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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打卡考勤的管理制度(通用20篇)
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制度对人们来说越来越重要,制度对社会经济、科学技术、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对社会公共秩序的维护,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到底应如何拟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学校打卡考勤的管理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学校打卡考勤的管理制度 1
一、考勤制度
1、全体教职工实行坐班制。
2、不无故迟到、早退,上班时间必须准时到校。
3、教职工凡是需要请假者,一般情况必须事先按规定程序填写统一印制的《请假条》,办理请假手续。特殊情况因来不及办理请假手续的,可用电话请假,但事后应尽快按规定补办手续,否则视为旷工。
4、请假半天以上(包括半天),必须主管部门主任请假(班主任向政教主任请假);请假一天以上三天以内(包括三天),必须向分管校长请假;三天以上必须向校长请假,并提前两天以便学校妥善安排好工作;请假一周以上,应报请科教体育局批准。
5、请假手续一式两份,一份交校办存底,一份交教研组长考勤,由教研组长交总务统计。
6、病假凭医院证明;函授学习请假凭面授通知;对婚假、产假、丧假以及哺乳期的女教师的照顾,按有关规定执行。
7、假期期满应及时主动向批准部门销假,否则,视同超假处理。如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校,应主动、提前办理续假手续。
8、不存在补假,工作时间没有特殊情况不得随便离岗,未经请假或请假未批准,不得擅自离校,如有违者按旷工处理。确实需要请假的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出校门必须出示出门条,否则门卫不予出门。(出门条是用于出门办事,出门条使用一次不得超过半天,不能代替请假条)
9、病、事假条必须分管领导或主管部门领导签字方能生效。
二、考勤办法
绝大多数教职工都能自觉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但仍有极少数教职工,出门不出示出门条,无故迟到、早退等,为严明纪律,做到一视同仁,采取以下方法考勤:
1、早上、下午考勤签到制,早上、下午负责签到同志提前20分钟到岗,本着认真负责态度进行工作,一视同仁,禁止代签(代他人签到的发现一次,扣代签人50元)。
2、迟到5分钟以上10分钟以内,每次扣考勤奖5元,10分钟以上半小时以内扣10元,半小时以上一小时以内扣15元,超过1小时不足2小时扣25元,超过2小时按旷工半天处理。一月累计不够扣的再从福利中扣除,(检查早退现象一般采取不定时抽查,抽查时间一般为下班前20分钟开始)。
3、对于中途溜号情况,一经发现,半小时以内每次扣20元,一小时以内每次扣40元,一小时以上2小时以内每次扣80元,以次类推。(不定时进行中途抽查,抽查到的教职工按上述时间计算。)
4、迟到的'或因其他原因(包括公事)未签到的教职工到校后应立即补到,并按第2条款内容执行。
5、教职工大会一般不得缺席,确有特殊情况应向学校领导请假,无故缺席一次扣20元,迟到5分钟以上10分钟以内扣5元。
6、旷工半天扣除半个月职务津贴;半天以上1天以内扣除一个月职务津贴;1天以上2天以内(含2天)扣两个月职务津贴;2天以上上报区科教体育局,按教科体育局意见处理。
7、不论公事、私事都要事先调好课,每缺一节课扣除一个月职务津贴。因缺课造成后果者,视情节轻重,追究其相关责任。
学校打卡考勤的管理制度 2
为严肃教学纪律,提高教学质量,经学校研究决定:试行“应城一中坐班考勤制度”。
一、考勤对象:
全体教职员工。
二、考勤内容:
坐班考勤与课堂考勤。
三、坐班考勤办法:
坐班考勤实行弹性与基本时间坐班相结合。教师的坐班实行弹性,行政教辅人员规定基本的坐班时间。
1、教师坐班:教师保证每天4个钩的考勤,高三教师全天候坐班。
2、行政教辅人员坐班;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为基本坐班时间。
3、教师坐班考勤由年级处当日值班人员分早、中、晚时段巡查核对。教师课堂考勤由年级处当日值班人员和各班值日学生核对后确定。
4、行政教辅人员由校行政办值日人分上、下午规定的时间考核。
四、奖惩办法。
1、全勤奖:教师每月完成100个钩,又无缺课现象,可享受全勤奖。行政教辅人员完成每天的基本坐班时间,无旷工现象,可享受全勤奖。
2、处罚:教师每月累计少于100个钩,全勤奖只发一半或不发,教师无故旷课一节,除扣除一节课的平均津贴外还扣除全勤奖,一月无故旷课累计达五节者,不发当月课时津贴。事假和病假按天数扣除课时津贴。
行政教辅人员:每月累计少于100个钩,全勤奖只发一半或不发。无故旷工半日,扣除当天的课时津贴,一月无故旷工累计五天,不发当月的`课时津贴。事假和病假按天数扣除课时津贴。
五、年级处每月向学校报送教师坐班和课堂考勤表。
办公室每月向学校报送行政教辅人员考勤表,汇总后核实每个教职员的当月津贴。
学校打卡考勤的管理制度 3
为了加强学校的管理,规范教职工的教育教学行为,增强教师遵守纪律的自觉性,提高工作效率。根据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请假及其处理
㈠、请假类别
1、事假:因事必须由教职工本人亲自处理者,可请事假。
2、病假:因病不能坚持正常上班者,可请病假。
3、公假:因公外出办事、开会或培训等,可请公假。
4、产假:持有生育卡的女职工,产假为90天;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怀孕在四个月以上七个月以骨流产的给假四周,七个月以上者给假六周;产假期满因病需继续治疗且有医院证明者,按病假休息,做人流术的给假两周。
5、婚假:教职工结婚给假一周。
6、丧假:父母或配偶亡故给假一周,如假期满需继续请假者,按事假处理。
㈡、批假权限
1、两天以上(包括两天)请假由校长批准。连续请两天假的第二天也要由校长批准。
2、一天假由主管副校长批准。
3、临时假由教导主任批准。
4、会议请假由主持会议的相关领导批准。
㈢、请假手续
1、凡请假者必须填写请假条,并按请假类别交验相关证明,经批准后生效。
2、有事必须提前履行请假手续,不许他人代为请假,因病或因紧急事故确属来不及提前办理请假手续者,可托亲属代为履行请假手续(电话,过后补办手续)。
3、除紧急事故或不得己情况外,各类会议原则上不予请假。如确需请假,按事假半天对待。
4、事假必须提前一天请假。
5、请假批准后,必须将请假条交教导处,请假期间内工作任务或内容安排告知相关领导。假期期满后,须及时返校销假。临时假销假不及时按告知销假的时间为准。
6、学校根据需要可查阅请假者病历、检验相关证明,如发现弄虚作假等情况,取消准假,并视其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或纪律处份,误工时间按旷职处理。
㈣、假期待遇
1、事假一天,扣20元,在教育教学过程考核中扣1分。
2、病假一天,扣10元,在教育教学过程考核中扣0.5分。
3、产假、婚假、丧假,不扣款。
4、迟到、早退一次(以签到、会议点名为准),在教育教学过程考核中扣0.5分;代替签到者;每次双方各扣0.5分。
5、会议、活动请假一次,在教育教学过程考核中扣0.2分。全年累计请假(包括病假、事假等)一月以上者,不享受学校发放考核资金,当年职称考评不能评为优或良,不能评为先进。
6、学期设全勤奖100元,临时假不超8次(每次临时不超1小时,超1小时按2个临时小假,超了3小时,按半天)。
二、旷职及其处理
1、未办理请假手续,无故不到校上班者,或本人虽提出请假,续假手续,但未批准而擅自离校者,按旷职处理。
2、请假到期不按时办理销假和续假手续,又不按时到校接受工作安排者,按旷职处理。
3、教职工旷职半天,扣30元,在教育教学过程考核中扣2分。
4、教职工旷会一次,科任老师无故旷课一节者,考核中扣2分,扣10元。
5、管理、后勤、教辅人员工作具有阶段性,平时请假按正常对待。
三、健全考勤制度
1、全体上班的教职工实行坐班制,不得随意离岗。
2、全体上班教职工须按时签到上班。
3、在年度考核排名中,对各类请假或旷职人员,按请假和旷职时间的`多少,在考评结果中扣除相应的分值。
4、考勤结果实行月汇总制,由教务主任汇总,每月公布一次。
5、对出全勤的教职工在年终考评中给予适量加分。
学校打卡考勤的管理制度 4
1、学生必须遵守学校规定,按时到校,学生困事、因病不能到校上课应按规定请假,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不上课者作旷课处理。
2、 上课铃响后,即进入教室,否则作迟到处理,下课铃未响离开教室作早退处理,下课铃响前5分钟离开教室者作旷课处理。
3、 学生请病假,须有医生或家长证明,在离校前来不及请假者,返校后应立即持证明办理补假手续。学生请事假应在事前持家长证明或由家长来校请班主任办理。
4、 因病或因特殊情况不能上体育者,须持医院证明到学校医务室办理免上体育课证明,否则按旷课论处。
5、 请假在三日内(含三日),由班主任审批,请假在三日以上由政教处批准,请假要有充足的理由,否则不予办理。
6、 各班设立考勤簿,选派认真负责的同学担任考勤员,严格考勤,及时填写。
7、 各班每周小结一次考勤情况,每月向政教处报告一次,期末总结评比,对全勤的同学和作负责的.考勤员要给予表扬和奖励,学生的出勤情况要记入学生手册,并纳入操行评定内容。
8、 迟到、早退较多的班不能评为“文明班级”和“优秀班集体”,严重旷课的学生应按违纪学生处分条例进行纪律处分。
学校打卡考勤的管理制度 5
一、执行考勤制度是建立学校良好秩序的必要措施,通过考勤全面了解学生的学习、生活等各方面情况,及时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组织纪律性教育,培养学生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纪律的良好习惯。
二、学生必须积极参加教育计划的一切学习活动,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早退。学生早读、上课、晚自习、实验、实习、升旗、课间操及学校规定的`一切集体活动都实行考勤,因故不能参加者必须请假,凡未请假或超过请假者均以旷课论处,由各班按管理条例进行处理,具体执罚。
三、因病或特殊事情不能参加学习及活动者,必须事前填好请假单,办理请假手续。病假需要医生证明,请假一天以内由班主任批准,一天以上三天以内由年级主任批准,三天以上报政教处请主管校长批准。
四、放假回家应按规定时间离校和返校,无故提前离校或不按时回校者,作旷课论处。放假没有按时返校者,又没有家长的电话请假,班主任在当天晚上要与家长取得联系,核实学生的真正去向,按管理条例进行处理。
五、学生请假必须凭家长签名的请假条,或电话请假。班主任将学生及家长签名的请假条统一收藏保管,然后要求学生填写政教处下发的请假条,班主任签名同意后,门卫才给予放行。
六、自习、上课的考勤由当节任课老师负责,各年级部自行制定学生考勤登记表,任课老师按学生到岗情况在登记表上填写:“全到”或“缺几人”,并签名,若有缺勤的,课后务必通知班主任,同时值日班干应在班务日志计载具体情况。其它情况考勤由值日班干负责。
七、发现无故旷课的学生由班长及时向班主任报告,班主任应在第一时间通报家长,同时报告年级部主任,并调查了解学生去向,情况严重者报告政教处或校长室。查实情况后,按管理条例进行处理。
八、每天晚二班主任要检查班务日志,及时了解当天的考勤情况,对于未请假旷到的学生及时进行处理,查明原因,减少安全隐患,并告知家长。
九、每学期结束时,班主任须将学生全学期出勤情况抄入学生档案或成绩报告单并告知学生家长,且与评优相结合。
学校打卡考勤的管理制度 6
为了保证我校正常的教学和工作秩序,维护劳动纪律的严肃性,形成良好的校风、教风,使我校考勤工作有章可循。根据上级有关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行政、后勤人员由校长办公室考勤,中学部教师由中教处考勤,小学部由小教处考勤。
二、考勤实行每天签到制与当日领导随时检查相结合。
三、实行坐班制。
1、每天上午第一节至第四节课,下午第一节至第三节课为坐班时间,第一节课预备铃前必须签好签到薄,值勤领导认真检查记录当日考勤情况。
2、上午第四节课,无课和无工作安排的教师,可提前15分钟离校。下午第三节课后,无其它工作安排的.教师可离校。
3、不得代人签到,否则对代签人予以20元罚款,同时对缺勤者予以处罚,签到后应及时到办公室,否则作迟到和旷班处理。
4、严禁私自调课,一经查出按旷班处理。
四、迟到、早退、旷课、旷班
1、迟到一次扣款20元(包括早读、坐班、集会)
2、早退一次扣款20元(包括早读、坐班、集会)
3、旷课一节扣款30元,旷工半天扣款30元,有课的重复计算,依此类推。
五、请假手续
1、请假一天以内(含一天)必须到教导处登记,一天以上必须写出书面请假条,按批假权限审批后方可离校。
2、所有请假的必须到李主任处登记,并通知教导处。
六、批假权限
教师请假一天以内由教导处登记审批到李主任处登记;
两天以内由值日领导审批到李主任处登记;
三天以上由校长审批到李主任处登记;
行政领导请假一律由校长审批到李主任处登记。
七、请假类别与相关规定
1、法定假:婚假七天,晚婚假十八天;
女方产假两个月,晚育产假四个月零两天,男方七天;
丧假五天(直系亲属)路途远所用时间核定后另加,未尽的法定假按上级规定执行,不扣款。
2、进修假:
教师进修学习请假,必须有函授学校或组织单位的正式通知或学习考试安排,不扣款。
3、坐班假:
教师请假半天以内且不需要调课为坐班假,教师每月坐班假请6节不扣款,每次不超过三节;需代课的坐班假每节扣款2元,当月由教务处核消。
4、事假:
教师请事假两天以内不扣款。一学期累加3—7天之内扣款10元/天,超过部分按20元/天扣款。
5、病假:
病假需有市级(或本矿)以上医院证明,销假时需要有住院发票作证明。一学期病假七天以内不扣款,8—30天每天扣5元,30天以上每天扣10元,扣完除工资外的学期工作量及有关奖金福利为止。
7、护理假:
护理对像必须是教师的直系亲属(父母、夫妻、子女)住院(县级以上医院)治理。护理时间:每学期10天(含节假日)护理假。护理假超出规定时间的,按事假处理。
八、出差:
教师因公出差,按上班处理,但事先必须和考勤领导、教务处打招呼。
九、以上扣款每月结算一次,扣不完部分在工资中扣减。
十、满勤奖(含开会)
一个月满勤者30元,未出满勤者全扣,每月兑现。
十一、对考勤情况每月由教务处小结一次,每月校办公室公布一次,学期累计计入教师档案,以备教师评优、评先、晋级时作参考依据。
十二、本制度如有与上级文件不一致的,按上级文件办理,未尽事宜,解释权属校长办公室,本制度从本学期执行。
学校打卡考勤的管理制度 7
一、学生必须按要求在每学期开学前一天到校报到,自开学第一天起开始考勤。
二、学生上课、自习、实验及规定参加的会议和校内外活动均进行考勤。因故不能参加者必须请假。凡未请假、请假未获批准或超过假期未续假者,均视为旷课。迟到或早退四次以旷课一课时计。
三、在节、假日期间,必须按规定时间离校和返校,因故需提前离校或推迟返校者,须经班主任同意并报政教处批准;擅自提前离校或推迟返校者,均视为旷课。
四、对旷课学生,班主任要负责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其在一定范围进行检查。每学期旷课累计达12课时以上者,给予警告处分;达24课时以上者,给予记过处分;达48课时以上者,给予留校查看处分;达两周以上者,给予勒令退学处分。对旷课学生的处分,要按规定报批,并在校内张榜公布,同时通知其家长。
五、学生因故需请假者,通过班主任办理请假手续。请假3天以内,由班主任批准;请假3天以上7天以内,由政教处批准;请假7天以上,由主管校长批准。请假期满,应向班主任履行销假手续。
六、学生请假应事先办理手续,经批准后方为有效;除急病或紧急要事,一般不得事后补假。
七、学生请病假,须有校医务室或校外医院的休假证明;学生请事假,须有家长签署的请假条。
八、各教学班必须坚持每天考勤,政教处要定期公布各班出勤情况。
九、各教学班的'出勤和考勤情况,是班级量化考核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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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各班出勤总分为10分,全部没有迟到、早退或旷课现象得10分,若该班迟到一人扣0、5分,早退一人扣0、5分,旷课一人扣2分。
二、不论迟到、早退、旷课一律按纪检人员检查时为准。
三、学生因事因病不能坚持学习,必须履行请假手续,不得擅自离校,否则,按自动旷课论。学生每学期累计旷课72学时,学校以学生自动退学论。
四、学生请假在纪检人员检查时,必须出示假条,两天以内由班主任批准,两天以上经班主任同意,由校长批准方可有效。 五、班级应建立相应的考核制度,由各班班长负责掌握考勤。
六、纪检人员由值周教师、值周学生干部、值周学生担任,并由值周教师填写学生出勤公布栏。
七、值周领导和团队负责人无定期抽查。
学校打卡考勤的管理制度 9
为严肃校纪,规范教职工考勤管理,树立良好的校风、校貌,进一步稳定学校的教学秩序,确保教育教学工作顺利完成,根据《中小学教职工管理条例》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教职工考勤制度。
(一)考勤管理制度
1、每位教职员工都要自觉遵守学校的考勤制度,因病因事(包括函授学习)不能坚持工作,须由本人书写请假条,履行请假审批手续:1天以内由教导主任审批,1.5~2.5天由分管校长审批,3天和3天以上由校长批准。经批准后,教师持假条到教导处登记、调课,安排人代课或代班,职工到总务处登记,合理调配工作。事假要提前请;急病来不及请假的,一定要及时电话通知(最迟不得超过当日)严禁先斩后奏,否则,一律按旷工对待。假满返校要及时履行销假手续。
(1)病假:
a、每月允许半天(空堂)到医院看病,不扣出勤奖。
b、三天以上要有指定医院诊断书。需续假时,再次履行手续。一学年内,累计请假在半年以上者视为长期病休人员,列为编外休息。
(2)事假:逾假不归者,作旷工论处。每学期事假时间不得超过十天(法定婚丧产假除外)。
下列情况不扣除当月出勤奖:
a、婚假3天,晚婚18天。
b、丧假(直系即指祖父母、父母、子女):市县内3天,市县外5天。配偶的父母去世可视同直系对待。
c、产假:3个月,难产、晚育酌情另增15天。
d、流产:(采取上环措施失败者)休息15天,其它原因流产的以病假对待,一年内流产两次者,取消当年评优资格,并扣1个月考评奖;
e、做上环手术3天;
f、一月内教职工因独生子女生病请假半天,或教职工本人是独生子女者,因父母生病请假半天;
j、教职工子女在外省服兵役者回来探亲时,准假2天;
h、教职工子女结婚准假1天。
发当月出勤奖和当月考核奖;旷工三天,停发当月出勤奖和本学期考核奖;对长期旷工者要令其在教职工大会上深刻检讨,情节严重者,报市教委处理。
2、教师因公出差,市县内由分管校长和教导处安排,市外由校长审批,并报教导处备案。出差超过预定时间的,须经学校同意,否则,不核销逾期差旅费并按事假处理。
3、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坚持坐班制,坚守工作岗位。工作时间不闲聊,不互串办公室,不干私活。按时参加会议、培训、教科研活动和学校组织的各种集体活动。因特殊情况需要晚来,早走或中途离校者,要向年级组长及活动主持人口头请假,否则,按迟到早退处理。
4、严格遵守上下课时间,上课铃声落,任课教师必须进入教室,中途不得随意离开课堂。课间、课外时间不准授课,要给予学生充分的活动、锻炼和娱乐时间。
5、教师考勤教导处按月汇总。
(二)考勤细则
1、年级组长及中层以上干部请假由校长或分管行政的副校长审批。
2、请假期间若遇节假日,假期连同节假日合并计算。
3、外单位借调人员,停发学校一切奖金,不再享受学校的任何福利。
4、教职工申请调动,在办理调动手续前,应在校坚持工作,如擅自离岗,按旷工对待;接到调令后,应迅速办理移交手续,还清公物,结清各种帐目,再到校长室办理有关手续。
(三)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1、缺勤考核
⑴病、事假均停发假内的.课时津贴(按日平均数计算),并分别按每天1.5元、2元扣发出勤奖;月累计事假达4天者,扣发当月出勤奖的50%。
⑵函授学习请假,只停发假内课时津贴(按日平均数计算)。经学校批准的培训学习,按平均数发放课时津贴。
⑶50岁以上(含50岁)的教师,每月因病可休息1天。(不扣除奖金)
2、在岗考核
⑴上课迟到、课中随意离开教室或提前下课,发现一次扣除5元。
⑵在不影响工作的情况下,确因病、因事临时外出,教师必须向值勤行政领导口头请假,其他人员按管理层次履行请假手续,否则发现一次扣5元。
⑶因特殊原因迟到者,教师需向值勤行政领导说明情况(其他人员按管理层次履行),不说明的发现一次扣5元。
3、根据奖优罚劣的原则,学校对惹是生非、玩忽职守,造成不良影响者,视情节轻重,给予一定处罚。
⑴无故缺课1节扣10元。
⑵私自调课扣5元。
⑶在培训、会议、教科研活动和公益活动时间,迟到或早退1次扣罚1元,月累计3次按3元/次扣罚;缺席1次,扣罚3元,月累计3次按8元/次扣除。
⑷课内发生事故,视情节轻重,扣罚任课教师当月10~50元津贴,并酌情给予其纪律处分。
⑸对惹是生非、打架闹事、体罚学生等造成不良影响者,一律书面检讨,批评教育,扣除当月考评奖,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情节严重者,扣除本学期考评奖,并报县教委按有关规定处理。
4、各类人员的出勤情况应详细记载,教导处按周统计,按月公布。
学校打卡考勤的管理制度 10
一、请假制度
1、请假2周以内由学校审批,2周以上报教育局审批。
2、病假不超过2周,2周以上送教育局审批,事假每学期不超过7天,婚假5天,(晚婚的20天,要到教育局办理请假手续),丧假7天(指直系亲属死亡),产假90天,晚婚加15天,到教育局请假,护理假7---10天。
3、请假人必须到教务处领取学校专用请假条办理请假手续。
4、有急事或疾病不能到校的应托人请假,来校后及时销假并补办请假手续。
二、考勤制度
1.坚守岗位,不得随意离校,正常上班时间,无课时有事需离开,必须向学校打招呼,否则视为旷工。周五需乘早车者,必须经过学校批准后方可离开。
2.有事先请假再离开,拒绝口头请假,否则按旷工对待。假满不销假、续假的按旷工对待,外出考试、开会、出差、学习等超过规定时间不请假的`按旷工对待。
3.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特殊情况需晚来、早走或中途离开,需口头请假,否则按迟到、早退处理。
4.严格遵守上下课时间,上课铃声落必须进教室,中途不得随意离开课堂,不得提前下课,教室内不准打电话、玩手机。不得私自调课、换课。
5.教师考勤情况按周汇报并公示。
三、考核办法
1、上课迟到、课中随意离开教室或提前下课,发现一次扣除5元。
2、无课时有事需离开不口头请假的一次扣5元。
3、因特殊原因迟到者,需向学校领导说明情况,不提前说明的一次扣5元。
4、私自调课一节扣5元,缺会一次扣10元。
5、无故缺课一节扣10元,3次迟到或早退按旷课一节计算,上课迟到15分钟或早退10分钟按旷课对待。
6、旷工一天扣30元。
7、事假超过7天的每天扣除15元。
8、所有考核均从绩效工资或奖金中扣取。
四、检查、统计
1、教师考勤由教务处统一管理,每周汇总并公示,学期末统计。
2、上课情况由值周教师每天如实检查登记,校领导监督并每天抽查三次,发现未如实检查登记的,一次扣除值周教师日均绩效工资的2倍。
学校打卡考勤的管理制度 11
一、工作时间
1、中心学校上午10:30至下午4:30;
2、其它学校(点)上午10:30至下午4:00。
二、考勤管理
1、教职工由中心学校党支部及各村校进行考勤。考勤时要做到实事求是、公正无私,按实反映情况,按月填写考勤表,并于每月10日之前将前月考勤表报中心校党支部审核,时限为前月1日至30(或31)日,由中心学校支部把考勤汇总表交中心学校财务,作为结算工资依据。
2、各村校负责人要严格对本校教职工进行考勤,若经中心学校检查发现教师不在岗而未记考勤,发现一次扣除村校负责人工资50元。
3、因考勤不服从校长安排,工作上故意刁难或事后打击报复者,视情节要给予批评教育或上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
4、缺勤扣款:事假每天扣工资20元,病假每天扣工资10元。生病住院者不扣(必须出具正规医院住院证)。旷工每天扣工资100元。
三、考勤制度
(一)、请假手续
教职工因事、因病需要请假,必须以经过签批的请假条为准,具体请假程序为:
1、两天以下(含两天)请假:请假者直接向村校(点)负责人请假由村校(点)负责人签字审批,村校(点)负责人如实在考勤表上做好登记,并由请假者本人在考勤登记表签名栏签字确认,并于下月10日以前将考勤登记表交中心学校党支部汇总。
2、两天以上请假:请假者直接向中心学校党支部请假。但请假条必须由村校(点)负责人签字确认。
3、所有请假,须由本人履行请假手续,与村校(点)负责人协商安排好工作后方可离开岗位。特殊情况可用电话请假,但事后必须补齐请假手续。
4、村校负责人、中层以上干部请假由中心学校党支部审批。中心学校支部书记请假由校长审批。
(二)、教职工福利假待遇
1、女职工产假待遇:女职工产前、产后、流产的假期,按云南省卫生厅、劳动厅、计生委、总工会、省妇联联发的.云卫妇发〔1994〕486号文件规定执行。即产假为90天;难产者增加产假15天(须出具医院证明);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妊娠女职工自然流产的,不满4个月流产的给产假30天,4个月以上流产的,给产假42天。产假期间不影响正常待遇。
2、教职工配偶、父母、岳父母去世,给丧假7天;爷爷、奶奶去世,给丧假3天。不影响正常待遇。
3、教职工妻子分娩,给丈夫5天陪护假,不影响正常待遇。
4、教职工结婚,给婚假7天,不影响正常待遇。
5、参加自学考试的教职工,除考试时间外,来回再给予2天路程假,不影响正常待遇(凭自学考试通知书请假)。
6、参加函授学习的教职工若在工作期间需要外出面授,面授期间请假不影响正常待遇(以学校面授通知书为依据)。
(三)、相关规定
1、请假期满后,应向批准人消假(可电话消假),不消假者,以旷工论处。如有特殊情况,需继续请假者,应办理续假手续。
2、凡未经审批擅自离岗、外出不按时返回、请霸王假者,一律视为旷工处理。
3、病事假划分标准:凡办理个人事务请假,一律计为事假处理。生病不能坚持上课和工作者视为病假。需要住院治疗者,以医院出具的住院证明为准。
4、请病假三天以上者(含三天)须出具正规医疗机构病情证明,否则视为事假处理。
四、其它
1、考勤处理涉及教职工年度履职考核的,按照区教育局年度考核的相关规定执行。
2、本制度若与上级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冲突,按上级规定执行。
学校打卡考勤的管理制度 12
为了严肃校风校纪,弘扬正气,端正教师工作态度,加强教师正常工作时间的管理,确保全校师生的`安全和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学校特制订如下考勤管理办法:
一、日考勤开始时间:
1、上午到校时间:7:20—7:35
下午考勤起始时间:2:10—2:20
所有学生上课时间均为考勤时间。
2、学校出勤和各种活动考勤结果存入教师考核档案。
二、请假制度:
1、教师因病、因事不能到岗者,需经学校领导签批同意方可。如遇特殊情况,须先电话请假,回校及时履行补假手续。
2、正常上班时间内需短时间出校门办理公、私事,由教务处批准方可出入;半天以上(含半天)至一周内(含一周)请假报到校长批准;事假一周或病假半月以上由县教育局人事部门审批。
3、病假人员要提供医院证明、购药票据。住院人员要提供医院住院发票。病假时间较长,按照管理权限,由教育局相关部门批准(批复件交存一份到学校)。
三、说明:
1、婚假、产假、丧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2、每位教师在正常上班时间内,因个人原因出去办理私事,允许一周内请短时间事假一次。
3、除了学校允许范围内的正常请假之外,短时间请事假4次算为请事假一天;一学期内,事假五天以上(含五天)者或病假八天以上(含八天)者,年末不评先进工作者等荣誉。
4、凡未请假擅自离岗缺席者,视为旷工处理。
5、教师在平时出勤或其他活动中迟到三次算为旷工一次。在一学期内有旷工、旷课者,不得评优选先或晋级。
6、在评定职称中,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无请假的教师。
学校打卡考勤的管理制度 13
为了加强教职工工作作风建设,严格工作纪律和工作秩序,保证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特制订以下考核管理制度:
一、作息时间
6:30:起床
7:00-7:30:早餐
7:30-7:50:早操(每周一早晨升旗,全体师生必须参加。)
7:50:预备铃
8:00-8:45:第一节课
8:55-9:40:第二节课
9:40-10:00:眼保健操
10:00-10:45:第三节课
10:55-11:40:第四节课
11:40-12:20:午餐
12:30-14:00:午休
14:20-14:30:预备铃
14:30-15:15:第五节课
15:25-16:10:第六节课
16:20-17:30:课外活动
17:30-18:20:晚餐
19:00-20:30:晚自习
21:30:查寝
22:00:熄灯
二、考勤考核办法
1、中层以上干部实行值周制,教职工实行值日制,凡值周领导和值日教职工,必须坚守工作岗位。班主任早晨7:30,教师早晨8点(周一7:30),下午2点,必须到教务处签到。专职招生人员,在招生高峰时候可以作为特殊情况不签到。其它处室人员要外出办事的,需到办公室签到后再出校门。
2、一次不签到,扣1分,月底考核时与工资挂钩。
3、迟到一小时,作旷工半天处理。迟到一小时以上作旷工一天处理。
4、教师上课时迟到、早退或脱岗视为教学事故,由教务处按制度处理。
5、每周日下午六点为教师例会时间,所有教师必须参加,无故不参加者,作为旷到,按旷工处理。
6、一学期内累计旷工达一个工作日的,解除劳动合同。
三、关于病假的规定
病假按国家规定执行,必须有病情证明书。病假需提前履行请假手续,住院需要有医院证明、病历以及费用单。
四、事假考核办法:
1、凡请事假者,属后勤服务和管理人员的,按基本工资÷22个工作日×事假天数的标准,扣减工资。
2、教师因特殊情况请假。只要课程衔接完整,不影响教学进程的,不扣工资。
3、校董事会成员请假,履行请假手续,经董事长签字同意,交校办存档备案。
4、所有教职员工请假,原则上要事前请假,先经科室负责人签字同意,并做好工作衔接。一天以内由分管副校长审批,一天以上由董事长审批。经领导批准的请假条,交校办存档备案。特殊情况可用电话或口头请假,事后再补齐手续。
5、所有请假人员,在假期结束后必须按时到校办办理销假手续。
6、不履行正常请假和销假手续的,一律按旷工处理。
7、上班时间,所有人员外出,一律要跟办公室打招呼。中层以上干部外出超过半天,必须向分管副校长报告。董事会成员出市区办事须向董事长报告。所有教职员工,凡离开市区,必须向分管副校长报告。
五、凡违反上述规定,给单位造成损失的赔偿单位损失,情况严重的解除劳动合同。
1、作息时间
上午:8:00—11:40
下午:15:00—16:40(周五下午14:00-15:40)
晚自习:19:00—21:00
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2、考勤规定
(1)行管人员(包括兼职)必须坐班,由办公室负责考勤。教师不坐班,上课情况由教务科考核。
(2)全体行管人员必须准时进入工作岗位。上班迟到10分钟、早退超过10分钟,一次扣考勤费50元。教师迟到或早退3分钟,每次扣课时费10元,3分钟以上扣课时费50元。
3、请假规定
凡需请假的,个人须亲自以书面形式请假,经领导批准后交由办公室备案,确因突发事件不能提前请假的,应电话通知相关领导,事后补齐请假手续,否则缺席按旷工处理,扣除当日全部工资及奖金,情节严重者给予一定行政处罚。
(1)事假
请假一天由科室负责人批准;两天由科室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分管校领导签批;两天以上者由校长批准;科长以上请假者由分管校领导签署意见后由校长签批。事假一天以上者(不含1天),每次扣30元;每月事假超过5天以上,每天扣60元;请1个月以上长假,须经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另行处理。
(2)病假
因病请假的须提供医疗定点诊断书,请假一天的由科室负责人批准,两天由科室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分管校领导签批,两天以上者由校长批准;科长以上请假者由分管校领导签署意见后由校长签批。病假2天以上者(不含2天),每次扣10元;每月病假超过5天以上,每天扣20元,20天以上按事假论处;请病假1个月以上,须经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另行处理。
(3)婚假:
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在寒暑假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
(4)产假
女方晚育的(已婚妇女年满二十四周岁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为晚育)除国家规定的产假九十天外,奖励延长产假三十天,并给予男方护理假十天;难产的延长产假十五天(产假连续计算,包含法定休息日,如遇寒暑假不再累计)。产假期视为出勤,工资、奖金照发,福利待遇不变。生育计划内二胎的,不享受晚育休假待遇,产假为三个月,工资照发。晚育的初产妇,生育双胞胎或者多胞胎的,除享受晚育休假待遇外,每多生一婴延长十五天,工资照发。女教职工产假期满,因身体原因仍不能工作,经医疗部门证明后,其超过产假期间的待遇,按照职工病假的有关规定处理。
(5)丧假
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岳父母、公婆)死亡时酌情给予一至三天假,去外地料理丧事的,根据路程远近都可以给路程假,工资照发。
(6)探亲假和带薪休假
由于学校有寒暑假,因此不再享受探亲假和带薪休假。
(7)每周政治学习和学校升旗仪式、大型集体活动无故不到者,一次罚款100元,需请假者必须有分管领导批准。
学校打卡考勤的管理制度 14
一、适用范围:
学院在册正式教职员工
二、作息时间
(一)学院所有岗位均实行坐班制,工作时间为上午8:00—11:30,下午13:00-16:30(二级学院正院长以上领导干部及58周岁以上、正教授职称的员工下午工作时间为14:00-16:30),周六、周日为休息日。如因工作需要调整作息时间,由院长办公室另行通知。
考勤以半天为单位,分上、下午分别考勤。
(二)二级学院实行值班制度,出勤情况由学生处检查、记录、报告。班主任每人每周值班不少于4次,除此之外,二级学院每天必须安排一名科级以上教职工值班。
(三)保卫处、总务处等工作岗位实行轮班制,保障正常的工作和生活。
三、全勤
对出全勤及无违反考勤管理规定的员工,学院给予全勤奖。
四、对迟到、早退、擅离工作岗位、旷工的处理
(一)迟到
1、上班后5分钟至15分钟内到岗者,按迟到处理,每次扣工资10元;
2、上班后15分钟至30分钟内到岗者,按事假半天处理,每次扣工资15元;
3、上班30分钟后到岗者,按旷工半天处理,每次扣工资25元;
4、当月迟到累计三次以上,按旷工半天处理,加扣工资25元。
(二)早退
1、距离下班前10分钟以上无故离岗者为早退,每次扣工资10元。
2、当月早退累计三次以上按旷工半天处理,加扣工资25元。
(三)擅离工作岗位
1、工作时间未经请假离校时间超过20分钟视为擅自离岗,每次扣工资10元。
2、当月离岗累计三次以上按旷工半天处理,加扣工资25元。
(四)旷工
1、无请假手续,不到岗上班按旷工处理。旷工一天扣工资50元,并扣除当月全部全勤奖。
2、员工一年内连续旷工7天,累计旷工15天,学院将给予除名处理。
五、缺勤处理
(一)病假
1、员工因病请假须出具县市级以上公办医院的病假证明,由本人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急症、重症者除外)。
2、当月休病假3天(含3天)以内者,按每天15元扣病假工资。
3、当月病假累计超过3天者,除按上述标准扣除工资外,同时扣发当月全勤奖。
4、全年病假累计达到20个工作日,病假届满经市级以上医院诊断需继续治疗病休或因病仍无法正常工作的,视为自动离职。
(二)事假
1、员工请事假时,需提前一天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未经批准擅自不到岗的按旷工处理。
2、当月请事假累计3天(含3天)以内者,每天扣工资25元;事假超过3天者,除按上述标准扣发当月工资外,同时扣除当月全勤奖。
3、全年事假累计达到20个工作日的,学院有权解聘。
(三)婚假
在学院工作满一年的正式员工结婚时享受婚假10天(含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为保证正常教学秩序,提倡教师婚期安排在节假日。
(四)产假
1、女职工在学院工作满一年后怀孕,生产时给予5—5.5个月全天休假。按照有关规定产假可在产前休息,但产前休息时间最多不得超过15天,超过15天的,根据医院诊断证明按病假处理,否则按事假处理。
2、女职工在学院工作不满一年怀孕,学院有权解除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
3、女职工在哺乳期间学院给予每日半天(1个下午)的哺乳时间,工作量标准不变。
4、女职工生育期间的医疗费用和工资,完全由社会统筹负担,没有参保的由个人负担。
(五)丧假
员工直系亲属去世,由本人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可享受丧假3天。
(六)带薪学习、培训
1、学院组织员工参加的各类脱产学习、培训班,学习期间仍计发工资的为带薪学习、培训。
2、员工带薪学习期间,发放岗位工资、校龄工资、学历津贴、职称津贴,停发其他项目的`工资。
3、带薪学习时间超过15天的,须与学院签定《培训合同》,有关事项按合同条款执行。
六、长期休假的处理
员工因产假、脱产学习等原因脱离工作岗位达到或即将达到20个工作日的,其所任科级以上职务自动免除,保留其员工身份。休假结束后根据岗位情况按返岗或调岗处理。
七、请假审批程序
员工请假半天以上均须填写请假单并提交直接上级,按以下程序审批:请假1天以内者,由所在科室科长批准;请假1天以上3天以内(含3天)者由所在部门负责人批准,三天以上者由分管副院长批准。
八、考勤汇总与公示
每月月末以部门为单位将请假单及其他缺勤情况报分管院长签字后汇总送交人力资源处,人力资源处汇总全院考勤情况,并将缺勤等情况进行公示。如有逾期不报及瞒报舞弊情况,经证实后扣罚部门负责人及当事人工资每人每次50元。
九、补充说明
各部门中层正职以上,如因在原单位未正式退休或兼任职务而不能出满勤者,需在人力资源处备案,经院长批准后,视为出勤。
十、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人力资源处负责解释。
学校打卡考勤的管理制度 15
1、学生要按时上学,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不得在上学和放学路上逗留、打闹,学生放学或节假日没有老师批准不能到学校逗留,否则这期间发生的财产损坏、遗失和卫生脏乱等情况,都要追查该生的责任。
2、学生在校期间,不得随意进出校门,如有特殊原因,需离开学校的`,必须先向班主任说明,方可进出校门。
3、学生不能按时到校,须办理请假手续。请假分为事假、病假。事假要有家长证明;病假要有医生或家长证明。
4、请假手续:
①必须事先请假,特殊情况无法事先请假者,回校那天补办请假手续。请假条一定要有家长的签名。
②学生请假三天内由班主任批准,三天以上一周内由教导处批准,一周以上由校长批准。考试期间请假经教导处主任批准。
5、有关迟到、早退、旷课的处理:
①在规定时间内无请假不到校,或过后不补假者作旷课处理,上课铃响后未进教室作迟到处理,老师未宣布下课而离开者作早退处理,无故迟到或早退三次作旷课一节。
②无故迟到、早退、旷课者,班主任一定要在当日与家长取得联系,了解学生迟到、早退、旷课的原因,并及时教育学生。
③旷课累计超过5节的要请家长到校,配合教育学生;10节以上的要向教导处反映,并做出相应的处分。
学校打卡考勤的管理制度 16
一、学生必须遵守学校规定,按时到校上课,遵守学校的作息制度。凡因病、因事不能上课者,应办理请假手续,未经请假或请假未批准而不上课者作旷课处理;在上课后才进教室者作迟到处理;在下课前擅离教室者作早退处理;无故迟到或早退超过25分钟者作旷课一节处理。
二、每个班设立考勤记录薄,每节课均应由任课教师点名登记。学生考勤情况每周由班公布一次,学期结束时,须将学生出勤情况填入家庭报告书,向家长汇报,并存入学生档案。
三、学生请假须有家长或医生证明,请假三天内的由班主任审批;请假一周以内的由班主任提出意见,德育处审批;请假一周以上的.由班主任和德育处提出意见后由校长审批。请假经批准后,应将请假单交德育处备案。学生因急事或困病来不及请假,应在回校后两天内持证明办理补假手续。
四、有慢性病不能坚持学习的学生,凭医院证明申请休学一年,休学期满后应回校办理入学手续,经医生证明病未愈不宜复学者,可继续休学一年。请事假超过一个学期上课总时数的三分之一者,应予休学,并取消参加学期考试的资格。
五、班主任应每天掌握本班学生缺勤情况。对旷课、迟到、早退的学生及时查明原因。与家长配合进行教育。
六、发现学生非正常缺勤(不明学生缺勤原因和去向),班主任或科任教师必须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并将情况上报到综治安全办公室。
学校打卡考勤的管理制度 17
为了严肃工作纪律,严格考勤管理,确保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让教师能有序地开展工作,保证学校工作畅通无阻地开展,特制定本考勤制度。
一、考勤分类:
1、严格执行坐班制度和政治学习、业务学习制度。
2、严肃督查学校组织的各种活动(开会、升旗)的到岗情况。
3、严格履行签到和请假手续。
二、考勤管理:
1、教师必须按学校的作息时间上下班,教职工坐班时间以学校规定时间为准。
2、上午、下午教师必须提前到指定地点履行签到手续,漏签一次扣2分;无课上班迟到、早退10分钟以内的扣款2分(超过10分钟,在一节课的.时间以内作矿课一节课计),迟到、早退达两节以上(含两节)不到半天的作旷课半天计;有课的迟到、早退10分钟以内的扣款15元,20分钟以内的扣款20元,超过20分钟的作误课处理,误课一节扣款30元。
3、教师有事必须请假(电话请假必须先安排好课务和班务),请假半天以内由负责人签批,每请假按一节课都进行累计计算。半天以上由负责人注明工作安排情况后由校长签批,经批准的将批条交学部负责人备案。
4、事假一学期累计超过7天,按一天扣款20元计算,没有批准而离开工作岗位的作为旷工处理,旷工按一天扣款50元计算;病假凭县人民医院或中医院的诊断证明和自己的请假条到负责人处办理工作安排说明后,到校长处签批,经批准的将批条交负责人备案)。
5、学校例会(隔周一次)请假一次扣款5分,迟到早退扣款2分。
6、集体公益活动请假一次扣款5分。值岗时迟到早退除扣发值岗工资外,还处以2分的处罚。
7、没有履行请假手续或请假未批准而离开工作岗位的一律按旷工处理。旷工属于严重违纪违约行为,旷工超过一天的按《县教育局教师管理条例》的规定进行处理。
8、每周星期一学校举行升旗仪式,全体教教师必须按时参加,站在规定的地点排成队列进行升旗。课间操班主任站在本班后面做操,其他教师帮助班主任管理班级(升旗和做操时有家长到校或领导到校检查工作,有关人员不能参加除外)。缺席一次扣款1分。
9、教师请事假一次最多在三天以内,超假不履行续假手续的作旷工处理。不经请假或请假未批擅自不到,私自调换课程以及代课没到,均作旷工处理,旷工每一节课的时间扣款10元。
10、因学校工作的特殊性,教师在报到后至开学后10天内及学期结束前半个月内不得请假,请教师自己克服困难。
11、教职工考勤两周公布一次,记载结果每学期结束时作为学期(年度)考核和表彰的重要依据。
学校打卡考勤的管理制度 18
1、各学校要建立考勤册,一律实行签到制。
每星期要将出勤情况总结公布,对一学期内旷工、迟到、早退次数较多的教师,要给予一定的惩罚,对每学期内旷工三天以上者,不能当选模范,在职称岗位评聘中扣分。对出全勤的.教师给予表彰奖励,并做为评模和竞聘的重要依据。联校检查教师空堂的,公办教师罚10元,同时罚中心校长2元。连续两次检查空堂加倍处罚,通报全镇。
2、联校所有教职工必须严格遵守工作时间,实行全日坐班制。
未经联校批准,不得擅自停课,否则按旷工论处,扣发工资。
3、严格请假制度。
教职工请假要严格办理请假手续,一天以内向中心校长请假,两天以上者向联校请假,到期要及时消假,否则按旷工论处。
凡因病不能坚持工作者或事假较长者,每月扣除300元(重病号除外)。有病有事到期不能上班者,应续假,不办理续假手续,视为旷工。超假者按前项处理。教职工本人结婚或教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给假七天,假期工资照发。
4、严格会议制度。
凡联校组织的各种会议和各种活动,教师要按时参加,要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更换与会人员,违者按旷工对待(迟到、早退三次视为旷工一天),扣发当天工资。
5、学校所有工作人员要树立以校为家的思想。
严格执行作息时间,按时到校盯岗,上班时间不准空堂,不准外出,不准回家,不准闲谈,不准做与本工作无关的事,不准影响他人工作,不喝酒,对迟到、早退、旷工者按前4条执行。如有违犯,给予严肃批评。
学校打卡考勤的管理制度 19
一、请假考勤制度
(一)请假类型:公假、病假、事假、婚假、丧假、产假等。
(二)请假手续:提前两天填写请假单,报教务处、总务处、政教处或校长室批准,工作安排妥当后,准假离岗。如遇特殊情况,可先以电话、口头请假后再向有关部门补办手续。
1、公假(开会、外出学习、进修等)
(1)审批权限及程序
①必须持有教育行政部门或相关单位的文件、通知。
②地市范围内(二天以内)报教务处主任审批,同意。
③地市范围外(二天以上)报校长审批,同意。
④出国或时间在一个月以上报教育局审批,同意。
(2)工作安排
教师公出期间(二天内)的功课由任课教师自行安排,报教务处同意并备案,或由教务处协商安排;二天以上由教务处安排。
2、事假
(1)审批权限及程序
①二天以内,由科室主任审批,报教务处备案;
②二天以上,由校长审批;
③半月以上,报请教育局审批。
(2)工作安排
教师事假期间(二天内)的功课由任课教师自行安排,报教务处同意并备案,二天以上由教务处安排。
注:1、事假在2节以内,并在一周内补上延误功课的,并报教务处备案,可不按事假处理。一个月不超过一次,否则按事假处理。
2、未经教务处同意,教师不得擅自调动功课,一经发现,以事假论处。因擅自调
动功课造成缺课的以旷课论处。
3、病假
(1)审批权限及程序
①教工因病请假,须凭定点单位的证明(二天以上市人民医院或市中医院证明,二天以内由校医务室证明),到教务处填写请假单。
②二天以内由科室主任审批,并报教务处备案。
③二天以上由校长审批。
(2)工作安排
病假期间(二天内)功课,与教务处协商安排或任课教师自行安排,报教务处同意并备案,二天以上由教务处安排。
4、婚假、丧假
婚假期为一周(晚婚婚假为半个月),直系亲属丧假为三天,有关教工需事先向教务处申报。
5、产假
规定为三个月,晚育者可享受六个月假期,向教务处事先申报,由校长室批准。
二、相关规定
1、公假
不扣发工资及各种补贴、奖金。但按节数扣发超工作量工资。
2、病假
工资按上级有关文件执行,校发的补贴按节数或天数扣发,并扣发月全勤奖,扣除超工作量工资。
3、事假
半月以内,教师每节扣除:1节临时代课金+1节相应学科的课时津贴;职工:每天扣除12元。半月以上未到月以一个月计算,半个学期以上未到一学期的'按一个学期计算,扣除相应的工资,并扣除月全勤奖及学期全勤奖。
4、婚、丧假
停发超工作量工资及集体活动补贴。如在法定时间内提前上班,则加发代课金加班费。在每学期末的考勤奖中不扣奖金,不扣月全勤奖。
5、产假
法定时间内不扣国发工资,学校有关工作量工资工作补贴、奖金停发。超出法定时间同事假。
6、旷工旷课
教师一节(职工半天)扣80元,并扣除月全勤奖。
附:后勤请假指向:教师资料室、图书室、学生阅览室、实验室、文印室、语音室、计算机管理室、教务员、体育室向教务处主任请假;财务室、电工、校产保管员、老伯向总务处主任请假;政务员、门卫、住校生管理员向政教处主任请假;档案室、校办向校办主任请假。
学校打卡考勤的管理制度 20
为严肃校纪,规范教职工考勤管理,树立良好的校风校貌,进一步稳定教学秩序,确保我校教育教学工作顺利完成,根据《中小学教职工管理条例》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教职工考勤制度。
一、考勤制度
1、请假制度:每位教职员工,都要认真遵守考勤制度,因病(需出示三级甲等及其以上医院的相关证明)因事[指职工本人及其直系亲属(配偶、子女、父母),因发生重大特殊事宜必须亲临现场等正当理由]不能坚持正常工作,需酌情,由职工本人或直系亲属书写请假条(请病假还需同时出示三级甲等及其以上医院的相关证明),履行请假审批手续。因突发事件,事前无法办理请假手续的,需及时通知相关领导,事后补办请假手续。
2、请假审批制度:请假0.5天以内,由教务处审批;请假1天以内,由副校长审批;请假3天以内,由校长审批;请假3天以上,由教育组审批。
需在开会、考试、指令性等工作时请假,还需向相关部门的最高负责人请假。
3、下列情况之一者,经准假后,请假期间不扣款、不扣分。婚假,按法定结婚年龄结婚的,3 天以内,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15天以内;产假,遵守计划生育政策,正常年龄生育的,90天以内,其配偶护理假,7天以内;直系亲属丧葬假,3天以内;(需教职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可以根据路程远近酌情给予路程假)函授学习等。
4、事假: 1天以上(包括1天),每天按8课时计算,每1天扣除本人月基本工资的1/22(不足1天的,按节数计算),并扣考核基础分8分。
因直系亲属病重需陪护,经准假后,按照事假的1/2执行。
5、长期病假:
(1)男年龄55周岁以上,女年龄50岁周岁以上,工龄30年以上,确因身体原因无法坚持工作,出示三级甲等医院证明,本人申请,经校委会批准后,可准予长期病假,每月扣发实发工资的10%.
(2)男年龄在50-55周岁,女年龄在45-50周岁,工龄30年以上,确因身体原因无法坚持工作,出示三级甲等医院证明,每月扣发实发工资的15%.
(3)年龄在44-49周岁,工龄30年以上,确因身体原因无法坚持工作,出示三级甲等医院证明,每月扣发实发工资的20%.
(4)年龄在40-43周岁,确因身体原因无法坚持工作,出示三级甲等医院证明,每月扣发实发工资的30%
(5)年龄在30-39周岁,确因身体原因无法坚持工作,出示三级甲等医院证明,每月扣发实发工资的35%
(6)年龄在30周岁以下,确因身体原因无法坚持工作,出示三级甲等医院证明,每月扣发实发工资的40%
以上(1)-(6)条例,重病住院治疗的,住院治疗期间工资照发;出院后需疗养的,应出示相关医院证明,经校委会批准,在疗养期,扣发实发工资的10%;出院后,在疗养期内,正常上班,但无法承担正常工作量的,每月扣发月基本工资的2%。
(7)请病假不足一个月的,每1天按照每月扣款金额的1/22计算。
二、缺勤考核
1、旷课:指有课,未给学生上课,每节扣款40元。并扣除考核基础分10分。
2、旷工:指无课,坐班时间不在校,每节扣款20元。并扣除考核基础分5分。
3、迟到:指上课或坐班起始时间晚到岗10分钟之内;脱岗:指上课或坐班过程中,未经准假,擅自离开校园10钟之内;早退:指上课或坐班结束前,早离岗10分钟之内。迟到、脱岗、早退超出10分钟,均按旷课或旷工处理。
4、上课期间,迟到、脱岗或早退,每次扣款20元,并扣除考核基础分5分。非上课期间,迟到、脱岗或早退,每次扣款15元,并扣除考核基础分3分。
5、值班:节假日、双休日及值夜班,一律按平时上课执行,若出现盗窃、安全事故等,依据情节,追究相关值班人员责任。
6、一年以内,旷工累计超过10节课以上,视情节轻重,按照相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并取消本年度的评优及晋级、晋职称资格;一年以内,考核基础分累计扣除超过80分者,同时取消本《年度考核》中“合格”及以上等次资格(不能正常增加薪级工资)。
三、相关说明
1、在上班时间串岗或在办公室内上网打游戏,按照旷课或旷工记录。
2、抽查考勤时,除在实验室准备实验或在图书室借阅教学参考书等正常工作外,其他如捎假等,不作为出勤依据。
3、有事不经请假,擅自相互代课者,双方均按旷课处理。
4、考试监考期间,不得随意外出,违者按旷课处理。
5、无论何种请假,不经准假、不符合请假手续的,一律按照旷课、旷工处理。
6、会议、考试、指令性等工作,及学校安排的活动,均按正常上课考勤;在寒暑假、节假日期间,由学校和上级教育行政及业务部门统一组织的活动以及学校的相关安排,视为正常工作时间,按照正常上班考勤。不经准假,无故缺勤,均按旷工处理。
7、因擅离职守等违规行为,给学校声誉造成严重影响,或给学校造成经济损失的,要酌情追究相关人员的行政和经济责任。
8、根据教育工作的性质,按照相关规定,不设工龄假(带薪年休假)和探亲假,如有符合条件须休假的,可在寒暑假期间休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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