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后服务的管理制度(通用11篇)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那么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课后服务的管理制度(通用11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课后服务的管理制度(通用11篇)1
为确保师生在校课后服务的一切安全,保证师生身心健康发展和学校工作的有序进行,特制定以下课后服务安全管理制度。
1、教职工要认真执行学校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
2、教职工请假不事先办理手续的;请假期满未办理续假手续,而又无故超假的;无正当理由不接受组织和领导交给的'工作任务的;不服从工作调动的;一律按旷工处理。
3、教师严格执行课堂常规,规范课堂行为
4、在看护期间值班人员必须加强课间巡视工作
5、取暖期间加强学生消防意识,杜绝因取暖发生火灾
6、学生在校期间遵守学校日常规定
7、严禁学生与社会闲散人员接触,远离陌生人,以防受骗
8、上课期间禁止学生外出走动,不得随意进其它班级
9、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严禁学生乘坐“三无”车辆
10、严禁学生在校进行危险性游戏
11、严禁学生动用学校电器、开关等,防止人生事故发生
12、如遇特殊情况,学生未能参加当天的课后看护,需提前向班主任或看护老师请假。在看护期间,学生不准私自离校,私自离校发生安全事故责任自负。
课后服务的管理制度(通用11篇)2
(一)政府指导,属地管理。按照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县教育行政部门要担负起中小学放学后校内课后服务的统筹管理职责,发改(价格)、财政、人力社保等部门共同做好校内课后服务政策制定、指导管理工作。
(二)学校主体,加强合作。校内课后服务实施主体是学校。各学校要结合实际,积极作为,充分利用学校在管理、人员、场地、资源等方面的优势,主动承担中小学放学后校内课后服务工作。校内开展课后服务工作,事先要充分征求家长意见,主动向家长告知准入条件、服务方式、服务内容、安全保障措施等。鼓励学校返聘退休教师,招募学生家长、社区志愿者等担任义工,一起参与课后服务工作。
(三)合理收费,规范使用。校内课后服务收取适当费用,以保证校内课后服务的正常运行,但必须始终坚持公益性和非营利性原则。课后服务费具体标准,由县发改委会同县教体局根据公益性和非营利性原则提出意见,报县人民政府确定,向社会公布。校内课后服务费由学校财务部门统一收取,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由学校根据实际支出列支,用于课后服务等开支。
(四)教工参与,合理取酬。鼓励和支持教职工在保证按质按量完成正常职责工作任务前提下,参与校内课后服务工作。对参与课后服务的`.教职工按照参与课后服务的内容、时间等因素给予适当补助,具体办法见相关部门制定的操作细则。
(五)落实责任,保障安全。切实完善学校课后服务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课后服务人员责任,加强对师生、工作人员安全卫生意识教育;强化活动场所安全检查和门卫登记管理制度,制定并落实严格的考勤、监管、交接班制度和应急预案措施。切实做到课后服务有人监管,活动有安全措施,进出有统一组织。
课后服务的管理制度(通用11篇)3
为切实做好我校学生放学后延时服务工作,促进学生健康、快乐、幸福成长,帮助家长解决无法按时接送孩子的难题,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一厅[20xx]2号)和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全面推进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鲁教基发〔20xx〕2号)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经校领导班子会议研究后,特制定“济南市鲁矿第一小学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一、目的意义
针对我校下午放学后存在接送难问题开展课后延时服务,是利用学校在管理、人员、场地和资源等方面的.优势,在学校规定的课程教学之外开展的便民性服务措施,是坚持以生为本育人理念、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更好地办人民满意教育的.重要改革举措,更是主动回应家庭需求,回应社会关切,进一步增强教育服务能力、使人民群众具有更多获得感和幸福感的民生工程。
二、工作原则
我校在课后服务工作中应坚持以下原则:
1、坚持学生自愿原则。在家长学生自愿的前提下,由家长根据家庭所需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
2、坚持公益服务原则。学生延时服务应充分遵循公益性、服务性原则,不以营利为目的。
3、坚持安全至上原则。各班、小组加强安全教育,强化安保工作,做到有人监管、有安全措施、有统一组织,确保师生安全。
三、组织机构
为确保放学后延时服务工作能够扎实有效开展,成立放学后延时服务工作机构。
组长:张正伟
副组长:廉霞、刘建国
成员:肖颖、张万田、郝文迪及各班主任
四、具体要求
(一)课后服务对象
课后服务工作主要针对放学后家长接送困难、在家无人照料的学生。
(二)课后服务时间
课后服务时间为学校工作日早上上课前、午间休息和下午放学后(周四教师学习除外),一般情况下冬季到17:00,夏季到17:30。
(三)服务形式
早间以巡视看护为主,组织早到校学生开展晨间诵读;午间以午间配餐和午休为主;下午放学后以有组织的社团活动及其他学习活动为主。
(四)课后服务内容
主要内容有辅导学生有效完成作业,并进行重点、难点的指导和辅导;带领学生观看具有教育意义的优秀影片和学习资源;在各个开放书架、班级图书角或是图书馆进行自主阅读;带领学生参与各类科普、体育和娱乐游戏、社团等活动,也可以安排其它适合学生身心发展的活动育人课程。
(五)课后服务程序
我校充分利用在管理、人员、场地、资源等方面的优势,积极开展课后服务工作,坚持学生家长自愿的原则,学校事先向家长告知服务方式、服务内容、安全保障措施等,建立服务内容公示、学生选择、家长申请、班级审核、校长审定、学校组织实施的工作机制。由家长向学校提出托管申请,学校审核申请并与家长签订相关协议书,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和责任分工。
五、保障措施
1、高度重视。学校高度重视课后服务工作,成立专门服务工作机构,并将其作为重要的民生服务事项,纳入学校工作常规,加强领导,精心策划,认真实施。各班主任及值班教师要高度重视,认真负责,切实将放学后延时服务作为一项分内工作,组织好,服务好,真正让延时服务成为学校的实事工程。
2、健全制度。建立健全放学后延时看管服务工作相关制度,包括学生看管申报审批制度、学生管理制度、檢査考核制度、安全管理制度,以及学生意外伤害等突发事件的应急理机制等,确保课后延时服务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
3、规范管理。放学后延时服务工作必须做到以下几条:
(1)坚持长自愿、公益服务原则,严禁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
(2)严格规范办学行为,不得将看管服务工作作为学校教学的延伸,不得进行集体补课或举办各种学习兴趣班。
(3)不得与社会机构合作进行有偿服务。
(4)看管教师要做好看管记录,详细记录每天看管情况出现紧急情况时及时救助并通知学生监护人,确保学生安全。
4、考评表彰
为提高课后服务的管理成效,学校将制定有关课后服务工作考核办法,将管理人员、教师参与课后服务工作纳入绩效考核范围。
课后服务的管理制度(通用11篇)4
为切实落实各级关于做好学生课后服务以及青岛市小学生课后校内托管工作的相关要求,保证课后服务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实效性,特要求校内课后服务指导教师遵循如下要求:
一、热爱本职工作,认真遵守学校的.各项管理制度,注重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言传身教,遵守师德,正确引导和教育学生。
二、严格规范课后服务的内容和形式。做好托管基本服务,看管学生自习、组织开展适合的艺体社团活动等。坚决防止将课后服务变相成为集体教学或“补课”,不得组织存在较大安全风险的活动。做好商业广告、商业活动进校园排查工作。
三、做好各项课后服务准备工作,做好学生管理和课堂、课间及课后纪律管理工作。
四、每次校内课后服务都要对学生进行点名签到,发现学生未及时到课应及时了解情况,汇报给班主任并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了解情况并记录。
五、课后服务结束后,蒋卓怡整理整齐,做好教室卫生,关好门窗,电灯和多媒体断电。
六、课后服务结束后,应带领学生路队到校门口与家长签字进行交接,等家长接走学生后方可离开学校;家长未及时来接的学生应将其带回学校,并与家长及时联系,保证孩子在校安全。
课后服务的管理制度(通用11篇)5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中办发〔20xx〕40号)文件精神,根据20xx 年秋季学期雷州市义务教育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等有关规定,切实加强我校课后服务费收费管理和使用规范,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收费管理
(一)服务收费
校内课后服务坚持成本补偿和非营利原则,结合我市家长普遍经济承受能力,参考其它兄弟县市收费标准,本学期下午放学后校内托管服务收费,各校必须根据成本估算并与家委会商议标准,但是收费标准不超过 4 元/天/生(若发改部门或上级部门有新标准,按照新标准执行)。课后服务经费主要用于支付参与课后服务教师和相关人员的补助,学校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建立专项管理账目,专款专用,学期结束后及时公布收支情况,不得擅自增加课后服务项目或提高收费标准,不得挪用服务项目经费。
(二)每学期开学前学校需科学合理制定课后服务实施方案,将学校课后服务项目、对象范围、服务内容、收费标***审核备案后实施。
(三)认真落实课后服务由学生和家长自愿选择的要求,严禁强制或变相强制提供服务并收费。中小学课后服务费按学期收取,开学两周内学校向学生家长预先收取本学期的.课后服务费,并签订课后服务自愿协议书。
(四)课后服务费和课后培训费由学校财务部门统一收取,缴入所在学校基本户,纳入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和核算。
(五)严格执行公示制度。学校要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在开学通知中注明课后服务的内容、时间、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等信息,并通过学校公示栏对上述信息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公示,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未经公示或公示内容与规定政策不符的,不得收取课后服务费。
第二章支出管理
(一)参与课后服务教师和相关人员的补助。课后服务经费主要用于参与课后服务教师和相关人员的补助。教职工在按质按量完成正常职责工作任务的前提下,可参与校内课后服务工作并获得相应的劳务报酬,补助标准暂定为:30-40 元/课时/人(如果上级有新规定,按照或参照规定执行)
(二)开展课后服务产生的公用、耗材等支出。
(三)学校水电费及保安人员工资的支出。
第三章监督管理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学校要充分认识校内课后服务的重要性,把校内课后服务作为扎实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具体举措,作为解决家长急难愁盼问题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紧抓好。参与学校要成立校内课后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充分发挥学校主渠道作用,加强组织管理,确保校内课后服务高质量开展。
(二)课后服务工作开展情况及收费项目、标准、收支情况、劳务费发放情况要在公示栏公开,确保教职工有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课后服务的管理制度(通用11篇)6
为确保师生在课后服务期间的程序规范,保证学校工作的有序进行,提高实效性,特制定以下课后服务管理制度。
一、相关人员职责
原则上全体教师参加课后服务工作,由各年级组安排教师服务日期。教师不得擅自离岗或缺勤,校长室每天安排2名行政领导值日检查。
1、课后服务教师职责:
(1)服务教师依据不同接领时段名单清点学生人数,按学校安排,带领学生到规定地点进行活动。
(2)服务教师必须提前做好计划,有充分的`准备,避免放养式管理。
(3)在课后服务过程中,教师必须密切关注学生活动状态,确保学生安全。
(4)课后服务时间,如遇突发状况,教师必须及时做出处置,必要时向当天值日领导汇报,由学校启动应急预案。
(5)课后服务结束后,服务教师须亲自将学生送到校门口,学生全部走后方可离开。
2、值日教师配合工作:
(1)按照《教师值日岗位职责》中要求的时间点,护送学生出教室到接送点,不要提前或推迟。值日教师在接送点陪学生到下班前2—3分钟左右,才可组织剩余同学整队带回到门卫处(遇下雨天时,值日教师下班前把教室里剩余学生整队,直接带到劳技教室)。
(2)原则上,教师在放学后不留学生补缺补差。如出现滞留情况,以“谁留谁负责”的责任,教师要负责和家长事前沟通好接送时间,并把滞留学生送到课后延时服务点,做好交接。
3、班主任配合工作:
(1)要求家长按照选择的放学时间点和校车,保证及时到校接领学生。
(2)家长如未能按时接送,需要在第一时段放学前电话联系班主任,确定接领时间点。
(3)提醒值日的学生,16:10前完成值日,不滞留学校,错过接送时间,及时联系家长,并到课后服务班级等候。
二、课后服务管理要求
1、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课后服务管理工作小组。
组长:蒋利民
组员:陈健(副校长)、鲁晓杰(总务主任)、宋琴(德育教导)、鲍菊平(卫生老师)、保安队长、各年级组长。
2、时间节点及要求:
①周一~周四:
(1)15:05—15:40
开展快乐30分,15:40值日护送教师清点队伍,统计当天看护学生数,将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带到指定教室。其余学生带到指定地点离校。
(2)15:40—17:30
服务教师清点当日学生数,学生集中指定班级开展作业辅导,17:30看护教师将学生带到指定地点离校。
(3)17:30之后如果还有个别滞留学生,带到门卫处进行交接。
②周五:
周五放学后—17:30
服务教师清点当日学生数,学生集中指定班级开展作业辅导,17:30课后服务教师将学生带到指定地点离校。
每天2名负责行政领导参与课后服务,在不同离校时间到学校正门口,维护学生秩序,开始安全看护。如遇下雨天,到室内看护点等候。带班汇报。
课后服务的管理制度(通用11篇)7
一、学校登记在册的需要课后服务的学生须在课后服务当天,班主任(第二节课上课教师)当面对课后服务学生考勤。
二、有事暂时不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须向课后服务班主任请假说明情况,并写出书面请假条(向原班主任请假也可以,但必须做好交接)。
三、课后服务班主任必须保管好学生请假条,掌握好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数量及活动情况。
四、每次课后服务结束后,课后服务班主任须清点人数,逐一交送学生家长。
五、每天负责学生课后服务的教师,放学时到课后服务办公室签字,当天忘记签字的课后服务老师可写情况说明由值班领导签字后补签,教师课后服务签字表是计算课后服务工资的.依据,任何人不得代签,谁签字谁负责,值班领导不履行职责,扣发值班领导及代签教师当天课后服务费。
六、负责学生课后服务的教师有事不能参加,须提前向教务处请假说明理由,教务处负责协调其他教师替代。
七、课后服务教师不得早退、迟到(2分钟未到教室或2分钟提前离开教室)。迟到、早退一次扣发当天课后服务工资的四分之一。
八、本制度最终解释权由中心小学校委会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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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中办发[20xx]40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基教厅函[20xx]28号)、江苏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全面推进中小学课后服务进一步提升课后服务水平的实施意见》(苏教基〔20xx〕5号)的要求,积极回应广大家长的现实需求,办好人民群众满意的教育,现就做好我校学生课后服务工作拟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开展中小学生课后服务,是强化校内教育、帮助家长解决按时接孩子放学困难的重要举措,是促进学生学习、培养学生兴趣、促进个性发展、发展素质教育的重要途径,是激发学校办学活力,增强教育服务能力,使人民群众具有更多获得感和幸福感的民生工程。
二、实施原则
1.公开服务事项,主动接受监督。我校将公开服务时间、服务内容、服务方式、安全措施等,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2.坚持自愿选择,解决群众急需。我校学生是否参加课后服务,由学生家长自愿选择,不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不增加学生课业负担。
3.发展学生素质,创新服务模式。根据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开展丰富多样的课后服务,培养学生兴趣爱好,促进学生综合素质发展。
4.公益性质为主,加强有效监管。学校为学生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务,开展课后延时服务采用家长合理分担运行成本的做法(每生每学期300元,低保、建档拉卡和特困学生免费服务),坚持公益导向,不以营利为目的。
三、服务范围
我校在校学生
四、服务时间
一至六年级学生课后延时服务时间定为学校工作日下午放学后至17:30。如因重大活动临时调整,则以调整后的时间为准。
五、服务对象
课后服务对象是本校在读的学生,优先保障残疾儿童、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和中低年级学生等亟需服务群体,对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学生给予免费指导帮助。
六、服务内容
我校课后延时服务主要包括学科知识辅导、集中完成作业、参加社团活动、自主阅读交流等,其中周三下午延时服务第二课时固定为社团活动。
七、组织实施
1.学校根据有关文件要求和学校实际情况初步拟定本校课后服务工作方案。
2.充分依靠和发挥学校家长委员会的优势,参与课后服务的管理并提供相关支持。结合学校社团服务,争取社会各方支持,帮助学校建设各类学生社团,鼓励向学校捐赠社团专业器材、图书资料,提供经费支持和各类志愿者活动。
3.有课后服务需求的学生家长依照学校相关规定自愿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核后统筹安排,统一组织。
4.学校再根据家长和学生的意愿完善本校课后服务工作方案,并报备区教育局。
5.按照工作方案的要求,认真落实课后服务工作,加强学生活动安全管理,确保学生人身安全。
6.对于极少数滞留的学生,当天行政值班和保安需及时联系家长,直至最后1名学生离校方可下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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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做好“课后服务”工作,根据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苏教基发【20xx】24号)相关要求,特制订本制度。
一、负责放学的老师与值班老师交接
1、负责放学的`老师每天按时组织相关学生安静有序地排队送达指定教室。
2、如有学生请假,负责放学的老师要告知值班老师,并送交书面请假条。
3、值班老师做好点名工作,并按座位表安排学生在规定位置就坐。
4、值班老师组织、督促全体学生安全、有序地学习、活动。
二、值班老师与家长交接
1、值班老师根据各年级放学时间(一二年级:17:15;三四年级:17:30;五六年级:17:45)准时整队,组织学生安静有序地排队,送达指定放学点。
2、值班老师将每一个学生安全地送交家长。
3、如有家长未能准时来接,必须联系到相关家长,确保学生安全
4、值班结束,值班老师需填写好值班日志。有特殊情况及时向当日 的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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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小学生课后服务需求,帮助学生家长解决实际困难,促进学生健康成长,进一步增强教育公共服务能力,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特建立课后服务管理人员工作制度。
一、健全机制,确保服务安全向学生提供课后服务
要把安全放在首位,落实安全责任,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加强安全卫生意识教育,强化安全检查和门卫登记等管理制度,对参与人员的品德、健康严格把关,制定并落实考勤、监管、交接班制度。
要切实消除场地、消防、安全保卫等方面的安全隐患,确保学生人身安全。建立校园伤害风险、尤其是损害赔偿的多方承担共担机制,健全学生的医保制度、校园伤害保险、学生意外商业险等制度,为校内课后服务提供保障。
1.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课后服务人员责任,加强对师生安全卫生意识教育;强化活动场所安全检查和门卫登记管理制度,制定并落实严格的考勤、监管、交接班制度和应急预案措施。同时要争取综治、公安、卫生、食药监督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切实消除在交通、场地、消防、食品卫生、安全保卫等方面的隐患,切实保障参加课后服务活动的学生安全。
2.完善工作管理制度。积极创新工作机制和方法,规范服务行为,把课后服务的管理纳入学校教学管理,完善各种管理制度;统筹资源进而提供优质的学校课后服务课程,积极探索形成各具特色的课后服务工作模式。
3.完善工作考评机制。制定提供有关课后服务工作的考核办法,将服务管理人员、参与课后服务工作教师进行课后服务绩效考核。
二、教师管理
1.所有任课教师应在课前和课后做好签到工作。
2.任课老师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上课,每次上课提前5-10分钟到位,不无故旷课,任课老师要维护好自己的课堂教学纪律,不无故在上课途中离开教室。
3.教师要为人师表,严于律己。
4.教师进入课堂精神饱满,未经教学主管允许不能随意调课、停课,上课时发现没有请假又未到的学生,必须及时联系班主任、教务主管询问原因,对缺课的学生要安排时间给予补课。
5.课前要关注每一个学生的情绪,发现情绪不稳定的要及时询问原因并给予引导;课上要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发现上课不认真的要及时给予提醒,严重者课后要和学生沟通,有必要时要和家长进行沟通,共同督促学生改正不足。
6.课堂中,如遇学生安全事故,任课教师必须第一时间及时联系值班校领导(或教务)及家长以便及时妥善处理。
三、学生管理
1.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
2.按时上、下课,不允许迟到、早退、无故旷课。
3.爱惜学校的公共财产,损坏或丢失需照价赔偿。
4.尊重老师,遇到老师要问好,同学之间相互礼让、交流和帮助。
5.上课期间不得大声喧哗,保持安静的学习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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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组织领导
实施学生课后托管服务,事关百姓福祉、事关社会和谐,事关青少年健康成长。区教育局成立工作小组,全面负责学生课后托管服务工作的谋划、指导和监督。局相关科室、直属部门、各小学校要统一思想,切实把学生课后服务作为民生工程抓实、抓好,积极稳妥推进。
(二)强化学校主体责任
学校要制定完善的服务方案和管理制度,负责学生课后托管服务工作的具体实施,要成立组织机构,每学期要制定详细的课后服务方案和应急预案,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要建立学生安全保障机制、家校联系制度、准入和退出机制、公示制度、课后看护日志等各项管理制度和机制,做到集中有人监管,活动有安全措施、进出有统一组织,保障工作安全有序开展,要建立信息平台,用信息化手段提升托管的科学化水平。课程设置要科学合理,学校要审核任课教师的教学内容,并给予恰当的.指导,确保课后托管服务让学生满意。要加强对参与课后托管服务教师的在岗培训,树立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的观念。
(三)加强安全管理
要加强课程设置、活动场所、设施设备的`风险预评估,同时积极协调保险公司,将该时段纳入校方责任险和学生校园意外伤害险的承保范围。各学校要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建立托管服务安全管理办法,做好活动安全预案,保障师生的安全,确保托管服务顺利实施。
(四)坚持利民惠民
课后托管服务坚持成本补偿和非营利原则,严禁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贫困家庭学生参与课后服务的给予适当的费用减免政策(以建档立卡为主的贫困学生,每月按收费标准减免一半费用),让贫困家庭的孩子也能享受到托管服务,确保惠民实事落到实处。
(五)坚持家校协作
加大宣传力度,增进家长和社会的理解和认识,形成良好的舆论环境,学校要在每学期开学,通过发放告知书、信息提示、召开家长会、签订托管协议和责任书等形式,明确学校、社会、托管人员和学生的权利义务,切实界定清楚责任、保障各方知情权。定期征求家长意见,及时完善改进课后服务工作质量。要建立以区政府教育督导室为主,社会评价机构参与的督导评估体系,切实加强课后托管的过程性监管和指导,对在检查和督导中发现的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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