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弃管理制度

时间:2022-12-13 08:50:18 制度 我要投稿

废弃管理制度

  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制度是指一定的规格或法令礼俗。想学习拟定制度却不知道该请教谁?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废弃管理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废弃管理制度

废弃管理制度1

  废弃物指废弃的无法作为原用途的物资,包括废金属、废塑料、废泡沫、纸质木质包装物、废纸张、污水处理产生的污泥、废电池、废液、废油等物资。

  1、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实行分类定置摆放。要求应将废弃物捆扎良好,整齐摆放在相应区域,对尚未分类和未按要求捆扎、包装的废弃物,不予转运。

  2、严禁跨区域堆放和私自动用别单位的暂存物资。

  3、产生的废弃物要求摆放在指定暂存区,确保当日现场整洁;晚班产生的废弃物按第二天废弃物管理。

  4、因天气变化,各单位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应妥善管理,避免二次污染。

  5、维修、清洗过程等产生的易挥发、易燃废弃物(如汽油、煤油等),由使用单位负责收集和包装,作好标识,并要求当天及时转运。

  6、生产和工装产生的废电池、废墨盒、废锡渣 元器件脚 废灯管、废细纱、危险品及其容器等要求有交接记录,其中生产和工装产生的。

  7、危险品、化学品及其容器严禁露天放置,要求放在指定区域的雨棚内。

  8、各单位不允许存放废弃的工具与备件,废弃的工具与备件报废由保管室统一管理

废弃管理制度2

  第一条 为了加强餐厨废弃物管理,保障食品安全,维护城乡环境卫生,促进资源循环利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餐厨废弃物的产生、收集运输、处置及其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餐厨废弃物,是指从事餐饮服务、集体供餐、食品生产加工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简称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食物残余、食品加工废料和废弃食用油脂等废弃物。

  第三条 餐厨废弃物管理应当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

  在城市、县城和有条件的镇(乡)、农村社区实行餐厨废弃物分类投放、专业收集运输、统一处置制度。

  第四条 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省餐厨废弃物的监督管理工作。

  设区的市、县(市、区)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餐厨废弃物的监督管理工作。

  经济和信息化、财政、公安、环境保护、商务、城管执法、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管、价格、旅游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餐厨废弃物管理相关工作。

  第五条 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协调机制,将餐厨废弃物管理纳入政府和部门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

  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餐厨废弃物监督管理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并对餐厨废弃物的收集运输、处置提供资金保障。

  第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环境卫生等有关部门应当加强餐厨废弃物管理法规及相关知识宣传教育,引导社会公众文明消费,发挥社会和舆论的监督作用。

  鼓励通过节约用餐、净菜上市、改进食品加工工艺等方式,减少产生餐厨废弃物。

  鼓励和支持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置等先进技术、工艺、设备的研究、推广和应用。

  第七条 餐饮行业协会应当发挥行业自律作用,制定相关标准,规范餐饮企业餐厨废弃物管理。

  应当将餐厨废弃物管理纳入餐饮企业等级评定条件。

  第八条 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编制并组织实施环境卫生专项规划。环境卫生专项规划应当包含餐厨废弃物治理的内容,统筹安排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和处置设施的布局、建设用地、规模。

  依据环境卫生专项规划预留的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和处置设施建设用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改变用途。

  第九条 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根据环境卫生专项规划,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时限组织建设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体系和处置设施。

  鼓励支持社会资本参与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体系和处置设施的建设和运营。

  第十条 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通过招标等公开竞争方式,从取得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置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中确定收集运输、处置企业,并与其签订经营协议,明确经营范围和服务标准等内容。

  未签订经营协议的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置活动。

  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不得将餐厨废弃物交由未签订经营协议的单位和个人收集运输、处置。

  第十一条 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制定餐厨废弃物产生、收集运输、处置联单制度,建立餐厨废弃物计量、监测和驻厂监督员制度,对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置设施运行管理情况进行实时监督和定期考核评价,并向社会公布。

  第十二条 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应当与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企业依法签订收集运输协议,约定餐厨废弃物的数量、收集时间、收集地点等内容。

  具备条件的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可以根据环境卫生专项规划安装分散式餐厨废弃物处理设备,对餐厨废弃物进行无害化、资源化处理;分离出的废弃食用油脂应当交由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企业收集运输。

  第十三条 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企业应当为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无偿提供标识统一、数量充足的专用收集容器。

  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应当负责收集容器的管理,保持收集容器的完好和整洁。

  第十四条 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城市生活垃圾管理的有关规定缴纳餐厨废弃物处理费。

  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和处置成本、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要求及社会承受能力,制定和调整餐厨废弃物处理费的收费标准。

  按照规定缴纳的.餐厨废弃物处理费应当专项用于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置,不得挪作他用。

  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单独收集的废弃食用油脂,由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企业按照废弃食用油脂品质和实际价值有偿收购。

  第十五条 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将餐厨废弃物放入专用收集容器,防止玻璃、废纸、塑料及其他生活垃圾混入餐厨废弃物;

  (二)按照规定建设隔油池或者安装油水分离器等设施;

  (三)执行餐厨废弃物产生台账和产生、收集运输、处置联单制度;

  (四)定期向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报告餐厨废弃物的产生数量和去向;

  (五)不得将餐厨废弃物与其他垃圾混倒或者排入排水管道、河道、公共厕所、公共场所等处。

  第十六条 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企业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按照环境卫生作业标准、规范和收集运输协议,在约定的时间内收集运输餐厨废弃物;

  (二)将餐厨废弃物运输到指定的处置场所;

  (三)使用喷涂企业名称和监督电话的密闭式专用车辆收集运输餐厨废弃物;

  (四)执行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台账和产生、收集运输、处置联单制度。

  第十七条 餐厨废弃物处置企业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按照要求配备餐厨废弃物处置设施、设备;

  (二)按照经营协议及相关技术标准处置餐厨废弃物;

  (三)处置过程中排放的废水、废气、废渣等符合国家和省有关标准和规定;

  (四)执行餐厨废弃物处置台账和产生、收集运输、处置联单制度;

  (五)定期向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报送餐厨废弃物处置最终产品的台帐。

  第十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以餐厨废弃物为原料生产加工食品;

  (二)使用未经无害化处置的餐厨废弃物喂养畜禽;

  (三)利用废弃食用油脂生产食用油;

  (四)其他利用餐厨废弃物危害食品安全的行为。

  第十九条 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制定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置应急预案,组织建立餐厨废弃物应急处理系统,确保紧急或者特殊情况下餐厨废弃物的正常收集运输、处置。

  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置企业应当根据前款规定的应急预案,制定相应的突发事件和污染防范应急方案,并报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十条 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餐厨废弃物监督管理制度,对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收集运输、处置企业进行监督检查。

  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进行监督检查,应当出示执法证件;被监督检查的单位和人员应予合作,不得妨碍和阻挠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活动。

  第二十一条 街道办事处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开展餐厨废弃物监督管理工作,应予支持配合。

  居民委员会对本区域内违反餐厨废弃物管理规定的行为,应予劝阻,并及时向环境卫生等部门报告。

  第二十二条 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布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置企业名单及其经营范围、服务标准。

  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建立投诉举报制度,公开投诉举报电话、电子信箱等,接受并及时处理对违反餐厨废弃物管理规定行为的投诉和举报,对举报属实的给予奖励。

  第二十三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法律、法规、规章已有法律责任规定的,从其规定;法律、法规、规章未规定法律责任的,依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四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擅自从事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置活动的,由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对单位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单位处3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一)将餐厨废弃物交由未签订经营协议的单位或者个人收集运输、处置;

  (二)未与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企业签订收集运输协议;

  (三)未将餐厨废弃物放入专用收集容器;

  (四)未按照要求建设隔油池或者安装油水分离器等设施;

  (五)未执行餐厨废弃物产生台账和产生、收集运输、处置联单制度;

  (六)未定期向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报告餐厨废弃物的产生数量和去向。

  第二十六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一)未按照环境卫生作业标准、规范和收集运输协议,在约定的时间内收集运输餐厨废弃物;

  (二)未将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到指定的处置场所;

  (三)未使用喷涂企业名称和监督电话的密闭式专用车辆收集运输餐厨废弃物;

  (四)未执行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台账和产生、收集运输、处置联单制度;

  (五)未按照废弃食用油脂品质和实际价值收购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单独收集的废弃食用油脂。

  第二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餐厨废弃物处置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一)未按照经营协议及相关技术标准处置餐厨废弃物;

  (二)未按照要求配备餐厨废弃物处置设施、设备;

  (三)未执行餐厨废弃物处置台账和产生、收集运输、处置联单制度;

  (四)未定期向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报送餐厨废弃物处置最终产品的台帐。

  第二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主管部门或者上级机关责令改正,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按照规定通过招标等方式确定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置企业;

  (二)不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三)擅自将餐厨废弃物处理费挪作他用;

  (四)未及时处理对违反餐厨废弃物管理规定行为的投诉和举报;

  (五)发现违反餐厨废弃物管理规定行为未依法查处;

  (六)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自xx年4月1日起施行。

废弃管理制度3

  1、垃圾站设立一名管理人员,两名保洁养护人员,实行24小时管理制;

  2、垃圾站开启时间为上午5:30—11:30,下午2:00—5:00,其余时间不许转运垃圾;

  3、保洁人员要及时冲洗地面及墙面,保证垃圾站随时干净整洁,无异味、无虫蝇;

  4、严格按照压缩式垃圾站操作规程使用,若违规操作致使机械零部件损坏,操作人员按配件价值的`20%赔偿;

  5、及时检修、维修、保养垃圾站的设备及垃圾转运车辆,使之损耗减低到最小。如遇大修,需向中心主任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6、重视机械操作培训学习,及时向专业人员请教;遵守机械操作安全,如违规操作,致使发生事故,由本人自行负责;

  7、保证垃圾转运车辆的安全正常运行,保持车辆干净整洁,车辆要做到无污渍、无灰尘、无异味;

  8、校内小型垃圾转运车每天用完必须及时清洗、入库,加油或维修需向管理人员申请;

  9、严禁在垃圾站内吸烟,杜绝一切火源,提高警惕,防患于未然;

  10、创一流服务,树立文明垃圾站形象。

废弃管理制度4

  医院医疗废弃物管理制度

  1、废弃物应放置于指定地点,污物箱、痰杯等应带盖,并经常消毒。处理人员应注意安全,避免感染。

  2、各种废弃物应经指定路线送出。脓、血污染的.敷料等应集中焚化处理。一次性无菌医疗用品,使用后经消毒液浸泡后做毁形处理。一般垃圾可倒入带盖垃圾箱内,按规定消毒处理。

  3、检验室的检验物的处理,应严格遵守隔离消毒制度。

  4、入户出诊和家庭病床的患者使用过的废弃物,一律集中处理。

废弃管理制度5

  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处理安全管理规定

  1、贮存、处置危险废弃物的建设项目,其职业安全卫生及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并经当地环保部门和其它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2、各所属公司、委托加工单位车间的危险废弃物,必须指定专人收集,送公司剧毒危化部统一处置,不得随意抛弃。

  3、安全技术部门负责把各所属公司、委托加工单位车间产生危险废弃物的产生量、贮存、流向、处置等有关资料上报区环保局。

  4、禁止在危险化学品贮存区域内堆积可燃危险废弃物。

  5、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废弃物,必须按照危险废弃物特性分类进行。禁止混合贮存、运输、处置性质不相容而未经安全性处置的危险化学品废弃物。

  6、运输危险废弃物,必须采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

  7、对危险废弃物的容器、包装物、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的场所、设施,必须设置危险废弃物识别标志。

  8、危险废弃物的包装应采用易回收利用、易处置或者在环境中易消纳的包装物。

  9、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废弃物的场所、设施、设备、容器、包装物及其它物品转作它用时,必须经过消除污染及消毒处理,方可使用。

  10、泄漏或渗漏危险化学品的包装容器应迅速移至安全区域。

  11、制订在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废弃物时发生的'意外事故的应急措施和防范措施。

  12、因发生事故,造成危险废弃物严重污染环境时,安全技术部门必须立即采取措施消除或减轻对环境的污染危害,及时通报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居民,并向公司领导和区环保部门以及其它有关部门报告。

废弃管理制度6

  精制加工有限公司--程序文件

  固体废弃物管理控制程序

  1目的

  通过对生产和生活固体废弃物的管理和控制,确保公司所产生的废弃物不污染环境,并达到法律、法规及当地环保部门的要求。

  2适用范围

  本程序对公司生产和生活中所产生废弃物的分类、收集、储存、处置等活动做出了明文规定。

  3职责

  3.1总务科负责废弃物的`分类。

  3.2公司相关部门负责各类废弃物的收集、储存。

  3.3总务科负责联系合格收购商处置所储存的废弃物。

  4定义

  4.1危险废弃物:指具有腐蚀性、急性毒性、浸出毒性、反应性、传染性、放射性等一种及以上危害特性的废弃物。

  4.2一般废弃物:指公司生产、生活活动中所产生的非危险的废弃物。

  5运作流程

  5.1废弃物分类。

  5.1.1废弃物类别分为:

  a、危险废弃物;

  b、一般废弃物。

  5.1.2危险废弃物包括:

  a、电池、墨盒、硒鼓、温度计、碳粉、变压器、灯管;

  b、桶、化学试剂瓶;

  c、含危险金属、化学成分的废渣、废弃物;

  5.1.3一般废弃物可包括:

  a、纸品类;

  b、金属类;

  c、玻璃类;

  d、塑胶类;

  e、含油废弃物类;

  f、工艺废渣、废弃物;

  g、建筑垃圾类;

  h、生活垃圾类;

  5.1.4总务科组织公司各部门进行废弃物分类,各部门负责填制《废弃物分类调查表》。

  5.1.5总务科收集、整理《废弃物分类调查表》,并编制形成《公司废弃物分类一览表》,经管理者代表审批,即可予以实施。

  5.2废弃物收集、储存。

  5.2.1废弃物收集、储存方式:

  a、制作废弃物收集箱;

  b、设置废弃物堆放场所;

  5.2.2废弃物收集、储存方式应明确于《公司废弃物分类一览表》。

  5.3废弃物处置方案确定。

  5.3.1废弃物处置方案可包括:

  a、回收利用;

  b、委托外部处置、废弃;

  c、进入专用垃圾填埋场、废弃;

  d、卖给废品收购站(应考核资质);

  5.3.2针对公司每一类废弃物,总务科应策划废弃物处置方案,并形成《废弃物处置方案表》,《废弃物处置方案表》内容包括:

  a、收集、储存方式;

  b、处置方案;

  c、职责部门;

  5.3.3《废弃物处置方案表》经管理者代表审批,即可予以实施。

  5.4废弃物处置。

  5.4.1总务科依据《废弃物处置方案表》,负责或监管公司所有废弃物的处置。

  5.4.2处置结束,总务科应负责填制《废弃物处置表》。

  5.5废弃物管理和控制原则。

  5.5.1各废弃物堆放区应设立醒目标识,并标明污染物名称。

  5.6记录的管理。

  记录的管理依据《记录控制程序》执行。

  6相关支持文件

  6.1《记录控制程序》

  7相关环境记录表格

  7.1《废弃物分类调查表》

  7.2《废弃物分类一览表》

  7.3《废弃物处置方案表》

  7.4《废弃物处置表》

废弃管理制度7

  为加强我校食堂餐厨废弃物的管理,规范餐厨废弃物处置,杜x品安全隐患,保障广大师生的食品安全,特别制定西湖中学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

  一、食堂管理人员要自觉遵守《食品安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食品安全直接责任人职责,严格执行学校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规定。

  二、食堂必须按要求将餐厨废弃物进行无害化处理。严禁将餐厨废弃物直接排入下水道、倒入公共厕所和其他生活垃圾收集设施。

  三、餐厨废弃物实行分类管理,分别处理。食品原料粗加工产生的垃圾(菜叶、根须、削皮、等垃圾物)按生活垃圾处理,即倒入垃圾桶加上盖子,运往学校垃圾站,由环卫工人转运处置;泔水类垃圾(食物残渣、饭、菜、汤水、锅底、留样处理物等)按规定倒入专用泔水桶,回收给养殖户。

  四、泔水类垃圾按要求要与回收方签订回收协议书,注明泔水类垃圾回收仅限于养殖用,不得另作他用。

  五、餐厨废弃物处置安排专人负责,建立完整处置台账,详细记录餐厨废弃物的'种类、数量、去向、用途等情况,定期报告总务处,并接受监督检查。

  六、总务处加强对食堂餐厨废弃物处置工作的检查监督,对不按规定处理餐厨垃圾的食堂,责令立即改正,并给予相关人员一定的处罚。

废弃管理制度8

  公司管理手册:固体废弃物管理程序

  1、目的

  对固体废弃物进行控制和管理,以降低污染,保护环境,消除安全隐患。

  2、范围

  适用于公司管辖区内所有固体废弃物的控制和管理。

  3、职责

  3.1车间负责生产产生的固体废弃物的控制;

  3.2各部门负责办公和清洁过程中产生固体废弃物的控制。

  4、程序

  4.1固体废弃物的管理标准

  固体废弃物的管理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规定,车间在生产过程中强调清洁生产,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尽量减少生产垃圾的产生。生产部负责监督检查。

  4.2固体废弃物的'收集、储运管理

  公司生产、生活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在收集、储运过程中必须实行密闭储运,不得出现遗洒。

  4.3固体废弃物的初步分类

  4.3.1公司生产、生活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由相关部门按'可回收物'、'不可回收物'、'危险物'、三类,进行初步分类。

  4.3.2可回收物包括:纸张、玻璃、塑料制品、金属制品等。

  4.3.3危险废弃物包括:废电池、废灯管、墨盒、硒鼓、废棉丝、含油废手套、废油漆残渣等。

  4.3.4建筑垃圾包括建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泥渣、碎砖头、石块等。

  4.4固体废弃物的外运处理

  公司生产、生活活动中产生的固体不可回收废弃物,统一放入市城建局环卫部门设置的垃圾箱,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4.5危险废弃物的控制

  废电池、废灯管、墨盒、硒鼓、废旧设备零件、废棉丝、废机油、废油漆残渣、稀料、化学药剂包装物等危险废弃物,由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设置收集箱,单独收集处理,并做出明确标识,收集后的危险废弃物交专业垃圾处理单位进行外运处理。

  4.6可回收物的处理

  由办公室联系废品回收单位或个人,定期清理外卖。

  5、相关文件

  5.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清洁生产促进法》

  5.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6、相关记录

  6.1《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废弃管理制度9

  一、餐厨废弃物应设专人负责管理。

  二、不得回收加工餐厨废弃物中的.废弃食用油脂。

  三、餐厨废弃物应有专门标有'餐厨废弃物或废弃油脂'字样的密闭容器存放,集中处理。

  四、餐厨废弃物应交有收运许可资质的单位收运并签订收运合同,做到日产日清,不得销售给其他单位和个人。

  五、应对每天(次)餐厨废弃物的收运情况做好记录。

  六、不得随便处理餐厨废弃物和废弃油脂。

废弃管理制度10

  食用油脂采购和废弃油脂回收管理制度

  一、食用油脂的采购由中心采购组统一负责在中心指定的供货商处采购,所采购的食用油要有发票并按规定索取有效的检验合格证明,油脂的外包装上要有明显的`标识,严禁采购散装食用油脂。

  二、采购的食用油脂必须建立购货台帐和餐厅领料台帐,要做到帐帐相符、帐库相符。

  三、废油脂包括地沟油和泔水油,统称“垃圾油”。垃圾油的主要危害是污染环境、污染水源,尤其是被不法分子提炼后的泔水油被人食用后,可导致多种癌症和胃肠道疾病。

  四、中心各餐厅的所有废弃食用油脂和泔水统一由中心卫生组负责回收,各餐厅主任负责本部门废油脂的日常保管工作,中心卫生组定期进行回收,在回收时要有详细的回收记录。

  五、中心与“西安友邦环保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签有废油脂回收协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废油脂交给其他人处理。

  六、要认真登记填写《废油脂回收纪录》,填写时要有时间、有数量、有回收人签字,记录必须真实,不得弄虚作假。

  七、对违反上述各条的单位和个人,中心将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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