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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氧气管理制度(通用26篇)
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需要使用制度的场合越来越多,制度是国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体化,是人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制定制度而烦恼吧,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医院氧气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医院氧气管理制度 1
一、氧站须24小时值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二、从事氧气管道设备检修、维护的操作人员须了解氧气性质,站内管理人员必须经过理论和实践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三、非站内工作人员严禁操作站内设备及仪表开关。
四、氧站内严禁烟火,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冬季不准用电热器、燃气炉等取暖。
五、氧站系统中的设备和附件等均应禁油,要有专人负责保管和维修,严禁带压操作。
六、氧站内氧气排放时严禁将氧气排放在室内,禁止将氧气作吹扫气体使用。
七、排除漏气故障、更换元件和气瓶时必须在管道内无压力情况下进行,严禁带压操作。
八、氧站内温度应控制在10—38℃,氧站内浓度不超过23%。
医院氧气管理制度 2
一、氧气房负责全院的氧气供应工作要保证24小时供氧不间断。
二、氧气房是全院安全生产的.重要环节,必须设专人管理,负责全院的氧气供应工作和氧气房的安全生产工作,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把安全工作做为长效机制,长抓不懈。
三、氧气房负责同志要经常巡回,检查供氧设备和设施的运行情况,发现问题要立即上报主管领导,主管领导接到报告要立即组织人员及时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做好记录。
四、氧气房要保持清洁、通风严禁堆放各种杂物,并做好运行记录。
五、氧气房杜绝一切火源,不是本站工作人员严禁入内,本站工作人员严禁在站内吸烟。
医院氧气管理制度 3
医院氧气供抢救患者之用。氧气瓶集中存放在氧气间或分布在门诊部、病区。氧气是助燃危险品,氧气间是要害部门,为了切实加强医院氧气安全使用管理,特制订此制度。
1、氧气存放的地方,严禁烟火,禁止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入内或混放。须有专人负责管理,做好安全防火防爆工作,备有灭火器材。
2、氧气瓶的`管理、搬运人员须经过专门培训并持有上岗合格证。运输氧气的车辆须持有危险品运输证,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制度。氧气瓶搬运谨防撞击,使用人员须注重安全,不准吸烟。氧气瓶阀门和管道开关须勤查、关闭好,不允许有漏气现象。非工作人员不准动用。
3、严格执行上级的有关规定,定期对氧气进行试压检验和报废更新,标志明显,台账齐全,并做好每年的年检工作。
4、氧气瓶、氧气管道设施必须有专人维修和管理,如有破损、失灵和漏气等情况应及时检修。实行每日防火巡查制,并做巡查记录。如有不安全因素,须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隐患,确保正常的医疗供氧。
5、氧气管道和集中供氧及设备维修、运输等由总务科负责,吸氧部位的检查、维修由器械部负责。各病区领用的氧气瓶应各负其责,使用完毕及时关闭阀门,严禁吸烟和明火,确保使用安全。
6、非医疗部门使用氧气瓶,必须提出书面申请,经总务部核查确需使用报送主管院长批准后方可使用,并严格执行医院的有关规定和操作规程。
医院氧气管理制度 4
为加强我院医用氧及其氧气瓶的安全管理,避免事故,确保临床急救用氧气的供应,及时、安全,预防氧气瓶的流失,特制定本制度。
一、医用氧气的使用管理规定: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有关规定,医用氧气为急救用药品,由药剂科负责管理。
2、医用氧气瓶属设备,为我院的固定资产。药剂科对我院医用氧气瓶的安全负责。
3、医用氧气的'质量标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及相关规定,充装压力为12.5kpa/㎡。在临床使用过程中,若发现质量问题,及时报药剂科妥善处理解决。
4、各用氧科室,根据情况给予一定数量的氧瓶基数,每周一、五为药剂科供养日,各科室护士长、科主任,作好一周用氧计划,用空氧瓶向药剂科换取医用氧气瓶。
5、各相关科室对本科室的医用氧的安全负责。药剂科将对相关科室的钢氧气瓶定期或不定期清盘,发现遗失,由其科室负责赔偿。氧气瓶每只单价为壹仟元(1000.00元/只)。
二、医用氧气的安全管理规定:
1、本品有强烈的助燃性气体。严禁和油脂、烟火及其他易燃、易爆品接触。
2、本品的贮藏或存放,必须远离火源,并有安全消防设施,如灭火器、砂桶等。
3、本品贮藏、使用、搬运、存放严禁撞击,以免发生爆炸。氧气是医院必备用品,也是助燃危险品,为了切实加强氧气安全使用管理,特制定此制度。
1、氧气瓶存放的地点,严禁烟火,禁止易燃易爆,油类等危险物品入内或混放。须有专人负责管理,做好安全防火防爆工作,备有灭火器材。
2、氧气瓶的管理、搬运人员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制度。氧气瓶搬运谨防撞击,使用人员须注意安全,不准吸烟。氧气瓶阀门和管道开关须勤查,关闭好,不允许有漏气现象。非工作人员不准动用。
3、严格执行上级的有关规定,定期对氧气瓶进行试压检验和报废更新,标志明显,台帐齐全,并做好年检工作
4、氧气及设备维修,运输等由总务科负责,科室领用的氧气瓶本着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使用完毕及时关闭阀门,严禁吸烟和明火,确保使用安全。
医院氧气管理制度 5
一、非库房工作人员严禁进入。
二、严禁将火种、香烟及其它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库房内。
三、进入库房的工作人员,必须穿棉制服装。
四、不准使用金属等物品敲击气瓶。
五、气瓶必须定位、分间存放,空瓶和实瓶应分区存放,并有明显的标识。
六、存放气瓶时应旋紧瓶阀瓶帽,整齐堆放防止倾倒。
七、保持库房清洁卫生通风良好,库房周围10米内严禁有明火。
八、库房必须使用防爆开关和防爆灯具。
九、经常检查库房配置的'消防器材是否完好有效。
十、未经批准,不得随意搬动、拆除库房配置的消防器材。
十一、库房内不得使用普通电源插座。
十二、工作人员离开库房应随手关闭灯具。
医院氧气管理制度 6
1、不得擅自更改气瓶的钢印和颜色标记。
2、气瓶使用前应进行安全状况检查,对盛装气体进行确认。
3、气瓶的放置地点,不得靠近热源,距明火10米以外。应避开放射性线源。
4、气瓶立放时应采取防止倾倒措施。
5、夏季应防止暴晒。
6、严禁敲击、碰撞。
7、严禁在气瓶上进行电焊引弧。
8、严禁用温度超过40℃的热源对气瓶加热。
9、瓶内气体不得用尽,必须留有剩余压力,永久气体气瓶的剩余压力,应不小于0.05mpa;液化气体气瓶应留有不少于0.5~1.0%规定充装量的剩余气体。
10、在可能造成回流的使用场合,使用设备上必须配置防止倒灌的.装置,如单向阀、止回阀、缓冲罐等。
11、不得将气瓶内的气体向其他气瓶倒装或直接由罐车对气瓶进行充装。
12、气瓶投入使用后,不得对瓶体进行挖补、焊接修理。
医院氧气管理制度 7
为进一步规范我院瓶装医用氧的使用,加强氧气瓶的管理,确保瓶装氧气的使用安全、有效,根据《气瓶安全监察规程》、《医用氧气》国家标准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氧气瓶为我院固定资产,由氧房统一负责对我院所有氧气瓶建档、保管、定期检验,定期养护等安全使用、管理工作。
二、科室护士长根据本科室的`实际需要,固定一定数量的氧气瓶在本科室以备加床病人、危急重病人使用,固定科室的氧气瓶清单经护士长和氧房负责人共同签字认可后留存氧站备案。
三、各科室负责人、护士长应高度重视气瓶的安全工作,应指定专人负责气瓶安全使用和管理,每天检查钢瓶氧气使用情况,悬挂“有氧”“无氧”标识。发现无氧钢瓶应及时与氧房进行调换,确保需要吸氧病人能够及时使用。
四、气瓶在贮存、使用时必须直立放置,工作地点不固定且移动较频繁时,应固定在专用手推车上,防止倾倒,严禁卧放使用。
五、氧气瓶为特殊设备,氧房和使用科室应妥善保存,严格管理,钢瓶如丢失的,由保管科室负责赔付。
六、氧气瓶只准在医院各病区内、救护车辆上使用,任何人不准以任何形式套取、私自外借、换、充装氧气瓶行为,违者按私收费处理。确需借用氧气瓶到院外的,需经科主任或护士长、分管院长签字同意并预交1000元/只押金后方可借出,借出的氧气瓶应专瓶专用,不得充装其它气体、改变瓶体设置、颜色、用途等,否则应作为废瓶处理,借出的氧气瓶一个月内必须归还,逾期不还或废瓶的将扣除押金。
七、用氧科室除固定一定数量的基数氧瓶外,如果有临时需要增加的,电话通知氧房,由氧房值班人员填写科室临时使用氧瓶报告单,交当班护士签字接收,护士长确认。科室临时借用的钢瓶应在五天内归还氧站。
八、每月的20日氧房对瓶装氧气购进量、各科使用量、库存量进行盘点,每月汇总瓶装氧气消耗报表经护士长、分管院长签字后分别报药剂科、核算办。
九、氧房应加强对氧瓶的使用管理,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和制度,做到帐物相符,各种手续规范。不定期对全院氧瓶安全性进行检查,及时查找、发现、处理存在的隐患,确保氧气的安全使用。
医院氧气管理制度 8
为规范氧气、乙炔瓶安全使用,加强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避免出现氧气、乙炔安全事故,特制定该办法:
1、氧气、乙炔瓶进场后应分开放置,严禁在同一处存放,存放处必须保证空气畅通,气瓶不得接触油污,严禁和易燃物、易爆物混放在一起,不准靠近带电电线。
2、用完的氧气、乙炔空瓶应做明标记。并分开摆放。
3、氧气瓶和乙炔瓶不得同车运输,运输前应旋紧瓶帽。应轻装轻卸,严禁抛、滑或碰击。运输过程中应检查氧气乙炔瓶的防震圈是否配备齐全、合格。
4、气瓶在存放或使用过程中,严禁靠近热源,乙炔瓶必须直立放置,不准横躺卧放,以防丙酮流出引起燃烧爆炸。并应有防止倾倒的'措施。
5、气瓶在使用过程中,两气瓶间距为5m,与明火间距为10m,使用中必须配备氧气瓶帽、防振圈、压力表、回火阀,现场配备灭火器。
6、严禁非专业人员操作氧气、乙炔。
7、气瓶严禁抛掷或剧烈滚动,不得安放在可能产生火星的电气设备。
8、室外使用必须做好防晒防淋,严禁在太阳下暴晒。冬天使用气瓶冻结时,严禁用明火烘烤或用金属敲击瓶阀。
9、氧气、乙炔瓶着火时,应立即关闭瓶阀,使火自行熄灭,可用二氧化碳、干粉灭火器,不得使用水、泡沫或四氯化碳灭火器。切忌“严禁用铺盖法进行灭火”。
10、氧气软管着火时,不得折弯软管断气,应迅速关闭氧气阀门,停止供氧;乙炔软管着火时,应先关熄炬火,可采取折弯前面一段软管的办法来将火熄灭;
11、使用中应随时观察气瓶、胶管状态,有无漏气现象,并保持喷口畅通。
12、乙炔气瓶的使用压力不得超过0.147mpa(1.5kgf/cm2),输气流速每瓶不得超过1.5~2m3/h。
13、气瓶内的气体不得全部用尽,氧气瓶应留有0.2mpa(2kgf/cm2)的剩余压力;乙炔气瓶必须留有不低于规定的剩余压力。
医院氧气管理制度 9
1、工作人员须遵守各项安全制度,不得以任何理由违纪,否则严肃处理;
2、氧气房内禁止无关人员入内,以杜绝隐患;
3、严禁将任何火种带入室内,室内吸烟等于放火;
4、应保持室内良好通风,每班应检查消防器材的`使用状态;
5、氧气房周围30米内不得动用明火作业,如必须明火作业时必须报请有关部门同意后,并有相关的防护措施才能施工作业;
6、值班人员应保持警惕,发现火灾隐情应及时排除,并报告;
7、中心供氧室内的照明供电器材应使用专用设备。
医院氧气管理制度 10
一、氧气由采供中心负责全面管理,指定专人分管,做好收发、登记、储运等工作;
二、氧气库房附近不得有明火,库内禁止吸烟及火种带入;禁止混放易燃、易爆物品,氧气瓶禁止接触各种油类,及时做地高温降温、通风等安全防爆措施,防止雷电或其它破坏,必须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
三、注意搬运安全,要轻卸、轻放、防震、防倒、防撞击、严禁抛、滑氧气瓶。禁止氧气瓶靠近火源。如发现漏氧、无帽、无安全圈应及时送采供中心有关人员检修,不得自行处理;
四、使用科室应有专人管理,按实际用量凭卡换气,不得随意借出院外,每天进行清点、核对,使用科室主任、护士长应经常对本科人员进行安全使用氧气的教育;
五、对违反安全用气规定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罚款或行政处分,如造成严重后果者,视情节轻重追究其法律责任。
医院氧气管理制度 11
1、购进医用氧气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气瓶安全监察规程》、《医用氧气》有关规定。
2、购进医用氧气应以质量为前提,从具有合法资格的供货单位进货。
3、购进医用氧气时,必须严格审核供货单位销售人员的资质,建立供货单位档案。
4、购进医用氧气,必须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验收人员要逐瓶验明氧气规格、标签、说明书、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不得购进。
5、购进医用氧气应有合法票据,并对照实物,依据原始票据建立购进记录,做到票、帐、货相符。购进记录应载明供货单位、购入数量、购货价格、购货日期、生产企业、产品名称、剂型、规格、批准文号、生产批号、有效期等内容,票据和购进记录保存至超过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于三年。
6、对验收过程中发现的质量不合格或可疑的.,不得自行使用或作退、换货处理。对出现货单不符、质量异常、包装不牢或破损、标志模糊的药品,有权拒收。
7、验收合格的医用氧气应及时办理验收入库手续,不得超过3天。如对原始单据或随货同行有疑问的应及时与供货单位联系核查。
医院氧气管理制度 12
为了搞好氧气瓶、 乙炔气瓶的运输 、保管和存放、使用的安全管理,防止事故发生,根据有关标准规定,结合总公司的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氧气瓶安全管理规定
1、移动运输
(1)、在移动运输前,先要检查瓶嘴气阀安全胶圈是否齐全,瓶身、瓶嘴是否有油类等。
(2)、装卸时,瓶嘴阀门朝同一方向,防止互相碰撞,损坏和爆炸。
(3)、不准同时装运其他可燃性气体。
(4)、在强烈阳光下运输时,要用帆布遮盖。
(5)、装运氧气瓶的车辆禁止烟火。
(6)、严格遵守交通和公安部门颁布的危险品运输条例及有关规定。
2、氧气瓶保管与存放
(1)、库房周围不得放易燃物品。
(2)、仓库应阴凉,库内不得有热源,严禁明火,满装气瓶不得在阳光下曝晒,也不宜长期雨淋,夏季应有降温措施。
(3)、氧气瓶减压阀,压力计、接头与导管等,要涂标记。
3、氧气瓶使用规定
(1)、安装减压阀前,先将瓶阀微开一二秒钟,并检验氧气质量,合乎要求方可使用。
(2)、瓶中氧气不准用净,应留0.1Mpa。
(3)、检查瓶阀时,只准用肥皂水检验。
(4)、氧气瓶不准改用充装其它气体使用。
二、乙炔气瓶安全管理规定
1、移动运输
(1)、在移动运输乙炔瓶时,应轻装轻卸。严禁抛、滑、滚、碰,应使用专用夹具和防雨的运输车,严禁用电碰起重机和链绳吊装搬运。
(2)、装运时,汽车装乙炔瓶横向排放,头部应朝向一方,装车高度不得超过车箱高度,直立排放时,车箱高度不得低于瓶高的三分之二。
(3)、夏季要有遮阳措施,防止暴晒,严禁与氧气瓶及其它易燃物品同车搬运。
(4)、工作地点频繁移动时,应装在专用小车上,乙炔瓶和氧气瓶应避免放在一起。
(5)、乙炔气瓶在使用、运输、贮存时,环境温度不得超过40℃。
(6)、装运乙炔瓶的车辆禁止烟火。
(7)、严禁与氯气瓶、氧气瓶及易燃物品同车运输。
(8)、严格遵守交通和公安部门颁布的危险品运输条例及有关规定。
2、乙炔气瓶保管与存放
(1)、贮存间与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的距离不得小于10米。
(2)贮存间应有良好的通风、降温等设施,要避免阳光直射,要保证运输道路通畅,在其附近应设有消火栓和干粉二氧化碳灭火器(严禁使用四氯化碳灭火器)。
(3)、乙炔瓶贮存时,一般要保持直立位置,并应有防止倾倒的措施。
(4)、严禁与氯气瓶、氧气瓶及易燃物品同间贮存。
(5)贮存间应有专人管理,在醒目的地方应设置"乙炔危险"、"严禁烟火"的标志。
3、乙炔气瓶使用规定
(1)、乙炔气瓶的漆色必须保持完好,不得任意涂改。
(2)、乙炔气瓶在使用时必须装设专用减压器。回火防止器,工作前必须检查是否好用,否则禁止使用,开启时,操作者应站在阀门的侧后方,动作要轻缓。
(3)、使用压力不超过0.05Mpa输气流量不应超过1.5-2.0立方米/时瓶。
(4)、使用时要注意固定,防止倾倒,严禁卧入使用,对已卧入的乙炔瓶,不准直接开气使用,使用前必须先立牢静止十五分钟后,再接减压器 使用,否则危险。禁止敲击,碰撞等粗暴行为。
(5)、使用时乙炔气瓶不得靠近热源和电器设备。夏季要有遮阳措施防止暴晒,与明火的距离要大于10米(高空作业时是与垂直地面处的平行距离)
(6)、乙炔气瓶阀冻结时,严禁用火烘烤,可用10℃以下温水解冻。
三、注意事项
1、氧气瓶、乙炔瓶的使用现场存量不得超过5瓶,超过5瓶但少于20瓶,应在现场或车间内用非燃烧体或难燃烧体墙隔成单独的贮存间,应有一面靠外墙;超过20瓶,应设置乙炔瓶库;贮存量不超过40瓶的乙炔瓶库,可与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的生产厂房毗连建造,其毗连的墙应是无门、窗和洞的防火墙,并严禁任何管线穿过。
2、一般使用状态下氧气瓶和乙炔瓶的安全距离是5米,乙炔距明火安全距离10米(高空作业时是与垂直地面处的平行距离)。不使用状态下,氧气瓶和乙炔瓶的安全距离为2米。存放的时候为分开存放(专库专用)
四、责任
1、各子(分)公司经理是氧气瓶、乙炔气瓶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公司安全管理负领导责任。
2、各子(分)公司负责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对氧气瓶、乙炔气瓶的安全管理负直接责任。
3、由于管理不善,违背本规定运输、储存、使用而造成事故或不良后果的,各子(分)公司要承担主要经济责任和相关的连带责任。
4、由于氧气瓶、乙炔气瓶储存不当,产生总公司被市消防部门惩罚的后果,氧气瓶、乙炔气瓶储存不当的源公司要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责任。
5、各子(分)公司要结合自己的生产实际, 要灵活调度、适时调度、科学管理、认真操作,杜绝一切不良事故的发生。
五、附则
1、本制度由技术质检生产部2008年5月提出并起草。
2、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医院氧气管理制度 13
1、设置专门人员负责医用氧气供应、使用及送氧设备的维修、氧气使用安全等管理工作。
2、建立各种仪器设置维修档案和使用登记,各种仪器设备由专人负责维护、保养、检验工作,设备维修由专业维修人员负责。
3、严禁和油脂、烟火及其他易燃、易爆品接触。在贮藏、使用、搬运、存放严禁撞击,以免发生爆炸。
4、认真做好内部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确保重点及要害部门的`安全,加强防火、防爆炸、的防范措施,并有安全消防设施,如灭火器、砂桶等。杜绝事故和其他重大意外灾害事故的发生。
5、认真做好医用氧房的管理,必须远离火源确保安全。
医院氧气管理制度 14
1、氧气、乙炔气库房是属重点防火防爆部位,必须设置醒目的`禁火标志,非工作人员禁止入内。
2、氧气、乙炔气瓶禁止同库存放,严禁与各种化学危险品,油类易燃易爆物品混放,乙炔瓶严禁横放。
3、氧气、乙炔气库房应采取整体防火防爆安全措施,库房内电源体要求穿入墙管内,电闸、开关应安装在库外,室内通风必须良好,工作结束后,应切断电源,关好门窗,方可离开。
4、禁止敲击、碰撞、抛、掷、滚滑气瓶,瓶阀冻结时,禁止用火烘烤,禁止与油类接触,瓶内气体不能全部用完,必须留有0.2兆帕的余压气体。
5、所有气瓶不得靠近明火热源,应与明火热源相距10米以上,如采取隔热措施,但不得小于5米。
6、漏天使用气瓶时,要有遮阳措施,夏季使用时,要求有降温措施,避免爆晒、雨淋、高温。
7、使用乙炔瓶时,必须要安装明火报警器。
8、工作人员必须会正确使用消防器材和扑灭火灾的基本方法。
医院氧气管理制度 15
一、运输
1、根据气体的性质制定相应的运输、使用、搬运管理制度,使用、管理氧气瓶的`人员须经专业安全技术教育。
2、旋紧气帽轻装轻卸,严禁磕碰。
3、夏季运输要采取防爆防晒措施。
4、运输车上严禁烟火。
二、储存
1、储存气瓶必须符合安全技术和工业卫生的要求。
2、旋紧瓶帽,入库前要验收。
3、在夏季随时注意室温,必要时设法降温。
4、气瓶内温度最低不得低于5℃,注意加温时不得采取明火取暖。
三、使用
1、禁止敲击碰撞。
2、气阀冻结时不得用火烤。
3、夏季防止暴晒。
4、气瓶不得靠近热源,距离明火不得小于10米。
5、使用时,与乙炔气瓶的间隔应在3米以外。
6、瓶内气体不得用尽,必须保留0.05mpa以上的剩余压力。
7、在接触气瓶时应仔细检查所用工具、手套及双手有无油脂,必须保证在无脂情况下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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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为加强公司氧气管道及附属设施的管理,确保氧气管道及附属设施安全、稳定运行,制定本办法。
2、范围
本办法规定了相关职能单位的职责、管理要求及考核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氧气管道及附属设施的管理。
3、职责
3.1装备部职责:
a)负责制定《氧气管道及附属设施管理办法》,并修订完善;
b)负责监督各生产单位对氧气管道及附属设施的管理工作;
c)负责审核各生产单位编制的氧气管道及附属设施操作标准,维修计划及方案;
d)负责组织新建氧气管道的设计、安装及验收工作,负责氧气管网总图的编制与修改。
e)负责公共氧气管道的维修、改造实施工作;
f)负责对节能材料、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工作;
g)负责监督各生产单位对氧气管道隐患进行检查、安全评估和整改情况。
3.2动力厂职责:
a)负责公共氧气管道的日常巡检、维护、维修监督以及改造建议的提出;
b)负责参与新建管道的验收工作;
c)负责维护公共管道的安全、稳定运行;
d)负责气体公司内部氧气管道及附属设施的.管理工作;
e)负责编制氧气管道及附属设施管理、点检、维护办法和办法的执行;
f)负责编制上报氧气管道及附属设施检修计划,经装备部、生产安全部审批后组织实施。
3.3各使用单位职责:
a)负责各自生产区域内部的氧气管道(从外网进入车间厂房的围墙之内)及附属设备、设施的管理工作;
b)负责编制氧气管道及附属设施管理、点检、维护办法和办法的执行;
c)负责编制上报氧气管道检修计划,经装备部、生产部审批后组织实施。
3.4生产部职责:
3.4.1负责供氧运行方式的调度、协调、监督以及预控、预案的制定,保证系统的安全、经济运行。
3.4.2负责按特种设备管理要求,及时办理氧气管道及附属设施的注册登记,并建立台账。
3.4.3负责联系技术监督部门对氧气管道定期进行检验,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装备部及相关单位,督促整改。
4、管理内容及要求
4.1各生产单位必须制定本单位氧气管道及附属设施管理办法、点检办法,明确管理人、点检人,并组织执行。
4.2各生产单位必须建立本单位氧气管道及附属设施的档案资料。
4.3各生产单位对存在隐患的氧气管道应及时采取措施,对重大隐患应以书面形式及时报告装备部、生产部。
4.4各生产单位对碳钢氧气管道外表面宜每5年除锈、刷漆1次,防止锈蚀。面漆为淡(天)蓝色,间距50米设置一处标注,标注文字为白色。
4.5各生产单位对碳钢主干管每2~5年进行1次吹扫,防止铁锈增多聚集。吹扫要求见《氧气管道及附属设施设计、施工、检修技术标准》。对停用后重新启用的氧气管道必须进行压力试验和吹扫。
4.6各生产单位对氧气管道、管件半年进行1次厚度测量,测量位置为弯头脊背处、调节阀后管道。按照管径与压力划分为:
a)管径规格φ219mm~φ159mm,工作压力2.0mpa~2.2mpa,最小壁厚大于等于4.0mm;
b)管径规格φ133mm~φ89mm及以下,工作压力2.0mpa~2.2mpa,最小壁厚大于等于3.5mm;
c)管径规格φ219mm~φ159mm,工作压力0.7mpa~1.0mpa,最小壁厚大于等于3.5mm;
d)管径规格φ133mm~φ89mm及以下,工作压力0.7mpa~1.0mpa,最小壁厚大于等于3.0mm。
测量结果达到上述要求为合格,达不到要求应停止使用,要报废处理。
4.7各生产单位对氧气管道过滤器每年必须清理1次。氧气管道系统在施工、检修后,送氧前必需检查清理氧气过滤器,确认内部无杂物后方准送氧。
4.8各生产单位要经常擦拭氧气管道上的安全阀、压力表等安全装置,保证其灵敏、准确,每年进行1次校验。
4.9各生产单位每年对安全接地装置进行1次检查,要求管道防静电最大接地电阻值小于等于4ω,管道、阀门的法兰连接跨接电阻小于0.03ω,对接地电阻、跨接电阻测量结果如实填写,并上报生产安全部、装备部。
5、考核
5.1未按规定时间制定本单位氧气管道及附属设施管理办法、点检办法的,考核责任单位300~500元;管理人、点检人不明确的,考核责任单位300~500元。
5.2氧气管道及附属设施的档案资料建立不全的,考核责任单位300~500元。
5.3氧气管道存在隐患未应及时采取措施的,考核责任单位300~500元;对重大隐患未以书面形式及时报告装备部、生产部的,考核责任单位500~100元。
5.4对定期检查的项目,未按要求时间进行的,每项考核责任单位300~500元。
医院氧气管理制度 17
一、非库房工作人员严禁进入。
二、严禁将火种、香烟及其它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库房内。
三、进入库房的'工作人员,必须穿棉制服装。
四、不准使用金属等物品敲击气瓶。
五、气瓶必须定位、分间存放,空瓶和实瓶应分区存放,并有明显的标识。
六、存放气瓶时应旋紧瓶阀瓶帽,整齐堆放防止倾倒。
七、保持库房清洁卫生通风良好,库房周围10米内严禁有明火。
八、库房必须使用防爆开关和防爆灯具。
九、经常检查库房配置的消防器材是否完好有效。
十、未经批准,不得随意搬动、拆除库房配置的消防器材。
十一、库房内不得使用普通电源插座。
十二、工作人员离开库房应随手关闭灯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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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要求和企业劳务管理需要,为保护劳资双方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的劳资关系,合理配备人员,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规范用工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公司设立劳务用工管理部
用工管理部需履行本公司制定的《用工管理部门职责》
二、劳务用工管理负责人的职责
1、负责组织对特殊工种、新工人的安全教育、安全技术操作培训及普法维权教育及监管。
2、负责对现场施工队伍的审查。
3、负责考勤记录及核实、人员流动记录,核实劳务工资的发放及做好工资发放记录。
4、协助工程劳务分包预付款、进度款的审核工作。
5、负责审查劳务合同履约情况,审核劳务企业报送的履约信息。
6、协助劳务分包合同的签订。
7、负责劳动合同签订、归档及管理,做好劳动保障。
8、建立合格劳务分包名册。
三、劳务人员招工条件
1、对于新招收的人员,要对其专业操作技能、安全生产意识严格把关;
2、对其进行查体检验,确认无不适合所从事工作的疾病;
3、确保新招人员的综合素质,杜绝使用五种人(即童工、残疾、聋哑、呆傻、无技术女工);
4、新招人员必须持有身份证,由专职劳动力管理员告知或责其自行阅读公司管理制度包括本劳务制度;
5、熟知并接受我公司管理制度后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并发给施工现场准入证;
6、对新招员工进行入场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合格后,方可进场工作;
四、劳动合同的签订要求
1、应当是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授权人与务工人员签订;
2、务工人员必须年满18周岁,具有民事行无能力人;
3、务工人员必须身体条件符合用人单位招聘条件;
4、务工人员与其他单位无劳动关系。
五、劳动合同的签订程序
1、先到劳动局备案,申请社会保障证书,后续每年根据上一年度社保办理情况年审。
2、领取当地的劳动合同样本。
3、和员工根据企业工作的特点协商双方的工作时间、地点、岗位职责和待遇,劳动补贴等内容,签订劳动合同。
4、根据劳动合同,办理员工的相应人事档案,然后申请就业证。
5、带着合同、就业证到社保处办理保险。一般劳动法要求养老、工伤、失业、生育和医疗保险。
6、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的其他要求程序。
六、劳务人员考勤工资制度及工资发放程序
1、劳务人工费定义:指工程总承包企业应支付给为其提供专业分包或劳务分包的企业在本工程项目中的人工费用。
2、劳务工工资定义:指为工程总包企业提供专业分包或劳务分包的企业依据法律的规定及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支付给与其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3、在与劳务作业发包人的企业签订的分包合同中,明确、详尽约定分包工作内容、计价办法、分包款的构成等;明确劳务人工费在分包款中的比例、支付劳务人工费的时间和方式;明确发包企业与本公司在劳务工工资支付中的各项责任、权力与义务。
4、需要按北京市劳动力管理规定建立工资保证金专用账户、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
5、劳务工工资支付
①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及工程项目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等国家、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企业与劳务人员签订的劳定的工资标准、支付日期等支付劳务工资,不得拖欠、克扣。
②制定劳务工资支付管理办法,并告知本企业劳务人员,同时抄送总包企业备案。
③劳务工资支付办法应包括:支付项目、支付标准、支付周期和日期、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方案以及其他工资支付方面的必要内容。
④项目部必须了解施工队伍实际的支付情况,及时发现问题。 ⑤劳动力管理员每工作日对作业人员进行考勤,将俱有出勤人员签字的考勤记录于当月25日提交公司劳动力管理员。
⑥每月必须支付一次劳务工资,每月15日劳务公司财务人员需提报上月所有劳务人员的工资结算明细。工资结算期超过一个月的,应至少每月预付部分工资。对当月提供正常劳动的劳务工人的预付工资不得低于项目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在总包单位财务负责人监督下发放,余额应按季付清,做到月结季清,退场时的工资全额结算付清。
⑦向劳务人员支付工资时,应检验其上个月由劳务人员签字的工资支付单,并应注明本月应付工资及欠付工资。
⑧公司必须将银行代发记录或经劳务工本人签字的劳务工资发放表抄送总包财务科。
⑨劳务工资保证金应存入当地政府指定的银行账户或总包单位“工资专用账户”,不得随意支取或挪做它用。项目劳务工工资管理部门、财务管理部门对各项目的劳务工工资保证金使用进行监督管理。
⑩劳务工工资支付当项目所在地的地方政府有明确规定的,按地方政府的规定办理。
6、劳务工资支付的监管
①项目部关于劳务工工资支付监督部门及项目部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对劳务工工资的支付,监督并确认确实将劳务工工资发放给每个劳务工。
②项目劳务工工资支付负责人和公司用工部门应对项目部支付劳务人工费和劳务工工资的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避免因此而产生纠纷。
③项目应建立劳务人工费和劳务工工资支付台账,将项目上劳务工资的发记录进行收集、整理、保存。项目结束后,有关资料全部移交法人企业主管部门保存,保存期从该项目竣工决算完成起计算,应不少于3年。
④项目应将每月将劳务人工费支付情况逐级上报公司主管部门。
7、劳务工资支付纠纷的处理
①发生劳务人工费及劳务工工资纠纷时,项目应立即向公司主管领导和部门报告。对纠纷的调解处理应以项目为主,企业主管领导和部门应参与处理。
②处理劳务人工费及劳务工工资纠纷时,公司主管部门、协调配合部门和项目必须部必须采取积极稳妥的方式,努力将问题和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避免事态的进一步扩大。
③在接待劳务工来访时,应做到态度诚恳、语言文明,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回避、推委、拖延。
④在接待劳务工来访后,应在3—5个工作日之内将事实调查清楚并将调查的结果和处埋意见及时通知来访人员。
8、处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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氧气管理制度
1、为保证重危病人抢救和手术,医院应保障24小时供氧。
2、氧气瓶由专人负责运送,并随时检查氧气瓶储存情况,以保证夜间急诊所用。
3、氧压压力表等附属设备由后勤科负责保养。
4、为确全,氧气瓶储存闸要上门加锁,夏天更要注意库房温度,以免发生火灾和爆炸事故。
氧气供应室安全管理规定
1、为保证临床重危病人抢救和手术,氧气供应室应保障24小时供应氧气。
2、实行专人管理、专人运输、无关人员不得入内。
3、在氧气的运送和装卸过程中应避免碰撞,并戴好瓶帽。
4、严禁烟火。照明灯开关应设在室外,室内应设有灭火器材。
5、工作人员不得穿钉鞋,不得带火种和易燃物进入室内,严禁用污染油光的手和工具操作气瓶。
6、室内应经常通风,保持干燥、整洁,确保室内温度和湿度符合要求。
7、气体分类分区存放,“空”“满”气瓶应设有明显标记和戴好瓶帽。
8、每天由刘鑫检查氧气使用情况,实行下收下送制度,并做好记录和统计。
9、定期检查气瓶,下送前应检查氧气合格证,瓶色(天蓝色)及有无异味。
10、氧气瓶一律不得外借,并随时检查氧气瓶储存情况,确保夜间急诊使用。
中心供氧室安全操作规程
1、存放氧气的中心供氧室不能与其他建筑物相毗邻,房内地面要平坦,门窗一律向外开,严禁在供氧室取暖吸烟。
2、氧气不得与任何物质,尤其是燃烧气体和油类物资以及液体共同存放。
3、搬运时要轻拿轻放,严禁摔打和撞击,并妥善加以固定,同时必须排列整齐,安全阀统一朝向一方,氧气瓶严禁在阳光下暴晒。
4、氧气库十米以内禁止明火作业和堆放可燃物资。
5、禁止在库房内开放阀门修理气瓶,及其它有碍安全的工作。
6、氧气瓶要求三年进行一次技术检验,有怀疑的钢瓶,应提前试压,氧气瓶应喷开蓝色油漆,不符合颜色的严禁充氧气。
7、供养室严禁动用电焊,电路设施如有损坏,必须有专门电工停电修理。
8、进供养室前应严格检查,严禁带油脂品进氧气库,更不能在氧气瓶外部阀门嘴,压力计上沾染油脂易腐蚀性物质。
9、严禁用装其它气体或液体的'钢瓶代装氧气。
10、对空瓶的存放,要防止沾染油脂,不得将阀门完全打开。
11、对氧气瓶的零配件,必须加倍爱护,如发现有损坏应及时修理。
12、供养室内严禁闲人出入,库内外器材必须齐备,不准挪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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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高教研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坚持“依法执教”和“科研兴校”方针,全力推进新课程改革向纵深发展,加大教研工作力度,以教研课题研究为先导,以提高教师的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为目的,以课堂改革为突破口,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中心,把我校教研工作提升到一个新水平而努力奋斗。
二、工作目标
1、围绕学校工作目标,以大力推进课堂教学改革为契机,使全体教师不断更新理念,开拓视野,转变方法,提高能力,确立适应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新型课程价值观。
2、不断探索切实可行地校本教研工作途径、方式、方法。
3、认真开展课题研究工作,不断提高教师教科研能力。
4、全力抓好已立项课题的研究,努力使立项课题出成果结题。
5、开展好新课程的研究活动,学习新思想,实践新理念,建设一支适应新课改的新型教师队伍。
6、抓好教研的各项管理工作及资料建档工作。
三、方法措施
1、为保证教研工作的顺利开展,学校成立教学研究工作的领导机构,校长任组长,其他教师为组员,全力抓好教研工作。
2、制定教师业务学习制度,提高教师业务理论水平。
3、学校组织骨干教师上示范公开课、研讨交流课,进行课堂教学改革的探讨、总结、交流、提高活动。
4、扎实开展课题研究工作。课题组在集体讨论的基础上,制定好学期活动计划,围绕课题开展研究活动,形式不拘,做好课题的月汇报工作,要通过不断的反思来调整课题实施计划,提高研究的实效性。鼓励教师运用先进的教学手段(信息技术及电化教育设备),并及时地做好活动的记录工作和资料的整理工作,以便资料的归档。
5、着力推进新课程的研究活动。课题组、教研组要做好课程的评价改革工作和综合实践活动的研究工作,同时全面落实教研课程的开发实施工作。
6、严格考核,有效激励教师科研的积极性。建立教研骨干教师人才库,健全教研骨干教师管理档案,为教研骨干教师创造便利的学习、工作条件,给予优惠的待遇,同时要对教研骨干教师大胆地“给位子、压担子”,通过提干、教学技能大赛、学术研讨等活动搭建平台,展示他们的素质和风采。
学年度第一学期教研活动制度
1、在教研室统一领导下,各教研组由教研组长组织本组教师按计划进行教研活动。
2、每学期初,教研组长根据教导处统一部署和本组实际情况,订好本学期教研活动计划。
3、教师应准时参加教研活动,不无故缺席,因故不能参加活动,应向组长事先请假。在活动时,教师应积极发表自己的见解,努力形成争鸣、探究、团结的教研气氛。
4、教研活动应遵循“确定专题,学习理论,独立实践,集体评讲,总结提高”的.原则,教研组长要按教研计划分步实施,注意环环紧扣教研活动的原则,不断提高教研活动质量。
5、教研组长要有计划地在本组内开展相互听课、相互评课的活动,通过听课和以教育理论为依据的严格评课,促使本组教师不断改革课堂教学,不断提高课堂教学质量。
6、教研活动的重点应放在帮助教师掌握教材、驾驭教材上,同时,教研组长要有计划,有意识地把德育、科学的学习方法等因素渗透在每次教研活动中。
7、学期结束时,教研组要把本学期在活动中产生的各种资料交教导处,教研组长还应提倡和支持教师及时总结自己在教学实践中的点滴经验。
8、要有目的地开展教育科研活动,做到有计划、有专题、有实验、有总结、有记录。
学年度第一学期教研组长工作职责
1、根据学校工作计划和教学计划,结合学科特点,制定并落实教研组工作计划。
2、组织好每2周一次的集体教研活动,确定每次活动主题和中心发言人。
3、围绕课堂教学改革确立校本教研教改课题,负责检查、落实课题的实施情况,做好总结推广工作。
4、组织落实本组教师的公开课听课、评课活动。
5、掌握本组教师备课、上课、听课、作业批改和辅导以及教学成绩情况,评价本组教师业务能力和工作态度,对各年级学科教师的安排提出建议。
6、协调落实第二课堂、学科竞赛和校本课程开发工作。
7、负责青年教师的培养工作,落实指导教师结对子培养措施。
8、负责本组教师的年度考核、教案检查、学生作业检查,落实各项教学常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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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氧站须24小时值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二、从事氧气管道设备检修、维护的操作人员须了解氧气性质,站内管理人员必须经过理论和实践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三、非站内工作人员严禁操作站内设备及仪表开关。
四、氧站内严禁烟火,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冬季不准用电热器、燃气炉等取暖。
五、氧站系统中的设备和附件等均应禁油,要有专人负责保管和维修,严禁带压操作。
六、氧站内氧气排放时严禁将氧气排放在室内,禁止将氧气作吹扫气体使用。
七、排除漏气故障、更换元件和气瓶时必须在管道内无压力情况下进行,严禁带压操作。
八、氧站内温度应控制在10—38℃,氧站内浓度不超过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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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规定,医用氧气为急救用药品,医用氧气的质量标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相关规定。
2、氧气瓶安全使用责任人为使用氧气瓶的'医护人员,日常保养维护责任人为诊所负责人。
3、氧气瓶属压力容器,在搬动、运输、存放、使用等过程中应注意安全操作,动作要轻缓,严禁撞击、敲打,保护好氧气瓶头部、减压阀和压力表等附属设施免受外力。
4、氧气瓶放置必须远离火源和高温环境,严禁与油脂类物质接触,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放置于氧气瓶附近,严禁在放有氧气瓶的室内吸烟,同时应配备安全消防设施。
5、不得以工业用氧气替代医用氧气,充装医用氧气应到有相应资质。的正规气站,新充装氧气应在氧气瓶体贴有“医用氧气合格证”,并标明生产日期和有效期限。
6、超过有效期限的医用氧气不得在临床使用,并应及时重新充装。
7、当瓶内氧气压力小于10公斤/厘米时即应重新充装,严禁将瓶内氧气完全用尽。
8、湿化器用水应每周更换一次,应使用蒸馏水或纯净水,液平高度。介于湿化瓶体所标明的最高和最低水位之间。
9、氧气吸管或面罩应一人一用,使用完毕应及时清洗并消毒。
10、在临床使用过程中,若发现质量问题,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报。
告诊所负责人处理解决。
11、按要求定期将氧气瓶送压力容器质检机构进行安全技术鉴定,鉴
定合格方可继续使用,否则,不得再使用。
医院氧气管理制度 23
医院氧气是供抢救病人之用,氧气瓶分布门诊部,病区和手术室使用。氧气是助燃危险品,氧气房是要害部位为了切实加强医院氧气安全使用管理,特制订此制度。
一、氧气瓶存放的地方,严禁烟火、禁止易燃易爆、油类等危险物品入内或混放。须有专人负责管理,做好安全防火防爆工作,备有灭火器材。
二、氧气瓶的`管理、搬运人员须经过专门培训并持有合格证上岗,运输氧气瓶的车辆须持有危险品运输证,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制度,氧气瓶搬运谨防撞击,使用人员须注重安全,不准吸烟,氧气瓶阀门和管道开关须勤查、关闭好,不允许有漏气现象。非工作人员不准动用。
三、严格执行上级的有关规定,定期对氧气瓶进行试压检验和报废更新,标志明显,并做好每年的年检工作。
四、氧气瓶必须有专人维修和管理,如有破损、失灵和漏气等情况应及时检修,实行不定时防火巡查制。如有不安全因素 , 须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隐患,确保正常的医疗供氧。
五、氧气由护理部主管负责 , 使用完毕及时关闭阀门 , 严禁吸烟和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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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医用氧气的使用管理规定: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有关规定,医用氧气为急救用药品,由药械科负责管理。
(二)医用氧气瓶属设备,为我院的固定资产。药械科对我院医用氧气瓶的安全负责。
(三)医用氧气的质量标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及相关规定,充装压力为12.5kpa/。在临床使用过程中,若发现质量问题,及时报药械科妥善处理解决。
(四)住院部,根据情况给予一定数量的'氧瓶基数,护士长、科主任,作好一周用氧计划,用空氧瓶向药剂科换取医用氧气瓶。
(五)各相关科室对本科室的医用氧的安全负责。药械科将对相关科室的钢氧气瓶定期或不定期清盘,发现遗失,由其科室负责赔偿。
二、医用氧气的安全管理规定:
(一)本品有强烈的助燃性气体。严禁和油脂、烟火及其他易燃、易爆品接触。
(二)本品的贮藏或存放,必须远离火源,并有安全消防设施,如灭火器、砂桶等。
(三)本品贮藏、使用、搬运、存放严禁撞击,以免发生爆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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氧气是医院必备用品,也是助燃危险品,为了切实加强氧气安全使用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一、存放氧气瓶的地方,禁止烟火、易燃易爆物品、油类等危险品进入或混放。必须有专人负责管理,做好防火防爆工作,并有灭火器材。
二、氧气瓶的管理、搬运人员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制度。氧气瓶搬运谨防重击,使用人员注意安全,不准吸烟。氧气瓶阀门和管道开关须勤查,关闭好,不允许有漏气现象。非工作人员不准动用。
三、严格执行上级的有关规定,定期对氧气瓶进行巡查工作。
四、氧气及设备维修,运输等由后勤管理科负责,科室领用的氧气瓶本着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使用完毕及时关闭阀门,严禁吸烟和明火,确保使用安全。
氧气瓶搬运制度
1、氧气瓶搬运应使用专门的抬架或手推车。
2、运输氧气瓶时,应放在专用半圆形插座木架内;如果没有插座木框,两个厚度不小于25毫米的防震围裙
3、搬运氧气瓶时确保气瓶盖盖好,要轻起轻放,避免相互碰撞摩擦。可以徒手滚动,禁止肩扛、背负、拖拉和自行车驮运。
4、全部气瓶的气门都应朝向一面。
5、搬运氧气瓶时,必须保证氧气瓶不致沾染油脂、沥青等。
6、不论是已充气还是空的氧气瓶,均应将瓶颈上的保险帽和气门侧面连接头的螺帽盖盖好后才许运送。
科室电气、医用气体消防安全使用管理规定
一、安全用电要求
1、加强用电线路的安全检查,查看用电设备连接线路有无过热发红、老化、腐蚀或断脱现象。
5、电器等设备的电缆边缘层是否损坏,导体外露部分是否容易被触及。
3、电器等设备上方是否有水、潮湿或化学液体滴漏现象。
4、电器等设备间应避免火源及存放腐蚀性气体或易燃气体等易燃易爆物品。
5、电器等设备缆线缘层是否有破损处,导体露出部分容易被人触碰。
6、用电器附近应避免纸张、油料、酒精或其他堆积物。
7、电器设备使用临时插板连线,必须使用《合格产品》的连线插板,连线插头配置要紧固可靠。
8、电器设备电源线路连接规整有序,不随意乱拉扯电源线。特殊设备要使用独立电源线路。
二、安全用电规定
1、医院各部门、各科处室,未经批准,严禁使用电炉烧水、做饭,医院严禁使用电褥子、电手炉。
2、全院各部门申领使用空调等设备,必须先经院电工班,对使用电器房间电路进行检测,确认符合安全用电负荷并签字后,科室报主管领导批准后,再向有关部门申领。未经上述确认及批准,属违章使用电器设备。
3、各科室使用电器设备前,均应检查设备外观有无变形,插头接触应良好,如发现立即停止使用。
4、电暖气不能摆放潮湿位置,周围不能有易燃易爆物品,电暖气上不能摆放任何杂物。
5、在使用电器设备期间,如发现有温度过高或异味或出现不正常声音,应立即切断电源,及时报相关部门检修。
6、计算机、电暖气、饮水机、空调机等用电设备,在下班前或长期无人使用时,应将电源线插头拔掉或将电源开关关闭。避免如饮水机等内胆缺水或无水,形成“干烧”。
7、各科室使用电力设备装置等,应有必要的防范措施,设有专人管理,日常安全检查。
8、因施工得到停电通知,停电前应关闭用电设备,待恢复供电后,再逐一启动各个用电设备,避免因恢复供电瞬间,全部用电器设备同时启动造成的掉闸。
9、各科室新增大型医疗仪器设备,需事先得到总务处批准。
三、医用液氧气体管理规定
1、医疗液氧在使用中散发可助燃气体,操作人员须经科室消防安全培专项培训,合格方可上岗。
2、医用设备带的使用,须按照防火防爆要求进行管理,并制定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
3、医用电气设备带,须取得具备法定资格的电气检测机构的检测合格报告。
4、使用医用气体场所,禁止在易燃易爆场所使用明火。
5、医用气体在使用中,场所内严禁烟火,要保证足够的安全。
6、使用医用可燃性压缩气体和氧气体瓶场所,应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作业,并按有关要求配置灭火器材。
6 氧气管理人员工作职责
一、在后勤科长的领导下,负责氧气瓶的`日常管理工作。树立为医院一线服务的思想,不断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
二、负责组织氧气供应、供氧设备维修、保养,建立完善的规章制度,保证医疗业务用氧。
三、严格执行和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制定和监督执行氧气瓶的维保工作。
四、氧气管理人员必须服从领导的管理,严格遵循各项规章制度。
五、值班人员在值班过程中,不得擅自离岗。若因离岗及对所发现的问题未及时处理或报告而引起的事故,应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六、定期巡检压力表、氧气瓶等部件,对发现的故障要做好记录,上报领导,做到及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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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为保证重危病人抢救和手术,医院应保障24小时供氧。
2、氧气瓶由专人负责运送,并随时检查氧气瓶储存情况,以保证夜间急诊所用。
3、氧压压力表等附属设备,由设备科负责维修保养。
4、为确保安全,氧气瓶储存闸要上门加锁,夏天更要注意库房温度,以免发生火灾和爆炸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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