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员管理制度(精选24篇)
在生活中,制度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制度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了维护正常的工作、劳动、学习、生活的秩序,保证国家各项政策的顺利执行和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订的具有法规性或指导性与约束力的应用文。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驾驶员管理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驾驶员管理制度 篇1
为规范驾驶员队伍管理,确保道路运输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特定制本制度。
一、坚持“以人为本“的安全管理理念,以建立科学的运输企业管理体系,推进驾驶员素质教育增强安全防范意识自觉遵章守纪,以不发生运输安全责任事故为目标,努力抓好驾驶员队伍安全管理。
二、定期组织驾驶员进行安全学习教育和培训,督促驾驶员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及时纠正驾驶员违章操作,对违章肇事的驾驶员按规定处理。
三、严把驾驶员准入关。凡新进驾驶员必须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内容包括驾驶员的'驾驶证件,从业资格证,操作技能、职业道德、遵章守纪情况,不符合要求得不予录用。
四、被录用的合格驾驶员必须与车主签订《安全行车合同》,与公司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并向公司缴纳安全风险抵押金。
五、建立健全驾驶员个人档案,档案内容包括身份证、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复印件。资格审查表、黑名单记录,培训考试成绩单,各种荣誉证书复印件等,资料由专人收集整理,档案随驾驶员转入或转出。
驾驶员管理制度 篇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集团危货运输车辆管理,规范危货驾驶员的工作职责及内容,切实加强和完善集团运输工作流程,更加安全、有序、高效、通畅地完成运输工作,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危货运输驾驶员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驾驶员安全操作规程、安全岗位职责、其他工作内容和奖惩制度。
该管理制度适用于集团范围内所有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驾驶员。
第三条该管理制度适用于集团范围内所有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驾驶员。
第二章危货驾驶员安全操作规程
(一)出车前
第四条运输危险货物车辆的有关证件、标志应齐全有效,技术状况应为良好,并按照有关规定对车辆安全技术状况进行严格检查,发现故障应立即排除。
第五条运输危险货物车辆的车厢底板应平坦完好、栏板牢固,对于不同的危险货物,应采取相应的衬垫防护措施(如铺垫木板、胶合板、橡胶板等),车厢或罐体内不得有与所装危险货物性质相抵触的残留物。
第六条检查运输危险货物的车辆配备的消防器材,发现问题应立即更换或修理。
第七条驾驶人员、押运人员应检查随车携带的“道路运输危险货物安全卡”是否与所运危险货物一致。严禁超载、超限、超范围运输。第八条根据所运危险货物特性,应随车携带遮盖、捆扎、防潮、防火、防毒等工、属具和应急处理设备、劳动防护用品。
第九条装车完毕后,驾驶员应对货物的堆码、遮盖、捆扎等安全措施及对影响车辆起动的不安全因素进行检查,确认无不安全因素后方可起步。
(二)装卸时
第十条车辆停靠货垛时,应听从作业区指定人员的指挥,车辆与货垛之间要留有安全距离;待装、待卸车辆与装卸货物的车辆应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并不准堵塞安全通道。驾驶员不准离开车辆。
第十一条装卸过程中,车辆的发动机必须熄灭并切断总电源。在有坡度的场地装卸货物时,必须采取防止车辆溜坡的有效的措施。第十二条在装卸过程中,驾驶员负责监装监卸,办理货物交接签证手续时要点收点交。装车完毕,驾驶员必须对货物的堆码、遮盖、捆扎等安全措施及对影响车辆起动的不安全因素进行检查。
第十三条装卸过程中需要移动车辆时,应先关上车厢门或栏板。若原地关不上时,必须有人监护,在保证安全情况下才能移动车辆,起步要慢,停车要稳。第十四条禁止在装卸作业区内维修车辆。第十五条危险货物运达卸货地点后,因故不能及时卸货,在待卸期间,驾驶人员应会同押运人员负责看管货物。
第十六条收车后,应对车辆进行相应检查,有货车辆应停放在封闭、安全停车场内,无货车辆也应停在符合危货车辆停放条件的停车场。
(三)运输中
第十七条车辆起步前,要先查看装卸人员是否下车,车辆周围有无障碍物,确认安全后方可起步。
第十八条在行车中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规范,谨慎驾驶,礼貌行车。
第十九条行驶过程中,驾驶员应保证车辆以合适的速度行驶,注意与前车保持适当的安全距离,避免采取紧急制动措施,车辆转弯时,应减速慢性。
第二十条驾驶人员应根据道路交通状况控制车速,禁止超速和强行超车、会车。
第二十一条注意不抢行、不冒险,自觉做到先慢、先让、先停;会车时不准侵占对方行车路线。
第二十二条在危险路段、冰雪道路以及雾天行驶时,要严格控制车速,禁止紧急制动和猛打方向。
第二十三条下陡坡时不准熄火、空档滑行。通过弯道时要靠道路中心线右侧行驶,严禁侵占对方路线。
第二十四条通过隧道、涵洞、立交桥时,要注意标高、限速。
第二十五条夜间行车要高度提高警惕,保持适当车距;行车中如感觉困倦时,应选择安全地点停车休息,严禁疲劳驾驶。
第二十六条车辆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通过渡口及无人看守的铁路道口。
第二十七条运输危险货物的车辆在一般道路上最高车速为60km/h,在高速公路上最高车速为80km/h,并应确认有足够的安全车间距离。如遇雨天、雪天、雾天等恶劣天气,最高车速不超20km/h,并打开示警灯,警示后车,防止追尾。
第二十八条运输过程中,应每隔2h检查一次。若发现货损(如,丢失、泄漏等),应及时联系当地有关部门予以处理。
第二十九条严格按规定的线路、时间、速度行驶,不得擅自改变运输作业计划。
第三十条装运易燃液体(如瓶、撬、罐)的车辆不准接近明火、高温场所。运输燃油的罐车内温度达到40度时,应采取遮阳或罐外冷水降温措施。
第三十一条运输危险货物过程中,押运人员应密切注意车辆所装载的危险货物,根据危险货物性质定时停车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会同驾驶人员采取措施妥善处理。必要时,联系当地有关部门协助处理,并及时向公司部门领导汇报。驾驶人员、押运人员不得擅自离岗、脱岗。
第三十二条运输危险货物的车辆发生故障需修理时,应及时向公司部门领导汇报,并选择在安全地点和具有相关资质的汽车修理企业进行维修。
第三十三条驾驶员连续驾驶时应不得超过4小时,24小时内实际驾驶车辆时间总计不超过8小时。
第三十四条运输过程中如发生交通事故而危及货物时,驾驶人员应立即向当地公安及有关部门报告,向公司部门相关领导汇报,并应看护好车辆、货物。当发生货物泄漏时,应共同配合公安、安检、环保、质检、消防等部门采取一切可能的警示、救援措施消除危害。
第三十五条运输过程中需要停车住宿或遇有无法正常运输的情况时,应向公司部门领导汇报。
第三十六条运输过程中遇有天气、道路路面状况发生变化,应根据所载危险货物特性,及时采取安全防护措施。遇有雷雨时,不得在树下、电线杆、高压线、铁塔、高层建筑及容易遭到雷击和产生火花的地点停车。若要避雨时,应选择安全地点停放。遇有泥泞、冰冻、颠簸、狭窄及山崖等路段时,应低速缓慢行驶,防止车辆侧滑、打滑及危险货物剧烈震荡等,确保运输安全。
第三十七条认真履行国家《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规则》其他相关管理规定。
第三章危货驾驶员安全岗位职责
第三十八条认真做好各自本职工作,积极服从各自领导的指挥。第三十九条自觉执行安全运输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危货运输安全操作规程,努力学习岗位操作技能和安全技能,提高自身安全组织和自我保护意识。
第四十条参加有关安全知识培训、并经所在地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交通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危货从业资格证,方可上岗作业。
第四十一条必须熟悉所载运货物的性质、特性、包装容器的使用特性和发生岗位意外时的应急措施。
第四十二条积极参加各项安全活动,做好每天的运输岗位、作业环境的安全检查和安全交接班工作。
第四十三条自觉遵守汽车货物运输管理的各项规定,定期保养维护车辆,按照规定清理和维修车辆。
第四十四条不得随意打听各运送单位用气量的使用情况和储备情况。
第四十五条干好本职工作,不攀比,不埋怨,理解他人,理解公司。第四十六条不得擅自做主,不得散布谣言,不得撒谎、扯皮。第四十七条工作态度要积极主动,不怀疑和猜测上级领导的指示,有良好建议可以及时与上级沟通,有不满意见可以及时提出解决。意见不统一的,在完成当次当班作业后,可以越级上报反映。
第四章危货驾驶员的其他工作内容
第四十八条车辆运行控制车速,保持与前车的安全行车距离,严禁违章超车、疲劳驾驶保证行车安全。
第四十九条运输货物的车辆严禁搭乘无关人员、车上人员严禁吸烟、车辆不得接近明火、高温场所。
第五十条发现车辆故障隐患时,及时维修,并向上级领导汇报。如有检修计划,至少提前3天报请上级相关领导审批,履行集团车辆检修的相关程序,并经总调度审核。
第五十一条车辆维修过程中,要秉着“抢时间、抓质量、讲价钱”的原则。每天至少向上级汇报一次维修进度和维修情况,第一时间上报总调度室维修车辆可上路的具体时间。
第五十二条严格执行和遵守当天的车辆派送任务,包括出行时间、路线、运送货物种类、数量、运送方式及待运时间等。特殊情况下,要特殊对待,无条件地服从调度室的临时安排。
第五十三条司机、押运员如有请假者,请假程序严格按照《集团管理制度汇编》中“请假管理”的相关内容执行。
第五十四条出车前,司机应以电话的'形式通知货物接收部门负责人。通知内容只涉及到出发时间、大致抵达时间、装载货物种类、数量以及其他装卸时所需的特殊要求。如运输途中遇意外因素延误抵达时间,应及时通知上级直属领导和接收部门负责人。
第五十五条出车时,凡出现因超速、压线、违章行车、违章停车等违反一般交通安全行车规范罚款的,罚金由司机(或当事人)自行交付。出现交通事故的,酌情由司机担负相应责任,支付相应罚金。
第五十六条不得私自拆卸、挪动、调整GPS设备及其附件,要妥善保护好,不得让无关人员接触。积极配合技术人员对GPS设备及其附件的维修和安装。
第五十七条发现所运货物(箱、瓶、罐、撬)有损坏、损伤等外观、性能、工艺各方面的安全隐患时,要及时向上级直属领导汇报,并告知货物接收部门负责人。
第五十八条不得以任何形式传递各运行单位或部门之间的生产情况、工作情况信息,更不能随意进行比较,惑乱员工工作积极性。严格遵守公司保密协议的其他内容。
第五十九条严格按照《集团管理制度汇编》中“安全生产运行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执行。
第六十条严格按照《集团管理制度汇编》中“生产调度工作的相关规定”的相关内容执行。
第六十一条严格按照《集团管理制度汇编》中“车辆使用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执行。
第五章奖惩制度
第六十二条发现人为拆卸、挪动、破坏、改装GPS设备及其附件的,视情节予以50元至200元罚款。
第六十三条因车辆状况、人员状况和道路状况违反以上相关规定,导致总调度打乱调度计划的给公司带来各种负面影响和经济损失的,视情节予以200元至1000元罚款。如造成重大经济损失、人员伤亡或引起严重社会反映的,予以行政处分、开除,直至追究刑事责任。第六十四条不服从上级指挥,擅自做主,屡教不改的,视情节予以200元至500元罚款。
第六十五条招摇生事,散布谣言,屡教不改的,视情节予以200元至500元罚款。
第六十六条其他违规行为严格按照《集团管理制度汇编》中“安全生产处分实施细则”和“人力资源管理规定”的的相关内容执行。
驾驶员管理制度 篇3
为了规范驾驶员的行为,以便驾驶员更好地为公司服务,公司先就制定该制度,供驾驶员遵照执行。
第一章、宗旨
一、本制度旨在加强对公司驾驶员的管理,本制度未涉及事项按其他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章、工作要求
二、所有驾驶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安全驾车。
三、端正驾驶作风,遵循职业道德。所有驾驶员必须遵守本公司制定的相关规章制度。
四、与用车部门搞好协作,未经批准不得用公车办私事。
五、上班时间不出车时,驾驶员必须在办公室等候,若临时有事离开必须向人事部请假。
六、有驾驶任务的驾驶员,要准时出车,不得误点。
七、驾驶员请事假,必须经人事部批准。高层管理人员专车驾驶员须经领导同意后,方可请假。
八、开公司高层管理人员专车的驾驶员,相关人员公事外出或外地学习开会期间,驾驶员工作由车管员负责安排。
九、所有驾驶员应严格执行考勤制度,无故缺勤者一律按旷工处理,驾驶员不听从安排耽误公事,严重者给予开除处理。
十、晚间驾驶员要注意休息,不准开疲劳车,不准酒后驾车。
十一、实行“谁驾驶谁负责保管的原则”。
十二、任何时间任何地点,驾驶员均不得将自己保管的交给他人驾驶或练习驾驶,严禁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
十三、驾驶员驾车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包括高速爬头紧跟争道赛车等)。
十四、驾驶员应经常检查自己所开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出车时一定要保证证件齐全。
十五、公务车内不准吸烟。本公司员工在车内吸烟时,应有礼貌地制止;公司外客人在车内吸烟时,可婉转告知本公司陪同人,但不能直接制止。
十六、严禁在车内赌博播放带和,一经发现,第一次给予警告,第二次报治安管理部门依法查处。
十七、驾驶员下班后,需回库(不配驾驶员的`高层管理人员除外)。第一次违者,批评教育并罚款;第二次起,每次加倍处罚,附件一切损失均由驾驶员负责,如失窃,驾驶员须负一定的赔偿责任。
十八、离开时,驾驶员应注意以下两件事项。
1、驾驶员需要离开时,必须关好车窗锁死车门。
2、车中放有物品或文件资料,驾驶员又必须离开时,应将它们放于后行李厢内并加锁。
十九、出发前,驾驶员应做好出车准备;收车后,做好相关工作。在出发前,应确认路线和目的地,选择最佳的行车路线。
二十、所开必须经综合部及相关领导同意并办理手续后,才能进行大修理。修理完后,应认真做好确认工作。
二十一、出现事故时,驾驶员应能迅速报警,并向综合部和公司领导报告。
第三章、礼仪规范
二十二、驾驶员应注意保持良好的个人形象:
1、保持服装的整洁卫生。
2、注意头发手足的清洁。
3、个人言行得体大方。
4、在驾驶过程中,要遵照规定规范驾驶。
二十三、驾驶员对乘车人员要热情礼貌,说话应文明。
1、驾驶员应执行接待小心驾驶,遵守交通规则,确保交通安全。
2、驾驶员应在乘车人(特别是公司客人和领导)上下车时,主动打招呼。
3、当乘车人上车后,驾驶员应向其确认目的地。
4、乘车人下车办事时,驾驶员等候时不得有任何不耐烦的表示,应选择好地形将车停好等候。等候时,不准远离,不得翻阅乘车人放在车上的物品。
5、乘车人带大件物品上车时,驾驶员应予以帮助。
二十四、载客时,车内客人谈话时,不准随便插嘴。客人问话,应礼貌回答。
二十五、驾驶员必须注意保密,不得传播乘车者讲话的内容,违者给予批评教育,严重者严肃处理。
二十六、接送公司的客人时,驾驶员应主动向客人打招呼,及时开启车门,关车门时要注意乘客的身体和衣物,防止被车门挤压。
二十七、行车中应及时使用冷热风,听收音机或听音乐应征得乘车人的同意,声音不要太大,以免影响客人思考或休息。
第四章、保护规范
二十八、驾驶员应爱惜公司,平时要注意的保养,经常检查的主要机车。每月至少用半天时间对自己所开进行检修,确保正常行驶。
二十九、驾驶员每天抽一定的时间擦洗自己所开,打蜡擦亮,做到晴天停车后无灰尘,雨雪停车后无泥点。前后挡风玻璃和车门玻璃要保持清洁,轮胎外侧和防护罩要经常清洗,做到无积土。
三十、出车在外或出车归来停放,一定要注意选取停放地点和位置,不能在不准停车的路段或危险地段停车。驾驶员离开时,要锁好锁。防止被盗。
三十一、出车前,注意车容车貌,车外要抹洗干净,打蜡擦亮,也要勤打扫,保持车内的整洁美观。
三十二、出车前,要坚持“三检四勤”制,做到机油汽油刹车油冷却水轮胎气压制动转向喇叭灯光的安全可靠,保证汽车处于良好安全状态。
三十三、出车前,要例行检查的燃料滑润油料电液、冷却、液制动器和离合器总泵油是否足够,检查轮胎气压及轮胎坚固情况,检查喇叭灯光是否良好,路单票证是否齐全,检查随车工具是否齐备。
三十四、按照技术规程启动引擎,听声音是否正常,查看引擎装置坚固情况,查看有无漏油漏水漏气。如有故障应予排除并报车管部门。
三十五、出车前严禁喝酒,行驶中注意力要高度集中,严禁抽烟谈笑及做其他有碍驾驶的动作。
三十六、行车过程中,密切注意道路上的车行人动态,与前车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通过十字路口繁杂地段转弯拐角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遇到对方违章行驶,应主动避让,避免发生事故。
第五章、违章与事故处理
三十七、违反交通规则,因驾驶员故意或本人重大过失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的人身伤害,其赔偿金额由当事人承担。
三十八、在执行公务过程中,除认定是驾驶员故意或其本人重大过失的情况下,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交通事故时,其处理办法如下。
1、违章停车,证件不全,高速驾车或违反交通规则等罚款,由人负担全额罚金。
2、因交通事故造成人身或伤害时,如属公司损害范围,当事人可免除赔偿责任。但在范围之外,当事人应负责损失实额与金额差额的二分之一。
3、当公司交通违章次数超出安全委员会限定的指标时,对公司的罚款由当事人负担。
三十九、酒后开车损坏者,由驾驶员负责维修费用;如发生交通事故,除负责维修费用外,按相关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刑事或民事责任。
四十、当发生交通事故时,在事故现场,驾驶员应做到:
1、迅速与公司联系,接受公司的相关指示。
2、如发生人身伤害,应将伤者迅速送到最近的医院进行治疗。
3、应记录下对方的驾驶证号和车牌号,做好事故报告单。
4、从对方驾驶证上,记录下对方的住址姓名工作单位电话身份证号码等。
5、尽量取得对方的名片,以便事后联系相关事宜。
6、牢记对方损坏的部位与程度条件许可时,可利用手机照相机拍下现场实景。
7、记录事故现场目击者的姓名住址联系电话等资料。
8、对模糊不清或把握不大的问题,不得随意回答交通警察的询问。
第六章、考核与奖惩
四十一、驾驶员考核依综合部绩效考核实施细则。
四十二、对于工作怠慢违反制度发生事故者,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处理。
第七章、其他
四十三、驾驶员入职时要提供有效证件进行登记,并履行报告义务。单位在驾驶员入职后的一个月内要与驾驶签订劳动合同;驾驶员辞职的,应提前30天提出申请。
四十四、本制度由综合部负责解释。
驾驶员管理制度 篇4
挖掘机驾驶员管理制度
一、挖掘机是经济投入较大的固定资产,为提高其使用年限获得更大经济效益,设备要做到定人、定机、定岗、明确职责,必须调岗时,应进行设备交底。
二、挖掘机进入施工现场后,驾驶员应先观察工作面地质及四周环境情况,挖掘机旋转半径内不得有障碍物,以免对车辆造成划伤或损坏。
三、机械发动后,禁止任何人站在铲斗内、铲臂上及履带上,确保安全生产。
四、挖机工作中,禁止任何人员在回转半径内或铲斗下面工作停留或行走,非驾驶人员不得进入驾驶室,不得私自代培驾驶员,以免造成设备损坏及安全事故。
五、挖掘机在挪位时,驾驶员应先观察并鸣笛再挪位,挪位后应保证挖机旋转半径空间无障碍,禁止违章操作。
六、工作结束后,应将挖掘机停放在安全区域,挖斗落地收拢,关闭门窗并锁住。
七、驾驶员必须做好设备的日常保养、检修、维护工作,每天定时打黄油,检查各种油品及滤芯等,发现车辆有问题,不能带病作业,应及时汇报修理。
八、驾驶员在工作期间禁止饮酒或酒后驾驶,发现一次罚款200元,如造成经济损失由本人承担。对造成设备损坏的`,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按责任轻重进行处罚。
九、禁止挖掘机驶离矿区作业,违者罚款,如需要须领导同意方可。
十、驾驶员要持证上岗,以备查验。工作期间不得赌博、不得玩手机游戏、不得用手机聊天。
十一、要树立高度责任心,确保安全生产,树立良好工作作风,为企业的发展和效益尽心尽责,努力工作,服从领导安排。
驾驶员管理制度 篇5
1、公司驾驶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定,安全驾车,并应遵守本公司其他相关的规章制度。
2、应爱惜公司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定期更换机油及易损零配件。每月至少用半天时间对自已所开的车辆进行保养,确保车辆正常行驶。建立车辆维修保养的档案和行车档案,交车辆管理部门。
3、负责定时定点洗车,以保持车辆的清洁(包括车内、车外和引擎的清洁)。
4、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整。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存油不足一格时应立即加油,避免出车时才临时去加油。
5、驾驶员发现所驾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进行检查处理,并报告安全技检部门,提出维修申请(包括维修项目和大致需要的经费等)。未经批准,不许私自将车辆送厂维修。
6、出车在外停放车辆,一定要注意选取停放地点和位,严禁在不准停车的路段或危险地段停车。出车归来车辆须在指定地点停放,驾驶员离开车辆时,要锁好保险锁,防止车辆被盗。因驾驶员失职造成车辆被盗、受损视情况承担70%损失。
7、驾驶员对自已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期应经常检查,出车时一定保证证件齐全。
8、晚间驾驶员要注意休息,不准开疲劳车,不准酒后驾驶。
9、驾驶员驾车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谨慎驾驶。不准危险驾车,违章驾车(包括高速、爬头、紧跟、争道、赛车等)。因违章驾驶造成事故或因驾驶失误造成损伤车辆视情况予以罚款或承担维修费用的90%。
10、驾驶员因自身原因造成违章或证件不全被罚款的',费用自理。
11、车内严禁吸烟,如有客户在车内吸烟时,可婉转告知本公司陪同人员,但不能直接制止。
12、驾驶员对乘车人要热情、礼貌、说话要文明。车内客人谈话时,除非客人主动搭话,不准随便插嘴,并不得将车内谈话外传。
13、驾驶员出车必须听从管理人员调度,做好出车记录,不准私自出车。一但发现私自用车,除路桥、汽油费由当事人支付外,驾驶员处以300元以下罚款。
14、上班时间内驾驶员未被派出车时,应随时在指定地点等候出车,不准随便乱窜其他办公室。有要事确需离开时,要告知管理部门或领导去向和所需时间,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外出回来后,应立即到领导批准,不得将自已保管的车辆随便交给他人驾驶或练习驾驶,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一经发现当事人严肃处理,驾驶员予以立即辞退。
18、驾驶员全年安全行车,未出交通事故和违章违规的,给予奖励1000元。
19、车辆管理部门每月负责对驾驶员进行考核,将考核等级作为每月发放工资浮动的依据。对于工作勤奋、遵守制度、表现突出的,可视具体情况在月尾或年终给予奖励,对于工作怠慢、违反制度,发生事故者,视具体情节给予罚款或予以辞退。
20、驾驶员在接到送货提货单时,要与公司仓管部门核实提货,上下货物要轻拿轻放,货物因上下货物损坏、漏提、错提等有驾驶员负责赔偿和承担损失,每次扣款不得低于50元/次。
21、在宣传时驾驶员必须认真负责,并协助宣传队伍和服从管理人员安排,完成公司下达的宣传任务。
22、驾驶员必须保障出车安全、车辆安全、车内车外卫生干净和停车整齐。每日出车前有运输部主管考核并做好记录。发现有违规行为实行扣分制度(5元/分)。
23、驾驶员有义务参加公司其他类型用人需要,并服从管理。
24、驾驶员必须每日认真填写随车日志并每日上交,发现错填、喽填等,以扣分处理。
25、驾驶员辞职必须在确认有无违章和违规等。在未处理清楚前驾驶员不得结算工资,在驾驶员自行承担费用处理后方可结算工资,对应发工资小于违规违章罚款时,在辞职前必须缴纳余款,否则公司有权追究其责任。
26、本制度从xx-4-25起开始执行,最终解释权归人人家太阳能有限公司。
驾驶员管理制度 篇6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了加强我局机动车和驾驶员的管理,贯彻车辆使用、维修、安全管理责任制,提高车辆使用率,使全局的车辆能更好地服务于生产工作,满足生产第一线的需要,确保安全供电和行车安全。结合我局生产部门比较分散的实际情况,实行“集中领导,各部门分级管理”的管理办法。
第2条:局办公室为全局车辆及驾驶员管理部门。局汽车班的车辆及驾驶员由办公室直接管理调度,局属各站所、股室的车辆,驾驶由各单位负责管理调度。
第3条:车辆是为生产、工作、生活服务的交通工具。全局的机动车驾驶员必须自觉履行职责,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管理条令”、“交通安全法”和局有关安全生产规定以及车辆管理制度,确保电力生产安全和行车安全。
第二章车辆调配、调度
第4条:调配
(一)根据我局生产单位比较分散的特点,局办公室平时根据全局生产工作需要,有权调动临时调配各单位的车辆。各单位应本着全局一盘棋的精神,无条件服从。
(二)局属各单位之间因工作需要临时互相调配使用车辆,须经双方单位的领导同意并报局办公室。
(三)局属各有车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车辆管理,并按车辆管理制度的要求对驾驶员进行经常教育,督促平时的车辆检查和维护保管。同时做好驾驶员的油料领发等考核工作。
(四)车辆原则上实行定人定车管理,以加强车辆的保管维护,如需临时调配应进行详细的交接手续。
(五)凡车辆转增、转调或报废处理应按局固定资产手续办理。
第5条:车辆调度
(一)局属各有车单位(含局机关),编制有汽车班的均应有专职或兼职汽车调度员。无汽车班车辆少的单位,由单位负责人指定人负责车辆管理调度。
(二)局属各单位的车辆派出(包括单位领导属兼职驾驶员),一律通过调度凭《用车申请表》,无调度单出车视作私自驾车(特殊情况事故抢修外,但事后应补单)。不得随意改变行车路线。为确保安全行车,在无法保证行车安全的危险路段,驾驶员有权拒绝行驶,任何人不得强制驾驶员执行。调度员因公或休假不在时,由单位领导临时指定调度员。
(三)申请用车部门无特殊情况,应提前一天填写用车申请单,以便调度员根据生产工作需要用车的车型、用途、任务缓急,合理调配车辆。调度员应科学灵活地调派车辆,遇车辆紧张,任务繁重时,除事故抢修用车外,一般性的'任务可根据车辆装载情况,同方向路线2个或多个任务综合兼并利用,以提高车辆的利用率。
(四)驾驶员应服从调度员的安排,不断提高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
(五)驾驶员在上班(值班)时间应坚守工作岗位,做到随叫随到。每天资执行任务回场后,应按《用车申请表》填写行车日记,向调度员报告车辆技术状况及行车安全情况,按月累计行车里程和耗油量。
(六)车辆在外执行任务,除当天不能回库外,一律不得在外过夜停放。如特殊情况在外停放,须经单位(或部门)领导批准,并办理好保管手续。
(七)平时(或节假日)因私人私事用车须单位领导批准,并办理有关手续。
第三章年度审验
第6条:车辆审验
(一)全局的机动车辆年检审工作由各有车单位的调度员或车管人员做出计划,然后交主管领导审批后进行。
(二)车辆年检审工作应按当地公安交警部门的要求按时组织实施。检验前应做到随车设备齐全,各部机件完整良好,性能可靠,车容整洁,标志清晰,各种证件齐全,合符年审检验的要求。
(三)非因生产工作关系或车辆因缺件维修待料等客观原因影响车辆超时年审,被公安交警部门罚款支出部分,由有关责任人负责,单位不作报销。
第7条:驾驶员审验
(四)全局机动车驾驶员每年的年审工作(必须是单位认可的专、兼职驾驶员),各驾驶员自行到当地公安交警部门办理年审后,由局办公室审核报销。
(五)驾驶员在年审前要根据当地公安交警部门的规定,接受思想作风、纪律、技术和身体等方面的全面检查。
(六)凡属单位认可的专、兼职驾驶员,每年的年审费用可作报销。因年审不合格或非因工作关系,违章吊证等的造成延时、超时年审,被公安交警部门罚款支出部分,由本人负责。
第四章驾驶员培训管理
第8条:因工作需要,学习驾驶机动车,应由局属各单位或部门领导提出申请,经局领导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9条:全局专、兼职驾驶员必须报局主管部门经局领导审定发文认可。具体规定和要求如下:
(一)专、兼职驾驶员,平时应加强车辆业务和驾驶技术的学习训练,熟悉交通法规。做到思想作风,技术过碣,具有适应各种路面,复杂交通环境驾驶能力和具有处理一般性车辆故障的能力。能较好地单独完成任务,确保行车安全。
(二)经局领导批准选送学习驾驶技术人员,经培训学校考试合格,各使用单位应安排经验丰富,驾驶技术过硬功夫并具有单独驾驶经历三年以上的专职驾驶员带驾,时限一般不得少于100天资。待新驾驶员具有单独驾驶技能后,由带驾专职驾驶员提出,经使用单位领导同意,技术人员鉴定后方可单独驾车。
(三)自费学习的驾驶员因工作需要,经局领导同意转为局专、兼职驾驶员,须经一定程序的技术鉴定,方可单独驾车。对不具备单独驾车,仍需带驾的按本制度第9条第二点实施。
(四)自费学习的驾驶员转为局专、兼驾驶员后,原学习费用不作报销,其每年驾驶员年审费用可作报销。
(五)自费学习或增驾的驾驶员,需用单位名称(公章)证明者,须经所在单位领导同意。其本人在学习期间不准驾驶本局的车辆,在局外驾车发生事故均由本人负责。
(六)复员退伍军人驾驶员,如被局吸收录用,除参加当地公安交警部门复考外,服务单位应安排专职驾驶员对其带驾。(具体参照本制度第9条第二点实施)
第五章借车、租车
第10条:全局车辆是为本局生产、工作服务,原则上外单位不予借用和租用。确因特殊情况,必须在不影响生产、工作的前提下,须经所在单位领导同意,并按规定办理手续。
(一)局内部单位之间车辆的调配借用,须经双方单位领导同意。借用单位应负责车辆的油料及有关费用,并办理好交接手续。借用期间一旦发生车辆损坏或造成交通事故,责任由借用单位负责,事后应将车辆修复交还。
(二)外单位或本局职工借用,租用车辆原则上应由本局专、兼职驾驶员驾车。特殊情况经所在单位领导同意,由外单位借车司机驾车,一旦发生车辆损坏或造成交通事故,责任由借、租用单位或个人负责。
(三)借、租用车单位或个人要按申请时所填的用途、路线、地点使用,不得随意改变,否则,驾驶员有权拒绝执行。如果用于非法运输和违反本制度及局有半规定,驾驶员应坚决拒绝。若造成严重后果将追究用车人和驾驶员的责任。
第六章新车提运及车辆维修、保养
第11条:各车辆使用单位购买新车,必须作出计划申请局领导审批,按国家乘座标准及使用规定办理好车辆定编等许可手续,方可购买。
新车验审和提运要有专人负责,派出技术人员和司机对车辆的性能及各部技术状况,全面的技术标准进行检验鉴定,并进行试车。验收合格后按物资堤运的要求办理好接收手续。购新车所有的票据必须有主管领导、购买人、证明人等三人以上的签名。
第12条:车辆维修、保养
(一)各有车单位的车辆由各单位负责检修、保养。凡安排车辆的大修项目均应作出计划向局办公室早报,待批准后方可进行,平时的一般性保养、小修、中修由调度员或班长作计划向主管领导早报,同意后实施。
(二)车辆的日常维护保养,轮胎换位,车辆清洁应由驾驶员本人完成。需要送外修理时,应选择修理质量好、收费合理的修理厂家,并相应固定,以确保维护质量,节约费用。车辆修复出厂时,驾驶员应对车辆的修理质量进行检查、验收和试车,并在修车后付单上签名确认。
(三)车辆的保养、维修内容分为:
①车辆修理分三种:即小修、中修、大修。
②车辆保养分四种:即例行保养(又称日常保养)、一级、二级、走合期的保养。
③车辆保养是定期强制执行的,必须坚持“保修并重”和以“预防为主”的原则,要有计划地安排,以达到延长车辆的使用寿命。
④定期保养周期
第六章车辆档案
第13条:车辆技术档案管理
(一)各有车单位的车辆技术、维修、保养必须逐台建立档案。从购买空卖空新车起逐年、逐项进行登记立档。原有或现有车辆档案不齐全或未建档的应逐一跟踪完善。
(二)凡局内部车辆的调拨,转移使用,调出单位必须向调入单位移交车辆档案。否则,调入单位可不予接收。
(三)车辆的档案内容
①新车购买时车价发票复印件,行驶证及其它证件复印件。
②每辆车的技术数据,说明书等。
③每年的行车记录、年审记录。
④大、中、小修,定期保养,二级保养记录。
⑤历任驾驶员驾驶该车记录、里程等。
第八章安全制度措施
第14条:安全制度
(一)各有车单位要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思想,认真抓好机动车驾驶同的安全知识,交通法规,事故通报等方面为内容的学习。提高全体驾驶员的安全观念,切实落实安全管理制度。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行车安全。
(二)坚持以班为单位每周半天的安全学习和安全分析,及时总结经验教训。
(三)各有车单位应坚持每组织一次全体机动车驾驶员的安全学习,分析安全形势,解决存在的问题。如遇发生车辆事故应及时开分析会。
(四)结合每年五月份安全月活动,积极开展安全宣传,做好安全检查工作,消除不安全隐患。大力表扬安全工作中的好人好事。
(五)非局认可的机动车驾驶员,不准驾驶本局的车辆,违者将按局有半规定对交车人和驾车人分别给予严肃处理。
第15条:安全措施
(一)驾驶员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管理条令”履行驾驶员应该具备的职责。遵守国家法律、法令。服从调度,按驾驶技术规范,安全规程,集中精力驾驶,确保行车安全。
(二)出车前要认真检查车辆的油、水、气是否充足,车况是否良好,随国情工具及证件是否齐全,货物是否牢固。
(三)行驶中注意发现车辆是否有异常现象,定时进行途中检查车辆及货物装载情况,发生问题及时处理。
(四)严格遵守交通法规,自觉服从交通警察指挥和检查。遵守车辆装载标准,不得超载、滥载和超速行驶。
(五)严禁饮酒后驾车,车辆带故障行车。
(六)途中停车或在外过夜车辆停放,应办理保管手续,做好防火、防盗工作,确保车辆和物资的安全。
(七)车辆执行完任务回场(库)后,做好回场后的车辆检查、清洁工作,发现车辆有故障应及时排除。
(八)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时,驾驶员注意保护现场,及时抢救伤者,并迅速报告当地公安交警部门和单位的安监部门,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第九章油料定额管理
第16科:各有车单位的机动车燃油应建立领发登记,逐台车建立领用帐薄,实行单车考核,严格管理。
第7条:开展节约用油,降耗评比竞赛活动,各有车单位每季或半年公布各台车的节耗情况,开展奖节罚超耗活动。防止油料流失。
各种车型的百公里油耗应按产品厂定额标准为依据参考考核,具体定额标准可参照本制度《各种车型油耗定额表》。
第十章奖罚
第18条:对下列情况之一者分别给予奖或罚
(一)各有车单位对边疆安全行车十周年、二十周年直至以上,无大、小事故,技术熟练,爱车守纪,完成任务好的驾驶员,可给予大力表彰宣传,并给予适当地物质奖励。
(二)对单车考核节约油料者,按定额标准节约部分的15%撮取奖励,对超耗定额20%者给予扣发月奖。
(三)专职驾驶员在带驾期间,因工作不负责任,发生交通事故,属专职驾驶员驾车肇事,责任按交警栽决,由本人负责。属实习驾驶员驾驶,如带驾专职驾驶员采取措施不力,造成的交通肇事,专职加强员应负交警载决后70%责任,实习驾驶员应负30%责任。如肇事前专职驾驶员先有预见提示,而实习驾驶员不听或采取措施不力,则应由实习驾驶员负70%责任,专职驾驶员负30%责任处理。按损失情况扣奖。
(四)兼职驾驶员在单独驾车期间发生的交通事故承担责任同专职驾驶员同等。
(五)未经领导同意,非因工作车辆夜间不归库者,按私自驾车在外停放处理。第一次给予个别批评教育;第二次给予通报批评;第三次给予当事人扣发一个月月奖。造成车辆损坏或被盗,当事人应全额赔偿,并按局有半规定处理。
第19条:除本制度标明的奖罚,其它的奖罚制度参照《平远县供电局安全奖罚规定执行》。
第20条:本制度自二oXX年五月一日起试行。
驾驶员管理制度 篇7
一、驾驶员管理制度
1、县委办公室驾驶员由行政管理科统一管理,统一调配。
2、驾驶员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强化安全意识。随领导出发时,在行车期间不准接打手机,确保行车安全。
3、驾驶员必须服从领导,遵守纪律,严格履行请销假制度。因事、因病等原因一天内不能到岗者,要告知分管行政副主任或行政管理科。
4、驾驶员要遵守办公室各项管理制度,工作日早8点前必须到岗,并做到24小时手机畅通,保证随叫随到。中午不准饮酒,有出车任务的,任何时间均不准饮酒。驾驶员不准擅自出车,不准转借车辆,不准用公车参与婚丧嫁娶。凡未经分管行政副主任批准擅自出车、擅自转借车辆所发生的意外事故,一切费用由驾驶员本人负责。
5、办公室驾驶员平时要注意言谈举止,树立良好形象,提高服务水平。如果被所服务领导或有关人员反映车辆维修不及时、服务态度差、酗酒滋事、不服从组织安排者,半年内提出一次的给予说服教育,两次的给予严厉批评,三次以上的调整工作岗位。
二、车辆管理制度
1、县委办公室车辆由分管行政的副主任和行政管理科统一管理、统一调度使用。行政管理科定期进行车况检查,存在问题的`车辆必须及时维修。
2、实行车辆经费包干制度,每车每月2550元经费,包括各种油料费、小型修理费用(单件价格在500元以下的)、出车补助、过桥过路费、停车费。
3、每月底行政科车辆管理人员要及时进行车辆行驶里程统计。
4、要加强车辆的维修和保养,按规定在行驶5000—6000公里内必须进行机油及相关滤芯的更换,更换单件价格500元以上的配件或车辆需要大修时,必须经主任批准后再行维修
驾驶员管理制度 篇8
为了保证公司工业广场内(车间料场)的安全,维护公司和外来车辆驾驶员的利益,给外来车辆创造一个安全、舒适的环境,特制定如下管理规定:
1、车辆进入本公司,应征得公司销售部的确认、同意并经登记后方能进入公司工业广场装料;
2、进入公司工业广场的车辆必须按照先来后到的原则排队装车,驾驶员下车必须正确佩带安全帽。
3、禁止驾驶员在工业广场装料区域随意走动或上车顶指挥装料,等候装车的`驾驶员应在公司指定的驾驶员休息室房耐心等候装车;
4、进入公司内部和上山采装运片石车辆必须保证车况良好,特别检查方向、制动、轮胎等系统确保车辆安全,一旦发生安全事故自行负责;
5、外来车辆若有材料及物品带出本公司,须征得销售部或者公司领导的同意方可装货出公司。
6、外来车辆进入公司后,应听从安环部、销售部人员的指挥,车辆停放在规定的区域,不得随意停放
7、外来车辆进入公司工业广场和公司路面行驶均应以5公里/小时的速度行驶,并遵守公司道路交通行车规定及车辆停放规定,以免发生意外或影响他人。。
重庆荣国公司外来车辆管理制度
8、为了确保公司的利益,销售部、安环部有权对进出本公司的外来人员和外来车辆进行问询,有权制止各类违规行为。
9、外来车辆驾驶员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在公司闹事,否则,该车被列入公司黑名单。此后,公司拒绝与该肇事车辆合作。
10、拒不遵守公司《外来车辆管理制度》,不接受销售部、安环部人员的检查和调度指挥,无理取闹,妨碍销售部人员正常执行任务者,由安环部酌情处理,情节严重者,交公安机关或者交巡警处理。
10、因为外来车辆驾驶员在我公司内违章违纪而导致我公司被上级主管部门罚款或者停产的,由该驾驶员和该车辆挂靠公司负责赔偿全部经济损失;
11、任何外来车辆如违反本《公司外来车辆制度》中任意一条又发生大小安全事均由驾驶员、车主以及车辆挂靠公司负全责,我公司概不负责。
驾驶员管理制度 篇9
一、总则
第一条为树立食品药品检验所形象,加强驾驶员和车辆管理,充分调动驾驶员的工作积极性,更好为药检事业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驾驶员(含聘用)和车辆由办公室管理,建立人员与车辆管理档案。驾驶员应发扬后勤工作人员安全、敬业、奉献精神,树立全心全意为药检所服务意识,认真做好车辆保障工作。
二、驾驶员管理
第三条驾驶员必须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具备政治素质强、思想作风好、专业技术硬的良好品德,努力做到优质服务,爱岗敬业。
第四条驾驶员是安全行车的第一责任人,必须树立“以人为本”的安全思想和“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安全意识,正确操作、精心驾驶,确保车辆、人员安全无事故。
驾驶员职责: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牢固树立“安全行车”思想。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所里制定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切实增强法制观念,自觉履行交通安全责任书的各项条款,保证行车安全。
2、认真遵守交通规则,服从交警指挥。热爱本职工作,爱护车辆,节约用油,树立高尚的'职业道德观念。
3、听从领导指挥,服从领导调派,完成领导交派的各项工作。
4、树立交通安全意识,独立完成车辆日常维护保养工作。认真保养、爱护、使用、管理好车辆,确保车辆随时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出差在外,车辆必须停放在安全场所。
5、认真学习业务,提高驾驶技术,搞好车辆的例行保养和日常维护。保持车辆状况良好和整洁,不开故障车。
6、及时向领导汇报车辆的情况,及时修理故障车辆,保证领导用车。
7、严禁将车辆交给无权驾驶公车的人员驾驶,一经发现,由驾驶员和相关责任人共同承担全部责任。凡因此而造成事故的,由驾驶员和肇事者共同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和所有经济损失,并根据有关规定给予相应行政处分,严禁酒后驾车。
8、严禁用公车办婚事,对违反规定,私自出车者,按有关规定执行。
9、行车中严禁驾驶安全设备不全或机件失灵的车辆,严禁进行有妨碍安全行车的活动(如闲谈、传递物品、接打移动电话等)。严禁驾驶违章车、疲劳车、超速车、超载车、带病车、急躁车、赌气车、莽撞车、盲目车、冒险车。
第五条驾驶员应熟悉车辆性能,精心爱护车辆,适时检修保养,减少和降低维修费用;做到勤检查勤保养,使车辆随时处于良好的技术状况。未经同意不得将车辆转让他人驾驶,严禁将车辆交给无驾驶证照的人驾驶。
第六条驾驶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离职守。有事需提前请假,并报所长批准。不得将车辆带回家或放置他处。节假日和双休日应确保通信畅通,保证特殊情况和紧急公务时随时用车。
第七条驾驶员在行车中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的,由有关部门按照交通法规和有关法律处理。
第八条驾驶员私自出车,私自放置车辆发生事故;驾驶员操作不当造成车辆损坏,由办公室协助处理,有关费用由当事人承担。
第九条驾驶员报销过路过桥费及汽油费必须与出差路线及行车里程相吻合,并按规定报批。
第十条驾驶员要积极参加政治学习,努力钻研业务,不断提高驾驶技术和车辆保养水平,熟悉和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按时交纳各项规费、参加车辆检验审核和驾驶员年审。
第十一条乘员、乘车负责人安全职责
1、乘车负责人是安全行车的第二责任人,必须维持好安全行车秩序,及时提醒和制止驾驶员的违章行为,监督驾驶员安全行车;
2、在行车过程中,遇特殊天气、危险路段,危及安全行车时,乘车负责人必须安排专人进行安全监护;
3、行车前乘车负责人要对驾驶员进行安全交代,特别要对执行本次任务的危险源、危险点及注意事项进行交代;
4、乘员乘车时必须按规定系好安全带,且不得在车内与驾驶员闲谈、高声喧哗和有妨碍驾驶员安全行车的行为发生。
三、车辆管理
第十二条所备车辆的任务
(一)所领导的公务用车。
(二)监督抽样用车及各科室工作用车。
(三)其他临时性接待任务用车。
第十三条快检车外出执行抽验任务和科室工作用车,出市区的,要由用车科室负责人将用车目的、时间、去向等内容向所长汇报同意后,方可。市内用车,口头或电话向办公室负责人请示同意即可。
第十四条外出抽检和其他工作,需要出差和用车的,填报出差单或培训单时一并注明所用车辆和同行人员。
驾驶员管理制度 篇10
为了加强和规范机动车驾驶员的日常管理,确保行车安全,进一步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节约车辆费用,制定本管理制度,严格遵照执行。
一、适用范围
1、本制度适应全xx所有公务车辆驾驶人员。
二、安全行车
2、加强交通安全法规的学习,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服从交警管理,不违章行驶。
3、日常行车要文明驾驶,安全礼让,不争道抢行,不开斗气车,不乱鸣笛,过人行横道减速让行,注意避让特种车辆,不乱停乱放。
4、驾驶车辆时要保持精力高度集中,不准吃东西、打电话、吸烟,严禁酒后开车、超速行驶和疲劳驾驶,停车时注意防盗。
5、按规定周期定期做好车辆维修保养,不破坏性使用车辆,做到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对车辆例行检查和保养,确保车辆状况良好。
6、驾驶员在行驶途中发现车辆故障,必须停车检查,排除故障,不准带隐患行驶。确实不能自修时,应马上与办公室或分管领导联系修理。
7、发生事故后要迅速通知办公室,以便及时处理。
三、日常管理
8、小车驾驶员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安排调度。驾驶员根据办公室的安排按时出车,不论哪位x领导安排出车,驾驶员都应提前主动向办公室告知,完成出车任务后及时返回,向办公室汇报。发现不告知行踪行为的,第1次处罚50元、第2次处罚100元、第3次处罚xxx元,依此类推加倍处罚。
9、实行专人专车的管理原则,驾驶员对本人使用的车辆负全责,行车前必须办理好一切手续,因自带手续不全造成的罚款和损失由个人自负,不予报销。驾驶员应在行驶证、保险等手续到期前10天,及时告知办公室,提前办理相关手续。未办理相关手续所产生的费用由驾驶员承担。
10、未经批准,不准随意调换车辆,不准私自出车,不准私自外借车辆。公车私用发现1次处罚1000元、第2次处罚xxx0元、第3次处罚9000元,并停职检查。
11、军用车辆、防雹及其它公务车辆,维修保养按照机关公务用车程序办理,统一由办公室负责安排。管理与调度由相关部门及分管业务的xx领导负责。
12、未经批准,禁止驾驶员利用出车机会办理私事。
13、严禁酒后驾车,酒后驾车发现1次处罚xxx0元,并停职检查。全年酒后驾车2次的处罚6000元,并予以开除。
14、驾驶员无故不参加早操,发现1次处罚50元、第2次处罚xxx元、第3次处罚800元,并在机关大会上作检查;驾驶员保证随叫随到,对无故不接听电话或不能及时出车的,发现第1次处罚100元、第2次处罚400元、第3次处罚800元,并予以停职。
15、公务车辆一律停放在车库。不按规定将车停放在车库的,发现第1次处罚50元、第2次处罚xxx元、第3次处罚800元,并予以停职。
16、驾驶员要保持自身形象,注意修饰,仪态衣着要大方整洁,并保持车辆卫生整洁,对不注意自身形象或车辆不整洁的现象及时整改,对整改不力的发现1次处罚xxx元、第2次处罚800元、第3次3xxx元,并予以停职。
17、驾驶员要端正服务态度,提高个人素质,保持良好的工作作风,生活作风,注意维护xx场及个人形象,提高保密意识,严禁有粗鲁、欺负、辱骂、打架等不文明行为。发现或经人举报,经查证属实的,处1000―9000元的经济处罚。打架1次处罚1000元、打架2次处罚3000元、打架3次处罚9000元,并予以停职。
18、除固定车辆外,临时派驾驶员开其它公务车辆外出,出现违章驾驶及其它事故的,由当时开车驾驶员负全责,根据违章和事故的情节追究驾驶员的责任。
四、加油、维修及费用报销
19、驾驶员持加油票到指定加油站加油,加油票号应与车牌号相符。
20、xx所有公车维修纳入办公室统一管理,车辆需要维修或更换零部件时,驾驶员填写维修单,注明维修部件,经办公室审查,报xx分管领导审批、xx主管领导同意后,持维修单到指定维修点维修,修车后驾驶员应对修车费用签字确认。驾驶员私自到指定点以外的修理厂维修车辆,维修费用由驾驶员承担。小车驾驶员本着节约的原则,严格执行xx办发〔xxx3〕23号《关于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通知》文件中车辆预算要求,节约经费。
21、费用结算:油料在每月的20日前后结算一次,车辆维修费用每季度结算一次。由加油站、维修站点持正式发票,经xx办公室、xx分管领导、xx主管领导签字后报销。
22、驾驶员应本着公正、诚信的原则进行加油和维修,严禁给私人车辆加油或空加维修费,违者一经发现按偷盗处理,按所得利益10倍罚款并予以停职。
23、对油耗、维修等车辆费用实行定额包干管理,由办公室制定费用标准,结余奖励,超支自负。
五、违章处理
24、驾驶员因违章被交通部门罚款,由当事人自负。若发生交通事故,视责任大小和损失情况每次处以1000-3000元的罚款。一年内发生两次交通事故,予以开除。
25、交通违章被扣满分者,一律自费参加培训后再上岗培训,培训学习及考试期间不记出勤,按事假处理。
26、未经办公室同意私自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一切损失及后果由本人负责,并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处罚。
六、附则
27、若办公室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的不良行为,经查证属实的同等处罚。
28、本制度由办公室负责解释,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驾驶员管理制度 篇11
一、车辆管理
1、车辆维修,采用定点维修和指定点维修相结合的办法,必须到定点(或指定点)修理厂修车。
2、车辆需维修时,驾驶员首先向车队负责人提出维修项目,签字同意后由党政办公室分管主任审核,然后报分管机关领导,经批准后凭维修通知单,到指定厂并按指定项目进行修理。一次性维修价格超过一千元的,须经街道办事处主任审批,否则不予报销费用。
3、维修车辆零部件更换完毕后,必须如实带回,交党政办公室分管主任备查。
4、因公出发,如遇故障确需及时修理,所需费用由乘车人签字后,按有关程序报销。
5、车辆采用定点加油的办法,由党政办公室集中购油,凭加油卡加油。特殊情况,由分管机关领导酌情处理。
6、每月底由驾驶员将当月行车里程数和所用油料数报党政办公室登记,再由办公室将各车的行车里程、燃油量和百公里耗油量统一列表公布。百公里油耗明显高于车辆油耗标准的,应向党政办公室主任作出合理解释,否则扣发当月补助。
7、驾驶员不得私自借用外单位的油料、油票。严禁外借油料和串换油票标号,发现一次,扣发当月补助,发现两次扣发半年补助,累计三次扣发全年补助。
8、车辆长途出车,临行前须一次性加足燃油,正常情况下不允许中途加油,如确需购油,必须由随车人员证明,经办公室分管主任签字后按规定报销。
9、未经批准购买或借用的油料一律不予报销或偿还。
10、车辆使用由党政办公室统一调度管理,日常工作采用相对固定用车与派车相结合的办法,由党政办公室统一调度。
11、出车地点若在本市范围内,由用车领导或部门具体安排。若车辆到区外,需报告党政办公室。车辆返回单位后,应立即将途中过路费、过桥费等交党政办公室分管主任审核后按规定报销,一次一报,不得累积报销。
12、车辆与驾驶人员外借必须经分管机关工作的领导批准后方可执行。对未经领导批准私自外借车辆的,一经发现,扣发全年补助。
13、所有车辆必须在晚8:00以前(夜间值班车辆在晚6:00前)停放在指定位置,并上好安全装置。如遇特殊情况需动用车辆,应及时向办公室分管领导汇报。公休日必须全天停放指定位置。如遇特殊情况,须及时报告办公室分管主任。不按规定执行的.,发现一次扣发补助50元。
14、凡未按规定和程序派遣、批准、报告用车的。一律视为出私车,一切责任后果由当事人自负。
二、驾驶员管理
1、驾驶员作为街道工作人员,必须遵循街道各项规章制度,接受街道党政办公室统一管理,遵章守法,严格遵守驾驶员岗位纪律,保守有关秘密,维护机关团结。
3、驾驶员必须定人定车,严禁混开和驾驶执照不符的车辆。严禁开快车、开私车和酒后驾车,此类情况发现一次,扣发补助50元,发现两次,扣发补助100元,发现三次以上,予以辞退。
4、因正常工作需要外出,应按照有关规定合理停放车辆,做到人不离车、车不离人,避免车辆停放期间安全事故的发生,此类问题造成的损失由本人自负。
5、执行完出车任务后,必须及时返回司机办公室。不出车时必须在司机办公室或车内待命,不得随意离岗、串岗,保持联络畅通,做到工作用车随叫随到。
6、驾驶员遇到夜间和公休日值班时,应提前向用车领导进行说明,值班时间一律在机关办公区待命。
7、驾驶员必须注意爱护保养好车辆,确保车辆正常使用和不受损失。要认真做好司机办公室、宿舍公共财物的维护,按照值班安排,保持办公室和宿舍卫生。
三、事故处理
1、若因公出车发生交通事故,交警及有关部门认定为负全部责任的,驾驶员一律辞退;如认定为部分责任的,对驾驶员扣除当月出车补助;若因出私车发生交通事故的,一切经济损失由当事人负责,并予以辞退。
2、对违反车辆与道路交通管理有关规定和本街道管理规定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驾驶员本人负责。
驾驶员管理制度 篇12
为加强车辆管理工作,保障日常工作,保证车辆的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1、驾驶员必须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不迟到、早退,有事请假,加强责任心,自觉维护公司的集体荣誉。
2、驾驶员须保持车辆内外部整洁,及时对车辆进行刷洗。
3、严禁酒后开车,驾驶车辆时禁止吸烟、饮酒和闲谈,做到“不该问的事不问,不该说的话不说”。
4、驾驶车辆时必须遵守交通规则,服从交警的指挥,凡违反交通管理条例的罚款不予报销。
5、严禁私自出车、乱停乱放,禁止擅自将所驾车辆交给其他驾驶员或无证人员驾驶。
6、驾驶员擅自将车辆交借他人驾驶的',每发现一次扣驾驶人员100元,未经领导批准,擅自出车的,每发现一次扣罚100元。
7、对发生事故的,不按规定时间上报或隐瞒不报及隐瞒事故情节的,每发现一次扣驾驶人员200元,驾驶员按交通事故处罚条款加倍处理。
8、驾驶员辞职时须提前30天告知办公室。
驾驶员管理制度 篇1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严格管理车辆,合理使用车辆,节约费用开支,最大限度地发挥车辆的使用效益,以适应公司公务用车的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车辆系公司管理的公务车辆。
第二章车辆管理与使用
第三条公司车辆由综合管理处统一管理、统一调度,并实行“一人一车制”。车钥匙统一放在综合管理处。任何人不得直接指定驾驶员或私自利用备用钥匙出车。
第四条车辆的附带资料,除行驶证、保险卡、附加税告知证由驾驶员随车携带外,其余均由综合管理处统一保管。随车携带资料由车辆责任人保管,不得遗失。如车辆交接或移转时应办理移交手续,随车携带资料一并移交。
第五条本公司人员因公外出需要用车时,应填写经部门负责人核准的《车辆使用申请单》报综合管理处,综合管理处将根据公务的重要性安排车辆。未办理申请的,综合管理处不予安排。
第六条每辆车内均设有《车辆使用记录表》,供驾驶员记录车辆使用详细情况,驾驶员应认真填写,并于每月1日将《车辆使用记录表》报综合管理处。
第七条车辆应由专职驾驶员驾驶.除公司许可自驾者外)。驾驶前驾驶员必须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包括:水箱、油量、机油、电瓶液、轮胎、外观等。
第八条车辆在行驶途中应遵守交通规则,注意安全。
第九条驾驶员不得将公务车开回家,不得公车私用或将车擅自借给他人驾驶。
第十条出车期间,车辆应停放在安全位置。晚上车辆驶回后应停放在公司指定场所。
第十一条驾驶员出车的'除出差一天以上),必须当天把车辆开回公司车辆停靠地。
第三章车辆维修保养
第十二条车辆的维修、保养由公司统一安排。未经许可,驾驶员不得私自将车辆送到修理厂修理、保养,否则费用自理。
第十三条需要维修、保养的车辆,由驾驶员提出申请,经综合管理处审核批准后在公司指定的地点进行。维修保养费用由驾驶员申请,维修保养后凭有效单据报销。
第十四条车辆于行驶途中发生故障或其它耗损急需修复或更换零件时,应向综合管理处汇报并请求批示。事后再补办申请手续。
第四章车辆违规与事故处理
第十五条未经许可将车辆借予他人驾驶以致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所发生的罚款及责任由责任驾驶员自行负责。
第十六条各种车辆如在公务中发生车祸,除及时报案外,还应即刻与公司综合管理处联系。综合管理处除即刻派员前往处理外,还应即刻通知保险公司办理理赔手续。
第十七条驾驶员因超速、超载、任意停车及其他违反交通规则行为所发生的一切罚款和费用由驾驶员自行负责。特殊情况需报销的,驾驶员应写书面情况说明并由用车人证明,报经总经理特批。
第五章驾驶员行为规范
第二十条驾驶员应绝对服从公司领导和综合管理处的管理,认真、热情地做好公司领导和各部门及公司客人的安全驾驶工作。
第二十一条因公司需要在正常工作时间之外用车的,驾驶员不得无故推诿。
第二十二条驾驶员应遵守公司考勤管理制度。如在唐山本地出车不能及时赶回公司签到、签退的,应及时告知部门负责人,否则按违反公司考勤管理制度处理。
第二十三条驾驶员必须保持通讯畅通,凡享受公司手机费补贴者必须24小时开机,否则取消手机费补贴。
第二十四条驾驶员若有私自出车、公车私用、公车出借等行为,经教育不改者,予以除名。
第二十五条驾驶员应保持清洁的车内卫生,禁止车内吸烟。
第二十六条驾驶员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形象、保持服装的整洁卫生。
驾驶员管理制度 篇14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根据“服务工作,提高效率”的原则,为加强车辆和驾驶员管理,保障正常工作顺利开展及用车安全,避免公司财产遭受损失,特结合公司实际制定《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车辆及驾驶员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车辆的购置、使用、加油、维修、调动、报废管理及交通事故处理等。相关部门应严格按照《办法》规定加强车辆及驾驶员的管理力度,确保交通安全。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车辆”为所有权或管理权隶属于公司的机动车辆,所指“司机”除特别说明外,均指专职司机人员。但公司所有车辆驾驶人员均须遵守本《办法》的规定。
第四条公务车辆是指服务外出办理公务的公司内部工作人员及与公司业务开展有关的所有车辆,纳入综合管理办公室统一管理。原则上,只有高级管理及以上级别领导可专车专用。
第五条车辆的维修、保养、油耗、年检、保险等一切费用均按照节约开支、适度从紧的原则执行。并按相关财务管理制度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第六条本《办法》适用于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各下属分子公司(以下简称各公司)可参照执行。
第二节管理职责
第七条综合管理办公室为办公车辆管理的归口部门,除保险公司由控股总裁办指定外,其他由综合管理办公室设定专职或兼职的车辆管理专员负责落实,具体职责为:
(一)负责公司车辆的购置、维修、加油、年检办理等事宜。
(二)负责沟通、协调、保持与交警、车管等部门的良好合作关系。
(三)完成车辆的保险缴纳、事故处理及索赔等相关事宜。
(四)负责车辆管理制度、规定的修订、细化,规范车辆管理事宜。
(五)负责司机的管理、培训、考核、业绩评定及推荐提名等。
(六)审核车辆发生的交通费用(包括过路过桥、加油、维修等)并做好台账登记工作,指导司机做好车辆维修保养。
(七)随时掌握公司车辆状况,建立车辆档案,将每辆车的《车辆购置审批单》、《车辆登记表》、车辆证件、保险资料、行驶记录表、维修审批单及台帐等相关资料放置在档案袋或档案盒中统一保管,以备查考。
(八)负责对下一级公司办公室进行车辆制度培训及车辆管理的指导工作,协助外埠公司办理有关事故处理、保险索赔等。
第八条车辆驾驶人员作为公司车辆的使用者及保管者,对车辆的安全驾驶及停靠保管负有责任。具体职责是:
(一)在行车时携带齐全各种证件,严格遵守交通规则,谨慎驾驶、文明行车,确保驾车安全。
(二)定期对车辆检修、保养,精心爱护车辆及随车工具,做到车辆及时检修、设备正常运转及每天的检查。
(三)合规使用车辆,按公司要求执行用车、油耗、报废、事故处理等有关规定。
(四)将车辆停放至公司要求的安全位置,尤其是在驾车外出等非停放地产大厦广场时,须做好车辆的安全保管工作。
第三节车辆配置标准
第九条车辆配备原则及使用年限
(一)公司根据员工岗位级别按标准配置车辆,详见附件一《车辆配备标准》。
(二)高级及以上级别管理人员在试用期期间由办公室调配车辆专车专用,正式任命之后公司将统一为其配备公务车辆;如办公室无车可调配的,按照标准配置由办公室负责为其购置专车。
(三)除高级及以上级别管理人员外,其他人员公务用车均按照本办法规定使用所在系统/部门车辆或由办公室协调安排。
(四)车辆的使用年限为10年以上。
第十条综合管理办公室负责每年更新车辆的配备标准,使之与实际工作需求相匹配。但购置费用标准原则上不得超过《车辆配备标准》有关规定。如因工作需要更改车辆配备标准的,申请部门须写明原因报董事长特别批准。
第四节车辆购买
第十一条车辆购置原则上以年初购置预算为依据,由车辆所属部门或单位填写《车辆购置审批单》(详见附件二),经主管领导、财务总监、总经理逐级审核后报董事长批准,由综合管理办公室负责购置。
第十二条购置车辆时,综合管理办公室联合会计核算部进行市场调查、询价、谈判,最终确定每一次车辆购置的供应商,采购价格不应高于市场内同类车辆的市场平均价。如一次性购置三辆以上同款车型,须按公司招投标管理规定执行。
综合管理办公室须从审批单批复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车辆购置到位,如遇市场内该类车型紧缺,购买时间可做相应顺延。
第十三条车辆购置10个工作日内,综合管理办公室要及时完成有关车牌、行车本、附加费、保险等手续办理,并将车辆移交使用部门。
第十四条车辆办理车牌后,由车辆管理专员组织驾驶司机及用车部门进行车辆验收,并填写《车辆验收登记表》(详见附件三),验收后无异议的移交使用部门。
第十五条车内装饰及用品购置
车内装饰及用品由司机根据需要提出申请(详见附件四《车辆内饰及用品申购单》),逐级审批后由综合管理办公室统一购买、登记并交付使用。车辆驾驶员应妥善保管车内配饰,人为原因造成车内用品损失的,由车辆驾驶员负责补齐。
第十六条以抵顶、奖励等形式产生的车辆,使用前应到综合管理办公室、会计核算部分别办理实物登记及财务入账手续。
第五节车辆管理
第十七条车辆使用分为专用车辆和共用车辆
专用车辆范畴为高级管理及以上级别领导所驾驶的车辆,由高管根据工作需要自行安排用车,原则上应由专职司机驾车前往,需要自行驾车的高管人员,应取得国家《机动车驾驶证》且实际操作熟练。涉及的车辆维修、油耗、保险及安全防盗等均应遵循本办法有关规定。
共用车辆由综合管理办公室统一调配,按照车辆使用申请送达先后及轻重缓急优先安排办公室车辆出行,调配不开的可调度其他车辆,但在用车前应事先征求车辆使用部门负责人同意。
第十八条满足下列任一条件时,司机应按要求出车:
一、收到公司批准的“长途用车申请单”(详见附件五)或《车辆外借申请单》(详见附件六)。
二、接到董事长、总经理、分管领导、办公室主任的指示。
三、业务部门车辆用车经部门经理同意。
四、车辆管理专员许可。
不符合以上规定私自用车的,视为司机违规出车,出车所产生的费用及一切责任由司机自行承担。
第十九条综合管理办公室派车原则为:
一、对市内不足两站路程的不予派车;
二、单一事项或单个员工因公外出办事导致综合用车成本过高的,外出人员可乘汽车或火车前往;
三、对市内超过两站路程的因公用车,对相近方向、时间的用车尽量合并派车,减少派车次数,降低车辆使用成本。
第二十条共用车辆出车管理
一、长途用车:前往廊坊市以外地区的共用车辆外出用车实行派车单制度。
第一,业务部门车辆接到部门负责人或分管领导长途外出任务时,填写《长途用车申请单》逐级审批后出车。
第二,需要综合管理办公室派车的,用车部门应提前一天向办公室预定申请,填写《长途用车申请单》,经用车部门负责人和综合管理办公室主任批准后,交车辆管理专员备案并安排司机出车,收车后由用车人签字确认,出车产生的一切费用由用车部门承担。车辆管理专员于次年1月5日前将各部门上一年度使用共用车辆的用车事由、次数、费用等统计数据报使用部门备核,并作为次年综合管理办公室交通费用预算编制的参考依据。
二、市内用车:
第一,需要综合管理办公室派车的,用车人员应提前1小时以电话或口头形式向综合管理办公室申请,由车辆管理专员统筹安排司机和车辆。
第二,共用车辆(包括业务部门车辆)司机出车须填写《车辆行驶记录表》(包括市区、长途,详见附件七),由用车人填写使用时间、公干事项及行车路线,并签字确认,返程后由用车部门负责人在《车辆行驶记录表》签字确认。其中,业务部门无专职司机的,《车辆行驶记录表》由公司批准的驾驶人填写,除此之外均由专职司机负责填写。每月26日司机将当月《车辆行驶记录表》交车辆管理专员,作为司机考核及计算车辆油耗的依据。
第二十一条除高级管理及以上级别人员、公司特批的准驾人员可驾驶公司车辆外,其他车辆均由专职司机驾驶。
第二十二条车辆借用
借用公司车辆的,车辆借用人需填写《车辆外借申请单》,并按以下规定执行:
一、车辆借用审批
(一)公务借车
短期(5日(含)内)借用公司车辆:集团范围内及外部单位借用车辆的,由总经理批准。
长期借用公司车辆的(5日以上):集团范围内借用车辆的,由总经理批准;集团范围外借用车辆的,由董事长批准。
(二)个人借车
公司内个人用车借用车辆的,短期内的由总经理批准,长期借用公司车辆的须报请董事长审批。所发生费用由借用人自行承担,借用人须于用车次日主动向综合管理办公室交纳,否则停止其以后的车辆借用权。
二、车辆借用权责关系
借出车辆在借出期间发生车辆毁损、被盗及交通事故的,产生的相关责任和义务,由借用车辆方自行承担,同时公司将保留对其责任进行追偿的权利。
车辆归还时,由车辆管理专员检查车辆使用状况,确认借车人行驶公里数与用车时间。若交接车辆时存在破损或零部件问题的,由借车人承担责任并负责维修。车辆管理专员未能按规定履行职责,交车后再发现车辆存在问题的,由车辆管理专员承担责任。
第二十三条车辆停放
一、公车回公司后一律到指定地点停放,除高管及值班人员外,其他人员未经综合管理办公室及主管领导允许,任何人不得擅自将车开回家过夜。
二、因司机值班、公务驾驶车辆出差、回家的(包括高管驾车),要将车辆停放到车库或小区监控系统覆盖点及小区值班保安视线范围内等安全的停车地点,加强防盗和安全保护。
三、节假日期间凡公司有明确规定的,除高管及业务部门专用车辆外,其他车辆一律在公司指定地点封存。车辆钥匙交由车辆管理专员保管,综合管理办公室负责对封存车辆做好防盗管理工作。节假日期间未封存车辆的保存及防盗义务由准驾人员负责。
四、各级车辆驾驶人员要增强防盗意识,汽车钥匙、防盗报警控制器及车辆证件均应随身妥善保管。无停车场时司机不得远离车辆;司机临时离开车辆时,必须锁好车窗和防盗锁,启动防盗报警器;严禁将行驶证等有关车辆证件及贵重物品放在车内;严禁私自配制车辆的钥匙。
五、车辆驾驶人员未按以上规定执行导致发生车辆或车内物品被盗、被损的,按照《办法》第八十条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车辆卫生清洁
工作时间内司机没有出车任务的,应随时擦拭、检修车辆,保证车辆内、外整洁和性能完好。卫生清洁标准为:
一、车内无杂物,空气干爽清新无异味,仪表盘、坐垫、脚垫、地毯、出风口、顶棚、车门、车窗等无灰尘、无污渍。车身表面清洁美观,后备箱内干净整齐,除必备的清洁物品外,不得存放贵重东西;如有暂存物品,放置须整齐有序,严防久置霉变产生异味。
二、工作时间内逢雨雪及风沙天气,待天气晴朗1小时内司机须保证车身及玻璃干净,并达到第一款所述卫生标准。
第二十五条车辆调动
一、车辆发生调动的,由调入部门填写《车辆调动审批单》(详见附件八)办理调动手续,董事长审批后进行实物资产调动。《车辆调动审批单》原件由调出单位财务部门留存。
二、实物调动时由调出部门填写《车辆交接表》(详见附件九),与调入部门完成车况和实物交接,综合管理办公室负责监交。
三、车辆调动之前,车辆相关问题及责任由原使用部门负责,调动之后相关问题及责任由调入部门负责。调入、调出部门在《车辆调动审批单》及《车辆交接表》中须注明车辆状况及存在的问题。未明确的,车辆维修及调入部门在使用中发现的问题所属责任均由调入部门承担。
第二十六条车辆盘点并入资产盘点管理,具体按照《资产管理制度》第二十七条规定执行。
第六节油耗管理
第二十七条综合管理办公室负责加油的统一管理,除出差外,公司所有车辆须到各公司谈判确定的定点加油站加油,且不得使用现金加油。
第二十八条加油站的选定
一、选择定点加油站时,要选择油质好、服务优,并能为公司把控风险(非公司书面允许车辆不予加油)的加油站。综合管理办公室应联合会计核算部确定,并对选定的最终结果负责。
二、综合管理办公室联合会计核算部于每年3月份组织对加油站进行年度评估,评估不合格的另选新合作单位。
第二十九条加油管理
一、市内加油
(一)综合管理办公室负责核准在加油站加油的车辆,加油站须按照综合管理办公室提供的车牌号名单进行加油,对非公司车辆所发生的加油费公司不予承担。
(二)由综合管理办公室每月26日结算当月加油费并预存下一个月份的加油款,车辆登记用油与加油站加油数量必须一致。否则会计核算部门不予办理,并由相关责任人承担费用。
二、长途用车加油
长途用车在外加油所产生的费用须经车辆使用人确认和车辆管理专员审核,在报销发票上签字确认,填写《车辆外出油耗统计表》(详见附件十)计算百公里油耗标准。对于超出油耗标准值且不能说明合理理由的,超出费用由司机自行承担。
第三十条公司执行油料考核制度,做到车辆油耗有定额,里程有记录,每辆车(含领导用车)每月所加油料按耗油标准计算的公里数应与实际行驶公里数相符。
第三十一条车辆油耗标准定额
一、新购车辆:
(一)梅赛德斯奔驰3498cc轿车s350四驱3.5油耗为16升/百公里;
(二)奥迪a62.0tfsi自动标准型油耗为12升/百公里;
(三)帕萨特1.8t手自一体尊杰型及新领域手自一体型油耗为13.5升/百公里;
(四)现代moinca名驭2.0gl自动舒适型>油耗为13升/百公里;现代索纳塔2.0自动档油耗为12升/百公里;
(五)别克商务3.0自动档油耗为16升/百公里;
(六)新宝莱1.6l手自一体油耗为10升/百公里;
(七)伊兰特悦动1.8gls自动豪华型油耗为10升/百公里;
(八)桑塔纳(含3000型)轿车、捷达1.6手动档、雪铁龙爱丽舍1.6手动档油耗为9.5升/百公里;奔腾b50at油耗为9升/百公里;
(九)各类皮卡车柴油发动机油耗为10升/百公里;汽油发动机油耗为15升/百公里。
以上系新购车辆在春、秋季节的百公里标准油耗值,冬、夏季节在此基础上增加1.0-1.5升/百公里。
二、使用年限在一年及以上的车辆:
使用年限在一年及以上的车辆,综合管理办公室根据车辆行驶及保养情况,于每年12月底核定下一年度车辆的油耗标准值,并作为各车辆编制年度交通费预算及司机考核的参考依据。
第三十二条综合管理办公室每月5号前出具上月的《车辆油耗统计表》(附件十一),计算出各车辆的百公里油耗,与确定的标准油耗进行对比,超标的要查明原因,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七节维保管理
第三十三条综合管理办公室要建立每辆车的《车辆维保台帐》(详见附件十二)。每次维保前认真检查车辆,对于不该保养、非正常损坏及未到部件更换寿命等进行维修的,要查明原因依责处理。
第三十四条维修地点的`选择
一、选择定点维修厂时,综合管理办公室联合会计核算部寻找5家以上维修厂进行谈判,选择技术过硬、诚实守信、服务优良、节约成本作为年度合作商,并报总经理审批。
二、综合管理办公室、会计核算部于每年3月份组织对维修厂的评估,并结合市场调查情况做出综合评价,不合格的另选新合作单位。
第三十五条保养规定
车辆的定期维修保养既要防止任意延长保养时限和里程而使车辆技术状况恶化,又要防止随意提前维保造成的浪费。车辆保养按以下要求进行:
一、例行保养
司机在每天出车前,行驶中,收车后进行的保养,以清洗、检查、润滑、紧固为主,主要内容是打扫、清洗汽车内外卫生;检查安全机构,各部机件紧固和轮胎气压;检查并添加汽油、润滑油。达到车容整洁,连接牢固、三滤通畅,不漏油、不漏水、不漏气、不漏电。
二、常规保养
车辆每行驶5000-7500公里进行一次常规保养,由司机到专业4s店进行。常规保养除执行例行保养作业内容外,还要调整、检查发动机和底盘各部件工作情况,使其保持良好的技术状况。
三、专业保养
车辆每行驶50000公里进行一次大保,由司机到专业4s店进行,对制动系统、动力转向系统、变速箱等进行保养,使变速箱换档平顺,防止出现转向及驾驶失灵等风险。
第三十六条维修规定
一、车耗维修:是指车辆在正常行驶过程中因机件常规损耗不能继续使用所产生的维修。该类维修按公司程序报批,凭维修单送指定修理厂进行修理。
二、车换维修:是指车辆因事故、第三方破坏、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机件损坏而发生的维修。其中,保险范围涵盖的按照第四十三条、第四十五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超出保险赔付金额的损失按照第七十六条有关规定执行,并按罚则对责任人进行处理。保险未涵盖的由综合管理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责任大小及本办法有关规定,出具意见提请公司处理。
第三十七条维保审批程序
车辆在报修前,由司机填写《车辆维保申请单》(详见附件十三),申请单作为报销依据附后。在未经审批前,任何人不得随意送修维保,违者公司将不予报销。
一、车耗维修审批:维保费用在1000元以下的经车辆管理专员、会计核算部审核,车辆使用部门负责人及综合管理办公室负责人审批后进行维保;1000元以上维保费用需经分管领导审批同意。
二、车换维修审批:除按车耗维修审批程序执行外,车辆管理专员应在《车辆维保申请单》后附保险赔付情况说明及责任人处理意见,作为车辆维保的审批依据。
第三十八条维修要求
除需要到4s店维修档次较高(帕萨特及以上级别车辆)、公司特批的车辆外,其他车辆一律到谈判确定的维修厂修理,任何人在批准前不得自行到指定维修厂以外的地点维修。车辆在外地或行车途中发生故障需修理时,报车辆管理专员、使用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可就近维修。费用报销时须有用车部门人员证明,车辆管理专员登记在案并对维修费用进行核查。具体要求是:
一、车辆送修时司机需随车进厂,提供车辆使用情况和故障情况说明,并检查修理情况。车辆出厂后,应对维修单上的修理项目和更换零部件须逐项核对并进行试车,确认无误后方可签字。
二、凡更换价值200元以上的车辆配件,司机应负责将旧件取回交至车辆管理专员逐一登记,旧件未回收的不予以报销。以季度为单位,经会计核算部经理、综合管理办公室主任核准后,车辆管理员负责对回收的废旧配件进行处理,所获收益由会计核算部进行账务处理。
三、由综合管理办公室于每月26日结算当月维修费用。车辆实际维修数额与结算数额必须一致,存在差异的要查明原因,并由相关责任人承担费用。
四、司机违规驾驶车辆导致维修的,费用及责任由司机自行承担。
第八节保险管理
第三十九条保险单位选定、评价由控股公司统一管理,所有车辆须按控股有关规定到指定的保险公司投保。在廊坊地区投保的外埠公司车辆,具体保险投保、事故处理、理赔等事宜,由综合管理办公室车辆管理专员协助各公司办理。
第四十条购买车险时,险种要涵盖以下内容:车辆损失险、车上责任险、全车盗抢损失险、涉水损失险、第三者商业责任险、玻璃险、指定专修厂特约条款、不计免赔特约险。确保事故发生后将公司损失降至最低。
第四十一条车辆保险到期需要续保的,车辆管理专员须于到期前3天完成保险的续保,因续保不及时导致出现事故无法进行理赔的,公司所遭受损失由车辆管理专员承担。
第四十二条各公司车辆保险缴纳受当地有关规定限制或有其他特殊原因需更换保险公司的,报董事长特批后可在当地缴纳。在险种相同的前提下,投保费用不能高于控股公司指定的保险公司。
第九节事故处理
第四十三条发生交通事故后车辆驾驶人员应即刻停车,在保护现场的同时立即报案,进行伤员抢救,并通知车辆管理专员及保险公司。未报车辆管理专员私自处理事故者,由此引发的一切责任和费用由司机承担。
第四十四条车辆管理专员应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组织抢救、保护现场、查明事故发生原因及责任,并向上级领导进行报告,配合交管部门妥善处理。
第四十五条根据事故原因及交管部门的裁定结果,车辆管理专员负责处理赔偿等事务。待外部事务处理完毕并得到保险公司赔付后,按第七十六条规定对责任人进行处理。
第四十六条交通事故处理完毕,综合管理办公室及责任部门应及时组织分析原因,总结教训,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第四十七条事故处理后3日内,事故发生时的车辆驾驶人应将《交通事故裁决书》复印件及《交通事故备案表》(详见附件十四)报车辆管理专员存入驾驶员档案。
第十节报废管理
第四十八条车辆行驶里程数已超过标准值,折旧已提足且丧失使用价值或维修费用高于其资产净值时,车辆使用部门可申请车辆报废。
第四十九条车辆报废申请由专用者本人或车辆使用部门填写《车辆处置申请单》(详见附件十五),经综合管理办公室、会计核算部审核,车辆使用部门主管领导、财务总监及总经理复核,报董事长审批。《车辆处置申请单》原件由财务部门留存。
第五十条属于车辆保管、使用不当,或责任事故等人为原因使车辆未到使用年限而丢失或导致提前报废的,综合管理办公室应结合车辆行驶里程数及使用现状出具对责任人的处理意见,经董事长特准后方可进行报废处理。
第五十一条报废后的车辆按抵账、变卖及废弃的顺序依次进行处理。综合管理办公室联合会计核算部、车辆使用部门做出评估报告,提出处理建议并报总经理审批后执行。所得收益由会计核算部入账处理。
第十一节司机管理
第五十二条司机任职资格基本要求:身体健康,四肢健全,取得国家《机动车驾驶证》且实际操作熟练;无色盲、色弱,无嗅觉、听觉及视觉障碍;无酗酒史,无交通肇事劣迹,无驾驶证被吊扣记录等。由招聘部依据此基本条件按招聘程序择优录取。
第五十三条新司机入职当日,车辆管理专员负责组织培训,培训至少包含以下内容:交通安全法规、公司车辆管理制度、公司反违章禁令、车辆运行管理、员工手册等。
第五十四条新司机入职后7天内,车辆管理专员组织司机签订《驾驶员交通安全承诺书》(详见附件十六),存入驾驶员档案。对于已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两年以上的公司员工,确因工作需要兼职驾驶公车的,须由本人和所在部门提出申请,经总经理批准签订《驾驶员交通安全承诺书》后,方可在办理公务时兼职驾驶公车。
第五十五条司机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学习业务知识,提高驾驶技术,按规定参加安全教育和学习,增强安全行车意识,确保行车安全。
第五十六条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司机应注意以下事项:未经批准,不允许将公司车辆私自转借(租)给其他单位或个人,不允许公车私用;严禁把车辆交给未经批准的其他员工驾驶;严禁超速行驶和强行超车,避免因违章行车给公司带来损失。
第五十七条所有车辆驾驶人员要坚决做到“一安、二严、三勤、四慢、五掌握”。“一安”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二严”严格遵守《道路交通管理条例》,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三勤”对车辆做到勤检查、勤调整、勤保养;“四慢”情况不明慢、视线不良慢、起步、会车、停车慢、通过交叉路口、狭路、桥梁、弯道、险坡、车站和繁华路段时慢;“五掌握”掌握车辆技术状况、掌握道路情况、掌握气候变化情况、掌握所装载货物情况、掌握车、马、行人的动态和儿童活动情况。
第五十八条为保证交通安全、克服不良驾驶习惯、杜绝交通事故发生,特对司机驾驶车辆做如下要求:
一、司机上车须系好安全带,同时要求副驾驶座位乘客系好安全带,否则不能出车。
二、行车期间,司机必须遵守交通规则,精力集中,避免超速行驶,严禁擅自搭载人员,严禁超员、超载行车。
三、司机在执行公务期间严禁喝酒,因酒后驾车发生事故者公司将给予开除处理且永不续用。
四、行车中,水杯、书包等易滚动物品不得放在司机脚旁。驾驶中不得接打电话、查阅手机信息或其他资料。
第五十九条为提高司机礼仪修养,对外展示良好形象,特对司机提出如下要求:
一、前往机场或火车站迎接首次见面或重要来客时,司机应手持接站牌,在客人抵达前10分钟在接站口等候客人。
二、与乘客见面时,要保持良好精神状态,面带笑容,使用礼貌用语。
三、当乘客携带行李时,应主动帮助提拿行李物品,并根据行李大小和乘客意愿,决定是否将行李放置在后备箱内。
四、乘客上车时,要主动打开乘客所坐座位的车门,同时用手挡住车门上框,避免碰伤客人头部。
五、不得将个人情绪带到行车过程中,当乘客询问路线、行程等相关事项时,应礼貌作答,为乘客创造一个宽松愉悦的乘车环境;但涉及公司业务及个人隐私等不属司机职责范围内的事务,司机不得外泄。
六、到达目的地时,司机应提醒乘客有无物品遗落在车上,并主动帮助乘客提拿行李。如发现物品遗忘在车上,要迅速设法归还客人。
七、在没有出车任务时,司机不得在公开、公共及办公场所聚集吸烟、聊天、嬉闹、赌博等。
第六十条车辆管理专员负责司机的日常管理工作。具体包括:司机培训、出勤管理、行车外派、行驶里程、车辆油耗、维修保养、卫生清洁、票据审核等,并做好车辆日常管理、检查及登记工作。
第六十一条严格落实车辆检查制度,检查结果作为司机月度考核及年终考评的依据。
一、车辆管理专员每天对车辆的清洁、《车辆行驶记录表》填写情况等进行检查。
二、车辆管理专员对动用的机动车辆应做到出车前巡回检查,收车后督促保养。每月对车辆安全和技术状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三、司机每天必须坚持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的自查,保持车况良好,不开带病车,杜绝事故的发生。特别要对转向、制动、灯光、车轮、机油、水箱等影响安全行车的主要部位进行检查,每三天至少检查一次。
四、凡因日常保养维护不善造成车辆损坏并导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司机及车辆管理专员承担责任和损失。
第六十二条严格落实安全教育及培训机制,提高司机的安全行车意识。
一、车辆管理专员负责组织司机每月26-30日召开工作例会,例会至少涵盖以下内容:交通安全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培训、安全行车教育、通报车辆管理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要求、部署下个月的主要工作任务等。
二、车辆管理专员须将交通安全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进行上墙管理,要求司机熟知并切实遵照执行。安全教育工作要结合实际案例,做到人员、时间、内容三落实。司机必须人人参加,做到有记录、有签到,并将学习情况计入月度考核。
三、车辆管理专员每季度至少组织司机进行一次交通安全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考试,80分为及格线。未达标准的择期安排司机补考,连续两次考试不及格的,扣罚司机当月绩效考核分5分。
第六十三条车辆管理专员要按时完成车辆年检及保险缴纳工作,负责安排公司来宾及会议的用车。同时严格核查司机票据,出车所发生的停车费、过路过桥费、长途用车加油费等7天内要完成审核,严禁弄虚作假,一经查出,车辆管理专员承担连带管理责任。
第六十四条为应急突发事件用车,综合管理办公室应于下班后预留机动车辆值班,以备紧急情况用车。司机值班时间冬、春季节为17:00-20:00;夏、秋季节为18:00-21:00。
第十二节司机年度评优
第六十五条为体现“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综合管理办公室以年度为单位组织开展优秀司机评选活动,并对当选的前三名进行表彰。条件不符合时奖项可以空缺。
第六十六条优秀司机评选条件为:全年安全行驶无事故、无违章,驾驶技术娴熟,车辆清洁、维护、保养到位,油耗控制得当,个人思想品德、作风纪律、服务态度、工作表现等成绩较为突出,结合用人部门评价及司机互评结果综合评选确定。
第六十七条司机年度工作考评实行“一票否决制”,凡有一次月度考评分低于75分、或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或违章超过3次/年的个人,不得参加优秀司机评选活动。
第六十八条优秀司机的评比程序
一、由车辆管理专员组织参选司机于1月1日前填写《优秀司机奖项申报表》(详见附件十七)及上年度工作总结(内容需涵盖车辆运行情况,包括清洁维保、安全驾驶、遵章行车、行驶里程、油耗标准、工作纪律等),向综合管理办公室进行申报。
二、综合管理办公室组织车辆使用部门、人力资源部联合对申报人的业绩进行审核,所得成绩占总权重的75%;同时由综合管理办公室抽取司机对申报人工作表现进行互评,所得成绩占总权重的25%。以上权重按审核部门及司机互评人数平均分配。
三、综合管理办公室主要从制度遵守情况、油耗数值、维修频次、出车纪律等方面进行评价;车辆使用部门主要对有无虚假报票、所辖车辆是否存在费用超支、司机日常表现及出车情况等方面进行评价;人力资源部主要对单月考核分数是否低于75分及入职后的整体表现进行评价。
四、通过综合管理办公室、车辆使用部门、人力资源部联合审核及司机互评的,个人综合成绩超过80分且满足第六十六条规定的前三名申报人,由办公室出具评选审核报告,上报总经理进行审批,获批后将在oa上公示获奖个人名单7天,期满后无人提出异议的,择当选为年度优秀司机。
第六十九条优秀司机的奖励办法
对于当选的优秀司机,将优先获得年度晋级及评先创优个人常设奖项的参评权。参评程序执行《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评先创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
第十三节罚则
第七十条违反本《办法》的有关条款,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公司将给予相关人员500至20xx元的经济处罚,并视其情节严重程度处以警告、记过等处分。
一、未按《办法》规定程序购置、维修、加油、投保车辆的。
二、未按规定用车或未经批准私自挪用车辆的。
三、未按规定办理车辆调动、报废手续的。
第七十一条对于变卖车辆、恶意使用或破坏车辆、以及非法处置车辆者,责任人员须赔偿车辆并承担由此给公司造成的损失,视其情节严重程度给予责任人20xx至5000元的经济处罚,并处以警告、记过、降级、开除等处分。情节特别严重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七十二条由于使用不当和没有尽到维修、保养、保管义务,造成公司车辆损坏、丢失而导致车辆提前报废的,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及责任大小,按车辆评估值扣除保险赔付额后的20%-50%对责任人进行处罚。不能确定损坏责任人的,由车辆管理专员、办公室负责人、用车部门负责人按以上标准进行赔偿。车辆评估值由会计核算部、办公室联合确定报总经理批复后生效。
第七十三条司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以下规定进行处罚:
一、服务态度较差,或不注意用语,被客人及员工投诉的,将给予责任人50至200元罚款,屡教不改超过三次者(含三次)将给予开除处理。
二、工作时间存在聚众赌博等行为的,将给予责任人50至100元罚款,给予车辆管理专员50元罚款。
三、出现迟到、早退、旷工等行为的,按公司相关制度处罚。
四、车辆清洁情况较差,未达到第二十四条有关工作标准要求的,每发现一次给予责任人100元罚款,车辆管理专员50元罚款;累计超过三次者(含三次)司机工资降一档处理。
第七十四条司机因违规、违章、违法和其他个人行为,导致驾驶证、行车证、购置税、通行证及车辆等遗失、吊扣、停驶、罚款和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等一律由司机自行承担。
第七十五条未经公司批准,司机利用公车办私事或擅自搭载人员,将对驾驶车辆人员给予100元至500元罚款。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不论保险公司赔偿与否,所产生的全部经济损失均由本人承担。
第七十六条司机在正常执行公务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分类详见附件十八)的,根据交警部门的责任认定,除保险公司赔偿以外,在事故处理完毕,公司内部按照以下规定对司机进行处罚:
一、轻微、一般事故:给予“记过”处分,一年内累计三次“记过”以上给予“辞退”处理。相应经济处罚如下:
(一)负完全责任:扣直接责任人300元,担负直接经济损失(扣除保险公司赔偿部分)的50%。
(二)负主要责任:扣直接责任人200元,担负直接经济损失(扣除保险公司赔偿部分)的20%。
(三)负同等责任:扣直接责任人100元,担负直接经济损失(扣除保险公司赔偿部分)的10%。
(四)负次要责任:扣直接责任人50元,担负直接经济损失(扣除保险公司赔偿部分)的5%。
二、重大事故:如无亡人,且未受治安刑事处罚,给予责任人“记大过”处分,一年内累计两次“记大过”给予“辞退”处理,并承担相应经济处罚:
(一)负全部责任:扣罚1000元,担负直接经济损失(扣除保险公司赔偿部分)的50%。
(二)负主要责任:扣罚800元,担负直接经济损失(扣除保险公司赔偿部分)的20%。
(三)负同等责任:扣罚500元,担负直接经济损失(扣除保险公司赔偿部分)的10%。
(四)负次要责任:扣罚300元,担负直接经济损失(扣除保险公司赔偿部分)的5%。
(五)无事故责任:扣除司机月度绩效分5分,且取消年度评优的资格。
(六)如有亡人,除承担上述(一)-(五)款所述经济责任及相应刑事责任外,公司将辞退该责任人并永不续用。
(七)负责任的事故单位,给予车辆管理专员及主管领导处200元罚款。
三、特大事故:公司将辞退该责任人并永不续用,并由责任人承担刑事责任及相应经济处罚:
(一)负全部责任:扣罚1500元,担负直接经济损失(扣除保险公司赔偿部分)的80%。
(二)负主要责任:扣罚1000元,担负直接经济损失(扣除保险公司赔偿部分)的50%。
(三)负同等责任:扣罚800元,担负直接经济损失(扣除保险公司赔偿部分)的30%。
(四)负次要责任:扣罚500元,担负直接经济损失(扣除保险公司赔偿部分)的15%。
(五)无事故责任:扣罚300元。
(五)负责任的事故单位,给予车辆管理专员“记过”处分,并处500元罚款,给予主管领导300元罚款。
四、交警部门无法对事故定责的,公司的处罚决定按“负完全责任”的条款执行。
第七十七条所有车辆驾驶人员,驾驶不符合驾驶证准驾车型的车辆、把车辆交给无《机动车驾驶证》人员驾驶及酒后驾车发生交通事故、无人员伤亡的,扣罚责任人20xx元至5000元,经济损失(扣除保险公司赔偿部分)全部由责任人承担;对专职司机予以辞退,对非专职司机给予行政“记过”一次,取消其驾驶公司车辆的资格。有人员伤亡的,除责任人接受司法处理、事故责任和经济损失全部由责任人承担外,公司保留进一步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在办理公务期间,对劝酒者及纵容驾驶员酒后驾车的负责人和参与者,分别处以200元罚款。
第七十八条发生交通事故后,出现隐瞒不报、弄虚作假及私自处理等情况,一切责任和修理费由驾驶人负责承担。对于隐瞒不报者处以1000元罚款,对其单位负责人处以500元罚款,并保留进一步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权利。
第七十九条司机存在虚报车号加私车燃油的,一经发现扣除其当月绩效工资,将处与其所加燃油十倍的罚款。对违规乱加油的加油站,一经发现即坚决终止与其业务往来,由办公室重新选定加油站点。
第八十条所有车辆驾驶人员,无论公务、出差、回家(包括节假日期间驾车),均须将车辆停放到指定地点或车库及其他安全的停车地点,未按规定停放造成车辆损坏的,经济损失全部由个人承担,并扣罚责任人600元罚款。造成车辆丢失的,工作原因按车辆评估值(扣除保险公司赔偿部分后)30%赔偿;非工作原因按车辆评估值(扣除保险公司赔偿部分后)100%赔偿;特殊情况需另行处理的,须报董事长批准。
第八十一条车辆管理专员负责司机及车辆的日常管理工作,例行检查必须有参加人员、时间、地点、内容、检查处理情况的详细记录,车辆管理专员未能按第六十条至第六十三条规定行使检查与管理权的,办公室主任每发现一次,扣罚车辆管理专员50元罚款,当年累计超过三次者(含三次)月度绩效工资降一档处理。
第十四节附则
第八十二条各公司在不违背本《办法》的前提下,可根据本《办法》制定相关实施细则,但须向综合管理办公室备案。
第八十三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最终解释权归综合管理办公室。
驾驶员管理制度 篇15
为了加强驾驶员管理,提高驾驶员队伍的工作积极性,使其充分认识所从事工作的重要性,启发其爱岗敬业的自觉性,更好地服务于公司的经营活动,特制订本制度:
一、公司驾驶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理条例》、浙江省、温州市、乐清市等有关交通安全管理部门的规章制度,安全行车并严格遵守本公司的相关制度和规定。
二、驾驶员必须与公司签定聘书,聘用条件为:
1、须持有合法的驾驶执照。
2、年龄不超过50周岁,能吃苦耐劳,身体健康,品行端正。
3、具有道路从业资格证书和三年以上驾驶经验。
4、经公司人力资源部面试,用人单位进行理论和机械常识、道路驾驶技术测试合格。
三、驾驶员的管理、宣传和教育:
1、公司聘用的'驾驶员应逐步培养其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为客户提供安全、及时、便捷、优质的服务。
2、公司将不定时、经常性地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职业道德教育、业务知识、操作规程等的培训和考试,考试不合格的,不得上车。
3、爱惜公司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机件,每月必须用半天时间对自己所开车辆进行检修,确保车辆状况良好,保持车辆的清洁(包括车内、车外引擎的清洁),驾驶员发现车辆有故障要立即检修。不会检修的,应立即报告管理人员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包括维修项目和大致需要的经费等)。未经批准不允许私自将车辆送厂维修。
4、对自己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应经常检查,出车时保证证件齐全。
5、出车提货前和回来后要认真填写<出车提货登记表>,按指定路线行车。禁止公车私用或随意改变行车方向。公司机关、分公司非提货用车,须向运营部申请,经同意后方可使用。未经运营部同意出车的,视为私自出车,发现一次处罚司机50元;未经运营部同意私自改变行车路线的,罚款30元;发生事故的,由驾驶员负全责。
6、司机在提货的过程中要认真细心,不能出现货损、货差的现象,出现的由提货的司机负责赔偿损失。
7、注意保持车辆清洁卫生,包括车体、车厢、轮胎、驾驶室的清洁,经检查或抽查发现车容车貌过脏的,发现一次罚款10元。
8、如果发生交通事故,根据交警部门认定事实上的责任大小,驾驶员应就交通事故承担赔偿责任。全部责任赔偿实际损失额的20%;主要责任赔偿实际损失额的10%;同等责任赔偿实际损失额定的8%;次要责任赔偿实际损失额的5%。
9、连续半年无责任事故,服务态度好、车况良好、维修费用低、出车次数多、油耗低,车容车貌好、无丢少货、结合历次检查情况,由运营部公布历次统计资料和分公司上报的情况后,集体评议出的优秀个人,公司半年总结时奖励300元;全年表现好的,另行奖励。
四、凡是公司聘用的驾驶员,必须无条件遵守本公司<安全行车8条禁令>,违反者视情节轻重,进行经济处罚,直至解聘。
驾驶员管理制度 篇16
1、驾驶员出车前、出车后应对车辆进行检查,不准带病车出路,平时要注意保养,保持车况整洁良好。
2、驾驶员严禁酒后驾驶、不准穿拖鞋驾驶、不准疲劳驾驶、不准把车辆借给无证人员驾驶或非指定驾驶员驾驶。
3、驾驶员要对车辆的整洁负责,该清洗时及时去指定地进行清洗,疏通车、淤泥车等特殊车辆,作业一次清洗一次,保持车辆整洁。
4、由于驾驶员的无知,对车辆缺水烧油等人为因素造成车辆部件损坏的,修理费用由驾驶员个人承担。
5、驾驶员必须服从领导分配,安全、及时地完成出车任务。
6、驾驶员不得公车私用或利用公车谋私利,如出现交通事故,一切费用及责任驾驶员自负。
7、无故不准迟到早退,必须按时上下班。
8、自觉遵守各项交通法律法规及单位规章制度。
9、讲团结,讲正气,讲礼貌,讲奉献,维护单位荣誉。
10、加强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减少车辆的费用开支。
11、驾驶员擅自将车辆的'油料私用或倒卖,发现一次即作辞退处理,一切后果由驾驶员自行承担,情节严重者送司法机关处理。
12、车辆修理应及时向领导汇报,不得擅自将车辆开到非指定修理厂进行修理。
13、车辆要停放在单位指定的停车点,遇特殊情况时必须向领导报告同意后才能使用。
14、驾驶员闯红灯、逆向行驶、超速、乱停车等违法行为的罚款由驾驶员自行承担。
15、不准参加地方上的民众纠纷、寻滋闹事。
16、辞职时,必须提早一个月,以书面形式向领导汇报。
17、注意各种突发事件,遇到紧急情况立即向领导汇报。
18、其它管理制度,参照《编外人员管理制度》执行。
驾驶员管理制度 篇17
1、公司驾驶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定,安全驾车,并应遵守本公司其他相关的规章制度。
2、应爱惜公司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定期更换机油及易损零配件。每月至少用半天时间对自己所开的'车辆进行保养,确保车辆正常行驶。建立车辆维修保养的档案和行车档案,交车辆管理部门。
3、负责定时定点洗车,以保持车辆的清洁(包括车内、车外和引擎的清洁)。
4、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整。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存油不足一格时应立即加油,避免出车时才临时去加油。
5、驾驶员发现所驾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进行检查处理,并报告办公室负责人提出维修申请(包括维修项目和大致需要的经费等)。未经批准,不许私自将车辆送厂维修。
6、出车在外停放车辆,一定要注意选取停放地点和位置,严禁在不准停车的路段或危险地段停车。出车归来车辆须在指定地点停放,驾驶员离开车辆时,要锁好保险锁,防止车辆被盗。因驾驶员失职造成车辆被盗、受损视情况承担70%损失。
7、驾驶员对自己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期应经常检查,出车时一定保证证件齐全。
8、晚间驾驶员要注意休息,不准开疲劳车,不准酒后驾驶。
9、驾驶员驾车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谨慎驾驶。不准危险驾车,违章驾车(包括高速、爬头、紧跟、争道、赛车等)。因违章驾驶造成事故或因驾驶失误造成损伤车辆视情况予以罚款或承担维修费用的90%。
10、驾驶员因自身原因造成违章或证件不全被罚款的,费用自理。
11、车内严禁吸烟,如有客户在车内吸烟时,可婉转告知本公司陪同人员,但不能直接制止。
12、驾驶员对乘车人要热情、礼貌、说话要文明。车内客人谈话时,除非客人主动搭话,不准随便插嘴,并不得将车内谈话外传。
13、驾驶员出车必须听从管理人员调度,做好出车记录,记录本每项必须真实填写,发现一次扣2分,不准私自出车。一旦发现私自用车,除路桥、汽油费由当事人支付外,驾驶员处以50分以下的扣罚。
14、上班时间内驾驶员未被派出车时,应随时在指定地点等候出车,不准随便乱窜其他办公室。有要事确需离开时,要告知管理部门或领导去向和所需时间,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外出回来后,应立即到管理部门报到。
15、驾驶员出车执行任务,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应及时通知办公室,并说明原因。
16、驾驶员全天必须携带手机,上班时间手机必须开机。连续30分钟关机扣1分,连续50分钟关机,扣罚10分。
17、驾驶员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将自己保管的车辆随便交给他人驾驶或练习驾驶,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一经发现当事人严肃处理,驾驶员予以立即辞退。
18、驾驶员全年安全行车,未出交通事故和违章违规的,给予奖励50分。
19、车辆管理部门每月负责对驾驶员进行考核,将考核等级作为每月发放工资浮动的依据。对于工作勤奋、遵守制度、表现突出的,可视具体情况在月尾或年终给予奖励,对于工作怠慢、违反制度,发生事故者,视具体情节给予扣分或予以辞退。
20、驾驶员在接到送货提货单时,要与公司仓管部门核实提货,上下货物要轻拿轻放,货物因上下货物损坏、漏提、错提等有驾驶员负责赔偿和承担损失,每次扣罚不低于10分。
21、在宣传时驾驶员必须认真负责,并协助宣传队伍和服从管理人员安排,完成公司下达的宣传任务。
22、驾驶员必须保障出车安全、车辆安全、车内车外卫生干净和停车整齐。每日出车前有运输部主管考核并做好记录。发现有违规行为扣2分。
23、驾驶员有义务参加公司其他类型用人需要,并服从管理。
24、驾驶员必须每日认真填写随车日志,发现错填、漏填等,扣1分。
25、驾驶员辞职必须在确认有无违章和违规等。在未处理清楚前驾驶员不得结算工资,在驾驶员自行承担费用处理后方可结算工资,对应发工资小于违规违章罚款时,在辞职前必须缴纳余款,否则公司有权追究其责任。
26、驾驶员外出超过3天的,有公司车辆管理人员统一检查车辆使用情况,回车必须验收,发现有问题需要修理的驾驶员承担费用10%,剩下90%属于自然磨损。
27、车辆管理人员负责车辆的维护、保养、清洁等相关管理工作。
驾驶员管理制度 篇18
为进一步规范驾驶员管理,力求安全、节约、高效,更好地为局机关工作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一、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规。自觉参加安全学习活动,增强安全意识,要时时、事事、处处注意行驶安全,防止交通事故发生。
二、驾驶员要爱岗敬业,热情服务。做到出车准点、礼貌待人。要爱车、护车,及时检查、清洗、保养和修理车辆,保持车容整洁,车况良好。
三、驾驶员行车时,要集中精力开车,无特殊情况不得使用手机。要保持车上备用胎、维修工具等必备用品的良好使用,长途出差时,要配备好急用药品、饮用水等相应物品,确保行车顺利。
四、驾驶员不得擅自出车或将车辆转借给他人使用。驾驶员应自觉服从办公室的统一调度。出车须持有办公室签发的派车单或经办公室相关人员通知,出车时应及时做好《出车登记》。对无派车单出车或擅自改变派车单指令、绕道、变更地点、推迟返回等行为,均视为私自出车。发现违规私自出车者,除批评教育外,还要视情给予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特殊情况用车,可以先口头请示,经办公室同意后出车,事后补办派车单。
五、驾驶员无出车任务时,不得随意串岗、离岗。要根据办公室的安排协助做好其他工作。要保证手机、小灵通正常开通,及时回复办公室呼叫,贻误工作的`要追究责任。
六、驾驶员因违章而发生的罚款,一律不予报销。因违章被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记分的,要相应扣去平时考核分。
七、加强对驾驶员车辆油耗的考核。驾驶员按月如实、准确填报行驶里程及油耗量,办公室综合季节、路况等因素合理确定每辆车的百公里耗油标准,以此作为驾驶员月度考核评优的依据,并对节油效果明显的驾驶员给予相应奖励。
八、加强监督考核。对违反制度者,按局机关工作人员平时考核办法作扣分处理,并视情节及认识情况给予待岗、下岗培训乃至开除等行政处理。
驾驶员管理制度 篇19
为了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增强业务理论知识,并认真学习上级主管部门下发的文件,认真贯彻落实文件精神指示,确保广大人民乘客财产安全,特制定以下驾驶员从业行为考核制度。
由车队组织领导,分管责任人和安管员联合实施,考核为每季度进行一次。
一、驾驶员从业行为考核要求
1、驾驶员要把安全行车管理、职业道德、安全意识教育和运输法规、业务知识等熟练运用到实际中,按照可控标准,以四项安全指标进行考核。
2、驾驶员应在日常安全学习活动中总结交流安全行车的`经验,并分析安全生产形势,针对行车中存在的问题提出防范措施,并确保安全可行。
3、实行安全学习签到制度,驾驶员应积极参加公司定期组织的各项安全学习活动。
4、应了解掌握客运驾驶人的违法驾驶情况、交通事故情况、服务质量、安全运营情况、安全操作规程执行情况、参加教育与培训情况以及客运驾驶人心理和生理健康状况等,以便对其进行从业行为考核。不合格的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5、考核的周期不大于3个月。客运驾驶人从业行为定期考核的结果应与企业安全生产奖惩制度挂钩。
二、考核事项及内容
(一)、对驾驶员的工作态度情况进行考核。
1、是否热诚服务、树立优质服务意识。
2、是否服从统一领导、管理、调度,做到随叫随到。
3、是否认真填写派车单,每日能否自觉接受安检人员检查。
4、驾驶员在工作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出车时,必须无条件服从调派。
5、是否主动接受安全教育,学习安全知识和提高驾驶技能。
(二)、对驾驶员的行车安全情况进行考核。
1、是否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应做到不违章行车。
2、是否严格执行驾驶员安全行车操作规程。确保不发生交通事故。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时,以交警部门的责任裁定分类型作为考核依据。
(三)、对驾驶员的车辆维护保养情况进行考核。
1、是否经常清洁车辆,保持车容车貌整洁。
2、是否按时定期保养,定点维修。
3、是否按时完成车辆年度检审和检测工作。
驾驶员管理制度 篇20
一、司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定,并严格遵守本公司制定的其它与交通安全相关的规章制度,安全驾车出行。若因个人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而被交管部门处罚的,后果由当事司机全部承担,公司将对当事司机处以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对情节严重或屡教不改的司机,处以1000元以上的罚款并可直接将其辞退。必要时,可追究当事司机的连带责任。对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公司制定的《司机管理制度》的规定安全出行并从未发生过交通事故或交通违章的司机,在年终考核时,公司将给予300以下的奖金以示鼓励。
二、司机应爱惜公司车辆,每天必须利用空闲时间对公司的车辆进行清洁、整理、检查(包括车内、车外、引擎的清洁及对零部件的检查),以保证车辆的正常出行。若发现空闲司机未对公司车辆进行清洁、整理、检查而造成车辆脏、乱的,将视情节轻重,对该司机处以口头警告或200元以下罚款。
三、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发现所驾车辆出现故障时应立即告知车辆管理人员进行维修,并提出具体的、合理的维修建议(包括维修项目和大致需要的费用等)。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将车辆送到修理厂进行维修。否则,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不予报销。对发现车辆故障而未及时上报车辆管理部门,坚持驾驶故障车辆出行或造成严重后果的,一切后果及损失将由当事司机承担,并对当事司机处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追究当事司机的连带责任并予以辞退。
四、司机在接到工作任务时,应立刻做好工作准备并按规定填写《用车申请表》,得到派车人批准后,方可出行。工作结束后,应及时将《用车申请表》交予派车人手中,未按规定填写《用车申请表》或未征得派车人许可擅自驾车出行的',将处以200元罚款,在此期间,所造成的交通意外或车辆故障,一切后果均由当事司机本人承担。
五、出车任务结束后,应检查车内存油量,发现存油不足一格时,应立即到就近加油站加油,不得待接到下次出车任务时再去加油(特殊情况,因跑长途或马上接到下一个出车任务的例外)。
六、出车在外或出车回来停放车辆时,应注意选择最佳停放地点和位置,严禁在禁止停车的路段或危险地段停车,否则,因在禁止停车或危险地段停车而发生的一切后果,由当事司机全部承担。同时,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当事司机200元—500元的罚款。必要时,可追究当事司机的连带责任。
七、司机在离开车辆时,必须锁好车门、车窗,并开启安全防盗装置,防止车辆或车内物品被盗。因个人行为,未及时锁好车门、车窗或未开启安全防盗装置而造成车辆或车内物品丢失的,一切后果及损失将由当事司机承担。情节严重的,可将当事司机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八、司机对自己所驾驶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应经常检查,出车时应保证证件齐全。发现证件缺少、已过期或即将过期的,应立刻上报管理部门。以便得到及时的处理。因证件不齐全或已过期未及时上报管理部门而被交管部门罚款的,所罚款项费用不予报销。
九、下班或公休期间,没有接到工作任务的司机必须注意休息,保证合理的睡眠,严禁疲劳驾驶。因个人行为疲劳驾车而引发交通事故或交通意外的,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及损失将由当事司机全部承担。
十、司机在车内禁止吸烟。本公司员工在车内吸烟时,应有礼貌地制止,制止无效的,在完成工作任务后,应及时向上级领导部门说明情况原因;非本公司人员在车内吸烟时,可婉转告知本公司陪同人员,但不应直接予以制止。对在车内吸烟的司机,每发现一次,将对该司机处以50元罚款,以示警戒。
十一、司机在接待乘车人时要热情、礼貌,说话应注意文明用语,主动为乘车人开启、关闭车门。客人在谈话时,除非客人主动询问,否则不准随便插嘴。严禁以任何形式泄露公司机密。若发现有泄露公司机密行为的,将立即辞退。
十二、接到出车任务的司机,必须准时出车并选择最佳路线行驶,不得延误用车人的时间,若遇到临时交通管制或因大雨、冰雪等不可抗拒的因素而不能准时到达任务地点时,必须在第一时间内通知到用车人和车辆管理部门,以便及时作出调整。对因故意拖延时间或中途办理与出车任务无关事宜的司机,每次处以500元以下罚款,对屡教不改、情节严重的司机,将直接辞退。
十三、上班时间内司机无出车任务的,应随时在办公室等候。不得随意外出。有事确需离开办公室时,应告知管理人员去向和所需时间,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外出回来后,应立即到管理人员处报到。否则,将按照旷工处理。
十四、司机对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应无条件服从,不准故意拖延出车时间或拒不出车。对工作安排有意见或建议的,可向车辆管理人员或直接向总经理反映,以便及时得到解决。对拒不服从管理、故意拖延出车时间或拒不接受工作任务的,公司将予以辞退,并处以1000元罚款。
十五、司机出车在外时,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应设法及时通知管理人员,并说明原因,否则,将按照第四条擅自驾车出行处理。
十六、不论什么时间,司机必须保证通讯工具24小时畅通,尽量缩短病、事假的时间,以便及时安排工作。对经常不使用通讯工具或经常请病、事假而造成工作无法及时开展的,公司将予以辞退。
十七、下班后,应将车辆停放在公司指定的停车地点(公司地下车库),不准私自用车。若有特殊情况需将车辆停放在其它地方过夜的,必须上报管理人员,经批准后方可在外过夜。未经批准而私自在外过夜的,车辆所发生的一切事故,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十八、司机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将自己保管的车辆随便交给他人驾驶或练习驾驶;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任何人不得利用公司车辆学开车。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及损失将由当事司机全部承担,并处以10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公司将予以辞退,必要时,可追究当事人的事故连带责任。
十九、行政部每月负责对司机进行考核,将考核成绩作为年终发放绩效奖金的依据。对于工作勤奋、遵守制度、表现突出的,可视具体情况给予嘉奖、记功、晋级等奖励;对工作怠慢、违反制度、发生事故者,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记过、降级直至除名处理。
驾驶员管理制度 篇21
一、为切实加强驾驶员管理,严防各类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交通安全,根据《xx县工商局机关车辆管理制度》,制订本制度。
二、驾驶员要认真学习,模范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和机关各项规章制度,切实提高安全意识,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确保安全行车。
三、严禁开病车上路。根据车辆保养规定,驾驶员要加强对车辆的日常检查和保养,出车前重点检查刹车、转向、机油、汽油、传动、灯光、轮胎气压等,发动车辆查看各仪表运转情况,发现故障及时清除和维修。未按规定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每次处罚驾驶员100元。
四、驾驶员应及时清洗车辆,保持车容车貌干净整洁,车辆停放有序,上班时间应在司机值班室待命,不得串岗。
五、驾驶员每次出车应按要求做好出车记录。详细登记出车时间、起止地点、里程、用车人、事由等并由用车人签字确认。
六、驾驶员每月应将《派车单》、车辆购置的物品、行驶里程、通行费进行统计,报后勤中心核对备案,并予以公布。
七、驾驶员必须服从调度,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对安排调度派车有意见的,事后可向领导反应。对无正当理由拒不出车的,对驾驶员每次罚款100元,并根据情节、造成的后果等情况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八、严禁疲劳驾车。驾驶员必须注重休息,平时不得熬夜,要保持充足的精力,时刻待命出车。
九、严禁驾驶员开英雄车、霸王车和斗气车,做到礼貌行驶和文明开车。
十、严禁酒后驾车。驾驶员在工作期间一律不得饮酒,酒后驾车的`,发现一次罚款200元,并且由此发生交通安全事故的,驾驶员应负全部责任。
十一、未经批准,严禁驾驶员擅自改变行车路线、私自驾车外出和将所驾车辆交他人驾驶。违者,发现一次罚款200元,如果期间发生交通安全事故的,驾驶员或转借人应负全部责任。
十二、严禁缓报、瞒报事故和肇事逃逸。如出现交通事故,应及时向交通管理部门和机关车辆管理员报告。因交通事故造成损失,驾驶员负70%以上(含70%)责任的,驾驶员应承担赔偿经济损失总额的10%。一年内连续发生2次(含2次)以上交通事故,或者发生一次损失在1万元以上交通事故的(负主要责任或同等责任等按比例计算损失费),驾驶员今后一律不许驾公车。
十三、驾驶员应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服从交警指挥,车辆发生交通违章罚款、扣分,由驾驶员本人到交警队接受处罚,罚款、扣分由驾驶员个人承担。
十四、局领导因公到外地学习、参观、考察或因事休假期间,其驾驶员要按时上班,服从后勤中心的管理和调派,否则,按无故旷工处理。
十五、本制度从下发之日起实施,原有关驾驶员管理制度与本制度不符的,以本制度为准。
驾驶员管理制度 篇22
第一条、司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遵守公司员工管理手册,服从领导安排,做到安全驾驶。
第二条、司机应爱惜公司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每月至少用1天时间对自己所开车辆进行检修,确保车辆正常行驶。
第三条、司机应每天抽适当时间擦洗自己所开车辆,以保持车辆的清洁(包括车内、车外和引擎的清洁)。
第四条、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整。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存油不足时,应立即在指定加油站加油,不得出车时才临时去加油。
第五条、司机发现所驾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不会检修的,应立即报告相关负责人,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包括维修项目和大致需要的经费等)。未经批准,不许私自将车辆送厂维修,违者费用不予报销。
第六条、出车在外或出车归来停放车辆,一定要注意选取停放地点和位置,不能在不准停车的路段或危险地段停车。司机离开车辆时,要锁好保险锁,防止车辆被盗。不准私自用车。
第七条、司机对自己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应经常检查,出车时一定保证证件齐全。证件不全被罚款的不予报销。
第八条、司机要注意休息,不准开疲劳车,不准酒后驾车。司机酒后驾车或私自用车造成的.一切违章或交通事故后果均由司机本人承担,并给予行政处罚。
第九条、司机驾车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包括高速、追尾、争道、赛车等)。对于旁人包括公司领导的指令,司机认为不能做到的,可以提出异议,请求变更指令。行车途中如发生交通事故,能适用快速处理的,应采用快速处理方式解决;如必须现场处理,应当立即报警待处,不得逃离现场。如因司机人为违反交通规则而发生事故的,司机应承担全部后果和责任。
第十条、司机按要求作好行车记录,详细记录行车时间、里程、起始地、事由等。第十一条、上班时间内未出车的司机,应随时在司机办公室等候。不准随便离岗、窜岗。
第十二条、司机对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应无条件服从,不准借故拖延或拒绝出车。对工作安排有意见的,事后可向上级领导反映。
第十三条、司机出车执行任务,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应及时设法通知管理人员,并说明原因。
第十四条、任何时候,司机必须随身携带手机24小时开机。对公司领导或管理人员的呼叫,应立即应答。情况特殊确实不能应答的,事后一定要说明原因。
第十五条、坚持厉行节约的方针,精打细算,将油耗降低到最低程度。
第十六条、司机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将车辆随便交给其他人驾驶;如公司领导批准同意将车交给其他驾驶员驾驶的,要做好登记,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或练习开车。发现1次处罚100元。
第十七条、司机因违章或证件不全被罚款的,违章造成事故或罚款由当事司机承担责任和后果。
第十八条、公司对整月无违章、违规、罚款的司机给予300元奖励。
驾驶员管理制度 篇23
第一条驾驶员安全学习制度
为了加大驾驶员安全学习力度,不断提高驾驶员的安全意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管理部门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以下驾驶员安全学习制度。
一、公司所属车辆驾驶员每月必须参加一次公司安全教育学习会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会议的必须电话向公司安全管理负责人请假,由安全人员另安排时间补学。
二、安全学习会议时间:以公司电话通知为准,各驾驶员必须按时参加安全学习会议,会议召开时,驾驶员迟到15分钟以上处以罚违约金20元,超过30分钟的重新初学。
三、公司召开安全教育学习会议,所属驾驶员一次不参加的,公司对其发出违约通知书,并通知回公司补齐学习内容,如没有电话请假,不按公司要求回公司补回学习内容的,公司处以违约300元并做出书面检讨,二次不参加学习的驾驶员,处以违约金600元,停运一天参加安全教育学习。
四、驾驶员三次或以上不参加公司安全教育学习的。停止上班。
第二条驾驶员的管理办法
一、为了加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保证国家和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四川省道路货物运输管理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合同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本公司的驾驶员的招聘、培训、考试;劳动保险、工资发放、考核,奖惩按公司化管理驾驶员“五统一”管理制度执行。
三、本管理办法中心内容是驾驶员日常行车安全过程管理。
四、驾驶员安全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本着“以人为本,优质服务’’的原则做好驾驶员的管理工作,确保公司安全生产。
五、驾驶员的人事权属公司人事部门,各部具体负责驾驶员的业务管理工作。
六、驾驶员工作规范及要示《安全承诺规范》。
(一)车辆发车前
1、应检查自己的仪容仪表,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检查各项运行证件。
2、检查车辆状况是否良好,有效,符合货物运输条件。
(二)车辆运行中
1、严格执行安全行车规定,按规定速度和营运路线行驶,不得超速,超载、疲劳驾车,不得酒后开车,不开斗气车“英雄车”。
2、不得与人闲谈,不得吸烟、喝饮料、吃零售,不准与乘货争吵
3、严禁私带旅货,货物,严禁自己亲属,朋友。违者,视同违约,按规定扣缴信誉质量保证金直至辞退。
4、如遇车辆发生故障、路阻或遇险时,应会同乘务员做好耐心,细致的解释工作,积极组织抢险和救护伤员,并及时与公司联系,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现场调查和处理。
七、驾驶员严禁疲劳驾驶,酒后驾驶和超速驾驶,连续驾驶车辆三小时应停车休息15分钟、24小时内驾车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
八、超、会车必须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规,自觉做到先慢、先让、先停,会车时任何情况都不能停占对方路线。
九、在危险区域行驶要严格控制车速,时速不得超过危险路段设定时速,禁止紧急制动和猛打方向
十、下坡时,不得熄火空挡滑行,与前车保持足够安全距离。
十一、在弯道行驶时,车辆需靠右则行驶,严禁侵占对方路线。
十二、车辆涉水必须查明情况,在确认安全后采取必要安全措施后方可通过。
十三、车辆通过铁路道口时应提前减速、观察道口信号,服从管理人员的指挥,通过无人看管的道口时,要停车瞻望,确认安全时再通过。
十四、上下渡船要服从渡口管理人员的指挥,按指挥地点依次待渡,上下渡船要低速慢行。
十五、夜间行驶时要提高警惕,保持适当车速,感觉劳累时应选择到允许的、不影响交通安全的地点停车休息,严禁疲劳驾驶。
十六、行驶中的车辆发生故障,应将车移到不妨碍交通的点修理,并在车后设置故障车警告标志或危险信号灯。
十七、货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要遵守高速公路交通法规,确保安全行驶,驾驶员和前排人员须系好安全带,同一车道车辆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超车时要确认安全后再超车,超车后及时返回行车道,不准骑、压道分界线行驶,不准在紧急停车带、跟肩和超车道内正常行驶,不准倒车,逆行和紧急制动。
十八、驾驶员的工作与纪律
1、必须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接受社会监督、以及驾驶员职业道德要求和标准。
2、严格执行公司安全管理制度,无条件接受公司安全管理人员的检查。
3、注意个人仪表、爱户车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敢于与车匪路霸等不良现象作斗争。
十九、驾驶员档案管理
建立健全驾驶员档案,档案主要内容包括:
1、基本情况,包括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住址、联系电话、服务单位、初领驾驶证日期、准驾车型、从业资质证号、从业资质类别、从业资格证件领取时间和变更记录以及继续教育情况表。
2、安全生产记录,包括有关部门抄告的以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掌握的责任事故的时间、地点、事故原因、事故经过、死伤人数、经济损失等事故概况以及责任认定和处理情况。
3、遵守法规情况,包括本行政区域内查处的和本行政区域外抄告
4、的道路运输驾驶员违反道路运输相关法规的情况
4、服务质量记录,包括经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道路运输管理机构通报的服务质量事件的时间、社会影响等情况,以及有效投拆人、投诉内容、责任人、受理机关及处理情况。
第三条公司化管理驾驶“五统一”管理制度
为加强驾驶员的管理,提高公司化管理程度,切实保障公司及驾驶员双方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化管理的驾驶员实行“五统一”管理。
二、驾驶员“五统一”包括:统一招聘、培训、考试、统一劳动保险、统一工资发放、统一考核、统一奖惩。
三、驾驶员“五统一”管理制度包括:驾驶员招聘办法、招聘程序、劳动用工合同,培训考核规定、劳动保险、工资发放、考核奖惩办法等。
四、驾驶员招聘办法
(一)公司驾驶员实行面向社会公开统一招聘,具体工作由公司安全技术部负责。
(二)招聘原则:招聘驾驶员本着满足生产经营需要,以用人所长,鼓励进步为宗旨,以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面考核、择优录用为原则,从知识,技能、品行、能力、经验、身体素质等方面进行全面审核。
(三)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政治合格,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技能,安全意识强,驾驶记录优良。
2、具有驾驶车型相应的驾驶证和从业资格证,安全驾驶3年以上……
3、身体状况良好,无重大病史和传染疾病。(以县级以上医院体检证明为准)。
4、爱岗敬业、工作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技术素质和安全意识以及优质服务意识
五、驾驶员招聘程序
1、首先由驾驶员向公司提出书面申请,承诺遵守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填写个人简历表。
2、驾驶员向公司安全科提供身份证、驾驶证、从业资格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并复印和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安全科按照公司驾驶员招聘办法进行审查。
3、安全科对符合招聘条件的驾驶员进行专业培训,培训的内容包括,安全法规、岗位操作技能、工作规范、安全救援措施和方法、职业道德和优质服务、事故安全分析等。
4、驾驶员经岗前专业培训后进行理论考试,理论考试成绩达不到90分以上的不能进行下一个程序。
5、理论考试合格后,公司安全科组织对该驾驶员进行路考,路考包括:驾驶操作,起步掉头、路面应急处理等。
6、理论和路考合格后,由考核人员填写驾驶员操作记录表,报送安全部经理和分管安全领导签署意见。
7、根据安全技术部和分管安全领导签署意见,填写货运驾驶员聘用审批表,报相关领导审批。
8、被聘用的新驾驶员必须与公司签订安全行车责任书。
9、由安全技术部建立驾驶员个人档案。
六、驾驶员劳动合同
(一)公司驾驶员实劳动合同制,公司内所有驾驶员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二)新聘驾驶员,一般须经3-6个月的试用期,经考核合格者,成为本公司正式聘用的合同制驾驶员。
(三)新聘加强员一月内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一般为一年(特殊情况除外)包括试用期在内,一年期满后视工作情况确定是否续签。
(四)驾驶员签订合同之前均应提供以下资料
1、个人基本情况:如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家庭成员等。
2、社会关系情况。
3、本人德才情况:如学历、学位、职称、特长、奖励、处分等。
4、个人简历。
5、其它要说明的问题。
(五)签订劳动合同的原则是
1、双方当事人自愿协商
2、平等互利
3、权利和义务对等
4、不得违反国家有关法律
(六)解决劳动合同时,双方应履行合法手续《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者
2、聘用时填写资料有虚假者
3、不遵守公司规章制度,情节轻微,经教育不改者
4、严重违反劳动纪律者
5、不能胜任本职工作者
6、不服从主管领导指挥,不服从工作分配者
7、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者
8、有偷窃、贪污、腐化、损公利已行为者
9、严重渎职或言行给公司利益带来直接损失者
(七)驾驶员辞职应事先做到如下事项
1、应提前30天书面提出。
2、驾驶员辞职必须与相关科室办理手续,结清一切经济往来,办理好一切相关手续。
(八)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标准,以劳动合同签订时约定的月工资标准为准,如合同期内驾驶员单方自愿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公司不予支付经济补偿金。
七、驾驶员培训考核规定
1、为强化驾驶员安全意识,落实驾驶员安全责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特制定驾驶员培训考核制度。
2、驾驶员应严格遵守公司安全学习教育和培训制度,自觉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学习和技能培训。
3、安全科每月15日(回马片区18日)晚组织一次驾驶员安全学习,学时不低于2小时,学习内容:安全法律法规、岗位操作技能、应急处置能力,工作规范、安全救援措施和方法、职业道德和优质服务、事故案例分析,特殊气候条件下的安全行车、总结近期安全行车、安排下月工作等。
4、每年开展一次职业驾驶员警示教育培训,安全科联系运管部门,对全公司业务驾驶员进行职业教育培训并考试、经培训合格,由运管部门在从业资格证上签培训章。
5、公司安全科应急负责定期对驾驶员进行综合性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执行规定制度情况,安全行车情况、安全学习情况,违规违章记录情况、行车事故记录情况。
6、公司驾驶员凡学习和培训达不到规定次数或时间要求,要及时进行补课和考试。
7、驾驶员经考核不合格的,一律停运进行整改,经整改还是不合格的一律解聘。
8、对考核合格,表现好且无责任事故的可评为先进行表彰。
八、驾驶员劳动保险
1、凡与公司建立了劳动关系的驾驶员均应参加社会保险,实行统一劳动保险。
2、社会保险由公司按月扣代缴,统一到大英县社保局办理。
3、社会保险缴纳比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九、驾驶员工资发放
1、驾驶员的工资包括:固定工资,趟次工资、通话费等组成。
2、驾驶员的福利包括:烤火费、防暑降温费和节日费等。
3、驾驶员工资计算同期为前月25日至24日,由公司经营科负责驾驶员出勤考核,月底报财务科核发工资。
4、驾驶员于每月25日后到公司财务科领取工资。
十、驾驶员考核分为日常考核、半年考核和年度考核
(一)奖励
1、驾驶员遵章守纪,按时参加各种安全学习和活动,全年无大小责任事故。
2、在行车中如遇意外紧急情况,危及全车安全,能临危冷前处理,避免了群死群伤的重大特大事故,经调查属实,给予表彰,根据情况给予物质奖励。
3、对安全生产成绩突出的驾驶员,按以下标准奖励。
本年无事故者奖100元
连续两年无事故者奖200元
连续三年无事故者奖500元
连续四年以上无事故者奖1000元
(二)处罚
1、凡酒后开车,无论是否造成事故,扣除驾驶员500元安全风险金或移交交警部门处理,酒后发生事故,责任人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及相关责任。
2、凡无证开车或驾员证、照不符,无论是否发生事故扣除500元安全风险金或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如因此造成事故或损失,由其承担全部损失。
3、发生责任事故,驾驶员根据其责任大小,按比例承担赔付保险公司赔偿后的差额部分,全责80%,主责60%,同责30%,次责20%,公司有权向拒赔者提起诉讼索赔,并申请有关部门吊销驾驶证、准驾证。
4、驾驶员严重违反有关安全制度或无故不参加各类学习,培训、职业道德低下,服务质量差,企业给予停工学习直至解聘。
5、驾驶员有以下违章行为公司将解除劳动合同。
发生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违章积分达12分,一年内发生三起无人员伤亡的一般责任事故,发生两次以上运输质量投诉或被新闻媒体暴光。
驾驶员管理制度 篇24
为加强对驾驶员的安全管理,维护道路交通运输市场秩序稳定,增强驾驶员遵守交通法规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减少违法违章行为,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xx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xx省安全生产条例》、《xx市客运企业及客运驾驶员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从业驾驶员招聘录用
一、驾驶员准入条件
第一条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有良好职业道德和生活习惯,具有强烈的安全意识和优质服务意识,熟悉客运市场。驾驶技术优良,无劣迹行为。持有与准驾车型相对应的机动车驾驶证和道路旅客运输从业资格证书。
第二条年龄在25岁至60岁以下的男性(女性50岁以下),身高1、60米以上,五官端正,听力、视力、无色盲、肢体运动能力正常,身体健康、心里状况良好,符合客运汽车驾驶的条件,符合驾驶营运车辆的体检规定。
第三条出示属地公安交警机关对驾驶证持有人证明三年内未发生较大以上的安全责任事故。有3年以上驾驶客运车辆的驾驶经历,同时安全行车30万公里以上。
第四条通过新入职驾驶员培训考试合格,审核后符合要求。
第五条爱岗敬业,工作责任心强,爱护车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良好品行。
二、驾驶员聘用条件及程序
第六条驾驶员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驾驶证、从业资格证、职业资格证正本交安全科审查,经审理验证后交正副本复印件,并提供属地公安交警机关对驾驶证持有人证明三年内未发生较大以上的安全责任事故和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二张。
第七条公司组建有由安全、车辆技术和营运管理方面的专业人员参加的营运驾驶员综合技能考核小组,对驾驶员进行岗前培训和考核合格后,填写《驾驶员资格审查表》,作为公司驾驶员档案资料,同时建立驾驶员档案和台帐,待公司在中心将其进入平台后上岗。
第八条公司必须对驾驶员进行实习试用,应安排安全意识强、驾驶技术好、经验丰富的驾驶员,带领试用驾驶员到拟驾驶车辆或营运线路上实习试用2-3个月,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和安全责任书。
第九条经综合考试合格正式聘用后,在公司办公室签订聘用劳动合同,实行统一招聘、培训、考试,统一劳动保险,统一工资发放、统一考核,统一奖惩的“五统一”管理。
第二章从业驾驶员管理
公司驾驶员的管理首先要建立完善管理档案,驾驶员档案主要内容包括:(1)本人身份证、从业证、驾驶证、驾驶证基本信息、身体条件证明;(2)驾驶员本人一寸照片二张和驾驶员招聘录用表一份;(3)安全承诺书一份;(4)上岗承诺书
一、违规违纪违反管理制度行为的处理:
驾驶员在从业过程中,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将按照相关规章制度严肃处理其情节严重者予以辞退。
第十条私自倒客、转客、改变运行线路行程,不按合同规定行程的线路、时间运行的。
第十一条遇旅客投诉不耐心解释(态度粗暴、服务质量差),而又不及时与乘务员(导游)一起沟通、协调处理,造成严重影响和事态恶化的。
第十二条与乘务员(导游)串通,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擅自提高客运票价、擅自收取行李托运费、不按实际金额报销油票或过路费欺骗公司的。
第十三条与乘务员(导游)一起合伙宰客、甩客、揽客,诱导旅客购物、私受回扣的。
第十四条在日常经营过程中发生与旅客吵架、打架等营运纠纷,被行管部门通报或被新闻媒体曝光,对企业信誉、形象造成重大损害的。
第十五条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违背行业《服务质量承诺》的。私自承揽包车业务和不办理出团手续或出团手续不完整而又屡教不改的。
第十六条驾驶员发生行车安全事故不报告或隐瞒事故真相,一经调查核实,驾驶员自行承担事故损失费用,当年取消驾驶员先进个人评选,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予处分、处罚、直至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第十七条驾驶员违章劣迹分考核扣满xx分的、不接受公司内部检查的、因违反其他规章制度不接受相关处理、学习的。
第十八条凡发生一次死亡1-2人或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的,或财产损失3万元-6万元的安全责任事故,驾驶员负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的,处赔偿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的10-15%;负同等责任或次要责任的赔偿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的5-10%。同时,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申请行业管理部门注销其从业资格证。触犯刑法的移送公安或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九条凡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或重伤11人以上的特大交通事故,除交警部门处理外,按责任大小,驾驶员赔偿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的10-20%。发生一次者,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申请行业管理部门注销其从业资格证。触犯刑法的移送公安或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条一年内发生两次安全事故而负全部责任的,一次损失超过2万元人民币的,处扣罚安全违约金2000元并解除劳动合同。触犯刑法的移送公安或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一条虚报修车费用、油料费用、过路费和盗卖油料、配件、轮胎、工具的,除如数退赔账款以外,对责任人处扣罚安全违约金1000-3000元。情节严重者,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触犯刑法的移送公安或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二条驾驶员的辞退或解聘及重大处理决定均由公司安委会作出裁定,报请总经理审查批准后施行。
第三章驾驶员考核细则
第二十三条驾驶员目标任务绩效考核由公司安全科、经营科、服务质量监督办公室组成考核组。对驾驶员实行记分考核。
第二十四条考核内容:
1、驾驶员聘用考核:驾驶员申请从事公司营运车驾驶员工作的,必须进行统一的审查、岗前培训、考试和综合考核合格后,方可聘用。
2、驾驶员优秀评比考核:考核评比先进、优秀、明星驾驶员,考核评比后,进行表彰、奖励,并按规定享受优惠待遇。
3、驾驶员适应性考核:考核安全行驶里程、考核违法违规行为、不遵守规章制度的驾驶员,按公司相关规章制度进行严肃处理,责令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不得继续从事营运车辆驾驶工作。
4、考核时间分为:准入、月、季、半年、年度、专项活动和特殊要求的考核活动。
5、行车安全、服务质量、职业道德、劳动纪律、安全学习、培训考试、遵章守纪、营收任务等。
第二十五条评比条件:
1、认真学习和遵守国家、省、市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安全生产自觉性、责任感强。
2、模范遵守行业管理部门和公司的安全管理规定,在公司起到了带头表率作用。
3、工作认真负责,敬业精神强,能高质量完成本职工作。当年内无违章处罚记录,无旅客投诉记录、无责任交通事故的。
4、从事营运客车驾驶员,具备10年以上驾龄和安全行车50万公里以上及现仍然在我公司从事营运客车驾驶工作。
5、严格遵守驾驶员操作规程和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过硬的驾驶技术做到文明行车、礼貌服务,为树立公司形象卓有贡献。
6、有典型先进事迹的优先。
第二十六条奖励
1、一等奖:精神或物质奖励,授予荣誉证书和奖金人民币2000元。
2、二等奖:精神或物质奖励,授予荣誉证书和奖励人民币1000元。
3、三等奖:精神或物质奖励,授予荣誉证书和奖金人民币500元。
2、凡被评为明星驾驶员,公司将直接向省、市推荐,如被省市级评为明星驾驶员的,将享受其相应级别明星驾驶员待遇。
第四章驾驶员安全行车里程考核
第二十七条公司安全科应建立驾驶员安全行驶里程台帐,根据签单表规定行程逐单逐月统计安全“行驶里程”和“累计安全里程”。
第二十八条若驾驶员发生行车事故后,应根据百万车公里事故频率考核细则在累计里程中扣减或截断安全行驶累计里程,重新开始累计新的安全行驶里程。
第二十九条对驾驶员的交通违法规章行为实行记分管理,记分周期为一年度(从每年的1月1日至xx月31日),总分为xx分。一个记分周期满后,因违法违章等行为扣除所余分值,不转入下一个记分周期。
第三十条驾驶员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积分被扣除8分以上11分以下(含11分)的,由公司安全科负责组织为期3-7天的停岗学习,期满考试合格后方可重新上岗。
第三十一条一个记分周期内积分值扣满xx分时,公司将终止其劳动合同关系。收回其从业资格证交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注销;5年内公司不得聘用其从事营运客车驾驶工作。
第三十二条驾驶员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一次记xx分;
(一)、凡发生一次死亡1人(含1人)以上或重伤3人以上的道路交通责任事故的。
(二)驾驶员在服务过程中严重违反服务质量承诺,不尊重乘客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引发事端,与乘客发生争吵、打架等行为造成严重影响或后果的。
(三)、旅游车驾驶员不按照旅行社规定的行程行驶,不配合导游做好旅客的活动安排。任意改变行程,增加购物点购物,诱骗游客消费、强行游客消费的。
(四)、车辆在营运中,发生交通事故,驾驶员不报警、不求援,不及时组织抢救受伤人员,不保护好现场,不协助有关部门处理事故善后事宜的或肇事逃逸的。
(五)、拒绝完成各级人民政府下达的抢险、救灾、战备等经济运输任务,擅自将营运客车驶入明文禁止运行的线路和景点区域的
(六)、不按时投入车辆保险或拒绝投入车辆保险的驾驶员;;
(七)、涂改、伪造、倒卖和非法转让道路运输证、路牌或一次超载20%以上的营运车辆驾驶员;
(八)、使用检测不合格的车辆从事客运。故意损坏车辆GPS监控设备的;夜间10时至次日凌晨6时在山区三级(含三级)以下公路上行驶的客运车辆驾驶员;
(九)、其它行为造成恶劣影响,严重损失的
第三十三条驾驶员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一次记6分;
(一)、由于服务质量差,导致与乘客发生营运纠纷,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和损害的。
(二)、旅客物品在车上丢失、被盗未按乘客要求协助查找或报警。运输任务结束后,不及时清理车厢,发现有遗失的物品未及时送还或交有关部门处理的。
(三)、在营运途中如发生车辆故障不能行驶时,没有向乘客说明原因,没及时检修排除故障,不及时联系其他客车转运客人的。
(四)、旅游车驾驶员不根据旅行社行程的用车需求、出车、收车具体时间和不服从旅行社(导游)合理安排。索要小费,不主动征求旅客和导游的意见,对填写服务质量信誉卡,不签名确认的。
(五)、拒绝接受交通行业管理部门或公司组织的安全检查的;
(六)、营运客车未按时进行二级维护或未按规定上线检测的;
(七)、运行途中擅自无故更换车辆、停止运行、途中甩客、宰客、殴打旅客或无故将旅客移交他人车辆运送的;
(八)、发生负同等责任以上交通事故,致使人员重伤或车辆严重受损的一般责任事故的;
(九)、不合理按排作息时间,高速公路客运车辆运行2小时不到停车休息点休息,或因打移动电话、戴耳塞听音乐、吸烟、吃零食导致事故发生的;
(十)、不按规定超会车辆或掉头,导致事故发生的;
(十一)、其它行为造成恶劣影响,严重损失的。
第三十四条驾驶员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一次记3分;
(一)、驾驶员出车时驾驶证、行驶证、从业资格证、营运证、线路牌、二级维护合格证、车辆购置税、派车单、旅游运输客车安检单、驾驶员资格签单表,旅游运输客车趟次安全行车责任书等相关有效证件不全影响发班出团的;
(二)、未按时按照安全管理规定对车辆趟次安检、不能确保车辆技术状况和安全性能良好或GPS设备监控失控的;
(三)、驾驶员未保证车辆配齐:灭火器、应急锤、三角木、警示牌、防滑链(冬天)、晕车药、矿泉水、清洁袋、书报、川内主要景区宣传光碟、规定的相关地图等。
(四)、驾驶员不遵守《驾驶员操作规程标准》提前到指定地点,打开空调等候旅客。旅客上下车时,不主动打开车门,不热情扶老携幼,主动协助摆放行李。等候游客时不耐心,用喇叭鸣号催促旅客的。
(五)、超速或超时疲劳驾驶营运客车的;
(六)、擅自改变合同规定运行线路,不按规定景区线路营运;
(七)、违反景区上下游客的规定或无故不按规定时间发车的;
(八)、旅游包车客运沿途招揽客人或采取欺骗手段招揽旅客和强揽旅客的;
(九)、驾驶转向、制动、灯光装置等机件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车辆或不按照规定安装悬挂线路标志牌的;
(十)、车辆门未关好起步,车未停稳开门上下乘客导致发生乘客轻微伤以上事故的;
第三十五条驾驶员有下列交通违法违规行为的,一次扣2分:
(一)、不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随意变道、违反交通标志标线和信号或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停车、减速让行人优先通行的;
(二)、不按规定使用转向灯、防炫目近光灯、远光灯、示宽灯、尾灯、防雾灯的;
(三)、发生人员受伤事故负次要责任以上的;
(四)、驶入或者驶出非机动车道,不避让非机动车的;
第三十六条驾驶员有下列交通违法违规行为的,一次扣1分:
(一)、驾驶员一月内有一次未参加安全学习或教育培训的。
(二)、在检查中车容车貌整洁、侧窗窗帘、座椅座套、头套、脚垫、座位清洁袋其中一项不齐全、整洁的或车内卫生清洁差、有异味、有浮土、有杂物;车门窗开闭不自如的;
(三)、驾驶员未保证空调制冷(人均制冷量不小于1880j/h),冬天保证采暖(人均采热量不小于1670j/h)。通风换气不畅,人均通风换气量小于20m/h的;
(四)、驾驶员着装不整洁、不佩戴服务证、上岗证、不按规定解说、不微笑服务、违反恭迎恭送规定、简化服务程序和服务用语的;
(五)、驾驶员行车时穿拖鞋或高跟鞋、脚放在驾驶台或方向盘上、穿短裤、背心、赤脚赤膊、吸烟、饮食、闲谈、接打手机的;
(六)、在没有划分中心线和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混行的道路上不按规定行驶的,不按规定超会车和倒车的,不按规定使用和放置警示标志牌的
(七)、运行途中向车外抛掷物品、随意吐痰、影响交通安全和城市文明形象及市容市貌的`;
第五章驾驶员行车安全管理
第三十七条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和交通管理部门颁布的各项交通安全法规和条例,增强法制观念和遵章守纪的自觉性,服从交警、运政管理人员和公司的检查及指挥。
第三十八条驾驶员必须具有驾驶客车3年以上的驾驶经历,同时安全行车30万公里以上,持有效与准驾车型相对应的机动车驾驶证和道路旅客运输从业资格证。
第三十九条驾驶员行车前必须随身携带驾驶证、行驶证、从业资格证、营运证、线路牌、二级维护合格证、签单表、安检单、服务质量意见卡等相关有效证件,填写行车路单、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文明行车、确保安全。
第四十条驾驶员应按规定对所驾车辆日常的安全技术状况做好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的“三检”制自检自查工作,重点检查车辆的制动、转向、传动及灯光信号装置,车辆进场(点)站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禁止在加油(气)站内修车。
第四十一条驾驶员必须严格执行公司制定的《实时动态行驶记录仪安装使用管理制度》,爱护GPS车载终端监控设备,确保GPS设备监控有效。严禁人为破坏、遮蔽,擅自拆卸、改装并自觉接受公司和乘客的监督。
第四十二条驾驶员必须保证车辆配齐灭火器、应急锤、三角木、警示牌、防滑链(冬天)、晕车药、矿泉水、清洁袋等应急救援设备。
第四十三条驾驶员必须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严禁超时、超速、超载、疲劳驾驶和酒后开车。严禁使用经涂改、伪造、倒卖和非法转让的道路运输证、牌或其它证件。
第四十四条驾驶员必须保证空调制冷(人均制冷量不小于1880j/h),冬天保证采暖(人均采热量不小于1670j/h)。要保证通风换气良好,人均通风换气量不小于20m/h。
第四十五条驾驶员不开冒险车,路遇漫水桥、塌方等危险路段时段时不准强行通过,在查明路况后,在确保安全情况下,要组织旅客下车,等车辆通过后再让旅客上车。
第四十六条驾驶员增强行驶途中的自我控制能力和应变能力,路遇能见度小于30米的大雾天气时,必须果断停车休息、路遇水、雪、雨等险路,要低速行驶,谨慎驾车。驾驶员必须保证足够的睡眠,合理安排作息时间。
第四十七条驾驶员一次连续驾驶客车不超过4小时,24小时内累计驾驶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夜间10时至次日凌晨6时不得在山区三级(含三级)以下公路行驶。
第四十八条严格遵守日行程400km(高速公路600km)以上的必须配双驾的管理规定。
第四十九条驾驶员应自觉做好高温、雷雨、涉水及冬季冰雪、雾霜天气的安全行车工作,主动避让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等。在通过铁路平交道口时不抢行,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
第五十条严禁“三超”和“三违”。切实做到“三勤、四慢、五掌握、六预防、七做到、八不开、十不准”。
第五十一条驾驶员应自觉遵守以下行车安全措施:
一、车辆在高速公路正常行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00公里,遇有分段标志和其它限速时,应当遵守标志的规定,行驶中各行其道。
二、车辆在行驶中,严禁旅客站立,不准向车外抛洒物品,按指定的线路、时间、行程,安全行车、圆满完成运营任务。
三、行驶同一车道必须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行驶时速/公里与保持行车距离相等和大余。遇上雨、雾、风、雪或者路面结冰,应减速行驶;超车或变更车道时,必须提前开启转向灯、夜间还需更换远、近光灯,确认与要进入的车道。超车时只允许相邻的车道。
四、驶入超车道的车辆在超车后,应当立即驶回行车道。严禁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或者转弯。不准在匝道、加速车道或减速车道上超车、停车。不准跨压车道分界线行驶和超车道上连续行驶和右侧超车。
五、如遇故障必须立即停车外,不准随意停车和停车上下游客。车辆除因停车驶入或者驶出紧急停车带和路肩外,不准在紧急停车带和路肩上行车。
六、因故障需要临时停车检修时,必须提前开启右转向灯,驶离行车道,停在紧急停车带内或者右侧路肩,禁止行车道上修车。车辆修复需要返还行车道时,应当先在紧急停车带或路肩上提高车速,并开启左转向灯,进入车道时,不准妨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
七、车辆因故障、事故等原因不能离开行车道路或者在路肩上停车时,驾驶员必须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停驶方向后150米外设置故障车警告标志、夜间还需同时开启宽示灯和尾灯。驾驶员和本车人员必须迅速移到路肩上或紧急停车带内,并立即报告交通警察。报告公司求援。
第五十二条驾驶员发生交通责任事故应当做到:
1、立即拨打xx0指挥中心向医院求救,争取第一时间抢救伤员。
2、向110、xx2、交警指挥中心报告事故基本情况。
3、向公司028-87665xx9报告事故概况便于公司报告保险公司。
4、在事发地请求过路车辆和路人帮助展开伤员施救和财产保护。
5、保护好现场和旅客的财物,防止次生事故的发生。
6、保持电话畅通,及时反馈信息。
第五十三条驾驶员应当遵循以下行车安全规定
一、平日行车安全“三检制”工作落实:
1、出车前的安全检查
(1)、检查所需人、车证件和随车工具是否齐全、有效。
(2)、对车辆安全技术状况进行检查:重点检查车辆发动机、底盘有无异响、异气味、异温;检查制动、转向、轮胎、悬挂及其它各部等连接螺栓、螺母有无松动;检查各传动皮带的磨损及松紧度;
(3)、检查各部有无油、液、气、电泄漏,各种油、液是否充足,无有变质;
(4)、检查车辆外表,车内外装饰是否整洁,保持车内外、发动机、电瓶等各部清洁;
(5)、检查车辆随车配备的消防器材、防滑链应急锤等各种装备、附件、工具是否齐全有效;
(6)、检查灯光、信号、喇叭、仪表和雨刮器的工作情况;
(7)、车辆启动时,检查各种仪表、气压显示是否正常。
2、行驶中的安全防范及检视:
(1)、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服从交通管理人员的指挥和检查。
(2)、做到起步平稳、方向不晃、换档不响,严禁不踏离合器换挡和空挡滑行。
(3)、做到汽车换档的顺序、脚轻手快、加油均匀。
(4)、不猛打方向和临近障碍物急刹车。做到双手不脱离方向盘,严禁接打手机或吃零食。
(5)、因转向、制动、传动、灯光、雨刮、轮胎等发生故障影响行车安全时,应立即停车检查。油路故障时,严禁直流供油。
(7)、在超车、会车前,应观察前方车辆动态后,鸣号示意对方来车(夜间用灯光)。遇大雨、大雾、视线不清、交叉路、弯道、狭路、桥梁、繁华路段、隧道等严禁超车。
(8)、按交通法规规定正确使用灯光信号、停车需开小灯,起步前应开大灯,看清路面动态及障碍。
(9)、在有路灯地段时,严禁闭灯行驶,在无路灯照明又遇大灯突然不亮应立即判断右边障碍情况,靠右边停车,严禁摸黑行驶。。
(10)、会车时如遇到对方车辆不关大灯可闪灯示意,必要时靠右边避让,不可斗气开灯,冒险行驶。
(11)、夜间行驶速度应比白天适当降低,超车时应在安全的原则下从右方超越。严禁让速不让路或加油速赛,禁止强行超车。
(xx)、下雨天行车雨刮器必须保持灵敏有效,要降低车速、转弯要慢,防止侧滑。处理障碍要比晴天提前,避免急刹车和打方向而造成刹车单边和溜滑,并注意初雨乍晴后路滑,停车避让用点刹的操作方法。
(13)、行进山区遇暴雨,应立即选择安全地带停车,防止塌陷和山洪爆发。视线不清,道路不明,不准冒险行驶和强行超车。行驶中留有余地,预防车、行人突然横穿
(14)、雨雾天行车,检查灯光是否完好有效,能见度在50米以内时,时速不超过30公里。途中停车上、下乘客时,不准关闭雾灯和小灯。
(15)、在通过涉水路段时,要仔细探视涉水路面详细情况,服从现场指挥,不得载客通过,涉水前,必须探明水情及路况,不得冒险盲目通过。涉水完毕,用低速行驶并轻踏刹车,待蹄片磨干、刹车有效时方可正常行驶。
(16)、遇冬季恶劣气候冰冻路面时,驾驶员必须采取应急有效措施,找干沙土利用铁铲装袋备用。立即安装防滑链,低速行车。按照冰雪路抢险应急措施运行
(17)、机动车行驶中,阻止乘车人不准站立、不准向车外抛洒物品,按指定的路线、时间、车道、分段限速的速度行驶。进入高速公路正常行驶的车辆,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00公里,遇有分段限速交通标志时,应当遵守分段限速的规定,行驶中不得随意变道。
(18)、同一车道行驶必须保持安全距离,高速公路行驶时速不得超过100公里,遇雨、雾、风、雪或者路面结冰,应减速行驶;超车或变更车道时,必须提前开启转向灯、夜间还需更换远、近光灯。
(19)严禁在高速公路倒车、逆行、穿行、穿越中央隔离带掉头或者转弯。不准在匝道、加速车道或减速车道上超车、停车。不准跨压车道分界线行驶和超车道上连续行驶和右侧超车。
(20)、高速路行驶除遇故障必须停车外,不准随意停车和停车上下人员或者装卸货物。车辆除因停车驶入或者驶出紧急停车带和路肩外,不准在紧急停车带和路肩上行车。
(21)、高速路行驶因故障需要临时停车检修时,必须提前开启右转向灯,驶离行车道,停在紧急停车带内或者右侧路肩,禁止行车道上修车。车辆修复需要返还行车道时,应当先在紧急停车带或路肩上提高车速,并开启左转向灯进入车道时,不准妨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
(22)、高速路行驶车辆因故障、事故等原因不能离开行车道或者在路肩上停车时,驾驶员必须立即开启危险报警灯,并在停驶方向后150米外设置故障车警告标志、夜间还需同时开启宽示灯和尾灯。驾驶员和本车人员必须迅速移到路肩上或紧急停车带内,并立即报告交通警察。
(23)、车辆在运行途中发生故障或事故时,应停靠在宽阔的路段或紧急停车道,车后按规定距离设置警示标志牌,同时立即疏散乘客下车至安全地带,并镇静妥善处理,防止发生次生事故。
(24)、车辆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应立即停车,迅速观察事故现场。先检查有无人员伤亡,第一时间抢救伤员。注意保护现场,拨打施救电话xx2、xx0、119等,同时向交警部门、公司安全科、保险公司。报案,讲清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车号、伤亡程度和损失情况等,以便有关部门及时处理。
(25)、做好事故现场证人和证据收集,驾驶员及时做好人证物证相关记录。可将其姓名、住址和联系方式记下。驾驶员要注意不得让事故现场的物件移动和损毁。
3、收车后驾驶员对车辆的安全检查:
(26)、做好车辆清洁卫生。关闭电源,推进空挡位置(有坡度的地方推进排挡,打好三角木),拉紧手刹。
(27)、车辆有故障应立即保修,保证车辆技术状况和安全性能完好。为次日出车提供安全保障。
(28)、车辆停放后做好防火、防盗、防爆、防洪等预防工作。将随团签单表乘客意见卡和安检单交回安全科存档。
第五十四条驾驶员对车辆日常检查、应当建立检查表并认真填写检查结果,对需要特别说明的,应填在备注栏内,填写完毕,驾驶员应在表上签名。
第五十五条车辆运行中突发事件应急应对措施:
一、车辆行经铁路交叉处突然熄火,发动不着而又无外援时:
1、立即疏散乘客到安全地方;
2、迅速挂入低速档,用起动机作动力,使车辆迅速驶离轨道;
3、根据在轨道中的位置,挂入低速档或倒档,以人力使车辆离开轨道;
4、可在传动轴的万向节用撬胎棍撬动传动轴,使车辆转动迅速驶离轨道;
二、车轮驶出路肩,悬空停放路沿时:
1、立即疏散乘客到安全地方;
2、选择安全又不使车辆失去平衡一侧离开驾驶室;
3、车辆有坠崖危险,应用绳系住车身拴在公路上的自然物或木桩上;
4、路肩处坡度较缓,挖低路肩使悬空车轮着地;
5、悬空车轮下方向很陡,再其下方支撑一木棍,使悬空车辆驶出。
三、车辆半侧翻或侧翻公路上时:
1、立即疏散乘客到安全地方;
2、及时卸下蓄电池,放出油箱内的燃油,防止引起火灾;
3、用木杠撬抬和绳牵拉,或用千斤顶,直端正车身。
四、运行中出现爆胎时:
1、全力控制方向盘,保持车身正直向前。
2、迅速抢挂低速档,利用发动机制动方向盘。
五、下坡时脚制动突然失灵时:
最有效办法是先抢档,通过机械控制,达到减速后同时使用手制动至使安全停车。
六、车辆加速踏板突然卡住不能回位时:
应立即踏下离合器踏板,将变速杆拨入空档,关掉点火开关。车辆在上坡时遇陡坡、冰雪、泥泞路,车辆失控向下滑行,尽力使用手制动和脚制动停车。
七、车辆行经漫水路、漫水桥中突然熄火:
1、立即疏散乘客到安全地方;
2、停车察看情况,借人力将车辆推出;
3、打开客车的行李舱盖,使车辆减少裙边阻力。
八、车辆发生火灾时:
1、立即疏散乘客到安全地方;
2、立即切断电源、油源;
3、关闭油箱开关或取走车上的燃油;
4、关闭点火开关后立即提取灭火器灭火。
九、车辆转向失灵时:
采取制动应用间断制动法,使车辆慢慢停下来。然后疏散乘客到安全地方。
十、雨雾、雷电、冰雪或冰雹等恶劣天气:
大雾天应低速行驶,能见度不足于30米,车辆停止运行。突遇暴风雪、雷电或冰雪冰雹等恶劣天气、应当立即停车,采取措施安抚照顾乘客和保护乘客财产安全。
第五十六条春、夏、秋、冬行车安全保障措施:
一、春季行车安全注意事项:
1、春季来临,万物复苏,驾驶员容易感觉疲劳和困倦,应适当通风或停车休息,保持充沛的精力和旺盛的体力,决不能疲劳行使。
2、在风、雨天气行车,因路面较滑视线不清、视距较短,应适当降低车速,增加安全行车距离,必要时开灯行驶,尤其要警惕为躲避风雨,只顾埋头行走或横穿公路的行人。
3、春暖花开,外出旅行的人比较多,驾驶员应谨慎驾驶,礼让三先,消除侥幸心理。
4、夜间在雨天路面上行驶,因灯光反射,易造成目眩,应集中精力,保持平稳的车速,谨慎驾驶。
5、在行驶中,认真遵守交通法规,安全行车,严禁强超强会、酒后驾驶、疲劳行车,不开冒险车、不开英雄车、不开呕气车。
6、高速公路严禁疲劳、超速行驶,雨天能见度下降,可视距离缩短,不开近光灯、示宽灯、尾灯,应保持车距,减速慢性。必要时,到服务区停车休息,待消除疲劳后,方可驾车继续行驶。
二、夏季行车安全注意事项:
1、夏季行车,由于气温较高,驾驶员容易感觉疲劳和困倦,应适当通风或停车休息,决不能疲劳行驶。
2、在风、雨天气行车,因路面较滑视线不清、视距较短,应适当降低车速,增加安全行车距离,必要时开灯行驶,尤其要警惕为躲避风雨,只顾埋头行走或横穿公路的行人。
3、夜间在雨天路面上行驶,因灯光反射,易造成目眩,应集中精力,保持平稳的车速,谨慎驾驶。
4、在雨天道路上行车,严禁超车抢行,会车应提前减速让行,不得违章行车;同时要合理使用制动,掌握车速,不得猛抬油门和紧急制动,切勿猛打方向,以防意外。
5、夏季气温高轮胎气压增大,轮胎软化,行驶中容易爆胎。应勤检查轮胎,保持前轮、后轮气压、轮胎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6、高速公路严禁疲劳、超速行驶,雨天能见度下降,可视距离缩短,开启近光灯、示宽灯、尾灯,应保持车距,减速慢行,防止“水滑”现象的发生。
7、做好自燃防范工作。不要在车内乱扔未熄灭的烟头,禁止在汽车内吸烟,以防“引火上身”。不要将易燃物品如气体打火机、空气清新剂、香水、摩丝等放在车内容易被太阳光线照射的部位,如仪表盘上;更不要将汽油、柴油等危险油品放在车内。
8、在夏季,汽车长时间行驶在高温下时,应该在中途多作休息,不要让车子长途暴晒。按规定在车上配备灭火器,并且记住要定期更换。一旦发生车辆自燃,驾驶员千万不要惊慌,及时报警,只要方法得当处理及时,就会把危险和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9、随着旅游旺季的到来,车辆在景区内行驶时务必要谨慎慢行,在盘山道路行驶时要密切注意山体、道路状况,慎防塌方、落石,遇有难以避免的突发事件,要保持高度冷静,合理运用紧急避险。避免群死群伤的事故发生。
三、秋季行车安全注意事项:
1、在“三秋”大忙季节,农民有在公路上打场晒粮的坏习惯,应减速慢行,注意观察路面、车马、行人的动态,随时做好刹车准备。
2、秋季会出现雾多天气,在行驶中,路面较滑、视线不清、视距较短、能见度在30米以内时,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应开启防雾灯,必要时开启大光灯或小灯,并勤按喇叭,以示提醒注意;遇有浓雾时,应选择安全地点,打开警示灯或小灯靠边停车,待雾消散再继续行驶。
3、遇有冰霜路面上行驶,应减速慢行。在会车时应主动做到“礼让三先”(先让、先慢、先停)。严禁强超抢会。遵守交通规则,按规定行驶,不准脱档滑行,猛打方向,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应与前车保持足够的停车距离。
4、“春困秋乏”,驾驶员易于疲劳,应让驾驶室窗口适当通风,如感困倦时,可采取停车休息,检查车辆。决不能疲劳勉强继续行驶,以保证安全。
5、秋季的风特别大,小雨又多,在风雨天气行车,因路面较滑,视线不清,应降低车速,在下雨的柏油路面上行驶,时速不得超过30公里。
6、在高速公路上行驶。应严格遵守高速公路行车规定,不得超速行驶,遇有雨雾天气时,因视线不清,应减速慢行。下雨高速公路易发生侧滑。大雨大雾天气能见度不足30米时,应就近选择服务区停车,以防车辆连续追尾,待雨雾消散后再继续行驶。
四、冬季安全行车注意事项
1、冬季行车,驾驶室门窗关闭,驾驶室温度较高,容易感觉疲劳和困倦,应适当通风或停车休息,决不能疲劳行驶。
2、在风、雨、雪、雾天气行车,因路面较滑视线不清、视距较短,应适当降低车速,增加安全行车距离,必要时开灯行驶,尤其要警惕为躲避风雨,只顾埋头行走或横穿公路的行人。
3、在雨、雪路面上行驶,时速不得超过二十公里,不准脱档滑行,发现情况要提前处理;在冰雪路面上行驶,时速不得超过十五公里,必要时应安装防滑链条行驶。
4、夜间在冰雪路面上行驶,因灯光反射,易造成目眩,应集中精力,保持平稳的车速,谨慎驾驶。
5、在雨、雪道路上行车,严禁超车抢行,会车应提前减速让行,不得违章行车;同时要合理使用制动,掌握车速,不得猛抬油门和紧急制动,切勿猛打方向,已防意外。
6、机动车进入高速公路,遇有低能见度的气象情况时,机动车驾驶员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①能见度小于500米大于200米时,必须开启防眩目近光灯、示宽灯和尾灯;时速不得超过80公里;与同一车道行驶的前车必须保持150米以上的行车间距。
②能见度小于200米大于100米时,必须开启雾灯和防眩目近光灯、示宽灯、尾灯;时速不得超过60公里;与同一车道行驶的前车必须保持100米以上的行车间距。
③能见度小于100米大于50米时,必须开启雾灯和防眩目近光灯、示宽灯、尾灯;时速不得超过40公里;与同一车道行驶的前车必须保持50米以上的行车间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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