样品管理制度

时间:2023-03-03 11:31:10 制度 我要投稿

样品管理制度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制度的使用频率逐渐增多,制度对社会经济、科学技术、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对社会公共秩序的维护,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到底应如何拟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样品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样品管理制度

样品管理制度1

  第一节 样品的标识

  第一条 收样员负责对各种样品统一流水编号,加贴样品标识卡,表明其不同的检测状态,样品标识须注明'样品编号'和'样品状态','样品状态'分别为'待检'、'在检'、'已检'、'留样'四种。样品标识具有唯一性。

  第二节 样品的制备

  第二条 样品需要制备时,检测人员应严格按相应规范、标准的要求进行操作。

  第三节 样品的.保护

  第三条 当样品的完整性和安全性,需采取保护措施时,则检测人员应根据有关规定采取相应保护措施,以保证试验检测结果的可靠性。

  第四节 样品的储存

  第四条 样品应存放在适宜的场所,样品室配备相应的设施,样品分类存放、防止火灾、丢失、变质、损坏和混淆的发生。如发生样品损坏、丢失等情况应及时调查原因,并做出相应处理。

  第五条 对储存有特定要求的样品(如标养室对温度、湿度的要求),应严格控制环境条件,管理人员应按规范要求调整检查并记录控制状况。

  第六条 对易燃、有毒标志。的危险样品应隔离存放,并明显。

  第七条 贵重样品存放指定地点,采取防护措施。

  第八条 存放样品应标识清楚、帐物一致。

  第五节 样品的处理

  第九条 检测完毕无留样要求的样品,检测人员应及时清理出现场,堆放到指定样品遗弃区域。

  第十条 需留样样品应移交样品管理员进行登记并入留样室保存,留样期按相应规范要求决定。

  第十一条 对检测过程中出现异常结果的样品,经质量负责人批准后留样处理,留样期满,按6个月为销毁样品的周期,由主任和质量负责人共同销毁,并有样品销毁记录。有毒和易燃易爆样品应交保卫部门处理。

样品管理制度2

  1.目的

  样品的代表性、有效性和完整性将直接影响检测结果的准确度,因此必须对样品的取样、贮存(4度冰箱)(-20℃冰箱)、识别以及样品的处置等各个环节实施有效的控制,确保检验结果准确、可靠,并做好样品的保密与安全工作。

  2.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样品的取样、流转、贮存、处置、识别等管理。

  3.职责

  ①质量检测中心负责分析测试实验室样品管理。

  ②实验室样品技术管理人员负责按照样品取样的程序按时到指定地点进行取样,并记录取样接收时样品状态,做好样品的标识以及样品贮存、流转、处置过程中的质量控制。

  ③实验室检测人员接收到样品后应对制备、测试、传递过程中的样品加以防护。

  ④实验室样品技术管理人员负责对检测室样品管理情况进行督查,质量控制主管对样品管理承担管理职责。

  4.样品的取样

  ①取样人员应根据取样频次到指定地点按时取样,取样人应对样品在运输过程中的'防护负责,保证样品的完整性。

  ②当有突发情况,另时需要取样分析时,由相关样品管理人员进行验收登记。

  ③实验室样品管理人员接收样品时应记录样品状态,并登记入账。

  ④分析人员对样品是否适合于检测存有疑问,或品管人员对检验结果持怀疑态度,或认为样品不符合有关规定要求,或有异常情况时(包括包装和封签),必须进行再次取样分析。

  5.样品的识别

  ①样品的识别包括不同样品的区分识别和样品不同试验状态下的识别。

  ②样品区分标识,贴在样品外包装上,标识内容包括检验样品编号、分析项目、注明采样时间和日期。

  ③样品在不同的试验状态,或样品的接收、流转、贮存处置等阶段,应根据样品的不同特点和不同要求,做好标识的转移工作,以保持清晰的样品识别号,保证各分析室内样品编号方式的唯一性,保证样品分析结果的可追溯。

  ④实验室应根据专业要求,在相关的作业指导书中,对样品标识 转移方式和如何保证样品识别的唯一性和有效性,做出明确规定。

  6.样品的贮存

  ①质量检测中心应有专门且适宜的样品贮存场所,配备样品间及样品柜(架)。样品间由专人负责,限制出入。样品应分类存放,标识清楚,做到账物一致。样品贮存环境应安全、无腐蚀、清洁干燥且通风良好。

  ②对要求在特定环境条件下贮存的样品,应严格控制环境条件,环境条件应定期加以记录。

样品管理制度3

  (1)样品保管室指定专人负责。

  (2)试样的采集,不同材料不同的要求,应按照相关试验规程规定现行取样。

  (3)取样人员应认真填写样品的名称、规格、使用部位、产地及送样日期、数量是否符合取样数量。

  (4)保管员必须对取样的材料编号登记,在标签上著注明材料名称产地、使用部位、里程桩号、送样日期、送样人。

  (5)样品应列架分类管理,未检,已检应有明显标志,不同单位取样的样品应有区分的标志,分开存样。

  (6)样品保管员应将环境条件符合该样品的储存要求,不使样品变质和损坏,不使其降低或丧失性能。

  (7)试样在存放期间应免受风吹,日晒,雨淋。

  (8)样品的检后处理及备用的'样品的处理应按照有关规定存放。

  (9)做好样品室的防火及防盗工作。

  (10)破坏性检测后的样品,确认试样方法,检测仪器,检测环境,检测结果无误后,才准撤离试验现场。

样品管理制度4

  根据本工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及相关的工程建设法律法规的要求,为保证本工程材料、设备的质量符合设计和使用要求,避免施工过程中产生不必要的合同纠纷,同时为工程结算审计提供依据;特制定本办法,以利于现场材料、设备管理。

  1、封样范围

  适用于施工过程中各专业工程所使用的`建筑原材料、半成品、成品、设备等封样管理作业工作。

  2、样品室

  样品室为经监理、业主认可并由总包方负责建立的场所。

  2.1样品室门上应张贴与办公区相统一的标牌;

  2.2样品室应防潮、通风确保样品不受到天气、环境的影响而破损、变质;

  2.3样品室应配置简洁美观便于存放样品的货架和展示桌;

  2.4样品室应有相应的防盗设施并安装专门的监控装置;

  2.5样品室由业主方安排专人负责管理。

  3、封样程序

  3.1承包人应在采购材料或工程设备且用于工程之前至少28天,向监理、业主提交样品并附上必要的说明书、证书、出厂报告性能介绍、使用说明等相关资料以供业主、监理单位、跟踪审计单位确认。

  3.2得到批准后,对符合技术标准的材料样品贴上有编号的封样标签作为封样件;签认《建筑材料样品封样确认会签单》(附件一),并将封好样品存放到样品封样库房。

  3.3业主对已经办理完封样手续的建筑材料样品实物和配件以及相应的技术资料、检测报告、合格证书、服务承诺书等文件,实行库房存放封样与资料备案,并建立封样管理台帐。材料样品库房必须按专业分类封样存放、码放整齐,《建筑材料样品封样确认会签单》应与所标识的材料样品实物连接牢固,便于查找。

  4、产品验收

  当建筑材料进场使用前,监理人员应依据已经封样备案的建筑材料样品实物和配件以及相应的技术资料、检测报告、合格证书、服务承诺书等文件,对采购进场的建筑材料与封样样品的技术和质量标准的符合性验证验收。

样品管理制度5

  一、 样品的接收、登记、标识、入库、发放、留样、处理等由样品管理员负责。

  二、 建立样品入库和出库台帐,登记抽检样品的`名称、规格、数量、日期等。

  三、 样品管理员须将样品入库,并按类别进行统一标识、摆放整齐。

  四、 检测完毕后必须按规定数量留样,留样务必做到标识清楚,摆放有序。

  五、 保持样品的清洁,妥善保管,在规定的留样期限内,不得随意挪动样品,严禁随意处置样品。

  六、 样品室环境条件及设施应满足存放样品的要求,确保样品不变质损坏或降低性能。

  七、 管理员须随时统计各类样品的抽检频率和数量,并及时上报室主任。

样品管理制度6

  一、目的

  为了加强和规范公司对样品存档和领用的管理,使样品保持其有效性、统一性和特殊性,特制定此规定。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质检部、生产技术部和销售部等对样品的存档和领用。

  三、职责

  1、质检部负责样品的日常管理及发放审批工作;

  2、质检部主任负责重要样品发放的审批工作;

  3、生产技术部负责保证样品存档所需数据的真实、准确性;

  4、销售部负责对领用样品的维护工作(指内部标准样品),并及时归还;

  四、样品的保存

  公司的实物样品存放于公司样品室,由质检部统一采集、管理和处置。

  五、公司样品的基本构成

  公司的样品有内部标准样品和对外展示样品之分。

  1】内部标准样品

  1)内部标准样品作为公司产品的标准以实物存档和文字存档相结合的形式存在,是在以美国原有样品的基础上添加了本公司近年来生产和研发的新产品取样构成,它的内容涵盖了三大原材料的规格,生产

  过程数据(生产技术部提供)以及后处理加工等以备为日后生产提供准确可靠的标准数据支持。

  2)内部标准样品的存档方式

  存档方式分为实物存档和电子存档两类。

  电子存档内容包括产品执行标准、原材料的规格、生产过程中的技术数据、产品的后处理以及产品进行各种检验数据的.记录。

  2】对外展示样品

  1)对外展示样品主要是以实物样式呈现在顾客面前,为客户要求产品的品质判定、色样、花型提供对比参照,从中挑选出符合顾客要求的产品,以制定相应的生产计划。

  2)对外展示样品的分类

  对外展示样品也分为电子存档和实物存档。因为照片容易出现色差,所以电子存档现只以花型为主,可为远距离的顾客在挑选花型时提供产品照片。

  实物存档按照功能分现为家居装饰、汽车装饰、地毯三大类。

  按照制作工艺又可分为空气压花、热油辊压花、平绒、绒上绒和印染五大类型。

  六、样品的采集

  在公司科研成功并生产出新型产品后,由采样员对符合各项公司产品标准和相关行业标准的新产品,按照一定的样品采集操作规程进行样品的采集。

  采集后的样品实物存放于样品室内,样品上依次注明产品的名称、产

  品的批次、所用原材料的规格、生产日期、各种检验数据、生产技术数据(由生产技术部提供)等。产品的相应电子数据信息存于公司产品信息库内。

  七、外寄样品的管理

  质检部在接到销售部的备样通知单后,根据要求及时准备所需样品,对有特殊要求的备样通知单和给特殊客户的备样,须经质检部负责人审核后方可备样。新产品样品的外寄一律经公司的领导批准方可。

  八、样品的领取手续

  质检部及时准备好样品后(有特殊要求的备样通知单和给特殊客户的备样,须经质检部领导审核后方可备样),通知销售部领取,领取时在《样品领用登记表》表中签字,注明领用日期、领用人姓名,由样品管理员在《样品领用登记表》中填写领用样品的规格、颜色、花型、数量等。

  九、内部标准样品的管理

  内部标准样品因其对日后再生产的数据具有参考性和重要性,因此在领用和使用过程中要注重保持其完整性并及时归还。

样品管理制度7

  一、客户索取样品,原则上要按同产品销售价格收取费用,收费样品按“产品销售管理规定”执行。

  二、无偿提供样品按如下程序办理:

  1、由市场营销部开具“纱布取样、出门审批单”,一式三份(留存一份、生产部一份、出门证一份)。

  2、“审批单”要逐项填写完整,规格栏内注明样品的大小和数量(大小分为整纱、半纱和小纱),由部门领导签字,经总经理签字后生效。

  3、纱样标准:整纱为出口标准纱计重1.9公斤,半纱计重0.8公斤,小纱为两个管纱的容量计重0.12公斤。

  4、经办人凭有效取样“审批单”到生产部索取样品。

  5、车间建样品登记台帐,明确取样品种、数量、样品规格,并由取样人签字,月底由生产部汇总取样数量,并与车间台帐核对无误后报财务部,办理出库销售手续。

  6、门卫凭手续完备的'取样审批单,并认真核对检查后放行。

  7、属非在机生产品种,需到仓库取样时,由生产部通知车间办理退库手续,再取样,同时由司库员做好登记记录。

  8、同时,市场营销部根据入库数量填写领用单,经总经理批准后办理出库手续,财务部按领用单记入销售费用,同时作销售处理。

样品管理制度8

  一、基本道德和技能制度

  (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诚实守信、恪守承诺;

  (二)真心实意为用户着想,尽量满足用户的合理要求;

  (三)熟知本岗位的业务知识和相关技能,岗位操作规范、熟练,具有合格的专业技术水平。供热单位的司炉和维修人员,应当经过供热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安全和技术培训,持证上岗。

  二、诚信服务制度

  (一)公布服务承诺、服务项目、服务范围、服务程序、收费标准和收费依据,接受社会与用户的监督;

  (二)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以标准合同形式明确供热单位与用户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三)严格执行规定的热费政策及业务收费标准,严禁利用各种形式和手段变相扩大收费范围或提高收费标准。

  三、客服人员行为举止制度

  (一)供热服务人员上岗应佩戴岗位标志,仪表大方,精神饱满,举止文明;

  (二)为用户提供服务时,应礼貌、谦和、热情;

  (三)当用户的要求与政策、法律、法规及本单位制度相悖时,应向用户耐心解释,争取用户理解,做到有理有节;遇有用户提出不合理要求时,应向用户委婉说明,不得与用户发生争吵。

  四、用热管理服务制度

  (一)用户来电来访,应主动热情、语气温和,对用户合理要求不推诿、不扯皮,提高办事效率。

  (二)受理用户业务咨询,应耐心细致,政策解释清楚,尽量少用专业术语,影响与用户的沟通。

  (三)必须熟悉掌握省、市、企业内部的供热有关规章制度。对用户来电、来访、来信及上级交办事件,要详细记录,耐心解答。

  (四)使用文明服务用语,必须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五)应限时办理用户来信、来电、来访事件,供热站要在1小时内拿出处理意见,反馈给公司调度室;上级转办事件,要求供热单位1小时内向公司调度室回复处理结果。

  (六)用户投诉办结率不低于100%(月办结),未办结件的处理用户满意率100%。

  五、申请用热与验收检查服务制度

  (一)受理申请用热业务时,应主动向用户说明该项业务需用户提供的相关资料、办理业务流程、相关收费项目和标准。

  (二)在规定的期限内受理的用热申请、方案答复时限:最长不超过3个工作日。若不能如期确定方案时,供热单位应向用户说明原因。

  (三)同意居民用户用热后,在供热期限内,立即供热;其他用户在用热设施验收合格并签订供用热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供热。

  (四)对用户供热工程的中间检查和竣工检验,应以有关的法律法规、技术规范、技术标准、施工设计为依据;

  (五)用热检查人员依法到用户用热现场执行用热检查任务时,属于断热、恢复供热情况的,供热站应将拟断热、恢复供热情况上报公司,经公司有关部门现场核实审批后,供热站才可实行断热或恢复供热,并将执行情况反馈给公司。公司验收合格后,下达增减面积通知单。

  (六)属于新增热负荷拟供热情况的,由公司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及供热站对建设单位外网及楼房室内采暖系统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并建设单位热费、增容配套费、外网施工费的交纳达到规定要求时,公司下达增加面积通知单和供热通知单。供热站在没有接到公司下达的供热通知单之前,不得私自供热。

  六、变更、停、复热服务制度

  (一)受理变更、停、复热业务时,应认真核实,并做好备查登记,依据用户提交的.相关资料进行热费结算。

  (二)因故对用户实施停热时,应严格按照国家、省、市规定的程序办理。

  (三)引起停热的原因消除后应及时恢复供热,不能及时恢复供热的,应向用户说明原因。

  (四)用户主动要求停止供热的,应视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可以对其断热。断热过程中如果是分户供热的,必须将进户供回水支管全部拆除。同时对断热后与供回水管线连接部分进行保温处理。避免产生冻害及跑水事故。

  七、供热运行、维护服务制度

  (一)在供热期间,供热系统正常状况下,供热单位应当保证居民居室内早六时至二十一时的温度应当达到18℃以上,其它时间力争达到18℃,但最低不得低于16℃(楼房用户);平房用热户按供热合同执行,室内温度不低于 ℃。

  (二)非居民用户的室内温度,按供用热双方的合同约定。

  八、测温服务制度

  (一)在供热期间,供热单位应按集团公司有关规定设置室温检测点,定期、定点检测用户室温。

  (二)登门测温对用户的配合应当面致谢,工作完毕后请用户签字,礼貌道别。

  (三)及时准确记录测温结果,不得随意填写或改写,并在规定时间内上报测温纪录。

  (四)测温服务工作人员在走访用户时必须佩带胸卡,必须熟悉和掌握供热法规及测温工作有关规定,在测温工作中必须使用文明服务用语,做到测温准确,记录真实。

  (五)按有关规定检查测温点的测温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上级汇报,并及时调查。

  (六)测温服务人员要经常征求测温点用户的意见,对用户的意见要及时向上级领导反馈。

  (七)要按时填制测温报表,文字清晰、数字准确、内容真实,测温记录无用户签字无效。

  九、维修、检护服务制度

  (一)供热单位应当对其管理的供热设施定期进行吹扫、清洗、维修、养护,保证安全运行。

  (二)供热期间,供热站应做到24小时值班服务。对供热报修请求做到快速反应、有效处理。

  (三)供热设施发生故障不能正常供热或者停热八小时以上的,供热站应当通知用户或进行公告,并立即组织抢修,及时恢复供热。

  (四)接到用户报修时,应详细询问故障情况。如判断确属供热单位抢修范围内的故障或无法判断故障原因,应详细记录,立即通知抢修部门前去处理。如判断属用户内部故障,可电话告其可能的处理办法,或者应用户要求提供抢修服务时,要事先向用户说明该项服务是否。

  (五)因特殊原因造成故障较多,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的,应向用户做好解释工作,并争取尽快安排抢修工作。

  (六)发现因用户责任引起的供热设施损坏,应礼貌地与用户分析损坏原因,由用户确认,并在确认单上签字。

  (七)认真学习和掌握供热法规,做好维修服务工作,佩带标志上岗,仪表整洁,语言文明,按规程操作。

  (八)落实用户维修服务责任制,实行分清责任管理,集中维修,向用户出示相关维修服务责任证件、供热单位服务电话、投诉电话。

  (九)向用户发放维修服务卡片,建立用户维修服务档案。

  (十)用户报修跑、冒、滴、漏的必须在30分钟内赶到现场,其它报修事件要在30分钟内与用户取得联系,约定处理时间,并在两个小时内赶到报修现场,对故障迅速进行调查分晰,查明原因后立即处理,直至故障排除,并在24小时内处理完毕。

  (十一)建立用户报修处理意见回执单,记录用户联系方式,48小时后做一次回访询问工作。

  (十二)维修人员应掌握管辖楼内采暖设施情况,并定期检查采暖系统的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十三)在用户室内维修过程中,要注意未经用户同意不得损坏用户室内设施,要求维修人员进入用户室内维修要用方便袋套鞋进入现场,冲洗暖气片必须使用巨型塑料袋套住暖气片,以防止对用户家居环境造成破坏。维修完毕后要主动打扫现场,做到整洁美观。

  十、供热工程施工服务制度

  (一)对用户的用热工程使用具备资质设计单位、施工队伍,采用合格的设备材料;

  (二)工程施工应当挂牌,注明施工路段、工期、施工单位、施工负责人和监督电话;

  (三)施工现场应设置安全措施,悬挂安全标志,设置安全护栏,夜间设置警示灯,确保车辆与行人安全;

  (四)严格按技术规范施工,保证工期,确保工程质量,不得随意更改设计;

  (五)到用户现场工作时,应携带必备的工具和材料。工具、材料应摆放有序,严禁乱堆乱放。如需借用用户物品,应征得用户同意,用完后清洁干净在归还,并向用户致谢;

  (六)现场工作结束后,应立即清扫,不能留有废料和污迹,做到设备、场地清洁。同时应向用户交待有关注意事项,并主动征求用户意见。热力管线沟道等作业完成后,应立即恢复作业前状态,确保行人、车辆通行;

  十一、投诉举报处理服务制度

  (一)规范投诉举报处理程序,建立严格的供热服务投诉举报管理制度。

  (二)通过以下方式接受用户的投诉和举报:

  供热调度室投诉举报电话:010-88888888

  (三)营业场所设置意见箱或意见簿;

  (四)领导对外接待日;

  每周一早八时,地点:经理室

  (五)其它渠道:电话、来访等。

  (六)接到用户投诉或举报时,应向用户致谢,详细记录具体情况后,立即转递相关部门或领导处理。投诉在5个工作日内、举报在10个工作日内答复。

  (七)处理用户投诉应以事实和法律为依据,以维护用户的合法权益和保护集团公司股东财产不受侵犯为原则。

  (八)对用户投诉,无论责任归于何方,都应积极、热情、认真进行处理,不得在处理过程中发生内部推诿、搪塞或敷衍了事的情况。

  (九)建立对投诉举报用户的回访制度。及时跟踪投诉举报处理进展情况,进行督办,并适时予以通报。

  (十)严格保密制度,尊重用户意愿,满足用户匿名要求,为投诉举报人做好保密工作。

  (十一)对隐瞒投诉举报情况或隐匿、销毁投诉举报件者,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十二)保护投诉举报人的合法权利。对打击报复投诉举报人的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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