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项目资料的管理制度

时间:2022-11-23 09:01:28 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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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项目资料的管理制度(通用11篇)

  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各种制度频频出现,制度是维护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们做事的底线要求。到底应如何拟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建筑施工项目资料的管理制度(通用11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建筑施工项目资料的管理制度(通用11篇)

建筑施工项目资料的管理制度(通用11篇)1

  1、工程技术资料是为建筑施工提供指导和施工质量、管理情况进行记载的技术文件。也是竣工后予存查或移交建设单位作为技术档案的原始凭证。

  2、单位工程必须从工程准备开始,就建立工程技术档案,汇集整理有关资料,并贯穿于施工的'全过程,直到交工验收后结束。

  3、凡列入工程技术档案的技术文件、资料,都必须经各级技术负责人正式审定。所有资料、文件都必须如实反映情况,要求记载真实、准确、及时、内容齐全、完整、整理系统化、表格化、字迹工整,并分类装订成册。严禁擅自修改、伪造和事后补作。

  4、工程技术档案内容分类。

  4.1是为了构建筑物的合理使用、维修、改建、扩建的参考文件;在工程教工时随从其它交工资料一并提交建设单位保存(称为交工技术资料)。

  4.2是为了系统地积累施工经验的经济技术资料,并由施工单位保存(称为施工技术资料)。

  5、工程技术档案是永久性保存文件,必须严格管理,不得遗失、损坏,人员调动必须办理移交手续。由施工单位保存的工程档案资料,一般工程在交工后统一交项目部资料员保管,重要工程及新工艺、新技术等由技术科资料室保存;并根据工程的性质确定保存期限。

  6、各种技术资料检查评分标准按现行全优工程检查记录执行。资料检查直营公司每季度各项目部检查一次。

  7、各种资料由施工技术队长收集并初步整理,临交工之前将资料交技术科统一整理,资料一般应一式两份。

建筑施工项目资料的管理制度(通用11篇)2

  一、目的

  为规范公司的工程项目档案管理,防范与控制合同风险,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规定。

  二、工程项目档案归档范围

  本规定所指工程项目档案是指过去和现在,公司在工程项目的开发、设计、实施、竣工等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图方案、软件、图录像等。其主要包括:工程项目建议批文,中标通知书,工程承包合同,合同附件,劳务分包合同,专业分包合同,采购合同,工程预(结)算书,工程设计图纸,工程施工图纸,往来公函,传真,会议记录,委托书,开工报告,请款报告,技术资料,主要设备材料估检报告,施工记录验收报告,竣工报告等。

  三、档案机构及其职责

  公司指定专人负责档案管理工作(即资料员),资料员负责档案接收、收集、整理、立卷、保管、调阅等工作。其主要职责包括:

  1、收集、整理、立卷和归档工程项目的档案材料;

  2、档案材料的保管和销毁;

  3、档案材料的查借阅、催还。

  四、档案的立卷、收集、整理

  1、以工程项目为单位,分别立卷,一项目一卷。

  2、在工程项目的招投标阶段开始立卷,收集该项目有关资料归档管理。

  3、各项目的职能人员应将在工作过程中形成的.文件资料进行积累,整理和及时移交归档,移交档案文件时,资料员必须在档案移交清单上进行登记(见附表一)。

  4、在档案的首页设卷内文件目录,并填写文件序号、编制单位、名称、归档日期等信息(见附表二)。

  5、在档案的次页设“合同概要”、“主要事件备要”,主要内容包括:合同标的价金,对方单位,联系人,重要日期备忘,应收工程款记录等,该项工作由资料员负责,项目职能人员配合。

  五、档案的管理

  1、对工程项目档案系统排列编号,确定保管期限,编制档案目录(卡片),按一定次序排列和存放。

  2、每年对档案进行一次清理。

  3、清除不必要保存的材料。

  4、对破损和褪色的材料进行修补和复制。

  六、档案要求

  1、文件必须为原件、正文,符合文件格式。

  2、必须齐全完整,装订整齐,并适当管理。

  3、传真件应复印一份归档。

  七、档案的保管

  1、档案管理人员应妥善保管,防虫蛀,防丢失,保证档案的安全。

  2、所有档案应专柜存放,加锁。

  3、所有档案不得随意查阅、变订,不得置于公共场所。

  4、公司档案保管期限分永久、长期、短期三种。介于两种保管期限的,保管期限从长。

  八、档案的销毁

  1、档案管理人员根据档案保管年限的规定对档案进行鉴定,登记已失效的档案,编制档案销毁清册(见附表三)。

  2、档案销毁清册经核准人批准,方能销毁失效档案。

  3、销毁一般以焚烧、粉碎的方式处理,特殊销毁方式另作说明。

  4、销毁时要有二人以上监销,并在档案销毁清册上签字。

  5、销毁人员应采取严密管理措施,防止档案失密和泄密。

  九、档案的查借阅

  1、因工作需要查阅档案的应填写好查阅申请单,由核准人签字同意,方可查阅(见附表四)。

  2、确因工作需要外带,需办理档案外借手续,经核准人签字同意,方可带出,用毕即归还。

  3、资料员对文件的查(借)阅情况要进行登记(见附表五)。

  4、借阅人对所借之档案必须妥善保管,不得私自复制、调换、涂改、污损、划线等等,不能随意乱放,以免遗失。

  5、借出档案材料,因保管不慎丢失时,要及时追查,并报告主管及时处理。

  6、外单位借阅档案,应持有单位介绍信,经核准人批准后方可借阅,且不得带离档案室。其抄摘内容也须核准人同意且审核后才能带出。

  7、公司对调阅制度实行分级制度,公司可根据借阅人工作的需要及等级的评定,分别给予“原件借阅”“复印件借阅”“局部复印件借阅”。

  十、有下列行为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违纪处分,若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毁损、丢失或擅自销毁档案。

  2、擅自向外界提供、抄摘档案。

  3、涂改、伪造档案。

  4、对档案没有及时上报、归档或管理不善,而造成公司损失。

  5、未按手续借阅、外带及越级借阅。

建筑施工项目资料的管理制度(通用11篇)3

  一、档案的建立。

  1.1档案的建立按下列流程建立:收集--整理--分类--编号--登记--输入电脑--入柜--利用--检查

  1.2明确建档内容,实行系统收集、集中管理。

  1.2.1房屋档案:包括本物业的设计、施工文件、资料、图纸、工程竣工验收资料等;

  1.2.2设备设施档案:包括各种设施设备的线路图纸、使用说明书、购入使用时间、使用许可证、年检合格证、维修保养合同及维修保养记录等;

  1.2.3业主档案:包括业主入住时所填写的"业主概况表"、"业主公约"、"入住契约"、"前期服务协议"、"接房登记表"等。

  1.2.4文秘档案:包括业主公约、商家公约、业委会决议、物管政策法规、市区房管局的文件以及对本物业进行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等;

  1.2.5员工档案:包括员工供职申请表、简历、身份证复印件、上岗证、学历证复印件、职称证复印件、工作变动记录、奖惩记录等;

  1.2.6财务档案:包括各种帐簿、会计记帐凭证、财务报表、纳税报表、维修基金使用的预算、计划、业委会批准使用的文件等。

  1.3建档要求:制度化、标准化、电脑化。

  二、档案管理

  2.1为避免档案的损坏、遗失,使重要档案能永久保存,而又方便经常使用,对使用频率较高的档案实办公室对原始档案进行严密管理,并保存复印件。

  2.2档案管理要求:

  2.2.1进行标准化的档案管理。

  2.2.2采用多种形式的信息储存方式,如电脑磁盘、胶卷、照片、图表等,并采用适当的保存方法。

  2.2.3加强保密意识培养,确保档案在使用过程中的安全、不丢失、不泄密。

  2.2.4实行档案管理手段的'现代化,运用计算机检索手段,开发多媒体信息查询系统。

  2.2.5坚持档案资料收集的系统化。

  2.2.6作到档案分类科学化。档案按内容分类,逐一编号,登记造册,编辑目录,按工作部门分柜保存。

  2.2.7实行档案管理工作检查经常化。每季度对档案文件的形成、积累、整理、归类要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

建筑施工项目资料的管理制度(通用11篇)4

  文件及技术档案管理工作,是工程施工的延续,但常常因项目经理部的解散、人员调动等原因而滞后,为了使本项目在该方面的管理工作上一个新台阶,同时为以后的工作提供依据,体现重生产同样重技术档案管理的方针,实现生产和内业双丰收,特制定文件、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1)文件及技术档案管理的任务、意义

  ①文件及技术档案管理的任务是

  按照一定的原则和要求,系统地收集记述工程建设全过程中具有保存价值的用于指导施工的技术文件材料,并按归档制度加以分类整理,以便完工验收后,完整地移交给有关技术档案管理部门。

  ②文件及技术档案管理的意义是

  可以保证技术文件的完整性、正确性和及时性,组织有序的交流,及时满足施工生产的需要,出了问题,有据可查,从而起到稳定正常生产的作用。

  (2)文件及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①文件管理制度

  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往来文件,项目经理部应设专职人员,按照is09001:20xx的要求进行专门管理,并形成硬性规定,并由此建立文件管理制度。

  ②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技术资料,项目经理部应设专职人员,按照is09001:20xx的要求进行专门管理,并形成制度贯彻落实。

  (3)文件及技术档案管理的方法

  ①文件管理方法

  a、收集:主要是注意搞好日常文件的管理工作。

  b、整理及编目:是在文件全面收集基础上,对来文或发文进行科学地分类和有秩序地排列。分类应根据文件的行文类别区分。同时按文件的收发时间编制目录,该受控的要建立受控文件清单并加盖受控章。

  ②技术档案管理办法

  a、收集:由项目经理部工程管理部统一管理。

  b、整理及编目:是在技术档案材料全面收集基础上,对技术档案材料进行科学地分类和有秩序地排列。分类按技术档案本身的自然形成规律进行。工程技术档案分类,原则上按工程项目划分,使同一项工程的技术档案都集中在一起,以便能够反映该项目工程的全貌。而每一类别下,又可按专业分为若干类。编目方针为能够揭示技术档案的内容和他们之间联系,便于检查。

  (4)交工验收及资料整理

  ①建立技术资料复核制,来源于施工过程中的资料,必须现场填写且有人复核,决不允许一人一填到底,更不容许事后补填,且资料能够反映工程实际。

  ②交工验收资料的整理,要从工程施工一开始就着手抓,先化整为零,再化零为整。同时做到资料、图纸和计量支付三者的统一。

  ③加强交工验收及资料整理的管理工作,彻底根治此方面滞后的弊病。

  (5)竣工资料整理、竣工图绘制

  ①在交工资料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成竣工资料,摒弃持久战。

  ②每一分项工程完成后,要随即把施工中变更的部分用铅笔描绘在原施工图纸上,并注明变更的依据及日期等。

  ③把竣工资料的整理及竣工图绘制与项目经理的业绩挂钩,作为奖罚的依据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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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项目设兼职资料员,负责文件的接收、发放、登记、回收等工作。由资料员负责建立项目的'收文、发文登记。

  2、部门使用的资料由各部门专人发放并负责保管;长期保存的文件应需交由资料员统一保管。

  3、所有文件必须按照档案管理及项目有关规定进行收集、发放、整理、编目和保存。

  4、档案、资料要保持整洁,不允许在档案和文件上乱涂乱写。

  5、存档资料必须为原件。

  6、涉及到经济方面的设计变更其它形式的文件,必须向经营部门提供一份原件进行保存。

  7、合同文件由经营部门控制、保存和发放。

  8、不得私自借阅或让他人随意查看,不得随意携带外出。对档案文件内容不得随意向外泄露。

  9、对已归档的文件借阅时,必须办借阅手续,限期归还。如超过借阅时间,须重新办理手续。

  10、作废文件不统一收回,但应在替换文件里指明,或以通知形式告知文件持有者。

  11、管理人员因工作调动或其他原因不在项目工作时,应有职能部门资料员收回其持有的所有文件。

  12、工程竣工验收后,项目应及时将工程交工资料整理、汇总,交由武汉项目工程部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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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做好工程及设备档案资料的管理工作,参照《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等文件的有关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和公司领导对档案管理的相关要求特制订本档案管理制度。

  一、归档范围

  主要为工程和设备档案资料

  1、工程档案是指各类报批文件(对政府各行政部门的各类报批文件、回复的批示文件、对外发文、对外接收的文件)、各类合同(所有合作合同、供给合同、工程合同以及各合同的附件、补充合同,供应商(服务)单位的报价资质资料、报价商务资料及报价汇总表说明文件,比价的考察调研报告,考察调研的影像、照片资料)、设计资料及图纸、设计变更与工程洽商资料、监理文件、施工日志、会议纪要、审计结论及各种验收证件、检测报告、材料设备的合格证及说明书、施工图、财产移交手续及其他需要存档的文件等。

  2、设备档案是鉴定评价(仪器)技术状态的科学资料,是为保障(仪器)设备正常运转并处于良好状态的重要依据。档案员接收归档本公司的各类设备资料。主要包括计划、选购阶段的仪器设备购买申请单、协议、合同、重要来往函件、电文;开箱验收阶段的装箱单、开箱验收单、出厂合格证书、出厂精度检

  3、验单、图样、技术手册、使用维护手册、说明书、校验标准、随机备件图册、软件、硬件部分的文件材料、开箱检验记录;安装调试阶段的试车、试验记录、安装验收单、存在问题及处理意见;运行及维护修理阶段的设备仪器移交使用部门的附件和随机工具清单、设备仪器维护保养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设备仪器使用记录、设备仪器保养情况记录、设备仪器检查记录及维修记录;改造、更新阶段合理化建议及处理结果、设备仪器改造、改装、更新的报告与批复、改进、改装过程中形成的图样、技术文件、设备仪器报废技术鉴定书、请示及批复文件、技术鉴定及成果申报奖励等各类文件。

  二、档案保密制度

  1、档案工作人员必须树立高度的保密观念,遵守公司的各项保密制度。

  2、凡涉及不宜公开的公司机密等档案,应作秘密保管并严格控制查阅范围,本公司人员需要查阅者,须经本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3、凡作秘密和内部管理的档案,应严格履行查阅审批手续,严禁擅自拍照和复制,利用者应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公司秘密。

  4、对确已无保存价值的建设工程和设备档案,列出销毁清册,经主管领导审批后,由销毁人、监销人销毁,并签名注销。

  三、档案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1、热爱档案事业,忠于职守,遵纪守法,勤奋学习,具备档案专业知识。

  2、负责本公司建设工程中形成的资料和设备资料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工作,积极提供利用,为各项工作服务。

  3、按规定向当地档案馆移交应进馆的档案。

  4、积极主动地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档案工作情况,接受其监督、检查和指导。

  5、办理领导交办的其他档案业务工作。

  四、档案管理制度

  1、非档案管理人员不得擅自查阅档案柜里的案卷,确因工作需要,须经本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同意后方可查阅。

  2、档案柜内的档案要进行系统排列存放,不准堆放与档案无关的东西,做到完整安全,存放有序,查找方便

  3、做好档案柜内六防(防盗、防火、防尘、防阳光、防潮、防鼠虫蛀)工作,平时要勤检查、勤打扫、保持档案柜卫生整洁、安全。

  4、对档案柜所藏档案要进行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5、凡属归档范围内的仪器设备的全套随机技术文件,仪器设备说明书、样本、图纸、技术操作规程、合格证及安装调试等材料若系一式二份,应留一份存档;只有一份的,将原件存档,复印件随机使用。

  6、档案员负责仪器设备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统计工作。仪器设备档案内的文件材料,要按时间先后排列好,用铅笔编写页号,凡有文字的页面,都要编号,正面编在右上角,背面写在左上角,然后填写好卷内目录。

  五、档案安全制度

  1、严格执行定期检查和进出档案清点制度,档案柜实行专人负责,钥匙应妥善保管,如有丢失应及时汇报并采取措施,非管理人员不得随意翻阅档案柜里的档案。

  2、每次长假前应对档案进行全面检查,档案柜加贴封条,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六、档案资料查阅利用制度

  1、本单位人员借阅档案、资料须登记,未履行登记手续的,档案管理人员不予提供档案、资料。档案资料的借出时间,不得超过半个月,确需继续借阅,必须办理续借手续。对于关键性和常用部分的档案应使用复印件,尽量不用原件,一般由使用人复印。

  2、档案、资料的原件一般不外借给其他单位人员,特殊情况需要外借时,须经分管领导批准,办理外借手续并限期归还。借出的档案材料的原件,借用人要妥善保管,不得毁坏和遗失,按期归还,如有损坏、遗失,由借用人负责。外单位人员需要复印档案柜里资料时须经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进行。

  3、档案柜里有档案、资料需交给其他单位时应填交接单方可交付。

  4、查阅档案时,严禁吸烟,严禁在文件材料上划线、打勾、作记号、折角等,严禁涂改和拆撕档案,违者且造成档案损毁的,依法追究当事人行政、法律责任。

  5、查阅档案者有义务将利用效果反馈给档案管理人员,以利探索和总结档案利用工作规律,更好地为各项工作服务。

  七、档案的收集

  1、档案管理人员收到公司内部人员或相关单位人员给予的资料应及时登记。

  2、工程档案资料按项目收集档案应按系统分类统一存放档案盒贴上标签并做电子目录方便日后检索。

  3、设备档案资料按名称分类组卷,将一组内容上具有有机联系的材料组合成一个保管单位。卷内文件排列,依照设备材料的自然形成过程排列并做电子目录方便日后检索。

  4、应妥善保存各类档案和资料,如发现用途不明的资料应交总工程师审阅确定用途。

  5、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向本公司移交档案时,应编制移交清单,双方签字、盖章后方可交接。

  6、项目签订承包合同中应明确规定工程档案资料和设备资料编制的责任范围、内容、套数、案卷质量标准及时间要求。施工单位不按时提交合格竣工图的不算完成施工任务。

  7、本公司购置的设备仪器的随机全套资料,由拆箱负责人收集齐全,及时移交档案员,统一积累和集中保管。

建筑施工项目资料的管理制度(通用11篇)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速我公司的新技术的开发及推广应用,促进公司经济效益的提高,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旨在加强公司科技研发项目的管理,规范项目立项管理程序,提高项目管理效率。

  第二条研发项目管理的基本原则是科学管理、规范权限、明确职责、管理公开、精简高效。

  第三条为保证研发项目管理的规范性和有效性,建立项目管理公开制度、报告制度、回避制度、监督检查和审计评价制度。

  1.公开制度。在执行有关技术保密规定的原则下,由研发部对项目立项、项目实施、阶段性成果和验收鉴定结果等通过一定程序公开发布。

  2.报告制度。项目承担小组、项目责任人应定期报告项目执行情况,并根据要求按期如实填报有关报表。

  3.监督检查与审计评价制度。项目承担小组和项目责任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严格履行项目合同书,在项目合同书规定的范围内,享有充分的自主权。同时,项目承担小组和项目责任人有义务主动接受研发中心的监督检查、绩效审计等跟踪管理。

  第二章项目调研

  第四条项目调研工作由技术部完成。

  第五条项目调研的主要任务:

  1.论证该领域技术(产品)的技术发展方向和动向。

  2.论证该领域技术(产品)的市场动态及发展该领域技术(产品)的技术优势。

  3.论证发展该领域技术(产品)的资源条件的可行性。(含物资、设备、能源及外购外协件配套等)。

  第六条项目调研结束,技术部提供项目立项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该报告应包括:

  1.项目概况,国内外同类研究情况(包括技术水平)

  2.市场需求、经济、社会、生态效益分析;

  3.主要研究内容、技术关键;

  4.预期目标(要达到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知识产权申请情况);

  5.现有技术的知识产权情况及自主知识产权的拥有设想;

  6.已有条件分析(包括原有基础、技术力量的投入、科研手段和研究成果的生产或应用去向);

  7.实施方案(包括进度安排);

  8.项目预算(包括经费来源及用途);

  9.预计项目主要参加人员及其简历。

  第三章项目审查

  第七条技术部提交《项目立项可行性研究报告》和《项目立项报告书》由公司研发中心完成审查。

  第八条研发中心由以下人员组成:总经理,技术总监,研发部经理,技术部经理,技术骨干。必要时可外聘专家担任顾问。该委员会实行集体会签制度,涉及技术研发项目管理的所有文件必须会签方可生效。

  第九条审查结束,出具书面综合审查报告。

  第四章项目立项

  第十条根据研发中心综合审查报告,符合立项条件的,即可立项。

  第十一条研发中心综合审查报告出炉15日内签订研发项目立项报告书。

  第五章监督管理

  第十二条研发中心在项目实施管理中的职责是:

  1.全程监督、检查项目合同的执行情况;

  2.审查项目季度执行报告、项目完成后的总结报告和项目经费决算;

  3.对项目进行中期检查、验收以及绩效考评;

  4.负责对季度计划执行情况进行分析总结,提出改进意见。

  第十三条研发中心在项目实施中的责任是:

  1.严格执行合同书,完成项目目标任务;

  2.保证项目经费专款专用;

  3.按项目管理部门的要求如实填报项目年度完成情况和经费年度决算以及相关的统计调查表;

  4.接受研发中心对项目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5.接受并配合项目管理部门对项目进行的中期评估、验收以及绩效评估,准确提供相关数据和资料;

  6.及时报告项目执行中出现的重大事项;

  7.报告项目执行中知识产权管理情况和提出知识产权保护的建议。

  第十四条项目实施中必须建立季度执行情况报告制度,如遇目标调整、内容更改、项目负责人及场地变更、关键技术方案的变更、不可抗拒的因素等对项目执行产生重大影响的情况,项目承担小组必须及时向研发中心报告。

  第十五条项目执行期内,若确需变更合同书内容的,项目承担小组应提出书面报告并说明原因,经研发中心审查批复后方可变更。

  第六章项目验收

  第十六条项目完成后,由研发中心组织对项目进行验收。

  第十七条项目验收以项目管理制度确定的考核目标为基本依据,对项目产生的科技成果水平、应用效果和对经济社会的影响、实施的技术路线、攻克关键技术的方案和效果、知识产权的'形成和管理、项目实施的组织管理经验和教训、科技人才的培养和队伍的成长、经费使用的合理性以及所产生的效果等做出客观、实事求是的评价。

  第十八条对所有项目验收均采取现场验收和书面验收二种方式。

  第十九条项目验收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1.项目组,在完成技术研发总结的基础上,向研发中心提出验收申请并提交有关验收资料及数据;

  2.研发中心审查全部验收资料及有关证明;

  3.研发中心一个月内批复项目的验收结果。

  第二十条项目承担者申请验收时应提供以下验收文件、资料,以及一定形式的成果(样机、样品等)

  1.项目立项报告书;

  2.购置的仪器、设备等固定资产清单;

  3.涉及经济指标的有关证明材料;

  4.项目经费的决算表;

  5.其他有关项目完成情况的证明材料。

  第二十一条被验收项目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通过验收:

  1.完成项目任务不到80%;

  2.预定成果未能实现或成果已无科学或实用价值;

  3.提供的验收文件、资料、数据不真实;

  第二十二条未能通过验收的项目,其承担单位可在接到通知后15日内提出复查申请。

  第二十三条项目产生科技成果后,应按规定进行科技成果登记。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技术部、行政管理部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公司立项的每个项目建立档案,妥善保存。其中项目合同文本及其重要附件、项目验收报告等文档须长期保存。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建筑施工项目资料的管理制度(通用11篇)8

  第一条:项目文件的形成和积累

  项目文件产生于项目建设全过程。其形成、积累和管理应列入项目建设计划和有关部门及人员的职责范围、工作标准或岗位责任制。并有相应的检查、控制及考核措施。

  第二条、项目建设各阶段文件的收集及其责任

  1、项目准备阶段

  建设单位各机构负责收集、积累和整理项目前期文件以及设备,工艺和涉外文件:勘查、设计单位负责收集、积累勘查、设计文件,并按规定向建设单位档案部门提交有关设计基础资料和设计文件。

  2、项目施工阶段

  项目实行总承包的`。由各分包单位负责其分包项目全部文件的收集、积累、整理,并提交总承包单位汇总;由建设单位分别向几个单位发包的。由各承保单位负责收集、积累其承包项目的全部文件;项目监理单位负责收集,积累项目监理文件。建设单位委托的项目监理单位负责监督、检查项目建设中文件收集、积累和完整、准确、系统情况、审核,签认竣工文件。并向建设单位提交有关专项报告、验证材料及其他监理文件。

  3、项目试运行阶段

  试运行单位负责收集、积累在生产技术准备试运行中形成的文件:项目器材供应、财务管理单位或部门应负责收集、积累所承担项目的器材供应和财务管理中形成的文件。

  第三条、收集范围

  1、反映与项目有关的重要职能活动、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各种载体的文件,应收集齐全,规入建设项目档案。

  2、项目文件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见附表1

  第四条、收集时间

  各类文件应按文件形成的先后顺序或项目完成情况及时收集:引进技术、设备文件应首先由建设单位或接受委托的承包单位登记、归档、再行译校、复印和分发使用。

  第五条、项目文件质量要求

  1、字迹清楚,图样清晰。图表整洁、签字手续完备。

  2、需永久、长期保存的文件不应用易褪色的书材料(红色墨水、纯蓝墨水、圆珠笔、复写纸、铅笔等)书写、绘制。

  3、复印、打印文件及照片的字迹、线条和影像的清晰及牢固程度应符合设计标定质量的要求。

  4、录音、录像文件应保证载体的有效性。

  5、长期存储的电子文件应使用不可擦除型光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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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响应广东省东莞市科技局鼓励企业科技创新的要求,充分发挥我司研发技术的优势和潜力,改革和完善我司研发管理制度,促进我司研发工作的开展与进步,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有客户需求或有市场前景的符合本公司科研性质的任务的科研项目均适用于本办法。

  第三条公司研发项目必须根据公司经营的总体目标:“把我司建设成为具有行业技术特色,在珠三角地区有一定影响、处于全国同类企业先进行列的电声器材企业”,紧密联系珠三角地区的实际,加强对行业技术中一些瓶颈技术和工艺改善类问题的立项研究。

  第二章管理体制

  第四条公司的研发项目实行分级管理机制:公司领导分工负责,研发部门统一管理全公司各类技术的研发项目,各生产,生技和研发工程师等负责本部门的研发项目,课题负责人负责本课题的组织实施。

  第三章课题的申报及立项管理

  第五条公司内各部门和个人申报各类研发技术的研发项目要经公司研发部门审核、公司分管领导审批才能上报。公司内个人和不具有独立的单位承担的外来委托的课题,须由公司与外来单位签署研发合同。

  第六条公司研发项目设立重点项目、一般项目两种,每年评审一次。公司

  研发项目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专利证获得、营收等。研究报告的完成时限一般为1至2年;专利一般为2至3年,最长不能超过3年。除重要的技术研究外,鼓励以研究报告、专利证获得为项目的最终成果形式。

  第七条申报公司资助的研发项目,申请者必须是我司在职职工,课题组成员也必须大部分是我司的在职职工。

  申请我司资助的研发项目者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属于本公司的在职职工,遵守公司规章制度,拥护公司团队领导。

  (二)申请重点项目,申请人应具有公司工程师技术职务(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

  (三)申请一般项目者(包括课题组成员)不作技术职务的限制;

  第八条申报公司的研发项目,每人每次限报一项。有以下情况者,不受理其申报公司项目:

  (一)承担各公司或部门资助的研发项目尚未完成者;

  (二)体弱多病不能坚持正常开展工作者;

  (三)准备离职或请假半年(含半年)以上者;

  (四)无正当理由未完成历年承担公司研发项目和上级领导安排的研发项目的课题负责人。

  第九条申报公司的研发项目者必须填写《东莞正阳电子有限公司研发项目申请书》。由申请者所在部门应对其内容的真实性、项目方案的可行性及基本工作条件能否保证等提出审查意见,盖章审核后,报送研发部门。

  第十条公司研发部门负责对受理的研发项目组织公司技术团队进行评审,技术团队应对项目的先进性、可行性、必要性、经济或社会效益提出评价论证意见,并对项目是否立项提出建议。研发部门根据技术团队对项目的评价意见,视当年研发经费分配额度情况,对资助项目数和每个项目资助强度进行综合调整平衡,报公司主管领导审批。

  第十一条公司研发项目中的重点项目在公司年度发展规划的中确定,每年设立1个重点科研项目,宁缺勿滥。一般项目由技术团队根据当年申报项目的数量和质量进行平衡后确定,其中一般项目应占20%以上。

  第十二条为保证评审的公正性,公司研发项目评审组和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下列评审纪律:

  (一)评审阶段不得以任何理由向评审组以外透露课题论证的相关背景材料;

  (二)评审组人员申请本年度科研项目者,不得参加本年度科研项目评审工作;工作人员(含文职人员)申请本年度科研项目者,不得参加会议评审阶段的工作。

  第十三条经研发部门报送立项的科研项目,其项目经费均须进入公司财务处账户,由财务处统一管理。公司研发项目资助经费由财务处专项管理。项目经费不分拨给项目研究成员个人。

  第四章项目管理

  第十四条公司研发项目的申请者在接到获准资助通知后10天内与研发部签订承担课题协议书,无正当理由逾期未签订协议者视为自动放弃接受资助。

  第十五条我公司研发项目管理实行年度检查制度,检查项目的'进度、质量和经费使用情况。凡获得各级立项的研发项目,每年应按规定填写《年度进展报告书》上报公司研发部门;形成最终研究结果时,要填写《结果报告书》,提交研发成果进行项目终结,并向公司档案管理部门提交完整的项目档案。

  第十六条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须由项目负责人提交书面申请,经研发部门报相关资助机构审批:

  (一)变更项目负责人;

  (二)改变项目名称;

  (三)改变最终成果形式;

  (四)研究内容有重大调整;

  (五)变更项目管理单位;

  (六)延期一年以上或多次延期;

  (七)项目执行过程中或成果提出等方面有涉外问题;

  (八)中止项目协议;

  (九)撤销项目;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变更。

  第十七条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须由项目负责人提交书面申请,报研发部门审批:

  (一)变更或增补课题组成员;

  (二)延期不超过一年;

  (三)其他非重要事项的变更。

  第十八条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经公司技术团队鉴定后,由公司作出撤销课题处理:

  (一)研究成果有严重政治问题;

  (二)剽窃他人成果;

  (三)与批准的课题设计严重不符;

  (四)严重违反财务制度。

  被撤销课题的课题负责人三年内不得申请新课题。

  第十九条项目研究完成后,如有必要应接受审查部门对其经费使用情况的审查。

  第二十条用项目经费购置的研发设备属于公司资产,其使用权和经营权一般归东莞正阳电子有限公司所有,其中固定资产必须纳入东莞正阳电子有限公司的固定资产账户进行核算与管理。资产处置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防止公司资产流失。

  第二十一条因意外因素必须中止的正在执行的研发项目,中止项目的责任人必须写书面报告,报研发部门及有关主管部门,经同意后方可中止,并按有关部门要求作善后事宜。

  第二十二条公司资助的研发项目从获准资助通知下达时间算起,两年内未完成研究的一般项目,三年内未完成的重点项目,经审查理由正当,可申报延期一次,但延期不能超过一年;没有正当理由而未能按期完成的项目,一律撤消并要给予适当的处罚。无故不完成各公司领导安排的研发项目的负责人按相关资助机构管理制度处理。

  第二十三条项目负责人请假半年以上或离职,必须按课题管理有关规定,到研发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后,公司主管部门方准予办理请假或离职手续。

  第二十四条公司研发项目经费的使用按照《东莞正阳电子有限公司研发经费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成果鉴定和成果转化

  第二十五条为科学地评估各项目研究成果的质量,项目最终成果须进行鉴定,通过鉴定后予以验收结项。重点项目和其他项目中政治性、政策性强的最终成果一般须经鉴定结项后,方可提出。

  第二十六条公司项目最终成果的鉴定由公司研发部门和技术团队组织进行鉴定。通过后项目由研发部门上报国家专利局申报来进行最终的鉴定。

  第二十七条强化成果转化意识,拓展成果转化渠道,充分发挥研发项目成果的经济效益。

  (一)公司各级管理部门和课题组应积极采取各种措施加强对研发项目成果的宣传、推广和转化,充分发挥其在公司经营和人才培养中的作用。

  (二)鼓励研发项目成果向批量化生产转化,为公司产品提升价值,为公司、顾客服务;为行业技术进步服务。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由研发部门负责解释,自通过之日起施行。

建筑施工项目资料的管理制度(通用11篇)10

  第一章施工及维护作业

  第一条机房内作业注意事项

  1、严禁烟火。确须动火,必须征得机房管理人员同意,划定区域并妥善采取隔离及消防措施后方可进行。

  2、禁止将工具、材料搭靠或放置在设备上。

  3、严禁踩踏、移动、碰撞其他已有的缆线及设备。确须对障碍线路进行测试时,应经专业人员反复确认无误后,方可将软线插头从设备上拔出。

  4、对机房方向测试时,应确认该纤芯已与设备断开,否则可能造成设备或仪表烧毁,但应经专业人员反复确认无误后,方可将软线插头从设备上拔出。

  5、严防任何金属屑、金属丝、金属片或其他金属物落入设备缝隙,造成设备短路。

  6、禁止使用设备机架上电源。

  7、保持机房清洁卫生,及时将工作垃圾清理干净并放入指定位置。

  8、离开机房前,必须清理作业现场,切断施工电源,检查火源及其他不安全因素,确认安全后才能离开工作现场,必要时告知随工人员或机房值班人员。

  第二条管道内施工注意事项

  1、先将井盖打开通风,确认已经没有有毒气体后方可下井施工。

  2、严禁踏踩、碰撞、弯折井内装置及光、电缆,下井时应用梯子辅助。

  3、人井周围应作警示标志,并有专人巡查。

  4、确须动刀、动锯截断梅花管、子管或光、电缆,或用专业工具打开接头盒时,必须由专业人员反复确认无误后方可继续,严禁误伤其它在用线路。

  5、井内严禁烟火。确须动火,必须妥善隔离并保护好井内光、电缆及其它装置,确认安全后方可继续。

  6、施工完毕后,应仔细清理井内工具、垃圾、火种及火源,确认安全无误后方可盖好井盖离开现场。

  第三条机械顶管及微控定向钻作业注意事项

  1、必须派专人负责,监督质量及安全。

  2、施工前应办理必要的施工许可手续。

  3、施工前必须仔细勘察拟穿越的设施情况,采取必要的技术措施,保证设施不受影响。

  4、施工前必须仔细勘察作业区域的地下管线情况,严格拟定入点、出点、深度,确保地下管线安全。

  5、施工区域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保证交通安全。

  6、施工完毕应仔细清理并恢复作业现场,不留工余料,不留工作及生活垃圾,不留任何安全隐患。

  第四条要经常检查和督促施工机具的维修和保养,保证施工机具安全完好。必须做到正确使用、正常保养、专业维修工机具和仪器、仪表,不得野蛮使用和强拆强装,特别注意工机具、仪器、仪表在使用和运输过程中的安全。在使用电器设备过程中,临时配电箱必须安装接地保险,电气设备必须接地良好。

  第五条公路、铁路、桥梁、涵洞、河流及堤坝等特殊地段施工,应办理必要的施工许可手续,采取妥善的安全保护措施。

  第六条杆路施工时要注意关键工序环节的安全,及时拆除临时拉线;登高作业,必须系安全带、戴安全帽、穿绝缘防滑鞋,六级以上大风、大雾及下雨天气禁止登高作业;布放钢绞线及光缆时随时观察钢绞线和光缆的质量及受力情况,避免吊线、光缆受到外力损伤,严防在紧线过程中出现嘣断伤人的意外发生。

  第七条布放过公路钢绞线及光缆时,应设置警示标志并有专人指挥来往车辆。钢绞线及光缆布放后要采取妥善措施,避免过往车辆碾压、挂蹭,危及线路安全及交通安全。

  第八条直埋线路开沟、架空线路挖坑前,应仔细识别并确定其它地下管线的走向及交越的准确位置,通知维护单位人员到场并采取妥善保护措施之后方可施工。在地下管线情况没有摸清之前严禁动土,严防误伤其它地下管线造成重大安全事故。

  第九条线路与其他架空通信线路交越时,我方线路尽量从其上方通过。施工时现场必须有专人负责,并采取妥善的.防护措施,防止挂蹭引起的他方线路损伤。

  第十条线路施工经过村镇、电力线(不明线路按电力线对待),施工时应清理现场劝离闲杂人员并采取有效的保障措施,必要时应协调地方停电后施工。特别是在高压线附近施工时,施工现场必须有专人负责,并采取妥善的防护措施,严防作业人员或钢绞线、光缆触碰高压线造成事故。

  第十一条布放光缆时应适当配置工、机具及人员,严防光缆外皮损伤、打背扣、断纤、腾空(直埋)等质量事故的发生,并应有专人检查,一旦发现及时处理,防止损失的进一步扩大。

  第十二条施工过程中,现场需要临时存放光缆、钢绞线、电杆、标石、标志牌等材料时,应尽量远离公路,严禁占用公路路面、路肩,避免因占道引发交通意外事故。

  第十三条施工过程中留下的沟、坑等应及时回填,个别地段因工程需要不能及时回填的必须有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严防交通事故或牲畜跌入其中造成损失。

  第十四条雨季在公路、铁路、桥梁、涵洞、河流、堤坝、房屋等设施附近动土后必须立即修复,严禁因雨水冲刷危及设施安全。

  第十五条在运送光缆、电杆、钢绞线过程中,严禁车厢同时乘做施工人员,并要将光缆、电杆、钢绞线做好固定,保证稳固,行车前要有专人进行检查,防止在运送过程中发生意外。

  第二章交通安全管理

  第十六条要求所有施工车辆:卡车限速60公里、面包车及客货车限速80公里、轿车限速100公里。同乘人员不允许睡觉,随时观察路况和司机状态,遇见司机违章驾驶要及时提醒和制止。

  第十七条所有施工车辆必须保证车况良好、手续完整、保险齐全。

  第十八条驾驶员每日检查机动车是否保持车况良好、车容整洁,检查制动器、转向器、喇叭、刮水器、后视镜和灯光装置是否保持齐全有效。

  第十九条驾驶员必须遵守下列规定:出车时须携带驾驶证和行驶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饮酒后不准驾驶车辆;不驾驶安全设备不全或机件失灵的车辆;在患有妨碍安全行车的疾病或过度疲劳时,不驾驶车辆;车门、车厢没有关好时,不准行车;不准在驾驶车辆时打手机、吸烟、饮食、闲谈或有其他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

  第二十条全体施工人员必须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充分认识到交通安全关乎自身及他人的生命及财产安全,自觉地遵守交通规则,时刻防范交通事故的发生。

  第二十一条路边施工时,应用警示牌、警示带隔离施工区域,必要时设置路障,并设专人指挥过往车辆。所有施工人员应注意身边的交通状况,随时注意观察来往车辆情况。

  第二十二条在运送光缆、电杆、钢绞线、角钢、或其它较大、较重材料或设备时,要将材料或设备做好固定,保证稳固,行车前要有专人进行检查,防止在运送过程中发生意外。

  第二十三条光缆、钢绞线、电杆、标石、水泥标志牌及其他材料或设备禁止放置在路肩或路边,避免因占道引发交通事故。

  第二十四条路肩、路边施工完毕后应及时清理并恢复施工现场,不留工余料,不留工作及生活垃圾,不留任何安全隐患。

  第三章防火、防盗、防煤气和食物中毒

  第二十五条施工现场应采取防火措施,并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在室内、草原、森林及易燃地带施工严格按其管理办法组织施工。

  第二十六条易燃、易爆物品应放单独仓库专人保管,严禁与施工人员宿舍在同一建筑物内,并应当与施工人员宿舍保持安全距离。

  第二十七条施工人员要保护好个人财物,外出施工时,留守人员(如炊事员)有看护好宿舍及宿舍驻地存放的施工材料的责任。

  第二十八条驻地外施工现场临时屯放的施工材料,需过夜时应设专人看护。

  第二十九条驻地和宿舍,应当保持环境整洁,材料、物品、工机器具摆设有序,不得乱丢乱弃废弃物品。

  第三十条每日应有专人负责检查驻地存放的施工材料及工机器具的安全。

  第三十一条使用煤炭炉灶取暖的宿舍,必须安装排烟筒,并保证室内空气通畅。各队队长及安全监督员每日晚间要检查宿舍取暖设施运转情况,确保使用的取暖煤炉烟道通畅,防止煤气中毒情况的发生。

  第三十二条炊事员应经体检合格后方可上岗,注意个人卫生,保持厨房整洁,保证燃气灶具、气罐、管线安全无泄漏。特别要注意食品安全,不吃腐败及不明食物,不饮用生水,避免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建筑施工项目资料的管理制度(通用11篇)11

  第一条、项目文件的整理

  1、建设项目所形成的全部项目文件在归档前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并按档案管理的要求,由文件形成单位进行整理。

  2、建设单位各机构形成或收到的有关建设项目的前期文件、设备技术文件、竣工试运行文件及验收文件,应根据文件的性质内容分别按年度、项目的单项或单位工程整理

  3、勘查、设计单位形成的基础材料和项目设计文件,应按项目或专业整理。

  4、施工技术文件应按单项工程的专业,阶段整理;检查验收记录、质量评定及监理文件按单位工程整理。

  5、设备、技术、工艺、专利及商检索赔文件应由承办单位整理;现场使用的译文及安装调试形成的非标准图、竣工图、设计变更、试运行及维护中形成的.文件,工程事故处理文件由施工单位整理。

  第二条、项目文件的组卷

  1、组卷要遵循项目文件的形成规律和成套性特点,保持卷内文件的有机联系;分类科学,组卷合理;法律性文件手续齐备,符合档案管理要求。

  2、项目施工文件按单项工程、单位工程或装置、阶段、结构、专业组卷:项目竣工图按建筑、结构、水电、暖通、电梯、消防、环保等顺序组卷;设备文件按专业、台件等组卷;管理性文件按问题、时间或项目依据性、基础性、竣工验收文件组卷;监理文件按文种组卷;原材料试验按单项工程、单位工程组卷。

  3、案卷及卷内文件不重份;同一卷内有不同保管期限的文件。该卷保管期限从长。

  第三条、案卷与卷内文件的排列

  1、管理性文件按问题、时间或重要程度排列。

  2、施工文件按管理、依据、建筑、安装、检测试验记录、评定、验收排列。

  3、设备文件按依据性、开箱验收、随机图样、安装调试和运行维修等顺序排列。

  4、竣工图按专业、图号排列。

  5、卷内文件一般文字在前,图样在后;译文在前,原文在后;正件在前,附件在后;印件在前,定(草)稿在后。

  第四条、卷内编目,装订必须符合规定要求

  第五条、声像材料整理

  声像材料整理时应附文字说明。对事由、时间、地点、人物、作者等内容进行著录。

  第六条、项目文件的归档

  1、建设单位各机构、各施工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应在建设项目完成后,将经整理,编目后所形成的项目文件按合同协议规定的要求,向建设单位档案管理机构归档。

  2、根据基本建设程序和项目特点,归档可按阶段分期进行,也可在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完成并通过竣工验收后于竣工验收文件一并归档。

  3、归档文件应完整、成套、系统。应记述和反应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施工及竣工验收的全过程;真实记录和准确反应项目建设过程和竣工的实际情况,图物相符,技术数据可靠、签字手续完备;文件质量应符合项目文件质量要求的规定。

  4、勘查、设计、施工及建立单位需向本矿归档的文件,应按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和附表1的要求单独立卷归档。

  5、外文资料应将题名、卷内章节目录译成中文,经翻译人、审校人签署的译文稿与原文一起归档。

  第七条、项目文件的归档审查

  施工单位在项目竣工文件收集,编制和整理后,应依次由竣工文件的编制方、质监部门、监理部门对文件的完整、准确情况和案卷质量进行审查或三方会审,经建设单位确认并办理交接手续后连同审查记录全部交建设单位档案管理机构。

  第八条、项目文件的归档时间

  1、除受委托进行项目档案汇总整理外,各施工承包单位应在项目实体完成后三个月内将项目文件向建设单位归档;有尾工的应在尾工完成后及时归档。即:在其项目鉴定、竣工后或财务决算后三个月内归档,周期长的可分阶段、单项归档。

  2、外购设备仪器或引进项目的文件材料在开箱设备验收或接收后即时登记,安装调试后归档(任务结束后一周内向上级档案室移交)。

  3、电子文件的逻辑归档实时进行,物理归档应与纸质文件归档时间一致。

  4、磁带、照片及底片、胶片、实物等形式的文件材料应在工作结束后及时归档(一周内)。

  5、下列文件材料应随时归档:

  5.1、变更、修改、补充的文件材料;

  5.2、矿内部机构变动和职工调动、离岗时留在部门或个人手中的文件材料;

  5.3、矿产权变动过程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5.4、其他临时活动形成的文件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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