叉车安全管理制度(通用16篇)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我们可以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了维护正常的工作、劳动、学习、生活的秩序,保证国家各项政策的顺利执行和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订的具有法规性或指导性与约束力的应用文。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叉车安全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叉车安全管理制度 1
一、目的与范围
本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叉车作业,确保叉车驾驶安全、正常运行,降低安全事故风险,适用于公司全体叉车驾驶人员及相关管理人员。
二、职责分工
1. 生产部:负责安排公司指定的有使用叉车权限的'人员考核工作。
2. 设备部:负责叉车的维护维修和年度保养工作,对叉车人员进行叉车保养知识培训,并有权利和义务监督叉车驾驶员的驾驶过程。
3. 叉车驾驶员:是叉车驾驶、维修、保养的第一责任人,必须按驾驶规范进行驾驶,负责日常保养工作。
三、驾驶规定
1. 资格要求:叉车驾驶人员必须经劳动部门培训并取得叉车驾驶操作证后方能上岗,无证人员严禁驾驶叉车。
2. 车辆检查:每次使用前,驾驶员应检查转向灯、刹车、喇叭、前灯、反观镜等是否完好,燃料系统、油液及水箱水位等是否足够。
3. 启动与行驶:启动叉车时,每次启动不得超过5秒钟,再次启动应隔10~15秒以上。叉车需依照“右上左下”方向行驶,出入门口应减速慢行并响喇叭。
4. 安全驾驶:驾驶时必须集中精神,注意观察周围情况,避免急转弯、高速行车等行为。在十字路口、潮湿或不平地面行驶时,应减速慢行并鸣喇叭。
四、装卸与停放
1. 装卸规定:叉载物品时,应调整两货叉间距,使负荷均衡。货物不得遮挡驾驶员视线,装卸过程中必须用制动器制动叉车。
2. 停放要求:作业完毕后,叉车应停放在指定位置,货叉平放地面,方向杆放在中央位置,拉好手刹车。
五、违规处理
1. 擅自驾驶:非公司指定叉车人员擅自驾驶叉车,将处以罚款,并承担相关责任。
2. 违规操作:违反本规定者,视情节轻重给予通告、严重通告或开除等处罚,并可能面临经济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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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则
为加强公司对叉车的统一管理,确保叉车安全、高效使用,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叉车使用部门、维修部门及相关人员。
二、日常管理
1. 采购与入库:叉车使用部门根据需求提出采购计划,物资采购部负责采购及入库管理。
2. 日常点检与保养:叉车使用部门负责叉车的日常点检和保养工作,确保车辆处于良好状态。
3. 驾驶员管理:叉车驾驶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操作证后方可上岗,负责日常驾驶及保养工作。
三、使用规定
1. 使用前准备:驾驶员应检查燃油、机油、冷却水等是否充足,车辆各部件是否完好。
2. 安全驾驶:驾驶叉车时,必须携带操作证,严禁酒后驾车、穿拖鞋或高跟鞋驾驶。行驶过程中应遵守交通规则,注意避让行人和车辆。
3. 装卸作业:叉载物品时,应确保负荷均衡,货物不得遮挡视线。装卸过程中应使用制动器制动叉车,避免货物滑落伤人。
四、停放与维修
1. 停放要求:作业完毕后,叉车应停放在指定位置,货叉平放地面,拉好手刹车。
2. 维修管理:叉车出现故障时,应及时向物资采购部提出维修申请,并配合做好维修工作。
五、违规处理
对于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包括但不限于通报批评、经济处罚、取消驾驶资格等。同时,对于造成严重后果的'违规行为,公司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叉车安全管理制度 3
一、总则
本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叉车作业,确保叉车驾驶安全,防止事故发生,保障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二、职责分工
1. 营运部:负责成品仓装卸用叉车的`使用、保养及驾驶人员的调度、管理。
2. 叉车驾驶员:负责叉车的日常驾驶、送修及现场监督维修过程,有特殊情况需向上级主管汇报。
三、驾驶员要求
1. 叉车驾驶人员必须经劳动部门培训并取得叉车驾驶操作证后方能上岗,无证人员严禁驾驶叉车。
2. 没有公司安排,叉车司机不准擅自教别人驾驶叉车,违者将受到处罚,并承担因此导致的后果责任。
四、车辆检查与维护
1. 每日使用前,检查转向灯、刹车、喇叭、前灯、反光镜及叉子是否完好,燃料系统是否有泄漏,油液及水位是否足够。
2. 叉车需定期送直属特种设备安全监督部门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五、驾驶规定
1. 叉车需依照“右上左下”方向行驶,出入门口应减速慢行并响喇叭。
2. 启动叉车时,每次启动不得超过5秒钟,再次启动应隔10~15秒以上,连续三次启动不成时应间隔5分钟后再试。
3. 驾驶时必须集中精神,注意观察周围车辆、行人及障碍物,转弯和倒车时要亮指示灯、慢行并响喇叭。
4. 叉车与道路边缘应保持一定距离,载物下坡时应倒车行驶并控制好车速。
六、装载与卸载
1. 叉车装运的货物不能太高,以免挡住驾驶员视线。除短距离移位外,不得同时运输两板货物。
2. 叉起货物时,货叉要先仰后提升;下降时,应先下降后倾斜。
3. 严禁超载行驶,不得运送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
七、停放要求
1. 作业完毕后,叉车应停放在指定位置,货叉平放地面,并进行必要的检查整理清洁。
2. 停放后将方向杆放在中央位置,拉好手刹车。
八、违规处理
1. 对擅自进行违章操作者,将处以罚款。
2. 所有违反操作规定导致货物、车辆或人员损害的,由叉车司机承担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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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的与范围
本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叉车作业,确保叉车运行安全,适用于公司全体叉车驾驶人员及相关人员。
二、职责与要求
1. 叉车驾驶人员:
必须经培训并取得叉车驾驶操作证后方可上岗。
负责叉车的日常保养,确保车辆处于良好状态。
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发现故障或隐患应立即报告。
2. 管理人员:
负责叉车驾驶员的调度、管理和培训。
监督叉车的使用情况,确保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
三、车辆检查与维护
1. 每日使用前,对叉车进行全面检查,包括转向、刹车、灯光、油液等。
2. 定期对叉车进行维护保养,记录维护情况,确保车辆性能稳定。
四、驾驶操作
1. 叉车启动、行驶、转弯、倒车等操作必须严格遵守安全规程。
2. 叉车行驶时,货叉应距地面一定高度,避免碰撞地面或障碍物。
3. 严禁超载、超速行驶,确保行车安全。
五、装载与卸载
1. 叉车装运货物时,应确保货物稳定、不超高、不超重。
2. 叉起货物时,货叉动作应平稳、准确;卸载时,应先下降后倾斜货叉。
六、停放与保管
1. 叉车停放时,应选择平坦、安全的'地方,不得影响其他车辆和人员通行。
2. 停放后,应关闭电源、拉紧手刹、货叉平放地面。
七、违规处理
1. 对违反叉车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或开除等处罚。
2. 造成事故或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相应责任,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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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的
本制度规定了叉车作业需遵守的规定,以确保叉车驾驶安全。
二、适用范围
适用公司叉车驾驶人员。
三、职责
叉车驾驶员对本管理制度的实施负责,生产部、安全管理部负责本管理制度实施的监督。
四、安全使用规定
(一)资格要求
1、叉车驾驶人员必须经上级主管部门培训并取得叉车驾驶操作证后方能上岗作业,无证人员严禁驾驶叉车。
2、没有安全管理部的安排,叉车司机不准擅自教别人驾驶叉车或被其他部门、人员使用叉车。
(二)驾驶前检查
1、检查转向灯、刹车、喇叭、前灯是否完好;叉子是否弯曲、损坏及裂纹产生。
2、检查燃料系统所有管道、接头是否有泄露
3、检查燃料油、发动机油、齿轮油、液压油及水箱水位、电池水是否足够,不足时应按标准要求增添后方可使用。
(三)驾驶规定
1、凡使用叉车者,一定要用叉车专用锁匙,启动后不允许拨出车钥匙,更不能用其它非叉车锁匙启动叉车,避免损坏车锁。
2、启动叉车时,每次启动不得超过5秒钟,再次启动应隔10~15秒以上,若连续三次启动不成时应再隔5分钟。冬天启动时,应进行预热后再启动。如上述操作都不能启动时,应及时通知领导委托专业人员进行维修处理,避免造成蓄电池损坏。
3、叉车需依照“右上左下”方向行驶。叉车出入门口应减速慢行并响喇叭。驾驶时必须集中精神,不可麻痹大意。
4、叉车启动时,注意观察周围是否有其它车辆、行人或障碍物;转弯时要观察左右侧的情况,要亮指示灯,慢行并响喇叭;倒车时应先回头观察情况,无障碍物始能行驶。
5、车辆与道路边缘应保持一定距离,叉车载有物料,在下斜坡时,应倒车行驶并控制好车速。上下斜坡时应慢速行驶,下斜坡时严禁空档滑行。
6、行驶时货叉应距地面200—300mm,在行进中不允许升高或降低货物,不得急刹车和高速转弯。
7、遵守工厂限速规定,车速不得超过5km/h;严禁高速行车,以保证安全。
8、在十字路口或其它看不见的.地方,请减速慢行,并鸣喇叭;在潮湿、不平的地面行驶及转弯时,请减速;避免急转弯,避免在不牢固的物体表面行驶。
9、运输途中停车时,一定要把手刹掣拉起并挂空档才能离开叉车。
10、叉车出入门口应注意构筑物的高度,不得盲目驶入或驶出。
11、行车时,非业务需要,一般人员不得坐在叉车司机身边,更不能用来运人,或进行其它与叉车作业无关的工作。
12、不得在车间或危险品仓库内擅自接蓄电池等叉车电路,以免产生火花
13、严禁超载、超速、超宽行驶。
(四)装卸规定
1、叉车装运的货物不能太高,以免挡住驾驶员的视线,导致事故的发生。
2、叉起货物时,货叉要先仰后提升,下降时,应先下降后倾斜。
3、利用叉车升空工作时,一定要站稳在有底板的卡板上才可工作。不准站立在铲叉上作业。
4、不要运送松散的货物以免翻倒,运送前应将其固定牢固;提升物品要用卡板,不易稳定之物件,如高度大的设备、空桶、易滑动之缸体或物件必须绑上绳索,绑紧后方可提升。
5、不准用货叉直接叉运易燃、易爆等危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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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叉车的安全管理,提高叉车安全技术状况,保障作业安全,根据国家及公司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厂区内叉车装卸作业、安全检查等安全管理。
第二章驾驶员安全管理
第三条叉车驾驶员必须经过车辆管理机关考试合格,领取叉车驾驶证,方准驾驶叉车。
第四条叉车驾驶员必须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叉车安全作业标准,熟悉车辆性能和操作区域及厂区道路情况;掌握维护叉车保养基本知识和技能,认真按规定做好车辆的维护保养工作。
第五条严禁酒后驾驶。
第六条严禁带人行驶,行驶途中不准饮食、打电话等与驾驶无关的活动。
第七条每天认真执行叉车“三检”制,严禁带故障行驶,不可强行通过有危险或潜在危险的区域。
第三章作业安全管理
第八条检查车辆
(一)日常检验即三检制,在出车前、收车后和利用行驶中间的`停歇时间检视车辆。
(二)叉车作业前后,应检查:
1.车辆外观是否保持良好。
2.燃料、润滑油和冷却水是否加足。
3.起动、运转及制动安全性能。
4.灯光、喇叭信号是否齐全有效。
(三)叉车运转过程中应检查压力、温度是否正常。
(四)叉车运行后还应检查外泄漏情况并及时更换密封件。
第九条起步要求
(一)起步前,观察四周,确认无妨碍行车安全的障碍后,先鸣笛、后起步。
(二)制动液压表必须达到安全指数,并系紧安全带后再行驶再起步。
(三)叉车在载物起步时,驾驶员应先确认所载货物是否平稳可靠。
(四)起步必须缓慢平稳。
第十条行驶
(一)公司内驾驶叉车速度不得超过5km/h;货叉底端距地高度应保持300~400mm,门架须后倾。
(二)进出作业现场或行驶途中,要注意上空有无障碍物;载物行驶时,货叉不准升得太高,以免影响叉车的稳定性;卸货后应先降落货叉至正常的行驶位置后再行驶。
(三)转弯或倒车时,必须先鸣笛。
(四)行驶叉车在下坡时严禁熄火滑行,严禁在斜坡上转向行驶。
(五)叉车在行驶时必须与其他车辆、物体保持安全距离。
(六)通过公司内道路口时,应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
(七)载物高度不得遮挡驾驶员视线,特殊情况物品影响前行视线时,叉车必须倒行。
(八)倒车时驾驶员须先查明周围情况,确认安全后方准倒车。在窄路等处倒车时,应有人站在车后的驾驶员一侧指挥。
第十一条装卸作业
(一)叉载物品时,应调整两货叉间距,使两叉负荷均衡,不得偏斜,物品的一面应贴靠挡物架。
(二)禁止单叉作业或用叉顶物、拉物品或设备,严禁超叉车负荷作业。
(三)在进行物品的装卸过程中,必须用制动器制动叉车。
(四)叉车装卸作业时,禁止人员停留在货叉周围,必要时应在作业区域设置警戒线。
(五)禁止用货叉或托盘举升人员从事高处作业,以免发生高空坠落事故。
(六)叉车装卸物品时,必须将物品平稳、缓慢放到地面或其他合适位置,严禁长时间用货叉使物品停留在高处。
(七)严禁在货叉下面进行检修或其它长时间停留作业。
第十二条停车及注意事项
(一)离开叉车前必须卸下货物或降下货叉架,禁止货叉上物品悬空时离开叉车。
(二)停车时必须拉紧制动手柄。
(三)观察发动机是否熄火、断电,并及时拔下叉车钥匙。
(四)将叉车冲洗擦拭干净,进行日常例行保养后,停放指定地点。
第四章安全技术要求
第十三条叉车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技术要求,按规定进行年检,检验不合格的叉车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整改。
第十四条未经年检或年检不合格的叉车,不得驾驶、作业。
第十五条叉车年检具体工作由使用部门负责。
第五章保养及维修
第十六条叉车维修与保养由使用部门负责,以预防性保养为主,但不能以修代保,也不能以保代修。
第十七条在日常检查或驾驶作业过程中,发现叉车异常情况必须及时维修,保持叉车处于良好状态。
第六章附则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十九条本制度由公司企管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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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本作业指导书规定了公司叉车作业需遵守的规定,以确保叉车驾驶安全。
2、范围:
适用于公司全体叉车驾驶人员。
3、内容:
3.1安全管理办负责维持厂区内交通秩序,全厂交通安全检查和考核,负责叉车驾驶员的委外培训工作。
3.3使用部门负责本部门叉车的使用和保养及驾驶人员的调度、管理。
4、作业程序
4.1、资格要求
4.1.1叉车驾驶人员必须经劳动部门培训并取得叉车驾驶操作证后方能上岗,无证人员严禁驾驶叉车。
4.2.1没有公司的安排,叉车司机不准擅自教别人驾驶叉车。未经公司领导同意,其他人员不得动用叉车。
4.2、驾驶前检查
4.2.1检查转向灯、刹车、喇叭、前灯和后观镜是否完好;叉子是否弯曲、损坏及裂缝产生。
4.2.2检查水箱水位、电池水是否足够。不足时应按标准要求或标准线增添后方可使用。
4.3、驾驶规定
4.3.1凡使用叉车者,一定要用叉车专用钥匙,启动时不允许拔出车钥匙,更不能用其它非叉车钥匙启动叉车,避免损坏车锁。
4.3.2叉车需依照“右上左下“方向行驶。叉车出入口应减速慢行并响喇叭。驾驶时必须集中精神,不可麻痹大意。
4.3.3叉车启动时,注意观察周围是否有其它车辆、行人或障碍物;转弯时要看后倒镜及观察左右侧的情况,要亮指示灯,慢行并响喇叭;倒车时应先看倒后镜及回头观察情况,无障碍物始能行驶。
4.3.4车辆与道路边缘应保持一定距离,以策安全,叉车载有物料,在下斜坡时,应倒车行驶并控制好车速。上下斜坡时应慢速行驶,下斜坡时严禁空档滑行。
4.3.5行驶时货叉应距地面200-300mm,在行进中不允许升高或降低货物,不得急刹车和高速转弯。
4.3.6遵守工厂限速规定,车速不得超过5Km/h;严禁高速行车,以保证安全。
4.3.7在十字路口或其它困难不见的地方,请减速慢行,并鸣喇叭;在潮湿、不平的地面行驶及转弯时,请减速;避免急转弯,避免在不牢固的物体表面行驶。
4.3.8运输途中停车时,一定要关闭电源后放可离开叉车。
4.3.9叉车出入口应注意构筑物的高度,不得盲目始入或始出。
4.3.10行车时,非业务需要,一般人员不得站在叉车司机身边,更不能用来运人,或进行其它与叉车作业无关的工作。
4.3.11不得在车间或危险品仓库内擅自接驳蓄电池等叉车电路,以免产生火花。
4.3.12严禁超载行驶。
4.4、装卸规定
4.4.1叉车装运的货物不能太高,以免挡住驾驶员的视线,导致事故的发生;除短距离移位外,不得同时运输两板的`货物。
4.4.2叉起货物时,货叉应先仰后提升;下降时,应先下降后倾斜。
4.4.3利用叉车升空工作时,一定要站稳在有底板的卡板上才可工作。不准站立在铲叉上作业。
4.4.4不要运送松散的货物以免翻倒,运送前应将其固定牢固;提升物品要用卡板,不易稳定之物件,如高度大的设备、空桶、易滑动之缸体或物件必须绑上绳索,绑紧后放可提升。
4.4.5不准用货叉直接叉运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
4.4.6停车时,不要将货叉悬空。禁止叉物悬空时司机离开叉车。
4.4.7无论有无装货,货叉下面绝对不可有人停留。
4.4.8卸下的货物定要井然有序的堆放在无碍通行的地点,货物或叉车都不得停放在通道口。
4.5、停放要求
4.5.1作业完毕将叉车停放在指定的位置,货叉平放地面并对车辆进行必要的检查整理清洁。
4.5.2停放后将货叉调整至中央位置。
4.6、保养规定
4.6.1注意保养工作,驾车前检查遇有刹车不正常或其它故障要及时通知设备部或维修厂商来处理。
4.6.2在正常工作中,如发现叉车有异常声音或出现故障,应立即停止使用并通知生产厂家进行检修。司机不得私自检修。
4.6.3每周清洗叉车一次,各部位所需的油、水、电池补充加足。
4.6.4各部门指定保养叉车的司机,每一个季度应进行一次全面的保养和维修工作。
4.6.5叉车保养责任人所保养的叉车及厂内的叉车驾驶员,如违反上述的规定,按公司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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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的
本作业指导书规定了我公司叉车作业需遵守的规定,以确保叉车驾驶安全。
二、适用范围
公司全体叉车驾驶人员。
三、职责
1、负责仓库短绒、蛋白、棉壳的装卸作业,叉车的使用和保养。
2、负责公司叉车的修理和维护,有特殊情况的要向上级主管汇报。
四、要求
(一)资格:
1、叉车驾驶人员必须经劳动部门培训并取得叉车驾驶操作证后方能上岗,无证人员严禁驾驶叉车。
2、没有公司安排,叉车司机不准擅自开车外出,不准擅自教别人驾驶叉车,违者罚款,因此导致严重后果的由叉车司机承担80%以上的责任。
(二)驾驶前检查
1、检查转向灯、刹车、喇叭、前灯、反光镜是否完好;叉子是否完全、损坏及裂纹产生。
2、检查燃料系统所有管道、接头是否有泄漏,检查燃料油、发动机油、齿轮油、液压油及水箱水位、电池水是否足够,不足时应按照标准要求或标准线增添后方可使用。
(三)驾驶规定
1、凡使用叉车者,一定要用叉车专用钥匙,严禁使用其他钥匙启动叉车,避免损坏车锁。
2、启动叉车时,每次启动不得超过5秒钟,再次启动应隔10—15秒以上,若连续三次启动不成时再间隔5分钟。冬天启动时,应进行预热后再启动。如上述操作冬不能启动时,应及时通知维修人员进行处理,避免造成蓄电池损坏。
3、叉车需依照“右上左下”方向行驶。叉车出入车间门口应减速慢行并响喇叭。驾驶时必须集中精神,不可麻痹大意。
4、叉车启动时,注意观察周围是否有其他车辆、行人或障碍物;转弯时要看倒后镜及观察左右侧的情况,要亮指示灯,慢行并响喇叭;倒车时应先看倒后镜及回头观察情况,无障碍物方可行驶。
5、叉车与道路边缘应保持一定距离,以策安全。叉车载有物料,在下斜坡时,应倒车行驶并控制好车速。上下斜坡时应慢速行驶,下斜坡时严禁空挡滑行。
6、行驶时货叉应距离地面20—30cm,在行进中不允许升高或降低货物,不得急刹车和高速转弯。
7、在厂区内严禁高速行车,以保证行车安全。
8、运输途中停车时,一定要把手刹掣拉起并挂空挡才能离开叉车。
9、叉车出入门或装卸货物时应注意构筑物的高度,不得盲目驶入或驶出。
10、行车时,非业务需要,一般人员不得坐在叉车司机身旁,更不能用来运人。严禁超载行驶。
(四)装卸规定
1、叉车装运的`货物不能太高,以免挡住驾驶员的视线,导致事故的发生;除短距离移位外,不得同时运输两板的货物。
2、叉起货物时,货叉要先仰后提升,下降时,应先下降后倾斜。
3、利用叉车升空作业时,一定要站稳在有底板的卡板上才可工作,不准站立在铲叉上作业。
4、货物运输前要将其固定牢固;提升物品要用卡板,不易稳定的物件,如高度大的设备、易滑动的钢管等必须绑上绳索,绑紧后方可提升。
5、停车时,不要将货叉悬空,禁止叉物悬空时私立离开叉车。
6、无论有无货物,货叉下面绝对不可有人停留。
7、卸下的货物要井然有序的存放在无碍通行的地方,货物或叉车都不得停放在通道口。
8、所有违反操作规定导致货物或车辆、人员损害的由叉车司机承担60%以上的责任。故意违反规定的将依情加大处罚力度。
(五)停放要求
1、作业完毕将叉车停放在指定的位置,货叉平放地面并对车辆进行必要的检查整理清洁。
2、停放后将方向杆放在中央位置,拉好手刹车。
(六)保养规定
1、注意保养工作,驾车前检查遇有刹车不正常或其他故障要及时通知维修部门处理。
2、在正常工作中,如发现叉车有异常声音或出现故障,应立即停止使用并通知维修部门进行检修,司机不得私自拆修。
3、每周清洗叉车一次,并将空气滤清器芯吹干净。各部位所需的油、水、电池补充加足。
4、每辆叉车司机每年应协助维修人员进行一次全面的保养和维修工作。
5、驾驶员和叉车维修、保养人员应按照上述规定认真执行,确保生产过程中叉车的正常使用。
叉车安全管理制度 9
为维护保养好公司机动设备正常良好运行,以保障生产运行需要,创建一个安全和谐的工作环境。特要求公司的机动车驾驶员遵照以下管理制度。
一、所有车辆要做到定车定员使用。
不得随意动用别人车辆。如有特出情况是,必须经请示公司有关领导得到批准后方可使用。
二、操作人员要求和安全操作规程:
1操作人员应有操作证方可操作
2.严格按操作规程作业
3.车辆作业前确认安全装置可靠
4.车辆例行检查要仔细
5.作业前要仔细观察作业环境,保证安全操作空间及场地
6.配合库管员,做好质量控制
7.人离机,车辆要熄火并带走钥匙
8.控制车速,空、重载选用不同的车速,严禁超速行驶
9.作业中要随时了解机械运行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维修
10.铲货(夹货)要对中,做到慢起、轻放、严禁急刹车
11.严禁坡道上掉头或者急转向
12.作业过程中按固定路线行驶,倒车必须观查行驶路线是否安全
13.车辆有异常情况则停止行车,严禁带病行车
14.做好对xxx接班工作,完整填写交接班记录
15.合理使用车辆灯光、信号,过往道口、弯道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
三、日常规检查制度:
1、检查叉车润滑油、机油、液压油、发动机冷却油油量是否足够。
2、检查轮胎气压是否正常,叉车制动是否可靠,车辆转向是否灵活。
3、检查叉车照明、喇叭能否正常使用。
4、检查叉车发动机能否正常工作。
5、空气滤清器每次交接班时清洗、吹扫。
6、叉车发动机在工作中要勤观察水温是否正常。
四、月维修保养制度(合力售后):
1、更换发动机润滑油。
2、发动机xxx工作(更换机油滤清器、燃油滤清器、空气滤清器)。
3、转向机构检查。
4、离合器行程检查。
5、制动行程检查。
6、发动机加速性能检查。
7、转向机构轮滑油加注。
五、年定期报检制度:
每年向xxx市叉车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提交年度检查申请,检验中心派出检验员对叉车整车检查、动力系检验、灯光电气检验、传动系检验、行驶系检验、转向系检验、制动系检验、工作装置检验、专用机械检验九项系统检验。如果检验不合格,根据检验员检验出的问题作出整改。检验合格之后,给予《厂内机动车辆监督检验报告》。
六、叉车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制度:
1、叉车作业人员应当接受与其所从事的叉车作业相应的安全技术理论培训和实际操作培训。
2、已经取得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及中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从事与其所学专业相应的叉车作业,持学历证明经考核发证机关同意,可以免予相关专业的培训。
3、叉车作业操作证有效期为20xx年,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4、叉车作业操作证遗失的,应当向原考核发证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经原考核发证机关xxx同意后,予以补发。
5、叉车作业操作证每20xx年复审xxx次。叉车作业人员在叉车作业操作证有效期内,连续从事本工种20xx年以上,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经原考核发证机关或者从业所在地考核发证机关同意,叉车作业操作证的.复审时间可以延长至每20xx年xxx次。
6、叉车作业操作证需要复审的,应当在期满前xxx日内,由安全管理员向原考核发证机关或者从业所在地考核发证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社区或者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健康证明;
(二)从事叉车作业的情况;
(三)安全培训考试合格记录。
7、叉车作业操作证有效期届满需要延期换证的,应当按照前款的规定申请延期复审。
8、叉车作业操作证申请复审或者延期复审前,叉车作业人员应当参加必要的安全培训并考试合格。
9、申请延期复审的,经复审合格后,由考核发证机关重新颁发叉车作业操作证。
10、再复审、延期复审仍不合格,或者未按期复审的,叉车作业操作证失效。
七、意外事故和事故紧急救援措施及紧急救援演习制度:
1、为了有效、及时控制叉车突发性意外事故所造成的危害,保障全体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的安全,特制定救援预案。确定救援工作的主要负责人,设立救援小组,一旦事故发生后,现场操作人员及时向救援工作主要负责人禀报,负责人接到通知后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迅速作出决定,部署救援措施,防止事故的蔓延恶化。
2、加强对操作人员和救援小组人员应急事故处理知识的学习、操作技能的培训和应急事故处理演习。
八、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1、档案是生产经营活动中形成的历史真实记录,它能反映整个活动的历史面貌。它不仅是对工作的总结,而且对今后发展也是有很重要的参考价值。
2、档案保管是指克服和限制损毁档案的各种因素以延长档案的寿命,保护档案的完整和安全。
3、建立档案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
4、档案接收按各类档案交接手续办理。
5、以防为主,防治结合,重点在于防止人为的和自然的因素对档案损毁。档案库房应做到“七防”,即防盗、防火、防光、防潮、防尘、防有害生物、防污染。
6、对受损和纸张老化,字迹消退的档案,要及时修复和抄录(复印)。
叉车安全管理制度 10
1、目的
叉车使用安全管理制度规定了厂内叉车在使用、维护、保养、操作等相关注意事项。
2、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北京卓宝科技有限公司各部门(车间)。
3、职责
安技部负责叉车的日常使用、检查、维护、保养
4、相关要求及程序
4.1驾驶人员安全操作规程
4.1.1保证叉车的清洁卫生,定时对叉车进行清理与保养;
4.1.2严禁酒后驾驶,行驶中不准吸烟、饮食和闲谈、打手机。
4.1.3严禁酒后开车。当司机身体患有疾病或过度疲劳有碍行车安全时,不准驾驶车辆;
4.1.4不准穿拖鞋、高跟鞋驾驶车辆,着装要符合安全要求。
4.1.5叉车司机不准擅自教别人驾驶叉车。
4.1.6行车中车辆不得突然紧急制动,不得做之字形行使,不准超过限速规定行使。
4.1.7驾驶员应严格遵章守法,规范操作,安全行车。
4.2驾驶前的检查
4.2.1检查转向灯、刹车、喇叭、前灯、和反观镜是否完好;叉子是否弯曲、损坏及裂纹产生,检查启动、运转、制动性能、货叉、轮胎,使之处于完好状态。
4.2.2检查燃料系统所有管道、接头是否有泄露。检查燃料油、发动机油、齿轮油、波箱油、液压油油位及水箱水位。不足时应按标准要求或标准线增添后方可使用。
4.2.3驾驶员在作业前应检查车辆起重链、门架、装卸工具、螺栓等是否牢固;并且检查灯光、音响信号是否齐全有效,确认正常再启动操作;启动发动机后,听察发动机运转情况,检查各仪表的.指示状况。
4.3驾驶规定
4.3.1使用叉车,一定要用叉车专用锁匙,启动后不允许拨出车钥匙,更不能用其它非叉车锁匙启动叉车,避免损坏车锁。
4.3.2启动叉车时,每次启动不得超过5秒钟,再次启动应隔10~15秒以上,若连续三次启动不成时应再隔5分钟。冬天启动时,应进行预热后再启动。
4.3.3当有机械问题不能自己进行修理的,需对行政部进去保修申请,并由行政部送外维修厂进行检查、维修。
4.3.4起步时要查看周围有无人员和障碍物,然后鸣笛起步。叉车在载物起步时,驾驶员应先确认所载货物平稳可靠。起步时须缓慢平稳起步。
4.3.5车辆与道路边缘应保持一定距离,以保障安全。在十字路口或其它看不见的地方,要减速慢行,并鸣喇叭;
4.3.6在潮湿、不平的地面行驶及转弯时,要减速;避免急转弯,避免在不牢固的物体表面行驶。
4.3.7当所装物料出现泄漏或翻倒时,应立即停止运行作业,叉车处于熄火状态。
4.3.8没有经过调度部门的允许,禁止叉车给其它部门(车间)装卸货物。
4.3.9车辆在运行中和尚未停稳时,严禁任何人上下车和扒车、跳车。除司机室外,车辆的其它部位严禁乘人。
4.3.10驾驶叉车时禁止用货叉举升人员从事高空作业,以免发生高处坠落安全事故;禁止使用单叉作业,叉载重量应符合载荷规定,禁止超载作业。
4.3.11叉车作业时禁止高速叉取货物,禁止人员站在货叉上;叉取货物作业时禁止人员站在货叉周围,以免货物倒塌伤人。
4.3.12叉车载物高度遮挡住驾驶员视线时,应倒开叉车;倒车时要发出倒车信号,由后轮控制转向时必须时刻注意车后的摆幅,车速要平稳,观察前后有无来车及行人。
4.3.13驾驶叉车在进出作业现场或行驶途中不得将货叉升得太高,要注意上空有无障碍物阻挡,禁止载物行驶中急刹车和高速转弯。
4.3.14驾驶叉车在卸货时的车速应缓慢平稳,注意车轮不要碾压扎带、托盘等其他物件,以免崩起伤人;卸货后应先降落货叉至正常的行驶位置后再行驶。
4.3.15叉车在完成叉货任务后,需将叉货区域内的扎带、托盘等物品整理完成,叉回至指定地方,码放整齐。
叉车安全管理制度 11
一、目的
为了有效控制公司生产区域内的叉车作业活动,防止发生安全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范围内的叉车作业。
三、内容与要求
1、驾驶叉车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须通过安全生产监督部门的考核,取得特种操作证,严禁无证操作。
2、严禁酒后驾驶,行驶中不得饮食、闲谈、打手机和讲对讲机。
3、严禁非叉车工擅自使用叉车。
4、开车前要认真检查各部件是否安全、完好,液压管路有无漏油、断裂、门架升降是否灵敏,刹车、灯光、转向是否可靠,严禁带故障出车,不可强行通过有危险或潜在危险的'路段。
5、载物重量不能超出载荷和载荷中心距特性的规定,不允许装载重量和重心不清楚的物件。
6、叉取、堆放货物时,门架应处于垂直状态,并使重量均衡地落在左右货叉上。对于堆码不整齐、头重脚轻货物不得使用叉车。在小坡上叉取、堆放货物时,不应使叉车顺坡投入或侧向倾斜作业。
7、在门架处于最大倾斜位置叉取货物时,后退要缓慢。升降机向前倾斜时,禁止提升货物,升降机尚未完全向后倾斜的不准开车,提升货物时必须刹车后进行。向高处叉取或堆放货物要注意不要与天花板相碰,严禁急刹车或快速起步。
8、叉车在运行时,不准任何人上下车,货叉上严禁站人。确实需要叉车辅助人员工作时,应配有专用的用于叉车的篮子,货叉应叉入篮子下面专用的固定槽中。
9、叉车原则上不准超车,但要超越停驶车辆时,应减速鸣号,注意观察,防止该车突然起步或有人从车上跳下。
10、叉车严禁载人,禁止员工贪图方便2人或多人共挤一部叉车。
11、叉车驾驶员必须佩戴安全帽作业,严禁吸烟操作叉车。
12、叉运危险品和易碎品,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谨慎驾驶。
13、在化工生产现场作业前,应巡视作业场所是否安全:作业中若遇跑料或危险气体浓度较大时,应立即停止作业。
14、叉车操作人员应按叉车日常维护和检查要求对叉车进行日常维护和检查。
叉车安全管理制度 12
一、目的:规范叉车安全操作,安全驾驶;
二、适用范围:叉车驾驶员;
三、叉车安全驾驶守则:
1.必须经过相关部门考试合格,取得政府机构颁发的特殊工种操作证,方可驾驶叉车,并严格遵守以下各项安全操作规程。
2.必须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熟悉车辆性能和操作区域道路情况。掌握维护叉车保养基本知识和技能,认真按规定做好车辆的维护保养工作。
3.严禁带人行驶,严禁酒后驾驶;行驶途中不准饮食和闲谈;不准行驶途中手机通话。
4.车辆使用前,应严格检查,严禁带故障出车,不可强行通过有危险或潜在危险的路段。
四、叉车安全作业手册:
电动叉车驾驶员的操作必须符合安全规程的要求
1、运行前要检查刹车系统有效性和电池电量是不是充足,如发现缺陷就在运行前处理完善后再操作
2、搬运货物时不允许用单个货叉运转货物,也不允许用货叉尖端去挑起货物,必须是货叉的全部插入货物下面并使货物均匀地放在货叉上
3、平稳起步,转向前一定要先减速,正常行驶速度不要过快,平稳制动停车
4、不准在货叉上站人,叉车上不准载人运行
5、对于尺寸较大的货物要小心搬运,不要搬运未固定或松散的`货物
6、定期检查电解液,禁止使用明火照明来检查电池电解液
7、停车不用前,要将货叉下降着地并将叉车摆放整齐,停车并断开整车
8、电源电量不足时,叉车的电量保护装置自动开启,叉车货叉将拒绝上升操作,禁止继续载货使用,此时应该空车驶到充电机位置给叉车充电。
9、充电时,先断开叉车工作系统与电池的连接,再将电池与充电机连接,再连接充电机与电源插座,开启充电机。
10、通常情况下,智能型充电机无需要人工干预,非智能充电机,则可以人工干预充电机输出电压与电流值,通常电压输出值比电池标称电压高10%即可,输出电流应该设定为电池额定容量的1/10左右。(例如DC24V/210AH电池,充电机输出电压与电流可设26V,21A)。
叉车安全管理制度 13
1、为防止事故的发生,和群众的生命安全,叉车设备必须定期直属特种设备安全监督部门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2、叉车设备的'作业人员以及其相关人员,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人员证书,具备必要的特种设备安全作业知识方可上岗。
3、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发现故章或隐患应立即向上级主管负责人报告。
4、叉车设备的作业人员,要经常性的对叉车进行维护和保养,并做好记录。
5、对擅自进行违章操作者,要处以50-100元的罚款。
叉车安全管理制度 14
第一条 叉车在投入使用前或投入使用后30日内,叉车安全管理员负责就向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办理使用登记证。
第二条 叉车拟停用1年以上的,安全管理部门应当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并且设置停用标志,并履行告知义务:安全管理部门在停用后30日内填写《特种设备停用报废注销登记表》送登记机关进行告知。
第三条 重新启用叉车时,安全管理部门位应当进行自行检查,到使用登记机关办理启用手续;超过定期检验有效期的.,应当按照定期检验的有关要求进行检验。
第四条 叉车安全管理员负责向特检所申请叉车检验工作。申请叉车检验按以下几种情况和要求进行:
1. 首次检验:场车投入使用前,向特种设备检测机构申请首次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2.大修或者改造的叉车,投入使用前,应当进行验收检验。
3.定期检验:叉车安全管理员在叉车安全检验合格标志有效期满前一个月向特检所申请定期检验。
4.叉车停用1年以上的重新启用时,超过定期检验有效期的,应当按照定期检验的有关要求申请检验。
第五条 安全管理部门在接到检验受理通知后,应及时安排相关的专业人员到现场配合检验。
第六条 定期检验时安全管理员负责向检验人员提供有关的技术资料,如实反映叉车使用情况,并为检验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第七条 检验不合格的叉车,管理人员应及时向公司领导汇报,由公司委托专业单位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后及时向特检所申请复检,检验合格的叉车方可继续投入使用。
叉车安全管理制度 15
为加强公司内(以下简称厂内)叉车的安全管理,提高厂内机动车辆的安全技术状况,保障作业安全,根据公司特种车辆管理制度相关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一、安全技术要求
1、车辆应车容整洁、车身周正。
车辆的装备、安全防护装置及 应齐全有效。
2、全车各部位在发动机运转及停车时应无漏油、漏水、漏电、漏气现象。
3、车辆照明及指示灯具应安装牢固、齐全有效。
灯泡要有保护装置,不得因车辆震动而松脱、损坏、失效或改变光照方向。
所有灯光开关应安装牢固,开关自如,不得因车辆振动而自行开关。
4、车辆均应设置喇叭,其性能应可靠。
5、车辆的各种仪表应齐全且灵敏有效。
二、安全管理
各厂应加强对叉车的安全管理,保证厂内叉车的安全运行:
1、厂内叉车驾驶人员应由人力资源部组织培训,考核、发证后上岗。
2、厂内叉车由各单位厂委会直接调度,其他人不得随意安排。
3、叉车由专人驾驶并由专人严格按车辆说明书进行维护保养。
车辆钥匙由专人(厂办主任和驾驶员)保管,不得交厂外或无证人员使用。
4、厂内叉车应逐台建立安全技术管理档案,其内容包括:
①叉车出厂的技术文件和产品合格证;
②使用、维护、修理和自检记录;
③叉车事故记录。
5、叉车原则上不允许出厂,如因特殊情况(外部支援或修车等)需要出厂时,必须办理出门证(或派车单),经分厂厂长批准,由车间主任以上干部全程监护,直至车辆回厂。
若厂与厂之间需要借用叉车,除办理出门证(或派车单)经被借用厂厂长批准外,必须由借用厂车间主任以上干部对厂与厂之间的路程(包括来与回)全程监护。
6、厂内外行驶时,需严格注意操作安全和交通规则,必须注意信号灯、栏杆、警铃及各种警告标志。
不得酒后驾车,不得超载,不得违规带人,不得在厂外进行任何物资转运作业。
7、驾驶人员身体过分疲劳或患病有碍安全行车时,不准驾驶车辆。
驾驶前先检查车辆的`制动器、转向器、喇叭、灯光、后视镜、油箱等部件是否完好有效,确认正常后才可进行工作;
叉车启动时,注意观察周围是否有其它车辆、行人或障碍物;
转弯时要看倒后镜及观察左右侧的情况,要亮指示灯,慢行并鸣响喇叭;
倒车时应先看倒后镜或回头观察情况,无障碍物始能行驶。
作业完毕,将叉车停放在指定位置,货叉平放地面,并对车辆进行必要的检查、整理、清洁。
8、行驶时,叉车货叉应距地面200-300毫米,在行进中不允许升高或降低货物;
叉车出入门口应注意构筑物的高度,不得盲目驶入或驶出;
载有物料下坡时,应倒车行驶并控制好车速,严禁空档滑行;
在十字路口或其它看不见的地方,应减速慢行,并鸣响喇叭;
在潮湿、不平的地面行驶时,要减速慢行,避免在不牢固的物体表面行驶。
9、叉车行驶时,应按指定道路限速行驶,并与道路边缘保持一定距离,严禁超速、抢道、占道。
运输中途需要停车且驾驶员需要离开时,必须将货叉平放地面并把手刹掣拉起并挂空档后方可。
10、叉车进入硫磺库、氨站、编织袋库等,必须带阻火器。
不得在车间或危险化学品仓库内擅自接驳蓄电池等车辆电路,以免产生火花。
11、叉车装卸时必须做到:
①装运货物严禁超高,以免挡住驾驶员的视线;
②运送松散的货物、不易稳定之物件前(如高度大的设备、空桶、易滑动之缸体等)应将其固定牢固,绑上绳索,绑紧后方可提升和转运;
③原则上不允许转运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确实需要时,必须采取有效防范措施;
④无论有无装货,货叉下面严禁有人停留。
12、在检查叉车水箱、油箱等液位、温度时,要采取相应安全防范措施,避免烫伤或机械伤。
三、罚则
1、叉车驾驶人员无证上岗者一律开除,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违反本办法相关规定的,处责任人20-200元/次的罚款;
如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全额赔偿。
本管理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叉车安全管理制度 16
为加强叉车操作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规定》、《特种设备注册登记与使用管理规则》、《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员》并结合实际制定本安全规程。
1、人员
1.1、驾驶叉车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通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考核,取得特种操作证(劳动局和安监局所发证件必须到质监局进行换证),并经公司同意后方能驾驶,严禁无证操作。
1.2、严禁酒后驾驶,行驶中不得饮食、闲谈、打手机。
2、启动
2.1、车辆启动前,检查刹车、方向盘、方向灯、货叉、轮胎、升降架、电瓶电路等,使之处于完好状态。
2.2、起步时要查看周围有无人员和障碍物。
2.3、叉车在载物起步时,司机应先确认所载货物平稳可靠,不稳定之货物应予以固定。起步时须缓慢平稳起步。
3、行驶
3.1、叉车在运行时,不准任何人上下车,货叉上严禁站人。
3.2、空载时货叉距地面10CM~20CM;载货行驶时货叉离地高度15CM~20CM,起升门架须后倾到限。
3.3、如遇前面有人,应当按喇叭提示你的行车路线。
3.4、在交叉或狭窄路口,必须先停、看、听后再开车,看时需用手指左边并喊“没问题”、指右边并喊“没问题”进行确认;须转弯时还应打转向灯。
3.5、叉车行驶速度不得超过10KM/H。
3.6、后退时左手应抓握方向盘,右手抓住后扶手,脸朝右后方目视确认行进路线之情形。
3.7、严禁超载、偏载行驶。
4、作业
4.1、不准用货叉挑翻货盘和利用制动惯性溜放的方法卸货。
4.2、货叉举起后货叉下严禁站人。
4.3、停车后禁止将货物悬于空中,卸货后应先降货叉至正常的行驶位置后再行驶。
4.4、装载物品时,货物重量应平均分担在两货叉上,货物不得偏斜,物品的一面应贴靠挡货架。小件货物应放入集物箱(板)内,防止掉落。叉车所载物品不得遮挡驾驶员视线,如出现遮挡驾驶员视线时应倒车缓慢行驶。
4.5、货叉在接近或撤离物品时,车速应缓慢平稳,注意车轮不要碾压物品、垫木(货盘),不要刮碰扶持物品之人员。严禁装卸货物的同时升降货叉。不准用单货叉作业。
4.6、行驶时严禁向前探身,手脚不得放入主桅之间。
4.7、需要叉车辅助人员工作时,应使用专门用于叉车的`篮子,货叉应叉入篮子下面专用的固定槽中。
4.7.1、在吊笼中工作的人员:数量不超过2人,必须佩戴安全帽、安全带,所有工具装在工具袋内,以免掉落。篮子须与叉车桅杆固定,篮子门必须关闭。
4.7.2、在吊笼高空作业过程中,叉车驾驶员:
4.7.2.1、如果高空作业为盘点、贴标签等基本无危害的工作,叉车驾驶员不要离开叉车,以便及时提供协助;
4.7.2.2、如果是维修灯具、管路等需要使用金属工具的工作,叉车驾驶员应戴好安全帽,坐在驾驶室协助,并对叉车周围状况作安全监护,提示行人绕行。
4.8、装卸时应注意货物的前后左右不得与其它货物重叠。装卸长度较小的货垛时应防止货叉前端带起其它货物。
5、停车
5.1、任何时候都不能将叉车停在紧急出口及消防设施旁。应尽量停在叉车的停车位,如因工作的缘故无法停靠时,应以不阻碍厂区交通及厂区作业为原则停靠。
5.2、叉车不使用时(司机离开驾驶室周围3M之区域及离开驾驶室时间超过3MIN以上均视为不使用),司机应将货叉落地,关掉电源,排文件置于空档、手刹车拉紧并把钥匙带走。
6、充电
6.1、使用充电器时,要选用与叉车配套的充电器,要轻拿轻放。
6.2、充完电后,应先关掉电源,再拉出充电器插头,并将充电器挂好,严禁随意放在地上。
7、附则
1、叉车司机不得自行维修叉车,有问题应及时现场主管,由现场主管联系保养商维修。
2、本规程由综合管理部制定,在实施过程根据实际需要进行不断的完善。解释权归综合管理部所有。
3、本规程自下发之日起开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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