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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制度(精选22篇)
在当下社会,人们运用到制度的场合不断增多,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拟起制度来就毫无头绪?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制度 篇1
1、学生食堂食品的采购由食堂日常管理人员和一名食堂工作人员共同完成。
2、购买食油、食盐、酱、醋、味精等调味品要到固定摊点或商店选购,确认为非“三无食品”后,商家开具食品清单(或在食堂食品购买登记本卖主一栏签字)后方能成交。
3、定点购买蔬菜、肉类并索取卖主的身份证复印件,每次购买都必须让卖主签字开收据清单。
4、所有购买的食品必须填写到食品购买登记本上,在购物人一栏由购物者签名,以示对本次购物负责。
5、在食品加工时发现腐败变质、发霉生虫、虫蛀、有毒有害、掺假、质量不新鲜的`食品要立即停止使用,并向学校领导汇报,以购物清单为依据向商家提出索赔。
6、如果所购食品有质量问题,造成食物中毒,采购员没有作好索证工作,采购员负完全责任。
7、学校领导要经常检查督促食堂人员做好采购索证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学校食品卫生安全。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制度 篇2
一、原料采购及索证制度:
1.原料采购要记录好台帐。原料采购、饭菜价格等必须在当日公开在财务收支公开栏,食堂财务收支日清月结,定期公布。
2.食堂采购员必须到持有卫生许可证的经营单位定点采购食品、购物时要查看供方有关的食品书面证明材料,不能采购以下食品:
(1)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有毒、有害等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
(2)未经兽医卫生检查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3)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3.学校食堂要在每餐每种食物中留样不少于150克的食物,并按品种放于清洁密闭专用容器内。注明日期、餐次,在冷藏条件下保存48小时。
二、库房管理制度:
1.食品贮存应当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定期检查及时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做到先进先出。
2.食品贮存场所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
3.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设备,必须贴有标志,生食品、半成品和熟食品应分柜存放。
三、厨房卫生制度及管理制度
1.食堂从业人员应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必须做到:
(1)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便后用肥皂及流行清水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应洗手消毒。
(2)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
(3)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
(4)不得在食堂内吸烟。
2.厨房一天打扫三次以上,确保地面无积水、无垃圾。
3.厨房工作人员在食品加工前要认真检查,杜绝加工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
4.食品原料存放在操作间或者仓库里,熟食品不能停放在熟食间以外任何地方。
5.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学校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放间,防止投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学生用餐的卫生与安全。
四、餐具用具消毒制度
1.餐饮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使用。禁止重复使用一次性的餐具。
2.消毒后的餐饮具必须贮存在专用保洁柜内备用。
3.洗涤、消毒剂必须符合卫生标准或要求,存放在固定的橱柜里,并有明显的'标记。
4.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刀、墩、板、桶、盆、筐、抹布以及其它工具,必须有明显标志,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五、餐厅卫生管理制度
1.餐厅必须做到随脏随扫,确保地面无垃圾无积水。
2.每周用消毒液消毒一次。
3.学生各人用各人的餐具(必须人人都有餐具
4.加强防蝇、防鼠、防蟑螂、防虫等。
六、卫生检查制度
1.管理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2.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痛。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
3.食堂从业人员及集体餐、分餐人员在出现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等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证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4.学校领导及管理人员随时对食堂进行检查,发现有不符合卫生要求及规定的,及时进行整改
七、卫生突发事件报告制度
1.学生如有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应在第一时间向中心校报告(上报时间不得超过一个小时。
2.事件发生时,应立即组织对中毒师生进行救治,尽快协助有关部门查明事故原因,不能隐瞒事情真相。
3.食堂管理人员将该事件的详细情况与处理结果和工作的改进
意见书面材料及时报中心学校。
八、食堂就餐人员须知
食堂是为全校教职员工服务的,食堂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就餐人员的身体健康。遵守各项制度是每个就餐人员的职责,为此需要大家做到以下几点:
1.全体就餐人员必须按规定时间就餐,不准带与工作无关人员就餐。
2.其他学校临时就餐人员,必须提前通知学校总务处,否则不能在食堂就餐。
3.所有就餐人员必须自觉遵守食堂的有关规定,做到不大声喧哗,文明就餐,爱护食堂内的一切设施。
学校食堂食品卫生管理制度、食品留样制度、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食堂食品留样制度
1.学校食堂为师生提供的每餐、每样食品都必须由专人负责留样。
2.学校每餐、每样食品必须留双份,每份按要求超过150g,分别盛放在已消毒的餐具中。部分食品还要带些汤汁。
3.留样食品取样后,必须立即放入完好的食品罩内,以免被污染。
4.等留样食品冷却后,用保鲜膜密封好(或加盖),并在外面标明留样时间、品名、留样人。
5.食品留样在密封好、贴好标签后,必须立即存入专用留样冰箱内。
6.用于留样的容器必须满足消毒、无菌要求。
7.每餐必须做好留样记录:留样时间、食品名称、留样人,便于日后备查。
8.留样食品必须保留48小时,时间超过后方可倒掉。
9.留样冰箱为专用设备,留样冰箱内严禁存放与留样食品无关的其它食品。
10.食堂管理理员要每天督促相关人员做好留样工作。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制度 篇3
一、为严格把好食品的采购关,确保食品原材料安全,根据《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高危食品是指大米、面粉、食用油、酒、酱油、饮料、肉、禽、皮蛋、蔬菜、海鲜、凉菜等对人的身体健康关系重大,易发食源性疾患的食品。
三、学校食堂采购高危食品,必须实行定点采购,并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索证,以保证其质量。
四、蔬菜容易残留有机磷农药,加工前应用清水漂浸两小时以上。花菜的残留农药难以清除,四季豆未烧熟容易引起中毒;螃蟹、蛏子、泥螺等海产品大肠菌容易超标,学校食堂不得采购和加工。
五、冷菜凉菜容易感染细菌,引发肠道传染病,中小学校的食堂不得采购和加工冷荤凉菜。
六、学校食堂要将定点采购单位(摊位)名单,报学校总务处备案,同类食品的定点采购单位(摊位)原则上为1-2家,蔬菜等食品的定点采购单位(摊位)可适当放宽。定点采购单位(摊位)调整时,须及时报学校后勤处备案。
七、学校要建立食堂食品定点采购责任制,加强对食品采购的.管理。如发现食堂未按要求定点采购,要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因未定点采购而发生食源性疾患的,追究采购人员和管理人员的责任,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因定点采购点原因引起不安全后果的,依法追究其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制度 篇4
一、凡在本单位从事直接为师生服务的所有食堂工作人员包括管理员、厨师、采购员、库管员、清洁工等均应遵守本管理制度。
二、新参加或临时参加工作的人员应经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餐饮从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要时接受临时检查。
三、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不得从事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四、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并将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五、食品安全管理员要及时对在本单位餐饮从业人员进行登记造册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组织从业人员每年定期到指定查体机构进行健康检查。
六、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要随时掌握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并对其健康证明进行定期检查。
七、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应随身佩戴携带或交主管部门统一保存以备检查。
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一、食堂从业人员包括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堂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学校食堂工作。
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制订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计划组织从业人员参加各种上岗前及在职培训
三、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应针对每个食品加工操作岗位分别进行内容应包括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食品安全只是、各岗位加工操作规程等。
四、培训方式以集中讲授与自学相结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待考试合格后再上岗。
五、建立食堂服务从业人员食品安全只是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制度 篇5
为有效地控制学校食物中毒及其他食源性疾病的发生,严把食品采购关,并科学、合理地贮存食品,切实保障学校师生的身体健康,使学校食堂的管理达到规范化、标准化,特制订本制度。
一、严把食品采购关。
原料实行定点采购,凡进入食堂的原料(面、米、油、肉、调味品等),食堂采购员必须到持有工商执照,有效卫生许可证、屠宰证和技术监督部门颁发有证件的经营单位定点采购。对学生自带的食品原料,保管员要严把质量关,并指定固定加工点加工。对确定的定点单位应报上级教育部门审核、备案。
二、库房保管员要认真保管食品。
所有进入食堂的原料、蔬菜必须由库房保管员进行质量检查并登记造册,若发现所购物品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应坚决退换。保管员对所购食品原料妥善保管,防腐、防蛀、防霉、防鼠、防污染,不准把腐烂变质或污染的食品流入食堂。
三、采购员必须采购合格食品
采购食品时,要采购新鲜、质好,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原料。同时,采购食品时,必须向购货方索取该批产品的'卫生检验合格证或者化验单,并索取货方“卫生许可证”复印件。
四、严格禁止采购以下食品
腐败变质、油质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有害的食品;未经兽医卫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超过保持期或不符合食中标签的定型包装食品;病死、毒死或者因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品及其制品;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微生物毒素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五、定点采购实行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学校定点采购员负总责,分管后勤工作的副校长负直接责任;学校要与食品定点单位签订合同书,明确买方和卖方的责任和义务,对不按要求办事的,一经查出,按责任追究制的要求,严肃处理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制度 篇6
1、学校食堂为师生提供的每样食品,由专人负责留样。
2、每餐留样的.食品,按规定留足100克,分别盛放在已消毒的餐具中。
3、留样食品取样后,立即存放在完好的食品罩内,以免被污染。
4、留样食品冷却后,用保鲜膜密封好,并在其外部贴上标签,标明留样日期、时间、品名、餐次、留样人。
5、将贴好标签的留样食品按秩序存放在恒温冰箱内保存。
6、做好每餐每样留样食品的记录,包括食品样源、食品名称、留样时间、目测样状等,以备检查。
7、留样食品一般保存48小时,进餐者如无异常,即可处理留样的食品;如有异常,立即封存,送食品卫生安全部门查验。
8、食品留样冰箱为专用设备,严禁存放与留样食品无关的物品。
9、卫生监督小组及监督管理员不定期检查留样工作,发现未按要求留样,将对责任人进行工作失职处罚。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制度 篇7
学校食堂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制度
1、食堂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经常参加食品安全知识及有关法律、法规学习,掌握与食品安全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卫生常识,并能对本单位的食品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和培训;
2、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要定期组织本单位的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做到人人掌握应知应会的食品安全知识,按要求操作,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3、每年组织一次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每年培训不少于40学时,并进行食品安全知识考试,对食品安全知识考试不合格者要重新进行培训。
学校食堂食品留样制度
1、食堂为师生提供的每餐、每样食品都必须由专人负责留样。
2、食堂每餐、每样食品必须按要求留足100克,分别盛放在食品袋内。
3、留样食品冷却后,必须用保鲜合密封好(或盖上),并在外面标明留样时期、品名、餐次、留样人。必须立即存入专用留样冰箱内。
4、每餐必须作好留样记录:留样时期、食品名称,便于检查。
5、留样食品必须保留48小时,时间到满后方可倒掉。
学校食堂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
1、食品添加剂要做到“五专”管理,即专店采购、专柜存放、专人负责、专用称量工具、专用采购使用台帐;
2、食堂不得采购、贮存亚硝酸盐,烹饪食品时不得使用亚硝酸盐;
3、采购食品添加剂要到正规的食品添加剂商店购买,并索取产品检验合格证和使用说明书,对产品标签没有可证编号,没有厂名、厂址,没有使用范围、使用量等说明内容的添加剂不能购买;
4、加工烹调食品必须使用添加剂时,要在使用前看清其产品标签和说明书,标签模糊不清的或来源不明的添加剂不得使用;使用食品添加剂必须按规定称量,做好使用记录。
学校食堂库房管理制度
1、食堂库房必须专人负责,为保证食品安全,库房现时上锁,除管理员外任何人都不得擅自入库;
2、库房内设置食品架,原料分类摆设,食品原料等应离地20cm,离墙20cm,离棚65cm放置;
3、严格执行出入库制度,做好出入库记录;
4、严禁“三无”食品及腐烂变质的食品、原料等入库存放;
5、保持库房卫生清洁,物品规整,保证通风良好;
6、设置防蝇、防鼠等设施,安全有效;
7、库房管理人员必须穿戴工作衣、帽,佩带有效的健康证及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证上岗工作;
8、库房管理工作未按上述规定操作,造成纰漏,将追究库房管理员。
学校食堂烹调加工管理制度
1、进入烹调间的人员必须携带健康证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合格证;
2、进入烹调间的人员必须穿戴工作衣、帽;
3、所有待使用的容器、用具必须洗净、消毒;
4、食品加工前应检查是否有感官异常;
5、进入烹调间的食品必须洗净,盛装食品的容器必须放在指定的台案上,不得放置在地面;
6、炸制食品的食用油不得反复使用二次以上;
7、各岗位工作时必须随时清扫地面、案台;
8、废弃物应置于污物桶内并将污物桶加盖;
9、无防蝇窗纱的窗户不得打开;
10、个人物品不得带入烹调间;
11、负责人定期检查各岗位人员操作情况。
学校食堂原料采购索证制度
1、食堂原料采购必须有专人负责,并掌握食品安全知识和采购常识;
2、定点采购食品及食品原料,采购定型包装食品时要索取食品的生产许可证、食品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等,采购肉、禽类食品要索取检疫证明,采购非定型包装食品时要检查食品的色、香、味、形等感官性状;
3、建立索证档案,索取的证明要分类并按时间顺序存档管理;
4、每次采购食物均要向货主索要收据,并保存收据至食品进食后无异常;
5、食品原料采购负责人应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并佩带有效的'健康证及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证。
学校食堂餐用具清洗消毒制度
1、餐具必须按着一刮、二洗、三冲、四消毒、五保洁的操作流程清洗餐具、用具;
2、确认餐具已洗净后,将待消毒的餐具置于餐具消毒设施中消毒;
3、将消毒后的餐具置于餐具保洁柜中待用;
4、厨房内待使用的餐具及供客人使用的餐具必须使用餐具保洁柜中已消毒的餐具,否则不得使用;
5、厨房内使用的食品容器、用具必须在指定的容器洗刷槽内洗刷,洗刷后置于指定的消毒器内进行消毒(或以75%的酒精擦拭消毒);
6、未经清洗消毒的容器用具不得使用。
学校食堂餐厅卫生管理制度
1、建立健全餐厅卫生清扫制度,坚持四定(定人、定物、定时间、定质量划清分工包干负责制度,并定期检查;
2、餐厅设防蝇、防鼠、防尘设施,消灭“四害”;
3、餐厅地面保持清洁(无水、无油迹、无尘土、无垃圾);
4、餐厅服务人员要经常保持仪表整洁、勤洗头、洗澡、勤剪指甲,餐厅内不得吸烟;
5、餐厅服务人员必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并用流水洗手后上岗;
6、餐厅服务人员出外办事,入厕前必须脱下工作服、帽等,回来后用流水洗手;
7、餐厅服务人员上岗必须佩带有效的健康证及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合格证。
学校食堂配餐卫生管理制度
1、配餐间的工作人员必须穿戴工作衣、帽,携带健康证及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证上岗;
2、每天配餐前后必须将紫外线灯开启30分钟,对配餐间进行空气消毒;
3、配餐间内的一切食品容器、用具、餐具和操作台必须洗净、消毒;
4、杂物及非直接入口食品不得进入配餐间;
5、出售食品的从业人员的手不得接触钱币餐票等污物,操作人员必须经常洗手;
6、操作完毕后关闭门窗。
学校食堂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
一、食堂管理人员要自觉遵守《食品安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食品安全直接责任人职责,严格执行学校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规定。
二、食堂必须按要求将餐厨废弃物进行无害化处理。严禁将餐厨废弃物直接排入下水道、倒入公共厕所和其他生活垃圾收集设施。
三、餐厨废弃物实行分类管理,分别处理。食品原料粗加工产生的垃圾(菜叶、根须、动物内脏、毛皮等垃圾物)按生活垃圾处理,即倒入垃圾桶加上盖子,运往学校垃圾站,由环卫工人转运处置;泔水类垃圾(食物残渣、饭、菜、汤水、锅底、留样处理物等)按规定倒入专用泔水桶,由餐厨油脂回收企业或养殖户回收。
四、泔水类垃圾按要求要与回收方签订回收协议书,注明泔水类垃圾回收用途,不得另作他用。
五、餐厨废弃物处置安排专人负责,建立完整处置台账,详细记录餐厨废弃物的种类、数量、去向、用途等情况,定期报告总务处,并接受监督检查。
六、学校食品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加强对食堂餐厨废弃物处置工作的检查监督,对不按规定处理餐厨垃圾的食堂,责令立即改正,并给予相关人员一定的处罚。
学校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度
一、学校要对全体师生进行食品安全的防范自我保护及救助方法的宣传、教育。
二、食堂一旦发现食品、饮水等有问题,要求学生马上停用,并立即向学校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和学校食品安全突发事故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协助学校争取急救措施和补救办法。
三、学生一旦发现食物中毒现象,应立即报告班主任或课任教师和医务室或食堂,班主任或课任教师和医务室或食堂应立即报告学校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和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突发事故工作领导小组。学校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及卫生防疫机构报告。
四、按病人的情况立即送有关医院治疗,协助卫生医疗机构救治病人。
五、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六、配合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进行调查,按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制度 篇8
一、目的:
为了保证加工的食品质量和卫生安全,保障广大师生的饮食安全,根据有关法规和本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具体要求
1.食堂人员在工作前均进行食品卫生等专业知识的培训,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2.所有生产加工人员必须参加卫生部门的体检并取得健康证,且在食堂工作期间内一直保持合格有效。
3.在工作期间患有痢疾、腹泻、呕吐、发热、咽喉疼痛、皮疹、其它皮肤损伤(冻伤、烫伤、切割伤等)、眼、耳或鼻溢液或有其它传染性疾病发生等疾病的员工应及时向主管领导报告并及时治疗,在治疗过程中不得从事与食品直接接触的工作,可根据情节轻重安排从事其它工作或调离工作岗位。
4.员工要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做到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勤理发,勤换衣服。工作衣、工作帽、工作鞋要干净卫生,穿戴整齐。
5.食堂内不得随地吐痰、吸烟、乱扔废弃物,工作中不得闲聊、吃零食,不得面对食品咳嗽,打喷嚏及其它有碍食品卫生的.行为。
6.工作期间离开本工作区域时要脱去工作衣、工作帽及工作鞋;在便后、离开本作业区域或用手接触到身体的其它部位后,一定要重新洗手,方可重新作业。
7.餐饮用具必须做到生熟分开,定位存放,各工用具不得混合使用用。
8.餐饮用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卫生必须达到无水迹、油污、污物或霉迹及光亮、不粘手,未经消毒的餐饮用具不得使用。
9.洗刷餐饮用具必须使用专用的水池,不得与清洗蔬菜、肉类等其它水池混用。
10.洗涤、消毒餐饮用具所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必须严格按照配比浓度标准进行配制洗、消水,进行清洗或消毒。
11.煮沸消毒时应把餐饮用具全部浸泡在水里,煮沸后保持10分钟以上。
12.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刀、墩、板、桶、盆、筐、抹布以及其他工具、容器必须标志明显,并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13.清洗、消毒后的餐饮具必须贮存在餐具专用保洁柜内备用,已消毒与未消毒的餐饮用具应分开存放,并在餐饮用具贮存柜上有明显标记。
14.食堂内应当经常检查防鼠、防蝇、防尘、防霉、防潮设施的安全有效性。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制度 篇9
一、环境和机械卫生
1、食堂负责内外环境卫生,责任要落实到人,做到门窗玻璃明,活完地面净,桌子一日三擦,地面一日三刷,每周一次大扫除。
2、食堂内外要有防鼠防蝇措施,经常地、有计划地消灭蟑螂。
3、各种炊事机械要有专人负责、专人保养,使用后要长期打扫干净,用专用盖布盖好。
4、冰箱内生熟分放,东西要码放有序,并定期除霜。
二、食品和炊具卫生
1、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生熟、半成品分开存放。
2、不买、不做、不吃腐烂变质和过期食品,不留隔顿剩菜剩饭。从采购员、保管员到每个炊事员,都要严格把关,杜绝食物中毒。
3、各种炊事用具要有固定的位置,码放整齐有序。
三、个人卫生
1、上班时必须穿戴整洁的工作服和工作帽,不准穿工作服上厕所和外出,养成勤洗澡、勤洗手、勤换工作服,饭前便后、打喷嚏擤鼻涕后要洗手的好习惯。
2、工作时不准吸烟,不准戴戒指、耳环、项链、手表,不准抹口红、染指甲,不准赤脚,不准留长发、长指甲。
3、个人遇有拉肚子、感冒发烧、患皮肤病以及受外伤等,要及时报告保健医生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四、餐具消毒卫生
1、餐具、炊具每天严格消毒。
2、餐厅和备餐间使用的药物消毒,药物和水按要求配比,喷洒。
3、熟食制作前要用酒精(浓度75%的`酒精)涂抹手、刀、案板等。
4、备餐间每天要用消毒水擦洗柜台地面。
5、消毒后应达到光、洁、净、干,无消毒水味和酒清味,符合防疫站检查化验的各种卫生指标。
五、厨房现场卫生
1、地面保持整洁干燥,污水必须迅速清除。
2、食物应在工作台上料理操作,并将生、熟食物分开处理。
3、刀和砧板工具及抹布等,必须保持整洁。
4、食物应保持新鲜、清洁、卫生,并于洗清后,分类以塑胶袋包紧,或装在有盖容器内,分别储放于冰箱或冷冻室内,不得将食物露在生活常温太久。鱼肉类取用处理要迅速,以免反复解冻而影响鲜度。
5、凡易腐败的饮食物品,应贮藏在摄氏零度以下的冷藏容器内,熟的与生的食物分开贮放,防止食物气味在冰箱内扩散及吸收箱内气味,并备脱臭剂或燃过的木炭放入冰箱,以吸净臭味。
6、工作厨台及厨箱下及下及厨房死角,应特别注意清扫,以防碎肉、菜屑遗留腐烂。
7、应装置抽油烟机,并定时清理油垢。
8、地面、天花板、墙壁、门窗如有孔洞缝隙应予填实密封,并保持整洁,以免蟑螂、老鼠躲藏或出入。
9、调味品应以适当容器装盛,使用后随即加盖,所有器皿及菜肴,均不得与地面接触。
10、密盖污物桶、厨余桶当夜倒除,不在厨房内隔夜。万一需要隔夜清除,则应用桶盖隔离,厨余桶四周应经常保持干净。
11、工作时,应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工作时不得用手接触或沾染食物与食器,尽量利用夹子、勺子等工具取用。
12、在厨房工作时,不得在食物或食器的附近抽烟、咳嗽、吐痰、打喷嚏,万一打喷嚏时,要背向食物,用手帕或卫生纸罩住口鼻,并随即洗手。
13、厨房工作人员工作前、便后,均应洗手,保持双手清洁。
14、厨房清洁扫除工作,每日要做数次,清洁完毕,清扫用具应集中放置。杀菌剂和洗涤剂不得与杀虫剂等放在一起,有毒的物质要标明,放在固定场所及指定专人管理。
15、不得在厨房内躺或住宿,也不许随便悬挂衣服及放置鞋履,或乱放杂物等。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制度 篇10
为了进一步加强幼儿园食堂科学的管理,保障正常运行,改善膳食质量,提高服务水平,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更好地为师生服务,结合食堂的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食堂管理指导思想:以师生的身体健康和学生身体发育的需要为本;尊重师生的.饮食习惯;力求达到科学配餐,营养配餐,提高膳食质量;坚持预防为主,确保师生饮食卫生安全。
一、食堂工作流程管理
1、采购。食堂采购实行招标定点采购制,采购点由教育局招标决定和公司协议决定。副食协议供货点必须具备相应资格、,并交付校方押金。供货价格为当地市场批发价,每周公司指派教师进行市场调查,若发现供货方价格高于市场批发价,以当地市场批发价结算,发生三次类似事件,园方终止与供货方合同;供货方每天七点前将货送到食堂,交后勤主任和值日教师验货,做好三查工作:查数、查质、查账,后勤主任记录,值日教师监督并签名。采购物品进园后交食堂保管员验收签名,采购单一式三份,供货方、后勤主任及厨师长各一份,后勤主任于周五盘点,供货方每两周结帐一次。
2、制订菜单。食堂炊事员实行厨师长负责制,厨师长根据市场、季节、营养等综合因素制定下周食谱及菜单,交保健老师审批后,交供货方按计划供货;每天早点必须有稀饭、馒头、包子,品种不得少于六种,中、晚餐有三荤四素。
3、食堂财产及管理实行后勤主任负责制。
4、饭菜加工。每餐饭菜必须在就餐前10分钟准备好。整个加工过程由厨师长统一分工调配厨房职工。加工后的饭菜要注意保热、保洁。
5、就餐。就餐期间食堂内部事务统一由厨师长进行协调。负责打菜的职工要固定窗口。厨师长要根据就餐情况及时调配饭菜,如有饭菜不足情况要及时采取措施。
6、餐后清洗、清理与打扫。餐后,食堂主任组织分工,对餐桌、厨具、餐具进行清洗,并分类放在固定位置,厨房、餐厅进行打扫、冲洗;对剩余饭菜进行处理。
7、每周五要进行厨具、餐具的清洗及厨房、餐厅及周边环境的大扫除。每月底要对采购原料及使用原料进行盘点,并列出当月库存物品清单及数量;每月底膳管会要和食堂管理员进行当月成本核算和帐务整理。
二、食堂卫生制度
1、不购买不新鲜食品,严禁购买及使用腐烂变质的食物,以及其他感官性状异常食物。
2、要做到生品与成品、熟品相隔离,成品与半成品相隔离,食品与杂物相隔离。冷藏时要做到荤腥类食品与其他食品相隔离。
3、食物制作及销售过程中要注意防蝇、防灰尘,以避免杂物混入食品。
4、隔餐食物如可食用,必须经过回锅加热。
5、各种调料不宜久置,装盛调料各种器具应经常洗涤。
餐具、厨具卫生
1、刀、墩、板、
幼儿园食堂管理方案提要:食堂各项开支必须后勤主任签字审核,分管后勤的副园长和园长签字后才能报销,发现未经审批的发票报销,除追回报销款项外,还要视情节轻重予以其他处理。
桶、盆、筐、灶、锅、抹布等厨具要每餐清洗,保持厨具的清洁。餐具用后要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四类。
2、厨具和餐具要固定摆好。
环境卫生
1、要经常性打扫和清洗食堂地面,做到地面无杂物和积水
2、储藏室要保持干净、干燥和通风,储藏间不得存放其他杂物及个人物件,物品存放要离地,隔墙,分类。
3、对食堂周围的阴沟、角落、泔水桶,垃圾堆要经常性清理,预防细菌感染食物
4、对存放厨具,餐具的各个角落要经常抹洗。
食堂工作人员个人卫生
1、食堂工作人员要做到”四勤”勤洗手,剪指甲;勤洗衣服,被褥;勤洗澡,理发;勤换工作服。
2、在工作前及处理食品原料后、便后要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直接用手接触入口食品之前应用热水消毒。
3、不得在食品加工期间及销售食品前抽烟,不正对食品咳嗽、打喷嚏,不随处吐痰。
三、食堂的实物出库管理
食堂食品、物品,设专人管理,领用食品,物品出库要登记,并随时接受检查。
食堂食品、物品的领取应根据各组实际用量有计划领取,每周清点库存一次,食堂主任对库存物品的数量和质量每天都要检查一次。
食堂食品、物品为集体财产,食堂管理人员,员工应力求节约,不得浪费,不得将食堂的食品,物品变卖,转移为已有,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对食堂食品、物品实行”采购、入库、使用”三分离原则。建立三本账,做到采购、入库、使用三个数据基本一致,误差控制在1%以内,食堂主任要认真把关,分管领导要认真督查。
四、监督与管理
1、成立膳管会。成员组成:
2、强化师生监督。每日早上后勤主任及时公布当日中、晚餐菜谱及次日早餐安排。设立食堂职工监督栏。
3、每月进行一次食堂工作考核,考核内容包括食堂工作人员工作态度,食堂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及食堂帐目,仓库管理等相关事宜。
七、奖惩
1、食堂工作人员能认真履行职责,无工作失误受到师生好评的,学期末膳管会考核后酌情给予200元-2000元奖励。
2、出现食物中毒现象,有关责任人视造成后果,除按规定承担法律责任外,并扣除当月工资,情节严重予以解聘。
①食物原料清洗不干净,责任人:清洗职工;
②食品腐烂变质,责任人:后勤主任主任、值日教师、厨师长
③违反食品搭配禁忌原则。责任人:厨师长
④人为投毒。责任人:食堂值班人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制度 篇11
为确保食品卫生安全,根据《食品卫生法》和教育部、卫生部的20xx年14号令的.有关精神,特制定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一、建立校长负责制,配备专职食堂管理员。
二、持有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的卫生许可证,定期验证。
三、建立安全保卫措施,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入内。
四、建立食堂卫生及饮食情况日检制,并作好记录。
五、食堂环境保持清洁,无鼠迹、无蝇、无蟑螂。
六、食堂管理员留存定点食品,采购场所的卫生许可证复印件。
七、荤、素食品原料分池清洗,洗净后食品原料的盛器不放置地面。
八、冰箱内生熟、半成品分开,不放杂物或私人物品。
九、食品、原料无霉变,虫蛀,变质。
十、食品烧熟煮透,烹饪后食品至供应时间不超过2小时,剩余食品必须冷藏,冷藏不超过24小时。
十一、加工后的熟制品放在备餐间,不得供应水产品和改刀的熟食卤味菜。
十二、食品留样放置48小时,每样量足100克,并有留样记录本。
十三、从业人员分发饭菜、点心,有专人看管,戴口罩,不直接用手接触。
十四、食品存放下垫离墙,原料、辅料缸加盖,调味品分类,分架存放,无超过保持期。
十五、洗涤、消毒剂、餐饮具存放处固定。
十六、容器、刀板生熟分开,注明标志,严格消毒。
十七、从业人员做到“三白”,注意个人卫生。
十八、饮用水卫生足量,保温捅加盖加锁,每天清洗消毒,专人监管。
十九、定期对食堂从业人员,学生进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并作记录。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制度 篇12
一、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学校食堂必须取得卫生许可证后方可经营。
二、食品从业人员每年体检一次身体,持有效的健康证和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上岗时必须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保持个人卫生。
三、建立食品原料进货查验制度,禁止采购无卫生许可证、无健康证商贩提供的食品;无商品标签或超过保存期限等“三无”的.食品;未经有关部门检疫、不合格的畜禽肉类制品;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混有异物的食品及其它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
四、食品要分类存放,摆放整齐,做到先进先出,防止超期变质。
五、食品的保存、清洗、切配过程要做到生熟分开,冰柜、用具、容器应有生熟标记,不得使用塑料容器盛放熟食品。
六、食品的营养要搭配合理,符合学生生长发育的需求。
七、厨师操作前要对食品、半成品的质量严格检查,对不符合烧煮、烹调要求的食品不准进行烹调加工。烧煮时,应将食品上下翻动,使食品各部位都能受热,防止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八、公共餐具必须经过严格的清洗消毒后方可使用。
九、学校每餐、每样食品按要求进行留样,分别留足盛放在己消毒的留样盒中,标明留样时期、品名、餐次、留样人后存入冰箱内,并作好留样记录。留样食品必须保留48小时,保存期内未发现食物中毒事件即可倒掉;留样食品盒应单独存放,不得与其它无关食品混放。
十、工具容器设备要洗净,厨具要摆放整齐。及时冲洗、清扫工作场所,保持环境卫生。
十一、完善防蝇、防尘、防鼠、防潮设施,定期开展除害活动。
十二、严禁学生在校门口购买过期变质及三无食品。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制度 篇13
第一条、为加强学校食品卫生管理,有效控制学校食物中毒及其它食源性疾患的发生,保障师生员工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校长为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校领导应把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列入学校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建立健全各级管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第三条、学校应对食堂等易发生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的场所加强安全保卫工作,严禁非相关岗位人员进入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入间等,严防投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学生用餐安全。
第四条、学校以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宣传教育,教育学生不买街头无照、无证商贩出售的食品,不食用来历不明的.可疑食物,增强学生食品卫生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五条、学校食堂应取得卫生许可证方可营业:校内饮食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体检合格后方能持证上岗。学校要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食品卫生法律知识的培训。
第六条、发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事件,主管校领导应立即到现场进行指挥,组织抢救,防止事态扩大,并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第七条、对于饮食工作各级责任人员违反规定,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其各自职责,造成就餐者身体损害甚至生命危险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制度 篇14
一、指定经培训合格的专兼职人员负责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茶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专兼职人员应当掌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法律只是、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基本只是以及食品感官鉴别常识。
二、采购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应当到证照齐全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或批发市场采购并应当索取、留存有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购物凭证。购物凭证应当包括供货方名称、产品名称、产品数量、送货或购买日期等内容。长期定点采购的与供应商签订包括食品安全内容的采购供应合同。
三、从生产加工单位或生产基地直接采购时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加盖有供货方公章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留存盖有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四、从流通经营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少量或临时采购时应当查验并留存加盖有公章的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等复印件留存加盖有供货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五、从流通经营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少量或临时采购时应当确认其是否有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六、从农贸市场采购的应当索取并留存市场管理部门或经营户出具的加盖公章或签字的购物凭证从个体工商户采购的.应当查验并留存供应者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或复印件、购物凭证和每笔供应清单。
七、从食品流通经营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和农贸市场采购畜禽肉类的应当查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原件从屠宰企业直接采购的应当索取并留存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原件。
八、采购乳制品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九、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采购入库前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查验所购产品外包装、包装标识是否符合规定与购物凭证是否相符并建立采购记录。采购记录应当如实记录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应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
十、按产品类别或供应商、进货时间顺序整理、妥善保管索取的相关证照、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和进货记录不得涂改、伪造其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制度 篇15
为提高食堂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意识,强化责任心,保障全体师生饮食安全,根据《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潍坊市校园安全建设标准》等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对我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做如下要求。
一、进货提货
1.落实定点进货制度和索证索票制度。食堂食品供货单位必须具有合法资质,证件齐全。食堂进货必须落实定点采购、进货制度,严格索取供货商的有效许可证、索取供应商品的检验检疫证,或者相关的检验报告单。要查看供货商证件是否有效,是否齐全,所供物品是否在营业许可范围之内,所留的复印件是否加盖单位红章等。
2.落实验货制度。食堂进货时必须保证两人在场验货、看秤,要查看有没霉烂、变质情况,特别是冷冻食品尤其注意,发现问题食品要坚决退回,要严防地沟油、问题猪肉、问题蔬菜等进入学校食堂。
3.落实双人双锁制度。食堂面库、菜库及其它仓库必须上两把锁。锁钥匙由不同人员保管,一把钥匙由保管员保存,一把由伙管室保存。需要提取相关货物要提前申请,由保管员及伙管室人员开锁。物品拿完后立即上锁。
二、卫生要求
(一)要保持良好个人卫生,操作时应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头发不得外露,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佩带饰物。
(二)操作前应洗净手部,操作过程中应保持手部清洁,手部受到污染后应及时洗手。
(三)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操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洗手并消毒:
1.处理食物前;2.使用卫生间后;3.接触生食物后;4.接触受到污染的工具、设备后;5.咳嗽、打喷嚏或擤鼻涕后;6.处理动物或废弃物后;7.触摸耳朵、鼻子、头发、面部、口腔或身体其他部位后;8.从事任何可能会污染双手的活动后。
(四)不得将私人物品带入食品处理区,不得穿工作服、工作鞋入厕。
(五)不得在食品处理区内吸烟、吐痰、漱口、饮食或从事其他可能污染食品的行为。
(六)干完本职工作后要及时清理卫生,垃圾立即清理,地面清刷干净、工具清洗消毒并放于指定位置。
(七)当日工作结束,各工作区要注意关灯、关门、放好防鼠板与防鼠网。
三、面食要求
1.馒头制作要严格落实学校相关要求,定期称量馒头斤数。
2.、面粉、馒头盘不得直接接触地面。
3.蒸完馒头后,所有剩面粉要立即存入面库,馒头机、和面机等擦拭干净。
4.卫生工具、手套、工作服要放在指定位置,不得乱扔乱放。
四、菜食要求
(一)存放关:
1.存放食品要分门别类,做到生熟分开,避免交叉感染;
2.食品存放必须做到离墙离地在10cm以上,并且要摆放整齐;
3.库存物品要常检查,及时查看保质期,所有物品要在保质期内使用完毕,若发现有变质、霉变的食品和原料要马上清除。
(二)加工关:
1.蔬菜要择净洗净,去腐烂杂质、泥土。每种蔬菜至少要清洗或冲洗三遍。一般蔬菜(如白菜、菠菜等)切后要在盆中用淡盐水浸泡1个小时以上并用清水再冲洗一遍,以尽大可能地去除药物残留。对有残留农药的蔬菜,如青椒、菜花、芹菜等,在下锅前必须先用开水烫一下,以清除残留农药。
2.切菜要做到大小均匀,适合学生入口为宜。
3.冻肉、冻鱼、冻鸡要泡透、完全化冻后,再查看是否变质,要煮熟、炸透。
4.操作过程中若有食品掉在地上,要清洗干净再放入容器,不能利用的要及时清除,不得留存。
5.切好的蔬菜或原料要用盆盛好并要存放在菜架上,不得直接放在地上。
6.学生菜桶必须单只拿取,不得叠放,防止交叉污染。
7.饭菜做好存放时要做到生熟容器分开,存放在专用菜架上,并采取必要的防蝇、防尘措施。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制度 篇16
第一条 为加强学校食品卫生管理,有效控制学校食物中毒及其它食源性疾患的发生,保障师生员工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学校校长为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校领导应把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列入学校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建立健全各级管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主管校领导对卫生行政部门或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必须及时完成相关部门进行全面整改。
第三条 后勤部门在主管校领导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全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学校设立专、兼职食品卫生监督管理人员,具体负责监督检查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以及相关政策、措施及制度的落实,履行监督检查的职能。
第四条 学校保卫部门应对食堂等易发生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的场所加强安全保卫工作,严禁非相关岗位人员进入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入间等,严防投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学生用餐安全。
第五条 学校以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宣传教育,教育学生不买街头无照、无证商贩出售的食品,不食用来历不明的可疑食物,增强学生食品卫生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六条 学校食堂应取得卫生许可证方可营业:校内饮食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体检合格后方能持证上岗。学校要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食品卫生法律知识的培训。
第七条 发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事件,主管校领导应立即到现场进行指挥,组织抢救,防止事态扩大,并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第八条 对于饮食工作各级责任人员违反规定,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其各自职责,造成就餐者身体损害甚至生命危险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第九条 对下列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其相关责任: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食堂负责人的责任:
1、食堂发生严重食物中毒事故并造成人员伤亡;
2、未建立食品卫生负责制或未设立专职或兼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
3、未建立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或管理制度不落实;
4、食堂未取得卫生许可证而从事经营活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食堂负责人及监督检查人员的责任:
1、未按照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对食堂食品卫生安全进行检查,或检查次数、纠正力度达不到要求而出现问题的;
2、对食堂食品卫生安全检查出的隐患整改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
3、不主动配合上级卫生主管部门检查,有失职行为的;
4、未及时传达上级卫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及工作要求,造成不良影响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食堂管理人员的责任:
1、不主动配合饮食中心及业务部对食堂食品卫生安全进行管理与检查、自查的;
2、在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过程中发现食堂有违反规定的行为而不予以及时纠正、制止的。
3、不及时传达上级有关食品卫生安全政策和相关规定,造成工作出现失误的;
4、食堂发生食品卫生安全问题不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领导的;
5、食堂发生食品卫生安全问题未采取措施,或措施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
6、未履行好食堂安全管理责任,食堂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并造成严重后果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食堂从业经理的责任:
1、不按卫生部门要求对供货方进行索证的:或采购无有效许可证的`食物:
2、进购过期食品、三无食品的:
3、对食品验收不把关造成不良后果的;
4、对库存食物不检查造成积压或过期、变质的;
5、使用、加工、出售腐烂、变质、过期的食品的;
6、发现食品原料有问题不上报主管领导或主管部门,造成不良后果的;
7、食堂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并造成严重后果的;
8、职工有未办理健康证上岗的;
9、未对职工及时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及法规培训的;
10、疏于管理出现其它食品安全卫生隐患或事故的。
第十条 责任及处分
(一)处分原则
1、由于工作不负责任、经营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造成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给学校和就餐者造成一定的损害或不良后果的,给予直接责任人记大过及其以下处分,并责令该饮食部门停止生产、经营,销毁导致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的食品。
2、工作严重不负责任、经营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给学校和就餐者造成严重损害或严重不良后果的,给予直接责任人撤职及其以上处分。生产经营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构成犯罪的,报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3、未取得卫生许可证或者伪造卫生许可证和未取得健康证明而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不符合卫生要求的,或者对患有疾病不得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生产经营人员,不按规定调离、拒不改正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分别给予警告、取缔其在校内的一切经营活动。
(二)处分种类
学校在编人员违反本办法的应分别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撤职、开除留用察看、开除等处分: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一条 责任追究程序
一旦发生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由学校组织相关负责人进行调查并写出事故调查报告,提出初步处理意见,报总务处、校长室等有关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总务处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 本办法经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制度 篇17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是确保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的大事。为了切实加强我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校长王成志是食堂食品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学校食堂承包商(宿州市康净饮食服务有限公司)是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的直接责任人,分管安全的办公室主任陈德庆负责检查各项制度的落实情况及食堂从业人员安全培训与相关知识宣传等工作,同时负责上报各种材料,总务主任王强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员,全面负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检查。
二、学校按照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建立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分管领导要对职责范围的工作负起全面责任。
三、校长及总务主任要对食品安全工作承担以下领导责任:
(一)加强对学校食堂的监督管理和指导,确保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及时排查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各种隐患,制定切实可行的食物中毒预案,加大对食堂的监督检查力度。
(三)检查食堂(小卖部)食品安全各项规章制度的.制定和落实情况。
四、责任追究
(一)对管理责任人的追究
1.校长、总务主任对以上工作检查不力造成一定事故的,责令分别写出书面检查,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
2.对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致人残疾而丧失劳动能力的,相关责任人移交司法机关处理,根据不同情节,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对食堂的追究
1.限期进行整改或由卫生部门取消其卫生许可资格;
2.责令其销毁不合格的原材料和成品;
3.根据情节轻重接受相关部门一定的罚款;
4.造成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食源性疾病的,对受害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制度 篇18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与卫生责任追究制度 根据我校食堂责任的特点,制订如下食品卫生责任追究制度。
1、校方第一责任人校长对食堂卫生、食品卫生负有领导监督责任。食堂负责人对食堂卫生、食品卫生负有直接责任。总务主任对食堂卫生、食品卫生负有监督检查责任。
2、为了进一步贯彻国家十四号令,做好食品卫生工作,学校设立食品验收制度,食堂卫生工作检查制度。
3、食堂采购进来的食品、食物、调料、添加剂等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卫生要求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由于采购的食品、食物、调料、添加剂的'问题而造成食物中毒,则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4、管理员对食堂内部管理,食品加工的全流程,餐具、盛器、容器的消毒、烹调、分装运送中的各个环节的安全负全部责任。由于操作过程中管理不慎而造成食物中毒,则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5、学校食品验收员发现问题,不及时处理和报告有关领导,则追究验收员责任。验收员向食堂管理人员提报了问题,由于食堂不及时整改而造成后果,则追究食堂承包者责任。
6、检查小组在检查中发现问题,应及时向食堂有关管理人员通报并提出整改意见。如既不向食堂管理员通报,要求整改,也不向领导汇报而造成中毒事故,则追究检查人员责任,如果食堂方面不及时整改而造成食物中毒,则追究食堂管理员责任。
7、处罚方案视程度轻重作如下处罚:
a.口头警告,批评教育。
b.扣年终奖,书面检查。
c.追究法律责任。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制度 篇19
第一条 为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有效控制学校食物中毒及其它食源性疾患的发生,保障师生员工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学校校长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校领导应把食品安全工作列入学校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食品安全工作,建立健全各级管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主管校领导对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或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必须及时责成相关部门进行全面整改。
第三条 后勤部门在主管校领导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全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学校设立专、兼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人员,具体负责监督检查学校食品安全,以及相关政策、措施及制度的落实,履行监督检查的职能。
第四条 学校保卫部门应对食堂等易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场所加强安全保卫工作,严禁非相关岗位人员进入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入间等,严防投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学生用餐安全。
第五条 学校以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宣传教育,教育学生不买街头无照、无证商贩出售的食品,不食用来历不明的可疑食物,增强学生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六条 学校食堂应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方可营业:校内饮食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体检合格后方能持证上岗。学校要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法律知识的培训。
第七条 发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事件,主管校领导应立即到现场进行指挥,组织抢救,防止事态扩大,并及时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第八条 对于饮食工作各级责任人员违反规定,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其各自职责,造成就餐者身体损害甚至生命危险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第九条 对下列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其相关责任: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食堂负责人的责任:
1.食堂发生严重食物中毒事故并造成人员伤亡;
2.未建立食品安全负责制或未设立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3.未建立食品安全安全管理制度或管理制度不落实;
4.食堂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而从事经营活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食堂负责人及监督员的责任:
1.未按照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对食堂食品安全进行检查,或检查次数、纠正力度达不到要求而出现问题的;
2.对食堂食品安全检查出的隐患整改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
3.不主动配合上级食品药品监管主管部门检查,有失职行为的;
4.未及时传达上级食品药品监管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及工作要求,造成不良影响的;
5.对员工未进行食品卫生安全知识培训、考核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食堂负责人的责任:
1.不主动配合饮食中心及业务部对食堂食品安全进行管理与检查、自查的.;
2.在食堂食品安全管理过程中发现食堂有违反规定的行为而不予以及时纠正、制止的;
3.不及时传达上级有关食品安全政策和相关规定,造成工作出现失误的;
4.食堂发生食品安全问题不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领导的;
5.食堂发生食品安全问题未采取措施,或措施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
6.食堂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并造成严重后果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物供部负责人及配送员的责任:
1.不按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求对供货方进行索证的:或采购无有效许可证的食物:
2.把积压食品和过期食品、三无食品推销给食堂的:
3.把腐烂变质、不合格产品搭配给食堂的。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食堂承包商的责任:
1.餐饮服务许可证不及时更换的;
2.员工上岗不持有效健康证的;
3.食堂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不及时上报主管部门的;
4.未对员工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测验、考核的;
5.不按照食品卫生法及卫生“五四”要求进行验收、加工、生产、销售的;
6.用不正当手段私自购买食品的;
7.食堂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并造成重大影响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食堂保管员的责任:
1.对食品验收不把关造成不良后果的;
2.对库存食物不检查造成积压或过期、变质的;
3.让食堂使用过期、变质的不合格食品的。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食堂厨师、服务员的责任:
1.使用、加工、出售腐烂、变质、过期的食品:
2.发现食品原料有问题不上报经理或主管部门,造成不良后果的;
3.食堂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并造成严重后果的:
4.未办理健康证上岗的。
第十条责任及处分
(一)处分原则
1.由于工作不负责任、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造成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给学校和就餐者造成一定的损害或不良后果的,给予直接责任人记大过及其以下处分,并责令该饮食部门停止生产、经营,销毁导致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的食品。
2.工作严重不负责任、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给学校和就餐者造成严重损害或严重不良后果的,给予直接责任人撤职及其以上处分。生产经营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构成犯罪的,报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3.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或者伪造餐饮服务许可证和未取得健康证明而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或者对患有疾病不得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生产经营人员,不按规定调离、拒不改正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分别给予警告、取缔其在校内的一切经营活动。
(二)处分种类
学校在编人员违反本办法的应分别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撤职、开除留用察看、开除等处分: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学校食堂外聘的单位和个人,造成食物中毒事故的,依照有关规定,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一条 责任追究程序
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由学校组织相关负责人进行调查并写出事故调查报告,提出初步处理意见,报总务处、校长室等有关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总务处负责解释。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制度 篇20
1、食品经营者应当依法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食品与非食品不能混放,食品仓库内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质(如杀鼠剂、杀虫剂、洗涤剂、消毒剂等),不得存放个人物品和杂物。
2、设专人负责管理,并建立健全采购、验收、发放登记管理制度。做好食品出入库登记。做到先进先出,易坏先用。腐败变质、发霉生虫等异常食品和无有效票证的食品不得验收入库。及时检查和清理变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3、各类食品按类别、品种分类、分架摆放整齐,做到离地10厘米、离墙10厘米存放于货柜或货架上。宜设主食、副食分区(或分库房)存放。
4、仓库内要用机械通风或空调设备通风、防潮、防腐、保持通风干燥。定期清扫,保持仓库清洁卫生。
5、散装食品应盛装于容器内,并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持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供应商提供)。
6、肉类、水产、蛋品等易腐食品需冷藏储存。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设备,须粘有明显标志(原料、半成品、成品等),肉类、水产类分柜存放,生食品、半成品、熟食品分柜存放,不得生熟混放、堆积或挤压存放。
7、应有满足生熟分开存放数量的冷藏设备,并定期除霜(霜薄不得超过1厘米)、清洁和保养,保证设施正常运转。
8、设置纱窗、排风扇、防鼠网、挡鼠板等有效防鼠、妨虫、防蝇、防蟑螂设施,不得在库房内吸烟。
9、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
配餐间卫生管理制度
1、配餐间按专间的要求进行管理,要做到“五专”(专用房屋、专人制作、专用工具、容器、专用冷藏设备、专用洗手消毒设施),其他人员不得随意进出。
2、配餐间工作人员进入专间前应二次更衣,更换洁净的工作衣帽,并将手洗净、消毒,工作时必须戴口罩。
3、空气消毒装置运转正常,每日工作前后开紫外线灯30分对室内空气进行消毒。
4、操作前应对配制食品进行检查,凡有腐烂变质或其它感观性状异常焊,不得配制使用。
5、盛放食品的容器放置在配餐台上,不得落地存放。
6、工作结束后,及时清理配餐间卫生,确保配餐台无残渣、汤汁,无油渍、污渍,地面清洁卫生,打开紫外线灯消毒30分钟。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制度 篇21
为了保证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更好地为我了守教学,科研等各项工作服务,特作如下规定:
一、严格执行国家《食品卫生法》和《饮食业卫生五四制》,采用有效措施,防止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二、从原料到成品实行四不:对腐烂变质的食品食物等原料不购进,保管员不予验收,厨师不;加工制作,服务员不出售。
三、食品、物品存放实行四隔离,生与熟食品隔离,成品与半成品相隔离,食品与杂物、药物隔离,食物与天然水隔离。
四、热食品要做到三防:防尘、防蝇、防污染。
五、餐具、用具实行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出售食品用具化。
六、环境采用定人、定物、定时间、定质量的四定办法,划片分工,钮负责,并做到:
1、食厅每天扫三次,每星期大洗一次,桌面三餐抹。
2、食堂周围环境10米内卫生清洁,无垃圾。
3、厨房操作间天天洗,内外保持光亮无烟尘,无蜘蛛网,无臭味。
4、水沟畅通,洗碗槽、洗菜池无杂物青苔。
5、定期用药喷杀苍蝇、灭鼠。
七、工作人员个人卫生必须做到:勤洗手,勤剪手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服。开餐前后要洗手,不用手抓食物,不用废旧盒、袋馐食品出售,不随地吐痰,操作时不吸烟,不面对他人或食品打喷涕咳嗽,不用工作服或围裙擦手擦脸,不穿工作服上厕所。
八、饮具卫生:每餐工作前要检查饭桶、菜盆、碗碟、夹子等炊(用)具是否处理干净,用毕要洗刷干净,做到物归原处。和面机、菜柜、饼柜、冷藏机等无霉烂臭味。
九、鱼、肉、菜加工必须做到:三鸟保证无毛、无臭味,鱼肠肚除洗干净,菜先洗后切,保证无沙、无虫、无烂黄叶、无杂物,加工好的鱼肉菜放在台架上,不放在地上。
十、接受学院卫生部门及国家卫生防疫部门的监督检查,食堂工作人员每学年初进行体检一次,持健康合格证书上岗,平时发现有患传染疾病的`必须立即隔离治疗。否则应予辞退。
十一为了更好地执行卫生管理条例,特作以下规定:
1、成立卫生检查组,成员由中心正副主任、办公室人员、餐厅经理及学生代表组成。
2、检查组每月对各食堂进行卫生评比,做到平时检查、周末抽查、月终评比相结合,每次检查、抽查必须按各人的岗位责任及分片包干打分。
3、评分办法:采用100分制的班次分标准,卫生管理条件共10条,每条占10分,九十分以上者给予奖励,不满七十分者惩罚。
4、奖励与处罚:获集体奖者,奖200元,获个人奖者,奖20元,集体被罚者,罚款200元,个人被罚者,罚款20元。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制度 篇22
为了保证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更好地为我了守教学,科研等各项工作服务,特作如下规定:
一、严格执行国家《食品卫生法》和《饮食业卫生五四制》,采用有效措施,防止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二、从原料到成品实行四不:
对腐烂变质的食品食物等原料不购进,保管员不予验收,厨师不;加工制作,服务员不出售。
三、食品、物品存放实行四隔离,生与熟食品隔离,成品与半成品相隔离,食品与杂物、药物隔离,食物与天然水隔离。
四、热食品要做到三防:
防尘、防蝇、防污染。
五、餐具、用具实行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出售食品用具化。
六、环境采用定人、定物、定时间、定质量的四定办法,划片分工,钮负责,并做到:
1、食厅每天扫三次,每星期大洗一次,桌面三餐抹。
2、食堂周围环境10米内卫生清洁,无垃圾。
3、厨房操作间天天洗,内外保持光亮无烟尘,无蜘蛛网,无臭味。
4、水沟畅通,洗碗槽、洗菜池无杂物青苔。
5、定期用药喷杀苍蝇、灭鼠。
七、工作人员个人卫生必须做到:
勤洗手,勤剪手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服。开餐前后要洗手,不用手抓食物,不用废旧盒、袋馐食品出售,不随地吐痰,操作时不吸烟,不面对他人或食品打喷涕咳嗽,不用工作服或围裙擦手擦脸,不穿工作服上厕所。
八、饮具卫生:
每餐工作前要检查饭桶、菜盆、碗碟、夹子等炊(用)具是否处理干净,用毕要洗刷干净,做到物归原处。和面机、菜柜、饼柜、冷藏机等无霉烂臭味。
九、鱼、肉、菜加工必须做到:
三鸟保证无毛、无臭味,鱼肠肚除洗干净,菜先洗后切,保证无沙、无虫、无烂黄叶、无杂物,加工好的鱼肉菜放在台架上,不放在地上。
十、接受学院卫生部门及国家卫生防疫部门的'监督检查,食堂工作人员每学年初进行体检一次,持健康合格证书上岗,平时发现有患传染疾病的必须立即隔离治疗。否则应予辞退。
十一为了更好地执行卫生管理条例,特作以下规定:
1、成立卫生检查组,成员由中心正副主任、办公室人员、餐厅经理及学生代表组成。
2、检查组每月对各食堂进行卫生评比,做到平时检查、周末抽查、月终评比相结合,每次检查、抽查必须按各人的岗位责任及分片包干打分。
3、评分办法:采用100分制的班次分标准,卫生管理条件共10条,每条占10分,九十分以上者给予奖励,不满七十分者惩罚。
4、奖励与处罚:获集体奖者,奖200元,获个人奖者,奖20元,集体被罚者,罚款200元,个人被罚者,罚款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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