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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文件审核制度(精选10篇)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大家逐渐认识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这些规则蕴含着社会的价值,其运行表彰着一个社会的秩序。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设计文件审核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设计文件审核制度 1
一、编制依据、目的及范围
1.1编制依据
根据现行规范及标准、向莆铁路筹备组关于《向莆铁路工程技术管理办法》的通知、关于《向莆铁路施工图审核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及局指挥部关于《中铁十局向莆铁路工程技术管理办法》的通知。
1.2编制目的
施工审核对是保证工程项目质量全面创优的重要技术环节。通过审核可使工程技术人员加深对国家基本建设方针政策的认识,深入地理解设计意图,进一步熟练地掌握设计、施工规范和标准图、通用图、参考图。通过核对进一步发现设计文件存在的“差、错、碰、漏”,使存在的问题消除在施工之前,结合施工技术调查和技术工作,提出优化、变更设计的建议,使设计趋于更合理。审核的同时比选施工方案,为优化施工组织设计创造条件,制定本制度。
1.3编制范围
二、施工图审核制度
1、施工图的审核实行局指挥部、项目部二级审查制度。
2、项目部负责本段内工程施工图审查,并将审查结果上报局指。
三、施工图审核方法
1、施工图审核步骤:先整体、后局部,先总体施工方案、后施工具体方法,先专业分工,后沟通衔接。应着重界面管理,处理好各专业的衔接。本单位和外单位的界面衔接由总工程师联系建设单位协调处理。
2、对边设计边施工、仅有局部施工图纸的项目,应尽量了解设计原则,收集初步设计相关资料和标准图,对设计数据确认无误后方可施工。
四、审核内容
1、相关标准图:凡设计文件注明采用的标准图、通用图、参考图及相关规范都应全部收集,与施工图对照阅读。
2、平面图:各部里程、直曲线要素是否符合设计规范和采用的技术条件;里程、长短链和构筑物之间的关系;平面图数据与交桩资料、专业图核对,结合纵、横断面及专业图、查看有无改善设计的条件。
3、纵断面图:是否符合设计规范和技术条件,设计标高与构筑物之间关系,设计标高和水位标高的关系。
4、横断面图:设计路肩标高与纵断面图对照;设计边坡的稳定性;断面尺寸;排水沟水位标高;挡护、桥等构筑物之间的位置关系;断面数量。
5、地亩、拆迁图:设计地界和平、纵、横断面对照,注意桥涵入口、基础扩大开挖及附属建筑增扩部分;改移道路及河道与实地对照;拆迁工程范围和数量的变化。
6、设计土石方调配:土石成分,取弃土场位置和运距、运输条件和实际对照,对环境的影响。
7、设计图要求的施工方法、工艺: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是否是成熟技术,是否需要进行攻关试验或中间扩大试验;施工方法是否恰当。
8、结构物设计图:结构类型与地质、水文、地形条件的`相符性,结构尺寸及所用建筑材料的合理性,位置、标高与平、纵断面图对照,基础类型的合理性;设计参数是否齐全、合理;是否满足抗震、防洪规定;结构细部尺寸逐项核定。
9、工程数量:对设计图全面复合,汇总后与概(预)算资料所纳入的数量对照,作变更设计、调概索赔的根据。分为三类,主要有:
1)为工程开创工作条件发生的数量:
征地、拆迁工程数量;大临工程项目及数量;改移道路及改沟、改河等。
2)工程实体数量:
土石方(含挖基)及其土石成分、运距;排水沟渠基础的开挖和圬工;结构圬工和钢材;特殊材料和设备(如锚具等);地基处理等。
3)形成工程实体过程中消耗的数量;
各类围堰;排水工程;临时支护;基坑支护;截桩;线路加固;防洪措施;环保措施;施工过渡工程等。
五、施工图审核结果处理
项目部将审核结果上报局指,由局指汇总统一报送设计单位,并抄送监理单位、建设单位。
设计文件审核制度 2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管理,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和实施监督管理的,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国家实施施工图设计文件(含勘察文件,以下简称施工图)审查制度。
本办法所称施工图审查,是指建设主管部门认定的施工图审查机构(以下简称审查机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施工图涉及公共利益、公众安全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内容进行的审查。施工图未经审查合格的,不得使用。
第四条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规定审查机构的条件、施工图审查工作的管理办法,并对全国的施工图审查工作实施指导、监督。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认定本行政区域内的审查机构,对施工图审查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并接受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市、县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施工图审查工作实施日常监督管理,并接受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第五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确定的审查机构条件,并结合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规模,认定相应数量的审查机构。
审查机构是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法人。
第六条审查机构按承接业务范围分两类,一类机构承接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审查业务范围不受限制;二类机构可以承接二级及以下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图审查。
第七条一类审查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元。
(二)有健全的技术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
(三)审查人员应当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15年以上所需专业勘察、设计工作经历;主持过不少于5项一级以上建筑工程或者大型市政公用工程或者甲级工程勘察项目相应专业的勘察设计;已实行执业注册制度的专业,审查人员应当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者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资格,未实行执业注册制度的,审查人员应当有高级工程师以上职称。
(四)从事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的,结构专业审查人员不少于6人,建筑、电气、暖通、给排水、勘察等专业审查人员各不少于2人;从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审查的,所需专业的审查人员不少于6人,其他必须配套的专业审查人员各不少于2人;专门从事勘察文件审查的,勘察专业审查人员不少于6人。
(五)审查人员原则上不得超过65岁,60岁以上审查人员不超过该专业审查人员规定数的1/2。承担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的,除具备上述条件外,还应当具有主持过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或者100米以上建筑工程结构专业设计的审查人员不少于3人。
第八条二类审查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注册资金不少于50万元;
(二)有健全的技术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
(三)审查人员应当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10年以上所需专业勘察、设计工作经历;主持过不少于5项二级以上建筑工程或者中型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或者乙级以上工程勘察项目相应专业的勘察设计;已实行执业注册制度的专业,审查人员应当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者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资格,未实行执业注册制度的,审查人员应当有工程师以上职称。
(四)从事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的,各专业审查人员不少于2人;从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审查的,所需专业的审查人员不少于4人,其他必须配套的专业审查人员各不少于2人;专门从事勘察文件审查的,勘察专业审查人员不少于4人。
(五)审查人员原则上不得超过65岁,60岁以上审查人员不超过该专业审查人员规定数的1/2。
第九条建设单位应当将施工图送审查机构审查。
建设单位可以自主选择审查机构,但是审查机构不得与所审查项目的建设单位、勘察设计企业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第十条建设单位应当向审查机构提供下列资料:
(一)作为勘察、设计依据的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及附件;
(二)全套施工图。
第十一条审查机构应当对施工图审查下列内容:
(一)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二)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的安全性;
(三)勘察设计企业和注册执业人员以及相关人员是否按规定在施工图上加盖相应的图章和签字;
(四)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必须审查的内容。
第十二条施工图审查原则上不超过下列时限:
(一)一级以上建筑工程、大型市政工程为15个工作日,二级及以下建筑工程、中型及以下市政工程为10个工作日。
(二)工程勘察文件,甲级项目为7个工作日,乙级及以下项目为5个工作日。
第十三条审查机构对施工图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一)审查合格的,审查机构应当向建设单位出具审查合格书,并将经审查机构盖章的全套施工图交还建设单位。审查合格书应当有各专业的审查人员签字,经法定代表人签发,并加盖审查机构公章。审查机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将审查情况报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二)审查不合格的,审查机构应当将施工图退建设单位并书面说明不合格原因。同时,应当将审查中发现的建设单位、勘察设计企业和注册执业人员违反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问题,报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
施工图退建设单位后,建设单位应当要求原勘察设计企业进行修改,并将修改后的施工图报原审查机构审查。
第十四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擅自修改审查合格的施工图。
确需修改的,凡涉及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内容的,建设单位应当将修改后的施工图送原审查机构审查。
第十五条审查机构对施工图审查工作负责,承担审查责任。
施工图经审查合格后,仍有违反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问题,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审查机构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建设主管部门对审查机构、审查机构的法定代表人和审查人员依法作出处理或者处罚。
第十六条审查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施工图审查应当有经各专业审查人员签字的
审查记录,审查记录、审查合格书等有关资料应当归档保存。
第十七条未实行执业注册制度的审查人员,应当参加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组织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培训,每年培训时间不少于40学时。
第十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受理对施工图审查工作中违法、违规行为的检举、控告和投诉。
第十九条按规定应当进行审查的施工图,未经审查合格的,建设主管部门不得颁发施工许可证。第二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审查机构的监督检查,主要检查下列内容:
(一)是否符合规定的条件;
(二)是否超出认定的范围从事施工图审查;
(三)是否使用不符合条件的审查人员;
(四)是否按规定上报审查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
(五)是否按规定在审查合格书和施工图上签字盖章;
(六)施工图审查质量;
(七)审查人员的培训情况。
建设主管部门实施监督检查时,有权要求被检查的审查机构提供有关施工图审查的文件和资料。第二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对审查机构报告的建设单位、勘察设计企业、注册执业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应当依法进行处罚。
第二十二条审查机构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撤销对审查机构的认定:
(一)超出认定的范围从事施工图审查的;
(二)使用不符合条件审查人员的;
(三)未按规定上报审查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四)未按规定在审查合格书和施工图上签字盖章的;
(五)未按规定的审查内容进行审查的。
第二十三条审查机构出具虚假审查合格书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处3万元罚款,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撤销对审查机构的认定;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第二十四条依照本办法规定,给予审查机构罚款处罚的,对机构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机构罚款数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五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未按照本办法规定认定审查机构的,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改正。
第二十六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施工图审查监督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设计文件审核制度 3
1、图纸审核是保证工程项目质量全面创优的重要技术环节。通过审核可使工程技术人员加深对国家基本建设方针政策的认识,深入理解设计意图、熟悉设计文件,进一步熟练地掌握设计、施工规范和标准图、通用图、参考图。通过核对发现设计文件存在的“差、错、碰、漏”,使存在问题消除在施工之前,结合施工技术调查和本阶段技术工作,提出改善设计、变更设计的建议,使设计趋于更合理。审核的同时比选施工方案,为优化施工组织设计创造条件。
2、审核工作应在开工前系统、全面地进行。施工过程中随着掌握情况的深入可再对其中重点项目重新审核。
3、图纸审核由总工程师主持,工程技术人员全部参加。审核内容包括:设计总说明书、专业分册说明书、相关标准图、平面图、纵断面图、横断面图、拆迁图、排水系统图、设计土石方调配方案、设计图要求的施工工艺、方法、各种建筑设计图、各种过渡工程设计图、给排水设计图、工程数量等。
4、审核工作应与施工技术调查、施工复测相结合,通过对书面文件的全面阅读与现场核对,把握其准确性、完整性。有条件时应邀请设计人员进行设计技术交底。
5、图纸审核的要点是:建筑、结构、安装之间有无矛盾;所采用的标准图与设计图有无矛盾:主要尺寸、标高、轴线、预埋件等是否有错误;设计与现场实际情况是否相符;推行新技术及特殊工程和复杂设备的技术可能性和必要性;图纸及说明是否齐全、清楚、明确、有无矛盾;某些结构在施工中有无足够的强度和稳定性,对安全施工有无影响等等。
6、审核工作方法:先整体后局部,先原则后细节,先分专业后沟通衔接。
各级技术负责人应着重界面管理,处理好各专业的衔接。上一级技术部门负责检查下一级单位之间的`衔接。本单位和外单位的界面衔接由总工程师联系建设单位协调处理。
7、审核工作完成后应对设计文件(图)进行标识,加盖“已审核”章,确认有效性。不存在问题只须审核人签字、标注日期。对发现的问题还应在图上简要注明情况并填写“设计文件审核记录表”(附后),为保证准确性应由第二人复核确认。联系建设、设计单位后,确认的修正意见要在原设计图上用红笔修改,加盖“订正”章作相应标识,如有新图代替,原图加盖“作废”章。
图纸会审记录
设计文件审核制度 4
1、某地委、某地委办公室行文一律要用统一的文件撰制单,所拟文稿应送秘书室按程序处理,不得直接将文稿送某地委领导。
2、秘书室收到文稿后,先进行核稿,对发文的必要性、内容、文字格式、文种、发文范围等进行校核修正,打印出清样后,送分管领导审阅。
3、文稿按程序由领导签发后,立即安排印发,无特殊情况,领导签发后的`文件,须在二十四小时内分发到有关单位。
4、某地委文件和以某地委名义发的电报,经分管文字的副主任、常委主任审阅后,由某地委主要领导签发,某地委办公室文件由常委主任或某地委副书记签发;以某地委办公室名义发的电报,由办公室主任或常务副主任签发。
设计文件审核制度 5
1、县委、县委办公室行文一律要用统一的文件撰制单,所拟文稿应送秘书室按程序处理,不得直接将文稿送县委领导。
2、秘书室收到文稿后,先进行核稿,对发文的必要性、内容、文字格式、文种、发文范围等进行校核修正,打印出清样后,送分管领导审阅。
3、文稿按程序由领导签发后,立即安排印发,无特殊情况,领导签发后的文件,须在二十四小时内分发到有关单位。
4、县委文件和以县委名义发的电报,经分管文字的`副主任、常委主任审阅后,由县委主要领导签发,县委办公室文件由常委主任或县委副书记签发;以县委办公室名义发的电报,由办公室主任或常务副主任签发。
设计文件审核制度 6
(一)总则
第一条减少归档数量,提高办文速度和归档质量,充分发挥文件在各项工作中的指导作用,根据中央关於文书处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厂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文件管理内容主要包括:上级函、电、来文,同级函、电、来文,本厂上报下发的各种文件、资料。
第三条按照党政分工的原则,全厂各类文件分别由党委办公室和厂部办(以下简称两办)归口管理。
(二)收文的管理
第四条公文的签收
1、凡来厂公文件(除厂领导订的外)均由厂归档员登记签收(由上级或邮电局机要通讯员直送机要室的机要文件除外)後分别交两办机要秘书拆封。在签收和拆封时,归档员和机要秘书均需注意检查封口和邮戳。对开口和邮票撕毁函件应查明原因,对密件开口和国外信函邮票被撕应拒绝签收。
2、对上级机要部门发来的文件,要进行信封、文件、文号、机要编号的四对口核定,如果其中一项不对口,应立即报告上级机要部门,并登记差错文件的文号。
第五条公文的编号保管
1、两办机要秘书对上级来文拆封後应及时附上文件处理传阅单,并分类登记编号、保管。须由工厂承办或归档的厂领导亲文件,厂领导封後,也应分别交两办办理正常手续。
2、本厂外出人员开会带回的文件及资料应及时分别送交两办机要秘书进行登记编号保管,不得个人保存。
第六条公文的阅批与分转
1、凡正式文件均需分别由两办主任(或副主任)根据文件内容和性质阅签後,由机要秘书分送承办部门阅办,重要文件应呈送厂领导(或分管领导)亲自阅批後分送承办部门阅办避免文件积压误事,一般应在当天阅签完,紧急文件要即阅即办。
2、一般函、电、单据等,分别由两办机要秘书直接分转处理。如涉及几个单位会办的文件,应同主办单位联系後再分转处理。
3、加速文件运转,机要秘书应在当天或第二天将文件送到厂领导和承办部门,如关系到两个以上业务部门,应按批示次序依次传阅,最迟不得超过两天(特殊情况例外)。
第七条文件的传阅与催办。
1、传阅文件应严格遵守传阅范围和保密规定,不得将有密级的文件带回家、宿舍和公共场所,也不得将文件转借其他人阅看。对尚未传达的文件不得向外泄露内容。
2、阅读文件应抓紧时间,当天阅完後应在下班前将文件交机要室,阅批文件一般不得超过两天,阅後应签名以示负责。如有领导批示、拟办意见两办应责成有关部门和人员按文件所提要求和领导批示办理有关事宜。
3、阅文时不得抄录全文,不得任意取走文件夹内任何文件及附件,如确系工作需要,要办理借阅手续,以防止丢失泄密。
4、文件阅完後,应送交两办机要秘书,切忌横传。
5、两办机要秘书对文件负有催办检查督促的责任,承办部门接到文件、函电应立即指定专人办理。不得将文件压放分散,如需备查,应按照有关保密规定,并征得两办同意後,予以复印或摘抄,原件应及时归档周转。
6、按照阅文范围,离、退休干部,一般由有关部门定期组织学习有关文件,或由两办机要室通知到机要室阅文。
(三)归档的管理
第八条归档的规定
1、全厂上报下发正式文件的权力分别集中党委和厂部,各群团体和部门一律不得自行向上、向下发送正式文件。
2、各群团体、部门需要向上反映汇报重要情况或向下安排布置重要工作要求归档应分别向党委、厂部提出归档申请,并将文件底稿分别交两办审核。党委、厂部同意归档,则两办分别按党、政机构设置与业务分工统一归口以党×字、厂×字归档。群团体文件由党委批转。
3、对全厂影响较大,涉及两个以上厂领导分管范围的文件,须由党委书记或厂长批准签发。其馀文件均由分管厂领导批准签发。
第九条归档的范围:
1、凡是以党委、厂部名义发出的文件、通告、决定、决议、请示、报告、编写的会议纪要和会议简报,均属归档范围。
2、党委、厂部下归档件主要用於:
(1)公布全厂规章制度;
(2)转发上级文件或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制订的工厂文件;
(3)公布工厂体制机构变动或干部任免事项;
(4)公布全厂性的重大生、技术、经营管理、政治工作、生活福利等工作的'决定;
(5)发布有关奖惩决定和通报;
(6)其他有关全厂的重大事项;
3、党委、厂部上行文、外归档主要用於:
(1)对上级机关呈报工作计划、请示报告、处理决定;
(2)同兄弟单位联系有关工厂重大生、技术、人事劳资、物资供应、科研、基建、经营管理、党群工作等事宜。
4、在工厂日常生、技术、经营管理、党群工作中,有关图纸、技术文件、工艺修改、审批工作、安排部署、传达上级指示等事项,应按有关制度办理,经分管厂领导批准後,由主管业务科室书面或口头通知执行,一般不用厂部文件发布。
5、凡各业务科室如开专题会议所作的决定,一般都不应归档,不备查考,可以科室名义用《工作简讯》发会议纪要。
6、各业务科室与外单位发生的一般业务联系,可用各科室的名义对外发函(应各自编号备查)不用厂部名义归档。
(四)归档程式与要求
第十条归档程式规定:
1、各单位元需要归档,应事先分别向党委、厂部提出申请;
2、党委、厂部同意归档时,主办单位应以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令,上级指示或工作实际需要草拟文件初稿;
3、草拟文稿必须从全厂角度出发,做到情况确实、观点鲜明、条理清楚、层次分明、文字简炼、标点符号正确、书写工整。严禁使用铅笔、圆珠笔、红墨水和彩笔书写;
4、文稿拟就後,拟搞人应填附归档稿纸首页,详细写明文件标题、发送范围、印刷份数、拟稿单位与拟稿人,并签名、盖章、标定日期和密级;
5、两办应根据党委、厂部的要求和上级有关指示精神,有关文件规定,对文稿进行审查和修改。对涂改不清、文字错漏严重、内容不妥、格式不符的文稿应退回拟稿单位重新拟稿;
6、经两办审查修改後的文稿,送部门主管领导核稿(对文稿内容、质量负责);
7、对审核时修改较多,有碍列印和存档的文稿,应由拟搞部门重新誊写清楚;
8、需经会签的文稿,应在交付列印前送会签部门会签;
9、文稿审核会签後,按批准许可权的规定分别呈送党委、厂部领导审定批准签发;
10、经领导批准签发後的文稿交两办机要秘书统一编号送打字室列印;
11、文件列印清样,应由拟稿人校对,校对人员应在归档稿上签名;
12、文件打字後,由两办派专人按数印刷,再由两办机要秘书分发并检查落实情况,对印刷质量不好的文件,机要秘书应拒绝盖印分发。
(五)文件的借阅和清退
第十一条各部门有关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借阅一般文件,需经本部门负责人签写便条,对有密级的文件须两办主任同意後方可借阅。
第十二条借阅文件应严格履行借阅登记手续,就地阅看,按时归还。任何人不得将文件带走或全文抄录,不允许拆卷和在文件上勾划等。
第十三条两办机要秘书对承办的公文应抓紧催办,应定期对事情已经办妥的本厂文件和上级要求限期清退的文件,进行收缴清退工作。(一般月底一小清,季末一中清、年终一总清)。如发现文件丢失,必须及时查明原因和责任者,并如实向领导报告。
第十四条各部门应指定一位责任心强的同志负责文件收交、保管、保密、催办检查工作。
(六)文件的立卷与归档
第十五条文件的归档范围:
1、凡下列文件统一分别由两办负责归档:
(1)上级机关来文,包括上级对工厂报告、申请的批复;
(2)党委、厂部发出的报告、指示、决定、决议、通报、纪要、重要通知、工作总结、领导发言和生经营工作的各类计划统计、季度、年度报表等;
(3)厂党委会、厂长办公室、厂务会、工厂管理委员会、中层干部会以及各种专业例会记录;
(4)厂党代会、职代工、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团代会等厂一级的党群组织召开的代表大会所形成的报告、总结、决议、发言、简报、会议记录等;
(5)有保存价值的人民来信来访记录及处理结果;
(6)叁加上级召开的各种会议带回的文件、资料及本厂在会上汇报表言材料等;
(7)上级机关领导同志来厂检查视察工作的报告、指示记录,以及本厂向上级进行汇报的提纲和材料;
(8)反映本厂生、经营活动、先进人物事迹及厂领导工作等的音、像摄制品;
(9)工厂日志和大事记;
(10)工厂向上级请示批复的文件及上报的有关材料。
2、业务科室,各群团体日常工作中形成的活动资料,由各业务科室、群团体负责立卷归档。
第十六条立卷要求
1、文件立卷应按照内容、名称、作者、时间顺序,分门别类地进行整理归档。
2、立卷时,要求把文件的批复、正本、底稿、主件、附件收集齐全,保持文件、材料的完整性。
3、要坚持平时立卷与年终立卷归档相结合的原则。重要工作、重要会议形成的文件材料,要及时立卷归档。
4、上年度形成的文件材料,要求在下年度5月份以前整理完。6月份正式向档案馆(室)移交,清单一式两份。(接交单位各留存一份备查)。
(七)文件的销毁
第十七条对於多馀、重复、过时和无保存价值的文件,两办机要室应定期清理造册,并按上级有关规定,办理申请销毁手续。
第十八条经审核同意销毁的文件,应派专车分别由两办机要秘书和正副主任护送到上级机关指定的纸厂监视销毁。
设计文件审核制度 7
①项目部文件资料(含甲方、监理及公司主管部门文件资料),必须及时传达到相关单位及相关人员。
②合同文件,凡由项目部负责签订的合同,必须经相关部门审查,报总经理审批签署后,方可交合同另一方实施。
③设计院、甲方签署的变更统一发放到相关单位。
④专业工程师签认的变更(通知)、签证,由项目经理审查上报甲方签认后,盖技术专用章,统一发放到相关单位;
⑤外购件发至工地由施工员签收,单据交由资料员复印两份,一份存档,一份工施工员保管,原件及时送回公司存档。从单位发过来设备由施工员签收,项目经理签字确认。一份返回公司一份施工员管,复印一份资料员存档。采购拉来的'配件由施工员签收打单据一式三份,一份采购带回公司,一份施工员保管,另一份资料员存档。
设计文件审核制度 8
1、目的:
明确技术图样与文件的签署、更改及标准化等内容,对技术图样与文件进行有效的控制。技术文件是公司的核心秘密,是公司能够持续发展并在市场上保持强势竞争力的有力保障,公司的技术文件属于公司所有;公司的每一位员工都有义务和责任保证技术文件的完整性、正确性、系统性以及保密性,为了加强管理并规范员工的行为,特制定本制度,要求本公司员工互相监督、自觉遵守。
2、定义:
技术文件是指公司的产品设计图纸,各种技术标准、技术档案和技术资料以及商务合同、客户资源、财务报表等等;技术文件还包括未打印出图的尚在计算机里的图纸资料、技术文档等。
3、范围:
适用于产品图样、工艺图样、设计文件和工艺文件的管理。
4、职责:
技质部门负责技术图样与文件的统筹管理。
5、内容:
5.1技术文件的形成与发放
5.1.1任何一份技术文件的形成都是公司员工辛勤劳动的成果和员工智慧的结晶,但其中还饱含了公司巨大的前期投入、过程控制和后期经营等因素,显而易见是公司投入了巨大的财力、物力,为每位员工提供了展示自己能力的平台,员工与公司在这个平台上共同进步和发展的`过程中形成了种种技术文件。
5.1.2技术文件、技术标准及图纸资料的形成应严格执行设计(编制)、校对、审核三级把关制度;明确各级的责、权、利。
5.1.3技术文件标题栏中的编号、名称、日期,设计、校对、审核、批准等栏中应签署齐全,签署不全的技术文件不得投放到相关部门,更不得使用。
5.1.4图纸投入使用,即投放到各使用单位(部门)之前,必须加盖“文件副本”、“受控文件”章,由技质部门发放到各使用单位并进行登记,或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技质部负责图纸的发放。
5.1.5纸质技术文件或电子档技术文件等由技质部收存并负责保管。员工借阅技术文件应凭部门经理批准的借阅申请单向技质部借阅,用完后及时归还,并保证资料的完整性。
5.1.6技术文件的修改必须按级、按各职能部门的业务分管范围执行;技术文件修改前,负责修改部门要提出修改理由及具体内容,交有关领导审批。
5.1.7修改后的技术文件必须重新履行会审、会签及批准手续,填发更改通知书。
5.2技术文件的管理与存档
5.2.1技术文件是公司进行生产和各项管理工作共同的技术依据,必须加强管理,各部门应指定一名专职或者兼职资料员负责各种技术文件的登记、保管、复制、收发、注销、归档和保密工作,保证技术文件的完整,准确清晰、统一等。若暂时未指定资料员,则由部门经理暂行代理。部门经理和资料员负责本部门技术文件的保密、发放与归档。
5.2.2技术文件、图纸由技质部备份、存档,技质部定期对技术资料进行整理。
5.3技术文件的保密
5.3.1技术文件任何部门、个人不得擅自打印、复制,不得以电子文档等形式在网上传递或者用移动硬盘、U盘、软盘等拷贝出。因工作需要必须打印或复制时,经办人提出书面申请单,部门经理签字批准后方可通过技质部资料员打印、复印、拷贝。
5.3.2为了保证技术资料的保密性,除按正常程序(员工填写申请单,部门经理批准)办理外,任何人不得私自向外人转让和借出技术资料,一经发现要报公司给予严肃处理。
5.3.3若不负责任的遗失技术文件或者因为种种原因泄漏公司的技术文件,公司将根据有关保密规定给予罚金处罚和公司内部记过处罚,情节严重者公司将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5.4技术文件的销毁
5.4.1由于新技术的日新月异,越积越多的技术文件会占据不必要的资源,故有的技术文件需要销毁和清除。
5.4.2需要销毁的技术文件由资料员提出,部门经理会同有关技术人员一起仔细校对核实,然后将销毁理由与销毁文件清单上报总经理室,由总经理签署“同意”后,方可销毁。
5.4.3销毁的纸质文件必须经过碎纸机或者烧掉,光盘等文件必须锤击粉碎。
6、常用表单
6.1《技术文件、图纸资料发放记录表》
6.2《技术文件、图纸资料申请领用表》
6.3《技术文件、图纸资料销毁申请表》
设计文件审核制度 9
为了使办公室各项工作有条不紊地运行、完成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改进工作方式,加大工作力度,提高工作效率,为整体工作的顺利推进,发挥积极的职能作用。我们办公室进行了内部分工,明确各成员的工作职责。 目的:建立一个规范的文件管理制度,为使文件资料管理这块工作能很好地进行,以做到运行有条有理,查阅方便,尽其作用。
具体工作流程:
一、按时按质收取各种文件资料:
a、 及时、明确向各部门各成员传达收取各类文件资料的时间、地点和接收人;
b、 根据情况需要,可适当要求各部门部长在其部门成员的文件资料后附加一页纸,并且写上简洁的评语;
c、 要有一个专门的工作本,用以记录各部门各成员上交资料文件的情况,如:何时,交什么文件资料,谁交了,那些人没交。另外还应该算那个部门交了多少,且按该部门总人数算出比率。为以后评比工作提供材料。
二、及时整理文件资料:
a、收取到的文件资料要及时按部门分开整理,每部门的.用小长尾夹夹放;
b、负责人要细心审阅各种文件资料,根据需要作出适当的评语;
c、如发现较好的文件资料,经讨论通过后上交给主任操连彬,并且做好标记,保存到另外一个文件夹中;
d、如发现较差的文件资料,经讨论和征求主任操连彬意见,同意后返还回相应的部门或个人,并要求其重写,同时也应做好相应的记录;
e、较好的文件资料经讨论通过和主任操连彬的同意,上交主席团;
f、以上工作完成后,小组成员要及时整理文件资料,按类型、性质、部门存放。以确保不丢失、不混乱,容易查阅。
三、如何摆放文件资料;
a、用文件夹夹收存放,并且在文件夹侧面贴上标签,注明该文件夹所夹放的文件资料类型;
b、文件资料要整齐地摆放在本部门指定的工作资料存放处,管理负责人要定期轮流搞卫生(如,灰尘);
c、由于文件夹的存放容量有限,管理员应定期处理过旧的文件资料。把不能用的收集拿去卖,得到的钱当会费,但要保留典型、较好的。
四、借阅管理:
a、各部门、各成员要借阅文件资料要通过管理负责人同意方可借阅。并且要做好记录何时何日谁借阅;
b、借阅时尽量不要带出办公室,如实在需要外带,应通过管理员同意,并要商量好何时归还,同时要做好记录;
c、管理员负责人要以身作则,自身外带文件资料也需要向主任操连彬请示,也应及时归还;
设计文件审核制度 10
一、审核目的
设计文件审核制度旨在确保设计文件的完整性、合规性和创新性,及时发现并纠正设计中的问题,提高设计质量,降低项目风险。
二、审核流程
初审:由项目负责人进行,主要检查设计文件的基本内容、格式和规范性,确保文件符合公司或团队的基本要求。
复审:由资深设计师或专家团队进行,对设计文件的细节、技术可行性和创新性进行深入评估,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终审:由公司高层或项目负责人进行,对设计文件进行最终审查,确认文件是否符合项目需求和公司战略。
三、审核标准
设计文件审核应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公司规章制度以及项目需求进行。同时,还应关注设计的创新性、实用性和经济性,确保设计文件达到行业领先水平。
四、审核结果处理
对于审核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向设计者反馈,并提出具体的改进意见。设计者应根据审核意见进行修改完善,确保设计文件符合要求。对于重大设计问题,应组织专题讨论会,共同协商解决。
五、制度执行与监督
设计文件审核制度应由专人负责执行,并定期进行监督和检查。对于违反制度的行为,应予以严肃处理,确保制度的'严肃性和有效性。
总之,设计文件审核制度是保障设计项目质量和顺利进行的重要保障措施。通过完善审核流程、明确审核标准、严格处理审核结果以及加强制度执行与监督,可以有效提高设计文件的质量,为公司或团队的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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