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品仓库管理制度

时间:2022-06-23 14:21:55 制度 我要投稿

成品仓库管理制度

  在当下社会,我们每个人都可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拟定制度很是头疼的,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成品仓库管理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成品仓库管理制度

成品仓库管理制度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司产成品仓库的管理,进一步规范物资和成品流通、保管和控制程序,维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产成品仓库(包括露天临时堆场)的管理。

  第二章 入 库

  第三条 产成品办理入库,必须有质检部门确认的产品合格检验报告方可入库,未经允许不合格品不准办理入库手续。当天生产的合格产品原则上当天办理入库手续。

  第四条 办理入库的产成品,生产车间要按产品品种、包装规格、质量等级,分区域码放整齐,便于清点、出库。如堆放混乱、标示不清楚,保管员有权拒绝办理入库手续。

  第五条 办理成品入库时,保管员要根据ERP入库单所列成品,及时到车间现场清点数量、核实包装、计量、质量等级和生产批号等。做到入库货物、账物相符。库管员每日必须做当日产成品、半成品台

  帐,每天的帐物卡必须一一对应 。

  第六条 根据公司成品库房的实际情况,入库产成品仍有生产车间代理管理。

  第三章 出 库

  第七条 产成品出库必须按“先进先出”的原则进行发放。

  第八条 成品出库(或调拨)必须具备如下条件:

  (1)由销售部门责任人出具的`货物出库(或调拨)通知;

  (2)有确认的产品合格检验报告。绝不允许手续不全的产成品出库。货物出库时,保管员要根据销售部门的通知所列各项内容,逐一核实,避免发错货物。

  第九条 保管员在发货时,要协调好车间(库房)、运输车辆、装卸、上站等各个环节的工作关系,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第十条 产成品发货,必须确保发出的产品品种、数量、质量、包装规格、生产批号等准确无误;外包装无污染、无破损。并做好产品发货原始记录。

  第十一条 在装卸时,如装卸人员野蛮装卸或故意造成产成品包装或产品受损,发货保管员应做好记录(同时由责任人在《出库记录》上签字)并及时报告主管,追究其经济责任。

  第十二条 顾客自提或汽车(调拨)装运发货,货物装完后,必须由提货人或承运人核实后在装卸记录上签字并办理提货手续。(注:公司内部车辆转运货物出厂,由保管员开具出门手续,司机签字认可车载货物)

  第十三条 外购产成品出(入)库,保管员要认真核实规格、数量,并向质检部门了解产品是否合格,如有问题要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

  第十四条 任何货物出库,均应于出货当日将有关资料输入ERP系统,做到日清月结。

  第四章 仓储管理

  第十五条 产成品仓库一般不允许闲杂人员入内。因工作需要进入库内者,必须按规定穿戴劳保防护用品,方可入内。

  第十六条 因工作需要进入产成品仓库的外来人员,要有公司有关人员陪同,不得独自进入库房。

  第十七条 成品库房要保持干净整洁,若发现屋顶、门窗、水、电等损坏,要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及时修理。

  第十八条 成品入库后,根据ERP系统库存量经常查验库存产品,做到账、物一致。如发现有包装损坏及产品异变,要及时通知质量部、车间进行处理,并做好详细记录。

  第十九条 成品存储要求:按品种、规格、体积、重量等特征决定堆码方式及区位;物品堆放整齐、平稳,分类清楚;储物空间分区及编号,标示醒目、朝外,便于盘存和领取。对危险物品隔离管制;通道不得乱堆放物品;保持适当的温度、湿度、通风、照明等条件。

  第二十条 保管员须加强对仓库日常防火、防盗、防潮、防漏、防虫工作,注意清洁卫生。

  第二十一条 保管员要坚持原则、不徇私情、态度和蔼、热情主动。严格按批准数量、质量发放物品。

  第五章 盘点管理

  第二十二条 每月月底保管员应对产成品实物进行盘库。要求数

  据真实、准确,盈亏分析实事求是。及时向公司有关领导和部门提供产成品月度入库、出库、库存以及分析情况。

  第二十三条 年终保管员应会同生产、财务等部门对产成品进行年度盘点。并将产成品盘盈、盘亏情况在《库存盘点表》中明确体现,如实反映产成品的真实情况并做出年度分析总结汇报。保证产成品的账物相符,数据真实、准确。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由仓储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本制度经总经理批准后,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成品仓库管理制度2

  1、为了加强仓库安全管理,确保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的规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2、仓库安全管理必须贯彻“预防为主',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3、新建、扩建和改建的仓库建筑设计要符合国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并经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审核。仓库竣工时,须由公安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4、仓库必须确定一名安全防火责任人,并建立健全各项防火规章制度。

  5、仓库保管员应当熟悉储存物品的分类、性质、保管业务知识和防火安全制度,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维修保养方法,做好本职工作。

  6、仓库物品应当分类,严格按照“五距'(灯距、堆距、行距、柱距、墙距)的要求堆放,不得混存。

  7、仓库的.电气装置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电气设计和施工安装验收标准规范的规定。甲、乙类物品库房和丙类液体库房的电气装置,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爆炸危险场所的电气安全规定。

  8、库房内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照明灯具、电器设备的周围和主线槽下方严禁堆放物品,其垂直下方与储存物品水平间距离不得小于零点五米。

  9、每个库房应当在库房外单独安装开关箱,保管人员离库时。必须拉闸断电。禁止使用不合规格的保险装置。库房内不准使用电炉、电烙铁、电熨斗等电热器具和电视机、电冰箱等家用电器。

  10、仓库应当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库房内严禁使用明火,不准住人。

  11、仓库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消防法规规定,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保证随时好用,确保安全。

  12、制定电源、火源、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和值班巡逻等制度,落实逐级防火责任制和岗位防火责任制;组织开展防火检查,消除火险隐患。

  13、组建专职、义务消防队,定期进行业务培训,制定灭火应急方案,开展自防自救工作。

  14、仓库严格执行夜间值班、巡逻制度,带班人员应当认真检查,督促落实。

  15、甲、乙类桶装液体,不宜露天存放。必须露天存放时,在炎热季节必须采取降温措施。

  16、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与垛间距不小于一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垛与梁、柱间距不小于零点三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二米。

  17、甲、乙类物品和一般物品以及容易相互发生化学反应或者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必须分间、分库储存,并在醒目处标明储存物品的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

  18、甲、乙类物品的包装容器应当牢固、密封,发现破损、残缺,变形和物品变质,分解等情况时,应当及时进行安全处理,严防跑、冒、滴、漏。

  19、装卸甲、乙类物品时,操作人员不得穿戴易产生静电的工作服、帽和使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严防震防、撞击、重压、摩擦和倒置。对易产生静电的装卸设备要采取消除静电的措施。

  20、装卸作业结束后,应当对库区、库房进行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离人。

  21、仓库应当设置醒目的防火标志。进入甲、乙类物品库区的人员,必须登记,并交出携带的火种。

  22、库房外动用明火作业时,必须办理动火证,经仓库或单位防火负责人批准,并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动火证应当注明动火地点、时间、动火人、现场监护人、批准人和防火措施等内容。

  23、仓库的消防设施、器材,应当由专人管理,负责检查、维修、保养、更换和添置,保证完好有效,严禁圈占、埋压和挪用。

成品仓库管理制度3

  一、岗位职责:

  2.1负责各类成品的入库规格、型号、数量、质量等的验收,合理安排成品仓位的划分,进行成品的安全、有序存放,负责仓库的安全、卫生和管理工作,对入库成品进行标识,防止成品入库后色号、品种、规格等的混淆,建立成品出入库流水帐,每日会同成品车间主管填写《产成品入库单》交销售部、财务部各一份。。

  2.2成品仓库管理员必须严格遵守相关的仓库管理制度及具备所管物资的基本知识。成品码放原则为:堆放高度≤1.8m,500×500瓷砖以横排5件、竖排1件,每层6件,分三层交错码放,上部平压2件,共20件独立堆放。

  2.3成品仓库管理员应在接到销售部开列、财务部确认并加盖财务印章的出货单或调拨单后,应明确产品规格、型号、等级及客户对产品的其他要求,凭出货单或调拨单到仓库核对产品是否齐全,是否符合发货要求,确认无误后方可组织发货。(特殊情况可参考《紧急放行规定》第四条)。

  2.4如客户要求出货数量按实际装车数量时,由销售部开具无产品数量的《出货通知单》,经销售部经理签字确认,仓管员接《出货通知单》后按程序发货。成品全部装车完毕,仓管员签字确认并填写装车数目,交由销售部开《发货单》。

  2.5进行发货装车时的现场跟踪,严格按照出货单或调拨单发货,仓管员无权随意改变产品的型号、编号、等级等发给客户,破损砖不得装车发出,如确因特殊原因需补充破损数量,必须由成品车间主任签认后方可予以补损。产品装车时,成品仓库发货员必须协同客户对产品数目、质量清点确认,核准后应经两名发货员与客户同时签字确认。

  2.6如客户因特殊原因进行的“先开单,后提货”,提货有效期为7日。但提货不得跨月份进行。每月25日结帐日仓管员应及时与销售部开单员联系并提请客户注意《发货单》的时效。

  2.7销售部如有样品砖需求,应根据开具《样板申领单》,报总经理审批,后交成品仓领出。《样板申领单》一式四联,一联交办公室,二联交成品仓,三联交门卫,四联存销售部。

  2.8成品仓库管理员应每日做好成品库台帐,并于次日上午11:30前将《成品日报表》交相关单位。(《成品日报表》一式三份,一联仓库存根、二联销售部、三联总办)。

  2.9成品仓库管理员负责做好装卸工每日上下车力资单的`登记,并于每月25日汇总至财务部。

  2.10每月25日及年终会同销售部、生产部、财务部进行盘点工作,填写《盘仓清点表》(一式四份,一份存根、一份报销售部、一份报财务部、一份报总办)。

  二、管理制度:

  1.成品库管理员必须提前十五分上岗。

  2.上班期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3.成品库发货员必须严格按照销售部所开《出货单》发货。

  4.装卸工在发货时要听从库管员安排装车,如未按库管员要求发货、装车且不服从管理,库管员有权拒开《力资单》,并呈报物管部。

  5.成品库的卫生应由库管员负责安排装卸工在下班前打扫干净。

  6.在装车过程中不得有人为原因打破砖片;如确有发生,则按出厂价由责任人照价赔偿。

  7.货主、司机开车撞破砖片,应知会销售部由其照价赔偿。

  8.成品出库时,成品库管员、装卸工必须交替在岗发货。

  9.非成品库人员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不得进入成品库翻拿成品,成品库内所有入库成品需办理出库手续后方可发出。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责任人自行负担。

  10.成品仓库管员必须严格遵守岗位职责及操作程序。

  11.以上如有违反,公司将按照《生产管理条例》予以处罚。

成品仓库管理制度4

  1.目的:

  通过建立、建全库房卫生管理制度,加强库房各个环节卫生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物流部下辖所有仓库。

  3.职责:

  3.1库房库管员工作职责

  3.1.1负责仓库、物料外包装以及库区相关办公用具的清洁工作的检查、复核。

  3.2库房保洁人员工作职责

  3.2.1负责仓库、物料外包装以及库区相关办公用具的清洁工作。

  4.具体程序

  4.1程序

  4.1.1仓库清洁员主要负责仓库、物料外包装以及库区相关办公用具的清洁工作,仓库管理员负责检查、复核,保证仓库卫生环镜。

  4.1.2仓库周边的环镜应保持干净、无积水、无杂物、无污染源。

  4.1.3仓库清洁员应每天对仓库内地面和墙角进行清洁并保持洁净,对门窗、物品器具、设备设施表面及墙面进行清洁,做好库区内的`清洁工作。保证仓库无积灰、无杂物,保持仓库货架、货柜的清洁卫生。办公室保持整洁卫生,无积灰、无杂物,与办公无关的用品不得存放在桌面上

  4.1.4仓库存放物料的外包装应保持洁净状态,每次验收物料完毕,以及当天物料发放工作结束之后,仓库清洁员应及时进行物料外包装和库区的清洁工作。

  4.1.5仓库清洁员在清洁工作过程中需注意物料外包装是否完好,如发生严重破损,应当立即告知仓库管理员。

  4.1.6仓库清洁员在清洁工作中应戴好相关劳动防护用品,不得使用蛮力,以防止包装破损,注意个人安全。

  4.1.7运输工具、清洁工具等应在每次使用完毕后,清洁干净,使之处于随时备用状态,清洁工具需按规定进行定置。

  4.1.8仓库清洁员每次使用完清洗池之后,应及时打理该处卫生。

  4.1.9仓库内部人员以及外来人员不得随意携带与办公无关的物品进入仓库,应注意个人卫生,防止产生污染。仓库内除必要的办公用具之外,不得出现私人或其它物品。仓库内不得吸烟,不得吃食品。

  4.1.10仓库内有相应的防虫、防鼠设备,并严禁在库内投入杀鼠,杀虫的有毒药饵。

  4.1.11库区内物料按类别分区存放,摆放整齐,不得堆放杂物、废弃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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