情节轻重及影响程度,对事故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报公司研处。
工伤员工待遇按国家工伤待遇规定执行。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七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实行,解释权属公司安委会办公室。
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3
为使公司安全生产文件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使得每次安全生产检查能够有准确可以查阅的资料和记录,充分发挥各项安全记录文件在安全生产中的重要作用,依据国家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状况,特制定本制度。
1、安全管理各项台账要有特地的存放地点,并由特地人员进行管理。
2、要对文件的`内容、份数、标题等逐一核对,如发觉不符应准时向上级报告。
3、应准时送交领导,不要挤压。
4、应准时登记编号、分类整理并存档,做好具体记录。
5、保存时,要保持文件的完整性。
6、需上报的文件必需经过负责人及法人的审核、签字批准后方可上报,文件上必需具体写明文件标题、主送单位、经办人等。
7、存档人员应准时分类整理、存档,并统计编号、编制名目等,以便利查阅。
8、存档时,要求把文件的批复、正本、底稿、主件、附件收集齐全,保持文件、材料的完整性。
9、传阅文件应严格遵守传阅范围和具体规定,不得将有密级文件带回家里阅读或随身携带到公共场所。
10、借阅时要明确责任人借阅时间和归还时间。借阅人必需做好工作,不得翻印和复印,不能转借他人。
11、对于不具备存档和存查价值的文件应填写《文件销毁清单》,经安全科长批准后,可以销毁。
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4
一、所有现场人员必须牢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二、进入施工现场必须衣着整齐,穿戴好安全防护用品。
三、所有现场人员应积极参加现场组织的各项学习教育、培训活动,认真学习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程规范,努力提高自身的'专业知识。接受施工现场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合格后上岗。
四、现场所有人员必须服从管理,听从指挥,工作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不得擅自离岗,严禁酒后作业,未经批准不得动用机械、电气设备、施工设施和安全防护设施。
五、施工现场操作人员要认真执行操作规程,要做到无安全措施不操作;无安全交底不操作;无安全目标不操作;危险问题不解决不操作;机械电器无防护不操作;不懂安全知识不操作以及吸烟入室、生火登记等切忌,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六、对无故不参加学习或违犯现场纪律、规定、制度者,由项目部据情并按公司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5
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一、具备货物运输资质的车辆,进入装货前要做到“三检”.即:检查车辆的安全运行状况;检查消防器材配备情况;检查车内有无其他货物。
二、货物装车后,出库时应做到“三查”。即:查货物是否捆扎牢固、是否关好车门;查车辆是否超载、超限;查各项手续是否带齐。
三、货物运行过程中,要做到“三看”.即:看途中车辆是否行驶正常;看途中车辆行驶的天气变化情况;看车辆停放时停车场是否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四、货物运输途中,如发生意外应做到及时有效处理,属交通事故,立即报告122交通事故台,涉及保险的应立即报保险公司,紧急求助的立即报110,如有其他疑难问题向交通部门咨询95966。
五、货物运输到达目的地,应立即与收货方联系卸货事宜。卸货时严格按照相关的规定操作。
六、货物运输途中,驾驶室内除跟车人员外,严禁携带其他人员。
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为了加强机动车和驾驶员的安全管理,消除各种隐患,防止事故发生,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根据货物运输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对货物运输全过程中的安全负责.
2、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3、要遵守操作规程,严格执行各项操作规程.
4、经常保持车辆的技术安全、文明运输、安全生产。
5、有权拒绝上级违章指挥,遇有隐情事故有权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
6、按时参加各项安全活动。
7、发生事故积极抢救伤员,立即报告,并如实提出发生事故的情况.
8、认真接受交通部门组织的安全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负责纠正。
9、经常检查车辆运行情况,坚持“及时发现、及时处理、及时上报”三及时原则.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一、出车前和收车后,对车辆进行全面检查,检查范围包括油箱、刹车、发动机、轮胎等,要做到一日三检。
二、驾驶员对车辆做定期保养,并送达专业维修中心(厂)做定期维护。
三、安全责任人要定期询问驾驶员的休息时间,防止疲劳驾驶,防止超载、超限。
四、定期抽查驾驶员对交通法规、法则的掌握程度,对检查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从业人员管理制度
一、遵守交通法规和操作程序,抵制违章行为,维护交通安全秩序,确保安全行车。
二、积极参加各项安全学习活动,提高安全行车意识和技术水平。
三、严格执行交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服从指挥,按时按质的完成运输任务.
四、遵守车辆管理和保养制度,自觉保持车辆、轮胎、附属装备、随车工具的整洁及车辆证件齐全和完好。
五、熟悉车辆性能,熟练驾驶技术,学习先进经验,掌握行程规律。
六、服从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指挥和检查,接受上级布置的有关任务和培训。
七、机动车驾驶员必须按规定参加跟踪教育和继续教育培训,持有合法有效的与准驾类别相应的《从业资格证》。
安全例会制度
为了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生产的需要,全面提高货物运输从业人员、管理人员队伍的素质,贯彻落实上级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有关文件精神,特制订安全例会制度:
一、企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全体货物运输从业人员、管理人员会议,会议内容如下:
1、及时传达上级文件和会议精神.
2、分析安全形势,总结工作,提出下一阶段的任务.
3、表扬责任心强、安全工作做得好的货物运输从业人员、管理人员,批评教育安全工作不认真的货物运输从业人员、管理人员,不断提高其它安全防范意识.
4、学习领会交通法律、法规、规章等方面内容,并贯彻落实到日常工作中。
二、根据太原市运管局北城管理所对货物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要求,抓源头、抓管理、抓制度落实、抓队伍建设,自觉抓好本企业的学习、教育.
三、如有特殊情况以及上级新文件精神应及时传达贯彻。
四、严肃会议风气,必须通知到每一个人,做到不迟到、不早退,每次会议实行签名制。
五、全体货物运输从业人员、管理人员应融会贯通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管理的各项法律法规,及时组织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安全培训和教育学习制度
为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法》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本企业货物运输安全生产管理,落实货物运输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企业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增强安全意识和安全防护能力,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特制订以下安全培训和教育学习制度:
一、所有货物运输从业人员和管理人员必须经主管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后取得从业资格证,方可上岗.
二、货物运输从业人员每年必须参加企业组织的安全生产学习教育培训.
三、严肃培训风气,培训时应按时参加,不得迟到早退;培训期间要虚心听讲,认真笔记;对迟到早退的应加强教育;对没有参加学习的应另选时间进行补课;通过学习要加强考核,以了解职工学习的进度;对达不到要求的,采取吃偏饭的方法,使其尽快掌握学习培训内容。
车辆、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一、运输企业所有货物运输车辆必须按规定做好车辆1~2级技术保养,经常保持车况良好,车容整洁,确保车辆安全,正常运行.
二、驾乘人员必须加强“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法律观念,认真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政策,法令规定,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
三、车辆驾驶等特殊工种,须经交通部门专业培训及考核合格,取得从业资格证,凭证操作,严禁无证驾驶车辆。
四、对各种禁运物品,不得随意承运,车辆运行应遵守中速行驶原则,不准“三超一行”(超员、超载、超速、拖行)。
五、定期检查设备和场地,消除故障隐患,保证安全防护,确保保险装置齐全,灵敏可靠,保持设备润滑及通风良好,各种机具不准超限使用。
六、货物运输车辆必须及时参加运管部门的年审,未办理年审的车辆一律不准投入营运。
七、运输途中车辆发生故障时,应选择安全地点进行修理。
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6
1、清洗喷油嘴时应注意快速接头连接是否可靠
2、检查底盘或拆油、水管自我保护,拆油管和油箱时注意燃油泄漏。
3、系领带和穿着宽松衣服时尽量远离发动机盖打开且已着车的`车辆。
4、搬运较重零部件尽量使用手推车
5、烧焊、点焊时注意周围是否有油气
6、地板上有油渍和水渍立即擦干
7、禁止车间内吸烟
8、车间作业用电安全
9、氧气瓶和遗缺瓶放置在一起
10、过夜车辆放在举升机上没有落到安全位置
11、站内每个人知否都知道灭火器摆放位置
12、车辆升起到定位后,应将放置在安全保险位上
13、升车放车前,无论车下是否有人都必须养成提醒的习惯
14、分解减震器总成时,尽量使用座型拆卸器拆卸,同时切勿晃动
15、车间内限速5KM,禁止开快车、急转弯、急刹车
16、禁止打闹,抛工具或备件
17、启动发动机前应作提醒动作
18、维修作业不按操作规程,造成车辆损失扩大、操作人员受到伤害
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7
1.目的
本制度主要描述安全生产管理程序、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等文件的编制、发布、使用、评审、修订过程的要求,规范公司安全生产文件编制、发布、使用、评审、修订。
2.适用范围
本大纲适用于集团公司范围内的所有活动。
3.参考文件
《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gb/t9006
4.职责
4.1总经理
1)组织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应急救援预案;
2)批准应急救援预案。
4.2分管副总经理
3)组织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编制、评审、修订工作。
4.3安全质监部
1)负责编制、审核本部门主控、归口的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
2)参与相关部门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会审;
3)组织公司员工学习新编制、修订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4)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执行情况的监督。
4.4办公室
1)负责在oa平台上发布相关制度、文件。
4.5其他相关部门
1)编制、审核本部门主控、归口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组织本部门员工学习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5.详细描述
5.1起草
根据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由安全质监部或相关职能部门、所负责起草,起草前对制度目的,适用范围,(参考文件)、制度管理部门,各部门的职责及实施日期等给予明确,同时做好相关资料的'准备和收集工作。
5.2会签
起草的制度应通过正式渠道征得相关部门或员工的意见和建议,统一认识,达成一致。
5.3审核
制度签发、批准前应由部门领导进行审核,包括合规性审核、专业技术审核;
5.4签发、批准
针对技术规程,操作规程等技术性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由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分管安全副总经理)进行批准、签发,安全生产责任制、应急预案等综合管理制度由总经理批准、签发;
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从签发之日起生效。
5.5发布与作废
公司规章制度采用固定方式进行发布,由办公室通过红头文件形式,oa平台进行发布。
一线操作人员应分发纸质的文件,分发、复印的文件应加盖受控章;作废的文件应回收,并加盖作废章。
5.6培训
新发布的规章制度由编制、修订部门组织进行培训并考试。
5.7执行、监督,
安全质监部根据规章制度要求,及时掌握制度的执行效果。
5.8持续改进
公司每年在管理评审的时候应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进行评审,根据评审结果制定规章制度的制定、修订计划,并由安全质监部公布现行有效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版本清单。
6.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与操作规程清单
略。
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8
一、为了加强现场消防安全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施工现场必须配备专(兼)职消防安全员;
三、施工现场必须购置必备的`安全消防设施;且摆放于明显处;
四、加强消防器材的培训使用,保证每人会操作、使用;
五、消防器材、设施应配专人管理,定期进行维护和保养;
六、木工间、装饰材料等易燃易爆物品仓库内严禁生火;
七、施工现场、职工宿舍严禁电线私拉乱接,防止电线短路,引发火灾。
八、严禁利用灯泡取暖、烤衣、胶靴等物件;
九、定期进行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十、各级各部门应积极配合、支持专(兼)职消防安全员的管理工作。
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积极防范和事故应急与处理安全事故、保障职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追究的规定》,《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四川省劳动安全条例》的规定,结合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安全事故应急范围
1、施工现场事故伤亡人员应急。
2、施工现场事故的安全应急。
第三条本预案是指一般以上事故的应急。
第四条各施工项目部应严格执行本预案,坚持“以人为本,珍惜生命,安全第一”的原则,落实安全责任,保障职工安全。
第二章安全事故的防范
第五条各施工项目部应严格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各项安全规范、安全操作规程。落实安全责任和安全防护措施,加强安全监督和管理,坚持安全教育和培训、坚持安全技术交底制度,防止伤亡、事故后应立即向公司、主管部门、当地安全监督管理局及相关职能部门汇报,组织人员保护现场,按照预案程序迅速进行妥善处理。
第六条各施工项目部每周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会,由项目经理和项目主管安全负责人主持,各分项项目经理、安全管理人员参加,布置、督促、检查伤亡事故的防范工作,并作出会议记录和防范措施。公司安全部每月对各分项项目部进行一次大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落实整改措施。对不按期整改的施工项目进行经济处罚。
第七条公司安全部应加强安全管理和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如发现有伤、亡事故隐患的责令立即整改,无法保证安全的责令停工整改,经检查合格后才能复工。
第八条各施工项目部未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职责的。发生伤、亡事故的,对主要负责人和第二责任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触犯刑法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项目工程部安全第一责任人:
安全第二责任人:
第三章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九条为了切实加强对安全事故的防范和应急救援的演练和实施成立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一、公司发生安全事故后安全事故救援领导小组,按以下职责,划分开展工作。
1、组长:刘军
职责:负责安全事故发生后,全面领导工作,,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协助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筹集善后处理资金。
2、副组长:孙大武
职责:负责安全事故发生后,立即向本地新闻、媒体取得联系,做好引导工作。协助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
3、副组长:蒋治武
职责:负责安全事故发生后,立即与事故家属取得联系做好安抚工作。
4、组员:罗维
职责:负责安全事故发生后,对事故家属进行善后处理及安抚工作。负责联系大型机械的动用,及车辆和事故现场保卫工作。
5、组员:刘军(该项目工地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
职责:立即向公司领导汇报事故,配合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
6、该工地责任工长:孙大武
职责:立即送伤者到就近医院抢救及时拨打急救电话,协助有关部门进行善后处理及事故调查。
7、组员:该工地安全员
职责:立即封锁、保护事故现场以便有关人员取证,配合有关人员取证和善后工作。
8、组员:冯多华
职责:立即引导工地民工就地待命,不得离开工地,取证、调查原因、配合有关人员取证和善后处理。
9、组员:该工地门卫
职责:立即关闭大门,保护事故现场不得让工地以外人员进入,等待上级部门进行调查取证勘察事故现场等。
二、如事故发生后,项目经理不在现场,项目经理职责由责任工长承担以此类推,如公司总经理不在或外出由副总经理承担总经理职责,各级人员以此类推。做到有事故发生,有责任人负责。
三、幢号、分公司、站、厂对发生的突发事故,(如食堂中毒、工地发生火灾、特大安全事故、一般安全事故、病疫等)必须立即向公司汇报,如发生不报,一经查实,公司将对责任人进行严厉处罚,情节严重的将交司法机关处理。项目、分公司、厂、站必须成立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救援小组和后勤保障组。报公司审批实施。
第四章施工现场安全应急处理
第十条施工现场的火灾抢救
1、火灾急救施工现场发生火灾时,应了解起火部位,燃烧的物质等基本情况,拨打“119”报警,同时组织撤离和扑救。消防部门到达前,对易燃易爆的物质采取正确有效的隔离。如切断电源,撤离火场内的人员和周围易燃易爆物及一切贵重物品,根据火场情况,机动灵活地选择灭火器具。在扑救现场,应统一行动,如火势扩大,一般扑救不可能时,应及时撤离扑救人员,避免伤亡,防止中毒,坍塌、坠落、触电,物体打击等二次事故的发生。在灭火后,应保护火灾现场,以便事后调查起火原因。
2、火灾现场自救注意事项
(1)救火人应注意自我保护,使用灭火器材救火时应站在上风口防止烈火、浓烟熏烤而受到伤害。
(2)火灾袭来时要迅速疏散逃生,不要贪恋财物。
(3)必须穿越浓烟逃走时,应尽量用浸湿的衣物披裹身体,用湿毛巾或湿布捂住口鼻,或贴近地面爬行。
(4)身上着火时,可就地打滚,或用厚重衣物覆盖压灭火苗。
(5)大门封门无法逃生时,可用浸湿的被褥衣物等堵塞门缝,泼水降温,呼吸待援。
3、烧伤人员现场救治在出事现场,立即采取急救措施,使伤员尽快与致伤因素脱离接触,以免继续伤害深层组织。
(1)伤员身上燃烧着的衣服一时难以脱下时,可让伤者躺在地上滚动,或用水洒扑灭火焰,切勿奔跑或用手拍打,以免助长火势,防止手的烧伤。如附近有河沟或水池,可让伤员跳入水中。如果肢体烧伤则可把肢体直接浸入冷水中灭火和降温。以保护身体组织免受灼伤的伤害。
(2)用清洁包布覆盖烧伤面并做简单包扎,避免创面污染。自己不要随便把水泡弄破,更不要在创面上涂任何刺激性的液体或不清洁的粉和油剂。
(3)伤员口渴时可给适量饮水或含盐饮料。
(4)经现场处理后的伤员要迅速送医院救治,转送过程中要注意观察呼吸、脉搏,血压等的变化。
第十一条严重创伤出血伤员的现场救治
1、止血
(1)压迫止血法:先抬高伤肢,然后用消毒纱布或棉垫覆盖在伤口表面,在现场可用清洁的手帕、毛巾或其他棉织品代替绷带或布条加压包扎止血。
(2)指压动脉出血近心端止血法:按出血部位分别采用指压面动脉、颈总动脉、锁下动脉、肢动脉,胫动脉,胫前后动脉止血法。
(3)弹性止血带止血法:当肢体动脉创伤出血时,就先抬高肢体,使静脉血充分回流,然后在创伤部位的近心端放上弹性止血带,在止血带与皮肤间垫上消毒纱布棉垫。止血必须扎紧,要加压扎紧到切实将该处动脉压却。同时记录上止血带的具体时间,争取上止血带后2个小时以内尽快将伤员转送到医院救治,若途中时间过长,则应暂时松开止血带数分钟:同时观察伤口出血情况。若伤口出血已停止,可暂勿再扎上止血带;若伤口继续出血,则再重新扎紧上止血带加压止血。
2、包扎、固定创伤处用消毒的敷料或清洁的医用纱布覆盖,再用绷带或布条包扎。
3、搬运经现场止血、包扎、固定后的伤员,应尽快正确地搬运送医院抢救。搬运伤员要点:
(1)在肢体受伤后局部出现疼痛、肿胀、功能障碍,畸形变化,就提示有骨折存在。宜在止血包扎固定后再搬运。
(2)在搬运严重创伤伴有大量出血或已休克的伤员时,要平卧运送伤员,头部可放置冰袋或戴冰帽,路途中要尽量避免震荡。
(3)在房屋倒塌、上方陷落、交通事故中,在肢体受到严重挤压后,一般在解除肢体压迫后,应马上用弹性绷带缠绕伤肢,给以固定少动。
(4)胸部受损的伤员,实际损伤常较胸壁表面所显示的更为严重,有时甚至完全表里分离。
(5)人体创伤的,尤其在严重创伤时,常常是多种性质外伤复合存在。引起创伤性休克的主要原因是创伤后的疼痛。处于休克状态的伤员要让其安静,保暖、平卧、少动,并将下肢抬高约20度左右,及时止血、包扎、固定伤肢并送医院进行抢救。
第十二条触电事故处理
一、对症救护处理
1、触电者伤势不重,神志清醒,未失去知觉,但内心惊慌,四肢麻木,全身无力,或触电者在触电过程中曾一度昏迷,但已清醒过来,则应保持空气流通或注意保暖,使触电者安静休息,不要走动,严密观察,并请医生进行诊治,或送往医院。
2、若触电者伤势严重,已失去知觉,但心脏跳动和呼吸还存在,对此种情况,应使触电者舒适,安静平卧;周围不围人,使空气流畅;解开他的衣服以利呼吸,如天气寒冷,要注意保温,并迅速请医生诊治或送往医院。若触电者呼吸困难。面色发白,发生抽搐,应立即请医生作进一步抢救。
3、若触电者伤势严重,呼吸停止或心脏停止跳动,或二者都已停止,仍不可以认为已经死亡,应立即施行人工呼吸或胸外心脏挤压,并迅速请医生诊治或送往医院。但应注意:急救要尽快地进行,不能等医生的到来,在送往医院的途中,不能中止急救。
二、人工呼吸法人工呼吸法是触电者停止呼吸后应用的急救方法。各种人工呼吸法中以口对口人工呼吸法效果最好,而且简单易学,容易掌握。施行人工呼吸前,应迅速将触电者身上妨碍呼吸的衣领、上衣、裤带解开,使胸部能自由扩张,并迅速取出触电者口腔内妨碍呼吸的食物,脱落的假牙、血块、粘液等。以免堵塞呼吸道。作口对口人工呼吸时,应使触电者仰卧,并使头部后仰,使鼻孔朝上,如舌根下陷,应把它拉出来,以利呼吸畅通。
三、胸外心脏挤压法胸外心脏挤压法是触电者心脏跳动停止后的急救方法。作胸外心脏挤压时,应使触电者仰卧在比较坚实的地方,在触电者胸骨中段叩击1-2次,如无反应再进行胸外心脏挤压。人工呼吸与胸外心脏挤压持续4-6小时,直到病人清醒或出现尸斑为止,不要轻易放弃抢救。当然应尽快请医生到现场抢救。
四、外伤的处理若触电者受外伤,可先用无菌生理盐水和温开水洗伤,再用布绷带或布类包扎,然后送往医院处理。如伤口出血,则应设法止血。通常方法是:将出血肢体高高举起,或用干净纱布扎紧止血等,同时急请医生处理。
第十三条中暑后抢救夏季,在建筑工地上劳动最容易发生中暑,轻者全身疲乏无力,头晕、头痛、烦闷、口渴、恶心、心慌;重者可能突然晕倒或昏迷不醒。遇到这种情况应立即进行急救,让病人平躺,并放在阴凉通风处,解开衣扣腰带,慢慢地给患者喝一些凉开(茶)水、淡盐水或西瓜汁等,可以给病人服用十滴水、仁丹、藿香正气片(水)等消暑药。病重者要及时送往医院治疗。预防的简单方法是:平时应有充足的睡眠和适当的营养;工作时,应穿浅色且透气性好的衣服,争取早出工,中午延长休息时间,备好消暑解渴的'清凉饮料和一些防暑的药物。
第十四条
一氧化碳中毒抢救对一氧化碳急性中毒患者的抢救,首先要及时将病人转移至空气新鲜流通处,使其呼吸畅通;中毒较重的病人,要给其输氧,促进一氧化碳排除;对已发生呼吸衰竭的患者,要立即进行人工呼吸,直到恢复自动呼吸,再送往医院治疗。
第十五条亚硝酸钠中毒抢救亚硝酸钠毒性剧烈,中毒死亡率也较高,但只要抢救及时,方法适当,仍可化险为夷。抢救的方法有以下几种:
一、迅速洗胃,清除毒物。洗胃一般用1:5000的高锰酸钾水冲洗,仰灌或胃管插入均可。同时,要用硫酸镁导泻,排除肠道内的毒物。
二、对轻微中毒患者,可采用高渗葡萄糖加维生素C静脉注射。一般用15%葡萄糖60—100ML加维生素C0.5—1克,注入静脉。
三、血压下降时,可用阿拉明强心剂,但禁用肾上腺素。
四、对呼吸困难、青紫严重、昏厥休克的严重中毒者,要立即送医院救治。
第五章应急器材、应急物资
第十六条应急电话
1、应急电话分类:
工伤事故重病人抢救拨打120救护电话,请医疗单位急救。火警、火灾事故拨打119火警电话,请消防部门急救。发生抢劫、偷盗、斗殴等情况拨打匪警电话110,向公安部门报警救助,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立即向主管部门和市安监局汇报。
2、保证电话在事故发生时能应用畅通工地安装电话,在室外张贴119电话的安全提示标志。电话一般应放在室内临现场通道的窗扇附近,以便节日、夜间等使用,房内无人、上锁,有紧急情况无法开锁时击碎玻璃,就可向有关部门、单位、人员拨打电话报警报救,电话机旁变应张贴采用紧急电话和工地注要负责人和上级单位的联络电话。
3、电话报救须知救护电话“120”,火警电话“116”,匪警电话为“110”,拨打电话时要说清楚以下几件事:
(1)说明伤情(病情、火情、案情)和已经采取了些什么措施。
(2)讲清楚伤者(事故)在什么地方,什么路几号附近有什么特征。
(3)说明报救者单位、姓名(或事故地)的电话或移动电话号码。应派人在现场处等候救护车,把救护车进入工地现场的路上障碍及时清除。
第十七条常备应急物资
一、常备药品
1、消炎药:先锋霉素Ⅳ号、增效联磺片、氟哌酸、奥复星、痢特灵。
2、治疗冠心病及降血压药:硝酸甘油、消心痛、心痛定、复方降压片、利血平。
3、止咳平喘药:克咳敏、复方甘草片、氨茶碱、喘定、博利康尼。
4、解痉止痛及止吐、助消化药:阿托品、654-2、灭土灵、吗丁啉、酵母片、多酶片。
5、通便药:果导片、开塞露。
6、解热止痛药:安痛定、去痛片、阿斯匹林。
7、镇静药及脱敏药:安定、扑尔敏等。
8、脱水药:20%甘露醇。
9、抢救药:可拉明、洛贝宁、多巴胺、肾上腺素、利多卡因。
10、治疗配药的液体:5%葡萄糖、10%葡萄糖、25%葡萄糖、5%葡萄糖盐水、0.9%盐水。
二、常用物品体温计、血压计、听诊器、冰袋、各种消毒液及物品、一次性注射器及输液装置。
三、急救药品20%甘露醇注射液、0.9%盐水注射液、低分子右旋糖酐注射液、多巴胺、西地兰。
四、消毒药品75%酒精、2%碘酒、3%过氧化氢(双氧水)、0.1新洁尔灭、0.9%盐水、1%龙胆紫夜、红汞。灭菌棉球、棉签、持物钳。
五、急救物品急救包(内含无菌敷料、绷带);缝合包(内含持针器、缝合针、线,止血钳、镊子、剪刀、手术刀、敷料等);气管切开包(内含气管套、手术刀、止血钳、剪刀、镊子、持针器、缝合针、线、敷料等);各种常用小夹板或石膏绷带,担架;止血带、氧气袋。
六、眼科常备药物及器械洗眼壶、清创缝合包、简单的缝合器械、生理盐水、3%硼酸液、2%—3%碳酸氢钠溶液、抗生素眼药水、抗生素眼药膏、破伤风抗菌素、止血药、消炎药等。
第六章救援人员、救援器材、救援培训及演练经费
第十八条救援救护小组及后勤保障组从各项目部抽调人员组建一支精干、训练有素的救援队伍,保证召之即来,保证救援工作顺利实施。
第十九条救援救护组及后勤保障组负责人对人员的基本抢救知识培训,学习结束后进行考试,确保培训质量,培训时间不低于20个学时。
第二十条救援救护小组根据各项目工程部提供的伤、亡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提前做好车辆器材准备工作,随时调用。
第二十一条为保障伤、亡事故抢救救援,公司与项目部共同落实专项经费。
第七章重、特大事故处理程序
第二十二条亡事故发生后,项目工程部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时限立即上报,不得瞒报、谎报或拖延报告,并应配合、协助事故调查,不得以任何方式阻碍,干涉事故调查。
第二十三条重、特大事故应急处理程序
1、报告及报警:接到各项目部发生事故报告后,应立即报告公司和市安监局、安监站。
2、下达救援指令:接到伤、亡事故报告,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达指令,救援小组立即赶赴事故现场,进行救援抢险。由救援小组组长负责现场指挥,保持与领导小组的通讯联络,随时将施救情况报告领导小组。
3、后勤援助,后勤保障组在接到领导小组指令后,立即赶赴现场,及时抢救伤员转到医院抢救,汇同、配合相关部门准备好下一步的善后工作,保持与领小组的通讯联系,随时报告情况。
4、现场保护和清理,各项目部应保护好现场,待调查小组事故调查完毕后,救援小组汇同项目部清理现场。
第八章监督检查和考核
第二十四条各领导小组负责对救援救护组执行本预案所规定的各项工作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各项目工程部对伤、亡事故的防范及具体救援人员、设备、器材落实情况并及时报告。
第二十五条加强对伤、亡事故防范和应急救援工作的考核,考核工作由公司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项目部进行考核。
第二十六条本预案涉及人员变动,由继任者担任。
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10
1.目的
为了使本厂认识和了解与其活动相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并将这些信息及时传达给从业人员和相关方,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规范安全生产行为。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厂获取、识别、更新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并建立台帐。
3.职责
3.1安全管理部门
3.1.1负责安全法律法规、标准与其它要求的收集、识别及更新并建立台帐,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1.2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单位对识别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进行符合性评价。
3.1.3负责向各部门宣传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
3.1.4负责制定本厂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3.1.5负责法律法规及安全操作规程的发布
3.2其他部门
3.2.1获取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应及时传递到安全环保部。
3.2.2负责将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要求传达给员工,并遵照执行。
3.2.3负责制定本单位、部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3.2.4负责制定本单位、部门的安全操作规程。
4.程序
4.1获取途径
4.1.1安全管理部门通过标准化信息网、新闻媒体、行业协会、政府主管部门及其他方式查询获取国家的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
4.1.2总经理办公室收集整理上级部门的有关安全生产的通知、公报等。
4.1.3各部门从专业或地方报刊、杂志等索取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应及时报送本厂安全管理部门进行识别和确认并备案。
4.2登记与识别
4.2.1根据本厂生产、活动和服务过程中所有的危险、有害因素,结合法律法规的最新内容及版本,识别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其它要求。
4.2.2根据本行业特点,识别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其它要求。
4.2.3本厂安全管理部门组织相关部门对获取和识别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要求组织评审确认,报本厂分管领导审核批准,并编制《适用的.法律、法规清单》。
4.3更新
4.3.1当现行法律、法规、标准和其它要求更新时,应重新及时识别。
4.3.2本厂安全管理部门每年进行一次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要求的获取、识别、更新工作。
4.3.3当生产过程中的危险、有害因素发生变更时,应及时进行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的重新识别。
4.4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的发放、实施、检查与符合性评价。
4.4.1安全环保部及时将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中的重要内容进行摘编,并下发到相关部门、单位。
4.4.2各部门单位要组织学习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并在安全标准化运行中严格遵守,各部门单位培训学习情况记录于安全例会台帐,班组学习情况记录于班组活动记录中。
4.4.3本厂安全管理部门每年一次对贯彻安全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现象要组织相关部门分析原因,进行整改。生产技术部负责建立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符合性评价记录。
4.5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
4.5.1 本厂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编写本厂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下发到各部门,各部门要组织全体人员学习并严格执行。
4.5.2各部门应根据本单位特点制定适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或本厂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实施细则,下发到车间和班组,各级人员应严格执行。
4.5.3各部门应根据本单位工艺、技术、设备特点和原材料、辅助材料、产品的危险性编制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下发到车间和班组,岗位人员应按照岗位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4.6评审和修订
4.6.1本厂安全管理部门每年一次组织有关部门单位对颁发的制度文件进行评审,对不适宜性文件及时进行修订。
4.6.2当工艺、技术、材料等发生变更时或发生事故后,安全环保部和各部门应及时对各种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修订,确保适用性和有效性。
4.6.3修订时经分管安全副总经理批准后进行修订。
4.6.4新修订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应及时发放到岗位,保证各岗位的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是最新有效文件,原文件收回统一作废。
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11
1范围
1.1为建立XXXX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XX)建设工程、电力生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电力安全隐患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电监安全[20xx]5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1.2本制度适用于XXXX各在建项目公司和运行管理期的电力生产单位。
2组织机构
2.1成立公司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领导公司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安全隐患排查长效机制,保证生产安全稳定运行。
2.2公司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组长由公司第一负责人担任,副组长由主管电力安全生产和工程建设的副总经理担任,成员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以及各专业管理组成员组成。
2.3公司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下设检查组,挂靠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公司安委会建设管理专业组(设在建设管理部)具体负责督促协调在建项目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生产管理专业组(设在安全生产技术部)具体负责督促协调电力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交通安全专业组(设在行政人事部)具体负责车辆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2.4检查组组长由主管电力安全生产和工程建设的副总经理担任,成员由公司安全委会相应专业组成员、各参建单位负责人、安全网络成员组成。
2.5公司各单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组织机构设置参照XXXX公司进行。
3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3.1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称事故隐患)是指建设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3.2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3.3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3.4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隐患。
4 在建项目安全隐患排查的工作项目
4.1各在建项目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公司建设管理部负责督促协调,各在建项目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由本项目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负责。各在建项目公司的检查组组长负责督促协调工程监理部组织各专业组,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对所管辖区域的人员、设备、场地、工器具、货物、管理等方面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并判断可能发生的后果。项目监理部对排查出来的所有危险点进行汇总、确认、组织讨论消除隐患的具体措施,明确责任人、完成期限,并报送在建项目公司工程部,经本单位领导签批后报送公司建设管理部。
4.2各在建项目工程监理部在每月25日前督促完成各项整改,需整改的单位或部门月底前把整改项目结果以整改报告形式反馈至项目工程监理部,工程监理部负责审核专业监理、总监签字后报送在建项目公司工程部。工程部经主管领导签审后报送公司建设管理部。
5.运行管理期电力生产单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项目
5.1 运行管理期电力生产单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公司安全生产技术部负责督促协调。各运行管理期电力生产单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由本单位电力生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负责,检查组组长负责每月5日前组织本单位各部门专业人员开展电力生产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对发现的问题,按照安全隐患排查“五落实”原则逐项落实,并统计成表由主管领导、总经理审核签字后,每月底随《电力生产月报》一起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报送公司安全生产技术部备案。
5.2公司安全生产技术部负责跟踪、督促、落实重大安全隐患排查的治理情况,对一时无法整改的重大安全隐患,要审查其指定的应急预案的可行性、可靠性。
5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的工作内容
5.1月度隐患排查内容
5.1.1安全管理方面
5.1.1.1公司及各参建单位领导班子安全责任意识与履职情况。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的安全生产责任是否明确和细化;项目主要负责人在具体工作中是否真正把安全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加以强调;分管生产的领导是否能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对项目建设中的安全管理是否尽职、到位;安全专项资金是否合理安排,划拨是否及时,使用是否合理。
5.1.1.2安全生产体系建设情况。公司及各参建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保证体系、监督体系是否健全,工作界面和责任界面是否清晰,运转是否协调顺畅。安全监督人员的现场安全监督是否严格、有效。
5.1.1.3安全生产制度修订与执行情况。各参建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否覆盖安全生产的全部过程,技术规程是否及时进行了修订、能否满足生产需要(每年底应组织修订一次,遇到大的技术整改项目验收合格三个月完成);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程标准在具体工作中是否得到有效的贯彻执行。
5.1.1.4安全教育与技术培训情况。公司及各参建单位安全教育与技术培训是否有计划地进行,培训内容是否有针对性;参建单位员工的安全意识与自我防护能力如何;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5.1.1.5事故报告、处理及责任追究情况。是否存在迟报、瞒报不安全事件行为;发生事故后,是否能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事故分析与处理。
5.1.1.6应急管理工作情况。应急组织体系是否健全;应急预案体系是否完善;预案演练和应急救援物质、设备配备及维护情况是否满足要求。
5.1.2设备与环境安全方面
5.1.2.1设备运行维护与消缺情况。重要设备、设施的运行与日常维护以及特种设备的检测检验是否按规定进行;已查出的安全隐患是否得到及时消除,一时难以处理的是否采取了监控措施并制定了处理计划。
5.1.2.2技术监督与危险源监控情况。技术监督工作是否按要求进行,重要监测指标是否在允许范围内;重要施工场所以及重点环节、部位是否建立了重大危险源档案,风险辨识、监控预警制度执行以及防止事故的措施落实是否到位。
5.1.2.3工作环境安全与健康情况。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安全警示标志是否齐全完善,有无装置性违章现象;消防设备设施是否齐全、可用,是否定期进行试验与维护,摆放是否符合需求要求;劳动保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是否满足国家有关职业安全健康要求。
5.1.2.4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情况。大型起重设备的安全检定是否按期进行,荷载保护、行程保护等重要保护是否完好。
5.1.3防汛、防台、防冰与施工安全方面
5.1.3.1防汛防台准备工作情况。防汛防台组织机构是否健全,责任制是否落实;是否坚持每年汛前认真开展防汛检查、整改,做到“思想、组织、措施、物资”四落实,“人员、措施、工作”三到位;是否每年修编防汛手册和超标准洪水应急预案,并按规定报政府防汛指挥部门审批。
5.1.3.2防汛设备设施完好情况。防汛备用电源是否安全可靠;雨情测报是否完好,预报准确率、畅通率是否满足要求。
5.1.3.3 冬季防冰措施是否到位。冬季防冻融冰预案是否制定,措施是否得当。防冰物资是否齐全。
5.1.4交通安全方面
5.1.4.1驾驶员管理情况。是否定期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与技术培训是否存在超速行驶、酒后驾车现象;对违反规定者,是否进行了严肃处理。
5.1.4.2车辆的维修保养情况。是否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车辆管理的规定,进行车辆年检和养护;是否存在超龄服役车辆、报废车辆以及带病车辆上路行驶情况。
5.2专项检查内容
春季、防汛、秋季、冬季及重大政治活动等专项安全检查,按照公司《安全生产检查制度》或上级文件具体规定要求内容进行。
6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的工作要求
6.1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做到查找、评估、报告、治理、验收、销号闭环管理。
6.2制定安全检查表,并按检查表的内容逐项检查。检查表可参照安全生产大检查表格。
6.3对各项整改实行二级验收,在建项目整改完成后首先由各参建单位安全员进行验收,然后再由工程监理部进行二级验收;运行管理期整改项目由运行维护部门组织初次验收,各单位公司安委会在月度大检查时进行二次验收。安全监察人员及时对整改项目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确保整改计划执行的严肃性,对因故不能按计划完成的整改项目应集中进行讨论并重新调整整改计划。对不符合项的整改坚持“五落实三不准”原则,即“落实责任、落实措施、落实资金、落实整改期限、落实相应的应急预案”,“凡是自己能解决的,个人不推给专业组;专业组不推给部门;部门不推给公司”。
6.4对正在整改过程中的隐患和问题,要采取严密的监控防范措施,防止隐患酿成事故,必要时制订应急预案。
6.5对尚未完成整改的重大隐患要逐条制订详细的'整改计划,落实治理责任、措施、资金,限期完成整改。
6.6对不能确保生产安全的重大隐患,要坚决停产整改,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
6.7对物质技术条件暂时不具备整改的重大事故隐患,采取应急的防范措施,并纳入年度“双措”计划内容。
6.8做好安全检查记录,及时整理归档,重大事故隐患及整改情况登记建档。
6.9对较大、设备重大缺陷和隐患实行挂牌管理。
6.10为确保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取得好的效果,在工作方式上要做到“三个结合”,即结合设备评价,结合反事故措施落实情况梳理,结合设备实际状况开展设备隐患排查。
6.10.1坚持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建设结合起来,强化安全标准化建设和现场管理,加大安全资金投入,推进安全技术改造,夯实安全生产基础。
6.10.2坚持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安全专项整治结合起来,狠抓薄弱环节,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矛盾和重要问题。
6.10.3坚持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加强应急管理结合起来,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制度,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体系,落实隐患治理责任与监控措施,严防整治期间发生事故。
7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报告
7.1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各单位主管部门应及时向公司报告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每月、每季、每年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向主管副总经理报送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并提出下阶段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点。经逐级审核的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总结报告,应及时报送公司各安全管理专业组,各安全管理专业组汇总后统一报送安全生产技术部,并对外报送。
8重大事故隐患的公示公告
8.对各单位自查和有关部门检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要予以公示。对各单位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应当在排查或检查发现的3日内进行公示,公示位置要醒目、固定,以引起警示。
8.2出现重大隐患,公司应主动接受社会舆论监督,及时公开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情况。
9 重大事故隐患的跟踪督办和逐项销号
9.1各在建项目工程部对重大事故隐患整改,要落实跟踪督办的内设机构和责任人,督促工程监理部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对各参建单位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情况进行跟踪督办。生产运行期的重大隐患,各单位要落实整改措施。公司相关安全管理专业组要跟踪督办,直至销号。
9.2各单位督促整改的责任人应当每周至少深入现场一次,跟踪检查有关防范和监控措施落实情况,及时掌握重大事故隐患整改进度,督促企业按整改方案对重大事故隐患进行治理,彻底消除重大事故隐患。
9.3在建项目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结束后,整改单位或部门应向工程监理部提出复产验收申请。接受申请的单位或部门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现场核查。重大事故隐患在整改期限内彻底治理,经工程部和工程监理部验收合格后,将有关档案整理后归档管理。同时由在建项目工程部报送公司建设管理部备案。生产运行期的重大隐患排查经各单位检查组验收合格后,报送公司安全生产技术部备案。公司安委会安全管理专业组采用定期或不定期抽检。
9.5 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奖惩机制,对未定期排查事故隐患或未及时有效整改事故隐患的及对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成效突出的单位按照考核制度考核。
附:
1.XXXX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统计表1;
2.XXXX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统计表2;
3.XXXX 重大安全隐患排查信息报告单。
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12
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基层供销社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现将我部制定的《基层供销社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予以发布,请结合各地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在实施中如有什么问题,请及时函告我部安全办公室。
第一条 为了保障人民生命和国家财产免受火灾危害,根据国家有关消防安全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各基层供销社的消防安全工作必须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其法人代表是安全第一负责人,对所属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各分社、分销店也要指定一名防火负责人。防火负责人的确定与变动,要报上级单位和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关备案。同时,各基层社要配备专职或兼职消防安全工作人员。
第三条 各基层供销社必须建立义务消防组织,并坚持一季搞一次训练,半年搞一次演习,一年搞一次整顿。义务消防组织发生人员变动时,必须及时调整补充。
第四条 各基层供销社要根据有关规定备有适当种类、数量的消防设备和充足的水源。消防设备、消防栓和消防蓄水池等要定期保养维修,经常保持完好有效。消防设施要有专人管理,严禁移作它用。消防设备周围不准堆放其它物品。
第五条 每月确定一天为“安全活动日”,学习有关安全规定和消防知识,检查安全制度落实情况,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
第六条 库区必须和生活区、加工厂、车库分开。一时难以分开的,要有防范措施,积极创造条件,加以解决。
第七条 库区内、柜台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生活区、管理场所安装使用的固定火源,必须符合安全规定,指定专人管理,做到人走火灭。
不准靠近火源堆放易燃物品和烘烤衣物。
第八条 用电必须符合安全要求,由正式电工负责安装维修,严禁乱拉电线和超负荷用电,不准用不合格的保险装置。每年至少对电线、电器设备进行一次彻底检测。有问题的要及时维修或更换。库房内不准使用超过60瓦以上的灯泡。灯头与商品应保持安全距离。电闸开关必须设在库外,人员出库必须拉闸断电。落雷地区仓库、货场应装避雷设备。
第九条 凡经营棉花、火柴、鞭炮、火硝、石油、农药等易燃易爆和毒商品,必须专仓专柜分开存放,一律不准与其它商品混存。要制定突发事故的应急预案。
第十条 定期进行安全检查,领导必须参加,作出检查记录,对查出来的问题,要逐条研究,落实整改措施,及时消除隐患。
第十一条 值班人员必须认真履行职责,坚持交接班制度。值班时不准擅离职守,不准喝酒、打扑克、下棋和从事其他的与值班无关的活动。
要落实领导干部值班、带班制度。要加强夜班巡逻,做好联防工作。
第十二条 要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经营责任制,防止以包代管、以租代管的现象发生。同时,把消防安全工作的好坏作为对职工奖惩的条件之一,对在防止重大火灾事故发生以及扑救火灾等方面有功的人员,要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进行批评教育,严重的要给以纪律处分。
第十三条 对发生的火灾事故必须及时上报,坚持“三不放过”(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的原则。要对事故责任者及有关防火负责人进行严肃处理。
对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四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供销社(商业厅、局)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
第十五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XXXX年X月X日原商业部发布的《基层供销社消防安全管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
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13
一、认真贯彻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二、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每个员工必须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职责,做到各有职守,各负其责,实现齐抓共管,共同推进安全生产工作;
三、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是安全管理的组织领导机构,对辖属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要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
四、按照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的要求,供销社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由第一责任人与各副职领导、各组(股)及辖属单位负责人签订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按责任书所定的目标和任务,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五、每年组织两次(半年、年终)对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的承租户进行检查考核验收;
六、年终考核没有发生任何事故的.给予精神或物质奖励,年内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则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其责任。
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14
1.凡在回采过程中瓦斯涌出量大,以通风方法不能稀释瓦斯保证安全生产的采煤工作面,必需建立瓦斯抽放系统,实施瓦斯抽放工作。
2.进行瓦斯抽放的工作面必需编制瓦斯抽放设计。详细内容包括:
(1).工作面概况:开采煤层及邻近煤层赋存状况(柱状图)、地质概况、回采工作面参数、估计瓦斯涌出量、管路系统设计及抽放量猜测等。
(2).钻孔数量、参数(开孔及终孔位置、上仰角、方位角、直径、穿越岩层等)。
(3).封孔方法、封孔长度。
(4).抽瓦斯泵站的位置、巷道断面及附属设施(井下移动泵站)。
(5).抽放瓦斯的设备、设施及安装状况。
(6).要附有瓦斯抽放安装图和抽放说明书。
3.地面瓦斯集中抽放系统必需设置抽放监控系统,监控系统应具备以下功能:
A、既可独立运行,又可作为子系统与KJ131综合监控系统联网运行。
B、能连续监测泵房及井下抽放管路的负压、浓度、温度、一氧化碳、流量(纯流量瞬时值、混合流量瞬时值、纯流量累计值、混合流量累计值);泵房中循环水的水压、进出水温、水量;储气罐压力、浓度、罐体高度、罐体水封水位及温度;泵轴温并及环境瓦斯浓度、设备供电状态、设备开停状态;供水管道的'供水状况、供水池的水位;瓦斯阀门的开启量;电流、电压、功率。
C、能够依据所测参数自动转换为标准状态下的混合瓦斯流量和纯瓦斯流量,并计算出累计量.
D、当泵房环境瓦斯浓度超过规定时,能发出声光报警及断电掌握,当抽放管中瓦斯浓度低于规定值时也能发出声光报警及断电掌握。
E、具有任一分站的测点超限而由另一分站掌握断电的强制闭锁交叉断电功能,断电规律可由用户设置。
F、系统对采集到的数据进行实时分析处理、屏幕查询显示和打印,并形成相应的历史统计数据,存储日、旬、月报表。
G、系统具有很强的自检诊断功能。
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15
一、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守法经营,落实各级交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组织学习安全生产知识,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二、落实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
三、建立营运车辆维护、检修工作制度,督促车辆按时做好综合性能检测及二级维护,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四、对道路运输驾驶人员要求做到“八不”。即:“不超载超限、不超速行车、不强行超车、不开带病车、不开情绪车、不开急躁车、不开冒险车、不酒后开车”。保证精力充沛,谨慎驾驶,严格遵守道路交通规则和交通运输法规。
五、保持车辆良好技术状况,不擅自改装营运车辆。
六、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的建立完善、安全隐患整改、应急预案、有关法律法规及会议精神的学习贯彻落实情况,并做好记录。
七、做好出车前、停车后的准备、检查工作,确保行车安全,发现隐患要及时修复后方可出车。
八、不定期检查车辆的'安全装置、灯光信号、证件。
九、检查消防设施是否安全有效。
十、对交通主管部门检查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整改事项,按时逐项予以整改、落实。
十一、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全面安全检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立即通知整改,并立即抓好落实,及时消除。
十二、每趟次出车前,要对车辆的安全性能进行全方位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排除,不消除隐患不得出车。
十三、车辆经检测、二级维护,查出的隐患要及时整改,整改不到位不得出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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