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安全管理制度

时间:2025-01-11 11:48:30 制度 我要投稿

电气安全管理制度通用(15篇)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制度,制度是维护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们做事的底线要求。拟定制度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电气安全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电气安全管理制度通用(15篇)

电气安全管理制度1

  为了搞好机电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促进文明生产,确实做到“科学管理、事事规范、件件标准”对设备使用单位执行“谁使用、谁维护、谁包机、谁负责”的规定,特对井下设备贴挂标识做统一规定:

  一、标识类别:

  设备包机牌、五小电器包机牌、电缆去向牌、防爆合格证,各种图、牌板。

  二、标识内容:

  (一)设备包机牌:安装地点,使用时间,使用单位,包机人,规格型号,电压、容量,负荷名称,短路电流,设备编号,整定电流。

  (二)五小电器包机牌:名称,编号,使用单位,包机人。

  (三)电缆去向牌:来自,去向,型号,规格,编号,长度,电压,单位,包机人。

  4、防爆合格证:名称,编号,检验员,发证日期。

  三、领取:

  (一)包机牌在设备、五小电器、电缆下井安装后,经机电管理部防爆检员验收合格后,由设备使用单位机电队长到机电管理部防爆组领取并签字。

  (二)防爆合格证在设备入井前经防爆检查员验收合格后,由防爆检查员负责填写、粘贴合格证,盖章生效。

  四、贴挂标准:

  (一)巷道:

  各综采、综掘、硐室内应按标准挂有配电系统图,五制一规程牌板,配电系统图应随设备变更而更改。

  (二)包机牌:

  1、 一般机电设备(80开关、120开关、315开关、综保开关等)。

  包机牌统一贴在开关手把的上方。

  2、 移变:

  包机牌统一贴在低压开关行人侧。

  3、 绞车电机、溜子电机、风机电机:

  包机牌统一贴在电护罩前侧面上。

  4、 综掘机、采煤机:

  包机牌统一贴在控制开关面上。

  5、 五小电器:(二通、三通、四通、电铃、双按、三按等)

  负机牌统一贴在电器左侧中间。

  (三)电缆去向牌:

  电缆沿线每隔一定距离,在拐弯外或分支点以及连接不同直径的接线盒两端都应有电缆去向牌。

  (四)防爆合格证:

  1、防爆合格证贴在设备、五小下面防爆大盖内中间处。

  2、各类电机的'防爆合格证贴在接线盒上盖内中间处。

  3、防爆灯防爆合格证贴在上盖接线盒上面。

  4、馈电开关、风机专用开关、防爆证应贴在开关上腔盖中间处。

  5、高压连接器防爆合格证贴在处壳中间处。

  五、要求:

  (一)填写字迹要工整、规范,不得有漏项、不得涂改。

  (二)设备移交或包机人变更后,包机单位应及时更换包机牌(不能超过二天)。

  (三)包机牌如有破损,各包机单位应及时领取更换。

  (四)包机牌、去向牌统一在每年的更换一次。

  (五)发现包机牌、去向牌破损、涂改未按规定更换、填写,每台(次)罚款20元。发现防爆合格证涂改,未按规定贴挂,每台(次)罚款50元。

电气安全管理制度2

  一、单位对用火、用电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营业期间禁止动火施工。

  二、营业厅内因特别状况需要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的,动火部门和人员应当办理审批手续,支配在非营业期间进行动火作业。

  三、动火作业必需落实现场监护人、监护器材,清除动火四周和下面的可燃物,无法清除要使用铁板、石棉被等不燃材料进行分隔,确认无火灾、爆炸危急后方可动火施工。动火施工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并落实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四、动火作业后,动火人员和监护人员必需准时清除可能遗留的火种,分别于动火作业结束后0.5小时、1小时、3小时内支配专人进行检查,确认无危急后方可进入正常值班。

  五、安装和修理电气设备线路,必需由电工按规范施工,接电时要向用电管理部门申请,并报经保卫部门同意,经审核批准后由电工负责施工。

  六、全部电器设备的选型和安装,线路的敷设和改造以及材料的'选用必需由用电管理部门和保卫部门检查核准,由特地电工安装,严禁乱拉乱扯电气线路,严禁私自使用电器设备如电炉子、电熨斗、电烙铁、大功率灯具等。

  五、用电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需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工作时不准擅离岗位,并对设备定期检查,发觉问题,准时报告电工修理,工作结束后必需切断电源,作到人走电断。

  六、电工对本单位的电气设备和线路应常常检查修理,同时每年至少进行两次绝缘遥测,发觉短路和绝缘不良,应准时进行修理。

  七、严禁在用电设备四周堆放易燃可燃物品。

  八、电气设备发生火灾时要首先应切断电源,然后组织扑救。

电气安全管理制度3

  为了加强电能的安全管理,防止意外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用电,特制定本制度:

  1、所有电路安装、电器操作的'人员,都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

  2、电工要按规定穿戴劳保用品,工作应认真负责,具有专业的安全生产,专业技术知识。

  3、设备动力科要建立健全电气方面的技术档案资料,如高压分布图,低压分布图,全厂架空线和电缆设置图,接地网络,避雷装置图,以及电器设备的技术状况登记等资料。

  4、一切电器设备必须接地可靠,使用手提移动电动器( 如电钻、电枪等) ,要戴绝缘手套或配备电器保护装置手提移动电动器具,保护装置由设备处每季检查一次,并做好检查记录。

  5、变电所、各控制室等应符合用电安全规定,非工作人员不准随便进入。

  6、操作电器装置应熟悉其性能和使用方法,不得任意开动电源装置,严禁在电源装置上放置物件。

  7、自己经常接触和使用的配电箱、配电板、按钮开关、插座以及导线等,必须保持完好、安全,不得有破损或将带电部分裸露出来。

  8、操作电气装置应熟悉其性能和使用方法,不得随意开动电源装置,严禁在电源装置上放置物件。

电气安全管理制度4

  一、总则

  1、为了加强电气作业安全管理,防止引起人身触电伤害事故,防止危险场所由于电气设备和线路产生的电火花或超温而引起燃烧、爆炸事故,保障员工生命和国家财产的安全,特制订本规定。

  2、各种电气设备,电气线路和照明灯具等,应由经过培训、考核合格持有上级有关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电工进行安装、检修或拆除。其他人员一律不得擅自装拆。

  3、公司员工、各劳务工程队以及外单位人员,都必须严格执行本规定。

  二、电气作业的安全管理

  (一)、对电气作业人员的规定

  1、电气作业人员的含义

  电气作业人员是指从事安装、维修、保养和操作运行的电工,以及从事实际操作的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的电气管理人员

  2、电气作业人员的基本条件

  (1)、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无癫痫病、精神病、心脏病、色盲等妨碍电气作业的疾病及生理缺陷。

  (2)、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3)、经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并按规定期限参加复审,取得操作证者。

  3、电气作业的体检

  电气作业人员必须进行上岗前的体检,以后每年定期检查一次。

  (二)、电气作业的安全管理。

  1、工作前必须确认工具、测量仪表和绝缘用具是否灵敏可靠。禁止使用失灵的或未经校验的测量仪表和绝缘不良的工具。

  2、电气设备检修和线路施工,必须严格按送电规定的程序进行,严禁强行送电、盲目送电和约时送电。

  3、电气设备未经验电,一律视为有电,不准用手触及。

  4、工作临时中断后或每班开始工作前,都必须重新检查安全措施,验明无电方可继续工作。

  5、不准带负荷进行拉闸操作。凡校验及修理电气设备时应切断电源,取下熔断器或断开闸刀,挂上“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警告牌,停电警告牌应严格执行“谁挂谁取”的规定。

  6、不准带电作业。遇有特殊情况不能停电时,应经领导同意,在有经验的电工监护下,划出危险区域,采取严格的安全隔离措施方可操作。

  7、开关跳闸后,必须仔细检查有关线路和设备,待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方可合上开关。不允许强行送电。

  8、调换熔断器,一般应切断电源,若需要带电操作时,要戴好绝缘手套,必要时使用绝缘夹钳,站在绝缘垫上。熔断器的容量要与设备和线路容量相适应,不得使用超容量的熔断器。

  9、电气设备正常情况下不带电的金属外壳必须可靠接地(接零),接地(接零)线的接设要符合标准。

  10、工作结束时,应整理材料,清点工具,清理场地,搞好文明生产。

  11、电气设备发生火警时,要立即切断电源,并使用干粉、二氧化碳、

  12、1灭火器或干砂灭火。

  三、检修工作的安全管理措施

  工作票制度

  1、工作票应由熟悉情况的值班电工签发。工作票签发人应对工作人员进行安全负责,在工作票上认真填写检修项目、计划工作时间等有关内容,并在工作票中注明应切断电源范围、应装设接地线及其他所有应采取的安全措施。

  2、工作许可人(电器值班员)应按工作票停电,并做好有关安全措施。工作许可人应向工作负责人交待并一起检查停电范围和安全措施,指明带电部分,说明有关安全问题,移交工作现场,在双方签名后才允许作业。作业时,工作负责人必须始终留在现场,随时提醒工作人员注意安全。

  3、在检修中,工作人员应明确任务、范围、认真落实带电部位安全措施,服从工作负责人的领导。

  4、工作完毕后,工作负责人应清点人数,带领撤出现场,将工作票交给工作许可人,并交待检修过程和检修结果,双方签名后才算检修结束。

  四、接地系统安全操作

  (一)保护接地

  1、保护接地范围包括电机、变压器、电器、携带式及移动式用电器具等的底座和金属外壳、起重设备的轨道、房屋的构架等。

  2、低压电力设备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不宜超过4欧姆。

  3、严禁采用一相一地制供电方式,即严禁采用接地系统作载流导体。

  4、同一电网中严禁一部分设备接零,另一部分设备接地。

  (二)防雷接地

  1、各种避雷装置在每年雨季前应检测一次。

  2、各种避雷装置除定期检查外,还应经常检查,以保证其瓷套或绝缘子完好、无裂纹或破损、无烧损、无锈蚀、无脏污等。

  (三)接地装置装有断接卡子,对每一个接地体每年应定期检测并做好记录。

  五、安装临线安全操作

  严格控制安装临时线路。如生产需要必须安装临时线路时,应做到以下几点:

  1、由使用部门填写临时线申请单,经动力部门和安全部门同意后由专业电工安装。使用部门应指定专人检查管理,防止线路损坏。

  2、临时线路安装必须确定使用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天,超过期限应由专业电工拆除;如因生产需要延长使用期,必须另行办理续用手续。

  3、有专业电工的部门装设临时线路,也应先办申请手续不得私装或先装后审批。

  4、未经批准安装的临时线,设备动力和安全部门有权停止供电或拆除。安全环保部将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一定的处罚。

  5、临时线接装的开关、电动机、设备等金属外壳必须妥善接地及接零保护。要求使用期间线路完整无损,绝缘良好,悬空架设或沿墙敷设,严禁使用金属绑扎。

  六、低压配电室安全操作

  1、配电室内专用工具(绝缘棒、绝缘鞋、绝缘手套、高压试电笔)应放在易使用的地方,放置整齐,绝不准作为它用。

  2、配电室不准堆放杂物,室内不准吸烟,任何食物不准带入配电室,做到防火、防汛、防漏、防雷电、防小动物侵入,以免发生短路事故。

  3、每天应加强变压器、配电设备的巡视,注意变压器的油位,温度巡视时站在低压侧,配电设备的巡视必须注意:

  ①瓷瓶绝缘设备有无破损、闪络放电现象;

  ②压接螺丝有无松动,个部位有无发热;

  ③电气设备有无异声音和放电声;

  ④仪表、信号、指示灯、电压是否正常;

  ⑤补偿电容有无异常。

  4、配电室停送电操作:停电时,先停低压,后停高压。低压要按支线逐渐停,然后停低压总开关,送电时,先送高压,后送低压开关,然后送分路。停送高压时,必穿戴高压防护用品。

  5、配电室停送电必须严格遵守停送电联系制度,做好停送电记录,停电线路做好标示牌,以防误合闸,发生事故。

  6、在高压设备上工作,必须严格执行高压设备安全操作规定。执行工作许可制度、工作票制度、工作监护制度、停送电倒闸制度、工作检查制度。

  七、仪表工安全管理与操作

  1.、仪表工应熟知所管辖仪表的有关电气和有毒有害物质的安全知识。

  2.、在一般情况下不允许带电作业。

  3、在尘、毒作业场所,须了解尘、毒的性质和对人体的危害,采取有效预防措施。

  4、进入塔、槽等罐内作业应按罐内作业安全规定执行。

  5、非专责管理的设备,不准随意开停。

  6、仪表工工作前需仔细检查所使用工具和各种仪器以及设备性能是否良好,否则不能开始工作。

  7、检修仪表时事前要检查各类安全设施是否良好,否则不能开始检修。

  8、现场作业需要停表或停送电时必须与操作人员联系,得到允许,方可进行。电气操作由电气专业人员按制度执行。

  9、仪表检修时,应将设备余压、余料泄尽,切断水、电、气及物料来源,降至常温,并悬挂“禁止合闸”及“现在检修”标志,必要时要有专人监护,取下保险。

  10、使用电烙铁,不准带电接线,应接好再送电,严禁在易燃易爆场所使用易产生火花的电动工具,必须使用时要办理动火证。

  11、仪表及其电气设备均须有良好的接地。

  12、任何仪表和设备,在未证实有无电之前均应按有电对待。凡尚未弄清接线端的接线情况时,都应以高压电源对待。

  13、仪表、电气及照明设备等的导线不得有破损、漏电情况。

  14、仪表电源开关与照明或动力电源开关不得共享,在防爆场所必须选用防爆开关。

  15、仪表及其附属设备,送电前应检查电源、电压的等级是否与仪表要求相符合,然后检查绝缘情况,确认接线正确、接触良好后,方可送电。

  16、在仪表和电气设备上严禁放置导体和磁性物品。

  17、供电后的变压器的任何端子严禁触动。

  18、严禁带电拆装仪表、须带电作业时,由现场工作人员与有关部门或人员联系后,确认安全可靠方可开始送电。

  19、对现场的仪表,中间接线盒、分线箱,要做好防水、防潮、防冻、防腐工作,以保证仪表安全运行。

  20、所使用的电动工具,电气设备等外壳接地必须良好。严禁用导线不加插头直接插入插座。

  21、电气设备的电压应符合要求。如设备在使用中发生故障,应先切断电源,再通知检修。非专业人员不得任意触动。

  22、一切仪表不经工段负责人同意,不得任意改变其工作条件(差压、压力或温度范围等)。工作范围改变后,须告知工段负责人备案,并在技术档案中明确记载。

  23、严禁氨气或液氨与水银接触,以避免腐蚀。

  24、高处作业应遵守“高处作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5、在高温条件下工作,现场周围必须加设必要的防护隔热设施,以防灼伤或烫伤。

  26、不准在仪表室(盘)周围堆放产生腐蚀性气体的化学物品。

  八、电机检修安全操作

  1、遵守电工作业一般安全规定。检修电机、电气设备时,必须首先断开电源。如不能断电工作,应经过申请。

  2、电机与电气拆除送修后,可能来电的线头应及时用绝缘包布包扎好。高压电机拆除后,遗留线头必须短路接地。

  3、检修电机时,拆卸各部分螺钉应用适当的工具,禁止乱敲乱打。

  4、电机通电试验时,外壳必须接地。并遵守电机试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机短路试验时,禁止用手把住轴。

  5、在检修时,必须把工件固定好,防止翻倒打伤人。

  6、焊接电器设备和接线头,要防止触电和灼伤人。

  7、调试用的插头、开关、电线应保持绝缘良好。如有破损和裸露部分,应及时更换。不准带负荷用闸刀开关送电或停电。

  8、线圈入炉干燥时,一定要把线圈放在铁架上,不得直接放在电炉上面。

  9、电机、电器检修完工后,要检查是否有错误或不当的地方,在试车时必须注意附近是否有人。

  10、在检修工作中,如中途离去,回来再继续工作时,必须先检查工件和设备是否有变动。

  九、PLC安全管理规章

  1、接到操作工的异常报告,立即赶到;工作服和鞋子要擦干净,在室内交谈不能大声。

  2、进入主控室工作,首先要向操作工了解当时情况,未经同意,不得操作任何开关、按钮、键盘。

  3、每次检修内容、情况都要认真记录,每个月一次设备运行情况分析。

  4、修改程序参数要经领导同意,并详细记录,功能性修改需向生产部申请。

  5、电器元件不能随便用参数不同的元件代替,紧张情况下的临时措施要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

  6、检修中遵守优先更换元件,离线分析维修元件的原则。

  7、作业后要清理现场一切东西,关好柜门。

  8、不准随便触摸PLC模板,不准带电拉、插模件,遵守先检查外围,再检查PLC的原则。确认外围完好后,方可对PLC进行检查。PLC的维修应由专门人员执行。

  9、PLC出现死机,需查明原因,未明确原因时,切勿盲目重新启动,严禁随意修改各种地址、跳线、屏蔽信号、取消联琐等。

  10、更换模件要特别注意防静电工作。

  11、更换按钮等元件,要认真了解自动化等相关问题,以免造成设备事故。

  12、检修结束后,要有一定的时间监护,确认无问题后,方可离开。

  13、编程器不能当个人机使用,不准在机器上操作其他磁盘或装入其他操作系统。

  十、DCS控制系统安全操作

  1总则

  1.1主要内容

  本篇规定了过程控制系统的日常维护及大修的内容。

  2概述

  过程控制系统种类很多,系统的日常维护、故障处理及大修对装置的安全生产具有重要的意义。不同的过程控制系统具有许多共性,针对系统的日常维护、故障处理及大修制定标准的规程,可以很好地指导系统维护,也可作为系统检修的依据。

  3日常维护及故障处理3.1日常维护

  按点检规定和点检标准进行点检,并及时填写点检表。

  3.1.1硬件日常维护

  3.1.1.1检查环境条件(温度、湿度)使其满足系统正常运行的要求。

  3.1.1.2检查供电及接地系统使其符合标准。

  3.1.1.3有防小动物危害的措施。

  3.1.1.4保证电缆接头、端子、转接的插件不被碰撞,接触良好。

  3.1.1.5观察系统状态画面及指示灯的状态,确认系统是否正常。

  3.1.1.6检查系统的运转状况。

  3.1.1.7各种过滤网必须定期更换或清洗。

  3.1.1.8周期地做好各设备的清洁工作。

  3.1.1.9系统中的电池要按期更换。

  3.1.1.10定期对运动机件加润滑油。

  3.1.1.11保证备件的正确存放及条件,备件应存放在防静电的塑料袋中。

  3.1.1.12建立硬设备维护档案。

  3.1.2软件的日常维护管理

  3.1.2.1键锁开关的钥匙要有专人保管,密码要注意保密。

  3.1.2.2严格按照操作权限执行操作。

  3.1.2.3系统盘、数据库盘和用户盘必须有备份,要有清晰的标记,应放在金属柜中妥善保管。备份至少保证两套,异地存放。应用软件如果用大的变更必须及时备份。同时要建立系统应用软件备份清。

  3.1.2.4系统软件及重要用户软件的修改要经过主管部门的`批准后方可进行。

  3.1.2.5用户软件在线修改,必须有安全防护措施,有监护人员,且要作好记录。软件变更要入档,并通知操作和维护人员。

  3.2故障处理

  系统运行时如发现异常或故障,维护人员应及时做好故障处理方案,详细告知工艺人员处理故障时可能出现的情况,让工艺人员密切监视、做好防范措施。处理故障时必须有人监护。对故障现象、原因、处理方法及结果应做好记录。

  3.2.1故障处理的一般程序

  3.2.1.1观察及诊断故障现象

  a)听取工艺人员的反映。

  b)观察故障的现象,观察画面、检查LED状态,听、看设备的运行状态。

  c)调出设备自诊断结果,必要时可对操作站和外部设备进行离线诊断。

  3.2.1.2分析故障原因

  根据故障现象、自诊断结果,及LED指示,分析判断故障原因,找出故障点。

  3.2.1.3故障处理

  根据判断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检查系统设备接线、电缆、转接插头,必要时更换设备、卡件或软件重装。 处理故障时要注意人身和设备安全,并注意采取防静电措施。

  3.2.1.4处理结果观察

  故障排除后,密切监视系统的运行状况,包括指示灯、显示状态,确认系统工作正常后,通知工艺人员恢复正常操作,同时观察一段时间,填写故障处理记录。

  4大修

  4.1大修准备

  4.1.1要根据系统运行的情况,存在的问题,提前制定检修方案,制定切实可行检修工作的时间表。

  4.1.2准备好使用的工器具、测试仪器、材料和备件。

  4.1.3进行系统软件备份。

  4.2大修的内容

  4.2.1彻底的卫生清扫工作

  4.2.1.1对机房做彻底的清洁工作。

  4.2.1.2检查卡件、接线板、接线端子、电缆有无损伤,标记是否完整清晰、缺少,应及时补齐标记。

  4.2.1.3拆下将要清扫的检修部件的接线,小心地按次序拔出卡件。

  4.2.1.4用真空吸尘器吸出操作站内、机柜内各设备上(机架、卡件箱、CRT、接线端子)的灰尘,更换空气过滤网。

  4.2.1.5清除卡件上的灰尘,吸不掉的污物用中性清洗济清洗,清洗后的卡件要依次整齐地放置在干燥通风处。

  4.2.2回装

  所有卡件、部件清洗检修后,检查微动开关设定,跨接线连接情况是否有错,核定无误后再按次序将拆下的卡件部件回装到原来的位置。连好接线,接好电缆,拧紧固定螺钉。

  4.2.3卡件板上的电池,下次大修以前超过有效期的,本次大修要调换。

  4.2.4通电调试及诊断

  4.2.4.1检查卡件插入位置、方向及数量是否正确,电缆接头、接地线连接是否牢固。

  4.2.4.2检查供电系统是否符合要求。

  4.2.4.3按序对全部设备进行通电,测试电压是否正常。

  4.2.4.4进行所有的设备的自诊断。

  4.2.4.5系统软件的恢复。

  4.2.4.6检查系统各显示画面是否正常。

  4.2.4.7按需要对各设备进行离线诊断检查。

  4.2.4.8对冗余部分的动作检查,包括自动备用、手动备用、切换、备用允许/禁止的动作检查。

  4.2.4.9对输入/输出模件的A/D、D/A转换精度进行检查和必要的调整。对参与控制和联锁的卡件,要逐点进行精度测试。对指示用的卡件,每卡件按测量点数15%—20%的比例进行抽检。对发现有问题的卡件,应适当扩大抽检的比例。

  4.2.5根据生产需要要做必要的软件修改,组态变更。

  4.2.6在所有硬件功能检查测试结束后,进行系统联校,作好联校记录。

  4.2.7对联锁系统逐回路进行试验,确保动作无误,并得到相关人员的确认。

  4.2.8系统软件、用户软件备份。

  4.2.9做好检修资料的整理、归档。

  十一、变频器安全操作

  (一)、操作人员必须通晓和遵守《电工安全操作规程》的有关规则。

  (二)、操作人员必须具备资格:

  1、具备相应的自动化控制知识、变频器原理,有一定的工作经验。

  2、通晓交流电动机工作原理,变频调速方法及其机械特性基础知识。

  3、通晓电子技术知识,经培训的合格人员。

  (三)、操作人员对装置操作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必须遵守变频器有关规定方可操作,否则回造成严重的人身伤害或重大的财产损失。

  2、输入电源只允许永久性紧固连接,设备必须接地。

  3、即使变频器处于不工作状态,以下端子仍然可能带有危险电压。

  4、电源开关断开以后,必须等待5分钟,使变频器放电完毕,才允许开始检查、检修操作。

  5、本设备不可作为“紧急停车机构”使用。

  6、接地导体的最小截面积必须等于或大于供电电源电缆的截面积。

  7、连接到变频器的供电电源电缆,电动机电缆和控制电缆必须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连接,避免由于变频器工作所造成的感性或容性干扰。

  (四)变频器运行的环境条件

  1、温度、湿度等的符合要求。

  2、不允许变频器掉到地上或遭受突然撞击,不允许安装在有可能经常受到振动的地方。

  3、变频器不得卧式安装(水平位置),安装时要符合间隙要求。

  4、禁止用高压绝缘测试设备测试与变频器连接的电缆的绝缘。变频器电磁干扰的保护

  5、柜内所有设备都要可靠接地,与变频器连接的任何控制设备均可靠接地。

  5、控制回路的连接线应采用屏蔽电缆,截断电缆的端头时应尽可能整齐,保证未经屏蔽的线段尽可能短。

  6、控制电缆应远离供电电源线,使用单独的走线槽。在必须与电源线交叉时,相互应采取90°直角

  (五)、变频器设置或修改参数

  1、只有经过培训并认证合格的人员方可在操作面板上输入设定值或修改参数。任何时候都应注意遵守说明手册中要求采取的安全措施和给予的警告。

  2、修改参数必须得到授权,要有车间负责人、电气技术人员的监护。

  3、操作人员不得私自启动、停止变频器。

  4、任何没有得到授权的操作人员、不具备资格的人员、非电气工作人员一律禁止操作。

  (六)、变频器的日常维护保养及其检修工作

  1、定期(三个月)对变频器进行除尘。重点是整流柜、逆变器柜和控制柜,必要时可将整流模块、逆变模块和控制柜内的线路板拆出后进行除尘。变频器下进风口、上出风口是否积尘或因积尘过多而堵塞。变频器因本身散热要求通风量大,故运行一定时间以后,表面积尘十分严重,须定期清洁除尘。

  2、将变频器面板打开,仔细检查交、直流母排有无变形、腐蚀、氧化、母排连接处螺丝有无松脱、各安装固定点处紧固螺丝有无松脱、固定用绝缘片或绝缘柱有无老化开裂或变形。如有应及时更换、重新紧固,对已发生变形的母排须校正后重新安装。

  3、对线路板、母排等除尘后,进行必要的防腐处理,涂刷绝缘漆。对已出现局部放电、拉弧的母排须去除毛刺后再进行处理。对已绝缘损坏的绝缘板进行绝缘处理后,紧固并测试绝缘并认为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4、风扇运行是否正常,必要时需维修或更换。

  5、检查输入侧熔断器。有烧毁及时更换。

  6、检查电容器是否正常,有条件的可对电容容量、漏电流耐压等进行测试,对不符合要求的进行更换。

  7、对整流、逆变部分的二极管等用万用表进行电气检测。测定其正向、反向电阻值,并制定表格作好记录。看各极间阻值是否正常、同一型号的器件一致性是否良好,必要时更换。

  8、进线侧主接触器和其他辅助接触器进行检查,必要时更换。

  9、仔细检查端子排有无老化、松脱,是否存在短路隐形故障,接线是否牢固,各电路板接插头接插是否牢固,进出主电源线连接是否可靠、连接处有无发热氧化现象,接地是否良好。

  10、电抗器有无异常,电气性能是否正常。

  十二、软启动器安全操作

  (一)、操作人员必须通晓和遵守《电工安全操作规程》的有关规则。

  (二)、操作人员必须具备资格:

  1、具备相应的自动化控制知识、软启动器原理,有一定的工作经验。

  2、通晓交流电动机工作原理,软启动器使用方法及其机械特性基础知识。

  3、通晓电子技术知识,经培训的合格人员。

  (三)、操作人员对装置操作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必须遵守软启动器有关规定方可操作,否则回造成严重的人身伤害或重大的财产损失。

  (1)、输入电源只允许永久性紧固连接,设备必须接地。

  (2)、即使软启动器处于不工作状态,以下端子仍然可能带有危险电压。

  (3)、在电源开关断开以后,必须等待5分钟,使软启动器放电完毕,才允许开始检查、检修操作。

  (4)、接地导体的最小截面积必须等于或大于供电电源电缆的截面积。

  2、软启动器运行的环境条件

  (1)、温度、湿度等的符合要求。

  (2)、不允许软启动器掉到地上或遭受突然撞击,不允许安装在有可能经常受到振动的地方。

  (3)、软启动器不得卧式安装(水平位置),安装时要符合间隙要求。

  (四)、电机软启动器安装和接线须有专业技术人员负责操作,并遵循相应的安装标准和安全规程。在安装和接线之前请详细阅读本使用手。

  (五)、电机软启动器通电时,严禁接线,须在确认断开电源后,才能进行,否则有触电危险。

  (六)、设备在不使用及维修时,必须断开进线空气开关。

  (七)、软启动回路为可控硅元件,严禁用高压欧姆表测量其绝缘电阻。

  (八)、软启动器正常工作时自动输出旁路。

  (九)、软启动器调试时必须接负载(可以小于实际负载)。

  (十)、远程端子禁止有源输入。

  (十一)、主回路必须加快速熔断器。

  (十二)、接线时,三相输入电源务必接在R、S、T端子上,连接电机的输出线接在U、V、W端子上,否则会造成电机软启动器严重损坏。

  (十三)、电机软启动器维修时,请务必先短开电源,确保安全。本手中所述的产品特性以及服务会由于技术发展等原因随时改变,我们保留以后更改的权利。

电气安全管理制度5

  为加强煤矿电气试验工作,规范电气试验的管理,保障煤矿电气设备安全运行,特制定杨村煤矿电气试验管理制度。

  1.电气试验组负责电气设备规程规定的绝缘性能试验、盘用仪表试验及继电保护试验,参加大型设备的技术测定,负责全矿高压电气设备、高压电缆的电气试验工作(需要外委试验的除外)。

  2.电气试验室每年应编制切实可行的电气试验计划,并报矿主管部门审批方可负责执行。

  3.电气试验人员必须有电工基础理论知识,对矿试验的各种电气设备必须熟悉其结构、性能、基本原理和使用维护常识,有较强的责任心。

  4.对计划外的试验,试验前2天应由委托单位向机电科提出申请,待申请批准后方可试验。对无试验申请者,一律不予试验(紧急情况除外)。

  5.所有6kV及电气设备,未经试验合格,严禁投入运行,否则机电科有权做出处罚。

  6.对于正常运行中的.电气设备可根据日常使用单位的意见做定期的调整和试验,试验结果上报机电科。

  7.严格按照原煤炭部制定的《煤矿电气试验规程》执行。对于各种试验要详细填写试验报告,主要设备要建立健全试验资料和档案,并交机电科存档。

电气安全管理制度6

  1、目的:建立用电安全规定

  2、范围:适用于公司用电管理

  3、责任者:电力科、用电单位

  4、程序:

  4.1 电气运行安全

  4.1.1 电气作业人员必须经医生检查身体,并证实确无妨碍电气工作的疾病,经过专业培训,考核合格,持有上级部门颁发的电工作业操作证,才能担任电气作业和电气作业监护人工作。

  4.1.2 电气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电力生产安全工作规定》。

  4.1.3 一切电气作业人员都必须熟悉触电急救方法。

  4.1.4 在易爆场所的电气设备和线路的运行,必须按《爆炸性环境防爆电气设备选用标准》执行。

  4.1.5 电气作业人员作业时,必须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4.1.6 当电气工作人员正在工作,尤其是在危险区域进行工作时,监护人员应随时提醒,注意安全,禁止大声怪叫,以免引起错觉而引发事故。

  4.1.7 做好经常性的电气安全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消除。

  4.1.8 现场要备有安全用具,防护器具和消防器材等,并定期检查。

  4.1.9 电气设备必须有可靠的接地(接零)装置,防雷和防静电设施必须完好,每年应定期检测。

  4.1.10 接地装置的规定:

  4.1.10.1 接地电流大的接地装置(500A以上)为5欧姆;接地电流小的接地装置(500A以下)为10欧姆。

  4.1.10.2 变电室露天部分的单位独立避雷针为10欧姆。

  4.1.10.3 装有避雷线线路上的金属及水泥电杆为10欧姆。

  4.1.10.4 装在架空线路引至变电所进线上管型避雷器为10欧姆。

  4.1.10.5 保护配电线路变压器用的避雷器为4欧姆。

  4.1.10.6 易爆场所、库房及车间避雷针为4欧姆。

  4.1.10.7 保护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欧姆。

  4.1.11 静电接地:

  4.1.11.1 静电接地的接地电阻,每处不宜超过10欧姆。

  4.1.11.2 露天放设的管道(液体、气体等)每隔20--25米应设感应雷接地,每处电阻不宜超过10欧姆。

  4.1.11.3 贮罐的四周应设闭合环型接地,接地电阻不超过10欧姆,罐体的接地点不应少于2处,接地点间距不于大30米。

  4.1.12 防雷接地:

  4.1.12.1 为保护建筑物不受雷击,应针对雷电的危害,分别对直击雷、感应雷和架空线引进高电压等采取防雷措施。

  4.1.12.2 避雷装置一般可采用避雷针、避雷器或架空避雷线。

  4.1.12.3 为防止感应雷,应把屋内一切导体、金属管道等可靠接地,减小电阻使感应电荷迅速流入地中。

  4.1.12.4 避雷针应由三部分组成:接闪器、引下线、接地装置。

  4.1.12.5 避雷针接地极的多少,应视接地电阻是否满足要求,每极接地极之间的.距离应保持3米,接地极应为带状接地。

  4.1.12.6 为避免跨步电压对人体的危害,接地极应埋在人员很少通过的地方,且距被保护物应大于3米。

  4.1.12.7 电气设备的接地装置禁止与防雷接地合用。

  4.1.12.8 避雷针的保护范围,应根据建筑物的大小和高度来决定安装避雷针的高度和数目。

  4.1.12.9 独立避雷针,避雷线的接地电阻不宜超过10欧姆。

  4.1.13 当气候条件恶劣时,应停止户外电气作业,不得已而紧急抢修的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在雷雨天气需巡视室外高压设备时,巡视人员应穿绝缘靴,并不得靠近避雷装置。

  4.1.14 变电所必须制订现场运行规程,值班人员的职责应在其中明确规定。

  4.1.15 高压设备无论带电与否,值班人员不得单人移开或超过遮栏进行工作,若必须移开遮栏时,必须有监护人员在场,并符合设备不停电的距离。

  4.1.16 运行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操作票、工作票制度、工作许可证制度,工作监护制度、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制度。

  4.1.17 在高压设备和大容量低压总盘上倒闸操作及带电设备附近工作时,必须由两人执行,并由技术熟练的人员担任监护。

  4.1.18 凡电气设备和线路无电应作有电看,严禁以手随便触摸。

  4.1.19 未经试验合格的一切电气安全用具禁止使用。

  4.1.20 在坠落高度2米以上工作时,须办好登高作业证并有相应的安全措施。

  4.1.21 在带电设备附近动火,火焰距带电部位10KV及以下为15米、10KV以上为3米。

  4.1.22 架设临时电气线路规定:

  4.1.22.1 各部门需要架设临时电气线路,必须先填写"临时线申请单"。

  4.1.22.2 "临时线申请单"由部门安全员负责填写,安装人和使用保管人一定要本人亲自签字。

  4.1.22.3 "临时线申请单"由安全部门批准,使用期限为一星期,超过一星期的,要办理延期手续。

  4.1.22.4 使用期限超过两个月的固定临时线,要经过安全部门批准。

  4.1.22.5 使用临时线路一定要在"临时线申请单"规定的时间内使用,不得超时。

  4.1.22.6 经审批同意架设的临时电气线路,应执行本厂"电器安全管理规定"中的有关规定。

  4.1.22.7 临时电气线路应由持证电工架设安装,电工凭"临时线申请单"施工,否则有权拒绝架设。

  4.1.22.8 临时电气线路安装完后,要经使用保管人验收合格才能使用,在使用期限内,由使用保管人负责保管,使用保管人应经常检查,发现问题请电工解决,他人不得乱动。安装电工在使用期内每星期至少检查一次。

  4.1.22.9 电焊机、砂轮机等产生明火的电具接线,应具有相应等级的动火证后,电工方可接线。

  4.1.22.10 经审批同意架设的临时线路不应架设在可燃、易燃物的上方,与水管、蒸汽管、门窗等应有0.3米以上水平垂直距离,与道路交叉处离地高度不低于6米。架设在户内离地高度不低于2.5米,户外不低于3.5米。

  4.1.22.11 临时电气线路到期后,由原安装人拆除,严禁使用保管人私自拆除。

  4.1.23移动电具安全管理规定:

  4.1.23.1 移动电具包括:电风扇、排风扇、手电钻、手提砂轮机、移动水泵、震捣器、电焊机等,以及其它类似的单相、三相流动使用的电器用具。

  4.1.23.2 移动电具要求专人负责保管、维修及检查,检查内容有:电具本身有无损伤,绝缘电阻是否符合要求,电源引线有无破损、老化、绝缘不良现象,导线规格是否合适,插头、插座是否齐全,有无破损,相线和保护接地的接法是否统一,金属外壳或金属支架接地是否可靠。

  4.1.23.3 移动电具的引线及插头都必须完整无损。220V和380V电压的移动电具引线分别使用三芯或四芯绝缘良好的橡套或塑套铜芯软导线,中间不得有接头,要保证电具金属外壳接地。

  4.1.23.4 使用220V或380V电压的手电钻等手提式电动工具,必须配用1∶1隔离变压器或漏电保护开关。

  4.1.23.5 工作行灯的电压不允许超过36V,在特别潮湿的地方和金属容器内部等危险场所使用的行灯,应用12V电压,其电源由双圈变压器供给,并将变压器金属外壳、铁芯及二次线圈一端可靠接地。220V电源线长度不超过5米,禁止使用自耦变压器代替行灯变压器。

  4.1.23.6 在易燃易爆场所使用的移动电具必须采用防爆型。

  4.1.23.7 移动电具电源线必须架设在牢固的物件上,其线穿过道路时高度不低于6米。

  4.1.23.8 搬运移动电具时,一定要先切断电源。

  4.2电气检修安全

  4.2.1 电气检修必须按照电气检修工作票制度,工作票由指定签发人签发,经工作许可人许可,并办理许可手续后方可作业。

  4.2.2 一般情况不准带电作业(无论高压与低压),停电后应在电源开关处上锁后,拆下熔断器,并挂标示牌。工作未结束或未得到许可,不准任何人随意拿掉标示牌或送电。

  4.2.3 必须带电检修时,(限500V以下设备),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4.2.3.1 必须经电力科负责人批准。

  4.2.3.2利用绝缘物可靠地将邻近各相分离开,并穿戴好绝缘鞋、手套、帽子,不准穿汗背心及卷起袖子工作。

  4.2.3.3 在主管领导或电气技术人员直接监护下进行工作。

  4.2.3.4工作点附近各相与地相连的金属物必须隔开,以免触到。

  4.2.3.5 应由一定经验的电工担任,并遵守有关安全规程,监护人认真监护,但监护与操作人要有一定的距离,最近不得小于2-3米。

  4.2.4 在停电设备和线路上装设地线前,必须放电、验电、确认无电后,在工作地段两端挂接地线,凡有可能送电到停电设备和线路工作地段的分支线,也要挂接地线。

  4.2.5 停电、测电、验电的检修作业,必须由负责人指派有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监护,否则不准进行作业。

  4.2.6 对有两个以上供电电源的线路检修时,应采取切实可靠的措施,防止误送电。

  4.2.7 对地下直埋电缆检修时,应切实避免伤及临近电缆。五级以上大风时,严禁在杆、塔等多回路线中进行部分线路停电检修作业。

  4.2.8 变电室运行及检修现场规定:

  4.2.8.1 凡参加变电检修的一切人员,均应遵守本规定。

  4.2.8.2 当接受检修任务时,检修人员应对工作内容、安全措施、施工要求了解清楚。

  4.2.8.3 在检修工作进行前,应作好充分准备,查看现场,了解设备情况。

  4.2.8.4 检修中严格执行有关安全规程,适当安排好检修人员,掌握进度,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4.2.8.5 检修后应认真做好记录,负责向运行人员办理交付验收工作。

  4.2.8.6 工作结束后,参加检修人员应清查工具及清理施工现场。

  4.2.8.7 检修负责人应对设备的检修质量和施工安全负全面的责任。

  4.2.8.8 检修人员应对所做工作直接负责。

  4.2.8.9 凡检修后的设备,不允许带缺陷情况投入运行。

  4.2.8.10 变电设备的检修为三种类别:1、大修。2、小修。3、事故检修。

  4.2.9动力及照明检修作业规程:

  4.2.9.1 在检修500V以下线路的各种电动机时,应采取下列措施:

  拉开开关与断路器将电动机从线路电网中断开。

  待电动机完全停止后,在配电盘对应的开关操作柄上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标示牌。经测验确证无电后,摘除辅助线路上的保险丝。

  4.2.9.2在靠近6KV及以上设备作业时,须注意下列各项规定:

  4.2.9.2.1带电体只允许在工作人员的任何一面,如两面都有带电体,禁止作业。

  4.2.9.2.2带电体与工作人员的距离,无论伸手或挥动工具都不可小于0.7米。

  4.2.9.3在转动的设备旁工作时,应注意下列规定:

  4.2.9.3.1 转动设备与工作人员距离无论伸手及挥动工具都有不可小于0.7米。4.2.9.3.2禁止任何人触摸正在转动的各类设备。但若必须靠近时需采取防护措施。

  4.2.10电气安全用具有关规定。

  4.2.10.1 绝缘手套每6个月试验一次。

  4.2.10.2 (1)高压绝缘手套的试验电压为8KV,持续时间为1分钟。(2)低压绝缘手套的试验电压为25KV,持续时间为1分钟。

  4.2.10.3 绝缘靴每6个月试验一次。

  4.2.10.4 绝缘靴定期试验电压为15KV,持续时间为10分钟。

  4.2.10.5 高压验电笔每6个月试验一次。

  6-10KV试验电压为40KV;20-35KV试验电压为105KV,时间为5分钟。

  4.2.11行车检修规定:

  4.2.11.1 检修行车时,一定要由指定的梯口上车。严禁走轨道、钢梁等,如必须走钢梁时,须有人作警戒,由被修理行车的司机作监护,并应同时办理许可证手续,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4.2.11.2 携带的检修工具,必须放在工具袋内,大型工具须用绳子作上下传递。

  4.2.11.3 传递工具物体时,防止碰撞在行车磨电道上。

  4.2.11.4 在行车上工作时,必须遵守下列各项规定:

  4.2.11.4.1 要用绝缘物把地面铺好。

  4.2.11.4.2 不准由一台行车向另一台行车跨跃(指有两台行车的地方)。

  4.2.11.4.3 在行车上打磨整流子、集电环时,要站在绝缘垫上,戴好手套进行。

  4.2.11.4.4 打磨整流子及滑环时,非电工不准带电作业。

  4.2.11.4.5 试运行时,人站在走台板上(行车行走时碰触不到的地方),手必须扶住栏杆,并离开转动部分。

  4.2.11.4.6 工具使用完毕后,须检点清楚,放入工具袋内随人带走。

电气安全管理制度7

  一、电气安全作业一般规定

  1、电气设备按电压等级分为:

  高压:线电压500伏以上者。低压:线电压500伏以下者。安全电压:36伏及其以下者。

  所有设备额定电压确认后,任何人不得随意变动。

  2、任何电气设备和线路未经证实无电之前,一律视为有电,不得乱动。

  3、电气设备未排除故障前,不准送电,未经试验合格的电气设备不准投入运行。 4、为了保证在电气设备上安全工作,应严格执行检修工作票制度,并详细填写工作任务、安全措施、安全负责人、监护人。

  5、为了保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电气设备的检修任务,必须贯彻工作许可制、工作监护制、工作间断、工作转移和工作终结制度。

  6、相关的安全设施及用具,如灭火器、安全带、绝缘鞋、绝缘手套等必须放置适当的地点,并定期检查(每年二次)。

  二、电动机

  1、不可逆的电动机及其所带动的机械上,应用红漆标明旋转方向。在起动装置上应标明“起动”、“运行”和“停止”等标志。

  2、电动机等电气设备的绝缘电阻不应小于0.5兆欧。

  3、引至电动机接线盒的明露导线,应加强绝缘,在接线盒口应有护圈保护,易受外力损伤的地方,用穿金属软管保护。

  4、电动机外壳应涂油漆,转动部分应装设牢靠的遮拦或护罩,电动机及其起动装置的外壳,应按规定接地。

  5、电动机的运行和维护

  ⑴电动机在额定冷却空气温度时,可按制造厂铭牌上所规定的额定数据运行。

  ⑵如电动机停用24小时以上者,在启用前,应用摇表测量线圈的绝缘电阻,备用电机应每月一次测量绝缘电阻,记录档案以备查。

  ⑶电动机启动之前,还应进行外部检查,检查工作应由负责电机运行人员进行,外部检查项目如下:

  a、电动机上和附近有无人工作,有无杂物。

  b、电动机所带动的机械是否已准备好。

  ⑷如电动机是远方操作合闸时,应由负责电动机运行人员进行外部检查后,通知远方操作者,说明电动机已准备好,可以启动,负责电动机运行人员应留在电动机旁,直到电动机运转正常。

  ⑸电动机禁止连续启动,在正常情况下,允许在冷却状态下启动2~3次,在热状态下,启动一次,只有处理事故时,可根据情况,多启动一次。

  ⑹电动机运行时,该机组的值班人员应:

  a、监视电动机的电流量是否超过额定值,如超过时,则应报告有关部门,并根据其指示采取措施。

  b、注意电动机的音响和振动是否有异常现象。

  c、注意电动机各部位及其周围温度,保持电动机周围清洁而无任何杂物,每班应清扫电动机外壳一次。

  d、按规定的时间记录电动机表记的指示,及电动机启动和停运的'时间和原因,并记录异常现象。

  ⑺当发生下列情况时,应将电动机的电源切断:

  a、当发生人身事故时。

  b、电动机所带动的机械损坏到危险程度时。

  c、电动机发生绝缘烧焦气味、冒烟火时。

  d、出现强烈振动、轴承温度超过限度时。

  e、确定电动机单相运行时。

  6、电动机的事故处理

  ⑴当发生下列情况时,应进行紧急停机。

  a、当发生人身事故时。

  b、电动机内部及起动调节装置内出现火花和冒烟。

  c、电动机中发现异常的声音和绝缘有烧焦的气味。

  d、电动机所带的机械损坏到危险程度时。

  e、电动机出现强烈的振动。

  f、轴承温度不允许的升高。

  紧急停车前,应尽可能卸去负荷,同时必须结合被带动机械紧急停车步骤进行。

  ⑵电动机跳闸事故后,机组值班人员应向厂部领导汇报和联系电工检查。

  ⑶电动机灭火时,必须先将电动机的电源切断,然后应用干粉或1211灭火器灭火。

  三、移动电气设备

  1、电焊机必须接在专用的开关上,不许超过规定的接装台数。

  2、在没有专用开关的场所,如需接电焊机者,必须通过电工按规定接装。

  3、在专用开关上接拆电焊机,应按下列规定。

  ⑴将电焊机线接好、绑好、挂牢。在室内过道处离地面至少2.5米,室外马路离地面至少3.5米。

  ⑵停掉已经装在专用开关上的全部电焊机。

  ⑶拉下专用刀闸或保险器。

  ⑷接上火线及保护接地线。

  ⑸详细检查电焊机及线路有无任何障碍。

  ⑹全部情况良好可通电开电焊机使用。

  ⑺拆电焊机火线和保护地线时,应停电进行,严格禁止带电拆接火线。

  4、在其它电源上接装和拆下电焊机时,应按下列规定。

  ⑴应取得使用单位、岗位操作人员或有关人员同意,停掉在同一电源上使用的电气设备。

  ⑵电源容量不足的开关或线路上禁止再接电焊机。

  ⑶接装电焊机时,应根据容量适当更换电源保险,拆除后应立即复原。

  5、电焊机所接电线,应是软橡皮套电线,容量适当,绝缘良好,该线不得沾油及放设于高温管道处。电焊机一次线不宜过长,一般为2~3米。

  6、电焊机外壳必须有可靠的保护接地。

  7、电焊机线路及绝缘电阻至少在0.2兆欧以上方准使用。

  8、移动轴流风机应采用软橡皮套四芯电缆,外壳应保护接地,不合格的导线禁止使用。

  9、风扇电机及线路绝缘电阻至少在0.4兆欧以上,潮湿多酸或碱的地方至少应在0.2兆欧以上方准使用,风叶残缺,机械部分不牢固,无防护罩的风扇应停止使用。

  10、手提行灯电压一律采用12伏、24伏、36伏三种。不得采用其它电压。

  11、行灯变压器必须采用双线圈,行灯变压器不允许采用自耦变压器,变压器铁芯、外壳及二次的一端均须装设地线,行灯变压器一、二次侧应配合适当的容量保险。

  12、电钻及手提电动砂轮所用电线应是软线,绝缘应良好,外壳必须接地良好,无接地者禁止使用。

  13、绝缘不良或发现有轻微漏电者,亦应停止使用。

  14、临时休息、离开工作场所或中途停电时,都必须立即切断电源。

  15、生产车间、导电地面场所的电风扇、电烙铁、电钻及类似的单相、三相移动使用的电动机具、其绝缘电阻不应低于0.5兆欧。引线必须采用三芯、四芯坚韧橡皮包线或塑料护套软铜线,中间不应有接头,并装有三脚或四脚插头,使电动器具的金属外壳可靠接地。

  16、使用电钻或类似的移动电气工具必须戴橡胶绝缘手套,但采取下列措施之一后,可不戴橡胶绝手套。

  a、使用36伏及以下电压的移动工具。

  b、配用次级不接地的1︰1隔离变压器。

  c、电源回路装有动作可靠的低压漏电开关。

  四、触电急救

  1、脱离电源

  ⑴对于低压触电事故,可采用下列方法脱离电源。

  a、如果触电地点附近有电源开关或电源插头,可立即拉开开关或拔出插头,断开电源。

  b、如果触电地点附近没有电源开关或电源插头,可用有绝缘柄的电工钳或有干燥木柄的斧子切断电源,或用干木板等绝缘物插入触电者身下,以隔断电源。

  c、当电线搭落在触电者身上或身下时,可用干燥的衣服、手套、绳索、木板、木棒等绝缘物作为工具,拉开触电者或挑开电源线,使触电者脱离电源。

  d、如果触电者的衣服是干燥的,而且又没有缠在身上,可用一只手抓他的衣服,拉离电源,救护者不得接触触电者的皮肤,也不能抓他的鞋。

  ⑵对于高压触电事故,可以采用下列方法脱离电源。

  a、通知有关部门停电。

  b、戴上绝缘手套,穿上绝缘靴,用相应的电压等级的绝缘工具拉开开关。

  c、抛掷裸金属线使线路短路接地,迫使保护装置动作,断开电源。

  2、现场急救

  当触电者脱离电源后,应根据触电者的具体情况,迅速对症救护。

  ⑴人工呼吸法,是在触电者呼吸停止后应用的方法。

  ⑵胸外心脏挤压法。是在触电者心脏跳动停止后的急救方法。

电气安全管理制度8

  1、使用单位要制定带式输送机的月度检修计划并按照计划严格执行。

  2、使用单位配备足够的检修人员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检修,检修后检修人员要按照要求认真填写检修记录。

  3、机电科管理人员及区队长每周对胶带机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胶带机检修人员每天应对设备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维护,胶带机司机班中应对所操作维护的设备进行不少于两次的巡回检查。

  4、设备操作维护人员应对机电设备的完好情况、保护使用情况、安全设施使用情况等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处理不了的及时汇报。

  5、胶带输送机开关整定值应严格按照机电科给定设计执行,检修维护人员每天应检查一次保护使用情况,严禁私自改动保护整定值。

  6、胶带输送机开关的保护齐全完善,设置规范,严禁甩保护或保护装置失灵未处理好而强行开机运行。

  7、带式输送机必须配备具有堆煤、防跑偏、防打滑、温度、烟雾报警等功能的综合保护装置。每班交接班时进行检查试验,保证各保护装置完好齐全、动作灵敏可靠。保护装置的检查试验和校验要有详细记录。

  8、驱动装置外露部分、滚筒等转动部位必须有完好的防护罩或防护栏,储带仓架全长段安装有整齐美观的防护网,每班检查一次其完好情况。

  9、经常检查清扫器的磨损状况,确保清扫器有足够的宽度、长度和接触面。

  10、胶带接头要保持完整、牢靠。每班都要做认真检查,发现刮坏、拉叉、皮带扣脱落的接头应及时修补,严重影响安全运行时必须割除并重新做接头。

  11、根据巷道变化情况,检修人员要及时调整胶带机安装情况,保证机身及中间架结构完整无严重变形,连接可靠,螺栓紧固,平直稳固,坡度变化处中间架过渡平缓;巷道底板不平整不能保证中间架水平时,H架支腿只能采用可调节支腿,或采用木墩较方正的物体支垫牢稳,不得用多层木板、煤块、碴块支垫。

电气安全管理制度9

  为加强学校用水用电的规范化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一、用水用电原则

  合理用水用电、节省用水用电、安全用电。

  校内住户用水用电,按量收费。

  禁止破坏水电设施,严禁偷电。

  二、用水用电相关规定

  1、全校师生都应留意节省用水用电。

  用水做到:没有长流水现象,不随便损坏水表、阀门、龙头、水管等设施,如有损坏,照价赔偿,落实到详细班级、处室及详细个人。任何人不准向校外供水,若被发觉,除没收供水设施外,还要扣除当月工资5%。

  用电做到:无人熄灯,出门关灯。各班级处室相互监督,凡一晚灯未关,每盏灯罚款三元。

  各家属住户,一律不准表外用电,违者一经查出,罚款伍拾元。

  对举报偷电,经核实无误,嘉奖举报人叁拾元;对发觉电器设备发生故障准时报告者,嘉奖拾元。

  2、留意安全用电。

  安全用电,人人有责。

  不准在电线上晾毛巾,晒衣服、被褥等,违者每次罚款拾元。

  不准私自乱接电线,违者罚款伍拾元。若因此发生事故,造成集体财产及他人财物损失的,照价赔偿;造成自身财物损失及人员伤亡的,学校概不负责。

  3、私人(校内家属住户,单身教职工)用电要缴费。学校水电工要廉洁奉公,不徇私情,按月清查住户水表、电表,算出水费、电费金额,填好清单告知住户,并按时报会计室,由会计室人员在其工资中扣除相应款项。

  4、每学期,同学按规定缴纳水费、电费,由总务收取。

  各班电器由本班同学使用并护理,修理费用由同学分担。

  三、管理人员职责

  1、树立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为教学服务的思想意识,按作息时间表上下班,严格执行水电工操作规程,确保校内各处水、电的`正常供应。

  2、负责安装和修理全校(包括教学区、生活区、教工宿舍)的水电设备,并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常常巡察水电设备的运行状况,发觉问题准时处理,确保水路畅通,用电安全。

  3、留意做好发电机、抽水机、变压器等重要设备的保养工作。

  4、严格执行节省用水规定,加强检查督促,随时订正铺张现象。

电气安全管理制度10

  一、目的:

  为加强电气安全管理工作,防止发生触电事故,确保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车间所有电气设备安全管理

  三、内容:

  1. 电气作业人员必须经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无证人员不得从事电气作业。

  2. 用电单位应制定相应的电气运行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贯彻执行。

  3. 变配电及动力用电设备应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本质安全要求。用电单位及电气作业人员要对电气安全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发现缺陷、隐患应及时整改处理。

  4. 电气安全管理通则:

  4.1上岗作业必须穿戴好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所用绝缘用具、仪表、安全装置和工具须经检查完好、可靠。禁止使用绝缘破损失效的用具。

  4.2在供配电设备线路上作业及低压带电作业,必须设专人监护,监护人不得从 事操作或做与监护无关的事。

  4.3任何电气设备、线路未经本人验电并做好安全措施以前,一律视为有电,不准触及,需接触操作时应可靠切断该处的电源,并在该开关操作手柄上悬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标示牌后,方能接触工作。

  4.4电气设备检修必须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严禁约时停送电;动力配电设备的闸刀开关禁止带负荷拉、合闸。

  4.5变配电设备值班电工严禁脱岗,高压设备的倒闸操作严格执行操作票制度,倒闸操作做到一人监护唱票,一人复诵操作。

  4.6电气设备图纸资料应有专人保管,未经单位电气负责人许可或批准,电工作业人员不得擅自改变电气设施原有接线方式和结构。

  4.7电气设施安装维修要做到绝缘良好,带电体在人体易触及的场所不裸露,安全距离符合要求,设备金属外壳接零保护可靠。

  4.8登高、带电及在易燃易爆场所动火等作业要履行危险作业审批手续,在做好安全措施的前提下方可作业。

  4.9运行中的电气设备要定期巡查,作好记录,发现缺陷及时处理。

  影响人身安全的缺陷未消除或得到有效控制的设备不得投入使用。

  5.配电线路

  5.1配电线路包括公司、车间内部动力照明等供电线路及临时性架设的输电线路,均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

  5.2所有配电线路均要安装牢固、整齐美观。并满足绝缘强度、机械强度和导电能力的安全要求,若达不到要求应及时更换或修复。

  6.供配电装置

  6.1高压配电装置的负荷开关与刀闸、开关与柜门及开关与接地刀闸之间必须装设动作可靠的安全联锁装置,并确保其正常投入使用。

  6.2配电装置继电保护应整定正确,动作可靠,并有能准确显示保护装置动作情况的灯光、音响信号。

  6.3开关设备必须垂直安装,要用螺栓固定在支持物上,而不得采用焊接的办法,开关安装的位置应便于操作,开关的手柄与建筑物之间应不小于150毫米。

  6.4自动空气开关应安装在没有强烈震动的`地方,开关距地1.3一1.5米,闸刀、铁壳等开关的电源线应接在固定触头上,禁止在闸刀上挂接电源线,金属外壳或支架应采取接零保护措施,接头的裸露部分应加防护罩。

  6.5厂房(包括休息室)中的照明灯具安装高度一般距地面不小于2.4米,若达不到要求,则应采取相应的防触电措施。

  6.6动力配电箱(屏)布置应整齐合理,各种开关不准横装或倒装,每个开关应标明供电区域的名称。明装配电板底边安装高度不小于1.8米,配电箱底边离地一般为1.5米。

  6.7熔断器一般应垂直安装,熔断器各部分应接触良好,作短路保护的熔体不得使用未注明额定电流的熔体,更不准使用铜丝或铁丝代替熔丝。

  6.8闸刀开关所配用的熔丝的额定电流不得大于开关的额定电流,安装时,开关在合闸状态下手柄要向上,不能倒装和平装。

  6.9低压配电装置正面通道宽度,一般不应小于1.5米,背面不应小于1米,有困难时可减为0.8米;配电柜(屏)前应标有警戒线,警戒线距离盘(屏)面的距离不小于0.6米。

  7.0配电柜应采用耐火材料制成,并固定在干燥清洁的地方,周围环境应清洁,无杂物,不准堆放油桶及可燃物品。

  7.1配电柜上的电器元件的型号、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外观应完整,附件齐全,排列整齐,固定牢固,密封良好。

  7.2 配电柜的正面及背面各电器、端子排等应标明编号、名称、用途及操作位置。信号指示灯色标符合规范并保持完好。

  7.3 配电柜中的配线应采用绝缘线,敷设应连接可靠、排列整齐,尽量做到横平竖直,绑扎成束,且用线卡固定在板面上,尽量避免导线相互交叉。

  7.4 厂房中(除变配电室电磁站)的一切电器设备的带电部分均不得外露,否则应采用屏护或遮栏等形式加以防护。

  8.移动电器

  8.1移动电器包括手电钻、手提砂轮、行灯、电焊机、电风扇、排风扇、移动水泵、震动器、搅拌器、水磨石机、流动吊机、电动平移车、移动式空压机、电锯、电刨、电熨斗、电烙铁、电剪刀、理发工具以及其它类似的单相、三相流动使用的电器用具。

  8.2移动电器应专人保管,定期检查,每季度至少全面检查一次,检查内容应包括外壳、线路、保护接零、开关、保护装置及绝缘等是否完好。

  8.3移动电器一般在使用时应配置安全隔离变压器或漏电保护器。

  8.4一般场所使用的行灯应采用36V的安全电压,在特别潮湿的地方或金属容器内部工作,行灯电压应为l2伏。严禁直接用220伏电源。若因特殊需要使用220伏电压的行灯则必须经二级厂单位安全部门批准,并在电源侧配置1:1安全隔离变压器后方可使用。

  8.5移动电器的开关、插头、插座应完整无损。并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

  8.6移动电器的修理必须由专职电工或专职人员进行。

  8.7移动电器到电源的导线,应采用绝缘护套软线,并中间不得有接头。

  8.8对所有移动电器,要求绝缘良好、接线正确,使用时金属外壳有良好的接零保护。对于不能做到可靠接零保护的设备必须安装合格的触电保护器或安全隔离变压器。不合格的触电保护装置禁止用于人身安全保护。

  8.9各单位应根据具体情况来选择安装安全隔离变压器或触电保护器。

  一般场所(即普通环境和危险环境)使用的移动电器应安装触电保护器或安全隔离变压器作为人身安全保护, 但对触电危险性大的场所(即高度危险环境)必须安装安全隔离变压器作人身安全保护。

  9.安全用具

  9.1应按规定配置好必要的安全用具,平时应加强管理,定位存放,保持完好,并定期施行各项电气试验,不合格的安全用具要及时从存放处清除,不得用于电气操作使用。

  9.2电气标示牌具有警示和提示作用,必须妥善保管,平时要有固定的存放地点,严禁在电气设备上乱挂乱放。

  9.3标示牌的悬挂中应符合《安规》的要求,所挂内容应和电气设备的实际状态相符。

  9.4接地线应有编号,并要设置固定的存放地点。在交接班中,应把接地线的去向列入正常的交接内容。

  四、公司设备管理部门负责本制度的贯彻落实并对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考核。

电气安全管理制度11

  第一条所有电路安装、电器操作、运行维护的人员,都必须经过专业培训,体检合格,考试合格后,持有电工证、入网证才能上岗。

  第二条电工要按规定穿戴劳保用品,工作应认真负责,具有专业的安全生产,专业技术知识。

  第二条建立健全电气方面的技术档案资料,如高压分布图,低压分布图,全厂架空线和电缆设置图,接地网络,避雷装置图,以及电器设备的技术状况登记等资料。

  第三条一切电器设备必须接地可靠,使用手提移动电动器(如电钻、电枪等),要戴绝缘手套或配备电器保护装置手提移动电动器具,保护装置由设备处每季检查一次,并做好检查记录。

  第四条变电所、各控制室等应符合用电安全规定,非工作人员不准随便进入。

  第五条操作电器装置应熟悉其性能和使用方法,不得任意开动电源装置,严禁在电源装置上放置物件。

  第六条自己经常接触和使用的配电箱、配电板、按钮开关、插座以及导线等,必须保持完好、安全,不得有破损或将带电部分裸露出来。

  第七条操作电气装置应熟悉其性能和使用方法,不得随意开动电源装置,严禁在电源装置上放置物件。

  第八条电气操作人员要保证电器设备的整洁、完好,防止受朝,禁止用脚踢开关或用湿手板开关,更不能用金属物触及带电的电器。

  第九条打扫卫生、擦拭设备时,严禁用水冲洗或用湿布擦拭电气设施,以防发生短路和触电事故。

  第十条电器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打火、异味、高热、怪声等异常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操作,关闭电源,并及时找电工检查、修理,确认能安全运行时,才能继续使用。

  第十一条接触电源必须有可靠的绝缘措施,并按规定严格进行检查,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有高电压的`场所、电线裸露的地方,应设立醒目的危险警示标志,并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防止电击事故发生。室外的电气设施,必须定期清理周围的杂草树林,防止引发事故。

  第十二条电气发生事故,应立即切断电源,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报告设备动力科、安全环保科等相关科室,以便进行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

  第十三条一般禁止使用临时线。必须使用时,应经相关安全和技术部门批准。临时线路应按有关安全规定安装好,不得随便乱拉乱拽,还应在规定时间内拆除。

  第十四条工作时两人工作,互为监护人,不得一人单独工作。学会紧急就护法,特别触电急救,人工呼吸,挤压心脏心肺复苏法。

  第十五条高压倒闸操作要填写倒闸操作票,低压停送电需中控通知后填写书面记录,通知人,时间,停送电部位。

  第十六条任何人发现有违反本规定的情况,应立即制止,经纠正后才能恢复作业。各类作业人员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电气安全管理制度12

  1、存放电气安全用具的场所,应有明显的标志并“对号入座”做到存取方便,存放场所要干净,通风良好,无任何杂物堆放。

  2、绝缘手套、绝缘靴等橡胶制品的用具,不可与油类的油脂相接触,存放环境不可过冷或过热。也不可与锐器和铁丝等放在一起。

  3、绝缘手套、绝缘靴要与其他安全用具放开,整齐摆放;使用中防止受潮或损伤。

  4、绝缘棒应放在架子上,验电笔使用后应放在皮匣内,并放于干燥处。

  5、对绝缘手套、绝缘靴等不许有外伤、裂纹、气泡或毛刺等。发现有问题应及时更换。如果绝缘手套遭受表面损伤或已经受潮,应及时进行处理或干燥,并在试验合格后放可继续使用。

  6、任何情况下,安全用具均不可以作他用,对安全用具应定期进行试验,各试验项目项目应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7、所使用的安全用具应进行分类和统一编号,并做好台帐,定期进行检查和试验。

  8、安全用具的定期试验由公司安环办统一负责安排进行外检、试验,专业认真做好验收,安环办对试验结果报告进行存档保存。

  9、安全用具使用前应做好外观检查,使用完后应擦拭干净,放回原来的'编号位置。

  10、检测不合格的安全用具禁止使用。

电气安全管理制度13

  为加强施工现场的电气安全管理,保障职工的人身安全和电气设备的安全,根据国家有关电气安全技术规程,结合本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1、施工现场必须健全电气安全管理和责任制度,各级动力设备部门负责电气安全管理,公司和队均应设一名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电气安全;各级安全部门负责监督检查;施工现场的各类电工在动力设备部门的指导下,负责管辖范围内的电气安全。

  2、各单位编制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必须有专项电气安全设计,包括输电线路的走向,固定配电装置的设置点及其配电容量,大型电气设备、集中用电设备的平面布置,有针对性的电气安全技术措施;并严格按设计要求安装。

  3、施工现场的电气设备必须有有效的安全技术措施。

  4、电气线路和设备安装完工后,由动力设备部门会同安全部门、施工单位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

  5、必须经常对现场的电气线路和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对电气绝缘、接地接零阻、漏电保护器等开关是否完好,必须指定专人定期测试。台汛季节要强化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要编制电气安全技术措施计划限期解决。

  6、必须按国家的有关规定,对电气专业人员和职工进行电气安全技术教育和电气安全常识教育;新工人的三级入厂教育中必须有一课时以上的电气安全教育;所有施工人员必须懂得触电急救知识;未经培训考核取得合格证书的`电工和电气设备操作人员及其他人员,不准从事电气安装、修理和电气设备的操作工作。

  7、施工现场必须建立电气安全管理制度。

  1)凡是触及或接近带电体的地方,均应采取绝缘,屏护以及保持安全距离等措施;

  2)电力线路和设备的选型必须按国家标准限定安全载流量;

  3)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具备良好的接地或接零保护;

  4)所有的临时电源和移动电具必须设置有效的漏电保护开关;

  5)在十分潮湿的场所或金属构架等导体性能良好的作业场所,宜使用安全电压(12v)。

  6)有醒目的电气安全标志。无有效安全技术措施的电气设备,不准使用。

电气安全管理制度14

  为认真贯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进一步深化煤矿电气安全管理,全面提高电气质量标准化管理水平,夯实电气质量标准化基础,真正实现管理标准和现场实施的有机结合,从而使各矿机电质量标准化上新台阶,针对矿井实际情况,特制订《矿井电气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部分 管理规定

  一:供电管理规定

  (一).供电管理工作在矿机电副矿长的监督和领导下,由矿机电职能单位具体负责。

  (二).矿机电职能单位负责将全矿的电管、设备、防爆、电缆、小型电器等日常管理工作落实到个人。

  (三).涉及供电系统的调整、负荷增容、供电线路延长以及新安装大型设备供电等工作,必须先由电气技术员编制供电设计,机电副总(或机电矿长)审批通过,方可进行。实施过程必须严格按照供电设计进行,以确保矿井供电的合理、安全。

  (四).公司机电设备管理部将不定期检查各矿井上、下供电系统的运行情况,各矿机电单位应主动协助检查。杜绝供电超长、开关甩保护、整定不合理现象。

  (五).矿机电职能单位负责绘制矿井供电系统图,并根据井下实际情况,及时更改或重新绘制。

  (六)、供用电单位对分管范围的供电设备必须实行包机制,做到责任明确,落实到人。对于无责任承包的供电设备出现问题,公司机电设备管理部将针对机电矿长作为责任主体进行考核处罚。

  (七)、井上、下各级变电所的停送电工作,必须严格遵照《电业安全操作规程》的规定执行。停送电工作必须严格执行停电工作票,并由变电所值班人员对照工作票要求严格执行。

  (八)、矿机电主管人员负责编写每年的春季预防性电气试验计划,电气试验必须遵照有关规定按期完成。

  二:电气保护管理规定

  (一)、矿井35kv变电站一次继电保护定值整定由电力部门专门的成员完成,矿机电职能单位负责与电力部门相关单位做好沟通,及时变更整定数据。并作好日常的巡回检查工作。

  (一)、矿井井上、下10kv电网及变电所继电保护由机电职能单位统一管理,井下变电所以外低压电网继电保护由区队负责现场管理,矿机电职能单位监督管理。

  (二)、各种继电保护应按规定配置齐全,动作可靠,严禁短接或甩掉不用。

  (三)、井下动力变压器的高压控制设备,应具有短路,过负荷、接地和欠压释放保护,引出的馈线上,应装设短路,过负荷和漏电保护装置,低压电动机的控制设备,应具备短路,过负荷单相断线,漏电闭锁保护装置及远程控制装置。

  (四)、煤电钻、信号照明综合保护必须正常使用。 杜绝甩保护现象发生。

  (五)、低压馈出线总开关、移动变电站二次馈电装置必须具备过流、漏电保护。 杜绝甩保护现象发生。

  (六).井下各级变电所、供配电点、单台供电开关局部接地装置必须安装合格。

  (七):每天由变电所值班人员对检漏保护装置的运行情况进行一次跳闸实验。

  (八):电压在36v 以上和由于绝缘损坏可能带有危险电压的电气设备(含接线盒)的金属外壳、构架,铠装电缆的钢带(或钢丝)、铅皮或屏蔽护套等必须有保护接地。

  (九):接地网上任一保护接地点的接地电阻值不得超过2ω。每一移动式和手持式电气设备至局部接地极之间的保护接地用的电缆芯线和接地连接导线的电阻值,不得超过1ω。

  (十):连接主接地极的接地母线,应采用厚度不小于4mm、截面不小于100mm2的扁钢。电气设备的外壳与接地母线或局部接地极的连接,电缆连接装置两头的铠装、铅皮的连接,应采用厚度不小于4mm、截面不小于50mm2的扁钢。

  (十一):井下接地电阻的测量,由电气管理人员(专人)负责,每季度对总接地网接地电阻值至少测定一次,并记录,以备查阅。新安装的接地装置,使用前要进行测量。在进行接地电阻测量时,一般使用本质安全型便携式接地电阻测量仪表。

  (十二):电网单相接地电容电流测试每年应进行一次。

  (十三):运行中的电气设备综合继电保护校验每半年进行一次。

  三:电气防爆管理规定

  (一):防爆电气设备(含小型电器)入井前,必须具备防爆合格证和煤安标志,否则一律不得入井使用。

  (二):防爆电气设备下井前必须经过严格检查,其内容包括:

  1、零部件是否齐全完整、编号、铭牌是否清晰。

  2、外壳、接线箱、底座等是否变形,防腐油漆是否有脱落。

  3、各进出线装置是否封堵、密封圈、挡板、挡环是否齐全合格放置顺序是否正确,嗽叭嘴是否上紧。

  4、隔爆接合面经磷化处理,并涂凡士林,无锈蚀,机械损伤不超过规定。

  5、对每个隔爆间隙逐一进行测量,其间隙应符合要求。

  6、联锁装置齐全完整。

  7、控制线压线无松动,线号清晰。

  8、注油设备不应有渗油现象。

  (三):电气设备的隔爆外壳应清洁,完好无损,严禁出现裂纹,开焊或严重变形,否则为失爆(变形长度不超过50mm,凹凸深度不超过5mm)。

  (四):电气设备不应有严重锈蚀现象,进行涂漆防腐时下列地点不应涂漆、铭牌、防炸标志、警示牌、渗入隔爆接合面的油漆及时清除,防爆电气设备防爆内外有锈皮脱落为失爆。

  (五):闭锁装置应齐全,可靠,设备原设计无闭锁装置的,不得去掉“断电源后开盖”的警示牌,闭锁装置起不到闭锁作用为失爆。

  (六):隔爆室的观察窗,严禁缺密封胶圈并且胶封,透明板松动、破裂或使用一段玻璃为失爆。

  (七):隔爆接合面应保持完整,定期进行磷化和更换防锈油脂,油脂内部不得渗入铁硝、砂粒等,防止划伤接合面。

  (八):隔爆接合面的间隙不应超过规定值,其机械损伤不超过允许值。

  (九):用螺栓紧固的隔爆面,同一部位的螺栓,螺母等规格应一致,螺母必须上满扣,弹簧垫圈以压平为合格,对于断裂或失去弹性的弹簧垫圈必须及时更换,否则为失爆。

  (十):电气设备的零件应齐全,开关及启动器的绝缘护罩不应有缺损,不允许缺防护罩和电源隔板,接线腔内应清洁干燥,绝缘座套管不允许有裂纹,烧伤等痕迹,触头的开距,同期度应符合要求。

  (十一):电缆引入装置应完整、齐全、紧固、喇叭口不应有破损,挡板、挡圈不应有锈蚀。 否则为失爆。

  (十二):密封圈厚度和宽度应符合规定,密封圈不得出现老化,变质和变形。否则为失爆。

  (十三):电缆接线时,其护层要伸入盒(腔)壁5-15mm,按规定使用合格的卡爪和弹簧垫。否则为失爆。

  (十四):接地芯线应留有余量,防止电缆拔脱时接地线先断失去保护作用。

  (十五):接线应整齐无毛刺,上紧螺母时不应压住电缆绝缘外皮,裸露芯线距垫圈的距离不能小于10mm,接线完毕后应仔细清洁接线腔,不得留有碎导线头等杂物。

  (十六):压线板装置应压紧电缆,但电缆的压扁量不得超过其直径的10%。

  (十七):电缆引入装置有下列情况一者为失爆:

  1: 密封圈内径大于电缆外径1mm以上的。

  2:进线嘴内径与密封圈外径之差超过下列规定值的。(密封圈外径在20mm以下,不超过1mm、60mm以上不超过2mm)。

  3:密封圈单孔内穿多根电缆或将密封圈割开套在电缆上的。

  4:密封圈因破损、老化、变质、变形达不到规定要求的。

  5:密封圈没有完全套在电缆上的。

  6:密封圈和电缆之间有其他包扎物的。

  7:一个进线嘴内用多个密封圈的。

  8:不用的进线嘴缺密封圈或挡板及挡板绝对厚度小于2mm或挡板直径比进线嘴内径小2mm以上的。

  9:挡板放在密封圈里边或挡圈子放在密封圈和挡板之间的。

  10:进线嘴压紧后没有余量或线嘴内缘不紧,密封圈端面与器壁接触不严及密封圈能活动的。

  11:压盘式进线嘴缺压紧螺栓或压紧螺栓上不紧的。

  12:螺母式进线嘴因乱扣,锈蚀等紧不到位或有三个手指能使压紧,螺母旋过半扣的。

  13:使用的.螺母式进线嘴缺少挡圈和挡板的。

  14:电缆在进线嘴处能抽动的。

  15:高压铠装电缆的接线盒没灌绝缘胶或绝缘胶没灌到三叉口上的。

  16:磁力起动器的小喇叭口引入出动力线的。

  四:停送电管理规定

  (一):通用规定:

  1:停送电操作人员和电气维修工,必须经过相应部门的岗位资格培训,持合格证上岗。

  2:停送电操作人员必须熟悉作业范围内的电气系统,设备性能,结构和工作原理,以及停送电的操作方法。

  3:电气维修人员必须掌握验电器具的使用等级,以及验电、放电、挂短路接地线的具体要求和操作方法。

  4:电气设备的维护要达到《煤矿机电设备完好标准》规定的要求,各种电气保护齐全,经定期试验合格。

  5:各单位进行停送电操作,要备齐各种绝缘用具,验电器具、仪表、并经检验合格。

  6:任何停送电作业,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作业,按本规定进行验电,放电和挂短路接地线。

  7:严禁带电检修和搬迁电气设备(包括电缆)。

  8:按规定填写“工作票”和“停电申请表”,经矿领导批准后执行,外架空线路停电检修由机电职能单位向供电局申请,应急处理事故时,由矿调度室及机电职能单位安排。

  (二):停送电作业

  ⑴ 地面、井下中央变电所

  1: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必须持相关部门签发的上岗资格证或在上一级电力部门备案,方可从事此项工作。

  2:停送电操作必须由变电所值班员执行。

  3:按照工作票内容,根据供电系统图和现场实际,核对无误后,方可填写“倒闸操作票”,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停送电的操作。

  4:严禁电话或约时停送电。

  5:停送电操作要严格执行唱票复诵制和一人操作一人监护制。

  6:停电后,先用与电源电压等级相适应的验电器验电,确认无电后,用合格的短路接地线充分放电,再接好短路接地措施,方可开始检修作业。

  7:同一线路上多组施工时,工作票发给一个总的负责人,工作结束后,总负责人核实各组人员,确认已全部撤离工作现场后,方可联系送电。

  ⑵ 其它地点停送电

  1:其他地点停送电是指非高压停送电,但必须经矿机电职能部门同意后执行。

  2:停送电操作由负责此项工作的电气维修工执行。

  3:停电操作前,要按照所停负荷名称,根据供电系统图和现场实际,核实停电开关编号,无误后,方可按操作规程操作,并闭锁挂牌。

  4:停电后用与电源电压等级相适应的验电器验电,确认无电后,用合格的放电导线放电,再挂短路接地线,之后方可进行检修作业。

  5:检修完毕后,撤除所有安全措施,复核无误后,联系恢复送电。

  ⑶ 有关验电、放电和挂短路接地线的具体规定。

  1: 35kv等级

  验电:投入使用的验电器必须是经电气试验合格的验电器,在检修设备的进出线两侧分别验电,验电时必须穿戴高压绝缘手套,绝缘鞋,并有专人监护。人体与可能带电体之间保持 2.5m 以上的安全距离。

  放电:当验明无电后,用合格绝缘外层的导线或专用器具对地放电。

  装设短路接地线:当验明无电后,要立即装设短路接地线,由两人进行先接接地端,后接导体端,拆卸接地线的顺序与此相反,接地线用专用线夹固定在导线上,装、拆接地线时均应使用绝缘棒和绝缘手套,短路接地线用多股裸铜线,其截面应符合短路电流要求,但不得小于25mm2。

  2:10kv等级

  验电:用电压等级合适而且合格的验电器,在检修设备的进出线的两侧各相分别验电,验电时必须戴上绝缘手套,人体与可能带电体保持1.0m以上的安全距离。

  放电:当验明无电后,用合格绝缘外层的导线或专用器具对地放电。

  装设短路接地线:当验明无电后,要立即装设短路接地线,由两人进行先接接地端,后接导体端,拆卸接地线的顺序与此相反,接地线用专用线夹固定在导线上,装、拆接地线时均应使用绝缘棒和绝缘手套,短路接地线用多股裸铜线,其截面应符合短路电流要求,但不得小于25mm2。

  3:660v及以下等级

  验电:用电源电压等级合适的验电笔,在检修设备的两侧各相分别验电。

  放电:用有绝缘外层的导线或者专用器具对地放电。

  装设短路接地线:先接接地端,后接导体端,接地线用专用线夹固定在导体上,拆卸接地线的顺序与此相反,短路接地线有多股裸铜线,其截面应符合短路电流的要求,但不得小于25mm2。

  第二部分 处罚条例

  一:处罚条例

  (一):出现供电超长,视为重大安全隐患,处罚10000元/处。

  (二):出现继续使用淘汰电气设备,处罚500元/台。

  (三):出现使用低于电源电压标准的电缆供电或低于电源电压标准的接线盒,处罚500元/处。

  (四):出现供电系统图纸与井下实际不对应的情况,处罚200/次。

  (五):出现一台开关未按规定安装保护,处罚 500元/处。

  (六):出现电气开关甩保护,处罚如下

  1:高压开关应具有短路,过负荷、接地和欠压释放保护;低压开关应装设短路,过负荷和漏电保护装置,低压电动机的控制设备,应具备短路,过负荷单相断线,漏电闭锁保护装置。以上保护检查缺一项,处罚 1000元。

  2:信号综合保护装置甩保护或脱保,处罚1000元/处。

  3:低压馈出线总开关、移动变电站二次馈电装置必须具备 过流、漏电保护。出现一项保护缺失或脱保,处罚1000元。

  (十一):出现一处接地不合格或缺失,处罚 300元。

  (十二):出现井下电气设备有一台缺防爆合格证,处罚200元。

  (十三):出现一处电气失爆,视为重大安全隐患,处罚5000元。

  (十四):发现井下电气操作工违章操作,处罚500元;发现电气负责人违章指挥,处罚500元。

  (十五):检查变电所无停电工作票或不执行停电工作票制度,处罚300元/次。

  (十六):高、低压开关继电保护整定值不合理或整定值与实际不符,处罚300元/处,造成事故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十七):不按规定装设风电闭锁装置,处罚200元。

  (十八):出现明接头、鸡爪子、羊尾巴,视为重大安全隐患,处罚20000元,机电矿长撤职,责任人开除。

  (十九):电气设备不得串联接地,接地线截面不够或缺少接地线,处罚200元/处。

  (二十):开关等电气设备不上架、直接遭受滴水、淋水侵蚀,处罚200元/处。

  (二十一):发现带电作业,处罚1000元/次。

  (二十二):对于无责任承包的电气设备出现问题,公司机电设备管理部将针对机电矿长为责任主体进行考核处罚。

  (二十三):各单位发生机电事故后,必须报告机电副矿长,如隐瞒不报,视情节轻重罚单位负责人100~200元。

  (二十四):对检查不合格的问题,要按规定时间进行整改,否则处罚机电矿长500元,整改后仍不合格的,加倍进行罚款。

  第三部分 附则

  本规定与上级有关规定、规程相低触时,以上级规定、规程为准,与我公司以及各矿过去的有关制度、规定等相抵触时,均以本规定为准。本规定未涉及到的有关内容,过去有关的制度、规定仍然有效。

电气安全管理制度15

  在电气安全方面电工作业人员应熟记并自觉地履行以下各项职责:

  (1) 无证不准上岗操作;如果发现非电工人员从事电气操作,应及时制止,并报告领导。

  (2) 严格遵守有关安全法规、规程和制度,不得违章作业。

  (3) 对管辖区电气设备和线路的`安全负责。

  (4) 认真做好巡视、检查和消除隐患的工作,并及时、准确地填写工作记录和规定的表格。

  (5) 架设临时线路和进行其他危险作业时,应完备审批手续,否则应拒绝施工。

  (6) 积极宣传电气安全知识,有权制止违章作业和拒绝违章指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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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安全管理制度通用(15篇)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制度,制度是维护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们做事的底线要求。拟定制度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电气安全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电气安全管理制度通用(15篇)

电气安全管理制度1

  为了搞好机电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促进文明生产,确实做到“科学管理、事事规范、件件标准”对设备使用单位执行“谁使用、谁维护、谁包机、谁负责”的规定,特对井下设备贴挂标识做统一规定:

  一、标识类别:

  设备包机牌、五小电器包机牌、电缆去向牌、防爆合格证,各种图、牌板。

  二、标识内容:

  (一)设备包机牌:安装地点,使用时间,使用单位,包机人,规格型号,电压、容量,负荷名称,短路电流,设备编号,整定电流。

  (二)五小电器包机牌:名称,编号,使用单位,包机人。

  (三)电缆去向牌:来自,去向,型号,规格,编号,长度,电压,单位,包机人。

  4、防爆合格证:名称,编号,检验员,发证日期。

  三、领取:

  (一)包机牌在设备、五小电器、电缆下井安装后,经机电管理部防爆检员验收合格后,由设备使用单位机电队长到机电管理部防爆组领取并签字。

  (二)防爆合格证在设备入井前经防爆检查员验收合格后,由防爆检查员负责填写、粘贴合格证,盖章生效。

  四、贴挂标准:

  (一)巷道:

  各综采、综掘、硐室内应按标准挂有配电系统图,五制一规程牌板,配电系统图应随设备变更而更改。

  (二)包机牌:

  1、 一般机电设备(80开关、120开关、315开关、综保开关等)。

  包机牌统一贴在开关手把的上方。

  2、 移变:

  包机牌统一贴在低压开关行人侧。

  3、 绞车电机、溜子电机、风机电机:

  包机牌统一贴在电护罩前侧面上。

  4、 综掘机、采煤机:

  包机牌统一贴在控制开关面上。

  5、 五小电器:(二通、三通、四通、电铃、双按、三按等)

  负机牌统一贴在电器左侧中间。

  (三)电缆去向牌:

  电缆沿线每隔一定距离,在拐弯外或分支点以及连接不同直径的接线盒两端都应有电缆去向牌。

  (四)防爆合格证:

  1、防爆合格证贴在设备、五小下面防爆大盖内中间处。

  2、各类电机的'防爆合格证贴在接线盒上盖内中间处。

  3、防爆灯防爆合格证贴在上盖接线盒上面。

  4、馈电开关、风机专用开关、防爆证应贴在开关上腔盖中间处。

  5、高压连接器防爆合格证贴在处壳中间处。

  五、要求:

  (一)填写字迹要工整、规范,不得有漏项、不得涂改。

  (二)设备移交或包机人变更后,包机单位应及时更换包机牌(不能超过二天)。

  (三)包机牌如有破损,各包机单位应及时领取更换。

  (四)包机牌、去向牌统一在每年的更换一次。

  (五)发现包机牌、去向牌破损、涂改未按规定更换、填写,每台(次)罚款20元。发现防爆合格证涂改,未按规定贴挂,每台(次)罚款50元。

电气安全管理制度2

  一、单位对用火、用电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营业期间禁止动火施工。

  二、营业厅内因特别状况需要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的,动火部门和人员应当办理审批手续,支配在非营业期间进行动火作业。

  三、动火作业必需落实现场监护人、监护器材,清除动火四周和下面的可燃物,无法清除要使用铁板、石棉被等不燃材料进行分隔,确认无火灾、爆炸危急后方可动火施工。动火施工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并落实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四、动火作业后,动火人员和监护人员必需准时清除可能遗留的火种,分别于动火作业结束后0.5小时、1小时、3小时内支配专人进行检查,确认无危急后方可进入正常值班。

  五、安装和修理电气设备线路,必需由电工按规范施工,接电时要向用电管理部门申请,并报经保卫部门同意,经审核批准后由电工负责施工。

  六、全部电器设备的选型和安装,线路的敷设和改造以及材料的'选用必需由用电管理部门和保卫部门检查核准,由特地电工安装,严禁乱拉乱扯电气线路,严禁私自使用电器设备如电炉子、电熨斗、电烙铁、大功率灯具等。

  五、用电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需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工作时不准擅离岗位,并对设备定期检查,发觉问题,准时报告电工修理,工作结束后必需切断电源,作到人走电断。

  六、电工对本单位的电气设备和线路应常常检查修理,同时每年至少进行两次绝缘遥测,发觉短路和绝缘不良,应准时进行修理。

  七、严禁在用电设备四周堆放易燃可燃物品。

  八、电气设备发生火灾时要首先应切断电源,然后组织扑救。

电气安全管理制度3

  为了加强电能的安全管理,防止意外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用电,特制定本制度:

  1、所有电路安装、电器操作的'人员,都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

  2、电工要按规定穿戴劳保用品,工作应认真负责,具有专业的安全生产,专业技术知识。

  3、设备动力科要建立健全电气方面的技术档案资料,如高压分布图,低压分布图,全厂架空线和电缆设置图,接地网络,避雷装置图,以及电器设备的技术状况登记等资料。

  4、一切电器设备必须接地可靠,使用手提移动电动器( 如电钻、电枪等) ,要戴绝缘手套或配备电器保护装置手提移动电动器具,保护装置由设备处每季检查一次,并做好检查记录。

  5、变电所、各控制室等应符合用电安全规定,非工作人员不准随便进入。

  6、操作电器装置应熟悉其性能和使用方法,不得任意开动电源装置,严禁在电源装置上放置物件。

  7、自己经常接触和使用的配电箱、配电板、按钮开关、插座以及导线等,必须保持完好、安全,不得有破损或将带电部分裸露出来。

  8、操作电气装置应熟悉其性能和使用方法,不得随意开动电源装置,严禁在电源装置上放置物件。

电气安全管理制度4

  一、总则

  1、为了加强电气作业安全管理,防止引起人身触电伤害事故,防止危险场所由于电气设备和线路产生的电火花或超温而引起燃烧、爆炸事故,保障员工生命和国家财产的安全,特制订本规定。

  2、各种电气设备,电气线路和照明灯具等,应由经过培训、考核合格持有上级有关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电工进行安装、检修或拆除。其他人员一律不得擅自装拆。

  3、公司员工、各劳务工程队以及外单位人员,都必须严格执行本规定。

  二、电气作业的安全管理

  (一)、对电气作业人员的规定

  1、电气作业人员的含义

  电气作业人员是指从事安装、维修、保养和操作运行的电工,以及从事实际操作的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的电气管理人员

  2、电气作业人员的基本条件

  (1)、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无癫痫病、精神病、心脏病、色盲等妨碍电气作业的疾病及生理缺陷。

  (2)、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3)、经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并按规定期限参加复审,取得操作证者。

  3、电气作业的体检

  电气作业人员必须进行上岗前的体检,以后每年定期检查一次。

  (二)、电气作业的安全管理。

  1、工作前必须确认工具、测量仪表和绝缘用具是否灵敏可靠。禁止使用失灵的或未经校验的测量仪表和绝缘不良的工具。

  2、电气设备检修和线路施工,必须严格按送电规定的程序进行,严禁强行送电、盲目送电和约时送电。

  3、电气设备未经验电,一律视为有电,不准用手触及。

  4、工作临时中断后或每班开始工作前,都必须重新检查安全措施,验明无电方可继续工作。

  5、不准带负荷进行拉闸操作。凡校验及修理电气设备时应切断电源,取下熔断器或断开闸刀,挂上“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警告牌,停电警告牌应严格执行“谁挂谁取”的规定。

  6、不准带电作业。遇有特殊情况不能停电时,应经领导同意,在有经验的电工监护下,划出危险区域,采取严格的安全隔离措施方可操作。

  7、开关跳闸后,必须仔细检查有关线路和设备,待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方可合上开关。不允许强行送电。

  8、调换熔断器,一般应切断电源,若需要带电操作时,要戴好绝缘手套,必要时使用绝缘夹钳,站在绝缘垫上。熔断器的容量要与设备和线路容量相适应,不得使用超容量的熔断器。

  9、电气设备正常情况下不带电的金属外壳必须可靠接地(接零),接地(接零)线的接设要符合标准。

  10、工作结束时,应整理材料,清点工具,清理场地,搞好文明生产。

  11、电气设备发生火警时,要立即切断电源,并使用干粉、二氧化碳、

  12、1灭火器或干砂灭火。

  三、检修工作的安全管理措施

  工作票制度

  1、工作票应由熟悉情况的值班电工签发。工作票签发人应对工作人员进行安全负责,在工作票上认真填写检修项目、计划工作时间等有关内容,并在工作票中注明应切断电源范围、应装设接地线及其他所有应采取的安全措施。

  2、工作许可人(电器值班员)应按工作票停电,并做好有关安全措施。工作许可人应向工作负责人交待并一起检查停电范围和安全措施,指明带电部分,说明有关安全问题,移交工作现场,在双方签名后才允许作业。作业时,工作负责人必须始终留在现场,随时提醒工作人员注意安全。

  3、在检修中,工作人员应明确任务、范围、认真落实带电部位安全措施,服从工作负责人的领导。

  4、工作完毕后,工作负责人应清点人数,带领撤出现场,将工作票交给工作许可人,并交待检修过程和检修结果,双方签名后才算检修结束。

  四、接地系统安全操作

  (一)保护接地

  1、保护接地范围包括电机、变压器、电器、携带式及移动式用电器具等的底座和金属外壳、起重设备的轨道、房屋的构架等。

  2、低压电力设备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不宜超过4欧姆。

  3、严禁采用一相一地制供电方式,即严禁采用接地系统作载流导体。

  4、同一电网中严禁一部分设备接零,另一部分设备接地。

  (二)防雷接地

  1、各种避雷装置在每年雨季前应检测一次。

  2、各种避雷装置除定期检查外,还应经常检查,以保证其瓷套或绝缘子完好、无裂纹或破损、无烧损、无锈蚀、无脏污等。

  (三)接地装置装有断接卡子,对每一个接地体每年应定期检测并做好记录。

  五、安装临线安全操作

  严格控制安装临时线路。如生产需要必须安装临时线路时,应做到以下几点:

  1、由使用部门填写临时线申请单,经动力部门和安全部门同意后由专业电工安装。使用部门应指定专人检查管理,防止线路损坏。

  2、临时线路安装必须确定使用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天,超过期限应由专业电工拆除;如因生产需要延长使用期,必须另行办理续用手续。

  3、有专业电工的部门装设临时线路,也应先办申请手续不得私装或先装后审批。

  4、未经批准安装的临时线,设备动力和安全部门有权停止供电或拆除。安全环保部将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一定的处罚。

  5、临时线接装的开关、电动机、设备等金属外壳必须妥善接地及接零保护。要求使用期间线路完整无损,绝缘良好,悬空架设或沿墙敷设,严禁使用金属绑扎。

  六、低压配电室安全操作

  1、配电室内专用工具(绝缘棒、绝缘鞋、绝缘手套、高压试电笔)应放在易使用的地方,放置整齐,绝不准作为它用。

  2、配电室不准堆放杂物,室内不准吸烟,任何食物不准带入配电室,做到防火、防汛、防漏、防雷电、防小动物侵入,以免发生短路事故。

  3、每天应加强变压器、配电设备的巡视,注意变压器的油位,温度巡视时站在低压侧,配电设备的巡视必须注意:

  ①瓷瓶绝缘设备有无破损、闪络放电现象;

  ②压接螺丝有无松动,个部位有无发热;

  ③电气设备有无异声音和放电声;

  ④仪表、信号、指示灯、电压是否正常;

  ⑤补偿电容有无异常。

  4、配电室停送电操作:停电时,先停低压,后停高压。低压要按支线逐渐停,然后停低压总开关,送电时,先送高压,后送低压开关,然后送分路。停送高压时,必穿戴高压防护用品。

  5、配电室停送电必须严格遵守停送电联系制度,做好停送电记录,停电线路做好标示牌,以防误合闸,发生事故。

  6、在高压设备上工作,必须严格执行高压设备安全操作规定。执行工作许可制度、工作票制度、工作监护制度、停送电倒闸制度、工作检查制度。

  七、仪表工安全管理与操作

  1.、仪表工应熟知所管辖仪表的有关电气和有毒有害物质的安全知识。

  2.、在一般情况下不允许带电作业。

  3、在尘、毒作业场所,须了解尘、毒的性质和对人体的危害,采取有效预防措施。

  4、进入塔、槽等罐内作业应按罐内作业安全规定执行。

  5、非专责管理的设备,不准随意开停。

  6、仪表工工作前需仔细检查所使用工具和各种仪器以及设备性能是否良好,否则不能开始工作。

  7、检修仪表时事前要检查各类安全设施是否良好,否则不能开始检修。

  8、现场作业需要停表或停送电时必须与操作人员联系,得到允许,方可进行。电气操作由电气专业人员按制度执行。

  9、仪表检修时,应将设备余压、余料泄尽,切断水、电、气及物料来源,降至常温,并悬挂“禁止合闸”及“现在检修”标志,必要时要有专人监护,取下保险。

  10、使用电烙铁,不准带电接线,应接好再送电,严禁在易燃易爆场所使用易产生火花的电动工具,必须使用时要办理动火证。

  11、仪表及其电气设备均须有良好的接地。

  12、任何仪表和设备,在未证实有无电之前均应按有电对待。凡尚未弄清接线端的接线情况时,都应以高压电源对待。

  13、仪表、电气及照明设备等的导线不得有破损、漏电情况。

  14、仪表电源开关与照明或动力电源开关不得共享,在防爆场所必须选用防爆开关。

  15、仪表及其附属设备,送电前应检查电源、电压的等级是否与仪表要求相符合,然后检查绝缘情况,确认接线正确、接触良好后,方可送电。

  16、在仪表和电气设备上严禁放置导体和磁性物品。

  17、供电后的变压器的任何端子严禁触动。

  18、严禁带电拆装仪表、须带电作业时,由现场工作人员与有关部门或人员联系后,确认安全可靠方可开始送电。

  19、对现场的仪表,中间接线盒、分线箱,要做好防水、防潮、防冻、防腐工作,以保证仪表安全运行。

  20、所使用的电动工具,电气设备等外壳接地必须良好。严禁用导线不加插头直接插入插座。

  21、电气设备的电压应符合要求。如设备在使用中发生故障,应先切断电源,再通知检修。非专业人员不得任意触动。

  22、一切仪表不经工段负责人同意,不得任意改变其工作条件(差压、压力或温度范围等)。工作范围改变后,须告知工段负责人备案,并在技术档案中明确记载。

  23、严禁氨气或液氨与水银接触,以避免腐蚀。

  24、高处作业应遵守“高处作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5、在高温条件下工作,现场周围必须加设必要的防护隔热设施,以防灼伤或烫伤。

  26、不准在仪表室(盘)周围堆放产生腐蚀性气体的化学物品。

  八、电机检修安全操作

  1、遵守电工作业一般安全规定。检修电机、电气设备时,必须首先断开电源。如不能断电工作,应经过申请。

  2、电机与电气拆除送修后,可能来电的线头应及时用绝缘包布包扎好。高压电机拆除后,遗留线头必须短路接地。

  3、检修电机时,拆卸各部分螺钉应用适当的工具,禁止乱敲乱打。

  4、电机通电试验时,外壳必须接地。并遵守电机试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机短路试验时,禁止用手把住轴。

  5、在检修时,必须把工件固定好,防止翻倒打伤人。

  6、焊接电器设备和接线头,要防止触电和灼伤人。

  7、调试用的插头、开关、电线应保持绝缘良好。如有破损和裸露部分,应及时更换。不准带负荷用闸刀开关送电或停电。

  8、线圈入炉干燥时,一定要把线圈放在铁架上,不得直接放在电炉上面。

  9、电机、电器检修完工后,要检查是否有错误或不当的地方,在试车时必须注意附近是否有人。

  10、在检修工作中,如中途离去,回来再继续工作时,必须先检查工件和设备是否有变动。

  九、PLC安全管理规章

  1、接到操作工的异常报告,立即赶到;工作服和鞋子要擦干净,在室内交谈不能大声。

  2、进入主控室工作,首先要向操作工了解当时情况,未经同意,不得操作任何开关、按钮、键盘。

  3、每次检修内容、情况都要认真记录,每个月一次设备运行情况分析。

  4、修改程序参数要经领导同意,并详细记录,功能性修改需向生产部申请。

  5、电器元件不能随便用参数不同的元件代替,紧张情况下的临时措施要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

  6、检修中遵守优先更换元件,离线分析维修元件的原则。

  7、作业后要清理现场一切东西,关好柜门。

  8、不准随便触摸PLC模板,不准带电拉、插模件,遵守先检查外围,再检查PLC的原则。确认外围完好后,方可对PLC进行检查。PLC的维修应由专门人员执行。

  9、PLC出现死机,需查明原因,未明确原因时,切勿盲目重新启动,严禁随意修改各种地址、跳线、屏蔽信号、取消联琐等。

  10、更换模件要特别注意防静电工作。

  11、更换按钮等元件,要认真了解自动化等相关问题,以免造成设备事故。

  12、检修结束后,要有一定的时间监护,确认无问题后,方可离开。

  13、编程器不能当个人机使用,不准在机器上操作其他磁盘或装入其他操作系统。

  十、DCS控制系统安全操作

  1总则

  1.1主要内容

  本篇规定了过程控制系统的日常维护及大修的内容。

  2概述

  过程控制系统种类很多,系统的日常维护、故障处理及大修对装置的安全生产具有重要的意义。不同的过程控制系统具有许多共性,针对系统的日常维护、故障处理及大修制定标准的规程,可以很好地指导系统维护,也可作为系统检修的依据。

  3日常维护及故障处理3.1日常维护

  按点检规定和点检标准进行点检,并及时填写点检表。

  3.1.1硬件日常维护

  3.1.1.1检查环境条件(温度、湿度)使其满足系统正常运行的要求。

  3.1.1.2检查供电及接地系统使其符合标准。

  3.1.1.3有防小动物危害的措施。

  3.1.1.4保证电缆接头、端子、转接的插件不被碰撞,接触良好。

  3.1.1.5观察系统状态画面及指示灯的状态,确认系统是否正常。

  3.1.1.6检查系统的运转状况。

  3.1.1.7各种过滤网必须定期更换或清洗。

  3.1.1.8周期地做好各设备的清洁工作。

  3.1.1.9系统中的电池要按期更换。

  3.1.1.10定期对运动机件加润滑油。

  3.1.1.11保证备件的正确存放及条件,备件应存放在防静电的塑料袋中。

  3.1.1.12建立硬设备维护档案。

  3.1.2软件的日常维护管理

  3.1.2.1键锁开关的钥匙要有专人保管,密码要注意保密。

  3.1.2.2严格按照操作权限执行操作。

  3.1.2.3系统盘、数据库盘和用户盘必须有备份,要有清晰的标记,应放在金属柜中妥善保管。备份至少保证两套,异地存放。应用软件如果用大的变更必须及时备份。同时要建立系统应用软件备份清。

  3.1.2.4系统软件及重要用户软件的修改要经过主管部门的`批准后方可进行。

  3.1.2.5用户软件在线修改,必须有安全防护措施,有监护人员,且要作好记录。软件变更要入档,并通知操作和维护人员。

  3.2故障处理

  系统运行时如发现异常或故障,维护人员应及时做好故障处理方案,详细告知工艺人员处理故障时可能出现的情况,让工艺人员密切监视、做好防范措施。处理故障时必须有人监护。对故障现象、原因、处理方法及结果应做好记录。

  3.2.1故障处理的一般程序

  3.2.1.1观察及诊断故障现象

  a)听取工艺人员的反映。

  b)观察故障的现象,观察画面、检查LED状态,听、看设备的运行状态。

  c)调出设备自诊断结果,必要时可对操作站和外部设备进行离线诊断。

  3.2.1.2分析故障原因

  根据故障现象、自诊断结果,及LED指示,分析判断故障原因,找出故障点。

  3.2.1.3故障处理

  根据判断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检查系统设备接线、电缆、转接插头,必要时更换设备、卡件或软件重装。 处理故障时要注意人身和设备安全,并注意采取防静电措施。

  3.2.1.4处理结果观察

  故障排除后,密切监视系统的运行状况,包括指示灯、显示状态,确认系统工作正常后,通知工艺人员恢复正常操作,同时观察一段时间,填写故障处理记录。

  4大修

  4.1大修准备

  4.1.1要根据系统运行的情况,存在的问题,提前制定检修方案,制定切实可行检修工作的时间表。

  4.1.2准备好使用的工器具、测试仪器、材料和备件。

  4.1.3进行系统软件备份。

  4.2大修的内容

  4.2.1彻底的卫生清扫工作

  4.2.1.1对机房做彻底的清洁工作。

  4.2.1.2检查卡件、接线板、接线端子、电缆有无损伤,标记是否完整清晰、缺少,应及时补齐标记。

  4.2.1.3拆下将要清扫的检修部件的接线,小心地按次序拔出卡件。

  4.2.1.4用真空吸尘器吸出操作站内、机柜内各设备上(机架、卡件箱、CRT、接线端子)的灰尘,更换空气过滤网。

  4.2.1.5清除卡件上的灰尘,吸不掉的污物用中性清洗济清洗,清洗后的卡件要依次整齐地放置在干燥通风处。

  4.2.2回装

  所有卡件、部件清洗检修后,检查微动开关设定,跨接线连接情况是否有错,核定无误后再按次序将拆下的卡件部件回装到原来的位置。连好接线,接好电缆,拧紧固定螺钉。

  4.2.3卡件板上的电池,下次大修以前超过有效期的,本次大修要调换。

  4.2.4通电调试及诊断

  4.2.4.1检查卡件插入位置、方向及数量是否正确,电缆接头、接地线连接是否牢固。

  4.2.4.2检查供电系统是否符合要求。

  4.2.4.3按序对全部设备进行通电,测试电压是否正常。

  4.2.4.4进行所有的设备的自诊断。

  4.2.4.5系统软件的恢复。

  4.2.4.6检查系统各显示画面是否正常。

  4.2.4.7按需要对各设备进行离线诊断检查。

  4.2.4.8对冗余部分的动作检查,包括自动备用、手动备用、切换、备用允许/禁止的动作检查。

  4.2.4.9对输入/输出模件的A/D、D/A转换精度进行检查和必要的调整。对参与控制和联锁的卡件,要逐点进行精度测试。对指示用的卡件,每卡件按测量点数15%—20%的比例进行抽检。对发现有问题的卡件,应适当扩大抽检的比例。

  4.2.5根据生产需要要做必要的软件修改,组态变更。

  4.2.6在所有硬件功能检查测试结束后,进行系统联校,作好联校记录。

  4.2.7对联锁系统逐回路进行试验,确保动作无误,并得到相关人员的确认。

  4.2.8系统软件、用户软件备份。

  4.2.9做好检修资料的整理、归档。

  十一、变频器安全操作

  (一)、操作人员必须通晓和遵守《电工安全操作规程》的有关规则。

  (二)、操作人员必须具备资格:

  1、具备相应的自动化控制知识、变频器原理,有一定的工作经验。

  2、通晓交流电动机工作原理,变频调速方法及其机械特性基础知识。

  3、通晓电子技术知识,经培训的合格人员。

  (三)、操作人员对装置操作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必须遵守变频器有关规定方可操作,否则回造成严重的人身伤害或重大的财产损失。

  2、输入电源只允许永久性紧固连接,设备必须接地。

  3、即使变频器处于不工作状态,以下端子仍然可能带有危险电压。

  4、电源开关断开以后,必须等待5分钟,使变频器放电完毕,才允许开始检查、检修操作。

  5、本设备不可作为“紧急停车机构”使用。

  6、接地导体的最小截面积必须等于或大于供电电源电缆的截面积。

  7、连接到变频器的供电电源电缆,电动机电缆和控制电缆必须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连接,避免由于变频器工作所造成的感性或容性干扰。

  (四)变频器运行的环境条件

  1、温度、湿度等的符合要求。

  2、不允许变频器掉到地上或遭受突然撞击,不允许安装在有可能经常受到振动的地方。

  3、变频器不得卧式安装(水平位置),安装时要符合间隙要求。

  4、禁止用高压绝缘测试设备测试与变频器连接的电缆的绝缘。变频器电磁干扰的保护

  5、柜内所有设备都要可靠接地,与变频器连接的任何控制设备均可靠接地。

  5、控制回路的连接线应采用屏蔽电缆,截断电缆的端头时应尽可能整齐,保证未经屏蔽的线段尽可能短。

  6、控制电缆应远离供电电源线,使用单独的走线槽。在必须与电源线交叉时,相互应采取90°直角

  (五)、变频器设置或修改参数

  1、只有经过培训并认证合格的人员方可在操作面板上输入设定值或修改参数。任何时候都应注意遵守说明手册中要求采取的安全措施和给予的警告。

  2、修改参数必须得到授权,要有车间负责人、电气技术人员的监护。

  3、操作人员不得私自启动、停止变频器。

  4、任何没有得到授权的操作人员、不具备资格的人员、非电气工作人员一律禁止操作。

  (六)、变频器的日常维护保养及其检修工作

  1、定期(三个月)对变频器进行除尘。重点是整流柜、逆变器柜和控制柜,必要时可将整流模块、逆变模块和控制柜内的线路板拆出后进行除尘。变频器下进风口、上出风口是否积尘或因积尘过多而堵塞。变频器因本身散热要求通风量大,故运行一定时间以后,表面积尘十分严重,须定期清洁除尘。

  2、将变频器面板打开,仔细检查交、直流母排有无变形、腐蚀、氧化、母排连接处螺丝有无松脱、各安装固定点处紧固螺丝有无松脱、固定用绝缘片或绝缘柱有无老化开裂或变形。如有应及时更换、重新紧固,对已发生变形的母排须校正后重新安装。

  3、对线路板、母排等除尘后,进行必要的防腐处理,涂刷绝缘漆。对已出现局部放电、拉弧的母排须去除毛刺后再进行处理。对已绝缘损坏的绝缘板进行绝缘处理后,紧固并测试绝缘并认为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4、风扇运行是否正常,必要时需维修或更换。

  5、检查输入侧熔断器。有烧毁及时更换。

  6、检查电容器是否正常,有条件的可对电容容量、漏电流耐压等进行测试,对不符合要求的进行更换。

  7、对整流、逆变部分的二极管等用万用表进行电气检测。测定其正向、反向电阻值,并制定表格作好记录。看各极间阻值是否正常、同一型号的器件一致性是否良好,必要时更换。

  8、进线侧主接触器和其他辅助接触器进行检查,必要时更换。

  9、仔细检查端子排有无老化、松脱,是否存在短路隐形故障,接线是否牢固,各电路板接插头接插是否牢固,进出主电源线连接是否可靠、连接处有无发热氧化现象,接地是否良好。

  10、电抗器有无异常,电气性能是否正常。

  十二、软启动器安全操作

  (一)、操作人员必须通晓和遵守《电工安全操作规程》的有关规则。

  (二)、操作人员必须具备资格:

  1、具备相应的自动化控制知识、软启动器原理,有一定的工作经验。

  2、通晓交流电动机工作原理,软启动器使用方法及其机械特性基础知识。

  3、通晓电子技术知识,经培训的合格人员。

  (三)、操作人员对装置操作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必须遵守软启动器有关规定方可操作,否则回造成严重的人身伤害或重大的财产损失。

  (1)、输入电源只允许永久性紧固连接,设备必须接地。

  (2)、即使软启动器处于不工作状态,以下端子仍然可能带有危险电压。

  (3)、在电源开关断开以后,必须等待5分钟,使软启动器放电完毕,才允许开始检查、检修操作。

  (4)、接地导体的最小截面积必须等于或大于供电电源电缆的截面积。

  2、软启动器运行的环境条件

  (1)、温度、湿度等的符合要求。

  (2)、不允许软启动器掉到地上或遭受突然撞击,不允许安装在有可能经常受到振动的地方。

  (3)、软启动器不得卧式安装(水平位置),安装时要符合间隙要求。

  (四)、电机软启动器安装和接线须有专业技术人员负责操作,并遵循相应的安装标准和安全规程。在安装和接线之前请详细阅读本使用手。

  (五)、电机软启动器通电时,严禁接线,须在确认断开电源后,才能进行,否则有触电危险。

  (六)、设备在不使用及维修时,必须断开进线空气开关。

  (七)、软启动回路为可控硅元件,严禁用高压欧姆表测量其绝缘电阻。

  (八)、软启动器正常工作时自动输出旁路。

  (九)、软启动器调试时必须接负载(可以小于实际负载)。

  (十)、远程端子禁止有源输入。

  (十一)、主回路必须加快速熔断器。

  (十二)、接线时,三相输入电源务必接在R、S、T端子上,连接电机的输出线接在U、V、W端子上,否则会造成电机软启动器严重损坏。

  (十三)、电机软启动器维修时,请务必先短开电源,确保安全。本手中所述的产品特性以及服务会由于技术发展等原因随时改变,我们保留以后更改的权利。

电气安全管理制度5

  为加强煤矿电气试验工作,规范电气试验的管理,保障煤矿电气设备安全运行,特制定杨村煤矿电气试验管理制度。

  1.电气试验组负责电气设备规程规定的绝缘性能试验、盘用仪表试验及继电保护试验,参加大型设备的技术测定,负责全矿高压电气设备、高压电缆的电气试验工作(需要外委试验的除外)。

  2.电气试验室每年应编制切实可行的电气试验计划,并报矿主管部门审批方可负责执行。

  3.电气试验人员必须有电工基础理论知识,对矿试验的各种电气设备必须熟悉其结构、性能、基本原理和使用维护常识,有较强的责任心。

  4.对计划外的试验,试验前2天应由委托单位向机电科提出申请,待申请批准后方可试验。对无试验申请者,一律不予试验(紧急情况除外)。

  5.所有6kV及电气设备,未经试验合格,严禁投入运行,否则机电科有权做出处罚。

  6.对于正常运行中的.电气设备可根据日常使用单位的意见做定期的调整和试验,试验结果上报机电科。

  7.严格按照原煤炭部制定的《煤矿电气试验规程》执行。对于各种试验要详细填写试验报告,主要设备要建立健全试验资料和档案,并交机电科存档。

电气安全管理制度6

  1、目的:建立用电安全规定

  2、范围:适用于公司用电管理

  3、责任者:电力科、用电单位

  4、程序:

  4.1 电气运行安全

  4.1.1 电气作业人员必须经医生检查身体,并证实确无妨碍电气工作的疾病,经过专业培训,考核合格,持有上级部门颁发的电工作业操作证,才能担任电气作业和电气作业监护人工作。

  4.1.2 电气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电力生产安全工作规定》。

  4.1.3 一切电气作业人员都必须熟悉触电急救方法。

  4.1.4 在易爆场所的电气设备和线路的运行,必须按《爆炸性环境防爆电气设备选用标准》执行。

  4.1.5 电气作业人员作业时,必须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4.1.6 当电气工作人员正在工作,尤其是在危险区域进行工作时,监护人员应随时提醒,注意安全,禁止大声怪叫,以免引起错觉而引发事故。

  4.1.7 做好经常性的电气安全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消除。

  4.1.8 现场要备有安全用具,防护器具和消防器材等,并定期检查。

  4.1.9 电气设备必须有可靠的接地(接零)装置,防雷和防静电设施必须完好,每年应定期检测。

  4.1.10 接地装置的规定:

  4.1.10.1 接地电流大的接地装置(500A以上)为5欧姆;接地电流小的接地装置(500A以下)为10欧姆。

  4.1.10.2 变电室露天部分的单位独立避雷针为10欧姆。

  4.1.10.3 装有避雷线线路上的金属及水泥电杆为10欧姆。

  4.1.10.4 装在架空线路引至变电所进线上管型避雷器为10欧姆。

  4.1.10.5 保护配电线路变压器用的避雷器为4欧姆。

  4.1.10.6 易爆场所、库房及车间避雷针为4欧姆。

  4.1.10.7 保护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欧姆。

  4.1.11 静电接地:

  4.1.11.1 静电接地的接地电阻,每处不宜超过10欧姆。

  4.1.11.2 露天放设的管道(液体、气体等)每隔20--25米应设感应雷接地,每处电阻不宜超过10欧姆。

  4.1.11.3 贮罐的四周应设闭合环型接地,接地电阻不超过10欧姆,罐体的接地点不应少于2处,接地点间距不于大30米。

  4.1.12 防雷接地:

  4.1.12.1 为保护建筑物不受雷击,应针对雷电的危害,分别对直击雷、感应雷和架空线引进高电压等采取防雷措施。

  4.1.12.2 避雷装置一般可采用避雷针、避雷器或架空避雷线。

  4.1.12.3 为防止感应雷,应把屋内一切导体、金属管道等可靠接地,减小电阻使感应电荷迅速流入地中。

  4.1.12.4 避雷针应由三部分组成:接闪器、引下线、接地装置。

  4.1.12.5 避雷针接地极的多少,应视接地电阻是否满足要求,每极接地极之间的.距离应保持3米,接地极应为带状接地。

  4.1.12.6 为避免跨步电压对人体的危害,接地极应埋在人员很少通过的地方,且距被保护物应大于3米。

  4.1.12.7 电气设备的接地装置禁止与防雷接地合用。

  4.1.12.8 避雷针的保护范围,应根据建筑物的大小和高度来决定安装避雷针的高度和数目。

  4.1.12.9 独立避雷针,避雷线的接地电阻不宜超过10欧姆。

  4.1.13 当气候条件恶劣时,应停止户外电气作业,不得已而紧急抢修的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在雷雨天气需巡视室外高压设备时,巡视人员应穿绝缘靴,并不得靠近避雷装置。

  4.1.14 变电所必须制订现场运行规程,值班人员的职责应在其中明确规定。

  4.1.15 高压设备无论带电与否,值班人员不得单人移开或超过遮栏进行工作,若必须移开遮栏时,必须有监护人员在场,并符合设备不停电的距离。

  4.1.16 运行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操作票、工作票制度、工作许可证制度,工作监护制度、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制度。

  4.1.17 在高压设备和大容量低压总盘上倒闸操作及带电设备附近工作时,必须由两人执行,并由技术熟练的人员担任监护。

  4.1.18 凡电气设备和线路无电应作有电看,严禁以手随便触摸。

  4.1.19 未经试验合格的一切电气安全用具禁止使用。

  4.1.20 在坠落高度2米以上工作时,须办好登高作业证并有相应的安全措施。

  4.1.21 在带电设备附近动火,火焰距带电部位10KV及以下为15米、10KV以上为3米。

  4.1.22 架设临时电气线路规定:

  4.1.22.1 各部门需要架设临时电气线路,必须先填写"临时线申请单"。

  4.1.22.2 "临时线申请单"由部门安全员负责填写,安装人和使用保管人一定要本人亲自签字。

  4.1.22.3 "临时线申请单"由安全部门批准,使用期限为一星期,超过一星期的,要办理延期手续。

  4.1.22.4 使用期限超过两个月的固定临时线,要经过安全部门批准。

  4.1.22.5 使用临时线路一定要在"临时线申请单"规定的时间内使用,不得超时。

  4.1.22.6 经审批同意架设的临时电气线路,应执行本厂"电器安全管理规定"中的有关规定。

  4.1.22.7 临时电气线路应由持证电工架设安装,电工凭"临时线申请单"施工,否则有权拒绝架设。

  4.1.22.8 临时电气线路安装完后,要经使用保管人验收合格才能使用,在使用期限内,由使用保管人负责保管,使用保管人应经常检查,发现问题请电工解决,他人不得乱动。安装电工在使用期内每星期至少检查一次。

  4.1.22.9 电焊机、砂轮机等产生明火的电具接线,应具有相应等级的动火证后,电工方可接线。

  4.1.22.10 经审批同意架设的临时线路不应架设在可燃、易燃物的上方,与水管、蒸汽管、门窗等应有0.3米以上水平垂直距离,与道路交叉处离地高度不低于6米。架设在户内离地高度不低于2.5米,户外不低于3.5米。

  4.1.22.11 临时电气线路到期后,由原安装人拆除,严禁使用保管人私自拆除。

  4.1.23移动电具安全管理规定:

  4.1.23.1 移动电具包括:电风扇、排风扇、手电钻、手提砂轮机、移动水泵、震捣器、电焊机等,以及其它类似的单相、三相流动使用的电器用具。

  4.1.23.2 移动电具要求专人负责保管、维修及检查,检查内容有:电具本身有无损伤,绝缘电阻是否符合要求,电源引线有无破损、老化、绝缘不良现象,导线规格是否合适,插头、插座是否齐全,有无破损,相线和保护接地的接法是否统一,金属外壳或金属支架接地是否可靠。

  4.1.23.3 移动电具的引线及插头都必须完整无损。220V和380V电压的移动电具引线分别使用三芯或四芯绝缘良好的橡套或塑套铜芯软导线,中间不得有接头,要保证电具金属外壳接地。

  4.1.23.4 使用220V或380V电压的手电钻等手提式电动工具,必须配用1∶1隔离变压器或漏电保护开关。

  4.1.23.5 工作行灯的电压不允许超过36V,在特别潮湿的地方和金属容器内部等危险场所使用的行灯,应用12V电压,其电源由双圈变压器供给,并将变压器金属外壳、铁芯及二次线圈一端可靠接地。220V电源线长度不超过5米,禁止使用自耦变压器代替行灯变压器。

  4.1.23.6 在易燃易爆场所使用的移动电具必须采用防爆型。

  4.1.23.7 移动电具电源线必须架设在牢固的物件上,其线穿过道路时高度不低于6米。

  4.1.23.8 搬运移动电具时,一定要先切断电源。

  4.2电气检修安全

  4.2.1 电气检修必须按照电气检修工作票制度,工作票由指定签发人签发,经工作许可人许可,并办理许可手续后方可作业。

  4.2.2 一般情况不准带电作业(无论高压与低压),停电后应在电源开关处上锁后,拆下熔断器,并挂标示牌。工作未结束或未得到许可,不准任何人随意拿掉标示牌或送电。

  4.2.3 必须带电检修时,(限500V以下设备),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4.2.3.1 必须经电力科负责人批准。

  4.2.3.2利用绝缘物可靠地将邻近各相分离开,并穿戴好绝缘鞋、手套、帽子,不准穿汗背心及卷起袖子工作。

  4.2.3.3 在主管领导或电气技术人员直接监护下进行工作。

  4.2.3.4工作点附近各相与地相连的金属物必须隔开,以免触到。

  4.2.3.5 应由一定经验的电工担任,并遵守有关安全规程,监护人认真监护,但监护与操作人要有一定的距离,最近不得小于2-3米。

  4.2.4 在停电设备和线路上装设地线前,必须放电、验电、确认无电后,在工作地段两端挂接地线,凡有可能送电到停电设备和线路工作地段的分支线,也要挂接地线。

  4.2.5 停电、测电、验电的检修作业,必须由负责人指派有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监护,否则不准进行作业。

  4.2.6 对有两个以上供电电源的线路检修时,应采取切实可靠的措施,防止误送电。

  4.2.7 对地下直埋电缆检修时,应切实避免伤及临近电缆。五级以上大风时,严禁在杆、塔等多回路线中进行部分线路停电检修作业。

  4.2.8 变电室运行及检修现场规定:

  4.2.8.1 凡参加变电检修的一切人员,均应遵守本规定。

  4.2.8.2 当接受检修任务时,检修人员应对工作内容、安全措施、施工要求了解清楚。

  4.2.8.3 在检修工作进行前,应作好充分准备,查看现场,了解设备情况。

  4.2.8.4 检修中严格执行有关安全规程,适当安排好检修人员,掌握进度,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4.2.8.5 检修后应认真做好记录,负责向运行人员办理交付验收工作。

  4.2.8.6 工作结束后,参加检修人员应清查工具及清理施工现场。

  4.2.8.7 检修负责人应对设备的检修质量和施工安全负全面的责任。

  4.2.8.8 检修人员应对所做工作直接负责。

  4.2.8.9 凡检修后的设备,不允许带缺陷情况投入运行。

  4.2.8.10 变电设备的检修为三种类别:1、大修。2、小修。3、事故检修。

  4.2.9动力及照明检修作业规程:

  4.2.9.1 在检修500V以下线路的各种电动机时,应采取下列措施:

  拉开开关与断路器将电动机从线路电网中断开。

  待电动机完全停止后,在配电盘对应的开关操作柄上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标示牌。经测验确证无电后,摘除辅助线路上的保险丝。

  4.2.9.2在靠近6KV及以上设备作业时,须注意下列各项规定:

  4.2.9.2.1带电体只允许在工作人员的任何一面,如两面都有带电体,禁止作业。

  4.2.9.2.2带电体与工作人员的距离,无论伸手或挥动工具都不可小于0.7米。

  4.2.9.3在转动的设备旁工作时,应注意下列规定:

  4.2.9.3.1 转动设备与工作人员距离无论伸手及挥动工具都有不可小于0.7米。4.2.9.3.2禁止任何人触摸正在转动的各类设备。但若必须靠近时需采取防护措施。

  4.2.10电气安全用具有关规定。

  4.2.10.1 绝缘手套每6个月试验一次。

  4.2.10.2 (1)高压绝缘手套的试验电压为8KV,持续时间为1分钟。(2)低压绝缘手套的试验电压为25KV,持续时间为1分钟。

  4.2.10.3 绝缘靴每6个月试验一次。

  4.2.10.4 绝缘靴定期试验电压为15KV,持续时间为10分钟。

  4.2.10.5 高压验电笔每6个月试验一次。

  6-10KV试验电压为40KV;20-35KV试验电压为105KV,时间为5分钟。

  4.2.11行车检修规定:

  4.2.11.1 检修行车时,一定要由指定的梯口上车。严禁走轨道、钢梁等,如必须走钢梁时,须有人作警戒,由被修理行车的司机作监护,并应同时办理许可证手续,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4.2.11.2 携带的检修工具,必须放在工具袋内,大型工具须用绳子作上下传递。

  4.2.11.3 传递工具物体时,防止碰撞在行车磨电道上。

  4.2.11.4 在行车上工作时,必须遵守下列各项规定:

  4.2.11.4.1 要用绝缘物把地面铺好。

  4.2.11.4.2 不准由一台行车向另一台行车跨跃(指有两台行车的地方)。

  4.2.11.4.3 在行车上打磨整流子、集电环时,要站在绝缘垫上,戴好手套进行。

  4.2.11.4.4 打磨整流子及滑环时,非电工不准带电作业。

  4.2.11.4.5 试运行时,人站在走台板上(行车行走时碰触不到的地方),手必须扶住栏杆,并离开转动部分。

  4.2.11.4.6 工具使用完毕后,须检点清楚,放入工具袋内随人带走。

电气安全管理制度7

  一、电气安全作业一般规定

  1、电气设备按电压等级分为:

  高压:线电压500伏以上者。低压:线电压500伏以下者。安全电压:36伏及其以下者。

  所有设备额定电压确认后,任何人不得随意变动。

  2、任何电气设备和线路未经证实无电之前,一律视为有电,不得乱动。

  3、电气设备未排除故障前,不准送电,未经试验合格的电气设备不准投入运行。 4、为了保证在电气设备上安全工作,应严格执行检修工作票制度,并详细填写工作任务、安全措施、安全负责人、监护人。

  5、为了保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电气设备的检修任务,必须贯彻工作许可制、工作监护制、工作间断、工作转移和工作终结制度。

  6、相关的安全设施及用具,如灭火器、安全带、绝缘鞋、绝缘手套等必须放置适当的地点,并定期检查(每年二次)。

  二、电动机

  1、不可逆的电动机及其所带动的机械上,应用红漆标明旋转方向。在起动装置上应标明“起动”、“运行”和“停止”等标志。

  2、电动机等电气设备的绝缘电阻不应小于0.5兆欧。

  3、引至电动机接线盒的明露导线,应加强绝缘,在接线盒口应有护圈保护,易受外力损伤的地方,用穿金属软管保护。

  4、电动机外壳应涂油漆,转动部分应装设牢靠的遮拦或护罩,电动机及其起动装置的外壳,应按规定接地。

  5、电动机的运行和维护

  ⑴电动机在额定冷却空气温度时,可按制造厂铭牌上所规定的额定数据运行。

  ⑵如电动机停用24小时以上者,在启用前,应用摇表测量线圈的绝缘电阻,备用电机应每月一次测量绝缘电阻,记录档案以备查。

  ⑶电动机启动之前,还应进行外部检查,检查工作应由负责电机运行人员进行,外部检查项目如下:

  a、电动机上和附近有无人工作,有无杂物。

  b、电动机所带动的机械是否已准备好。

  ⑷如电动机是远方操作合闸时,应由负责电动机运行人员进行外部检查后,通知远方操作者,说明电动机已准备好,可以启动,负责电动机运行人员应留在电动机旁,直到电动机运转正常。

  ⑸电动机禁止连续启动,在正常情况下,允许在冷却状态下启动2~3次,在热状态下,启动一次,只有处理事故时,可根据情况,多启动一次。

  ⑹电动机运行时,该机组的值班人员应:

  a、监视电动机的电流量是否超过额定值,如超过时,则应报告有关部门,并根据其指示采取措施。

  b、注意电动机的音响和振动是否有异常现象。

  c、注意电动机各部位及其周围温度,保持电动机周围清洁而无任何杂物,每班应清扫电动机外壳一次。

  d、按规定的时间记录电动机表记的指示,及电动机启动和停运的'时间和原因,并记录异常现象。

  ⑺当发生下列情况时,应将电动机的电源切断:

  a、当发生人身事故时。

  b、电动机所带动的机械损坏到危险程度时。

  c、电动机发生绝缘烧焦气味、冒烟火时。

  d、出现强烈振动、轴承温度超过限度时。

  e、确定电动机单相运行时。

  6、电动机的事故处理

  ⑴当发生下列情况时,应进行紧急停机。

  a、当发生人身事故时。

  b、电动机内部及起动调节装置内出现火花和冒烟。

  c、电动机中发现异常的声音和绝缘有烧焦的气味。

  d、电动机所带的机械损坏到危险程度时。

  e、电动机出现强烈的振动。

  f、轴承温度不允许的升高。

  紧急停车前,应尽可能卸去负荷,同时必须结合被带动机械紧急停车步骤进行。

  ⑵电动机跳闸事故后,机组值班人员应向厂部领导汇报和联系电工检查。

  ⑶电动机灭火时,必须先将电动机的电源切断,然后应用干粉或1211灭火器灭火。

  三、移动电气设备

  1、电焊机必须接在专用的开关上,不许超过规定的接装台数。

  2、在没有专用开关的场所,如需接电焊机者,必须通过电工按规定接装。

  3、在专用开关上接拆电焊机,应按下列规定。

  ⑴将电焊机线接好、绑好、挂牢。在室内过道处离地面至少2.5米,室外马路离地面至少3.5米。

  ⑵停掉已经装在专用开关上的全部电焊机。

  ⑶拉下专用刀闸或保险器。

  ⑷接上火线及保护接地线。

  ⑸详细检查电焊机及线路有无任何障碍。

  ⑹全部情况良好可通电开电焊机使用。

  ⑺拆电焊机火线和保护地线时,应停电进行,严格禁止带电拆接火线。

  4、在其它电源上接装和拆下电焊机时,应按下列规定。

  ⑴应取得使用单位、岗位操作人员或有关人员同意,停掉在同一电源上使用的电气设备。

  ⑵电源容量不足的开关或线路上禁止再接电焊机。

  ⑶接装电焊机时,应根据容量适当更换电源保险,拆除后应立即复原。

  5、电焊机所接电线,应是软橡皮套电线,容量适当,绝缘良好,该线不得沾油及放设于高温管道处。电焊机一次线不宜过长,一般为2~3米。

  6、电焊机外壳必须有可靠的保护接地。

  7、电焊机线路及绝缘电阻至少在0.2兆欧以上方准使用。

  8、移动轴流风机应采用软橡皮套四芯电缆,外壳应保护接地,不合格的导线禁止使用。

  9、风扇电机及线路绝缘电阻至少在0.4兆欧以上,潮湿多酸或碱的地方至少应在0.2兆欧以上方准使用,风叶残缺,机械部分不牢固,无防护罩的风扇应停止使用。

  10、手提行灯电压一律采用12伏、24伏、36伏三种。不得采用其它电压。

  11、行灯变压器必须采用双线圈,行灯变压器不允许采用自耦变压器,变压器铁芯、外壳及二次的一端均须装设地线,行灯变压器一、二次侧应配合适当的容量保险。

  12、电钻及手提电动砂轮所用电线应是软线,绝缘应良好,外壳必须接地良好,无接地者禁止使用。

  13、绝缘不良或发现有轻微漏电者,亦应停止使用。

  14、临时休息、离开工作场所或中途停电时,都必须立即切断电源。

  15、生产车间、导电地面场所的电风扇、电烙铁、电钻及类似的单相、三相移动使用的电动机具、其绝缘电阻不应低于0.5兆欧。引线必须采用三芯、四芯坚韧橡皮包线或塑料护套软铜线,中间不应有接头,并装有三脚或四脚插头,使电动器具的金属外壳可靠接地。

  16、使用电钻或类似的移动电气工具必须戴橡胶绝缘手套,但采取下列措施之一后,可不戴橡胶绝手套。

  a、使用36伏及以下电压的移动工具。

  b、配用次级不接地的1︰1隔离变压器。

  c、电源回路装有动作可靠的低压漏电开关。

  四、触电急救

  1、脱离电源

  ⑴对于低压触电事故,可采用下列方法脱离电源。

  a、如果触电地点附近有电源开关或电源插头,可立即拉开开关或拔出插头,断开电源。

  b、如果触电地点附近没有电源开关或电源插头,可用有绝缘柄的电工钳或有干燥木柄的斧子切断电源,或用干木板等绝缘物插入触电者身下,以隔断电源。

  c、当电线搭落在触电者身上或身下时,可用干燥的衣服、手套、绳索、木板、木棒等绝缘物作为工具,拉开触电者或挑开电源线,使触电者脱离电源。

  d、如果触电者的衣服是干燥的,而且又没有缠在身上,可用一只手抓他的衣服,拉离电源,救护者不得接触触电者的皮肤,也不能抓他的鞋。

  ⑵对于高压触电事故,可以采用下列方法脱离电源。

  a、通知有关部门停电。

  b、戴上绝缘手套,穿上绝缘靴,用相应的电压等级的绝缘工具拉开开关。

  c、抛掷裸金属线使线路短路接地,迫使保护装置动作,断开电源。

  2、现场急救

  当触电者脱离电源后,应根据触电者的具体情况,迅速对症救护。

  ⑴人工呼吸法,是在触电者呼吸停止后应用的方法。

  ⑵胸外心脏挤压法。是在触电者心脏跳动停止后的急救方法。

电气安全管理制度8

  1、使用单位要制定带式输送机的月度检修计划并按照计划严格执行。

  2、使用单位配备足够的检修人员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检修,检修后检修人员要按照要求认真填写检修记录。

  3、机电科管理人员及区队长每周对胶带机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胶带机检修人员每天应对设备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维护,胶带机司机班中应对所操作维护的设备进行不少于两次的巡回检查。

  4、设备操作维护人员应对机电设备的完好情况、保护使用情况、安全设施使用情况等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处理不了的及时汇报。

  5、胶带输送机开关整定值应严格按照机电科给定设计执行,检修维护人员每天应检查一次保护使用情况,严禁私自改动保护整定值。

  6、胶带输送机开关的保护齐全完善,设置规范,严禁甩保护或保护装置失灵未处理好而强行开机运行。

  7、带式输送机必须配备具有堆煤、防跑偏、防打滑、温度、烟雾报警等功能的综合保护装置。每班交接班时进行检查试验,保证各保护装置完好齐全、动作灵敏可靠。保护装置的检查试验和校验要有详细记录。

  8、驱动装置外露部分、滚筒等转动部位必须有完好的防护罩或防护栏,储带仓架全长段安装有整齐美观的防护网,每班检查一次其完好情况。

  9、经常检查清扫器的磨损状况,确保清扫器有足够的宽度、长度和接触面。

  10、胶带接头要保持完整、牢靠。每班都要做认真检查,发现刮坏、拉叉、皮带扣脱落的接头应及时修补,严重影响安全运行时必须割除并重新做接头。

  11、根据巷道变化情况,检修人员要及时调整胶带机安装情况,保证机身及中间架结构完整无严重变形,连接可靠,螺栓紧固,平直稳固,坡度变化处中间架过渡平缓;巷道底板不平整不能保证中间架水平时,H架支腿只能采用可调节支腿,或采用木墩较方正的物体支垫牢稳,不得用多层木板、煤块、碴块支垫。

电气安全管理制度9

  为加强学校用水用电的规范化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一、用水用电原则

  合理用水用电、节省用水用电、安全用电。

  校内住户用水用电,按量收费。

  禁止破坏水电设施,严禁偷电。

  二、用水用电相关规定

  1、全校师生都应留意节省用水用电。

  用水做到:没有长流水现象,不随便损坏水表、阀门、龙头、水管等设施,如有损坏,照价赔偿,落实到详细班级、处室及详细个人。任何人不准向校外供水,若被发觉,除没收供水设施外,还要扣除当月工资5%。

  用电做到:无人熄灯,出门关灯。各班级处室相互监督,凡一晚灯未关,每盏灯罚款三元。

  各家属住户,一律不准表外用电,违者一经查出,罚款伍拾元。

  对举报偷电,经核实无误,嘉奖举报人叁拾元;对发觉电器设备发生故障准时报告者,嘉奖拾元。

  2、留意安全用电。

  安全用电,人人有责。

  不准在电线上晾毛巾,晒衣服、被褥等,违者每次罚款拾元。

  不准私自乱接电线,违者罚款伍拾元。若因此发生事故,造成集体财产及他人财物损失的,照价赔偿;造成自身财物损失及人员伤亡的,学校概不负责。

  3、私人(校内家属住户,单身教职工)用电要缴费。学校水电工要廉洁奉公,不徇私情,按月清查住户水表、电表,算出水费、电费金额,填好清单告知住户,并按时报会计室,由会计室人员在其工资中扣除相应款项。

  4、每学期,同学按规定缴纳水费、电费,由总务收取。

  各班电器由本班同学使用并护理,修理费用由同学分担。

  三、管理人员职责

  1、树立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为教学服务的思想意识,按作息时间表上下班,严格执行水电工操作规程,确保校内各处水、电的`正常供应。

  2、负责安装和修理全校(包括教学区、生活区、教工宿舍)的水电设备,并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常常巡察水电设备的运行状况,发觉问题准时处理,确保水路畅通,用电安全。

  3、留意做好发电机、抽水机、变压器等重要设备的保养工作。

  4、严格执行节省用水规定,加强检查督促,随时订正铺张现象。

电气安全管理制度10

  一、目的:

  为加强电气安全管理工作,防止发生触电事故,确保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车间所有电气设备安全管理

  三、内容:

  1. 电气作业人员必须经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无证人员不得从事电气作业。

  2. 用电单位应制定相应的电气运行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贯彻执行。

  3. 变配电及动力用电设备应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本质安全要求。用电单位及电气作业人员要对电气安全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发现缺陷、隐患应及时整改处理。

  4. 电气安全管理通则:

  4.1上岗作业必须穿戴好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所用绝缘用具、仪表、安全装置和工具须经检查完好、可靠。禁止使用绝缘破损失效的用具。

  4.2在供配电设备线路上作业及低压带电作业,必须设专人监护,监护人不得从 事操作或做与监护无关的事。

  4.3任何电气设备、线路未经本人验电并做好安全措施以前,一律视为有电,不准触及,需接触操作时应可靠切断该处的电源,并在该开关操作手柄上悬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标示牌后,方能接触工作。

  4.4电气设备检修必须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严禁约时停送电;动力配电设备的闸刀开关禁止带负荷拉、合闸。

  4.5变配电设备值班电工严禁脱岗,高压设备的倒闸操作严格执行操作票制度,倒闸操作做到一人监护唱票,一人复诵操作。

  4.6电气设备图纸资料应有专人保管,未经单位电气负责人许可或批准,电工作业人员不得擅自改变电气设施原有接线方式和结构。

  4.7电气设施安装维修要做到绝缘良好,带电体在人体易触及的场所不裸露,安全距离符合要求,设备金属外壳接零保护可靠。

  4.8登高、带电及在易燃易爆场所动火等作业要履行危险作业审批手续,在做好安全措施的前提下方可作业。

  4.9运行中的电气设备要定期巡查,作好记录,发现缺陷及时处理。

  影响人身安全的缺陷未消除或得到有效控制的设备不得投入使用。

  5.配电线路

  5.1配电线路包括公司、车间内部动力照明等供电线路及临时性架设的输电线路,均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

  5.2所有配电线路均要安装牢固、整齐美观。并满足绝缘强度、机械强度和导电能力的安全要求,若达不到要求应及时更换或修复。

  6.供配电装置

  6.1高压配电装置的负荷开关与刀闸、开关与柜门及开关与接地刀闸之间必须装设动作可靠的安全联锁装置,并确保其正常投入使用。

  6.2配电装置继电保护应整定正确,动作可靠,并有能准确显示保护装置动作情况的灯光、音响信号。

  6.3开关设备必须垂直安装,要用螺栓固定在支持物上,而不得采用焊接的办法,开关安装的位置应便于操作,开关的手柄与建筑物之间应不小于150毫米。

  6.4自动空气开关应安装在没有强烈震动的`地方,开关距地1.3一1.5米,闸刀、铁壳等开关的电源线应接在固定触头上,禁止在闸刀上挂接电源线,金属外壳或支架应采取接零保护措施,接头的裸露部分应加防护罩。

  6.5厂房(包括休息室)中的照明灯具安装高度一般距地面不小于2.4米,若达不到要求,则应采取相应的防触电措施。

  6.6动力配电箱(屏)布置应整齐合理,各种开关不准横装或倒装,每个开关应标明供电区域的名称。明装配电板底边安装高度不小于1.8米,配电箱底边离地一般为1.5米。

  6.7熔断器一般应垂直安装,熔断器各部分应接触良好,作短路保护的熔体不得使用未注明额定电流的熔体,更不准使用铜丝或铁丝代替熔丝。

  6.8闸刀开关所配用的熔丝的额定电流不得大于开关的额定电流,安装时,开关在合闸状态下手柄要向上,不能倒装和平装。

  6.9低压配电装置正面通道宽度,一般不应小于1.5米,背面不应小于1米,有困难时可减为0.8米;配电柜(屏)前应标有警戒线,警戒线距离盘(屏)面的距离不小于0.6米。

  7.0配电柜应采用耐火材料制成,并固定在干燥清洁的地方,周围环境应清洁,无杂物,不准堆放油桶及可燃物品。

  7.1配电柜上的电器元件的型号、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外观应完整,附件齐全,排列整齐,固定牢固,密封良好。

  7.2 配电柜的正面及背面各电器、端子排等应标明编号、名称、用途及操作位置。信号指示灯色标符合规范并保持完好。

  7.3 配电柜中的配线应采用绝缘线,敷设应连接可靠、排列整齐,尽量做到横平竖直,绑扎成束,且用线卡固定在板面上,尽量避免导线相互交叉。

  7.4 厂房中(除变配电室电磁站)的一切电器设备的带电部分均不得外露,否则应采用屏护或遮栏等形式加以防护。

  8.移动电器

  8.1移动电器包括手电钻、手提砂轮、行灯、电焊机、电风扇、排风扇、移动水泵、震动器、搅拌器、水磨石机、流动吊机、电动平移车、移动式空压机、电锯、电刨、电熨斗、电烙铁、电剪刀、理发工具以及其它类似的单相、三相流动使用的电器用具。

  8.2移动电器应专人保管,定期检查,每季度至少全面检查一次,检查内容应包括外壳、线路、保护接零、开关、保护装置及绝缘等是否完好。

  8.3移动电器一般在使用时应配置安全隔离变压器或漏电保护器。

  8.4一般场所使用的行灯应采用36V的安全电压,在特别潮湿的地方或金属容器内部工作,行灯电压应为l2伏。严禁直接用220伏电源。若因特殊需要使用220伏电压的行灯则必须经二级厂单位安全部门批准,并在电源侧配置1:1安全隔离变压器后方可使用。

  8.5移动电器的开关、插头、插座应完整无损。并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

  8.6移动电器的修理必须由专职电工或专职人员进行。

  8.7移动电器到电源的导线,应采用绝缘护套软线,并中间不得有接头。

  8.8对所有移动电器,要求绝缘良好、接线正确,使用时金属外壳有良好的接零保护。对于不能做到可靠接零保护的设备必须安装合格的触电保护器或安全隔离变压器。不合格的触电保护装置禁止用于人身安全保护。

  8.9各单位应根据具体情况来选择安装安全隔离变压器或触电保护器。

  一般场所(即普通环境和危险环境)使用的移动电器应安装触电保护器或安全隔离变压器作为人身安全保护, 但对触电危险性大的场所(即高度危险环境)必须安装安全隔离变压器作人身安全保护。

  9.安全用具

  9.1应按规定配置好必要的安全用具,平时应加强管理,定位存放,保持完好,并定期施行各项电气试验,不合格的安全用具要及时从存放处清除,不得用于电气操作使用。

  9.2电气标示牌具有警示和提示作用,必须妥善保管,平时要有固定的存放地点,严禁在电气设备上乱挂乱放。

  9.3标示牌的悬挂中应符合《安规》的要求,所挂内容应和电气设备的实际状态相符。

  9.4接地线应有编号,并要设置固定的存放地点。在交接班中,应把接地线的去向列入正常的交接内容。

  四、公司设备管理部门负责本制度的贯彻落实并对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考核。

电气安全管理制度11

  第一条所有电路安装、电器操作、运行维护的人员,都必须经过专业培训,体检合格,考试合格后,持有电工证、入网证才能上岗。

  第二条电工要按规定穿戴劳保用品,工作应认真负责,具有专业的安全生产,专业技术知识。

  第二条建立健全电气方面的技术档案资料,如高压分布图,低压分布图,全厂架空线和电缆设置图,接地网络,避雷装置图,以及电器设备的技术状况登记等资料。

  第三条一切电器设备必须接地可靠,使用手提移动电动器(如电钻、电枪等),要戴绝缘手套或配备电器保护装置手提移动电动器具,保护装置由设备处每季检查一次,并做好检查记录。

  第四条变电所、各控制室等应符合用电安全规定,非工作人员不准随便进入。

  第五条操作电器装置应熟悉其性能和使用方法,不得任意开动电源装置,严禁在电源装置上放置物件。

  第六条自己经常接触和使用的配电箱、配电板、按钮开关、插座以及导线等,必须保持完好、安全,不得有破损或将带电部分裸露出来。

  第七条操作电气装置应熟悉其性能和使用方法,不得随意开动电源装置,严禁在电源装置上放置物件。

  第八条电气操作人员要保证电器设备的整洁、完好,防止受朝,禁止用脚踢开关或用湿手板开关,更不能用金属物触及带电的电器。

  第九条打扫卫生、擦拭设备时,严禁用水冲洗或用湿布擦拭电气设施,以防发生短路和触电事故。

  第十条电器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打火、异味、高热、怪声等异常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操作,关闭电源,并及时找电工检查、修理,确认能安全运行时,才能继续使用。

  第十一条接触电源必须有可靠的绝缘措施,并按规定严格进行检查,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有高电压的`场所、电线裸露的地方,应设立醒目的危险警示标志,并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防止电击事故发生。室外的电气设施,必须定期清理周围的杂草树林,防止引发事故。

  第十二条电气发生事故,应立即切断电源,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报告设备动力科、安全环保科等相关科室,以便进行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

  第十三条一般禁止使用临时线。必须使用时,应经相关安全和技术部门批准。临时线路应按有关安全规定安装好,不得随便乱拉乱拽,还应在规定时间内拆除。

  第十四条工作时两人工作,互为监护人,不得一人单独工作。学会紧急就护法,特别触电急救,人工呼吸,挤压心脏心肺复苏法。

  第十五条高压倒闸操作要填写倒闸操作票,低压停送电需中控通知后填写书面记录,通知人,时间,停送电部位。

  第十六条任何人发现有违反本规定的情况,应立即制止,经纠正后才能恢复作业。各类作业人员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电气安全管理制度12

  1、存放电气安全用具的场所,应有明显的标志并“对号入座”做到存取方便,存放场所要干净,通风良好,无任何杂物堆放。

  2、绝缘手套、绝缘靴等橡胶制品的用具,不可与油类的油脂相接触,存放环境不可过冷或过热。也不可与锐器和铁丝等放在一起。

  3、绝缘手套、绝缘靴要与其他安全用具放开,整齐摆放;使用中防止受潮或损伤。

  4、绝缘棒应放在架子上,验电笔使用后应放在皮匣内,并放于干燥处。

  5、对绝缘手套、绝缘靴等不许有外伤、裂纹、气泡或毛刺等。发现有问题应及时更换。如果绝缘手套遭受表面损伤或已经受潮,应及时进行处理或干燥,并在试验合格后放可继续使用。

  6、任何情况下,安全用具均不可以作他用,对安全用具应定期进行试验,各试验项目项目应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7、所使用的安全用具应进行分类和统一编号,并做好台帐,定期进行检查和试验。

  8、安全用具的定期试验由公司安环办统一负责安排进行外检、试验,专业认真做好验收,安环办对试验结果报告进行存档保存。

  9、安全用具使用前应做好外观检查,使用完后应擦拭干净,放回原来的'编号位置。

  10、检测不合格的安全用具禁止使用。

电气安全管理制度13

  为加强施工现场的电气安全管理,保障职工的人身安全和电气设备的安全,根据国家有关电气安全技术规程,结合本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1、施工现场必须健全电气安全管理和责任制度,各级动力设备部门负责电气安全管理,公司和队均应设一名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电气安全;各级安全部门负责监督检查;施工现场的各类电工在动力设备部门的指导下,负责管辖范围内的电气安全。

  2、各单位编制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必须有专项电气安全设计,包括输电线路的走向,固定配电装置的设置点及其配电容量,大型电气设备、集中用电设备的平面布置,有针对性的电气安全技术措施;并严格按设计要求安装。

  3、施工现场的电气设备必须有有效的安全技术措施。

  4、电气线路和设备安装完工后,由动力设备部门会同安全部门、施工单位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

  5、必须经常对现场的电气线路和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对电气绝缘、接地接零阻、漏电保护器等开关是否完好,必须指定专人定期测试。台汛季节要强化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要编制电气安全技术措施计划限期解决。

  6、必须按国家的有关规定,对电气专业人员和职工进行电气安全技术教育和电气安全常识教育;新工人的三级入厂教育中必须有一课时以上的电气安全教育;所有施工人员必须懂得触电急救知识;未经培训考核取得合格证书的`电工和电气设备操作人员及其他人员,不准从事电气安装、修理和电气设备的操作工作。

  7、施工现场必须建立电气安全管理制度。

  1)凡是触及或接近带电体的地方,均应采取绝缘,屏护以及保持安全距离等措施;

  2)电力线路和设备的选型必须按国家标准限定安全载流量;

  3)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具备良好的接地或接零保护;

  4)所有的临时电源和移动电具必须设置有效的漏电保护开关;

  5)在十分潮湿的场所或金属构架等导体性能良好的作业场所,宜使用安全电压(12v)。

  6)有醒目的电气安全标志。无有效安全技术措施的电气设备,不准使用。

电气安全管理制度14

  为认真贯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进一步深化煤矿电气安全管理,全面提高电气质量标准化管理水平,夯实电气质量标准化基础,真正实现管理标准和现场实施的有机结合,从而使各矿机电质量标准化上新台阶,针对矿井实际情况,特制订《矿井电气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部分 管理规定

  一:供电管理规定

  (一).供电管理工作在矿机电副矿长的监督和领导下,由矿机电职能单位具体负责。

  (二).矿机电职能单位负责将全矿的电管、设备、防爆、电缆、小型电器等日常管理工作落实到个人。

  (三).涉及供电系统的调整、负荷增容、供电线路延长以及新安装大型设备供电等工作,必须先由电气技术员编制供电设计,机电副总(或机电矿长)审批通过,方可进行。实施过程必须严格按照供电设计进行,以确保矿井供电的合理、安全。

  (四).公司机电设备管理部将不定期检查各矿井上、下供电系统的运行情况,各矿机电单位应主动协助检查。杜绝供电超长、开关甩保护、整定不合理现象。

  (五).矿机电职能单位负责绘制矿井供电系统图,并根据井下实际情况,及时更改或重新绘制。

  (六)、供用电单位对分管范围的供电设备必须实行包机制,做到责任明确,落实到人。对于无责任承包的供电设备出现问题,公司机电设备管理部将针对机电矿长作为责任主体进行考核处罚。

  (七)、井上、下各级变电所的停送电工作,必须严格遵照《电业安全操作规程》的规定执行。停送电工作必须严格执行停电工作票,并由变电所值班人员对照工作票要求严格执行。

  (八)、矿机电主管人员负责编写每年的春季预防性电气试验计划,电气试验必须遵照有关规定按期完成。

  二:电气保护管理规定

  (一)、矿井35kv变电站一次继电保护定值整定由电力部门专门的成员完成,矿机电职能单位负责与电力部门相关单位做好沟通,及时变更整定数据。并作好日常的巡回检查工作。

  (一)、矿井井上、下10kv电网及变电所继电保护由机电职能单位统一管理,井下变电所以外低压电网继电保护由区队负责现场管理,矿机电职能单位监督管理。

  (二)、各种继电保护应按规定配置齐全,动作可靠,严禁短接或甩掉不用。

  (三)、井下动力变压器的高压控制设备,应具有短路,过负荷、接地和欠压释放保护,引出的馈线上,应装设短路,过负荷和漏电保护装置,低压电动机的控制设备,应具备短路,过负荷单相断线,漏电闭锁保护装置及远程控制装置。

  (四)、煤电钻、信号照明综合保护必须正常使用。 杜绝甩保护现象发生。

  (五)、低压馈出线总开关、移动变电站二次馈电装置必须具备过流、漏电保护。 杜绝甩保护现象发生。

  (六).井下各级变电所、供配电点、单台供电开关局部接地装置必须安装合格。

  (七):每天由变电所值班人员对检漏保护装置的运行情况进行一次跳闸实验。

  (八):电压在36v 以上和由于绝缘损坏可能带有危险电压的电气设备(含接线盒)的金属外壳、构架,铠装电缆的钢带(或钢丝)、铅皮或屏蔽护套等必须有保护接地。

  (九):接地网上任一保护接地点的接地电阻值不得超过2ω。每一移动式和手持式电气设备至局部接地极之间的保护接地用的电缆芯线和接地连接导线的电阻值,不得超过1ω。

  (十):连接主接地极的接地母线,应采用厚度不小于4mm、截面不小于100mm2的扁钢。电气设备的外壳与接地母线或局部接地极的连接,电缆连接装置两头的铠装、铅皮的连接,应采用厚度不小于4mm、截面不小于50mm2的扁钢。

  (十一):井下接地电阻的测量,由电气管理人员(专人)负责,每季度对总接地网接地电阻值至少测定一次,并记录,以备查阅。新安装的接地装置,使用前要进行测量。在进行接地电阻测量时,一般使用本质安全型便携式接地电阻测量仪表。

  (十二):电网单相接地电容电流测试每年应进行一次。

  (十三):运行中的电气设备综合继电保护校验每半年进行一次。

  三:电气防爆管理规定

  (一):防爆电气设备(含小型电器)入井前,必须具备防爆合格证和煤安标志,否则一律不得入井使用。

  (二):防爆电气设备下井前必须经过严格检查,其内容包括:

  1、零部件是否齐全完整、编号、铭牌是否清晰。

  2、外壳、接线箱、底座等是否变形,防腐油漆是否有脱落。

  3、各进出线装置是否封堵、密封圈、挡板、挡环是否齐全合格放置顺序是否正确,嗽叭嘴是否上紧。

  4、隔爆接合面经磷化处理,并涂凡士林,无锈蚀,机械损伤不超过规定。

  5、对每个隔爆间隙逐一进行测量,其间隙应符合要求。

  6、联锁装置齐全完整。

  7、控制线压线无松动,线号清晰。

  8、注油设备不应有渗油现象。

  (三):电气设备的隔爆外壳应清洁,完好无损,严禁出现裂纹,开焊或严重变形,否则为失爆(变形长度不超过50mm,凹凸深度不超过5mm)。

  (四):电气设备不应有严重锈蚀现象,进行涂漆防腐时下列地点不应涂漆、铭牌、防炸标志、警示牌、渗入隔爆接合面的油漆及时清除,防爆电气设备防爆内外有锈皮脱落为失爆。

  (五):闭锁装置应齐全,可靠,设备原设计无闭锁装置的,不得去掉“断电源后开盖”的警示牌,闭锁装置起不到闭锁作用为失爆。

  (六):隔爆室的观察窗,严禁缺密封胶圈并且胶封,透明板松动、破裂或使用一段玻璃为失爆。

  (七):隔爆接合面应保持完整,定期进行磷化和更换防锈油脂,油脂内部不得渗入铁硝、砂粒等,防止划伤接合面。

  (八):隔爆接合面的间隙不应超过规定值,其机械损伤不超过允许值。

  (九):用螺栓紧固的隔爆面,同一部位的螺栓,螺母等规格应一致,螺母必须上满扣,弹簧垫圈以压平为合格,对于断裂或失去弹性的弹簧垫圈必须及时更换,否则为失爆。

  (十):电气设备的零件应齐全,开关及启动器的绝缘护罩不应有缺损,不允许缺防护罩和电源隔板,接线腔内应清洁干燥,绝缘座套管不允许有裂纹,烧伤等痕迹,触头的开距,同期度应符合要求。

  (十一):电缆引入装置应完整、齐全、紧固、喇叭口不应有破损,挡板、挡圈不应有锈蚀。 否则为失爆。

  (十二):密封圈厚度和宽度应符合规定,密封圈不得出现老化,变质和变形。否则为失爆。

  (十三):电缆接线时,其护层要伸入盒(腔)壁5-15mm,按规定使用合格的卡爪和弹簧垫。否则为失爆。

  (十四):接地芯线应留有余量,防止电缆拔脱时接地线先断失去保护作用。

  (十五):接线应整齐无毛刺,上紧螺母时不应压住电缆绝缘外皮,裸露芯线距垫圈的距离不能小于10mm,接线完毕后应仔细清洁接线腔,不得留有碎导线头等杂物。

  (十六):压线板装置应压紧电缆,但电缆的压扁量不得超过其直径的10%。

  (十七):电缆引入装置有下列情况一者为失爆:

  1: 密封圈内径大于电缆外径1mm以上的。

  2:进线嘴内径与密封圈外径之差超过下列规定值的。(密封圈外径在20mm以下,不超过1mm、60mm以上不超过2mm)。

  3:密封圈单孔内穿多根电缆或将密封圈割开套在电缆上的。

  4:密封圈因破损、老化、变质、变形达不到规定要求的。

  5:密封圈没有完全套在电缆上的。

  6:密封圈和电缆之间有其他包扎物的。

  7:一个进线嘴内用多个密封圈的。

  8:不用的进线嘴缺密封圈或挡板及挡板绝对厚度小于2mm或挡板直径比进线嘴内径小2mm以上的。

  9:挡板放在密封圈里边或挡圈子放在密封圈和挡板之间的。

  10:进线嘴压紧后没有余量或线嘴内缘不紧,密封圈端面与器壁接触不严及密封圈能活动的。

  11:压盘式进线嘴缺压紧螺栓或压紧螺栓上不紧的。

  12:螺母式进线嘴因乱扣,锈蚀等紧不到位或有三个手指能使压紧,螺母旋过半扣的。

  13:使用的.螺母式进线嘴缺少挡圈和挡板的。

  14:电缆在进线嘴处能抽动的。

  15:高压铠装电缆的接线盒没灌绝缘胶或绝缘胶没灌到三叉口上的。

  16:磁力起动器的小喇叭口引入出动力线的。

  四:停送电管理规定

  (一):通用规定:

  1:停送电操作人员和电气维修工,必须经过相应部门的岗位资格培训,持合格证上岗。

  2:停送电操作人员必须熟悉作业范围内的电气系统,设备性能,结构和工作原理,以及停送电的操作方法。

  3:电气维修人员必须掌握验电器具的使用等级,以及验电、放电、挂短路接地线的具体要求和操作方法。

  4:电气设备的维护要达到《煤矿机电设备完好标准》规定的要求,各种电气保护齐全,经定期试验合格。

  5:各单位进行停送电操作,要备齐各种绝缘用具,验电器具、仪表、并经检验合格。

  6:任何停送电作业,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作业,按本规定进行验电,放电和挂短路接地线。

  7:严禁带电检修和搬迁电气设备(包括电缆)。

  8:按规定填写“工作票”和“停电申请表”,经矿领导批准后执行,外架空线路停电检修由机电职能单位向供电局申请,应急处理事故时,由矿调度室及机电职能单位安排。

  (二):停送电作业

  ⑴ 地面、井下中央变电所

  1: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必须持相关部门签发的上岗资格证或在上一级电力部门备案,方可从事此项工作。

  2:停送电操作必须由变电所值班员执行。

  3:按照工作票内容,根据供电系统图和现场实际,核对无误后,方可填写“倒闸操作票”,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停送电的操作。

  4:严禁电话或约时停送电。

  5:停送电操作要严格执行唱票复诵制和一人操作一人监护制。

  6:停电后,先用与电源电压等级相适应的验电器验电,确认无电后,用合格的短路接地线充分放电,再接好短路接地措施,方可开始检修作业。

  7:同一线路上多组施工时,工作票发给一个总的负责人,工作结束后,总负责人核实各组人员,确认已全部撤离工作现场后,方可联系送电。

  ⑵ 其它地点停送电

  1:其他地点停送电是指非高压停送电,但必须经矿机电职能部门同意后执行。

  2:停送电操作由负责此项工作的电气维修工执行。

  3:停电操作前,要按照所停负荷名称,根据供电系统图和现场实际,核实停电开关编号,无误后,方可按操作规程操作,并闭锁挂牌。

  4:停电后用与电源电压等级相适应的验电器验电,确认无电后,用合格的放电导线放电,再挂短路接地线,之后方可进行检修作业。

  5:检修完毕后,撤除所有安全措施,复核无误后,联系恢复送电。

  ⑶ 有关验电、放电和挂短路接地线的具体规定。

  1: 35kv等级

  验电:投入使用的验电器必须是经电气试验合格的验电器,在检修设备的进出线两侧分别验电,验电时必须穿戴高压绝缘手套,绝缘鞋,并有专人监护。人体与可能带电体之间保持 2.5m 以上的安全距离。

  放电:当验明无电后,用合格绝缘外层的导线或专用器具对地放电。

  装设短路接地线:当验明无电后,要立即装设短路接地线,由两人进行先接接地端,后接导体端,拆卸接地线的顺序与此相反,接地线用专用线夹固定在导线上,装、拆接地线时均应使用绝缘棒和绝缘手套,短路接地线用多股裸铜线,其截面应符合短路电流要求,但不得小于25mm2。

  2:10kv等级

  验电:用电压等级合适而且合格的验电器,在检修设备的进出线的两侧各相分别验电,验电时必须戴上绝缘手套,人体与可能带电体保持1.0m以上的安全距离。

  放电:当验明无电后,用合格绝缘外层的导线或专用器具对地放电。

  装设短路接地线:当验明无电后,要立即装设短路接地线,由两人进行先接接地端,后接导体端,拆卸接地线的顺序与此相反,接地线用专用线夹固定在导线上,装、拆接地线时均应使用绝缘棒和绝缘手套,短路接地线用多股裸铜线,其截面应符合短路电流要求,但不得小于25mm2。

  3:660v及以下等级

  验电:用电源电压等级合适的验电笔,在检修设备的两侧各相分别验电。

  放电:用有绝缘外层的导线或者专用器具对地放电。

  装设短路接地线:先接接地端,后接导体端,接地线用专用线夹固定在导体上,拆卸接地线的顺序与此相反,短路接地线有多股裸铜线,其截面应符合短路电流的要求,但不得小于25mm2。

  第二部分 处罚条例

  一:处罚条例

  (一):出现供电超长,视为重大安全隐患,处罚10000元/处。

  (二):出现继续使用淘汰电气设备,处罚500元/台。

  (三):出现使用低于电源电压标准的电缆供电或低于电源电压标准的接线盒,处罚500元/处。

  (四):出现供电系统图纸与井下实际不对应的情况,处罚200/次。

  (五):出现一台开关未按规定安装保护,处罚 500元/处。

  (六):出现电气开关甩保护,处罚如下

  1:高压开关应具有短路,过负荷、接地和欠压释放保护;低压开关应装设短路,过负荷和漏电保护装置,低压电动机的控制设备,应具备短路,过负荷单相断线,漏电闭锁保护装置。以上保护检查缺一项,处罚 1000元。

  2:信号综合保护装置甩保护或脱保,处罚1000元/处。

  3:低压馈出线总开关、移动变电站二次馈电装置必须具备 过流、漏电保护。出现一项保护缺失或脱保,处罚1000元。

  (十一):出现一处接地不合格或缺失,处罚 300元。

  (十二):出现井下电气设备有一台缺防爆合格证,处罚200元。

  (十三):出现一处电气失爆,视为重大安全隐患,处罚5000元。

  (十四):发现井下电气操作工违章操作,处罚500元;发现电气负责人违章指挥,处罚500元。

  (十五):检查变电所无停电工作票或不执行停电工作票制度,处罚300元/次。

  (十六):高、低压开关继电保护整定值不合理或整定值与实际不符,处罚300元/处,造成事故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十七):不按规定装设风电闭锁装置,处罚200元。

  (十八):出现明接头、鸡爪子、羊尾巴,视为重大安全隐患,处罚20000元,机电矿长撤职,责任人开除。

  (十九):电气设备不得串联接地,接地线截面不够或缺少接地线,处罚200元/处。

  (二十):开关等电气设备不上架、直接遭受滴水、淋水侵蚀,处罚200元/处。

  (二十一):发现带电作业,处罚1000元/次。

  (二十二):对于无责任承包的电气设备出现问题,公司机电设备管理部将针对机电矿长为责任主体进行考核处罚。

  (二十三):各单位发生机电事故后,必须报告机电副矿长,如隐瞒不报,视情节轻重罚单位负责人100~200元。

  (二十四):对检查不合格的问题,要按规定时间进行整改,否则处罚机电矿长500元,整改后仍不合格的,加倍进行罚款。

  第三部分 附则

  本规定与上级有关规定、规程相低触时,以上级规定、规程为准,与我公司以及各矿过去的有关制度、规定等相抵触时,均以本规定为准。本规定未涉及到的有关内容,过去有关的制度、规定仍然有效。

电气安全管理制度15

  在电气安全方面电工作业人员应熟记并自觉地履行以下各项职责:

  (1) 无证不准上岗操作;如果发现非电工人员从事电气操作,应及时制止,并报告领导。

  (2) 严格遵守有关安全法规、规程和制度,不得违章作业。

  (3) 对管辖区电气设备和线路的`安全负责。

  (4) 认真做好巡视、检查和消除隐患的工作,并及时、准确地填写工作记录和规定的表格。

  (5) 架设临时线路和进行其他危险作业时,应完备审批手续,否则应拒绝施工。

  (6) 积极宣传电气安全知识,有权制止违章作业和拒绝违章指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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