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存储介质管理制度

时间:2024-10-18 10:26:12 维泽 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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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存储介质管理制度(精选5篇)

  在现实社会中,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就是在人类社会当中人们行为的准则。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拟定制度很是头疼的,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数据存储介质管理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数据存储介质管理制度(精选5篇)

  数据存储介质管理制度 1

  第一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密和非涉密的数据存储介质,包括服务器/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的硬盘、移动硬盘、U盘、用于备份数据的磁带、CD/DVD碟片等。

  第二条某某单位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主要负责数据存储介质管理制度的制定和修订。

  第三条参照制造商使用说明书正确使用数据存储介质,避免暴露于强电磁场内、过热或过冷的环境。

  第四条数据存储介质的存放需根据存载信息数据的类型和保密要求,采取不同的保管方式。

  第五条加强移动存储介质管理,其中对内网移动存储介质和涉密移动存储介质的管理要按照业务特点和保密要求进行严格的.防护。

  第六条所有的移动存储介质都必须进行登记造册和编号管理,可以随时确认移动存储介质的存放位置和责任人等信息。

  第七条所有的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必须进行清晰的密级标识,禁止在非涉密计算机上使用,其维修或销毁必须按相关保密规定执行。

  第八条在外网计算机上使用的移动存储介质禁止在内网和涉密网中使用,杜绝发生移动存储介质交叉使用(混用)的现象。

  第九条从移动存储介质存取文件之前,必须使用防病毒软件进行扫描。

  第十条禁止使用移动存储介质复制侵犯知识产权的软件。

  第十一条禁止使用移动存储介质保存色情、政治敏感等非法资料。

  第十二条必须对保存有敏感信息的移动存储介质进行加密处理。

  第十三条在非办公场合使用移动存储介质时,注意对敏感数据进行保护。

  第十四条备份的数据存储介质必须存放于安全存储区域,不可将数据存储介质放置于桌面等暴露地方。

  第十五条电脑送修时,将存储信息的硬盘或其他可移动存储介质取出,避免信息泄密。在修理硬盘或其他电脑所使用的移动介质时,如涉及到敏感信息,则必须有专人陪同修理。

  第十六条硬盘或其他移动介质报废时,必须进行物理破坏处理,防止信息泄密。

  第十七条本制度由某某单位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执行。

  数据存储介质管理制度 2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医院移动存储介质的管理,确保城市管理信息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中共中央保密委员会办公室、国家保密局关于国家秘密载体保密管理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出《乌当区人民医院移动存储介质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移动存储介质,是指用于存储本单位保密信息的硬盘、软盘、U盘、光盘、磁带、存储卡等存储介质。

  第三条本单位移动存储设备要进行编号,不得借于他人使用,若需借于他人的,必须征得科室同意,并进行借还时间、借用人、审批人等详细登记。

  第四条新购计算机、移动存储等设备,要先进行保密标识和登记,再发放使用。

  第五条如使用移动设备转移存储保密数据,需在使用前格式化,并在使用后立即删除保密数据。

  第六条使用光盘备份的保密数据要登记编号,分类存放。

  第七条非本单位的移动存储设备一律不得和涉密计算机连接。

  第八条单位的`涉密移动存储设备处理办法如下:

  涉密和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禁止交叉混用,即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不得在非涉密计算机中使用,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不得在涉密计算机中使用。

  存储过涉密信息的移动存储介质,不得与存储普通信息的移动存储介质混用;新启用存储涉密信息的移动存储介质或使用移动存储介质,必须进行安全检查和查杀病毒处理。

  移动存储介质需要送外维修时,必须到信息科指定的单位进行维修;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在淘汰和报废前,应到保密部门进行消磁和粉碎处理。严禁将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作为废品出售。

  数据存储介质管理制度 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用户基础资源信息的管理,保证测量室机线系统资源数据的完整、准确、规范、安全,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测量专业的日常装机、拆机、移机、改线、变更服务性能、工程配合等相关基础数据变更的管理。

  第三条本管理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已下发的测量专业各项规定与本规定有冲突之处,应以本规定为准,本管理规定的解释权和修改权在公司网运部。

  第二章基础数据管理规定

  第四条机线系统资料数据的录入、修改必须由测量室A级权限专人操作,系统具体操作人员应切实做好用户帐号名及密码的保密工作,不得向无关人员公开密码。一人一帐号,每人以自己的帐号登录进行操作。对引起资源数据丢失、错误等责任的追究,以记录在操作日志中的登录帐号为准。

  第五条测量室其他人员或工程施工单位人员不得对系统数据进行录入和修改。

  第六条测量人员必须严格按数据规范内容录入机线资料。

  1、普通用户及ISDN用户录入:用户基础信息、设备号资料、局列资料、交接箱资料、分电资料。

  2、ADSL用户录入:用户基础信息、设备号资料、ADSL相关资料、DSLAM端口资料、总配线架内板资料、总配线架外板资料、局列资料、交接箱资料、分电资料。

  3、小灵通基站录入:用户基础信息、设备号资料、基站编号、网管编号、局列资料、交接箱资料、分电资料。

  4、小交换机用户录入:用户基础信息、设备号资料、引示号资料、测试号资料,局列资料、交接箱资料、分电资料。

  5、专线用户录入:局列资料、交接箱资料、分电资料。同时填写专线用户卡片及专线顺号本)

  第七条对于新增用户类型或服务性能由网运部负责组织编写相应的数据规范,由运营服务支撑中心在系统中予以完善,以解决一线人员录入需求。

  第八条测量员原则对无工单施工不予配合,特急情况无施工工单的,必须有有关处室批文及分公司主管局长的签字方可配合,待正式工单下发及时将相关数据录入系统。

  第九条测量室竖列资源的管理。

  1、测量员严格按配线架包列维护内容对竖列资源进行管理,根据包列维护周期完成所有配线架大列的核帐工作。

  2、测量班长每月对班组人员所包竖列帐、实相符情况进行检查,每列核实两块保安接线排,帐、实准确率100%。

  3、在对线路调区、割接、改线工程验收时,要求测量员按工程队提交的配线表资料在配线架竖列与工程人员共同进行号码核实,必须保证工程资料的准确率达到100%。

  4、杜绝拆机不拆线。

  5、测量员配合外线人员障改局线时,改线后按规定时限在系统中录入新局线位置并标注原局线线对的故障类型。(故障类型分类及标识:FD-断线、FE-地气、FSC-小混线、FC-混线、FMC-串电、FR-串音、FN-杂音、FINS-绝缘不良)

  第十条交接箱配线资料的管理

  1、测量员配合外线人员装、拆、移改工作中,对经过交接箱到分电的`线路必须要求外线人员提供交接箱配线资料,对无配线资料的报竣不予配合。

  2、测量员在工程验收中发现工程资料不准;配线资料不全或出现重帐现象必须责成施工人员重新核查。

  3、测量员在日常维护工作中发现配线资料短缺或重帐的现象应先做记录,待外线人员到交接箱时配合查找核实并及时录入系统。

  4、测量员配合外线人员障改配线时,改线后按规定时限在系统中录入新配线位置并标注原配线线对的故障类型。(故障类型分类及标识同第八条中第5项)。

  第三章基础数据变更时限规定

  第十一条测量室内当日发生的装机、拆机、移机、更改设备(含障碍改线)位置机线资料的录入时限≤24小时。

  第十二条测量室内当日发生的改名、过户、增、删、改服务性能机线资料的录入时限≤48小时。

  第十三条测量室工程调区、割接、改线资料增、删、改录入时限≤72小时。

  时限说明:测量员从接到施工人员提供的已验收过的配线表(局、配线资料准确率应达到100%)至相关工程资料全部录入时止的时限≤72小时,在此期间发生的相关资料信息变动由测量室工程配合人员负责在配线表中填写资料变动情况。

  第十四条测量室竖列机线资料帐、实相符率100%。

  第十五条交接箱配线,机线资料帐、实相符率≥98%

  第四章基础数据分级核查管理规定

  第十六条通过测量员自查——测量室班长核查——各分公司管理人员检查——网运部定期抽查的分级检查方式确保用户机线资料准确。

  第十七条测量室资料录入人员负责对当日内发生的数据增、删、改情况进行核实确认。

  第十八条测量班长每周对本测量室内发生的资料增、删、改情况进行全面核查,确认无误后将相关资料留存(施工单及相关帐改依据表格保存期限为一年)。

  第十九条测量班长每月对本测量室内发生的工程资料进行全面抽查,确认无误后将相关配线表资料留存(保存期限为一年)。

  第二十条分公司专业管理人员每月对本分公司内各端局的机线资料增、删、改情况进行检查,一个端局检查一列,帐、实相符率100%。

  第二十一条公司网运部不定期对各分公司测量室的机线资料增、删、改情况进行抽查,每次抽查一列,帐、实相符率100%。

  第五章其他管理要求

  第二十二条测量员在配合外线人员施工中,根据施工者提供的交接箱号,分配相应的交接箱局、配线位置,同时在相应的设备位置作预占处理,避免资源的重复占用。

  第二十三条测量员在与外线人员进行各类配合工作中,对发现的线路故障,测量员应及时在机线系统中录入线对的障碍类型。

  数据存储介质管理制度 4

  第一章总则

  1.1目的

  为规范公司数据备份及管理工作,合理存储历史数据及保证数据的安全性,防止因硬件故障、意外断电、xx等因素造成数据的丢失,保障公司正常的数据和技术资料的储备,物制订本管理制度。

  2、适用范围

  公司各部门有电脑使用权限的员工

  第二章备份制度和要求

  2.1根据公司情景备份的数据分为一般数据和重要数据两种:一般数据主要指:个人或部门的各种信息及办公文档、电子邮件、人事档案、考勤管理、监控数据等;

  重要数据主要包括:财务数据、服务器数据等;

  2.2各部门各岗位人员把电脑内的不可外泄的数据进行加密,设置10位以上的'密码,密码3个月要进行更换;

  2.3除临时的文件外,其他文件要用文件夹的形式分类存放,即先建立好文件夹,然后把相应的文件放到不一样的文件夹中;

  2.4网络管理员将在服务器上为每个有电脑的员工建立文件夹,并分配用户名和密码(每人都有自我的用户名和密码),员工在自我电脑上经过网络,输入自我用户名和密码即可看到属于自我的文件夹,打开此文件夹后把自我电脑内整理出的文件夹全部拷贝到此文件中,拷贝的周期是每周至少一次;

  2.5各部门负责人应严格执行公司规定,如发现不及时上传资料、故意隐瞒资料等,将进行严肃处理;

  2.6网络管理员会抽查员工备份数据的日期,如发现一周以上未上传数据将进行警告,一个月未上传数据的将进行问责;网络管理员把员工上传的数据进行备份,备份到另外介质,如硬盘、移动硬盘、光盘等;

  2.7系统工程师负责ERP、OA数据的每日备份,备份数据的副本会保存到安全介质中;

  附则: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信息部。如有未尽事宜,报请公司总经理后执行。

  数据存储介质管理制度 5

  第一条 为防止数据的非法生成、变更、泄漏、丢失与被破坏,确保数据的有据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保密性,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数据管理范围包括所有利用计算机进行输入、存储、处理、再加工及输出的数据,它包括文字材料、报表、各类原始凭证、图形、图像等输入处理对象,又包括存储于计算机内部及传输的各类数据,还包括计算机输出的磁存储、光存储、电存储及各类打印数据。

  第三条 数据必须是有据的,能够辨认数据的内容、用途和使用方法;必须经过合法的手续和规定的渠道采集、加工、处理和传播数据;数据应只用于明确规定的目的,未经批准不得它用;采用的数据范围应与规定用途相符。

  第四条 数据管理者应承担保存或处理数据的保护职责,防止数据的丢失、误用或破坏;特殊或重要数据,应采用多种记录手段异地保存,免遭意外风险。

  第五条 数据使用者有权查阅被授权的数据,索取数据记录复制件,更正有关自身的任何不准确数据;享受有限次数规定的有问必答权利。

  第六条 根据使用的不同系统制订相应的数据存取细则,采取措施防止数据被非法修改,堵塞管理操作的疏忽或蓄谋窃取数据的漏洞。

  第七条 无正当理由和有关批准手续,不得通报数据内容,不得泄漏数据给内部或外部的无关人员,不得篡改数据库数据内容,必要修改时,应经由部门主管及公司分管领导审批,提交数据管理部门,经管理部门领导审批同意后由数据管理员进行修改。

  第八条 不应造成可从发布的统计数据中推断出保密或敏感的信息。

  第九条 不同数据用途建立适当的监督、管理机制,保证与数据有关的个体和数据管理者的合法权益不被侵犯。

  第十条 有新系统上线或升级时,数据管理部门应当切实做好上线或升级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应查验设备厂商或软件开发商或开发人员提交的有关运行维护资料,并负责监督设备厂商或软件开发商提供对相关岗位人员的技术培训。制定科学的上线计划和新旧系统数据切换方案,考虑应急预案,确保新旧系统顺利切换和平稳衔接。系统上线涉及数据迁移的,还应由设备厂商或软件开发商制定详细的数据迁移计划并经由数据管理部门及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执行。

  第十一条 信息系统中的信息应该根据其重要性、密级、应用需求等分别实施相应的加密措施,未经流程及领导许可,保密信息不得以明文形式存储和传送。由信息所有者根据信息的重要性、密级规定及用途,决定操作人员的存取权限和存取方式。所有的统计信息应根据其重要程度进行密级划分,并制订相应的管理办法,确定允许对外发布和交流的信息指标、报批权限和手续。

  (1)备份的数据、打印出的数据应在指定的数据保管室或指定的场所保管,并指定专人负责保管

  (2)数据保管员必须用文件管理等方法,对数据进行登记管理。

  (3)未经流程及领导许可,禁止数据的`外借,内部无权查阅和无正式批文的人员不得查阅。对于经正式批文借出的数据必须登记,并由经手人签字,便于发生数据泄漏时分清责任人。

  (4)未经流程及领导许可,数据保管员不得修改所保管的任何数据。

  (5)电脑操作人员要定期清理服务器中的数据,将过期的、作废的数据全部清除,每天作废的打印数据必须销毁。

  (6)数据是公司的重要资料,必须按严格地制度进行数据备份。

  (7)每天将所有数据备份到专门用于备份的工作站硬盘上和备份服务器上。

  (8)每周,将备份在工作站上的所有历史数据刻录在只读光碟上保存,备份数据一式三份,并用统一格式的标签和目录清单。并必须异地存放。

  (9)公司总部及其分支机构必须进行交易数据的多重备份。备份数据应异地存放并送交一份至公司财务部门保管。送交至公司财务部门保管的备份必须采用只读介质。

  (10)数据备份及历史数据的存放应保证防火、防热、防尘、防潮及防磁。磁记录介质应存放于距钢筋房柱或类似结构物十厘米以外处,以防雷电经钢筋传播时产生的磁场破坏所存数据。

  (11)未经流程及领导许可,严禁修改历史数据。

  (12)当软件更换或版本大的升级后,应做好原系统完整的程序和数据的备份,并写出详细的文档资料,记载超级管理员的操作号以及密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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