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服务管理制度

时间:2024-12-27 12:24:59 赛赛 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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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服务管理制度(通用20篇)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是各种行政法规、章程、制度、公约的总称。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咨询服务管理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咨询服务管理制度(通用20篇)

  咨询服务管理制度 1

  1.0目的

  确保业户咨询的内容能及时、准确、合理地得到答复与跟进。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服务中心在服务范围内对业户的咨询服务。

  3.0职责

  3.1物管公司总监、物管部经理负责总体协调、监督、检查咨询的效果,并根据需要组织安排不定期的其它咨询活动。

  3.2客户服务部负责对业户咨询的归口管理;

  3.3物业服务中心辖下各部门协助客户服务部作好答复业户咨询工作;

  3.4物业服务中心所有员工负责客户咨询的现场接待工作。

  4.0工作内容

  4.1工作要求

  4.1.1被咨询人要抱着真诚、友善的态度,热情接待咨询业户,耐心、细致、正确地解答业户咨询的`问题;

  4.1.2客户服务部人员除熟悉本职工作外,还需了解本楼盘工程部、礼宾部、会所和财务的日常运作情况,并且注意收集与业户有关的信息(如:电视、通信、电脑网络故障报修电话,所在地派出所电话等),建立信息档案,力求做到及时满足业户咨询的需要;

  4.1.3业户咨询的问题,客户服务部不能及时答复的,必须按双方协定的时间给予业户答复;

  4.1.4咨询服务的过程要在《客服前台工作台帐》做出记录。

  4.2咨询服务操作流程

  4.2.1接待人员将业户要咨询的内容记录在《客服前台工作台帐》上,检索信息档案,能即时答复的即时做出答复,不能即时答复的,与咨询业户协定答复时间,做好跟进处理,不让客户多跑一趟。重要的咨询事情立即向客服主任汇报,需要转其它部门答复的在《客服前台工作台帐》备注栏上注明,并及时知会相关部门跟进与答复。

  4.2.2咨询属于安全服务专业性、工程服务技术性或租赁方面的问题,由客服组与相关部门沟通,协同做出答复,若沟通出现不畅时,由物业经理协调解决。

  4.2.3属于非本楼盘所能答复的问题(如:房产证发放,电话管线费等),客户服务部须请示物管部经理后,方能做出答复或指引。

  4.2.4物业主管每天查看《客服前台工作台帐》记录,做出跟进安排,重要的咨询事情立即向物管部经理汇报。

  4.2.5物业经理每周不少于一次查看《客服前台工作台帐》,检查咨询的效果,并对咨询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重要的咨询事情立即向公司领导汇报。

  4.2.6政府部门、其它服务单位等到楼盘举办临时性咨询活动,须得到公司领导批准,由物业经理安排提供协助。

  4.3咨询标准

  4.3.1不能与咨询业户发生争吵;

  4.3.2咨询接待过程中,不得使用不知道、没办法、不归我管等用语,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搪塞、推诿、踢皮球。

  4.3.3完全在双方协定时间内答复业户;

  5.0相关表格

  5.1《客服前台工作台帐》

  5.2《客服组日工作记录表

  咨询服务管理制度 2

  第一条为促进我局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进一步增强重大决策的合理性和可行性,促进重大决策的民主化、制度化和科学化,提高重大决策事项的质量,促进领导干部知法懂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根据我局重大决策的需要,组织专家围绕全局性、长期性、综合性问题进行战略研究、对策研讨,提供法律科学的咨询、论证意见。

  第三条法律咨询实行动态管理,重大决策法律咨询实行咨询。

  第四条法律咨询主要职责:

  (一)对拟实施的关系全局水利事业发展涉法问题的咨询;

  (二)对解决我局发展中重点、难点和热点的`法律问题的咨询;

  (三)对其他重要工作决策前的咨询;

  (四)对其他需要咨询事项的咨询。

  第五条咨询论证方式:

  (一)通过召开法律咨询论证会议形式进行;

  (二)通过网络、电话、书面等形式进行。

  第六条重大决策事项咨询程序:

  (一)所涉及的单位按职责规定提出咨询事项;

  (二)所涉及单位提供相关材料;

  (三)所涉及单位组织召开法律咨询会议或通过网络、电话、书面等形式,听取法律咨询组的意见和建议;

  (四)所涉及单位根据法律咨询组成员的意见,形成决策建议报镇政府。

  第七条法律咨询组成员应就下列内容对咨询事项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咨询事项是否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

  (二)咨询事项是否符合安顺经济社会发展实际;

  (三)咨询事项的必要性、重要性和可行性;

  (四)其他需要咨询的内容。

  第八条重大决策法律咨询人员应做到:

  (一)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坚持客观公正、科学合理的原则;

  (二)善于听取各方面意见,团结同志,合作共事;

  (三)在精力和时间上能够保证法律咨询组的相关工作和活动。

  咨询服务管理制度 3

  一、心理咨询员有责任向来访者说明咨询工作的保密原则,以及应用这一原则的限度。

  二、心理咨询工作中的有关信息,包括个案纪录、测验资料、信件、录音、录像和其他资料,应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作为档案,及时送档案室进行保存。

  三、除了心理咨询员和档案管理员以外,学校任何其他人员包括班主任和任课教师等,都无权查看心理档案室档案材料。

  四、心理咨询员只有在来访者同意的.情况下,才能对咨询过程进行录音、录像。因专业需要进行案例讨论、教学引用和科研写作时,应隐去那些可能据以辨认出来访者的有关信息。

  五、在心理咨询工作中,一旦发现来访者有危害自身和他人的情况,必须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意外事件发生(必要时应通知有关部门或家属),但应将有关信息的暴露程度限制在最小范围内。

  六、心理咨询员接受卫生、司法或公安机关法律规定的询问时,不得做出虚伪的陈述或报告。

  咨询服务管理制度 4

  1、树立“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理念,积极、主动、热情地为顾客提供人性化、个性化、优质化的高品质服务。

  2、自觉遵守医德规范、劳动纪律、医院各项规章制度。

  3、咨询客服人员必须听从上级安排。不说对本院不利的话,不做对本院不利的事。

  4、不利用工作之便,泄露公司机密及用户信息,情节严重解聘,如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5、员工在办公区须衣着得体;在办公区内将手机设置为振动状态;接听或拨打私人电话请在办公区以外。禁止随意交头接耳或大声喧哗。

  6、爱护公用资产,要特别注意维护办公桌椅、办公电脑及电器设备的正常使用。出现问题须及时汇报以便及时调换。

  7、保持办公桌面整洁,办公桌面上仅摆放与工作有关的物品;办公区内只能从事与工作相关的事情;办公电脑上只能安装和使用与工作相关的`程序和软件。

  8、自觉学习业务知识,了解岗位新理论,新知识,熟练掌握本岗位的业务技能,为医疗一线提供优良服务和信息。

  9、在工作过程中应保持坐姿端正,语音适中,接听电话中不得喝水、咀嚼东西;网络客服需认真回答,详细解释。

  10、客服人员不可以不理采客户,要主动、热情、耐心,如果有事走开要跟一起当班的同事打过招呼方可离开岗位。

  11、如遇到不冷静的用户,要保持克制,不使用嘲笑和侮辱的语言,不在办公区内发泄不满、抱怨和随意谈论客户,或影响其他同事工作。

  12、对于客户的有关咨询,客户服务员要认真回答,详细解释,凡属专业性较强的问题,不能准确回答的,要很礼貌地告诉客户找专业科室或专家咨询,并告知电话号码。

  13、深入各个临床和医技科室以及其他相关部门,收集各种医疗技术与服务信息,为客户提供更优质的咨询和导医服务。

  14、熟悉各科室的功能和所开展的医疗技术项目;熟悉各科专家的专长、出诊时间以及专科出诊时间;掌握各科常见病的分诊和防治知识;了解常做的检验报告的数值和临床意义;与各科室做好沟通,密切配合。

  15、顾客的电话回访,客户服务资料的汇总、分析和整理,每月做出分析报告供领导和有关部门决策,送交主管部门。

  16、客服工作人员要以大局为重,相互团结,相互关心,禁止吵闹,禁止“无原则纠纷”。

  17、客服工作人员有事需要提前向上一级请假,以确保工作正常展开。如果当班无人,每个客服人员都要相互留联系方式,比如电话,家庭地址,必须及时相互通知,以便顺利安排工作。

  18。不带情绪上班,如有特殊情况可以换班或请假。工作量突然增多的时候,要杜绝倦怠心态。

  19、非客服中心人员禁止被带入办公区,禁止公开咨询工作帐号,咨询工作数据。

  20、不断提高安全防范意识,业务上注意语言严谨、规范、专业。下班前进行安全检查,加强防盗、防火、防暴、防破坏意识。

  咨询服务管理制度 5

  1、心理咨询室环境要求保持一种和谐、温馨、安全的环境氛围。

  2、心理咨询教师要严格遵守心理咨询教师职业道德,具备心理咨询工作能力,为人师表,认真工作。

  3、心理咨询时,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心理咨询的原则和制度。

  4、学生心理档案工作应认真按照学生存档建立管理规程进行操作。

  5、心理咨询值班时间应固定不变,值班老师应按时值班,并按行业要求做好原始心理咨询记录。

  6、心理咨询室工作应配合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整体部署。

  咨询服务管理制度 6

  一、担任心理健康教育的教师必须要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修养。

  二、面向全体学生,通过普遍开展教育活动,使学生对心理健康教育有积极的认识,使心理素质逐步得到提高。

  三、关注个别差异,根据不同学生的.不同需要开展各种形式的教育和辅导,提高他们的心理健康水平。

  四、对来访者做到耐心、热情、保密。

  五、建立来咨询学生的心理档案,记录来信、电话等,注意保密,不外泄。对来信者及时回信,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和处理。

  六、对少数有心理困扰或心理障碍的学生,给予科学有效的心理咨询和辅导,对极少数有严重心理疾病的学生,及时识别并转介到医学心理诊治部门进行有效诊治。

  七、建立网上心理咨询聊天室,每周五晚7:00—9:00由心理健康教师值班。学校论坛上也开辟专栏,供师生讨论、沟通。

  咨询服务管理制度 7

  一、心理咨询师必须态度热情,工作细致和认真。

  二、尊重未成年人人格,保护未成年人隐私,切实履行保密原则。

  三、对未成年人坚持正面引导,采取开发,诱导,杜绝强硬说教或强加于人,辅导过程中不带个人情绪和自己价值观。

  四、心理咨询师按时到岗,确保咨询工作正常运行。

  五、保持室内环境整洁,舒心。

  六、做好台账及有关材料的存档工作,及时整理,装订成册,未经同意,有关资料不得外借。

  七、在规定时间内认真做好未成年人个别辅导或电话咨询工作。

  八、爱护室内各项设备,保持正常使用。

  九、工作完毕,关好门窗,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十、遇到重大事件,应及时向领导反映。

  十一、心理辅导员必须钻研专业知识,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十二、保证档案资料的保密性,除中心心理咨询师,其他人不得单独进入辅导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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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咨询员守则

  1.咨询人员应做到热爱学生,热爱学校心理咨询专业工作。

  2.咨询人员应严格按科学态度和专业要求工作。

  3.咨询人员必须平等对待学生、信任学生,在与来访学生相互尊重的基础上开展工作。

  4.咨询人员应遵循教育发展的规律向学生提供帮助,立足于启发学生自己认识自己,自己接纳自己。

  5.咨询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原则。

  6.咨询人员在帮助学生的过程中,应努力动员与争取教师和家长的配合与支持,建立有利于学生发展的理性社会支持系统。

  7.咨询人员必须始终注意保持和来访学生关系的纯洁性,不得与来访学生及其家长建立心理咨询和教育关系以外的任何其他关系。

  二、来访者须知

  1.坦诚。向辅导老师坦城地表露自己,不必掩饰或伪装。

  2.自愿。是否开始或终止接受心理咨询都由来访者本人决定,辅导老师只能提出建议,无权强硬要求。

  3.自主。心理咨询的.理念是“助人自助”,所以咨询的主角不是辅导老师,而是来访者自己。

  4.尊重。尊重辅导老师,来访者必须提前预约咨询时间,并严格遵守。

  5.保密。保密是心理咨询的工作原则之一,也是职业道德的集中体现。但下述几种情况除外:

  (1)来访者出现自己伤害或伤害他人的倾向。有必要通知来访者班主任、父母以及相关人员,以采取必要的措施。

  (2)来访者的问题涉及法律责任,如有必要,咨询老师应将信息资料呈交有关机构。

  咨询服务管理制度 9

  一、咨询预约

  求助者与来访者之间预约好咨询时间。

  二、初诊接待

  了解求助者的问题,咨询师确定求助者的问题是否符合心理咨询的范围,以及咨询师自己能否帮助求助者解决问题。如果不属于心理咨询范围,或者不是自己心理咨询领域,咨询师建议求助者到相应机构或者咨询师那里寻求心理咨询。

  三、心理诊断

  咨询师需要对求助者的问题和相关方面的情况有一个全面的了解,对求助者的问题的类型和严重程度有一个诊断,需要对造成求助者问题的原因进行分析和判断。心理诊断主要通过与求助者的谈话、与求助者密切关系人士的谈话、心理测验等方式进行。

  四、确定咨询方案

  咨询师与求助者协商首先解决问题的顺序,协商咨询的.时间等问题。与求助者达成一致。如果能够达成一致,就进入心理咨询阶段,如果不能达成一致,咨询活动就终止。

  五、心理咨询

  咨询师对求助者的问题进行咨询性谈话,根据使用方法的不同,有可能咨询师会给求助者布置家庭作业,或者对求助者进行训练等。

  六、咨询结束

  在咨询目标达成,或者求助者不愿意继续进行咨询,咨询即告结束。在结束的时候,咨询师和求助者一起对咨询效果进行评估。在咨询结束后一段时间里,还会与求助者联系,了解求助者的改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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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律师与客户的关系

  第一条律师根据客户的委托为其提供法律服务并按照有关规定取得相应报酬。律师从客户取得任何报酬都必须作为本所的业务收入。客户可以自行指定律师,(但如被指定律师不熟悉该法律事务,则被指定律师应推荐本所对该业务熟练的律师),律师也可以决定是否接受某一客户的委托。

  第二条律师不得私自接受当事人的委托承办法律事务。

  第三条律师不能接受或应终止可能导致违法或违反职业道德的委托,也不能接受不能承办的委托。

  第四条律师不得接受与已代理的案件有利害关系的案件的当事人的.委托。

  第五条律师不得同时为一个案件、一宗生意的双方提供法律服务。

  第六条律师不得利用委托关系为其个人谋利。

  第七条律师接受客户委托应通过书面形式,以口头形式接受委托,事后应书面确认。

  第八条律师在接受客户委托期间必须热情勤勉,诚实信用,尽职尽责地为客户提供法律帮助,努力满足客户正当要求,维护客户的合法权益严格依法执行职责。

  第九条律师应为客户保守秘密。

  第十条律师不得无故终止委托代理关系。律师因故终止代理关系应提前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客户。

  第十一条律师终止代理关系时,应归还属于委托人的一切财产或资料等。

  第二章律师工作规则

  第一条律师接受诉讼案件应遵守如下工作规则:

  1.必须在开庭前认真阅卷,作阅卷笔录,并由客户签字认可;

  2.与客户讨论开庭方案应作笔录,并由客户签字认可;

  3.开庭前应草拟详细的调查提纲和辩论要点;

  4.必须由律师在庭上陈述事实的,应由客户对拟陈述的事实作书面认可;

  5.必要时律师应认真进行外出调查,并作详细笔录,但不得采取使用非法手段取证;

  6.律师代理客户进行和解,应事先取得客户的书面认可;

  7.律师代表客户收、递法律文件、应及时转交有关机关及人员;

  8.律师代表客户接收法院判书的,应及时通知客户并先知其该法律文书生效的日期及其上诉的法定期限;

  9.律师应作开庭笔录。

  第二条律师接受涉外仲裁案件应遵守如下工作规则:

  1.律师代表客户指定仲裁员应事先取得客户的特别书面授权;

  2.律师代表客户调解应根据经客户认可的调解方案进行;

  3.必须由律师代表客户在庭上陈述的事实,应在开庭前由客户对拟要陈述的事实作出书面认可;

  4.律师应作开庭笔录;

  5.胜诉之仲裁案件的当事人如拟继续委托律师在境外执行仲裁裁决,应另行以书面委托。如须转委托执行地法院所在国律师,应由中方客户特别委托。

  第三条律师接受非诉讼业务时,应遵守如下工作规则:

  1.律师代表客户参加谈判,应在客户授权的范围内进行;

  2.律师为客户起草的应注明“草本”;

  3.律师应为客户保守商业秘密。

  第四条本所以向客户提供全所整体服务为基本准则,客户的法律服务由熟悉该法律事务的律师主办,其他律师可协办。

  第五条本所每两周召开一次业务会议,对一些重大疑难案件实行集体讨论。

  第三章律师收费规则

  第一条本所律师根据本所规定的收费标准与客户达成书面协议。

  第二条本所律师采用三种收费办法:

  1.以工作时间计算收费(以小时为基本单位);

  2.以标的值计算收费;

  3.以上述1、2两种办法相结合并行收费。

  收费标准另行制订;

  第三条律师向客户收费应填发帐单,帐单应注明服务事由及服务时间。

  第四条律师为客户提供服务期间产生和其它有关费用由律师与客户另行结算。律师凭单据向客户结算上述费用。

  第四章律师业务档案管理规则

  第一条律师接受客户委托后应开立案卷,登记案号。

  第二条律师在为客户提供服务期间,对与客户间的一切业务往来均应作书面记录,如电话记录、会议记录、备忘录等,这些记录均应归档。

  第三条本所任何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及其他法律文件必须经过办公室主任审批后打印并登记存档。

  第五章附则

  第一条客户投诉本所律师,须向本所合伙人会议或管委会呈交投诉状,由全体合伙人或管委会讨论投诉是否成立及确定处理办法。

  第二条本制度自本所合伙人会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咨询服务管理制度 11

  一、心理咨询辅导教师必须态度热情、工作细致认真,不得迟到、早退,要按时到岗接受咨询者来访。

  二、本着“积极、自信、乐观、向上”的健康心理状态以诚相待,倾情相助,引导来访者自助。

  三、保持室内环境整洁、优美、舒心,营造温馨的空间。

  四、尊重学生人格,保护学生的隐私,切实履行保密原则,对有较为严重心理障碍的学生,必要时可通知学校和家长,取得支持和配合。

  五、心理信箱上、下午打开两次,咨询信件保证第二天及时回复,同时做好存档。

  六、做好有关材料的存档工作,及时整理、装订成册。

  七、充分利用课内和课外时间、提高“心理咨询室”的开放率、使用率。

  八、心理咨询室开放时间为周一至周五每天中午12:00--13:00。

  九、每天的'心理辅导老师按具体的工作安排进行值班。

  十、工作完毕,关好门窗、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咨询服务管理制度 12

  1、询问室工作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按时到岗,保证心理询问室的工作平时化、规范化。

  2、询问室卫生由询问人员负责打扫,保持室内环境干净、柔美、舒心,营造温馨的空间。

  3、心理询问师必需态度热烈、工作细致和仔细,本着“乐观、自信积极、向上”的心理健康状态以诚相待,倾情相助,引领来访者自助。

  4、资询人员在询问时,必需学会聆听,无条件接受来访者,准时做好记录。

  5、询问人员要准时整理来访者的`材料,并做好分析和总结。

  6、询问人员要遵守个人隐秘,违者后果自负。敬重同学人格,庇护同学隐私,切实履行保密原则,对有较为严峻心理障碍的同学,须要时可通知小学和家长,取得支持和协作。

  7、询问人员若不能当初解决问题,需查阅相关资料后再举行商定时间解决。

  8、询问人员要在一定时期内,将询问状况归档,预备为今后查阅。

  9、询问人员要爱惜询问室内公共财物,离开时要关好门窗,准时上锁,走失或损坏照价赔偿。

  10、心理信箱上、下午打开两次,询问信件保证其次天准时回复,同时做好存档。

  咨询服务管理制度 13

  一、热爱心理咨询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二、尊重、关心和理解来访者,与来访者相互沟通,建立平等、信赖的工作关系。

  三、忠于科学,实事求是,坚持真理,以当事人为中心,提供最佳心理咨询服务。坚持整体性、发展性、坚持性、灵活性等原则,保证咨询工作准确有效。

  四、明确自己工作性质,在自己的职责范围内开展工作。心理咨询人员只能接受其专业能力范围内来访个案,如果发现无法帮助来访者,应作好适当的转询建议。

  五、不得应用心理咨询技术进行非专业性的活动和其它不正当目的的活动。不得与当事人发生任何有经济利益的`关系。充分尊重和保护当事人的隐私,维护当事人的利益。未经来访者许可,不泄露来访者秘密的信息。

  六、做到按时上岗,使心理咨询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七、在咨询(辅导)活动中,应注意咨询关系有助于来访者心理成长,应尽量避免来访者对咨询(辅导)员的过分依赖。

  八、在进行正规心理测试前,必须向来访者说明测试的内容和目的,并在测试结束后作出慎重的专业解释。

  九、每次咨询(辅导)结束后,必须认真填写《心理咨询记录》,未经许可,不得将记录带出咨询室。

  咨询服务管理制度 14

  1、认真贯彻上级主管部门的精神,加强对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把心理健康的内容结合实际渗透到德业工作中去。成立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商讨学校的心理健康工作。每学年初制定计划,学年末对相关工作进行总结。

  2、老师要为人师表,言传身教,要求学生做到的教师必须首先做到。心理健康教育辅导员要认真上好心理健康教育课,并收到较好的'教学效果。

  3、班主任工作要扎实,成为学生发展健康心理的启迪者和榜样,把德育和心理健康教育结合起来,在指导班队工作时,要发展学生良好的自我意识、培养自我能力、自我教育能力。

  4、建立心理健康辅导站,热情接待学生和家长来访。本着为学生的健康发展的宗旨,科学地给学生以教育、指导和心理的支持,定期举行心理辅导教师工作会,组织培训,交流工作经验和遇到的问题。为保证档案资料的保密性,做好档案收集整理工作,对咨询记录、咨询信件、心理测验数据、工作文件、参考资料等定期存档。

  5、做好平时宣传工作,做到专栏回定、信息畅通、辅导及时。通过宣传专栏、红领巾广播等阵地,耐心解答学生提出的问题,根据学生特点,心理需求,大力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让学生在活动中去提高认识,全面促进心理素质,心理教育,辅导的内容、方式要符合文化系统、国情、地方情况以及学生的年龄特点和心理需求,内容要适时、适量、适度。

  6、将心理素质教育纳入学校工作日程之中,融进日常教育教学中,鼓励老师开展心理教育研究,确保每年有一定数量的科研论文。

  咨询服务管理制度 15

  1、咨询室工作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按时到岗,保证心理咨询室的工作日常化、规范化。

  2、咨询室卫生由咨询人员负责打扫,保持室内环境整洁、优美、舒心,营造温馨的`空间。

  3、心理咨询师必须态度热情、工作细致和认真,本着“积极、自信乐观、向上”的心理健康状态以诚相待,倾情相助,引导来访者自助。

  4、资询人员在咨询时,必须学会倾听,无条件接受来访者,及时做好记录。

  5、咨询人员要及时整理来访者的材料,并做好分析和总结。

  6、咨询人员要遵守个人秘密,违者后果自负。尊重学生人格,保护学生隐私,切实履行保密原则,对有较为严重心理障碍的学生,必要时可通知学校和家长,取得支持和配合。

  7、咨询人员若不能当时解决问题,需查阅相关资料后再进行约定时间解决。

  8、咨询人员要在一定时期内,将咨询情况归档,准备为今后查阅。

  9、咨询人员要爱护咨询室内公共财物,离开时要关好门窗,及时上锁,丢失或损坏照价赔偿。

  10、心理信箱上、下午打开两次,咨询信件保证第二天及时回复,同时做好存档。

  咨询服务管理制度 16

  一、合理利用咨询室,对心理状态不利的学生进行疏导。

  二、保持室内环境的洁净。咨询室卫生由当日咨询人员负责打扫,要求整洁舒适。

  三、进入心理咨询室前要敲门,经允许才进入。

  四、未经同意,禁止动用书柜内的物品。

  五、对学生开展心理咨询与辅导,团体辅导与个别辅导相结合。

  六、科学使用心理量表了解学生心理情况,恰当地对量表结果进行解释。

  七、做好咨询有关材料的'存档工作,及时整理、装订成册。未经同意,有关资料不得外借。

  八、咨询人员若不能当时解决问题,须查阅相关资料后再行约定时间解决。

  九、咨询室在一定时期内要将咨询情况归档,备以后查阅。

  十、咨询人员遇到确有心理问题严重到精神问题者可介绍到他处就医。

  十一、咨询人员要遵守管理制度,爱护室内公共财产,保持正常使用。严格要求自己,做到爱室如家。

  咨询服务管理制度 17

  一、热爱心理咨询事业,遵守国家各项法规,严守职业道德规范,热情、真诚、尊重、关心和理解来访者。

  二、咨询对象为我校在校学生、家长和需要心理帮助的教职工.除每周固定的咨询时间外,来访者可预约时间,如果预约了时间,请守约。

  三、前来咨询的'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法律及社会规范,积极配合咨询员工作,保持室内整洁、安静,不在室内大声喧哗;来访者须明确咨询目标,不得涉及国家政治、经济等制度,并愿意在咨询员协助下达到目标。

  四、接待来访学生时应关注和尊重学生的个人意愿、个人隐私和个性差异,严格执行心理测验和心理治疗的道德要求,为学生保密。

  不准将来访者的情况向他人透露,妥善保管好咨询室的档案,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得进入咨询室。

  五、在咨询过程中,如感到无法帮助来访者或来访者问题已超出心理咨询中心的服务范围时,应及时终止咨询关系,转给其它专家或有关机构处理,或发现来访者情绪不稳、行为反常、有自残、自杀或伤害他人的倾向以及其他危机个案时,应立即采取适当的措施进行干预,并将情况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六、咨询室在一定时期内要将咨询情况归档,及时整理记录好来访人员的个案纪录,以备查阅。

  七、咨询室人员要讲求团体合作精神,定期交流,学会自我心理调节,努力保持自身心理健康水平。

  八、咨询员应做好本室的安全工作,下班前要进行常规性的安全检查。严禁在本室私接电源,否则造成的损失应由直接责任人承担,并追究相关责任。

  九、咨询室的各种设施及书籍量表均属专用设备,一律不准外借和挪作他用,违者要追究责任。

  十、咨询室人员要定期打扫卫生,保持咨询室清洁干净,环境宜人。

  咨询服务管理制度 18

  第一条 咨询室的宗旨是辅导学生的心理卫生,以各种方式方法帮助学生提高心理健康水平,同时为教职工服务。

  第二条 心理咨询工作者应对来访者的有关资料、档案予以保密;如果用案例教学、科研或写作时,应适当隐去那些可能会据以辨认出服务对象的有关信息。

  第三条 在心理咨询过程中,如发生咨询者有危害其自身生命和危及社会安全的情况,心理咨询工作者有责任立即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意外事件的发生。

  第四条 心理咨询工作者应注意保持情绪稳定,在自身处在极度的情绪波动状态时,应回避接待来访。

  第五条 心理咨询工作者的工作原则在于指导来访者自立自强,从正面促进其成长。

  第六条 对来访者认真负责,咨询结束后,需及时整理、完善咨询记录。

  第七条 保持和维护咨询室的干净、整洁。

  健康标准

  1、学习方面的心理健康

  (1)体现为学习的.主体;

  (2)从学习中获得满足感;

  (3)从学习中增进体脑发展;

  (4)在学习中保持与现实环境的接触。

  (5)在学习中排除不必要的忧惧。

  (6)形成良好的学习习惯。

  2、人际关系方面的心理健康

  (1)能了解彼此的权利和义务;

  (2)能客观了解他人;

  (3)关心他人的要求;

  (4)诚心的赞美和善意的批评;

  (5)积极地沟通;

  (6)保持自身人格的完整性。

  3、自我方面的心理健康

  (1)善于正确地评价自我;

  (2)通过别人来认识自己;

  (3)及时而正确地归纳能够达到自我认识的目的;

  (4)扩展自己的生活经验;

  (5)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确立抱负水平;

  (6)具有自制力。

  咨询服务管理制度 19

  一、心理辅导员在服务过程中要以服务对象为本,在了解实际情况的基础上,以科学、认真、负责的态度制定计划,开展工作,解除来者的心理困惑,助他们健康成长。

  二、心理辅导员要注重学习,不断提升自己的业务素养和服务水平,了解和掌握不同年龄、不同类型儿童青少年的心理问题,并结合学校实际探索出行之有效的辅导方法。

  三、心理辅导员要与服务对象家长、班主任、任课教师及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收集各方面的信息,提高辅导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四、心理辅导员要定期对学校内儿童青少年进行生理和心理品质状况的.问卷调查,收集个案,定期对学校内儿童青少年的生理和心理状况进行有针对性的宣传、辅导和讲座。

  五、心理辅导员要明确公布心理咨询室的开放时间和值班安排,利用心理宣传栏、讲座等形式向学校居民进行心理健康知识宣传,协助家长促进孩子健康成长。

  六、心理辅导员要注重自身心理素质的调节,要严格遵守《儿童青少年健康心理辅导规章制度》,坚持助人自助的原则和平等、尊重的原则。

  七、心理辅导员应定期向督导汇报工作进程评估服务效果。要结合村会等相关部门的工作,密切合作,共同进步。

  咨询服务管理制度 20

  1、要尊重学生的人格和保护学生的隐私,为学生保守秘密。

  2、妥善处理学生的咨询来信,特别是学生的隐私信件。

  3、保管好咨询记录,不得借人翻阅。

  3、不得向外人透露学生的.智力、情感纠纷等隐私情况。

  4、不得将学生的隐私作为教育案例,在教育学生的场合公开传播。

  5、不得将学生心理的某些缺陷作为笑话或起外号。

  6、不得将学生的家庭经济、父母婚姻感情等隐私情况透露给任何人。

  7、不能随意在文章中引用学生的隐私,确需要时必须隐去真实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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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服务管理制度(通用20篇)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是各种行政法规、章程、制度、公约的总称。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咨询服务管理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咨询服务管理制度(通用20篇)

  咨询服务管理制度 1

  1.0目的

  确保业户咨询的内容能及时、准确、合理地得到答复与跟进。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服务中心在服务范围内对业户的咨询服务。

  3.0职责

  3.1物管公司总监、物管部经理负责总体协调、监督、检查咨询的效果,并根据需要组织安排不定期的其它咨询活动。

  3.2客户服务部负责对业户咨询的归口管理;

  3.3物业服务中心辖下各部门协助客户服务部作好答复业户咨询工作;

  3.4物业服务中心所有员工负责客户咨询的现场接待工作。

  4.0工作内容

  4.1工作要求

  4.1.1被咨询人要抱着真诚、友善的态度,热情接待咨询业户,耐心、细致、正确地解答业户咨询的`问题;

  4.1.2客户服务部人员除熟悉本职工作外,还需了解本楼盘工程部、礼宾部、会所和财务的日常运作情况,并且注意收集与业户有关的信息(如:电视、通信、电脑网络故障报修电话,所在地派出所电话等),建立信息档案,力求做到及时满足业户咨询的需要;

  4.1.3业户咨询的问题,客户服务部不能及时答复的,必须按双方协定的时间给予业户答复;

  4.1.4咨询服务的过程要在《客服前台工作台帐》做出记录。

  4.2咨询服务操作流程

  4.2.1接待人员将业户要咨询的内容记录在《客服前台工作台帐》上,检索信息档案,能即时答复的即时做出答复,不能即时答复的,与咨询业户协定答复时间,做好跟进处理,不让客户多跑一趟。重要的咨询事情立即向客服主任汇报,需要转其它部门答复的在《客服前台工作台帐》备注栏上注明,并及时知会相关部门跟进与答复。

  4.2.2咨询属于安全服务专业性、工程服务技术性或租赁方面的问题,由客服组与相关部门沟通,协同做出答复,若沟通出现不畅时,由物业经理协调解决。

  4.2.3属于非本楼盘所能答复的问题(如:房产证发放,电话管线费等),客户服务部须请示物管部经理后,方能做出答复或指引。

  4.2.4物业主管每天查看《客服前台工作台帐》记录,做出跟进安排,重要的咨询事情立即向物管部经理汇报。

  4.2.5物业经理每周不少于一次查看《客服前台工作台帐》,检查咨询的效果,并对咨询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重要的咨询事情立即向公司领导汇报。

  4.2.6政府部门、其它服务单位等到楼盘举办临时性咨询活动,须得到公司领导批准,由物业经理安排提供协助。

  4.3咨询标准

  4.3.1不能与咨询业户发生争吵;

  4.3.2咨询接待过程中,不得使用不知道、没办法、不归我管等用语,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搪塞、推诿、踢皮球。

  4.3.3完全在双方协定时间内答复业户;

  5.0相关表格

  5.1《客服前台工作台帐》

  5.2《客服组日工作记录表

  咨询服务管理制度 2

  第一条为促进我局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进一步增强重大决策的合理性和可行性,促进重大决策的民主化、制度化和科学化,提高重大决策事项的质量,促进领导干部知法懂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根据我局重大决策的需要,组织专家围绕全局性、长期性、综合性问题进行战略研究、对策研讨,提供法律科学的咨询、论证意见。

  第三条法律咨询实行动态管理,重大决策法律咨询实行咨询。

  第四条法律咨询主要职责:

  (一)对拟实施的关系全局水利事业发展涉法问题的咨询;

  (二)对解决我局发展中重点、难点和热点的`法律问题的咨询;

  (三)对其他重要工作决策前的咨询;

  (四)对其他需要咨询事项的咨询。

  第五条咨询论证方式:

  (一)通过召开法律咨询论证会议形式进行;

  (二)通过网络、电话、书面等形式进行。

  第六条重大决策事项咨询程序:

  (一)所涉及的单位按职责规定提出咨询事项;

  (二)所涉及单位提供相关材料;

  (三)所涉及单位组织召开法律咨询会议或通过网络、电话、书面等形式,听取法律咨询组的意见和建议;

  (四)所涉及单位根据法律咨询组成员的意见,形成决策建议报镇政府。

  第七条法律咨询组成员应就下列内容对咨询事项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咨询事项是否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

  (二)咨询事项是否符合安顺经济社会发展实际;

  (三)咨询事项的必要性、重要性和可行性;

  (四)其他需要咨询的内容。

  第八条重大决策法律咨询人员应做到:

  (一)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坚持客观公正、科学合理的原则;

  (二)善于听取各方面意见,团结同志,合作共事;

  (三)在精力和时间上能够保证法律咨询组的相关工作和活动。

  咨询服务管理制度 3

  一、心理咨询员有责任向来访者说明咨询工作的保密原则,以及应用这一原则的限度。

  二、心理咨询工作中的有关信息,包括个案纪录、测验资料、信件、录音、录像和其他资料,应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作为档案,及时送档案室进行保存。

  三、除了心理咨询员和档案管理员以外,学校任何其他人员包括班主任和任课教师等,都无权查看心理档案室档案材料。

  四、心理咨询员只有在来访者同意的.情况下,才能对咨询过程进行录音、录像。因专业需要进行案例讨论、教学引用和科研写作时,应隐去那些可能据以辨认出来访者的有关信息。

  五、在心理咨询工作中,一旦发现来访者有危害自身和他人的情况,必须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意外事件发生(必要时应通知有关部门或家属),但应将有关信息的暴露程度限制在最小范围内。

  六、心理咨询员接受卫生、司法或公安机关法律规定的询问时,不得做出虚伪的陈述或报告。

  咨询服务管理制度 4

  1、树立“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理念,积极、主动、热情地为顾客提供人性化、个性化、优质化的高品质服务。

  2、自觉遵守医德规范、劳动纪律、医院各项规章制度。

  3、咨询客服人员必须听从上级安排。不说对本院不利的话,不做对本院不利的事。

  4、不利用工作之便,泄露公司机密及用户信息,情节严重解聘,如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5、员工在办公区须衣着得体;在办公区内将手机设置为振动状态;接听或拨打私人电话请在办公区以外。禁止随意交头接耳或大声喧哗。

  6、爱护公用资产,要特别注意维护办公桌椅、办公电脑及电器设备的正常使用。出现问题须及时汇报以便及时调换。

  7、保持办公桌面整洁,办公桌面上仅摆放与工作有关的物品;办公区内只能从事与工作相关的事情;办公电脑上只能安装和使用与工作相关的`程序和软件。

  8、自觉学习业务知识,了解岗位新理论,新知识,熟练掌握本岗位的业务技能,为医疗一线提供优良服务和信息。

  9、在工作过程中应保持坐姿端正,语音适中,接听电话中不得喝水、咀嚼东西;网络客服需认真回答,详细解释。

  10、客服人员不可以不理采客户,要主动、热情、耐心,如果有事走开要跟一起当班的同事打过招呼方可离开岗位。

  11、如遇到不冷静的用户,要保持克制,不使用嘲笑和侮辱的语言,不在办公区内发泄不满、抱怨和随意谈论客户,或影响其他同事工作。

  12、对于客户的有关咨询,客户服务员要认真回答,详细解释,凡属专业性较强的问题,不能准确回答的,要很礼貌地告诉客户找专业科室或专家咨询,并告知电话号码。

  13、深入各个临床和医技科室以及其他相关部门,收集各种医疗技术与服务信息,为客户提供更优质的咨询和导医服务。

  14、熟悉各科室的功能和所开展的医疗技术项目;熟悉各科专家的专长、出诊时间以及专科出诊时间;掌握各科常见病的分诊和防治知识;了解常做的检验报告的数值和临床意义;与各科室做好沟通,密切配合。

  15、顾客的电话回访,客户服务资料的汇总、分析和整理,每月做出分析报告供领导和有关部门决策,送交主管部门。

  16、客服工作人员要以大局为重,相互团结,相互关心,禁止吵闹,禁止“无原则纠纷”。

  17、客服工作人员有事需要提前向上一级请假,以确保工作正常展开。如果当班无人,每个客服人员都要相互留联系方式,比如电话,家庭地址,必须及时相互通知,以便顺利安排工作。

  18。不带情绪上班,如有特殊情况可以换班或请假。工作量突然增多的时候,要杜绝倦怠心态。

  19、非客服中心人员禁止被带入办公区,禁止公开咨询工作帐号,咨询工作数据。

  20、不断提高安全防范意识,业务上注意语言严谨、规范、专业。下班前进行安全检查,加强防盗、防火、防暴、防破坏意识。

  咨询服务管理制度 5

  1、心理咨询室环境要求保持一种和谐、温馨、安全的环境氛围。

  2、心理咨询教师要严格遵守心理咨询教师职业道德,具备心理咨询工作能力,为人师表,认真工作。

  3、心理咨询时,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心理咨询的原则和制度。

  4、学生心理档案工作应认真按照学生存档建立管理规程进行操作。

  5、心理咨询值班时间应固定不变,值班老师应按时值班,并按行业要求做好原始心理咨询记录。

  6、心理咨询室工作应配合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整体部署。

  咨询服务管理制度 6

  一、担任心理健康教育的教师必须要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修养。

  二、面向全体学生,通过普遍开展教育活动,使学生对心理健康教育有积极的认识,使心理素质逐步得到提高。

  三、关注个别差异,根据不同学生的.不同需要开展各种形式的教育和辅导,提高他们的心理健康水平。

  四、对来访者做到耐心、热情、保密。

  五、建立来咨询学生的心理档案,记录来信、电话等,注意保密,不外泄。对来信者及时回信,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和处理。

  六、对少数有心理困扰或心理障碍的学生,给予科学有效的心理咨询和辅导,对极少数有严重心理疾病的学生,及时识别并转介到医学心理诊治部门进行有效诊治。

  七、建立网上心理咨询聊天室,每周五晚7:00—9:00由心理健康教师值班。学校论坛上也开辟专栏,供师生讨论、沟通。

  咨询服务管理制度 7

  一、心理咨询师必须态度热情,工作细致和认真。

  二、尊重未成年人人格,保护未成年人隐私,切实履行保密原则。

  三、对未成年人坚持正面引导,采取开发,诱导,杜绝强硬说教或强加于人,辅导过程中不带个人情绪和自己价值观。

  四、心理咨询师按时到岗,确保咨询工作正常运行。

  五、保持室内环境整洁,舒心。

  六、做好台账及有关材料的存档工作,及时整理,装订成册,未经同意,有关资料不得外借。

  七、在规定时间内认真做好未成年人个别辅导或电话咨询工作。

  八、爱护室内各项设备,保持正常使用。

  九、工作完毕,关好门窗,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十、遇到重大事件,应及时向领导反映。

  十一、心理辅导员必须钻研专业知识,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十二、保证档案资料的保密性,除中心心理咨询师,其他人不得单独进入辅导室。

  咨询服务管理制度 8

  一、咨询员守则

  1.咨询人员应做到热爱学生,热爱学校心理咨询专业工作。

  2.咨询人员应严格按科学态度和专业要求工作。

  3.咨询人员必须平等对待学生、信任学生,在与来访学生相互尊重的基础上开展工作。

  4.咨询人员应遵循教育发展的规律向学生提供帮助,立足于启发学生自己认识自己,自己接纳自己。

  5.咨询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原则。

  6.咨询人员在帮助学生的过程中,应努力动员与争取教师和家长的配合与支持,建立有利于学生发展的理性社会支持系统。

  7.咨询人员必须始终注意保持和来访学生关系的纯洁性,不得与来访学生及其家长建立心理咨询和教育关系以外的任何其他关系。

  二、来访者须知

  1.坦诚。向辅导老师坦城地表露自己,不必掩饰或伪装。

  2.自愿。是否开始或终止接受心理咨询都由来访者本人决定,辅导老师只能提出建议,无权强硬要求。

  3.自主。心理咨询的.理念是“助人自助”,所以咨询的主角不是辅导老师,而是来访者自己。

  4.尊重。尊重辅导老师,来访者必须提前预约咨询时间,并严格遵守。

  5.保密。保密是心理咨询的工作原则之一,也是职业道德的集中体现。但下述几种情况除外:

  (1)来访者出现自己伤害或伤害他人的倾向。有必要通知来访者班主任、父母以及相关人员,以采取必要的措施。

  (2)来访者的问题涉及法律责任,如有必要,咨询老师应将信息资料呈交有关机构。

  咨询服务管理制度 9

  一、咨询预约

  求助者与来访者之间预约好咨询时间。

  二、初诊接待

  了解求助者的问题,咨询师确定求助者的问题是否符合心理咨询的范围,以及咨询师自己能否帮助求助者解决问题。如果不属于心理咨询范围,或者不是自己心理咨询领域,咨询师建议求助者到相应机构或者咨询师那里寻求心理咨询。

  三、心理诊断

  咨询师需要对求助者的问题和相关方面的情况有一个全面的了解,对求助者的问题的类型和严重程度有一个诊断,需要对造成求助者问题的原因进行分析和判断。心理诊断主要通过与求助者的谈话、与求助者密切关系人士的谈话、心理测验等方式进行。

  四、确定咨询方案

  咨询师与求助者协商首先解决问题的顺序,协商咨询的.时间等问题。与求助者达成一致。如果能够达成一致,就进入心理咨询阶段,如果不能达成一致,咨询活动就终止。

  五、心理咨询

  咨询师对求助者的问题进行咨询性谈话,根据使用方法的不同,有可能咨询师会给求助者布置家庭作业,或者对求助者进行训练等。

  六、咨询结束

  在咨询目标达成,或者求助者不愿意继续进行咨询,咨询即告结束。在结束的时候,咨询师和求助者一起对咨询效果进行评估。在咨询结束后一段时间里,还会与求助者联系,了解求助者的改善情况。

  咨询服务管理制度 10

  第一章律师与客户的关系

  第一条律师根据客户的委托为其提供法律服务并按照有关规定取得相应报酬。律师从客户取得任何报酬都必须作为本所的业务收入。客户可以自行指定律师,(但如被指定律师不熟悉该法律事务,则被指定律师应推荐本所对该业务熟练的律师),律师也可以决定是否接受某一客户的委托。

  第二条律师不得私自接受当事人的委托承办法律事务。

  第三条律师不能接受或应终止可能导致违法或违反职业道德的委托,也不能接受不能承办的委托。

  第四条律师不得接受与已代理的案件有利害关系的案件的当事人的.委托。

  第五条律师不得同时为一个案件、一宗生意的双方提供法律服务。

  第六条律师不得利用委托关系为其个人谋利。

  第七条律师接受客户委托应通过书面形式,以口头形式接受委托,事后应书面确认。

  第八条律师在接受客户委托期间必须热情勤勉,诚实信用,尽职尽责地为客户提供法律帮助,努力满足客户正当要求,维护客户的合法权益严格依法执行职责。

  第九条律师应为客户保守秘密。

  第十条律师不得无故终止委托代理关系。律师因故终止代理关系应提前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客户。

  第十一条律师终止代理关系时,应归还属于委托人的一切财产或资料等。

  第二章律师工作规则

  第一条律师接受诉讼案件应遵守如下工作规则:

  1.必须在开庭前认真阅卷,作阅卷笔录,并由客户签字认可;

  2.与客户讨论开庭方案应作笔录,并由客户签字认可;

  3.开庭前应草拟详细的调查提纲和辩论要点;

  4.必须由律师在庭上陈述事实的,应由客户对拟陈述的事实作书面认可;

  5.必要时律师应认真进行外出调查,并作详细笔录,但不得采取使用非法手段取证;

  6.律师代理客户进行和解,应事先取得客户的书面认可;

  7.律师代表客户收、递法律文件、应及时转交有关机关及人员;

  8.律师代表客户接收法院判书的,应及时通知客户并先知其该法律文书生效的日期及其上诉的法定期限;

  9.律师应作开庭笔录。

  第二条律师接受涉外仲裁案件应遵守如下工作规则:

  1.律师代表客户指定仲裁员应事先取得客户的特别书面授权;

  2.律师代表客户调解应根据经客户认可的调解方案进行;

  3.必须由律师代表客户在庭上陈述的事实,应在开庭前由客户对拟要陈述的事实作出书面认可;

  4.律师应作开庭笔录;

  5.胜诉之仲裁案件的当事人如拟继续委托律师在境外执行仲裁裁决,应另行以书面委托。如须转委托执行地法院所在国律师,应由中方客户特别委托。

  第三条律师接受非诉讼业务时,应遵守如下工作规则:

  1.律师代表客户参加谈判,应在客户授权的范围内进行;

  2.律师为客户起草的应注明“草本”;

  3.律师应为客户保守商业秘密。

  第四条本所以向客户提供全所整体服务为基本准则,客户的法律服务由熟悉该法律事务的律师主办,其他律师可协办。

  第五条本所每两周召开一次业务会议,对一些重大疑难案件实行集体讨论。

  第三章律师收费规则

  第一条本所律师根据本所规定的收费标准与客户达成书面协议。

  第二条本所律师采用三种收费办法:

  1.以工作时间计算收费(以小时为基本单位);

  2.以标的值计算收费;

  3.以上述1、2两种办法相结合并行收费。

  收费标准另行制订;

  第三条律师向客户收费应填发帐单,帐单应注明服务事由及服务时间。

  第四条律师为客户提供服务期间产生和其它有关费用由律师与客户另行结算。律师凭单据向客户结算上述费用。

  第四章律师业务档案管理规则

  第一条律师接受客户委托后应开立案卷,登记案号。

  第二条律师在为客户提供服务期间,对与客户间的一切业务往来均应作书面记录,如电话记录、会议记录、备忘录等,这些记录均应归档。

  第三条本所任何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及其他法律文件必须经过办公室主任审批后打印并登记存档。

  第五章附则

  第一条客户投诉本所律师,须向本所合伙人会议或管委会呈交投诉状,由全体合伙人或管委会讨论投诉是否成立及确定处理办法。

  第二条本制度自本所合伙人会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咨询服务管理制度 11

  一、心理咨询辅导教师必须态度热情、工作细致认真,不得迟到、早退,要按时到岗接受咨询者来访。

  二、本着“积极、自信、乐观、向上”的健康心理状态以诚相待,倾情相助,引导来访者自助。

  三、保持室内环境整洁、优美、舒心,营造温馨的空间。

  四、尊重学生人格,保护学生的隐私,切实履行保密原则,对有较为严重心理障碍的学生,必要时可通知学校和家长,取得支持和配合。

  五、心理信箱上、下午打开两次,咨询信件保证第二天及时回复,同时做好存档。

  六、做好有关材料的存档工作,及时整理、装订成册。

  七、充分利用课内和课外时间、提高“心理咨询室”的开放率、使用率。

  八、心理咨询室开放时间为周一至周五每天中午12:00--13:00。

  九、每天的'心理辅导老师按具体的工作安排进行值班。

  十、工作完毕,关好门窗、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咨询服务管理制度 12

  1、询问室工作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按时到岗,保证心理询问室的工作平时化、规范化。

  2、询问室卫生由询问人员负责打扫,保持室内环境干净、柔美、舒心,营造温馨的空间。

  3、心理询问师必需态度热烈、工作细致和仔细,本着“乐观、自信积极、向上”的心理健康状态以诚相待,倾情相助,引领来访者自助。

  4、资询人员在询问时,必需学会聆听,无条件接受来访者,准时做好记录。

  5、询问人员要准时整理来访者的`材料,并做好分析和总结。

  6、询问人员要遵守个人隐秘,违者后果自负。敬重同学人格,庇护同学隐私,切实履行保密原则,对有较为严峻心理障碍的同学,须要时可通知小学和家长,取得支持和协作。

  7、询问人员若不能当初解决问题,需查阅相关资料后再举行商定时间解决。

  8、询问人员要在一定时期内,将询问状况归档,预备为今后查阅。

  9、询问人员要爱惜询问室内公共财物,离开时要关好门窗,准时上锁,走失或损坏照价赔偿。

  10、心理信箱上、下午打开两次,询问信件保证其次天准时回复,同时做好存档。

  咨询服务管理制度 13

  一、热爱心理咨询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二、尊重、关心和理解来访者,与来访者相互沟通,建立平等、信赖的工作关系。

  三、忠于科学,实事求是,坚持真理,以当事人为中心,提供最佳心理咨询服务。坚持整体性、发展性、坚持性、灵活性等原则,保证咨询工作准确有效。

  四、明确自己工作性质,在自己的职责范围内开展工作。心理咨询人员只能接受其专业能力范围内来访个案,如果发现无法帮助来访者,应作好适当的转询建议。

  五、不得应用心理咨询技术进行非专业性的活动和其它不正当目的的活动。不得与当事人发生任何有经济利益的`关系。充分尊重和保护当事人的隐私,维护当事人的利益。未经来访者许可,不泄露来访者秘密的信息。

  六、做到按时上岗,使心理咨询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七、在咨询(辅导)活动中,应注意咨询关系有助于来访者心理成长,应尽量避免来访者对咨询(辅导)员的过分依赖。

  八、在进行正规心理测试前,必须向来访者说明测试的内容和目的,并在测试结束后作出慎重的专业解释。

  九、每次咨询(辅导)结束后,必须认真填写《心理咨询记录》,未经许可,不得将记录带出咨询室。

  咨询服务管理制度 14

  1、认真贯彻上级主管部门的精神,加强对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把心理健康的内容结合实际渗透到德业工作中去。成立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商讨学校的心理健康工作。每学年初制定计划,学年末对相关工作进行总结。

  2、老师要为人师表,言传身教,要求学生做到的教师必须首先做到。心理健康教育辅导员要认真上好心理健康教育课,并收到较好的'教学效果。

  3、班主任工作要扎实,成为学生发展健康心理的启迪者和榜样,把德育和心理健康教育结合起来,在指导班队工作时,要发展学生良好的自我意识、培养自我能力、自我教育能力。

  4、建立心理健康辅导站,热情接待学生和家长来访。本着为学生的健康发展的宗旨,科学地给学生以教育、指导和心理的支持,定期举行心理辅导教师工作会,组织培训,交流工作经验和遇到的问题。为保证档案资料的保密性,做好档案收集整理工作,对咨询记录、咨询信件、心理测验数据、工作文件、参考资料等定期存档。

  5、做好平时宣传工作,做到专栏回定、信息畅通、辅导及时。通过宣传专栏、红领巾广播等阵地,耐心解答学生提出的问题,根据学生特点,心理需求,大力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让学生在活动中去提高认识,全面促进心理素质,心理教育,辅导的内容、方式要符合文化系统、国情、地方情况以及学生的年龄特点和心理需求,内容要适时、适量、适度。

  6、将心理素质教育纳入学校工作日程之中,融进日常教育教学中,鼓励老师开展心理教育研究,确保每年有一定数量的科研论文。

  咨询服务管理制度 15

  1、咨询室工作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按时到岗,保证心理咨询室的工作日常化、规范化。

  2、咨询室卫生由咨询人员负责打扫,保持室内环境整洁、优美、舒心,营造温馨的`空间。

  3、心理咨询师必须态度热情、工作细致和认真,本着“积极、自信乐观、向上”的心理健康状态以诚相待,倾情相助,引导来访者自助。

  4、资询人员在咨询时,必须学会倾听,无条件接受来访者,及时做好记录。

  5、咨询人员要及时整理来访者的材料,并做好分析和总结。

  6、咨询人员要遵守个人秘密,违者后果自负。尊重学生人格,保护学生隐私,切实履行保密原则,对有较为严重心理障碍的学生,必要时可通知学校和家长,取得支持和配合。

  7、咨询人员若不能当时解决问题,需查阅相关资料后再进行约定时间解决。

  8、咨询人员要在一定时期内,将咨询情况归档,准备为今后查阅。

  9、咨询人员要爱护咨询室内公共财物,离开时要关好门窗,及时上锁,丢失或损坏照价赔偿。

  10、心理信箱上、下午打开两次,咨询信件保证第二天及时回复,同时做好存档。

  咨询服务管理制度 16

  一、合理利用咨询室,对心理状态不利的学生进行疏导。

  二、保持室内环境的洁净。咨询室卫生由当日咨询人员负责打扫,要求整洁舒适。

  三、进入心理咨询室前要敲门,经允许才进入。

  四、未经同意,禁止动用书柜内的物品。

  五、对学生开展心理咨询与辅导,团体辅导与个别辅导相结合。

  六、科学使用心理量表了解学生心理情况,恰当地对量表结果进行解释。

  七、做好咨询有关材料的'存档工作,及时整理、装订成册。未经同意,有关资料不得外借。

  八、咨询人员若不能当时解决问题,须查阅相关资料后再行约定时间解决。

  九、咨询室在一定时期内要将咨询情况归档,备以后查阅。

  十、咨询人员遇到确有心理问题严重到精神问题者可介绍到他处就医。

  十一、咨询人员要遵守管理制度,爱护室内公共财产,保持正常使用。严格要求自己,做到爱室如家。

  咨询服务管理制度 17

  一、热爱心理咨询事业,遵守国家各项法规,严守职业道德规范,热情、真诚、尊重、关心和理解来访者。

  二、咨询对象为我校在校学生、家长和需要心理帮助的教职工.除每周固定的咨询时间外,来访者可预约时间,如果预约了时间,请守约。

  三、前来咨询的'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法律及社会规范,积极配合咨询员工作,保持室内整洁、安静,不在室内大声喧哗;来访者须明确咨询目标,不得涉及国家政治、经济等制度,并愿意在咨询员协助下达到目标。

  四、接待来访学生时应关注和尊重学生的个人意愿、个人隐私和个性差异,严格执行心理测验和心理治疗的道德要求,为学生保密。

  不准将来访者的情况向他人透露,妥善保管好咨询室的档案,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得进入咨询室。

  五、在咨询过程中,如感到无法帮助来访者或来访者问题已超出心理咨询中心的服务范围时,应及时终止咨询关系,转给其它专家或有关机构处理,或发现来访者情绪不稳、行为反常、有自残、自杀或伤害他人的倾向以及其他危机个案时,应立即采取适当的措施进行干预,并将情况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六、咨询室在一定时期内要将咨询情况归档,及时整理记录好来访人员的个案纪录,以备查阅。

  七、咨询室人员要讲求团体合作精神,定期交流,学会自我心理调节,努力保持自身心理健康水平。

  八、咨询员应做好本室的安全工作,下班前要进行常规性的安全检查。严禁在本室私接电源,否则造成的损失应由直接责任人承担,并追究相关责任。

  九、咨询室的各种设施及书籍量表均属专用设备,一律不准外借和挪作他用,违者要追究责任。

  十、咨询室人员要定期打扫卫生,保持咨询室清洁干净,环境宜人。

  咨询服务管理制度 18

  第一条 咨询室的宗旨是辅导学生的心理卫生,以各种方式方法帮助学生提高心理健康水平,同时为教职工服务。

  第二条 心理咨询工作者应对来访者的有关资料、档案予以保密;如果用案例教学、科研或写作时,应适当隐去那些可能会据以辨认出服务对象的有关信息。

  第三条 在心理咨询过程中,如发生咨询者有危害其自身生命和危及社会安全的情况,心理咨询工作者有责任立即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意外事件的发生。

  第四条 心理咨询工作者应注意保持情绪稳定,在自身处在极度的情绪波动状态时,应回避接待来访。

  第五条 心理咨询工作者的工作原则在于指导来访者自立自强,从正面促进其成长。

  第六条 对来访者认真负责,咨询结束后,需及时整理、完善咨询记录。

  第七条 保持和维护咨询室的干净、整洁。

  健康标准

  1、学习方面的心理健康

  (1)体现为学习的.主体;

  (2)从学习中获得满足感;

  (3)从学习中增进体脑发展;

  (4)在学习中保持与现实环境的接触。

  (5)在学习中排除不必要的忧惧。

  (6)形成良好的学习习惯。

  2、人际关系方面的心理健康

  (1)能了解彼此的权利和义务;

  (2)能客观了解他人;

  (3)关心他人的要求;

  (4)诚心的赞美和善意的批评;

  (5)积极地沟通;

  (6)保持自身人格的完整性。

  3、自我方面的心理健康

  (1)善于正确地评价自我;

  (2)通过别人来认识自己;

  (3)及时而正确地归纳能够达到自我认识的目的;

  (4)扩展自己的生活经验;

  (5)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确立抱负水平;

  (6)具有自制力。

  咨询服务管理制度 19

  一、心理辅导员在服务过程中要以服务对象为本,在了解实际情况的基础上,以科学、认真、负责的态度制定计划,开展工作,解除来者的心理困惑,助他们健康成长。

  二、心理辅导员要注重学习,不断提升自己的业务素养和服务水平,了解和掌握不同年龄、不同类型儿童青少年的心理问题,并结合学校实际探索出行之有效的辅导方法。

  三、心理辅导员要与服务对象家长、班主任、任课教师及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收集各方面的信息,提高辅导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四、心理辅导员要定期对学校内儿童青少年进行生理和心理品质状况的.问卷调查,收集个案,定期对学校内儿童青少年的生理和心理状况进行有针对性的宣传、辅导和讲座。

  五、心理辅导员要明确公布心理咨询室的开放时间和值班安排,利用心理宣传栏、讲座等形式向学校居民进行心理健康知识宣传,协助家长促进孩子健康成长。

  六、心理辅导员要注重自身心理素质的调节,要严格遵守《儿童青少年健康心理辅导规章制度》,坚持助人自助的原则和平等、尊重的原则。

  七、心理辅导员应定期向督导汇报工作进程评估服务效果。要结合村会等相关部门的工作,密切合作,共同进步。

  咨询服务管理制度 20

  1、要尊重学生的人格和保护学生的隐私,为学生保守秘密。

  2、妥善处理学生的咨询来信,特别是学生的隐私信件。

  3、保管好咨询记录,不得借人翻阅。

  3、不得向外人透露学生的.智力、情感纠纷等隐私情况。

  4、不得将学生的隐私作为教育案例,在教育学生的场合公开传播。

  5、不得将学生心理的某些缺陷作为笑话或起外号。

  6、不得将学生的家庭经济、父母婚姻感情等隐私情况透露给任何人。

  7、不能随意在文章中引用学生的隐私,确需要时必须隐去真实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