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绩分配制度

时间:2022-12-01 08:32:05 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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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分配制度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制度,制度就是在人类社会当中人们行为的准则。那么制度怎么拟定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业绩分配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业绩分配制度

  一、 总则:

  案场本着公平竞争、公正处理、公开结果的原则制定业绩分配原则,如出现未列明的情况,项目经理可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做相应调整。

  二、 接待原则:

  1. 接待来访客户之前必须问清楚客户是否第一次来,若客户来过则通知原置业顾问接待,如客户不记得是谁接待,控台也暂时无法查实,可先行接待客户,事后再进行确认工作。

  2. 置业顾问必须按照现场安排好的接待顺序轮流进行接待,不得越位接待,否则接待的客户视为无效业绩,成交业绩转给接待顺序中应接待的置业顾问。

  3. 客户来访时,如遇置业顾问临时缺岗,则自动转为下一位置业顾问接待,缺岗置业顾问排入下一轮接待顺序,不予补接;如遇主管临时安排任务,而错过接待次序的,则予以补接安排。

  4. 接待中,遇老客户回访不视为接待新客户名额,置业顾问接待老客户后,可排入当前接待顺序,并安排补接新客户。

  5. 老客户介绍新客户来购房的,如现场点名,由原置业顾问接待,或确有回访登记的,也记为原置业顾问的客户。除此之外,介绍来访的客户均被视为新客户。

  6. 来访客户只要询问关于房产方面的事宜,均按新客户接待处理.

  7. 已接待过的老客户如一个月内未做回访且无跟踪记录的即为新客户,其他置业顾问可以接待;否则仍归原业务员业绩。

  8. 在外出展示或重大活动期间,客户接待原则由项目经理/总监决定接待方案。外出展示或者重大活动客户也记为新客户,并录入大卡及系统。

  9. 已退房客户再次来访时,如客户现场点名,则由原置业顾问接待,否则,重新计为新客户。

  三、 业绩分配原则:

  1. 每日接待完客户后,应及时填写客户大卡,下班前交销售经理签字确认,如销售经理不在,可由其他主管代签。

  2. 书面客户大卡内容应同时在当天18:00前录入销售管理软件(18:00之后接待的客户转为次日的记录),只有书面客户大卡,未在当天录入销售管理软件的,业绩不予确认。

  3. 客户大卡作为业绩分配中重要的参考依据,应有完整准确的客户姓名及具体联系方式,否则视为无效大卡。大卡的建立应以现场来访

  为准,来电大卡不予签字确认。

  4. 当置业顾问提出业绩分配的不同意见时,必须出示曾经签字的大卡及销售管理软件中录入的内容,并由销售经理进行确认,不得故意伪造、修改。

  5. 如出现同一组客户[直系亲属:婚姻法中的直系亲属一般是指直系血亲,是指自己的父母和自己的子女上上下下的各代亲属,如父母与子女、祖父母与孙子女等。 具体是指配偶、父母(公婆、岳父母)、子女及其配偶、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及其配偶、曾祖父母、曾外祖父母。)]由一名以上的置业顾问在不同时间分别建立有效大卡,原则上以接洽时间最早的为准确认业绩。非直系亲属不作为一个家庭单位计量,所以其不同来访时间,作为不同两组客户处理。

  6. 当新客户来访人数较多或遇老客户回访,当前接待的置业顾问无法同时接待的情况下,其他置业顾问应发扬团队合作精神协助接待,负责协助的置业顾问不分业绩。

  7. 开盘、房展会等重大活动期间,新客户的业绩分配方案由项目经理/总监视具体情况确定。

  8. 因置业顾问的服务水准差,而导致客户放弃购买意愿(判断标准由销售经理确认),如其他置业顾问重新介入或客户指定其他置业顾问继续服务,则该客户成交业绩归后来接待成交的置业顾问。

  9. 销售现场置业顾问因争夺客户,而在客户面前进行争吵的一方或双方,业绩不再确认为其所有,造成不良影响的,另予处分。

  10. 置业顾问如为了个人利益相互交换客户,一旦发现,业绩视为无效;并在案场公开口头警告,同时取消月度销售冠军评比资格。

  11. 项目员工(包括主管)若遇辞退、辞职、停职等情况,剩余的20%奖金不予发放;且未签约的业绩不予确认,已签约未回款的业绩,待回款后奖金按50%发放。

  12. 调离的项目员工(包括主管),至调离之日前完成认购手续但仍有后续服务环节(指签约、按揭办理)未完成的业绩,奖金按80%发放,其余20%奖金用于奖励后续服务的员工;至调离之日前已完成所有服务环节的业绩,奖金按100%发放。

  13. 置业顾问调离项目且移交大卡后一个月内成交的业绩,奖金按30%发放。

  14. 所有离职人员剩余之奖金均纳入部门奖励基金,以奖励后续服务的员工。

  15. 请病假、事假或其他假期超过一个月(含)的项目部员工,未签约的业绩及已签约未回款的业绩,其奖金分别按30%及70%发放,其余奖金纳入项目奖励基金,用于奖励优秀员工及后续提供服务的员工。

  四、 争议解决方式:

  1. 置业顾问对业绩分配有异议者应直接向销售经理汇报,由销售经理负责沟通。沟通无效时,请项目经理/总监协调,经协调后处理意见不再更改。

  2. 若证实置业顾问有违规,则过错方不分业绩。

  3. 在现场接待过程中,如发现有抢客户、挑客户或怠慢客户的行为,项目经理/总监有权对此业绩做出相应的处理。

  4. 如发生其他原因造成的业绩确认问题,由项目经理/总监根据具体情况在第一时间处理,处理结果将在每日晨会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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