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科医生工作制度

时间:2023-06-14 02:57:42 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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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科医生工作制度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需要使用制度的场合越来越多,制度具有使我们知道,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惩恶扬善、维护公平的作用。拟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妇科医生工作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妇科医生工作制度

妇科医生工作制度1

  1、在分管院长的领导下,科室实行科主任负责制,对全科工作实行统一管理。

  2、热情接待患者,耐心解答问题,详细询问病史,认真仔细检查,合理应用辅助检查,力求正确诊断,科学合理治疗。

  3、科主任除检查指导工作外,重点检查疑难患者的诊断、治疗工作,并组织全科医生对疑难病例进行讨论。特别是重危病例,科主任随时组织抢救,必要时向医务科汇报,组织全院性会议或抢救。

  4、坚持医疗原则,做到因病施治,合理、安全、科学地用药,规范书写病历、处方,各项记录完整,注意向患者交代病情和有关事项。

  5、建立健全各种登记,资料妥善保存,认真填写卡片,字迹清楚,内容完整,数据准确,上报及时。

  6、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认真细致,严谨,精心施行各项手术,保证手术质量,讲究实效,防治差错,杜绝事故,减少术后并发症。

  7、宣传妇幼卫生知识,开展咨询服务,做好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和妇女五期(经、孕、产、哺、更年期)劳动保护工作,有计划地查治妇女病,开展妇女保健和围产期保健。

  8、实行手诊负责制,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离职守,随时观察患者,认真查诊,及时治疗。

  9、妥善保管各种器械药品、登记造册,专人负责,定期检查,及时补充和更换,防止缺少和损坏,保证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

  10、做好科内空气、物体表面、地面及医疗废弃物的消毒及处理工作,防止和控制医院内交叉感染,一旦发现传染病患者,立即采取隔离等相关措施。

妇科医生工作制度2

  一、妇产科的分娩室应设有产程中所必须的用品、急救药品和急救设备,做到专人保管,定期检查、及时补充和及时更换。

  二、工作人员进入妇产科时,必须穿戴专用的工作服、鞋、帽、口罩;接产或手术时,应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的规定;妇科、产科和分娩室应经常保持清洁,定期搞好卫生、对专用设备进行消毒。对有传染病的产妇,分娩时应采取隔离措施,分娩后要及时作特殊消毒处理。

  三、分娩室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值班人员应热情接待产妇,严密观察产程,产妇在待产和分娩过程中,若有异常情况不能处理时,应及时报告上级医师或作转院处理。

  四、严格交接班制度,接班者要对产妇测血压、听胎心音并做好记录。

  五、产妇在产后需要留分娩室观察一小时,无特殊情况后送回病房;新生儿处理完毕后,抱给产妇辨认性别,全身检查,测验脚印、手圈等。

  六、对婴儿要认真进行体格检查,做好有关记录,出生后_________小时内完成乙肝疫苗_________;对早产儿、难产儿给予特殊护理。

  七、接产后,接产人员应当及时、准确地填写产程、临产、新生儿和出生证等记录。

  产科门诊工作制度

  1、接诊人员应具有医师资格,并持有执业医师证书。

  2、医务人员遵守医德规范,仪表端庄,衣帽整齐,监守岗位,佩带胸卡。

  3、接诊室内清洁卫生,设备仪器摆放整齐完好备用。

  4、严格执行《母婴保健法》早孕建卡(或产科门诊病历),规范填写保健卡门诊登记及处方,认真全面详细检查。

  5、做好高危妊娠的筛查与管理,按期进行高危评分。对高危孕妇实行专册登记并在保健卡(病历)上作高危妊娠标记。

  6、筛查出的高危妊娠孕妇应转入“高危妊娠门诊”诊治。

  7、凡属妊娠禁忌者,应尽早动员终止妊娠。

  8、做好孕期保健及健康教育指导与咨询。

  9、做好产后42天复查及母乳喂养宣教工作。

  10、做好各种资料的收集、整理、分析和上报工作。

  高危孕产妇管理制度

  1、各级医疗保健单位于早孕检查和产前检查时必须按《高危因素评分表》进行高危评分,属高危妊娠者,应在《孕产妇保健手册》封面右上角上盖“高危”章,并于孕28周、34周作高危复评分,如发现新增高危因素随时评分。

  2、各乡(镇)卫生院对本乡镇的高危妊娠必须建立《高危妊娠管理登记册》,建立健全《高危孕产妇管理一览表》,填写和上报高危孕产妇花名册。

  3、县级及县级以上医疗保健单位,必须开设高危妊娠门诊,专门负责高危孕产妇的筛查与管理。对初发现的高危孕妇必须及时反馈到孕妇居住地的乡(镇)卫生院。

  4、各接诊单位必须将高危孕产妇的产前检查、高危评分及分娩情况填写在《孕产妇保健手册》上,以利定期追访。

  5、高危孕产妇追访与管理:高危孕产妇必须由乡级以上医疗保健单位追访与管理,其中评分在10分以上或者累计10分以上者必须向县级妇幼保健院报告。高危孕产妇必须实行分级住院分娩:评分在10分以下高危到乡镇中心卫生院住院分娩;评分在10分以上的高危到县级以上公立医疗保健机构和县孕产妇急救中心住院分娩。

  6、乡(镇)卫生院一旦识别出高危孕产妇后应及时上转,负责转运的医务人员和接诊人员应有在转运途中初步急救的能力,转诊时要使用《高危孕产妇转诊及反馈通知单》,接诊单位要及时向乡镇卫生院反馈转诊病人的诊断、治疗、处理、结果等信息,评价转诊是否及时和延误,并指导和纠正不正确的处理方法,不断提高转诊的`效率。

  会诊制度

  (一)院内科间会诊

  1、会诊的提出:会诊由病房主治医师决定,住院医师填写会诊单,须详细填写申请单的申请会诊项目,简要重点描述病人的病情及诊疗情况、申请会诊的理由和目的,申请时间具体到日,经主治医师审核并签宇。申请科室负责将申请单送达邀请会诊科室。特殊病人经科主任(或主任医师)同意并签宇,可以特邀会诊医师。

  2、会诊时间要求:一般会诊48小时内完成,如需特殊检查的轻病人,可预约时间到专科检查。院区内急会诊必须在10分钟内到位,(院址分散的酌情适当放宽时限)抢救须随请随到,危重病人可以电话邀请,被邀请科室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会诊,严禁会诊医师不亲自查看病人进行电话会诊。

  3、会诊医师的资格认定:由有执业资质的总住院医师(二线)或主治医师职称以上的医师承担院内会诊工作。如被邀请科室的会诊医师因故不能及时到场,须请该科其他同级医师或上级医师代为会诊。对特殊或疑难重症病人需要专家或科主任会诊者,须由申请会诊科室的科室主任(或主任医师)同意并签字。院内急会诊如二线医师正在手术或抢救病人,由三线医师或上级医师及时完成会诊。

  4、会诊医师职责:详细阅读病历,了解病人的病情,亲自诊察病人,会诊后须书写会诊记录。会诊记录包括会诊意见和建议,会诊医师的科室、会诊时间及会诊医师签名,会诊过程中要严格执行诊疗规范,充分尊重病人的知情权,对疑难病例、诊断不清或处理有困难时,须及时请本科上级医师协助会诊。会诊时须有甲请科室医师陪同、介绍病情。

  5、会诊后确认需转科的病例,由会诊医师签署转科意见,自签署时起,病人的诊疗责任由转入科室负贡。因各种原因暂时不能转入时,转入科室须确保病人不发生诊疗延误。抢救及危重病人须及时转入,确有困难时须上报医疗行政主管部门协调解决。

  (二)院际间会诊制度

  1、疑难病例或特殊病例需请院际间会诊时,经病房副主任医师以上医师同意,写好病人的病历摘要和会诊目的,确定请求会诊医院的相关专业(或会诊医师),报医务处,由医务处与有关单位联系,确定会诊时间,会诊时需有科主任或受委托的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陪同,主管医师要详细介绍病情,做好会诊前的准备工作,并做好会诊记录。

  2、院内外联合会诊由科室向医务处提出申请,并提供病历摘要。会诊由科室主任(或副主任)主持。主管医师要详细介绍病情,做好会诊前准备和会诊记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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