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房管理制度15篇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具有使我们知道,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惩恶扬善、维护公平的作用。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库房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库房管理制度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库房消防安全管理,保护库房免受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库房消防安全必须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库房消防安全由本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负责。
第三条 本规则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消防监督机构负责监督。
第四条 本规则适用于国家、集体和个体经营的储存物品的各类库房、堆栈、货场。储存火药、炸药、火工品和军工物资的库房,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五条 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库房建筑设计,要符合国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并经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审核。库房竣工时,其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公安消防监督等有关部门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第六条 库房应当确定一名主要领导人为防火负责人,全面负责库房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七条 库房防火负责人负有下列职责:
一、组织学习贯彻消防法规,完成上级部署的消防工作;
二、组织制定电源、火源、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和值班巡逻等制度,落实逐级防火责任制和岗位防火责任制;
三、组织对职工进行消防宣传、业务培训和考核,提高职工的安全素质;
四、组织开展防火检查,消除火险隐患;
五、领导专职、义务消防队组织和专职、兼职消防人员,制定灭火应急方案,组织扑救火灾;
六、定期总结消防安全工作,实施奖惩。
第八条 国家储备库、专业库房应当配备专职消防干部;其他库房可以根据需要配备专职或兼职消防人员。
第九条 国家储备库、专业库房和火灾危险性大、距公安消防队较远的其他大型库房,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
第十条 各类库房都应当建立义务消防组织,定期进行业务培训,开展自防自救工作。
第十一条 库房防火负责人的确定和变动,应当向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备案;专职消防干部、人员和专职消防队长的配备与更换,应当征求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的意见。
第十二条 库房保管员应当熟悉储存物品的分类、性质、保管业务知识和防火安全制度,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维护保养方法,做好本岗位的防火工作。
第十三条 对库房新职工应当进行仓储业务和消防知识的培训,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第十四条 库房严格执行夜间值班、巡逻制度,带班人员应当认真检查,督促落实。
第三章 储存管理
第十五条 依据国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按照库房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程度分为甲、乙、丙、丁、戊五类(详见附表)。
第十六条 露天存放物品应当分类、分堆、分组和分垛,并留出必要的防火间距。堆场的总储量以及与建筑物等之间的防火距离,必须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
第十七条 甲、乙类桶装液体,不宜露天存放。必须露天存放时,在炎热季节必须采取降温措施。
第十八条 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与垛间距不小于一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垛与梁、柱间距不小于零点三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二米。
第十九条甲、乙类物品和一般物品以及容易相互发生化学反应或者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必须分间、分库储存,并在醒目处标明储存物品的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
第二十条 易自燃或者遇水分解的物品,必须在温度较低、通风良好和空气干燥的场所储存,并安装专用仪器定时检测,严格控制湿度与温度。
第二十一条 物品入库前应当有专人负责检查,确定无火种等隐患后,方准入库。
第二十二条甲、乙类物品的包装容器应当牢固、密封,发现破损、残缺,变形和物品变质、分解等情况时,应当及时进行安全处理,严防跑、冒、滴、漏。
第二十三条 使用过的油棉纱、油手套等沾油纤维物品以及可燃包装,应当存放在安全地点,定期处理。
第二十四条 库房内因物品防冻必须采暖时,应当采用水暖,其散热器、供暖管道与储存物品的距离不小于零点三米。
第二十五条 甲、乙类物品库房内不准设办公室、休息室。其他库房必需设办公室时,可以贴邻库房一角设置无孔洞的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其门窗直通库外,具体实施,应征得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的同意。
第二十六条 储存甲、乙、丙类物品的库房布局、储存类别不得擅自改变。如确需改变的,应当报经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同意。
第四章 装卸管理
第二十七条 进入库区的所有机动车辆,必须安装防火罩。
第二十八条 蒸汽机车驶入库区时,应当关闭灰箱和送风器,并不得在库区清炉。库房应当派专人负责监护。
第二十九条 汽车、拖拉机不准进入甲、乙、丙类物品库房。
第三十条 进入甲、乙类物品库房的电瓶车、铲车必须是防爆型的;进入丙类物品库房的电瓶车、铲车,必须装有防止火花溅出的安全装置。
第三十一条 各种机动车辆装卸物品后,不准在库区、库房、货场内停放和修理。
第三十二条 库区内不得搭建临时建筑和构筑物。因装卸作业确需搭建时,必须经单位防火负责人批准,装卸作业结束后立即拆除。
第三十三条 装卸甲、乙类物品时,操作人员不得穿戴易产生静电的工作服、帽和使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严防震动、撞击、重压、摩擦和倒置。对易产生静电的装卸设备要采取消除静电的措施。
第三十四条 库房内固定的.吊装设备需要维修时,应当采取防火安全措施,经防火负责人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三十五条 装卸作业结束后,应当对库区、库房进行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离人。
第五章 电器管理
第三十六条 库房的电气装置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电气设计和施工安装验收标准规范的规定。
第三十七条 甲、乙类物品库房和丙类液体库房的电气装置,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爆炸危险场所的电气安全规定。
第三十八条 储存丙类固体物品的库房,不准使用碘钨灯和超过六十瓦以上的白炽灯等高温照明灯具。当使用日光灯等低温照明灯具和其他防燃型照明灯具时,应当对镇流器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保护措施,确保安全。
第三十九条 库房内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照明灯具下方不准堆放物品,其垂直下方与储存物品水平间距离不得小于零点五米。
第四十条 库房内敷设的配电线路,需穿金属管或用非燃硬塑料管保护。
第四十一条 库区的每个库房应当在库房外单独安装开关箱,保管人员离库时,必须拉闸断电。禁止使用不合规格的保险装置。
第四十二条 库房内不准使用电炉、电烙铁、电熨斗等电热器具和电视机、电冰箱等家用电器。
第四十三条 库房电器设备的周围和架空线路的下方严禁堆放物品。对提升、码垛等机械设备易产生火花的部位,要设置防护罩。
第四十四条 库房必须按照国家有关防雷设计安装规范的规定,设置防雷装置,并定期检测,保证有效。
第四十五条 库房的电器设备,必须由持合格证的电工进行安装、检查和维修保养。电工应当严格遵守各项电器操作规程。
第六章 火源管理
第四十六条 库房应当设置醒目的防火标志。进入甲、乙类物品库区的人员,必须登记,并交出携带的火种。
第四十七条 库房内严禁使用明火。库房外动用明火作业时,必须办理动火证,经库房或单位防火负责人批准,并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动火证应当注明动火地点、时间、动火人、现场监护人、批准人和防火措施等内容。
第四十八条 库房内不准使用火炉取暖。在库区使用时,应当经防火负责人批准。
第四十九条 防火负责人在审批火炉的使用地点时,必须根据储存物品的分类,按照有关防火间距的规定审批,并制定防火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到人。
第五十条 库区以及周围五十米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
第七章 消防设施和器材管理
第五十一条 库房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消防技术规范,设置、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
第五十二条 消防器材应当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周围不准堆放物品和杂物。
第五十三条 库房的消防设施、器材,应当由专人管理,负责检查、维修、保养、更换和添置,保证完好有效,严禁圈占、埋压和挪用。
第五十四条 甲、乙、丙类物品国家储备库、专业性库房以及其他大型物资库房,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技术规范的规定安装相应的报警装置,附近有公安消防队的宜设置与其直通的报警电话。
第五十五条 对消防水池、消火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器材,应当经常进行检查,保持完整好用。地处寒区的库房,寒冷季节要采取防冻措施。
第五十六条 库区的消防车道和库房的安全出口、疏散楼梯等消防通道,严禁堆放物品。
第八章 奖惩
第五十七条 库房消防工作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由公安机关、上级主管部门或者本单位给予表彰、奖励。
第五十八条 对违反本规则的单位和人员,国家法规有规定的,应当按照国家法规予以处罚;国家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地方有关法规、规章进行处罚;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章 附则
第五十九条 储存丁、戊类物品的库房或露天堆栈、货场,执行本规则时,在确保安全并征得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同意的情况下,可以适当放宽。
第六十条 铁路车站、交通港口码头等昼夜作业的中转性库房,可以按照本规则的原则要求,由铁路、交通等部门自行制定管理办法。
第六十一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国务院有关部、委根据本规则制订的具体管理办法,应当送公安部备案。
库房管理制度2
1、库管员首先政治上可靠,思想积极上进,爱岗敬业,廉洁奉公,勇于奉献。
2、积极做好本职工作,尽职尽责,不串岗闲逛。
3、做好米、面、油、盐等食品的入库出库工作。
4、库管员要保证仓库卫生、清洁、物品摆放有序。
5、要做好食品的'防投毒、防霉、防鼠、防蝇等工作。
6、做好每日出库食品原料的登记工作,及时要求领取人签字。
7、要做到日清月结,每日盘点、核实一次,做到帐票相符,票票相符,票物相符。
8、认真执行学院准入制度,不得私采私入私销,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9、入库食品要一查合格证,二看质量,三通过验收,发现问题及时向食堂负责人汇报。
10、库管员要认真收货,做到品种数量准确无误,做好收货记录,收货单一式贰份,自留一份上报一份。
11、食堂库房是存放准入食品的重要地方,其它人不得随便进入。
12、库房内严禁摆放其它杂物及晾晒衣物。
13、库管员自身要符合国家要求的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健康条件。
14、库管员要做好仓库的安全工作及餐饮中心的其它工作。
库房管理制度3
1、非本岗工作人员不得随意进入仓库。
2、仓库内严禁吸烟,严禁携带火种进入仓库。
3、按时到达工作岗位,到岗后巡视仓库,检查物品是否短缺,检查电器安全,检查消防设备,检查有无火患危险及可疑迹象,发现情况马上向上级汇报。
4、检查仓库所有存放的物品是否整齐,数量是否需要补充,保证满足各个使用部门的需求。
5、打扫仓库周围环境卫生,保持消防通道畅顺,保持环境卫生。
6、仓库所存物品摆放必须分类、固定位置整齐摆放,填写货物卡,把货卡挂在显眼处。
7、常用物品存量必需按照最高、最低存量收货及补给,保证满足餐厅营业需要。
8、收货要按质按量验收,收货手续要清楚并尽快发给使用部门,如未能及时发出的,应摆放到指定货架,不能随处摆放,阻塞走火通道。
9、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熟悉货物,明确所负责保管物资的.范围。
10、借、发物品手续要清楚,单据要放到指定位置,不能随处乱放。
11、认真填写“工作日报表”,“补给单”和“请购单”,并做好出单的电脑记录。
12、当天帐目当天清理,不得随便涂改帐目,帐面须与实物保持平衡。
13、每月定期进行物品盘查,核对所有数目。
14、检查当天工作,整理好当天的单据,及时交给记帐员。
15、下班前关好门窗,检查仓库一遍,保证没有燃烧物,关闭所有电器设备及照明用电等,锁好仓库门。
16、每月定期进行物品盘点,核对所有数目。
库房管理制度4
一库房管理目的:
(一)仓库标准化管理,保证材料及产品在存储期间的质量。
(二)及时为生产提供优质的材料零配件以及半成品。
(三)及时为销售部门提供合格优质的产成品。
(四)明晰完整及时记录出入库情况,定期与财务部汇报数据。
(五)出入库管理办法:原材料和成品按以下九个大项分类管理。
塑料件;
橡胶件;
标准件;
电子件;
电机;
软化剂;
外加工;
包装物;
产成品;
二原材料入库。
外购原材料到货后,库房管理员应按实际情况填写《入库单》,并仔细核对物资的数量规格型号,核对无误后入库。
三产成品入库。
(一)经品质部验收合格并填写《检验移交单》后入库。
(二)对需要质量验收的原材料。
四入库时先标识。
(一)待验品,按规定及时通知质检部门进行验收,经认定合格的原材料放入指定合格品区域。判定不合格则标识“不合格品”标识,隔离堆放。
(二)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数量规格型号颜色质量及单据等不符合时,应立即向有关部门反映,以便及时查清解决问题,必要时通告对方。
五对临时寄存在库房的货品,必要时划出区域,隔离存放,做好“待处理品”标识。
六对退货产品的处理应按《退货单》进行清点和出入帐,并查明退货原因。对退货属返修产品,需报生产部与供应部,由生产开具《返修产品领料单》进行返修;对退货属报废产品由品质部验收签字后入废品库,并报总经理批准后进行报耗。
七对于不合格品生产过程中合理消耗产生的废品需入废品库,经品质部和生产相关责任人签字后方可入库。废品库需明确划分。
八入库物资的.堆放必须符合先进先出的原则。
九入库物资应及时入库。
十原材料的出库与发放:
(一)凡属产品配套原料,由生产部出具生产通知单和生产领料清单。由仓库保管员进行分解消化,车间专人来领取原材料,严格按《生产领料清单》的规格型号数量等发放。
(二)用于生产过程中造成报废或损失而需进行补料,则需由生产部开出《补料单》后方可发放。
(三)非生产所用的物资发放,需严格审批手续必要时需务副总经理批准,凭《领料单》发放。
(四)物资(包括成品)的发放力求先进先出,具体按仓库物资先进先出执行规范进行操作。当面点清数量,核对规格名称,并及时登记处入帐(手工及电脑帐),做到帐物相一致,帐帐相符。
(五)废品库内物资由生产部负责处理,并保留处理清单。并负责组织出库,仓库人员严格清点数量,出库时开具产品出库单,并及时登记入帐。
十一物资贮存与防护
(一)物资定期盘点数量,确认库存的余缺情况,上报相关部门,并有财务部进行抽查。
(二)仓库应编制平面定置图,将物资合理布局,合理存放,禁止混放倒塌和包装破损,妥善保管,杜绝积压,反对浪费,及时提供相关信息。
(三)仓库做到通风干燥清洁安全,防尘和避光防助品损坏变质。储存易燃物品的库房还应做到密封并远离火源热源。
(四)有色金属上货架,保持通风,非金属及电器材料,应分品种规格型号存放,摆设合理。,
库房管理制度5
1、食品及其原料不能和非食品及有害物质同库存放。
2、各类食品及其原料应分类、分开摆放整齐。
3、各类食品及其原料要做到离地10厘米,离墙10厘米存放于货柜或货架上。
4、散装食品应盛装于容器内,加盖密封并张贴标识。
5、库房内应经常通风,保持室内干燥整洁。
6、库房门、窗防鼠设施经常检查,保证功能完好。
7、设专人负责库房管理,并建立健全采购、验收、发放登记管理制度。
8、库房内食品及其原料应经常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清理过期、变质食品及其原料。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账记录制度
库房管理制度6
第一条:库房是公司物资供应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公司各种物资周围储备的环节,同时担负着物资管理的多项业务职能。它的主要任务是:保管好库存物资,做到数量准确、质量完好、确保安全、收发迅速、面向生产、服务周到、降低费用、加速资金周转。
第二条:库房设置要根据工厂生产需要和厂房设备条件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内部要加强经济责任制,进行科学分工,形成物资分口管理的保证体系;业务上要实行工作质量标准化,应用现代管理技术和ABC分类法,不断提高库房管理水平。
第三条:物资入库,库管员要亲自同交货人办理交接手续,核对清点物资名称、数量是否一致,并作好物资交接手续、签字确认。
第四条:物资入库,应先入待检区,经检验未合格,不准进入货位,更不准投入生产使用。
第五条:材料验收合格,库管员凭发票所开据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验收就位。入库单各栏应填写清楚,并随同托收单交财务记账。
第六条:不合格品,应隔堆放,严禁投入生产。如工作马虎,混入生产,库管员应负失职的责任。
第七条:验收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上级和经办人处理。托收单到而货未到,或者货已到而没票据,均应向经办人反映查询。
第八条:物资的存储管理,原则上以物资的属性、特点和用途规划设置存储区域,;凡是吞吐量大的落地堆放,周转小的用货架存放;落地堆放以分类和规格的次序排列编号,上架的以分类定位编号。
第九条:物资堆放的原则是:在堆垛合理、安全、可靠的前提下,推行五五堆放法,根据货物特点,做到过目见数,检点方便,成行成列,垒放整齐。
第十条:库房库管员对库存、代保管、待验材料,以及设备、容器和工具等富有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因此做到人各有责、物各有主、事事有人管。库房物资若有损失、贬值、报废、仓库盘点盘盈、盘亏等,库管员应及时报考物控主管,分析原因、查明责任,按规定办理报批手续。未经批准一律不准擅自处理。库管员不得采取“盈时多送,亏时克扣”的违纪做法。
第十一条:保管物资要根据自然属性,考虑存储的场所和保管常识加以处理,加强保管制度,达到“十不”要求,务必使公司财产不发生责任损失。同类物资堆放,要考虑先进先出,发货方便,留有余地。
第十二条:保管物资,未经主管同意,一律不准擅自借出;总成物资一律不准折件零发,特殊情况应经主管批准。
第十三条:库房要严格保卫制度,禁止非本库人员擅自入库。库房严禁烟火和明火作业。库房库管员要懂得使用消防去器材,掌握必要的防火知识。
第十四条:按“推陈出新、先进先出、按规定供应、节约用料”的原则发料。发料坚持“一盘底、二核对、三发料、四减数”的原则。对贪图方便,违反发料原则造成物资失效、霉变、大料小用、优材劣用以及差错等损失,库管员要负经济责任。
第十五条:领料单要填明材料名称、规格、领料数量、型号、材料名称用途、核算员和领料人员签字。属计划内的`材料应有材料计划;属限额供料的材料应符合限额供料制度;属规定审批的材料应有审批人签字。已超费的领料人未办理相关手续,不得发料。
第十六条:调废材料,库管员要审查单价、货款总金额,盖有财务科收款章方可发料。发现价格不符、货款少收等,应立即通知开票人更正后发货。
第十七条:对于专项申请的材料,除计划采购员用做备用的数量外,均应由申请部门领用。常备用料,凡属于可以分割折零的,本着节约的原则,都应折零供应,不准一次性发料。
第十八条:各车间指定固定领料负责人,发料时库管员必须与领料人在库房指定位置办理手续,当面点交清楚,防止差错出门。
第十九条:所有发料凭证,库管员应妥善保管,不得丢失。
第二十条:记账要字迹清晰,日清月结不积压,托收、月报要及时。
第二十一条:允许范围内的磅差、合理的自然损耗引起的盘盈盘亏,每月都要上报,做到账、卡、物、资金“四一致”。
第二十二条:创造“五好库房”是每个库管员努力的方向,每月对库房进行一次检查,以促进创“五好库房”活动的开展。
第二十三条:库管员调动工作,一定要办理交接手续,移交中的未了事宜及有关凭证,要列出清单三份,写明情况,双方签字,物控主管见证,双方各执一份,部门存档一份,事后发生纠葛,仍由原移交人负责。对失职造成的亏损,除照价赔偿外,还要给予纪律处分。
库房管理制度7
1、各类物资仓库属厂区重点防火部位,必须设置醒目的禁火标志,非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入内。
2、库房内要保持干净整洁,货物摆放有序,对敞落得棉丝、油布、废纸等易燃物质应该及时消除。
3、库房内不得架设临时电缆,因工作需要时,必须经车间、科室负责人批准,报生产技术部备案,并在限期内及时拆除。
4、库房内严禁烟火和动火,需要防火作业时,需生产技术部审批后,办理“动火证”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后,方可动火明火作业。
5、库房内只准使用100W以下的白炽灯或日光灯照明。灯头要与物品距50公分以下间距,严禁使用其他灯泡照明和电热具取暖。
6、库房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因生产需要的.易燃易爆物品必须按消防部门规定设专库存放,专库内保持通风,防湿、防晒。
7、仓库管理人员每天下班前,必须进行防火安全检查,确认无事故隐患,关好门窗,切断电源,方可离开。
8、工作人员会正确使用消防器材和扑救火灾的基本方法,对配备器材必须妥善保管,严格执行《钢厂消防器材管理暂行规定》。
库房管理制度8
一、为确保危险品库房的绝对安全,保护公司财产不受损失,保障公司正常运行,特作如下规定:
二、危险品库房须经有关部门批准,方可使用。
三、库房保管人员应了解所管物质的化学性质、掌握防火、防爆等知识,并能正确使用各种消防器材及应急知识。熟悉库房各项安全规定,并经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四、库房应设仓库负责人和足够的保卫人员昼夜值班、巡逻,并设置必要的通讯、消防、报警等设施。
五、外来人员无正当理由不得进入危险品仓库,如需进入的,应先关闭通讯工具,并经有关领导批准,由仓库管理员带领方可进入。
六、不得将化学性质不同的危险品存放在一起。
七、库区内入口处应设防火警示牌,各库房按规定设置明显警示牌,并标明品名、危险等级、安全定员定量及消防的'办法。
八、库内民用爆炸物品码垛应利于行走、搬运方便、通风良好、堆放稳固。按经营批号规格型号成垛堆放。应留有0.6米的通道,便于检查、清点和装运。走道内禁止存放任何物品;堆垛边缘距墙不小于0.2米。炸药、索类成品箱堆高不应大于1.8米,工业、黑火药不应超过1.6米。
九、进入库区的驾驶员应符合本单位《危险品装卸管理制度》要求。
十、库房管理应做到帐、卡、物相符,日清月结,保持库房内外整洁卫生。严禁一切易燃易爆物品或带有静电设施进入库区。
十一、做好防潮、防热、防冻、防洪、防火、防雷、防虫、防盗、防破坏和库内无灰尘、无禁物、无水汽凝结、无漏雨、无渗水、无包装损坏、无锈蚀、无鼠虫蛀咬、库周围15米内无易燃物,库区内设置温、湿度表。
十二、严禁在仓库内开箱取产品。取试验样品应在仓库管理人员参加下,将产品箱移至库房屏障外指定地点进行。启箱工具应使用不产生火花的工具。
库房管理制度9
1、入库的产品一定是经检验和试验后验收合格的产品。未经检验和试验或待检的产品不能入库,待检的产品应放入待检区。
2、入库的产品出入库时一定要办理出入库手续,用料单位领料一定要得到批准,未经批准库房保管员不得发料。有消耗定额的产品必须按定额领料和发料。
3、已入库的产品应合理的分类摆放或码放,并要采取一定的.隔离措施,防止产品混料或混批以及产品之间的相互影响。
4、已入库的产品应采取防护措施,防止产品在贮存期间超期贮存、变质、失效、腐蚀、丢失、损坏或降低产品的质量特性。
5、对贮存的产品应具备一定的储存条件,仓库应具有防火、防潮、防盗等设施条件。
6、应定期检查库存品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7、对贮存的产品应定期盘点(对有在制品的企业更加重要)。
8、对出库的产品在发料时必须坚持“先入先出”的原则(特别应注意有保质期的产品)。
9、对贮存的产品应建立储备定额(包括:最高储备和最低储备)。
10、对超储积压的产品应及时办理财务核销。
11、库房储备产品的价值量应与财务储备资金的价值量保持一致。
12、对贮存的产品应建立产品(材料)标卡和保管台帐,应做到帐、卡、物三相符。
库房管理制度10
为加强对施工现场的材料物资的管理,确保其能够保质保量投入使用,满足工程施工的需求,防止材料物资损坏、变质和丢失等,特制定本制度:
一、入库制度
1、库房保管员对入库的材料物资要严格进行质量、数量的检查验证,消耗材料进场,由库管、质检员、采购员验收签字,合格后方可接收登记入库,保证入库数量准确、质量合格,对不合格品有权拒收。
2、库管员与工程部人员要严格把关,有以下情况时可拒绝验收或入库。
a) 没有提料单的采购。
b) 与提料单不相符的采购物资。
c) 与要求质量不符合的采购物资。
3、采购的材料到达现场后,必须由库房管理员、参与检验的工程技术人员一起根据供货方发货单进行逐一验收,验收合格方可入库,并填写详细入库单据(两联)采购员一联,库管存根一联。
4、库房保管员对库存物资,要建立健全的材料台帐,做到贮存记录准确、完整,保证帐、卡、物三相符,对库存物资要挂标牌、标明名称、规格型号等。
5、材料物资的贮存保管要做到布局合理,牢固安全,能上架的.上架,无条件上架的要分类、分规格码放整齐,并有标识。
6、入库产品要根据各类产品不同性质分别保管,对易燃易爆、易碎、有毒的物品应按有关规定要求,采取隔离措施进行重点保管。
7、库房内严禁吸烟,电炉取暖、做饭等动用明火的行为,无关人员严禁进入库房,注意防盗、防火、防毒以确保库房的安全。
8、在进入新项目工地或撤离工地时,库管必须对库房物资进行详细盘点登记和不定期抽检,随时掌握品种、数量的变化情况和机械设备及工具淘汰损坏情况,及时报告项目经理进行补充或更换以满足施工的需求。
9、对露天存放的材料要根据天气变化情况,及时采取挡雨、防晒措施,保证材料不受损失。
二、出库制度
1、材料领用时,领料部门首先填写领料申请,由项目部经理审批。领料单应写明材料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经手人,到库管员处领取。
2、库管员凭领料人的领料单如实领发。
3、库房保管员对材料物资的发放,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认真办理出库的记账手续,填写单据数量要准确,字迹清晰可辨,签字认真,日期要确切。
4、本着厉行节约,杜绝浪费的原则发放材料,做到专物专用。
5、库管员要做好出库登记,并定期向项目部经理做(出入库报告)。
6、领料人必须持齐全的领料单,才能领料。
7、库管员严格执行凭领料单发货,无单不发货。
8、内容填写不全不发货,名称不准确不发货,数量有涂改痕迹不发货,并严格执行计划限额发料,不允许领料人无库管员在现场私自到货架上取物。
9、领料人在库房领取的材料应当面点验清楚,出库不得退还。
10、凡库房内的材料,由保管员保管,凡已领出的材料,由领料人保管应负其责,承担各自责任。
11、凡借用物品人必须在借用单上签字,在借用时间内归还,谁借出谁收回的办法。
库房管理制度11
1、严格遵守交易中心员工守则和各项规章制度。
2、库房保管员对其所保管的物资器材数量、质量和用途应做到心中有数,并建立健全收、发、存物资帐目。同时,做到帐、物、卡相符,月清月结。
3、月度前对库存作一次盘点并将盘点情况向物管部写出书面报告,丢失、损坏的.应查明原因,对责任事故所造成的损失应予以赔偿。
4、库存内所有物资。应按照相同的品种、用途、性质、大小、规格,分门别类地摆放整齐有序,并设置标签卡,以便领取和区别,不准混装、堆放、杂乱无章。
5、需要领取物品者,请填写领用单,按程序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后,方可领用,手续不齐不发放。
6、商户租用库房,按交易中心有关租用库房规定收、发物质。
7、随时保持库房内的清洁卫生,做到通风良好。防止物品霉烂变质,造成脏、乱、差。由于保管不当,致使物品霉烂、变质、丢失、损坏者应照价赔偿。
8、库房重地严禁非工作人员入内,更不准私自调换物品,发现一次给予重罚。
库房管理制度12
为防止食品污染,确保食品卫生安全,以利库管员做好库房工作,特制定库房管理制度:
一.加强食品卫生安全意识,必须保持库房内清洁整齐、通风良好。做好防火、防盗、防毒、(包括防投毒)、防蝇、防尘、防鼠、防虫蛀、防霉变等工作,防止各类事故发生。
二.所有食品入库前必须严格验收,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要求的食品不得入库,验收后认真做好登记,入库食品应注明食品名称,采购时间,数量,保质期。做到入库上帐,出库下帐,帐物相符。
三.坚持食品与杂物、生食与熟食、半成品与成品分开存放。无包装的'食品与调料必须用无毒无害、清洁干净的容器盛装加盖,并标注品名。
四.食品应分类、分架、离地隔墙20厘米存放,摆放整齐,货架整洁干净,地面请洁。食物、食品不落地,做好防潮、防霉、防鼠工作,每天清扫,库房卫生无异味,保持良好卫生状况。
五.食品出库时要检查感官性状和保质期,要坚持食品先进先出原则,尽量缩短储存时间。
六.每天要对库存食品进行检查,整理。重点检查食品有无霉变、腐败变质、包装有无损坏及保质期是否到期等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向食堂主管汇报,提出处理意见,及时处理。
七.库房禁止存放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化学类物品。禁止存放外观与食品类似的有毒有害物品。禁止存放个人生活用品或临时存放其他非食品货物。
八.库管员需持健康证上岗,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按照食品从业人员卫生要求,做好个人卫生。做到服装整洁,不在库房内吸烟。
库房管理制度13
某XXX公司库房管理制度
1.总则
1.1 为规范某X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库房管理,加强库存及在借物品管理、明确物品出、入库手续及流程,提高公司资金、物品使用率,保证库房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中所指的物品是因生产、工程及研发所需而储存的各种成品、半成品及原材料。
2.流程
2.1物品入库管理
2.1.1 所有物品购入、退回、测试、样品、借用、归还等,均应经生技科检验合格后入库。
2.1.2 物品入库单由生技科在办理物品入库手续时负责填写。
2.1.3 库管员根据生技科物资供应管理专责员出具的验收合格后的物品入库单及时核对物品编号、名称、规格型号、数量,最长不超过一个工作日核对完毕,如相符,填写物品入库单实收栏,根据物品入库单登记物料卡及台帐;如不符,则库管员予以拒收并立即告知生技科。
2.1.4 《物品入库单》第一联由仓库存档,第二联送财务科报账,第三联由生技科物资供应管理专责员存档。
2.2物品出库管理
2.2.1物品的发放力求先进先出,具体按仓库物资先进先出执行规范进行操作。当面点清数量,核对规格名称,并及时登记处入帐(手工及电脑帐),做到帐、卡、物相一致,帐、帐相符。
2.2.2 废品库内物资由生产科负责组织处理,库管员严格清点数量或过磅,及时登记入帐,并保留处理清单。
2.2.3生产、维修及相关人员:领用物品应办理《物品领料单》,一式三联,第一联仓库存档,第二联交财务科入账,第三联由经办人存档。
2.2.4 因特殊情况,由供应商直接发货给使用部门的物品,由生技科及相关部门、人员及时办理入库、出库领用手续,如未及时补办手续,原则不准再由供应商直接发物品给各部门。
2.3 借用物品管理
2.3.1 内部人员借用物品时,应履行借用手续,经主管部门或公司领导批准后可借用(领导授权亦可)。
2.3.2借用物品期限从发货之日起为三个月,所借物品经生技科检验合格后,方可核销借用账;三个月未能归还,借用人应提出书面申请,经相关领导同意后,可延续再借用三个月;如仍无法归还,由借用部门或当事人按比例承担该物品使用年限的折旧费。
2.4 物品退回与归还管理
2.4.1 个人退回借用物品由库管员根据借用手续,核定物品是否一致完好,经生技科核准后办理退库手续、并销账。
2.5 物品报废:
2.5.1 物品报废原因
2.5.1.1 变质的(生锈、霉变、虫啃、鼠咬等);
2.5.1.2 超过使用寿命的;
2.5.1.3 已不再使用的;
2.5.1.4 在承担运输中损坏的。
2.5.1.5 因无法维修或无维修价值的;
2.5.1.6 生产过程中损坏的。
2.5.1.7 因技术更改升级而造成报废的;
2.5.1.8 己购物品,在生产时发现为不良,经采购人员与供应商协商不可退换的;
2.5.1.9 借用/试用后,经生技科判定为无法再修品;
2.5.1.10 因计划失误导致采购引起的。
2.6 物品报废流程
2.6.1 库管员统计库存所需报废的物品,由生技科出具检测结果、财务科出具报废物品的价值核准后,予以报废。报废工作按照《某XXX公司废旧物资管理办法》执行。
2.7 库房管理
2.7.1 按现有库房面积,规划平面图,分别按料号次序摆放,并将各物品型号、规格用标签纸列示于物品前,各项物品对应陈列其后。
2.7.2 库管员对于所经管物品的排列以利于先进先出的作业原则分别决定储存方式及位置。
2.7.3 遵循7S原则(整理、整顿、清洁、清扫、素养、安全、节约)。
2.7.4 未经检验的物品,摆放在指定区域。
2.7.5 检验合格的'物品,及时入库贮存。
2.7.6 换货、报损的物品,区分存放,并单独记账。
2.7.7 非货架贮放的物品,不可超高、压线、倒置、重压。
2.7.8 禁潮物品应做好防潮措施。
2.7.9易燃、易爆、易腐蚀的物品应分开贮存,单独存放在独立地点或库房,配置当量的灭火器材,并加以明显的警告标识。
2.7.10 库房内严禁烟火,不得使用过分发热而可能造成火灾、危险的电器。
2.7.11 物品贮放,庞大、笨重物品放下方;轻便、小件物品放上方。
2.7.12 物品堆放不宜过于紧密,保留间隙及库房进出通道顺畅。
2.7.13 易碎、易破物品须轻取轻放。
2.7.14 配套物品应成套存放,以防混乱。
2.7.15 每月25号前结账,由库管员将当月物品库存情况发送主管部门。
2.7.16 年中、年末,仓库会同财务科、生技科对物品进行盘点,查实物品的料号、品名、规格及型号,核对物品数量是否与账面一致,并随时接受主管部门及财务科人员的抽查;
2.7.17 出具盘点报告,出现盘盈或不可避免的盘亏情况,由库管员呈报生技科、公司领导核准后调整,若为保管不善引起则由保管人员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3 附则
3.1 本制度由本公司生技科负责解释。
3.2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附表:
1、《物品入库单》
2、《物品领料单》
库房管理制度14
医用耗材是用于医院的诊疗,直接作用于病人,甚至须植入人体。它的存放要求不同于普通商场、超市的库房存放,需要有一定的温度、湿度及摆放要求。
1、库房应空气流畅、光线好,温度应保持在20℃、湿度在45~70%,以防医用耗材发霉变质。耗材入库后全部摆上货架,杜绝了地气对耗材的浸湿,冬夏两季使用空调调节室内的温湿度。
2、对温度有特殊要求的物品如生物蛋白制剂、血气测试片、等按产品的温度要求存放在冷藏柜中。
3、库房分区管理:合格区和待处理区。
4、货架与货架之间的设置应保证一定的宽度,便于空气流通和耗材的`取放。为避免医用耗材摆放过期,耗材摆放时应按入库时间的先后顺序进行。先入库的放在上面或前面,后入库的放在后面或下面,确保先进先出、效期近的先出、效期远的后出,推陈出新。
5、坚决贯彻零库存的模式,量出而入、按量采购,对有些科室采用物流式的配送供货,利用最小资金、库存,达到最大的效率。
库房管理制度15
1、食品及其原料不能和非食品及有害物质共同存放。
2、各类食品及其原料应分类、分开摆放整齐。
3、各类食品及其原料要做到离地10厘米、离墙10厘米存放于货柜或货架上。
4、散装食品应盛装于容器内,加盖密封并张贴标识。
5、库房内应经常通风,保持室内干燥清洁。
6、库房门、窗防鼠设施经常检查,保证功能完好。
7、设专人负责库房管理,并建立健全采购、验收、发放登记管理制度。
8、库房内食品及其原料应经常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清理过期、变质食品及其原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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