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安全管理制度

时间:2024-09-03 10:33:53 淼荣 制度 我要投稿

物业安全管理制度(通用20篇)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制度是一种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那么制度怎么拟定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物业安全管理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物业安全管理制度(通用20篇)

  物业安全管理制度 1

  第一节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7、消控中心等特殊岗位要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第二节 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每日对公司进行防火巡查。每月对单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各部门负责人应每日消防安全检查情况通知,若发现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第三节 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单位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第四节 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保证扑救火灾过程中操作有序、准确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处理消防报警电话。

  3、按时交接班,做好值班记录、设备情况、事故处理等情况的交接手续。无交接班手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4、发现设备故障时,应及时报告,并通知有关部门及时修复。

  5、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内线电话,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员禁止进入值班室。

  6、上班时间不准在消控中心抽烟、睡觉、看书报等,离岗应做好交接班手续。

  7、发现火灾时,迅速按灭火作战预案紧急处理,并拨打119电话通知公安消防部门并报告部门主管。

  第五节 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查看运行记录,听取值班人员意见,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3、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定期测试:

  (1)烟、温感报警系统的测试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保安部参加,每个烟、温感探头至少每年轮测一次。

  (2)消防水泵、喷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试开泵一次,检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压送风、防排烟系统每半年检测一次。

  物业安全管理制度 2

  1)消防检查包括对消防器材、设备、装修、通道、易燃易爆物品及房屋用途改变的检查,也包括用电、用气安全和动火作业的检查。

  2)各项目的'消防责任人同时为消防检查人。同时,消防责任人的工作必须随时接受相关部门与公司领导的检查。

  3)检查项目见《消防系统检查项目》。

  4)项目负责人安排保安班或机电班对灭火器每季度进行一次检查,并按规定时间更换或补充,不允许过期存放。

  5)根据《消防系统检查项目》的规定进行检查,检查时必须作好详细记录,对于不符合要求的,应尽快整改。

  6)对物业区域(物业区域)内的公共地方的用电、设备、线路应每月检查一次,并作好详细记录。对存在隐患的地方,要及时维修或通知有关部门处理。

  7)对任何私拉乱接管线的行为,一经发现,给予制止,并发出违章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者,按有关规定强制执行和处罚。

  8)严格执行装修审批制度,凡是动火作业,须得到消防机关和物业公司批准方可施工,物业公司应做好登记和全过程的监督工作。

  9)积极配合有关供气、供电、消防机关做好消防检查工作。

  10)值班人员应每天对公共通道进行检查,及时清理堵塞物品,和易燃易爆物品,保持通道顺畅。酒楼、卡拉OK、餐厅、商场、地下室等重点防火部位应增加巡查次数。对把房屋改变原用途的,责令业主恢复原批准用途。

  11)秩序维护员应按规定制止人员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物业区域。

  物业安全管理制度 3

  一、秩序维护理规定

  (一)物业小区组成安全管理部,负责管辖区域的安全防范工作。

  (二)安全管理部的职责和权力是:

  1、严格执行国家治安条例,密切配合公安机关,维护用户的生命、财产安全。

  2、实行 24 小时全天候巡逻值班制度,对管辖区域进行固定岗、巡逻流动岗,发现治安隐患及时排除、制止。

  3、负责管辖区域的机动车辆、摩托车、自行车的管理和保管,维护交通秩序,保障管辖区域内车辆安全。

  4、严禁摆摊、乞讨、推销、散发广告等闲杂人员进入管理区域

  5、在管辖区域发生治安、消防、交通等方面的突发事件时,要挺身而出,依法维护用户的权益,及时采取抢救措施。

  6、维护各项规章制度,对不遵守上述规章制度的人员,管理人员可进行劝阻、制止,直到移交政府有关部门处理。

  7、受公安机关委托,有权核查有关车辆、人员的证件及其他情况。

  (三)维护治安,人人有责。用户应积极主动参与治秩序维护理工作,做到:

  1、遵守国家的有关治秩序维护理规定。

  2、遵守小区公布的旨在维护管辖区域秩序和安全的各项规章制度。

  3、密切配合安全管理部的治秩序维护理工作,在安全管理员因故查询时,给予主动协作。

  4、敢于制止、举报破坏治安秩序或造成治安隐患的人和事,并协助安全管理部处理。

  5、爱护管辖区域的秩序维护设施。

  二、安全管理员交接班制度

  (一)接班秩序维护员按规定着装后,提前十五分钟列队上岗接班,交接班秩序维护员必须相互敬礼进行交接班。

  (二)接班秩序维护员到达后,应由交班秩序维护员在《秩序维护交接班记录表》上记录交班内容和交、接班时间并签名。

  (三)交接班时,交班秩序维护员必须将需要接班秩序维护员继续观察或处理的问题,装备器材和其他物品的状况,以及电梯、监控、道闸等重要设备(施)的运行情况向接班秩序维护员移交清楚,且做好记录备查。

  (四)交班秩序维护员须在接班秩序维护员对各岗位巡查、验收并在《秩序维护交接班记录表》签字确认后才能下班。

  (五)接班秩序维护员验收时发现(包括交班秩序维护员当班时发生而未发现)的问题,由交班秩序维护员承担责任;交接过程中发生的问题,由交班人员负责处理并承担责任,接班人员协助处理;交接完毕,接班人签字认可后发生的问题,由接班秩序维护员承担责任。

  (六)秩序维护员交接班时应在《秩序维护交接班记录表》上认真填写各栏目。监控室岗秩序维护员交接班时应在《秩序维护交接班记录表》上认真填写各栏目。

  (七)接班秩序维护员未到岗或虽已到岗,但未办毕交接手续并签名确认时,交班秩序维护员不得下班。否则,其间发生的问题,由交班秩序维护员负责。

  三、秩序维护员巡逻签到制度

  (一)实行 24 小时巡逻签到制,签到人员必须如实填写《巡逻记录表》

  (二)填写表格之前,必须先检查设备或部位情况是否正常。签到不是目的,而是检查监督工作人员的工作责任心和巡查力度。

  (三)秩序维护领班每班不得少于两次巡逻签到,巡逻安全员按规定进行巡逻签到。

  (四)在本班巡逻期间发生的任何事情,当班巡逻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五)安全主管不定期对巡楼签到情况进行检查,发现违规行为应即时处理。

  四、安全防范工作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一) 报告范围

  1、凡在小区内发生的,并与秩序维护工作相关联,造成的社会影响或经济损失较大的事项,均属报告的范围。

  2、小区内发生的打架、斗殴、流氓滋事等严重影响业主、物业中心正常生活、工作秩序的治安案件。

  3、小区内发生(现)的.火灾、重大事故隐患、人员非正常死亡情况等。

  4、小区内发生(现)的凶杀,顾客被绑架、敲诈,家庭财产(车辆)和公共财物被盗(抢)等恶性刑事案件以及重大案件线索。

  (二)报告内容

  1、案(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当事人和涉及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以及过程、结果等等。

  2、案(事)件处理的方法与进度,下一步的计划,需要提请公司协助解决的具体问题等等。

  (三)报告程序

  1、正常情况下的报告程序应该是逐级上报,只有在紧急情况下才可以越级直接向公司主要领导报告。

  2、安全管理部内部的一般报告程序是秩序维护员向领班报告,再由领班向安全部主管和经理汇报。

  3、服务中心向公司报告重大事项的一般程序是,由服务中心经理向公司主管领导报告。

  (四)报告时限

  1、凡接到发生重大事项的报告,无论哪一级都必须全力以赴,争分夺秒,按规定予以正确处置,同时要迅速采取果断措施,防止事态扩展,务必将社会影响和经济损失降至最低限度。

  2、一般的治安案件发生后,在两小时内必须向安全管理部或公司主管领导报告。

  3、一般的刑事案件发生后,在一小时内必须向安全管理部或公司主管领导报告。

  4、火灾或重大刑事案件发生后,须及时向安全管理部或公司主管领导报告。

  5、事件发生后填写《紧急事件登记表》存档,并于事件发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填写《紧急情况处理报告》交秩序维护部。

  五、消防监控中心工作制

  (一)消防监控室实行二十四小时专人轮班值守

  (二)值班人员必须严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

  (三)未经上级同意,不得擅自关闭消防设施设备

  (四)未经批准,消防控制室禁止参观

  (五)上班时间禁止在消防控制室内接待客人或与无关人员闲谈

  (六)严禁非专业人员触动,使用消防控制室内的设施设备

  (七)确保消防控制室的通讯设备畅通

  (八)保持消防控制室内整洁,温度适宜

  (九)非本室人员进入消防控制室要进行登记

  六、停车场管理规定

  (一)车场实行 24 小时值班制度,由秩序维护部负责管理,车辆随时可以进出;

  (二)临时车进出必须进行登记,登记信息除公司相关人员外,任何人无权查阅相关记录或资料。

  (三)车场内不得试刹车、练习车、修理车辆,禁止装载有剧毒、易燃易爆物品、和其它危险品的车辆停放。

  (四)驾驶者必须关好车门窗,调好防盗系统到警备状态,有效证件及车内贵重物品必须随身携带,否则所产生的一切后果自负。

  (五)载货出场,必须有相应证明,属贵重、大件物品或搬家时,必凭《搬运货物登记表》出场。

  (六)车辆必须按指定位置停放,不得堵塞消防通道,进出车路口,上下行道、草坪等。

  (七)在住宅区的车速不得超过 15 公里/小时,不得鸣号,如车辆损坏路面或公共设施,应按价赔偿。

  (八)不准刁难、辱骂或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妨碍秩序维护员执行公务。

  (九)必须严格执行本规定,发现可疑情况及时报告,并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因交接班不清而造成事故的,追究交接班双方责任。

  七、 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存放管理规定

  (一)凡在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停车场存放车辆的,应当自觉遵守本规定,服从秩序维护员的管理。

  (二)外来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进入管辖区域,必须按指定位。

  (三)秩序维护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发现车辆停放不整齐要及时整理。

  八、消防管理规定

  (一)物业公司经理为本部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服务中心经理为公司服务中心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其职责如下:

  1、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

  2、将消防工作与本单位的生产、科研、经营、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3、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4、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5、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6、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

  7、组织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8、安全管理部主管为服务中心消防安全管理人,对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实施和组织落实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9、拟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10、组织制订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落实;

  11、制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

  12、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13、督促相关人员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14、组织管理专职消防队和义务消防队;

  15、在员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16、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定期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17、贯彻消防法规和上级有关消防工作指示,开展防火宣传,普及消防知识。

  18、检查防火安全工作,发现火灾隐患和违章现象及时在《巡查情况记录》上登记,并报工程设备部填写《整改通知单》纠正消防违章,整改火情隐患。

  19、消防器材设备,每月 5 日前进行检查,填写《消防箱设备检查表》,更换灭火器《检查标签》,确保各类器材和装置处于良好状态,安全防火通道要时刻保持畅通。

  20、根据各小区的具体情况,消防措施,实施紧急状态下的疏散方案。

  21、火灾报警后,到现场确认,自己能处理的及时处理,自己处理不了的按公司有关规定处理。

  (二)消防安全管理:

  1、楼梯走道和出口保持畅通无阻,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占用或封堵,严禁在设立禁令的通道上停放车辆。

  2、不得损坏消防设备和器材,妥善维护楼梯、走道和出口的安全疏散指示和事故照明设施。

  3、严禁超负荷使用电器,以免发生事故。

  4、各住户进行室内装修,须向服务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如需进行动火作业,必须填写《临时动火作业申请表》经批准后方可动工。需要增设电器线路时,必须符合安全规定,严禁乱拉、乱接临时用电线路。装修应采用不燃材料,使用易燃或可燃材料的,必须经消防机关批准,按规定进行防火处理。

  5、发生火警,应立即告知服务中心或拨火警电话 119,并关闭电闸、气阀,及时扑救。

  6、必须服从消防机关和服务中心、工程设备部人员有关防火方面的管理。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报消防部门处理:

  1、占用或封堵楼梯、走道或安全疏散出口的;

  2、封闭或损坏安全疏通指示、事故照明设施或消防栓的;

  3、不按规定使用液化石油气的;

  4、乱拉、乱接电器线路的;

  5、擅自挪用灭火器具、器材或消防备用水源的。

  6、刁难辱骂或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妨碍消防监督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责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停止作业:

  1、未办理申请报批手续即进行室内装修的;

  2、室内装修所用材料不符合防火要求,不进行防火处理;

  3、焊、用火、用电作业,防火安全保障措施不落实的。

  (五)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

  1、内容:

  a) 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b) 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c) 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d) 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2、要求:

  a) 公司各服务中心应当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b) 安全管理部的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演习应当至少每年进行一次,培训的内容和演习内容还应当包括组织、引导在场群众疏散的知识和技能。

  c) 公司应当组织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

  九、消防安全检查制度

  (一)一级检查:一级检查由各班组和秩序维护员组织实施

  1、每个员工每天应对本岗位、本地段进行一次火情安全检查,排除本身能够排除的一般不安全因素,防止本身能解决的火情隐患扩大为安全因素。

  2、发现问题应及时以《不合格/纠正/预防措施报告》的形式报告,及时处理,本岗位当班人员对本岗位发生的事故负有责任。

  3、值班的员工接班时必须提前进入岗位,向上班了解安全情况,必须亲自巡视责任,对交班人员得出问题应及时检查处理并作好记录。

  4、巡逻秩序维护员每天至少三次对管理区域内消防安全进行:

  (1)检查消防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2)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有效;

  (3)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4)检查动火、用电现场是否携带被批准的动火证,施工人员是否持有操作证,施工现场有无配备灭火器材;

  (5)其它消防安全情况;

  (6)巡查人员应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

  (7)巡查人员应当填写巡查记录,当班领班及服务中心主管人员应当在巡查记录上签名。

  (二)二级检查:二级检查由服务中心领导实施

  1、服务中心经理(或经理助理)安全管理员每月应组织各班组长对管理区域内的消防情况进行一次检查。

  2、检查班组一级对防火安全工作的执行情况。

  3、火灾报警器配置及有效情况。

  4、灭火器配置及有效情况。

  5、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6、重点工种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

  7、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记录维护、保养情况。

  8、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情况。

  9、防火巡查情况。

  10、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和完好、有效情况。

  11、防火检查应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写出书面报告报上级主管部门,对重点部位违章情况应发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并且要跟踪落实整改情况。

  (三)三级检查:三级检查由公司实施

  1、每二个月由安全管理部组织相关部门在公司范围内进行重点检查。

  2、检查各服务中心贯彻防火安全的执行情况,检查各要害部位防火安全管理及制度执行情况,对员工进行防火知识抽查。

  3、检查各服务中心消防设施(设备)的运行情况。

  4、发现问题以《不合格/纠正/预防措施报告》或《整改通知书》(质量保证体系范围以外)的形式要求各服务中心限期整改。

  十、消防安全总结制度

  (一)每月以及重大节日之前对消防安全检查存在的问题写出书面总结上报公司发整改通知书。

  (二)对公司组织的消防安全检查存在的问题写出书面总结。

  (三)有安全月、半年及年终消防工作总结按时报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备案。

  (四)对每次消防演习必须写出书面总结报公司安全管理部备案。

  (五)对消防安全联合大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写出书面总结报公司安全管理部并发限期整改通知书。

  (六)年终必须对全年消防安全工作以及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总结。报公司安全管理部备案。

  十一、消防演习管理规定

  (一)每年年初由消防负责人拟制消防演习方案,经经理批准后,报公司安委会备案。

  (二)每次消防演习由消防主管制定演习计划,报服务中心批准。

  (三)每年不得少于两次消防演习,服务中心消防演习前必须将演习的内容报公司安全管理部,经公司领导批准后才能实施。

  (四)消防演习必须全员参加,任何人不得缺席,演习过程中必须精神饱满,认真对待。

  (五)消防演习结束后,必须写出书面总结报告。

  (六)消防演习当中必须注意安全,避免意外事故。

  (七)消防演习(应急疏散)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1、组织机构;(灭火行动组、疏散引导组、通讯联络组、安全防护救护组、技术保障组)

  2、相关负责人职责;

  3、报警及接警程序

  4、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及措施;

  5、通讯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及措施;

  6、所需器材;

  7、注意事项;

  物业安全管理制度 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物业管理行业特点,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的设备、治安、消防、车辆等安全管理及其它相关的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条物业服务公司应当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并以本规定为依据,严格进行安全管理,贯彻预防为主、管学结合的方针,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其安全生产职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管理网络,实现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安全管理。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四条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负责物业系统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处理和培训工作,督管系统内各级安全管理机构。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安全管理委员会成员组成如下:

  第五条物业公司经理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

  第六条物业公司应当逐级落实单位安全管理责任制和岗位安全管理责任制,明确单位和岗位安全职责,确定各单位、各岗位的安全责任人。

  第三章安全管理原则

  第七条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原则

  (一)以预防为主,坚持日常保养与按计划维修并重,使设备经常处于良好状态。对设备设施做到“四会”和“五定”。“四会”是指维修人员对设备要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故障。“五定”是指对主要设备的清洁、润滑、检修要做到定量、定人、定点、定时和定质,通过对消防系统的定期试验、检修,使维修人员对系统全面掌握,确保及时排除相关故障。

  (二)明确责任,持证上岗。

  (三)制订安全操作规程。

  (四)加强培训与考核工作,加强岗前培训和岗位考核。

  (五)加强对业主的宣传,提高业主对相关设备设施的`操作能力。

  第八条治安安全管理原则

  (一)建立健全物业安全保卫组织机构。

  (二)制定和完善各项治安保卫岗位责任制。

  (三)建立正常的巡视制度。

  (四)完善区域内安全防范措施。

  (五)提高保安人员素质,加强培训,持证上岗,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六)加强区域内车辆的安全管理。

  (七)联系区内群众,搞好群防群治,并在当地派出所的指导下搞好治安管理。

  (八)与周边单位建立联防联保制度。

  第九条消防安全管理原则

  (一)制定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二)建立高素质的专人负责与群防群治结合的义务消防队伍;

  (三)开展防火检查,消除火灾隐患;

  (四)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

  (五)定时检查保障公共消防设施、器材以及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有效。

  第四章安全管理职责

  第十条安全管理工作实行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安全管理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各属下公司分级管理的体制。

  第十一条各属下公司依法对设备、治安、消防等进行安全管理。

  第十二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安全管理委员会安全管理工作的职责是:

  (一)制定物业系统安全管理规章,并组织实施;

  (二)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安全事故和其它安全问题;

  (三)指导、检查和监督各属下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

  (四)协调重大安全事故的处理工作;

  (五)负责安全管理方面的其他有关事项。

  第十三条物业公司安全管理机构的主要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管理法规;

  (二)制定本公司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三)协同工商、公安、卫生等有关部门,对本公司的安全管理机构、规章制度及消防、卫生防疫等安全设施、设备进行检查及验收工作;

  (四)组织和实施对本公司安全管理人员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物业安全管理制度 5

  除严格执行设备设施通用管理制度外,还应执行以下规定:

  1、机房内悬挂温度计,应确保机房温度不超过40℃。

  2、机房内盘车工具、使用标识图须悬挂于机房内显眼位置。

  3、《电梯困人救援规程》及各种警示牌须悬挂在电梯机房、值班室显眼位置。

  4、倒闸操作前,应将电梯停至基站;倒闸完毕后,检查电梯运行是否正常。

  5、每年,应邀请省(或市)质检部门对所有电梯进行一次年度安全检查;未取得质检部门检验合格证的电梯,严禁投入使用。

  6、如发生火灾、地震、水淹等情况,按突发事件处理办法执行。

  7、工程部(设备设施管理部门)每月对电梯外委单位进行一次抽查评估(按百分制打分,作为年底综合评审的依据)。

  8、每年,物业公司领导、工程部及电梯维修主管对电梯委保单位进行一次综合评审,选择评审合格的`单位签订委托维护保养合同,承担维保任务。

  9、乘梯须知

  (1)用手按钮,严禁撞击。

  (2)不许吸烟,勿靠厢门。

  (3)运行之时,挤门危险。

  (4)危险物品,禁止进梯。

  (5)保持清洁,勿吐勿丢。

  (6)运载货物,须先报批。

  (7)若遇意外,请按警铃。

  (8)超载铃响,后进退出。

  (9)儿童乘梯,成人陪同。

  (10)发生火警,切勿乘梯。

  物业安全管理制度 6

  一、人员进出凭证

  (一)施工作业在三个工作日以上,凭管理处办理的《装修人员出入卡》进出;

  (二)施工作业在三个工作日以内(含),安全岗登记有效证件进出。

  二、卡证管理

  (一)《装修人员出入卡》的办理

  1、《装修人员出入卡》为正/副卡,装修户数量大、较为集中时宜单纯采用正卡,但装修区域与生活区域应进行隔离,实行封闭管理;

  2、正/副卡上应当按规定填写具体内容;

  3、正/卡上须张贴持卡人的一寸免冠照片,并盖上管理处的印鉴;

  4、在正/副卡连接处的中央位置盖上(管理处印鉴的)骑缝章。

  (二)《装修人员出入卡》使用

  1、正/副卡须配合使用;

  2、装修人员进入小区时,应将正/副卡同时交护卫员验证;

  3、验证完毕后,装修人员将正卡带走,副卡则留在安全岗;

  4、安全岗值班员有权拒绝无卡人员进入小区。

  5、装修作业人员必须佩戴《装修人员出入卡》正卡,副卡作为装修人员出场及管理处工作人员巡查与清场的依据。

  三、装修管理规定

  (一)严格按照《深圳市家庭居室装修管理规定》作业;

  (二)作业时间:7:00-12:00和14:00-19:00;

  (三)禁止装修施工人员窜栋、窜楼、窜户;

  (四)对小区的装修人员,统一由指定的道口进出;

  (五)禁止从事装修作业的人员在小区留宿;(对确需留宿的.作业人员,应由业主作出书面担保,管理处办理手续后方能留宿,每户仅限2人)

  (六)23:00以后,未经管理处同意,施工留守人员不得再出入小区。

  (七)禁止作业人员在小区、楼层自由流动。如有违反,可移交管理处处置或令其立即离开小区。

  四、装修巡查

  (一)巡查时间:每班必须对小区装修户巡查1次;

  (二)巡查内容

  1、作业人员是否佩戴《装修人员出入卡》,对无卡、借卡或卡、房号不一致的人员,应清理出场;

  2、有无私拉乱接管线;

  3、是否按规定配备灭火器(一般按每50平方米一个);

  4、是否存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物品;

  5、有无做饭、取暖或高热灯等;

  6、有无吸烟等容易引发火灾的情况发生。

  7、其他。

  五、装修清场

  (一)作业人员必须于每天19:00停止作业,19:30以前自觉从其进入的道口离开小区,同时取走自己的《装修人员出入卡》副卡。

  (二)对于未取走副卡的人员,视为未离开小区。

  (三)管理处须于19:30集中组织人员对所有装修户清场(除批准留守人员外);

  (四)20:00-24:00,管理处应组织人员,对各个装修点至少组织一次巡查,重点检查有留守人员的装修点,避免装修人员擅自留宿、替换或在小区自由流动。

  物业安全管理制度 7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按照《云南省道路运输条例》和《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为建立健全指挥统一、反应灵敏、功能齐全的突发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反应机制,切实有效地做好修理厂在事故预防、事故控制、事故处置及消除事故方面的工作,全面提高修理厂处理突发安全生产事故的能力,最大限度地保障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抑制突发事件,减少事故的危害,根据本厂的实际情况和工作特点,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成立安全生产应急领导小组,明确划分职责,加强组织领导,保证安全生产应急工作及时、协调、有序运行

  (一)成立修理厂安全生产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xx(厂长)

  副组长:xxx、xxx(生产副厂长、安全管理员)

  组员:各车间主任兼安全员、部室主任、科室主管、门卫员(逐一列出姓名职务)

  (二)修理厂安全生产应急领导小组成员职责划分:

  组长:安全生产责任人。全面负责修理厂突发安全生产事故预防和处理的领导、组织、布置、协调、指挥、监督、检查、总结工作,对安全生产负总责。

  副组长:在组长领导下,协助组长工作,并负责修理厂突发安全生产事故预防和处理的实施工作,当组长不在单位时行使组长职权并认真履行组长职责,对组长负责。

  成员:在组长或副组长领导下,具体负责修理厂突发安全生产事故预防和处理的实施工作,对各自职责范围内突发安全生产事故的日常预防和临场处理工作职责负责。

  二、修理厂的突发安全生产事故及其预防和应急处理工作程序

  (一)本预案所称的安全生产事故是指修理厂内发生的下列安全事故:

  1、电器设备车辆燃油火灾、燃油烟花爆竹爆炸、燃润液压油强酸等车带化学品腐蚀污染的消防安全事故;

  2、车辆交通安全事故;

  3、触电、设备碰夹绞、车辆碰压、滑摔等人身伤害和维修车辆设备设施损坏等生产安全事故。

  (二)安全生产事故的预防措施:

  落实安全管理制度,严守操作规程,搞好安全生产事故预防,预防修理厂内发生人身、设备、车辆、火灾、触电、交通等安全生产事故,保障被维修车辆运行安全技术条件,避免因维修质量事故而引发被维修车辆的机械交通事故或隐患。

  1、贯彻实施国家“安全生产法”和“消防法”,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修理厂的安全(文明)生产管理制度、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电弧焊(割)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气焊(气割)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焊割作业安全须知、易燃易爆有毒有害腐蚀氧化物质容器和压力容器电(气)焊割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维修举升起重清洗电器机加工辅助设备机具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门卫制度》。修理厂、车间班组、一级维修工人层层签订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并认真贯彻执行。

  2、组长每月检查总结布置并对全体职工进行消防安全、交通安全、生产安全宣传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全体人员的安全意识,做到安全警钟长鸣;副组长每月检查并保持安全设施和消防设施完好、消防器材在有效期内;督促全体职工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各岗位职工密切配合、精心操作、认真维修,整理、整顿、清洁好修理厂、维修车间的环境卫生,定期对维修设备进行检查、维护、保养,以确保维修设备整洁安全完好。

  3、严禁无证进行特殊(驾驶汽车及清障车、汽车吊、行吊、电、气焊、割)作业,严禁违章指挥,严禁违章作业和违反操作规程作业。

  4、保持厂内消防用电充足畅通;禁止任何人将有泄漏现象或裸露的易燃、易爆、易腐蚀物品带入修理厂,禁止一切载有或染有易燃易爆易腐蚀物品、燃油泄漏、电路有起火现象的车辆进入修理厂停留、停放、修理或维护,禁止一切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进入修理厂停留、停放、修理或维修(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修理厂除外),禁止在修理厂内燃放烟花爆竹、生明火、打场晒物;禁止在维修车间停放、摆设任何与维修或消防无关的物品、器械,禁止在配件材料库房、维修车间、办公室、微机室、配电室、设备旁摆放润滑机油、燃油、酒精等易燃易爆易腐蚀物品和乱放杂物工具;严禁在驾车、检查检测和维修车辆、清洗零部件时抽烟,及时清除维修车间和设备上的油污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禁止使用电炉、电热器和乱拉乱接电线。

  5、保持厂内标线、标牌明显,保持厂内维修秩序和交通秩序良好,待修、已修车辆按指定位置顺序停放;带“病”危及安全行车的未修竣完好的车辆一律不准出厂上路行驶;各岗位工作人员过度疲劳不得上岗工作,禁止穿拖鞋上岗,禁止被维修车辆在非专用试车道或场上试刹车;严禁酒后上班上岗,严禁酒后驾车或无证驾车。

  6、全体员工管好自己的子女、亲属和朋友,不让其在工作和危险场所玩耍;告知车主及随行人员不要在工作和危险场所玩耍。

  7、严格遵守维修作业技术规范、工作纪律和职业道德,认真按照车辆维修作业技术规范维修车辆,严禁出具与被维修车辆实际技术状况不符的虚假竣工出厂报告,保障车辆运行安全技术条件能符合国标规定。

  (三)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程序

  1、若发生可独自控制处理的火灾事故,现场负责人(即指厂长、副厂长、安全员、车间主任、部室主任或主管、门卫员、在场的'任一级最高领导或负责人),应及时组织人员利用灭火器或消防栓消防水进行灭火(但油电起火不得用泡沫灭火器具和水扑灭),控制火势蔓延,并指挥疏散人员和车辆。

  2、若发生独自无力有效控制和处理的火灾或爆炸事故,现场负责人除指挥人员采取灭火或处理措施外,应在5分钟内打火警电话119报警,并指挥疏散人员和车辆;消防人员到达现场后,修理厂现场负责人应积极主动配合做好灭火工作。

  3、若属油电起火时,现场负责人应立即自行或指挥他人先切断油电路;且油起火不得用水扑灭,电起火在切断电源前也不准用水扑灭。

  4、若属燃润液压油或强酸等车带化学品腐蚀污染的事故,应先切断腐蚀污染源,再采用沙土或石灰吸附或中和清除;若是强酸对人体的腐蚀,则应立即用清水冲洗人体的被腐蚀处,但不得将水注入浓硫酸中。

  5、若火灾、腐蚀、污染事故中有人身伤害的,现场负责人应在10分钟内打120急救电话,确保尽快及时救治伤员。

  6、若发生交通事故,现场负责人应及时组织人员做好标记、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应在5分钟内打医疗急救电话120和交警电话122报警,并指挥疏期待人员和车辆,防止伤害扩大。医疗急救和交警人员到达现场后,修理厂现场负责人应积极主动配合做好急救和施救处理工作。

  7、若发生触电、设备碰夹绞、滑摔等人身伤害的生产事故,现场负责人应及时组织人员切断电源、做好标记、抢救伤员、保护现场,防止伤害扩大;并应在5分钟内打医疗急救电话120报警;医疗急救人员到达现场后,修理厂现场负责人应积极主动配合做好急救和施救处理工作。

  8、若发生维修车辆设备设施损坏等生产事故,现场负责人应及时组织人员切断电源、做好标记、保护现场,尽快施救,防止伤害扩大。

  9、不论发生什么事故,在伤员急救和车辆设备施救结束后,修理厂现场负责人应组织人员继续保护现场,积极主动配合消防、交警、安全等有关部门或(小事故时)自行查明事故原因;并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以尽量减小或降低事故造成的伤害和损失的负面影响。

  10、若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修理厂安全生产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应在第一时间赶赴事故现场,及时组织指挥抢救伤员、灭火、消除腐蚀或污染、施救车辆设备、事故调查、事故处理等工作。

  三、本应急预案是修理厂应急救援工作的指导文件。预案从xx年1月1日起实施。

  物业安全管理制度 8

  司梯工在开电梯前准备:

  1、查看一班运行记录,运行如有异常,应先进行检查再开梯;

  2、司梯工应打开首层钥匙开关后,查看电梯是否停在首层,切勿一开门就迈入,防止坠落事故;

  3、入轿厢内,开启轿厢内照明,打开检修及电源开关,先选层,确定方向后再关门启车防止电梯反向运行。

  4、每天第一班上岗时,进入轿厢内,先用手检查触板灵敏度,急停电钮作用,然后上下试行二、三个循环,检查各层门锁,以及选层、换速、

  5、平层、停层是否正确可靠,警铃开关是否灵敏,灯、铃指示是否正确如发现异常,应立即通知维修人员进行修理,切勿带病运行。

  司梯工守则

  一、文明服务

  1、热爱本职工作,文明礼貌,周到热情;

  2、司梯工熟悉楼内住户情况;

  3、对特殊户做到心中有数,措施要具体;

  4、电梯运行时间,夜间呼梯地点,监督电话公布于众;

  5、司梯工在工作时间内使用文明用语,礼貌开梯,上班不准穿拖鞋,短裤,不准浓壮艳抹。

  二、劳动纪律

  1、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离职守,不能随意打自动;

  2、坚持停梯时挂示意牌,并配合维修保养;

  3、司梯工就餐、就寝不得远离,值班室夜间不得留外人住宿。

  物业安全管理制度 9

  一、制定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

  二、开展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并建立检查记录。

  三、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

  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定期检查、维护管理区域内公用部位的消防设施和器材,保障其完好有效。

  五、制定灭火和火灾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组织居民和小区内的企事业单位进行演练。

  六、劝阻和制止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

  七、落实一名专(兼)职消防安全员,承担消防安全检查、宣传和督促整改火灾隐患的职责,做好义务消防消防队的日常工作。

  八、发现火灾及时报警,并组织扑灭初期火灾,协助公安消防部门开展火灾原因调查工作和善后处理工作。

  附:物业管理项目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为了确保项目在服务过程中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确保物业管理服务期间无安全事故发生,确保物业管理处员工的安全和健康,顺利实现安全生产的目的,提高物业管理处安全生产规范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特制定如下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一、安全生产检查的目的

  建立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保障体系,配备具有相应管理能力和足够数量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度,制定和确定安全生产考核指标,完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奖惩办法及操作规程。

  二、安全生产检查的内容

  1、查行政措施。内容主要包括:查领导、查制度、查隐患、查组织、查教育培训、查事故处理。

  2、查安全设施。内容主要包括:查安全设施、机械设备、劳保用品使用情况。

  3、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隐患,开具隐患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并在限期内书面写出整改措施和结果报物业管理处。对于无视隐患存在及对发现的隐患不进行整改的部门给予相关处罚。

  4、物业管理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及相关部门将对隐患整改结果实地进行复查,如发现未按期整改或整改不彻底,仍然存在隐患,将对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罚,直至完全消除不安全因素。

  5、各部门经理制定完善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按有关规定配备兼职安全管理人员,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并组织监督、检查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情况,认真做好检查记录。

  三、安全生产检查的方式

  1、定期安全生产检查

  由物业管理处总经理负责,带领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织相关部门,每季度组织一次全面的安全生产检查。

  2、经常性和节假日安全生产检查

  经常性的检查包括各部门自行组织的检查、部门安全员进行巡回安全生产以及节假日前安全生产检查。

  3、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

  专业安全生产检查内容:包括用电安全、消防安全、以及升降机、吊兰等各种机械设备的安全,普遍性安全问题进行单项专业检查。

  物业安全管理制度 10

  一、员工守则

  (一)管理人员必须保持服装整洁,仪表端庄、精神饱满。

  (二)对待住户、客、同事和各阶层人士,均应以礼相待,保持彼此间良好关系。

  (三)必须严格遵守公司轮值时间,按时上下、班(交接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

  (四)管理人员不得在当值时间内为个别住户做职责范围以外及对私人服务的工作。

  (五)管理人员不得参与楼宇买卖或租赁事物,若业主、住户提出要求,应请其直接向公司咨询。

  (六)厦负责人应该执行公司之各项指标,并定期召开该厦各级员工的会议,向公司做定期工作汇报。厦员工应服从厦负责人之工作调配及岗位编排。

  (七)不准损坏公司信誉和对公司有欺诈及不诚实行为。

  (八)不得假借公司名义或利用职权对外做有损公司声誉或利益之行为。

  (九)不得向业主、住户或与公司业务有关的任何人收受或索取任何形式的礼物、赏钱。

  (十)所有公物不得用于私人方面,不得故意疏忽损坏公司财务,对各公物如有损坏,须负责赔偿。

  (十一)雨雪天气,各员工必须依时当值,监守岗位,并按照公司所颁布之指示进行防风防雨工作。

  (十二)必须尊守和执行公司所发出的一切通告办事。

  二、管理公司

  (一)按照规定时间当值,不可擅离职守。

  (二)在当值时不得饮酒、吸烟、打瞌睡、阅报、看书、听收音机或与同事闲谈、开玩笑。

  (三)每日上班时间,必须穿着公司规定的制服及佩带员职员工作证,完成自己的岗位职责。巡视各层楼宇及走火通道,巡视时需特别留意厦清洁及有否损坏、破旧须要维修的地方,并进行登记,如遇有不寻常事件应立即处理、记录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四)台风或暴雨期间,管理人员必须按公司所颁布的员工共值程序上班,做好一切防风防雨工作,以保护公共财产。

  (五)服从上级指导,完成所指定工作。

  (六)留意各种公用设备有否被破坏或涂污,并通知有关人员修理和清除,必要时须协助维修工作。

  (七)执行各项任务时,必须要有礼貌,谨记“服务至上,礼貌第一”。

  (八)如有住户发生意外,例如:受伤、晕倒等,应立即协助其家人招呼救护车或代办报警。

  (九)热情接待来人员,详细记录住户投诉,并迅速处理。不属于自己职责范围的,则立即通知有关人员处理解决。处理情况立即向上级报告。

  (十)管理处须设置急救药品,如绷带、药棉及抢救药品等。

  (十一)厦公共地方之钥匙,如:电机房、机房、泵房等,必须小心存放,以备紧急时使用。若有需要外接钥匙时,必须登记借用人姓名及身份证,用后及时归还。

  三、保安工作

  (一)必须明了和掌握厦内各种保安设施之操作和效能。例如:对讲机、警钟、密码锁、闭路电视等。更须善用以有设施,以免减弱防盗效果,特别强调门必须紧闭,住户出入可自备防盗门钥匙或密码锁,客则可用对讲机。严禁门敞开,防止坏人有机可乘。

  (二)应熟悉厦内各住户、识记住户之姓名、年龄、家庭成员、职业及联络电话。此等资料必须保密,不得泄露。

  (三)与住户保持密切联络,以便就保安问题,经常交换意见和互通消息。

  (四)各更管人员交接时应传达防盗信息,做好交接班记录,以备核查,务令保安人员高度警惕。

  (五)严禁借推销之人士进入厦。尤其是自称公务人员或公共机构人员,更应查验身份证、文件,如有疑问,应致电有关机构查询。

  (六)应有礼貌询问进入厦的来客人,登记身份证或工作牌照。如有怀疑,应用对讲机与有关住户联系。如客携带可疑物品时,更需提高警觉。

  (七)当值管理人员至少每两小时巡楼一次(但不固定时间),以免坏人乘隙而入。巡楼时必须有警觉性,特别注意楼梯、走廊、电表房及其他隐蔽地方、通道等,以确保无可疑人物匿藏厦内伺机作案。留意公众地方之间边暗角,后巷水渠侧、水箱底是否预先暗藏盗窃工具等。

  (八)如听到住户呼救或发现可疑人物,须立即报警并封闭门及通道,以待警方人员到场处理。切勿采取鲁莽行动而不知会警方。

  (九)切架理人员只有一般市民之拘捕权,并无搜查权。因此拘捕疑犯后,应尽快交部门处理。

  (十)详细记录各有关政府部门电话,以便需要时寻求协助。

  (十一)若发生罪案,应采取下列步骤协助破案。

  1、立刻报案,并留在现场制人员到达,遇有伤员(被害人、案犯)应立即抢救和监护。

  2、切勿移动、也不许他人移动、触摸、践踏现场物品,协助部门保留证据,方便调查工作。

  3、切勿开动风扇、冷气机或其他电器用具,以免证据破坏。

  4、禁止任何人在现场走动,以方便部门到现场调查。

  5、向人员提供有关罪案详情,如案发经过,与本案有关人物之相貌、衣着、有关之车牌号及坏人逃走方向。

  四、公共卫生

  (一)清洁工人必须依时清洁堂、走廊、楼梯、电停车场及天台等公用地方。

  (二)劝喻各住户勿将垃圾桶或垃圾袋置于走廊、楼梯等公用地方,以免影响卫生和阻塞通道。

  (三)如发现有杂物弃置于走廊、天台或楼梯间,应劝喻住户自行搬往附近的垃圾收集站。如无法找到住户除清洁工人清理外,并登记在管理处记事簿内,向上级报告。

  (四)如发现天台、天井或公用地方积存污水,应立即清理,以免蚊虫滋生。

  (五)如发现属于本楼宇之污水渠及沙井等淤塞或破烂,应速安排处理。

  (六)劝喻住户淋花时要特别小心,勿将水淋到阳台外面,以免影响下层和下面行人。

  (七)如发现空调滴水或发出量热气或噪音时,劝喻住户从速处理,以免影响邻居和市容卫生。并根据耻条例,影响市容者,处以罚款。

  (八)如有需要,通告或口头劝喻住户切勿抛垃圾出窗外,既影响卫生,又可能打到过往行人身上;也不得将可引致淤塞之杂物投入厕盆及污水渠内。

  (九)若上层住户之水喉或水管破烂而导致下层天花板渗水,则通知上层住户修理,如无结果,则应详细记录及请示上级处理。

  (十)如有不顾公共卫生的住户,经屡次劝告仍不改善,应做详细记录并报告上级和有关卫生部门。

  五、电梯

  (一)电梯发生故障停留空中时,乘客按响紧急呼救铃后,值班人员应立即通知保修人员迅速修理,同时用电梯内对讲机善言安慰被困乘客,请其耐心等待,切勿自行开启电梯门,以免发生危险。

  (二)劝喻用电梯搬运物件者,不可超重,防止造成事故。

  (三)乘用电梯人数过多时,应维持秩序,指导分批搭乘,以免超载发生危险。

  (四)住户应留意,切勿让幼儿单搭乘或进入电梯,以免发生危险。

  (五)保安值班人员时刻注意闭路电视,警惕坏人恶意破坏电梯或梯内设备。

  (六)经常清除电梯门路轨内经常积存的垃圾,以免影响梯门开关。

  (七)如发现电梯有震荡、不正常的声音或电梯有损坏时,应急时通知保修人员进行修理。当修理人员到达时,管理人员应详述电梯不妥之处,以便研究毛病,一切详细情况,必须详细记录送管理处。

  (八)狂风暴雨时,如发现机房顶或接近电梯的门窗有渗水时,应即尽量阻止雨水进入电梯槽,暴风雨后,必须根治漏水情况。

  (九)电梯槽底有积水时,应及时报告上级处理,同时研究水的来源,及早修理。

  (十)凡有水进入电梯,应即停止使用,以免触电,并设法将电梯升高至较安全的地方。

  (十一)电梯机房钥匙及电梯门钥匙,除修理人员或保安消防人员外任何人不得使用。

  (十二)电梯每年“年检”一次,并取得年检合格证。(十三)冲洗走廊及楼梯时,勿让水流入电梯内,以免损坏电梯设备。

  (十四)火警发生时,劝喻住户切勿搭乘电梯,因电梯可能随时停在半途,将人困于电梯内,被困者可能因浓烟而致命。

  (十五)经常检查电梯机房是否有足够的通风,温度是否过高,气窗玻璃是否完整。机房门须特别上锁,加上“不准擅闯”之类的告示牌。

  (十六)电梯内求救警钟、电风扇必须保持正常工作状态,以免紧急时无法求救及导致窒息。

  六、电力系统

  (一)修理电气设备,应聘请持证的合格技师。

  (二)应明了厦各种电力供应的设备所在。如:厦的电力总制、用户的电路分线、保险丝、消防电泵制等,并且明了其紧急开关的操作程序。同时必须购置后备保险丝、消防总制、电表及各水泵制等,以备急修时使用。

  (三)如部分用户电力中断,应由管理处派人检查修理厦供电系统,如属住户室内设备故障,应由住户自行请人处理,管理处可提供适当协助。

  (四)全座楼宇电力突然中断,应先检查厦之总制是否正常,如属于正常则与供电公司联系询明情况。

  (五)公共使用的电力设备,如:电梯、总制走廊及电梯之电灯、水泵及消防系统之电线等应经常检查,如有损坏或过热现象,应立即派人修理。

  (六)接到供电公司通知停电时,应即帖出通告,清楚列明日期、时间及受影响设备,如供水系统、室内电器以便住户有所准备。公共照明、电梯不停,由厦自备发电机供电解决。停电完毕后,贴出恢复供电通告,并检查各系统是否恢复正常。

  (七)经常检查、保养弱电系统,如:厦与各户的对讲系统和电梯监视系统必须保持完好正常运行。发现问题立即修理。

  (八)在厦出入口处,应备有充电式紧急照明系统。

  (九)厦内的总制房、机房、及各层的电表均应保持整洁,不得放置杂物。

  (十)厦供电系统由专业人员定期检查保养,以保证安全正常的供电。

  七、消防

  (一)消防中心值班人员必须熟练掌握消防中心各种设备的操作使用,并应熟练其他消防设备的使用。

  (二)组织厦员工学习消防知识,熟悉和掌握各种消防设备的操作使用。组织员工进行消防设备的使用训练,使其成为厦合格的义务消防队员。

  (三)值班人员(包括管理人员)须经常检查防火设施等,如有损坏和失效时,应立即修理和更换。

  (四)利用通告、图片等形式使住户了解如何使用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以备应急。

  (五)每日上班时检查天台、前后楼梯、走廊、走火通道等,千万不可有阻塞情况发生。

  (六)教育和制止孩童不要玩火和燃放烟花、爆竹等物品,避免引起火警。

  (七)留意公用电线,如有破损和不符合规定时,应立即修理和更换。

  (八)留意擅自将住宅改为工厂的单位,尤其是原料与制品容易着火者,当发现住户有量易燃物品时,即刻查询是否有特许证明和安全措施,没有时,当即令其搬走(搬出厦外),并尽快报管理处和公司。

  (九)劝告拜神的住户小心燃点香烛,并制止住户在走廊燃烧香纸。

  (十)如发现某户有浓烟冒出或火烧浓味,又无人开门时,如能及时扑灭,应尽快使用灭火器及消防设备扑灭。否则电“119”报案。

  (十一)若发生火警,即电“119”报案,同时按动警铃,通告住户疏散,在安全的情况下,使用灭火筒或灭火喉设法施救。

  (十二)火警发生时,劝喻住户切勿搭乘电梯。

  (十三)切勿将放火门打开,以免万一发生火警时,浓烟散播及火势蔓延。

  (十四)报案时,必须清楚说明现场地址,报案人姓名及管理处电话。

  (十五)所有消防装置,应由认可的消防监查单位每年最少检查一次。

  八、气体燃料泄漏

  (一)如发现气体燃料泄露时,应立即熄灭现场附近所有火源。

  (二)打开气体燃料泄漏单位及附近有关住户的门窗,使楼宇空气流通。

  (三)切勿吸烟、点火、按动门铃、电开关等任何电制及电器。

  (四)管理员应立即关闭单位系统的气体燃料总制,阻止气体燃料继续泄漏,查找泄漏地点,迅速进行修理。必要时,电话通知气体燃料公司或拨“119”报警。

  (五)“用手拍门”的方式通知住户气体燃料泄漏事件,请住户关闭气体供应制,打开门窗使空气流通,并要求协助通知其他住户实施上述一、二、三步骤。如情况严重,应通知住户撤离。

  九、楼宇结构及维修

  (一)楼宇结构如被更改或破坏,对该楼宇的安全有重影响时,管理员应予以注意,并向上级报告。

  (二)如住户擅自拆建墙壁、增开窗户、或加建建筑物,如外墙铁笼、檐壁、平台或在天台上加盖小棚屋时,应予以制止并向上级报告。

  (三)天花板或外墙有漏水,应即通知单位主管及有关住户修理。

  (四)在巡逻时发现下列情况,应立即向上级报告并研究修理方案进行修理:

  1、墙壁或天花板有明显裂缝或水泥爆裂;

  2、气窗的.玻璃爆裂;

  3、楼梯边的栏杆松拖;

  4、防火门及消防设备损坏;

  5、内外墙壁批荡脱落。

  (五)住户安装的铁闸掩出走廊、阻塞通道,应予以制止并报告上级。

  十、停车场管理

  (一)车管员必须认真执行停车场管理规定,礼貌待人。热情服务,保证车辆安全,维护车场良好的行车秩序。

  (二)车辆进场后,必须按指定位置停车、排列整齐,不得阻塞通道,认真检查车型、车牌号,避免出现差错。

  (三)了解和掌握车主的车型姓名、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居住楼层、座号等等以便与识别。

  (四)汽车、摩托车必须购买车辆综合保险,便于丢失后向保险公司索陪。未买“车辆综合保险的,本车场不予停放保管。

  (五)本停车场实行有偿停车保管服务,必须严格遵守财经纪律,经济手续清楚,做到钱票相符,日清月结。

  (六)严禁载有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物品的车辆进场停放保管,以免发生意外。如有车辆违此规定进场,应即令其开出车场,立即报告管理处或机关进行处理。

  (七)车管员交接班时必须认真交接:如清点停车场内车辆有多少,时租车的停车计时票的张数、现金点清,并详细登记,双方签字负责。

  (八)车管员值班期间发现可疑情况,立即报告班长或管理处,并注意事态发展。交接班时叮嘱接班人注意,并记录在交接登记簿上,同时将其他注意的事项必须记录在登记簿上,以备查。

  (九)车管员必须认真执行收费制度,坚持原则,不得徇私舞弊,如不开票停车或乱收费,一经发现定严肃处理。

  (十)保持停车场内清洁卫生,每日必须清扫一次。

  十一、有关廉洁条款

  (一)良好及有效的厦管理工作有赖于住户及业主的合作和各级管理人员的信心及支持。如各级人员都采取一种廉洁奉公的态度办事,住户和业主定会全力支持管理工作,使环境能进一步改善,因此各级管理人员均须有清正廉明的精神。

  (二)凡受雇于厦从事执行厦事物者,包括管理人员、保安员、清洁工人、修理人员、经理等人,均属厦的职员。故执行工作期间均受本工作守则的约束,不得索取或接受任何利益。

  物业安全管理制度 11

  一、室内卫生标准

  室内卫生实行值日轮流制,当天室内卫生值班员负责地面、桌面、窗户等位置的清洁和公共物品的摆放,每周六进行一次全班室内大扫除。

  1、床单应统一为白色,铺放整齐,要始终保持干净。起床后,要将床铺随手整理好方可离开。铺面上通常只能摆放一床被子和一顶帽子,其他物品禁止摆放在床铺上;

  2、被子要求叠放得棱角分明,没有明显的`皱痕,摆放在床铺一端的正中央,帽子摆放在被子前,离被子10厘米,帽徽超前;

  3、床下只摆放鞋子和脸盆,鞋子放在床铺下的两端,摆放顺序依次为皮鞋、迷彩鞋、拖鞋。摆放时,鞋跟朝外。脸盆可放在床铺下的正中央,底边和鞋跟成一线;

  4、地面要时常保持干净,要不定时进行清扫;

  5、室内所有物品必须摆放整齐、有序。

  二、宿舍管理规定

  1、护卫员必须在管理处指定的宿舍,铺位上住宿,未经管理处领导批准不得夜不归宿;

  2、不得擅自让外人留宿。如有亲友遇到特殊情况需要临时留宿时,必须经单位主管领导批准;

  3、中午下班人员必须考虑正在休息的队员,说话、走动、开门、拿放物品时尽量保持轻声,如无特殊情况应在01:00前熄灯就寝;

  4、严禁乱接电线,严禁在宿舍做饭,严禁在宿舍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和有毒有害物品,严禁为他人保管来路不明的物品;

  5、不准擅自调换房间、床位或占用他人床位,不准随意动用他人物品;

  6、自觉爱护宿舍的公共设施和财物;

  7、安全员的亲友须在22:00前离开管理处区域。

  物业安全管理制度 12

  (一)接班安管员按规定着装后,提前十五分钟列队上岗接班,交接班安管员必须相互敬礼进行交接班。

  (二)接班安管员到达后,应由交班安管员在《安全管理值班记录表》上记录交班内容和交、接班时间并签名。

  (三)交接班时,交班安管员必须将需要接班安管员继续观察或处理的问题,装备器材和其他物品的状况,以及电梯、监控、道闸等重要设备(施)的运行情况向接班安管员移交清楚,且做好记录备查。

  (四)交班安管员须在接班安管员对各岗位巡查、验收并在《安全管理值班记录表》签字确认后才能下班。

  (五)接班安管员验收时发现(包括交班安管员当班时发生而未发现)的问题,由交班安管员承担责任;交接过程中发生的问题,由交班人员负责处理并承担责任,接班人员协助处理;交接完毕,接班人签字认可后发生的`问题,由接班安管员承担责任。

  (六)道口岗安管员交接班时应在《安全管理值班记录表》上认真填写各栏目。监控室岗安管员交接班时应在《监控室值班记录》上认真填写各栏目。

  (七)接班安管员未到岗或虽已到岗,但未办毕交接手续并签名确认时,交班安管员不得下班。否则,其间发生的问题,由交班安管员负责。

  物业安全管理制度 13

  一、本规定所指的重要邮件是指挂号邮件、特快专递、包裹及汇款单等。

  二、客服中心/大堂岗负责重要邮件的'接收、保管、转递工作。

  三、接收重要邮件时须填写《重要邮件收发登记表》,及时联系收件人,尽快将邮件转递给收件人,正常情况下不超过2小时。

  三、保证邮件安全,妥善保管,任何人不得拆御、损坏、窃取邮件。

  四、特殊情况不能在规定时间内送达的重要邮件,应统一放置,妥善保管,便于查找,及时催送。

  五、确认无法转递的重发邮件,应及时退回。如收件人暂时不在管理区域,经收件人同意后,可代为保存,但保存时间最长不过30天。

  六、重要邮件送达收件人或代收人时,需做好签收记录。

  物业安全管理制度 14

  为加强管理处与业主、住户的`联系,及时为业主、住户排忧解难,提高社会效益,特建立接待来投诉工作制度。

  一、接待来工作由客户服务中心负责,宣传接待投诉的办公地点、电话,让业主、住户来投诉有门、信任管理处。

  二、任何管理人员在遇到业主、住户来投诉时,都应给予热情接待,主动询问,面带微笑,不得刁难,不得推诿,不得对抗,不得激化业主、住户情绪,并做到对熟人、陌生人一个样、对人小孩一个样、忙时闲时一个样。

  三、对住户投诉、来中谈到的问题,客服人员应及时进行记录,须于当天进行调查、核实,并将结果和处理建议汇报办公室主任,由主任决定处理办法和责任部门。

  四、责任部门在处理来、投诉时,要热诚、主动、及时,要坚持原则,突出服务。不得推托、扯皮、推卸责任、为难业主、住户、或乘机索取好处、利益等,在处理完毕后应将结果回复业主、住户和管理处主任,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五、全体管理人员要认真负责做好本职工作,为业主、住户提供满意管理、服务,减少住户的投诉、批评,将业主、住户的不满消解在投诉之前。

  物业安全管理制度 15

  一、制定本制度的目的及范围

  目的:强化科技理念,优化服务产业,以科技为先导,以技术为核心。为公寓业主提供一个高品质、强安全的现代化居住环境。

  范围:适用于本公司管理的各项目的安全监控治安管理。

  二、安全监控的职责

  1、保证小区安全、和谐;

  2、协助公安机关打击治安犯罪,保障业主生命财产安全。

  三、工作方法

  (一)监控管理与设备维护

  1、管理人员素质要求:

  高素质的管理人员和高智能化的先进设备,是物业管理可靠的'保证。一个高水平技术部门的技术保障,可使智能化系统长期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强化管理人员的素质和综合管理水平尤为重要。管理人员的文化水平必须达到大专以上,并长期从事智能化设备的开发工作,具有丰富的实际操作能力,熟悉设备性能,了解内部结构。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2、安全监控中心的运行与管理

  (1)、对辖区内已安装的电视监控、云台、红外线周界防护、户内已安装的可视对讲、三表远传等设备每天开机运行、检查设备工作状态、信号传输质量,并做好操作记录。

  (2)、当设备出现报警信号时,监控设备操作人员应立即区分报警种类、报警地点。如属误报自行消除;系统故障派人前去处理;确有情况迅速通知事发现场最近的治安管理员赶赴现场处理,必要时可以派快速应急队伍救援。

  3、设备的安置区域及功能

  (1)、对公寓辖区内的三个大门主要出入口,进行24小时屏幕监控,监视进出行人及车辆。并将影像资料、录像保存,以备查证。

  (2)、对楼宇单元主出入口,实行24小时随时监控。监控主出入口人员,并将影像录像资料保存,以备查证。

  (3)、在辖区周界范围内安装的红外线周界报警设备,主要防止外来人员翻墙入内,实施犯罪,破坏辖区内的治安秩序。

  (4)、建立固定专职巡逻人员负责辖区内治安巡逻,人机相辅,确保辖区内无死区,无盲区。

  (二)、对辖区内车辆的管理:

  对辖区内的车辆,实行登记制度,将车主的资料输入电脑,并发放车辆出入ic卡。车主一旦不慎丢失,应立即向管理中心汇报,避免出现更大的经济损失。

  (三)、三表远传、自动抄表系统的管理

  对三表远传系统采取统一收费原则。管理处密切配合各级主管部门做好相关工作。当设备出现异常和接到用户反应时,控制中心立即通知有关主管部门,并派人做好修缮维护工作。

  (四)、智能化设备的运行、维修和维护

  1、为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设备操作人员必须严格安《闭路监控系统操作规范》和《三表远传系统操作规范》,每日进行自检,检查该系统各项功能运转是否正常,将检查结果填写在运行记录表中。

  2、设备操作人员在操作系统及设备出现故障后应首先区别故障类型、类别、区为,并及时排除。当排除不了故障时,应立即通知有关专业维修部,属保修范围的通知保修单位,尽快修复,投入运转。并记录在设备维修手册中。

  3、设备维修人员每日对该系统的周边设备、外接设备、电缆及接线端子,进行常规检查。设备是否完好,传输质量优劣。并将检查结果填写在检查记录表中。

  (五)、制定控制系统的管理制度

  根据控制系统的构成,分析设备的组成,制定一套适合于某小区的可操作性强的管理制度,并在实践中不断的修改完善。

  1、建立运行管理制度、值班制度和交接班制度。

  2、制定监控管理控制中心安全操作规程条例。

  3、制定设备维修、维护、保养制度,设备巡检制度。

  4、制定突发事件、自然灾害处理程序和事故处理报告工作制度。

  5、制定设备档案安全管理制度。

  物业安全管理制度 16

  一、本规定所指的.重要邮件是指挂号邮件、特快专递、包裹及汇款单等。

  二、客服中心/大堂岗负责重要邮件的接收、保管、转递工作。

  三、接收重要邮件时须填写《重要邮件收发登记表》,及时联系收件人,尽快将邮件转递给收件人,正常情况下不超过2小时。

  三、保证邮件安全,妥善保管,任何人不得拆御、损坏、窃取邮件。

  四、特殊情况不能在规定时间内送达的重要邮件,应统一放置,妥善保管,便于查找,及时催送。

  五、确认无法转递的重发邮件,应及时退回。如收件人暂时不在管理区域,经收件人同意后,可代为保存,但保存时间最长不过30天。

  六、重要邮件送达收件人或代收人时,需做好签收记录。

  物业安全管理制度 17

  一、总则

  为了保障小区住户的人身安全和财物安全,规范物业安全管理工作,制定本《物业安全管理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小区内的住户和物业工作人员,要求各方共同遵守。

  二、组织机构

  1. 物业部门负责制定、实施和监督物业安全管理制度,在确保小区安全的前提下,协调解决住户的安全问题。

  2. 配备专门的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安全设施的维护和日常巡查,及时处理安全隐患和事故,并向住户提供安全咨询和培训。

  三、安全巡查与防范

  1. 物业安全巡查人员应定期巡查小区内的公共区域和安全设施,发现异常情况立即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

  2. 安全巡查应覆盖小区围墙、大门、楼道、电梯、照明设施等重点部位,确保安全设施的正常运行和住户的安全。

  3. 小区的围墙、大门等出入口应24小时备有安保人员,定期检查门窗锁等防护设施是否完好,并加强对外人员的管理和登记。

  四、火灾安全与应急救援

  1. 小区内应设置火灾警报器、灭火器等火灾安全设备,并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2. 针对居民的火灾防范知识进行宣传和培训,提高居民的'火灾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

  3. 在小区内设置应急疏散标识,指示疏散方向和逃生通道,定期组织演练,提高住户的应急疏散能力。

  五、安全设施的维护与管理

  1. 物业部门应建立安全设施档案,记录设施的购置、维护和检查情况,并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进行维修和更换。

  2. 对于小区内的监控设备、门禁系统、物业管理系统等安全设施,应定期维护和更新软件,确保其正常运行。

  3. 建立物业安全设施的定期检查制度,确保设施的可靠性和稳定性。

  六、安全培训与宣传

  1. 物业部门应定期组织住户参加有关安全知识的培训,如防盗、防火、防电器等常见的安全知识。

  2. 制作安全宣传材料,如海报、宣传册等,张贴在小区内的公共场所,提醒住户注意安全事项。

  七、安全事件的处理

  1. 物业部门应建立安全事件的报告和处理制度,对于发生的安全事件,要及时报告相关部门,采取相应措施加以处理。

  2. 对于严重的安全事件,物业部门应及时组织应急队伍进行处置,保障住户的安全。

  八、责任追究

  1. 物业部门应对安全事件负有监督和管理责任,对于未落实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要进行相应的纠正和追责。

  2. 住户和物业工作人员应遵守安全管理制度,如不按规定使用安全设施、擅自改动或毁坏设施等行为,造成的后果由责任方自负。

  九、附则

  1. 物业部门有权对本制度进行解释和调整,并及时向住户和物业工作人员进行通知和培训。

  2.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废止原有的相关安全管理制度。

  物业安全管理制度 18

  一、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制定本小区安全保卫制度。

  二、小区设置安保机构,负责本小区安全、保卫工作.小区大门设保安 名,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对陌生人员进入小区要盘查、登记.

  三、小区要配备安防系统,即闭路监控系统、红外报警系统、自动消防监控系统、门禁系统、自动呼救系统、道闸系统、煤气自动报警系统和巡更系统等。

  四、为确保安防系统功能的正常发挥,安防人员要熟练掌握安防系统的技术性能,正确使用、减少误报、提高管理效率。

  五、安防系统要定期检查、检测,定期维护与保养,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六、配合政府开展社区管理

  (1)在社区组织重大活动时,应及时知会辖区派出所及社区居委会,相互协调,避免发生意外事故。

  (2)小区内发生治安或意外事故时,应及时通知有关部门并协助做好调查取证及善后处理作。

  (3)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法律政策相关教育。

  七、安保人员要注意礼貌、文明执勤。具体要求如下:

  (1)执勤时整洁着装、佩载工牌号;

  (2)精神饱满,站立、行走姿态规范;

  (3)执勤中认真履行职责,不脱岗、不做与工作无关事情;

  (4)举止文明大方、主动热情、耐心周到;

  (5)办事高效、坚持原则、礼貌待人.

  八、建立治安巡逻制度,昼夜不间断巡逻,防止意外治安事故发生.对巡逻人员的具体要求是:

  (1)服从领导、听从指挥;

  (2)熟悉物业及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基本情况。如业主家庭成员、楼宇结构、消防设备、各类技防设备、各类机电设备分布情况、消防中心应急反应等; (3)按规定路线和方式巡逻、签到,未签到或不及时签到要记录原因;

  (4)熟悉人员和物品出入管理流程,具备条件的,可对外来人员及外搬物品做好记录及控制;

  (5)观察细致、反应迅速,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发现、处理各种事故隐患及突发事件;

  (6)相互配合、妥善处理各种问题.对于超出职权或无法处理的情况,应及时汇报.

  九、做好治安防范值班记录。

  十、做好治安防范工作,尤其要注意以下事项:

  (1)遇到有人在公共区域聚众闹事,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并及时上报上级领导,协助公安机关迅速平息事件,防止事态扩大。

  (2)遇有违法犯罪分子正在进行盗窃、抢劫、行凶和纵火等违法犯罪活动时,应立即报警,协助公安机关制止,并采取积极措施予以抢救、排险,尽量减少损失.对于已发生的案件,应做好现场的保护工作,以便公安机关进行侦查破案。

  (3)管辖范围内公共区域有疯、傻、醉等特殊人员进入或闹事时,应将其劝离小区,或通知其家属、单位或公安派出所将其领走。

  (4)小区内出现可疑人员,要留心观察,必要时可礼貌查问.

  (5)小区内发生坠楼等意外事故,应立即通知急救单位及公安部门、家属,并围护好现场,做好辖区客户的.安抚工作,等待急救单位及公安部门前来处理。

  十一、加强消防管理。加强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及消防安全检查并建立义务消防队伍,加强消防设施设备的完善、维护和保养工作。

  物业安全管理制度 19

  一、24小时值班制度

  1、安全管理员分早(7:00—19:00)、晚(19:00—第二天7:00)三班两运转,实行24小时全天候值班制度。

  2、安全管理员上岗必须穿着统一制服,佩带规定装备和工作牌。

  3、上岗时要认真检查设备设施,认真做好“四防”(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意外)工作,发现不安全因素立即查明情况,排除险情,并及时报告主管领导,确保小区安全。

  4、熟悉本岗位任务和工作程序,执勤过程中要以敏锐的目光,注意发现可疑的人、事、物,预防案件、事故的发生,力争做到万无一失。

  5、爱护设施设备和公共财物,对小区内的一切设施、财物不得随便移动及乱用,熟悉小区消防系统及消防器材的安装位置,熟练掌握各种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遇到突发事件能正确进行处理。

  6、坚守岗位,提高警惕,对岗位内发生的各种情况要认真处理,并且做好记录,发现违法犯罪嫌疑人要坚决设法抓获。

  7、遇有紧急突发性重大事情,要及时向班长或主管领导请示报告。

  8、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发现可疑情况及时报告,凡因交接不清而造成事故的,必须追究交接班双方的责任。

  9、积极向业主或租客宣传遵纪守法和消防安全等治安防范知识。

  二、车辆管理

  1、在小区内有停车位的车主,必须持有管理处发放的停车卡,并凭卡出入小区。

  2、凡无私家车位停车证的车辆,一律不得在私家车位泊车。

  3、进入小区内停放的车辆,必须停放在划定的车位内。行车通道、消防通道及非停车位禁止停车。

  4、外来车辆,按零停收取停车费。

  5、凡装有易燃、易爆、剧毒物品或有污染性物品的车辆,严禁驶入住宅区。

  6、车辆停放后,驾驶员必须自觉锁好车门,关好车窗,并保持车位清洁卫生。

  7、车管员必须严格执行车辆出入规定,发现可疑情况及时报告,并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凡因交接不清而造成事故的,必须追究交接班双方的责任。

  三、消防管理

  1、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辖区内的消防安全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2、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检查、指导、督促辖区内全体人员全面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每月至少全面检查消防设施设备一次。

  3、贯彻消防法规,落实消防措施,加强消防监督,宣传消防知识,组织消防演习,管好消防设施(备),增强全体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4、熟悉辖区内的防火建筑结构和人员工作、生活环境及人员疏散通道等基本情况,掌握各种消防设施(备)的基本功能、原理及正确使用方法、灭火应急措施等知识。

  5、制定重大工作计划,开展大型活动,必须拟定相应的灭火应急方案。

  6、定期检查辖区内的消防设施,组织讨论、修订、完善灭火应急方案,确保万无一失。

  7、及时消除并处理火险隐患、火警投诉及有关事宜。

  8、发生火灾时,在专业消防人员赶到现场之前,担任现场总指挥,协调灭火工作。

  四、应急管理

  (一)发生火警时的应急措施详见《灭火应急规程》。

  (二)执勤中遇到抢劫的处理

  在执勤中遇到有公开使用暴力或其他手段,强行掠夺或毁坏公司和业主或租客、访客财物的犯罪行为时,要切实履行安全管理职责,立即进行处理。

  1、迅速制止犯罪。要保持镇静,设法制服罪犯,并应立即发出信号,召集附近的安全管理员或群众支援。

  2、若在小区内遇到犯罪分子抢劫,应立即通知关闭大门。若罪犯逃跑,又追不上时,要看清人数和衣着、面貌、身高等外貌特征,所用交通工具及其他标志等,并及时报告管理处和公安机关,可拨“110”报警。

  3、有固定现场的,要保护好现场;若在运动过程中作案,没有固定现场的,对犯罪嫌疑人遗留的物品,作案工具等,应当用钳子、镊子或其他工具提取,然后放在白纸内妥善保存,交公安机关处理。切不可将安全管理人员或其他人的指纹等痕迹弄到遗留物上。

  4、访问目击群众,收集发生劫案的情况,提供给公安机关,在公安人员未勘察现场或现场勘察完毕之前,不能离开。

  5、事主或在场群众如有受伤的,要尽快送医院救治,并迅速报告公安机关。

  (三)发现业主或租客、访客醉酒滋事或精神病人闯入安全管理目标的处置

  醉酒者或精神病人失去了正常的理智,处于不能自控的状态,很容易造成伤害,当班安全管理员的处置方法是:

  1、劝说或阻拦,让其尽快离开安全管理目标范围。

  2、采取控制和监护措施的同时,及时通知醉酒者、精神病人的家属或工作单位,让他们派人领回。

  3、酒者或精神病人有危害安全管理目标或社会安全的行为,可将其强制送交公安部门处理。

  (四)执勤中发现可疑分子的'处置

  安全管理员在执勤中如发现有神色慌张、行动诡秘的可疑人员时,应采取如下措施:

  1、报告当班班长和管理处,并向其他区域执勤安全管理员发出信号。特殊情况还需向公安部门报告。

  2、严密跟踪观察,暗中监视,防止其进行破坏或犯罪活动。

  3、发现与公安机关通缉的在逃人员体貌特征相似者,或经盘询漏洞百出、形迹可疑者,可采取措施将其带往公安机关查处。

  (五)执勤中发现业主或租客、访客斗殴时的处置

  当班安全管理员在安全管理区域内发现业主或租客、访客打架、斗殴事件时必须采取如下措施:

  1、心劝导双方离开现场,缓解矛盾。确能认定属于《违反治安管理条例》行为或犯罪行为的,应及时报告公安机关,或将行为人扭送公安机关处理。

  2、提高警惕,防止坏人利用混乱之机进行破坏或偷窃活动。

  3、劝说围观群众离开,确保安全管理区域的正常治安秩序。

  4、协助公安人员勘察打斗现场,收缴斗殴器械,辨认为首分子。

  (六)业主或租客、访客发生刑事或治安案件时的处置

  1、值班安全管理员应迅速报告安全管理班长和管理处,管理处应尽快向公安机关报案,及时报告公司安全部,业主或租客、访客投购保险的还应(提醒业主或租客、访客)通知承保的保险公司。

  2、当班安全管理员应根据具体情况,采取适当方法保护现场,禁止无关人员进入,以免破坏现场,影响证据的收集。

  3、抓紧时机向发现人或周围群众了解案件和事故发生、发现的经过,收集群众的反映和议论,了解更多的情况并认真做好记录。

  4、向到达现场的公安人员认真汇报案件发生情况,协助破案。

  物业安全管理制度 20

  一、安保人员应做到

  1、持证上岗,规范着装,佩戴执勤标志;

  2、文明执勤,礼貌用语,不卑不亢,坚持原则;

  3、门卫接待,路遇领导,引导车辆,纠正违章,实施收费,必须敬礼;

  4、交流使用普通话,并使用下列语言:你好,需要我帮助吗?对不起请按指定的位置停放车辆,您的车费是……,谢谢配合等;

  5、白天对所辖区域实行流动岗巡查,夜间巡查三次以上,并逐次做好记录;

  6、巡查时注意行走姿势,二人以上时,成纵队型;

  7、认真做好来访人员、车辆登记与检查工作,态度热情、和蔼;

  8、门卫室及相关保洁区始终保持整洁、明亮、有序。

  二、安保人员禁止下列行为

  1、上班时,嘻笑打闹、吸烟、喝酒、睡觉;

  2、与安保工作无关的人员在门卫室逗留、闲谈等;

  3、旷工、迟到、早退,对工作不负责任,得过且过;

  4、无正当理由不服从领导安排;

  6、其它有损公司声誉及安保人员形象的.行为。

  三、奖惩

  1、对规范执行公司各项规定,工作认真负责,作出较大贡献的员工,由公司组织评议,实施奖励;

  2、凡违反上述二项内容之人员,将作出必要的处罚,具体是:

  (1)、第一次责成检查并扣工资5―50元;

  (2)、第二次处以警告并处扣工资50―100元,一直至除名的处分;

  (3)、第三次除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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