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修厂管理制度

时间:2022-06-10 09:43:14 制度 我要投稿

汽修厂管理制度(精选10篇)

  在生活中,各种制度频频出现,制度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了维护正常的工作、劳动、学习、生活的秩序,保证国家各项政策的顺利执行和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订的具有法规性或指导性与约束力的应用文。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汽修厂管理制度 ,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汽修厂管理制度(精选10篇)

  汽修厂管理制度 篇1

  第一节 入职与试用

  一、用人原则:重选拔、重潜质、重品德。

  二、招聘条件:合格的应聘者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年龄、学历、专业、执业资格等条件,同时具备敬业精神、协作精神、学习精神和创新精神。

  三、入职

  第二节 考勤管理

  一、工作时间 公司每周工作五天半,员工每日正常工作时间为7.5小时。其中:周一至周五:上午: 8 : 30 - 12 : 00

  下午:13:30-17:30为工作时间。12 : 00 - 13 : 30 为午餐休息。周六:上午: 8 : 30 - 12 : 00 为工作时间实行轮班制的部门作息时间经人事部门审查后实施。

  二、考勤

  1、所有专职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公司考勤制度,上下班亲自打卡(午休不打卡),不得代替他人打卡。

  2、迟到、早退、旷工

  (1)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内者,每次扣发薪金10元。

  30分钟以上1小时以内者,每次扣发薪金20元。

  超过1小时以上者必须提前办理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2)月迟到、早退累计达五次者,扣除相应薪金后,计旷工一次。旷工一次扣发一天双倍薪金。年度内旷工三天及以上者予以辞退。

  3 、请假

  (1)病假

  a、员工病假须于上班开始的前30分钟内,即8:30-9:00致电部门负责人,请假一天以上的,病愈上班后须补区、县级以上医院就诊证明。

  b 、员工因患传染病或其他重大疾病请假,病愈返工时需持区、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康复证明,经人事部门核定后,由公司给予工作安排。

  (2) 事假:紧急突发事故可由自己或委托他人告知部门负责人批准,其余请假均应填写《请假单》,经权责领导核准,报人事部门备案,方可离开工作岗位,否则按旷工论处。事假期间不计发工资。

  4 、出差

  (1) 员工出差前填好《出差申请单》呈权责领导批准后,报人事部门备案,否则按事假进行考勤。

  (2) 出差人员原则上须在规定时间内返回,如需延期应告知部门负责人,返回后在《出差申请单》上注明事由,经权责领导签字按出差考勤。

  5 、请假出差批准权限:三天以内由直接上级审批,三天以上十天以内由隔级上级审批,十天以上集团总部员工由人力资源部审查、总裁审批,子公司员工由所在公司人事主管部门审查、总经理审批。

  6 、加班

  (1) 加班应填写《加班单》,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报人事部门备案,否则不计加班费。加班工时以考勤打卡时间为准,统一以《劳动合同》约定标准为基数,以天为单位计算。

  (2) 加班工资按以下标准计算:

  工作日加班费=加班天数×基数× 150 %

  休息日加班费=加班天数×基数× 200 %

  法定节日加班费=加班天数×基数× 300 %

  (3)人事部门负责审查加班的合理性及效率。

  (4)公司内临时工、兼职人员、部门主管(含)以上管理人员不计算加班费。

  (5)公司实行轮班制的员工及驾驶员加班费计算办法将另行规定。

  7 、考勤记录及检查

  (1)考勤负责人需对公司员工出勤情况于每月五日前(遇节假日顺延)将上月考勤予以上报,经部门领导审核后,报人事部门汇总,并对考勤准确性负责。

  (2)人事部门对公司考勤行使检查权,各部门领导对本部门行使检查权。检查分例行检查(每月至少两次)和随机检查。

  (3)对于在考勤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给予 100 元以上罚款,情节严重者作辞退处理。

  汽修厂管理制度 篇2

  为了培养和建设具有良好素质和敬业精神的企业团队,特制定本制度。同时,本制度也是评价员工表现的依据和标准,望大家自觉遵守。

  第一章、总则

  一、爱岗敬业,团结进取

  全体员工要热爱本职工作,自觉遵守员工行为和企业岗位规范,树立良好的工作作风,以高度的责任感承担起公司赋予的重任。

  1、以企业发展为己任,牢记企业的宗旨和目标,维护企业的信誉和利益,致力于企业的持续发展。

  2、以提高业务效率和企业效益为重心,充分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热爱企业,关心企业,时时处处把企业利益放在第一位。

  3、以培养企业团队精神为核心,积极维护团队荣誉,同事之间和上下级之间要相互理解、相互支持、取长补短、共同进步。

  二、积极勤奋,恪尽职守

  全体员工要保持积极主动的工作热情,勤勤恳恳,讲求实效,对工作认真负责。

  1、工作不推诿、不延误,努力完成企业下达的各项任务。

  2、尊重领导,服从分配,在胜任本质工作的前提下,积极承担或主动参与企业的重大项目和重点工程。

  3、遇到问题、困难和挫折,不灰心、不气馁,能够全面分析,认真排查,积极寻求相应的方式和对策,予以迅速处理或妥善解决。

  三、积极学习,开拓创新

  全体员工要努力学习,强化训练,自我加压,不断创新,以适应企业发展和个人成才的需要。

  1、积极参加企业组织的各种学习和培训,并利用业余时间学习文化、法律和各方面专业知识。

  2、熟悉业务,提高技能,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成效。

  3、积极转变观念,关注新生事物,勇于开拓、大胆创新。

  四、严以律己,遵章守纪

  全体员工要自觉遵守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熟悉企业的管理、工作、业务等各项流程和规范要求,认真履行劳动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1、严格遵守企业的考勤制度和劳动纪律。

  2、严格遵守企业的流程规范和岗位责任制,并按其规定的原则、标准和程序办事,不违章工作或办理业务。

  3、严格遵守职场规范,保持办公场所井然有序、干净整洁。

  五、爱护公物,廉洁奉公

  全体员工要认真爱护企业财产和物品,廉洁自律,自觉维护企业的形象建设。

  1、对企业财物要严格管理、按章使用、精心保管、认真维护,不得擅自私用和铺张浪费。

  2、在日常工作和业务往来中要认真履行财务手续,不得利用职权和工作便利徇私舞弊,在财务开支方面不允许先斩后奏。

  3、在日常工作和业务往来中不得向客户提出额外要求,在业务费用方面不允许额外超支。

  六、诚信待人,严守机密

  全体员工要诚实守信,讲究策略,严格保守企业的商业机密,以免给企业的信誉和经营带来不良影响,给企业的效益带来严重损失。

  1、不得违背企业有关规定或超出自己的职权范围擅自承诺客户。

  2、不得擅自对外提供和泄露企业内部的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决策方案、财务报表、会议记录、营销信息、客户档案等各种资料。

  3、不得擅自对外提供和泄露员工个人的工作记录、客户信息、销售数据等各种资料。

  第二章、分则

  一、生产经管管理制度

  1、进厂维修的车辆应到生产技术部门报修,技术员、质检员根据驾驶员报修项目,用检测设备检测诊断,视情修理的原则决定修理项目,填写报修单,统一安排作业。二级维护、总成修理、整车修理必须签订维修合同,注明维修工期,修后质量保证期和车辆预算修理费金额。

  2、办理车辆交接手续、工具、装备存放,交接车人需签字。

  3、热情接待进厂修车客户,以诚信为本、顾客至上、质量第一、合理收费为宗旨,接受车辆维修预约和车辆修后使用跟踪,虚心听取客户的意见、要求、希望和投诉,并做好相应记录。

  4、做好外协加工件的交接工作,并交待加工标准和要求,以优质快速运回交付装配。

  5、做好出厂车辆结算(工时、材料分项计算)工作。

  6、收集技术资料,建立车辆技术档案和提供相关技术数据及解答技术问题。

  7、企业设施、设备的管理、检查、监督和使用及维护情况。

  8、厂内的消防安全和生产安全的日常检查教育管理。

  9、员工的思想政治、职业道德,服务质量和技术培训教育工作。

  10、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检查落实和部门关系的协调。

  二、维修质量管理制度

  1、贯彻执行国家和交通部颁布的有关汽车维修的技术标准和地方标准。

  2、严格执行“三检”制度,执行汽车维修技术标准和工艺规程。

  3、收集、交流汽车维修行业维修信息、开展技术咨询和质量诊断工作。

  4、组织单位内部管理人员及质量检验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

  5、受理汽车维修质量问题的申诉,负责进行调解和处理。

  6、车辆进厂、维修及竣工出厂,必须由专人负责质量检验,并认真填写检验单,一、二类维修企业对进行汽车整车修理、总成修理、二级维护的车辆必须建立汽车维修技术档案。档案内容包括:维修合同、检验单(进厂检验单、过程检验单、竣工出厂检验单)、合格证(副本)及结算清单。

  7、汽车维修竣工出厂实行出厂合格证制度(小修和专项修理除外),维修质量不合格的车辆不准出厂。车辆维修竣工出厂时必须按竣工技术条件进行检测、并向托修单位提供由出厂检验员签发的汽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

  8、执行车辆出厂质量保证期制度,质量保证期内,车辆发生故障或损坏,承修单位和托修单位按下列规定划分责任。

  (1)因维修质量造成的车辆故障或损坏,维修企业应负责及时返修,由于维修质量问题而造成的异常损坏或机件事故,由承修单位负责。

  (2)由于托修单位违反使用规定或驾驶员违反操作规程,造成的车辆事故或损坏,不属于维修质量,经济责任由托修单位自负。

  9、托修单位与为维承修单位发生维修质量纠纷时,可向汽车维修行业管理部门申请技术分析和鉴定,并进行调解,所发生的检查、试验、分析、鉴定等费用均由责任方承担。双方经调解仍有争议时,可向当地技术监督部门提出申诉或向法院起诉。

  10、对不按技术标准修车,维修质量不能达到技术标准的维修责任人,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全厂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任何人不得违反。

  2、工作时不得随意离开岗位,不得在厂区内打闹、追逐、大声喧哗、非工作需要不得随意到其它部门走动、聊天、不准带小孩进厂。

  3、必须按规定着装,工作时间穿劳动保护服,不得穿拖鞋上班。

  4、厂区内禁止吸烟和严禁无证开车。

  5、非工作需要不得动用任何车辆,车辆在厂区内行驶速度不得超过15km/h,不准在厂内试刹车。

  6、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除在用的以外应按指定位置存放。

  7、生产车间、油料存放点处按规定配备灭火器材,并加强维护保养、使之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所有员工应能正确使用消防器材。

  8、工作灯应采用低压(36伏以下)安全灯,工作灯不得冒雨或拖过水池使用,使用前应检查导线及插头是否良好。

  9、手湿不得搬动电源开关或电源插座、电源线路,保险丝应按规定安装、不得用铜丝、铁丝代替。

  10、非维护电工不得启用备用电机,不得搬弄配电盘上的开关及电器设施。

  11、建立和健全安全管理队伍,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把安全责任落实到人,做到人人有责,人人防范,减少和避免一切事故的发生。

  12、下班前必须切断所有电器设备的电源总开关。

  13、作业结束后要及时清除场地油污和杂物,并将机具设备整齐安放在指定位置,以保持车间整齐清洁。

  四、设备管理制度

  1、大型设备和通用设备,必须由专人负责管理,做到定期检查、定期维护,完善落实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

  2、正确合理使用设备、精心维护设备、禁止违章、违规操作,严格执行各种设备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杜绝事故发生。

  3、乙烷、氧气、电焊、亚氟保护焊机,由操作人员管理,必须按操作规程作业,每次作业完工后及时清理并放回原位,每月底进行定期检查、维护、保养。

  4、设备实行日常检查维护,例行保养、季度保养、年度保养制度,并做好维修保养记录。

  5、建立、建全设备管理登记台账(包括新增或调出)、维修保养和报废处理记录,随时掌握设备运行情况,确保生产正常进行。

  6、车间内各电源、保险箱、灭火器、灯、线路、开关、插座等每月底定期检查,做到发现隐患及时解决。

  7、加强员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培训,提高员工操作技能,发挥设备在生产中的作用。

  五、计量工具管理制度

  1、计量工具由专人负责统一存放保管,每年度要年检,确保量具精度。

  2、领出使用时做好领用登记,登记处需有领用人的签字记录。

  3、使用人员操作必须严格按照规定使用。

  4、使用时必须轻拿轻放,不得有扔、敲打的行为,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5、每次使用完毕后,由操作人员负责清洁干净,并完好无损的交还保管人存放。

  六、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1、进厂技术工人(包括学工)必须参加生产技术部门组织的岗前培训工作,培训由生产技术部门负责。

  2、培训内容

  (1)行业主管部门相关法律、法规、安全操作规程、劳工纪律和职业道德。

  (2)机动车的结构及工作原理,维修装配数据的基本知识。

  (3)机动车的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的应用。

  (4)机动车保养相关知识。

  3、根据生产需要有计划、有组织输送技术骨干外出学习或参加职业技校短期培训,提高员工技术水平,确保维修质量。

  4、参加行业主管部门上岗培训,持证上岗。

  5、召开现场临时会,针对发生的维修质量事故,组织相关人员参加,现场作技术分析,教育培训员工,促进技术的提高和加强责任心。

  6、组织全体员工每季度召开一次座谈会,就机动车维修保养问题进行交流和探讨,先进经验互相学习、难题集体攻关。

  七、配件管理制度

  1、机动车配件采购必须有计划的进行,由生产技术部门提供采购计划,经财务部门和厂领导核定采购数量、金额,交采购人员办理。

  2、注意市场预测,了解配件商情和企业用件进度,确定本企业组织进货量,对需要量大的配件应建立与配件商直达供货关系,加速资金周转,减少配件采购的次数和库存积压。

  3、建立采购配件登记制度,记录购买日期、供应商名称、地址、产品名称及规格、型号、数量、单价、并检查产品合格证等相关证件。

  4、原厂配件、副厂配件、修复件分别标识,明码标价,供用户选择。

  5、维修中换下的配件、总成,应当交托修方(车主)自行处理。

  6、配件出库时,领料人与仓库保管员双方应该核对配件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核对无误后双方签字出库。

  7、仓库保管员应及时、准确做好账务记录,提供准确的进货数据和盘存,确保财务核对工作正常进行。

  八、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1、车间废物、废渣、废轮胎及垃圾集中收集,有效处理,保持环境整洁。

  2、有毒、易燃、易爆腐蚀剂等有害物质排放要符合国家环保部门有关规定,不得乱丢、乱放,必须放在指定区域内,不得危害人民群众身心健康。

  3、车间“三废”(废油、废液、废气)必须放入配置处理三废的设施里,不得乱倒。

  4、车间排水、通风、吸尘、消声等设施要经常打扫和清洗。每天下班各班组要打扫作业场地,保持车间环境清洁卫生。

  5、维修作业时,车间的噪声不得影响和干扰周围住户的休息。

  九、机动车维修档案管理制度

  1、机动车辆维修档案实行一车一档。

  2、机动车辆进行二级维护、总成修理、整车修理应建立维修档案。主要内容有:维修合同、维修项目、具体维修人员及质量检验人员,检验单(进厂检验单、过程检验单、竣工出厂检验单)、竣工出厂合格证(副本)及结算清单等。

  3、换修主要配件名称,如曲轴、气缸、活塞等修理尺寸,装配间隙数据必须填写记录存入档案。使用微机登录备案,以备查验。

  4、随车的机动车辆技术档案,作业完毕时承修方按说明填写相关内容,签字盖章后交与车主方随车出厂。

  5、机动车维修档案必须指定专人保管存放,保存期为二年,使用微机管理车辆维修技术档案时,必须同时保存一份纸质档案。

  十、机动车竣工出厂合格证管理制度

  1、机动车竣工出厂合格证必须指定专人到运管部门领入,做好编号登记,由专人管理。

  2、机动车竣工出厂合格证由生产技术负责人(或总检验员)领取使用,并加盖修理厂公章和质量检验专用章,方可生效。

  3、机动车维修完工,如二级维护、总成修理、整车修理,经检验合格后,由检验员、试车员签字,生产技术负责人(或总检验员)签发机动车竣工出厂合格证。

  4、生产技术负责人(或总检验员)签发机动车竣工出厂合格证应做好发放台账记录,每月底将合格证发放台账上报管理部门备案。

  5、“三单一证”,车方或驾驶员签字,才能生效,并将该资料存入档案。

  6、禁止伪造、盗卖、转借或签发虚假的'机动车竣工出厂合格证。

  十一、质量保证期制度

  1、员工严格按照客户指定的项目、内容作业,不得漏项或减项,不得扩大范围,如需增加项目或更换大件,主动征求客户同意后再进行作业。

  2、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作业项目,不得坑蒙欺诈客户,有好的建议,可向客户及时反馈,不得擅自作主。

  3、交接车辆时,要主动告知车主驾驶人员应注意操作的事项,确保机械正常走合。

  4、承诺质量保证期:

  整车修理20000公里或100天;总成修理20000公里或100天;二级维护5000公里或30天;一级维护、小修、专项修理20xx公里或10天。

  5、质量保证期中行驶里程和日期指标以先达到者为准。

  6、机动车维修质量保证期从维修竣工出厂之日起计算。

  7、客户自购配件,承修单位对托修方的竣工车辆不承担质量保证责任。

  8、由客户自购配件所造成的任何车辆故障或损坏由客户自行负责。

  十二、用户须知

  1、进厂时请将车辆停放在待修区,关闭电源、拉紧手刹。

  2、进厂后请客户主动配合厂里工作人员的安排和接待工作。

  3、请客户到生产技术部门报维修项目,并配合技术人员检查、验收和咨询等工作,客户办完交车手续后到客户接待室休息。

  4、车辆维修竣工后,生产技术部门请客户检查,验收所维修部位,客户认可满意后到生产部门结算工时、材料等费用,客户核对认可无误后双方签字,办完一切手续交车出厂。

  5、车辆出厂后,按照技术人员交代的注意事项,结合使用说明,按照规定正确操作使用,确保机械正常走合。

  6、车辆出厂运行在质量保证期内,若出现故障(如异响、温度偏高、漏水、漏油、机油压力指示灯亮等)驾驶员应立即靠边停车,查找原因或通知厂方,告知故障现象,厂方有责任派人前来检查修理、注意千万不能继续驾驶,以免造成更大的事故,请用户给予配合,多提宝贵意见,谢谢合作。

  十三、财务工作管理制度

  1、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会计事项必须取得原始凭证,并根据审核的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会计、出纳员记账都必须在记账凭证上加盖名章。

  2、财务工作人员应当会同总经理、财务部负责人定期进行财务清查,保证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相符。

  3、财务工作人员应根据账簿记录编制会计报表上报总经理,并报送有关部门。会计报表每月由会计编制并上报一次。会计报表须加盖会计人员和部门负责人名章。

  4、财务工作人员对本部门实行会计监督。财务工作人员受理原始凭证应坚持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则,对记载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

  5、财务工作人员发现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时,应及时向总经理(厂长)书面报告,并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财务工作人员对上述事项无权自行作出处理。

  6、财务工作应当建立内部稽核制度,并作好内部审计。出纳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以及收入、支出、债权和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7、财务审计每季度一次,审计员根据审计事项实行审计、并做出审计报告,报送总经理(厂长)。

  8、财务工作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财务部经理监交,财务部经理交接工作由总经理(厂长)监交。

  十四、承诺制度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端正经营行为,全面公开汽车维修作业规范、收费标准。

  2、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用户至上”的观念,努力维护用户正当权益。

  3、坚持诚信为本,公正签订并忠实履行汽车维修合同,不擅自减少作业项目。

  4、建立用户档案,定期跟踪回访,主动征求意见,开展提醒服务,解答用户咨询。

  5、建立健全汽车维修质量保证体系,全面贯彻执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认真做好汽车维修检验记录,按规定签发汽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

  6、做到采购配件渠道正规化,不使用假冒伪劣配件。

  7、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合理结算费用,依法开具发票。

  8、搞好文明生产和安全生产,防止污染,保护环境,不断完善服务设施和服务功能,做到厂区整洁、环境优美、布局合理。

  十五、投诉管理制度

  1、客户对维修质量、服务质量投诉,要立即受理并作好记录。

  2、对客户投诉的内容,立即查找有关资料记录。

  3、对客户投诉不实的,也应耐心给客户解释,态度应和蔼。

  4、对客户投诉属实的,应尽快给客户满意的答复,约定解决办法。

  5、对投诉有关责任人,依据修理厂的相关规定,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

  6、对责任人的处理结果,尽快将处理结果向客户耐心解释,以取得客户的谅解。

  7、投诉处理结果记录在册,以加强员工的警示教育。

  十六、消防规定

  1、消防工作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防火工作应以防、消结合为基本原则。

  2、消防设备、设施应齐全有效;

  3、消防器材和消防栓应摆放在醒目显著位置,并易于拿放。

  4、建立设备、设施的登记台账和领用记录。

  5、每月应对全厂进行一次安全消防检查,并做好记录,发现有隐患的立即消除或限期整改,并做好记录;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消防会议,对全厂的生产、消防制度的落实进行总结和考评。

  6、每年必须集中组织员工学习消防知识二次,进行灭火实战演练一次。

  7、修理车间严禁职工吸烟、煮饭,油库严禁烟火,保持通风设备良好,油漆车间、油库必须使用防爆灯;严禁用其它普通灯替代,修理技工使用的工作灯必须使用低压灯。

  8、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做到责任到头,目标到人。

  9、制定各项应急处置预案和建立义务消防队。

  十七、用电管理规定

  1、修理厂应按照《电力法》的有关规定,做到安全用电,节约用电。

  2、对线路安装、维修、改造必须符合国家、行业部门的要求。

  3、厂房、车间、门面库房线路严禁私拉乱结,线路的保险必须齐全有效。

  4、各科室、门面部门严禁使用耗电量大或超出额定功率的电器设备。

  5、科室、门面各部门,特别是车间、机器设备的保险丝严禁用铜丝、铁丝替代,电器开关必须保持完好。

  6、科室各部门、车间人员下班或车间修理技工收工后,必须关闭电器、电灯开关和机器设备电源。

  7、值班技术人员应对车间、科室用电情况随时检查,发现故障或问题及时找专职电工进行维修,以确保用电安全。

  十八、防爆规定

  1、油库、库房、漆工车间必须安装防爆灯,严禁用其它灯具代替。

  2、保持油库通风设备完好、有效。

  3、油库工作人员应按照要求穿工作鞋上班。

  4、启功车间,库房应安装防爆灯,严禁用其他灯具代替。

  5、氧气罐和乙炔间隔摆放距离应在150px以上,在搬动气瓶时严禁碰撞,轻拿轻放;

  6、气瓶在使用中,应随时保证气瓶的气阀完好、清洁、气咀严禁油污污染,保持清洁;开闭气阀必须使用专用工具。

  7、保证气瓶防撞橡胶圈随时保持完好状况。

  汽修厂管理制度 篇3

  1、坚决执行政府有关财务、会计的各项法规、政策和制度,依法经营。

  2、财务管理工作由分管责任人负责组织实施。

  3、严格掌握成本开支范围和标准,定期进行成本分析,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4、合理使用流动资金,减少资金占用,保障生产运行。

  5、建立规范的会计账册,做好各项会计工作。

  6、如实申报,缴纳税费,定期上报各种报表。

  7、严格执行费用报销制度,所有票据须先审核、后报销。

  8、对不符合国家财经纪律的'单据,不得报销入账。

  汽修厂管理制度 篇4

  一、汽车维修质量承诺制度

  1、在车辆维修作业中,严格执行作业规范和三级检验制度。

  2、认真填写、整理车辆技术档案和维修档案,按规定签发竣工出厂合格证。

  3、维修中坚决杜绝使用假冒伪劣配件。

  4、对维修车辆实行质量保证期制度,自竣工出厂之日起:

  一级维护、小修及零件修理质量保证期为汽车行驶20xx公里或者10日;

  二级维护质量保证期为汽车行驶5000公里或者30日;

  整车修理或者总成修理质量保证期为汽车行驶20000公里或100日。

  质量保证期中行驶里程和日期指标,以先达到者为准。

  二、汽车维修质量管理制度

  为提高车辆的维修质量,加强全厂职工的质量意识,杜绝质量事故的发生,制定如下制度。

  1.质量管理机构

  本厂成立质量管理领导小组,由分管厂长负责。具体质量管理工作由生产技术部门负责。

  2.质量机构职责

  全面负责全厂质量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和行业主管部门有关《汽车维护工艺规范》、《汽车维护出厂技术条件》、交通部《汽车维修质量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贯彻执行有关汽车维修质量的规章制度,确定质量方针,制定质量目标,对全厂维修车辆进行监督、检查、考核,对维修技术、质量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整改方案。

  (1)建立健全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加强质量检验,进行质量分析。

  (2)收集保管汽车维修技术资料及工艺文件,确保完整有效,及时更新。

  (3)制定维修工艺和操作规程。

  (4)负责车辆档案管理工作。

  (5)负责标准计量工作。

  (6)负责设备管理维修工作。

  (7)负责汽车的检验工作。提高汽车维修质量。

  (8)负责质量纠纷的质量分析工作。

  3.对维修车辆一律进行三级检验,严格进行汽维护前检验、过程检验、竣工检验,严格执行竣工出厂技术标准,未达标准不准出厂。

  认真执行汽车维修质量的抽查监督制度。

  4.材料仓库应严把配件质量关,严格做好采购配件的入库验收工作。

  5.严禁偷漏作业项目。一经发现,即严肃查处.

  三、维修质量检验制度

  1.进厂检验

  维修车辆进厂后,检验员应记录驾驶员对车况的反映和报修项目,查阅车辆技术档案,了解车辆技术状况,检查车辆整车装备情况,然后按照《汽车维护、检测、诊断技术规范》(GB/T18344-20xx)的要求择项进行维修前的检测,确定附加作业项目,并把检验、检测的结果填写在检验签证单上,未经检验签证的车辆,作业人员应拒绝作业。

  2.过程检验

  在维修作业的全过程中,都要进行过程检验。过程检验实行维修工自检、班组内部互检及厂检验员专检相结合的办法。过程检验的主要内容是零件磨损、变形、裂纹情况;配合间隙大小;有调整要求的调整数据;重要螺栓螺母扭矩。对涉及转向、制动等安全部件更须严格的检查。对不符合技术要求的部件,应进行修复、更换,以确保过程作业的质量.过程检验的数据由检验员在检验签证单上完整记录,未经过程检验签证的车辆,厂检验员有权拒绝进行竣工检验。

  3.竣工检验

  竣工检验由检验员专职进行。必须严格按《汽车二级维护竣工出厂技术条件》逐项进行检验签证,必要时进行路试。竣工检验的结果应逐一填写在检验签证单上,未经竣工检验合格的车辆不得送检测站检测,不得出厂。

  4.检验标准:

  (1)《汽车维护、检测、诊断技术规范》(GB/T18344-20xx)

  (2)《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GB/18565-20xx)

  (3)《车辆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xx)

  四、汽车维修档案管理制度

  汽车维修档案管理工作,是汽车维修的基础管理工作,也是企业生产、技术管理的基础工作。

  1.汽车维修档案由业务部门负责收集、整理、保管。汽车大修、总成大修、汽车二级维护的维修档案一车一档,一档一袋,档案内容包括维修合同、检验签证单、竣工证存根、工时清单、材料清单等;汽车一级维护、小修的资料在维修登记本中保存。

  2.维修档案应保持整齐、完整。一车一档装于档案袋中,不得混杂乱装。档案袋应有标识,以便检索。

  3.档案放置应便于检索、查阅,同时防止污染、受潮、遗失。

  4.车辆维修竣工后,检验员应在车辆技术档案中记载总成和重要零件更换情况及重要维修数据。

  5.单证入档后除工作人员外,一般人员不得随意查阅,更改,抽换。如确需更正,应经有关领导批准同意。

  6.车辆维修档案保存期2年。

  五、汽修厂人员技术培训制度

  人力资源是企业竞争力中最主要的因素,人的综合素质又是人力资源中的主要因素。各种形式的培训是提高人员素质的有效途径,随着汽车技术的日新月异,新产品、新技术、新装备、新材料、新工艺不断涌现,培训和学习是没有止境的。

  1.培训形式:

  上岗培训:由行业主管部门和学校联合主办,通过对本行业相关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安全知识的教育,取得上岗资格证。

  技术等级培训:由行业主管部门联合劳动部门共同举办,包括汽车修理各工种的初级、中级、高级工培训,考核合格由劳动部门发给技术等级证书。

  技术专题培训:针对某项新技术的培训,由专家主讲,发结业证书。

  特殊岗位培训:厂长、检验员、业务员、结算员等岗位的培训,合格者由行业主管部门发给上岗证书。

  厂内业务技术性训:由厂内根据需要自行组织的培训。

  2.建立人员档案。编制全厂人员名册,记录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籍贯、文化程度、工种、技术等级、住址、电话等基本信息。

  3.编制岗位的素质能力要求。

  4.每年依据本厂人员情况及岗位能力要求,编制年度培训计划,确定参加培训人员的名单和培训种类及本厂自行组织培训的详细计划,并上报运管处维管科一份。

  5.参加培训人员应与厂方签订服务合同,服务3年以上的,培训费用由厂方承担,不到3年由本人承担。

  6.制定奖惩措施,凡外派参加培训人员,成绩合格者费用按合同规定由达方承担,不合格者,厂方不予承担(应在合同中明确),成绩优秀者应予奖励。

  7.每次参加培训的资料和记录,应建立档案,妥善保管。

  8.服务合同期满后,人员要求调离本厂的,应在一个月前向厂方提出书面辞职报告。人员调离时应由相关业务科室签署意见,厂长批准。在没有经济纠葛的情况下,应予同意。

  合同期未满要求辞职的,则按合同规定办理。

  9.人员培训管理工作由办公室负责。

  六、汽修厂配件材料管理制度(汽修厂仓库管理制度相关)

  1、自觉遵守厂部各项管理制度,仓库严禁闲杂人员入内。

  2.及时做好供方的选择、评审工作。根据生产需要及时编制采购计划单,计划单经厂领导签字同意后即按单就近采购。

  3.材料及零配件进库前要验收,末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准进库,不准使用。

  4、材料入库后要立卡、入帐,做到帐、卡、实物三符合。

  5、材料应分类、分规格存放,。

  6、保持仓库整洁,做好材料、配件的防锈、防腐、防失窃工作,做好仓库的消防工作。

  7、修理工凭派工单领料,由库管员填写材料单,领料人签名,领用大总成件要经分管领导签字同意。领新料必须交旧料,严格执行领新交旧制度。

  8、加强对旧料的管理工作。

  9、材料及零配件的领用应执行先进先出的规定,严格执行价格制度,不得随便加价。

  10、仓库每个月进行一次清仓盘点,消除差错,压缩库存。

  七、汽车修理厂(厂长)岗位职责

  1、全面负责企业的生产经营、产品质量和安全生产等各项工作。

  2.建立和完善企业的管理制度和组织机构,并落实各项工作责任制。

  3.确定质量方针,建立质量目标。

  4.经常性地向组织开展职工质量、安全教育。

  5.建立、完善厂内机构设置,明确职责和权限,保持内部沟通,确保正常运转。

  6.负责对厂内的各项管理工作进行评审,以期逐步改进、完善、提高。

  7.保证获得和保持设施、设备、人员等必需的资源,满足生产的需要。

  八、汽车维修质量检验员岗位职责

  1、认真学习汽车维修质量检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2.严格执行国家及行业的有关汽车维修技术标准和其它相关技术标准;

  3.负责进厂维修车辆的检验、检测、诊断工作;

  4.负责维修车辆在维修过程中的各项检验工作,包括过程和竣工检验,严把维修质量关,并按规定的要求认真填写维修质量检验签证单和车辆技术档案;

  5.负责维修车辆检测工作,及时进行质量分析,为不断改进质量提出意见和建议;

  6.做好汽车维修质量状况的上传下达工作,当好领导的参谋,起到顾客和维修工、领导和职员工间的桥梁作用;

  7.参与汽车返修或机务事故原因分析和质量判断;

  8.秉公行使质量检验和技术鉴定的职权;

  9.完成厂长分配的其它工作任务。

  九、汽车维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厂区内不准吸烟,发现吸烟者必须立即制止,各清洁管辖区不得有烟头、油污、垃圾和影响安全生产的杂物。

  2、按规定的地方存放油料,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车间,工作间不得存放。

  3、板金车间不准用油,其他车间不准用火,却须交替作业的,必须向有关部门申请同意后,保持安全距离,作好防范错施,方可作业。

  4、焊接带油污的部件,压力容器、油箱和其它危险物品时,必须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作业。

  5、掌握消防知识、熟悉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消防器材按规定挂放在明显位置,定期检查、保养,失效的应及时申报更换。

  6、严禁违章作业和违章操作使用各种用电设备及各种机机件设备。

  7、须维护和增加用电设施的,必须先申请同意,指派专业人员施工作业,严禁私拉乱接。

  8、公司任何员工都有义务和权利制止、拒绝和揭发违反安全生产的一切行为。有义务积极参加灭火、救灾、应急突发事件。

  9、严禁少年儿童进入工作场所,否则因此而造成的一切后果公司概不负责。

  处罚:有违反以上规定的,每次罚款50元/100元,造成经济损失和人员伤害的',赔付一切经济损失,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的,作除名处理,并送司法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

  十、汽修厂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新职工入厂,须进行消防安全的职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消防安全基本常识、灭火器及消火栓的操作使用等。

  2、对每名员工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教育,培训情况记录存档。

  3、公司每个季度对全体职工进行疏散演习,对义务消防队员进行灭火演习专门培训,使每个职工都能熟练使用灭火器材,

  4、公司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消防控制室的操作人员等有关人员应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

  5、电焊、气焊等在具有火灾危险区域作业的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过消防培训,持证上岗

  6、各车间、班组等部门展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应根据各部门、各阶段、各字的特点进行针对性的教育。

  7、公司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建立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自职责,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公司安全部人员每日对公司进行防火检查。公司安全部每月对公司进行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受检部门负责人应按通知要求及时整改火灾隐患。

  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公司规定给予处罚。

  三.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公司消防设施器材由安全部管理,定期检查检测消防设施器材。

  2、对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建立档案管理。

  3、消防设施、消防器材应定点存放、定人保养、定期检查,并将检查情况记录存档。

  4、对全公司职工进行教育,要求员工爱护消防设施器材,对刻意破坏损坏消防设施、器材的行为,将要求赔偿,并提出惩处。

  5、公司按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要求,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和应急照明等消防器材、设施、并保持消防设施处于正常状态。

  四.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公司管理职能部门每月一次对各部门进行防火检查,对所发现的问题以书面形式责令其限改,并督察整改到位。

  2、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应每月组织一次消防安全会议,讨论检查过程中发现的火灾隐患及相应的整改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3、公司各部门收到火灾隐患整改同时后,应抓紧督促有关人员落实整改措施,一时无法整改的部门应落实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

  六.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公司应严格实行用火用电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2、用电安全管理: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

  3、车间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否则安全部将对责任人提出处分。

  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七.车间消防安全生产“十不准”

  1、不准在车间内吸烟,擅自进行明火作业。

  2、不准占用疏散通道。

  3、不准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4、不准在生产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大门上锁或关闭。

  5、不准随便动用消防器材。

  6、非机修人员不准擅自拆装机器设备。

  7、不准无证上岗操作危险机台。

  8、故障设备未修好前,不准使用。

  9、上班时间不准怠工、滋事、打架或擅离职守。

  10、不准赤膀赤脚进车间,不准带小孩进车间。

  八、汽车维修质量管理制度

  为提高车辆的维修质量,加强全厂职工的质量意识,杜绝质量事故的发生,制定如下制度。

  1、质量管理机构

  本厂成立质量管理领导小组,由分管厂长负责。具体质量管理工作由生产技术部门负责。

  2.质量机构职责

  全面负责全厂质量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和行业主管部门有关《汽车维护工艺规范》、《汽车维护出厂技术条件》、交通部《汽车维修质量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贯彻执行有关汽车维修质量的规章制度,确定质量方针,制定质量目标,对全厂维修车辆进行监督、检查、考核,对维修技术、质量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整改方案。

  (1)建立健全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加强质量检验,进行质量分析。

  (2)收集保管汽车维修技术资料及工艺文件,确保完整有效,及时更新。

  (3)制定维修工艺和操作规程。

  (4)负责车辆档案管理工作。

  (5)负责标准计量工作。

  (6)负责设备管理维修工作。

  (7)负责汽车的检验工作。提高汽车维修质量。

  (8)负责质量纠纷的质量分析工作。

  3.对维修车辆一律进行三级检验,严格进行汽维护前检验、过程检验、竣工检验,严格执行竣工出厂技术标准,未达标准不准出厂。

  认真执行汽车维修质量的抽查监督制度。

  4.材料仓库应严把配件质量关,严格做好采购配件的入库验收工作。

  5.严禁偷漏作业项目。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6.发动机总成修理,按修理工艺要求,对发动机进行冷磨试,冷磨时间不得低于1.5小时,热试不得少于1小时,且必须主修人员在场随时观察运行情况,并作好应急准备和有关数据记录。

  汽修厂管理制度 篇5

  一、为了我厂开展生产经营有序的进行,确保职工生命财产安全。切实搞好火灾、污染、事故的预防工作,防止重大特大火灾,污染事故发生必须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认真贯彻执行“谁主管,认负责”的'原则。

  二、抓好防火、防污染管理工作必须放在与抓好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并驾齐驱的主要议事议程上来。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原则,切实搞好防火、防污染管理工作。

  三、开展职工的安全培训和教育工作,使每个职工都能达到全懂(懂本岗位生产过程和原辅料的安全危害和危险性,懂预防措施,懂扑火灾方法),三会(会报警、会正确操作使用灭火器、会扑救初期火灾)。

  四、认真做好日常安全防火和防污染的管理工作,在维修过程中,首先切断车辆电源。车辆的电器线路必须包扎规范、安装牢固、严禁私拉乱接和违章作业及短路引起自然火灾。氧气、乙炔按规定隔离摆放,离明火源不得少于15m。使用照明火的钣金车间距离漆工、机修工不得小于10m。确需另外使用明火的,实行专人到指定安全地点进行,用后浇水熄灭,打扫干净,保证不污染环境。

  五、值班人员随时检查区域内各个地点及火灾隐患易发点,发现一次整改一次,保证不留隐患和“死角”。重点对材料、油料、库房及易燃物品存入地进行认真仔细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确保安全。

  六、对在修车过程中所产生的废弃物品,坚持回收,存放处理,严禁将废弃的油料和溶剂液体倒入下水道,造成二次污染。

  七、严格用电管理,随时检查电器、线路、闸刀开关、插头插座的完好率,保证破损漏电现象发生,用后立即切断进线电源,严禁私拉乱接电线,违章作业和危险操作。对破损、老化和接触不良的电源线路应及时更换,防止电源漏电起火,引起火灾。节约用水,用后即时关紧水龙头,严禁长流水和关闭不严出现的跑、冒、滴、漏现象,厉行节约,反对浪费。

  八、发生火灾、污染事故和处理措施。

  1、发生火灾时,及时进行灭火扑救,同时将火灾发生的时间、地点向消防119电告急救。全力扑救初始火灾。

  2、积极协助消防部门现场扑救火灾,同进组织义务消防人员疏散其它人员和财物,以免扩大损失范围。

  3、立即切断电源,疏散可燃气体、液体和危险物品,防止泄漏和爆炸。尽量缩小火灾范围,便于扑救。

  4、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对事故的调查,清理灾后现场和评估换算经济损失工作。

  5、事故处理后,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将总结报告整改措施和处理意见报消防和主管部门备案。

  汽修厂管理制度 篇6

  一、按时上、下班,不准迟到、早退、旷工及擅离工作岗位,发现一次罚款10元。

  二、全体员工实行统一着装,挂牌上岗,凡违犯者每次罚款10元。

  三、有事必须请假,实行限时轮休。一天以内有车间主任审批,两天(含两天)以上有分管副总审批,未经批准不上班者以旷工处罚。一个月内旷工一天者扣半个月工资,旷工两天者扣一个月的工资,旷工两天以上者,予以辞退,对当月出满勤的人员实行奖励制度,学员奖20/月,后勤及维修人员奖30/月,车间主任(含负责人)奖50/月。

  四、实行日考核制度,凡事假超过公司规定的`,按缺勤天数扣发应得工资。

  五、上班时间不准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发现一次,扣发工资20元。

  六、凡在公司内打架斗殴、酗酒闹事,发现一次罚款50元,造成损失或人身伤亡的由责任人承担法律责任。

  七、严禁吃、喝、卡、拿客户钱物,每次罚款100元。

  八、凡出现违法、违章、违规有损公司形象声誉的行为,并造成极坏影响的一律予以开除。

  九、凡服务态度恶劣与客户争吵,下逐客令者,首次批评教育,罚款100元,超过三次者,予以开除。

  十、严禁个人对外承修车辆,捞取好处费,每发现一次扣发工资200元。

  汽修厂管理制度 篇7

  1.为保证生产正常进行,保障员工身体健康,家庭幸福,全体员工必须遵守本制度。

  2.全厂员工必须按规定参加安全生产教育,严格遵守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和机具操作规程,任何人不得违反。

  3.工作时不得在厂内打闹、追逐、大声喧哗,厂区内严禁吸烟。

  4.必须按规定穿着劳动保护用品,不得穿拖鞋上班。

  5.非工作需要不得动用任何车辆,汽车在厂内行驶车速不得超过8Km/h,不准在厂内试刹车。严禁无证驾驶。

  6.在车间、油库、材料间等处所应配备充足的灭火器材,并加强维护,使之保持良好技术状态,所有员工应会正确使用灭火器材。

  7.进入油库,严禁吸烟,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油库,加强对易燃物品的管理,不得随意乱放。。

  8.工作灯应采取低压(36伏以下)安全灯,工作灯不得冒雨或拖

  过水地使用,并经常检查导线,插座是否良好。

  9.手湿时不得扳动电力开关或插电源插座,电源线路保险丝应按规定安装,不得用铜线、铁线代替。

  10.非电工不得搬弄配电盘上的开关及电器设施。

  11.下班前必须切断所有电器设备的'前一级电源开关。严禁电器、电动机在雨天淋雨受潮。

  12.作业结束后要及时清除场地油污杂物,并将设备机具整齐安放在指定位置,以保持施工场地整齐清洁。

  13.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

  汽修厂管理制度 篇8

  一、坚持增收节支增加效益的原则,实行钱帐分管,购、钱分离(即购物的不管钱,管钱的不购物,杜绝钱、物一手清)按权限审批,相互制约,帐务公开。

  二、购置固定资产,必须经公司领导班子研究报董事会批准。

  三、业务经营性借款,由分管副总审核,3000元以下由总经理签批,3000元以上由常务董事长签批,非业务性借款必须经办公室申请,分管副总审核,500元以下由总经理签批,500元以上由常务董事长签批。

  四、严格控制非业务性开支,压缩招待费,车辆燃料费用。各类支出必须由经办人签名、分管副总审核、总经理复核后报常务董事长签字。

  五、出发费实行定额补助,去大中城市出发需住宿的每人每日住宿及餐费共补助120元,不需住宿的每日补助餐费25元;去中小城市出发需住宿的每日住宿及餐费补助100元,不需住宿的每日补助餐费20元。交通费凭票实报,乘座软卧、飞机等高档运输工具的应经常务董事长批准。

  六、不按规定违规开支的,经查实按支出额的.双倍罚款;购物价格经查实明显高于正常价的,按超出部分的20%罚款。

  七、现金实行限额管理,超限额必须及时送存银行,库存限额根据业务量大小由常务副总审核报总经理审批后实施。所有的资金必须存入开户银行帐户,严禁乱存款。

  八、因公借款由个人开写借条,按权限按程序审批后领取借款,但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交帐,凡超越时间不交帐者均属“挪用”,除在当月工资扣除外将按公司规定严肃处理。

  九、严禁出现与公司事务无关的借款,违反者除扣发借款人工资外并按责任大小给予相关人员借款额一到两倍的罚款。

  十、财务坚持日清、月结、年核算,按月公布收、支经营状况,及时进行财务分析,制定次月经营计划

  汽修厂管理制度 篇9

  第1章 总则

  第1条 为防止客户信息泄露,确保信息完整和安全,科学、高效地保管和利用客户信息,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 本制度适用于客户信息相关人员的工作。

  第3条 客户的分类如下。

  1. 一般客户:与企业有业务往来的经销单位及个人。

  2. 特殊客户:与企业有合作关系的律师、财务顾问、广告、公关、银行、保险等个人及机构。

  第2章 客户信息归档

  第4条 客户开发专员每发展、接触一个新客户,均应及时在客户信息专员处建立客户档案,客户档案应标准化、规范化。

  第5条 客户服务部负责企业所有客户信息、客户信息报表的汇总、整理。

  第6条 为方便查找,应为客户档案设置索引。

  第7条 客户档案按客户服务部的要求分类摆放,按从左至右、自上而下的顺序排列。

  第8条 客户信息的载体(包括纸张、磁盘等)应选用质量好、便于长期保管的材料。信息书写应选用耐久性强、不易褪色的材料,如碳素墨水或蓝黑墨水,避免使用圆珠笔、铅笔等。

  第3章 客户信息统计报表

  第9条 客户服务部信息管理人员对客户信息进行分析、整理,编制客户信息统计报表。

  第10条 其他部门若因工作需要,要求客户服务部提供有关客户信息资料的`定期统计报表,须经客户服务部经理的审查同意,并经总经理批准。

  第11条 客户信息统计报表如有个别项需要修改时,应报总经理批准,由客户服务部备案,不必再办理审批手续。

  第12条 客户服务部编制的各种客户信息资料定期统计报表必须根据实际业务工作需要,统一印刷、保管及发放。

  第13条 为确保客户信息统计报表中数据资料的正确性,客户信息主管、客户服务部经理应对上报或分发的报表进行认真审查,审查后方可报发。

  第4章 客户档案的检查

  第14条 每半年对客户档案的保管状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做好检查记录。

  第15条 发现客户档案字迹变色或材料破损要及时修复。

  第16条 定期检查客户档案的保管环境,防潮、防霉等工作一定要做好。

  第5章 客户信息的使用

  第17条 建立客户档案查阅权限制度,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随意查阅客户档案。

  第18条 查阅客户档案的具体规定如下。

  1. 由申请查阅者提交查阅申请,在申请中写明查阅的对象、目的、理由、查阅人概况等情况。

  2. 由申请查阅者所在单位(部门)盖章,负责人签字。

  3. 由客户服务部对查阅申请进行审核,若理由充分、手续齐全,则予以批准。

  4. 非本企业人员查阅客户档案,必须持介绍信或工作证进行登记和审核,查阅密级文件须经客户服务部经理批准。

  第19条 客户资料外借的具体规定如下。

  1. 任何处室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分散保管客户资料和将客户资料据为己有。

  2. 借阅者提交借阅申请,内容与查阅申请相似。

  3. 借阅申请由借阅者所在单位(部门)盖章,负责人签字。

  4. 信息管理专员对借阅申请进行审核、批准。

  5. 借阅者把借阅的资料的名称、份数、借阅时间、理由等在客户资料外借登记册上填写清楚,并签字确认,客户资料借阅时间不得超过三天。

  第20条 借阅者归还客户资料时,及时在客户资料外借登记册上注销。

  第6章 客户信息的保密

  第21条 客户服务部各级管理人员和信息管理人员要相互配合,自觉遵守客户信息保密制度。

  第22条 凡属“机密”、“绝密”的客户资料,登记造册时,必须在检索工具备注栏写上“机密”、“绝密”字样,必须单独存放、专人管理,其他人员未经许可不得查阅。

  第23条 各类重要的文件、资料必须采取以下保密措施。

  1. 非经总经理或客户信息主管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

  2. 其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由指定人员负责,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第24条 企业相关人员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如果需要提供客户资料时,应事先获得客户信息主管和客户服务部经理的批准。

  第25条对保管期满,失去保存价值的客户资料要按规定销毁,不得当作废纸出售。

  第26条 客户信息管理遵循“三不准”规定,其具体内容如下。

  1. 不准在私人交往中泄露客户信息。

  2. 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客户信息。

  3. 不准在普通电话、明码电报和私人通信中泄露客户信息。

  第27条 企业工作人员发现客户信息已经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客户信息主管及客户服务部经理。相关人员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处理。

  第7章 附则

  第28条 本制度由客户服务部负责解释、修订和补充。

  第29条 本制度呈报总经理审批后,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汽修厂管理制度 篇10

  汽车维修管理制度

  一、不准赤脚或穿拖鞋、高跟鞋和裙子上班。留长发者要带工作帽;

  二、工作时禁止吸烟;

  三、工作时要集中精神,不准说笑、打闹;

  四、使用一切机工具及电气设备,必须遵守其安全操作规程,并要爱护使用;

  五、工作时必须按规定穿戴劳保用品,不准光膀子进行工作;

  六、严禁无驾驶证人员开始一切机动车辆;

  七、严禁开努与驾驶证规定不相符的车辆;

  八、未经领导批准,非操作者不得随便动用机床设备;

  九、工作场所、车辆旁、工作台、通道应经常保持整洁,做到文明生产;

  十、严禁一切低燃点的油、气、醇,与照明设施及带电的线路接触。

  汽车维修竣工检查制度

  一、按照维修协议合同内容检验;

  二、按成都市汽车大修竣工技术标准检验;

  三、检验所修项目的技术性能是否达到技术标准;

  四、作外观检查应完好清洁;

  五、整车外观检查和试车;

  六、路试后要填写试车技术卡存档;

  七、按维修协议内容和技术标准向用户交车。

  汽车电工安全操作制度

  一、装卸汽车发电机和起动机时,应将汽车电源总开关断开,切断电源后进行,未装电源总开关的,卸下的电线接头应包扎好;

  二、需要起动机检查电路时,应注意车底有无他人在工作,预先打招呼、拉手刹、放空档,然后发动,不熟练人员及学员不得随便发动;

  三、汽车内线路接头必须接牢并用胶布包扎好。穿孔而过的线路要加胶护套;

  四、装换蓄电池时,应有用蓄电池攀带;

  五、蓄电池架发现损坏时,应立即移工修理,不得凑合使用;

  六、装蓄电池时,应在底部垫以橡皮胶料,蓄电池之间以及周围也应用木板塞紧;

  七、电池头、导线夹应装可靠,不准用铁丝代用;

  八、配制电液时,应将硫酸轻轻加入蒸溜不内,同时用玻璃棒不断搅拌达到散热迅速的目的。严禁将水注入硫酸内,人员应穿戴胶水鞋和橡胶手套,戴防护眼镜;

  九、蓄电池维修、装配间应有良好的通风设备和防火设备,防止人员铅中毒及发生火警。充电池工作间空气要流通,室内及存放蓄电池地方4米内严禁烟火。

  十、切实执行电池在新装及大修后的第一次充电。初充电的好坏直接影响蓄电池的寿命。初充电后至少应以相当于蓄电池容量的'1/10的放电率放电一次,直至单电电压降至1.7V为止。再以初电的充电率充足,充足后安置24小时后方能使用。

  十一、充电时应将电池盖打开,电液温度不得超过450C。

  十二、蓄电池应用放电叉测量,不可用手钳或其它金属试验,防止发生爆炸。

  十三、工作时,如不慎有电液落在皮肤或衣服上,应立即用5%苏打水擦洗,再用清水冲洗。

  十四、清洗发电机、起动机及其他电器设备应使用不带添加剂的工业汽油,并注意防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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