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档案管理制度

时间:2022-12-19 18:39:12 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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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档案管理制度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制度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这些规则蕴含着社会的价值,其运行表彰着一个社会的秩序。那么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开发档案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开发档案管理制度

开发档案管理制度1

  为保证本单位政府信息形成、审核、发布、应急处置等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自治区以及贵港市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的要求,进一步提高公开信息工作的质量和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本制度所称政府信息包括:1、机构职能;2、法规规章;3、领导动态;4、工作动态;5、决策信息;6、规划信息;7、统计信息;8、财政管理;9、人事信息;10、行政职权;11、信息公开指南;12、信息公开工作报告;13、应急监察;14、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应当让公众知晓的政府信息。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信息形成和发布包括信息采集、内容审核、保密审查、公开审核、形成信息、录入和录入审核、应急处置七个阶段;前四个阶段属采集信息,后三个阶段属政府信息。

  第三条政府信息发布渠道:①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或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指定的平台;②贵港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平台;其他合法渠道。

  第四条信息发布遵循合法、及时、真实、“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不审核不公开”和“谁主管谁公开,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

  第五条各科室根据实际工作情况采集、加工、整理信息。信息采集、加工、整理工作由各科室具体业务负责人员负责,专人管理。

  第六条信息采集的内容应当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内容全面、信息真实、表述规范、结构严谨,并有时效性和内部控制。

  第七条各科室负责人对已采集的信息进行审核修改,保证信息内容和数据具有真实性、客观性和完整性。

  第八条各科室负责人应对已采集的信息提出公开或不公开意见。

  第九条指定具备定密知识、有相关行政业务工作经验的人员对各科室负责人已审核的已采集信息进行保密审查。

  第十条保密审查工作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进行。

  第十一条保密审查工作应在公开审核工作之前进行。

  第十二条业务主管领导担任信息公开与储存审核人,明确已采集信息公开属性。

  第十三条信息公开的属性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三种。

  第十四条属于“三密”信息或涉密特别敏感信息为不予公开信息,应注明不予公开的原因。

  第十五条公开审核后的已采集信息经局领导审阅、修改、确认信息属性、签发即形成政府信息。

  第十六条签发日期为信息的生成日期。

  第十七条属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指定专人在信息形成二十个工作日内完成信息录入工作,确保信息录入正确、完整、及时。信息录入完成后,录入人对信息的内容再次确认没有错误方可发布,属于重大或紧急事件处置的政府信息需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公开的,按其他管理办法执行。

  第十八条主动公开的信息第一发布渠道为指定的.网站,第二渠道为合法的媒体,第三渠道为合法报栏等。

  第十九条以下两种情况应当采取应急处置:(一)公开的信息造成公众错误理解或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二)公开突发公共事件相关信息,包括突发公共事件预测、预报、预防和实际灾情、应急救援、善后处理等方面的信息。

  第二十条应急处置工作应当遵循及时、准确、客观、全面的原则。应成立常规化的应急处置机构,专门采集和处理信息发布后公众和社会的反应程度以及提出应对措施。

  第二十一条应急处置工作应当在第一时间向社会发布准确而简要信息,随时发布初步核实情况、应对措施防范措施等,并根据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发布工作。

开发档案管理制度2

  1.主要内容及适用范围本制度规定了本公司档案资料的形成与归档、分类、鉴定与保管、借阅、保密、统计、销毁等管理内容。

  2.档案的管理机构

  2.1公司办公室是档案管理机构,公司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档案的日常管理工作,公司档案员(兼)做日常具体工作。

  2.2文书结案后,财务资料,技术资料,房屋销售资料、合同资料、法律资料的原件分别由财务部、技术部、销售部、合同部归档并保存;工程技术资料由技术部负责归档,工程完工后移交滨海新区大港档案馆;其余资料原稿由公司办公室归档并保存。

  2.3各部室、各单位或个人视实际需要,经公司领导批准后可留存影本。

  2.4公司档案员(兼)主要工作职责

  2.4.1制定或参与制定档案工作的规章制度;

  2.4.2对公司各部室、各单位文件材料的归档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2.4.3做好公司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和利用工作;

  2.4.4做好永久性档案向有关档案机构的移交工作;

  2.4.5提高档案管理的水平和技术,逐步实现档案管理现代化、科学化。

  3.归档范围

  3.1政府及上级部门法规性文件资料。包括上级颁发、需公司执行的,或由行业发行的各种标准、规章制度等。(由办公室负责归档并保存)

  3.2公司内部文件资料。包括由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办公会及其相关行政会议等形成的文件和会议材料、会议记录;公司iso9000体系文件;公司总体计划或规划、开发计划、项目质量计划、营销计划、财务计划;公司年度、月度工作总结和调查报告。公司各类计划指标、技术指标、营销指标、公司大事记等。(由办公室负责归档并保存)

  3.3公司内部资质资料。包括法人营业执照、企业代码证、资质证书。(由办公室负责归档并保存)

  3.4公司项目开发资料。包括国有土地许可证、建设用地批准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预售许可证等。(由开发部负责归档移交办公室保存)

  3.5公司工程技术资料。包括各类工程图纸等。(由技术部负责归档并保存)

  3.6公司项目合同审计资料。包括各种合同、勤达公司的各种合同等。(由合同审计部负责归档并保存)

  3.7公司项目预决算资料。(由预决算部负责归档并保存)

  3.8公司项目施工资料。包括公司备案资料、桩基竣工资料、标志牌申请表、竣工备案通知书。(由工程部负责归档,并移交滨海新区大港档案馆保存)

  3.9公司房屋销售资料。包括公司上报的、在日常房屋销售活动中形成的原始记录和凭证、合同书、协议书等的原始记录和文本。(由销售部负责归档并保存)

  3.10公司财务凭证。(由财务料整理并保存)

  3.11公司劳资人力资源资料。包括公司员工招聘、劳动合同、奖惩、考核、培训、任命、工资审核记录等相关资料。(由办公室负责归档并保存)

  3.12公司法律文书资料。(由合同部负责归档并保存)

  3.13公司荣誉证书资料。公司和产品获得各类荣誉牌匾和证书、达标证书和证明等。(由办公室负责归档并保存)

  3.14声像制品资料。包括企业及下属各部门在其经营活动或政治、文件娱乐活动中,以及在外学习、考察时或外部门提供的.,以声像形式记录下来的各种资料,如照片资料、录音资料、录像资料、影片资料等。(由办公室负责归档并保存)

  3.15题赠性资料。包括上级领导和外协友好部门或个人提供的题词、书画、工艺制品等。(由办公室负责归档并保存)

  4.档案管理的基本程序包括档案的收集、整理、鉴定、保管、销毁、统计、检索、编码、利用,这九道工序是档案工作的整体,它们之间相对独立,但又相互制约。

  5.档案的收集就是把分散的,以及散失到其他部门的各类档案资料,按有关规定,有计划地分别集中到档案室。其收集的主要方式是归档,即把公司活动中产生的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材料,由各部室、各单位定期进行整理、立卷、移交公司办公室进行归档。

  5.1立卷归档的时间

  5.1.1凡已办理完毕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件资料,均应在十日内整理并保存,需移交办公室立卷归档的要在十日内办理交接手续。

  5.1.2对于在外地施工部门的文件,为方便日常工作,立卷归档时间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延长。

  5.3立卷归档的要求

  5.2.1各部室设立兼职归档员,兼职归档员在规定的归档时间内,把整理审定完毕的档案资料进行装订后,交档案室立卷归档。

  5.2.2移交档案要填写移交清单,移交清单一式二份,双方签字后各执一份。

  5.2.3归档的文件资料必须完整、真实、准确,请示和批复、印本和底稿、正文和附件必须立在一起

  5.2.4立卷时应编制好案卷目录,把文件的作者、标题、日期等项目填写清楚,概括而简洁地拟写好案卷标题,把案卷内容表达出来,装订整齐、牢固,无论何金属物,填写备考表,注明保管期限。

  5.2.5填写案卷一律用碳素黑水钢笔或毛笔,禁止用圆珠笔或铅笔,字迹应清楚、准确。

  5.2.6立卷应以各部室形成的文件为主,根据文件形成的特点,保持文件的历史联系,适当照顾文件的保存价值,使案卷能正确反映企业生产活动状况和面貌。

  5.2.7立卷应以部室为主,结合其他特征的方法组卷,把有密切联系的文件组合在一起。

  5.2.8立卷应把上级文件与公司文件(除请示、批复外)按保管期限和文件年限分开立卷。

  5.2.9立卷归档后,发现需立卷的文件资料,可按立卷原则进行插卷。

  5.2.10文件组成案卷后,卷内文件应按照一定规律进行排列,系统地反映问题,做到查找方便。

  5.2.11各种实物档案(奖品、奖杯、锦旗、奖章、证书、牌匾、馈赠品等)归档必须有原件,并保持其完好无损。

  5.2.12声像档案摄录必须详细记录事由、时间、地点、主要人物、背景、摄录者,归档声像资料必须是原版、原件、清晰、完整。

  6.档案的借阅

  6.1档案只供本公司利用,一般不外借。如情况特殊,须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查阅。

  6.2各部室工作人员可直接查非密级档案资料。公司重要文件和有密级的档案,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借阅。

  6.3档案借阅者应负责档案的完整和完全,不得私自影印、复制、翻印,不得擅自拆散、调换、抽取、污损、加标注证,不得转借。

  6.4对珍贵或易损的档案,应制成复制品提供使用。复制可采用复印、照片、重印副本、摘录等方式。复制件应仔细校对,与原稿无误后,注明档案编号,然后提供使用。如有必要,给复制件加盖公章,以示复制不会有误。

  6.5必要时,档案室应对所提供档案出具证明,证明材料写好后应仔细校对和审查,加盖档案室印章后才有效。档案室证明材料只能证明某事在档案上有无记载,而不能对某事下结论。档案管理员不可擅自以档案资料作解释或下结论。

  6.6档案一般不得借出档案室。如有特殊情况,可以作短期外借,最多为十天,但必须经有关领导批准并办理借阅手续。如延长借阅时间,须办理续借手续。逾期不还者,档案管理员要及时催还。

  6.7借阅档案须妥善保管,若有遗失,将根据档案的价值和数量报公司领导批准后,责令其赔偿一切损失。

  7.档案保密要求

  7.1档案管理员和借阅利用档案的人员要树立高度的政治责任心,加强保密意识,双方共同做好保密工作。

  7.2有密级档案只许在档案室查阅,不许带离本室。有密级档案复制时,需经公司总经理批准。

  7.4有密级档案只限归档人使用,其他人员利用需经公司总经理批准。

  7.5对已到保密期限的档案要请相关部门领导和办公室主任鉴定解密,对解密档案作一般档案管理,及时提供利用。

  7.6企业在职工作人员调离本企业时,需按档案室要求整理已形成的文件材料,并退还所借档案,档案室审查无误签字后,才能调离。档案管理员调离,应由办公室主任监督办理,档案交接之后,方能调离。

  8.超期档案的销毁

  8.1对超过保存期限档案,由档案管理员登记造册,经办公室主任和档案形成部门领导共同鉴定,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按规定销毁。

  8.2经批准销毁的档案,可单独存放半年,经验证确无保留价值时,再行销毁,以免误毁。

  8.3销毁文件必须在指定地点进行,并指派专人监销,严禁将销毁的文件作为它用,或作废纸出售。文件销毁后,监销人应在销毁注册上签字。

  9.档案的保管档案保管工作应做到四不:

  不散(不使档案分散),不乱(不使档案互相混乱),不丢(档案不丢失不泄密),不坏(不使档案遭到损坏)。同时,应做好防火、防潮、防晒、防虫、防损、防盗、防尘工作,以提高档案的安全性,对破损档案应及时修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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