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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工装管理制度(精选11篇)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我们可以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那么相关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员工工装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员工工装管理制度 1
为规范员工工装管理,展示物业服务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装配置标准
1、工装按季节分为夏装、春秋装和冬装;工装按岗位分为行政类和工勤类。
2、主管以上岗位、办公室、房管班、文化场馆、大厦(设备人员除外)配发行政类工装,其它岗位配发工勤类工装。
3、各类工装样式
类别夏装春秋装冬装其他
女工勤类天蓝色半袖套装天蓝色长袖套装天蓝色长袖套装
男工勤类天蓝色半袖套装天蓝色长袖套装天蓝色长袖套装
女行政类藏蓝色套裙藏蓝色西装;白色衬衣
男行政类白色衬衣
藏蓝色西裤藏蓝色西装领带
注:各类各季工装配置标准为2套。
二、着装时间规定
1、春秋装着装时间为3月-5月和9月-11月;夏装着装时间为6月-8月;冬装着装时间为12月-次年2月。
2、着装换季的具体日期由物业总公司根据实际天气情况进行具体通知。
3、工作期间员工遇特殊情况需着便装时,须得到经理的准许。
三、工装费用管理
1、工装费用由公司和个人各负担50%。工作不满3个月(以正式上岗时间为准)离职的,员工全额退还公司负担的费用,工装归员工个人所有;工作满3个月离职的,员工不再退还公司负担的费用,工装归员工个人所有。
2、工勤类工装带有物业标识,员工离职时,由所属办公室将物业标识拆除。
3、秩序维护员的工装管理以《秩序维护部工装管理制度》为准,厨师工装按集团《劳保用品管理办法》执行。
四、工装更新时限
类别夏装春秋装冬装
女工勤类2套/3年2套/3年2套/3年
男工勤类2套/3年2套/3年2套/3年
女行政类2套/3年2套/3年
男行政类2套/3年2套/3年
注:各类工装在更新时限内,须注意节俭并保持洁净,如损坏,由员工自费制作或购买。
五、工装购配程序
1、员工正式上岗后,由员工所在部门办公室负责统计,在当月15日前将工装申请报物业总公司。
2、物业总公司根据当月工装需求总量,确定配置方式和价格。
3、当月配置需求总量在30套以下的,各物业公司根据物业总公司确定的`配置方式和价格,将费用列入下月工作计划。批准后,由各物业公司自行配置。
4、成批次购买或更换,由物业总公司专项报批,批准后由物业总公司统一制作或购买。
5、各物业公司办公室按物业总公司下发的《工装统计台帐》格式,负责建立工装登记台帐。
六、管理制度
1、员工工装在配发前,须到库房办理入出库手续。
2、员工着装应整洁,不得敞口、挽衣袖、挽裤腿,不得歪斜或系扣不整;严禁敞胸露怀和工便装混穿;上衣纽扣系到距领口的第二个纽扣位置;着行政类工装的人员上衣下摆不得外露,要搭配黑色或棕色皮鞋。
3、未经允许,员工着工装时不准私自佩戴帽子、围巾等其它饰物。
4、工勤类工装严禁转借公司以外人员。
5、因公差或外出办事,当事人可以根据需要着便装,但必须注意形象。
6、除参加集体活动以及临时要求外,男行政类员工可以不扎领带;
7、因工装丢失、损坏等,必须在三日内提出申请,并限期备齐。
七、罚则
1、发现工勤类工装外借,对工装持有者处以200元处罚,对公司形象造成损坏的,对责任人予以重罚并辞退。
2、员工离职,工勤类工装未收回或未拆除物业标识的,对所属物业公司相关人员处以100~300元罚款,并限期追回。
3、发现不按规定着装者,每次处以50~100元罚款,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员工工装管理制度 2
为了加强酒店工服管理工作,确保酒店员工按规定要求着装上岗,以整洁的仪表仪容为宾客提供优质服务,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根据标准化要求,经行政人事部研究决定,特制订本酒店员工工服管理制度。
一、工服配装
1、前台配装
冬季:蓝黑西装,白衬衣,小黑跟皮鞋(不准穿亮色鞋和休闲鞋)
夏季:t恤和黑蓝色一步裙,小跟黑皮鞋,头花。
2、工程保安:上衣黑蓝色夹克,黑蓝色裤子。
3、客房服务员冬季:米黄色上衣和深色裤子,小黑布鞋,头花。
夏季:t恤休闲裤,小黑布鞋,头花。
二、冬装管理
1、新入职的员工如无合体的工服,自行准备,等试用期过后,将由单位配装。
2、客房、工程、保安员工入职时到酒店领取各岗位统一制服,领用时工服如是旧的`,员工离职时交回,如损坏或丢失,则按照工服折旧价格进行赔偿。工装发放时如果是酒店新购置的,在酒店工作满一年,则工装归个人所有。如不满一年,将会在离职时工资中扣除。
3、前台、管理人员须需进行量体裁衣,工服由酒店统一配发。员工在入职后每月在工资中扣除100元,扣完为止。如员在离职时,工作满一年,则工装归个人所有,酒店退还员工工装费用。如员工未做满一年,离职时工装自己带走,酒店不承担费用。
4、所有员工在进入工作岗位时必须按要求着装。
二、夏装管理
所有员工在夏装发放起之日,做满三月后,工装将归个人所有,酒店承担该费用。如未满三个月离职个人将承担该工装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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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统一公司对外形象,公司为员工统一定制工作服装,所有员工在工作时间须统一使用。具体规定如下:
一、公司负责提供统一工装,所有员工须身着工装并佩带统一标识上班或参加公司活动。未穿工装不得上班或参加公司活动,并罚款当事人每人每次50元。
二、公司员工须爱惜工装,随时保持工装的整洁。员工在外清洗工装应使用公休或倒休时间。
三、公司工装是公司统一对外形象的工作用具,属公司资产,所有权不在员工个人。员工离职时应将工装交回公司,如带走工装应按原价向公司进行补偿。
四、本规定自签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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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目的:
完善内部管理,以较好的'精神面貌投入到工作中去。
2.0适用范围:
公司实施工装管理所涵盖的部门和个人。
3.0内容:
3.1公司视员工岗位及工作需要,按不同规定发给员工不同的工装,工装属公司公物之一,全体员工请自觉爱护公司公物。
3.2员工上班应按规定着工装,工装必须整齐、清洁。
3.3下班后,不得着工装离开小区以外的区域(除因公或特殊批准外)。
3.4工装不得私自调换、赠送、转让。
3.5工装应妥善保管,如有遗失和破损,均按价赔偿,并根据其行为情节严重承担相应的经济处罚。
3.6员工工装按工种的不同,规定发放洗衣票,员工凭洗衣票去酒店洗衣房换洗工装。
工程部、护卫部:15张/人月
其它部门:10张/人月
3.7洗衣票的领取每月各部门按规定到公司综合事务部领取。
3.8员工离开公司时,必须将洗涤干净、无破损完好的交回综合事务部。
4.0工装管理流程:
入职时领取
职员日常自行保管
离职时退还
4.1工装领取和退还均在综合事务部办理。
4.2员工着装管理监督:
4.2.1公司领导对全体职员工装使用情况进行抽查。
4.2.2综合事务部定期对各部门职员工装使用情况进行抽查。
4.2.3部门责任人对本部门职员工装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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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公司工装的管理,提高员工素质和公司整体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工装的定制、发放、领用及折旧标准,着装要求等
第二条 行政办公室负责公司工装的归口管理,包括发放及折旧标准、工装的购买及验收、领用核签、检查考核等工作
第三条 工装的发放标准
1、公司的工装包括秋装和夏装。
2、公司人员发放工装秋、夏装各两套。
3、新员工进入公司七天后发工装和工牌。
4、旧的工装采取免费优先使用。
第四条 工装的定制及领用
1、 工装使用年限:(秋、夏)工作服各两年。两年内实行秋装公司统一回收,两年后的回收属自点工装,并根据员工进出情况和库存情况,及时进行定制申购,备足数量以便自愿行为。
2、 行政部要定期盘存使用;并根据使用年限、季节变化及时组织更换。
3、 行政部后勤要本着货比三家的原则选择好定制厂家,在定制前应签订合同(或协议),明确数量、材质、尺寸规格、交期、价格、发票税点、验收标准、商标使用规范以及其它定制要求等。工装做好到公司时由办公室组织进行验收工作,合格后交由后勤保管。
4、 办公室依照各部门员工事先自行申报的衣服尺寸,通知各部门统一到行中国.郑州小香驴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政部后勤仓库领取,仓管员按办公室的要求如数发放。
第五条 工装的折旧标准
1、 员工的夏装工作服实行免费使用,秋装工装收取折旧费用。
2、 员工自动离职的应全额收取工装费用;正常辞职流程办理的员工按在公司工作时间长短收取相应的`折旧费。
3、员工在辞职办手续时其工装应事先洗干净叠好再退还给仓管员,仓管员视工装新旧情况进行分类保管,以便下次优先发放使用。
4、员工服装在规定使用期限内因丢失、损坏等原因造成无法穿着上班的,可由本人直接向办公室申请购买,经审批后方可到后勤仓库领取工作服,其费用从工资中扣除,工牌20元/个。若属故意损坏的除加价赔偿外,还将视情节严重情况进行处理。
5、员工因岗位或工作特殊性需增发秋、夏装的,可由员工所在部门申请,经办公室审批后由后勤仓库发放,并要做好相关登记工作。
第六条 折旧标准
1、工作未满六个月离职者,收取工装成本的100%费用;
2、工作六个月以上十二个月以下离职者,收取工装成本的60%费用;
3、工作满十二个月以上离职者,不收取任何工装费用。
4、申请自购秋装套装的员工,工作满半年凭票据公司最多补助300元。
第七条 处罚措施
1、员工未按要求穿着工装,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2、员工人为损坏、丢失工装(洗涤、保存方法不当),原价补换;
3、员工穿着工装和仪容仪表的情况,将作为个人绩效考核的依据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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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人员上班时,必须按规定穿着工作服装,必须保持衣着干净、整洁、大方。
(二)工作人员的服装不得私拿乱借,严禁丢失和损坏,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着工装时要整体统一,不得工装和普通服装混穿、乱穿。
(四)在单位组织的一切活动中需要穿工装的'必须按要求统一着装。
(五)其他场合穿着时,要按规定进行着装,树立景区良好形象。
(六)在脱离xx旅游景区工作岗位时,工装要按要求及时上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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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着装要求
1、男员工着装要求:夏天穿衬衣,系领带,衬衣不得挽起袖口,衬衣原则上每天清洗,领、袖口不能有污迹;
2、女员工着装要求:上班穿着公司配发的制服,不得穿吊带装、低胸衫、短裤、凉拖。
第二条:着装规定
1、所有员工上班都必须戴挂工牌。如有损坏,重做费由个人承担,如丢失,按所造成后果的轻重处以制做费5倍以下的罚款。
2、新员工入职,试用期满后,方可配备制服,如有特殊情况需在试用期间着制服的,制服的使用期限从试用期满之日算起。
3、员工上班,必须按规定统一着装。未按规定着装者,一经发现违反规定员工20元/人次、部门经理50元/人次。
4、所有员工大型集会或有关活动按通知要求着装。
第三条、工服使用期限
1、工服的使用期限定为两年。
2、试用期员工因个人原因离职,按服装价值全额交纳。因公司内部调整或试用人员工作能力有限被公司解雇者,将从其工资中扣除80%的服装折旧,工服归个人所有。
第四条、除清洗、修补外,工作服不得带出公司。
第五条、工作服应保持清洁,有损坏时,应及时修补,如损坏严重,则员工必须自己付钱重新订做。
第六条、员工不得随意改动工作服的'样式,不得穿着跟工作服颜色相同或式样不同的服装。
第七条、员工领取工服一律填写工服申领表,由办公室统一管理。
第八条、本办法由办公室负责解释修改。 第九条、本办法自批准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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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的
为规范公司的工装管理,提高员工职业气质,树立公司整体形象,特制订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全体员工的工装管理。
三、职责
【3.1】行政综合部部负责公司全体员工的工装监督管理工作。
【3.2】各部门经理负责项目处员工的工装监督管理工作。
【3.3】各项目经理负责各部门员工工装的监督管理工作。
四、制度主体
1、着装原则:
公司全体员工在工作时间内,要按相关规定着装上岗。
2、着装规定:
2.1、 着装范围:裕宸全体员工。
2.2、 着装时间:凡在工作岗位上工作者都须按规定着装。
2.3、 着装要求:
(1)、若员工入职上岗工作后公司没能及时制作工装或公司不能统一制作工装,应按照着装要求自行解决工装。
(2) 具体着装要求为:
a)男员工着装:白色系衬衫,系领带(夏季着白色半袖衬衫时,不系领带),黑色西服套装,黑色皮鞋。
b)女员工着装:白色系外翻领衬衫,黑色及膝裙或西裤,黑皮鞋,黑色西服套装,黑色皮鞋。
(3)保洁人员具体着装要求为:应着公司统一制作的工装,保持工装干净整洁。
3、工装使用年限:
3.1、 公司每两年制作工装一次,在公司承担统一制作工装费用期间新员工入职转正后由所在部门负责联系采购部门制作工装。
3.2、 保洁员工装使用年限两年。
4、工装制作和发放:
4.1、 公司综合部负责公司全体人员的工装统计和发放。
4.2、 各项目保洁人员及各分公司员工的工装由各项目及分公司负责人统一发放并管理,要建立详细的“工装管理台账” 明确项目工装的类别和数量以及工装的使用情况和状态。同时还要建立“工装领用台账”,明确领用时间、领用数量明细、领用工装状态及领用责任人等。
5、工装费用承担:
5.1、 工装费用由公司进行全额垫付,按照1年折旧从员工工资中扣回。工作满2年的员工,公司将工装的费用全额返回给个人;工作未满2年离职的员工,公司不予返工装费,并由员工本人全额承担工装费用。
5.2、 公司免费提供保洁员的在岗期间工装。
6、其他要求:
6.1、 项目经理对保洁的.工装管理要求:定期清点工装数量及工装使用状态,查看是否有丢失或损坏的工装。
6.2、 工装的使用:保洁员的工装发放后不归个人所有,离职的员工需将工装返还给项目负责人。工装管理人员应在员工离职时,及时收回该员工领取的所有工装。
6.3、 工装的丢失与损坏:
a)工装丢失的应由责任人按照工装原价照价赔偿。
b)工装损坏至不能正常穿着的(工装明显部位有损坏,及损坏修补后补丁较明显),按照丢失处理。
6.4、 保洁员的工装配置标准:保洁工装配置标准为:夏装1套/人;春秋装1套/人。
五、罚则
1、 管理人员及办公室工作人员未按要求着装上岗者罚款50.00元/次;工装不整洁者罚款20.00元/次 。
2、 项目经理发放工装要求:超标准配发工装,未经总经理批准的,超标准部分由着装部门负责人和工装管理部门负责人承担,超标发放工装者罚款50.00元/套。未建立工装台账者 100.00元/抽查每次。
3、 保洁员不按规定着装者20.00元/次;工装不整洁者10.00元/次。
4、 员工离职未能按规定扣除工装补助费用或未将工装归还的,由离职员工所在部门直接领导按照工装原价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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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为了提升员工服务品质,展示良好的服务形象
加强公司工装管理工作,根据标准化要求,经分公司研究决定,特制定本工服管理制度
二、发放范围
xx项目工作人员
三、发放标准
夏装一套(含短袖衬衣2件,女士含裙子1条); 春秋季长袖衬衣2件;
冬装1套(西服上衣、西裤)
注:以上服装使用期限1年,具体款式、面料由银雁公司、中行共同协商。
四、离职人员工装折旧标准
如遇员工辞职或被辞退,按下列规定执行
1、入职3个月以内,需支付工装费用的70%;
2、入职4个月至6个月,需支付工装费用的50%;
3、入职7个月至9个月,需支付工装费用的`30%;
4、入职10个月至12个月,需支付工装费用的10%;
5、员工离职前需将工装完好无损的归还公司,并保持工服的干净整洁,如有丢失应照价赔偿。
6、工装费用以离职前实际领用工装计算。
五、注意事项
1、员工必须爱惜工装,未得到公司允许不许擅自更改工服(修改裤脚长短除外);
2、员工不许将服装转借他人使用;
3、员工入职时需签订《工服使用责任书》(详见附件)。
六、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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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制定详细的设备管理制度:明确设备的生命周期管理,包括采购标准、验收程序、运行记录、维护保养计划等。
2. 设立安全委员会:负责监督安全规程的执行,定期组织安全演练,提升员工安全意识。
3. 实施操作员资质认证:所有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通过考核,持证上岗。
4. 环保技术升级:引入先进的`环保设备和技术,优化工艺流程,减少废弃物产生。
5. 建立绩效评价体系:将设备运行效率、安全记录、环保指标等纳入员工绩效考核,激励员工遵守制度。
6. 定期评估与修订:根据实际情况和法规变化,定期对管理制度进行审查和更新,确保其适用性和有效性。
通过以上方案的实施,化工装置管理制度将形成一个动态、全面的管理体系,为企业的稳定运行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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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规范工装申报、制作流程,明确工装配备标准,进一步加强工装的日常管理,充分利用期限内工装,现将有关内容规定如下:
一、职责分工
(一)行政人事部:负责工装的整体控制及管理
(1)、负责组织工装统计及工装领用通知的发布;
(2)、部门上报工装制作需求的审核并参与工装款式核定;
(3)、部门工装日常管理的抽查;
(二)物管部:工装到货后,库管负责工装的验收入库,材料会计做好凭证,并按照申报数量为各部门发放工装、回收、保管应收回工装。
(二)其他各部门:
(1)、负责本部门工装的日常管理;
(2)、按照配备标准上报本部门的工装制作申请;
(3)、参与工装款式核定。
二、配备标准及使用年限
具体配备数量及使用年限:
(1)、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行政人事部、客服部等科室人员:制服1套;使用年限1年。
(2)、保安部:制服2套,包括帽子、外套、裤子、腰带、鞋、尼子大衣,冬季配发棉帽及棉大衣 ;使用年限2年。
(3)、工程部:制服2套、衬衣2件、绝缘鞋(特殊工种使用);使用年限2年。
(4)、保洁部:制服2套,使用年限2年。
三、新制作工装的押金收取办法
1、按照配备标准(具体工装价格以厂家实际价格为准),每人交纳工装成本价的30%,从当月工资中扣除,上交总公司财务。
2、工装的使用期满后,工装归个人所有,同时返还30%,工装使用期未满年限离职,工装进行折旧扣除相关费用,具体折旧计算方式如下。
3、应承担金额计算公式如下:
(1)应承担金额=工装价款-(工装价款/可使用月份×已使用月份)
(2)工装价款:参见工装采购价格。
(3)可使用月份:参见工装使用年限规定,将使用年限换算到月。
(4)已使用月份=工装上交时间-工装领用时间,满15天按一个月计。
四、工装的申报及制作
公司每年组织冬、夏2次集中制作,其他时间除新项目开业需要外,一般不组织大规模集中制作;特殊情况需临时制作工装的通过行政人事部上报工装制作申请,待公司领导批准后方可制作。
(一)工装申报条件
1、新入职、新调岗员工及新晋升管理人员在到岗后应先在库存工装中进行调配,确实无合适工装的入职满1个月后方可申报工装;
2、工装未满使用年限但因个人原因破损严重或不能使用需申报工装的,工装申请人补足破损工装折旧额后,方可申报新工装;
3、工装满使用年限的,由行政人事部审核无误后,方可上报制作。
(二)工装申报、制作程序
1、夏季批量工装申报制作时间为3月初,工装全部到位时间为5月1日前;冬季批量工装申报制作时间为7月初,工装全部到位时间为10月1日前;新项目开业所需工装于开业前4个月着手申报及制作工作,工装于项目开业前1个月全部到位;临时制作的工装到位时间为制作申请中约定的交货时间;
2、各部门首先向行政人事部提出申请,行政人事部按照工装配发规定严格审核无误后提交总经理签批;
3、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提交总公司,经总公司领导批准后,由行政人事部将工装配备标准提交公司的.相关部门联系厂家制作或购买;
(三)工装的入库验收及发放
1、制作厂家交货时,公司财务部库管按照约定的服装材质、样式、数量及价格验收货物并清点入库;
2、公司行政人事部收到厂家新制作的工装后,及时通知物业公司其他部门,按照事先上报的数量及服装类型发布领用通知。
五、工装日常管理
(一)工装应专人负责,统一管理、调配,其他部门及个人均不得私自调换、调配。
(二)新发放的工装各部门按照统一发放的记录格式进行及时、完整的登记。库管及材料会计做好记账凭证。
(三)因员工调入、调出而发生的工装流入、流出,项目间应及时交换信息,库管做好登记,以保证工装信息的准确性。
(四)离职员工应及时交回原岗位工装,并保证工装干净整洁、可利用,若未上交工装或上交工装不整洁的,则承担该工装未折旧完的工装价款。公司库管或部门资产管理员在进行工装回收时,需逐一核查,对出现问题的,兑现应承担金额。
(五)配备后勤服装人员,辞职后工装带走,并承担未折旧完的工装价款,员工工装使用满一年(自发放之日至辞职之日满一年),工装即归个人所有,未满一年者,按照公式进行折旧。行政人事部在进行离职单内工装意见填写时,需将应承担金额核算准确,并签字确认。
(六)其他员工(保洁、安管、工程)辞职后,应交回原岗位工装,并保证工装干净整洁、可利用,返还押金;若未上交工装或上交工装不整洁的,则承担该工装未折旧完的工装价款。库管在进行工装回收时,需逐一核查,对出现问题现场兑现应承担金额。
(七)工装满使用年限需发放新工装的,在新工装到位后,原工装归个人所有。
(八)所有收回工装应有序存放、妥善保管,以备调用。
六、相关处罚
(一)未按期限申报工装造成工装制作延误的,给予部门负责人50元经济处罚。
(二)工装申报条件审核有误而导致误报工装的,给予行政部人事经理50元经济处罚。
(三)出现多报及漏报工装的,给予50元经济处罚。
(四)应扣工装款项,未按规定扣除的,由相关责任人代为扣除,并给予50元经济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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