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精选19篇)
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制度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制度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那么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酒店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酒店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
一、消防安全责任人职责
法人代表xxx为我店消防安全责任人,具体职责如下:
l、认真执行消防法规,搞好消防安全工作。
2、认真组织制定消防规章制度和灭火预案。
3、组织实施消防安全责任制和消防安全岗位责任制。
4、立足自防自救,对员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领导义务消防队,组织消防演习。
5、布置、检查、总结消防工作,定期向消防部门报告消防工作。
6、组织防火检查,消除火险隐患。
7、积极组织人员扑救火灾事故。
二、义务消防队职责
1、贯彻执行消防工作要求,搞好消防宣传工作。
2、不断进行防火检查,消除火险隐患。
3、熟悉本店各重点部位,熟悉消防器材的性能及操作方法。
4、积极参加各项消防活动。
5、积极参加抢救和扑灭火灾或疏散人员,保护现场。
三、员工消防职责
1、员工必须严格遵守防火安全制度,人人参加消防活动。
2、熟悉自己岗位的工作环境,操作的设备及物品情况,知道安全出口的位置和消防器材的摆放位置,懂得消防设备的使用方法,必须知道消防器材的保养措施。
3、消防报警电话号码“119”,救火时必须无条件听从消防队火场总指挥部署安排。
4、严禁员工将货物堆放在灭火器的周围。严禁在疏散通道上堆放货物,确保疏散通道的畅通和灭火器材的正常使用。
5、如发现异色、异声、异味,须及时报告负责人,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
6、当发生火灾火警时,首先保持镇静,不可惊慌失措,迅速查明情况向酒店负责人汇报,并积极采取措施,利用附近的灭火器,进行初期火灾扑救,关闭电源,积极疏散店内的顾客,有人受伤,先救人,后救火。
四、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每年开展多种形式的消防宣传和教育,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思想重视,知法懂法。
3、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五、防火安全检查制度
1、组织开展好每日防火巡查,重节日来临时安全负责人要组织酒店内员工进行安全检查。
2、除定期检查之外,要重点检查电源、火源,并注意其它异常情况及时堵塞漏洞,消除隐患。
3、每次检查中查出的火险隐患要详细登记,逐条研究,限期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问题,要及时上报酒店负责人,同时采取防范措施。
六、火险隐患整改制度
1、杜绝“老检查、老不改”的老难问题,应清醒认识到迟改不如早改,使火险隐患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2、对一时解决不了的火险隐患,应由安全负责人制定整改计划,并采取临时措施,定专人负责,确保安全,限期整改。
3、对消防队和派出所等监督机关下达的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要及时的研究落实整改,按时复函,回告。
七、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1、结合酒店防火要求,雇佣的电工必须严格执行电工手册的规定,不得违操作规程。
2、安装和维修电器设备,必须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后方可开始。
3、电器设备和线路不准超负荷使用。接头要牢固,绝缘要良好。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险装置。
4、所有电器设备和线路要定期检修,并建立维修制度,发现可能引起火花、短路、发热及电线绝缘损坏等情况必须立即修理。
5、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
八、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酒店内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九、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1、制定与本酒店实际情况相符合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2、组织全员学习和熟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3、每次组织预案演练前应精心开会部署,明确分工。
4、应按制定的预案,至少每年进行一次演练。
5、演练结束后应讲评,认真总结预案演练的情况,发现不足之处应及时修改和完善预案。
十、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1、对消防安全工作作出成绩的,予以通报表扬或物质奖励。
2、对造成消防安全事故的责任人,将依据所造成后果的严重性予以不同的处理,除已达到依照国家《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或已够追究刑事责任的事故责任人将依法移送国家有关部门处理外,根据本单位的规定,对下列行为予以处罚: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损失情况与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口头告诫:
A、使用易燃危险品未严格按照操作程序进行或保管不当而造成火警、火灾,损失不的;
B、在禁烟场所吸烟或处置烟头不当而引起火警、火灾,损失不的';
C、未及时清理区域内易燃物品,而造成火灾隐患的;
D、未经批准,违规使用加长电线、用电未使用安全保险装置的或擅自增加小负荷电器的;
E、谎报火警;
F、未经批准,玩弄消防设施、器材,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G、对安全小组提出的消防隐患未予以及时整改而无法说明原因的部门管理人员;
H、阻塞消防通道、遮挡安全指示标志等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和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通报批评:
A、擅自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
B、擅自挪用消防设施、器材的位置或改为它用的;
C、违安全管理和操作规程、擅离职守从而导致火警、火灾损失轻微的;
D、强迫其他员工违规操作的管理人员;
E、发现火警,未及时依照紧急情况处理程序处理的;
F、对安全小组的检查未予以配合、拒绝整改的管理人员。
3对任何事故隐瞒事实,不处理、不追究的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予以解聘。
4对违消防安全管理导致事故发生损失轻微的,但能主动坦白并积极协助相关部门处理事故、挽回损失的肇事者或责任人可视情况予以减轻或免予处罚。
酒店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
安全生产的基本要求
在提高企业效益的前提下,积极发动职工开展技术革新,改善劳动条件,及时消除不安全因素,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健全安全生产工作制度,措施具体,执行认真,检查经常,达到防患于未然,确保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一条协助酒店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推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工作,切实贯彻执行国家的劳动保护政策、法规和制度,并结合本酒店具体情况,健全群众性的安全管理组织。
第二条负责制定酒店和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并定期检查计划的完成情况,认真做好各种安全生产管理记录。
第三条组织、协助制定或完善各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和各种机械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并对这些制度、规程的贯彻执行情况定期进行监督检查。
第四条认真做好新职工的安全生产三级教育工作,每季度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工作,特别要抓好特殊工种的培训、复训、换发证工作,严格执行特殊工种持证上岗操作制度。
第五条定期对酒店工作场所进行安全检查,并协助解决问题,特别对易燃易爆等危险场所和各种机械设备作重点检查,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定人、定措施、限期整改。
第六条发生重设备事故和因工工伤事故要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并协助有关人员参加调查和处理,同时要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按期实现。
第七条做好季节性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并按规定督促职工合理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定期发放保健食品;认真做好防汛防台、防暑降温、防寒保暖和安全用电等工作。
第八条做好外来施工人员的安全管理工作,并做好安全协议的签定工作。
第九条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女职工的特殊劳动保护工作。
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第十条及时沟通、协调各部门各工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执行情况,通报上月奖罚和事故隐患落实整改情况。
第十一条各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贯彻落实酒店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议精神。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第十二条酒店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每两个月进行一次安全检查,督促检查各部门安全生产开展的情况。
第十三条酒店安全管理人员定期对配电间、锅炉房、电梯机房、冷冻机房、易燃、易爆危险场所等进行重点检查。
第十四条对检查出的隐患及不安全因素,应定人、定措施、限期整改,如发现重的事故隐患,检查人员有权指令停止生产(或作业),并立即报告领导按店规处理。
第十五条对酒店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要按劳动部门规定,做好“三同时”审查和验收的送审工作;参加工程验收和试运转工作,并认真做好基建过程中安全检查和监督工作。
第十六条针对酒店的特点以及季节变化情况,对安全用电、防暑降温、防汛防台、防寒保暖等工作,进行预防性的季节检查,并参加节日前的安全保卫检查。
事故隐患整改制度
第十七条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以查制度、查隐患为内容,依靠职工边检查、边整改、边落实防范措施。
第十八条职工在工作中要严格执行酒店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各种安全操作规程,防止人为的事故隐患发生。
第十九条发现事故隐患要及时加以整改,并做好整改记录。
第二十条事故隐患一般要求当天给予整改,凡事故隐患或苗子一时不能解决的,应及时报酒店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第二十一条事故隐患整改要及时,整改率达到100%的部门则给予一定的奖励,整改不及时或低于100%的则给予一定的处罚。
高处作业管理制度
第二十二条高处作业的基本定义:
1、高处作业: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度进行的作业,均称为高处作业。
2、坠落高度基准面:通过最低坠落着落点的水平面,称坠落高度基准面。
3、最低坠落着落点:在作业位置可能落到最低点,称为该作业位置的最低着落点。
4、高处作业高度:作业区各作业位置相应坠落高度基准面之间的垂直距离中心最值,称为该作业区的高处作业高度。
第二十三条高处作业的级别:
1、高处作业高度在2m~5m时,称为一级高处作业。
2、高处作业高度在5m~15m时,称为二级高处作业。
3、高处作业高度在15m~30m时,称为三级高处作业。
4、高处作业高度在30m以上,称为特级高处作业。
第二十四条高处作业的种类和特殊高处作业的类别:
高处作业的种类分为一般高处作业和特殊高处作业两种,特殊高处作业包括以下几个类别:
1、在阵风风力六级以上的情况下进行高处作业,称为强风高处作业。
2、在高温或低温环境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异温高处作业。
3、降雪时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雪天高处作业。
4、降雨时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雨天高处作业。
5、室外完全采用人工照明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夜间高处作业。
6、在接近或接触带电体条件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统称为带电高处作业。
7、在无立足点或无单靠立足点的条件下进行高处作业,称为悬空高处作业。
8、对突然发生的各种灾害事故进行抢救的高处作业称为抢救高处作业。除特殊高处作业外的高处作业,称为一般高处作业。
第二十五条审批手续和要求
在登高作业前,必须按分级管理要求,先向本部门负责人提出,并填写登高作业审批表。高处作业前必须切实落实安全措施,分级管理部门要到现场检查安全措施落实情况,不符合要求的不予批准作业。
第二十六条高处作业审批范围和权限
1、登高在石棉瓦、纤维板瓦、玻璃钢瓦、油毛毡屋或棚以及长期被酸雾蚀和年久失修的房屋,登高二人以上(含二人),或登高5m以上(含5m)必须经店领导批准。
2、登高一人在5m以下,由工程部领导批准。
3、电工登高一人在5m以上,由电工主管批准;夜间登高,由酒店夜间经理批准。
4、审批者必须对安全负责,应深入现场落实防护措施,并指派专人指挥或监护。参加作业的人员除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外,应互相配合协调,避免坠落事故发生。
5、登高作业审批表由安全管理人员签单,经有关领导批准后一式二份,一份由作业部门留存,一份留底备案。
第二十七条高处作业人员遇有下列情况不准进行作业:
1、作业人员患有心脏病、高血压、癫痫病、精神病、美尼尔氏症、严重贫血、严重关节炎、手脚残缺伸张僵直及视力低差(近视600度)等禁忌症者;
2、未按规定办理登高作业审批表的.;
3、露天遇雨、雷电、雾、严重冰冻、下雪和6级风的天气;
4、没带安全帽,没系安全带和无人在场监护的;
5、脚手架、梯子、跳板等登高用具不符合安全要求的;
6、穿皮鞋、塑料底鞋、拖鞋及携带笨重工具的;
7、平台没有固定防护栏,夜间没有足够照明的;
8、临时性设备与建筑物之间的通道跳板没有足够的宽度和强度的;
9、石棉瓦、纤维瓦、油毛毡、玻璃钢瓦长期被酸雾蚀、年久失修等屋面,无安全防护措施的;
10、高处作业周围的电源线没有绝缘遮拦;被登高的型机械设备、行车等没有切断电源的;
第二十八条高处作业人员必须做到的安全要求:
1、必须遵守高处作业的安全操作规程;
2、必须戴好安全帽,帽带必须扣好。不准酒后作业;
3、在离地面2m以上(含2m),无固定栏杆的高处作业时,必须使用安全带(电工调换照明灯、熔丝除外,但使用的梯子必须有人扶好);
4、作业面上下不准同时垂直作业;
5、未经检查的简易屋面、玻璃棚、屋沿口、墙顶不准攀、踏;
6、凡拆下的实物、需要安装的零部件和工具必须用专用工具传递,严禁任意抛上、掷下;
7、竹梯严禁两人同时攀登或站立作业;
8、高处作业地段,必须用红白旗或红白带划出禁戒线,严禁筏作人员入禁戒区内,凡有必要进入现场的工作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
9、站在竹梯上操作时,梯子底脚应装置防滑垫物,梯子与地面的角度保持60度左右。
第二十九条需要经常在登高操作中使用的机械设备、空中管道、仪表、阀门等,应设置固定扶梯或操作平台,不准使用移动梯子。
第三十条使用竹梯和人字梯的要求:
1、梯子脚应有防滑装置(劳动车外胎包脚),人字梯中下梯档用8mm螺栓加固,上下用多股铁丝加固;
2、竹梯上端加一根牢固的备用绳,使用时要用绳子系紧,防止操作用力时上端滑动坠落;
3、梯子不能有缺档、开裂和霉烂、虫蛀现象,如有上述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梯子要及时处理掉;
4、人字梯中间两侧应有长铁钩钩牢,防止突然张开或收拢;
5、梯子长度不够时,不能用凳子、台子、箱子、桶等作为垫具使用,也不准将两只竹梯接长使用;
6、梯子与地面的夹角以60度为宜,两脚受力面必须均匀;
7、竹梯子必须专人扶牢,扶梯子的人不得离开岗位;
8、梯子必须实行分级管理、编号、登记、造册、落实专人负责,不准到处乱丢乱放。
动用明火作业的审批管理制度
第三十一条为了防止火灾和事故的发生确保宾客和职工生命和国家财产的安全,酒店必须制订和落实动用明火作业管理制度。
第三十二条在禁止区域动火,必须提前24小时向保卫部门书面申请,审核批准后方可动火。
第三十三条保卫部接到书面申请后,应派专职人员到实地安全检查,并要有书面记录。落实了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才能批准动火。
第三十四条动火期间保卫部门要指定专职人员进行现场监护,并随时注意各种情况,发现有不安全因素应立即阻止动火。
第三十五条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并持有劳动局下发的有效的特殊工种操作证,操作时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制度。
第三十六条二、三级动火,保卫部门接到申请后应及时向酒店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书面汇报,经审核批准后,才能实施动火审批手续,并指定2人以上专职人员现场监护。
第三十七条凡未经保卫部门和安全生产部门批准在酒店动用明火者,一律视为违酒店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对造成重隐患事故者要处罚。
承发包工程的安全管理制度
第三十八条酒店工程、基建、动力等部门在发包工程项目的同时必须签订酒店装修改造工巢全协议书和承发包工巢全管理协议书
第三十九条协议书一式五份一份送酒店工程部一份由承包单位留存一份报工程经理室一份送所在区劳动部门另一份存档
第四十条发包部门应对承包单位进行店纪、店规和安全生产教育
第四十一条发包部门要督促承包单位在施工现场挂有明显的安全标志和配备足够的安全管理人员
第四十二条承包单位因工程需要动用明火应提前24小时向发包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动火动火期间双方必须要有监护人员监护
第四十三条承包单位要严格贯彻酒店装修改造工巢全协议书的各项条款和承发包工巢全管理协议书的条款
第四十四条其他事项遵照有关规定执行
化学危险物品管理制度
第四十五条化学危险物品主要是指易燃、易爆物品、剧毒品、蚀品、放射物品、氧化剂等五类
第四十六条任何化学危险物品装卸、运输时必须指派专门车辆、司机和随车押运人员装卸时应妥善包装轻拿轻放严防震动、摩擦、撞击、重击、重压和倾倒性质互相抵触和灭火方法不同的化学危险物品不得同车装运夏季装运应尽量安排在早晨或夜间进行
第四十七条所有化学危险物品必须区别性质科学分类合理储存在非燃烧材料建成的干燥、阴凉、通风良好并具有防晒、防火、防潮、防高温的专用房屋内任何部门不得擅自把油漆、酒精等化学危险物脾存在自己部门内任何地方;如确因工作需要必须通知酒店保卫部得到同意后才能存放但应受时间和数量的限制
第四十八条管理、保管化学危险物品的人员应经过专门培训各种化学危险物品入库前应严格执行验收手续发现标志脱落包装缺损、不严或重量误差等情况应立即上报部门领导妥善处理
第四十九条库房使用明火检修设备时必须将易燃、易爆物品搬离还必须会同保卫部等部门落实安全防火措施
第五十条化学危险物品仓库必须使用防爆电气设备
安全生产奖罚管理制度
第五十一条为了教育员工遵章守纪,促进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特制定本奖罚制度。下列对象应受表扬和物质奖励:
1、在安全生产过程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或个人。
2、及时发现隐患,避免工伤事故发生者。
3、同违章行为作斗争或及时制止违章指挥者。
4、事故发生后,奋力抢救,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者。
5、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连续半年以上无事故的集体或个人。
第五十二条下列对象应受到处分和罚款
1、发生重伤以上事故的部门、班组及有关人员。
2、发生轻伤、重险肇事故的部门、班组及有关人员。
3、瞒报事故者,谎报事故者。
4、无证上岗从事特殊工种操作者和违章指挥者。
5、违章操作者和违章指挥者。
工伤事故管理制度
第五十三条员工在生产过程和工作过程中发生的伤亡事故,应根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要求进行调查、登记、统计上报,不得拖延隐瞒。
第五十四条凡轻伤事故歇工在一个工作日以上者,必须按规定填写职工伤亡事故登记表,并及时报酒店工程部经理室。
第五十五条发生事故后,应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做好事故的处理工作。
第五十六条如发生重伤亡事故,必须保持现场,并立即报告酒店领导,同时配合有关人员组织事故调查和分析处理。
第五十七条虽未造成重事故,但已构成险肇事故,应组织进行调查分析,采取防范措施,做到防患于未然。
第五十八条对违安全操作制度,不遵守有关规定而发生事故的责任者,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员工工作时间考勤和休息休假管理制度
第五十九条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实行这一工时制度,应保证完成生产和工作任务,不减少职工的收入。
第六十条因工作性质或生产特点的限制,不能实行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标准工时制度的,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等其他工作和休息方法,并按照劳动部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执行。
第六十一条妥善安排好职工休息休假,做到劳逸结合。
酒店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3
一、为了加强酒店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酒店、客人和员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酒店经营管理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二、酒店设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由总经理任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由人事经理担任,以协管酒店安保工作。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其他委员由各部门负责人担任,并由总经理任命。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为保安部,安全生产日常工作由保安部负责,档案管理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各部门及下属企业负责人为本部门(公司)的安全生产责任人,各岗位主管(领班)为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人。
三、各部门应根据本部门各岗位的工作特点,依照国家及行业的有关劳动安全规定及技术标准,制定和不断完善本部门各类劳动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四、各部门制定的各类劳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须报酒店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备案。
五、在发生安全事故时,可根据酒店总经理指示成立事故处理小组,并按酒店制定的《安全管理工作程序和报告制度》进行妥善处置。
六、安全生产管理的有关概念含义:
1、生产过程中的安全,是指不发生工伤事故、职业病、设备或财产损失的状况,即人不受伤害,物不受损失。
2、事故及伤亡事故,是指造成死亡、疾病、伤害和财产损失及其他损失的意外事件。伤亡事故指员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和急性中毒事故。
3、工伤(包括职业伤害),是指劳动者在工作或其他职业活动中因意外事故伤害和职业病造成的伤残和死亡。
4、危害,是指可能造成人员伤亡、疾病、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的根源或状态。
5、危险源(危险的根源),是指可能导致人员伤亡或物质损失事故的潜在的不安全因素。
6、安全生产,是指为了使劳动过程在符合安全要求的物质条件和工作秩序下进行,防止伤亡事故、设备事故及各种灾害的发生,保障劳动者的安全健康和生产作业过程的正常进行而采取的各种措施和从事的一切活动。
7、劳动安全管理,是指企业以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技术标准为依据,采取各种手段,对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状况实施有效制约的一切活动。
8、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指根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企业生产实际,将各级领导、职能部门、工程技术人员、岗位操作人员在安全生产方面应该做的事情及应负的责任加以明确规定的一种制度。
七、不安全的行为及不正确的观念与态度:
1、缺乏知识、技术、经验的人员上岗操作、值班。
2、有生理缺陷或生理条件不符合要求的人员上岗操作、值班。
3、上岗操作准备不充分,与同伴联系、配合不当。
4、操作姿势不正确,用力过猛,速度过快,工作位置不当。
5、安全装备设置错误或失效。
6、以身体代替工具,或以抛递代替手传等不安全动作。
7、饮酒、服药、过饥或过饱时作业。
8、带病、超负荷、超时、过度或恶劣环境作业。
9、未使用或错误使用防护用品、工具或穿着不安全的服装。
10、作业期间开玩笑、追逐打闹、搞恶作剧等。
八、不安全的环境:
1、不适当的照明环境,光源炫目或不足。
2、温度过高或过低,空气不流通,湿度过大。
3、不安全的设备设施、构造、作业程序及方法。
4、工具不良有缺陷、粗糙、尖锐锋利、表面过滑、老化失效。
5、设备、材料、工具或废料、物料没有堆放妥当或储存不善。
6、出入口、通道狭窄或堵塞。
7、地面不平、太滑或有临时及凌乱物品。
8、缺乏护栏及围蔽,上方及周围有施工作业。
9、设有高温、高压、转动、带电、易碎、易然易爆、有毒、有放射腐蚀设备及物品的场所。
10、人员流动大、有机动车进出、玻璃门、玻璃墙、双向门、转弯等场所。
九、健全酒店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
十、酒店劳动安全生产实行酒店、部门、班组三级管理。
十一、酒店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的职责:
1、组织、指导各部门贯彻落实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和有关政策、规定。
2、教育各部门管理人员尊章守法,带头搞好安全生产。
3、听取各部门安全生产方面的情况汇报,发现问题及时找有关人员研究解决。
4、协调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调查、布置、指导、检查安全生产情况,发现问题立即纠正。
5、负责随时检查、通报各部门劳动安全管理的执行情况,对出现的各类不安全问题及职业伤害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并提出处理意见和整改措施。
十二、部门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1、在酒店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对本部门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情况进行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对各岗位、设备的安全操作和安全运行进行监督。
2、向酒店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提交安全生产书面工作意见,主要包括:针对部门的安全隐患提出防范措施、隐患整改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和经费开支计划。
3、参与制定酒店和部门防止伤亡、火灾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危险岗位、危险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并负责督促实施。
4、经常进行现场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处理事故隐患。如有重大问题,应以书面形式及时向上级报告;一旦发生事故,负责组织拯救现场,参与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统计工作。
5、对本部门员工进行安全生产的宣传、培训和教育工作。
十三、主管(领班)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执行酒店和部门制定的各项安全管理规章、规定和制度,对本班组员工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健康负责。
2、经常教育、检查本班组员工正确使用机械、电气设备、工具、原材料、安全防护装置、个人防护用品等,消除危险隐患。
3、督促本班组员工搞好文明生产,保持工作地点的卫生整洁。
4、对本班组员工进行安全操作方法的指导和检查,随时纠正违章作业。
5、如遇伤亡事故应立即报告,并保护现场,参加调查,分析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和处理意见。
十四、员工安全生产职责:
1、遵守劳动纪律,执行酒店和部门制定的安全规章和安全操作规程,听从指挥,杜绝一切违章操作现象的发生。
2、保证本岗位工作地点、设备、设施和工具的安全整洁,不随便拆除安全防护装置,正确使用防护用品。
3、认真学习安全知识,提高操作技术水平,关心安全生产情况,向酒店和部门提出合理化建议。
4、发现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要及时向部门和酒店有关部门汇报。
5、发生工伤事故,要及时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和报告上级领导,并协助调查工作。
6、努力学习和掌握安全知识和技能、熟练掌握本工种操作程序和安全操作规程。
7、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和自我保护意识。
8、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对个人安全生产负责。
十五、酒店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酒店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分类汇集国家颁发的劳动安全法律法规,以及各部门制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操作规程和发生安全事故的档案资料,建立酒店安全生产管理档案。酒店安全生产管理档案存放在总经理办公室,并指定专人负责整理、保管。
十六、各部门(公司)负责制定本部门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和操作规程,汇总本部门劳动安全监督检查报表及分析资料,建立相关档案,及时交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存档。
十七、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人负责建立本岗位安全生产管理档案,内容包括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酒店和部门制定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操作流程,以及收集各类安全事故的案例汇编等。
十八、酒店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可随时抽查各部门管理档案和各岗位的劳动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各部门须将改进后的情况以书面形式报至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由小组检查核实后才可终结,并将有关情况存档。
十九、员工在劳动安全方面的权利:
1、享受工伤保险和伤亡求偿权。
2、对危险因素和应急措施有知情权。
3、拒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权。
4、在紧急情况下有停止作业和紧急撤离权。
5、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批评和检举权。
二十、员工在劳动安全方面的义务:
1、接受培训,掌握安全生产技能。
2、遵章守规,服从管理。
3、在劳动过程中按要求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4、根据实际工作情况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
5、对他人违反安全作业的行为应给予制止。
6、发现事故隐患要及时报告。
二十一、劳动安全教育和培训:
1、酒店对劳动安全教育实行酒店、部门、班组三级培训制度。
2、新入职员工必须接受由酒店人事培训部组织实施的有关劳动安全、法律法规政策、典型案例和事故教训的教育。
3、新入职员工上岗前必须接受由部门组织实施的有关劳动安全教育及实际操作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4、各岗位负责人应对员工进行日常工作安全培训,经常检查员工有关劳动安全的执行情况,并根据员工实际工作中出现的违反安全作业现象及时给予纠正及教育。
5、组织实施培训的部门必须制定相关表格,注明组织部门、日期、时间、具体内容,所有参加培训人员均须签名确认。
二十二、酒店员工安全知识宣传栏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定期刊出。
二十三、特殊作业工种人员,如从事司机、电工、锅炉、烧焊、油气等工作的,须持证上岗并定期参加相关部门举办的安全学习及审证。
二十四、酒店按国家有关规定,根据实际需要选派人员参加注册安全主任培训班学习。
二十五、劳动防护用品的选择与发放管理:
1、酒店根据员工的工作性质定期发放相关的劳动保护用品,如安全帽、眼镜、听力护具、防护套、手套、防坠落护具、防护鞋等。
2、劳动防护用品的选择、采购、保管、发放由人事培训部、供应部、仓管部及使用部门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组织进行督促检查。
3、所选劳动防护用品必须保证质量,各项指标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穿戴舒适方便,不影响操作。
4、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根据酒店安全生产和防止职业性危害的需要,按照不同工种、不同劳动条件发给。
5、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标准及使用期限按酒店制定的《工作制服和劳保用品管理规定》执行。
6、员工对领用的劳动保护用品必须妥善保管、正确使用、经常检查,对失去保护功能的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及时更换,不得继续使用。
7、凡专业性强、结构比较复杂,使用要求严格或急救备用的劳动防护用品,应由使用部门安排专人负责保管;凡适合个人身体规格或随班组使用的,宜分散个人使用保管。
二十六、对在劳动安全方面表现突出并作出成绩的部门、班组和个人,按酒店《员工手册》及相关奖惩实施办法酌情给予表扬和奖励。
二十七、对因违反劳动安全管理规定和操作流程,造成安全事故的部门、班组和个人,按酒店《员工手册》及相关奖惩实施办法酌情给予批评和处罚。
二十八、本规定由酒店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二十九、根据国家颁发新的法律法规及形势发展,酒店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应对本规定做适时修改。
酒店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4
1 总则
1.1 目的
为明确酒店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职责和程序特制定本规定。
1.2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酒店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或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非伤亡事故。
本制度适用于本酒店所有部门。
2 要求
2.1 事故报告时限
2.1.1 事故报告符合国家法规的规定,员工或宾客重伤及以上人员伤亡事故、火灾事故、重大道路交通事故、重大治安保卫事故等应在1小时内向当地政府主管部门报告,并保护事故现场及有关证据;
2.1.2 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
2.1.3 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自发生之日起7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
2.1.4 发生一般(III级)旅游安全事故,在1小时内报告所在区县旅游、公安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和区、县人民政府。
2.1.5 发生较大(II级)旅游安全事故,立即报告市旅游、公安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2小时后再次报告。
2.1.6 发生重大(I级)旅游安全事故,立即报告市旅游、公安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视事故处理情况随时再报。
2.2 事故报告内容
2.2.1 报告事故应当说明下列内容:
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二、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三、事故的简要经过;
四、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五、已采取的措施;
六、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2.2.2 旅游安全事故报告的内容应符合《北京市旅游安全事故报告制度规定》第八条的规定。
2.3 事故调查处理
2.3.1 事故发生后,各部门应组成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和原因分析;其中国家法规和北京市规定的重伤及以上等事故由政府主管部门派出调查组或委托本酒店调查。调查前需保护好现场。
2.3.2 本酒店组成的事故调查组应由保卫部、人力资源部等人员参加;政府组成调查组的,本酒店主要负责人组织各有关部门和人员认真配合调查,并确定配合协助调查的人员。
2.3.3 事故发生部门和班组的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在事故调查期间不得擅离职守,并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
2.3.4 事故调查应确定事故性质和分类,事故调查取证包括:有关物证收集;事故事实材料收集;人证材料收集;事故现场摄影、拍照和事故现场图绘制等。
2.3.5 事故调查形成调查报告,调查报告中包括事故发生过程及经济损失、事故原因及其分析、事故责任分析,并针对原因提出整改和防范措施建议;其中事故原因应包括直接、间接原因分析(直接原因是指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等,间接原因包括技术原因、教育原因、身体原因、精神原因、管理原因等)。
2.3.6 本酒店组成调查组的事故调查报告应由调查组负责人编制,报酒店主要负责人批准;政府主管部门组成调查组的事故调查报告,酒店负责接收并根据报告要求进行内部分析处理。
2.4 事故管理
2.4.1 各部门对未造成人员伤亡的未遂事件进行统计分析,分析其发生的原因,并针对原因采取预防措施。
2.4.2 事故处理遵循事故原因查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得到处理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
2.4.3 建立每起事故的`事故档案,并长期保存;事故档案登记下列内容:事故发生单位概况;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事故的简要经过;事故造成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事故调查的资料和事故处理决定;采取的整改和防范措施和落实情况等。
2.4.4 保卫部建立事故登记台账,对本单位历年的事故情况进行收集、整理与统计分析,探寻事故发生的规律,为安全管理提供决策参考。
2.5 灾害赔偿与救治
2.5.1 为每一位员工(包括事实用工关系的人员,包括外来务工人员)缴纳工伤保险,并保存有效期内的工伤保险缴费证明材料。
2.5.2 员工发生工伤事故,酒店及时办理工伤申报手续,并保存申报资料和记录。
2.5.3 按国家和北京市规定,及时对工伤人员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并将鉴定结果及时通知个人或其家属。
2.5.4 按国家和北京市赔付标准对受伤员工进行赔偿,并保留赔付证明材料。
2.5.5 根据本酒店风险情况,依据国家法规和北京市相关规定,投保以本单位依法应该承担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责任保险,以确保本酒店及人员、宾客在遇到财产损失、伤亡时根据北京市赔付标准得到及时赔付。
2.5.6 为旅游团队提供交通、住宿、餐饮、购物、娱乐等服务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及相关实施规定,建立责任保险制度,为旅游者投保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责任险。
3 附则
3.1 本制度由保卫部制订,并负责解释。
3.2 本制度自印发施行之日起执行。
酒店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消防安全管理,保护宾客、员工和公共财产安全,以预防为主,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做好应付各种突发事件的准备,减少火灾损失,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结合饭店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章消防组织机构
第二条单位成立消防领导小组
成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第三条消防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规定》,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和上级的有关规定。
2、组织制定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和灭火预案。
3、组织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消防安全岗位责任制。
4、立足自防自救,对员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领导义务消防队,组织消防演习。
5、布置、检查、总结消防工作,定期向消防部门报告消防工作。
6、定期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各种隐患,保证疏散通道畅通和消防设施处于完好状态。
第三章消防安全主管主要职责
1、在经理的领导下,全面负责酒店内部的消防工作。
2、认真传达、贯彻消防工作方针政策,完善本酒店的消防管理制度。
3、有计划开展教育和训练,配备和管理好消防设施与器材。
第四章员工消防安全职责
1、酒店员工必须严格遵守防火安全制度,参加义务消防队和消防演练、火灾应急演练。
2、熟悉自己岗位的工作环境,操作的设备及物品情况,知道安全出口的位置和消防器材的摆放位置,懂得消防设备的'使用方法。
3、牢记消防中心电话号码“119”,救火时必须无条件听从消防中心和现场指挥员的指挥。
4、严禁将货物堆放在消防栓、灭火器的周围,严禁在疏散通道上堆放货物,确保疏散通道的畅通和灭火器材的正常使用。
5、如发现异色、异声、异味,须及时报告上级有关领导,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
6、当发生火灾火警时,首先保持镇静,不可惊慌失措,迅速查明情况后报告。
第五章防火管理制度
酒店(含院内)动用明火必须执行下述规定:
1、在酒店内任何部位动用电、气焊。喷灯等明火作业,消防主管必须到现场检查,一切防火措施齐全后填写审批单,明确时间、地点、原因、方式、责任人、防护人和防护措施,经经理批准后方可动用。
2、明火作业现场必须保证有两人以上,其中一人负责监护,严禁一人进行明火作业。
3、作业完成离开现场时,作业人和监护人要认真检查,确认火种完全熄灭不能复燃后方可离开。
酒店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6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1、入店培训教育入店新员工及转岗酒店均须经过酒店、部门、班组三级安全教育。
(1)酒店级教育:由酒店培训部负责,教育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本酒店安全生产特点和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教训及有关防火、防爆、防毒、食品卫生等安全技术知识和急救常识,本酒店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安全防护和劳动保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方法。
(2)部门级教育:由部门经理负责,教育内容包括:本部门安全生产特点、设备设施状况特点,预防事故的措施,部门对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部门常用的劳动用品及消防器材的正常使用等。
(3)班组级教育:由主管、领班负责,教育的内容包括:岗位工作职责、特点、流程及服务特性,服务标准及安全控制要点,工作注意事项,岗位责任制,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事故案例及预防措施,安全装置和工(器)具的使用方法和疏散逃生通道的位置及疏散客人逃生的技巧等。
(4)酒店内调动(转岗、换岗)及脱岗半年以上的员工重新上岗前,必须对其重新进行二级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后方可上岗。
2、日常培训教育
(1)总经理、安全员、部门经理要对员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意识、安全生产技术和遵章守纪教育,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定期研究员工安全教育中的有关问题。
(2)充分利用谈心、板报、培训等形式,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教育。
(3)定期开展劳动和安全竞赛活动,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大力表彰先进,对违章
(4)抓好大修或重点项目检修及危险作业项目施工前的安全教育。
(5)抓好员工违章及事故责任者和工伤人员复工前的安全教育。
3、特殊培训教育
(1)对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考核,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并按规定进行复审或换证。
(2)增加新的服务项目、服务设施前要按新的安全操作规程,对岗位作业人员和有关人员进行专门培训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进行独立作业。
(3)发生重大事故和恶性未遂事故后,必须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肃查处,酒店主管部门和酒店安全负责人要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现场教育,吸取事故教训,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
二、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
安全生产资金投入保障制度为了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对安全技术措施费使用的及时、到位,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并依据本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和《资金运用制度》的规定,结合本酒店实际,特制订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如下:
1、酒店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专户,安全生产措施费专用于保障各类安全生产,实行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2、安全生产措施费按计划列入项目成本,安全生产施措施费的使用必须立项,原则上由酒店具体掌握。工程项目开工初期,项目部必须按照轻、重、缓、急和实用的原则制定出安全生产措施、方案,以及措施费的支出计划,报所属安全生产机构审核,送负责人审批后,由财务部门安排资金支付,所列费用方可计入安全生产措施费。各种安全技术设备,由各安全生产部门安排专业人员购买、验收、管理,用于改善施工作业环境和机械设备的安全状况等。安全生产措施费用根据劳动部、全国总工会发布《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项目总名称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制订,其包括的范围如下:安全资料的编印、安全施工标志的购置及宣传栏的'设置(包括报刊、宣传书籍、标语的购置)费用。
3、酒店每年提取一定数额资金用作安全投入保障资金,用于安全设施设备的检修、更新、添置以及宣传购买负责安全工作职工的培训教育费用等支出。
4、对酒店的财产、商品及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要及时地向社保机构进行投保,以保证一切生命及财产的安全。
5、每年组织一次全体员工到市级以上医院进行身体检查,以确保员工的身体健康。
6、每年组织全体员工进行安全制度的培训,以提高安全思想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
三、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和检修、维修制度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工作方针,加强安全生产检查监督、防患于未然,把一切隐患、不安全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生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每月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牵头会同酒店各部门进行全店性安全生产检查,同时根据季节特点进行以防雷暴灾害、防火、防风、防暑、防冻保暖为重点的安全检查。
2、保卫部、工程部负责每周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检查,班组负责每天进行一次自查,各岗位负责在班前、班中和班后经常进行安全检查,每次检查应做好记录。
3、由各职部门及管理人员对各自管理的设施组织分级定期检查,并做好台帐记录,务求各种设备处于良好状态,运行安全。
(1)动力设备管理人员负责检查电器设备、线路及开关避雷器、移动电具、锅炉房等设备。气瓶按有关规定组织定期的检查和鉴定。
(2)洗涤部人员负责建筑物的检查,道路、阴井、绿化、食堂等的检查。
(3)安全保卫管理人员负责防火防盗、防爆及消防设施、消防器材和重点要害部位的安全检查。
(4)办公室负责按上级有关规定,对机动车辆和驾驶人员做好年检年审。
(5)各部门应将检查出的不安全因素报生产安全部门组织整改。
4、坚持经理带班制,并设立晚班专人检查制,负责对各部位进行巡逻检查,带班领导应对当晚的安全生产负责。
5、要发挥员工对安全工作、劳动保护的监督作用,听取员工的要求,改进意见和建议。
6、对未执行规定者,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
四、具有较大危险、危害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安全管理制度
(一)燃气设施安全检查规定:
1、妥善保管燃气设备设施使用证明
2、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燃器具的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3、使用检漏仪定期对酒店燃气设施和燃器具一星期进行一次检查并做好记录
4、检查发现漏气问题时,及时与燃气公司联系及时处理
(二)燃气设施安全检查规定:
1、妥善保管燃气设备设施使用证明
2、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燃器具的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3、使用检漏仪定期对酒店燃气设施和燃器具一星期进行一次检查并做好记录
4、检查发现漏气问题时及时与燃气公司联系及时处理。
酒店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7
第一章: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一、每天上午,各部门利用班前会对前一天安全生产经营工作进行总结并部署当天的安全工作。
二、每周的周一,召开一次安保组安全生产工作例会,由安保组负责人主持,学习传达上级安全工作精神;总结分析上周安全工作,查找不足,布置本周工作。
三、每月的月初,召开一次各部门安全例会,由副总经理主持,学习传达上级安全工作精神;通报各部门上个月安全生产经营工作情况,部署本月安全生产经营工作任务。
四、每季的季初,召开一次酒店安全生产经营工作领导小组例会,由副总经理主持,分析讨论典型安全生产事故,分析酒店安全生产经营工作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产管理和治安工作的重大问题,部署本季度安全生产经营工作任务,讨论和制定重大隐患整改方案。
五、每年的年初,召开一次全体员工安全生产经营工作总结大会,总结上年工作,提出当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表彰在上年工作中涌现出的安全生产经营先进个人和集体。
第二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一、加强安全培训管理,提高培训质量,做到有计划、有实施、有检查、有总结、有提高。
二、新员工上岗前需进行安全、消防、治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消防器材使用及如何自救等方面的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考试内容、时间、成绩、教材、授课人须存档。
三、定期邀请消防、公安部门专业人员来店讲课,强化安全生产意识,提高安全生产业务素质。
第三章: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一、酒店每月组织各部门管理人员对各营业场所和重点要害部位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督促检查各部门安全防火制度的落实情况。
二、安保组要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要立即下达隐患整改通知单,通知相关部门及时进行整改。
三、各部门每周要进行一次内部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发现解决不了的安全事故隐患,应及时报公司领导和安保组。
四、各部门员工要坚持每天对各自管理的区域进行用电防火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报告部门领导。
五、公司及各部门的例行安全检查结果要以安全检查记录形式存档备查。
第四章: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制度
一、安保组在安全领导小组的指导下,认真开展安检工作,确保能及时发现,及时报告,现场整改做到“三不放过”,不能马上整改的,由安保组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
二、对在现场发现的安全隐患,能当场整改的立即整改,短时间内无法整改的,必须限期整改完毕。
三、认真做到“安全第一、生产第二”,对需要整改的营业场所,应无条件停止营业,整改不到位,不能恢复营业。
四、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场所,边整改边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确保在整改期间不出现安全事故。
五、酒店对事故隐患每月排查一次,各部门每周进行排查一次。
第五章:安全生产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一、把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纳入内部检查、考核、评比的重要内容。
二、公司每年年底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评比和奖励,评比的重点内容如下:
1、安全制度和措施得到有效落实,安全设施保管完好,安全培训工作突出。
2、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避免发生事故。
3、及时消除事故避免了重大损失,表现突出。
4、在事故中,有其他立功表现。
三、公司实行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制",凡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部门和个人,一律取消当年评先资格。
四、违反安全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部门和个人,视情节轻重、造成的后果及应承担的责任,给予相应的`处罚。
1、安全工作富足人不认真履行职责,未落实有关规章制度,教育管理不力,造成不良后果。
2、值班人员失职或擅离职守,致使公司发生安全事故。
3、违反安全制度和有关操作规程,引起安全事故。
4、擅自动用、损坏安全设施,安全器材的。
五、对违反规定造成严重后果,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有关规定予以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访客安全管理制度
一、酒店对来访人员实行登记制度,规定访客时间从每天早六点至晚十一点。
二、访客到店后由前厅部接待人员负责对其登记,详细记录来访的日期、时间、来访人员姓名、性别等。
三、接待人员与被访人联系,确认来访人员情况后,方可将被访人员房号、姓名等告知来访人员。
四、应尽量记清来访人员单位或地址,来访事由等,以备有突发情况及时通知来访人员。
五、告知酒店访客时间和各项安全管理规定。
六、员工访客遵照酒店有关制度执行。
七、禁止来访人员携带管制刀具和易燃物品进入酒店。
第七章:宾客遗留物品管理制度
一、及时将客人遗留物品上交办公室(前台行李房保管),并填写客人遗留物品登记表。
二、办公室(前台行李房保管)对客人遗留物品应积极与客人联系,妥善解决;联系不上,视其价值保管三个月到一年时间。
三、到期物品无人认领,可以年终由办公室统一处理或在有关部门监督下报废。
第八章:客房钥匙安全管理制度
一、加强同安保组的合作与沟通,共同做好客房的安保组的工作。
二、客房服务员在楼层遇到住店客人没有带钥匙或将钥匙遗失而无法进入客房时,应先通知前厅部查明客人确实在酒店下他是,才能为客人开门。
三、总服务台发现客人钥匙遗失,应立即上报安保组和客房部,并通知酒店工程部在24小时之内更换门锁或更改电子钥匙信息。
四、严格控制与明确钥匙的使用范围和登记手续,保障客人的财产安全。
第九章:酒店钥匙安全管理制度
一、酒店所有钥匙统一由物业组办理登记、分配或更换手续,由各部门保管使用。
二、物业组建立钥匙发放登记档案,将发出日期、使用地点、领取者姓名等登记,有领取者签字。
三、凡属物业组配备的钥匙,如已磨损不能使用或其它原因需报废,有部门负责人开具证明并将钥匙一并交物业组更换。
四、物业组设钥匙柜一个,所有公共通道门钥匙由物业组掌管。
五、各部门必须制定本部门钥匙管理制度。
第十章:酒店餐饮部卫生管理制度
一、环境卫生要求:内外整洁,食品必须与有毒有害物保持一定距离,保证室内照明,通风良好,防尘、防蝇、防鼠、防腐设施完好有效,保证存放垃圾设施完好,垃圾日产日清。
二、采购运输过程卫生要求:运输食品的容器必须清洁卫生,生熟分开,以防交叉感染,运送食品过程中要保证防尘、防腐、防晒、防潮、防冻等工作,装卸食品不得将食品直接卸在地上。三、食品制作加工过程卫生要求:食品加工过程中保证原料新鲜,有光泽,卫生状况符合国家标准,不得带污水、泥土和其它异物,禁止使用糜烂、发霉、虫蛀、变质的原料,添加剂的使用符合国家标准,严格遵守操作程序,穿戴工服,勤洗手,冷荤加工做到“五专”。
四、菜肴出品过程卫生要求:需要熟制加工的食品,其中心的温度不得低于70度,加工后的熟制品应当与半成品分开摆放,烹饪后和食用前需较长时间(超过2小时)存放的食品,要在高于60度或低于10度的条件下存放。
五、食品存放过程卫生要求:食品出入库要验收登记,存放时生熟分开,冷藏柜温度不得超过10度,冷藏设备按用途严格区分使用,并定期除霜、防臭。
六、员工个人卫生要求: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或直接接触入口食品之前,要用流动水洗手,不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不对食品打喷嚏、咳嗽及做其它有碍食品卫生的行为,工作操作间禁止吸烟,应穿戴整洁的工作服、帽。七、餐饮具卫生要求:餐饮具做到一客一用一消毒,消毒后,放入保洁柜内备用。保洁柜定期清洁、消毒。
第十一章:酒店食品卫生管理制度
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
二、坚持每年审验卫生许可证,并不断改进各岗位的卫生责任制。
三、必须采购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食品,并定期检查,使之保存完好。四、以员工守则为准,保持个人卫生良好。
五、食品加工储存过程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坚持生熟分开的原则。
六、各食品操作场所,每天要进行空气消毒。
七、餐饮具要一客、一换、一消毒,消毒与保洁要严格按照操作程序进行。
八、防蝇、防鼠、防尘、防蟑设施保证完好有效。
第十二章:厨房安全管理制度
一、按消防规定使用火源。
二、厨房操作间内严禁擅自拉接临时电线,不许使用活动插座。
三、厨师不得擅离职守,严禁厨师离开没有关闭火源的灶台。
四、厨房排烟罩要经常清洗,保持清洁,防止引燃发生火灾。
五、下班前关闭电源、气源、自来水,确保安全。
六、严禁使用糜烂、变质、过期、有毒的食品。
七、选用新鲜原料,原料要无异味,无杂物(三证俱全)。杜绝使用病死、毒死、死因不明的畜肉,腐败变质或其它感觉异常的原料不许加工制作。
八、原料粗加工、腌制、晾晒、烧烤或卤制品的晾冻等,工艺流程和布局要合理,生熟要严格分开。
九、搞好卫生间的卫生,上班前必须检查原料及用具卫生,下班时做好清洁。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和各项制度,确保食品安全,防止食品事故的发生。
十、大型用餐(百人以上),为防止食物中毒事故,要留取样品,一旦发生食物中毒事故,积极抢救,保护现场,等待有关部门检查。
第十三章:娱乐场所安全管理制度
一、娱乐场所必须经消防部门安全检查合格后方能营业。
二、安全出口指示必须明确,应急照明和消防设施必须齐全有效。
三、不准超负荷用电,不准擅自拉接临时电线。营业期间禁止在室内动用明火。
四、营业期间必须保证安全出口和安全疏散通道畅通,禁止将安全门上锁或阻塞。
五、禁止娱乐场所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
第十四章:高压、低压、发电、配电室安全管理制度
一、高压、低压、发电、配电室是酒店的要害部位,禁止非专业人员入内。
二、室内严禁吸烟,严禁使用明火,禁止会客、打闹。
三、室内严禁存放、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及无关物品,对消防器材要随时检查,保持良好状态。
四、值班人员在接班前和工作中禁止饮酒,要严守岗位,做到勤看、勤听、勤巡视,确保供电安全。
五、值班人员进行倒闸操作时,必须一人操作,一人监护,操作前必须建立工作票和记录。
六、送电时,必须得到电器检查、维修负责人的送电申请。电器负责人要询问是否解除有关肇事事宜,认为符合送电要求后方可送电。
七、严禁非电管人员下达停、关电指令。
八、值班电话要随时保持畅通。
九、对线路设备每季度检测一次,查出问题及时检修。雨季前必须检测一次避雷针,“五·一”、“十·一”、“新年”、“春节”等重大节假日要对电器设备全面检查。
酒店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8
为加强酒店安全管理、维护酒店财产和宾客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保障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和《江苏省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结合酒店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酒店的安全管理工作贯彻预防为主、确保重点、依靠群众、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各级主要领导负责、专门工作和群防群治相结合的原则,落实以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事故、防食物中毒(以下简称“五防”)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管理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酒店总经理是单位安全管理的主要责任人,实行总经理、部门经理、班组三级安全责任制。
成立酒店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组织成员为: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总经理安全管理职责
总经理应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全面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其安全管理方面的主要职责是:
1.组织制定、实施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安全保卫工作责任制,部署安全保卫工作并检查执行情况,全面落实“五防”措施,消除隐患。
2.对酒店员工进行经常性的法制和各项安全保卫知识教育,不断增强员工的法制观念、安全观念和保密观念。
3.组建和管理安全保卫机构及群众性护卫、消防和治安保卫组织,协调和决定安全管理工作的重大事项,不断改善酒店治安保卫工作条件,充分发挥安全保卫部门的监督管理职能,保证生产经营正常动转。
4.建立健全经理值班制度和安保部工程部夜值巡查制度,并经常检查督促。夜值经理应坚守岗位,处置突发事件,确保酒店夜间安全运转。
5.负责组织重要活动和接待的保卫任务和安全检查工作,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6.建立健全奖惩制度,对酒店员工和其他人员采取多种形式的考核管理。
财务部门管理职责:
对固定资产的立项提出审核意见,以供决策层参考.会同经营、技术、行政后勤等管理部门,办理固定资产的购建、转移、报废等财务审核手续,正确计提折旧,定期组织盘点,做到账、卡、物三相符;参与酒店低值易耗品申购审核,入库及领用发放,月终盘点核对。总库对可以进行以旧换新的物品要严格执行,以杜绝浪费。
安全保卫部履行以下职责:
1.维护酒店的治安秩序,监督执行安全保卫规章制度,检查、考核安全保卫责任制的实施,建立和管理安全保卫档案。
2.了解和熟悉酒店周围的环境、建筑布局、建筑结构、电器设备、火源、火种和经营运转管理等情况,建立健全检查和巡视制度,加强要害部位的安全保卫措施。
3.开展并做好法制和各项安全保卫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配合人事部门严格新招员工的政审,做好对新员工的安全培训,负责对外来务工人员的安全考察等专项管理工作。
4.做好重要接待和活动的保卫任务的安全检查工作。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提出整改意见,或发出《隐患整改通知书》并督促整改。
5.组建安全保卫网络,定期开展护卫、消防、治保等组织活动。
6.制订消防突发事件的应急方案,印制和张贴紧急疏散图及防火标志。定期开展义务消防人员的训练活动。
7.负责查收宾客遗留和私自收藏的反动、淫秽书刊杂志和音像等制品,不得传播,并及时上交公安机关。
8.检查、督促、考核治安、消防、保卫和食品卫生责任制落实情况。在总经理的领导下,认真执行奖惩制度,做到奖惩分明。对须给予治安处罚的,应报公安机关处理。 安保部具有以下权限:
1.积极协助公安机关查挖违法犯罪分子,发现旅客正在进行违法犯罪或有违法犯罪嫌疑的,应予制止,并立即报告公安机关。
2.协助公安机关查破治安事件和刑事案件(包括保护和勘查现场、询问证人),询问违法犯罪人员并追缴赃款、赃物。
3.协助公安机关监督或考察本饭店被管制、缓刑、假释和监外执行的罪犯以及被监视居住、取保候审的被告人。
4.对确保酒店安全运转负有监督作用。密切注视掌握内部治安动向,做好安全预防工作。
5.行使上级和公安机关依法授予的其他权力。
酒店员工安全职责
酒店员工的安全保卫职责是:
1.自觉学习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酒店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各项安全培训,维护酒店秩序和社会秩序,勇于同违法犯罪和违反店规店纪现象作斗争。
2.严守外事纪律,保守国家机密。对宾客遗留的.钱物或反动、淫秽书刊和音像制品应立即如数上交,不得保留和传播。
3.发现事故隐患,应及时报告饭店有关部门。发现火情或重大灾害事故,要迅速报警扑救,并协助和安排宾客疏散。发生刑事案件,应认真保护好现场,积极提供线索,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调查取证工作。
4.楼层服务员应掌握本楼层住客情况,发现可疑迹象,应及时报告安全保卫部。
5. 未经安全培训的员工不得上岗操作。
各部门负责人是所在部门的安全管理责任人,必须建立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互相协调,落实内部各项治安防范措施,严防发生违法犯罪和其他治安问题,会同酒店有关部门,将安全管理作为对本部门职工考核、评比、调资、晋级的依据之一。
公共区域的安全管理和值班规定
1.公共区域应建立并严格执行昼夜值班巡视制度,夜间巡视人员应配备通讯、自卫和照明设备。对可疑人员应进行验证和盘问,必要时,报告值班经理。
公共通道、消防通道应保持畅通,应急照明装置完好。
2.承担饭店改、扩建工程的施工单位,应配备专人负责管理施工现场安全工作,并接受饭店安全保卫部门的监督,所有施工人员必须到饭店安全保卫部办理临时出入证件,并自觉接受检查。
消防安全规定
酒店的消防安全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饭店应明确一名领导为消防安全责任人,配备专职防火员,并建立健全群众性义务消防组织。
酒店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应做到:
1.搞好消防专业教育和培训工作,定期进行消防演练。
2.消防器材、设施应按消防部门有关规定配备,高层建筑应配备救护工具,新建、改建、扩建的饭店应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安装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等设施,建立健全相应的使用、维修、保养检查制度。安全保卫部门及其他部门应职责明确,定期检查和更换过期消防器材,确保消防器材完好和正常使用。
3.建立健全消防档案,了解并熟悉饭店消防设施整体布局。应根据各消防重点部位的不同情况,分别制订消防管理规定和消防操作程序,并严格执行。
4.饭店新建、更新改造项目的图纸,需报经区、县以上公安消防部门审批,竣工后应通过检查验收,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方可投入经营运转。
5.严格管理和控制火种、火源及易燃易爆物品,仓库、柜台等场所禁止吸烟,客房、商场、仓库等重点部位的施工动火,须履行安全保卫部的审批手续,并在现场设置灭火器材。施工现场易燃物应及时清理。未经工程部门批准,任何人不得乱拉乱接电源。饭店各部门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应指定人员负责并采以安全措施。
重点部件和贵重物品的安全管理
1.宾馆重点部位应加强管理,确保安全。
重点部位员工选配,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先审后用,定期考核,并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对须持证上岗操作的重点部位,严禁无证操作。经考核不宜在重点部位工作的员工应予以调整。
2.配电房、火警报警总台、电话总机房,要制定安全管理程序,实行24小时值班制。机房、中央空调和闭路监控等部位,要按照安全程序严格管理,运转时不得脱岗。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仓库必须实行消防安全管理。
3.财务部、行李寄存处、贵重物品库房等部门或部位、电源线、照明设备和防盗设施必须按规范和要求安装使用。
4.现金、有价证券、珠宝首饰等贵重物品,必须存入保险柜过夜。分散收款点的周转金不得超过限额。外出送取巨款必须两人以上解送或由安全保卫部派人用车护送。空白有效票证要按规定保管使用,防止丢失或被盗。
5.饭店应建立客房钥匙管理制度,客房应由饭店运转经理、客房部经理控制,服务钥匙统一由客房中心保管,所有备用钥匙由安全保卫部和客房部共同保管。建立锁芯更换制度,如发生客房钥匙丢失或宾客带走,必须在24小时内采取调换锁芯等有效的应急措施。 服务员清扫客房时,实行开一间清一间制度。
6. 餐饮部门在食品采购、运输、库存和制售过程,必须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和有关食品卫生操作规程,防止发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
考核与奖惩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给予表彰、记功或其他奖励:
1.严格执行安全保卫规章制度,重视开展安全保卫教育,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成绩显著的;
2.及时发现、制止违法犯罪行为和防止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保证国家、集体财产和宾客的人身、财产安全的;
3.检举、揭发违法犯罪行为、勇于同现行犯罪分子斗争,或协助公安机关破案有功的;
4.依靠群众,做好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帮助教育违法和轻微犯罪人员有较大成效的;
5.忠于职守,秉公执法,在安全管理中表现突出的;
6.在安全管理工作中有其他显著成绩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行政处分的,由公安机关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给予行政、经济处罚;违反治安管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忽视安全管理工作,内部安全管理秩序混乱,多次违反操作程序酿成事故或发生违法犯罪活动;
2.存在隐患,经公安、消防等部门或上级旅政管理机关通报后不按期整改,以致发生刑事案件或重大灾害事故的;
3.违反安全管理制度,拒不执行安全管理工作任务,造成危害和损失的;
4.对违法犯罪行为知情不报,或对发生的案件、事故隐瞒不报、弄虚作假的;
5.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扰乱饭店的正常秩序,进行卖淫、赌博、吸毒、传播淫秽物品等违法犯罪活动的宾客,可视情节轻重,给予按店规赔偿经济损失或报经公安机关处理。 宾馆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车辆安全管理为保安部职责,当值外场人员须维护好广场秩序,及时了解当日客情,适当留好车位。合理安排进店车辆停放在适当的位置,做到停车整齐,并时刻保持车道的畅通,车道上严禁停放任何车辆。
当值时要站在车场较明显的位置,指挥动作要标准、正确。明确指明停放车位。指挥倒车时要注意过往车辆、行人,确保安全。如广场无车位,则请驾驶员将车停放至附近车场,并指明路线。
来车时要将车辆指挥到位,排列整齐。发现违章停放车辆,及时劝阻。对进馆车辆安全进行仔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检查要点:车辆有无损坏、车门有无上锁。
调解一般车辆纠纷先要调查找当事人及知情者了解情况,查明引纷原因。说服双方让各自认清自己的责任,以求达到协商调解目的。调解一旦达成协议,请双方互留地址以便进一步解决。受理人员要详细记录经过,双方地址、车号牌等。
处理店内一般交通事故首先要查看有无人员受伤,如有人员受伤,视情况请医务人员到场或安排车辆送医院.要有保护现场的意识,可将肇事车辆可留置原地不动。必要时拍照,留下现场资料。及时通知部门领导,值班经理留下现场资料。处理时客观公正,轻微事故对当事人进行调解,尽量让双方协商解决。较重事故报公安机关处理。
进出车辆夜间巡查时要记录下进出车辆牌号和时间,认真清楚看车门、车窗有无被撬痕迹,如有疑问,核查清楚。
与客人沟通时要注意礼节、礼貌及文明用语。要做到举止大方,不卑不亢,避免与客人发生争执与冲突,不准向客人索取小费。
收取停车费时问明驾驶人是否住店客人及停放时间,如系短时间停放,住店客人免收停车费。收取后立即递上发票并道谢。
指挥车辆泊位时要注意自身安全,尤其是有醉态司机驾驶的车辆。防止撞伤、碰伤、擦伤等。
综合安全管理制度
(一)酒店员工
1、酒店员工应有较强的安全防范意识,既是服务员,又是安全员,按照“谁在岗谁负责,谁操作谁负责”的原则,维护好本区域本岗位的安全设施及工作秩序。善于发现可疑人员及现象,及时通报情况;
2、参加安全知识教育、培训和考核,未经安全培训不得独立上岗;
3、熟悉本岗位的应急预案,发生安全事故能及时报警并采取应急措施;
4、浙江旅苑酒店总经理是安全第一责任人,各部门各工种的负责人即是各部门安全责任人,应明确自己管辖范围的安全职责,落实安全责任制。
(二)酒店各级值班人员
1、酒店总值班室、消防监控室、前台、电话总机房、变配电室、锅炉房、工程部、传达室等应24小时值班,并明确值班人员和值班时间;
2、按时交接班,做好值班记录;
3、值班时应坚守岗位,遵守值班纪律;
4、发现问题立即报告,并采取应急措施,及时通知保卫部门。
酒店开放区的安全管理
(一)前厅
1、加强车辆管理,部署警卫对停车场和大堂进行巡视,维护正常秩序;
2、严格宾客住宿登记手续,核对有效证件并复印备查。发放房间钥匙时,应保证其住房卡或钥匙凭证准确无误;
3、严禁非法将、剧毒、易燃易爆物品及管制刀具带进酒店,未经批准酒店内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4、行李房及贵重物品寄存处应具备防火、防盗条件,行李寄存应有严格的交接手续,发现行李破损、丢失,应及时报告并查明原因;客人行李在大堂暂存,要集中堆放,加盖网罩,设人看守;客人寄存贵重物品应放入客用保险柜,钥匙应有专人保管,有严格的存取手续。
(二)餐厅及会议场所
1、餐厅及会议场所在营业期间,服务人员应对客人随身携带的物品,在提醒其保管好的同时,注意发现可疑人员,防止客人财务被盗,可采取增设椅罩等防范措施;
2、服务人员在清理卫生时应注意是否有未熄灭的烟头卷入台布中,以免引起火灾;出入通道和楼梯口应保持通畅,以备疏散;
3、衣帽间应建立严格的存取手续;
4、下班后应有专人巡视,做好安全检查;
5、在使用各种炉火时,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燃气存放或调压室内应安装防爆照明灯及报警装置,通风良好,使用完毕后由专人关闭阀门并做好记录;
6、厨房灶台照明应使用防潮灯,油烟管道应定期清洗,灶台附近应配备灭火毯和消防器材;
7、厨房各种电器设备的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防火安全标准,认真执行各项操作规程;
8、每日下班时厨房应有专人负责断水、断电、断气并登记备案。
(三)娱乐服务场所
1、酒店娱乐场所应严格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法规、规章和规定,保障宾客的人身财产安全;
2、娱乐服务场所严禁出现卖淫、赌博、贩毒、吸毒、贩卖传播淫秽文化制品、严禁从事淫秽、色情的陪侍活动,严禁从事违背社会公德或封建迷信活动。
3、娱乐服务场所人员在营业期间应当注意发现可疑人员,并随时提醒客人管好自己的物品,以免丢失。
酒店非开放区的安全管理
在非开放区出入口应设置警卫岗或明显标识,防止非住店人员随意进入。警卫人员应加强经常性巡视,确保良好秩序。
(一)客房区:
1、客房应设置《请勿卧床吸烟》标志,放置《宾客安全须知》,张挂《消防疏散图》;
2、服务员应了解本工作区域内的住客情况,严格交接班手续。楼层服务员要做到四勤,即勤转、勤看、勤问、勤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立即处理。客房服务员清理垃圾时,要将熄灭的烟头用水浇灭后,再倒入垃圾袋内。
3、服务员在每日清扫客房时,要注意检查客房区域和客房内的安全装置,如门锁、安全链、窥镜、闭门器、疏散指示灯等是否完好。另外,要注意检查房内电器设备有无短路、漏电、超负荷使用等情况,如有发现,立即报告。清扫完客房后,要将房门锁上。
4、为防止内部人员作案,每班领用的客房总钥匙,需进行登记。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客房总钥匙。工作人员要妥善保管好所使用的各级客房总钥匙,不要乱放或遗失,不要为不熟悉的人开客房门。如果客人钥匙没有带,应当请客人亲自到前台去取。
5、保安或服务员在楼层巡查时如发现房门虚掩及钥匙卡插在门锁上,应轻敲房门,如客人在,应提醒客人关上房门,钥匙卡插在门锁上时,同时将钥匙卡取下交给客人,请其收好。若房内无人,应通知另一人帮助检查房间是否有异常情况,发现异常,应及时报告,并保护现场;若无异常,将门关好,通知客房中心。如钥匙卡插在门锁上则应将钥匙卡取下,交给楼层服务员或总台。并记录上报。
6、包租客房、公寓、写字间的长住户,调换住宿人员应事先向酒店声明并履行变更登记手续,不得私自留宿;严禁住宿客人使用自备的电热器具,使用自备的电器设备应得到店方允许,并由酒店指定电工安装;
7、客房服务员应有明确的责任区,不得擅自离岗,打扫房间是应将清洁车堵住客房门口,禁止无关人员入内,“开一间清扫一间,完一间锁一间”认真登记进出客房时间;
8、监控夜间对同时出现在不同楼层的人员和带有多件行李的住客应加以注意。
9、应经常对电子磁卡锁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其安全有效;
10、电子磁卡锁钥匙的配置与管理应有严格的制度和措施,应专人保管、认真履行使用登记手续;
11、酒店建立完善有效的会客制度,服务人员不得把住店客人的情况向外人泄露;查问可疑人员,劝阻非住店人员进入楼层,如是来访人员,应征得客人同意,来访客人应在23点前离开客房,如果会客的时间已过,应有礼貌地请客人离开,或报告安保部和大堂经理处理。访客如需在店内留宿,应请访客前去服务台按有关程序办理手续。
12、客人结帐离店时,收银台的人员要立即通知该楼层服务员及时查房,清点客房内的物品,检查客人有无将店内物品带走,房内有无不安全隐患。如发现客人遗留物品应及时送还给客人,如客人已离店,将物品上缴领导;如发现可疑情况一定逐级上报。
13、发生消防报警后,保卫、客房、工程等部门应在3分钟内到达现场,保卫部负责携带灭火器材、逃生面具、对讲机、消防手电、消防电话等;客房部或前厅部负责开启房门并向客人说明情况;工程部负责对发生火灾时的电、气设备等采取应急措施;
14、客房楼层应设安全出口标志,备有应急照明灯,安全疏散通道不得对方杂物;
15、通向楼外的安全门既要确保紧急疏散,又要防止无关人员随意进入,使用单向锁、电磁门等;
16、楼层管道竖井应按有关规定进行楼层封堵,检修孔严禁放置杂物。
17、如发生一般性案件时,应及时向安保部报告情情况。若有现场,应请报案人保护现场并和保安迅速赶至现场了解情况。问明发现和发生案件的时间、地点、被窃(骗)财物名称、数量、价值及其他情况,问清报案人及当事人的情况,及时向部门领导报告,并做好记录。注意发现并扣留可疑人员。有人员受伤应及时送往医院。
18、受理宾客报失应向失主了解事情发生的时间、地点、所失财物的名称、数量、价值等。问清失主最后一次见到或使用失物的时间、地点及近期的工作活动情况。有无可疑人员。对员工报失进行分析,是被盗还是丢失,发生在店内还是店外?并征求失主意见是否报告公安机关?请示部门领导,如何处理?若丢失信用卡、证件,要帮助其分别向银行或派出所挂失。若有现场,应请警卫保护,并派人查找可疑人员。
房间内财物安全制度
8.客房服务员在打扫卫生的时候,如果有访客进入房间,应有礼貌地请访客在外等候。
(二)财务部门
1、财务室、零散收款点应有可靠的防护措施和报警装置,存放现金不得超过核定的数额,前台当日营业款应按时存入保险柜;
2、存放现金、支票、发票、公章应使用保险柜,钥匙由专人保管使用;
3、收到现金、支票及其他付款凭证应鉴别其真伪,严格履行有关制度。
(三)库房区
1、库房的房顶、墙壁、地面应坚固,门窗有防护装置,闷顶及地下管道层不得与其他房间相通,贵重物品库房应安装报警装置;
2、库房钥匙应由专人保管使用,离人必须落锁,领物人员不得在库房内办理领取手续;
3、库房内物品应按《仓库防火管理规则》执行,电源线要穿防护套管,白炽灯和日光灯要加防护罩,易燃、易爆物品库房应使用防爆灯,库房区外应设置电源总开关,并有专人管理,离人必须断电;
4、物品出入库房应有严格手续,发现短缺,立即报告;
5、库房内应张挂安全制度,严禁无关人员入内,不得寄宿私人物品,库房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使用电气设备必须符合安全规定。
(四)施工区
1、酒店改、扩建与内装修工程的设计、用料、安装规格应按有关规定,在防火、治安防范与环境安全等方面进行审查,与施工单位签订安全协议书;
2、施工作业区内禁止吸烟、留宿、充做临时仓库;
3、施工人员进店工作,应凭居民身份证注册登记并办理临时出入证,凭佩戴的出入证在指定的区域内作业和指定线路行走;
4、施工动用明火需向酒店安全保卫部申请动火证,动火证限一次有效,动火区应设专人值守,配备灭火器,动火后的30分钟内应继续监视,确定无遗留火种后,方可离开;
5、酒店安全保卫部应派专人到施工现场进行巡视,监督安全协议书的执行情况,竣工后安全保卫部参与安全质量验收。
(五)重点要害部位:
1、消防中控室应设双人值班,值班人员应尽职尽责,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做好值班和报警记录,发现可疑情况应立即采取有效应急措施;
2、消防中控室不得对方杂物,禁止无关人员进入,严禁烟火;
3、消防中控室应配备战斗服、防毒面具、破拆工具、强光手电等必备灭火设备;应急疏散广播词应为中、英、日三种语言;
4、保安监控中心各种监控设施应完好有效,24小时全景录像,录像带保存期限应不少于10天;
5、烟感报警探测器应定期清洗,自动喷淋系统及消火栓每半年应进行水压测试,各种消防器材每年进行定期检修;
6、变配电室、电脑机房、电话总机房按照有关规定设专人值班,工作人员应尽职尽责,严格执行操作规程,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积极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宾客安全管理
前厅、客房、餐饮、商场等部门必须按照业务分工和规范程序、要求,对宾客实施安全管理.宾客安全管理的主要内容是:
1.宾客住宿凭有效证件,严格登记验证,手续项目齐全,字迹工整清晰。境外宾客登记住宿,应在24小时内报当地公安机关。
2.饭店行李寄存处和贵重物品寄存处,必须建立并严格执行存、管、取制度。团队宾客行李进出饭店应履行交接手续。
3.客房内应配紧急情况宾客疏散图和“请勿卧床吸烟”标志。境外宾客在华期间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法规,严禁从事非法活动。
4.严禁将枪枝、易燃易爆、剧毒和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带进饭店,严禁私自使用电热器具以及其他大功率的电器设备。严禁在饭店内进行卖淫、吸毒、聚赌等违法犯罪活动。
5.会客一律凭有效证件并征得住店宾客同意方可会客。会客必须遵守有关规章制度。
酒店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9
一、总则
为了保障酒店的正常运营,维护宾客和员工的人身安全及财产安全,提高酒店的安全管理水平,特制定本酒店安全管理制度。
二、安全管理组织架构
1. 酒店成立安全管理委员会,由酒店总经理担任主任,各部门经理为成员,负责制定和执行酒店安全管理制度。
2. 设立专门的安全管理部门,负责酒店日常安全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三、安全管理制度
1. 消防安全制度
(1)酒店应配置符合消防规定的消防设施,定期进行消防演练和检查,确保设施完好有效。
(2)员工应接受消防安全培训,掌握基本消防知识和应急处理技能。
(3)严禁在酒店内吸烟、乱丢烟蒂,禁止私拉乱接电线,确保用电安全。
2. 治安安全制度
(1)酒店应安装监控设备,覆盖重要区域,确保监控无死角。
(2)员工应严格遵守酒店门禁制度,对进入酒店的宾客进行身份验证和登记。
(3)发现可疑人员或异常情况,应立即上报安全管理部门处理。
3. 食品安全制度
(1)酒店餐厅应遵守国家食品安全法规,确保食品来源合法、卫生。
(2)员工应定期进行食品安全培训,掌握食品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
(3)对过期、变质食品应及时处理,严禁出售给宾客。
4. 应急管理制度
(1)酒店应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各部门在突发事件中的职责和应对措施。
(2)定期进行应急演练,提高员工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3)发生突发事件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确保宾客和员工的人身安全。
四、安全监督检查
1. 安全管理部门应定期对酒店各部门进行安全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安全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2. 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应及时整改并跟进整改情况,确保问题得到彻底解决。
五、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酒店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2. 本制度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酒店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0
为了加强酒店的消防安全管理,保护宾客、员工和公共财产安全,以预防为主,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做好应付各种突发事件的准备,减少火灾损失,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结合酒店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第一条总则
1、认真传达、贯彻消防工作方针政策,完善酒店的消防管理制度。
2、建立健全义务消防组织,有计划开展教育和训练,配备和管理好消防设施与器材。
3、建立防火档案,确定重点,制定措施。
4、加强防火工作日常管理,建立健全动用明火请示审批手续,对违反酒店消防规定的重大问题,要当场制止,严肃追查职责者。
5、负责组织检查、监督各部门防火安全措施的落实,消除火险隐患,监督落实隐患整改工作。
6、定期检查消防设备、设施、器材,进行规定的维护保养,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和组织维修,持续消防设备、设施、器材状态良好。
7、经常向员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和对新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检查员工是否自觉遵守防火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8、负责制定火灾应急预案和组织演练,组织扑救初起火灾,引导客人及员工疏散,协助有关部门调查火灾原因,对直接职责者提来源理意见。
第二条客房防火制度
1、客房服务员要结合打扫整理房间及其它服务工作,随时注意火源、火种,如发现未熄灭的烟头,火柴棒等要及时熄灭后再倒入垃圾袋内,以防着火。
2、对房间内配备的'电器应按规定及有关制度办理,发现不安全因素如短路、打火、漏电、接触不良、超负荷用电等问题除及时采取措施外,要立即通知有关部门检修,并报安全主管。
3、要劝阻宾客不要将易燃、易爆、化学毒剂和放射性物品带进楼层和房间,如有劝阻不听或已带入的客人,应及时报告部门经理。
4、要及时清理房间的可燃物品,如:不用的废纸、报纸、资料及木箱、纸箱(盒)等,减少起火隐患。
5、服务员要坚守岗位,提高警惕注意楼层有无起火因素,要做到“五勤”(勤转、勤看、勤查、勤闻、勤说),尤其对饮酒过量的客人要个性注意,防止因吸烟、用电、用火不慎引起火灾。
第三条酒店所有员工务必做到人人熟悉灭火器存放的位置,掌握灭火器的性能及使用方法,一旦发生火情时,应按应急方案采取灭火行动,并按上级指令疏散客人,由最近的消防楼梯撤离到安全地带。要做到逐房检查,注意保护现场和客人的财产安全。
第四条消防器材应设在使用方便的地方,不准随意搬动或乱堆乱放,消防设施器材周围,消防通道,走廊要持续清洁,不准堆放任何物品,确保通道的畅通。
第五条各部门对辖区内的消防设施、设备、器材要爱护,持续清洁,除发生火灾外,任何人不准擅自动用。
第六条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的维护检测规定:
1、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的维护检测由消防安全主管具体。
2、自动报警系统、消防井、加压泵、消火栓、手动报警按钮每月检查一次(手动和自动分别检查),消火栓每季试放一次。
3、烟感及温感探测器需每年清洁检测。
4、灭火器到达使用期限时,由消防主管负责联系更换
第七条疏散和救护
1、疏散就是按事先规定的道路,将人员疏散到安全地带。要使疏散有条不紊地进行,就务必明确分工,把职责落实到楼层服务员和义务消防队队员。
2、楼层服务员和义务消防队员在带领客人疏散时,务必逐房清理,不让一人遗漏。
3、疏散中,前台经理(或管理人员)应携带好电脑带给的当天客人状况,认真清点客人人数并年看护安慰好客人。
酒店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1
一、总则
为确保酒店的正常运营,保障客人及员工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二、安全管理职责
1. 酒店管理层应高度重视安全工作,明确安全管理职责,制定并落实安全管理制度。
2.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酒店日常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与指导,确保各项安全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3. 各部门负责人应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员工的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三、安全防范措施
1. 酒店应建立完善的门禁系统,严格控制进出人员,确保酒店内部安全。
2. 酒店应设置监控系统,对重要区域进行实时监控,确保及时发现异常情况。
3. 酒店应定期进行消防、电气等安全设施的检查与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4. 酒店应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确保食品采购、加工、储存等环节的安全卫生。
5. 酒店应加强对客房、公共区域等场所的清洁与消毒工作,预防疾病传播。
四、应急处理流程
1. 酒店应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各类突发事件的处理流程与责任人。
2. 发生突发事件时,员工应立即报告安全管理部门,并按照预案要求进行应急处理。
3. 安全管理部门应迅速组织力量进行处置,同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情况。
4. 事后,酒店应对事件进行总结分析,找出原因并制定改进措施,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五、安全培训与宣传
1. 酒店应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2. 酒店应设置安全宣传栏,定期发布安全知识、安全提示等信息,提醒员工和客人关注安全问题。
六、监督与考核
1. 酒店应建立安全管理考核机制,对各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定期考核与评估。
2. 对于在安全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部门和个人,酒店应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于存在安全问题的部门和个人,酒店应督促其整改并给予相应的处罚。
七、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未尽事宜,由酒店管理层负责解释。
2. 本制度的修改与废止,须经酒店管理层审议批准。
酒店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酒店的消防安全管理,保护宾客、员工和公共财产安全,以预防为主,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做好应付各种突发事件的准备,减少火灾损失,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结合酒店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章消防组织机构
第二条酒店成立消防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第三条消防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规定》,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和上级的有关规定。
2、组织制定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和灭火预案。
3、组织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消防安全岗位责任制。
4、立足自防自救,对员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领导义务消防队,组织消防演习。
5、布置、检查、总结消防工作,定期向消防部门报告消防工作。
6、定期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各种隐患,保证疏散通道畅通和消防设施处于完好状态。
第四条根据公司规定,酒店组建义务消防分队,由副经理任队长,队员从在岗职工中选取。
第五条义务消防分队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酒店消防工作要求,负责消防知识的普及。
2、按规定进行防火检查,消除火险隐患。
3、了解本单位的重点防火部位和灭火方法。了解建筑物的结构、消防水源及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的配备分布情况。
4、火灾初起时要积极组织人员疏散和实施灭火,并及时报告公司领导。
5、熟悉火灾应急处置预案,火情严重时立即拨打火警“119”电话报警。
6、做到“三懂”、“三会”和“四能”(“三懂”即:懂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懂得火灾的预防措施,懂得火灾的扑救方法;“三会”即:会报火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扑救初起火灾;“四能”即:能宣传,能检查,能及时发现整改隐患,能有效扑救初起火灾)。
第三章消防安全负责制
第六条酒店消防安全实行逐级负责、分工负责、专业负责、岗位负责。
第七条各部门经理消防安全岗位职责:
1、负责领导本部门的消防安全工作,具体落实防火工作有关规定和要求。
2、把防火工作纳入本部门工作的议事日程,布置检查消防工作,及时处理和整改隐患。
3、落实辖区内,消防设施和器材的管理责任。
4、一旦发生火灾时,要迅速组织人员疏散客人至指定地点,搞好善后工作。
第八条消防安全主管主要职责:
1、在总经理的领导下,全面负责酒店内部的消防工作。
2、认真传达、贯彻消防工作方针政策,完善酒店的`消防管理制度。
3、建立健全义务消防组织,有计划开展教育和训练,配备和管理好消防设施与器材。
4、建立防火档案,确定重点,制定措施。
5、加强防火工作日常管理,建立健全动用明火请示审批手续,对违反酒店消防规定的重大问题,要当场制止,严肃追查责任者。
6、负责组织检查、监督各部门防火安全措施的落实,消除火险隐患,监督落实隐患整改工作。
7、定期检查消防设备、设施、器材,进行规定的维护保养,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和组织维修,保持消防设备、设施、器材状态良好。
8、经常向员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和对新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检查员工是否自觉遵守防火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9、负责制定火灾应急预案和组织演练,组织扑救初起火灾,引导客人及员工疏散,协助有关部门调查火灾原因,对直接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第九条领班主要职责:
1、结合本班的具体情况,经常进行防火宣传教育、自觉遵守防火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熟悉管辖范围内的防火重点和消防报警系统、设备、器材配备情况,达到“三懂”、“三会”和“四能”。
3、每日定期进行防火检查、巡视,发现隐患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要立即上报上级主管。
4、定期检查巡视管辖范围内的消防报警系统、设备和器材,确保各项功能正常。
5、发现火情要及时组织本班人员积极扑救初起火灾。
第十条总台服务员(消防报警系统监控员)职责:
1、熟练掌握消防报警系统操作规程,会看火情位置,会手动复位,能看懂打印出来的信息。
2、对机器设备的各种显示都能迅速做出判断。
3、每日检查消防报警系统,保证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发现异常及时报告消防主管。
4、交接班时要交接消防报警系统并做好交接班记录。
5、发现火警要立即上报并采取相应措施。
第十一条员工消防安全职责:
1、酒店员工必须严格遵守防火安全制度,参加义务消防队和消防演练、火灾应急演练。
2、熟悉自己岗位的工作环境,操作的设备及物品情况,知道安全出口的位置和消防器材的摆放位置,懂得消防设备的使用方法。
3、牢记消防中心电话号码“119”,救火时必须无条件听从消防中心和现场指挥员的指挥。
4、严禁将货物堆放在消防栓、灭火器的周围,严禁在疏散通道上堆放货物,确保疏散通道的畅通和灭火器材的正常使用。
5、如发现异色、异声、异味,须及时报告上级有关领导,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
6、当发生火灾火警时,首先保持镇静,不可惊慌失措,迅速查明情况后报告。
第四章防火管理制度
第十二条酒店(含院内)动用明火必须执行下述规定:
1、在酒店内任何部位动用电、气焊。喷灯等明火作业,消防主管必须到现场检查,一切防火措施齐全后填写审批单,明确时间、地点、原因、方式、责任人、防护人和防护措施,经经理批准后方可动用。
2、明火作业现场必须保证有两人以上,其中一人负责监护,严禁一人进行明火作业。
3、作业完成离开现场时,作业人和监护人要认真检查,确认火种完全熄灭不能复燃后方可离开。
4、动火作业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动火证上的各项规定,消防主管和工程负责人要经常检查规定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处罚作业人。
5、工程量较大需要签订合同时合同中应有动用明火的有关规定和责任。
6、烤全羊、篝火晚会等动用明火作业要明确负责人,做好防范措施,备好灭火器。事后要检查现场,确认火种熄灭方可离开。风大难以控制时,严禁举办篝火晚会,并向客人说明原因并表示歉意。
第十三条电器设备防火管理规定:
1、除厨房外,酒店内其他部位均不得使用电热器具(电炉、电熨斗、电褥、电饭锅等),特殊情况须经消防主管同意后方可使用。
2、安装和维修电器设备,必须由专门电工按规定进行施工,新设备增设、更换必须安全主管检查后方可使用。
3、电器设备的的电源一般要接到容量相符的漏电保护器上,线路不准超负荷使用,接头要牢固,绝缘要良好,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险装置。
4、所有电器设备和线路要定期检修,并建立维修制度,发现可能引起火花、短路、发热及电线绝缘损坏等情况必须立即修理。
5、禁止在任何灯头上使用纸、布或其他可燃材料作灯罩,客房使用的热水器必须带温控装置。
6、配电柜应有专人负责,定期检查,保持清洁干燥、状态良好。
第十四条客房防火制度:
1、客房服务员要结合打扫整理房间及其它服务工作,随时注意火源、火种,如发现未熄灭的烟头,火柴棒等要及时熄灭后再倒入垃圾袋内,以防着火。
2、对房间内配备的电器应按规定及有关制度办理,发现不安全因素如短路、打火、漏电、接触不良、超负荷用电等问题除及时采取措施外,要立即通知有关部门检修,并报安全主管。
3、要劝阻宾客不要将易燃、易爆、化学毒剂和放射性物品带进楼层和房间,如有劝阻不听或已带入的客人,应及时报告部门经理。
4、要及时清理房间的可燃物品,如:不用的废纸、报纸、资料及木箱、纸箱(盒)等,减少起火隐患。
5、要经常检查和提醒客人使用完浴霸后及时断电。
6、服务员要坚守岗位,提高警惕注意楼层有无起火因素,要做到“五勤”(勤转、勤看、勤查、勤闻、勤说),尤其对饮酒过量的客人要特别注意,防止因吸烟、用电、用火不慎引起火灾。
酒店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3
第一条 为加强酒店的消防安全管理,保障酒店和旅客的安全,依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酒店的防火安全,均按本规定管理。
第三条 酒店应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的规定,建立经理领导下的防火安全责任制度,明确酒店内防火工作主管部门及其职责,配备专职防火人员,建立义务消防组织。
第四条 酒店必须遵守《北京市防火安全责任制暂行规定》,重点做好下列防火安全工作:
一、在客房区的通道内设置明显的应急疏散路线指示图,在通道和出口设置疏散指示标志。通道和出入口不得堆放物品或封堵。
二、举办展览、展销或文化、体育等活动时,应将防火安全措施报公安消防机关备案。
三、严格控制使用明火。餐厅、厨房应有用火管理制度,厨房的油烟道应定期进行清洗;在其他部位确需使用明火作业的,由酒店保卫部门审核批准,发给用火许可证后方可使用。
四、在规定禁止吸烟的'场所设置禁止标志。
五、安装、使用电气设备,必须执行有关技术规范,并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临时安装、使用电气设备的,必须采取有效的防火安全措施。
六、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确因特殊需要存放的,须经酒店保卫部门批准,并不得超过当日用量。
七、确定专人维护管理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等消防设备、设施和器材,确保完好有效。严禁遮挡、损坏、挪用消防设备、设施和器材。
八、严禁挤占、封堵酒店建筑周围的消防车通道。
九、配备夜间应急备班人员,保证遇有火灾能迅速组织扑救。
第五条 酒店进行室内装修工程施工,应在开工前15日,将工程施工方案和防火安全措施报当地公安消防机关审核批准;工程竣工后,报原审批的公安消防机关验收,经验收合格的,方可使用。
第六条 酒店应对住宿的旅客,进行防火安全教育。
酒店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4
一、总则
本酒店安全管理制度旨在确保酒店的日常运营安全,保障员工和客人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酒店的声誉和形象。酒店所有员工都应严格遵守本制度,共同营造安全、和谐的酒店环境。
二、安全管理组织架构
1. 成立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由酒店总经理担任组长,各部门经理为成员,负责全面指导酒店的安全管理工作。
2. 设立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具体执行安全管理任务,包括安全检查、隐患排查、应急预案制定等。
3. 各部门应指定一名安全员,负责本部门的日常安全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三、安全管理制度
1. 人员进出管理:
a. 员工进入酒店须佩戴工作证,外来人员进入酒店需经过安全管理部门审批并办理访客登记手续。
b. 禁止携带违禁品进入酒店,员工和访客应配合安全管理部门进行安全检查。
2. 物品安全管理:
a. 酒店内的贵重物品应妥善保管,建立物品台账,定期进行盘点和检查。
b. 严禁私自挪用、损坏酒店财物,如有发现,将依法追究责任。
3. 消防安全管理:
a. 酒店应按照国家消防安全规定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b. 员工应掌握基本的消防知识和操作技能,定期进行消防演练和培训。
4. 突发事件应急管理:
a. 酒店应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包括火灾、地震、恐怖袭击等突发事件的.处置流程。
b. 员工应熟悉应急预案内容,掌握应急处置技能,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处置。
四、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
1. 安全管理部门应定期对酒店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2. 各部门安全员应每日对本部门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处理。
3. 酒店应建立隐患排查制度,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进行登记、整改和复查,确保隐患得到彻底消除。
五、安全培训和宣传
1. 酒店应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2. 利用酒店内部宣传栏、广播、电视等媒介,向员工和客人宣传安全知识,增强安全意识。
六、责任追究
对于违反本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酒店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警告、罚款、解除劳动合同等。对于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七、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修改,须经酒店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审议通过。
2.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酒店安全管理部门所有。
酒店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5
一、为保障顾客携带财物的安全,防止失窃、扒窃等治安案件发生,实行贵重物品寄存制。
二、酒店设立财物保管专用柜,顾客的贵重物品请寄存在总服务台。
三、寄存物品时,由总服务台填写财物寄存单,并由顾客签字确认后,交顾客一份,总服务台留存一份。
四、顾客凭寄存单、房间钥匙(启卡)、物品牌领取物品,签字确认无误后领取。
五、对顾客寄存的.物品,酒店应妥善保管,防止遗失、被盗、损坏。
六、严禁将易燃、易爆、剧毒、腐蚀性、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及淫秽物品、管制刀具、毒品、吸食毒品的器具等违禁物品带入旅馆。酒店发现违禁物品后应及时报告公安机关,发现客人携带危险物品应立即报告公安机关。
七、对顾客遗留物品,应设法归还原主,无法联系到顾客的要送交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协助查找归还。
酒店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6
一、总则
为了确保酒店的正常运营,保障酒店财产和员工、客人的人身安全,特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本制度旨在规范酒店的安全管理行为,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职责,确保酒店的安全稳定。
二、安全管理体系
1. 酒店应建立完整的安全管理体系,包括安全责任制、安全检查制度、应急预案等。
2. 酒店应设立安全管理机构,负责全面协调和监督酒店的安全管理工作。
3. 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应严格遵守安全管理制度,履行安全职责。
三、安全责任制
1. 酒店总经理为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全面领导酒店的'安全管理工作。
2. 各部门负责人应明确本部门的安全职责,确保部门内的安全管理工作得到有效执行。
3. 员工应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上报。
四、安全检查制度
1. 酒店应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包括消防、电气、食品卫生等方面的检查。
2. 安全检查应由专业人员进行,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安全隐患得到消除。
3. 安全检查记录应详细记录检查时间、地点、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五、应急预案
1. 酒店应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包括火灾、地震、恐怖袭击等突发事件的应对措施。
2. 酒店应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应急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理能力。
3. 应急预案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和完善,确保预案的实用性和有效性。
六、安全教育培训
1. 酒店应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2. 安全教育培训内容应包括消防安全、电气安全、食品卫生安全等方面的知识。
3. 员工应积极参加安全教育培训,确保自身具备相应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七、安全设施管理
1. 酒店应配备完善的消防设施、监控设备、报警系统等安全设施。
2. 安全设施应定期进行维护和检查,确保其正常运行和有效性。
3. 员工应正确使用安全设施,发现故障及时上报维修。
八、安全巡查
1. 酒店应设立安全巡查制度,对酒店内部进行定期巡查,确保安全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2. 安全巡查人员应对酒店的消防设施、电气线路、门锁等关键部位进行仔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 安全巡查记录应详细记录巡查时间、地点、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以备查阅。
九、安全奖惩制度
1. 酒店应建立安全奖惩制度,对在安全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员工进行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安全管理制度、造成安全事故的员工,酒店应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
十、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酒店安全管理机构负责解释。
2. 本制度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3. 本制度修订时,应经酒店管理层审批后执行。
酒店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7
总则
1. 为加强酒店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宾客、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及酒店正常运营,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与行业标准,特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酒店全体员工、各部门及在酒店范围内活动的`所有人员,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贯彻“谁主管、谁负责”原则,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组织架构与职责
1.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酒店设立以总经理为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统筹规划、指导协调、监督检查酒店安全生产工作,定期召开会议分析形势、制定措施、解决问题。
2. 部门负责人职责: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组织落实部门安全培训、隐患排查治理、应急演练等工作,确保设备设施安全运行、员工操作合规,每日对责任区域巡查,记录安全情况并向领导小组汇报。
3. 员工职责:全体员工遵守安全制度,接受培训掌握技能,按规程操作设备,对岗位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协助整改,遇紧急情况听从指挥参与救援。
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
1. 新员工入职培训:新入职员工必须接受不少于xx小时安全生产岗前培训,内容涵盖消防、电气、食品、治安等安全知识与应急处理流程,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培训记录存档。
2. 日常定期培训:每月组织全员安全培训不少于xx小时,更新法规、案例知识,强化部门特定风险防范技能;每季度开展消防实操演练,提升灭火、疏散逃生能力;每年邀请专家授课,深化安全意识与管理水平。
3. 专项培训:对涉及特种设备、高风险作业岗位员工,在上岗前、定期复审时开展专项资质培训,考取相应证书,确保专业操作合法合规。
设备设施安全管理
1. 采购与安装:设备设施采购遵循质量可靠、安全达标原则,选正规厂家产品,验收合格方可安装调试;特种设备安装由有资质单位施工,报检取证后投运。
2. 日常运维检查:各部门每日自查设备运行、外观、防护等状况,填写记录;工程部定期巡检、维护保养,为重点设备建档案,记录维修、保养数据;对故障设备及时抢修、挂牌警示,修复测试合格再用。
3. 报废更新:设备达使用年限、损坏严重无法修复或不符合安全标准时报废处理,按流程处置资产、更新设备,新设备启用前全员培训操作要点。
消防安全管理
1. 消防设施配备:按国家标准在酒店各区域配备足量、合格消防器材(灭火器、消火栓、疏散指示标志等),定期维护、换药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消防通道保持畅通无阻,严禁占用、堵塞。
2. 火灾预防措施:客房、餐厅、厨房等重点部位严禁烟火,张贴标识,规范电气线路敷设与用电器具使用;易燃易爆物品依规储存、使用,专人管理;动火作业前审批,现场监护、清理易燃物、配备灭火器材。
3. 应急预案与演练:制定详细火灾应急预案,明确报警、疏散、灭火、救援流程与职责分工;定期组织演练,检验完善预案,确保员工熟悉流程、高效应对,疏散宾客有序迅速。
食品安全管理
1. 食品采购把控:严格筛选供应商,查验资质、签订协议,确保食材新鲜、无变质、无污染、来源合法,索证索票齐全,建立进货台账可追溯。
2. 加工储存规范:厨房按生熟分开、烧熟煮透等原则加工食品,餐具严格清洗消毒;食品储存分类分架、离地离墙,标注保质期,冷藏冷冻设备控温精准,定期清理库存。
3. 人员卫生要求:从业人员持健康证上岗,每日晨检,工作穿戴整洁工作服、帽、口罩,保持个人卫生,严禁带病操作。
治安防范管理
1. 门禁监控系统:酒店出入口设安保岗 24 小时值守,登记外来人员、车辆;安装监控摄像头覆盖公共区域,存储录像不少于xx天,专人值守监控室,发现异常及时处置。
2. 贵重物品保管:客房配备保险柜供宾客存放贵重物品,前台提示使用;酒店设专用贵重物品寄存处,规范存取流程,确保安全。
3. 突发治安事件应对:制定治安事件应急预案,涵盖盗窃、斗殴等情形,安保人员迅速响应,配合警方调查处理,维护现场秩序保护宾客员工安全。
隐患排查与治理
1. 定期排查:各部门每周自查隐患,酒店每月组织综合检查,重点查消防、电气、设备、食品、治安等方面,填写检查表,对隐患分类分级登记。
2. 整改治理:对排查隐患定责任人、措施、时限整改,重大隐患挂牌督办,跟踪复查,确保整改到位;无法立即整改的采取临时防护措施并报告。
应急救援管理
1. 预案制定完善:制定综合应急预案及火灾、食品安全、治安事件等专项预案,明确应急组织机构、响应程序、处置措施、资源保障,定期评审修订。
2. 应急救援队伍与物资:组建应急救援队伍,定期训练;储备充足应急物资(消防器材、急救药品、防护用具等),专人管理、定期检查补充。
3. 事故报告处置:发生安全事故立即启动预案,现场人员第一时间报告、组织救援,保护现场;酒店按规定时限向主管部门报告详情,配合调查、妥善善后。
奖惩规定
1. 奖励措施:对安全生产工作表现突出个人、部门表彰奖励,如及时发现重大隐患、成功处置突发事故、创新安全管理方法等,给予奖金、荣誉证书、晋升机会。
2. 惩罚机制:对违反安全制度员工批评教育、罚款、停职培训乃至解除劳动合同;对部门安全工作不力扣减绩效、追究负责人责任,因失职酿事故依法追责。
附则
1. 本制度由酒店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解释、修订,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与安全生产相关的其他规定、流程如有冲突,以本制度为准,各部门依此制定细化操作手册确保落地执行。
酒店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8
一、目的.
为强化酒店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宾客、员工人身财产安全及酒店正常运营秩序,营造安全、舒适、有序的经营环境,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与酒店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酒店内所有部门、区域、员工以及在酒店内活动的宾客。
三、安全管理组织架构与职责
1. 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由酒店总经理担任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统筹规划、指导监督酒店整体安全管理工作,制定安全战略、审议重大安全事项、协调处理突发事件。
2. 安保部:作为酒店安全管理专职部门,具体承担日常安保巡逻、门禁管控、监控值守、消防安全检查等工作;负责安保人员招聘、培训、考核;协同处理治安、消防等安全事故,维护现场秩序。
3. 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落实部门内部安全工作,包括员工安全培训、工作区域安全检查、设施设备安全维护等,定期向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汇报部门安全状况。
4. 员工:严格遵守酒店安全规章制度,接受安全培训,熟练掌握岗位安全操作规范,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协助处理。
四、消防安全管理
1. 设施设备维护:定期检查维护消防设施设备,如灭火器、消火栓、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急照明等,确保完好有效,建立维护档案,记录检查维修情况;消防通道、安全出口保持畅通无阻,严禁堆放杂物、设置障碍物。
2. 消防培训演练:新员工入职开展消防安全培训,老员工定期复训,内容涵盖消防知识、灭火技能、逃生方法;每季度组织消防演练,模拟火灾场景,提升员工应急处置与宾客疏散逃生能力,演练后总结评估、改进不足。
3. 用火用电管理:厨房等用火区域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燃气管道、炉灶定期检查,油烟管道定期清洗;电气设备规范安装使用,严禁私拉乱接电线,大功率电器使用符合标准,下班后关闭电源。
五、治安与宾客安全管理
1. 门禁与监控:酒店出入口设 24 小时值守岗,核实人员身份、登记外来访客;客房区域采用门禁卡系统,限制非住客进入;公共区域安装监控摄像头,监控室实时值守、存储录像,确保资料完整可查。
2. 客房安全:客房门锁定期维护升级,保障防盗性能;服务员打扫客房遵循规范,妥善保管遗留物品,发现可疑情况及时报告;为宾客提供安全提示,提醒保管贵重物品、关好门窗。
3. 公共场所管理:大堂、餐厅、会议室等公共场所保持秩序,合理设置安保岗与巡逻路线,防范盗窃、斗殴等事件;举办大型活动提前制定安保方案,配备足够安保人员。
六、食品安全管理
1. 采购环节:严格筛选食品供应商,查验资质、索取检验报告,确保食材来源安全;采购食品遵循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制度,如实记录信息,不采购三无产品、过期变质食材。
2. 加工储存:厨房布局符合卫生标准,生熟食品分开加工、储存,厨具餐具分类使用、定期消毒;食品储存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冷藏冷冻设备正常运行,控制温湿度,防止交叉污染、变质。
3. 人员卫生:厨房员工持健康证上岗,定期体检,工作时穿戴整洁工作服、帽、口罩,保持个人卫生,操作规范,杜绝不文明行为。
七、设施设备与工程安全管理
1. 设施设备维护:建立设备台账,定期巡检电梯、锅炉、空调等重要设施设备,制定维护保养计划,由专业人员维修保养,张贴安全警示标识、操作规程。
2. 工程施工安全:酒店内部装修、改造等工程施工,施工方具备资质,签订安全协议;施工现场设围挡、警示标识,规范物料堆放、动火作业,安保部监督检查,确保施工安全。
八、应急处置管理
1. 应急预案制定:制定火灾、地震、治安事件、食品安全事故等应急预案,明确处置流程、各部门职责、应急资源调配,定期修订完善。
2. 应急响应机制:发生安全事故,第一时间启动对应预案,现场人员及时报告、采取初步控制措施,相关部门迅速响应、协同处置,按流程疏散人员、抢险救援、保护现场,事后总结评估、追究责任、整改隐患。
九、培训与考核
1. 安全培训:定期组织全员安全培训,内容涵盖各领域安全知识、技能,采用课堂讲授、实操演练、案例分析等形式,提升员工安全意识与应急能力。
2. 考核奖惩:建立安全考核机制,与员工绩效挂钩,对安全工作表现优秀部门、个人表彰奖励;对违反制度、引发安全事故部门、个人依规处罚,严肃追究责任。
十、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全体员工务必严格遵守,如有违反,按酒店相关规定处理。
2. 本制度由酒店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解释、修订,确保适应酒店安全管理新需求、新形势。
酒店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9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为了确保酒店的安全生产,保障员工及客人的人身安全,维护酒店的正常运营,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酒店全体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服务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
第三条 原则
安全生产工作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明确责任,强化管理,落实措施。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成立酒店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由酒店经理担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制定安全生产政策、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工作。
第五条 安全生产责任制
1. 酒店经理对安全生产负总责。
2.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确保落实各项安全制度。
3. 全体员工应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时报告隐患。
第三章 安全生产制度
第六条 入职培训
新员工入职前须参加安全生产培训,掌握基本的安全知识和应急处理措施。
第七条 定期培训
酒店每季度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培训,针对新的安全法规、应急预案及消防知识进行再培训。
第八条 安全隐患排查
1. 每月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隐患排查,记录隐患及整改情况,确保及时整改。
2. 各部门每周自行检查一次,发现隐患及时上报。
第九条 消防安全
1. 酒店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定期检查和维护。
2. 每年组织一次消防演练,提高员工的消防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四章 事故处理
第十条 事故报告
1. 发生安全事故时,相关人员应立即报告领导,并启动应急预案。
2. 重大事故应立即通知当地消防、医疗等部门。
第十一条 事故调查
事故发生后,应及时成立事故调查小组,查明事故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并形成书面报告。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二条 制度修改
本管理制度根据法律法规及实际情况的变化,适时进行修订。
第十三条 解释权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酒店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第十四条 生效时间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所有员工应严格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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