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课外读物管理制度(通用5篇)
在生活中,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了维护正常的工作、劳动、学习、生活的秩序,保证国家各项政策的顺利执行和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订的具有法规性或指导性与约束力的应用文。拟起制度来就毫无头绪?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购买课外读物管理制度(通用5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购买课外读物管理制度(通用5篇)1
第一条图书资料的借阅仅限于总部员工。
第二条借阅图书,需填写《图书资料借阅登记表》。
第三条借阅者要爱护图书资料,严禁圈划、批注、污损、折皱等。如发现上述问题,档案员要追查当事人的`责任。
第四条借阅图书资料不超过半个月,到期后仍需借阅的,应向档案室说明情况,办理续借手续。退还图书时,档案员要当面查看,确认无第二条所述情况时方可注销登记,否则将追查处理。
第五条凡出差时间在一周以上者、调离总部的员工、辞职辞退人员,外出、调出、离职前须归还所借图书资料,否则不予办理离职有关手续。
图书资料申购程序:
第一条总部每月100元的图书资料购置费,用于资料的更新。各管理中心与行政管理中心沟通,视图书资料购置费使用情况购置。
第二条各管理中心职员需购材料时,填写《图书资料购置申请》,报经行政管理中心统一购买,所购资料价值超出100元的,《图书资料购置申请》需总裁签批。
第三条购置资料需有发票,报销单据需档案室签字方可报销。
购买课外读物管理制度(通用5篇)2
让孩子养成爱读书的好习惯,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挂你,防止问题读物进入校园,充分发挥课外读物的育人作用,威海市新苑学校特制订《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制度》如下:
一、明确责任制度
成立“课外读物推荐和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核把关,禁止任何人以任何形式进校销售课外读物,禁止任何人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
二、严格读物管理
1.建立健全进校读物审查机制,不使用未经审定的教材,校本课程不编写出版教材。
2.学校给各位家长推荐的各学段“学生课外读物目录”必须是在国家批准的《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教材发展中心中小学生阅读指导目录》中选择,每学年1次推荐,并由学校分管领导审核才可向家长推荐。
3.各任课教师、班主任要加强对学生携带进入校园读物的管理,发现问题读物应及时予以有效处置,消除不良影响。
4.接受捐赠书籍必须先明确来源,由学校或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审核把关,明确价值取向和适宜性。
5.不接受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校园内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等活动销售课外读物。
三、优化阅读环境
1.设立读书节、读书角等,优化校园阅读环境,推动书香校园建设,使学生喜欢阅读,感受阅读的.乐趣,引导学生爱读书、善读书、多读书,读好书、读经典,夯实学生文化知识基础,激发学生的阅读兴趣,培养良好阅读习惯。组织开展全民阅读系列活动。
2.教务处负责组织本校课外读物的遴选、审核工作。推荐原则、程序按《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的通知》执行。要广泛开展阅读能力提升工程,以语文教研组为主体成立专家组,参照《教育部推荐新课标中小学课外阅读书目》,结合实际制定适合本校学生阅读能力的推荐书目,向学生推荐经典类和前沿类的优秀读物。
3.学校图书馆定期更新图书,提高图书馆的使用率。严格遵守图书室和班级图书增新剔旧和进室、进班审查制度,及时补充更新适合学生阅读的图书。
四、做好家校沟通
1.引导家长和学生从正规书店选用读物,不要选购和使用盗版读物,不要选购和使用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违背的读物资料,净化中小学的用书环境。
2.学校每学年按上级主管部门要求,经过严格程序筛选、推荐各学段学生课外读物目录供家长为孩子购买课外读物时参照,遵循自愿原则,不强制购买,学校不组织统一购买。家长和学校共同努力,切实加强对学生良好阅读习惯的培养。
五、强化督导落实
学校严查各班乱征订、购买教辅资料和强制或推荐暗示学生在特定地方购买图书情况,一经学校发现将取消教师职务晋级、评先评优资格。同时,建立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报备制度,畅通社会和群众监督渠道,接受社会监督。
本规定自20xx年9月1日起执行。
购买课外读物管理制度(通用5篇)3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为了营造良好的读书氛围,让每个同学都能享受书海遨游的快乐,我们建立了班级图书角。为规范,有序地组织好图书的借阅工作,营造书香班级,让班级洋溢着书香气息,让书香浸润同学心灵,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1、学生借阅图书应先翻阅《图书目录》后,向图书管理员(班级图书管理员:张丽莎、李潇庆)提出所要借阅的书名及编号,不准随意在图书角乱翻乱拿。
2、每位同学每次只允许借书一本,要写上书号,借阅人姓名及借阅时间。
3、每次借书必须经班级图书管理员允许,并确认签字后方可将书拿走,归还时也必须有图书管理员的签字并注明归还时间。
4、借阅图书时,同学们应自觉排队,听从图书管理员的安排。
5、借阅时间为每天早点时间。所借图书归还期限,最长不可超过两周,以便于其他同学借阅。逾期未还者,停借一周。最短2日后归还,以保证认真读书。
6、借阅者应爱护图书,严禁图画,撕割,如有污损,撕割,涂写或丢失的现象,严禁在图书上画线、批注或涂写,如有发现者,要赔偿相同版本的图书或按原价2倍赔偿(图书丢失有记录的借去者赔偿,无记录的`班级同学共同赔偿)。
7、班级每位同学都要自觉维护班级图书的安全,要每位同学都成为班级图书的管理者和保护者。
8、图书只能在读书活动课及课余时间阅读。上课、早读、午自习均不可阅读。违者取消借阅资格一个月。
9、图书管理员要做好防盗、防潮、防蛀等保护工作;做好书刊的清点、整理、修补、保管等工作。
10、放假前一周,由图书管理员清查一次借出的图书,把未还图书人的姓名及书名、单价抄送班主任处理。
11、学生休学、转学前必须归还清楚所借阅的图书。
12、图书角不向其他班级、校外开放。贵重图书须经班主任同意后借阅。
13、图书角开放时间:星期一到星期五的每天早点时间。
购买课外读物管理制度(通用5篇)4
为了有效地管理好班级图书角的图书,提高班级图书角图书的使用效果,根据本班的实际情况,特制定管理制度如下:
1、班级图书为同学自愿流转,所以都记录的各自的归属名字。
2、凡本班学生借阅图书,必须由班级图书管理员允许,每次每位同学只能借阅一本图书。
3、借阅图书要爱护,最长不可超过两周归还,以便于其他同学借阅;最短也不可3日内归还,以保证认真读书,并减轻管理员的工作负担,到期后仍需继续使用者可续借并进行续借登记。不准在图书上乱写、乱画等,如有损坏或丢失要按照图书原价的.2倍赔偿,所受到的金额作为图书的修补及对同学、图书馆的赔偿。
4、借书时,需认真检查图书有无破损情况,如发现应及时交负责的同学进行登记。
5、借阅图书阅读完后,要按时找图书管理员办理归还手续,并做好记录。
6、每周放假前,由图书管理员清查一次借出的图书,做到图书全部归还。
7、学生休学、转学前必须归还清楚所借阅的图书。
8、图书角不向其他班级、校外开放,若需借阅经由班主任同意。
9、图书角开放借阅时间:每天中午,其他时间由老师决定。
10、图书管理员负责借阅图书的清点、整理、登记,简单的修理工作。
购买课外读物管理制度(通用5篇)5
一、凡进入阅览室的读者,须持图书馆(室)阅览证且经值班人员验证后,方可进入阅览室阅览,包、书籍、书夹不得带入。
二、阅览室是文明的学习场所,读者应自觉保持阅览室的整洁、安静,不得在室内吃东西、乱丢纸屑、声喧哗,不准抢占座位及随意搬动桌椅,不得在阅览室内拨打或接听手机。
三、读者取书时,必须将代书板插入新取图书的位置,阅览后自觉归架。
四、阅览室图书,只限于阅览室阅览,概不外借,若需复印者,须按书价的5倍缴纳押金后,方可带出发阅览室复印,并要求及时归还,对2小时后仍不归还者,每小时处以押金的10%罚款。
五、爱护公物人人有责,读者应爱护阅览室内的一切公共设施,不得在阅览时撕剪、勾画、圈点图书,违者将受到严肃处理。
六、为确保图书馆的.安全,禁止在阅览室内任何地点吸烟,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入阅览室。
七、经出口通道时,如遇监测器报警,有关人员应主动接受值班工作人员检查,不应有不文明礼貌的言行。
八、有意在阅览场所藏匿书刊资料或未办理手续擅自将书刊资料带出阅览室者,以窃书论处,并以书价的10倍处以罚金,对损坏阅览室书籍资料、设备设施、情节严重者应报学校行政或当地部门处理。
图书借阅制度
一、教职工经本人申请可办理借书卡,入学新生由班主任统一组织申请办理借书证。教职工和学生凭借书证(卡)借书。
二、借书证限本人使用,每次可借1-3本图书,借期不超过10天。到期未看完者,须办理续借手续。
三、教师借阅与本学期所任课程相关的专业书或专业参考书,借期四个月,到期全部归还。
四、工具书和善本书一律不外借,只限在资料室内查阅。
五、读者要爱护图书,不得污损、撕毁、批注和丢失,如有上述情况应按制度赔偿。对于违章的读者,在未办妥有关赔偿手续前,暂停其借阅权利。
六、借书证限本人或专人使用,应妥善保管,如发生代借、冒借等现象,概由领证人负责。借书证和借书卡丢失,应立即到图书馆挂失,图书馆(室)将于每学期初集中办理补发手续。
七、书刊遗失,尽量购买原版本图书赔偿,否则以书刊价格的1~20倍赔偿。图书馆(室)将所有罚款与赔书款,全部纳入购书经费。
八、教职工调离学校,学生毕业离校时应交回全部借书证(借书卡),还清所借图书。
图书管理制度
一、及时办理登记手续,建好三本簿册:1.图书种类登记册;2.图书分类登记册;3.图书借阅登记册。凡添置图书要及时上册,图书分类入柜,专柜保管,分类、号目整理有序。
二、严格安全措施,防霉、防蛀、防尘、防鼠咬。
三、管理员要认真办理借阅登记手续,师生借阅图书一般不得超过十天,超过十天需办理续借手续,超过三十天作遗失处理。对遗失者要追还书款。
四、学校图书不向外开放。外单位急需借阅,经校长同意可办理借阅手续。
五、管理员要认真负责工作,每月清查图书一次,填写图书变动情况表,室内保持清洁,搞好清卫工作,柜窗上不积悬灰。
六、未经同意,奋理人员不得入内。
图书、清点、剔旧和处理方法
一、剔旧工作必须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
二、剔旧工作必须专人负责,准备剔旧的书刊先广泛征求有关人员的意见,再报学校领导批准后方可执行。
三、剔旧的具体范围:1)内容陈旧过时的书刊。2)长期以来无人问津或很少有人借阅,流通率极低的书刊。3)复本过多造成积压的书刊。4)内容重复的图书资料。5)凡有关部门明文规定或通知,内容不健康应停止流通的书刊。6)经过长期借阅周转,残破不全无法修复的书刊。
四、凡被剔旧的藏书资料,都应在财产登记薄和公务目录上予以注销,并及时造好清册,一式两份,一份图书馆留底,一份报总务处备案。
五、对被剔除的书刊可分别采取调拨、交换、削价处理和报废等方法处理。剔除工作每二年可进行一次,并做好总结工作。
图书馆书刊污损、遗失赔偿制度
一、凡借阅本馆书刊有污损或遗失,应由借书人或借书单位负责赔偿。
二、凡确系丢失书刊,可购相同版本图书偿还或按下列规定赔偿:
1.当年新购各类图书按原价3-5倍赔偿。
2.一般文艺书籍按原价2-3倍。
3.系列图书丢失其中一册,按全套书价3-5倍赔偿。丢失单本期刊,按本刊全年总价2-4倍赔偿。
三、凡不爱护图书,对所借书刊污损有以下情况者,均按本馆规定分别进行教育,处于罚款与赔偿。
1.遗失图书书背袋或损坏书上条形码者罚款1-2元。
2.图书封皮有污损,有乱写乱画或撕页者罚款1-2元。
3.书内有撕页或剪裁者,不超过三页,由读者本人复印装订,并酌情罚款1-3元。超过三页者,按原书价3-5倍罚款。
4.全书污损严重,不能继续流通者,按丢失图书处理。
四、读者办理赔偿手续后,在一个月内又找到原书或买到相同版本书刊者,可按收据办理退款手续,并收手续费2元。
音像资料使用规则
一、音像电子教材应按照国家颁布的《非书资料著录规则》或上级电教部门的统一要求,做好编目和上架。
二、有些内容过时、破损或音像质量下降影响继续使用效果的资料应及时清理,并予以注销。
三、编目时做到统一、规范、有序,则查找比较方便。
四、对每一位老师借用的音像电子资料都必须详细记录,包括出借日期、资料类别、数量等。应要求教师在资料用毕后及时归还。对归还的资料应逐一检查,并注销相应的出借记录。对由于借用者主观原因导致破损或丢失的资料,应要求借用者按规定赔偿。为便于查询馆藏资料情况和出借情况,把馆藏资料目录和出借情况及时输入到计算机服务器中。
五、做好音像电子教材的日常维护工作。对资料的维护要针对不同媒体类型采用不同方法。录音、录像资料要注意防磁、防晒、防潮。对于VCD、CD-ROM之类的资料要注意防尘和防划伤,要定期清洁。
图书馆设备管理制度
一、图书馆主机房应保持整洁,未经专人许可,不得上机操作、移动设备。
二、专人负责计算机系统维护,经常做好数据备份工作。
三、上机操作的工作人员、学生图书服务员需经过培训。
四、外来软盘不得上机使用,经常做好计算机清除病毒的工作。
五、建立图书馆设备使用、维修、故障原因、故障处理办法的工作台帐。
六、图书馆内各种设备,每月进行一次除灰工作。做好防尘、防潮、防盗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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