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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个人租房协议通用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人们运用到协议的场合不断增多,协议具有法律效力,确立某种法律关系。那么协议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厦门个人租房协议通用,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厦门个人租房协议通用1
甲方(出租人):
乙方(承租人):
鉴于:
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门市租赁合同》(以下简称“租赁合同”)及《房地产租赁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甲方将坐落于沈阳市 区
街(路) 号 层门市/住宅租给乙方。上述租赁合同及补充协议约定的租赁期为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乙方因 于 年 月日向甲方提出提前终止租赁合同及补充协议的要求。现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协商,一致同意订立如下条款,以解除租赁合同及补 充协议:
一、现因乙方方面的.原因导致租赁合同及补充协议无法继续履行,需提前终止。并付给甲方违约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小 写:_________________)。
二、返还剩余房款及押金方式:
核算清乙方所有应缴费用,包括:租金、管理费、物业费、水电费、燃气费、房屋在乙方租赁期间应缴纳的税费等后,甲方于 年 月日前返还乙方扣除违约金以外的剩余房屋租金和押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小写:_________________)。
三、乙方必须在 年 月 日前搬离该租赁房屋。
四、本协议效力
本补充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代表签名盖章后生效。
甲方(出租人): 乙方(承租人):
厦门个人租房协议通用2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利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协商一致,特订立本房屋租赁合同。
【房屋位置、面积】
第一条 甲方租赁给乙方使用的房屋位于青岛市 ,出租房屋面积 平方米。
该房屋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详见合同附件,该附件作为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后或合同终止后交还该房屋时的验收依据。
【房屋租赁期限及变更】
第二条 该房屋的租赁期限共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租赁期满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按甲方要求交还承租房屋。乙方如要求续租,经甲方同意后,双方重新签订新的租赁合同。如在本合同期满前三十日,双方仍未就续租事宜达成一致,甲方有权将房屋租给他人。
第四条 租赁期间,甲方如将房屋转让、抵押给第三方,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本合同继续履行,但甲方应提前通知乙方;甲方保证使第三方充分了解甲乙双方在本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房屋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后,该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甲方,在本合同下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第五条 租赁期间,乙方不得变更房屋使用主体,包括但不限于将房屋转租、分割转租、转借或作为投资或与他人的合作经营等。乙方如违反本条约定,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合同终止后,甲方已收取租金、保证金等费用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甲方保留进一步索赔的权利。
【房屋用途】
第六条 乙方承租房屋仅供 使用,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改变承租房屋用途,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合同终止后,甲方已收取租金、保证金等费用作为违约金不予退回,甲方保留进一步索赔的权利。
【房屋权利】
第七条 以甲方房屋外墙及甲方所有的设施、场地为载体,发布广告的权利为甲方所有,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利用上述场地发布广告。乙方在对外活动中,不得冠以或其他与该名称相同或相近的字样,以至于他人误认甲乙双方为同一单位或存在着关联关系。
【租金及支付方式】
第八条 该出租房屋租金为每年 元(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整),租金总额为 元(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整)
第九条 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如下:合同生效后 日内,乙方以(现金、支票、汇票、转帐)方式交付租金。
第十条 甲方如无正当理由不得拒收租金,甲方收款后应提供给乙方有效的收款凭证。
第十一条 租赁期间,出租的房屋和土地产权所发生的税费由甲方依法交纳。
第十二条 乙方付款日最后一天为法定节假日的,则可延迟到节假日后的第一天支付。
【保证金及其他费用】
第十四条 甲、乙双方约定,在支付租金的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赁保证金,保证金为 元(大写: )人民币。甲方收取保证金后应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租赁关系终止时,甲方收取的房屋租赁保证金除用以抵充合同约定由乙方承担的费用外,剩余部分无息归还乙方。
第十五条 租赁期间,乙方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水、电、卫生以及其他按政府或相关部门规定收取的费用由乙方独立承担。甲方于每月 日前将应由乙方负担的上述费用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乙方签字确认,并于每月 日前到甲方物业部门交纳上述费用。乙方不在时,指定员工 承担上述职责。
第十六条 乙方经营期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独立承担。
【房屋修缮及费用承担】
第十七条 在租赁期间乙方负责甲方房屋及附属设施及设备的维护、保养并承担相关的费用;乙方在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后,可以对房屋进行装修,但不得破坏房屋的结构或相关设施。
第二十一条 租赁期满后或因乙方责任导致本合同终止的,甲方有权按以下方式处理:( )依附于房屋的装修归甲方所有。或(2)要求乙方恢复原状,并向乙方收取恢复工程实际发生的费用。
第二十二条 合同终止后,乙方于营业场所内外设置的其拥有合法权利的图文标示,乙方应立即清除。
【出租房屋的交付和收回验收】
第二十四条 甲方应在乙方支付租金和保证金后的 日内,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
第二十五条 除甲方同意乙方续租外,乙方应在本合同的租期届满后的当日内返还该房屋。
第二十六条 房屋交付和收回验收时,双方应共同参与,如对装修、器物等硬件设施、设备有异议应当场提出。当场难以检测判断的,应于十日内向对方主张。双方应在房屋交接时签署房屋交接单,注明交接时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的状况,并经双方签字确认。
第二十七条 乙方应于房屋租赁期满后,将承租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交还甲方。
第二十八条 乙方交还甲方房屋应当保持房屋及设施、设备的完好状态,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对未经甲方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权处置。
第二十九条 乙方返还的出租房屋应当符合正常使用后的合理状态。返还时,应经甲方验收认可,并相互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第三十条 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
第三十一条 甲方不能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约定条件,严重影响使用,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三十二条 房屋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停水停电,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租、转借承租房屋或作为投资或与他人的合作经营等。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
(3)损坏或不当使用承租房屋和附属设备、设施,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改变本合同约定的房屋租赁用途。
(5)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
(6)逾期未支付按约定应当由乙方支付的各项费用,已经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害的。
(7)拖欠房租、水电费或其他费用累计达十五日。
第三十三条 租赁期满合同自然终止。
第三十四条 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终止。
第三十五条 甲、乙双方同意,一方解除本合同的应书面通知另一方。
【免责条款】
第三十六条 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三十七条 因政府或其他管理部门对本合同项下房屋进行征用改造、规划建设、拆除或恢复经营及水、电、气等重大事故,本合同终止履行,给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三十八条 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第三十九条 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诸如火灾、地震、水灾、战争、政府行为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乙方须立即书面通知甲方终止合同,乙方无需再支付任何租金,直至可重新使用出租的房屋。若双方同意租赁房屋因不可抗力导致无法使用,本合同自然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甲方需将保证金、剩余租金退还给乙方。
【违约责任】
第四十条 甲方因不能提供本合同约定的出租房屋而解除合同的,应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租金总额千分之三的违约金。
第四十四条 在租赁期内,乙方逾期交纳本合同约定应由乙方负担的费用的,包括但不限于租金、水电费、卫生费、保证金,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拖欠费用总额的千分之三作为违约金。
第四十五条 在租赁期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该向甲方支付 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
第四十六条 租赁期限届满或终止履行合同之日起当日内,乙方应当向甲方返还房屋及场地,房屋及场地应当完好无损。每迟延一日,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日租金的3倍作为补偿。
【争议的解决】
第四十七条 甲、乙双方就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的,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其他约定】
第四十九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第五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本合同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及其补充条款和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打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不另行盖章或签字确认。
第五十一条 甲、乙双方一致确认,在签署本合同时,对各自的权利、义务、责任清楚明白,彼此作了解释说明,愿按本合同规定严格履行。如一方违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权按本合同规定索赔。
第五十二条 甲、乙双方确认以下地址和人员为双方的联系地址和联系人,任何一方改变以下事项应当书面通知对方,否则,未履行通知义务的一方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甲方地址:
邮编:
联系人:
乙方地址:
邮编:
联系人:
第五十三条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共 页。
甲方: 乙方: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厦门个人租房协议通用3
出租方:李某某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张某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之后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 市 街道 小区 号楼号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计 个月,租房合同简单版。
二、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 元,按月/季度/年结算。每月月初/每季季初/每年年初 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全月/季/年租金。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取暖费、燃气费、电话费、物业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四、乙方同意预交_____元作为保证金,合同终止时,当作房租冲抵。
五、房屋租赁期为_______,从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月____日。在此期间,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须提前三个月通知对方,并偿付对方总租金_____的违约金;如果甲方转让该房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六、因租用该房屋所发生的除土地费、大修费以外的'其它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在承租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无权转租或转借该房屋;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及其用途,由于乙方人为原因造成该房屋及其配套设施损坏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八、甲方保证该房屋无产权纠纷;乙方因经营需要,要求甲方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或其它有关证明材料的,甲方应予以协助。
九、就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司法解决。
十、本合同连一式n份,甲、乙双方各执n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李某某(签字画押处)
乙方:张某 (签字画押处)
___年___月___日
厦门个人租房协议通用4
出租人:
承租人: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性文件的规定,遵循平等、公平和诚实守信等原则,承租人和出租人就公共租赁住房租赁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出租人资格 本合同出租人属于下列第 种情形:
(一)出租人为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
(二)出租人为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依法委托(授权)的管理机构,被委托(授权)单位以委托人或自身的名义与承租人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承租人资格
本合同承租人属于下列第 种情形:
(一)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和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单身人士、新就业职工。
(二)在城镇有稳定职业1年以上的籍农业转移人口或籍外来务工人员。
(三)在城镇有稳定职业3年以上的非籍外来务工人员。
(四)符合条件的其他群体。
第三条 公共租赁住房基本情况
(一)出租人出租的公共租赁住房(以下简称该住房)坐落
(二)该住房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见本合同附件2。该附件作为出租人按照本合同约定向承租人交付该住房和承租人在本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返还该住房时的完整验收依据。
第四条 租赁期限、用途
(二)该住房仅供承租人及本合同附件1载明的家庭成员或共同居住人员居住使用。
第五条
租金标准、支付方式及期限
(二)承租人领取钥匙之日起开始计算租金,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支付租金:
1、按月支付。由承租人在领取该住房钥匙时,将本合同为期1个月的租金一次性支付给出租人,提前10个工作日支付下个月的租金。
2、按季度支付。由承租人在领取该住房钥匙时,将本合同为期3个月的租金一次性支付给出租人,提前10个工作日支付下个季度的租金。
3、按半年度支付。由承租人在领取该住房钥匙时,将本合同为期6个月的租金一次性支付给出租人,提前10个工作日支付下个半年度的租金。
4、按年度支付。由承租人在领取该住房钥匙时,将本合同为期12个月的租金一次性支付给出租人,提前10个工作日支付下个年度的租金。
5、一次性支付。由承租人在领取该住房钥匙时将本合同租金总额一次性支付给出租人。 (三)承租人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支付租金:
(四)租赁期内,按照公共租赁住房管理相关规定调整租金标准,承租人承诺按照调整后的标准交纳租金。
第六条 租房保证金
承租人在房屋交付前,向出租人支付第一次房屋租金时,一并满返还房屋时,承租人无违约行为,出租人全额退还租房保证金本金(不计利息)。
第七条 租赁期间相关费用的承担
租赁期间的相关费用,双方约定按照下列方式承担: (一)与该住房有关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和改造的专项维修资金及相关规定应由出租人承担的其他费用,由出租人承担。 (二)公共租赁住房租金和房屋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水、电、气、通信、电视、物业服务等费用、承租人承担的维修项目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第八条 房屋的交付及返还租人,并保证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能够正常使用。本合同附件2载明的《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经双方交验签字或盖章,并移交该住房钥匙为交付。
(二)租赁期满不再续租或申请续租未予核准,以及租赁期间承租人不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租住条件,须提前返还房屋的,承租人在合同到期之日起20日内,将该住房及附属设施设备和相关物品返还出租人。返还房屋时,承租人应当保持该住房及附属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状态,结清租金、费用等全部款项。返还房屋后,承租人遗留的物品,出租人可作废弃物处理。
第九条 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相关物品的维修
本合同所称维修,包括但不限于对房屋、附属设施设备及相关物品的维护、修理、更换。
(一)租赁期间,出租人承担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下列项目的维修:
1、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
2、房屋基础、墙体、柱、梁、楼地板、天棚等构件;
3、相关规定由出租人承担维修义务的'项目;
4、依法由维修资金开支的维修科目; 5、其它:。
(二)租赁期间,承租人承担下列项目的维修:
1、房屋门窗的玻璃及门框扇、窗框扇等;
2、分户水表后的水管、水龙头、洗涤盆、便器等给排水设施;
3、分户电表后的电线、插座、开关、灯具等供电照明设施;
4、故意或者过失损坏的房屋构件、配套设施设备及相关物品等; 5、其它:。
(三)应当由第三人维修的,由出租人负责联系维修,承租人也可以自行联系维修。
(四)承租人负责维修的项目,承租人可以自主选择维修人,维修费用自行承担。
房屋所在小区对维修的项目在规格、尺寸、材料、色彩等方面有统一要求的,承租人按照统一要求进行维修。 (五)出租人因维修影响承租人居住,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赁期限。 (六)出租人对住房进行检查或维修,承租人给予必要的协助。因承租人原因导致该住房未及时检查、维修导致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的,由承租人承担,并承担法律责任。 (七)任何一方怠于履行维修义务而导致损失,造成自己损失的自行承担,造成对方或者第三人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八)其它: 。 第十条 房屋的使用
(一)承租人应安全、节能、环保、合理地使用住房、附属设施设备及相关物品。因使用不当、擅自拆除或者改造导致该住房、附属设施设备及相关物品损坏的,承租人负责修复或者赔偿。承租人不得有下列危及人身和房屋安全的行为:
1、擅自拉接电线或使用不合格的电器、电线、插座、开关等设备或超负荷用电、窃电;
2、擅自改装室内给排水、燃气管线;
3、在房屋内或者公共部位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
4、在房屋内堆放超出房屋使用荷载的物品;
5、其他危及人身和房屋安全的行为。
(二)承租人不得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设施和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承租人需要对房屋进行改善,必须在征得出租人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费用由承租人承担。返还房屋时,承租人不得拆除改善的部分,出租人不补偿承租人因改善而支出的费用。 承租人未经书面同意擅自改善或者返还房屋时拆除改善部分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三)其它: 。
第十一条 租赁合同的变更 因实施城乡规划、房屋被征收征用,出租人提前收回该住房的,应对承租人先行安置。承租人可在出租人提供的其他房源中选择住房继续承租,双方订立变更合同。 第十二条 租赁合同的提前终止和承继
(一)租赁期间出现下列情形的,本合同终止,由此造成的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1、因战争、地震、洪水等不可抗力导致该住房及附属设施设备灭失或者严重损坏无法使用的;
2、法律法规规定或双方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二)租赁期间,承租人因家庭人口、家庭收入及住房等情况发生变化,不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租住资格条件的,本合同终止。承租
人应当及时向当地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申报,并返还租赁房屋。承租人隐瞒不报或拒绝返还租赁房屋,按照合同约定解决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承租人在承租期间死亡的,本合同附件1载明的家庭成员属于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的,可以继续承租该住房,租赁期限为本合同剩余租赁期限。
第十三条 租赁合同的续签
承租人在本合同租赁期限届满后,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租住资格条件,需要继续租赁的,应提前3个月向当地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书面提出实物配租续租申请。经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出租人与承租人可续签租赁合同。
第十四条 单方解除权的行使
(一)出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承租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未按约定交付房屋或者交付的房屋不符合质量安全标准的; 2、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房屋维修义务,严重影响正常使用的; 3、其它:。
(二)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书面通知承租人,提前收回出租房屋:
1、未如实申报家庭收入、家庭人口或住房状况,采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方式骗取公共租赁住房租住资格的;
2、转借、转租或者利用承租房屋从事经营活动、擅自调换承租房屋的;
3、擅自改变房屋结构或者使用性质及附属设施设备的; 4、故意或者过失损坏承租房屋,在出租人提出的合理期限内未修复的;
5、逾期6个月未支付租金或未支付物业服务费累计6个月(含6个月)以上的;
6、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7、不按约定安全使用房屋导致房屋结构损坏、火灾等重大安全事故的;
8、其它:
第十五条 出租人的违约责任
出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向承租人支付本合同租金总(一)因房屋权属争议导致本合同无效或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二)本合同第十四条第(一)项所列行为之一的; 出租人延迟交付房屋的,自本合同约定的交付日起,每逾期一日,按日租金的 倍向承租人支付违约金。
第十六条 承租人的违约责任
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向出租人支付本合同租金总
(一)违反使用、维修、返还等约定义务的; (二)本合同第十四条第(二)项所列行为之一的; (三)其它: 。 承租人逾期支付租金的,自本合同约定的支付日起,每逾期一日,按日租金的 倍向出租人支付违约金。
承租人逾期返还该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相关物品的,自约定返期商品住房市场租金标准向出租人赔偿损失。
第十七条 房屋的强制收回
承租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规定及本合同约定,应当返还房屋而拒不返还的,出租人可报请有关部门强制收回,承租人承担一切责任和后果。
第十八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的争议,按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相关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双方协商和解,也可以请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二)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九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二十条 合同的生效与终止份,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双方权利义务履行完毕终止。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可以签订补充协议,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附件和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日期:
厦门个人租房协议通用5
出租方: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______市______街道______小区___号楼____________号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日,计___个月。
二、本房屋______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按月/季度/年结算。每月______月初/每季季初/每年年初___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全月/季/年租金。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取暖费、燃气费、电话费、物业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四、乙方同意预交____________________元作为保证金,合同终止时,当作房租冲抵。
五、房屋租赁期为______________,从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日。在此期间,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须提前三个月通知对方,并偿付对方总租金 的违约金;如果甲方转让该房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六、因租用该房屋所发生的'除土地费、大修费以外的其它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在承租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无权转租或转借该房屋;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及其用途,由于乙方人为原因造成该房屋及其配套设施损坏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八、甲方保证该房屋无产权纠纷;乙方因经营需要,要求甲方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或其它有关证明材料的,甲方应予以协助。
九、就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天津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司法解决。
十、本合同连一式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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