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区管理制度

时间:2025-01-07 09:00:20 制度 我要投稿

厂区管理制度

  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各种制度频频出现,制度一经制定颁布,就对某一岗位上的或从事某一项工作的人员有约束作用,是他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厂区管理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厂区管理制度

厂区管理制度1

  1、厂前区进出厂门,公路交叉口、危险品仓库、储罐区、生产区及其他危险地段,必须设置交通信号和明显标志,车辆和行人要严格遵守。

  2、因生产和基建临时施工障碍交通应经厂部批准,还必须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保证车辆、行人安全(如设红色信号灯、安全警告牌等)。

  3、厂区道路必须平坦、畅通,夜间要有足够的照明。

  4、如生产需要所设的坛、池等应加围栏或盖板。

  5、任何人不得随意损坏,移动一切交通安全设施和信号标志。

  6、各种进出厂的机动车辆必须良好,经年审后持所核发合格证方可行驶。

  7、进出厂的各种机动车辆,必须遵守厂内设置的“交通标志”所规定的行车路线和行驶要求。

  8、各种车辆进出必须减速,接受门卫检查。

  9、各种出入厂的货车禁止违章搭人,装卸人员搭车要符合安全要求规定。

  10、装运危险品应当派责任心强,技术熟悉的.驾驶负担,危险品要包装牢固、严密、轻拿、轻放、不得与性质不相同的物品混装,并指定专人押运,负责安全。

  11、车辆进入有爆炸危险的生产区和储存区,必须戴防火罩,装卸时车辆应熄火。

厂区管理制度2

  1范围

  手持式电动工具种类繁多,应用广泛。挪动性大、振动较大,容易发生漏电及其他故障。触电的危险性较大,故在管理、使用、检查、维护上应给予特别重视。本制度规定了xxx水电有限公司各种常用手持电动工具保管、使用、试验、维护检查要求,以保证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手持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安全技术》(GB3787-xxx)

  《华电福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电力生产安全工器具管理规定(xxx试行版)》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安全工器具管理规定(A版)》

  3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分类

  Ⅰ类工具

  工具在防止触电的保护方面不仅依靠基本绝缘,而且它还包含一个附加的安全预防措施,其方法是将可触及的可导电的零件与已xxx的固定线路中的保护(接地)导线连接起来,以这样的方法来使可触及的可导电的零件在基本绝缘损坏的事故中不成为带电体。

  Ⅱ类工具

  工具在防止触电的保护方面不仅依靠基本绝缘,而且它还提供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的附加安全预防措施和没有保护接地或依赖xxx条件的措施。Ⅱ类工具分绝缘外壳Ⅱ类工具和金属外壳Ⅱ类工具,在工具的明显部位标有Ⅱ类结构符号“回”。

  Ⅲ类工具

  工具在防止触电的保护方面依靠由安全特低电压供电和在工具内部不会产生比安全特低电压高的电压。

  4选购

  所购买的工具及其附件必须经国家指定的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取得安全认证。

  工具出厂时,必须附有随带的详细的产品使用说明书,说明书中应有独立的章节说明工具使用时的安全要求,其内容必须包括必须注意的事项,可能出现的危险和相应的预防措施等。

  工具的销售和使用单位所经销和使用的工具必须具有安全认证标志。

  在正常运输中,必须保证工具的安全技术性能不受震动、潮湿等的影响。

  5保管

  工具必须存放在干燥、无有害气体和腐蚀性物质的场所。

  各使用部门、班组需将手持式电动工具分类进行编号,制定清册,定置存放,明确责任人。

  部门、班组安全员应按检查试验周期对部门及班组的工具进行定期检查,需做试验的应定期进行试验并记录备案。

  部门及班组安全员负责统一管理并建立安全工器具台帐。台帐包括安全工器具清册、定期检查试验报告、产品合格证书、产品使用说明书等

  6使用

  工具在使用前,操作者应认真阅读产品使用说明书或安全操作规程,详细了解工具的性能和掌握正确使用方法。

  在一般场所,为保证使用的安全,应选用Ⅱ类工具。如果使用Ⅰ类工具,必须采用其他安全保护措施,如漏电保护电器,安全隔离变压器等。整洁则,使用者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或站在绝缘垫上。

  在潮湿的场所或金属构架上等导电性能良好的作业场所,必须使用Ⅱ类或Ⅲ类工具。如果使用Ⅰ类工具,必须装设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大于30毫安、动作时间不大于xxx秒的'漏电保护电器。

  在狭窄场所如锅炉、金属容器、管道内等,应使用Ⅲ类工具。如果使用Ⅱ类工具,必须装设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大于15毫安,动作时间不大于xxx秒的漏电保护电器。Ⅲ类工具的安全隔离变压器,Ⅱ类工具的漏电保护电器及Ⅱ、Ⅲ类工具的控制箱和电源联接器等必须放在外面,同时应有人在外监护。此类场所严禁使用Ⅰ类工具。

  在特殊环境如湿热、雨雪以及存在爆炸性或腐蚀性气体的场所,使用的工具必须符合相应的防护等级的安全技术要求。

  每次使用前必须进行外观检查和电气检查

  外观检查:

  外壳、手柄有无裂缝和破损,紧固件是否齐全有效;

  软电缆或软电线是否完好无损,保护接零(地)是否正确、牢固,插头是否完好无损;

  开关动作是否正常、灵活、完好;

  电气保护装置和机械保护装置是否完好;

  工具转动部分是否灵活无障碍,卡头牢固。

  电气检查:

  通电后反应正常,开关控制有效;

  通电后外壳经试电笔检查应不漏电;

  对于旋转工具,通电后观察电刷火花和声音应正常。

  手持电动工具在使用场所应加装单独的电源开关和保护装置。其电源线必须采用铜芯多股橡套软电缆或聚氯乙烯护套电缆;电缆应避开热源,且不能拖拉在地。

  电源开关或插销应完好,严禁将导线芯直接插入插座或挂钩在开关上。特别要防止将火线与零线对调。

  Ⅰ类工具电源线中的绿/黄双色线在任何情况下只能用作保护线。

  工具的电源线不得任意接长或拆换。当电源离工具操作点距离较远而电源线长度不够时,应采用耦合器进行联结。

  工具电源线上的插头不得任意拆除或调换。

  插头、插座中的接地极在任何情况下只能单独联结保护线。严禁在插头、插座内用导线直接将接地极与中性线联结起来。

  工具的危险运动零、部件的防护装置(如防护罩、盖)等不得任意拆卸。

  操作手电钻或电锤等旋转工具,不得带线手套,更不可用手握持工具的转动部分或电线,使用过程中要防止电线被转动部分绞缠。

  手持式电动工具使用完毕,必须在电源侧将电源断开。

  在高空使用手持式电动工具时,下面应设专人扶梯,且在发生电击时可迅速切断电源。

  7检查维护

  工具必须由专职人员按以下规定进行定期检测

  每季度至少全面检查一次。

  在湿热和常有温度变化的地区或使用条件恶劣的地方还应缩短检查周期。

  工具的定期检查,除外观检查外,还必须测量工具的绝缘,用xxxV兆欧表测试,Ⅰ类不低于xxxMΩ,Ⅱ类不低于xxxMΩ;Ⅲ类不低于xxxMΩ。

  长期搁置的工具,在使用前必须测量绝缘电阻。如果绝缘电阻小于上表的规定,必须进行干燥处理或维修,经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工具如有绝缘损坏,电源线护套破裂、保护线脱落、插头插座裂开或有损于安全的机械损伤等故障时,应立即进行修理,在修复前,不得继续使用。

  手持式电动工具的检修应由专职人员进行,同时应配备必要的检验设备或仪器。

  修理后的工具,不应降低原有防护性能。对工具内部原有的绝缘衬垫、套管,不得任意拆除、调换或漏装,工具的电源线不得任意调换。检修后的工具其绝缘电阻,经用xxxV兆欧表测试,Ⅰ类不低于xxxMΩ,Ⅱ类不低于xxxMΩ;Ⅲ类不低于xxxMΩ。工具绝缘部分经过了修理或在大修后尚应进行交流耐压试验,试验电压标准分别为:Ⅰ类—xxxV,Ⅱ类—xxxV,Ⅲ类—xxxV。

  使用部门和维修部门不得任意改变工具的原设计参数,不得采用低于原用材料性能的代用材料和与原规格不符的零部件。

  在维修时,工具内的绝缘衬垫、套管等不得任意拆除或漏装,

  工具如不能修复或修复后仍达不到应有的安全技术要求必须办理报废手续。

厂区管理制度3

  第一条为加强厂区安全管理,规范厂区参观工作,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上级领导视察参观、集团公司内部单位人员参观、本企业以外人员考察参观、学生实习参观。

  第三条凡欲入厂区参观者,由承办部门事先和xx公司办公室取得联系,并填写《xx公司厂区参观申请表》。

  第四条由xx公司办公室或承办部门安排专人负责参观接待工作,并联系用车及讲解等事宜。

  第五条入厂参观者必须按照既定时间、路线,不得随意在厂区逗留,不得单独离队参观。

  第六条接待人员应提醒参观人员注意人身安全,到生产车间参观必须带安全帽。

  第七条参观者应妥善保管好自己随身携带的物品。进入电解、动力车间前应将手表、信用卡等易受磁场影响的物品交专人保管。

  第八条进入生产车间参观时,可由指定的讲解人员(或由生产部、技术中心安排专人)讲解生产工艺。在参观过程中应遵守车间的'规章制度。

  第九条生产车间应在不宜参观区域悬挂“谢绝参观”标示牌。

  第十条接待人员应提醒参观者注意保持环境卫生,将随身携带的饮料瓶、食品袋、纸屑等物品丢弃在指定位置。

  第十一条参观者在厂区内进行采访、拍摄等活动时,xx公司办公室应及时请示公司领导批准,并安排专人协助完成采访、拍摄等工作。

厂区管理制度4

  一、管理目的

  为规范公司员工车辆的停放秩序,合理利用停车场车位资源、规范现有停车场使用及车辆停放,实现厂区车辆停放的统一管理,保障公司利益及车辆安全,保持公司内环境工作秩序的良好态势,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二、管理责任

  1、安保部:履行对公司停车场所有区域的监督管理责任

  2、业务部、生产部、品控部、财务部、行政部、采购部:履行对各自部门停车场区域的管理责任

  三、车位划分

  公司停车场共计127个车位,为契合各部门用车位需求,对公司停车场车位按部门实际情况进行分区域管理,具体划分如下:

  001-005号车位交给XX和XX员工使用;

  006-051号车位由业务部使用;

  052-090号车位由生产部使用;

  091-106号车位由财务部使用

  107-127号车位由品控、采购、安保、行政共同使用。

  业务部停车区域,中间通道允许10辆车,单排停放。

  公司领导及各部门负责人、副经理以上人员车辆统一停放至公司行政楼前停车区域。

  四、车位分区管理

  1、各部门根据部门实际情况合理调配车位,根据员工岗位、工作时间、家庭住址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定,并按照集体研究、民主决策、会议决定执行。部门按照公司要求统计车辆信息,将审核确认的.信息报安保部统一制作车辆通行证。

  2、各部门做好员工宣传教育工作,务必告知员工各自部门所在车位号段,不得违规占用其他部门停车位。

  3、员工车辆进入公司停车场后,必须严格按照停车场相关规定执行,一旦发现有违规者,按公司规定处罚。

  4、员工离职需将车辆通行证交回各自部门,由部门确认无误后交安保部注销。

  5、各部门做好对各自车位责任区内的秩序、设施设备状况的管理监督,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五、通行制作发放

  1、各部门根据车位分区管理要求,将审核通过的员工车辆信息统计汇总上报至安保部。

  2、安保部根据各部门上报的员工车牌信息统一制作公司停车牌并下发。

  六、车辆停放管理规定

  1、入场车辆须出具车、证相符的有效通行证(放置于机动车挡风玻璃前),公司公务车辆、来访车辆、参观车辆除外;

  2、入场车辆自觉保持停车场清洁卫生,禁止在场内乱丢垃圾与弃置废杂物,禁止在场内吸烟;

  3、入场车辆应按规定路线依次行驶,注意行人,时速不得超过5km/h,并禁止鸣号;

  4、场内停放车辆应按划定的停车位有序停放,不得压线、占位停放;

  5、入场车辆必须遵守安全防火、防暴规定,严禁使用明火,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及航空违禁品等危险物品;

  6、停放于场内的车辆,必须锁好门窗和启用防盗系统,凡现金、重要文件、其他贵重物品发生遗失,公司概不负责;

  7、入场停放的车辆及其使用人应自觉主动维护场内的设施设备的完好,严禁私自占用、挪用及破坏一切设施设备;

  8、本场仅供车辆停车使用,禁止在场内加油、修车、试刹车,禁止任何人在场内学习驾驶车辆;

  9、发生突发情况时,场内车辆须遵守保安人员指挥停入制定位置或驶离停车场;

  10、所有入场车辆应遵守以上规定,凡违规、拒不配合管理者,将依据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承担相应损失及可能引起的一切责任。

厂区管理制度5

  一、厂区环境

  1.本公司周边交通便利,不受任何生物、化学、物理性污染源的污染。

  2.厂区内主要道路铺设水泥路面,地面平整、干净、无杂物、无积水、无积雪,原料运输车与产品车辆分路行驶,厂区内环境绿化,并保持环境整洁、干净。厂区内、外卫生有人负责,每日清扫卫生,不种植有碍食品卫生的花木。

  3.厂区与生活区明显分开,无任何可以产生不良气味、有毒、有害气体,烟尘及危害食品卫生的设施。

  4.厂区内有适当的排水系统,车间、仓库、冷库周围无积水现象,有害气体,烟尘及危害食品卫生的'设施。

  5.厂区内各厕所卫生有专人负责,厕所一律水冲式,每日及时清洗消毒,并设有冲水、洗手、防蝇、防虫、防鼠设施,墙壁地面均采用易清洗消毒的材料建成。

  6.生产过程中生产废弃物堆放在指定地点并远离生产区,每日生产完毕后必须及时清理干净,统一处理,对垃圾存放处及其它蚊虫滋生地及时清理,并采取相应防虫、防鼠措施,做到厂区内无蚊蝇、鼠害等。

  7.厂区内建有包装物料贮存库。

  8.厂区没有兼营、生产、存放有碍公司食品卫生和产品质量的其它产品和有毒化学物质。

  9.厂区内不得吸烟。

  10.各部门生产前将卫生责任区清扫干净,不得有果皮、纸屑、塑料袋等杂物。

  11.进入厂区的运输工具必须清洁干净,产品运输车辆不得有异味。

  12.废旧车辆不得在厂区内停放,废旧生产物品、机械不得在厂区内存放。

  二、厂房按加工产品工艺流程需要及卫生要求合理布置

  三、设施卫生管理

  1.加工各车间有足够的生产空间,并相互隔离,车间地面采用无毒、坚固、防水、耐磨、耐腐蚀、防滑的水磨石地面,便于清洗及消毒,地面平坦不积水,车间内污水排放口盖铁盖子,防止蚊蝇及老鼠进入车间。

  2.车间墙壁采用无毒、平滑、易清洁、不透水、不易脱落的白色瓷砖及无毒材料制成。

  3.车间安装明窗并设有防虫蝇装置,内窗台与水平面呈45斜坡以便清洗。

  4.车间所有的各种管道均采用防锈、耐腐蚀材料制成,不同管道采用明显的颜色区别。

  5.照明设施

  厂区各处装有照明设施,车间照明设施采用光线充足、不改变物品颜色的白炽灯管,并备有防爆设施,以防破裂时污染产品。

  6.通风设施

  各车间通风良好,配有空调及换气设施,以防室内温度过高,并保持室内空气新鲜。

厂区管理制度6

  一、目的

  为减少事故发生,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工作方针,规范厂区安全管理工作,保证员工生命健康安全,减少财产损失。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使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和全体员工。

  三、职责

  管理部负责本制度的拟定、修改,安全小组负责本制度的监督和执行。

  四、工作内容及要求

  1、人员管理

  1.1全体员工应严格遵守公司制度,加强防火、防盗、防自然灾害的安全意识;

  1.2外来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公司内,进入公司的外来人员需由相关人员同意后陪同进入。

  2、车辆管理

  2.1所有机动车(包括业务单位的货运车辆)要按指定区域停放,禁止堵塞公司进出通道;

  2.2所有非机动车辆,停放在一楼区域规定位置,必须摆放整齐,严禁堵塞门口至升降机的过道,需充电的车辆,应靠墙摆放充电。

  3、安全培训制度

  3.1对新入职员工,在入职时进行安全教育,包括公司逃生路线、灭火器的使用等培训,使新员工了解公司安全方面的规章制度和安全注意事项,树立遵章守纪安全第一的观念;

  3.2每半年进行一次在职安全培训,学习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学习安全防火、安全用电、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知识,提高员工的安全素质,预防事故的发生;

  3.3结合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利用标语、板报、会议、事故总结等不同形式,让员工明白事故发生的原因和预防事故的措施,从中认真吸取教训,增强自我保护能力。

  4、禁止烟火

  4.1公司所有区域禁止吸烟,不乱携带和使用火种,因工作需要使用明火的,经公司同意后到指定区域内使用,使用时人员不得离开,外来人员遵照执行,由业务接洽部门负责申明此项规定并监督执行;

  4.2公司内禁止使用电火炉、暖手宝、小电热毯或者其它限制使用的.取暖设备,公司所有带电设备需按安全规范使用,严禁危险操作;

  4.3公司安全出口、消防通道禁止堆放任何物品,严禁堵塞;

  4.4消防器材的放置位置应在便于取用,醒目的固定位置,并放置于特制箱内,有明显标识,消防设施执行“三定”管理,即定人管理、定位管理、定期管理;

  4.5贯彻“以防为主,以消为辅”的方针,开展安全教育,加强防火检查和灭火器材管理。

  5、防盗管理

  5.1公司重要位置如仓库、过道、门口等安装监控设施,并对其进行检查维护,保证其灵敏有效;

  5.2仓库、办公室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入,无人时应锁门,重要卷宗、文件、公司物品以及私人物品等应入柜上锁;

  5.3一楼玻璃门应随手关闭,下班时关闭门窗,关好玻璃门,锁好卷帘门;

  5.4三楼通向天台的铁门,应常年上锁,定期检查是否损坏。

  6、应急体系

  6.1全体员工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工作指导方针;

  6.2各职能部门要把预防事故发生、控制事态发展和减少事故损失作为应急救援工作的中心环节和重要任务。

厂区管理制度7

  一、实行分区责任制

  卫生清扫划分责任区,各部门的责任区为:本部门所使用区域和与之相对应的地面、墙壁、天棚、暖气片及走廊窗户。共用区域由综合部负责。每周六下午各部门对本责任区进行彻底清扫。标准和要求是:

  (一)室内环境要做到:

  1.室内四墙和天棚、地面无尘土、无杂物、无污迹、无蜘蛛网、无痰迹、无斑点,窗明几净。

  2.各种设备经常保持整洁,后背无尘土,摆设美观大方,电器灯具、开关、插座等物品清洁光亮。

  4.卫生间各种设备清洁无水锈、无异味。

  5.下班前应将本部门的门窗关好、关闭照明灯及用电设备。

  6.不准从窗口往外吐痰、扔烟蒂等杂物。各部门的杂物放置到指定的.垃圾箱内,定期收取。出入洗手间应自觉将门关好。

  (二)室外环境要做到:

  1.邻近道路及厂内道路,应随时保持清洁。厂区内地面应保持良好维修、无破损、不积水、不起尘埃。

  2.厂区内草木要定期修剪,不必要之器材、物品禁止堆积,以防止有害动物孳生。

  3.排水沟应随时保持通畅,不得有淤泥蓄积,废弃物应作妥善处理。

  4.应避免有害(毒)气体、废水、废弃物、噪音等产生,以致形成公害问题。

  5.本公司各种机动车辆一律停放在规划区域内,整齐停放。厂内职工的自行车一律停放在指定地点,停放整齐。

  6.严禁在标有严禁烟火的物品附近吸烟或明火。整个厂区为禁烟区,严禁吸烟或明火。

  二、检查和考核

  厂环境卫生由综合部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检查和进行量化考核。轻微问题(如卫生责任区内有轻微灰尘、微小杂物等),予以告诫;严重违规者(如乱扔杂物、下班后不关门窗、灯等),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厂区管理制度8

  一、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厂区生活垃圾、生产性垃圾和建筑垃圾的管理,减少暂存场垃圾滞留,保持厂区及周围环境干净整洁,创造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垃圾处置管理符合环保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二、厂区垃圾分类

  (一)生活垃圾是指在日常生活中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视为生活垃圾的固体废物。

  (二)生产性垃圾是指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固体废弃物,生产作业场所清扫卫生的无害化废弃物,主要包括废收尘布袋、废塑料布、废氧化铝袋、废高压风管、废保温岩棉、废输送皮带、废木板类等。

  (三)建筑垃圾是指建设、施工单位或个人对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网等进行建设、铺设或拆除、修缮过程中所产生的渣土、水泥块、弃土、弃料、余泥及其他废弃物等。

  三、适用范围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厂区生活、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生产性垃圾、生活垃圾及建筑垃圾的规范管理和考核。

  四、区域及责任划分

  所有责任区域内的垃圾均坚持属地管理“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

  五、垃圾暂存场责任划分

  (一)生产性垃圾暂存场。企管部建立清运台账,按照规范张贴标识。生产性垃圾严禁随意乱堆乱放,必须转运至生产性垃圾暂存场,严禁生活垃圾倾倒至生产性垃圾暂存场。生产性垃圾清运时,首先,由企管部牵头联合综合部、安全管理部、纪检监察部及责任单位等部门进行鉴定,生产性垃圾不准混入危废、有价值的废品。经鉴定后,由企管部负责立项报批或招标比价外委进行清运,并做好清运的监督以及相关印证资料的存档。

  (二)生活垃圾暂存场、垃圾箱。后勤服务部建立生活垃圾清运台账,按照规范张贴标识。生活垃圾暂存场、垃圾箱内严禁倾倒生产性垃圾、建筑垃圾及有价值的物资,由后勤服务部监督管理。

  生活垃圾暂存场垃圾清运由后勤服务部牵头,纪检监察部、企管部、生产单位等不少于三个部门参与现场监装,并留存监装记录及图像资料。

  后勤服务部负责垃圾箱清运工作,各单位垃圾箱满了之后及时与后勤服务部联系,再由后勤服务部与阜康市生活垃圾处置单位联系垃圾清运事宜。食堂、宿舍楼区域生活垃圾箱清运应有后勤服务部不少于2人现场监装,生产区域生活垃圾箱清运应有后勤服务部1人、垃圾箱所在单位1人现场监装,后勤服务部做好监装记录及图像资料。

  (三)企业管理部负责每年与阜康市生活垃圾处置单位合同的签订工作。依据后勤服务部与生活垃圾处置单位生活垃圾清运交接记录及生活垃圾清运台账定期做好垃圾处置费用的结算工作。

  (四)各单位负责管辖区域内垃圾清捡、垃圾分类、监督职责,严禁随意堆放混放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生产性垃圾以及废旧彩板等各类垃圾。外委单位随意堆放的,责任单位负责监督清理并处罚。

  (五)垃圾运输过程中严禁出现随意倾倒、抛洒,必须保证转移至垃圾暂存场或垃圾箱内。

  (六)生产性垃圾暂存场地和生活垃圾中转场地严禁出现露天焚烧、严禁擅自就地填埋。

  (七)各责任区域内严禁乱堆乱倒建筑垃圾。建筑垃圾坚持“谁产生、谁拉走,谁处理”的原则,由产生单位运至园区建筑垃圾填埋场,并提供相应的印证资料,责任单位监督拉运,避免有价值的废旧物资拉运出厂,并收集印证资料。

  六、监督及奖惩

  (一)综合部、纪检监察部、安全管理部、企管部、后勤服务部定期对生活、生产性垃圾及建筑垃圾暂存场地及各单位辖区进行检查,若出现上述情况处罚责任单位500元。

  (二)若因出现上述环保问题及其他违反环保管理法律法规行为,致使环保部门对公司进行罚款的,处罚责任单位(部门) 1000元。

  (三)各责任单位应对责任区域做好监督管理,如有发现违反上述相关规定的,公司内部单位罚款500元,并责令限期清理;外委单位罚款1000元,并责令限期清理。

  (四)在厂区内乱堆乱放随意抛洒垃圾的;公司对相关责任单位或责任人处罚1000元/次。

  (五)垃圾未按要求分类并拉至指定垃圾池的.;公司对相关责任单位或责任人处罚200元/次。

  (六)垃圾中混有有经济价值或利用价值的物品的;公司对相关责任单位或责任人处罚200元~ 1000元/次;情节严重的,由公司领导班子研究处理;触犯刑法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七)垃圾中混有危废或一般固废的,公司对相关责任单位或责任人处罚200元/次。

  (八)未指定专人定时开放垃圾池,并监管垃圾装、卸车的,公司对相关责任单位或责任人处罚200元/次。

  (九)未履行监管责任,导致垃圾池内垃圾堆放混乱的,公司对相关责任单位或责任人处罚200元/次。

  (十)生产性垃圾、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出现混放或入错池的,公司对相关责任单位或责任人处罚200元/次。

  (十一)所有外委单位和个人的罚款全部交至公司财务部;各责任单位的处罚通报交至公司企管部在当月工资考核中体现;责任单位内部的处罚通报,由各单位自行处罚,并将处罚印证相关资料留档备查。

  (十二)为共同建设美好的生活工作环境,鼓励全体员工积极参与,对有上述行为的人员或单位,随时可以进行举报(提供相应的印证资料,譬如照片、视频等),对罚金的30%用于奖励举报和监督管理人员。

厂区管理制度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维护公司内部交通、工作秩序,保障公司生产区、生活区交通安全,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公司员工、外来施工人员与外包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以及公、私财产安全和其它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工业企业场内运输安全规程》及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工厂区交通安全管理由公司办保卫组负责,有权检查车辆牌证、速度、驾驶人员证件,对违反厂区交通安全规定的人员、车辆进行查处,协助公安交警部门处理厂区交通事故。

  第四条交通委员会负责公司内部车辆的管理,建立车辆管理档案,按照技术规范定期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检测。

  第五条生产经营综合管理部负责内部运输车辆驾驶人员的培训,建立内部运输车辆驾驶人员资格档案。

  第六条各分厂、部门负责各自公用车辆及外来车辆的厂内运输安全管理,并加强对本单位的私用车辆驾驶员在公司区的交通安全教育,预防发生交通事故。

  第七条公司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置、移动、占用、毁损交通标志、交通标线。

  第八条驾驶机动车辆必须证照齐全,禁止无证驾驶、酒后驾驶或把机动车辆交给无驾驶证的人驾驶。

  第九条公司区域内发生交通事故时,应及时向公司办保卫报告,公司办保卫负责交通事故处理或按有关规定上报公安交警部门,进行事故处理。

  第十条公司各分厂、部门外出办事用车,由公司办公室统一派遣,须到本县以外的必须经公司分管领导批准。

  第二章生产区交通安全管理

  第十一条凡须在公司生产区域内经常出入的机动车辆,除特种车辆外,必须到公司办保卫组办理相关出入手续,并取得通行证后,方可出入生产区

  第十二条进入生产区的机动车辆,必须自觉接受门卫登记,并经值班人员交代注意事项后方可进入,出门时应自觉接受门卫值班人员的检查。

  第十三条厂区内行驶机动车辆,必须按照管理部门指定的线路和速度(出入厂门5公里/小时,主支干线20公里/小时,弯道、特殊路段5公里/小时、仓库线20公里/小时,装有硫酸、苯、煤焦油、燃料油、甲醇及其它危险品的槽车5~10公里/小时)进行安全行驶,严禁违章行驶;消防车、救护车执行任务时,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速度限制。

  第十四条机动车辆进出门、经过厂区高温高压路段或过磅,须按先后顺序行驶,禁止强行超车或插队,以免影响正常的交通秩序。

  等候过磅车辆必须按顺序排队,禁止插队扰乱排队秩序。

  第十五条重型、中型载货汽车,半挂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4米,载运集装箱的车辆不得超过2.5米;其他载货的机动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1.5米,长度不得超出车身0.2米,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把0.15米;摩托车后座不得乘坐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轻便摩托车不准载人。

  第十六条特殊情况下载物超宽、超高、超长必须有明显标志,过狭窄地带、栈桥、框架、高空管架下时,应与进入该公司生产管理部门联系专人指挥,检查仔细、缓行、严禁强行通过。

  第十七条严禁在道路上堆放物资,特殊情况应经主管部门同意并设立明显标志;履带车在水泥道上行驶,必须铺设软垫;通过电缆沟、排水沟、管架下的道口必须采取安全措施方能行驶。

  第十八条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机动车辆进入生产区应按照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并悬挂警示标志。

  第十九条装载散装、粉状和易滴漏的物品,不能散落、飞扬或滴漏车外,必须封盖严密,否则禁止上路行驶。

  第二十条出入生产区的机动车辆因特殊情况需要通过禁止通行的路段时,必须经公司办批准同意,方可通行;厂区内施工安装单位因施工安装设备需要改变道路交通线路或封闭道路的',必须事先到公司办办理有关手续,并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设置警告牌、红色信号灯、围栏等),方可进行施工和设备安装。

  第二十一条进入公司内的机动车辆应当在规定的地点停放,禁止乱停乱放,防止影响消防通道。

  第二十二条外来联系业务的机动车辆,须在门卫进行登记,得到同意后方可进入,并按指定路线行驶,从原路返回出厂。

  第二十三条与生产和工作无关的机动车辆,禁止驶入生产区。

  第二十四条禁止出租车、电三轮、人畜车进行生产区,因工作临时需要进入的,须经公司办同意,方可进入。

  第二十五条生产区内夜间禁止停放机动车辆,需停放的,必须以公司办同意,并按指定地点停放。

  第二十六条厂区内拉运原材料、产品、物资出厂,必须凭有效出门条方能出厂,废旧物资出门须持生产部门出具的出门条可放行。

  第二十七条拉运货物的机动车辆从物流门出入,禁止从人流门出入;因情况特殊需从人流门进出的,须经公司办同意方可通行,货车严禁人货混载。

  第二十八条进入生产区的机动车辆,禁止偷运、托运物资出厂。

  第二十九条两轮摩托车车况必须良好,证照齐全,禁止超速行驶,按规定统一停放;驾驶人和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统一乘载,不得超载(限乘1人),驾驶人和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

  第三十条自行车和助力车(电动自行车)必须附件齐全,车况良好,禁止骑飞车、骑车载人及违章行驶。

  第三十一条无阻火器的机动车辆禁止进入禁火区。

  第三十二条行人必须遵守交通安全规定和警示,走人行道或靠路边右侧行走,禁止横排行走、穿越绿化带。

  行人或机动车辆通过交叉路口,必须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

  第三章宿舍区交通安全管理

  第三十三条进入生活区的机动车辆必须按照规定的速度(限速20公里/小时)行驶和地点停放。

  禁止机动车辆在生活区占道停放,影响消防通道:

  1、凡住宿区职工拥有的私家车、公用车、走亲访友的车辆公司停车场未建之前,所有车辆应靠边依次停放,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2、所有进入宿舍区的车辆,必须严格遵守限速规定。

  3、严禁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机动车辆进行宿舍区。

  4、禁止三轮摩托车、货车、农用三轮货车驶入宿舍区。

  如有特殊情况者,包括施工方临时性使用车辆须公司安全保卫部同意方可进入。

  第三十四条在公司办公大楼停放机动车辆,须听从管理人员和有关部门指挥,按规定停放,禁止机动车辆从绿化带间的人行道路通行。

  第三十五条学龄前儿童以及不能辩论或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疾病患者、智力障碍者在公司宿舍区道路上通行,必须由其监护人对其进行带领。

  第四章考核

  第三十六条违反交通管理规定,有以下行为之一的,给予50元~200元处罚:

  1、在公司区域内无证驾驶、酒后驾驶或把机动车辆交给无驾驶证的人驾驶,情节轻微的;

  2、未按指定线路在生产区行驶的;

  3、在公司区域内驾驶机动车辆超速超载行驶的;

  4、在禁止停放车辆的地点停放车辆或车辆乱停乱放阻塞消防通道的;

  5、不服从交通管理人员指挥和管理的;

  6、出入生产区机动车辆,按规定须办理通行证、准字牌而不通行证、准字牌的;

  7、不接受门卫值班人员检查的;

  8、违反以上办法规定中的禁止性条款的。

  第三十七条违反以下规定的,除对个人给予从重处罚外,对施工单位人员违反的单位或私营业主给予考核,从治安保证金中扣除部门或全部金额;对公司员工违反该规定,考核该员工所在单位每项200元,单位正职100元、副职80元:

  1、驾驶机动车辆偷运公司物资出厂的;

  2、不听从指挥和管理,驾驶机动车辆故意冲撞门卫值班人员或闯岗的;

  3、机动车辆不接受检查,故意刁难、辱骂或出手殴打值班人员的。

  第五章附则

  第三十八条对违反本制度行为的个人和单位的处罚或考核,由公司办公室执行。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第三十九条本制度由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

厂区管理制度10

  (一)管理知识

  为保障厂区交通运输安全,维护交通秩序,防止交通事故发生,安全部门全面负责厂区交通管理工作。

  (二)信号、标志

  1.厂区交通道路、厂门、弯道、坡道、单行道、交叉道以及禁止各种车辆停放场所等,应按有关规定,结合厂区具体情况设置信号标志。

  2.厂区限制路应设置明显的管制路标。

  3.坡路施工以及跨越道路拉设绳架,除征得主管部门同意外,还必须有明显标志,夜间要有红灯。对施工场地狭小,车辆来往频繁的区域,应设临时交通指挥。

  4.厂区交通道路,要设有足够的照明。

  (三)交通路线管理制度

  1.交通道路应平坦畅通,路侧要设下水道(明沟要加盖),并定期疏通。严禁向路面排放蒸汽、烟雾、酸碱等有害物质,冬季积聚的冰雪要及时消除。

  2.公司根据需要将道路划分为:

  自由路:允许各种车辆通行。

  限制路:允许“安全车辆”通行,其它车辆须经公司安全部门批准方可通行。

  3.严禁在要道上堆集货物、设备,禁止在路面上进行阻碍交通的作业。凡是由于生产需要必须临时占用或破土施工时,必须经公司生调科批准方可占用。

  4.交通路两侧堆放的`物质,要离道边1米以上,堆放要牢固,跨越道路垃圾的绳架,其高度不得小于5米。

  (四)车辆管理制度

  1.机动车辆的车况必须良好,按公安、劳动、交通部门规定,定期检审,发给检审证方可行驶。

  2.公司内小型机动车(电瓶车、小型翻斗)和特种车辆(叉车、吊车)车况要保持良好,由公司生调科、车队负责检审,每年不应少于2次,检审合格后应发牌照及检审证方可行驶。

  3.公司车辆应由设备科负责,要建立机动车辆、小型车辆和特种车辆保养修理制度,定期进行小、中修,实行三级保养制度,严格车辆的质量检查,杜绝失检和漏检。凡不符合安全行驶的车辆,不得使用。

  (五)机动车辆驾驶制度

  1.机动车辆驾驶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由公司车队组织,公安、交通、劳动部门考核检审,发给驾驶执照方可行驶。

  2.公司自管小型和特种车辆驾驶员,应按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规定,必须经过专门训练,经生调科、车队考核合格发给驾驶证方可行驶。

  3.厂管小型车辆及特种车辆禁止在厂区外行驶。

  4.厂区各种车辆要执行厂区内限速规定。

  ⑴机动车辆进出厂门及转弯处为5Km/h,直线路为10~15Km/h。

  ⑵机动车在正线行驶为20Km/h,支线为15Km/h,电磅为3Km/h。

  5.厂内教练车及检修试车,应划定线路和时间,并应挂有“教练车”“试车”牌照。非司机禁止试车,教练车必须有驾驶员指导。

  (六)车辆装载管理制度

  1.机动车力量装载要符合下列规定:

  ⑴不准超过行驶证上核定的载货量。

  ⑵装载散装、粉状或易滴漏的物品,不能散落,飞扬或滴漏车外,须封盖严密。

  ⑶装载化学危险品按本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⑷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载物,必须按规定不准“超长、超宽、超高、超重”。

  ⑸货运机动车不准人货混载。大型货运机动车除驾驶室和车厢内可乘坐额定的人员外,其它部位(驾驶室顶、脚踏板、叶子板等)不准载人。

  (七)非机动车、自行车管理制度

  1.自行车、三轮车不准牵引其它非机动车辆或被其它非机动车辆牵引,转弯前必须慢行,并伸手示意,不准突然猛拐。

  2.厂房内、设备旁不准停放自行车、三轮车。自行车必须集中存放管理。

  3.行走时注意脚下有无沟、坑、井,头顶上有无管线、架子、电缆、电线等障碍物。

  4.厂内行人必须走人行道或靠路边行走,不准突然横穿马路。

  5.不要在有毒、有害物排放的地方停留,不准在起重物下串行。

厂区管理制度11

  为创造一个干净、整洁、舒适的工作场所和空间环境,营造公司特有的企业文化氛围,提高员工素养、公司整体形象和管理水平,特制订本制度。

  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内以及各分厂的环境卫生的管理。

  内容:

  1、公司的环境卫生管理,采取由行政办公室监督,全体员工参与、齐抓共管方式。发动全体员工人人关心环境、爱护环境、美化环境。

  2、各个工厂及办公室做好卫生责任区的“门前三包”,确保厂区内无卫生死角。 3、严禁在厂区内随地吐痰及乱扔废弃物,严禁流动吸烟。

  4、机动车辆、自行车、摩托车等应放在厂区指定地点,并排列整齐,严禁乱停乱放。

  5、员工应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在工作区域保持整洁卫生有序,上班期间需着工作服。

  6、生产生活垃圾、赃物必须倒入垃圾箱内,不准随意乱倒乱放。

  7、生产车间、办公室内部、卫生间以及楼道、公共场所各种设备设施都必须保持整洁卫生,物品定点摆放,墙壁屋顶安全整齐。

  8、严禁在厂区内建筑物、公用设备等上面张贴广告、绘制图画或涂写标语。保持厂区建筑楼道墙体的.洁白卫生。

  9、不准随意占用厂区内的空地和路面。确因施工等原因必须长时间占用空地或路面的,需经各工厂管理部门同意并向公司行政办公室报备。

  10、在厂区内进行基本建设施工的单位必须坚持文明施工。施工现场整洁干净,施工用料及物品应堆放整齐有序,施工中产生的基建垃圾应及时清运。 11、公司行政办公室对环境卫生进行不定期检查,实行奖惩,对于环境卫生严重不达标单位(部门),对其环境卫生管理者罚款200元/次,奖励给环境卫生考评先进单位。

  行政办公室20xx年5月26日

  公司厂区卫生考核标准

  考核时间:

  考核人员:

  办公室卫生考核标准

  考核时间:

  考核人员:

厂区管理制度12

  为进一步理顺乡镇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厂运行管理体制,加强国有资产管理,保证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厂正常规范运行,有效治理城镇生产生活污染,保护三峡库区水质环境,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就理顺乡镇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厂运行管理体制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理顺乡镇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厂管理体制的重要性

  近年来,为保护三峡库区水环境,国家大力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大以城镇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厂为重点的环境保护基础设施投入,对于缓解水污染、改善水环境,发挥了重要作用。我县利用国债资金建设的乡镇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厂自投入运行以来,由于运行管理体制不顺,责任主体不明,存在运行效率不高、日常管理不规范、运行成本较高、污水和垃圾处理费收缴困难等突出问题,影响了乡镇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厂的`正常运行,影响了环境保护目标的实现和财政资金投入效益。进一步理顺乡镇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厂管理体制,强化运行管理,不仅有利于充分发挥乡镇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厂的功能和效益,满足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需要,确保三峡库区水环境安全,而且有利于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相关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相关部门必须充分认识理顺乡镇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厂管理体制的重要性,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进一步理顺乡镇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厂管理体制,发挥乡镇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厂治污功能,改善三峡库区水环境,促进县域城镇可持续发展。

  二、明确责任主体,理顺乡镇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厂运行管理体制

  按照“政事分开、政企分开”的原则,理顺运行管理体制,明确责任主体。乡镇人民政府是乡镇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厂的运行管理责任主体,受县国资部门委托负责乡镇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厂资产管理,不参与乡镇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厂日常运营。乡镇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厂为产权清晰、独立核算、自主经营的经营主体。乡镇人民政府委托乡镇建设环保服务中心负责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厂的日常运营。按照“以钱养事”的方式,签订委托运营合同,明确乡镇建设环保服务中心的运营责任,拨付运行费用。

厂区管理制度13

  第一条为给公司及员工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和生活环境,保护公司财产不受损失及员工人身安全,确保进出公司人员及车辆的安全管理,后勤捍卫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人员出入管理

  第二条公司职工自行骑车上下班应穿反光背心,佩带出入证,以作识别,严禁赤足或穿拖鞋进入公司。

  第三条外来业务人员进出公司需经相关部门同意,并及时通知门卫,门卫负责办理记录,发放“安全告知卡”和“通行单”佩带入厂;出厂时相关部门接待人员应在“通行单”签字后,交门卫收回。

  第四条外来施工人员凭“临时出入证”进出,无“临时出入证”者,需公司相关部门同意方可进厂,门卫负责办理记录并配发“临时出入证”佩带入厂。

  第五条公司职工及外协单位职工车辆因停车未落锁的,经门卫值班人员发现,职工应到相关部门开车辆证明并盖有效章,门卫核实后放行。

  第六条公司职工、外协单位职工出厂时,如有包裹或其他物品,应主动配合门卫详细检查后方可出厂。

  第七条外来业务人员携带物品出厂,应由相关部门开具物资出门证,单据上交物流门值班人员,并主动配合门卫详细检查后方可出厂。

  第八条所有进出厂人员必需严格遵守我公司规章制度,若发现投机取巧、侵占公司财物、盗窃等行为,将按照公司规定严肃处置,情节严重的移送公安机关。

  第九条出入证件管理

  (一)职工上下班时未出示相关证件或没有穿着反光背心者,由捍卫人员予以纠正,并作记录、多次未带出入证或没有穿着反光背心者门卫有权禁止进入公司。

  (二)新来员工应及时办理出入证,到相关部门领取反光背心。

  (三)公司员工遗失证件或反光背心,应当即向相关部门申请补发。

  (四)外来人员遗失证件,捍卫人员应请其交付工本费后返还身份证明文件。

  (五)公司职工车辆及外协单位车辆出入证丢失或损坏,请持行驶证原件和车间证明

  到后勤捍卫部,提交申请表及工本费办理新证。

  第三章车辆管理

  第十条外来车辆进厂,门卫负责记录:车号、装运物资、事由、入厂时间等事项。

  第十一条提运本公司各类货物车辆,凭据风险与物流管理部开具承运货物车辆调度单及物资发货通知单,经门卫对车辆进行检查核实无误后,方可出厂并记录。化肥公司临沂物流中心仓库的货物出厂由物流中心出具相关出厂证明。

  第十二条公司废旧物资进厂装运车辆由相关部门出具物资发货单,出厂时在规按时间内由门卫查对物资发货单上签字盖章,检查无误后放行。

  第十三条空货车出厂由门卫检查后放行,空罐车出厂凭空车过磅单出厂并记录。

  第十四条车辆入厂时随车如有需带出厂的物品,需在进厂时在门卫记录,出厂时,由业务部门出具证明,经门卫核实无误后放行。

  第十五条进厂运输车辆司机必需正确佩带公司统一配发的'蓝色安全帽。

  第四章外部物品管理

  第十六条外来施工单位及厂商携带自备工具或物品入厂时,应由外来施工单位及厂商在公司物资门进行记录,方可入厂。

  第十七条外来施工单位及厂商携带自备工具或物品出厂时,应由相关办部门核实后开具“物资清单”出厂证明,盖有效章签字后,注明出厂原因,并与“物品清单”相符,出厂时由门卫检查物品查对“物品清单”,账物相符后方可出厂。

  第五章公司物品管理

  第十八条拖外修造、加工或出借物品;需要携返厂的样品;送外查验校正仪器;自备装运物品的空容器或其他应再携返的物品等,由相关部门开具物资出门证(物品清单、出厂原因、返还时间),公司分管领导签批方可出厂。门卫妥帖保管好物品出厂证明,超期未返还通知主管部门或向分管领导汇报。

  第十九条未经允许严禁携带公司物品出厂,一经发现视情节给予罚款xx元,并建议公司给予辞退,情节严重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移送公安机关。

  第二十条对于主动举报涉嫌盗窃侵占公司财产的行为,一经核实,视情况奖励举报人xx元。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由后勤捍卫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厂区管理制度14

  1 目的

  为创造舒心的生产、工作环境,养成良好的个人行为,提高公司整体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公司内环境卫生控制,厂区范围内所有部门、车间、外来施工单位或人员。

  3 职责

  3.1 行政办公室负责环境卫生的验收协调事宜。每月组织技术质量部、生产物流部等部门进行专项环境卫生大检查,行政办每周不定期进行常规监督检查,并对各部门、车间进行考核。

  3.2 行政办公室负责日常环境卫生的规范管理工作,指导、督促各部门、车间严格按照“5S”的管理规定保持环境卫生。发现不符合按规定督促整改,发出警告或处罚通知。

  3.3 公司设立环境卫生监查小组,部门所有人员为环境卫生监查员。

  3.4 其它各车间、各部门负责本责任区域的环境卫生管理,保持环境清洁卫生。被发现由不符合,则按规定执行。

  3.5 各部门、车间认真进行环境卫生管理,按“5S”的要求本办法第4条环境卫生管理规范组织清扫,保持环境卫生整洁,并做好危废处理台账。

  3.6 生产设备维修负责抗磨液压油的综合利用,无用废油交行政办处理;行政办每周负责处理各车间(部门)再生废品和其它无用物品,并做好各种废品处理台账。

  4 环境卫生管理规范

  1 绿化区 无卫生纸,塑料袋、烟头、纸片等白色垃圾,无明显其他杂物 行政办公室 所在该区域车间(部门)有监管责任 无断落树枝、无枯树枝、无杂草 行政办公室 生活垃圾桶 桶内垃圾不超过四分之三(或每天清走一次),桶内外表面无污物 行政办公室

  2 厂区公路 无卫生纸、塑料纸、烟头、纸屑等白色垃圾,无大颗粒杂物,无掉落污泥,无明显浮土,无堆砖,无石块(施工时除外),无杂草及其他明显杂物 行政办公室

  3 人行通道 无卫生纸、塑料袋、烟头等白色垃圾,无明显其他杂物 各部门 包括道路两边5米内

  4 公司办公室 室内整洁,物品定置摆放,无垃圾,墙面,门、窗、灯、墙等处无蜘蛛网、无灰尘等杂物 各部门 走廊、楼道地面整洁,无烟头、无垃圾,无蜘蛛网、无灰尘等杂物

  5 车间办公室、库房等 地面整洁,物品定置摆放,无垃圾,门、窗、墙、柜、灯等处无蜘蛛网、无灰尘等杂物 各车间 室外地面整洁,无烟头 各车间

  6 生产区域 地面干净,无积水、无油污、无杂物、无明显浮土,任何地方应无烟头 设备、管道表面无油污、无尘土 墙面无污物、无涂污、无蜘蛛网 非临时堆放区禁止堆放材料、零件、设备、杂物等 临时堆放区物品定置摆放,标识清晰。消防设施、应急设施、警示标语整洁干净,无污物。生产区域 地沟清洁,下水道畅通无阻。

  7 食堂 地面整洁,物品定置存放,无积水、无油污、无杂物、无臭味 行政办 门窗、墙面干净,无蜘蛛网 餐具干净、消毒、卫生 食品安全,无毒变无杂物 设备设施无油污、灰尘 生活垃圾堆放整齐,不能乱倒乱放 生活垃圾桶每天处理一次,无堆积、无臭味

  8 厕所 地面干净,无臭味,消毒杀菌处理;门窗墙干净,无灰尘、蜘蛛网等杂物 行政办 照明设施、冲水设施保持完好可用。

  9 垃圾处理池 定期处理,不溢出,无臭味

  10 废品堆放 分类存放,摆放整齐,周围无杂物,标识清晰

  11 个人行为 着装穿戴整齐,不随地吐痰、便溺、乱扔果皮(壳)、纸屑、烟头、口香糖、废旧电池、饮料瓶、塑料袋等废弃物。不乱倒垃圾、损坏公共设施。自觉打扫和保持环境卫生,形成良好卫生习惯。各部门(车间)

  12 施工现场 场地整洁,畅通无阻,无施工垃圾堆放、烟头,沿路无明显泥土、石块等 施工单位

  13 公路边排水沟、所有路沿石 排水沟保持通畅,无堆积杂物;路沿石保持完好,无坏损

  5 考核

  5.1 严格按照厂区环境卫生管理规范一览表的内容进行管理和检查。

  5.2 每个责任部门分值2100分,考核分在95分以上的部门将相关责任人奖励50月/月,考核分在80-94分不进行处罚,考核分在79-70分的责任部门相关责任人扣50元/月,考核分在69-60分的责任部门相关责任人扣100元/月,59分以下的责任部门相关责任人扣200元/月。

  5.3被考核的内容一般不符合,扣责任部门1分/项/次/处,严重不符合扣责任部门2分/项?次/处,有连带责任的部门扣0.5分/项/次/处

  5.4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扣当事人20元/人/次。

  5.4.1 在公共区域随地吐痰、便溺、乱扔瓜果皮(壳)、纸屑、口香糖、饮料瓶、塑料袋等废弃物。

  5.4.2绿化区有断落树枝、白色垃圾。

  5.4.3现场有积水、油污、清扫不干净。

  5.4.4办公室内地面不整洁、物品摆放不整齐、墙壁有蜘蛛网。

  5.4.5废旧物品堆放不整齐,无标识牌及不清晰。

  5.4.6生活垃圾未装袋处理的。

  5.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扣当事人50元/人/次。

  5.5.1在公共区域乱扔烟头、乱倒垃圾。

  5.5.2废旧物品未分类存放,乱堆乱放。

  5.5.3未清扫场地、设备卫生。

  5.5.4地沟、下水道堵塞不畅通。

  5.6未按规定穿戴着装的,按公司安全管理制度执行。

  5.7凡有效举报的人员,奖励20元/人/次,扣违规人员50元/人/次。

  6名词解释

  5S现场管理就是针对经营现场和工作现场开展的一项精益现场管理活动,其活动内容为“整理(SEIRI)、整顿(SEITON)、清扫(SEISO)、清洁(SEIKETSU)、素养(SHITSUKE)”,因前4个内容的'日文罗马拼音和后一项内容(素养)的英文单词里都以“S”开头,所以简称5S现场管理。

  6.11S整理:就是彻底地讲要与不要的东西区分清楚,并将不要的东西加以处理,它是改善生产现场的第一步。

  6.2 2S整顿:把经过整理出来的需要的人、事、物加以定量、定位、简言之,整顿就是把人和物放置方法的标准化。整顿的关键是做到定位、定品、定量。抓住了上述三个要点,就可以制作看版,做到目视管理,从而提炼出适合本企业的东西放置方法,进而使该方法标准化。

  6.3 3S清扫:就是彻底地将自己的工作环境四周打扫干净,设备异常时马上维修,使之恢复正常。清扫活动应遵循下列原则:

  6.3.1自己使用的物品,如设备、工具等,要自己清扫,而不是依赖他人,不增加专门的清洁工;

  6.3.2 对设备的清扫,着眼于对设备的维护保养,清扫设备要设备的点检和保养结合起来;

  6.3.3清扫的目的是为了改善,当清扫过程中发现有油水泄漏等异常状况发生时,必须查明原因,并采取措施加以改进,而不能听之任之。

  6.4 4S清洁:对整理、整顿、清扫之后的工作成果要认真维护,使现场保持完美和最佳状态。清洁,是对前三项活动的坚持和深入。清洁活动实施时,需要秉持三个观念:

  6.4.1只有在“清洁的工作场所才能产生出高效率,高品质的产品;

  6.4.2清洁是一种用心的行为,千万不要只在表面下功夫;

  6.4.3 清洁是一种随时随地的工作,而不是上下班前后的工作。清洁活动的要点则是:坚持“3不要”的原则

  6.4.3.1 不要放置不用的东西,不要弄乱,不要弄脏;

  6.4.3.2 不仅物品需要清洁,现场工人同样需要清洁;

  6.4.3.3 工人不仅要做到形体上的清洁,而且要做到精神上的清洁。

  6.5 5S素养:要努力提高人员素养,养成严格遵守规章制度的习惯和作风,素养是“5S”活动的核心,没有人员素质的提高,各项活动就不能顺利开展,就是开展了也坚持不了。

  7说明

  7.1本制度由行政办公室负责解释。

  7.2本制度从公布之日起实施。

厂区管理制度15

  1.0目的

  加强厂区机动车辆安全管理,防止厂区内发生交通运输事故。

  2.0适用范围

  厂区内行驶、作业及停放的机动车辆。

  3.0职责

  3.1行政人事部负责厂内机动车辆的行驶、停放管理(包括外来车辆)。

  3.2生产部负责厂内机动车辆行驶、作业的安全管理。

  4.0内容

  4.1机动车辆必须由上海市公安部门或交通监理部门核发号牌和行驶证,方可行驶。

  4.2机动车辆的制动器、转向器、喇叭、灯光、雨刷和后视镜必须保持齐全有效。

  4.3车辆装载不得超过行驶证上核定数量,车辆载物高度、宽度和长度应按公安、交通部门的规定执行。

  4.4厂区内行驶的机动车,必须按规定进行验车(包括外来车辆),合格后方能行驶。

  4.4.1严禁无证驾驶机动车,包括限于厂区内行驶的机动车。

  4.4.2机动车辆司机严禁酒后驾车,不得在行驶时做其它有碍安全行车的事情。

  4.4.3机动车辆在厂区主干道上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0公里/小时,在次干道、交叉路口转弯或进出车间、仓库,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车间、仓库内行驶或倒车时速不得超过3公里/小时。

  4.5机动车辆在厂房、仓库、窄路倒车时,应有人站在车后驾驶员的一侧指挥。

  4.6机动车辆司机在厂区内行驶应自觉遵守各种警告牌,指示牌,禁令牌,不准乱停车辆,特别是厂区十字路口,车间仓库门口,交通主干道,消防栓等处,机动车辆应停放在指定区域。

  4.7外来机动车辆停放应听从门卫的'安排和安全提示,在厂区内车辆停放满位的情况下,外来机动车辆应在门卫的协调下停放在厂区其他的指定位置,公司大门口禁止停车。

  4.8运送化学品等危险品的车辆,门卫应核对车辆的“危险品运输证”和驾驶员的

  “危险用品驾驶员证”以及押运员的“危险品押运员证”,若无上述证明材料,不允许外来车辆进入厂区,应通知仓库相关人员到场外卸货。

  4.9厂区内发生交通事故,应逐级上报,按有关规定处理。

  5.0相关文件

  6.0相关记录

  7.0实施日期:20xx年7月1日

  编制:生产部审核: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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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区管理制度

  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各种制度频频出现,制度一经制定颁布,就对某一岗位上的或从事某一项工作的人员有约束作用,是他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厂区管理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厂区管理制度

厂区管理制度1

  1、厂前区进出厂门,公路交叉口、危险品仓库、储罐区、生产区及其他危险地段,必须设置交通信号和明显标志,车辆和行人要严格遵守。

  2、因生产和基建临时施工障碍交通应经厂部批准,还必须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保证车辆、行人安全(如设红色信号灯、安全警告牌等)。

  3、厂区道路必须平坦、畅通,夜间要有足够的照明。

  4、如生产需要所设的坛、池等应加围栏或盖板。

  5、任何人不得随意损坏,移动一切交通安全设施和信号标志。

  6、各种进出厂的机动车辆必须良好,经年审后持所核发合格证方可行驶。

  7、进出厂的各种机动车辆,必须遵守厂内设置的“交通标志”所规定的行车路线和行驶要求。

  8、各种车辆进出必须减速,接受门卫检查。

  9、各种出入厂的货车禁止违章搭人,装卸人员搭车要符合安全要求规定。

  10、装运危险品应当派责任心强,技术熟悉的.驾驶负担,危险品要包装牢固、严密、轻拿、轻放、不得与性质不相同的物品混装,并指定专人押运,负责安全。

  11、车辆进入有爆炸危险的生产区和储存区,必须戴防火罩,装卸时车辆应熄火。

厂区管理制度2

  1范围

  手持式电动工具种类繁多,应用广泛。挪动性大、振动较大,容易发生漏电及其他故障。触电的危险性较大,故在管理、使用、检查、维护上应给予特别重视。本制度规定了xxx水电有限公司各种常用手持电动工具保管、使用、试验、维护检查要求,以保证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手持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安全技术》(GB3787-xxx)

  《华电福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电力生产安全工器具管理规定(xxx试行版)》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安全工器具管理规定(A版)》

  3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分类

  Ⅰ类工具

  工具在防止触电的保护方面不仅依靠基本绝缘,而且它还包含一个附加的安全预防措施,其方法是将可触及的可导电的零件与已xxx的固定线路中的保护(接地)导线连接起来,以这样的方法来使可触及的可导电的零件在基本绝缘损坏的事故中不成为带电体。

  Ⅱ类工具

  工具在防止触电的保护方面不仅依靠基本绝缘,而且它还提供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的附加安全预防措施和没有保护接地或依赖xxx条件的措施。Ⅱ类工具分绝缘外壳Ⅱ类工具和金属外壳Ⅱ类工具,在工具的明显部位标有Ⅱ类结构符号“回”。

  Ⅲ类工具

  工具在防止触电的保护方面依靠由安全特低电压供电和在工具内部不会产生比安全特低电压高的电压。

  4选购

  所购买的工具及其附件必须经国家指定的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取得安全认证。

  工具出厂时,必须附有随带的详细的产品使用说明书,说明书中应有独立的章节说明工具使用时的安全要求,其内容必须包括必须注意的事项,可能出现的危险和相应的预防措施等。

  工具的销售和使用单位所经销和使用的工具必须具有安全认证标志。

  在正常运输中,必须保证工具的安全技术性能不受震动、潮湿等的影响。

  5保管

  工具必须存放在干燥、无有害气体和腐蚀性物质的场所。

  各使用部门、班组需将手持式电动工具分类进行编号,制定清册,定置存放,明确责任人。

  部门、班组安全员应按检查试验周期对部门及班组的工具进行定期检查,需做试验的应定期进行试验并记录备案。

  部门及班组安全员负责统一管理并建立安全工器具台帐。台帐包括安全工器具清册、定期检查试验报告、产品合格证书、产品使用说明书等

  6使用

  工具在使用前,操作者应认真阅读产品使用说明书或安全操作规程,详细了解工具的性能和掌握正确使用方法。

  在一般场所,为保证使用的安全,应选用Ⅱ类工具。如果使用Ⅰ类工具,必须采用其他安全保护措施,如漏电保护电器,安全隔离变压器等。整洁则,使用者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或站在绝缘垫上。

  在潮湿的场所或金属构架上等导电性能良好的作业场所,必须使用Ⅱ类或Ⅲ类工具。如果使用Ⅰ类工具,必须装设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大于30毫安、动作时间不大于xxx秒的'漏电保护电器。

  在狭窄场所如锅炉、金属容器、管道内等,应使用Ⅲ类工具。如果使用Ⅱ类工具,必须装设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大于15毫安,动作时间不大于xxx秒的漏电保护电器。Ⅲ类工具的安全隔离变压器,Ⅱ类工具的漏电保护电器及Ⅱ、Ⅲ类工具的控制箱和电源联接器等必须放在外面,同时应有人在外监护。此类场所严禁使用Ⅰ类工具。

  在特殊环境如湿热、雨雪以及存在爆炸性或腐蚀性气体的场所,使用的工具必须符合相应的防护等级的安全技术要求。

  每次使用前必须进行外观检查和电气检查

  外观检查:

  外壳、手柄有无裂缝和破损,紧固件是否齐全有效;

  软电缆或软电线是否完好无损,保护接零(地)是否正确、牢固,插头是否完好无损;

  开关动作是否正常、灵活、完好;

  电气保护装置和机械保护装置是否完好;

  工具转动部分是否灵活无障碍,卡头牢固。

  电气检查:

  通电后反应正常,开关控制有效;

  通电后外壳经试电笔检查应不漏电;

  对于旋转工具,通电后观察电刷火花和声音应正常。

  手持电动工具在使用场所应加装单独的电源开关和保护装置。其电源线必须采用铜芯多股橡套软电缆或聚氯乙烯护套电缆;电缆应避开热源,且不能拖拉在地。

  电源开关或插销应完好,严禁将导线芯直接插入插座或挂钩在开关上。特别要防止将火线与零线对调。

  Ⅰ类工具电源线中的绿/黄双色线在任何情况下只能用作保护线。

  工具的电源线不得任意接长或拆换。当电源离工具操作点距离较远而电源线长度不够时,应采用耦合器进行联结。

  工具电源线上的插头不得任意拆除或调换。

  插头、插座中的接地极在任何情况下只能单独联结保护线。严禁在插头、插座内用导线直接将接地极与中性线联结起来。

  工具的危险运动零、部件的防护装置(如防护罩、盖)等不得任意拆卸。

  操作手电钻或电锤等旋转工具,不得带线手套,更不可用手握持工具的转动部分或电线,使用过程中要防止电线被转动部分绞缠。

  手持式电动工具使用完毕,必须在电源侧将电源断开。

  在高空使用手持式电动工具时,下面应设专人扶梯,且在发生电击时可迅速切断电源。

  7检查维护

  工具必须由专职人员按以下规定进行定期检测

  每季度至少全面检查一次。

  在湿热和常有温度变化的地区或使用条件恶劣的地方还应缩短检查周期。

  工具的定期检查,除外观检查外,还必须测量工具的绝缘,用xxxV兆欧表测试,Ⅰ类不低于xxxMΩ,Ⅱ类不低于xxxMΩ;Ⅲ类不低于xxxMΩ。

  长期搁置的工具,在使用前必须测量绝缘电阻。如果绝缘电阻小于上表的规定,必须进行干燥处理或维修,经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工具如有绝缘损坏,电源线护套破裂、保护线脱落、插头插座裂开或有损于安全的机械损伤等故障时,应立即进行修理,在修复前,不得继续使用。

  手持式电动工具的检修应由专职人员进行,同时应配备必要的检验设备或仪器。

  修理后的工具,不应降低原有防护性能。对工具内部原有的绝缘衬垫、套管,不得任意拆除、调换或漏装,工具的电源线不得任意调换。检修后的工具其绝缘电阻,经用xxxV兆欧表测试,Ⅰ类不低于xxxMΩ,Ⅱ类不低于xxxMΩ;Ⅲ类不低于xxxMΩ。工具绝缘部分经过了修理或在大修后尚应进行交流耐压试验,试验电压标准分别为:Ⅰ类—xxxV,Ⅱ类—xxxV,Ⅲ类—xxxV。

  使用部门和维修部门不得任意改变工具的原设计参数,不得采用低于原用材料性能的代用材料和与原规格不符的零部件。

  在维修时,工具内的绝缘衬垫、套管等不得任意拆除或漏装,

  工具如不能修复或修复后仍达不到应有的安全技术要求必须办理报废手续。

厂区管理制度3

  第一条为加强厂区安全管理,规范厂区参观工作,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上级领导视察参观、集团公司内部单位人员参观、本企业以外人员考察参观、学生实习参观。

  第三条凡欲入厂区参观者,由承办部门事先和xx公司办公室取得联系,并填写《xx公司厂区参观申请表》。

  第四条由xx公司办公室或承办部门安排专人负责参观接待工作,并联系用车及讲解等事宜。

  第五条入厂参观者必须按照既定时间、路线,不得随意在厂区逗留,不得单独离队参观。

  第六条接待人员应提醒参观人员注意人身安全,到生产车间参观必须带安全帽。

  第七条参观者应妥善保管好自己随身携带的物品。进入电解、动力车间前应将手表、信用卡等易受磁场影响的物品交专人保管。

  第八条进入生产车间参观时,可由指定的讲解人员(或由生产部、技术中心安排专人)讲解生产工艺。在参观过程中应遵守车间的'规章制度。

  第九条生产车间应在不宜参观区域悬挂“谢绝参观”标示牌。

  第十条接待人员应提醒参观者注意保持环境卫生,将随身携带的饮料瓶、食品袋、纸屑等物品丢弃在指定位置。

  第十一条参观者在厂区内进行采访、拍摄等活动时,xx公司办公室应及时请示公司领导批准,并安排专人协助完成采访、拍摄等工作。

厂区管理制度4

  一、管理目的

  为规范公司员工车辆的停放秩序,合理利用停车场车位资源、规范现有停车场使用及车辆停放,实现厂区车辆停放的统一管理,保障公司利益及车辆安全,保持公司内环境工作秩序的良好态势,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二、管理责任

  1、安保部:履行对公司停车场所有区域的监督管理责任

  2、业务部、生产部、品控部、财务部、行政部、采购部:履行对各自部门停车场区域的管理责任

  三、车位划分

  公司停车场共计127个车位,为契合各部门用车位需求,对公司停车场车位按部门实际情况进行分区域管理,具体划分如下:

  001-005号车位交给XX和XX员工使用;

  006-051号车位由业务部使用;

  052-090号车位由生产部使用;

  091-106号车位由财务部使用

  107-127号车位由品控、采购、安保、行政共同使用。

  业务部停车区域,中间通道允许10辆车,单排停放。

  公司领导及各部门负责人、副经理以上人员车辆统一停放至公司行政楼前停车区域。

  四、车位分区管理

  1、各部门根据部门实际情况合理调配车位,根据员工岗位、工作时间、家庭住址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定,并按照集体研究、民主决策、会议决定执行。部门按照公司要求统计车辆信息,将审核确认的.信息报安保部统一制作车辆通行证。

  2、各部门做好员工宣传教育工作,务必告知员工各自部门所在车位号段,不得违规占用其他部门停车位。

  3、员工车辆进入公司停车场后,必须严格按照停车场相关规定执行,一旦发现有违规者,按公司规定处罚。

  4、员工离职需将车辆通行证交回各自部门,由部门确认无误后交安保部注销。

  5、各部门做好对各自车位责任区内的秩序、设施设备状况的管理监督,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五、通行制作发放

  1、各部门根据车位分区管理要求,将审核通过的员工车辆信息统计汇总上报至安保部。

  2、安保部根据各部门上报的员工车牌信息统一制作公司停车牌并下发。

  六、车辆停放管理规定

  1、入场车辆须出具车、证相符的有效通行证(放置于机动车挡风玻璃前),公司公务车辆、来访车辆、参观车辆除外;

  2、入场车辆自觉保持停车场清洁卫生,禁止在场内乱丢垃圾与弃置废杂物,禁止在场内吸烟;

  3、入场车辆应按规定路线依次行驶,注意行人,时速不得超过5km/h,并禁止鸣号;

  4、场内停放车辆应按划定的停车位有序停放,不得压线、占位停放;

  5、入场车辆必须遵守安全防火、防暴规定,严禁使用明火,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及航空违禁品等危险物品;

  6、停放于场内的车辆,必须锁好门窗和启用防盗系统,凡现金、重要文件、其他贵重物品发生遗失,公司概不负责;

  7、入场停放的车辆及其使用人应自觉主动维护场内的设施设备的完好,严禁私自占用、挪用及破坏一切设施设备;

  8、本场仅供车辆停车使用,禁止在场内加油、修车、试刹车,禁止任何人在场内学习驾驶车辆;

  9、发生突发情况时,场内车辆须遵守保安人员指挥停入制定位置或驶离停车场;

  10、所有入场车辆应遵守以上规定,凡违规、拒不配合管理者,将依据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承担相应损失及可能引起的一切责任。

厂区管理制度5

  一、厂区环境

  1.本公司周边交通便利,不受任何生物、化学、物理性污染源的污染。

  2.厂区内主要道路铺设水泥路面,地面平整、干净、无杂物、无积水、无积雪,原料运输车与产品车辆分路行驶,厂区内环境绿化,并保持环境整洁、干净。厂区内、外卫生有人负责,每日清扫卫生,不种植有碍食品卫生的花木。

  3.厂区与生活区明显分开,无任何可以产生不良气味、有毒、有害气体,烟尘及危害食品卫生的设施。

  4.厂区内有适当的排水系统,车间、仓库、冷库周围无积水现象,有害气体,烟尘及危害食品卫生的'设施。

  5.厂区内各厕所卫生有专人负责,厕所一律水冲式,每日及时清洗消毒,并设有冲水、洗手、防蝇、防虫、防鼠设施,墙壁地面均采用易清洗消毒的材料建成。

  6.生产过程中生产废弃物堆放在指定地点并远离生产区,每日生产完毕后必须及时清理干净,统一处理,对垃圾存放处及其它蚊虫滋生地及时清理,并采取相应防虫、防鼠措施,做到厂区内无蚊蝇、鼠害等。

  7.厂区内建有包装物料贮存库。

  8.厂区没有兼营、生产、存放有碍公司食品卫生和产品质量的其它产品和有毒化学物质。

  9.厂区内不得吸烟。

  10.各部门生产前将卫生责任区清扫干净,不得有果皮、纸屑、塑料袋等杂物。

  11.进入厂区的运输工具必须清洁干净,产品运输车辆不得有异味。

  12.废旧车辆不得在厂区内停放,废旧生产物品、机械不得在厂区内存放。

  二、厂房按加工产品工艺流程需要及卫生要求合理布置

  三、设施卫生管理

  1.加工各车间有足够的生产空间,并相互隔离,车间地面采用无毒、坚固、防水、耐磨、耐腐蚀、防滑的水磨石地面,便于清洗及消毒,地面平坦不积水,车间内污水排放口盖铁盖子,防止蚊蝇及老鼠进入车间。

  2.车间墙壁采用无毒、平滑、易清洁、不透水、不易脱落的白色瓷砖及无毒材料制成。

  3.车间安装明窗并设有防虫蝇装置,内窗台与水平面呈45斜坡以便清洗。

  4.车间所有的各种管道均采用防锈、耐腐蚀材料制成,不同管道采用明显的颜色区别。

  5.照明设施

  厂区各处装有照明设施,车间照明设施采用光线充足、不改变物品颜色的白炽灯管,并备有防爆设施,以防破裂时污染产品。

  6.通风设施

  各车间通风良好,配有空调及换气设施,以防室内温度过高,并保持室内空气新鲜。

厂区管理制度6

  一、目的

  为减少事故发生,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工作方针,规范厂区安全管理工作,保证员工生命健康安全,减少财产损失。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使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和全体员工。

  三、职责

  管理部负责本制度的拟定、修改,安全小组负责本制度的监督和执行。

  四、工作内容及要求

  1、人员管理

  1.1全体员工应严格遵守公司制度,加强防火、防盗、防自然灾害的安全意识;

  1.2外来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公司内,进入公司的外来人员需由相关人员同意后陪同进入。

  2、车辆管理

  2.1所有机动车(包括业务单位的货运车辆)要按指定区域停放,禁止堵塞公司进出通道;

  2.2所有非机动车辆,停放在一楼区域规定位置,必须摆放整齐,严禁堵塞门口至升降机的过道,需充电的车辆,应靠墙摆放充电。

  3、安全培训制度

  3.1对新入职员工,在入职时进行安全教育,包括公司逃生路线、灭火器的使用等培训,使新员工了解公司安全方面的规章制度和安全注意事项,树立遵章守纪安全第一的观念;

  3.2每半年进行一次在职安全培训,学习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学习安全防火、安全用电、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知识,提高员工的安全素质,预防事故的发生;

  3.3结合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利用标语、板报、会议、事故总结等不同形式,让员工明白事故发生的原因和预防事故的措施,从中认真吸取教训,增强自我保护能力。

  4、禁止烟火

  4.1公司所有区域禁止吸烟,不乱携带和使用火种,因工作需要使用明火的,经公司同意后到指定区域内使用,使用时人员不得离开,外来人员遵照执行,由业务接洽部门负责申明此项规定并监督执行;

  4.2公司内禁止使用电火炉、暖手宝、小电热毯或者其它限制使用的.取暖设备,公司所有带电设备需按安全规范使用,严禁危险操作;

  4.3公司安全出口、消防通道禁止堆放任何物品,严禁堵塞;

  4.4消防器材的放置位置应在便于取用,醒目的固定位置,并放置于特制箱内,有明显标识,消防设施执行“三定”管理,即定人管理、定位管理、定期管理;

  4.5贯彻“以防为主,以消为辅”的方针,开展安全教育,加强防火检查和灭火器材管理。

  5、防盗管理

  5.1公司重要位置如仓库、过道、门口等安装监控设施,并对其进行检查维护,保证其灵敏有效;

  5.2仓库、办公室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入,无人时应锁门,重要卷宗、文件、公司物品以及私人物品等应入柜上锁;

  5.3一楼玻璃门应随手关闭,下班时关闭门窗,关好玻璃门,锁好卷帘门;

  5.4三楼通向天台的铁门,应常年上锁,定期检查是否损坏。

  6、应急体系

  6.1全体员工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工作指导方针;

  6.2各职能部门要把预防事故发生、控制事态发展和减少事故损失作为应急救援工作的中心环节和重要任务。

厂区管理制度7

  一、实行分区责任制

  卫生清扫划分责任区,各部门的责任区为:本部门所使用区域和与之相对应的地面、墙壁、天棚、暖气片及走廊窗户。共用区域由综合部负责。每周六下午各部门对本责任区进行彻底清扫。标准和要求是:

  (一)室内环境要做到:

  1.室内四墙和天棚、地面无尘土、无杂物、无污迹、无蜘蛛网、无痰迹、无斑点,窗明几净。

  2.各种设备经常保持整洁,后背无尘土,摆设美观大方,电器灯具、开关、插座等物品清洁光亮。

  4.卫生间各种设备清洁无水锈、无异味。

  5.下班前应将本部门的门窗关好、关闭照明灯及用电设备。

  6.不准从窗口往外吐痰、扔烟蒂等杂物。各部门的杂物放置到指定的.垃圾箱内,定期收取。出入洗手间应自觉将门关好。

  (二)室外环境要做到:

  1.邻近道路及厂内道路,应随时保持清洁。厂区内地面应保持良好维修、无破损、不积水、不起尘埃。

  2.厂区内草木要定期修剪,不必要之器材、物品禁止堆积,以防止有害动物孳生。

  3.排水沟应随时保持通畅,不得有淤泥蓄积,废弃物应作妥善处理。

  4.应避免有害(毒)气体、废水、废弃物、噪音等产生,以致形成公害问题。

  5.本公司各种机动车辆一律停放在规划区域内,整齐停放。厂内职工的自行车一律停放在指定地点,停放整齐。

  6.严禁在标有严禁烟火的物品附近吸烟或明火。整个厂区为禁烟区,严禁吸烟或明火。

  二、检查和考核

  厂环境卫生由综合部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检查和进行量化考核。轻微问题(如卫生责任区内有轻微灰尘、微小杂物等),予以告诫;严重违规者(如乱扔杂物、下班后不关门窗、灯等),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厂区管理制度8

  一、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厂区生活垃圾、生产性垃圾和建筑垃圾的管理,减少暂存场垃圾滞留,保持厂区及周围环境干净整洁,创造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垃圾处置管理符合环保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二、厂区垃圾分类

  (一)生活垃圾是指在日常生活中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视为生活垃圾的固体废物。

  (二)生产性垃圾是指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固体废弃物,生产作业场所清扫卫生的无害化废弃物,主要包括废收尘布袋、废塑料布、废氧化铝袋、废高压风管、废保温岩棉、废输送皮带、废木板类等。

  (三)建筑垃圾是指建设、施工单位或个人对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网等进行建设、铺设或拆除、修缮过程中所产生的渣土、水泥块、弃土、弃料、余泥及其他废弃物等。

  三、适用范围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厂区生活、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生产性垃圾、生活垃圾及建筑垃圾的规范管理和考核。

  四、区域及责任划分

  所有责任区域内的垃圾均坚持属地管理“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

  五、垃圾暂存场责任划分

  (一)生产性垃圾暂存场。企管部建立清运台账,按照规范张贴标识。生产性垃圾严禁随意乱堆乱放,必须转运至生产性垃圾暂存场,严禁生活垃圾倾倒至生产性垃圾暂存场。生产性垃圾清运时,首先,由企管部牵头联合综合部、安全管理部、纪检监察部及责任单位等部门进行鉴定,生产性垃圾不准混入危废、有价值的废品。经鉴定后,由企管部负责立项报批或招标比价外委进行清运,并做好清运的监督以及相关印证资料的存档。

  (二)生活垃圾暂存场、垃圾箱。后勤服务部建立生活垃圾清运台账,按照规范张贴标识。生活垃圾暂存场、垃圾箱内严禁倾倒生产性垃圾、建筑垃圾及有价值的物资,由后勤服务部监督管理。

  生活垃圾暂存场垃圾清运由后勤服务部牵头,纪检监察部、企管部、生产单位等不少于三个部门参与现场监装,并留存监装记录及图像资料。

  后勤服务部负责垃圾箱清运工作,各单位垃圾箱满了之后及时与后勤服务部联系,再由后勤服务部与阜康市生活垃圾处置单位联系垃圾清运事宜。食堂、宿舍楼区域生活垃圾箱清运应有后勤服务部不少于2人现场监装,生产区域生活垃圾箱清运应有后勤服务部1人、垃圾箱所在单位1人现场监装,后勤服务部做好监装记录及图像资料。

  (三)企业管理部负责每年与阜康市生活垃圾处置单位合同的签订工作。依据后勤服务部与生活垃圾处置单位生活垃圾清运交接记录及生活垃圾清运台账定期做好垃圾处置费用的结算工作。

  (四)各单位负责管辖区域内垃圾清捡、垃圾分类、监督职责,严禁随意堆放混放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生产性垃圾以及废旧彩板等各类垃圾。外委单位随意堆放的,责任单位负责监督清理并处罚。

  (五)垃圾运输过程中严禁出现随意倾倒、抛洒,必须保证转移至垃圾暂存场或垃圾箱内。

  (六)生产性垃圾暂存场地和生活垃圾中转场地严禁出现露天焚烧、严禁擅自就地填埋。

  (七)各责任区域内严禁乱堆乱倒建筑垃圾。建筑垃圾坚持“谁产生、谁拉走,谁处理”的原则,由产生单位运至园区建筑垃圾填埋场,并提供相应的印证资料,责任单位监督拉运,避免有价值的废旧物资拉运出厂,并收集印证资料。

  六、监督及奖惩

  (一)综合部、纪检监察部、安全管理部、企管部、后勤服务部定期对生活、生产性垃圾及建筑垃圾暂存场地及各单位辖区进行检查,若出现上述情况处罚责任单位500元。

  (二)若因出现上述环保问题及其他违反环保管理法律法规行为,致使环保部门对公司进行罚款的,处罚责任单位(部门) 1000元。

  (三)各责任单位应对责任区域做好监督管理,如有发现违反上述相关规定的,公司内部单位罚款500元,并责令限期清理;外委单位罚款1000元,并责令限期清理。

  (四)在厂区内乱堆乱放随意抛洒垃圾的;公司对相关责任单位或责任人处罚1000元/次。

  (五)垃圾未按要求分类并拉至指定垃圾池的.;公司对相关责任单位或责任人处罚200元/次。

  (六)垃圾中混有有经济价值或利用价值的物品的;公司对相关责任单位或责任人处罚200元~ 1000元/次;情节严重的,由公司领导班子研究处理;触犯刑法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七)垃圾中混有危废或一般固废的,公司对相关责任单位或责任人处罚200元/次。

  (八)未指定专人定时开放垃圾池,并监管垃圾装、卸车的,公司对相关责任单位或责任人处罚200元/次。

  (九)未履行监管责任,导致垃圾池内垃圾堆放混乱的,公司对相关责任单位或责任人处罚200元/次。

  (十)生产性垃圾、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出现混放或入错池的,公司对相关责任单位或责任人处罚200元/次。

  (十一)所有外委单位和个人的罚款全部交至公司财务部;各责任单位的处罚通报交至公司企管部在当月工资考核中体现;责任单位内部的处罚通报,由各单位自行处罚,并将处罚印证相关资料留档备查。

  (十二)为共同建设美好的生活工作环境,鼓励全体员工积极参与,对有上述行为的人员或单位,随时可以进行举报(提供相应的印证资料,譬如照片、视频等),对罚金的30%用于奖励举报和监督管理人员。

厂区管理制度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维护公司内部交通、工作秩序,保障公司生产区、生活区交通安全,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公司员工、外来施工人员与外包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以及公、私财产安全和其它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工业企业场内运输安全规程》及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工厂区交通安全管理由公司办保卫组负责,有权检查车辆牌证、速度、驾驶人员证件,对违反厂区交通安全规定的人员、车辆进行查处,协助公安交警部门处理厂区交通事故。

  第四条交通委员会负责公司内部车辆的管理,建立车辆管理档案,按照技术规范定期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检测。

  第五条生产经营综合管理部负责内部运输车辆驾驶人员的培训,建立内部运输车辆驾驶人员资格档案。

  第六条各分厂、部门负责各自公用车辆及外来车辆的厂内运输安全管理,并加强对本单位的私用车辆驾驶员在公司区的交通安全教育,预防发生交通事故。

  第七条公司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置、移动、占用、毁损交通标志、交通标线。

  第八条驾驶机动车辆必须证照齐全,禁止无证驾驶、酒后驾驶或把机动车辆交给无驾驶证的人驾驶。

  第九条公司区域内发生交通事故时,应及时向公司办保卫报告,公司办保卫负责交通事故处理或按有关规定上报公安交警部门,进行事故处理。

  第十条公司各分厂、部门外出办事用车,由公司办公室统一派遣,须到本县以外的必须经公司分管领导批准。

  第二章生产区交通安全管理

  第十一条凡须在公司生产区域内经常出入的机动车辆,除特种车辆外,必须到公司办保卫组办理相关出入手续,并取得通行证后,方可出入生产区

  第十二条进入生产区的机动车辆,必须自觉接受门卫登记,并经值班人员交代注意事项后方可进入,出门时应自觉接受门卫值班人员的检查。

  第十三条厂区内行驶机动车辆,必须按照管理部门指定的线路和速度(出入厂门5公里/小时,主支干线20公里/小时,弯道、特殊路段5公里/小时、仓库线20公里/小时,装有硫酸、苯、煤焦油、燃料油、甲醇及其它危险品的槽车5~10公里/小时)进行安全行驶,严禁违章行驶;消防车、救护车执行任务时,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速度限制。

  第十四条机动车辆进出门、经过厂区高温高压路段或过磅,须按先后顺序行驶,禁止强行超车或插队,以免影响正常的交通秩序。

  等候过磅车辆必须按顺序排队,禁止插队扰乱排队秩序。

  第十五条重型、中型载货汽车,半挂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4米,载运集装箱的车辆不得超过2.5米;其他载货的机动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1.5米,长度不得超出车身0.2米,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把0.15米;摩托车后座不得乘坐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轻便摩托车不准载人。

  第十六条特殊情况下载物超宽、超高、超长必须有明显标志,过狭窄地带、栈桥、框架、高空管架下时,应与进入该公司生产管理部门联系专人指挥,检查仔细、缓行、严禁强行通过。

  第十七条严禁在道路上堆放物资,特殊情况应经主管部门同意并设立明显标志;履带车在水泥道上行驶,必须铺设软垫;通过电缆沟、排水沟、管架下的道口必须采取安全措施方能行驶。

  第十八条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机动车辆进入生产区应按照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并悬挂警示标志。

  第十九条装载散装、粉状和易滴漏的物品,不能散落、飞扬或滴漏车外,必须封盖严密,否则禁止上路行驶。

  第二十条出入生产区的机动车辆因特殊情况需要通过禁止通行的路段时,必须经公司办批准同意,方可通行;厂区内施工安装单位因施工安装设备需要改变道路交通线路或封闭道路的',必须事先到公司办办理有关手续,并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设置警告牌、红色信号灯、围栏等),方可进行施工和设备安装。

  第二十一条进入公司内的机动车辆应当在规定的地点停放,禁止乱停乱放,防止影响消防通道。

  第二十二条外来联系业务的机动车辆,须在门卫进行登记,得到同意后方可进入,并按指定路线行驶,从原路返回出厂。

  第二十三条与生产和工作无关的机动车辆,禁止驶入生产区。

  第二十四条禁止出租车、电三轮、人畜车进行生产区,因工作临时需要进入的,须经公司办同意,方可进入。

  第二十五条生产区内夜间禁止停放机动车辆,需停放的,必须以公司办同意,并按指定地点停放。

  第二十六条厂区内拉运原材料、产品、物资出厂,必须凭有效出门条方能出厂,废旧物资出门须持生产部门出具的出门条可放行。

  第二十七条拉运货物的机动车辆从物流门出入,禁止从人流门出入;因情况特殊需从人流门进出的,须经公司办同意方可通行,货车严禁人货混载。

  第二十八条进入生产区的机动车辆,禁止偷运、托运物资出厂。

  第二十九条两轮摩托车车况必须良好,证照齐全,禁止超速行驶,按规定统一停放;驾驶人和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统一乘载,不得超载(限乘1人),驾驶人和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

  第三十条自行车和助力车(电动自行车)必须附件齐全,车况良好,禁止骑飞车、骑车载人及违章行驶。

  第三十一条无阻火器的机动车辆禁止进入禁火区。

  第三十二条行人必须遵守交通安全规定和警示,走人行道或靠路边右侧行走,禁止横排行走、穿越绿化带。

  行人或机动车辆通过交叉路口,必须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

  第三章宿舍区交通安全管理

  第三十三条进入生活区的机动车辆必须按照规定的速度(限速20公里/小时)行驶和地点停放。

  禁止机动车辆在生活区占道停放,影响消防通道:

  1、凡住宿区职工拥有的私家车、公用车、走亲访友的车辆公司停车场未建之前,所有车辆应靠边依次停放,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2、所有进入宿舍区的车辆,必须严格遵守限速规定。

  3、严禁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机动车辆进行宿舍区。

  4、禁止三轮摩托车、货车、农用三轮货车驶入宿舍区。

  如有特殊情况者,包括施工方临时性使用车辆须公司安全保卫部同意方可进入。

  第三十四条在公司办公大楼停放机动车辆,须听从管理人员和有关部门指挥,按规定停放,禁止机动车辆从绿化带间的人行道路通行。

  第三十五条学龄前儿童以及不能辩论或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疾病患者、智力障碍者在公司宿舍区道路上通行,必须由其监护人对其进行带领。

  第四章考核

  第三十六条违反交通管理规定,有以下行为之一的,给予50元~200元处罚:

  1、在公司区域内无证驾驶、酒后驾驶或把机动车辆交给无驾驶证的人驾驶,情节轻微的;

  2、未按指定线路在生产区行驶的;

  3、在公司区域内驾驶机动车辆超速超载行驶的;

  4、在禁止停放车辆的地点停放车辆或车辆乱停乱放阻塞消防通道的;

  5、不服从交通管理人员指挥和管理的;

  6、出入生产区机动车辆,按规定须办理通行证、准字牌而不通行证、准字牌的;

  7、不接受门卫值班人员检查的;

  8、违反以上办法规定中的禁止性条款的。

  第三十七条违反以下规定的,除对个人给予从重处罚外,对施工单位人员违反的单位或私营业主给予考核,从治安保证金中扣除部门或全部金额;对公司员工违反该规定,考核该员工所在单位每项200元,单位正职100元、副职80元:

  1、驾驶机动车辆偷运公司物资出厂的;

  2、不听从指挥和管理,驾驶机动车辆故意冲撞门卫值班人员或闯岗的;

  3、机动车辆不接受检查,故意刁难、辱骂或出手殴打值班人员的。

  第五章附则

  第三十八条对违反本制度行为的个人和单位的处罚或考核,由公司办公室执行。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第三十九条本制度由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

厂区管理制度10

  (一)管理知识

  为保障厂区交通运输安全,维护交通秩序,防止交通事故发生,安全部门全面负责厂区交通管理工作。

  (二)信号、标志

  1.厂区交通道路、厂门、弯道、坡道、单行道、交叉道以及禁止各种车辆停放场所等,应按有关规定,结合厂区具体情况设置信号标志。

  2.厂区限制路应设置明显的管制路标。

  3.坡路施工以及跨越道路拉设绳架,除征得主管部门同意外,还必须有明显标志,夜间要有红灯。对施工场地狭小,车辆来往频繁的区域,应设临时交通指挥。

  4.厂区交通道路,要设有足够的照明。

  (三)交通路线管理制度

  1.交通道路应平坦畅通,路侧要设下水道(明沟要加盖),并定期疏通。严禁向路面排放蒸汽、烟雾、酸碱等有害物质,冬季积聚的冰雪要及时消除。

  2.公司根据需要将道路划分为:

  自由路:允许各种车辆通行。

  限制路:允许“安全车辆”通行,其它车辆须经公司安全部门批准方可通行。

  3.严禁在要道上堆集货物、设备,禁止在路面上进行阻碍交通的作业。凡是由于生产需要必须临时占用或破土施工时,必须经公司生调科批准方可占用。

  4.交通路两侧堆放的`物质,要离道边1米以上,堆放要牢固,跨越道路垃圾的绳架,其高度不得小于5米。

  (四)车辆管理制度

  1.机动车辆的车况必须良好,按公安、劳动、交通部门规定,定期检审,发给检审证方可行驶。

  2.公司内小型机动车(电瓶车、小型翻斗)和特种车辆(叉车、吊车)车况要保持良好,由公司生调科、车队负责检审,每年不应少于2次,检审合格后应发牌照及检审证方可行驶。

  3.公司车辆应由设备科负责,要建立机动车辆、小型车辆和特种车辆保养修理制度,定期进行小、中修,实行三级保养制度,严格车辆的质量检查,杜绝失检和漏检。凡不符合安全行驶的车辆,不得使用。

  (五)机动车辆驾驶制度

  1.机动车辆驾驶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由公司车队组织,公安、交通、劳动部门考核检审,发给驾驶执照方可行驶。

  2.公司自管小型和特种车辆驾驶员,应按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规定,必须经过专门训练,经生调科、车队考核合格发给驾驶证方可行驶。

  3.厂管小型车辆及特种车辆禁止在厂区外行驶。

  4.厂区各种车辆要执行厂区内限速规定。

  ⑴机动车辆进出厂门及转弯处为5Km/h,直线路为10~15Km/h。

  ⑵机动车在正线行驶为20Km/h,支线为15Km/h,电磅为3Km/h。

  5.厂内教练车及检修试车,应划定线路和时间,并应挂有“教练车”“试车”牌照。非司机禁止试车,教练车必须有驾驶员指导。

  (六)车辆装载管理制度

  1.机动车力量装载要符合下列规定:

  ⑴不准超过行驶证上核定的载货量。

  ⑵装载散装、粉状或易滴漏的物品,不能散落,飞扬或滴漏车外,须封盖严密。

  ⑶装载化学危险品按本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⑷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载物,必须按规定不准“超长、超宽、超高、超重”。

  ⑸货运机动车不准人货混载。大型货运机动车除驾驶室和车厢内可乘坐额定的人员外,其它部位(驾驶室顶、脚踏板、叶子板等)不准载人。

  (七)非机动车、自行车管理制度

  1.自行车、三轮车不准牵引其它非机动车辆或被其它非机动车辆牵引,转弯前必须慢行,并伸手示意,不准突然猛拐。

  2.厂房内、设备旁不准停放自行车、三轮车。自行车必须集中存放管理。

  3.行走时注意脚下有无沟、坑、井,头顶上有无管线、架子、电缆、电线等障碍物。

  4.厂内行人必须走人行道或靠路边行走,不准突然横穿马路。

  5.不要在有毒、有害物排放的地方停留,不准在起重物下串行。

厂区管理制度11

  为创造一个干净、整洁、舒适的工作场所和空间环境,营造公司特有的企业文化氛围,提高员工素养、公司整体形象和管理水平,特制订本制度。

  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内以及各分厂的环境卫生的管理。

  内容:

  1、公司的环境卫生管理,采取由行政办公室监督,全体员工参与、齐抓共管方式。发动全体员工人人关心环境、爱护环境、美化环境。

  2、各个工厂及办公室做好卫生责任区的“门前三包”,确保厂区内无卫生死角。 3、严禁在厂区内随地吐痰及乱扔废弃物,严禁流动吸烟。

  4、机动车辆、自行车、摩托车等应放在厂区指定地点,并排列整齐,严禁乱停乱放。

  5、员工应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在工作区域保持整洁卫生有序,上班期间需着工作服。

  6、生产生活垃圾、赃物必须倒入垃圾箱内,不准随意乱倒乱放。

  7、生产车间、办公室内部、卫生间以及楼道、公共场所各种设备设施都必须保持整洁卫生,物品定点摆放,墙壁屋顶安全整齐。

  8、严禁在厂区内建筑物、公用设备等上面张贴广告、绘制图画或涂写标语。保持厂区建筑楼道墙体的.洁白卫生。

  9、不准随意占用厂区内的空地和路面。确因施工等原因必须长时间占用空地或路面的,需经各工厂管理部门同意并向公司行政办公室报备。

  10、在厂区内进行基本建设施工的单位必须坚持文明施工。施工现场整洁干净,施工用料及物品应堆放整齐有序,施工中产生的基建垃圾应及时清运。 11、公司行政办公室对环境卫生进行不定期检查,实行奖惩,对于环境卫生严重不达标单位(部门),对其环境卫生管理者罚款200元/次,奖励给环境卫生考评先进单位。

  行政办公室20xx年5月26日

  公司厂区卫生考核标准

  考核时间:

  考核人员:

  办公室卫生考核标准

  考核时间:

  考核人员:

厂区管理制度12

  为进一步理顺乡镇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厂运行管理体制,加强国有资产管理,保证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厂正常规范运行,有效治理城镇生产生活污染,保护三峡库区水质环境,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就理顺乡镇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厂运行管理体制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理顺乡镇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厂管理体制的重要性

  近年来,为保护三峡库区水环境,国家大力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大以城镇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厂为重点的环境保护基础设施投入,对于缓解水污染、改善水环境,发挥了重要作用。我县利用国债资金建设的乡镇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厂自投入运行以来,由于运行管理体制不顺,责任主体不明,存在运行效率不高、日常管理不规范、运行成本较高、污水和垃圾处理费收缴困难等突出问题,影响了乡镇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厂的`正常运行,影响了环境保护目标的实现和财政资金投入效益。进一步理顺乡镇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厂管理体制,强化运行管理,不仅有利于充分发挥乡镇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厂的功能和效益,满足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需要,确保三峡库区水环境安全,而且有利于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相关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相关部门必须充分认识理顺乡镇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厂管理体制的重要性,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进一步理顺乡镇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厂管理体制,发挥乡镇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厂治污功能,改善三峡库区水环境,促进县域城镇可持续发展。

  二、明确责任主体,理顺乡镇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厂运行管理体制

  按照“政事分开、政企分开”的原则,理顺运行管理体制,明确责任主体。乡镇人民政府是乡镇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厂的运行管理责任主体,受县国资部门委托负责乡镇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厂资产管理,不参与乡镇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厂日常运营。乡镇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厂为产权清晰、独立核算、自主经营的经营主体。乡镇人民政府委托乡镇建设环保服务中心负责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厂的日常运营。按照“以钱养事”的方式,签订委托运营合同,明确乡镇建设环保服务中心的运营责任,拨付运行费用。

厂区管理制度13

  第一条为给公司及员工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和生活环境,保护公司财产不受损失及员工人身安全,确保进出公司人员及车辆的安全管理,后勤捍卫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人员出入管理

  第二条公司职工自行骑车上下班应穿反光背心,佩带出入证,以作识别,严禁赤足或穿拖鞋进入公司。

  第三条外来业务人员进出公司需经相关部门同意,并及时通知门卫,门卫负责办理记录,发放“安全告知卡”和“通行单”佩带入厂;出厂时相关部门接待人员应在“通行单”签字后,交门卫收回。

  第四条外来施工人员凭“临时出入证”进出,无“临时出入证”者,需公司相关部门同意方可进厂,门卫负责办理记录并配发“临时出入证”佩带入厂。

  第五条公司职工及外协单位职工车辆因停车未落锁的,经门卫值班人员发现,职工应到相关部门开车辆证明并盖有效章,门卫核实后放行。

  第六条公司职工、外协单位职工出厂时,如有包裹或其他物品,应主动配合门卫详细检查后方可出厂。

  第七条外来业务人员携带物品出厂,应由相关部门开具物资出门证,单据上交物流门值班人员,并主动配合门卫详细检查后方可出厂。

  第八条所有进出厂人员必需严格遵守我公司规章制度,若发现投机取巧、侵占公司财物、盗窃等行为,将按照公司规定严肃处置,情节严重的移送公安机关。

  第九条出入证件管理

  (一)职工上下班时未出示相关证件或没有穿着反光背心者,由捍卫人员予以纠正,并作记录、多次未带出入证或没有穿着反光背心者门卫有权禁止进入公司。

  (二)新来员工应及时办理出入证,到相关部门领取反光背心。

  (三)公司员工遗失证件或反光背心,应当即向相关部门申请补发。

  (四)外来人员遗失证件,捍卫人员应请其交付工本费后返还身份证明文件。

  (五)公司职工车辆及外协单位车辆出入证丢失或损坏,请持行驶证原件和车间证明

  到后勤捍卫部,提交申请表及工本费办理新证。

  第三章车辆管理

  第十条外来车辆进厂,门卫负责记录:车号、装运物资、事由、入厂时间等事项。

  第十一条提运本公司各类货物车辆,凭据风险与物流管理部开具承运货物车辆调度单及物资发货通知单,经门卫对车辆进行检查核实无误后,方可出厂并记录。化肥公司临沂物流中心仓库的货物出厂由物流中心出具相关出厂证明。

  第十二条公司废旧物资进厂装运车辆由相关部门出具物资发货单,出厂时在规按时间内由门卫查对物资发货单上签字盖章,检查无误后放行。

  第十三条空货车出厂由门卫检查后放行,空罐车出厂凭空车过磅单出厂并记录。

  第十四条车辆入厂时随车如有需带出厂的物品,需在进厂时在门卫记录,出厂时,由业务部门出具证明,经门卫核实无误后放行。

  第十五条进厂运输车辆司机必需正确佩带公司统一配发的'蓝色安全帽。

  第四章外部物品管理

  第十六条外来施工单位及厂商携带自备工具或物品入厂时,应由外来施工单位及厂商在公司物资门进行记录,方可入厂。

  第十七条外来施工单位及厂商携带自备工具或物品出厂时,应由相关办部门核实后开具“物资清单”出厂证明,盖有效章签字后,注明出厂原因,并与“物品清单”相符,出厂时由门卫检查物品查对“物品清单”,账物相符后方可出厂。

  第五章公司物品管理

  第十八条拖外修造、加工或出借物品;需要携返厂的样品;送外查验校正仪器;自备装运物品的空容器或其他应再携返的物品等,由相关部门开具物资出门证(物品清单、出厂原因、返还时间),公司分管领导签批方可出厂。门卫妥帖保管好物品出厂证明,超期未返还通知主管部门或向分管领导汇报。

  第十九条未经允许严禁携带公司物品出厂,一经发现视情节给予罚款xx元,并建议公司给予辞退,情节严重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移送公安机关。

  第二十条对于主动举报涉嫌盗窃侵占公司财产的行为,一经核实,视情况奖励举报人xx元。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由后勤捍卫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厂区管理制度14

  1 目的

  为创造舒心的生产、工作环境,养成良好的个人行为,提高公司整体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公司内环境卫生控制,厂区范围内所有部门、车间、外来施工单位或人员。

  3 职责

  3.1 行政办公室负责环境卫生的验收协调事宜。每月组织技术质量部、生产物流部等部门进行专项环境卫生大检查,行政办每周不定期进行常规监督检查,并对各部门、车间进行考核。

  3.2 行政办公室负责日常环境卫生的规范管理工作,指导、督促各部门、车间严格按照“5S”的管理规定保持环境卫生。发现不符合按规定督促整改,发出警告或处罚通知。

  3.3 公司设立环境卫生监查小组,部门所有人员为环境卫生监查员。

  3.4 其它各车间、各部门负责本责任区域的环境卫生管理,保持环境清洁卫生。被发现由不符合,则按规定执行。

  3.5 各部门、车间认真进行环境卫生管理,按“5S”的要求本办法第4条环境卫生管理规范组织清扫,保持环境卫生整洁,并做好危废处理台账。

  3.6 生产设备维修负责抗磨液压油的综合利用,无用废油交行政办处理;行政办每周负责处理各车间(部门)再生废品和其它无用物品,并做好各种废品处理台账。

  4 环境卫生管理规范

  1 绿化区 无卫生纸,塑料袋、烟头、纸片等白色垃圾,无明显其他杂物 行政办公室 所在该区域车间(部门)有监管责任 无断落树枝、无枯树枝、无杂草 行政办公室 生活垃圾桶 桶内垃圾不超过四分之三(或每天清走一次),桶内外表面无污物 行政办公室

  2 厂区公路 无卫生纸、塑料纸、烟头、纸屑等白色垃圾,无大颗粒杂物,无掉落污泥,无明显浮土,无堆砖,无石块(施工时除外),无杂草及其他明显杂物 行政办公室

  3 人行通道 无卫生纸、塑料袋、烟头等白色垃圾,无明显其他杂物 各部门 包括道路两边5米内

  4 公司办公室 室内整洁,物品定置摆放,无垃圾,墙面,门、窗、灯、墙等处无蜘蛛网、无灰尘等杂物 各部门 走廊、楼道地面整洁,无烟头、无垃圾,无蜘蛛网、无灰尘等杂物

  5 车间办公室、库房等 地面整洁,物品定置摆放,无垃圾,门、窗、墙、柜、灯等处无蜘蛛网、无灰尘等杂物 各车间 室外地面整洁,无烟头 各车间

  6 生产区域 地面干净,无积水、无油污、无杂物、无明显浮土,任何地方应无烟头 设备、管道表面无油污、无尘土 墙面无污物、无涂污、无蜘蛛网 非临时堆放区禁止堆放材料、零件、设备、杂物等 临时堆放区物品定置摆放,标识清晰。消防设施、应急设施、警示标语整洁干净,无污物。生产区域 地沟清洁,下水道畅通无阻。

  7 食堂 地面整洁,物品定置存放,无积水、无油污、无杂物、无臭味 行政办 门窗、墙面干净,无蜘蛛网 餐具干净、消毒、卫生 食品安全,无毒变无杂物 设备设施无油污、灰尘 生活垃圾堆放整齐,不能乱倒乱放 生活垃圾桶每天处理一次,无堆积、无臭味

  8 厕所 地面干净,无臭味,消毒杀菌处理;门窗墙干净,无灰尘、蜘蛛网等杂物 行政办 照明设施、冲水设施保持完好可用。

  9 垃圾处理池 定期处理,不溢出,无臭味

  10 废品堆放 分类存放,摆放整齐,周围无杂物,标识清晰

  11 个人行为 着装穿戴整齐,不随地吐痰、便溺、乱扔果皮(壳)、纸屑、烟头、口香糖、废旧电池、饮料瓶、塑料袋等废弃物。不乱倒垃圾、损坏公共设施。自觉打扫和保持环境卫生,形成良好卫生习惯。各部门(车间)

  12 施工现场 场地整洁,畅通无阻,无施工垃圾堆放、烟头,沿路无明显泥土、石块等 施工单位

  13 公路边排水沟、所有路沿石 排水沟保持通畅,无堆积杂物;路沿石保持完好,无坏损

  5 考核

  5.1 严格按照厂区环境卫生管理规范一览表的内容进行管理和检查。

  5.2 每个责任部门分值2100分,考核分在95分以上的部门将相关责任人奖励50月/月,考核分在80-94分不进行处罚,考核分在79-70分的责任部门相关责任人扣50元/月,考核分在69-60分的责任部门相关责任人扣100元/月,59分以下的责任部门相关责任人扣200元/月。

  5.3被考核的内容一般不符合,扣责任部门1分/项/次/处,严重不符合扣责任部门2分/项?次/处,有连带责任的部门扣0.5分/项/次/处

  5.4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扣当事人20元/人/次。

  5.4.1 在公共区域随地吐痰、便溺、乱扔瓜果皮(壳)、纸屑、口香糖、饮料瓶、塑料袋等废弃物。

  5.4.2绿化区有断落树枝、白色垃圾。

  5.4.3现场有积水、油污、清扫不干净。

  5.4.4办公室内地面不整洁、物品摆放不整齐、墙壁有蜘蛛网。

  5.4.5废旧物品堆放不整齐,无标识牌及不清晰。

  5.4.6生活垃圾未装袋处理的。

  5.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扣当事人50元/人/次。

  5.5.1在公共区域乱扔烟头、乱倒垃圾。

  5.5.2废旧物品未分类存放,乱堆乱放。

  5.5.3未清扫场地、设备卫生。

  5.5.4地沟、下水道堵塞不畅通。

  5.6未按规定穿戴着装的,按公司安全管理制度执行。

  5.7凡有效举报的人员,奖励20元/人/次,扣违规人员50元/人/次。

  6名词解释

  5S现场管理就是针对经营现场和工作现场开展的一项精益现场管理活动,其活动内容为“整理(SEIRI)、整顿(SEITON)、清扫(SEISO)、清洁(SEIKETSU)、素养(SHITSUKE)”,因前4个内容的'日文罗马拼音和后一项内容(素养)的英文单词里都以“S”开头,所以简称5S现场管理。

  6.11S整理:就是彻底地讲要与不要的东西区分清楚,并将不要的东西加以处理,它是改善生产现场的第一步。

  6.2 2S整顿:把经过整理出来的需要的人、事、物加以定量、定位、简言之,整顿就是把人和物放置方法的标准化。整顿的关键是做到定位、定品、定量。抓住了上述三个要点,就可以制作看版,做到目视管理,从而提炼出适合本企业的东西放置方法,进而使该方法标准化。

  6.3 3S清扫:就是彻底地将自己的工作环境四周打扫干净,设备异常时马上维修,使之恢复正常。清扫活动应遵循下列原则:

  6.3.1自己使用的物品,如设备、工具等,要自己清扫,而不是依赖他人,不增加专门的清洁工;

  6.3.2 对设备的清扫,着眼于对设备的维护保养,清扫设备要设备的点检和保养结合起来;

  6.3.3清扫的目的是为了改善,当清扫过程中发现有油水泄漏等异常状况发生时,必须查明原因,并采取措施加以改进,而不能听之任之。

  6.4 4S清洁:对整理、整顿、清扫之后的工作成果要认真维护,使现场保持完美和最佳状态。清洁,是对前三项活动的坚持和深入。清洁活动实施时,需要秉持三个观念:

  6.4.1只有在“清洁的工作场所才能产生出高效率,高品质的产品;

  6.4.2清洁是一种用心的行为,千万不要只在表面下功夫;

  6.4.3 清洁是一种随时随地的工作,而不是上下班前后的工作。清洁活动的要点则是:坚持“3不要”的原则

  6.4.3.1 不要放置不用的东西,不要弄乱,不要弄脏;

  6.4.3.2 不仅物品需要清洁,现场工人同样需要清洁;

  6.4.3.3 工人不仅要做到形体上的清洁,而且要做到精神上的清洁。

  6.5 5S素养:要努力提高人员素养,养成严格遵守规章制度的习惯和作风,素养是“5S”活动的核心,没有人员素质的提高,各项活动就不能顺利开展,就是开展了也坚持不了。

  7说明

  7.1本制度由行政办公室负责解释。

  7.2本制度从公布之日起实施。

厂区管理制度15

  1.0目的

  加强厂区机动车辆安全管理,防止厂区内发生交通运输事故。

  2.0适用范围

  厂区内行驶、作业及停放的机动车辆。

  3.0职责

  3.1行政人事部负责厂内机动车辆的行驶、停放管理(包括外来车辆)。

  3.2生产部负责厂内机动车辆行驶、作业的安全管理。

  4.0内容

  4.1机动车辆必须由上海市公安部门或交通监理部门核发号牌和行驶证,方可行驶。

  4.2机动车辆的制动器、转向器、喇叭、灯光、雨刷和后视镜必须保持齐全有效。

  4.3车辆装载不得超过行驶证上核定数量,车辆载物高度、宽度和长度应按公安、交通部门的规定执行。

  4.4厂区内行驶的机动车,必须按规定进行验车(包括外来车辆),合格后方能行驶。

  4.4.1严禁无证驾驶机动车,包括限于厂区内行驶的机动车。

  4.4.2机动车辆司机严禁酒后驾车,不得在行驶时做其它有碍安全行车的事情。

  4.4.3机动车辆在厂区主干道上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0公里/小时,在次干道、交叉路口转弯或进出车间、仓库,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车间、仓库内行驶或倒车时速不得超过3公里/小时。

  4.5机动车辆在厂房、仓库、窄路倒车时,应有人站在车后驾驶员的一侧指挥。

  4.6机动车辆司机在厂区内行驶应自觉遵守各种警告牌,指示牌,禁令牌,不准乱停车辆,特别是厂区十字路口,车间仓库门口,交通主干道,消防栓等处,机动车辆应停放在指定区域。

  4.7外来机动车辆停放应听从门卫的'安排和安全提示,在厂区内车辆停放满位的情况下,外来机动车辆应在门卫的协调下停放在厂区其他的指定位置,公司大门口禁止停车。

  4.8运送化学品等危险品的车辆,门卫应核对车辆的“危险品运输证”和驾驶员的

  “危险用品驾驶员证”以及押运员的“危险品押运员证”,若无上述证明材料,不允许外来车辆进入厂区,应通知仓库相关人员到场外卸货。

  4.9厂区内发生交通事故,应逐级上报,按有关规定处理。

  5.0相关文件

  6.0相关记录

  7.0实施日期:20xx年7月1日

  编制:生产部审核: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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