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财务管理制度(精选17篇)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我们每个人都可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拟定制度很是头疼的,下面是小编整理的物业财务管理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物业财务管理制度 1
根据集团公司对物业公司各小区实行指标管理、独立核算的要求,结合公司业务管理的需要,为了做好各小区财务收支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预算管理
1、各小区物业部所有收支以预算管理为基础,没有预算不得开支。
2、每月末各小区物业部根据年度经济指标及下月预计情况,编制、上报下月收支预算。
3、收支预算由小区会计负责编制,经小区物业经理初审后,报物业公司、集团财务部审核,总裁批准后执行。
4、各月度支出计划的编制应以各小区年度经济指标为依据,可在各月之间调节,但各月总和不得超过年度指标。
5、每月初各小区物业会计对上月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总结,编制上月收支预算与执行情况比较表,报物业公司汇总后报公司相关领导。
6、预算内支出按公司规定流程由小区物业部审核支付,超预算支出报物业公司、总裁审批后各小区支付。
二、收支规定
1、收据、发票及公章使用规定:
(1)收据、定额停车费发票,由物业公司统一印制(或购买)、统一管理,设专人负责,建立专门备查簿登记收据购、存、领、销数量及号码。
(2)物业各小区设专人负责收据及定额停车费发票的领用、保管和缴销。领用收据时检查无缺联、缺号后加盖物业公司财务专用章,并在登记簿上登记领用时间、数量、起止号码及领用人,同时交回前期已使用收据的存根联,以备查对。
(3)收据的保管必须专人负责。如有遗失,追究保管人员责任。领用收据的小区,如果人员变动,需在变动前到物业公司财务部交回收据并结清核销。
(4)各小区使用发票,为便于管理,应到物业公司财务部统一开具。一般情况下应以收据(第二联)换发票,所换发票的内容应与收据项目、金额完全一致,用以换取发票的收据作为发票记账联的附件,留物业公司统一保管。对于需要先开发票后付款的业主,出纳(或物业管理员)根据收费通知单开具发票,并在物业财务部做好登记,款项入账后核销。
(5)收据填写要求:
①据实填写。即必须按实收金额、项目、日期如实填写,不得弄虚作假,做到准确无误。
②字迹清楚,不得涂改。如有错误,全部联次盖“作废”章或写明“作废”字样,再另行开具。
③全部联次一次填开,上下联的内容金额一致。
6)各小区的收费通知专用章只能用于催款通知,不能用做其它用途;除此公章外,小区不得再有其它公章。
2、收款规定
(1)各小区收款必须使用从物业公司领用、加盖物业公司财务专用章的统一票据。其他任何票据或未加盖财务专用章的票据不得使用。
(2)已收现金款项必须在当天交由出纳核对、办理相关手续妥善保管,并及时入账。
(3)以转帐方式收款应及时与物业公司财务、集团财务办理进帐、转帐相关手续,并及时做帐务处理。
(4)物业公司财务部可随时检查使用票据的人员是否及时将所收款项按规定上交,并定期对整本已使用完的收据核查是否交纳入账,并进行核销。
3、支出规定
(1)工资费用。各小区财务人员根据本小区当月考勤表,计算本月员工的应付工资,填制工资卡,交小区经理签字后,报物业总公司人事部门审核,人事部门在对员工的出勤及人员变动核对无误后,报物业公司总经理审批,总经理同意后方可发放。
(2)员工福利费。对于员工福利品的发放,如:防暑降温品、节日礼品等,各小区根据自己实际情况,本着节约原则,自行拟定方案及所需资金等情况呈报物业公司总经理,同意后方可实施。
(3)维修费用。小区工程维修费用,审批程序是:物业公司总经理→预算部→总工办→总裁。
(4)差旅费、办公费、电话费、清洁卫生费、保安费、业务招待费、绿化费、社会保险费等以各小区所报支出预算为依据,预算内的此类费用由经办人填制费用报销单,小区经理批准即可报销。会计人员应在原始票据审核方面严格把关,用于报销的原始票据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除特殊情况外必须是发票,单据项目必须填写齐全,特别是本公司全称、地点、费用项目等必须准确无误,票据应整洁,无涂抹修改。对于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票据,财务人员应拒收。对于超出预算的上述费用项目,应呈报物业公司,说明情况,阐明超支原因,经物业公司总经理同意后,报总裁批准,总裁同意后方可实施。
(5)水电费。水电费属于小区的代收代缴项目,应遵循专款专用原则,即本月收取的水电费必须首先用于保证该期水电费的'支付。小区不得以此类收款支付日常的费用开支,以免影响水电费的正常支付。
(6)对于各小区需要转账结算的各项支出,经小区经理核准签字,送物业公司财务审核后,在支票签发登记本上进行登记,加盖财务专用章及法人章进行支付。
4、资金报表:
(1)每天由各小区出纳报资金表给物业公司财务,由物业公司财务汇总后报公司领导。
(2)报表需注明当天款项的增加、减少情况说明。
三、会计核算
1、统一设置以下会计科目:
(1)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核算物业小区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的物业管理费;
(2)其他业务收入:主要核算小区收取的停车费、装修管理费、宽网费、摊位费、特约维修费等;
(3)主营业务成本:主要核算物业水电维修、保洁及绿化等部门发生的费用;下设明细科目:工资、福利费、维修费、电话费、保洁费、劳动保护费、保安费、社保费及其他。
(4)管理费用:主要核算行政管理部门发生的费用。下设明细科目:工资、福利费、差旅费、办公费、电话费、业务招待费、社会保险费及其他;
(5)其他应收(应付)款:主要核算代收代缴款项及装修期间的保证金等。
2、会计报表
(1)各小区财务结账日期为月末最后一天。
(2)小区会计人员应于次月的3日以前将各小区的会计报表经小区经理签字后报物业总公司财务部,有个人所得税的小区应将其扣缴的个人所得税的明细单附后,以便总公司统一申报。
(3)小区会计每月25日前根据年度指标上报下月费用预算,次月10日前编报上月预算执行情况报表。
四、档案保管
1、已使用的收据记帐联由各小区财务保管,存根联缴销后交由物业公司财务进行保管。
2、小区财务档案应按财政部《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规范要求进行整理、装订、归档。
3、当年会计档案由小区会计负责保管,次年建立新帐后应将上年全部财务档案移交物业公司财务人员负责保管。
五、检查控制
1、各小区会计每月须对小区出纳的财务工作进行检查,包括收据的填开、领用、缴销;原始单据的归档、保管;账簿登记、账证相符情况;现场盘点库存现金,账实相符情况。并对检查内容以书面形式经双方签字确认后上报物业公司财务。
2、各小区出纳应对物业管理员的收费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对于有不符合“收据发票使用规定”及“收款规定”的行为,应及时上报。
3、各小区会计每月须与集团公司核对往来款,并签署对帐单,确保双方帐务清楚。
4、物业公司财务应对各小区领用、缴销票据及时核检,发现问题应及时上报有关领导。
5、物业公司财务和集团公司财务应对各小区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不定期联合检查或抽查。
6、根据公司领导安排,聘请外部的会计师事务所对物业公司各小区财务收支执行情况进行年度专项审计。
六、相关责任
1、物业小区各出纳对现金的收支负有直接责任,小区会计负有监管责任,小区物业经理负有管理责任。
2、禁止私设帐外帐、收款不入帐等,禁止不使用统一规定票据收款、私刻公章等,否则一经发现直接上报总裁严肃处理。
3、会计档案灭失追究保管会计责任。
4、由于不按本管理办法操作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相关责任人全额赔偿。
本办法由公司由公司财务部和物业公司负责解释。
物业财务管理制度 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物业管理企业财务行为,有利于企业公平竞争,加强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结合物业管理企业的特点及管理要求,制定本规定。
除了规定另有规定外,物业管理企业执行,《施工、房地产开发企业财务制度》。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物业管理企业(以下简称企业),也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等各类经济性质的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各类组织形式的企业。
第二章代管基金
第三条代管基金是指企业接受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委托代管的房屋共用部位维修基金和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
房屋共用部位维修基金是指专项用于房屋共用部位大修理的资金。房屋的共用部位,是指承重结构部位(包括楼盖、屋顶、梁、柱、内外墙体和基础等)、外墙面、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楼内车库等。
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是指专项用于共用设施和共用设备大修理的资金。共用设施设备是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公用水箱、加压水泵、电梯、公用天线、供电干线、共用照明、暖气干线、消防设施、住宅区的道路、路灯、沟渠、池、井、室外停车场、游泳池、各类球场等。
第四条代管基金作为企业长期负债管理。
代管基金应当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并定期接受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的检查与监督。
代管基金利息净收入应当经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认可后转作代管基金滚存使用和管理。
第五条企业有偿使用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提供的管理用房、商业用房、共用设施设备,应当设立备查帐簿单独进行实物管理,并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或者双方签订的合同、协议支付有关费用(如租赁费、承包费等)。
管理用房是指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向企业提供的办公用房。
商业用房是指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限、使用人向企业提供的经营用房。
第六条企业支付速达软件的管理用房和商业用房有偿使用费,经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凿权人、使用人认可后转作企业代管的房屋共用部位的维修基金;企业支付的共用设施设备有偿使用费,经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认可后转作企业代管的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
第三章成本和费用
第七条企业在从事物业管理活动中,为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提供维修、管理和服务等过程是发生的的各项支出,按照国家规定计入成本费用。
第八条企业在从事物业管理活动中发生的各项直接支出,计入营业成本。营业成本包括直接人工费、直接材料费和间接费用等。实行一级成本核算的企业,可不设间接费用,有关支出直接计入管理费用。
直接人工费包括企业直接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等人员的工资、资金及职工福利费等。
直接材料费包括企业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直接消耗的各种材料、辅助材料、燃料和动力、构配件、零件、低值易耗品、包装物等。
间接费用包括企业所属物业管理单位管理人员的工资、资金及职工福利费、固定资产折旧费及修理费、水电费、取暖费、办公费、差旅费、邮电通讯费、交通运输费、租赁费、财产保险费、劳动保护费、保安费、绿化维护费、低值易耗品摊销及其他费用等。
第九条企业经营共用设施设备,支付的有偿使用费,计入营业成本。
第十条企业支付的管理用房有偿使用费,计入营业成本或者管理费用。
第十一条企业对管理用房进行装饰装修发生的支出,计入递延资产,在有效使用期限内,分期摊入营业成本或者管理费用。
第十二条企业可以于年度终了,按照年末应收帐款余额的0.3%-0.5%计提坏帐准备金,计入管理费用。
企业发生的坏帐损失,冲减坏帐准备金。收回去已核销的坏帐,增加坏帐准备金。
不计提坏帐准备金的`企业,发生的坏帐损失,计入管理费用。收回已核销的坏帐,冲减管理费用。
第四章收入及利润
第十三章营业收入是指企业从事物业管理和其他经营活动所取得的各项收入,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
第十四章主营业务收入是指企业在从事物业管理活动中,为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提供维修、管理和服务所取得的收入,包括物业管理收入、物业经营收入和物业大维修收入。
物业管理收入是指企业向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收取的公共性服务收入、公从代办性服务费收入和特约服务收入。
物业经营收入是指企业经营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提供的房屋建筑物和共用设施取得的收入,如房屋出租收入和经营停车场、游泳池、各类球场等共用设施收入。
物业大修收入是指企业接受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的委托,对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大修取得的收入。
第十五条企业应当在劳务已经提供,同时收讫价款或取得收取价款的凭证时确为营业收入的实现。
物业大修收入应当经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签证认可后,确认为营业收入的实现。
企业与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双方签订付款合同或协议的,应当根据合同或者协议所规定的付款日期确认为营业收入的实现。
第十六条企业利润总额包括营业利润、投资净收益、营业外收支净额以及补贴收入。
第十七条补贴收入是指国家拨给企业的政策性亏损补贴和其他补贴。
第十八条营业利润包括主营业务利润和其他业务利润。
主营业务利润是指主营业务收入减去营业税金及附加,再减去营业成本、管理费用及财务费用后的净额。
营业税金及附加包括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其他业务利润是指其他业务收入减去其他业务支出和其他业务缴纳的税金及附加后的净额。
第十九条其他业务收入是指企业从事主营业务以外的其他业务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包括房屋中介代销手续费收入、材料物资销售收入、废品回收收入、商业用房经营收入及无形资产转让收入等。
商业用房经营收入是指企业利用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提供的商业用房,从事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开办健身房、歌舞厅、美容美发屋、商店、饮食店等经营收入。
第二十条其他业务支出是指企业从事其他业务活动所发生的有关成本和费用支出。
企业支付的商业用房有偿使用费,计入其他业务支出。
企业对商业用房进行装饰装修发生的支出,计入递延资产,在有效使用期限内,分期摊入其他业务支出。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规定自xx年1月1日起施行。
物业财务管理制度 3
为了小区有个优美的环境,广大业主得到更好地服务,便于物业公司更好地管理,将来开创更多更好的创收项目,现制定以下物业财务管理制度。
一、财务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会计制度和有关财经纪律,按《会计法》办事,遵章守法,做好财务会计工作。
2、财务科负责本物业公司的经济总核算。每月末收银员把各住宅、商铺收取的租金、物业管理费等,做好收支结算表、欠缴管理费情况表交到财务科,由财务科及时编制损益表和资产负债表等财务报表,进行税务申报,并综合公司资金运作的情况、管理费收入和费用开支的资料向公司领导报告。
3、管理和控制物业公司各部门编制收支计划,平衡工作,严格检查备用金的使用,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制度,负责本公司资金运作的组织和调动,定期把资金变化情况向公司领导汇报。
4、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及时完成收支核算,做好财务记载,正确核算,按时准确编报会计报表。
5、负责公司的各项资产登记、核对工作,保证资产更新的资金来源,保障资产的更新换代。
6、对公司的各项开支力求做到严格审核、合理开支,对违反规定,未经审批的开支一律不得报销。
二、会计核算管理制度
1、采用借贷记帐法,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收入与其相关的成本、费用应当相互配比。
2、合理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凡支出的效益仅与本会计年度相关的,应当作为收益性支出(如办公费用的支出);支出的效益与几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应当作为资本性支出(如固定资产的购置)。
3、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4、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会计记录的文字均使用中文;会计凭证使用复式记帐凭证。
5、会计科目的设置,会计凭证、帐簿、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的编制,必须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并应及时向领导和有关部门报送会计报表。
6、会计凭证、帐簿、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档案,妥善保管,保管期满需要销毁时,要填写
三、现金管理制度
1、根据物业管理公司管理业务的需要,应在财务科保持有适量库存现金,以备小额现金的零星支出,超出限额部分,应在当天存入银行。现金必须在规定的.范围、限额内支出,现金支出不得在现金收入中直接坐支。
2、现金的使用范围:
(1)支付给职工个人的工资、奖金、补贴、福利补助费、差旅费等款项。
(2)支付给不能转帐的集体单位或城乡居民个人的劳务报酬或购买物资的款项。
(3)结算其他的零星支付款项。
(4)各个部门因采购工作需要,可通过申请方式进行申请采购备用金。
(5)不准利用管理公司银行帐户为其他单位或个人支付和存入现金。
(6)不准用白条或不符合财务制度的凭证顶替库存现金。
四、支票管理制度
1、严格遵守《支付结算办法》中有关支票使用的规定,不得签发空白支票。
2、支票金额起点为人民币100元,支票的付款期限为自出票日起10天内。普通支票可以用于支取现金,也可以用于转帐,在普通支票左上角划两条平行线的,为划线支票,划线支票只能用于转帐,不得支取现金。
3、签发支票应使用碳素墨水或墨汁填写,票面必须有收款人名称、出票日期、确定的金额、用途以及出票人预留的银行印章。预留的银行印章必须为单位的财务专用章及法定代表人的私章,支票印鉴应盖在出票人签章处,不得盖在空白的磁码区域上或多盖预留银行印章,否则银行将予以退票。
五、财务支出规定及审批程序
1、财务支出规定
(1)因公需要借现金时,借款人应填写《财务支出审批单》、《借款单》,并按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后,经所在部门领导签字同意、送财务人员审核、再报公司领导审批后,方可到财务部办理借款手续。
(2)各业务经办人对发生的各项费用,应在费用发生之日起一周内办理报销手续。
(3)报销人员须凭合法的原始票据到财务部领取《报销单》。《报销单》填写的各项内容要清楚,数字要准确,金额的大写数字要正确,所填写内容要与原始凭证相符,并将票据分类粘贴整齐后,交由部门领导审批后,再将《报销单》返回财务科,财务人员根据财务制度规定认真审核,审核无误后,经公司领导签字同意后,办理报销手续。
(4)借款人办理报销手续时,财务人员应查阅《备用金台账》,查明报销人员原借款金额,对报销的超支款项应及时付现退还本人,对报销后低于借款金额款项的,应让其退回余额以结清原借款所借账款。
(5)借款人员应及时冲帐,不能跨年度使用借款。年末借款的,应于12月29日前把借款归还财务科,待次年一月重新办理借款手续。
(6)外购材料物资应该将供应商出具的发票、收到货物的入库单、现金采购的加附《财务支出审批单》,经有关部门审核、复核,报审批人核准后出纳方能付款。
(7)税款、行政规费的支出可由经办部门签字并提交财务会计审核后,按审批程序报公司领导审批。
(8)所有支出凭证由出纳严格审核其内容与金额是否与实际相符,票据是否合法、合规,收款单位的印章是否合法有效、领款人的签字是否相符,审核、审批手续是否完备,如有疑问必须查询清楚并得到确认后方能付款。报销人对所报销发票的真实性负永久责任。
2、审批程序
业务经办人——部门负责人(复核)——会计(审核)——审批人(批准)——出纳(付款)。
物业财务管理制度 4
(一)目的
统一规范财务管理,维护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维护的投资者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增强集团运作的效率性和安全性,提高公司经济效益。财务管理人员在经营管理中应遵循的规范说明。
(二)制度的适用范围
从组织结构上看,企业集团是围绕核心企业组成的.,由核心企业、紧密层企业、关联层企业和松散层企业构成的具有层次结构的企业群体,当中每一类型的企业都可能对企业集团产生重大的影响。因此,对企业因此财务制度适用的范围并不一定就单纯只有所有的二级公司和完全控股公司,广义的讲,应是在集团影响力所到范围内的所有分公司、子公司、参股控股公司。
因此在制定制度时,制度本身规定的范围虽然是指狭义的范围,即集团总部及所有二级分子公司和控股公司。但在制度运用和实施时应考虑广义的范围。
(三)设计原则
10、与国家的法律法规一致的原则
2、事权与财权相统一的原则。原则上财务人员不应干涉经营管理人员3、集团内部的管理原则
(四)制度的修改
本制度会因公司内部和外部环境的变化需要通过修订、补充加以完善。这需要全体财务人员的积极参与和支持。对本制度中各项条文的修改、更正、补充或删除,应由公司财务部予以考虑,并经董事会批准后,发放修订补充的通知。
财务组织结构及相应的权责
(一)设计原则。
1、事权与财权相统一的原则
2、财权与监控权分离的原则
3、分子公司重要财权岗位轮换原则
4、总公司财权制约
(二)财务管理组织结构设计
集团的财务管理结构采用财务总监委派制。由集团董事会设立财务管理委员会负责集团总部及下属分子公司、控股公司财务总监的人选,委派、参评、奖惩等管理职责,所委派财务总监的人事、工资待遇由集团总部负责。财务管理委员会由集团总部高层管理人员及董事会成员组成,直接对集团董事会负责。
在集团总部及各分子公司、控股公司内部,采用财务总监负责制,由财务总监负责设立财务会计部门,进行会计核算,执行财务预算管理,参与各分子公司、控股公司重要经济活动的预测和决策。
(三)财务委员会权责
1、设计和制定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制度
2、挑选、委派、考核下属分子公司和控股公司财务总监
3、审核通过下属分子和控股公司年度预算、预算调整和决算
4、通过重大财务决策
(四)财务总监权责
1、设立本公司会计核算机构
2、负责本公司内部的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和会计监督工作
3、制定、执行、控制本公司预算,年终制定决算
4、参与本公司重大经济活动的分析和决策
5、向本公司管理层提出管理上的建议
6、向集团财务委员会汇报日常工作
物业财务管理制度 5
一、在上级主管部门和办事处的领导下,负责搞好本单位的会计、资金管理和成本核算,充分发挥财务工作的监督和控制职能。
二、依据上级主管部门的规章制度,制定并实施本单位财务管理的实施细则。坚持一支笔审批制度,做到费用开支有计划,有考核、有监督,杜绝不合理开支。
三、实施“双增双节”活动,降低费用,节约开支,及时清理债权、债务。
四、定期编制、报送财务决算报表,经常分析资金收支执行情况,定期对单位经济运行情况做出分析,为领导决策提供根据。
五、搞好会计和成本核算,定期做好与上级机关、外单位业务往来结算、与银行资金结算,做到日清月结,按时编制银行存款未达帐项余额调节表。
六、及时处理固定资产入帐、折旧、调拨、变卖和清理工作,监督固定资产的`使用、维修、大修和及时处理低值易耗品分摊工作。
七、负责办事处职工、离退休职工工资的计算发放、日常报销和各类结算工作,执行工资福利待遇和差旅费规定,审核各项费用的报销。
八、协同劳资部门搞好全体职工工资奖金支付审核工作,配合劳资部门搞好工资基金管理,控制不合理的工资支付。
九、经常对财务会计工作总结经验,堵塞漏洞,对重点问题向主管部门呈送专题报告。
物业财务管理制度 6
根据公司发展及管理状况,现将公司有关财务管理制度及规定进行明确,公司总经理、财务人员及各部门人员请遵照执行。
一、关于财务人员
公司财务人员招聘,人事管理、辞退;日常工作的安排、检查由公司总经理或财务负责人负责。
二、工作职责及行为规范、财务纪律
1.财务人员必须熟练掌握、运用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制度、规定及会计核算方法,维护企业利益。对各类经济活动、经济业务进行全面、严格核算和监督。
2.财务人员要克尽职守,严谨工作,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和会计法规,严格按财务工作程序、规定时间及岗位职责完成本职工作。
3.财务人员要正确、完整、及时的编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当天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必须在当天处理完毕,并登记各类账簿,做到账账相符,账表相符,账实相符。
4.财务人员要严格遵守财务纪律,对公司外部及公司其他部门人员不得谈论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不得谈论财务管理情况,不得谈论与自己本职工作无关的经济业务及账务情况。
5.财务人员有权拒绝支付或报销不合理、用途不清、不符合财务手续、违反财务规定及财务纪律的任何费用。
6.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挪用或向私人借用公款,财务人员必须坚决予以拒绝。
7.财务各项收款、退款必须填写收入日报表,财务收款日报表中的所有项目必须填写完整,不得有空格、空项。
8.违反财务纪律的,一经发现除由责任人承担或赔付全部款项外,并视情节给予处分、罚款、开除等处理。
9.财务人员对公司的财产有保护、保全、记录、核算的职责和义务。
三、财务印鉴的使用和保管
1.财务专用章和发票专用章由财务保管、盖章。财务专用章只限用于银行支票、财务报表。这二项以外如使用财务专用章须经总经理批准。发票专用章只限用于公司开出的发票。
2.财务印鉴不得向保管人以外的任何人借用、保管,用印时必须是保管人亲自盖章或在保管人监督下使用。
四、岗位职责
1.我公司采用的记账方法是借贷记账法。
2.出纳人员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登记现金、银行日记账。
3.财务人员根据记账凭证编制有关的财务报表。
4.财务人员的岗位职责:
1)负责公司日常财务具体制度的起草、修改,负责对公司各项财务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2)对各类经济活动所发生的收入、支出进行监督,对各项支出的正确性、合理性进行审核、签字。
3)对报表的正确性负责。
4)对公司财务工作流程、帐务处理方式方法等诸多方面保守秘密。
5)负责办理现金、支票的收、支及对现金、支票的保管。
6)负责登记现金、填制支出凭证和编制相关会计凭证,当日发生的经济业务须在当日编制凭证并进行分类登记(按工程项目、综合工程、后勤三大类登记),现金日记账及现金必须日清月结,帐实相符。
7)负责办理物品的入库审核,月末与行政管理账目人员共同盘点出表。
8)负责原始凭证的审核,对不符合公司规定的原始凭证一律不予办理报销和结账手续。
9)由财务保管、购买及签发支票,新购支票一律登记,签发支票时必须在支票登记簿上登记日期、用途、金额、经手人。
10)不得签发空头支票和远期支票,签发支票日期应填写签发当日日期,金额大小写及用途填写齐全。
11)已签发的支票遗失,出纳应立即向银行挂失。由于使用中遗失支票而发生款项损失时,由使用支票人承担全部经济损失。
12)作废的支票,由出纳进行归档保存。
五、固定资产、易耗品及办公用品管理办法
1.各项财产购入时必须取得完整、合法的凭证,即时建立、登录财产物品的会计账目,详细登记品名、型号、单价、金额、购置日期等。对实物进行编号登记,领用或使用人或责任人签字负责。
2.固定资产由财务建“固定资产明细账”进行核算,实物由行政部负责监管,并于每季度末对在用固定资产进行盘点。
3.易耗品和办公用品由财务建二级账目核算,由行政部建三级账目对实物进行监管,双方互相核对,月报盘存。
4.办公用耗材应尽量减少库存,以一个月用量为基本采购数量。购买时由行政部办理入库,财务人员监督,凭入库单报销。
六、收款及退款的规定
(一)收款
1.各项经济、业务收入的`款项须按照类别进行归类登记,在收款日表上登记日期、款项、金额、部门、开据的收据号及双方经手人等内容一并填写齐全,收入任何款项均须开据公司统一收据。
2.当日所收款项原则上不得过夜,应于当天17:00之前交到财务入账,如当天未能返回公司,应于第二天上午11:00之前交到财务入账。当天未能返回公司的所收款项由当事人负责保管并承担保管责任。
(二)退款
1.工程退款须于客户亲自办理,特殊情况可写委托书指定委托人办理。但超过5000元的款项不允许代办退款。
2.退款的办理须由项目负责人填写《退款申请单》并由部门主管/经理和总经理签字确认后方可到财务办理。
七、借款、申请、报销相关费用的规定及流程
(一)借款
1.部门借款时需填写《借款单》,借款人、部门主管/经理签字后,由总经理批准并签字。《借款单》必须注明用途、金额。出纳审核用途、金额及各项签字正确后付款。
2.凡借款款项必须在一周内立即销账或下次借款前必须将上次借款销账。如财务发现逾期不予销账的情况有权对当事人提出质疑并报批对其进行相应处罚。
3.填写《借款单》时,必须严格按照规定填写,如未按规定填写或填写内容不完整,财务有权不予付款。
4.流程:填写《借款单》→部门主管/经理签字→总经理签字→财务审核→领款。
(二)申请
1.各部门在申请购置设备、办公用品损耗等相关物品时必须填写相应的《申请单》经部门主管/经理签字确认后,报总经理助理/总经理批准并签字后方可购买。
2.提交《申请单》时应注明所在部门、工程项目(无法介定是哪个工程项目的,请注明“综合”)、物品名称、规格、数量、用途及预估金额。
3.财务申请款项须注明申请内容、用途及金额经总经理助理/总经理签字确认。
4.流程:填写《申请单》→部门主管/经理签字→总经理助理/总经理签字→购买。
(三)报销
1.报销人员在报销时需将原始凭证复印,并同时填写《费用报销单》,注明合同编号、项目名称/地址(无法介定是哪个工程项目的,请注明“综合”),报销内容明细及金额。
2.《费用报销单》须经手人、部门主管/经理、总经理助理/总经理(按以上顺序)签字后,经出纳审核各项内容及各项签字正确、齐全后予以报销。
3.《费用报销单》大小写金额、名称、项目均不得涂改,凭证金额必须与原始发票金额一致。实际支出小于票面金额的由部门主管/经理在发票复印件上签字注明。实际支出大于票面金额的退回重新开具发票。
4.填写《费用报销单》时,必须严格按照规定填写,如未按规定填写或填写内容不完整,财务有权不予报销。
5.一次性购买数量较多的物品或材料,发票填写不下的可附明细单。
6.凭证要求:抬头、名称、型号、项目、金额、数量、日期、大小写、印章齐全、正确的税务部门发售的统一发票,凡有一项不符不予办理报销手续。固定面额的发票,必须注明日期、实际发生金额,
7.支票付款由经手人填写《支票领用单》,经手人在支票领用单及支票票根签字后,报总经理,总经理在凭证上签字后,出纳审核无误后方能付款。
8.找总经理助理/总经理审批报销时,凡是事先申请《借款单》的,须带《借款单》一同交总经理助理/总经理审批。
9.打车、用餐费用报销规定及标准:
(1)外出公干:
1)打车:原则上外出公干不得打车,如遇特殊情况必须打车,需经部门主管/经理批准,否则不予报销。
2)午餐:三人或三人以上因公需要同往一处办公,中午无法返回公司用餐的,公司给予15元/人标准补助报销。(注:①少于3人,不予报销;②超出标准部分不予报销;③未超出标准按实际金额报销)
(2)加班:
1)晚餐:因工作需要,需加班的,经部门主管/经理确认后,公司给予10元/人标准补助报销。(注:①超出标准部分不予报销;②未超出标准按实际金额报销)
2)打车:因工作需要,需加班超过21:30的,经部门主管/经理确认后,可报销打车回家费用。
(注:打车及用餐费用报销时,必须在报销单上注明用餐时间、人员、原因;及打车时间,原因,目的地,否则不予报销。)
10.所有报销费用必需在两个工作日内报账,过期不予报销。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及时报销,需填写《延时报销说明》经总经理签字确认后方可报销。
11.流程:
复印原始凭证→填写《费用报销单》→将凭证复印件粘贴在《费用报销单》后→部门主管/经理签字→总经理助理/总经理签字→财务审核(凭证原件、复印件、《费用报销单》填写规范)→领款。
物业财务管理制度 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企业财务管理,规范企业财务行为,保护企业及其相关方的合法权益,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通则。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具备法人资格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适用本通则。金融企业除外。
其他企业参照执行。
第三条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应当确定内部财务管理体制,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控制财务风险。
企业财务管理应当按照制定的财务战略,合理筹集资金,有效营运资产,控制成本费用,规范收益分配及重组清算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监督和财务信息管理。
第四条财政部负责制定企业财务规章制度。
各级财政部门(以下通称主管财政机关)应当加强对企业财务的指导、管理、监督,其主要职责包括:
(一)监督执行企业财务规章制度,按照财务关系指导企业建立健全内部财务制度。
(二)制定促进企业改革发展的财政财务政策,建立健全支持企业发展的财政资金管理制度。
(三)建立健全企业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审计制度,检查企业财务会计报告质量。
(四)实施企业财务评价,监测企业财务运行状况。
(五)研究、拟订企业国有资本收益分配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
(六)参与审核属于本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机构出资的企业重要改革、改制方案。
(七)根据企业财务管理的需要提供必要的帮助、服务。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机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等企业投资者(以下通称投资者),企业经理、厂长或者实际负责经营管理的其他领导成员(以下通称经营者),依照法律、法规、本通则和企业章程的规定,履行企业内部财务管理职责。
第六条企业应当依法纳税。企业财务处理与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一致的,纳税时应当依法进行调整。
第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机构出资的企业,其财务关系隶属同级财政机关。
第二章企业财务管理体制
第八条企业实行资本权属清晰、财务关系明确、符合法人治理结构要求的财务管理体制。
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有效的内部财务管理级次。企业集团公司自行决定集团内部财务管理体制。
第九条企业应当建立财务决策制度,明确决策规则、程序、权限和责任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审议或者听取职工、相关组织意见的财务事项,依照其规定执行。
企业应当建立财务决策回避制度。对投资者、经营者个人与企业利益有冲突的财务决策事项,相关投资者、经营者应当回避。
第十条企业应当建立财务风险管理制度,明确经营者、投资者及其他相关人员的管理权限和责任,按照风险与收益均衡、不相容职务分离等原则,控制财务风险。
第十一条企业应当建立财务预算管理制度,以现金流为核心,按照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等财务目标的要求,对资金筹集、资产营运、成本控制、收益分配、重组清算等财务活动,实施全面预算管理。
第十二条投资者的财务管理职责主要包括:
(一)审议批准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企业财务战略、财务规划和财务预算。
(二)决定企业的筹资、投资、担保、捐赠、重组、经营者报酬、利润分配等重大财务事项。
(三)决定企业聘请或者解聘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中介机构事项。
(四)对经营者实施财务监督和财务考核。
(五)按照规定向全资或者控股企业委派或者推荐财务总监。
投资者应当通过股东(大)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的内部机构履行财务管理职责,可以通过企业章程、内部制度、合同约定等方式将部分财务管理职责授予经营者。
第十三条经营者的财务管理职责主要包括:
(一)拟订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财务战略、财务规划,编制财务预算。
(二)组织实施企业筹资、投资、担保、捐赠、重组和利润分配等财务方案,诚信履行企业偿债义务。
(三)执行国家有关职工劳动报酬和劳动保护的规定,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四)组织财务预测和财务分析,实施财务控制。
(五)编制并提供企业财务会计报告,如实反映财务信息和有关情况。
(六)配合有关机构依法进行审计、评估、财务监督等工作。
第三章资金筹集
第十四条企业可以接受投资者以货币资金、实物、无形资产、股权、特定债权等形式的出资。其中,特定债权是指企业依法发行的可转换债券、符合有关规定转作股权的债权等。
企业接受投资者非货币资产出资时,法律、行政法规对出资形式、程序和评估作价等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企业接受投资者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及其他专有技术等无形资产出资的,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比例。
第十五条企业依法以吸收直接投资、发行股份等方式筹集权益资金的,应当拟订筹资方案,确定筹资规模,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和必要的报批手续,控制筹资成本。
企业筹集的实收资本,应当依法委托法定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
第十六条企业应当执行国家有关资本管理制度,在获准工商登记后30日内,依据验资报告等向投资者出具出资证明书,确定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企业筹集的实收资本,在持续经营期间可以由投资者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企业章程的规定转让或者减少,投资者不得抽逃或者变相抽回出资。
除《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企业不得回购本企业发行的股份。企业依法回购股份,应当符合有关条件和财务处理办法,并经投资者决议。
第十七条对投资者实际缴付的出资超出注册资本的差额(包括股票溢价),企业应当作为资本公积管理。
经投资者审议决定后,资本公积用于转增资本。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八条企业从税后利润中提取的盈余公积包括法定公积金和任意公积金,可以用于弥补企业亏损或者转增资本。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后留存企业的部分,以不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的25%为限。
第十九条企业增加实收资本或者以资本公积、盈余公积转增实收资本,由投资者履行财务决策程序后,办理相关财务事项和工商变更登记。
第二十条企业取得的各类财政资金,区分以下情况处理:
(一)属于国家直接投资、资本注入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增加国家资本或者国有资本公积。
(二)属于投资补助的,增加资本公积或者实收资本。国家拨款时对权属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由全体投资者共同享有。
(三)属于贷款贴息、专项经费补助的,作为企业收益处理。
(四)属于政府转贷、偿还性资助的,作为企业负债管理。
(五)属于弥补亏损、救助损失或者其他用途的,作为企业收益处理。
第二十一条企业依法以借款、发行债券、融资租赁等方式筹集债务资金的,应当明确筹资目的,根据资金成本、债务风险和合理的资金需求,进行必要的资本结构决策,并签订书面合同。
企业筹集资金用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应当遵守国家产业政策、行业规划、自有资本比例及其他规定。
企业筹集资金,应当按规定核算和使用,并诚信履行合同,依法接受监督。
第四章资产营运
第二十二条企业应当根据风险与收益均衡等原则和经营需要,确定合理的资产结构,并实施资产结构动态管理。
第二十三条企业应当建立内部资金调度控制制度,明确资金调度的条件、权限和程序,统一筹集、使用和管理资金。企业支付、调度资金,应当按照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依据有效合同、合法凭证,办理相关手续。
企业向境外支付、调度资金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外汇管理的规定。
企业集团可以实行内部资金集中统一管理,但应当符合国家有关金融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不得损害成员企业的利益。
第二十四条企业应当建立合同的财务审核制度,明确业务流程和审批权限,实行财务监控。
企业应当加强应收款项的管理,评估客户信用风险,跟踪客户履约情况,落实收账责任,减少坏账损失。
第二十五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存货管理制度,规范存货采购审批、执行程序,根据合同的约定以及内部审批制度支付货款。
企业选择供货商以及实施大宗采购,可以采取招标等方式进行。
第二十六条企业应当建立固定资产购建、使用、处置制度。
企业自行选择、确定固定资产折旧办法,可以征询中介机构、有关专家的意见,并由投资者审议批准。固定资产折旧办法一经选用,不得随意变更。确需变更的,应当说明理由,经投资者审议批准。
企业购建重要的固定资产、进行重大技术改造,应当经过可行性研究,按照内部审批制度履行财务决策程序,落实决策和执行责任。
企业在建工程项目交付使用后,应当在一个年度内办理竣工决算。
第二十七条企业对外投资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符合企业发展战略的要求,进行可行性研究,按照内部审批制度履行批准程序,落实决策和执行的责任。
企业对外投资应当签订书面合同,明确企业投资权益,实施财务监管。依据合同支付投资款项,应当按照企业内部审批制度执行。
企业向境外投资的,还应当经投资者审议批准,并遵守国家境外投资项目核准和外汇管理等相关规定。
第二十八条企业通过自创、购买、接受投资等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应当依法明确权属,落实有关经营、管理的财务责任。
无形资产出现转让、租赁、质押、授权经营、连锁经营、对外投资等情形时,企业应当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合理确定交易价格。
第二十九条企业对外担保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规定,根据被担保单位的资信及偿债能力,按照内部审批制度采取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并设立备查账簿登记,实行跟踪监督。
企业对外捐赠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财务规定,制定实施方案,明确捐赠的范围和条件,落实执行责任,严格办理捐赠资产的交接手续。
第三十条企业从事期货、期权、证券、外汇交易等业务或者委托其他机构理财,不得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并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建立交易报告制度,定期对账,控制风险。
第三十一条企业从事代理业务,应当严格履行合同,实行代理业务与自营业务分账管理,不得挪用客户资金、互相转嫁经营风险。
第三十二条企业应当建立各项资产损失或者减值准备管理制度。各项资产损失或者减值准备的计提标准,一经选用,不得随意变更。企业在制订计提标准时可以征询中介机构、有关专家的意见。
对计提损失或者减值准备后的资产,企业应当落实监管责任。能够收回或者继续使用以及没有证据证明实际损失的资产,不得核销。
第三十三条企业发生的资产损失,应当及时予以核实、查清责任,追偿损失,按照规定程序处理。
企业重组中清查出的资产损失,经批准后依次冲减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资本公积和实收资本。
第三十四条企业以出售、抵押、置换、报废等方式处理资产时,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进行。其中,处理主要固定资产涉及企业经营业务调整或者资产重组的,应当根据投资者审议通过的业务调整或者资产重组方案实施。
第三十五条企业发生关联交易的,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交易计价结算。投资者或者经营者不得利用关联交易非法转移企业经济利益或者操纵关联企业的利润。
第五章成本控制
第三十六条企业应当建立成本控制系统,强化成本预算约束,推行质量成本控制办法,实行成本定额管理、全员管理和全过程控制。
第三十七条企业实行费用归口、分级管理和预算控制,应当建立必要的费用开支范围、标准和报销审批制度。
第三十八条企业技术研发和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所需经费,可以通过建立研发准备金筹措,据实列入相关资产成本或者当期费用。
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企业集团,可以集中使用研发费用,用于企业主导产品和核心技术的自主研发。
第三十九条企业依法实施安全生产、清洁生产、污染治理、地质灾害防治、生态恢复和环境保护等所需经费,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列入相关资产成本或者当期费用。
第四十条企业发生销售折扣、折让以及支付必要的佣金、回扣、手续费、劳务费、提成、返利、进场费、业务奖励等支出的,应当签订相关合同,履行内部审批手续。
企业开展进出口业务收取或者支付的`佣金、保险费、运费,按照合同规定的价格条件处理。
企业向个人以及非经营单位支付费用的,应当严格履行内部审批及支付的手续。
第四十一条企业可以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经营者和核心技术人员实行与其他职工不同的薪酬办法,属于本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机构出资的企业,应当将薪酬办法报主管财政机关备案。
第四十二条企业应当按照劳动合同及国家有关规定支付职工报酬,并为从事高危作业的职工缴纳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所需费用直接作为成本(费用)列支。
经营者可以在工资计划中安排一定数额,对企业技术研发、降低能源消耗、治理“三废”、促进安全生产、开拓市场等作出突出贡献的职工给予奖励。
第四十三条企业应当依法为职工支付基本医疗、基本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费,所需费用直接作为成本(费用)列支。
已参加基本医疗、基本养老保险的企业,具有持续盈利能力和支付能力的,可以为职工建立补充医疗保险和补充养老保险,所需费用按照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比例从成本(费用)中提取。超出规定比例的部分,由职工个人负担。
第四十四条企业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以及职工住房货币化分配的财务处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职工教育经费按照国家规定的比例提取,专项用于企业职工后续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
工会经费按照国家规定比例提取并拨缴工会。
第四十五条企业应当依法缴纳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以及使用或者占用国有资源的费用等。
企业对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者超过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和标准的各种摊派、收费、集资,有权拒绝。
第四十六条企业不得承担属于个人的下列支出:
(一)娱乐、健身、旅游、招待、购物、馈赠等支出。
(二)购买商业保险、证券、股权、收藏品等支出。
(三)个人行为导致的罚款、赔偿等支出。
(四)购买住房、支付物业管理费等支出。
(五)应由个人承担的其他支出。
第六章收益分配
第四十七条投资者、经营者及其他职工履行本企业职务或者以企业名义开展业务所得的收入,包括销售收入以及对方给予的销售折扣、折让、佣金、回扣、手续费、劳务费、提成、返利、进场费、业务奖励等收入,全部属于企业。
企业应当建立销售价格管理制度,明确产品或者劳务的定价和销售价格调整的权限、程序与方法,根据预期收益、资金周转、市场竞争、法律规范约束等要求,采取相应的价格策略,防范销售风险。
第四十八条企业出售股权投资,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方式进行。股权投资出售底价,参照资产评估结果确定,并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所得价款。在履行交割时,对尚未收款部分的股权投资,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结算,取得受让方提供的有效担保。
上市公司国有股减持所得收益,按照国务院的规定处理。
第四十九条企业发生的年度经营亏损,依照税法的规定弥补。税法规定年限内的税前利润不足弥补的,用以后年度的税后利润弥补,或者经投资者审议后用盈余公积弥补。
第五十条企业年度净利润,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按照以下顺序分配:
(一)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二)提取10%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到注册资本50%以后,可以不再提取。
(三)提取任意公积金。任意公积金提取比例由投资者决议。
(四)向投资者分配利润。企业以前年度未分配的利润,并入本年度利润,在充分考虑现金流量状况后,向投资者分配。属于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机构出资的企业,应当将应付国有利润上缴财政。
国有企业可以将任意公积金与法定公积金合并提取。股份有限公司依法回购后暂未转让或者注销的股份,不得参与利润分配;以回购股份对经营者及其他职工实施股权激励的,在拟订利润分配方案时,应当预留回购股份所需利润。
第五十一条企业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和提取盈余公积后,当年没有可供分配的利润时,不得向投资者分配利润,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五十二条企业经营者和其他职工以管理、技术等要素参与企业收益分配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企业章程或者有关合同中对分配办法作出规定,并区别以下情况处理:
(一)取得企业股权的,与其他投资者一同进行企业利润分配。
(二)没有取得企业股权的,在相关业务实现的利润限额和分配标准内,从当期费用中列支。
第七章重组清算
第五十三条企业通过改制、产权转让、合并、分立、托管等方式实施重组,对涉及资本权益的事项,应当由投资者或者授权机构进行可行性研究,履行内部财务决策程序,并组织开展以下工作:
(一)清查财产,核实债务,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二)制订职工安置方案,听取重组企业的职工、职工代表大会的意见或者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审议。
(三)与债权人协商,制订债务处置或者承继方案。
(四)委托评估机构进行资产评估,并以评估价值作为净资产作价或者折股的参考依据。
(五)拟订股权设置方案和资本重组实施方案,经过审议后履行报批手续。
第五十四条企业采取分立方式进行重组,应当明晰分立后的企业产权关系。
企业划分各项资产、债务以及经营业务,应当按照业务相关性或者资产相关性原则制订分割方案。对不能分割的整体资产,在评估机构评估价值的基础上,经分立各方协商,由拥有整体资产的一方给予他方适当经济补偿。
第五十五条企业可以采取新设或者吸收方式进行合并重组。企业合并前的各项资产、债务以及经营业务,由合并后的企业承继,并应当明确合并后企业的产权关系以及各投资者的出资比例。
企业合并的资产税收处理应当符合国家有关税法的规定,合并后净资产超出注册资本的部分,作为资本公积;少于注册资本的部分,应当变更注册资本或者由投资者补足出资。
对资不抵债的企业以承担债务方式合并的,合并方应当制定企业重整措施,按照合并方案履行偿还债务责任,整合财务资源。
第五十六条企业实行托管经营,应当由投资者决定,并签订托管协议,明确托管经营的资产负债状况、托管经营目标、托管资产处置权限以及收益分配办法等,并落实财务监管措施。
受托企业应当根据托管协议制订相关方案,重组托管企业的资产与债务。未经托管企业投资者同意,不得改组、改制托管企业,不得转让托管企业及转移托管资产、经营业务,不得以托管企业名义或者以托管资产对外担保。
第五十七条企业进行重组时,对已占用的国有划拨土地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评估,履行相关手续,并区别以下情况处理:
(一)继续采取划拨方式的,可以不纳入企业资产管理,但企业应当明确划拨土地使用权权益,并按规定用途使用,设立备查账簿登记。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采取作价入股方式的,将应缴纳的土地出让金转作国家资本,形成的国有股权由企业重组前的国有资本持有单位或者主管财政机关确认的单位持有。
(三)采取出让方式的,由企业购买土地使用权,支付出让费用。
(四)采取租赁方式的,由企业租赁使用,租金水平参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确定,并在租赁合同中约定。
企业进行重组时,对已占用的水域、探矿权、采矿权、特许经营权等国有资源,依法可以转让的,比照前款处理。
第五十八条企业重组过程中,对拖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以及欠缴的基本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应当以企业现有资产优先清偿。
第五十九条企业被责令关闭、依法破产、经营期限届满而终止经营的,或者经投资者决议解散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企业章程的规定实施清算。清算财产变卖底价,参照资产评估结果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企业清算结束,应当编制清算报告,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投资者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后,向相关部门、债权人以及其他的利益相关人通告。其中,属于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机构出资的企业,其清算报告应当报送主管财政机关。
第六十条企业解除职工劳动关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支付的经济补偿金或者安置费,除正常经营期间发生的列入当期费用以外,应当区别以下情况处理:
(一)企业重组中发生的,依次从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资本公积、实收资本中支付。
(二)企业清算时发生的,以企业扣除清算费用后的清算财产优先清偿。
第八章信息管理
第六十一条企业可以结合经营特点,优化业务流程,建立财务和业务一体化的信息处理系统,逐步实现财务、业务相关信息一次性处理和实时共享。
第六十二条企业应当逐步创造条件,实行统筹企业资源计划,全面整合和规范财务、业务流程,对企业物流、资金流、信息流进行一体化管理和集成运作。
第六十三条企业应当建立财务预警机制,自行确定财务危机警戒标准,重点监测经营性净现金流量与到期债务、企业资产与负债的适配性,及时沟通企业有关财务危机预警的信息,提出解决财务危机的措施和方案。
第六十四条企业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按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经营者或者投资者不得拖延、阻挠。
第六十五条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向主管财政机关报送月份、季度、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等材料,不得在报送的财务会计报告等材料上作虚假记载或者隐瞒重要事实。主管财政机关应当根据企业的需要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技术支持。
企业对外提供的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应当依法经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六十六条企业应当在年度内定期向职工公开以下信息:
(一)职工劳动报酬、养老、医疗、工伤、住房、培训、休假等信息。
(二)经营者报酬实施方案。
(三)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审计情况。
(四)企业重组涉及的资产评估及处置情况。
(五)其他依法应当公开的信息。
第六十七条主管财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企业财务评价体系,主要评估企业内部财务控制的有效性,评价企业的偿债能力、盈利能力、资产营运能力、发展能力和社会贡献。评估和评价的结果可以通过适当方式向社会发布。
第六十八条主管财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应当恰当使用所掌握的企业财务信息,并依法履行保密义务,不得利用企业的财务信息谋取私利或者损害企业利益。
第九章财务监督
第六十九条企业应当依法接受主管财政机关的财务监督和国家审计机关的财务审计。
第七十条经营者在经营过程中违反本通则有关规定的,投资者可以依法追究经营者的责任。
第七十一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监督制度。
企业设立监事会或者监事人员的,监事会或者监事人员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本通则和企业章程的规定,履行企业内部财务监督职责。
经营者应当实施内部财务控制,配合投资者或者企业监事会以及中介机构的检查、审计工作。
第七十二条企业和企业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人员有以下行为之一的,县级以上主管财政机关可以责令限期改正、予以警告,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可以处以不超过违法所得3倍、但最高不超过3万元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违反本通则第三十九条、四十条、四十二条第一款、四十三条、四十六条规定列支成本费用的。
(二)违反本通则第四十七条第一款规定截留、隐瞒、侵占企业收入的。
(三)违反本通则第五十条、五十一条、五十二条规定进行利润分配的。但依照《公司法》设立的企业不按本通则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的,依照《公司法》的规定予以处罚。
(四)违反本通则第五十七条规定处理国有资源的。
(五)不按本通则第五十八条规定清偿职工债务的。
第七十三条企业和企业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人员有以下行为之一的,县级以上主管财政机关可以责令限期改正、予以警告。
(一)未按本通则规定建立健全各项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的。
(二)内部财务管理制度明显与法律、行政法规和通用的企业财务规章制度相抵触,且不按主管财政机关要求修正的。
第七十四条企业和企业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人员不按本通则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五条规定编制、报送财务会计报告等材料的,县级以上主管财政机关可以依照《公司法》、《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七十五条企业在财务活动中违反财政、税收等法律、行政法规的,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及有关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理、处罚。
第七十六条主管财政机关以及政府其他部门、机构有关工作人员,在企业财务管理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者泄露国家机密、企业商业秘密的,依法进行处理。
第十章附则
第七十七条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比照适用本通则。
第七十八条本通则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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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为了加强本单位的会计基础工作,建立规范的会计工作秩序,提高会计工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结合本单位类型和内部管理的需要,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会计人员的基本条件
1.配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遵守职业道德。
2.应当按照会计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会计工作,保证所提供的会计信息合法、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3.应当熟悉本单位的生产经营和业务管理情况,运用掌握的会计信息和会计方法,为改善单位内部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服务。
4.遵守本单位的商业秘密,不能私自向外界提供或者泄露单位的会计信息。
5.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期参加会计业务的培训。
第三章会计核算要求
1.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和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账簿,包括总账、明细帐、费用账、现金日记账和银行日记帐等。
2.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的内容和要求必须符合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不得伪造、变造会计凭证和会计账簿,不得设置帐外账,不得报送虚假会计报表。
3.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应建立档案,妥善保管。会计档案建档要求、保管期限、销毁办法等依据《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
4.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定期结帐,定期编制财务。财务负责人对财务报告的合法性、真实性负法律责任。
第四章会计监督
1.会计人员应当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监督。
2.会计人员应当对实物、款项进行监督,督促建立并严格执行财产清查制度。
3.会计人员应当对财务收支、审批程序进行监督。
4.会计人员对违反单位内部会计管理制度的经济活动,应当制止和纠正。
5.会计人员应当依照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接受财政、审计、税务等机关的监督,如实提供会计凭证、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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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收入问题:为少交税收入记在账外或是将不确认收入,将收入挂在往来科目中,此时也不会开增值税发票,钱货早已经交易。
2、成本问题:
①、情况1往往产生问题是账面库存商品成本结转不及时,货物已经发出但未记录成本;或者是材料、人工等耗费已经计入成本,而与收入不配比。
②、部分生产类企业因车间零部件较多,材料入库、出库记录不及时、不准确而产生账面成本不准确,甚至有企业平时的成本按估计的方法来核算成本。
③、平时不对库存进行盘点,使账务和实际情况脱节,财务记录不准确。
3、资金问题:
①、一般缺少资金,向银行借款较多,一般与其他企业互相担保;向个人借款用于暂时的资金往来或是生产经营,利息高于银行贷款;有的还会存在职工集资问题。
②、现金、银行存款:账面现金较多,实际现金一般远少于账面,存在较多白条;现金使用不合规。
③、往往有较多的业务费(给客户采购人员的'回扣),在白条中列支,到最后没有相应的发票或是费用单。
④、出资、增资不实,往往是先出资再抽逃,以后通过费用方式慢慢的抵消掉。
4、人员工资问题:
①、往往缴纳不足,与部分员工不签订劳动合同。
5、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问题:
①、固定资产入账时间与实际情况不一致,导致折旧、摊销在不同年度差异,也使损益表差异,甚至影响不同年度的盈亏情况。
②、账面记录与实际往往有差异;摊销问题。有些可能已经报废或减值,但仍挂账。
③、因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一般金额较大,应与当地同等情况比较分析,可能有些利用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合同隐藏大额的非正常交易等。此处仅列指几条,更多问题大家共同讨论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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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机关财务管理工作,认真贯彻执行财经政策、法规、制度,加强监督,维护财经纪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要求,结合我委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财务管理工作制度
1、按照国家财经制度、法规要求,委机关各项财务收支活动都应纳入财会部门统一管理、统一核算,并接受监督。各项支出均应严格遵守市行政单位经费规定执行。
2、认真组织会计核算,办理会计业务;及时清理债权、债务,正确编制会计报表。
3、委机关各项开支均应取得真实合法的原始凭证,原始凭证必须由经办人签名,按规定审批程序批准后报销。出差或因公借款须经领导批准,任务完成后及时办理报帐手续。自制原始凭证格式由财务部门统一规定。
4、加强现金管理,不得“坐支”,加强支票管理,出纳、会计各司其职,互相制约。
5、财务人员要以身作则、奉公守法,认真贯彻国家各项改革措施,既要维护国家和集体利益,又要维护职工的切身利益。
6、会计人员应做好会计档案管理工作,每年要及时将各类会计帐、证、表等资料分类装订,立卷归档。
7、机关各项支出报销时间原则上定于每周周一、周三。
二、财务开支审批制度
为节约开支,减少浪费,委机关各项开支必须经主管财务主任审批后方可报销,严格履行“一支笔”审批制度。
(一)报批制度
1、委机关各项开支均应实行计划管理,报委主管财务主任批准,发票回来由财务按计划审核后,经委主管财务主任批准后方可予以报销。开支数额较大的,还应由主任办公会研究后批准。
2、购买物品、订阅报刊、杂志以及日常修缮等必须凭正式发票(税务局统一监制的')报销,非正式发票或非行政事业单位收据均不予报销。
3、千元以上的各项开支,必须通过银行转帐结算。领用支票必须填写支票申请单,注明用途及限额,办理完必须在十日内凭正式发票履行正常报批手续。
(二)审批权限
1、职工因公外出开会、培训、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的规定执行。借支差旅费的人员,必须由本人填写借款申请单,注明到何地、办何事及计划天数,核定借款金额,返回后一周内按审批程序报销。机关人员大小借款,应经主管财务的主任批准。
2、符合探亲条件的职工,其探亲差旅费按规定予以报销。
3、购买各种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材料及订阅党报党刊杂志、专业书籍等均应由经办人或部门提出计划,然后履行正常报批手续予以报销。
4、机动车辆实行定点维修,维修前应由司机提出计划,经办公室主任汇总,报分管领导和主要负责人同意。年终或每半年结帐一次,报销时必须按正常报批程序结算,并附修理费明细表。机动车燃料费实行一次性购买,分期领用。
三、财产物资管理制度
1、固定资产统一由办公室指定专人进行管理,应建立健全管理帐卡,对报损、报废、调出、变卖以及增加或减少的固定资产应由使用部门或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按审批权限报批。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核实。
2、购进低值易耗品、材料,要做好登记入帐工作,保管和采购签字交接,做到帐物相符。科室领用时,领用人员必须履行登记手续,年终汇总对帐。
四、福利制度
医药费、养老金、公积金、独生子女费、干部职工常规检查医疗医药费按统一规定执行。
五、财产清查制度
1、各科室每年应形成定期的清查盘点制度,对清查结果进行汇总,并将结果送机关办公室。
2、办公室为确保财产物资在储备、使用过程中安全无损,要进行经常的、不定期的抽查盘点工作,并对财产物资的清查盘点工作进行必要的监督检查,做出详细记录。
3、财产物资的清查核对要由办公室牵头,会同机关财务人员共同对有关科室财产认真组织盘点,并做好盘点后的对帐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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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财务人员的思想教育,提高财务人员思想道德素质,加强财务人员的再教育,提高财务人员业务技能学习财务法规。
二、建立健全严格的医院内部控制制度,规范财务人员行为,完善确保财务管理更加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
三、对这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立整立改,不走过场,责任到人,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确保现金安全。
四、会计工作管理是医院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有效地开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活动,不仅可以提高会计工作水平,而且使医院管理得到加强,经济效益得到提高。
五、积极采取措施,调动广大财务人员积极性,激发财务人员爱岗敬业的积极性,建立一个经常性考核制度,在会计基础规范中进行整改,进一步提高财务工作水平和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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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公司执行《施工、房地产开发企业财务制度》和《物业管理企业财务管理规定》。
二、本公司会计核算程序。根据公司业务的特点,物业公司财务的会计核算程序为科目汇总表帐务处理程序。其操作步骤如下(见下图)
(一)根据原始凭证,按经济业务的不同性质分别编制记帐凭证。
(二)根据原始凭证、记帐凭证逐笔序时地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帐。
(三)根据记帐凭证和有关的原始凭证逐笔登记各明细分类帐。
(四)根据记帐凭证编制科目汇总表。
(五)根据科目汇总表登记总分类帐。
(六)月末将现金日记帐、银行存款日记帐各种明细分类帐的余额与总分类帐户的余额核对相符。
(七)月末根据总分类帐和明细分类帐的记录编制会计报表。
三、成本和费用
1、为业主、物业使用人提供维修、管理和服务等过程发生的各项支出,计入成本、费用,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发生的各项直接支出,计入营业成本。
2、成本包括直接人工费、直接材料费。间接费用等计入管理费用。
直接人工费包括直接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等人员的工资、奖金及职工福利费等。
直接材料费包括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直接消耗的各种材料、材料、燃料和动力、构配件、零件、低值易耗品、包装物等。
间接费用包括管理人员工资、奖金及职工福利费、固定资产折旧费及修理费、水电费、办公费、邮电通讯费、交通运输费、租赁费、保险费、劳动保护费、保安费、绿化维护非低值易耗品摊销费等。
3、管理用房有偿使用费计入营业成本。对管理用房装修装饰费计入递延资产。
4、年终按年末应收帐款余额的0.5计提坏帐准备金。发生的坏帐损失充减坏帐准备金。收回已核销的坏帐,增加坏帐准备金。
四、营业收入及利润
1、营业收入包括主营业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主营业收入包括物业管理收入、物业经营收入和物业大修收入。
2、利润总额包括营业利润、投资净收益、营业外收支净额及补贴收入。
营业利润包括主营业务利润和其他业务利润。
五、代管基金
代管基金指企业接受业主委员会或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委托代管的房屋共用部位维修基金和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应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其利息净收入经认可后转作代管基金滚存使用和管理。
代管基金作为企业长期负债管理。
六、资产管理制度
1、现金管理
现金管理按照《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及《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节》的规定执行。严肃现金的使用范围和库存现金限额,建立现金收支的内部控制手续和出纳员、结算员、收银员的岗位责任制,规定出纳备用金的周转、报销和补充制度。出纳员、收银员收入现金必须当日送存或上缴。现金明细账要逐笔登记,日清月结,对账款不符要及时查明原因,并逐级上报处理。
2、银行存款管理
应以银行的账号分别设立明细账序时登账,如实反映银行存款的收付、余额情况。严格按照《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国内信用证结算办法》和《违反银行结算制度处罚规定>>使用票据、办理结算、不得签发空头支票、严防接受空头票据或无效票据、接受外来票据应认真检查,必要时通过银行查询,以确保票据的'有效性和可靠性。银行存款的账户不准出租或出借,银行存款应定期查询核对余额、发现未达账的要逐笔查明原因、按月编制余额调节表,使会计、出纳、银行之间帐帐相等、帐实相符。
3、应收和预付款项管理
企业应按业务及结算方式的不同,分别进行往来款的明细核算,设立明细账户。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预付款项按照“谁经办,谁负责,谁记账,谁清理”的原则进行管理。往来款项按月或定期与客户核对,并将应收和预付款项的明细单位和余额通知有关部门或经办人,以便责任人及时催讨和清欠。按照生效的经济合同、协议、其他经济文件等的规定超过半年的预付或应收款项,应上报企业领导及上级有关部门,以便及时采取措施,杜绝呆账、坏账的发生。因失职或其他原因造成坏账损失的应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并根据情况处以10%以上的罚款赔偿,同时企业财务按应收账款金额提取3-5%的坏账准备。
4、存货管理
⑴各种物资存货按实际成本计价,领用或发出的存货,按加权平均法计算实际成本。
⑵低值易耗品分期摊销。
⑶建立各项存货的管理制度,收发领退制度,组织好日常的收、发、结存核算,还要预测各项存货资产的资金占用量、实物储备量及采购批量,要以最少的资金占用取得最好的经济效果。
⑷ 存货一个季度盘点一次,年终进行一次全面盘点。对于盘盈、盘亏及毁损的存货应及时查明原因,分别不同情况进行处理。
5、固定资产管理
固定资产是指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物品;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过二年的均列为固定资产。(特殊情况需报批)
固定资产折旧。按单项的月折旧率计提折旧。本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提折旧,本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份应计提折旧,固定资产折旧方法采用 直线法。
六、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票务专用章)统一管理,指定使用人、保管人。印章保管人职责
应将所保管印章放在保险柜内,不能将保险柜的密码泄露给他人。
2、应经印章使用人批准并在《印章使用登记表》上签字后,方可在填写完整的票据上盖章,不能在尚未使用的空白票据上盖章。
3、不能将印章随意盖在空白纸张上,“发票专用章”(票务专用章)只能在本公司的发票上盖章,“财务专用章”只能在本公司的收款收据及支票上盖章。
每次盖章应有监印人签字。
5、不能将印章携带外出(购买专用发票时税务部门有要求的应填写印章使用登记表经使用人批准并指定监印人一同前往监印)
6、必需严格遵守以上职责,发现违反规定使用印章的轻者每次罚款100元人民币,重者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票证管理制度
1、 发票和收据的主要内容包括:票头、字轨号码、联次及用途、客户名称、商品名称或经营项目、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以及大小写累计金额、经手人、开票日期等。
2、凡提供劳务服务以及从事其它业务活动的以及取得收入时,均应向付款方如实开具发票和收据,并加盖印章,任何部门不得拒开发票和收据。
3、各企业的任何业务部门和个人不得涂改、撕毁、转让、销毁和
拆本使用发票和收据;严禁仿造发票和收据。对填写错的发票,应完整保存其各联,也不得私自销毁。丢失发票和收据,应及时报告。
八、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1、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有关会计核算资料,它是记录和反映企业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证据。
2、各企业会计人员对本单位的各种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每天的收支报表等会计资料,要定期收集、审查核对、整理立卷、编制目录、装订成册、指定专人妥善保管、防止丢失损坏。会计档案由财务部经理负责保管。
3、调阅会计档案必须严格办理手续,企业负责人和内部有关人员调阅本年度会计档案,须向企业财务部负责人讲明原因,经同意后办理登记手续,方可调阅。
4、外部人员调阅会计档案一律持单位证明及个人身份证报批,要详细登记调阅档案的名称、日期、调阅人员的姓名和单位、调阅理由,经批准后方可调阅。
5、任何会计档案除特批外,不得携带外出,不得复制、不得拆散。如有特殊原因经批准后方可外借或复印,但应详细登记其内容、张数、金额、理由及归还日期。同时,不得拆散原卷册。
6、财务部对会计档案必须进行科学管理和妥善保管,做到存放有序、查找方便,同时严格执行安全和保密措施,不得随意堆放,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
九、计报表报送及有关事项管理制度
1、会计报表报送的种类和资料
资产负债表「月报、季报、年报」
损益表「月报、季报、年报」
固定资产清查登记表「年报」
现金流量表「年报」
以上报表均按统一要求的格式填列后报送。
2、会计报表和财务分析报送时间
月报:每月后8日前(节假日顺延)
季报:每季后10日前(节假日顺延)
年报:每年后18日前(节假日顺延)
十、单据报销制度
1、单据报销程序:
原、辅材料、办公用品、固定资产设备采购单据的报销程序
填写申购单→报有关部门审批→按批准申购单的金额、单价、品名、质量、数量安排采购→采购回的实物办理进仓手续→ 仓管员验收、归类、编号
超过申购单的总金额、单价说明原因报集团总裁批准←报企业总经理批准←财务经理审核意见←部门负责人审批
将申购计划表、进仓单、发票向财务部报销或冲帐
零星费用单据的报销程序:
“单据”经办人签名并注说明→“单据”部门负责人签注意见→“单据”财务部经理签注意见并说明归类→“单据”报总经理批准←“单据”向财务部出纳报销或冲帐“单据”超权限报总裁批准
工程决算的单据报销程序
工程立项及工程预算→职能部门审核工程预算→工程完工职能部门或指定部门(人员)负责审核→工程决算书经财务部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总造价超过预算报执行董事批准
工程决算书、发票向财务部出纳报销或冲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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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财务会计管理的涵义
财务是指企业为达到既定目标所进行的筹集资金和运用资金的活动。在物业管理经营过程中,各类管理服务费、特约代办服务费、各种兼营性服务的收入和相应的开支等,就构成了物业管理公司的资金运行。物业财务管理就是物业管理公司资金运行的管理,在资金运行过程中,包括整个物业经营出租、管理服务收费等资金的筹集、使用、耗费、收入和分配。要按照政府有关规定,规范物业管理企业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物业财务管理的对象就是物业经营、管理、服务的资金费用和利润。为了提高经济效益,扩大收入来源,使物业不断保值增值,许多物业管理公司实行“一业为主,多种经营”的方针,公司下属既有商业贸易部门,也有工程维修机构,还有出租物业及其他提供有偿服务服务机构。财务管理的主要内容有:对资金筹集运用的管理,固定资产和经租房产租金的管理,租金收支管理,商品房资金的管理,物业有偿服务管理费的管理,流动资金和专用资金的管理,资金分配的管理,财务收支汇总平衡等等。
财务管理的任务是:
(一)筹集、管理资金
这就是要保证物业经营的需要,加快资金周转,不断提高资金运用的效能,尤其是提高自有资金的收益率。物业管理公司的主要经济来源是房租收入、物业有偿服务管理费收入,要大力组织租金收入,加强有偿服务管理费的收费工作,做到应收尽受,提高回收率。另外,在资金使用上,对各项支出要妥善安排,严格控制,注意节约,防止浪费。充分发挥资金的效果。
(二)经济核算
通过财务活动加强经济核算,改善经营管理,降低修缮、维修、养护成本,不断降低消耗,增加积累,提高投资效益和经济效益。
(三)多元经营
积极组织资金,开辟物业经营市场,“一业为主,多元经营”,不断寻求物业经营的新生长点,不断拓展物业经营的新领域,形成新优势。
(四)财务监督
实行财务监督,维护财经纪律。物业管理公司的经营、管理、服务,必须依据国家的方针、政策和财经法规以及财务计划,对公司预算开支标准和各项经济指标进行监督,使资金的筹集合理合法,资金运用的效果不断提高,确保资金分配兼顾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的利益。同时,要在分配收益上严格遵守国家规定,及时上缴各种税金,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公益金,并向投资者分配利润。
二、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财务管理制度是物业管理公司内部管理的重要制度,是保证有关财务管理工作规范化、标准化的一系列具体规定。可分为以下几类制度:
(一)会计核算方法及凭证账册制度
(1)管理部采用借贷复式计账法,会计科目和核算方法以企业单位预算会计为主,结合管理部的实际,设置银行现金日记账、总分类账、各项明细分类账;
(2)原始凭证是计账的依据,财会人员必须认真审核各种原始凭证,要求一切原始凭证必须手续完备、合法,内容真实,数字正确,日期和印章齐全,大、小写相符等,不得有白条报账,不得有涂改。一切原始凭证经审核无误后,才能填制记账凭证,据以记账;
(3)财会记账员应对一切原始凭证记账负责,账簿的记载不得挖补、涂改或用褪色药水消除字迹,记账应使用钢笔,不准用铅笔或圆珠笔,发生错误应根据性质,采用划线更正或红线更正。凭证、账册应根据专人列册登记,妥善保管,不得丢失。有关会计报表、账册、会计凭证保存年限按上级规定办理;
(4)指定专人保管一切未使用的重要空白凭证,如支票、现金收据、发货票据等,动用时由领用人办理领用手续。对误写的收据或作废的支票,应注销作废章,妥善保存,不得销毁废弃。
(二)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1)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现金管理制度的规定,除抵补现金库存外,非经银行同意,不得将业务收入坐支留用,严格分清收支两条线;
(2)做好库存现金的保管工作,有关证券和现金必须放在银箱内,确保安全。对指定使用备用金的人员必须进行定期检查、核对,做好备用金的管理,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银行规定的限额。
①建立健全现金账目,做到日清月结,钱账相符,杜绝白条抵库或账外现金,禁止私立“小金库”;
②对超过现金收付限额以上的收付款项,必须通过银行结算。
(三)费用现金报销制度
为了加强现金报销管理,严格执行财政纪律,对各项现金报销拟定以下制度:
(1)差旅费报销制度(具体内容略,下同);
(2)加班费报销制度:
(3)医药费报销制度;
(4)客饭招待费报销制度。
(四)往来账目清理制度
做好结账收付款的工作是保证管理正常运转的重要环节。财务人员要及时结账收款,摧收应收账款。过月未收的账款,要上门催收。对月终尚未清理的.债权债务,应查明原因,列出清册。财会人员不能解决的事项应及时上报领导。
(五)会计报表制度
会计报表是经营收支执行情况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书写报告是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了解管理部经济状况和领导工作的重要信息资料,也是编制下半年收支计划的重要依据。所以,要保证报表的数据准确,内容完整,报送及时,手续完备。对年度结算报表,应附有分析收支计划执行情况的说明。
(六)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1、固定资产的涵义
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较长,单位价值较高,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有实物形态的资产,是管理部门进行有偿服务所必须的物质条件。为保证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提高使用效率,应管好用好这些资产,提高服务效益和经济效益。
2、固定资产的范围和分类
(1)凡单价在200元以上的一般设备,单价在500元以上的专用设备,其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均列为固定资产;
(2)不满上述金额的设备而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量同类财产,也列为固定资产;
(3)固定资产分为房屋及建筑物,专用设备,家具设备,电器设备,一般设备等大类。
3、固定资产的账务处理
(1)固定资产实行分级管理,物资管理部门应建立分类明细账和固定资产登记卡,使用部门应掌握本部门的物品情况,建立物品使用登记卡;
(2)购入、自制和馈赠的固定资产,一律开具验收单,并填写登记卡,标明编号;
(3)固定资产领用时应填写领用单,并由使用人在登记卡上签名,表明其设备由其保管使用;调离岗位时应将物品缴回,并注销账卡;
(4)固定资产的报废、报损,应由部门填写报废、报损单,经财产管理部门审核后,按批准权限逐级审批,方可核销;
(5)固定资金调拨,应严格按规定办理。调拨时,先由部门填写调拨申请单,经双方部门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签章后有效,使用部门不得自行处理。
4.固定资产的管理职能
(1)固定资产管理员应负责管理部全部财产的管理,办理固定资产的购置、验收、领发、建卡、报废、报损的处理及账务核算工作,做到账、卡、物相符,每年末进行一次清点、核账,并及时调整账目;
(2)为保证固定资产账、卡、物的准确性,管理部门和使用部门要相互配合,定期进行盘点,盈、亏要填表,通过财务部门调整账、卡。
三、财务管理的机构及职责
(一)财务部门机构的设置
物业管理公司的财务会计与其他行业的机构设置也大致相同,只是工作内容和方法有物业管理行业的特点。根据物业管理公司的具体情况、资质等级及规模大小、人员可以灵活配备。财会部门一般可设置下列人员:财务会计部经理、主管会计、出纳、电脑员、统计员、收费员。
(二)财会人员的岗位职责
1、财会部经理
(1)向企业领导人负责,组织公司的财会管理工作,当好企业负责人的经营管理参谋;
(2)每月、每季审核各种会计报表和统计报表,写出财务会计分析报表,送企业法人审阅;
(3)检查、监督物业管理各项费用的及时收缴,保证企业资金的正常运转;
(4)审核控制各项费用的支出,杜绝浪费;
(5)合理有效地经营管理好企业的金融资产,为企业创造利润;
(6)根据物业管理行业的具体特点、依据财会管理有关法规、政策、文件,制定财会管理具体制度和操作程序;
(7)组织拟定物业管理各项费用标准的预算方案,送企业领导、业主委员会和相关主管部门审核、修定;
(8)研究熟悉和实施相关的工商、财会及税务、物价等管理制度,运用法律、行政处分和经济手段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2、主管会计
(1)向部门经理负责,具体组织好本部门的日常管理工作;
(2)每日做好各种会计凭证和账务处理工作;
(3)每月、每季按时做好各种会计报表,定期向业主委员会公布管理收缴及使用情况;
(4)负责检查、审核各经营管理部门及下属机构的收支账目,向企业领导及时汇报工作情况;
(5)检查银行、库存现金和资产账目,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6)按照物业管理的行业特点和需要,分类计账;完成企业领导交办的财会工作。
3、出纳
(1)遵守公司员工守则和财务管理制度;
(2)管理好公司的现金收付、银行存款的存取,保管现金、有价证券、银行支票等;
(3)及时追收企业各种应收款项,保护企业和业主利益不受损失;
(4)编制有关现金收付记账凭证、现金日记账、银行日记账的工作;
(5)及时办理各项转账、现金支票,按月将银行存款余额与银行对账单核对相符,并交会计作账。
4、统计员(电脑员)
(1)及时统计、存储各种费用收付资料,供主管会计参考;
(2)维护好电脑设备,保管好所有资料,对变动资料数据应及时修改并存储;
(3)及时输入打印收费通知单,保证费用的按时收缴。
5、收费员
物业管理企业所辖区业主(住户)较多时,可专门在各管理处配备收款员,其职责是:
(1)负责物业管理费等各项费用的通知和收缴;
(2)对缴费情况随时进行统计,及时追讨欠缴费用;
(3)承接与物业管理相关的经营服务收费,为业主办理各项公用事业费的缴付;
(4)和业主(使用人)交朋友,争取他们对物业管理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协助搞好“窗口”服务;
(5)完成企业和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物业财务管理制度 14
随着广东电网公司“创建国际先进省级电网公司”的深入,公司对各方面管理提出更高的要求。省公司物流中心提出了“大物流、大配送”工作思路,基建部开展工程建设规范管理“登高”活动,监察部提出了开源节流增收节支的工作要求,在此形势下,开展库存物资财务管理的研究显得十分必要。
一、电网企业库存物资财务管理的概述
(一)库存物资定义
主要是指原材料、低值易耗品、工程物资。
(二)库存物资财务管理的目的
库存物资财务管理的目的:以物资的价值链为主线,统筹兼顾库存物资的使用效率和成本,提高物资使用效益,实现物资价值最大化,提高公司的经营效率和效果。
(三)电网企业库存物资财务管理的内涵
电网企业库存物资财务管理主要内容:选择库存物资财务管理模式,制定库存物资财务管理制度,实施库存物资的预算管理、资金管理、风险管理、成本管理、会计核算、物资对账及盘点等财务管控。
二、电网企业库存物资财务管理的现状及问题
(一)电网企业库存物资财务管理的现状
以广东电网公司为例,2009年初,广东电网公司提出“大物流,大配送”的方案,广东电网公司的库存物资财务管理模式比较以前也作了相应的改变,管理模式由县、市、省三级管理变为市、省二级管理。市县合并为“大物流、大财务”的一体化管理。广东电网公司库存物资财务管理实现了省、市二级管理,市、县一体化管理,物资采购由地市局物流中心统一签订合同,地市局财务部集中付款。现阶段库存物资财务管理以会计核算和物资对账、盘点方面等工作为主。2010年6月企业级资产管理信息系统财务模块在试点单位上线,财务模块和物资模块在系统实现对接,物资出入库、调拨单据从物资模块流转到财务模块,直接生成会计凭证,提高了库存物资会计处理的效率和准确性。
(二)电网企业库存物资财务管理存在问题
电网企业库存物资财务管理虽然实现了省、市二级管理,市、县一体化管理,但是财务部门没有深入参与到库存物资管理的全过程;粗放的库存物资财务管理和分散的采购方式已不适应目前倡导的集约化、精益化管理需求。如:财务部门没有参与到物资计划需求阶段,物资采购超计划、超预算的现象时有发生;资金预算管理水平不高,不能准确预测物资付款的时间,导致省公司借入的银行贷款远远早于资金需求时间,造成财务费用或者资本性化利息增加;分散的采购模式不利于采购的规划,成本的节约;库存物资的会计核算有些处理还不够规范,物资能做到账账相符,但库存物资不能达到账实相符。
三、电网企业库存物资财务管理模式的选择和构建
(一)国外电力公司库存物资财务管理先进经验
目前,国内电网公司与国外某电力公司对库存物资管理的需求预测、物资采购的及时性、物资配送的速度存在较大的差距。国外某电力公司准确的需求预测管理贯穿整个采购过程,需求计划精确到月度及年度,准确率达90%以上。国外电网公司有着强大的信息系统,通过简单的采购流程和大配送管理体系将物资准时送达到需求部门。相应的物资管理方式影响着物资财务管理水平,国外某电力公司财务管理和账务稽查实行集中管理,由财务部和法律部直接负责,其财务管理权限高度集中,预算管理、流动资金及现金流量管理、财务战略和风险防范都体现了这一点。
(二)电网企业库存物资财务管理模式的选择
集约化管理是电网企业提高效率和经济效益的基本取向。随着电网公司对物资的集中管理,集权式财务管理模式是库存物资财务管理合理的选择。集权式管理模式最大优点是可以最有效地整合、灵活地调度有限资源,同时发挥管理协同效应,使财务资源更合理的配置,提高电网企业的经营效益和市场竞争力。
因此,选择“集中采购、统签统付”的集中型物资财务管理模式是电网企业物资管理的要求。“统签统付”是指伴随着分散的库存物资管理模式逐步向集中的库存物资管理模式过渡,物资采购按统一的范本与供应商签订合同,资金支付也从地市局过渡到省公司。集中采购,统一付款是以最大化地利用采购规模优势,降低采购成本和管理成本,从而提高企业利润。集中采购,统一支付有以下优势:大批量采购一般能享有折扣优惠,从而降低交易费用,降低进货价格,节约采购成本。统签统付有助于消除下属机构层层设置仓库的现象,避免了库存的积压,减少资金占用情况,使库存更加合理化。综合进行平衡利库,减少突击采购造成的成本增加和时间上的延误。实现更高的层面上控制企业现金流,有利于提高专业化水平,在更高的层面上控制企业现金流,实现物流、资金流高度统一。
(三)电网企业库存物资财务管理模式的构建原则
遵循激励性、持续性、适应性,采用综合最优、价值最大化,集中管理,成本控制、厉行节约等原则,建立健全的电网企业库存物资财务管理体系,集中管理库存物资,确保电网企业库存物资管理的.纵向贯通,有效降低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实现物资价值最大化。
(四)电网企业库存物资财务管理模式的构建思路
根据上述电网企业库存物资财务管控模式的选择和构建原则电网企业应建立集权式财务管理模式,基本思路是:以公司“集团化管控,一体化管理”为导向,以创造价值为目的,以精益化管理为核心,逐步建立集中采购、统签统付的集中型物资财务管理模式,提高物资使用效益,实现物资价值最大化,提高公司的经营效率和效果。具体思路如下:
1.近期目标(20xx—20xx年)“统签不统付”模式
省公司统一实施物资合同的集中签订,地市局财务部负责物资采购合同的审核和支付。仅保留地市局层面的物资仓库,合并撤销县区局物资仓库,构建统一的物流配送体系,由地市局负责信息管理和调度。相应地,地市局财务部为库存物资财务管理的责任主体,撤销外派县局财务组的工程物资管理岗位,把物资采购合同支付和出入库财务管理集中到地市局财务部。省公司财务部负责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和考核各供电局库存物资财务管理工作。流程图如图1所示。
2.远期目标(20xx—20xx年)“统签统付”模式
以省公司为单位实施物资合同的集中签订,省公司财务部负责物资采购合同的审核和省公司统一支付。省公司统一核算,全部的核算交给财务共享服务中心处理。撤销地市局物流服务中心,由省公司物流服务中心统一管理,并向地市局外派配送组;撤销地市局财务部,由省公司财务部统一管理,并向地市局外派财务组,财务组与物流配送组在同一办公室办公。“一省一仓”阶段库存物资财务管理理念将得到改变,显著提升核算效率与核算质量,加强风险监控,同时,大幅度减少财务人员数量建设财务共享服务中心是财务转型和变革的开端,将为财务工作重心从会计事务处理转移到以价值创造为中心奠定坚实的基础,为高绩效模型的建立提供可能。流程图见下:
四、建立健全的库存物资财务管理制度
规范库存物资财务管理需要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做到有制可依,有章可循。广东电网公司制定了《库存物资财务管理办法》,办法的内容全面,许多深层次的内容能在办法中体现,对财务管理能起到指导和约束作用。财务管理与物资管理、信息系统管理、业务流程管理需要相互关联,实现各环节管理无缝连接。随着物资业务流程和管理精细化程度的变化,要求对管理办法重新进行修订。建立一套健全、可行的库存物资财务管理办法,是提高库存财务管理水平的有效保证。从根本上,库存物资财务管理不管是从近期和远期的目标,都是最终服从企业经营发展的方向。
五、电网企业库存物资财务管理模式实现方式
在不同的财务管理模式下,电网企业库存物资财务管理的内容基本相同,只是在不同的阶段下,财务管理的重点关注内容不相同。财务管理是个循序渐进的过程,每个阶段的管理方式都受到其他因素的影响。资产全生命周期管理的观念贯穿整个物资业务流程,物资管理业务流程如图3所示。
图3物资管理业务流程
(一)近期目标“统签不统付”阶段库存物资财务管理方式
1.预算管理
在“统签不统付”阶段,首先要加强物资需求计划的管理,通过物资价格体系,物资部门应对需求计划价格根据市场价格进行估价,财务部通过物资部门估价与项目的资金计划进行比较,可以发现在申报物资需求计划是否存在重大超支问题,避免将需求上报省公司签订合后才发现采购计划超支。其次加大年度预算与物资计划的联合,指导物资需求计划的制定。库存物资的财务管理者应站在公司战略的高度制定,由此保证了年度预算和生产计划的严肃性,从而能合理规范了物资需求计划安排。另外,在年度预算的范围内,通过构建库存物资测算模型,测算出最佳订货批量、周期,细化物资需求计划并为计划的及时调整提供数据。
2.资金管理和风险管理
在“统签不统付”阶段,省公司负责筹措资金,下拨地市局的物资资金。地市供电局财务部需要合理预测资金使用时间,结合年度的经营性预算和资本性投资计划,避免省公司提前借入银行贷款资金,导致财务费用或者资本性化利息增加。财务人员应该加强资金成本的管理,尽量在法律、制度允许范围内,争取最大时间期限支付物资款,想方设法节约资金成本。在现阶段合同签定和付款审核环节处在不同层面,存在信息不对称,对合同付款的条件存在不同的理解。财务部门是物资付款的最后一个控制环节,需严把合同条款付款关,否则会给公司造成不必要的损失。财务部门同时也应该要规避财务风险和承担其他责任。
3.成本管理
在“统签不统付”阶段,实现库存物资的账面价值为最合理的数据。为了提升公司成本管理水平,推广“零库存管理”是一种合理计划和安排。“零库存管理”是有效降低库存物资管理成本的有效手段。通过降低库存水平不仅可以降低库存对资金的占用,而且还可以从各个层次减少成本,提高管理水平从而增强公司的竞争力,提高利润水平。
4.会计核算
(1)规范工程物资、原材料、低值易耗品、应交税金\进项税核算
企业级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从业务模块流转到财务模块配置相应的科目对应,凭证处理比较规范。
(2)暂估入账
月末地市局物流中心提供已库存物资入库发票未到的明细,地市局财务部按照明细暂估入工程物资或原材料。由于企业级资产管理系统物资模块暂估入账的功能不够完善,财务暂估入账需要人工去操作,不同的人做法不一,因此暂估入账的流程需要固化。
(3)计提减值准备
每年年底,地市局财务部根据物流中心提供资料,判断库存物资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现象,如出现减值情况,则按照一定程序报批,得到批准后,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并进行相关账务处理。
5.往来款的结算
每半年地市局财务部开展全面与往来单位核对往来款工作,分析往来款项的账龄,减少长期挂账的往来款项。
6.对账及盘点
在“统签不统付”阶段,地市供电局利用企业级资产管理系统加强工程物资和原材料的会计核算和对账的贯通,物流中心通过企业级资产管理系统办理出入库、出库、调拨、退库等业务后能自动产生相应的财务凭证,财务人员能直接在系统中找到相应的业务进行核算,摆脱了以往因单据流转不及时所产生的物资账与财务账不一致的现象,大大提高了物资与财务对账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同时借助信息管理系统平台和实物标识等技术手段,固化库存物资业务标准和业务流程,确保库存物资账物一致。至少每半年物资部门组织物资盘点,财务部派人员参与。财务部根据经批复的库存物资盘点结果进行账务处理,确保库存物资账实相符。
(二)远期目标“统签统付”阶段库存物资财务管理方式
1.预算管理
省公司财务部是物资价值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编制年度预算、资金使用计划、负责按照预算筹措资金;监督预算执行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
2.资金管理
在“统签统付”阶段,电网公司进一步缩短资金管理流程,保证资金集中效率,控制和优化资金运行,降低风险,保证企业经营与发展对资金的需求。结合年度的经营性预算和资本性性投资计划,强化资金的集中管理,使库存物资资金的周转实现统一调度和统一平衡。
3.成本管理
在“统签统付”阶段,由于物资管理水平达到较高的水平,对物资成本管理更加趋向精细化。运用全生命周期成本控制方法,从物资流转的各个环节找出降低成本的途径。在本阶段,重点关注质量成本。
4.会计核算
在“统签统付”阶段,省公司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的职能将会分离。省公司财务部是库存物资价值管理部门,库存物资会计核算给财务共享服务中心负责。
5.往来款的结算
每季度财务共享服务中心开展全面与往来单位核对往来款工作,分析往来款项的账龄,减少长期挂账的往来款项。
6.对账及盘点
物业财务管理制度 15
在我国经济发展的历程中,物业公司财务内部控制存在许多问题,因此物业公司对财务内部控制方式进行了改善并且取得了可观的成绩。而财务内部控制作为财务管理有效的一种手段,不仅可以合理利用物业公司的资金,而且还促进物业公司可持续发展。然而在财务内部控制管理时,由于一系列的原因,财务风险在无形之中影响着物业公司资金的安全,从而导致其无法正常运行。因此,加强物业公司财务内部控制,是有效防止财务风险的前提。
一、物业公司财务内控现状
对于任何一个物业公司而言,财务内部控制或多或少会存在一些问题,这不仅是由于管理人员的失误,还与公司的体制、员工的素养等息息相关,因此我们要了解物业公司财务内部控制的现状,以更好发现物业公司内部控制不当而引发的财务风险。
(一)物业公司财务内部控制制度不完善
物业公司财务内部控制制度不完善主要体现在是物业公司收支控制上。物业公司的经营规模相对较小,相关的业务活动所涉及的金额也不算大,但是相关的业务量却非常的大,例如收取采暖费、水电费、物业服务费等等工作。其中的水电费支出往往金额较大,且易受管线漏耗、计量总仪表等因素影响,在支出环节应建立总表用量查验,复核审批制度,以便及时发现漏点,将支出控制在合理平稳状态。加上有的业主有时候还不配合,重复工作的现象普遍存在。同时,相当一部分物业公司的领导也轻视了这些业务活动的复杂性,所以对实际工作人员的工作也不够重视,没有设置专业的内部控制部门和机构。另外,再加上物业公司的费用管理不严,成本管理不到位等不完善的财务内部控制,极易造成财务风险。
(二)物业公司缺乏财务内部控制意识
物业公司在经营的过程中,缺乏对财务内部控制的管理,这就导致财务管理工作人员只注重提高自己的业绩,而忽视了会计内部控制管理的重要性。在缺少了财务内部控制思想的前提下,工作人员就会误解财务内部控制的目的,从而导致内部控制效率低等一系列问题,使得财务风险有机可乘。
(三)物业公司没有建立监督机制
监督机制是保障物业公司财务管理安全运行的有效举措。由于物业公司没有建立监督机制,对于的工作人员而言,他们在没有监督机制下,会隐瞒很多信息从而使得信息模糊,导致错误的信息被使用,因而在公示企业信息时,有的信息疑点会让工作人员觉得不满,这就使得工作人员缺乏工作积极性,使得公司的信息缺乏透明性和威信力,影响物业公司财务内部控制的效率,从而引发财务风险的发生。
(四)物业公司财务内部控制手段单一
物业公司财务内部控制手段是影响财务内部控制效率的重要因素,因为它关系到财务管理的各个方面,所以单一的财务内部控制手段并不能够满足物业公司的发展需要。而物业公司财务内部控制单一的手段却是常见的影响财务内部控制效率低的原因,比如说有的工作人员在对财务进行内部控制和管理时,还是沿用旧有的控制管理模式,不能根据不同的财务内部控制问题而想出相对应的控制手段,因此单一性的财务内部控制手段大大降低了物业公司财务运行的效率,不能有效的解决财务风险。
二、提高物业公司财务内部控制对防范财务风险的重要性
财务内部控制运用的恰当是有效防范财务风险的前提,防范财务风险是促进财务内部控制进行的保障,因此财务内部控制与财务风险是紧密相连,互相影响的。如果财务内部控制不当,存在的漏洞势必就会在日积月累下形成财务风险,而财务风险一旦发生,财务内部控制就会遇到更多棘手的事,从而影响物业公司的资金,因此,要加强财务内部控制,防范财务风险,促进物业公司经济的发展。
首先,工作人员在工作的过程中,由于利益的驱使,会做许多违背公司条例的行为,比如说非法获取公司的钱财,隐瞒公司的信息等,加强物业公司财务内控管理,有利于提高财务内控信息质量,从而防范财务风险;其次,公司的竞争力是生生不息的力量源泉,特别是在对外开放以后,公司发展面临更大的威胁,这种威胁不仅来源于国内物业公司间的竞争,还来自国外物业公司对国内物业公司的打击。物业公司的财务内控是发展的核心,因为它关系到物业公司财务的发展方向,因此提高物业公司财务内部控制,有利于增强竞争力,抵抗来自不同物业公司的威胁和打击,防止恶意竞争而带来的财务风险。
三、完善物业公司财务内控,防范财务风险的措施
针对以上所提及到的问题,我们可以发现物业公司财务内控隐藏的威胁已经阻碍了物业公司发展的道路,因此提高物业公司财务内部控制,防范财务风险已迫在眉睫,它不仅有利于加强物业公司财务内控的工作效率,而且还为发展物业公司资金作保障。
(一)建立健全物业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物业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有利于理清管理层次以及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的工作,从而促使公司财务管理有条不紊。要建立健全物业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就要做好以下工作,首先,物业公司加强内部审计工作,建立完善的内部会计管理体系。物业公司应该合理地设置各个岗位和部门,建立岗位和部门责任制,优化内部组织结构。其次,物业公司要建立会计评价和考核机制,建立科学完整的执行和决策监督机制。然后,物业公司要结合自身经营特点,制定规范的财务活动规则。制定收费人员工作细则,对日常收、交费工作进行指导与约束。积极推行收费信息化,将计费、收费、统计报表、上交总部财务等流程中的关键控制点镶嵌于收费软件中,合理分配操作权限,并定期不定期对小区收费工作进行检查,实现有效二级财务控制。在这样的条件下,有利于更好的开展财务管理工作从而提高物业公司财务内部控制的效率,有效防范财务风险。
(二)加强工作人员的财务风险防范意识
风险防范意识是非常重要的,因为它能够避免不必要风险的发生,因此我们要懂得防患于未然。财务内控工作人员是财务内部控制的核心,起着主导作用,因此加强工作人员的财务风险防范意识,有利于工作人员认真对待财务工作,及时防范财务风险。首先,要加强工作人员的财务风险防范意识,公司不仅可以定期地对财务内控工作人员进行财务风险防范知识的培训,而且可以提供更多的实践机会,比如模拟财务风险的'防范过程,以使财务内控工作人员灵活运用知识;其次,要加强财务内控工作人员对工作的责任以及对工作积极的态度,这样就能使他们意识到财务内控的重要性,从而防范财务风险。
(三)加强物业公司资金运行和筹措管理
物业公司的物业管理收人都是向使用者或业主收取的管理费用,所以公司资金的筹措要坚持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统一的原则。此外,物业公司的资金要合理、有计划的使用,把资金用在有必要的管理项目上,使资金使用情况更加透明、公开。同时,物业公司还要进行科学的投资,积极防范财务风险,注重科学投资模式的选择,尽可能地进行中短期投资,加强对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加强对投资项目的控制和管理,做好监督工作,实现物业公司价值的最大化。
(四)对物业公司财务内部控制的效率进行评价
物业公司财务内部控制效率的好坏影响公司财务发展进程,评价公司财务内部控制效率,可以发现内部控制的问题。首先,对公司财务内部控制效率进行评价之前,要定期上交财务内部控制效率的报告;其次,对财务内部控制效率报告进行分析,然后发现导致财务内部控制效率的影响因素,并评价这些因素;因此在进行以后的财务内部控制时可以吸取教训。通过对公司财务内部控制的效率进行评价,有利于保持财务内部控制的积极性和科学性,并保证公司信息的畅通,从而防范财务风险。
四、结束语
随着国家经济体制的改革,物业公司的发展也面临一系列的挑战。从某种意义上说,财务内部控制是物业公司可持续发展的一个关键,而防范财务风险,需要提高物业公司管理人员对风险的预见性以及财务工作人员对工作的精细化程度。
物业财务管理制度 16
为加强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分别从资金管理、商品进销存管理、费用管理、会计档案管理、销售收款、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等方面规范企业的财务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1.本公司由总经理全面直接领导财务会计工作,任免各级财务人员。
2.本公司记帐本位币为:人民币,现金结算的最小金额至xx元,银行结算的最小金额至分。
3.财务收支的管理
(1)为减少现金保管的风险,公司库存现金最高限额为5000元/天,支付款项时,尽量采取银行转帐或汇款的方式。
(2)提取现金超过5万元及以上的,可向公司申请派车或派人进行安保措施。
(3)出纳人员每日对现金、银行存款余额进行盘点,发现不符的,及时向财务主管汇报,并积极查找原因,做到帐实相符。
(4)因工作失误的原因造成帐实不符的,出纳人员负有完全赔偿责任;对于到银行提取现金出现意外遭受损失的,有公安部门确凿证据的,由公司承担损失,否则由出纳人员和安保人员共同承担;对于库存在公司的现金发生被盗,有公安部门确凿证据的,由公司承担损失,否则由出纳人员自行承担。财产损失的实际赔偿将视具体情况由公司分析确定。
(5)出纳人员不论任何原因,不可私自挪用公司现金或盗用公司支票进行私人交易。一旦查获,立即开除且追究法律责任。
(6)出纳人员凭已经完成审批手续的单据进行付款,未完成审批手续的,出纳人员有权拒付。
(7)现金余额要作为移交。
4.商品的进销存管理
业务人员做好商品入库、销售开单出库及库存商品保管工作。具体操作参照“进销存管理制度”。对于库存商品帐实不符的,参照“财务收支的管理”办法执行。库存商品要作为移交。
5.费用管理
财务主管严格审核原始单据的真实性和正确性,有标准支出的费用,如工资及补贴、社保费标准、公积金标准、房租、出差的住宿费、伙食补贴和公杂补贴等,严格按照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6.会计档案管理:财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及附件、会计帐薄、财务报表、财务报告、空白发票等等。
(1)支票管理:需设一专门登记薄做详细的流水记录。对空白支票应保管好,对已签出的支票应由领取人签名并记录入册。支票要作为移交。丢失空白支票应及时向财务主管汇报,及时处理,不可为公司造成损失。
(2)发票管理:发票和发票购买本由专人保管,会计人员凭审批好的“开立发票申请单”开具发票。发票依次由业务员和客户签领,客户的“发票签收回执”须缴回财务。空白发票要作为移交。
(3)印章管理:印鉴与支票应分开管理,印鉴中的“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由财务主管保管,“法人名章”出纳人员保管。出纳人员开出支票或三联收据后,经财务主管复核加盖相应的印章方为有效。印章要作为移交。
(4)凭证管理:公司现采用财务软件记帐,每月结帐并生成报表后,需要打印当月的凭证,并将原始单据粘贴在记帐凭证后,装订成册并粘贴凭证封面。凭证封面须填写公司名称、凭证月份和日期,凭证编号,当月第几本,当月共几本,从开业至当月累计的序列号。凭证要作为移交。凭证管理期限为15年。
(5)报表管理:每月15日前需将当月申报的所有报表打印装订成册,全年装订成一本。报表要作为移交。报表管理期限为15年。
(6)帐本管理:每年的2月必须打印上年的电子帐本,按总分类帐、明细帐(资产类、负债类、所有者权益和损益类)分开装订成册。帐本封面按公司名称、年份、总帐科目名称填列。帐本要作为移交。帐本管理期限为15年。
(7)公司保存的银行对账单、会计凭证、报表及合同等会计档案原则上不得借出。如有特殊需要,报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可以提供查阅或者复制,并办理登记手续。查阅或者复制会计档案的人员,严禁在会计档案上涂画、拆封和抽换。
(8)会计档案的销毁:
保管期满但未结清的债权债务原始凭证和涉及其他未了事项的原始凭证,不得销毁,应当单独抽出立卷,保管到未了事项完结时为止。单独抽出立卷的会计档案,应当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中列明。
正在项目建设期间的建设单位,其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不得销毁。
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可以按照以下程序销毁:
由财务审计中心提出申请,并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由综合管理中心提出销毁意见,报总经理批准后进行销毁。
销毁会计档案时,应当由财务审计中心和综合管理中心共同派员监销。
监销人在销毁会计档案前,应当按照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所列内容清点核对所要销毁的会计档案。销毁后,应当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名盖章,并将监销情况报告总经理。
7.销售收款
财务人员及业务人员应相互配合,既要保证销售业务的顺利进行,又要确保销售款项的按时收回。财务人员应根据销售合同及业务实际情况及时开具发票,业务人员应及时提供销售业务的实际进展情况,并及时送票和结款。对不能及时结款的,应取得业务经理或总经理的支持。
8.资产管理:该部分资产是指除现金外的实物性资产,包括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固定资产分四大类:房产、电子设备、办公家具和运输设备,各大类的折旧期限分别统一为40年、3年、5年和5年,折旧的计算方法采用直线法(平均年限法),均按5%计净残值。低值易耗品不做大类分项。该部分资产由使用部门进行实物管理,由财务中心进行帐务管理。财务中心每月将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的明细帐册发往管理中心进行核对。每年年底财务中心组织使用部门及其相关人员进行资产盘点,并提交盘点的书面报告。
9.内部审计
检查各部门对财务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提出防止差错和弊端的改进意见。
审计人员必须每月至少一次对其货币资金进行抽查。否则,一旦出现亏空,审计人员负有不可推卸的连带责任。
审查对外报送的会计报表的合理性和正确性。
付款审批程序及核准权限(重点)
为规范公司员工各项日常运营的支出、提高处理效率、减少争议,特制订此指引。各员工需要按以下程序进行审批核准后方可到财务部门办理报帐,出纳人员对于未完备手续的票据有权不予以办理。请各员工认真对待,积极配合,严格执行。
一、公司报帐的相关规定:
1、公司使用的报帐单据类型说明:
(1)费用报销单:员工个人报销除差旅费以外的日常费用,必须取得正式发票或行政事业收据等原始凭证,并按要求完整填写好《费用报销单》;
(2)差旅费报销单:员工个人报销出差费用,必须取得正式发票,并按要求完整填写好《差旅费报销单》;
(3)支出证明单:所有费用支出后原则上必须取得正式发票,如遇确实无法取得正式发票或行政事业收据的情况的,需根据三联收据、支付小票或实际支出金额,按要求完整填写好《支出证明单》;经证明人及总经理审批财务方认可。
(4)借款单:公司原则上不允许个人原因借支。因公事借支的,借款人必须先按要求完整填写好《借款单》;经理每月借支限额10000元,业务员每月借支限额5000元,其他人次每月借支限额2000元。
(5)付款通知单:费用未取得发票、支付货款、支付其他欠款时使用。
2、按次报销原则:
任何日常费用(不含差旅费用及外地办事处费用的报销)原则上应于费用发生后的次日(工作日)到财务部进行费用报销;差旅费原则上应在出差回来后的3个工作日内进行报销;公司设外地业务员所发生的费用原则上按月进行报销。业务员应编制费用的日常收支台帐明细,每周发至出纳邮箱,并在当月的最后一周内将票据以快递方式送达财务审计中心进行报销,做到当月费用当月归集。如遇特殊原因无法在公司规定时间内进行费用报销的,应向负责人报告并经总经理批准。未按公司规定时间逾期报销且未经有审批权的领导审批的费用自行承担。
二、填写付款凭证的注意事项:
(一)付款单据填写注意事项:
1、费用报销单:除各个项目须正常填列外,报销的项目必须填列清楚,用途须填写详细,如报市内外车费,须填写因什么事项、从哪里到哪里去的车费。
2、差旅费报销单:除该单据内的金额须对应项目填列外,出差事由及同行人员、起讫地点、往返日期及逗留天数,都须填写清楚,以便复核相应费用及差旅津贴;若出差为自驾车,汽车的所有费用则使用“费用报销单”填列,并同时与“差旅费报销单”一并报销;出差人员若有两人及多人同行的,所有该次的费用报销统一由一人进行提交,不可分次报销(为分清各人帐目,可在发票后面写上出差经办人的姓名)。
3、支出证明单:对于超过100元的没有正式发票的支出,须有证明人签字。
4、借支单:
(1)属于“备用金制度”规定的公司批准可持有备用金的人员(以下简称“备用金”人员),费用报销按正常程序进行。即报销费用时,财务全额按费用金额支付。
(2)员工临时借支或“备用金”人员需临时调高额度的,填写借支单,待费用报销时,财务人员扣除借款后支付差额,若费用不足以抵借支的,经办人须缴回差额,无法缴回差额,于当月工资中直接扣除。并按“前款不清,后款不借”的原则。
5、付款通知单:请正确、详细地填写付款用途。
6、一张报销单仅能有一个经手人和一个收款人,且两者要一致。不一致的,经办人须向财务审计中心书面提交委托收款书。
7、报帐人在“经办人”处签字,待收到现金后在“收款人”处签字确认收款。通过银行转帐的,经办人可不办理签收手续。
8、不按以上规定正确填写单据而造成无法付款或不能及时付款的后果由经手人承担。
(二)报销凭证的提交要求:
1、所有发票的“付款单位名称”一栏,一律写公司全称,不可写员工个人姓名、汽车加油费不可写汽车车牌号码、手机话费报销不可写手机号码等。
2、实物类发票(如办公用品等):发票的项目或内容上需填写购买的'物资名称、规格、数量、单价及金额。若购买的物品较多,发票无法全部载明的,可提供供货方的清单小票并加盖红章(公章、发票专用章或业务章等)。
3、维修类发票:须在发票上写明项目内容或出具加盖红章的维修清单并附《维修申请表》。
4、出租车发票:不得连号,如特殊情况需书面说明,报销单上须写明经办事由、起始地和终止地。发票的日期是当次发生且有效的,不属当次发生的费用公司不予支付。
5、因热敏纸质票据的字迹会在一定时间后消失,所以凡此类票据无需粘贴,复印后对复印件进行粘贴,原件可用订书机订在复印件上,做为审批的附件。
6、报销凭证的原始票据统一使用液态胶水粘于“环保纸”或“粘贴纸”上。粘贴时,每张发票按阶梯式的方式逐张粘贴至最左边,“粘贴纸”的尺寸不可超过A4纸的一半大。每叠粘贴的发票附件的数量及金额填写在“粘帖纸”右上角,报销单后附所有报销凭证数量应与填列在“粘贴单”右上角“单据及附件”的数量一致。
7、出纳人员付款后,须在原始发票骑缝处加盖“现金付讫”或“银行付讫”章。
(三)以下报销凭证无效:
1、发票上的付款单位名称不是单位全称的发票;定额发票也要加盖单位全称条形章并补签日期。条形章由行政管理中心统一订制,发放至每个部门由专人保管。
2、没有收款单位或开票单位发票专用章的发票。
3、大小写金额不符的发票。
4、内容被涂改过的发票。
5、经审核被认定为假的发票的。
6、报销凭证上的重要内容不清晰的。
7、按税局有关规定已被停用的旧版发票。
8、报销经办人或申请人非本公司在职员工。
9、其他不符合规定的报销凭证。
三、付款流程及核准权限
1、付款流程:
需要报帐的员工请使用相应报账表单填写清楚,交部门经理签字确认、财务部经理复核、总经理或授权核准人核准后,出纳人员根据库存资金情况及时予以安排。即:经办人→证明人→财务主管→总经理→出纳,单据的传递也是如此。
2、需前置审批类目的报帐程序及核准权限
(1)交际费用:预估交际费用金额每次达到或超过300元的,由经办人员提出书面交际费用申请单,书写清楚交际用途、预计所需金额及达到的目标,经总经理核准后,方可填写借支单,连同交际费用申请单一并交由财务主管复核,出纳人员凭手续齐备的两单可办理现金支出。待实际费用发生后,经办人于次日必须填写费用报销单或支出证明单经总经理复核、财务会计复核、总经理核准后到出纳处报销。
对于交际费用的粘贴和复核的特别说明:
粘贴:报销人必须按次粘贴,并详细说明用途;
复核:财务主管进行复核时,必须逐张核对其发票是否同一单位名称、有连续编号的必须查看是否连续编号。
(2)差旅费用:出差前由经办人员提出书面差旅费用申请单,书写清楚所往地点、事由、所需时间及预估费用,经总经理核准后,方可填写借支单,连同差旅费用申请单一并交由财务复核,出纳人员凭手续齐备的两单可办理现金支出。待实际费用发生后,出差人员于返回公司的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必须填写差旅费报销单、费用报销单或支出证明单经经财务复核、总经理核准后到出纳处报销。
对于差旅费用的复核:必须检查发票日期是出差当次的日期,否则一概不予办理。
(3)实物资产的采购付款、保管及核准权限
实物资产的采购均由需用部门填写“物品申购单”,注明采购的物品品种名称、规格、数量、用途、预估金额(需要进行不少于3家供货商的市场比价),经副总经理签字确认、总经理核准后,可交由专人进行采购。其他部门的人员不可自行购买,临时需进行采购的,须事先书面申请(出差外地的须电话向总经理申请,报销时需提交书面申请)。
A、固定资产:不是批量采购的前提下:指单价在600元以上且使用年限超过一年的实物性资产;批量采购的前提下,使用年限超过一年的实物性资产。
1.货到前付款:凭获批的“物品申购单”填写借支单(员工借支购买)或付款通知单(已确知收款人帐户信息),借支单或付款通知单待部门经理确认、财务主管复核、总经理核准后,出纳人员付款。待货到后由需用部门在发票上验收签字,经办人凭发票联使用“费用报销单”进行冲帐处理。
2.货到后付款:凭获批的“物品申购单”、“费用报销单”、发票(须除经办人之外的人员验收签字)报部门经理确认、财务主管复核、总经理核准后,出纳人员办理付款。
B、低值易耗品:指使用年限超过1年但单件价值在600元(不含)以下的实物性资产。其采购及付款参照“固定资产”的付款模式。
C、办公用品:指使用年限在1年以内的办公用品用具。其采购及付款参照“固定资产”的付款模式。
四、业务人员招投标的支出
1、购买标书:由业务人员填写“借款单”,购回标书并取得发票后,由业务内勤人员在发票后签字确认并将标书编号存档,设立台帐,业务人员凭发票填写费用报销单冲借支。(特殊情况无发票必需提供对方加盖公章的收据)
(2)交付担保费:由业务人员填写“借款单”,取得担保函后,由业务内勤人员在发票后签字确认并将担保函编号存档,设立台帐,业务人员凭发票填写费用报销单冲借支。
(3)支付投标保证金:由业务人员填写“付款通知单”办理汇款,待投标结束,中标的,业务人员将“中标通知书”原件及合同原件交到财务,财务人员按照合同的约定将投标保证金或转为履约保证金;或退回投标保证金,重汇履约保证金。中标后又废标的,对于无法追回的款项,业务商务人员提交“中标通知书”、“处罚通知书”及发票进行冲帐。未中标的,商务人员应按招标函的约定,及时催收投标保证金。
出勤管理办法
规范公司出勤制度,确保公司进行有序、有效的管理:
1.出勤时间与异常类别:
员工正常工作日每天工作时间为8小时,即出勤时间为上午9:00~12:30,下午13:30~18:00,除正常出勤外,经申请权限主管批准的上班都列为加班。
出勤异常分为迟到、早退、旷工、请假、离职、因公外出、出差、加班、换休、漏考勤、考勤无效等异常
2.出勤作业流程:
迟到:是指员工于规定正常上班时间后(延迟上班时间5分钟内)考勤者(上班时间遇特殊天气考勤情况酌情处理)。早退指员工于规定正常下班时间前考勤下班者
旷工:是指员工于规定正常上下班时段无出勤考勤记录、又无其他请假手续或迟到、早退超过一小时及以上;旷工不足半天按半天缺勤计算,半天以上不足一天按一天计算缺勤
请假:除法定假日、休息日由公司统一安排放假外,其他假别均需办理请假手续,请假单必须事先申请,经核准后方可生效,否则按旷工处理。
④离职:已经办理完结离职手续的员工。员工离职日期未到期,仍需正常上下班,按正常出勤考勤,无出勤记录又无请假手续的视为旷工。
⑤因公外出:员工因公事或工作业务需要经过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外出;因公外出每次不超过一天。
物业财务管理制度 17
一、流动资产管理
流动资产包括现金、各种存款、应收及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等。
二、现金管理
1.现金出纳会计要认真执行《现金管理暂行规定》和有关现金的管理规定。
要严格控制费用报销和个人借款,个人借款、对外付款等要实行总经理一支笔签字批准制度,要有经办人员签字和部门负责人审核并注明用途。总经理外出或因生产经营急需等特殊情况下经总经理授权的人员也可签批,但是总经理归来后补办有关手续。
2.出纳员不得兼管有关债权、债务、收入、费用的账务登记工作和会计档案管理工作。
收付款凭证的内容必须完整、合法;报销凭证必须是国家印制的发票及单据,不得使用白条或其他不规范的凭证报销各项费用,凭证经审核后方可逐笔登记现金日记账。
日记账要逐日结出余额,并与库存现金相核对,月末与总账相核对。出现长、短款且又无法查明原因的,长款归公,短款由责任人赔偿。
3.有关人员因公外出时要做好出差登记,方可到财务部门预借差旅费。出发归来后的三天之内及时到财务部门结算,做到一次一清,不允许跨月结算和几个地方出差混合结算,对于前账未清或跨月拖欠占用公款者,可按月息10%计收利息并扣发工资。
4.企业可根据业务大小核定合理的库存现金限额(三天零用量),当日收取的现金要及时送存银行,不得留存超限额的过夜现金,以确保财产的安全。
5.企业职工报销费用时,出纳人员要及时扣除各种借款,不允许职工长期占用企业资金,各种借款条月底必须入账,不允许出现跨月白条顶库现象。
6.现金出纳是企业的资金结算中心,企业应将营业收入、下角料变现,职工罚款等款项及时交付财务部门,以便及时处理账务。
三、银行存款管理
1.会计人员要认真执行《银行结算办法的暂行规定》,银行支票等结算凭证和印鉴要由两人分开保管。企业银行电子支付系统的管理,严格按照企业银行电子支付程式和许可权规定执行。电子支付密码器、智慧IC卡、帐户密码和操作人员密码是使用企业银行系统的关键要素,应妥善保管,主管卡和操作员卡应按照分管并用的原则,由财务管理中心负责人和操作员分别设制密码,不得一人统管使用。
2.财务人员要严格银行存款支出控制,银行付款必须经总经理批准,手续齐备,不准携带空白支票外出,确须携带空白支票外出者,须经领导批准,办理领用登记手续,要建立支票领用登记簿,空白支票必须填写日期并在预计最高金额位画人民币符号,因使用支票不当造成企业损失时,应由当事人承担赔偿责任。携带空白支票办理结算后,要当天将存根和有关凭证带回,并到财务部门及时结算,不准将空白支票留存其他单位。凡前账未清者,不准再领用支票。
3.银行存款日记账逐笔逐日登记,每日结出余额,定期与银行对账单相核对,并编制银行余额调节表,调整未达账项,出现长期未达账项时要查明原因,上报领导。
四、应收账款管理
1.企业要根据经济业务的内容和户别设置应收账款明细分类账,即按债务人的具体名称设置登记明细分类账,不准笼统的以地名代替。应收账款的发生和确定必须有索取价款的凭据(包括合同、收到条、欠款条以及业务经办人员的.保证书等),不得单方入账。
2.各项债权,债务要定期进行清理核对,每年最少进行一次发函或派员核对,每季末要编制账龄分析表,并上报有关领导。对发生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预付账款等应收款项,按照谁经办谁回收的原则,损失者或已采取各种必要措施确实无法收回的坏账损失,由当事人按责任赔偿相应损失后及时处理账务。
3.收回的账款要及时上交财务部门,如发现货款已被私自挪用不交者,交司法部门处理。
4.企业要严格控制内部职工的业务借款和生活借款,健全借款审批制度,职工调离时财务部门应当与其他部门搞好各种债权债务的清算工作。
5.支付预付账款必须有合同、协议书等书面文件,根据合同需预付账款时,须经办人签章,经领导批准后方可付款,并同时向财务部门提拱有关合同协议书等有关材料。
6.本企业采用坏账准备金制度,每年年末按应收账款余额的5‰计提坏账准备金,年终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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